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卫生事业管理心得体会(精选5篇)

时间:2023-09-10 02:45:38 作者:飞雪 2023年卫生事业管理心得体会(精选5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它们可以是对成功的总结,也可以是对失败的反思,更可以是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通过总结和反思,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找到自己的定位和方向。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事业管理心得体会篇一

职业卫生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职业卫生制度

一、公司成立以生产主管经理为首,行政部、生产部、医务室、总工会和各子公司生产厂相关领导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子公司、部门、车间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部门的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的专(兼)职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危害。

四、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五、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1)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5)当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总部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四条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第五条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第六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第七条 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 机构与管理

第八条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在安全环保局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企业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各企业的安全(环保)部门是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主管机构。

第十条 在将医疗卫生机构交地方的过程中,企业现有的职业病防治专职技术服务机构应予以保留。

第十一条 企业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第十三条 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第十四条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十五条 企业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章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第十六条 企业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企业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第二十条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 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企业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第二十二条 企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二十三条 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4]166号)和《事故隐患限期整改责任制》(中国石化安[2002]250号)执行,并由各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第四章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企业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 企业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 企业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第二十八条 企业人事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职防部门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

第二十九条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第三十条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第三十一条 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十二条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第三十三条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三十七条 企业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三十八条 企业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第三十九条企业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第四十条 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第四十一条 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第四十二条 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第四十三条 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第四十四条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第四十五条 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章 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第四十七条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企业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第四十八条 企业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等报告。

第四十九条 企业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职防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二条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第五十三条 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十四条 企业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国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五条 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第五十六条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十七条 企业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八章 附 则第五十八条 企业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长期雇用的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对放射线、噪声、硫化氢、氢氟酸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管理,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各企业应按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六十一条 销售企业由油品销售事业部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义)

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提高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人民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的群众性卫生活动。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管理原则)

爱国卫生工作应当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

第五条 (各级政府职责)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卫生状况的改善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 (爱国卫生宣传)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化等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爱国卫生的宣传工作。

第七条 (爱卫会机构)

市和区、县、乡镇(街道)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部署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各级爱卫会下设办公室。爱卫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是同级爱卫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爱卫会职责)

各级爱卫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统一规划、部署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三)指导、检查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旅行其承担的爱国卫生职责;

(四)组织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参加爱国卫生活动;

(五)表彰奖励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 (爱卫办职责)

各级爱卫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爱卫会的决议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落实其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任务;

(三)开展爱国卫生监督、检查评比和效果评价;

(四)总结交流爱国卫生工作;

(六)开展爱国卫生科学研究工作;

(七)执行爱卫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单位爱卫机构、人员设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部队及其他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立爱国卫生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工作人员,并在所在地爱卫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本系统、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十一条 (工作制度)

每年4月为本市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月重点解决社会卫生的突出问题。

提倡和推行建立卫生劳动日制度,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六为本市卫生劳动日。

第十二条 (城区爱国卫生)

各区、县、街道、县(区)属镇应当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等级卫生街道(镇)标准,设置和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健全、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按期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有关卫生指标。

第十三条 (农村爱国卫生)

乡(镇)、村应当结合乡(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安全卫生供水、卫生厕所修建和环境卫生建设。

第十四条 (单位爱国卫生)

各单位应当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健全、落实卫生制度,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有关卫生标准。

第十五条 (健康教育)

各单位应当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宣传科学卫生保健知识。

学校应当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幼儿园应当对幼儿进行卫生保健常识教育。

第十六条 (除四害)

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消灭老鼠、苍蝇、蚊子和蟑螂等病媒生物及消除其孳生场所的活动,使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以下。

第十七条 (个人社会卫生规范)

(一)不随地吐痰、便溺;

(二)不乱扔垃圾污物;

(三)不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四)不从事其他有碍社会卫生的行为。

第十八条 (监督队伍及其职责)

市和区、县爱卫会可聘任爱国卫生监督员。爱国卫生监督员的职责是:

(一)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受同级爱卫会委托,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执法规范)

爱国卫生监督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佩带执法标志,出示执法证件。

第二十条 (表彰奖励)

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爱卫会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一条 (荣誉称号的取消)

对已获得爱国卫生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者卫生质量明显下降的,由授予荣誉称号的爱卫会或者上级爱卫会取消其爱国卫生荣誉称号。

第二十二条 (处罚)

在爱国卫生监督检查中,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三、十四、十五、十七条的行为,由有关部门按国家和本市的法规、规章进行处罚;有关部门未处理的,区、县以上爱卫办有权建议该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妨碍执法处理)

拒绝、阻碍爱国卫生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应用解释部门)

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爱卫会负责解释。

卫生事业管理心得体会篇二

一、引言

卫生事业管理是指对卫生事业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过程。卫生事业的管理对于保障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在卫生事业管理中,个体和组织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有效的管理方法,进而改善和提升卫生事业的水平。本文将从个人角度出发,分享我的一些管理心得体会,希望对卫生事业管理者及相关人士有所启发。

二、全面发展职工意识

在卫生事业管理中,全面发展职工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作为管理者,首先要注意培养和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要树立良好的行为榜样,树立值得信赖的形象,推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成长。其次,要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提升,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机会和平台,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最后,要注重员工的参与和沟通,增强组织和员工之间的互动和合作,形成一个积极向上、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三、科学合理的资源配置

卫生事业管理中,资源是有限的,如何科学合理地配置资源是一个关键问题。首先,要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重点,合理安排人力资源。不同岗位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能力,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其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建立卫生管理系统、电子档案等技术手段,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再次,要注重资源的更新和更新,及时淘汰和更新旧设备,并组织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资源的长期可持续利用。

四、规范流程的建立和执行

在卫生事业管理中,规范的流程是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工作要求。要注重制度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其次,要加强流程的执行和监督。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最后,要倡导协同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操作。通过跨部门的合作和协同,可以实现工作的高效和优质。

五、倾听用户的需求和反馈

卫生事业是为了用户服务的,所以倾听用户的需求和反馈至关重要。作为卫生事业管理者,要积极倾听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用户的需求和期望。要及时回应用户的反馈,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要注意关注用户的满意度和体验感受,根据用户的需求不断完善和提升卫生事业的服务水平。通过与用户的互动和反馈,可以有效地改善工作质量和用户满意度。

结束语

卫生事业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它关乎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通过本文的介绍,我对卫生事业管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总结了一些管理心得和体会。希望卫生事业管理者能够从中受益,不断提升自我,为人民的健康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在卫生事业中的每个从业人员也应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和推动卫生事业的发展,为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卫生事业管理心得体会篇三

(一)深入开展“美丽贵港整洁大整治”活动

完善了环卫处整洁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并落实“六横六纵”及“五干净”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对金港大道、中山路、桂林路、迎宾大道、荷城路的慢车道实行机械清扫,其它道实行人机混合保洁模式;对未接管的市政道路的机动车道、慢车道进行每天机械清扫一次、每周机械冲洗二次,慢车道每周人工大清扫一次,同时每周人工清理一次道路两边杂草;对卫生死角通过加强巡查,及时清理、清运,共清理垃圾40多吨,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质量。

(二)大力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完成圣湖路垃圾转运站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压覆矿床报告审批,完成3座垃圾转运站环评报告表审批,完成市政环卫设施设备配套完善工程施工预算编制,完成广场新垃圾转运站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预算控制价编制。

二是继续与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地协调工作,力争尽快完成六八村垃圾转运站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工作。

三是完成果皮箱政府采购审批和招标文件发放工作,完成2辆道路清扫保洁车辆政府采购审批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

(三)继续开展“兴读书强素质促提升”主题学习活动

组织中队长以上人员180人次集中学习交流3次,职工责任意识、队伍凝聚力、执行力和管理效能进一步增强。

(四)组织开展环卫设施管理拾遗补缺工作

组织人员认真开展查摆,对8座环保公厕因老化或道路改造损坏严重、5条道路改造拆除的果皮箱未能及时更新和安装、中转站洗车台缺乏导致车辆无法冲洗和中转站设备老化易出故障等存在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并从年度运行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拾遗补缺。其中投入资金12900元建设了城北、铁路新村、东湖、马草江西4个中转站洗车台的配套设施;投入资金82400元维修了城北、东湖等9座正在使用的中转站设备。环保公厕维修和果皮箱重装等问题分别计划于10、11月底前完成整改。

(五)继续开展“走街串巷查实情解难题”实践活动

到建设西路、仙衣路、民主路、桂林路、金港大道等路段对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等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巡查,发现2个问题并及时落实整改,同时提出工作建议1条。

(六)切实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配合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网上评议工作,共完成市政局评议投票20x票。

二、存在问题

1.“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项目市政环卫设施设备配套完善工程建设资金没有落实到位,影响工程报建和招标工作的开展。

2.由于通往城北中转站、小江中转站的道路附近均有施工工地,经过进出的工地车反复碾压,道路被严重毁坏,路面凹凸不平,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进出的垃圾收集车经常翻车,环卫工人因此受伤现象时有发生。

三、10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贯彻落实“美丽贵港整洁大整治”的相关工作。

2.继续做好项目建设相关前期工作。

3.继续扎实推进“市政管理提升年”各项工作。

4.继续开展“兴读书强素质促提升”主题学习活动。

5.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6.做好广西第十七个环卫工人节的庆祝活动。

7.做好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8.抓好环卫设施管理拾遗补缺的整改工作。

9.抓好垃圾分类收集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班级卫生管理的心得体会4

卫生事业管理心得体会篇四

1、居民卫生服务需求的对比研究

2、居民住院卫生服务利用的对比研究

3、居民卫生服务需求与利用的影响因素分析

4、农村居民门诊服务利用对比研究

5、居民不同疾病医疗费用研究

6、居民消化性溃疡危险因素研究

7、社区老年人慢性病及其相关因素分析

8、社区老年人健康状况及卫生服务需求调查

9、社区居民社区卫生服务需求、利用与影响因素分析

10、社区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满意度及需求意愿的调查分析

卫生事业管理心得体会篇五

我总觉得整洁、卫生的'环境能保证良好的学习、工作情绪,否则乱糟糟的,让人看了也心烦。平时就注意引导学生这种意识。搞好班级卫生,不但有利于学生的身体健康,而且也是班级良好形象的直观体现,所以班级形象的形成要从头抓起。开学时,作为班主任一定要重点管理班级的卫生,此时一旦放松了要求,会对以后的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课空时间明确班级卫生的具体要求,要求同学们打扫卫生时要细心,要有耐心,要能坚持,关键还要有端正的态度。利用一周的时间,指导各小组值日,指出值日生打扫卫生的要求,并要求劳动委员一旁学习。通过第一周的指导,劳动委员基本了解了每天值日的内容是什么,怎样才叫合格。各小组学生也基本定下了自己值日的工作内容和明确了合格的标准。

在第二周时,则要求劳动委员独立管理班级值日,认为合格时给予通过,我再到卫生区域巡视,在平时特别是头一个月,班主任每天要经常到卫生区域巡视,如果有不合格的地方及时指出,要求改正;如果很好,更要及时表扬,并在第二天作出总结。班主任管理、指导一段时间后,班级卫生状况一定有好的表现。这时所谓的契机就成熟了,一定要抓住它,及时的进行班级教育,也就是制造舆论,利用课空时间,大力表扬班级卫生情况,表扬劳动委员,肯定他们的管理;表扬每一个值日生,肯定他们的付出;让每个学生认识到讲卫生的重要性。此时班级卫生良好的荣誉感正在班级中形成,维护班级卫生的责任感也在形成。

我在班级管理方面奉行的一个原则是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卫生方面也不例外。对学生而言,学校就是学生的家,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把我们的家打扫得干干净净。加之,现在的学生劳动意识与责任意识不是很强。因此,我在班级卫生管理方面实行了“责任包干制”。班长负责教室卫生的督查,劳动委员负责室外卫生的管理。两位班干部负责检查并记录每天室内外卫生打扫的情况,学校年级黑板上关于卫生的公示;及时总结卫生打扫情况。

卫生组长是被认定为班委和做事积极认真的同学担任,自荐或推荐。组长很重要,有时比其他班干部做的事情还多。组长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不但要做,还要带头做好,做完后还要检查保洁。因此每位组长也是当天或当周的保洁干部。哪里没做好他们全权负责。同时每天再安排一个卫生监督员,负责每天课空的室外卫生监管。

组长和组员形成以后,便是指导组长进行卫生的安排。把室外卫生区分成若干个小部分。比如每组6个人中,一个人负责小花坛,二人负责大花坛,一人负责走道,二人负责垃圾桶等等。学生每个人负责其中的一项,每天完成一定的工作量。这样的好处是;从学生角度来讲,培养了他们的责任心,而且节省了做值日的时间,因为算到个人,每个人平均每天5-10分钟就可以完成自己的任务。从教师管理角度讲,这样做便于教师管理。谁干什么,什么要求,只要跟有关学生交代清楚就可以。检查的时候,哪位学生的值日不到位就会一清二楚。但也要提醒,不能说谁先完成就先走,一定要等卫生打扫完了,检查了再一起走,因为你们是一个小组,一个小组就是一个小集体,在这个小集体里面,也要相互团结,相互关爱,相互帮助,任务轻的帮助任务重的,先完成的帮助后完成的。这样也体现了一个小组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凝聚力。

全班都要提高保洁意识,积极行动起来,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养成爱卫生的良好习惯。公共区域的卫生由班上保洁员负责,全班同学相互提醒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理的局面。班级卫生做到一定要时时保持整洁,给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提供一个整洁、卫生的好环境。

在提高学生卫生意识的基础上,我和学生共同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推行奖惩结合制度,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卫生大扫除时,学生会检查扣班级一分,因谁扣的,就要求在其他方面上,如好人好事,补回来。如这一周班级卫生被表扬,给每个组员进行表扬,对表现突出的同学,额外进行物质奖励。每当我看到有垃圾或是哪里没打扫干净,就立刻叫人打扫了。并不一定是该做扫除的同学,然后就表扬这些自愿做扫除的同学,久而久之,其余同学会觉得不好意思的,他们也会自愿并积极的参加劳动。这样就会提高他们的劳动意识。

总之,班级卫生工作,看起来是小事,管起来是琐事,查起来却是大事。只要我们把预防工作、打扫工作和检查工作落实到位,相信班级卫生管理工作决不再是令人头疼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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