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消费总结报告呢(模板8篇)

时间:2023-09-09 16:55:41 作者:笔舞 2023年消费总结报告呢(模板8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消费总结报告呢篇一

一是在培训和运用新消法的*实践中紧紧把握新消法的主要特点和新的规定,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撑。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新消法宣传普及活动。通过机关会前学法活动、3、15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咨询服务、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开设消费课堂等形式,普及新消法及消费*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广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消费者的依法*意识显著提升。三是在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消法学习培训,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经营者及消费者代表集中学习、讨论,收到明显效果。四是通过“消费*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和12315“五进”活动,让新消法走进社区、商场、市场、超市、企业和景区,通过消费*服务站和消费教育示范基地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受到消费者和企业的广泛好评。五是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在眉山日报、中国消费网、四川消费网上对新消法特点及运用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宣传报道,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新消法的知晓度,增强了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升了消费者的*意识,在全市形成了依法*的深厚氛围,进一步营造了科学、理性、放心、安全、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二、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以市场巡查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和巩固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监督经营者认真落实商品质量管理责任,加强经营者诚信自律,实施进销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把好商品质量源头关。二是强化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和查处不合格商品和其它各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力度进一步加大。结合实际,立足职能,在流通、消费等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对钢材、抽油烟机、消防器材、汽车用品、黄金珠宝、电线电缆、手机等7类商品135个批次进行了抽查检验,4个批次消防器材和7个批次汽车用品不合格,各区县工商质监局正在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查处,其余商品还在检测过程中。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今年共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和各类消费侵权违法案件138件,罚没金额140万元。

三、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领域消费*

一是按照省局“红盾春雷行动20xx”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二是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以童装、童鞋、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儿童用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学校周边小卖店等为重点场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40户次,规范6家无照儿童用品经营户,现场责令整改2户,受理消费者对儿童用品质量的咨询10件,投诉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通过整治,儿童用品市场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净化。

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

四是根据《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领域消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五个突出”开展重点领域消费*专项整治。突出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服装鞋帽类商品,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突出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集中解决消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交通工具类商品,集中解决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突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集中解决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通过商品抽查检验,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农村市场、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社区的检查,认真进行清理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五是根据《眉山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有关服务领域消费*。以查处服务领域违法行为为重点,切实加大服务领域消费*力度,不断提高消费*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突出重点,强化市场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以有线电视、电信、供电、供气、供水、医疗、美容美发、旅游、中介等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业为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以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为重点问题,切实加强*和执法力度,收到明显成效。全系统受理服务领域消费投诉8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办理服务领域消费侵权案件10件,罚没金额12万元。

六是立足工商职能,配合市食安办、市食药局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配合检查食品生产单位50余户,检查食品经营户800余户,集贸市场60个,取缔无照经营30余户,责令整改20余户,立案查处商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食品违法案件31件。七是按要求开展了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消防安全。

四、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规范,统一使用“消费者投诉举报记录本”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手册”,开展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12315*网络,拓展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提高了*质量。“一会两站”、12315“五进”及12315平台数据信息录入工作扎实推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加强“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建设,加强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夯基层打基础,将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制发了消费*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工作方案,在全市推进这项工作,按照“八有四统一”标准在社区规范设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聘请社区网格员为消费*联络员,实现一般消费投诉不出社区,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开展“诉转案”工作,形成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置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合力。洪雅县工商质监局通过“诉转案”办理侵权违法案1件,罚没金额3万元。全市*工作人员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办消费者所需,真心真情,依法*,处理消费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受各类消费咨询3000余人次,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4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五、抓消费教育工作,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一是积极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低碳的消费方式,全市在各类媒体上宣传报道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40余次,形成了较大的宣传声势。二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重点突破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消费*的浓厚氛围。三是通过组织“消费教育讲堂”、法律进民企活动、建立和完善“消费教育示范基地”、12315“五进”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四是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着力营造了科学、理性、安全、放心、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下半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重点围绕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宣传贯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重点领域消费*、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融入社区网格管理等工作来开展,提升*效能,维护消费权益。

一、我行五家网点参与全市同业百家网点设摊宣传活动

我行卢湾打浦路支行、徐汇大木桥路支行、浦东联洋支行、分行营业部大众客户服务团队、南京西路支行作为五家重点网点,参与全市百家网点设摊宣传活动。各活动单位在收到相关通知后非常重视,按照活动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安排工作人员,准备齐全各种宣传资料。

3月15日上午9:30-11:30,我行五家重点网点选择网点门口或者人流量更集中地露天广场,设立了户外“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台”,树立“和谐金融、诚信服务”的易拉宝宣传板,同时摆放了涉及电讯诈骗风险防范、银行卡、理财产品等多方面的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解答客户疑问,接受客户投诉和建议。

活动现场除了“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卡”、“个人理财”金融知识折页,各网点还准备了防范电信诈骗知识折页、卡片、宣传海报,货币反假知识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等。卢湾斜土路支行、徐汇大木桥路支行等网点周边是居民区,中老年居民居多,且为网点的主要客户群。鉴于许多中老年客户对各种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法不太警觉,同时又对各种产品的概念模糊,所以在具体介绍宣传内容时,我行员工着重介绍了宣传折页里的内容外,还提醒客户仔细阅读、平时多注意了解相关知识。分行营业部、静安南京西路支行和浦东连阳支行因地处闹市,均选择了人流量较大的商区或网点周边,接受过往客户的现场咨询和解答,效果显著。个别顾客拿出自己收到的不明诈骗短信询问,我行员工立即提示客户坚决不能相信,不能转账到所谓“安全帐户”,提示之余更为其准备宣传资料以供学习了解,并提示客户要在日常生活中多学习多了解多多防范。

二、我行百家网点参与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

我行全辖近百家网点也同样通过走马灯、宣传单页和网点宣传点的设立,向客户进行金融风险防范、账户安全、货币反假等知识的宣传。南汇等部分支行更是结合“三进”活动,通过走进居民社区、商圈、小微企业,向广大群众客户宣传现代金融知识,普及金融产品、服务、法律,运用生动的案例,讲解等形式加强居民反电信诈骗等犯罪的警惕性。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精美有益的宣传单页发放都让客户在活动现场深深感受到了我行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拉近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巩固我行百年品牌。

经过一天的活动宣传,我行共向客户发放“个人理财”、“金融风险防范”、“银行卡”以及我行反*、防诈骗等宣传资料共计1、5万余份、接待客户人次超5000人次,收集服务满意度调研问卷800余份,并且将生活必备的金融知识、金融技能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传授给消费者,全面展现了中国银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后续,我行将贯彻长效机制,持续加强此方面的相关知识普及,不断提高我行服务水平和质量,真正使我行业务、服务更贴近客户、符合客户需求,以实际行动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和谐金融消费环境的构建贡献力量!

一、以规范12315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12315*作用

——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县局、工商所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办理督办、节假日值班等制度,配备精干、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做到机构健全,制度齐全。二是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三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使其真正成为解决消费纠纷、提供*服务的前沿阵地,因部分*站工作人员调整,重新聘请了5名12315消费*站副站长和11名联络员。做到反应快速、程序规范、处置得当、指挥有力、分析准确,为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力提升了12315平台*执法效能。

——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一是对消费者申诉举报办理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并将消费申诉、举报办理、纠纷调解成功率、满意率等工作纳入季度督查、半年、年度考核。二是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作用,及时快速分流各类消费者申诉案件,并对消费者申诉案件的办结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形成消费申诉案件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理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强化数据、信息归集工作,通过对消费申诉、举报和消费热点分析,发布消费警示12条,为消费者科学消费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消费者各类申诉17件、举报2件,办结消费者申诉17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286元;办结举报2件,没收过期饮料31瓶,价值77、5元,罚款20xx元。

——“五进”工作开展情况。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按照区、市工商局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开展“12315”消费*“五进”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消费*网络,有效提升了工商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扩大了12315品牌的影响力。一是在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健全和完善自律制度,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同时,积极探索消费*方式转变,通过开展与企业行政约谈,加大对“12315”*站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等方式,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联动,努力做到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切实筑牢消费*这一民心工程。二是加快推进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在2个商场、2所学校、1家企业、2个行政村设立“快速通道”,指导“快速通道”单位准确及时录入处理消费投诉,落实总局和区局提出的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三是结合“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等活动,广泛开展消费*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解答消费咨询,讲解识假辩假知识,举办真假农资商品识别、消费*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意识。截止目前,共创建:“一会两站”113个(其中:3个分会、2个社区、108个村部)。“五进”*站点共设立135个(其中企业18个、商场1个、超市4个、景区4个、学校79个、宗教场所29个)培训*站工作人员360人次、义务监督员40人次。

二、强化消费*教育,深入开展消费侵权专项整治

——开展丰富多彩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3月13日至15日,利用逢集日,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质检、卫生、发改、民政、交通、农牧、林业、水利、烟草、移动公司等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分别在县城广场、泾河源街道、六盘山镇街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一是开展大型消费*宣传咨询活动。32家成员单位设立了咨询服务点,现场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讲解、解答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法规问题,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二是开展以猜谜为主要形式的消费*宣传活动。在宣传现场各成员单位以消费领域、工商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谜语成为今年宣传的一大亮点,吸引了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消费*宣传活动,在猜谜现场兑换奖品,猜谜中穿插消费*知识有奖问答,使观众在娱乐中增强了消费*意识,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三是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通过现场展示,真假对比、发放材料等手段向消费者讲授了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的相关知识以及相关的*途径,为消费者解决了*疑难问题,提高了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四是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本次活动共参与单位32家,悬挂横幅38条,电子显示屏19个,展板56块,悬挂谜语1400条,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21余种,发放消费材料20xx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185余人次。并就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及专项整治中依法收缴199、6公斤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展示和集中销毁。

——开展第14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县文化旅游局正月十五开展元宵灯会之际和3月3日在县城人民广场举行第14次全国“爱耳日”启动仪式大会,开展爱耳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80人次。

——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市场各项专项整顿。针对今年国务院对我们工商部门进行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关键时期,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继续把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以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奶制品、干果、副食品、儿童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类和老年食品等食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维护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

1、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食用油市场专项检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治、问题食品清查、名烟名酒专项整治、“黑名单”食品清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美素丽儿”问题奶粉清查、清真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五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不合格乳饮料清查、夏季食品饮料市场专项整治、牛羊肉及制品市场专项检查、“六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餐饮业专项整治、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端午节食品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问题皮蛋清查、开斋节食品专项整治、“中阿博览会”清真食品专项整治、“两节”和“一节两会”期间的食品专项整治、乳制品、米面油酱醋等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市场专项检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20多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76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32台次,检查经营主体6673户次,没收过期食品579公斤,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0件,罚没款1、5万元。

2、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坚持不懈,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维护我县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圆满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20xx年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在全县11户食品批发经营户中建立了食品电子监管,完成区、市局下达的食品检测工作任务,共检测各类食品180个批次,其中抽样送检皮蛋1个批次、液态奶2个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4个批次,合格率为100%。

3、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6月17日,紧紧围绕“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这一主题,结合工商部门职责,采取悬挂标语、摆放展版、设置“宣传咨询服务台”和“投诉台”、发放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信息、现场解答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展示假冒伪劣食品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和消费*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份,发布消费警示5期,利用手机短信向社会各界发布消费警示信息5000条,悬挂横幅5条,电子显示屏19个,制作宣传展板16块,接受群众咨询185人次;全年共举办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6期,受培训人员1542人。

同时,还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农村食品摊贩、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配送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商品、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787份,与食品摊贩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64份。

——开展春节期间名烟名酒专项整治工作。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促进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全面净化我县烟酒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烟名酒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车辆11台次,检查烟酒类经营户307户次,查处2起经营假冒“五粮液”徽记和“五粮醇”注册商标白酒案件,没收假冒名酒12瓶,涉案金额1170元,罚款1170元。

——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春节期间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断上涨,为了稳控物价和安惠民生,保证节日市场物价的稳定,确保市场的稳定供应,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以农贸市场、牛羊肉销售店、蔬菜零售摊点、食品加工小作坊、超市为重点;严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散布涨价谣言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检查牛羊肉销售店26户次、摊点12个次,蔬菜销售店38户,食品加工小作坊44户次,超市6户次,对5户经营者在营业场所不实行明码标价等问题进行了指导规范。通过检查有效遏制了部分经营户趁节日之际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消费总结报告呢篇二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我行结合人行和工总行要求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活动方案,明确指导思想,以“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及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通过金融服务园地转发全行。组织全行干部员工学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解“新消法“首修背景、新亮点以及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学习《消费者金融知识宣教手册》(20xx年版),掌握金融服务基本知识、投诉维权须知以及常见产品和服务风险及操作注意事项;学习《征信业管理条例》,掌握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办法,提高员工依法查询、管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合规意识。

三、认真落实,积极开展“3.15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

(一)做好网点主阵地宣传。营业网点通过液晶电视播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题宣传教育视频,告知消费者,金融机构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应履行的义务。电子屏滚动播放“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权益保护以人为本优质服务诚信文明安全消费和谐金融“等“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如东支行营业部等网点设置“3.15“宣传专区,设立了“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咨询台、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宣教人员向客户发放宣传材料,向消费者普及“人民币反假“、“个人征信“等相关知识,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并广泛听取、收集客户意见建议。

(二)走出去集中宣传。一是宣传“新消法“知识。市分行营业部、机构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以及市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联合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普及活动。发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介绍资料60余份,介绍“新消法“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金融机构应履行的责任。“3.15“活动日,一位老年客户向活动组反映市分行营业部一柜员拾金不昧,表示要送礼物或锦旗,活动组婉言谢绝,在市分行营业部宣讲员指导下在网点留言簿上留下了感谢信;个人金融业务部宣讲员指导客户现场使用“95588“咨询电话;机构业务部宣讲员认真解答了一位老年客户关于其他行业的投诉,并帮忙拨通了12315投诉热线,客户深表感谢。二是开展征信主题宣传活动。

3月10日,我行海安支行走进海安中大街社区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征信宣传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寓教于乐,通过布放展牌、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开展宣传,有奖问答、抽奖、文娱表演活跃现场气氛。县电视台“民生热线“栏目当晚对活动进行了报道。港闸支行以“3.15“为契机,走进企业,将征信知识宣传手册、信贷产品手册发到企业负责人手上,详细讲解企业信用系统有关知识,要求企业珍惜信用信息,不能出现任何不良记录。开发区支行设立宣传台,向消费者宣传信用报告的用途、知情权、异议申诉权等知识同时,还选择了与百姓生活相关度较高的业务种类,普及安全用卡、客户维权、防范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等金融安全知识,帮助社会民众增强辨假防骗能力,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开展现金业务权益保护宣传。通州支行各网点除在营业网点门口设置宣传台并摆放宣传资料,向客户讲解反假币和征信知识外,还组织员工到农村集贸市场、人口流动量多的场所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新消法“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六项权利、讲解反假币的基础知识、识假的技能、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办法、爱护人民币的意义等,并现场进行残损币及小面额钱币兑换,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

启东支行开展“3.15“现金业务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为过往市民提供人民币反假、现金结算等方面业务知识咨询服务,受到广大市民欢迎和好评。如皋支行组织12名义务宣传员,走进共建单位-如皋市如城镇供电社区开展现金业务宣传。提高社区群众对我行金融服务的满意度。四是普及银行基础知识。人民路支行营业室举办了主题为“3.15保护消费者权益,从你我做起“的主题宣传活动。向客户讲解日常生活中如何正确使用一些银行产品,如何防范金融欺诈风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场指导客户使用自助银行及网上银行。青年路支行南通节制闸、虹桥、任港路、行政中心四个网点,联合展开“3.15“宣传活动,重点向农民工客户宣传银行卡、转账汇款、自助机具、电子银行等方面的内容,宣传我行服务政策。

(三)与监管部门共同宣传。3月15日,如东支行营业部理财经理、支行市场营销人员、金库管理员等专业人员与如东县人民银行货币发行科及计划统计科两位专家共同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对广大市民就人民币反假、个人征信、电子银行、小微企业等金融知识进行了资料的发放和普及,收到了收好的效果。

“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期间,南通分行115个网点开展网点宣传,开展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20余场,参与员工509人次,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征信管理条例》知识要点、信用报告网上查询指南、反假币等宣传折页7600余份、发送短信758条,受众对象3900余人。海安电视台“民生热线“栏目对我行海安支行征信主题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3.15“宣传活动让消费者了解了“新消法“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各种权利、金融机构应履行的责任;了解了自身信用报告的用途、知情权、异议申诉权;了解我行投诉受理渠道和处理流程,有效强化了消费者风险意识和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同时也提升了我行服务品质。

消费总结报告呢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管理人员和管理对象的责任,增强了责任感,为食品安全监管的落实提供了制度保证。

1.“食品流通许可证”有序发放

今年,我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继续有序进行。针对以前办理的《卫生许可证》陆续到期,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我们要求各工商所及时告知经营者,让经营者都能积极主动的来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今年上半年共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xxx户,截至目前为止,共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xxx户。

2.专项检查一样都不能少

上半年,我们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以交通繁华地段、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奶制品、干果、副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和老年食品等食品质量监管,维护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治、问题奶制品市场清查、“五一”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学校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市场和食用油市场专项检查等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xxx人次,检查经营主体xxx户次,累记查处商品违法案件xx件,案值xx万元,结案xx起,罚款入库xx万元。

3.食品质量监管工作坚持不懈

今年,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及快速检测工作计划》,针对乳制品、葡萄酒、黄酒、婴幼儿食品、罐头、糖果、烘炒食品、豆制品、休闲食品、干货、饼干、果脯、粮食制品、桶装饮用水等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活用品,进行食品抽样检验,上半年县局组织抽样检测xx组,合格xx组,不合格xx组。

4.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

为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使其真正成为解决消费纠纷、

提供维权服务的前沿阵地。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五进”,不断健全和完善消费维权网络。二是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和各级申诉举办中心的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建立申诉举报日记制度,及时快速分流各类案件。半年以来“12315”指挥中心共接到申诉举报xx起,已处理xx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x万元。针对申诉举报过程中发现的危害性大,反应比较集中的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2次。三是加大对“12315”的宣传力度。为提高12315社会公信度,我们联合各级消委大力开展3·15年主题宣传活动,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发布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庆祝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开展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各项活动,引导消费者增强保护意识,我局周密安排部署了3·15活动,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在主要街道电子广告牌上播放省局制作的“12315”公益广告,进行公益宣传,开辟“消费与安全”专栏,发布消费警示。悬挂彩球、横幅,设置“消费与安全”广告宣传牌,张贴有关宣传庆祝3·15活动标语横幅xx条。在县城xxx举办“消费与安全”宣传活动,县工商、质监、药监、烟草等二十多个部门在广场联合开展宣传、咨询、投诉、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活动。同时安排xx辆宣传车队在县城主要街道巡回广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当天设立咨询点xx个,发放宣传资料xx份,受理咨询xx人次,投诉x件。下午组织人员集中地点举行现场销假活动。共销毁假冒伪劣商品xxx公斤,价值xx万多元。

消费总结报告呢篇四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物价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抢抓新机遇、打造新优势、推出新举措、实现新突破”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以“物价工作为民生”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三提升”等活动为动力,全面加强价格管理,维护良好价格环境,充分发挥价调节作用,强化价格服务,全体干部解放思想,创新实干,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加大,全县市场价格秩序良好


一是认真搞好价格监测,及时掌握价格动态。针对粮油食品价格、蔬菜价格等出现上涨情况,增加了监测频次,确定万客隆超市、登元超市、万正超市、蔬菜城等为重点监测单位,定点定人,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一日一监测一上报,向县委、县政府上报监测分析15篇。

二是加大了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食品超市、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开展经常性价格检查,召开价格提醒告诫会2次,维护了粮食、肉禽、蛋、蔬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全县粮油食品价格在下半年小幅上涨后趋于平稳。

三是进一步推进明码标价工作。大力倡导诚信经营,明白消费。确定登元超市、万客隆超市为明码实价示范店。加强对县城主要街道经营门店明码标价指导规范。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2次,共检查永春大街、兴华路、兴和路等经营门店200余家。县城明码标价率进一步提高。超市和专卖店进一步推行了明码实价。

四是继续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物价局工作总结物价局工作总结。通过采取听创建单位做法和成效汇报,看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公开公示和上墙内容是否齐全,查明码标价、台帐等是否完善和健全,访消费者对创建单位意见,评制度落实,考核内容是否全面,管理是否到位等对创建单位进行价格管理规范。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择优评选,推荐xx县医院、星火供热公司、万客隆超市三个单位为市级“价格诚信单位”单位。

五是认真开展了价格宣传。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我局精心设计有关涉农收费宣传单,包括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费、物业综合管理费、污水处理费、电价、水价等民生价费问题进行宣传。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条例进行解读,在永春大街十字街、万人商厦门口、二台镇、等设立价费咨询台,发放便民价费宣传资料3000份,现场解答群众提问200余人次,大力宣传12358价格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参与,确保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杜绝了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一是继续开展好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清理整顿收费项目有关精神,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所有取消、停收、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实行收费许可证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许可证的审验、核发。今年共换发、审验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185个,并通过审验及时纠正和查处了一些收费单位扩大范围收费、重复收费、无证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三是组织开展了“两员”培训。按照“无收费员证不得收费,无物价员证不得上岗”的要求,对61个单位的210名物价员、收费员进行了政策培训,并换发了新证。提高了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员、物价员素质。

四是加强和改进了医疗药品价格管理。为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今年5月份,在利用《收费许可证》审验之际,收费管理股成员服务上门,对我县的大型非营利性医院进行业务指导,规范医疗价费行为。目前,我县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仁爱医院均建立了常用药品价格定期公开制度,将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在醒目之处进行公开。实行了同病种医疗费用水平定期公开,并将各医院的医疗收费标准定期在媒体公布,让群众自由选择看病的医院。对住院患者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单价、金额、用量、时间等。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所缓解。

三是继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开展了涉农、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市县联合检查组重点对城建、国土、民政、广电、社保、劳动就业等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处罚。

二是开展了教育、卫生收费联合检查。以纪检委牵头,物价、财政、公安、工商及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大中小学的收费情况、医疗服务收费及药品价格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教育、卫生收费行为,切实缓解了群众“上学贵、看病贵”的问题。

三是开展了房地产、物业收费重点检查。随着我县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房地产市场异常繁荣,曾一度出现抢购现象,只要能买上房,要什么钱都给,致使一些开发公司出现乱收费现象。为净化房地产开发市场,切实维护购房者权益,下半年对全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16家开发公司开发的17个小区违规向业主收取的有线电视初装工料费进行了严肃查处,退还用户4573户,每户205元,共计937465元。我局并对各个房开公司进行提醒告诫,要求严格自律,防止类似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并对其进行了经济处罚。

四是认真开展价格举报检查。坚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对每一件举报投诉都在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共受理群众举报26件,全部按时办结。

四、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为促进城市功能不断完善提供价格支撑


一是积极推进垃圾处理费收费改革,制订了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按照县政府的意见,为切实解决垃圾处理费征收难问题,借鉴先进市经验,制订了垃圾处理费随水费征收方案。对城市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过程进行详细成本测算,按照县财政出大头,居民合理负担的原则,确定了具体标准,使用城市供水的`集体和个人,垃圾处理费按用水量随水费征收,每吨收取2元,使用自备井水源的按2元/吨征收。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按在职人数每人每月 5元收取,交通运输工具按按大、中、小型车辆年定额收取,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7月20日召开了垃圾处理费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从11月1起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顺利开征。

二是开展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成本调查、测算。先后到周边市县进行考察学习,请市局成本调查队帮助进行成本测算,准确审核相关数据,制定出成本结论报告,报经县委研究通过,确定收费供热管网建设费收费标准:新建建筑、居民每平方米60元,非居民每平方米80元,既有建筑,居民不收费,非居民每平方米30元。

三是对供热价格进行成本监审,对煤价进行了认真监测,针对煤价上涨、供热成本上升的情况,积极到供热公司和物业小区调查研究、做工作,要求供热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全年供热价格降低。

四是认真开展了拆迁评估工作。拆迁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认真中心同志们加班加点,认真工作,共完xx县城拆迁房屋、内装修评估、附属物及其他资产评估400多件,还开展了张石高速、土黄线、庙滩工业园区等拆迁评估工作。通过公证合理的评估,化解了许多拆迁户的矛盾。

五是认真搞好城区路网建设施工材料价格和风电主题公园建设施工材料价格指导。通过深入生产厂家家调查,电话、网络咨询,想方设法多渠道多角度调查了解,合理制定指导价 格,完成了道路工程建设用料和给排水工程用料两大部分13项共28个品种规格的指导价格。为风电主题公园提出指导价格2批,合理地解决了施工中的工料费问题。

五、全力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全力完成拆迁包户工作。

我县召开全县城建第二战役拆迁动员大会后,我局紧密部署,合理安排,抽调前两次拆迁的骨干力量,迅速行动摸底动员,在4月4日前,两个拆迁小组六名拆迁人员圆满完成了畜牧局北片区23户拆迁包户工作。

消费总结报告呢篇五

一、专项整治及维权执法工作方面:

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安排并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加强老年人、残疾人消费维权”“加强妇女消费维权”等工作。

1、各工商所对校园周边食杂店、小商店及小饭桌进行检查,净化师生消费环境;在辖区中、小学校建立消费投诉站,加强与学校联络员联系,做好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及师生消费投诉工作。

2、各工商所设置老年人、残疾人消费投诉绿色通道,及时为老年人、残疾人处理投诉、举报。

3、加强与妇联工作联系,共同维护妇女消费权益,制定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妇女举报及投诉。

继续查处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等违法行为,抓好重点商品和有关服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查处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修材料行业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案件110起,结案98起,罚没款99.48万元。

二、重点商品的检测抽查:

按照市局要求,制定本局的重点商品抽检检测计划,上报市局,配合市局对我局辖区华凌市场20个批次的装饰装修材料进行抽检。

10月13日至17日在华凌市场受自治区工商局委托与质量检测部门对家具(140批次)、地板(40批次)共180批次进行抽检,并抽检结果发放到被抽检单位。

三、12315“四个平台“建设:

2014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我局受理12315网络分流转办及自办案件,1855件,其中:申诉1623件、举报232件,已办结1855件,办结率100%;申诉案件调解成功1474件,调解成功率91%,争议金额2368.9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1.06万元。

能够及时办理分流,督促办结案件,未出现案件推诿、干部服务态度恶劣情况。

市局转办网络问政案13起,规定时间办结,并答复市局消保处。

“新疆消费维权”网络平台受理各类消费维权案件52起,已调解成功51起。

四、“一会两站”工作:

对79个“一会两站”2013年工作进行考核,共16家“一会两站”单位和16名“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因工作成绩显著,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被市工商局、市消协评为2013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行在册登记,及时更新“一会两站”在册名录,目前我区共有街道、管委会10个,社区139个,村6个,已建站79个。对新设立还未建立“一会两站”的社区进行统计,由消保科统一向市消协申报,争取我区“一会两站”覆盖率达到100%。

按照乌消维办发﹝2014﹞3号《转发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改进和加强我区消费维权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片区实际情况推荐消费者协会分会6个和消费维权教育宣传、服务站12个,已向区政府请示,已上会研究通过。

五、12315“五进”工作:

大力推进12315“五进”工作,及时清理消费维权服务站,保留投诉量集中,工作较为规范的服务站,目前我区在商场、企业、超市、市场、景区已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16个,目前受理投诉量654件。

六、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件。活动月期间(3月1日——4月15日)受理申诉举报案件360起,办结36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18万元。

亚博会期间,受理现场咨询1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摆放消费维权指示牌8块,设立消费维权岗1个,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8起,挽回经济损失25538元。

七、亮点工作:

1月14日申请开通新疆《消费警示》平台,坚持每天在《新疆消费警示》平台发布消费警示、典型案例及最新法律法规,提高关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该平台开通的消息已被各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并得到消费者的不断关注及好评,目前,关注该平台人数450人,信息阅读人数39495人,阅读次数112126次,分享转发5504次。

八、业务督导工作:

组织集中学习新消法,提高干部处理投诉能力,认真分析工作重点,每月到工商所业务指导,促进消费维权工作顺利开展。

九、宣传工作:

我局先后组织开展“3〃15在行动大型咨询服务活动”、12〃4普法日新《消法》宣传服务活动、3〃15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新《消法》,讲解新《消法》,活动期间,通过在各led显示屏上播放新《消法》内容、悬挂宣传布标、摆放展板、现场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使消费者了解该法,学会使用法律维权。

为进一步落实新《消法》普及工作,我局组织企业代表、个体经营户集中学法3次,并在3〃15活动月期间将宣传工作深入学校,使同学们了解如何在消费过程中进行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讲解“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及提高消费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常识;进入社区,和社区干部共同向群众解答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相关知识,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将工商职能与社区工作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进入超市、企业,通过设置咨询服务台、制作led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消费知识,受理消费投诉等活动,紧紧围绕“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消费安全”主题,全面宣传、认真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宣传活动使经营者依法履行自身义务,使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新法宣传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为我局贯彻落实新《消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大维权工作:

信、和谐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按照市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为使水磨沟区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水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区政府办、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文体旅游局6家单位组成的考核组,对水区30家成员单位进行半年工作考核,同时做好材料搜集整理及上报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年终考核正在进行中,我科室负责收集30家成员单位工作总结及材料并上报市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评定。

水磨沟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得到上级认可,被评为优秀单位,全市系统排名第一。

十一、工作存在的不足

1、对工商所的业务督导不够,各类专项整治虽然按时开展,但整治力度不度,效果不好。

2、科室消费维权案件查办工作不力,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案件任务。

全年工作已告一段落,目标责任状的目标要求已基本完成,但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需要继续努力和改进工作方法,争取圆满完成上级安排的目标任务。

水磨沟区工商局消保科

2014年12月25日

消费总结报告呢篇六

针对我行新华南路网点周边老年消费者多、民族消费者多的特点,根据我行员工宿舍地处社区中心的特点,由我行员工深入社区向社区群众重点宣讲了电信诈骗防范、保险代售风险、维护金融消费权益等内容,并接受客户投诉和建议。

我行虽然在乌鲁木齐只有一个网点,但这次宣传活动却不打丝毫折扣。我行专门印制了20xx页a4幅面的宣传彩页,重点宣传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并用led显示屏、展板、问卷调查、宣讲台等形式向广大客户普及金融知识,维护自身权益。受到了广大客户的好评。

此次活动仅仅是个开始,下一步,我行将贯彻长效机制,持续的大力的加强此方面相关知识的普及、不但提高我行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树立我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为乌鲁木齐金融事业的建设,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的构建贡献力量。

消费总结报告呢篇七

(一)强化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有酒店总经理负责,各部门经理为主要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任务,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研究制定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运作机制。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创建工作例行会议和创建工作集中办公、创建工作情况通报、创建工作检查考评等工作制度,努力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督查检查体系、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使创建工作步入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酒店各部门要采取签定目标责任书等形式,将创建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做到定目标、定任务、定职责、定人员、定进度,确保创建活动的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1、通过酒店宣传栏及标语进行广泛宣传。酒店要求开辟专题、专版、专栏,经常性地宣传报道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果。通过酒店前门led显示屏创建工作宣传标语和店内悬挂创建工作宣传横幅,营造浓烈的酒店创建放心消费工作氛围!

2、组织宣传教育活动。酒店各部门开展放心消费宣传教育会议。要力争使人民群众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到100%。

(三)倡导优质服务,创建放心消费环境。

1、组织放心消费综合检查。酒店成立以总经办为主,酒店各部门经理为成员的的酒店质量检查小组,着力检查和解决酒店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各部门成立部门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对部门内部自查管理。

2、依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求,酒店组织各部门落实明码标价工作,建立透明消费市场环境。并在大堂副理处建立消费者投诉接待处,促各部门对客人反馈意见进行记录处理,并建立酒店客人赔付机制,快速高效解决消费纠纷。并做好明码标价,亮证经营,营造安全稳定的消费环境。

3、酒店就根据“月月有主题,次次有计划”的培训要求,加强对各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并组织酒店服务技能比武和微笑大使评选活动,强化员工队伍素质。在内部管理中注重员工素质技能培训和服务细节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提高酒店服务水平,倡导优质服务,保证放心消费工作的落实实施.4、为了激励员工提高自身仪容仪表礼节礼貌、加强微笑服务,倡导优质规范的服务。酒店在员工中开展的“微笑在我脸、温馨在您心、满意在江山”的优质服务活动,以顾客填写“微笑大使”评选表的形式在酒店见客部门开展了“微笑大使”的评选活动。对员工表现出色,得到顾客多次的肯定及书面表扬,酒店给予他们嘉奖,发放荣誉证书、微笑大使胸章和奖金等,鼓励和宣扬员工提供“微笑服务”。

5、为更好的创建“放心消费”活动,酒店安排进行员工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员工参加职业道德培训,激发员工的敬业心理与工作激情,提高员工团队精神。并组织酒店新入职员工进行礼仪礼貌培训,加强员工工作责任心,加强员工对客服务质量,提高酒店服务水平,提高客人满意度。落实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工作。

(四)加强菜肴创新,提升菜肴服务质量

1、餐饮作为饭店的对外服务的重要窗口,也是酒店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重点,酒店在狠抓餐饮服务质量的同时,努力提高菜肴质量,打造特色菜肴。通过开展各种美食节活动,推出各种时令的、季节性招牌菜,既锻炼了厨师队伍,也打造了饭店菜肴特色和品牌。

(五)加强酒店食品生产管理:

1、强化酒店采购原料监管。重点在食品原料采购和生产加工,做好索证索票,推进质量承诺、进货检查验收等自律制度。酒店针对食品安全管理,从食品原料采购源头、验收把关、操作加工和储存等重要环节进行把关。加强原料采购质量,制定财务厨房双人验收制度,并做好原料索证索票工作。同时加强厨房间操作加工环节管理,全面实施厨房五常法管理。加强食品仓库进销存台账管理,做好先进先出工作。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定酒店《废弃油脂处理制度》。并定期安排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切实做好酒店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六)建立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建立酒店应急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酒店应急预案,健全重、特大消费事故预警防范制度。提高对重特大消费事故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在应急状态下能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处置有效。安全对于酒店来说至关重要,是我们所有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它关系到我们内部员工和酒店客人的人身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安全历来是酒店企业持续发展的生命线。酒店根据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要求,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责任落实到人”的方针,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力度。同时加强酒店员工“团结和谐,爱岗敬业”活动宣传。经过酒店开展的创建“放心消费”活动,并有效组织酒店员工进行各项应急演练,酒店安全生产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酒店被宿豫区消防支队评为“宿豫区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员工及酒店宾客的安全感增强。

2、为了提高酒店对各类突发重大事故和隐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采取及时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事故对酒店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失,酒店特制定《停电》《停水》《防洪》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学习。要求员工掌握应急事件处理方法,各部门人员分工明确,做到遇事急而不乱,有条不紊组织安全防范应急工作。

(七)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放心消费”饭店

“以人为本,善待员工”是酒店一贯遵循的优良传统。拼搏、敬业、诚实,自尊、自爱、自强是江山大酒店的企业精神。针对员工业余生活,增设了乒乓球台和羽毛球供员工使用,锻炼员工体魄,同时丰富员工生活。并在上半年组织酒店员工进行拔河比赛和“掼蛋”比赛,增进员工间的友谊,培养团队精神,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使酒店每位员工都能融入酒店愉快的工作氛围。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酒店自2008年5月开始进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经历了08年的创建动员年、09年的创建工作重点落实年、10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攻坚年。酒店按照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与部署,以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加强员工宣传教育,加强酒店优质服务内容,加强酒店安全生产,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有效提高了酒店的信用度,保障了宾客的消费安全,推动了酒店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维护了地方社会稳定,酒店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消费总结报告呢篇八

我们按照《中华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消费者的安全生产教育及监督,认真履行《消费者协会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消费者和广大市民消费的知晓度

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和支持广大市民积极消费,自觉维护公共利益。我们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在社区宣传栏,张贴标语,发送各类宣传文稿,提高社会公民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积极开展“百日消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我们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百日消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了“百日消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并积极参与到检查中。

我们通过开展“百日消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使社区居民在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切实履行自觉参与的义务和责任,使广大市民在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切实履行自觉参与的义务和责任,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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