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简报(精选18篇)

时间:2023-11-21 13:37:42 作者:笔砚 2023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简报(精选18篇)

活动总结是对活动的目标、主题、过程和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和整理。现在是一些活动总结范文的集锦,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灵感。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推动我县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行业诚信氛围。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接到通知后,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有序开展了“20xx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汇报如下:

对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统一部署,由政策法规股全面负责,明确了宣传主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公布上报失信单位名单、召开专题讨论等形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20xx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

通过设置交通信用专栏普及信用交通知识,向公众宣传信用交通。通过设立执法公示专栏查询台,提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查询服务;各下属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定点宣传工作,在各个镇通过发传单、挂横幅等方式,在各镇进行流动宣传,向广大群众宣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举措、“信用交通”建设取得的成效等。

通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以及各下属单位紧紧围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主题,充分发挥、各司其职,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此次活动中,共出动车辆4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散发相关宣传单6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共计4幅,利用信用交通宣传活动的机会,提升人民群众对“信用交通”的认知,帮助教育广大的群众树立保通保畅、爱路护路的意识。在各个重点路段沿线、码头等场所开展信用交通宣传工作,纷发宣传单及宣传手册,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提升讲规矩、守信用的意识,宣传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将一如既往的坚持对“信用交通”的宣传,通过系统化、常态化的宣传行动,不断提高“信用交通”宣传的水平和能力,扩大普及宣传的覆盖面,实现“信用交通”宣传全覆盖,推动“信用交通”体系建设,全民自觉学习交通教育的良好风尚。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

20xx年是十三五的第三年,是合力建设上虞创新之区、品质之城打响八大战役的开局之年,我们以统筹规划、行业管理、综合服务三大职能提升为目标,在大绍兴市域空间融合背景下,围绕综合交通建设大会战项目重点,整体实施年初既定的五大交通战役(交通规划统筹攻坚战、民生实事建设持久战、行业管理规范巩固战、安全生产监管保卫战、交通形象提升阵地战),为我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持续提供好交通保障。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

攻坚克难,强化责任担当,苦干实干加巧干,超常规推进综合交通大会战。一抓投资完成率。20xx年由我局牵头实施的上虞战区综合交通项目16个,计划总投资26.7亿元,其中续建项目计划投资6.29亿元。截止12月底,我区综合交通建设累计完成总投资31.75亿元,年度完成率118.91%。其中,续建项目7个(上虞客运中心、百夹线美丽公路建设、黄浦桥-余梁线连接线、百五线改建、五长公路改建、曹娥作业区工程、群贤路东延二期上虞段)完成投资14.56亿元,年度完成率231.48%,获全市综合实绩排名第二。二抓新开工项目推进。行政村通客车最后一个旭峰村于5月29日完成,村村通公交提升项目于6月28日完成三年目标任务61个,实现了三年任务半年完成,完成率338.89%。行政村通客车和村村通公交提升项目,在全市综合实绩排名中均获第一。展望大道上虞段、杭绍台高铁上虞段按计划推进。三抓项目前期工作。104国道功能外移上虞段经305、310省道实现,工可审查已通过,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通过区第三次规划委员会审议,利用段边沥线提升及黄潘公路段已开工,并完成投资3.6亿元;329国道功能北移上虞段通过工可审查,已获得省发改委项目建议书批复,连接线已开工;曹娥江中上游航道及船闸改造建设上虞段获得省发改委项目建议书批复,通过工可评审;虞南高速及疏港高速线位研究报告已完成,通过区级审议。同时,104国道上虞段东关至蒿坝段改建完成工可报告;配合绍兴做好了绍诸高速富盛-常台高速-杭甬高速边墩连接高速公路前期规划工作;牵头开展了绍兴市上虞区城市分区规划的上虞区域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并通过区级评审。

办民生实事、急民生所需补齐交通短板,20xx年实施政府重点投资项目17个,其中续建项目4个,新建项目13个。20xx年计划总投资89483万元(除杭绍台高铁)。截止12月31日,完成投资96068万元,完成率107.36%。一是继续实施美丽乡村公路建设。超额完成提升美丽乡村公路121公里建设,完成121%;创建市级美丽乡村公路乡镇(街道)10个(其中3个为市级示范),近二年来已累计创建市级美丽乡村公路乡镇(街道)15个(含5个市级示范);完成7个乡镇(街道)农村公路规范化养护站的创建验收工作,至20xx年底全区累计17个乡镇(街道)的农养站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已被推荐上报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二是开展国县道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按照省市美丽公路五个一万工程要求,重点实施的104国道东关段门户靓化、百丰线梁湖段靓化整治及大中修、百官至驿亭二都(百夹线)美丽公路大中修、百道线(人民西路桥至上三高速横跨引桥)大中修、三环线等县道路面大中修、泾肖线(泾口至称海大道段)绿化、新三线绿化、104国道绿化提升等工程全面完成,同时着力推进国县道美丽公路示范路建设中的丁宅庙湾-陈溪塔溪绿化、329国道绿化(104国道叉口-边墩互通)等2个跨年度工程。三是加快农村公路隐患治理工程建设。20xx年农村公路隐患治理工程计划实施6个项目,项目总投资8350万元。20xx年度完成百悬线(惠普桥至丁宅)、百悬线(枫士坪至白龙潭)、陈黑线(陈溪至黑龙潭)等3条县道大中修和其他隐患治理等工程建设,跨年度的县道危桥整治及事故黑点整治工程分别完成形象进度50%、60%;完成了丰永线黄浦桥至余梁线、新三线长塘至广陵段路面整治、章清线章镇穿镇段及堤塘段整治、事故黑点及其他隐患整治等20xx年农村公路隐患治理续建工程。此外,完成百五线等三条县道公路治超设施;完成门户区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完成百丰线、104国道三角站-泾口段道路(二期)、岭光隧道-春晖中学道路等两侧环境整治工程;实施了跨年度的20xx年上虞城市交通品质提升、驿亭-丰惠公路建设、329国道(四环线)与江东路连接道路、章路线和梁章线大中修等工程。

一是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平台正式投用,实现静动态监控,有效促进了出租行业管理,并先后为270起乘客失物、38起服务行为投诉提供调查取证服务,群众满意率得到极大提升。二是5月19日,可通航500吨级的杭甬运河上虞段工程竣工验收通过,20xx年获省补资金3500万元;11月27日,总投资超5亿元的上虞客运中心启用,20xx年获省补资金2500万元。三是先导性交通规划进一步理顺,完成《上虞区综合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两次环评信息公示,完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查获各类违章行为582起,无一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发生;举办客货从业资格培训5期,培训人员190名,培训合格170人,合格率89.5%;举办4期161名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查、培训、考核工作,其中90人通过考核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一是严把站外组客监管关口。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1号行动2号行动利剑1号,加强对高速出入口、车站周边巡查,严厉打击站外组客等违法违章行为,共检查车辆755辆次,查处违章行为17起。二是严查货运市场安全关口。加大对货运站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共查处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货运站场103家。三是严控网约车辆准入关口。出台我区出租汽车行业三区融合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稳妥推进同城一体化进程;配合绍兴市完成三个网约车平台许可申请条件联合审查工作,建立并明确网约车辆营运资格部门联审工作机制;开展网约车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查处27起非法经营行为,罚款27.2849万元。

制定《上虞区村村通公交三年提升行动(20xx年)实施方案》、《客运中心启用配套公交线网优化调整方案》、《跨区公交线路优化调整方案》。截止12月底,全市公交一卡通完成,东关公交首末站建成启用,道墟站开工建设,客运中心于11月27日投入使用;新建(改建)公交候车亭335座,新投放公交客车77辆;全区优调公交线路19条,新增公交线路17条,其中7月9日开通10路跨区公交并同日延伸7a路终点,10月22日和28日新开通理工大学、道墟街道二条夜间公交,使全区夜间公交达到15条,实现了全区6个城区街道和其他重点乡镇夜公交全覆盖;全区5条线路45辆公交车支持移动支付。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近日,州交通运输局向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下发通知,从9月19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在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

通知中指出,此次活动要紧紧围绕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这一主题,按照聚焦主题、集中报送、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全州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要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以信用政策知识、企业信用承诺、诚信典型、优秀信用报告、黑名单、红名单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等为主要内容,广泛发动各部门、协会商会、企业和从业人员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

州公路运输管理处、州地方海事局要组织运输企业、船舶公司、驾培学校、维修企业和从业人员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信用公开承诺活动。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宣传资源和在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交通信用氛围。

通知中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要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要抓好宣传节点,把握工作节奏,要准确掌握各自信用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切实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节点,充分利用信用交通宣传月启动活动,集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合理安排、科学策划,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全州交通运输局将在活动期间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办政研〔20xx〕925号),结合我省工作部署及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聚焦主题、集中报道、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围绕“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这一主题,结合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开展诚信文化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教育引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把诚实守信真正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追求目标,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我省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

20xx年9月13日至10月31日。

(一)开展政务网站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制作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动态网页和宣传标语口号。一是开辟政策法规专栏。集中宣传国家、省及交通运输行业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性文件;二是开辟信用公开专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事项中获取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包括公路施工企业、设计企业、监理企业及人员、试验检测企业及人员的信用评价结果,省级交通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结果等信息;三是开辟信用动态专栏。主要内容为中央、地方开展信用工作,组织信用活动等新闻报道等;四是开辟信用知识专栏。以诚信知识为载体,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诚信文化;五是开辟诚信事迹专栏。宣传推广一批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优秀交通运输企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使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追求;六是开辟征求意见专栏。一是对交通运输行业制定的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二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行业发展与文明进步。

(二)开展报刊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宣传作用,利用《吉林交通报》广泛宣传报道交通运输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跟踪报道“信用交通宣传月”期间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工作动态。同时开辟专栏,与厅网站一起,同步开展诚信事迹、诚信建设专题文章宣传和诚信知识调查问卷活动。

(三)其他宣传形式。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组织各单位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公路沿线、收费站点、企业、车站、港口、码头等地,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行之有效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宣传教育活动。让公众了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任务、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督促工作。厅办公室和交通信息通信中心负责厅网站宣传工作;交通宣传中心负责《吉林交通报》宣传工作;厅直执法单位负责本行业诚信宣传工作,并按省厅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厅建设管理处、厅技术处、高管局、公路局、运输局、质监站各负责提供诚信典型事迹两篇,在宣传月期间进行宣传。

(二)抓好宣传节点,把握工作节奏。各单位要准确掌握各自信用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节点,充分利用好“信用交通”网站开通暨“信用交通宣传月”启动活动,集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合理安排、科学策划,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省厅将在活动期间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归纳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关键环节,理清工作难点,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努力使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工作取得实效,并于10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厅法规处。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推动交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行业诚信氛围,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广泛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活动坚持“聚焦主题、集中报道、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以“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为主题,以信用政策知识、企业信用承诺、诚信典型、优秀信用报告、信用“黑名单”与“红名单”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等为主要内容,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积极营造信用交通活动宣传氛围,大力开展信用交通活动宣传工作。

同时,针对“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内容进行专项部署,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通过标语、横幅、图片、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有声势、形式活泼的宣传活动;并主动深入到道路运输企业一线和广大从业人员中,积极宣传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大举措等,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声势,扎实推进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文档为doc格式。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简报

近期,为进一步加强贺兰县道路运输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道路运输信用氛围,贺兰运管所在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

活动为期一个月,以“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为主题,旨在通过信用交通宣传,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自律,树立行业诚信风尚,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完善行业治理体系、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四个交通”和“四个宁夏”全面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宣传内容主要围绕信用政策知识、企业信用承诺、诚信典型、优秀信用报告、“黑名单”和“红名单”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等,综合运用网站、微信、简报等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办政研〔20xx〕925号),结合我省工作部署及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聚焦主题、集中报道、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围绕“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这一主题,结合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开展诚信文化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教育引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把诚实守信真正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追求目标,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我省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

20xx年9月13日至10月31日。

(一)开展政务网站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制作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动态网页和宣传标语口号。一是开辟政策法规专栏。集中宣传国家、省及交通运输行业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性文件;二是开辟信用公开专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事项中获取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包括公路施工企业、设计企业、监理企业及人员、试验检测企业及人员的'信用评价结果,省级交通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结果等信息;三是开辟信用动态专栏。主要内容为中央、地方开展信用工作,组织信用活动等新闻报道等;四是开辟信用知识专栏。以诚信知识为载体,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诚信文化;五是开辟诚信事迹专栏。宣传推广一批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优秀交通运输企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使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追求;六是开辟征求意见专栏。一是对交通运输行业制定的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二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行业发展与文明进步。

(二)开展报刊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宣传作用,利用《吉林交通报》广泛宣传报道交通运输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跟踪报道“信用交通宣传月”期间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工作动态。同时开辟专栏,与厅网站一起,同步开展诚信事迹、诚信建设专题文章宣传和诚信知识调查问卷活动。

(三)其他宣传形式。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组织各单位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公路沿线、收费站点、企业、车站、港口、码头等地,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行之有效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宣传教育活动。让公众了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任务、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督促工作。厅办公室和交通信息通信中心负责厅网站宣传工作;交通宣传中心负责《吉林交通报》宣传工作;厅直执法单位负责本行业诚信宣传工作,并按省厅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厅建设管理处、厅技术处、高管局、公路局、运输局、质监站各负责提供诚信典型事迹两篇,在宣传月期间进行宣传。

(二)抓好宣传节点,把握工作节奏。各单位要准确掌握各自信用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节点,充分利用好“信用交通”网站开通暨“信用交通宣传月”启动活动,集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合理安排、科学策划,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省厅将在活动期间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归纳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关键环节,理清工作难点,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努力使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工作取得实效,并于10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厅法规处。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

10月8日,窦妪收费站召开站务会,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唱响信用交通,唱亮青银发展”这一主题,从四方面部署了“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

一是组织学习,广泛宣传。以班组为单位,从即日起组织职工重温青银处下发的《职工个人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内容,进一步推动职工个人品德素质自律管理,树立起以诚待人、以诚服人的良好品行。充分利用网站、班务会学习、学习厚德文化手册等形式,积极营造信用建设氛围,进一步推进青银信用体系建设。

二是树立诚信典型。通过平时工作表现、星级考核及诚信档案记载等情况,在全站范围内树立诚信典型班组、典型个人,通过选树,激励广大职工争先创优劲头,打造诚信团队。

三是与深入践行青银厚德文化理念相结合。诚信是人类社会道德的基础,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将诚信建设与践行“厚德文化”紧密联系起来,做好“五个善待”,使诚信融入到职工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四是做好诚信总结工作,不断完善诚信档案建设。自诚信档案建立开始至今,窦妪收费站共记录正册事件40次,记录正册职工90人,其中有2个事件记入青银处诚信档案正册,无一人记入另册,记录内容包括捐献骨髓、无偿献血、帮助遇困司乘等,充分展示了全体职工无私奉献、奉献爱心的高尚情操。根据文件要求,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挖掘诚信典型事例,及时补充诚信档案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活动月总结,在现有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做实做细职工诚信档案建设工作,有效推动“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开展。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简报

10月份以来,xx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聚焦“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建立信用信息公示机制,坚持每周行政处罚结果在局门户网站公示,落实每月执法案件信息抄告制度,倒逼企业和从业人员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对于运管、交警、安监等部门通报的运输企业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处理。

三是集中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宣传工作,大队利用公示栏、微信群、led屏滚动播放信用标语、企业走访、企业做信用承诺等各种形式,大造声势,宣贯交通信用政策知识。10月13日,召集大队各部门、相关运输企业召开交通运输安全综治座谈会,增进了监管部门、企业各方的互动,进一步形成信用交通的良好氛围。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简报

今天,我们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信用交通”建设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我市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部署,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

据悉,本次活动以“聚焦主题、集中报道、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围绕“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据了解,此次“信用交通宣传月”时间为今年9月16日-11月30日,活动内容以信用政策知识、企业信用承诺、诚信典型、优秀信用报告、“黑名单”“红名单”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等为主要内容,形成交通运输部门、协会商会、企业和从业人员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根据本地本行业信用建设进程,持续做好本地本行业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发布公开工作。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

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推动我省普通公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行业诚信氛围,结合我省普通干线公路及局属重大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我局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结合宣传重点及我局工作职责,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公路工[20xx]235号),以“唱响信用交通,唱响交通发展”为主题,按照“聚焦主题、集中报道、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在全省普通公路行业及各局属重大建设项目中开展宣传月活动,要求各地市公路管理局及局属重大项目建设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

为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我局充分利用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网站开通暨宣传月启动活动,在全省公路系统及局属重大项目建设单位迅速掀起信用宣传活动高潮,集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为保证宣传月活动效果,我局将宣传活动督导检查工作纳入到局领导带队的建设管理日常督导中,对各单位宣传活动进行了检查和督导,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开展宣传活动,确保良好的宣传效果。

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积极指导各市县公路局、局属重大项目建设单位采用多种手段,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效果。

局属焦郑黄河大桥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印制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宣讲、悬挂横幅、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推进。

总之,在这次活动中,大家做的非常好,希望大家再接再厉!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简报

9月18日,随着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共同按下按钮,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网站开通,“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李小鹏在启动仪式上强调,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好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全力以赴抓好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为履行好交通运输先行官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李小鹏指出,近年来,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推动下,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凝聚众智、创新载体、联合惩戒,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社取得了积极进展。他强调,下一步,要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到信用体系建设是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行业治理体系、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的客观需要,是完善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基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手段;要打好基础,逐步完善行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以制度的力量培养诚信的自觉,营造行业清风正气;要抓住关键,抓紧建设覆盖全行业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构建信用信息“一张网”;要强化运用,进一步夯实工作措施,加大奖惩力度,抓紧制定出台联合惩戒备忘录;要营造声势,以“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为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树立“信用交通”好形象,助力“信用中国”大合唱。

连维良在致辞中表示,交通出行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市场经济运行效率,信用建设至关重要。近年来,在交通运输部的大力推动下,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他指出,“信用交通”网站开通之后,要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强化内容建设和功能拓展,全面发布“红黑名单”及评价结果,在更高层次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充分发挥“枢纽”作用,推进“信用交通”与“信用中国”无缝衔接,确保信用信息共享畅通、维护及时、使用安全、发布准确、监管到位;充分发挥“支撑”作用,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充分发挥“服务”作用,多方式、多渠道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活动,全面展现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成果。

副部长刘小明主持启动仪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国家信息中心有关领导,部管国家局、部有关司局和部属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交通协会、交通运输企业和社会征信机构有关同志参加活动。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简报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市交通委印发了《xx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为活动主题。

一、创新活动形式。活动时间集中于9月中下旬至10月底,按照工作阶段划分,创造性地采用多种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途径,集中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各项宣传工作。一是通过现场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资源,营造诚信守法的声势,高密度地对从业人员进行动员宣传;二是充分利用车厢内视频、车站内乘客信息系统(pis),对“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同步进行新闻宣传和报道。三是通过推广信用承诺、信用报告制度,搜集整理诚信典型;四是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讲解信用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黑红名单制度。

二、明确宣传重点。一是党中央、国务院,xx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市交通委系统关于信用制度建设的基本情况;信用政策基本知识。二是企业信用承诺、诚信典型、优秀信用报告。三是“黑名单”、“红名单”公示制度。四是其他宣传内容。

三、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各单位高度重视,以“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强化行业诚信意识,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落实任务分工,认真谋划部署,有序组织实施。二是各单位准确掌握各自信用建设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主要节点,合理安排、科学策划、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做好“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跟踪督导和分析总结工作,并依照宣传工作程序通过各级媒体及时发布。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市交通委印发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为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集中于9月中下旬至10月底,按照工作阶段划分,创造性地采用多种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途径,集中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各项宣传工作。一是通过现场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资源,营造诚信守法的声势,高密度地对从业人员进行动员宣传;二是充分利用车厢内视频、车站内乘客信息系统(pis),对“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同步进行新闻宣传和报道。三是通过推广信用承诺、信用报告制度,搜集整理诚信典型;四是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讲解信用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黑红名单制度。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市交通委系统关于信用制度建设的基本情况;信用政策基本知识。二是企业信用承诺、诚信典型、优秀信用报告。三是“黑名单”、“红名单”公示制度。四是其他宣传内容。

一是各单位高度重视,以“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强化行业诚信意识,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落实任务分工,认真谋划部署,有序组织实施。二是各单位准确掌握各自信用建设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主要节点,合理安排、科学策划、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做好“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跟踪督导和分析总结工作,并依照宣传工作程序通过各级媒体及时发布。

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聚焦主题、集中报道、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围绕“畅想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这一主题,并结合我局门户网站和各新闻媒体,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活动时间。

9月13日--10月31日。

三、内容安排。

(一)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要尽快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以信用政策知识、企业信用承诺、诚信典型、优秀信用报告、黑名单和红名单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等为主要内容,广泛发动各交通运输企业、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交通信用氛围。

同时以我局门户网站为发布主体,各单位要持续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发布公开工作,具体内容为:

(1)本单位贯彻落实各级有关信用信息建设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部署的相关情况;。

(3)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和服务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绩;。

(5)其他信用方面的信息内容。

(二)各单位要在各自领域积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组织企业和从业人员学习信用政策知识,推广信用承诺和信用报告制度,宣传诚信示范企业和从业人员事迹,公布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失信行为,适时开展信用信息收集、信用评价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局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督促工作。各相关单位分别负责本领域的信用宣传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要按要求认真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并提供一篇字以上的专题文章于10月10日报送局活动办。

(二)抓好宣传节点,把握工作节奏。各单位要准确掌握各自信用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节点,充分利用好我局门户网站和各新闻媒体集中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宣传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局活动办将在活动期间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并于10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含电子版)报局活动办304房间。

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

9月18日,交通部部长李小鹏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共同按下按钮开通了信用交通网站,启动了宣传月活动。信用交通网站是交通运输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重要阵地,也是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一站式服务窗口,还是交通运输部对接国家、联通省部的重要平台,它的开通可谓意义深远。

为做好此次宣传月活动,9月23日,腾冲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举行以“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为主题的信用交通宣传培训会议,邀请辖区内45家道路运输企业参加此次会议,并在会上签订“信用交通”承诺书。通过图文结合的多媒体授课的方式,深入浅出的解析了国家“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相关要求。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将会通过下企业宣传、开讲堂授课、宣传材料分发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此次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逐渐开展行业管理工作,用好这一信息平台,构建信用信息“一张网”,强化运用,以制度的力量培养诚信的自觉,营造行业清风正气,树立“信用交通”好形象,助力“信用中国”大合唱!

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办政研〔〕925号)要求,结合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为主题,按照“聚焦主题、集中报道、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精心组织策划,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社会公众理解与支持,营造交通运输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9月13日-10月31日。

三、宣传重点。

根据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安排和“信用交通”网站建设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宣传并做好相关信息的归集上报工作。

1.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和会议要求;(厅政法处负责)。

2.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文件和信用平台情况介绍;(厅政法处,厅科技处负责)。

4.各地各部门在开展信用宣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服务等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

5.交通运输从业企业信用承诺、优秀信用报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

6.信用评价结果信息;(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

7.“黑名单”、“红名单”信息;(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

8.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信息。(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

四、宣传形式。

(一)借助政务网站,设置信用专栏。省厅将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开辟政策法规、信用信息公开、信用动态、诚信典型等专栏,政策法规专栏集中宣传国家、省及交通运输行业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性文件;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事项中获取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包括公路水运施工企业、设计企业、监理企业、试验检测机构、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结果,“黑名单”、“红名单”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用信息;信用动态专栏宣传各地各单位开展信用工作、组织信用活动等信息;诚信典型专栏宣传推广一批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优秀交通运输企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使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追求。各地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在各自门户网站进行信用交通活动宣传。

(二)利用现有资源,全面推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将宣传月活动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创建活动及行业重点工作相结合,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板等方式,深入公路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点、企业、车站、港口、码头等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使公众了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工作推进情况,使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

(三)善用多种媒体,扩大宣传效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当地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展示本地信用交通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传播面广的优势,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及时编发宣传月活动信息,扩大宣传效果;要善用一线的诚信事例开展宣传,延伸宣传触角,着力挖掘培养诚信先进典型,展示交通运输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省厅将适时邀请主要新闻媒体组织开展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并在相关平台开辟信用宣传专栏,通过上下联动,营造声势浩大的舆论氛围。

(四)开展联合惩戒,巩固活动成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当前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突出的问题,针对公路水运建设市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领域中的违法违规失信企业和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行动,进一步巩固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营造交通运输行业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从业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全省“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督促工作;厅办公室和通信中心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信用宣传和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信用交通宣传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落实,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并及时报送进展情况。

(二)抓好宣传节点,把握工作节奏。各部门各单位要准确掌握各自信用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节点,充分利用好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网站开通暨“信用交通宣传月”启动活动,集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合理安排、科学策划,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认真总结提高。省厅将在活动期间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收集“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中的录音、录像、照片等宣传资料,建立宣传档案,宣传活动信息、图片要在活动开展两日内报送厅政策法规处;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活动总结书面材料(要求图文并茂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28日前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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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简报

为推动交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行业诚信氛围,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永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

一是把人流密集地段、物流运输源头作为宣传重点,采取悬挂宣传条幅、发放传单的形式进行“点”宣传。

二是出动宣传车深入公路沿线、收费站点、企业、车站等地流动宣传,将多个宣传重点连成线。

三是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网站等信息平台进行覆盖式宣传。达到重点宣传辐射一片、流动宣传连结成线、网络宣传覆盖全面,使公众了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使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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