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

时间:2023-11-27 12:47:37 作者:曼珠

学校是一个让学生们展现才华的舞台,每个人都有机会发光发热、施展才华。下面是一些学校生活中的感人瞬间,让我们一起共享这份温暖。

小学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幼儿外出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确保幼儿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各部门、教师组织幼儿外出参加活动,必须履行安全审批手续,逐级报分管领导、园长室审批;组织幼儿集体外出活动,活动组织者要提前制订活动方案,并提出书面申请,要写清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经费、车辆、安全措施和安全负责人等,审批人必须明确签署意见并签名,同时上报教育局相关科室审批、备查。

二、组织幼儿外出参加活动要本着自愿的原则,以《告家长书》的形式通知家长,告知家长活动的时间、地点、意义、目的和收费项目等,并请家长填写好回执送交学校。

三、活动组织者对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防食物中毒,防幼儿走失,防拥堵踩踏等。

四、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要求车况良好,具有客运证照、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学校与车方签定租用书面合同、保险事宜等。

五、学校联系旅行社外出参加活动,要选择具有资质和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出行。要与旅行社签定书面合同,动员幼儿自愿参加保险,对旅行社使用的车辆和安排的线路要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出行。

六、外出活动要由校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安全、后勤服务等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对带班教师和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声明活动纪律和有关安全防范规定,落实安全责任人。

七、出发前活动组织者和带班教师要提前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明确活动安排,对活动中的相关注意事项和准备工作进行指导教育,并做好人员的清点、上报工作。

八、全体参与活动的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幼儿的安全负责,密切关注幼儿情况,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组织幼儿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幼儿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等;到达目的地后要认真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教育幼儿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带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九、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带班教师清点人数上报,并组织幼儿有秩序上车,跟车回园,待幼儿全部到班或离校后方可离开。

十、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小结,并在规定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活动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十一、未经安全审批而组织幼儿外出参加集体活动,或虽经审批但因未能遵守本制度或未落实安全措施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活动组织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幼儿园以前制定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本制度解释权属园长室。

小学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商业性广告宣传活动。要按有关规定,维护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严格控制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如个别活动确需学生参加,须报请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采取有独立自主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2、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如体育运动、劳动、社会实践等)特别是组织游泳、登山、划船以及其他大型文体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如去高层建筑物擦玻璃、到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等)。

3、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集体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若组织外出集体活动时,组织者要提前写出“集体外出活动请示报告”并上交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没有经过审批擅自外出活动的,要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对有关人员从严进行处理。

学校体育教学及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新

任课教师、教练员、活动组织者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学生和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并根据学生情况进行必要的训练。对严重违犯安全要求、纪律的学生和人员进行必要的纪律处理和行为约束。上课、训练时,可在教师可控制范围内或指定地点要求其进行安全训练或反省,不得将学生逐出控制区之外或让其回班。体育活动、比赛、运动会时,对该类学生可同样处理或交给班主任处理。

节假日进行体育队训练,要经体育组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私自组织学生训练,后果自负。

体育老师及管理人员要给学生讲清楚,有缺陷的器材要停止使用,室外不能立即修复、更换的场地、器材,要有禁用标志,或提示语。凡涉及到电、火、空中作业等危险性强的操作活动,应由教师进行或在教师指导下进行。

二、学校体育活动主要组织形式及安全要求。

体育课:一般在必修课时内学生按班级在教师的指导下集中开展某。

一、二项运动;

运动会: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多种项目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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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体育课、体育活动课、课外体育活动还是运动会等,教师及组织者都必须十分重视做好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工作。

(一)体育课教师要求。

1、体育教师必须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并且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具备事故处置能力,因为教师往往是体育课学生安全的第一(直接)责任人。

2、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应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并能把握重点关键。

3、每节课应根据授课内容易发生的事故及其危害向学生反复强调,要讲清动作要领、保护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学生。

4、每节课应根据授课内容认真检查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材,消除隐患,如器材的牢固完好度,沙坑的松散度等等。

5、体育教师应及时通过班主任对授课班级的每个学生健康体能历史和现实状况进行全面了解,授课时从参加项目到训练要求因人而异,特殊情况区别对待,忌一刀切。要遵循规律逐步加大运动量和体能训练要求。

6、体育教师单独带班使用一个活动区域分组分项进行训练考查时,应事先勘察各分组分项的场地,尽量做到互不干扰;划分好小组,落实好小组负责人、安全员;教师除加强巡视,全面关心,更应把握重点,给易发事故、危险性较大的场地上的.学生以更多关心与指导。

学切勿步入对方危险区(如投掷区等),并做到相互照应,免生意外。

(二)体育课学生安全要求。

1、体育课学生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2、为避免以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上体育课时学生不得佩带证章、胸卡、手表、钥匙、小刀、饰物等硬质物品,不得持、带与本课无关的任何东西。有关的如不立即使用,应放在活动区外。

3、上课时学生注意力集中,服从指挥,按老师的要求以正确的动作认真完成练习。上课、训练时,学生不得不有不合安全要求的言行,特别不准干扰他人训练,严禁打闹、捣乱、恶作剧等易造成对他人伤害的行为。如因此而对他人造成伤害,责任自负。

4、上体育课时学生要以正确的方法使用体育器材、设备、未经教师批准或自己不会使用的器材、设备、学生不得使用。

5、难度较大或有一定危险的动作,须在教师指导和同学帮助、保护下练习,完成掌握后方可自行练习。

6、学生上课时、训练时要自行检查场地、器材等是否合乎要求、如不符合,应向老师提出或自行避开、更换等。学生要有自我意识和能力。上课时学生不准进行非教学要求的活动,更不准进行非教学要求的活动,更不准私自离开教学活动区。教师要严格考勤。

(三)体育活动课与课外体育活动。

1、一个班级活动时,应分成若干个锻炼小组,在组长带领下,根据锻炼项目内容、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

2、同一年级几个班级同时活动时,应按班指定活动项目内容,在指3。

定区域活动,并有班干部组织进行。

3、分散活动前先集中,作好活动安排,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4、活动课全过程教师必须在场,不得离开,要加强巡视、检查、指导,对事故易发项目组(班)或区域给予更多的关心。

5、活动课结束,亦应整队集中,清点人数,进行讲评,检查安全情况,做到善始善终,使体育活动始终置于老师有组织、有领导情况下有序进行。

(四)课外活动、运动训练学生安全要求。

1、课外体育活动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领取器材,到相应或制定的活动场地进行。凡不按要求进行活动而造成自伤或他伤者,后果自负。

2、学生应认真按照各项活动的要求进行活动,自觉遵守体育道德和各项体育运动规则。

3、不到有危险的场地去活动,不用有危险的器材设备,不做有危险的动作,不翻越场地栏杆。

4、运动队训练按教练员要求进行。

5、所有体育活动除遵守有关规则以外,都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五)运动会。

1、成立组委会,制订运动会实施计划,根据学生男女性别和不同年龄段,确定运动会项目,编排运动会程序,做到科学合理。

2、严密组织,每个竞赛项目均应根据参赛人数的多寡排定一定数额4。

的体育老师担任诸如运动员报到点名、带队出入场、发令记时、记名次、各项裁判纠察工作,责任到人,保障安全。

3、各个项目竞赛在开始前视情况不同,负责该项目的教师应认真仔细检查场地和所使用运动器材,并教育或组织参赛同学做好赛前准备活动,增加安全系数。

4、各个竞赛区彼此间应保持一定的隔离区域,不相互交叉,并限定参赛运动员活动范围,不得擅自闯入其他项目竞赛区。

5、让同学按班、按年级入座观看,未经教师许可,不得进入赛区;同时组织一定数量学生干部担任运动会纠察,负责维持各区域竞赛秩序,做好观赛区与竞赛区、竞赛区与竞赛区之间的隔离工作。

6、运动会现场应设救护站,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材,校医坚守始终,有条件的备好校车,随时应急,不得延误。

三、体育器材、设备的安全规定。

1、场地、器材设备要符合体育运动的安全要求。

2、体育保管室设专职保管员,对器材、设备进行管理。要求及时检查、报修、更换。力所能及的要及时维护、维修保管员应及时整修运动场地。

3、教学用器材必须课前领出,课后归还,并实行登记制,人为损坏、丢失器材要赔偿。

4、课外活动学生借器材必须持有有效证件登记,按时借,准时还,如丢失或损坏要负赔偿责任。

5、节、假日等非教学、运动时间内,学校的运动场地、器材、设备5。

不开放,不外借。必须使用时,使用人要写出书面申请,经体育组长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正式借用手续。

6、非教学、运动时间、外单位借用我校运动场地器材、外人进入场地等而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学校不负责承担任何责任。

四、体育场地的安全规定。

场地要做到平整、软硬适宜和不积水,根据学校规模和校园条件等情况开辟各类活动区域,并配置各种器材设备和安全保护设施。

1、体育锻炼的目的是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而体育锻炼一般总要借助一定的场地与设备。在通常情况下,运动场地与设备的合适与否,不仅关系到学生或运动员能否正确掌握运动技巧和提高运动成绩,而且还直接关系到学生或运动员的安全与健康。

2、运动场地与设备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以安全可靠、有利于体育锻炼为原则。器材和设备设施要与学生的年龄、特点相适应,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并应制定体育场地、器材和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

3、沙坑应经常翻松。不得混有致伤性杂物,不要有积水。投掷项目的投掷区,必须与其他运动场地分开,并保持足够的距离。球栏、单双杠、爬竿、吊环等固定器械,应无锈斑、发霉、松动、破损、断裂等情况,发现不牢固的地方应及时调换或修理。

4五、事故处置方法。

1、一般皮肉擦伤开裂,送医院缝针医治。

2、一般肌肉筋腱扭伤、拉伤,早期冷敷,减少出血,减轻肿胀,后6。

期热敷,理疗,按摩,休息制动。

3、因摔伤、砸伤,造成明显或不明显脱臼、骨折,均应先设法用木板、硬纸板将受伤部位固定,不使错位,减轻疼痛,避免加重损伤,然后急送医院,检查诊断治疗。

4、因摔伤、砸伤,伤及头部,头昏伴呕吐,呈明显脑震荡症状者,应急送医院,检查诊断治疗,即使脑震荡症状不明显者,也应送医院检查诊断为宜。

6、凡发生上述情况,有关教师、校方应设法通知受伤学生监护人到医院,了解、参与治疗救护意见。

7、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校方应立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故成因、责任人、证明人,这样有利于今后的安全教育工作,也有利于正确合理的进行善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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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为了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下课后要轻步走出教室,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活动。未经许可,不得进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周围喧哗,不随意串班。

二、值日生在预备铃之前,应主动认真地将黑板擦干净,把讲台整理好。

三、课间休息不追赶打闹、起哄、搬动桌椅、乱写乱画。

四、上下楼梯靠右慢行,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

五、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不在教室、操场各处追逐打闹,狂奔乱跑,防止互撞,禁止怪声喊叫,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等设施。不要到升旗台、花栏附近玩耍,禁止学生乱扔纸屑、攀爬围墙栅栏、教室窗台和教室内桌椅。不跳校园各处台阶。

六、老师在楼梯、操场行走,学生应有礼貌地问侯、让道,不得抢行拥挤,冲撞老师。

七、学生在违背上述要求时,应服从值周干部和老师的劝阻及教育,严重者接受学校处理。

八、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

如发生上述现象者,视情节轻重扣除本班考核分。

学校社团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从制度上规范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确立更加严格的活动开展流程,保证社团活动出精品、上层次,使学院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合会)统一指导和管理,各社团必须依据《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积极有效的开展其日常活动和大型文化活动。

第二条学生社团要根据类型定位,发挥自身特点,结合校区实际,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第三条各学生社团在组织社团活动前,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上交详细策划书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活动申请表》,说明该活动的具体名称、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活动财务预算表及可操作性分析。

第四条活动和应邀人的有关资料、策划书、经费预算表、和申请表由各社团负责人详细审核填写并签字后,方可上报社团联合会。并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加盖社团联合会专用公章后,上报学院团委,经团委老师审批,加盖学院团委专用公章后活动方可进行。社团活动如没有经过社团联合会及学院团委审批通过而开展的,社团联合会将停止该社团工作,即后进行整顿,并给社团负责人严厉惩处。

第五条各社团开展活动后,必须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连同活动资料一并上交院社联备案,作为各项评优依据。

第六条各社团与商家签订的赞助合同,必须上报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得到批准后方可签订,严禁任何人以社团名义进行纯商业性宣传和商业性活动。

第七条在校内张贴海报、通知等宣传资料前,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获同意后方可在学校指定的地点张贴。各社团开展活动所用场地必须保持干净。

第八条凡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均可参加学院内社团的活动,且坚持自愿原则。本社团成员享有活动参与优先权。

第九条各社团创办面向校内的刊物,必须先向社团联合会上交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社团刊物发行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发行。在社团网站上公开发表的政治,宣传言论应先上报社团联合会审批,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条社团活动必须上报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一经审定,相关事宜不得擅自改变。如确有必要改动,则至少在活动开展前一天,重新填写上交活动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活动开展期间,社团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社团活动的前期、中期、后期须与社团联合会活动部保持密切联系,社团联合会将委派干部人员参与活动,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否则社团联合会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各社团社长为活动第一负责人,负责人必须认真扎实的做好组织和管理工作,防止和处理任何妨碍学校公共安全及学校正常秩序的事件。

第十二条各社团举办的活动应以提高广大同学思想素质和能力为前提,做到积极服务于同学。

第十三条社团在一学年内应至少举办一次有影响力的'活动,一学期内常规活动不得少于四次,否则给予警告处理。若社团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举行活动的,应及时向院社联提交书面材料说明理由。常规活动指:

1. 举办的小型沙龙;

2. 成员培训;

3. 社团内部交流;

4. 英语角等活动。

第十四条各社团开展活动时,应自觉维护使用场地的公共设施,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好使用场地的卫生。社团活动时造成的设施损坏由相应社团负责。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因活动之需,要出具证明或介绍信时,可向院社联提出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出具证明。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或需要修改章程的,要及时向院社联核准。

第十七条各社团公开张贴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规定,通过指导老师审批后方可制作。

第十八条社团张贴物要求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并署以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

注:以上制度自颁布之日生效执行,社团联合会对其具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

一、指导思想

加强学生社团建设,是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对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育艺术2+1 项目”,推进学校特色创建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校 坚持办成“人人向往的好学校”的办学宗旨,结合我校的实际,以“社团建设”为平台,为每个孩子打造锻炼学习的舞台,以素质教育为重点,注重德育教育、养成教育、体验教育、创新教育和实践教育,实现孩子的快乐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建设目标和功能

建设一批能基本满足学生不同兴趣爱好的学生社团,学校教师担任社团指导工作的比例达到80% 以上,学生参与社团活动比例达到100% 。 纳入学校课程管理体系和学生素质评价体系, 建立起比较科学、规范的学生社团的运行、管理和保障机制 。在普及的基础上 产生一批主题鲜明、富有特色、影响广泛的全校性、精品化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真正成为实施素质教育,有效促进广大青少年成长、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建设措施

1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团建设工作,经研究,特成立杭州市三墩小学社团建设领导小组:

主任:章献明(校长)(负责“社团建设”全面工作)

副主任:冯卫芳(副校长,负责“社团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及活动组织)

副主任:蒋国华(副校长,负责活动组织及学生安全)

成员:王晓岚(教导处副主任,负责师资配备、课程管理,“社团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及活动组织)

王依美(教导处主任,负责社团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陈艺浩(教导处副主任,负责社团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李海鑫(教务员,负责社团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杨建坤(校区负责人,负责长桥校区社团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朱强(校区负责人,负责山桥校区社团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叶懿(大队辅导员,负责社团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邵志平(教导处助理,负责资金管理,场地安排,督导检查,物品验收,材料收集工作)

李祝平(总务主任,负责提供后勤保障,器材采购)

周国建(负责财务管理及治安保卫)

杨卫达(体育教研组长,分管体育类活动教学)

王晓玲(英语教研组长,分管英语类活动教学)

王丽娟(音乐教研组长,分管音乐类活动教学)

郑猛达(美术教研组长,分管美术类活动教学)

蒋涛(科学教研组长,科技总辅导员,分管科技类活动教学)

夏艳(信息技术教研组长,分管信息类活动教学,文档、摄影资料收集)

王颖 (年级组长、一年级组年级组社团管理)

汪蕾(年级组长、二年级组年级组社团管理)

吴菊芬(年级组长、三年级组年级组社团管理)

许鑫媛(年级组长、四年级组年级组社团管理)

曹芳(年级组长、五年级组年级组社团管理)

姚 赟 娜(年级组长、六年级组年级组社团管理)

杜培强(年级组长、长桥校区年级组社团管理)

梁勇(年级组长、长桥校区年级组社团管理)

曹慧英(年级组长、山桥校区年级组社团管理)

万国美(年级组长、山桥校区年级组社团管理)

2. 落实社团各项管理制度

1 )社团招生制度

社团 学员由各班学生自愿参与,向学校所开设的项目自主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学员统筹协调。每个项目班学员数量一般30 名以上,音乐类,体育类等大型活动项目可增加人数,涉及特殊设备等问题可适当放宽到20 名。每个社团要选好一名社长。

2 )社团活动班级管理制度

活动时间 :校 级社团每周五下午两节课;年级社团双周五下午两节课。

点名制度 :每次活动开始,辅导老师必须点名,有学生不到的,要查明原因,并报给班主任,有两次不到的,班主任要查明原因后报给年级组长——王晓岚。活动结束后安排学生做好场地卫生工作,关闭多媒体设备,最后关闭电源。

请假制度 :所有社团不得无故停止活动,如老师有公出任务的,请提前两天告知王晓岚。如有私事,请跟王依美主任请假,准假后也是提前两天告知王晓岚。辅导老师不能随便将学生托付给其他老师,也不能随意让学生回到原班级。

物品申领和保管 :社团活动资料和奖品由社团辅导老师填写申请单,学校统一购买。社团购买的物品由辅导老师负责保管,要循环使用,也作为财产保管的一部分。(正常损耗具体再定)

志愿者和外聘教师管理 : 社团有志愿者或外聘教师的,点名、纪律和安全由本校辅导老师负责。 如遇学校临时换课、节假日调整等特殊情况,由社团辅导老师负责通知。

3 ) 社团外出活动制度

社团学员外出活动,必须由组长到教导处申请,校级社团由教研组长负责申请,年级组社团由年级组长申请,并且上交活动方案,由活动负责老师提前二天发告家长书,教导处派一名中层或者助理协助参加,做好后勤服务等工作。如需车辆等,需提前两天书面申请;如因比赛需要,租用服装等,也需提前书面申请。

4 )社团学员管理制度

社团活动招收的学员,一学年内不允许调换、分流、劝退。特殊原因,先向教导处申请,教导处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学员要遵守活动纪律,准时参加培训。要通知好家长,准时接送,注意安全。

5 )社团安全管理制度

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认真参加社团活动,活动期间听从辅导老师指挥。辅导老师保证社团活动正常开展,铃响开始活动就开始,下课铃响活动结束,不得无故提前下课。学生回到班级后由班主任组织放学。活动期间(包括两节课的课间活动和眼保健操)的一切安全事宜,由辅导老师负责。在活动中有学生受伤等情况,辅导员要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班主任上报教导处和通知家长,情况严重的直接上报教导处,辅导员写明情况和班主任一起看望学生,并共同处理善后事宜。体育类活动社团,如篮球类社团,为保护教师和学生安全,辅导员必须与学员家长签订训练期间安全告知书,收好回执,交教导处备案。

6 )社团评比制度

每个社团都要完成演出和展示的任务,部分社团有比赛的任务。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校级社团展示活动,展示社团发放开课证明。根据社团活动展示成绩、材料积累、活动报道等,每学期各社团评选出优秀学员;评选出校优秀社团,推荐参加区级评选。

7 )社团档案管理制度

社团辅导老师按要求积累社团建设材料,如社团名称,社团管理章程,各项规章制度,考核机制,学员名单,学员学习情况,学员作品,活动过程,活动记录,活动照片,活动成绩,社团荣誉等,认真、精心策划每次社团活动、完成社团活动记载本,(社团活动记载本 版本,可下载)学期结束前上传在“学校ftp ——上交文件——教导处——2015 学年第一学期资料——2015 学年第一学期社团活动——社团活动记载本——相关社团”文件夹中,用“社团名称+ 辅导老师+ 社团活动记载本”命名。校级社团要求每学期在校园网的社团项目栏目中发布2 条新闻及以上,年级社团要求发布1 条及以上,同时也要上传在“学校ftp ——上交文件——教导处——2015 学年第一学期资料——2015 学年第一学期社团活动——社团活动新闻——相关社团”文件夹中,用“社团名称+ 辅导老师+ 社团活动新闻”命名。

每个校级社团还要做好社团活动年册(非语数教研组一个教研组一份),必须有相关的管理章程、学员规章制度,考核机制,活动会议记录、活动报道,学期结束前将社团活动年册上传在“学校ftp ——上交文件——教导处——2015 学年第一学期资料——2015 学年第一学期社团活动——社团活动年册”文件夹,用“教研组+教研组长姓名+ 社团活动年册”命名。

年级社团由年级组长负责撰写年级组社团活动日记,期末上传在“学校ftp ——上交文件——教导处——2015 学年第一学期资料——2015 学年第一学期社团活动——年级社团日记”文件夹,用“几年级组+年级组长+ 年级社团日记”命名。

8 )年级社团管理制度

年级社团由年级组长负责管理,每次活动点名一次,巡视两次。如遇组内老师外出、请假等原因不上课的,由组长负责安排代课。负责年级组社团使用资金申请和材料工具等发放回收工作,做好年级组社团考核工作。

9 )校级社团管理制度

校级社团由教导处、教研组长负责管理,每次活动由教导处安排点名一次,巡视两次。如遇组内老师外出、请假等原因不上课的,由教导处负责安排代课。教研组长负责校级组社团使用资金申请和材料工具等发放回收工作,做好校级社团考核工作。

学校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体育教学及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的同时不发生伤害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校园体育教学及活动的安全要求

(一)体育课教师安全要求

1、体育教师是体育课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强烈的安全责任意识,并且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经常对学生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具备事故处置能力。

2、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应有全面的了解、掌握和应对策略,并能把握重点关键。

3、每节课应根据授课内容易发生的事故及其危害向学生反复强调说明,要讲清动作要领、保护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学生。

4、每节课应根据授课内容认真检查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材,做好课前准备,消除各种隐患,如器材的牢固完好度,沙坑的松散度,游泳池水的深浅与清洁度等等。

5、体育教师应及时通过班主任和医务室校医对授课班级的每个学生健康体能历史和现实状况进行全面了解,练习时因人而异,忌一刀切。

6、体育教师单独带班使用一个活动区域分组、分项进行训练考查时,应事先勘察各分组、分项的场地,尽量做到互不干扰;划分好小组,落实好小组负责人、安全员;教师除加强巡视,全面关心,更应把握重点,给易发事故、危险性较大的场地上的学生以更多关心与指导。

7、几个体育教师带班同时合用一个操场授课时,应事先做好互相沟通,划分好场地,了解彼此各场地区域授课项目内容;授课时事先提醒同学切勿步入对方危险区域(如投掷区等),并做到相互照应,安全提醒,免生意外。

8、上游泳课时,游泳池应按照深浅水域,配备持证上岗的救生员、卫生员;学生必须事先作健康体验或身体情况报告,适者参加,老师加强巡视指导。

9、对违犯安全要求、纪律的学生进行必要的纪律处理和行为约束。上课时,可在教师可控制范围内要求其进行安全训练或反省,或交给班主任处理。不得随意将学生逐出控制区之外或让其回班。

(二)体育课学生安全要求

1、体育课学生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2、为避免外伤事故的发生,上体育课时学生不得佩带证章、胸卡、手表、钥匙、小刀、饰物等硬质物品,不得持、带与本课无关的任何物品。有关的物品如不立即使用,应放在活动区外。

3、上课时学生注意力集中,服从指挥,按老师的要求以正确的动作认真完成练习。上课、训练时,学生不得有不合安全要求的言行,特别不准干扰他人训练,严禁打闹、捣乱、恶作剧等易造成对他人伤害的行为。如因此而对他人造成伤害,责任自负。

4、上体育课时学生要以正确的方法使用体育器材、设备,未经教师批准,学生不得私自使用器材、设备。

5、难度较大或带有一定危险的动作,须在教师指导和同学帮助、保护下完成训练内容,不可擅自做主,自行练习。

6、学生上课时要自行检查运动场地、器材等是否符合上课要求,如不符合,应及时向老师提出或自行避开、更换等。

7、学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上课时,学生不准进行非教学要求的活动,更不准私自离开教学活动区。

8、教师要严格做好学生考勤,与班主任做好联系沟通,计入班级学生量化考核。

(三)体育活动课安全要求

1、体育活动课的辅导教师是体育活动课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强烈的安全责任意识,并且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经常对学生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具备事故处置能力。

2、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领取器材,到相应或指定的活动场(所)地进行。凡不按要求进行活动而造成自伤或他伤者,后果自负。

3、体育活动课应分成若干个锻炼小组,在组长带领下,根据锻炼项目内容、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

4、学生应认真按照各项活动的要求进行活动,自觉遵守体育道德和各项体育运动规则。

5、分散活动前先集中,作好活动安排,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不到有危险的场地去活动,不用有危险的器材设备,不做有危险的动作。

6、活动课全过程教师必须在场,不得离开,要加强巡视、检查、指导,对事故易发项目组(班)或区域给予更多的关心。

7、活动课结束,亦应整队集合,清点人数,进行讲评,检查安全情况,做到善始善终,使体育活动始终置于老师有组织、有领导的情况下有序进行。

8、对违犯安全要求、纪律的'学生要进行必要的纪律处理和行为约束。上活动课时,可在教师可控制范围内要求其进行安全训练或反省,或交给班主任处理。

不得将学生逐出控制区之外或让其回班。

(四)体育训练安全要求

1、体育教练员是体育训练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并且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经常对学生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具备事故处置能力。

2、运动队训练须按教练员要求进行。

3、要遵循规律逐步加大运动量和体能训练要求。

4、体育运动队学生除遵守有关规则外,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5、对违犯安全要求、纪律的学生要进行必要的纪律处理和行为约束。训练时,可在教师可控制范围内要求其进行安全训练或反省,或交给班主任处理。不得将学生逐出控制区之外或让其回班。

6、节假日进行运动队训练,要经学部同意后报总校批准。坚决禁止私自组织学生训练,出现不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五)体育比赛安全要求

1、参加比赛活动的领导和班主任要向师生进行赛前的安全教育工作,使大家保持思想上认识,行动上重视。

2、成立组委会,制订体育比赛实施意见,根据学生男女性别和不同年龄段,确定体育比赛项目,编排体育比赛程序册,做到科学合理。

3、严密组织,每个竞赛项目均应根据参赛人数的多少,安排体育老师和部分学生担任裁判员和服务员,诸如运动员检录、带队出入场、发令、计时、记成绩、记名次等,各项裁判纠察工作,责任到人,保障安全。

4、各个项目竞赛在开始前视情况不同,负责该项目的教师应认真仔细检查场地和所使用运动器材,并教育或组织参赛同学做好赛前准备活动,增加安全系数。

5、各个竞赛区彼此间应保持一定的隔离区域,不相互交叉,并限定参赛运动员活动范围,不得擅自闯入其他项目竞赛区。

6、让学生按班、按年级入座观看,未经教师许可,不得进入赛区;同时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干部担任体育比赛纠察,负责维持各区域竞赛秩序,做好参观区与竞赛区、竞赛区与竞赛区之间的隔离工作。

7、体育比赛现场应设救护站,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材,校医坚守始终,有条件的备好校车,随时应急,不得延误。

二、体育器材、设备的安全要求

1、场地、器材设备要符合体育运动的安全标准要求。

2、体育教研组长要对器材、设备经常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报修、更换。

3、教学用器材必须课前领出,课后归还,并实行登记制,人为损坏、丢失器材要赔偿。

4、课外活动学生借器材必须持有有效证件登记,按时借,准时还,如丢失或损坏要负赔偿责任。

三、体育场地的安全要求

1、运动场地与设备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以安全可靠、有利于体育锻炼为原则。器材和设备设施要与学生的年龄、特点相适应,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并应制定体育场地、器材和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

2、沙坑应经常翻松。不得混有致伤性杂物,不要有积水。投掷项目的投掷区,必须与其他运动场地分开,并保持足够的距离。球栏、单双杠等固定器械,应无锈斑、发霉、松动、破损、断裂等情况,发现不牢固的地方应及时清理、调换或修理,或重新购置。

3、游泳池应符合有关安全、救生和卫生等要求。在使用游泳池前,教师或专管人员要对其内部进行周密的勘验检查,确保池内无杂物、水池墙壁没有尖硬物品,然后做好消毒工作,在保证卫生条件许可下及时填充和泄放水源。

一、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二、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三、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四、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五、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体育教学:

一、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二、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三、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四、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五、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六、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七、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小学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学校每位教师必须把确保学生安全作为重要工作来对待,树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防微杜渐,万万不可麻痹大意,责任到事、到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项规定如下:

1、严禁任何教师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2、凡发现学生未到课堂,任课教师须查询原因,半小时不到的,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须寻原因,并通知家长查明原因。

3、严禁任何教师私自组织非常规危险活动、游戏或实验。

5、发现学生意外伤害及时报告并协助妥善处理;

6、教职员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教职员工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发现漏电、短路等及时报告;

8、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

9、值日教师须严格执行职责,加强学生巡视和核查工作。

10、教师在预知或发现易造成学生伤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应及时报告学校。

一、仪器室、实验室安全规定。

1、仪器室、实验室应具备有灭火机、砂箱和水箱等消防工具。灭火机要定期更换药液。

2、易然、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地窖或专柜存放,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加强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3、制取有毒和有害气体的试验,应在通风处进行,有毒药品不能接触人体,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

4、使用易燃、易爆试剂或制取易燃、易爆气体时,一定要远离火源。

5、点燃可燃气体、必须检查气体纯度,以免爆炸,并应采取防爆措施。

6、嗅气体气味时,采取“招气入鼻”的方式,严禁用鼻子凑在容器上闻气味。

7、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要注意液体飞溅造成灼伤。

8、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要将浓酸缓缓注入水中,边倒边轻轻搅动,以免酸液飞溅,造成灼伤,切勿将水注入浓酸中。

9、实验室的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在电源开关处安装漏电保护器。进行电学实验时,要求学生穿胶鞋进入试验台,不能打赤脚。

10、学生实验需用电源时,才能对学生试验台供电。不能用湿手操作各种开关、触摸各种用电器。实验完毕,及时关好开关,切断电源。

11、实验室内严禁吃东西或带餐具。

12、如发生触电、中毒、灼烧等意外事故要及时进行抢救,妥善处理。

二、实验室管理规则。

1、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充许不得入内。

2、实验室用于:

(1)实验教学活动;

(2)课外科技活动;

(3)进行实验教学研究。培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4)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面向社会,为当地教学和经济研究服务,不准将实验室挪作它用。

3、做好实验课的管理工作:

(1)学期初按实验教学计划总体安排全校《实验课程表》;并分科分年级列出贴在墙上。

(2)演示实验于三天前登记。

(3)以上三种文字资料按学期初和学年度装订成册存档。

(4)分组实验或课外科技活动结束时由教师清点好仪器整理好环境,由实验员验收认为合格后方准离开实验室。遇有仪器损坏或丢失,要当场处理,不能拖延。

4、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实验室日志记载各次实验、课外科技活动及其它与实验有关和各项工作。

(2)实验技术档案记载研制、代用、改进实验装置麦自制教具情况、实验教学成果,科技成果的发明制作、新设计或探索性实验等方面情况。

(3)各种仪器说明书要分类长期存档。

(4)实验室(课)事故记录。

(5)有关实验室工作、文件杂志及书籍。

5、坚持勤俭节约的精神,节约水电、药品、材料,爱护仪器,充分发挥一钱一物的作用。

6、严格执行有关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者及时批评教育。实验员进实验室要穿工作服。

7、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创造出良好的科学环境的`气氛。实验室应有科学家画像、实验挂图、实验陈列橱柜。各学科实验应体现学科特点。

三、实验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执行学校实验教学计划,负责实验室设施的管理。

2、努力钻研教材和教学大纲,掌握实验原理和操作技能,熟悉教学仪器的用途、性能、结构、使用和保养维修方法,能够排除仪器的一般故障。

3、积极协助有关教师制定实验计划和学生实验技能训练计划,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4、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自制教具和学生课外科技实验活动。

5、按实验计划和教师的“实验通知单”按时准备好实验所需要的仪器药品及辅助器材。演示仪器放在准备台上或提盒内,分组实验有序的放在学生实验桌上。在实验室里张贴实验教学一览表及实验课课程表。

6、坚守工作岗位,协助教师辅导学生实验,解决实验中随时出现的问题,保证实验安全、顺利、准确地进行。

7、实验完毕,要认真做好实验记录和效果评估,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并做好仪器药品的清理、收藏和废液的回收处理工作。

8、经常保持实验室、仪器室、实验桌、仪器柜及仪器设备的清添洁卫生。

9、按要求保管好贵重仪器、危险品,应熟知实验室的安全规则和发生事故应急措施,并会使用消防器材。

10、不断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

四、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前,应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的要求,了解实验基本原理的方法步骤。

2、进入实验室后按编组就位,遵守纪律,保持安静,根据实验的要求检查仪器,药品是否齐全完好。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摆弄仪器和试剂。

3、认真实验,教师讲解实验原理、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4、经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做好实验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5、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节约用水用电。学生中实验中因犯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均应赔偿。

6、废液、废纸、火柴梗以及玻璃碎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及垃圾桶内,不得随便乱扔、乱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实验完毕,应时清洗器具,整理好仪器药品,向实验教师点交清楚。搞好室内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养成良好地习惯。

一、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了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二、教室、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等门要开启自如。

三、学生不得抽烟、点蜡烛,严禁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四、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五、电器产品的购置、安全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六、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等有关场所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放置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吕要设专人妥为保管,并定期检查。

七、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实习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万无一失。

消防制度。

按照省市县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要求,针对我校今冬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估做出如下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认清形势,提高警惕,增强责任感。

各班要成立防火小组,由班主任做组长,确保今春在校内、教室内,不发生火灾,确保学生在校正常上课。

二、加大防火宣传工作,增强师生防火意识,必须做到防火工作人人有责。

三、严格落实防火措施,积极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种火灾隐患,各班教室的炉子必须有专人负责,放学后必须彻底清理炉膛内的火,必须全部熄灭后再倒垃圾,避免有炉火和垃圾一起倒,引起不必要的隐患。

四、学校要加强防火队伍的建设,以校长任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防火队伍,要有防火工具。做好疏散工作,使每位队员都掌握扑救和安全避火方法,减少人员伤亡。

乘车制度。

1、学校必须雇用交通客车(班车或出租车)不许搭乘货车或三轮车。

2、所雇用的车无安全隐患,手续必须齐全,司机驾驶技术娴熟,经验丰富,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3、必须有领导或教师带队,人员多时,校长必须亲自带队。

4、乘车前必须向学生讲清事项,下车时工作人员要作好疏导工作。

5、乘车不许超员。

6、乘车期间不许与司机闲谈、嬉闹。

汛期制度。

一、学校及村小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定责任书。

二、汛期内要经常对学生进行防汛、防洪、防雷电等常识知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保自救能力。

三、禁止学生到河里、大眼井、雨水积水坑等地方洗澡,有效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放学时,遇有下雨或大雨将至的天气,各班不许随便放学,学校要统一指挥工作。

五、建立学校家庭临控网络。隔河的学生,雨天、发水期要做好接送工作。

六、汛期内要定期检查学校的各类户舍,有隐患的必须停用。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隐患领导组织。

二、学校定期对学生校舍、场地、桌、椅设施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三、每月对整个学校的安全工作要进行一个书面的安全汇报。

四、随时随地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并随时随地跟踪学生,(www。fwsir。com)检查学校各种物品和设施安全可靠性。

五、做好各种安全记录和安全隐患记录及整改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和完善教师安全工作培训制度。

2、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培训组织,由学校领导对教师进行安全讲座。

3、必要时可与公安部门、消防部门联系,增强教师的安全知识。

4、教师在培训中,一定要认真做好笔记,按时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5、学习时间定于每月的3—4号。

6、学习内容有关安全知识,如:《交通知识》《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等。

安全工作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3、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突出重点,学校利用校会、班级利用班会,队会进行进行安全教育。

4、各班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活动。

5、学校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一次并写出排查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事故及时上报。

6、加强值班管理,值班人员认真负责,节假日按时交接班,不出现空档。

7、教师上课不准脱堂,体育教师上课要有安全措施,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不组织学生参加大型的集体活动,如必须参加先向上级请示,并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

9、不组织参加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活动,如救火、防洪。

10、上学、放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帽,右侧通行,不满12岁的学生不准骑车,路上不准撒把。

11、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讲座,必要时可与公安部门、消防部门联系,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确保学生在校安全,严格执行安全报告制度,使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1、管理档案人员首先认真负责,管理好学校所有安全档案材料。

2、须整理材料,及时整理。

3、负责学校所有的安全材料归档。

4、积极利用档案材料做好教师服务工作。

5、积极配合教师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1、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安保主任为副组长负责传染病治工作,并负责疫情报告,各年级班主任负责疫情观察。

2、严格执行卫生防疫站制定的各类传染病管理要求。

3、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病知识宣传工作。

4、提高师生员工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要做到常与家庭沟通,取得家长支持,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6、坚持晨检制度,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7、如有疫情发生,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为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申报制度。

一、运动会、春游、越野赛,美术生野外写生等活动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美术生野外写生由美术专业教师写出书面申请,报教导处批准,学校备案。

2、春游、越野赛等大型活动,由组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盖章交教体局体卫股批准。

二、组织上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在申报时必须制定详细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交安全领导审核,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批准。

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前的申报制度,学校组织的春(秋)游社会实践、夏令营、外出参观等一些大型的素质教育活动,事先必须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再向教育局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观摩电影、公益劳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各种演出等活动,组织者事先向校领导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2、组织者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对活动地点、交通工具、活动安全、活动管理、旅行社的服务和信誉等作严格的考察,认真安排,消除事故隐患,并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

3、每次活动都要落实一名校级领导亲自组织带队,带队领导外出前必须召开相关带队老师会议,做好分工,提出要求,明确带队教师的职责。

4、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告知学生在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增强学生遵纪守规和安全防范意识。

5、外出活动用车须选用区教育保障中心批准的车辆。活动前带队领导须对各车牌号码进行校对,保证车况良好。

6、学生外出活动,如遇突发情况,带队领导必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控制事态的扩展。

7、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8、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实习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推进职业学校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是指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稳定就业。

第四条顶岗实习应当按照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组织与计划

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学校举办方进行管理,其中行业部门举办的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行业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管理。高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举办方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

第六条职业学校原则上应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安全防护条件完备,提供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

学生要求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供实习单位同意接收该学生顶岗实习的公函及实习协议(未成年学生还应提供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并经学校备案后方可进行实习。学校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定期进行实习过程检查。

第七条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 并共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实习计划包括:实习教学所要达到的总目标、各实习环节、课题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实习岗位、考核要求及方式方法等。

第八条学校要明确管理顶岗实习的工作机构,校长是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和实习单位都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第九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实习指导教师制度。安排思想品德好、经验丰富的教学或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

第十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学生学习的最后一学年进行。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安排学生学习的最后半年进行,实习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多种形式。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探索实行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改革创新。

第三章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并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岗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应包括:学生实习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十三条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学生应及时将协议内容告知家长。对于未满18周岁的学生,还应提供监护人知情同意书)顶岗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工作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姓名,实习学生和家长的姓名、专业班组、注册学号及实习期间住址;(2)实习期限;(3)实习内容和实习地点;(4) 实习食宿安排(5)实习时间、休息休假;(6)实习劳动保护;(7)安全管理责任(8)实习报酬;(9)实习责任保险;(10)实习纪律;(11)实习终止条件;(12)实习考核结果(13)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结合顶岗实习的特点和内容共同做好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对学生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开展敬业爱岗、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企业文化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

第十五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顶岗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顶岗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中职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它具有安全健康隐患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中职学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中职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和接收16周岁以下学生顶岗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学生顶岗实习应当执行国家在劳动时间方面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实习单位培训实习学生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成本中列支。鼓励有条件的实习单位向顶岗实习学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实习报酬的形式、内容和标准应当通过签订顶岗实习协议进行约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实习报酬提成和其它形式的实习费用。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规定的顶岗实习任务,积极参加学校和实习单位组织的文化教育及相关培训活动,服从管理。对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等违反顶岗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按学校与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要定期向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顶岗实习情况,遇到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

第十九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住宿管理,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未成年学生要求在学校、实习单位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有正当理由,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并自理住宿及其相关事宜。

第二十条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建立实习日志,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及时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

学校应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信息化顶岗实习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顶岗实习过程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统一建立学生顶岗实习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部门、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业,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信息服务。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实行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学生顶岗实习共同考核制度,共同制定实习评价标准,共同考核学生实习效果。

第二十三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统一格式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学校应将考核要求提前告知学生。对中职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分两部分: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原则上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顶岗实习进行评价,原则上占总成绩的30%。

中职学生顶岗实习考核的成绩记入毕业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者获得学分,学校为其颁发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认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并纳入学籍档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内容包括实习单位与学校双方对学生实习的评价与鉴定,其依据为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组织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1)顶岗实习协议;(2)顶岗实习计划;(3)学生顶岗实习报告;(4)学生顶岗实习成绩;(5)顶岗实习周志;(6)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7)顶岗实习考核表、实习经历证明等。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积极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学校、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安全与保障

第二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要加强监督检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习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顶岗实习管理工作,保证顶岗实习工作、安全和有序。

第二十七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顶岗实习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顶岗实习学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实习学生,不得顶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针对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为学生投保与其实习岗位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保险责任范围应当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中职学生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学校与企业达成协议由企业支付投保经费的,企业支付的实习责任保险费据实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二十九条实习单位应当根据接收学生实习的需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实习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

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为实习学生提供必需的食宿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便利和人身安全。

第三十条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生必须参加的教育和教学活动。

2、学校成立有校长、教导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团支部书记、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地方党政部门、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负责联系安排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并组织指导与考核。

3、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次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做到思想、任务、实践点、指导人员、带队教师五落实。

4、每学年,每个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3天。

5、学校除把工厂作为学生实践基地外,应与社会保持经常性联系,建立相对稳定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6、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班主任及指导人员、带队教师要负责对其进行思想、技能技巧方面的指导。

7、教育学生主动积极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虚心向工农学习,增强热爱劳动人民、热爱家乡的思想感情,不断提高社会实践的能力。

8、学校或班级每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集体活动是指由班级、系部或者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文艺、体育、科技、写生、见习、实习、社会实践等各类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活动:

1、组织本班或者跨班之间的联欢活动;

2、举办大型文艺晚会;

3、组织学生集体郊游;

4、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文艺、体育、科技等各类竞赛活动;

6、组织学生参加外出写生、见习、实习等教学活动;

7、其他集体活动。

二、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履行下列审批手续:

(一)校内集体活动的审批:

1、组织班级集体活动,组织班级必须至少提前1天填写《学生校内集体活动审批表》,经系部、教务处、学工处审批后,报保卫处备案。

2、组织班级以上的集体活动,组织部门必须提前3天填写《学生校内集体活动审批表》,经系部、教务处、学工处审批后,报保卫处备案。凡须使用大礼堂、学生体育活动中心等大型活动场所的,必须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二)校外集体活动的审批:

1、组织市区范围内的集体活动,组织部门必须提前3天填写《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表》,经系部或主管部门(班级活动由系部审批、班级以上的集体活动由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2、组织离开本市的集体活动,组织部门必须提前7天填写《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和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学院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备案。

三、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贯彻“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在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人,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组织学生参加市区范围内的集体活动应以安全、就近、徒步为原则,对行走路线要提前熟悉路况,做到心中有数。

五、组织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明确带队领导,配备足够的带队教师,制定应急预案,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凡需集体乘车外出的,必须租用或乘坐有客运资格且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且不得超载和超速。

六、不得组织集体性外出旅游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

七、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凡在活动中出现意外,在做好应急处理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汇报学校主管部门和主管院领导,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保障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期间的安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认真做好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策划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突出教育功能,让学生通过集体外出活动了解社会、开拓视野、增长知识、陶冶情操。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坚持“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以福州地区为宜,且必须到经政府批准正式开放的景点,不得到未开放景点、景点附近未开放区域或在景点非开放时间活动。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应当天往返。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在外地住宿,更不得露宿。

二、严格落实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审批和报备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学院或有关单位同意,任何学生组织或个人未经学院或有关单位批准,不得擅自组织或为其他校外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违者将追究有关组织者责任。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严格执行审批和报备制度。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前,带队教师要认真填写《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表》(见附件),制定详细的活动安全(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外出前开展安全教育的时间和内容;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分组情况、各小组负责人及其移动电话号码;预案还应当根据本次活动的`具体实际,分析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表》和安全(应急)预案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审批。

学院审批通过后,带队教师必须提前2天向校学生工作部(处)报送经学院领导签批同意、学院盖章确认的《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表》,并附带队教师签名的安全(应急)预案和与旅行社签定的协议复印件各一份。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按时返校,返校后,应当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

三、切实做好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带队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常识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以保障外出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前,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纪律和交通法规等安全意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对活动中有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要进行充分的估计和准备,要反复向学生申明注意事项,做到教育到人,富有有针对性,不留空白点,保证活动正常、有序、安全进行。

四、严密做好活动过程的组织工作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原则上要委托旅行社组织。要慎重选择实力强、资质好、信誉好的旅行社,与旅行社签订的协议中要有明确的安全责任条款,办理保险。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活动前应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对不熟悉的景点,要进行踩点,探明“山情、水情、路情”。对于地势险峻或安全没有保障的地方不得前往。在活动过程中,禁止学生到江河、水库、池塘游泳,学生不得擅自离开队伍自行活动。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求旅行社提供的车辆具有营运资质、证件齐全、车状良好,车辆驾驶员经验丰富、精力充沛,拒绝超载、超速运行,确保乘车安全。

对参加人数较多的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应增加带队教师,采取统一活动、分组管理,每个小组设立小组长和安全员。

五、完善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措施

外出活动前,要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警,遇有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出现其他不适合活动的情况,不得组织外出;已批准的,一律自动取消;在活动中出现此类情况,应立即中止活动,服从指挥,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启动的应急预案。

对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专人负责,不留空白点。

对活动中个别有不良倾向或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带队教师要及时指出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予以纠正防范。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中,必须保持信息畅通。如遇到突发情况,带队教师及学生干部应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处理,确保学生安全;如现场情况不能确保活动安全的,应该及时中止活动。遇有重大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并请求当地有关部门援助。

六、进一步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严明活动纪律。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者对安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要对活动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等内容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排查、严格审批。对缺乏安全保证的活动,不予批准,坚决制止。

带队教师是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现场管理者,对学生活动安全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管理指导学生活动和安全保障。要增强责任心,精心组织活动,确保活动万无一失。

参加活动的学生干部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带队教师做好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时的管理工作,并起模范带头作用。如发现学生干部违纪,从严处理。

各小组负责人负责对活动中本小组人员管理与监督,要做到人员去向明确,确保小组成员集体行动。

学生个人要认真遵守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和景点的相关规定,服从带队教师和有关学生干部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和擅自离队。对违反规定单独行动和擅自离队的学生,要加强教育,严肃批评,如学生不听劝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管理不善而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体育教学及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的同时不发生伤害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校园体育教学及活动的安全要求

(一)体育课教师安全要求

1、体育教师是体育课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强烈的安全责任意识,并且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经常对学生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具备事故处置能力。

2、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应有全面的了解、掌握和应对策略,并能把握重点关键。

3、每节课应根据授课内容易发生的事故及其危害向学生反复强调说明,要讲清动作要领、保护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学生。

4、每节课应根据授课内容认真检查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材,做好课前准备,消除各种隐患,如器材的牢固完好度,沙坑的松散度,游泳池水的深浅与清洁度等等。

5、体育教师应及时通过班主任和医务室校医对授课班级的每个学生健康体能历史和现实状况进行全面了解,练习时因人而异,忌一刀切。

6、体育教师单独带班使用一个活动区域分组、分项进行训练考查时,应事先勘察各分组、分项的场地,尽量做到互不干扰;划分好小组,落实好小组负责人、安全员;教师除加强巡视,全面关心,更应把握重点,给易发事故、危险性较大的场地上的学生以更多关心与指导。

7、几个体育教师带班同时合用一个操场授课时,应事先做好互相沟通,划分好场地,了解彼此各场地区域授课项目内容;授课时事先提醒同学切勿步入对方危险区域(如投掷区等),并做到相互照应,安全提醒,免生意外。

8、上游泳课时,游泳池应按照深浅水域,配备持证上岗的救生员、卫生员;学生必须事先作健康体验或身体情况报告,适者参加,老师加强巡视指导。

9、对违犯安全要求、纪律的学生进行必要的纪律处理和行为约束。上课时,可在教师可控制范围内要求其进行安全训练或反省,或交给班主任处理。不得随意将学生逐出控制区之外或让其回班。

(二)体育课学生安全要求

1、体育课学生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2、为避免外伤事故的发生,上体育课时学生不得佩带证章、胸卡、手表、钥匙、小刀、饰物等硬质物品,不得持、带与本课无关的任何物品。有关的物品如不立即使用,应放在活动区外。

3、上课时学生注意力集中,服从指挥,按老师的要求以正确的动作认真完成练习。上课、训练时,学生不得有不合安全要求的言行,特别不准干扰他人训练,严禁打闹、捣乱、恶作剧等易造成对他人伤害的行为。如因此而对他人造成伤害,责任自负。

4、上体育课时学生要以正确的方法使用体育器材、设备,未经教师批准,学生不得私自使用器材、设备。

5、难度较大或带有一定危险的动作,须在教师指导和同学帮助、保护下完成训练内容,不可擅自做主,自行练习。

6、学生上课时要自行检查运动场地、器材等是否符合上课要求,如不符合,应及时向老师提出或自行避开、更换等。

7、学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上课时,学生不准进行非教学要求的活动,更不准私自离开教学活动区。

8、教师要严格做好学生考勤,与班主任做好联系沟通,计入班级学生量化考核。

(三)体育活动课安全要求

1、体育活动课的辅导教师是体育活动课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强烈的安全责任意识,并且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经常对学生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具备事故处置能力。

2、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领取器材,到相应或指定的活动场(所)地进行。凡不按要求进行活动而造成自伤或他伤者,后果自负。

3、体育活动课应分成若干个锻炼小组,在组长带领下,根据锻炼项目内容、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

4、学生应认真按照各项活动的要求进行活动,自觉遵守体育道德和各项体育运动规则。

5、分散活动前先集中,作好活动安排,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不到有危险的场地去活动,不用有危险的器材设备,不做有危险的动作。

6、活动课全过程教师必须在场,不得离开,要加强巡视、检查、指导,对事故易发项目组(班)或区域给予更多的关心。

7、活动课结束,亦应整队集合,清点人数,进行讲评,检查安全情况,做到善始善终,使体育活动始终置于老师有组织、有领导的情况下有序进行。

8、对违犯安全要求、纪律的学生要进行必要的纪律处理和行为约束。上活动课时,可在教师可控制范围内要求其进行安全训练或反省,或交给班主任处理。

不得将学生逐出控制区之外或让其回班。

(四)体育训练安全要求

1、体育教练员是体育训练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并且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经常对学生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具备事故处置能力。

2、运动队训练须按教练员要求进行。

3、要遵循规律逐步加大运动量和体能训练要求。

4、体育运动队学生除遵守有关规则外,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5、对违犯安全要求、纪律的学生要进行必要的纪律处理和行为约束。训练时,可在教师可控制范围内要求其进行安全训练或反省,或交给班主任处理。不得将学生逐出控制区之外或让其回班。

6、节假日进行运动队训练,要经学部同意后报总校批准。坚决禁止私自组织学生训练,出现不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五)体育比赛安全要求

1、参加比赛活动的领导和班主任要向师生进行赛前的安全教育工作,使大家保持思想上认识,行动上重视。

2、成立组委会,制订体育比赛实施意见,根据学生男女性别和不同年龄段,确定体育比赛项目,编排体育比赛程序册,做到科学合理。

3、严密组织,每个竞赛项目均应根据参赛人数的多少,安排体育老师和部分学生担任裁判员和服务员,诸如运动员检录、带队出入场、发令、计时、记成绩、记名次等,各项裁判纠察工作,责任到人,保障安全。

4、各个项目竞赛在开始前视情况不同,负责该项目的教师应认真仔细检查场地和所使用运动器材,并教育或组织参赛同学做好赛前准备活动,增加安全系数。

5、各个竞赛区彼此间应保持一定的隔离区域,不相互交叉,并限定参赛运动员活动范围,不得擅自闯入其他项目竞赛区。

6、让学生按班、按年级入座观看,未经教师许可,不得进入赛区;同时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干部担任体育比赛纠察,负责维持各区域竞赛秩序,做好参观区与竞赛区、竞赛区与竞赛区之间的`隔离工作。

7、体育比赛现场应设救护站,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材,校医坚守始终,有条件的备好校车,随时应急,不得延误。

二、体育器材、设备的安全要求

1、场地、器材设备要符合体育运动的安全标准要求。

2、体育教研组长要对器材、设备经常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报修、更换。

3、教学用器材必须课前领出,课后归还,并实行登记制,人为损坏、丢失器材要赔偿。

4、课外活动学生借器材必须持有有效证件登记,按时借,准时还,如丢失或损坏要负赔偿责任。

三、体育场地的安全要求

1、运动场地与设备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以安全可靠、有利于体育锻炼为原则。器材和设备设施要与学生的年龄、特点相适应,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并应制定体育场地、器材和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

2、沙坑应经常翻松。不得混有致伤性杂物,不要有积水。投掷项目的投掷区,必须与其他运动场地分开,并保持足够的距离。球栏、单双杠等固定器械,应无锈斑、发霉、松动、破损、断裂等情况,发现不牢固的地方应及时清理、调换或修理,或重新购置。

3、游泳池应符合有关安全、救生和卫生等要求。在使用游泳池前,教师或专管人员要对其内部进行周密的勘验检查,确保池内无杂物、水池墙壁没有尖硬物品,然后做好消毒工作,在保证卫生条件许可下及时填充和泄放水源。

体育活动:

一、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二、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三、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四、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五、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体育教学:

一、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二、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三、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四、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五、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为保证师生正常的体育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普及学生体育活动,使教学和群体工作既热烈蓬勃地发展,又有条不紊、安全有序地运行,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体育教师及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责任心,严格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二、教师上体育课,既要完成体育教学任务,又要保证学生安全。如上到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教材如跳马、单双杠、铅球、跳高等时,教师不仅要教给学生体育活动的要领,还要在教学场地对学生进行保护与帮助,并安排学生干部协助。如因教师组织课堂不力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任课体育教师负完全责任。

三、体育教师上课时间和活动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因离岗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由责任者负责。

四、学校教务处要按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体育课、安排学校运动会、冬季长跑等体育活动,统筹考虑学生人数、场地、时间、活动项目等,以确保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

五、在组织学生做课间操时,德育处一定要安排专人管理,集队速度不宜要求过快,禁止学生在楼梯、过道互相追逐打闹。

六、教师要教育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教师的'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动用各种设备和损坏体育设施,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校教务处主任和体育教研组长要定期检查维修体育设施,如:铁网围栏,篮球架、健身器材、单、双杠、电器开关,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七、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教师要在报告的同时,积极组织将学生送往就近医疗点治疗。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计算机室是学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的重要场所,要作好防火、防雷、防盗、防静电等处理,并设专人进行管理。

2.教师须经过初级或以上的计算机培训才能使用计算机室;使用计算机室前,必须先向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再由负责人统一安排使用。

3.任课教师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各软件系统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如因教学需要而改动计算机软硬件的设置或安装、删除软件的,须与负责人协调,并作出相应处理,若不能协调则报网管中心。

4.学生的座位由任课教师安排,做到计算机编号与学生相对应;使用时,注意设备的运作情况,如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负责人,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使用结束时,任课教师要在学生离开前及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跟踪处理;同时应整理好所有设备,关闭电源、锁好门窗,作好相关的使用登记方可离开。

6.每月对计算机室的软硬件系统进行维修和保养,每学期对网络及电路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7.如需外借计算机室的软、硬件,须向负责人申请,经同意并作好登记后方能借出。

8.计算机室内严禁吸烟及进食;负责人每周组织一次清洁,寒暑假前要彻底清洁一次,并对计算机设备作好防尘处理(如盖防尘罩等)。

1.学生进入电脑室要轻声慢步,按编位就座,严禁喧哗、打闹,保持室内安静。

2.注意室内卫生,禁带食物、饮料进入,不准乱丢纸屑、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

3.爱护室内设备,严禁携带永久性磁铁进入计算机室;不允许随意改变设备配置,轻敲键盘,开机、关机及其它操作都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老师或管理员处理。

4.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桌椅上乱刻乱画,如有意损坏,须照价赔偿。

5.未经老师或管理员同意,不能触动电器开关,不得随意取软磁盘及开启打印机。

6.非本室磁盘,未经批准,不得带入或使用。

7.未经任课教师同意,不得玩电脑游戏及进行与课程无关的操作。

8.用机完毕后,应按规程关机,整理桌面,填写使用登记表,经老师检查允许后方可离开。

因责任人(或学生)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或学生)负责赔偿损失,并扣“教师发展性评价”考核分10分。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学习安全知识的自觉性,提高其业务技术素质和应知、应会水平,使职工了解当前公司井的安全形势,特制定安全活动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每星期五为安全活动日,各区队必须按时召开。

第二条 安全活动必须由队长亲自主持。

第三条 安全活动不能走过场、摆形式,每次活动参加人数和会议内容要有记录。

第四条 安全活动会参加对象必须是当天实出勤人数,无故不参加者,第二天停止工作。

第五条 无故不召开安全活动的区队,一次罚队长每人100元。

第六条 区队领导重点讲现场安全工作、注意事项,总结上周安全情况,传达上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会议内容,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及注意事项。

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鑫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1为规范班组安全活动,强化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素质,减少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不断提高班组的安全管理水平,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服务班组。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公司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并对公司所属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车间、部室依据本部门生产实际对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分解细化、落实执行。

3.3班组长是本工段(班组)安全第一负责人。班组根据安全活动计划,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地全面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4所属单位负责人及车间(部室)安全员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并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

4.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2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

4.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4.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4.7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4.8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或录像,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4.9其他安全活动。

5.1班组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增强全班组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

5.2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3坚持'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维护保养制),落实'两措'(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搞好班组的日常性安全检查。

5.4落实新从业人员的班组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相关规定。

5.5认真落实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5.6班组各种台帐、记录要整洁,内容完整,填写不漏项,数据真实准确,字迹工整。

5.7加强班组安全活动的监督管理,增强员工参与安全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8班组安全活动频次,执行各级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6.1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登记台帐

6.2安全生产检查台帐

6.3安全检查表

6.4安全生产例会台帐

6.5职工安全教育台帐

6.6职业卫生防护器具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6.7安全设施台帐

6.8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

6.9滨阳公司应急响应培训/演练记录

7.1车间(部室)对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落实情况每月检查一次。

7.2公司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7.3安全环保部结合综合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形式对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监督检查。

7.4对未落实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内容的,每项考核50元。

7.5其他考核要求执行公司《安全消防目标管理责任制》、《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8.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8.2《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8.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8.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8.5《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8.6《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7《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8.8

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8.9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1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登记台帐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为使管理部门、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 各单位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部门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车间班组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管理部门每季度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2、 活动内容

2.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

2.3、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等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2.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安全知识的学习。

2.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3、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

4、车间主任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生产副经理也要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每季度不能少于一次。

5、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主要由班组长主持进行,或由班组安全员及指定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生产的工人讲解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规章纪律,原则上每星期不少于二次,主要内容如下: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记录。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活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以上安全活动要求班组认真执行,班组在工资结算时,提供以上资料,否则不予结算。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组织的师生集体活动安全,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校园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开展的集体活动是指在由学校组织的校内外集体活动,如春秋游、冬夏令营、六一庆祝等集会、运动会、实践活动等。

1、加强学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学校各职能部门(大队部、教导处、总务处,卫生室,体育组,班主任等)应保持沟通,加强协作。

2、执行大型活动申请报备制度,全班性校内活动由年级组长审批,年段性校内活动由年级主任审批,全校性校内活动由校级领导审批并上报镇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校外或跨乡镇大型活动上报镇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报县教育局备案。

3、活动负责人必须在每次活动前制定好活动计划和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等,落实专人负责和具体管理人员以及车辆安排等。如果是由旅游公司承办的活动,要为参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活动前、活动中对活动涉及的场所和设备器材(如学校建筑,专用设备,体育器材,教室门窗)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进行修理。

5、活动前利用广播,晨会,班会等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的宣传,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6、在室外教学活动中,教师应了解并注意少数生病、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情况,注意运动项目,运动量和天气对身体的影响,加强保护措施。

7、在校外社会教育实践活动中,带班老师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按学校制定的纪律和要求教育学生,并带领好学生进行活动。

8、每次活动中卫生员应配备必要的药品,随队活动。

9、活动之后做好书面记录,整理相关资料。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我校大型活动和校外活动种类较多,主要有“六一”儿童节、艺术节、其他有关大型集体活动等。各类活动在规模、时间、环境、场所、形式、内容、组织、安全知识教育、事故预防和处置等各方面特点又各异。为了确保学校师生在参加大型活动和校外活动时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每组织一次大型活动或校外活动,都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事前拟定详细计划和方案,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禁组织小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成立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工合作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学校每组织一次活动必须制定安全工作预案,预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路线、参加人员、配备要求、交通工具、餐饮和住宿安排、活动总负责人、各环节中的专项负责人、各班级(小组)负责人、以及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和活动奖惩措施等。

1、活动前熟悉环境,勘查活动场所。

2、在时间安排上尽量做到提前预约,并注意选择适宜时间和天气。

3、根据季节性气候和气象局的天气预报,提示活动参与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4、积极主动与公安、交通、医疗、餐饮等部门联系,争取各方面的协调配合。

5、所需交通工具及驾驶员的选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禁联系使用农用车、货运车、船违章载人。

6、准备移动电话、话筒、哨子、队旗等联络工具。

7、准备适量的急需药品。

1、保证各个环节上安全负责人坚守岗位。

2、出发前和到达目的地后以及返校前、后都要注意清点人数,避免走失学生。

3、要以班级为单位,有秩序地安排进场和退场。

4、在活动过程中保证活动的秩序,严禁学生在场内嬉戏、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

5、使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处于应急准备状态,对其他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排除。

七、活动结束后,做好安全工作汇报总结,完备安全档案资料。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体育课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以身体练习为主要内容的中学生必修课。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鉴于体育教学的实际和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特制定体育课(活动)教育与安全管理制度。

1、课前备好教案,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同时在教案中体现安全措施,对体质差、技能差、纪律差的学生做到心中有数,把课堂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2、体育教师课前须做好充分准备,严格实行体育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制度,针对每项体育活动预先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3、上课应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同时妥善安排见习生活动。

(1)残疾学生或有严重疾患、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课的学生,由本人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向体育组提出免修申请,体育组复核后书面通知班主任。免修学生在体育课时间应自觉在本班教室自修。

(2)如有伤、病或女生经期,由学生本人到校卫生室开具有关证明,并主动报告体育教师,听从体育教师的见习安排。学生请病假不能正常参加体育课,应根据体育教师的要求到规定地点见习。见习的学生不能参加体育活动,也不能中途离场。凡请病假而不参加见习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4)体育教师应及时将缺课情况书面向班主任反馈。

4、上体育课时,学生着装要适宜运动,要求穿运动衣、运动鞋,不携带小刀、钥匙、别针等尖锐、硬质物品,不佩带徽章、胸针等饰品。

5、体育教师对授课项目要给予正确示范,对注意事项要给予提醒,认真组织学生做好课前准备活动和课后整理活动,以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6、在课堂教学和活动过程中,教师必须不离学生,不离场地,对单杠、双杠、铅球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项目,教师必须亲自负责直接对学生进行保护。

7、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的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掌握自我保护的要领,不准离开教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要服从体育教师和体育委员的安排,根据规定的教学练习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练习和活动。严禁学生在课堂上打闹,教师要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的不安全行为。凡不按要求进行活动而造成自伤或他伤者,后果自负。

8、讲究运动卫生,养成良好习惯。上课前后一小时不饮食,不大量喝水;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后做好放松活动。剧烈运动后,不要立即坐下休息,应积极整理、放松。

9、学校不提倡体育课上开展足球等项目的对抗性训练或练习,严禁体育教师无视教学常规和安全管理要求参加与学生的对抗性练习活动。体育课上教师放纵开展足球等项目的学生的对抗性练习,属于严重教学不当行为,若发生伤害事故均由该教师承担全责。

10、在进行投掷项目练习时,学生要严格按教师发出的投掷和拾拣器材信号进行练习。严禁相互对掷练习。无器材的学生应远离投掷区,拣拾器材时,应持器材返回投掷区,禁止抛掷回投掷区。

11、初学体操动作时,必须在教师的保护帮助下进行。技巧练习必须在海绵垫上进行,在做组合动作时,海绵垫之间不得有间隙。在进行单、双杠、支撑跳跃练习时,也应在器械周围摆放海绵垫。

12、下课前3分钟,体育教师应要求学生收拾器材,集合整队作简单讲评。

(一)扭伤、挫伤、脱臼等肢体硬伤

1、受伤学生应及时报告体育教师;

2、体育教师视学生伤情采取必要的正确的处理措施;

3、一般情况下,体育教师指派学生护送受伤学生到学校卫生室检查;伤情严重的应及时拨打120救护。

4、体育教师应将学生受伤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和校领导,以便学校及时联络家长,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二)若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厥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年级组长)和学校领导。

2、校医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采取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年级组长)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和领导。

5、体育教师事后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1、课外活动必须有组织有指导进行。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领取器材,到相应或指定的活动场地进行。凡非组织进行或不按要求进行活动而造成自伤或他伤者,后果自负。

2、学生应认真按照各项活动的要求进行活动,自觉遵守体育道德和各项体育运动规则。

3、不到有危险的场地去活动,不用有危险的器材设施,不做有危险的动作。

4、运动队训练须按教练员要求进行。

5、所有体育活动除遵守有关规则外,学生还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如有违反由教导处严肃处理。

1、学校坚持以生为本、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学校实施体育教学、安排体育活动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总务处每学期初和期末至少两次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维修。

3、体育组和体育教师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场地要勤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放置警示牌,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集会及大型活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建立完善学校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得保证。

2、 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前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 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8、在活动中,学校领导班子严格下沉年级组制度,班主任及跟班教师相互配合杜绝学生严重事故的发生。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程序,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特制定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一、班前必须向作业班组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时刻提醒职工在作业中注意安全。

二、教育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定、规则、制度,听从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指导,保证安全施工。

三、开工前必须对工地、设备、工具的防护措施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教育职工在开工前必须对所发现的不安全问题逐条进行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

五、班前应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调换岗位的工人进行新岗位安全教育。

六、对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分配无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

七、固定专人领取、使用并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劳动防护用品,并经常检查使用情况。

八、合理安排劳动力,根据职工的体质、年龄、技术状况和其他不同特点合理分配工作。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课间是学生消除学习疲劳,活跃身心的时间。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课间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创设宽松、和谐的课间环境,促进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健康,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课间活动安全常规及管理制度。

1、课间活动的范围限制在校园内,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玩耍;

4、在走廊、过道、上下楼梯要靠右行,做到轻声慢步,不争先恐后,不挤在一起;

5、课间活动要适量、轻松、愉快,不能累得满头大汗又急急忙忙赶着上下一节课;

7、课间活动不要在课室内进行,不要吃零食,不要乱抛果皮壳、纸屑,要讲究卫生。

1、课间活动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2、各班要认真落实课间常规要求,让学生人人理解,人人做好,形成良好的课间秩序;

3、值日教师、值日学生要加强课间巡视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5、各班配备一名安全巡视员,发现有违反课间活动常规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班主任;

6、课间常规要求列入文明班级考核内容,每日检查评比,每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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