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疫情督导检查工作报告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通用5篇)

时间:2023-09-01 22:27:06 作者:ZS文王 2023年疫情督导检查工作报告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通用5篇)

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疫情督导检查工作报告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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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一、督查时间

xxxx年x月x日至疫情结束。

二、分组安排

第一组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组长:xxx(职务)

成员:xxx、xxx、xxx

联络员:xxx(职务、联系电话)

督导单位:xxx、xxx、xxx

第二组组长:xxx(职务)

成员:xxx、xxx、xxx

联络员:xxx(职务、联系电话)

督导单位:xxx、xxx、xxx

第三组组长:xxx(职务)

成员:xxx、xxx、xxx

联络员:xxx(职务、联系电话)

督导单位:xxx、xxx、xxx

第四组组长:xxx(职务)

成员:xxx、xxx、xxx

联络员:xxx(职务、联系电话)

督导单位:xxx、xxx、xxx

第五组组长:xxx(职务)

成员:xxx、xxx、xxx

联络员:xxx(职务、联系电话)

督导单位:xxx、xxx、xxx

三、督查内容

(一)督导检查范围方面。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全面覆盖公路、铁路、道路客运站、城市公共交通、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场所,紧盯火车、飞机、长途汽车、出租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组织机构建立方面。是否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三)值班值守联动方面。是否配备xxx、xxx、xxx等部门防控人员,根据各自部门职责,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定人数在岗在位值守,对过往车辆、人员实行“逢车必查、逢人必测、逢人必核、逢人必验行程码和健康码”。

(四)防控措施落实方面。是否对进入场所及室内服务设施的司乘严格要求其佩戴口罩;是否坚持体温检测、持健康码“绿码”通行;是否划定隔离区域;是否设置“一米线”、中高风险地区专用通道、指示牌;候车(候机)区域、旅客通道是否存在人员聚集情况;是否做好服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是否按规定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及防疫物资;是否按规定对场地及运输工具消毒、通风、保洁;是否排查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来唐、发热的人员;货运企业、物流园区、货运场站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情况。

(五)从业人员情况方面。相关从业人员底数,包括各类人员定期核酸检测情况、接种疫苗情况。

(六)舆论宣传引导方面。各级各部门加强健康教育,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情况;依法处置负面消息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工作情况。

四、督查方式

督导检查采取“五个结合”形式开展,即听取情况与查阅台账相结合、全面督导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暗访与明察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现场突击检查与当面问询相结合、查找问题与督导工作相结合,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跟踪问题。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疫情风险研判,压实责任链条,细化实化防疫举措,坚持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立行立改。

(二)加强防范,自纠自查。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做好此轮疫情的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扩散。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自查工作日志或自查清单台账留档备查,每半月将自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追责问责。对疫情防控工作实行跟踪督办,做到抗击疫情工作推进到哪,督导检查就跟进到哪。同时,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贻误工作的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影响的,转纪检监察机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疫情督导检查工作报告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篇二

这次督导检查分成两组分别由市创卫办主任助理xx和市卫生局副调研员xx带队,先后对印台区、王益区、耀州区六个办事处、八个社区、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健康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同时,针对新区社区刚刚组建,社区健康教育刚刚起步的实际情况,检查组利用半天时间,组织人员对新区办事处、社区主任和主管健康教育专兼职工作人员进行了健康教育网络建设、组织机构、资料完善和健康教育具体操作等方面的专题培训。通过督导检查来看,我市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已全面起步,网络体系已基本形成,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区、办事处、社区领导对社区健康教育工作重视,建立了机构,有行动、有安排,做了大量工作;二是办事处所在辖区单位基本落实了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三是大部分社区建立了健康教育资料档案;四是多数社区设立了专门的健康教育专栏并且能够按时更换教育内容;五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设立了健康教育室,适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健康咨询活动。全市社区健康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广大市民的健康知识进一步增强,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有了较大提高。

(一)印台区区、办事处及社区领导普遍重视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北街社区、南苑社区、芳草堤社区向居民发放了健康教育知识问卷调查表,举办了公务员和居民(村民)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受教育人员面广、健康知识普及率高。城关办事处还在河东村举办了灭鼠知识讲座,芳草堤社区领导包抓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普及,群众参与率、资料入户率较高。

(二)王益区高度重视健康资料入户工作,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健康手册进社区工作,通过层层落实,健康教育资料入户率比较高。红旗社区开展健康知识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的宣传承诺,为社区健康教育知识普及探索出新的方法。

(三)耀州区注重抓好健康教育长廊建设,利用工地、单位临街围墙在公共场所建立了20多个健康教育知识长廊,对普及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居民健康教育知晓率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四)新区咸丰路办事处创新宣传载体,通过印制健康教育知识手提袋、折页等入户发放,收到较好的效果。

(五)设立在市职防所的金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耀州区邻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开展了高血压、糖尿病社区防治,举办了多期社区居民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充分发挥了卫生行业优势,展示了社区卫生服务的新形象。

(一)健康教育网络不完善。按照健康教育工作要求,应建立区、街道、社区、单位四级网络。这次检查虽然绝大部分办事处、社区建立了网络,但不规范、不详细、需要罗列的数据没有罗列,网络图该上墙的没有上墙。

(二)健康教育资料收集不完整、种类不齐全、分类不规范,没有建立专门的健康教育档案;宣传资料入户率达不到要求;资料发放登记不完善或没有登记。

(三)宣传栏面积不够,宣传内容无档可查。各办事处、社区虽然都办起了健康教育宣传栏,但面积多数达不到3平方米要求。宣传栏内容基本能做到两月更换一次,但大都没有标明日期,没有留底稿,考核无档可查。

(四)多数社区未开展居民健康教育知识问卷调查,一些已开展调查的社区既没有问卷记录,也没有调查分析报告。

(五)社区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力度不够,居民健康行为干预措施少,效果不明显,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不到要求。

(一)完善教育网络,明确工作职责,保证四到位。各区要建立完善社区健康教育四级网络,明确各级工作职责,保证机构、经费、设备、人员四到位,建立健康教育考核评价体系,扎实有效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二)加强骨干培训,规范开展工作,做到六个有。各区要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培训,建立骨干队伍,确保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有序开展,切实做到有机构,有专干、有阵地、有资料、有活动、有评价。

(三)健全健康教育资料,及时做好归档立卷工作。各区要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健康教育资料,健全资料种类,形成完整的面向不同人群的教育材料。并按照市上要求,及时做好创卫健康教育资料收集工作,分类归档,建立专卷,便于考核检查。

(四)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区要注意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培养典型,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带动面上工作。

(五)加强督导检查,建立社区评价制度。各区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经常性督查,定期开展社区居民问卷评价,确保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省级卫生城市验收标准要求。

(六)制定实施方案,有声有色抓好活动开展。各区应本着简便易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全员参与的原则,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尽快制定各自实施方案并付诸行动,要做到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年有目标、季有计划、月有主题、周有形式,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疫情督导检查工作报告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篇三

一是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印发《中等职业院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建立中等职业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制度。研究制定《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及结果使用等作出规定。印发《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督学管理制度,对各级督学队伍的选拔、聘任、培训、考核、监督等作出规定。

二是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召开全国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总结“十二五”期间教育督导成绩,部署“十三五”期间教育督导改革工作,聘任新一届国家督学243人,比上届增加72人,覆盖教育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各个领域,结构更加合理。举办4期省、市、县级督学培训班,开展《督学培训大纲》研究,加强督学培训工作,提高督学履职能力和水平。研究建立督学信息系统。

三是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召开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总结20xx年教育督导工作,审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试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两个文件,部署20xx年教育督导工作,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导各地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出台地方教育督导法规规章,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健全督导机制,强化督导力量。

四是加大督导问责和信息公开力度。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下滑地区政府和教育部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置不力的地方教育部门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全年对外公布督导检查反馈意见26份,形成国家督导报告10份,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一是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发布《20xx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报告》,全面总结20xx年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召开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推动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力度、进度和质量。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全年522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824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通过县区总数达到全国总数的64%,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7省市已整体通过验收。对20xx-20xx年已通过国家认定的130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监测复查,发布国家监测复查报告,督促水平下滑地区做好巩固提高整改工作。研究制订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并征求各地意见。研究制订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研究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度公开平台工作方案。

二是稳步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建立双月通报、定向调度、公开公示、定期检查、绩效考评等八项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工程和项目按规划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组织国家督学对所有省份工程进展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对进展缓慢、存在问题多的省份进行约谈并要求立即整改落实。召开工作推进会,延东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困难和问题,部署今后两年工作。20xx-20xx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978亿元,带动地方投入20xx亿元,全国校舍竣工学校10.3万所,竣工面积1.23亿平方米,占五年规划建设面积的59.4%;采购课桌凳2283万套,图书3.4亿册,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1.6亿台件套,总价值610多亿元,占五年规划采购总金额的60%,工程建设总体上实现了规划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工程的实施,显著改善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学生自带课桌椅、睡“大通铺”、在d级危房上课现象在绝大部分地区已消除。

三是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各地编制五年规划,会同国家发改委下达20xx年度中央投资计划60亿元。

四是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组织召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座谈会,刘延东副总理主持座谈会并作讲话,总结营养改善计划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开展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对河北、山西等18个省份实施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核实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情况,对近年来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以盘活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实现精准扶贫,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 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经逐省督促、逐省指导,河北、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海南等10个省份在对辖区内未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学生数、经费需求进行详尽统计和测算基础上,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举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省、部签字仪式,分别与10省(区)签署协议,确定至 20xx年秋季开学,10省份8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全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国国家贫困县全覆盖,标志着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由重点突破进入了全面覆盖的新阶段。

五是统筹推动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工作方案,从总体上明确工作思路和措施。牵头成立教育部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部内各司局具体工作任务,督促分头推动落实各自牵头任务。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督促各地按照《意见》要求,认真梳理工作任务,整合相关政策措施,优化资源配置,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学校安全监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学校安全的总体要求,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从专项督导的目的、原则、内容、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等方面,对学校安全专项督导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制度设计和全面规定。会同公安部在京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加快健全学校安全体系,为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网。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温暖过冬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周边治安防控确保学生安全的紧急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假期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等文件,督促各地做好学校安全突出问题治理,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组织召开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总结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新进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工作不平衡、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等不足,提出要完善机制、注重预防、坚持常态化治理、做好宣传教育等工作要求。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宣传等部门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排查工作,推动各地加强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完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保障校车通行优先权利,确保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

三是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组织部署各地各校分两个阶段开展全国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建立校园欺凌月报制度和信息核报制度,协调地方教育部门妥善处理10余起校园欺凌致伤致死问题。将校园欺凌治理纳入秋季开学专项检查。编制“防治学生欺凌 我们在行动”专题片。完成对山东、江苏、广东、湖南、云南、陕西6省校园专项治理的实地督查,并对各地落实教育部等9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进行调研,督促地方及时妥善处理欺凌事件。

四是督查督办突出问题。开展春季开学、教育信息化、秋季开学等常规专项督导,其中秋季开学检查将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对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导,重点检查各地开学条件保障、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安全工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情况,积极推动各地各校认真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切实推动教育领域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勤俭节约教育防止食物浪费工作,在北京、上海、辽宁、安徽、浙江、甘肃、宁夏等地开展专项调研。针对个别学校校园环境污染事件等教育重大突发事件,开展两次专项督导。就悬崖村小学学生上学问题、个别学校教育乱收费等问题进行实地核查。完成220多个教育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督查督办,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五是开展跨部门联合督导。扩大督导辐射范围,积极与有关业务司局开展联合专项督导,发挥督导多领域、多方位作用。认真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安排部署,认真做好第十五督查组的赴广西、云南督查工作。参与国家行政学院、公安部组织的有关督查评估。与语用司联合,共同开展对甘肃、河北等省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配合体卫艺司开展校园足球督查和中小学生体质达标状况专项督导,配合民族司开展民族教育问题专项督导,配合学生司开展大学生就业问题专项督导,配合教师司开展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专题调研等。

一是提高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水平。召开全国推进会,启动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正式启用国家认定系统,实现创新县(市、区)申报审核工作信息化、标准化。截至目前,11个省(区、市)的 29个县(市、区)被认定为第一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

二是积极推进中小学校评估工作。指导各地按照中小学督导评估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开展中小学督导评估,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制订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及中小学校管理评价指标和网评工具,并在全国部分省市选取学校进行试测。研究起草《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办法》。

三是组织开展职业院校评估。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和《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启动本年度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完成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采集,督促各地根据本省评估数据信息组织撰写省级评估报告,各高等职业院校根据本校数据信息撰写自评报告。研究完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报告》和《全国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

四是认真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完成20xx年义务教育数学、体育学科监测报告。部署并组织完成20xx年全国义务教育语文、艺术质量监测工作,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25个样本县(市、区)6526所中小学的近19.2万名四、八年级学生参加测试,近6500名中小学校长、7万余名语文、音乐、美术及班主任教师接受问卷调查。研究制订20xx年全国义务教育科学、德育质量监测方案。

五是稳步推进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研究“十三五”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规划,制定印发20xx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计划,完成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合格评估任务。组织召开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会议进行评估审议,28所高校通过合格评估。启动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组织试点工作交流培训,指导各地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推进管办评分离,完成“普通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估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六是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制度建设。研究分析20xx-20xx学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情况,开展高校网上发布情况检查,组织完成20xx-20xx学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情况督查报告》。研究20xx-20xx学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工作,部署20xx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促进高校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是组织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和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完成20xx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和结果发布工作,部署20xx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工作。完成20xx年全国硕士论文抽检质量报告。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资源库建设可行性调研。认真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组织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在法律、教育、临床医学(不含中医)、口腔医学、工商管理、会计、艺术(音乐)等8个专业类别进行试点。协调学位中心推进研究生专业学位评估试点工作。

疫情督导检查工作报告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篇四

(一)宣传入户工作。全区有7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按照要求印发并入户发放《致广大社区居民的一封公开信》,并能够按照要求通过宣传栏、印发联系卡和健康宣传资料等方式,在辖区内广泛散发《公开信》,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二)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公开。

4、有8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部分药品价格进行了公示,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未对惠民政策进行公开。

(三)家庭责任医师团队建设。有4处社区机构已按照新的规范标准制展牌并已公示,1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示不符合新规范要求,有32处机构未按要求公示上墙,其中10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没有建立家庭医师团队。

(四)卫生强基工程。全区共13处社区机构建立强基工程工作档案,档案资料比较齐全,其中2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了公示。其余24处社区机构不了解此项工作任务,未按将工作落实到实处。

(五)省级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共有11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申报材料,并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一)重视程度不够。检查中发现,多数机构未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议程,认真进行准备,个别机构负责人不清楚,工作人员不明白,对上级文件不传达、不学习、不贯彻、不落实,甚至个别的机构以将要拆迁为由而未开展任何工作。

(二)宣传不够。一是不落实上级有关入户宣传的要求;二是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宣传材料的品种、数量达不到规范要求,不能体现各机构的服务特色;三是公示信息陈旧,不符合目前工作实际,不能实事求是体现最新工作数据,个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公示内容,未按照新的规范要求落实工作。

(三)存在两极分化现象。检查中发现好的单位与差的单位存在明显的差距,个别的机构工作质量不高,标准不高,满足于现状,应付了事,不能真正体现“利医惠民”的服务理念,严重影响了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整体推进。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消除社区卫生服务“空白点”。为确保工作全面周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以《致广大社区居民的一封公开信》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开宣传载体,丰富宣传手段,通过设立宣传栏、印发联系卡和健康宣传资料等方式,在辖区内广泛散发《公开信》,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同事加强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等部门合作,走进社区、深入家庭,确保辖区内每楼每单元每户都能收到《公开信》、知晓社区卫生服务。要做好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宣传,逐步消除社区卫生服务的“空白点”。

(二)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公开。根据《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各机构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概况、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强基工程服务等信息制作成展示牌,做到格式一致、内容简明、信息明确,便于辖区居民了解、熟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三)适应要求,进一步转化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适应当前社区卫生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进一步转换工作理念,积极开展家庭责任医师团队建设,上门服务、主动服务,通过团队合作执行家庭护理、卫生防疫、健康保健任务等。要创建、公开本机构团队服务网络,并统一制作公示板,内容包括负责人、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妇儿保医师、公卫医师、服务社区等内容,让每位社区工作人员分工协作,发挥各自的优势与特长,进一步做好社区卫生服务。

疫情督导检查工作报告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篇五

(一)第一小组

组 长:李育恒 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副组长:颜校强 教育局基教股负责人

成员单位:卫健局:梁侨任

市监局:郭树超

市人社局:龙海峰

市公安局:许飞雄

联络员:方科朗(市教育局干部)

(二)第二小组

组 长:邝旭东 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副组长:朱毅夫 教育职终股负责人

成员单位:卫健局:董才华

市监局:各镇街市监局联系人

市人社局:李 夏

市公安局:梁卫现

联络员:陈乃栋(市教育局干部)

督导地点:全市培训机构、职校、碧桂园学校、弘德学校

(三)第三小组

组 长:黄国盼 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副组长:刘一柱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卫健局:方洁萍

市监局:各镇街市监局联系人

市公安局:刘锦畴

联络员:伍艺锋(市教育局干部)

督导地点:深井镇、端芬镇、广海镇、台城高中、少年宫

(四)第四小组

组 长:梁伟平 教育局党组成员 主任督学

副组长:陈卓光 教育局工会主席

成员单位:卫健局:李惠敏

市监局:各镇街市监局联系人

市人社局:冯庆华

市公安局:刘 星

联络员:梁 栋(市教育局干部)

督导地点:大江镇、水步镇、三合镇、川岛镇、白沙镇

(五)第五小组

组 长:黄伟湛 教育局党组成员 督导室主任

副组长:林景钦 教育督导室负责人

成员单位:卫健局:李文聪

市监局:各镇街市监局联系人

市人社局:厉富贵

市公安局:石珍文

联络员:黄锐武(市教育局干部)

督导地点:四九镇、冲蒌镇、斗山镇、都斛镇

(六)第六小组

组 长:吴振文 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陈瑞珊 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

成员单位:卫健局:曾梓坚

市监局:各镇街市监局联系人

市人社局:李伟斌

市公安局:卫乃劲

联络员:罗洪湛(市教育局干部)

督导地点:海宴镇、汶村镇、北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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