2023年依法行政培训计划(大全6篇)

时间:2023-09-04 20:23:53 作者:GZ才子 2023年依法行政培训计划(大全6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发展,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依法行政培训计划篇一

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我镇组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行政执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强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一定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任何人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并结合当前实际,安排部署了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的前提下抓好抓紧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机关效能。

生育政策我镇都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再生育的夫妇,计生办认真审核后全部报送区计生局审核批准,没有出现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的现象。生育类别的执行也是严格按照批准的生育类别执行,没有擅自改变生育类别。都是经区计生局严格审核批准后再生育,没有出现过错批乱批的现象。

利用自查契机对我镇辖区内的违法生育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通过清查我镇机关党员干部中没有违法生育的现象发生。对于村、社区违法生育的处理,我镇计生办都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

我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严格把握政策。对违法生育的夫妇讲清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违法生育应尽的义务。视其家庭情况,尽量一次缴纳不留遗留问题。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规定全部足额上缴区计生局专户,没有出现坐收坐支、载留挪用的事件发生。

对要求再生育的夫妇,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程序严格审核,收集相关的档案材料,然后报区计生局批准后再通知本人。

凡符合生育第壹个孩子或再生育条件的,在办理《生育登记单》时,都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对于违法生育的夫妇都外出躲藏,无法告诉本人的,计生办工作人员只能告知其家属,请家属转告本人妊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我镇于20xx年5月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方便了群众的办事和咨询,对计生奖励扶助,再生育的审批、违法生育的调查处理等,做到随时咨询、办理随时受理,热情服务,满意回答。

自开展依法行政活动以来,我们认真排查重点人群及时化解矛盾。对在办理计划生育手续时情绪激动的重点对象耐心解释、热心服务,并由计生办主任亲自过问即时处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突出问题,都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未出现过越级上访案件。对在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中、高考加分、病残儿鉴定以及手术并发症矛盾冲突的问题都能很好的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越级上访现象发生。

20xx年上半年,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和免费服务项目,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如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足额征收不到位,该收的收不上来,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扎实工作,更需要区计生局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力争在工作中攻坚克难,使开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即我镇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如有不妥,请上级批评指正。

计生办

依法行政培训计划篇二

局党组对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将其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各股室负责人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格局,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示范创建工作专题动员讲话,对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制定印发了《xx县林业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全局开展创建活动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时间要求及创建标准等,为全面、顺利、有效开展这项活动提供了重要指导。创建工作增强了领导班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了林业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重大林业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特别是就林权改革、民生项目建设、城乡绿化、林业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问题,在决策之前,林业局党组都先调研,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后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努力拓宽信息渠道,确保信息畅通、言路畅通及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

二是建立领导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为促进和带动全局领导干部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和运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快法治林业建设,我局建立完善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了中心组学法计划。通过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树立了依法行政的意识,为林业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是完善相关制度,为创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围绕示范创建目标和示范创建标准,我局相继制定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备案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对以县政府办名义发布、本局名义发布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评估。使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基本做到有章可循,有责可守,干有目标,办有程序。同时,结合我县林业实际,确定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层层深入的思路,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按照学习计划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学法活动,坚持会前学法,全年中心组学法12次,局领导干部均写出不少于10000字的学法笔记,共撰写心得体会文章7篇,组织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依法行政活动3次,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二是建立了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我局确保常年聘请律师1名。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建立领导干部普法工作联系点2个、法律服务联络点4个,确保我局依法治林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林业职工学法用法活动。加强对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林业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四是深入开展涉林人员学法用法培训。重点对基层干部、涉林企业业主、专合组织以及林业大户法人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通过法制培训、法律知识测试等,增强诚信经营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经营管理人员运用法律知识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全年共组织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培训4期、警示教育法制课5场、法律法规知识测试2次,参学率达到95%以上。向林农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2万份,培养“法律明白人”达3万余人,大力增强了林农维权意识,确保林区稳定、社会和谐。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涉林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进一步转变职能,确保林业行政审批行为规范、高效。优化和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的公开性和高效性;建立规范、完整的统一受理、统一审批制度和行政决策、行政管理机制,为群众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平台,切实把林业工作重点转到加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上来。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坚持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并科学划分不同执法环节应当承担的责任,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岗位,逐步完善了责任明确、制度规范、监督到位的执法监督机制。坚决杜绝执法人员工作中的渎职、不作为、过错等违法行为。由于严格加强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近年来,执法人员无违法、无渎职、无不作为、无过错追究等案件。

四是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及配套制度;建立起重大事项和问题的公示听证、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备案审查,确保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完善立卷归档和重大案件报送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审核、审批制度,规范林业执法行为。

五是认真履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查处各类林政案件15起,处理违法人员16人,依法注销2户不符合规定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没收活体青蛙、蟾蜍110余斤、活蛇近300条全部放归大自然,罚款20.3167万元。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非法侵占林地案件查处问责工作,全年林地征占用项目共13个,征占用林地面积12.702公顷,共查处非法占用林地6例,其中4例已做出处理,另有2例处于查处阶段。林业案件查处率、结案率均达95%以上。各类案件的及时有效查处,切实维护了公共秩序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根据我县林业特点,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农闲、法定休息日和“四下乡”活动为契机,以国家和林业重点法律法规及政策进“乡村、企业、单位、机关、社区、学校、宗教”为重点区域,适时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和法制宣传工作。开展法律进乡村,重点针对林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突出宣传,帮助解决林业涉法问题,引导林农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办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法律进企业,深入开展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守法经营、安全生产及预防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宗教场所,开展森林防火、环境及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知识宣传;进联系服务点开展法律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年组织林业干部职工近60人次下基层参加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在全县22个乡镇新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牌320块,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确保我县53年无森林火灾。对增强广大林农的法律意识、加强我县生态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抓好《宪法》和基本法律、行政法律、规章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教育的同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全县林业系统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国家、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教育培训,及时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学习,使全县广大群众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为加大依法治林普法宣传力度,使全社会理解、关注和监督林业工作,在坚持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积极制定林业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宣传形势,确定宣传重点,开展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宣传活动,力求出亮点、出特色,取得宣传实效。在“三八”维权周、“3.12植树节”、“爱鸟周”、综治宣传月、“野生动物保护月”、森林防火重要时段,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农村法制宣传画的发放、张贴工作,努力扩大宣传面,提高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在我县公民中的普及率、知晓率,为我县林业建设事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深化“法律七进”主题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和实际效果,为广泛持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打好坚实基础。

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执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坚持每个工作日都有一名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接待上访群众,加强信访和诉讼、复议、仲裁、执法监督衔接配合,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截至目前,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起,办结2起,办理率达100%。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同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起,调处4起,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演化升级。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全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争当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靠山吃山”、“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专项整治活动,狠抓机关作风建设,突出了两手抓,两促进。通过开展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按照省、市、县委的安排部署,坚持“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查摆问题,扎实整改提高,不断规范行政行为。通过教育整改和健全制度,过去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气难受”及工作中推诿、扯皮的现象得到彻底改变。

依法行政培训计划篇三

依法行政工作历来受到我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纪检、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理,有效保证了依法行政领导工作的连续性。同时设立了镇法制工作室,确定了主管领导负责,明确了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行政管理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公正合理;执法文书规范,案卷规范、完整;没有行政执法乱作为、不作为现象。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设,在全镇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人员专门抓、层层抓落实的组织机构网络,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实现政务公开的现代化、网络化。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四是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依法办理涉法信访案件。五是认真搞好全国法制传日等各项法制宣传活动,并及时向上级报送法制信息。

一是切实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在制发文件的过程中,坚持凡内容涉及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核和报备案,同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稳定性、严肃性。

二是切实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一方面注重以群众监督为重点的舆论监督,在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加强以人大监督为主体的法律监督。

三是健全完善政府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依法行政考核与政绩考核相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加大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有效杜绝滥用职权、知法犯法现象,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的培训,使之正确把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提高执法水平,树立服务观念,促进效能建设,我镇建立了执法部门学习制度,特别是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现了常规性学习,使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每年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一年来,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有些基础工作还待完善和加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制建设工作力度,提高执法工作质量,防止和纠正一切不当行为。

新天镇镇人民政府20xx年11月18日

依法行政培训计划篇四

对具体行政部门在实施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看法。

一、增加政务信息透明度、加强民意沟通。

什么作用的心态。通常来讲,“不了解导致不信任”,老百姓不知道官员在做什么事的时候,会倾向于认为他们没有做事或者没做好事。部份群众一方面不仅对于基层政府官员的行政风格和行政态度缺乏良好印象,另一方面对其行政行为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同,认为执法行为中的存在暗箱操作,这导致了不少基层群众对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作出负面评价。

调价未事先进行听证,相反的在这方面群众的反对意见就较多。显而易见在实施涉及这几个事项的行政管理过程中,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前者负面评价肯定会少于后者。

任,相反如果一时冲动,与当事人对骂对打,这就增加了追究当事人妨碍公务刑事责任的难度,更不能有力地保障自己的执法行为。另一方面,文明执法能够赢得群众的好感,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很多执法过程往往都是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如果执法人员行为粗暴、态度蛮横,即使作出的处罚决定有理有据,也会引起当事人和围观群众的不满。只有坚持文明执法,向当事人和围观群众讲清楚违法事实、执法依据,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才能使当事人理屈词穷,使围观的群众理解并支持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执法人员态度和蔼,言辞礼貌,也会让当事人减少敌对情绪。文明从尊重中开始,只要尊重他人,公正执法,大多数人是能够知礼明理、服从处罚决定的。

依法行政培训计划篇五

区政府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服务是政府的天职”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用真诚具体的服务解决群众、投资者实实在在的困难。

1、建设民营经济服务大厅,搞好审批服务。根据行政许可法“统一办理、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的要求,为使民营企业“进一个门,办成所有的事”,区政府成立了“新市区民营经济服务大厅”。大厅有经济发展、工商、国税、地税、技术监督、环保、卫生、物价、投诉中心等9个部门入驻,工作人员20名。服务大厅的宗旨是“提质提速、全程服务”,主要职责有三项:一是审批办证;二是项目帮办;三是环境投诉。大厅建成以来,已办理的证件126个,受理环境投诉2件。

2、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搞好融资服务。为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融资难这一瓶颈问题,区政府出资100万元、吸收民间资本1200万元,积极组建了“瑞达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公司于8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业务范围是向规模型、科技型、外向型、农业产业龙头型的“四型”企业提供担保,并为其向上级担保机构申请再担保。

3、发挥民营企业家联谊会作用,搞好信息服务。为推进政府与民企之间、银行与民企之间、民企与民企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我区于去年11月份在全市率先指导组建了民营企业家联谊会,吸收了35家知名民营企业参加,并聘请了我市六大银行行长和温州商会会长担任顾问,为企业排忧解难,帮企业家联手并进。联谊会创办了《民企之声》简报,及时向会员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搜集和反映民营企业在发展中的意见和呼声。

4、依托政府法律顾问组,搞好法律服务。去年换届后,我区围绕民商法、行政诉讼、对外贸易、仲裁等方面,从北京及市内聘请6名知名律师,在我市率先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组,并注意从三个方面发挥法律顾问组的作用:一是发挥决策参谋咨询作用。通过委托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咨询,开展执法情况调查,监督行政程序,努力构架社会公众参与、法律顾问把关论证和政府依法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新机制。今年上半年,政府法律顾问共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3件(次),促进了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部门行政行为的规范化。二是发挥依法化解信访纠纷作用。针对近几年来涉法纠纷信访增加,信访老户、信访疑难案件不断的问题,组织法律顾问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依法接访、化访,收到较好效果。仅今年上半年,全区就有15件信访纠纷,通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调解,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化解。原市属企业特日欣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实行属地化管理后,100多名职工到到区集体上访,反映该企业欠职工工资、养老金300多万元问题。就这一信访案件,我区组织了由区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法律顾问组,职工代表和厂方委托的清算组参加的“三方对话会”。经顾问组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厂方和职工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履行相关义务所需负担的法律责任,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上访职工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三是发挥对民营企业法律事务的服务引导作用。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法律服务研讨会、民营企业法制建设座谈会4次,为民企举办法制讲座7期,提出法律意见书11份,解答涉法咨询80人次。全区民营企业有问题先找法律顾问,有纠纷依靠法律解决,依法经营、照章纳税、遵纪守法的风气正在形成。

20xx年,区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在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还有相当多的工作有待于进一步的落实、提高和完善,还存在许多制约依法行政工作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体制问题。目前,相当多的行政执法人员的工资靠收费和罚款解决,这就造成了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重罚款轻服务,甚至出现乱收费、乱罚款。二是素质问题。行政许可法颁布后,经过多次培训,尽管使干部队伍的法制意识和执法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这些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还有一定的差距,必须坚持不懈,长期抓下去。三是监督环节薄弱。目前,对行政执法虽然有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但内部层级监督力量薄弱,重事后监督,缺乏事前和事中监督。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逐步理顺行政体制,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强化监督机制,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早日实现效益型文明强区。

依法行政培训计划篇六

同志们:

依法行政是交通部门工作运行的基本准则,是履行交通管理职能的基础工作,也是行使交通公共权力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依法行政要求,扎实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对于全面树好我市交通行业服务形象,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了帮助大家全面把握依法行政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实践水平,今天,我们很专门请来了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学院法政部梁三利教授,给大家作一堂关于依法行政的专题辅导讲座。梁教授是司法管理学博士,经济法硕士,长期从事行政法的研究和教学,在依法行政理论研究方面造诣很深,同时还兼职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执业,在司法实践方面也有着极其丰富的经验。

参加今天辅导讲座的人员有: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使决策能够符合客观规律。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为及时了解决策实施后的情况,我们还要建立健全决策实施过程中的跟踪反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建设法治交通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文明执法的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公开制度,坚持首问负责制,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主动服务和“一站式”服务,推动交通行政审批公开、便民、规范和廉洁。要加快交通电子政务建设,探索开发网上审批、网上办公系统,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方便人民群众办事。要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执法为民的理念,正确处理好管理目的与罚款之间的关系,细化处罚标准,体现过罚相当,减少和控制裁量范围以及执法人员现场裁量权。要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拓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的范围。交通各执法单位之间要建立检查协调机制,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交通法规宣传的力度。要结合交通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特点,广泛、深入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活动,扩大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社会知晓程度,尤其要加强新出台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要使交通法律、法规、规章从单纯的执法工具转变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为准则,帮助交通行政管理相对人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是要进一步加大交通执法监督的力度。要继续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明确各级在行政执法中的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领导要齐抓共管,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检查,通过行政执法检查,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依据的适用和执法文书的使用,以及执法风纪、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处理和纠正。要建立完善错案追究制度,凡发生重大责任的错案要追究错案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取消单位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对执法人员个人要相应追究行政或其他法律责任。要建立完善追偿制度,因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在所属单位赔偿损失后,应向责任人追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各执法单位都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监督员队伍,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中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给予查纠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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