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事故的反思总结(精选19篇)

时间:2023-11-29 10:49:42 作者:影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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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爆炸的事故反思

19时许,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划破山西省榆社县的上空。距离箕城镇北向阳村不足500米的山西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聚合车间突然发生爆炸。56岁的山西榆社县箕城镇北向阳村委会副书记李志明回忆起那一刻时,说可以用“心惊肉跳”来形容。

21日上午,据官方消息称,截至9时,事故共造成当班和附近工段工人死亡4人,重伤2人,轻伤3人,受伤人员已经被妥善安置到该县各个医院救治。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安监、公安、卫生、消防等救援人员仍在忙碌,空气中弥散着化工厂固有的刺鼻气味。

事故发生时,李志明站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先是看见头顶的天空中一团火光,接着‘砰’的一声巨响,顷刻间屋子里的窗户玻璃全部被震碎,等村里的人反应过来后才想起抱着脑袋逃命。

李志明说,事故发生后村委会干部第一反应就是疏散北向阳村近600名村民,预防第二次爆炸的发生。

中新社记者在到达该村采访时,180多户农村院落还笼罩在冬日黎明前的黑暗里,一片漆黑中仅有由30多名村民组成的护村队,在村委会办公大院门外燃烧着的麦秆前取暖。

村委会的几间屋子里一片狼藉,窗户玻璃都已被震碎,一些原来关着的屋门门板躺在地上,墙皮脱落,地面上、沙发上、桌子上以及一些电器上落满了一层厚厚的尘土。

榆社县宣传部长王洪昌说,事故发生后,山西盛晋中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专家紧急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处理善后事宜。经山西省环保部门检测,事故发生地上空大气监测没有超标,厂区污水没有外排,对环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目前,善后工作已全面展开,爆炸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山西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山西省榆社县化工总厂,创建于1974年,是一个综合性的中型化工企业,主要生产十余种化工产品,拥有固定资产1.5亿元人民币,职工1500名,年产值1.6亿元人民币、年利税2000万元人民币。新的安全管理理念:演讲比赛中介绍了一些新的安全管理理念,从历史学角度阐述了安全哲学的概念;系统化安全;本质化安全;安全系统理论;控制论原理;信息论原理;行为科学原理;激励理论;事故系统要素;影响人的安全行为的因素;人的安全素质分析;事故心理学;事故损失分析;现代安全管理技术;安全管理的科学手段;安全评价等方面的'内容。这些新的安全管理理念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我作为安全员更要迅速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把这些新的管理技术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灵活运用。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管理,尽可能地提高本质化安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人的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文明,安全的生产环境。做好单位安全生产的安全保障工作。

煤气爆炸事故反思

有很多时候一个悲剧的产生会来自多方面的诱因,你觉得可以避免么?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离我们最近的悲剧。

2012年3月11日下午1点30分左右,山东英才学院东侧小吃街着起大火。8家店铺被烧成灰烬,幸无人员伤亡,但店铺主损失严重。

11日下午3点多,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小吃街西侧大概8家钢铁框架的店铺被烧得漆黑一片。现场已经不见明火,不过消防人员还在店铺前面和店铺西侧的粉色楼房三楼窗口处往下喷水。这座粉色楼房二层的玻璃在高温炙烤下已经破碎。

11日下午3点多,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小吃街西侧大概8家钢铁框架的店铺被烧得漆黑一片。现场已经不见明火,不过消防人员还在店铺前面和店铺西侧的粉色楼房三楼窗口处往下喷水。这座粉色楼房二层的玻璃在高温炙烤下已经破碎。记者采访了一位在场同学,据悉此楼为英才学院的学前教育实训楼,该同学还补充道,这条小吃街平时都是山东英才学院的学生出来买饭或者买一些电子产品,人流量是非常大的。

“大概下午1点半的时候火着起来的,最先是那个拉着液化气罐的小货车和对面的麻辣烫店着起来的。”埠东村村民李泰和指着不远处一辆明显被火烤过的白色小货车告诉记者,“那辆小货车当时是给那个麻辣烫店灌气。”“火起得很快,当时火苗就有两米多高,滚滚黑烟都有两三层楼高了。

被大火吞噬的'蛋糕店的店主告诉记者:“是麻辣烫店在灌气的时候起火的。火起得很快,我们担心煤气罐爆炸,啥都没收拾就赶紧跑出来了。”

另外,一家卖手机的店主说道:“大火一烧我的货连同房租加起来近十万余元,损失惨重呀,但是当时火‘嘭’一下着起来,形式危急,只顾自己就跑出去了。”

据这些店主和附近村民介绍,起火后,灌气的工作人员就扔下小货车跑掉不见了。

记者采访了埠东村当地居民报道说:“这条街已经不止一次发生过火灾了,但是由于这条街没有其他安防设备,小店铺主消防意思也不强,再加上这条街只有四米宽,消防车辆也不太容易进入。”

此次煤气泄漏虽没有人员伤亡,但是人们会不会吸取教训反思一下呢,如果不去改变一下现在的情况,是不是还会有一次两次或者更多的事故放生呢,相信咱们心里都会有个谱。

如果一次事故之后还不把他放在心上,可能下次就不是损失几十万块钱的事了,有可能我们的生命也会受到伤害,现在气体报警器,以及灭火器器那么多,难道就不能为我们的生命加上一重保证么?还是那句话事故虽然会偶然发生,但是危害是特别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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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事故反思

一段时间以来,交通、生产、食品卫生等领域频频发生安全事故。这不,发生在陕西省西安市的“11•14”爆炸事故余音未了,山东省新泰市再次发生了化工厂爆炸事故。

石川并不想去夸大任何一次“事故”,所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拿2014年发生中国建国以来,最大矿难——“8.17”矿难,174条生命,被沉埋于1000多米的漆黑井下的新泰市,日前,再次发生了“11.19”化工厂爆炸事故,14人丧生,也一样。不过,若从年度的跨越上来说,新泰这座被藏在“闺阁”里的山城,似乎这些年并不平静,比如2014年被某媒体曝光,该市有多名欲进京上访者“被精神病”。辗转不久,该市又因招考选拔一批“年轻干部”,而引爆“公共事件”,遭遇媒体与社会的广泛质疑,让人产生匪夷所思的种种联想。

正如网友根据演小品“不差钱”的“假娘们”——小沈阳那首《我叫小沈阳》改编的《我-爸-是-李-刚》:“横行路中央,轿车轻飞扬,黄土地养育了咱那霸道的爹娘……我爸叫李刚,大名鼎鼎的李刚,李是李世民的李啊,刚是金刚的刚……”网友的想象总是丰富的,而“拼爹”中和“我把是李刚”只是一个代名词。只不过,它给社会所带来的不良观瞻,并没因为山东新泰市一个仅23岁的女孩,成为“科级干部”而停滞下来。

此时的罗罗总总,却让泰山东麓的徂徕山脚下的小城新泰——展露头角。比如最近发生的“11.19”化工厂爆炸事故,再次让这个城市成为媒体的头题“焦点”,石川给一线采访的一位当地媒体记者发短信,求证事故发生后的最新进展,得到回复是“还是新华社报道的(死亡)14人。”这个结果石川不想去过多去猜测,也不想产生质疑或增加更多的好奇心,而是极力去相信这个数字,切盼“老天佑人”,这个数字不要再增加了。

生命一去不会再复返,更何况死去的人与活着的人都是无辜的。个中抑或有人存在过侥幸,或者没有。活生生的现实,是14条鲜活的生命,在“轰隆”巨响过后,与世隔绝。留给官方的抑或只是走走过场,追究一些副职官员、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后,再拿钱摆平受害者家属,就万事大吉了。而留给死者家属的就完全不一样了,虽说他们可能会因此而拿到来自当地政府,抑或企业一笔数目不小的赔偿金,但是痛苦却从此伴随了他们,或是白发人去送黑发人,或是嗷嗷待哺的婴儿,即使有照片,长大后也难辩自己“爹爹”,长啥模样。

据当时的新华社称,“8.17”新泰矿难发生后,山东有关方面依法依纪对26名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华源董事长郑珍修和名公煤矿矿长等6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郑珍修及副总经理张灿君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7年有期徒刑。

此时,石川来说新泰“8.17”矿难,事实上与一片荒废的“庄园”有关,去年至今年的数月间,山东省司法机关,其实是破获过几起大案的。具体被抓或接受审判的人员名单,石川不想点破,若乘车去徂徕山里的某村的农家去采摘果子,就会发现有个小村里的苹果园是被围墙围了的。当地村民说,果园的主人就是,已经在某看守所内待着的新矿集团原董事长郎某的。他买地是想建别墅的。据称,郎某虽说在“8.17”矿难中“皮毛未伤”,但现在还是因经济等问题,伏法了。“‘庄园’,就荒废了。”

“8.17”矿难、“11.19”新泰化工厂爆炸事故及西安“11•14”爆炸事故等众多事故的频繁发生,无不在撞击人在生存与发展中,因安全事故所还来的困惑与思考。当然,受条件影响,来自大自然的天灾,人们难以准确的预测。但是对于来自人为的、或因为思想麻痹,管理意识不强等造成的重大事故,特别是一些地方发生事故后,当地政府相关责任人,推萎扯皮不说,仅靠找几个人当作“替罪羊”,赔偿受害者家属一些钱,就认为万事大吉了,是不够的,也是不可饶恕的。

人们都说,“安全生产大如天”,但就是有人把这样的警言,当作耳旁风。比如有些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虽说嘴巴上时常挂着重视安全,但还是会有云南某矿长在发生矿难后,才想到跑到矿井边,抓一把炭泥,把脸画成“假黑脸”,装出逃生的假相。这样的人,就是每天说上三百六十遍“重视安全”,用东北话说,也他妈扯。从最近接连-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建筑物和桥梁垮塌事件,包括“11.19”化工厂爆炸事故来看,不用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原因,不仅是现场工作人员缺乏应有的危险意识,疏忽了、大意了,看不到安全隐患,更是因为相关企业负责人,包括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没有做到防范于先、监管到位,让企业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形同虚设。

话说到这儿,石川记起早前发生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后,有人把事故归咎于“雷击造成设备故障导致的”的荒唐。当时,人民日报在发表的评论员文章《缺乏安全的发展不要也罢》中说,动车追尾造成的惨剧,据称事故原因是“雷击造成设备故障导致的”。耐人寻味的是,铁道部4天前就曾警告近来雷电对设备安全造成较大威胁,要求一旦遇有设备故障,要立即派人到调度台处置,制订合理的救援和处置方案。特别是对动车组故障,相关铁路局要按照比普通客车高一格的要求进行处置。

虽然,温洲动车追尾事故发后,“雷击造成设备故障导致的”,铁部部新闻发言人说,反正他信了。但是人民日报却对“雷击造成设备故障导致的”的说法,存有质疑。据该报质疑,“遗憾的是,这一纸颇有针对性的要求,未能成为避免此次‘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金牌令’。诚然,这只是设备故障发生后的处置要求,但铁路方面是否可以对雷电进行未雨绸缪式的防备呢?是否可以如飞机等在特殊天气时采取停飞等措施以避免潜在的风险呢?难道人在各种‘不可抗力’因素面前只能束手无策么?”

评论还说,显然,在现实中,对安全生产运行指令的执行力不够,是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从公共交通安全,到煤矿安全,再到食品安全,有关安全事故的发生一再表明,安全的理念、制度、程序等等在理论上都没有问题,但就是不能转化成为安全的执行力。结果就是,这些理念、制度、程序在空转,执行的人却虚位了、缺位了、走神了、大大咧咧了、麻痹大意了……中国人,从什么时候懂得敬畏制度?只有把安全的制度规则视作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这些对民众安全的“守夜人”才能真正担起责任来。最后该报引用专家的话说,在发展的进程中,都会不同程度地进入“安全处罚期”。然而,从根本上说,这样的发展只是“粗放式发展”,是那种不顾客观条件,无视发展规律的“跨越式发展”。如果遵从发展规律,走科学发展的路子,这种“安全处罚期”不仅会大大压缩,甚至会不存在。一些安全事故的血的教训一再告诉我们,越是要发展,越是要安全。缺乏安全的发展不要也罢。

“痛定思痛,痛何如哉。让惨痛悲剧不再重演!”抑或这是每一个人发自内心的呐喊。虽然人民日报说“缺乏安全的发展不要也罢”,但是中国仍然需要发展,事业仍旧需要人干,甚至仍旧有人不长记性,让事故再次发生。但是每一次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它除了造成人民生命的伤亡外,还使国民经济造成重大损失,每年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数百亿元,更使一些本来生产经营十分困难的企业雪上加霜,由此而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也是屡见不鲜。

若从这个角度说,相关部门在执行国家“问责”时,就不能再拿一些本身就说了不算,像河南省正阳县环保的王局长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所吐真言,县环保局没有“执法权”的“摆设单位”的责任人当作“替罪羊”。而是要去追究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地区党政府部门及单位“一把手”的责任,真正让“安全生产大于天”的警钟敲响,夯实,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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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反思

在“第四届全国安全生产法制高层论坛”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宋寒松副厅长说:“从近年来查办的案件看,几乎每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背后都存在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问题。”

作为世界最大的产煤国,中国煤炭这一高风险行业,煤矿事故一直倍受瞩目。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资料:2004年我国共-产煤16.6亿吨,占世界33.2﹪,但是全国的矿难死亡总人数是6027人,占世界矿难死亡总人数的80﹪。纠其事故发生的深层问题,我们不难发现,每起事故往往都涉及到掌握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问题。据悉2014年7月至2014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派员参与行政机关对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3466件。全国检察机关通过调查并立案查办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371人。至2014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结675件,其中法院作有罪判决375人。重大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集中在科级以下基层行政执法和监管部门,占立案数的37.56%,失职渎职行为涉及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生产安全执法和监管等主要环节。

因此说,控制和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已不仅仅是国-家-安-全管理部门的事,它也迫切需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伸出手来,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

“窥一斑而知全貌”。也许在实际工作中,这种以一概全的思维方式并不可取。但在我们不能实现对其全貌进行了解时。个案调查,也会起到事半功倍之功。只要我们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只要我们向事故背后展开深层次地挖掘。

2007年12月29日18点15分,一声巨响,黑龙江省穆棱市顺发煤矿浓烟四起并坍塌。这是一起瓦斯爆炸事故,19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21.7万元。

此次事故类别为:瓦斯爆炸事故。经检测co:27000ppm、co2:0.2﹪、ch4:0.8﹪、t:16℃。

爆源点为:3﹟层左九路前石门掘进工作面见煤点右帮煤壁处。

瓦斯积聚原因为:3﹟层左九路前石门掘进工作面石门揭煤,瓦斯异常涌现,工作面无风,造成瓦斯积聚,并达到瓦斯爆炸界限。

事故直接原因为:放炮产生火焰引起瓦斯爆炸。

事故性质为:责任事故

“12.19”事故,经过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专家鉴定为一起责任事故。引发事故的责任主体主要来自于井下工人的违规操作。但管理部门及其具体工作人员其中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可推卸的。不论是从技术监督指导、安全检测、监管、机构人员设置还是从一线技术人员的素质和管理等诸多方面,都是引发事故的客观因素。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对七名在此案中负有领导和监管责任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股股长李某,在明知顺发煤矿提供地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内容不真实地情况下,为其办理了采矿权延续。市安监局安检员刘某,已经发现顺发煤矿通风系统和瓦斯监控系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责令井下停止作业,撤离现场,而却不认真履行职责。顺发煤矿值班井长王某疏于管理,致使工人违章作业,炮眼使用煤粉填塞,以至放炮产生火焰,工作面无风,造成瓦斯积聚,是这起事故的主要直接责任者。

这是安全管理部门应该知道的问题。这也是检察机关预防部门想知道的问题。现成的、并有权威和具有说服力的'答案我们没有找到。“12.19”事故发生后,我们开展了预防调查工作。穆棱市安全局、市煤炭管理局等部门领导和监管、技术、安检、瓦检等不同岗位人员以及部分矿长、工程师、矿工都积极地配合了我们。我们又深入事故矿井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在这起突发事故的背后,充分曝露出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存在的诸多问题和来自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消极因素。这些因素,不仅是引起此次事故发生的导因,也是隐藏在煤矿安全和国家机关内部职务犯罪的重大隐患。这些问题必须应引起领导者和有关部门、人员的高度重视,并亟待解决。

一是安全监管队伍与实际工作需求的严重失衡。从穆棱市煤矿监管队伍现状看,人员少,工作面大是摆在当前最大的实际问题。全市共有28个煤矿企业,分布在四面八方,巡回检查一次需要很长的周期,仅靠几个人是很难应付的。同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不能独立工作,根本实现不了监管的与其目标和效果。目前,穆棱市煤炭管理局负责安监人员10人,而懂业务、可独立工作的只有3人。此种以蠡测海之举,显然不可为之。实质上,他们不是不作为,而是不能作为。

二是落后的管理手段与发展中的煤矿生产不同步。随着煤矿开采面的扩大,穆棱煤矿产业从原有的数量少、井口浅,发展到今天的28个煤矿,井深到5、6百米深的矿井。然而,管理并没有跟上发展的需要,包括技术水平、管理人员数量以及现代化的先进设备的更新,都存在着落后的局面。况且,穆棱多是小煤矿,先天不足,安全基础条件差、技术人员短缺,安全投入又不够。

穆棱市安全管理局副局长任炳松说:“穆棱市煤炭企业发展很快,但在管理上并没有得到很大的改善。总结事故的教训还是要从监管上找原因。如果监管到位,煤矿按规程操作,这种群死群伤事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特别是在技术投入上也与煤矿的发展不同步。现在有很多先进的设备,可煤矿一个是不用,在一个是用不好。目前生产的瓦斯检测器,只要瓦斯一超标就响,比人好使,但都不用。这种设备是一个主机带三个探头,而有的矿即使上了也只上一套,数量不够。”

四是在对私营煤矿与国营煤矿异同管理和制约上缺乏针对性。由于穆棱地域、地貌、煤质等特点,使穆棱采煤区开采的都是小煤矿,而且,大多数都是个体煤矿。因此,在管理上,它与国营大煤矿在管理方式上有着较大的区别,国营煤矿和大煤矿的管理模式,不能套用于小型私营煤矿的监管上。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加以明确和深入研究摸索,特别是个体煤矿投资人员复杂,专业素质普遍偏低,加上利欲熏心,重产量、轻投入,短期思想,给煤矿留下多处隐患。曾任煤炭管理局总工程师,并任过矿长的资深煤炭专家魏相亭说:“现在什么人都来干煤矿,弄个井筒就出煤,开始就没按规定办,技术配备和人员配备不到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很多煤矿不符合标准。保证煤矿不死人不现实,这是高一风险企业。但这样煤矿重大事故是不应该发生的。因此,提高人员素质、增加监管人员数量、强化个体煤矿管理手段,是确保煤矿安全的当务之急。”

五是国家政策与调整中存在的欠缺。我们不能回避的说,国家政策在行业管理上,对煤炭这种高风险、情况复杂的行业实施的“一刀切”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着与不同地区实际状况发生不同程度的矛盾。特别是由于煤矿关关停停不断产生震荡而引发出的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系列的不良反映,在加之煤炭管理局监管权的弱化,而有监管权的安检局所辐射的是大监管、大安全,使针对本地区煤矿业实际状况实施的专业性、系统性的集中研究和监管难以到位。一位煤炭局的同志说:“现在,煤炭局与监察室分开后,工作衔接不上,在技术上,行业之间不协调,管理部门发现问题提出来了,监管部门不能及时跟上。再有,矿上要生产,管理部门要生产规程,现在管理部门自己没有技术人员,只能求助外援操作。不了解现场,生产规程不实际。煤炭行业在体制上和自身建设上存在很大的欠缺。”

基于以上从预防视角进行的调查,我们觉得,引发煤矿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由人为因素而导致事故引发的惨剧,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感觉到的。因此说,强化“人管和管人”是我们研究预防和控制煤矿事故发生的提纲挈领。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对煤矿事故中所曝露出来的主、客观方面的问题,举一反三,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在管理部门内部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系统性整顿,认真查找管理部门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通过深刻的反思,制定出切合本地实际,操作性、可行性和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和真正贴近不同煤矿实际情况的安全管理工作办法,规避那种大安全、大预防和机械地执行国家大政策的不切实际的管理方式方法。俗话说:“兵无常法”。煤炭这种特殊行业管理模式必须因势而变,国家对煤矿大的管理模式不是不经磨合就能打开任何一个不同地区煤矿管理上的金钥匙,在制定本地煤矿的管理方式时必须克服形而上学,墨守成规,要有独具匠心和创造性思维,才能正确创造和运用科学可行的管理模式,走出一条适合本地区煤矿业管理的新路来。

二是要强化煤矿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人是承载事物发展的主体和核心,研究煤矿安全问题首先就要研究人的问题。要建立一个科学的管理理念和对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都具有说服力的管理规程,并能引导人沿着正确的轨迹去思考责任和义务。“12.19”事故,就是人的因素,由于人的责任意识的缺乏,使应该预见到和可以做到的而没有去想,没有去做,致使隐患从量变发生质的变化。因此,在人的管理上不仅要制定出有制约力和执行力的措施,同时要从根本上不断解决人的思想意识,明确责任和义务并附之于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要强化教育工作。要结合煤矿事故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问题,开展全员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工作,要认真解剖案例,总结经验教训,用身边的事实,直观化的教育,提高教育和警示的效果。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刑法》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的知法、执法、遵法和守法意识。

四是要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水平。目前,煤矿管理“人员少 、素质差、监管难、工作量大”是摆在我们面前最大的难题。但在队伍数量上逐步研究解决的同时,我们首先要着眼于在人员的素质和监管业务水平上的提高,通过专业性的培训和以老带新等不同形式,加快速度提高现有工作人员适应工作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培养一支精通煤矿知识、熟知煤矿技术、掌握工作流程和有关规定的高素质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队伍。

五是要深化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预防腐-败,遏制职务犯罪,是党委和政府应高度重视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和社会性的系统工程。要坚持和建立在统一领导下,检察预防与部门预防相结合,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格局。各部门都要建立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要通过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建立具有长效性、规范性的预防体系,形成管理科学、防范到位、纪律严明、队伍清廉的预防工作新局面。并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廉政教育、监督管理和制度约束,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穆棱市光义煤矿采取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强化人的管理上积累了成功的做法。他们采取“查、帮、停、跟、追、蹲”。即:坚持不间断地排查和治理;发现问题及时帮助限期消除;对不能现场处理的重大隐患必须停;落实完的安全措施及时跟踪问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追究原因、追究责任;对重点部位死看死守。这种“人为控制”即是“控制人为”的最好、最有效的方法,这一经验很值管理部门借鉴并加以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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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事故的反思总结

8月12日23时30分许,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现场火光冲天,烟雾弥漫。截至14日,此次爆炸事故共造成55人死亡;住院治疗701人,其中重症伤员70人。连续几日,关注着网上无数的新闻报道,看着满目疮痍的图片,听着不断传出的各种好消息和坏消息,全中国人民的心情都沉重着、感动着,也悲伤着、愤怒着。

看到在危难关头,为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消防战士第一时间挺身而出与火魔进行殊死搏斗,我们感动着;看到无数志愿者从各地赶过去尽一份绵薄之力,我们感动着;看到大批市民到血站排队无偿献血、上百辆私家车自发形成“护送队”无偿护送伤员,我们感动着。但看到网上散布出来上十条不实的新闻报道,我们愤怒着;看到有些人利用人们的同情心,捏造事实骗取钱财,我们愤怒着;看到有网友在国难关头,还在诋毁国家,我们愤怒着。

悲剧已经发生,我们的国家第一时间做出指挥,我们的媒体发出第一时间的新闻报道,我们的消防、医生、群众、志愿者都行动起来尽自己一份力量,献出一自己份爱心,危难中这些都使我们感到温暖,但是我们也应该冷静下来,进行深入的反思。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物流公司能够多注意货物的安全,监管部门能够制定严格的安全制度,消防人员能够及时采用正确有效的灭火措施,可能一切都不一样!事故已经发生,一切都回不去,我们只能够不断的反思、不断的质疑、不断的改进,认真汲取教训,希望这样的事故没有下一次!最后,笔者怀着沉重的心情祈祷“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爆炸事故的反思总结

身处社会中的人,我们周围有各种各样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监管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但是一旦事故发生,这些都形同虚设。

其实,这些都是外围的东西,最根本的还是在人心。首先心里要重视,生命如履薄冰,安全责任必须落实到人。德国有个谚语,“如果你的儿子在战争中,你才明白战争是怎么回事。”显然如果事情关系到自己,结果会不一样。如果处于社会生产中的我们每个人都把“安全第一”的意识时刻清醒并深刻的印刻在脑海里,做事情的时候一切以安全为前提。或许,很多事故灾难就不会发生。

不要以为灾难事故是偶然、小概率事件,不要等到灾难事故发生到自己的头上才会反思,不要等到生命难以承受的痛楚猝然来临,......面对已经发生的灾难事故,我们要认真反思,安全是一切的前提。事故不是等发生之后,才去检查。

安全也是铁路运输永恒的主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而办公室作为一个重要枢纽部门,是单位内外工作沟通、协调、处理的综合部门,这就决定了办公室工作繁杂性。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我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长效性,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强化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运输安全。现就安全生产工作自我反思如下:。

一、在安全意识方面。

1、在思想认识上,“安全第一”的意识树立不牢。虽然有强烈的责任意识,但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善于从他人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上传,工作效率有所影响。

二、在安全管理方面。

1、管理的针对性不强。有时虽然作了布置安排,但工作一多就转移了视线。车站、各大班组、班组三个管理层次职责不明晰,安全控制力弱化,新体制的优势受到限制。

2、管理持久力不够。安全管理紧一阵、松一阵,尤其是日常管理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还有一些教育、学习、管理流于形式,工作落实不力,影响了工作的实效性。

三、在工作作风方面。

1、存在一定程度的好人主义。在安全考核上,虽然经济上的考核力度较大,发生问题批评教育多,责任制追究少,客观上存在着好人主义思想。

2、抓落实的力度不够。没有狠抓不落实的事,盯住不落实的人,追查、分析和处理每个在安全生产中的失职行为。没有查究深层次原因,追究不落实者的责任,从而出现力度衰减,甚至出现中间梗塞,影响了管理的实效性。

四、对今后工作的打算及对策。

1、强化安全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正确地处理好“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

2、全员反思,深入查整。结合这次事故,在内部范围开展安全大检查、大反思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精神,努力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3、理顺管理关系。认真落实分工负责、逐级负责、岗位负责、专业负责制,全站干部职工要增强问题意识。

4、强化安全基础,把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作为保安全的根本制度抓好抓实,把建立新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新体制优势和建立关键环节强力卡控措施作为第一要务抓好抓实。

5、规范新体制下运输安全管理。结合运输生产力布局调整,抓紧从规章制度、运行机制、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全面规范新体制下的安全管理。

6、加强对结合部的规范管理,防止结合部出现失控现象,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总的来说,办公室工作存在诸多不足,需要改进事项颇多,我要用科学发展的眼光看待一切,才能适应未来的发展。我要通过网络、书籍及各类文件资料的学习,不断提高了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工作中,我要从大局出发,为整体利益着想,同事之间互帮互助,并保持融洽的工作气氛。今后,我将继续围绕做好服务为中心,加强沟通,加大管理督办力度,不断总结经验对照差距,在学习和改进中促提升工作效率。

另外,我还要从工作及现实生活中汲取营养,认真学习文秘写作、档案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同时,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学习,取长补短,来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对办公室工作,能够提前思考,做到计划性强、可操作性强、保证上传下达的快捷实效等。

愿这些让人心痛的事故可以让我们多些防患于未然的意识,愿安全的这粒种子种在每个人的心中,愿每一朵生命之花都能绚烂绽放。

化工爆炸事故反思

2004年10月27日,我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2万元。这起事故是大庆石化历史上少有的一起重大亡人责任事故,也是集团公司、股份公司2004年发生的最严重的事故之一。事故给遇难员工及家庭带来了灾难,也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教训十分深刻,代价十分惨痛。事过好多年,我们回顾和反思这起事故,依然刻骨铭心,终生难忘。

2004年10月20日,我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新建投用仅87天的酸性水汽提装置原料水罐v403罐顶与罐壁之间焊口开裂,造成装置停产。为尽快恢复生产,炼油厂把修复工作委托给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工程公司。修复过程要将连接原料水罐v402与v403的平台及管线拆除。

10月27日8时,施工人员在车间的指导配合下,用吊车将连接v402和v406的管线吊起,管工将盲板放入法兰内,并在盲板与上法兰之间放入一根焊条以备吹扫,随后车间用氮气对该管线进行了吹扫。8时30分,车间开具了用火票。8时45分,吹扫完毕后,管工将法兰螺栓紧固。9时20分左右,施工员到车间领取火票,并送给v402罐顶的气焊工。同时,车间设备主任、设备员、监火员和操作工也到了v402罐顶。9时40分左右,开始切割,9时44分,v402罐发生爆炸着火。

公司立即启动了事故应急预案,展开扑救工作,10时45分火被扑灭。爆炸导致2人当场死亡,5人失踪。10月29日13时,5名失踪人员遗体在v402罐内找到。

黑龙江省、股份公司事故调查组分别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调查。v402罐爆炸的原因是: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从正在切割的dn200管线根部焊缝或罐壁与罐顶板连接焊缝开裂引起泄漏,遇到在v402罐上气割管线作业的明火或飞溅的熔渣引起爆炸。

“10.27”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在装置检修过程中发生的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主要原因有:

v403罐顶开裂,没有查清原因就急于组织修复。

《v403罐抢修方案》和施工作业风险评价存在欠缺,特别是对相连的v402罐存在风险考虑不够,方案不够细致,操作性不强,工作计划不周密。

违反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将一级用火自行降低为二级用火作业,且在作业现场盲板尚未加装完毕,也未对看火地点及动火管线进行爆炸气体采样分析的情况下开具用火作业票。

安全生产素质不高,意识不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监督管理不到位,一系列“三违”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监督:

1.10月24日,在v403罐内物料尚未倒空情况下,车间组织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检修作业准备工作。

2.10月27日,在对v403罐取样检测前,车间就开出“v403罐内有限空间作业票”,允许施工作业人员进入v403罐内作业。

3.10月27日开具的用火作业票,时间为上午8:30,实际动火是9:40,动火时超过规定时限。

4.所有作业准备都是针对v403罐所做的,而现场作业是在v402。

5.吊车违章吊拉v402与v406罐连接管线加装盲板。

6.对施工单位气焊工持上岗证情况,各级安全监督都没有进行有效查验。

事故的间接原因还有:

l. 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而没有验收出来,包括用材和焊接质量,罐体焊缝44%不合格。

2. 脱硫剂选取不合适,与工艺配合不当。

3.大幅度更换一线管理人员,新上任的基层干部对本单位情况不明、对本人工作职责不清。

公司和炼油厂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生产、设备领导,相关部门和车间相关责任人共17人受到处分。其中,警告2人、记过2人、记大过7人、撤职5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

1.没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思想不严肃。

集团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2003年的“12.23”事故以来,加大了安全工作力度。但我们对炼油化工高危行业认识不足,汲取事故教训不够,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安全稳定生产要求不到位,致使连续发生了“10.27”重大责任事故和“3.03”违章作业事故,近期又发生了承包商事故和塑料厂包装线配重砸人致死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是我们长期以来没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思想不严肃的结果。发生“10.27”事故的硫磺回收车间酸性水汽提新装置开车以后,运行一直不平稳,10月20日,v403罐顶发生开裂后,公司各级领导虽然先后到现场,提出过意见和要求,但对受v403罐开裂影响而发生局部损坏的v402罐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认识不够,也没有查明v403罐顶开裂的原因,没有认真落实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在未查明事故原因的情况下,就急于组织修复,充分说明了安全意识之薄弱、安全思想之麻痹。

安全意识薄弱、思想麻痹表现在具体工作上,事故发生在操作层,但实质在领导、在管理层面,主要是领导干部“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固、认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责任制不落实;心浮气躁、作风不扎实;管理方式粗放、缺乏科学性和计划性。

2.员工教育不够深入,员工的纪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不高、安全能力不强。

在员工操作层面,安全也是一个综合体现。要真正达到本质安全,员工必须“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我们在员工教育上存在不少空洞的说教,或以点带面的一些简单形式,员工纪律素质没有从思想和制度方面共同提高,没有帮助员工树立起遵守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是保障自身安全的思想观念。对于公司内部的一些局部成效,仅以简单的宣传方式介绍经验,代替了扎实有效的具体落实。对于员工具备的纪律要求、业务技能要求、安全能力不明确、不系统、不严格、不核实。“10.27”事故中遇难的车间设备主任、设备员、监火员和操作工,就是安全技能不高、风险辨识能力差、不能有效地规避风险、不懂正确的作业规程、没有起码的自我保护能力。事发时,竟然有7人站在5000立方米、高18米、液位为77%、并充满易燃易爆气体的罐顶。近期发生的包装线码垛机砸人事故,操作工史平也是对设备的性能不掌握,不执行操作规程要求,钻入运行的设备内拿取落地料,同班人员也没有制止,说明工艺知识和操作技能之差,说明安全教育和员工培训中的欠缺。

3.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工作不到位,执行力不强。

大庆石化公司成立40多年来,也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如果管理到位、执行到位,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公司动火制度中规定:装置停工大检修,工艺处理合格,经二级单位组织检查、认定可以动火后方可作业。炼油厂虽然组织机动处等四个部门分别进行了检查,但在未形成会签的情况下,车间就自行降低级别,开具了二级火票。当天开具的用火作业票,用火地点是“v403平台上”,用火目的是“v403平台上管线拆除”,而现场施工组织人员为了减少工作量,临时将用火地点变更为v402罐顶。用火地点变更后没有对施工方案进行风险识别、评价和审批,没有对变更后的用火地点测爆分析,也没有重新开具用火作业票,在场人员也没有制止这种临时变更。

这些都暴露出我们的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力,干部员工没有把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变成自觉行动,存在着制度执行不严不细、习惯性违章等问题。一些安全生产流程被人为简化,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许多习惯性违章慢慢地变成了“规范”操作,安全管理逐级弱化,安全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管理工作不到位。

4.项目管理职责不清,工作中存在严重的漏洞。

在制定《v403罐抢修方案》和施工作业风险评价时,没有充分考虑v402罐存在的风险。在组织实施中,炼油厂有关领导和部门参与的力度不够,对车间制定的检修方案没有进行及时的跟踪、指导。在安全检修工作环境和条件尚不具备,施工方案不完善被退回及风险评估报告未经炼油厂审批的情况下,车间就允许施工方进入现场作业,炼油厂机动设备部门也未加制止。此外,施工安全管理及监督部门和车间对施工单位气焊工持证上岗作业的情况失察,对进厂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审查监督工作不到位。在吊车违章吊拉连接v402和v406罐的连接管线加装盲板时,现场管理及监督人员没有履行监督的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作业中存在的违章行为。说明我们在施工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上不严格、管理职责不清晰,安全监督及防范措施不到位。

5.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缺陷,检查验收把关不严。

新建64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开工仅80天,v403罐就因采用的脱硫工艺不成熟、选取的脱硫剂不合适,发生了焊口撕裂事故。“10.27”事故后调查又发现:v402罐顶与排气管线连接处补强板设计选用6毫米厚的钢板,实际使用4.5毫米厚的花纹板;补强板的内环和外环设计焊缝高度为6毫米,而实际焊缝高2.4毫米;焊接质量有缺陷, 罐体焊缝有44%不合格。这些都反映出在装置的设计、采购、制造、施工等过程中均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而这些问题我们在工程的设计、建设和验收过程中,没有发现并及时进行补救,给安全生产埋下了“祸根”。说明我们少数管理人员工作的责任心不强,对待工作缺乏严肃的态度和严格的管理,缺少“三老四严”的工作作风,在工程建设及质量检查验收环节上存在严重的漏洞。

6.基层管理队伍不够稳定,基层管理工作薄弱。

在事故发前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炼油厂两次大幅度调整基层干部,仅10月8日一次就调整了76人,而硫磺回收车间就有4人调整。大幅度调整基层干部,给干部队伍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出现了新任基层干部工作职责不清,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近年来,部分业务素质较好的干部员工逐步走上了上级管理岗位,造成车间管理、技术人员青黄不接,许多理论及技术业务素质达不到要求的员工,或者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岗位锻炼不够的学生就走上了管理、技术和安全管理岗位。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削弱了基层管理工作的力量,制约了基层的安全管理工作,反映出我们在抓基层工作上研究不够深入,工作不够扎实。

“10.27”事故的惨痛教训,在大庆石化干部员工中引起了极大震动。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全公司广泛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整顿活动。主要内容是:整顿思想,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整顿作风,强化各级干部和员工的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整顿管理,切实加强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召开各层面的座谈会,认真分析安全形势,摸清各单位、各装置的安全状况,制定应对措施;整顿制度,对照标准和规范,对工艺、设备、安全、消防、气防等进行专项检查,对“三违”行为进行整治。研究安全问题,去年三季度以来,我们多次集中机关和二级单位主要领导专题研究安全管理问题,分析现状,探索措施,分步提出实施方案。一年多来,我们虽然在安全生产工作投入了许多精力,做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三违”现象依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习惯性违章违纪现象时有发生,致使“10.27”事故之后,又相继发生了“3.03”污油罐卸车爆炸亡人事故、“1.16”承包商亡人事故和“5.09”机械伤害亡人事故。再次说明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还有盲区和死角,工作中还存着很多薄弱环节,各专业各层面基础工作不牢固;科学管理、制度建设不到位;已有制度执行不好、执行力不强;安全生产没达到持续可控状态。我们要花大力气、下苦功夫,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

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技术业务技能,解决“安全第一”思想不牢固、在实际工作中“蛮干”和“不会干”等问题。加大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培养懂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的员工,使员工熟练掌握工艺知识和操作技能,为安全工作提供保证。深化岗位操作人员培训,以“一岗精”为目标,重在提高岗位操作人员的制度执行能力和岗位实际操作技能。加强操作演练和岗位练兵,提高岗位操作人员分析判断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日常操作技能,强化员工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规定动作,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2.全面推行“四有”工作法,加强工作过程控制,解决“工作计划性不强、方案不严密、监控不到位”问题。认真学习和推广西太的“四有”工作法,全面落实生产操作“有指令、有规程、有确认、有监控、卡片化”的`要求,提高员工按程序操作、按规定办事、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的能力。加大“三违”查处和考核力度,实行员工违章积分制,对有违章行为的员工,加大惩处力度,教育员工改掉投机取巧、爱走捷径的陋习和毛病,按科学规律办事,加强生产操作的监控和有效确认,解决有章不循、有令不行、“三违”现象屡禁不止问题。提高安全生产受控水平。

3.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生产状况掌握不够、预防措施不完善、生产受控管理缺乏深度”等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将安全环保工作的重心前移,开展经常性的岗位责任制大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加大事前防控工作力度。同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日查、周检、月考核”制度,及时发现各类不安全因素,摸清家底、弄清情况、做好基础工作,使运行的装置、生产、设备始终处于严密的监控状态。科学合理地安排和使用资金,治理好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新标准实施后产生的问题,整改事故发生后暴露出来的隐患,确保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隐患,制定预防措施和事故预案,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和时间“四落实”。

4.加强基础工作,用《安全要则》规范员工行为,解决“各层次员工安全职责不清晰、标准不明确、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按照总部要求,我公司结合自身实际,为解决安全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我们制定了《大庆石化公司安全要则》。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宣贯《要则》,把《要则》中的要求转化为明确的具体规定、规程和方案,践行“人是关键,人最重要;没有一件事比安全更重要;公司每一项工作都与安全相关;所有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把公司的工作力量集中在有益于保证生产受控和本质安全与生产装置、岗位操作人员直接相关的工作上,减少不必要的扰动。从行为、状态、技能、操作、纪律等5个方面规范一线岗位操作层的工作,从责任意识、员工培训、把握装置、人力配置、公正办事、关心员工、装置条件和资料保证等方面规范基层车间管理层行为,从遵章指挥、科学管理、调查研究、服务基层等方面对两级机关管理层进行要求,进一步提高员工按程序操作、按规定办事、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的能力,使各项工作处于可知、可控的状态。

5.加强基层建设,提高车间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班组长的素质,解决“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车间、班组是组织安全生产的主体,在车间配备强有力的车间干部、技术力量和班组长,配备横班运行工程师,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车间班组安全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安全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和管理能力。在选用安全管理人员时,先考核,后使用,保证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符合安全工作的要求。

各位领导,同志们,“10.27”事故已经发生好多年了。反思这起事故最深的感受就是:安全工作不能有死角,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靠全体员工,时时刻刻都要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一切生产活动都不能忽视安全工作。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事故教训是深刻的,对于石油化工企业而言,很多制度规程和管理经验都是用鲜血写成的。我们吸取事故教训,就是要把这些制度、规程和经验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从而打牢安全生产的基础,努力营造和-谐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为企业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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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爆炸的事故反思

xx工厂爆炸事故,值得我们认真反思.我们要从这次爆炸事故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堵塞漏洞,改进工作,真正把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天然气爆炸是在一瞬间,(数千分之一秒)生产高温(达3000℃)、高压的燃烧过程,爆炸波速可达300m/s,造成很大的破坏力。如果天然气泄漏遇到电厂内的高温设备、明火、静电、闪电或操作不当等会发生爆炸、火灾,在密闭空间会使人缺氧、窒息,甚至死亡,给单位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我厂天然气可能泄漏的区域从调压站到燃气轮机之间的天然气的输送管道、调压器、阀门、过滤器、控制、调节、测量等零部件及其连接部位泄漏、配件等(重点区域燃气轮机的轮机间、气体小间、辅机间)。燃气轮机要求较高的天然气进口压力,高压天然气管道会由于气源压力波动而导致管道压力增加;天然气中含有的微量硫化氢等对管道及其附件均有腐蚀用,管壁会因腐蚀减薄;如果天然气管道埋地敷设,还会产生电化学腐蚀,这些都会加大管道泄漏被燃爆的可能性。

燃气轮机在启动和停机时。如果机内的燃料与空气混合达到了爆炸极限浓度时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有爆炸的危险。燃气轮机在气体小间、辅机间、轮机间的通风系统不良,也会形成爆炸性的混合物.遇到辅机室内高温部件附件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天然气中含有的液体成分若未能完全分离除去.可能会聚集在较低的位置.并且在燃料流量发生变化的过程中还会以液滴形式断续地流动。进入燃气轮机燃烧室的液态微滴或未蒸发的燃料液滴能在燃料喷嘴上结焦并引起过早点火或逆燃,还可以引起火焰温度和透平负载的快速波动。燃料液滴又可以通过燃烧室在下游的高温燃气通道内燃烧,这样引起超温甚至烧穿高温燃气通道部件。大量的液体进入燃烧室内部就会出现压力波动甚至发生爆燃。

防范措施:

1. 建立健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 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防范和应急能力,严格安全操作。在燃气轮机点火前(尤其是点火不成功或自动熄火后重新点火时)一定要按照运行操作规程对燃气轮机进行吹扫。

3. 提高工作责任心,多巡检,及时发现设备缺陷;用科学的手段和现有的检测仪器及时发现泄漏隐患,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天然气发生严重泄漏时,会出现以下现象:3.1 天然气工作压力有变化。3.2 在泄漏源附近可听到强烈的气流声。

3.3 手持报警仪会发出报警声。3.4 泄漏较大时(浓度较高)固定报警器会发出自动报警。

4. 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凡进入天然气区域的人员一律严禁带火种。

6. 保证消防系统完好。

7. 按规定进行氮气置换,以确保施工安全。

煤气管道爆炸事故反思

煤气发生炉系统内爆炸原因如前所述,需有明火(或静电火花等),爆炸性混合物和封闭容器、设备及管道。煤气发生炉的爆炸事故,都是在具备这样三个条件下产生的,这可用些实际例子加以说明。

1.的爆炸原因煤气发生炉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有很多爆炸事故的经验教训。归纳其爆炸原因主要有:

(1)操作人员违反工艺和设备操作规程。

(2)管理及操作人员缺乏安全生产认识,安全设施不全,甚至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煤气发生炉系统的设备、容器、管道、阀门及传动设备等修理不及时,维护保养差,各部件有泄漏等隐患。

(4)工人技术培训不够,操作管理水平较低。

(5)在有明火的密闭容器设备中,少盆煤气与空气棍合,形成下限的爆炸棍合物引起爆炸,大里煤气与少量窜入(漏入)空气混合形成上限的爆炸性棍合物而引起爆炸。第(5)个原因是由第(1)~(4)个原因促成的.。

煤气发生炉系统内爆炸原因如前所述,需有明火(或静电火花等),爆炸性混合物和封闭容器、设备及管道。煤气发生炉的爆炸事故,都是在具备这样三个条件下产生的,这可用些实际例子加以说明。

1.的爆炸原因煤气发生炉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有很多爆炸事故的经验教训。归纳其爆炸原因主要有:

(1)操作人员违反工艺和设备操作规程。

(2)管理及操作人员缺乏安全生产认识,安全设施不全,甚至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煤气发生炉系统的设备、容器、管道、阀门及传动设备等修理不及时,维护保养差,各部件有泄漏等隐患。

(4)工人技术培训不够,操作管理水平较低。

(5)在有明火的密闭容器设备中,少盆煤气与空气棍合,形成下限的爆炸棍合物引起爆炸,大里煤气与少量窜入(漏入)空气混合形成上限的爆炸性棍合物而引起爆炸。第(5)个原因是由第(1)~(4)个原因促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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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爆炸事故反思

山西煤焦集团西山煤电屯兰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造成77人当场遇难,114人住院治疗。这是一起令人痛心的煤矿安全事故,也是一起震惊全国的煤矿伤亡事故,同时,也是一起值得人们深思,特别是领导对这起煤矿安全事故应好好反省。

、省政府决心抓安全,铁心抓安全,下大力气抓安全,措施并举抓安全,为什么还会发生这样特大的安全事故呢?是偶然,还是……最巧的是这起安全事故就发生在全省安全工作会议的次日凌晨,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反省。反思之下,我认为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五条:

一是监管不到位。据我了解,屯兰煤矿属国有大型煤矿,太原市安监局管不了,而省安监局又没去管,一个管不了,一个没去管,就形成了管理中的真空地带。监管不到位,谁能保证没有事故隐患?看来,解决大型煤矿的监督问题应是急中之急。同时,我也相信,监督责任到位了,发生事故的概率就会降到最低。

二是责任不落实。去年12月13日,我去同煤集团调研时,同煤就提出了“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通风员”的主张,目的在于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把安全植根于每个职工的心田,居安思安、居安想安、居安干安、居安紧安。屯兰煤矿所发生的`事故,就是通风员责任意识不强和预报不及时有直接的关系。如果通风员的责任意识增强了,提高了预警,就能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因此,对通风员进行安全意识培训,开展责任意识教育,也应是我们抓安全工作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三是追究留死角。追究不彻底,留死角,也是形成安全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省政府制定的“八项制度”中,明确了企业和监管部门是两个不同责任的主体,而一旦发生事故,追究的仅是企业领导,另一个责任主体哪去了?难道就不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吗?越是这样迁就、回避,他们就越会弱化对安全的监管。所以我说,如果追究在他们这里变了形,减了压,松了劲,安全监管就永远是一句空话,所谓的“八项制度”也只能是写在纸上,喊在嘴上,挂在墙上,很难落实到行动上。

四是煤监队伍不专业。我在调研时,省安监局领导曾对我说:“局机关70%以上的人都不是搞煤炭的,而是从不同单位调入的。”大同市一位煤监局的工作人员在我问到其局成员组成时,说:“在刚刚组建时,国家煤监局要求必须是专业人员,我就是学煤的,但后面调入一些非专业人员,特别是公务员考试,分来一些外行。”在安全监督部门流行着这么一句话“不去管是失职,去管了,如果发现不了问题是渎职,要法办的,所以宁可不去。”这说明现在煤监队伍不称职,必须尽快培训使其变为内行。

五是矿工的安全意识不强。对此我认为,应该将同煤集团提出的“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通风员”这一主张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广,并落到实处。这样的话,从矿工到领导干部,安全意识都加强了,矿难事故就一定会扼死在萌芽之中,再寄一份报纸,再强调注重一线工人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我始终认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是企业,法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政府这个主体应对煤矿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而不应该成为企业隐患的排查者和治理者。”如果政府没有行使监管而失职,不客气,那就处理监管者。到此为止,不能企业一出事就影响并处理到们。这个观点我以“防范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若干举措的建议”为题在山西日报1月14日安全周刊版发表了。参事亦有监督权,所以本文思考的主要是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责任。

以上五条是我结合“2·22事故”提出的几点建议,我希望我的建议能引起你们足够的重视,我也衷心地祈祷我们山西不会再有矿难发生。请不要过度悲伤,全省人民哀悼罹难者,全省人民会为领导分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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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2004年10月20日,64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v403原料水罐发生撕裂事故,造成该装置停产。为尽快修复破损设备,恢复生产,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机动处根据大庆石化《关联交易合同》,将抢修作业委托给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公司。该公司接到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v403原料水罐维修计划书后,安排下属的四分公司承担该次修复施工作业任务。修复过程中,为了加入盲板,需要将v406与v407两个水封罐,以及原料水罐v402与v403的连接平台吊下。

10月27日上午8时,四分公司施工员带领16名施工人员到达现场。8时20分,施工员带领两名管工开始在v402罐顶安装第17块盲板。8时25分,吊车起吊v406罐和v402罐连接管线,管工将盲板放入法兰内,并准备吹扫。8时45分,吹扫完毕后,管工将法兰螺栓紧固。9时20分左右,施工员到硫磺回收车间安全员处取回火票,并将火票送给v402罐顶气焊工,同时硫磺回收车间设备主任、设备员、监火员和操作工也到v402罐顶。9时40分左右,在生产单位的指导配合下,气焊工开始在v402罐顶排气线0.8米处动火切割。9时44分,管线切割约一半时,v402罐发生爆炸着火。10时45分,火被彻底扑灭。爆炸导致2人当场死亡、5人失踪。10月29日13时许,5名失踪人员遗体全部找到。死亡的7人中,3人为大庆石化总厂临时用工,4人为大庆石化分公司员工。

爆炸事故

近年来,爆炸事故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使人们寒心,也引起了广泛的反思。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如何从这些爆炸事故中汲取教训,并加强安全意识,成为了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思考的问题。

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爆炸事故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爆炸事故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环境污染。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对于这些危险的认识往往不够深刻,对自身的安全存在侥幸心理。这种漠视事故风险的态度是非常危险的,它让我们面临着更大的灾难风险。因此,我们要加强对事故的认识,认识到爆炸事故的严重性,并将安全摆在首位。

其次,我们要加强对爆炸事故防范的意识。爆炸事故的发生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人为因素引起的,而不是自然灾害导致的。因此,我们平时要加强对安全常识的学习,了解不同领域的爆炸事故案例,学习如何正确处理和防范这些事故。同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加强对于安全行为的培养,例如合理使用电器、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明火,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以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此外,我们要加强对爆炸事故应急处理的能力。爆炸事故的突发性很强,往往来不及做更多的准备。然而,在这种紧急情况下,我们应该保持冷静,采取正确的处置方法。例如,及时报警、疏散人员、封锁现场等,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外,我们还要学习急救知识,提高自己的急救能力,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施救,为伤者争取更多的生存机会。

最后,反思爆炸事故,审视整个社会的安全问题。爆炸事故的发生与整个社会的安全管理及监管措施密切相关。事故往往暴露了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如监管松散、责任不明等。因此,我们要反思爆炸事故从根本上找到问题所在,并积极呼吁政府加强安全管理与监管,推动整个社会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

总之,爆炸事故的发生对我们都是一次巨大的警醒。我们应该从这些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对于事故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积极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并通过反思爆炸事故来提高整个社会的安全水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青岛爆炸安全事故反思

不久前,青岛石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了人员伤亡惨重、经济损失巨大的悲剧。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致使原油泄露,并进入市政管网,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由此引发了行业内对地下管道管网安全监测、管控等问题的讨论和反思。

城市地下管道设施担负着油、气、水等生活能源的输送和积水、废水的排出,可以称为城市的血管,然而,也正如同人类的血液血管疾病一样,地下管道设施的安全隐患往往在肉眼难以察觉的地方,一旦爆发就容易酿成大患。因此,智能化的'城市地下管道监控管理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智能化的地下管道监控,是利用现代化的物联网、信息化等技术对城市的地下管沟内的设备、有毒气体等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测、控制和管理,一旦发现管道内出现设备异常或有毒气体超标等状态,就会立即发出警报,并将警报信息传输至相关管理和维保部门,提醒他们及时维修和处理,提前解决可能引发危害的源头,防患灾害的发生。青岛石油管道爆炸事件,引发了人们对地下管道安全的关注,也强化了政府主管部门对城市地下管网安监控的重视程度。”同方泰德总工徐珍喜告诉记者。

据悉,同方泰德一直致力于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就在前不久完成的重庆南岸下水道化粪池危险源监控系统工程招标中,同方泰德一举中标,全权负责该项目的整体解决方案。对此,徐珍喜表示,同方泰德在城市地下管沟有着非常成熟的商业模式和技术应用。早在2014年,同方泰德就已在昆明市彩云路、广福路综合管沟自动控制系统工程中崭露头角。“昆明的项目采用的就是我们自主研发的techcon 04楼控系统,涉及控制点数超过一万点,是当时国内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综合管沟智能化项目。项目稳定运行至今,得到了甲方和业主单位的高度评价。”

基于前期的积累和实践应用,同方泰德此次成功中标重庆南岸下水道化粪池危险源监控系统项目,就成为意料之中。与昆明地下管沟项目所不同的是,在南岸的这个项目里,同方泰德除了采用techcon 04楼控系统对南岸区繁华地段的129个重点危险源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之外,还结合techcon e-cloud云平台,为该区域打造全国范围内可管控的安全智慧网络。

下水道化粪池的主要危险源是甲烷等有毒气体超标或温度过高容易引发爆炸,同方泰德将南岸区下水道内环境参数等数据采集上来后,传输至techcon e-cloud云平台后,就可以实现异地监控。对此,徐珍喜表示,“这样做的好处是政府相关部门或者主管领导,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浏览器查看监控画面,以便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科学、可行的正确布署。”

据了解,南岸下水道化粪池危险源监控系统工程,是重庆南岸区首个智慧城市项目。作为国家智慧城市建设首批90个试点城市之一,南岸区将在3年内投资15个亿进行智慧城市建设。同方泰德将综合运用物联网、gis、气体探测、远程监控等现代化技术手段,为南岸区打造一个全覆盖、全时空、无盲区、无死角的监控网络。

安全,就像城市的地基,它是城市发展的根本所在,在安全的基础上,用高效、智能、信息化的科技技术,武装城市现代化,让城市更聪明、更智能。如此“智慧城市”才是科学、宜居、可持续发展的智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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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水爆炸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铝水爆炸事故是一起令人痛心的事故,不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警示。在这次事故中,我们需要深思研究,总结教训,从中汲取经验,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下面我将针对这次事故,分享一些我的反思心得和体会。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事前的安全管理。铝水爆炸事故的发生,与事故单位没有充分做好事前的安全管理密切相关。在生产过程中,应该有更加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同时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此外,事故单位还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让员工时刻保持安全意识,以防范各种安全风险。

其次,我们应该加强事中的应急响应。铝水爆炸事故对监管部门的应急响应能力提出了极大的考验。监管部门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并与事故单位密切合作,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控制和处理。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进行更加细致入微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以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我们要加大事后事故调查力度。铝水爆炸事故的调查分析是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关键。我们需要做好相关的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通过科学的分析和评估,总结事故教训,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同时,我们还需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借此警示其他企业和个人,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我们要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铝水爆炸事故的发生不仅仅是事故单位的责任,也与社会上的安全意识不足有关。我们需要在全社会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素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普及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危害,知道如何正确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以免造成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增强企业和个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最后,我们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铝水爆炸事故对于世界各国来说都是一次严重的事故,我们需要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研究解决类似事故。可以通过成立国际事故调查机构,共享事故调查经验和技术手段,在事故调查、事故预防和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合作。同时,还可以加强国际安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推动全球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安全环境。

总之,铝水爆炸事故是一次严重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加强事前的安全管理,加大事中的应急响应力度,加大事后的调查力度,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以确保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更加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只有经过痛定思痛,不断改进,我们才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爆炸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今年3月,江西萍乡上栗县“3·11”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12人受伤。朱镕基等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多次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问题。但是,萍乡市近期发生的“6·3”事故又造成6人死亡,“8·4”事故更使27人死亡、一人失踪、26人受伤。

事出有“因”,因在何处。

萍乡市及上栗县对“8·4”事故的最普遍解释是:事出有“因”。

上栗县县长王章龙:“8·4”事故与“3·11”事故有本质区别,这次爆炸事出有因。上栗籍业主黄乐享自80年代就在内蒙古做烟花爆竹生意。他千里迢迢运输和好的药料,等于拉着一个烟花爆竹移动车间。如果按规定不让运出,如果中间有人购买了药,如果不在县城里停放……只要有一个“如果”成立,事故就不会发生在上栗县。

上栗县县委书记黄国钧:“8·4”事故再次暴露了群众的安全意识还是不强。“3·11”事故发生后,我们再三强调安全生产,但群众认识还有很大的差距。业主把药料停放在县城时,也有人提出不能放。但就是没有人举报!如果接到举报的话,执法人员几分钟内就会赶到现场,一切就好办了。

萍乡市委书记刘南方:“3·11”事故发生后,我们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抓得很紧,但相关工作还是没有跟上。“8·4”事故发生的直接诱因是没有预见性。全国各地均在下大力气整治爆竹生产经营秩序,我们没有估计到萍乡市在外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业主和从业人员会将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带回来。这说明我们在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的安全监管上还存在漏洞。

据了解,上栗县近年发生了大大小小几十起鞭炮烟花爆炸事故,死伤数百人,真正传到外面的却不多。个别干部甚至说,若不是中央直接过问,恐怕“3·11”也会大事化小,小事私了。

有关人士指出,事故造成这么多人员伤亡,这里的个别干部却反复强调三天三夜没有睡觉,强调实际工作如何如何困难,而对死伤者一点内疚与歉意都没有。这至少说明,个别干部还是没有真正把群众的生命财产放在心上,还想在客观上找原因,推卸责任!

江西省委书记舒惠国指出,萍乡市上栗县“8·4”重大事故的发生,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暴露出一些地方在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也说明抓工作落实不够,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

3天一个文件,为何没有遏制爆炸事故。

上栗县人多地少,相对贫穷,大力发展烟花爆竹,成为全县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这一现状决定了上栗县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更艰巨,各级干部的责任更重大。

王章龙说,“3·11”事故后,全县关停并转了一大批作坊。上栗县做烟花爆竹已有上千年历史,老百姓种地赚不了钱,就认准做烟花爆竹赚钱。我们大检查,一次警告,两次罚款,第三次强行拉走。可是,老百姓不理解,甚至围攻我们。其实,钱大多数是被业主赚走的,一出事故,政府就得当“孝子”!

8月8日才正式宣布为萍乡市代市长的汪普生说,萍乡市将烟花爆竹清理整顿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来抓,市、县层层检查,进行了为期3个月不漏一厂、不漏一户的拉网式大检查和清理整顿。全市累计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871家,下达整改通知书2167张。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问到萍乡市一共有多少家烟花爆竹企业、检查的比例是多少时、如何监控时,萍乡市代市长、上栗县的七八位领导却没有一个能说出来。

“8·4”事故后,江西省省长舒圣佑作了深刻的反思。他指出,在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着严重的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现象。从各地的汇报材料看,都说自己如何如何深入,进行了地毯式的大检查等等。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不少死角呢?这说明工作中走过场,敷衍塞责。这是严重官僚主义的表现,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一级骗一级,一级唬一级,结果酿成大祸。

事实上,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各部门以及江西省对安全生产都发了一系列的文件。萍乡市及上栗县也转发了这些文件,但在落实上存在很大的差距。从现有的法规、制度以及县政府的管理措施来看,只要真落实了,上栗县的几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但是,由于检查走马观花,往往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停留在会上,以会议应付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安全生产检查在落实这个关键的环节上,形成“断层”和“真空”。

“3·11”责任人处理了,为何没有产生警示作用。

爆炸事故反思3篇爆炸事故反思3篇目前,我国对重大事故的责任处理一般由地方主要决定。据了解,在“3·11”事故中,上栗县有28名党政干部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萍乡市及上栗县少数领导干部并没有真正从“3·11”爆炸事故中警醒过来。个别干部曾说,如果不是新闻媒体曝光,如果不是中央和省市各级领导特别关注这起爆炸事故,“3·11”事故充其量是业主自己“私了”,用不着政府费这么大劲去管。对于主管部门领导的失职责任,有关部门或记过了事,或撤消行政职务但保留党内职务,有的甚至调任升迁。即使如此,一些干部还认为处理过重,挫伤了干部的积极性,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萍乡市委书记刘南方说,“3·11”事故的责任处理不存在过重的问题。实质上这样的处理还是比较轻的。你在这个位置,就要承担这个责任。以前对安全的认识没有达到这个高度,现在对此的认识又进了一步。

此间人士注意到,“3·11”事故责任处理是6月才正式向外公布的。记者在4月份向萍乡市纪委一领导询问时,这位领导支支吾吾,就是不肯正面回答。事实上,此时已有近30名干部受到处分。

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处理干部不是目的,只是警示的手段。但各级干部在其位,必须负其责,没有理由推卸责任。被处理的干部口服心不服,就会产生抵触情绪,影响警示的效果。有迹象表明,萍乡市及上栗县一些领导干部对待事故的态度不够坚决,还存在侥幸心理。有的人甚至认为,没有功劳,还有苦劳,不看现在,还看过去。

令人遗憾的是,萍乡市一些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了畏难情绪。有人说,一个月工资才几百元,这个官不做也罢了,甚至还提出调任别处。有人说,萍乡是烟花爆竹的传统产区,在这里做官,就如腰带上系着火药桶,屁股坐在火山口上,随时都会发生事故。这不是个人主观意志可以转移的,请上级理解。

对此,江西省省长舒圣佑一针见血地指出,出了事故,没有以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依纪来处理责任人,尤其是对各级领导的处理失之于宽,强调客观原因,护短、说情,怕得罪人。表面看起来,这样似乎是关心干部,实际是害了干部,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负责任!

天然气爆炸事故反思

据《长江日报》载,3月15日下午,武汉市黄埔大街在该市二环线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处直径400毫米的天然气主干管道被挖断并引发大火。一栋4层楼的民房被烧,千余居民紧急疏散,周边5000余户居民家停气,周围交通一度瘫痪,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勿庸讳言,此次事故与野蛮施工脱不了干系。据该市天然气公司有关负责人称:他们此前给施工方提供了地下管线图纸(即档案),并派员现场监督,但施工方不听劝阻终酿恶果。从这件事情的发生,我们可以看出:当前各地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利用档案的意识不强。工程施工人员为了赶进度、赶工期,往往违档操作,以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据悉,2002年和2014年该市曾经进行过两次地下管线普查。如果很好的利用这些普查档案成果,这类事件是可以避免的。这次事件中,天燃气公司明明给施工方提供了管线档案,而施工方却视而不见,不讲科学施工,忽视地下管线档案的作用,实在令人悲哀。

日前,武汉市政府已就此次事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将查明事故责任,制订防范措施,杜绝此类事故发生。笔者建议:可否制订一个《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过程中档案利用细则》,规定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过程中,开工前均须先行档案利用咨询论证,切实发挥城建档案的.作用,做到防患于未然。

据《长江日报》载,3月15日下午,武汉市黄埔大街在该市二环线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处直径400毫米的天然气主干管道被挖断并引发大火。一栋4层楼的民房被烧,千余居民紧急疏散,周边5000余户居民家停气,周围交通一度瘫痪,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勿庸讳言,此次事故与野蛮施工脱不了干系。据该市天然气公司有关负责人称:他们此前给施工方提供了地下管线图纸(即档案),并派员现场监督,但施工方不听劝阻终酿恶果。从这件事情的发生,我们可以看出:当前各地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利用档案的意识不强。工程施工人员为了赶进度、赶工期,往往违档操作,以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据悉,2002年和2014年该市曾经进行过两次地下管线普查。如果很好的利用这些普查档案成果,这类事件是可以避免的。这次事件中,天燃气公司明明给施工方提供了管线档案,而施工方却视而不见,不讲科学施工,忽视地下管线档案的作用,实在令人悲哀。

日前,武汉市政府已就此次事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将查明事故责任,制订防范措施,杜绝此类事故发生。笔者建议:可否制订一个《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过程中档案利用细则》,规定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过程中,开工前均须先行档案利用咨询论证,切实发挥城建档案的作用,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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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爆炸事故大反思

吸烟引发加油站着火爆炸事故时有发生,是加油站潜在的危险因素。在我国,“烟民”的比例为26.92%,加油站工作人员及来加油站加油的司乘等人员中吸烟者也不少。通过对115例加油站事故的分析获悉,吸烟引发的着火爆炸事故有14例,占12.2%,伤亡人员为21人,平均每例事故伤亡1.5人。

1.事故发生环节分析

加油站的主要作业活动有卸油、加油、测验和施工等。在这些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油气,当油气达到一定浓度时,极易发生着火爆炸事故。在14例抽烟引发的加油站事故中,卸油功课进程中发生4例,占28.6%;加油作业过程中发生3例,占21.4%;设备渗漏油气逸散引发2例,占14.3%;其余情况(安装旧油罐、检验保养、施工作业等)引发5例,占35.7%。由此可见,吸烟引发的着火爆炸事故在各个工作环节都有可能发生,治理者来不得丝毫马虎,否则就会酿成大祸。

2.事故发生场所分析

14例吸烟引发的加油站事故中,在爆炸危险场所(油罐室、油泵房、储油库房、加油房、高架油罐、检查井)内发生7例,占50.0%;在非爆炸危险场所(加油站围墙外、招待所、厕所、休息室、值班室、加油站大门外)吸烟引发6例,占42.9%;装备失灵导致油品流入站外水沟,农民点火考试引发1例,占7.1%。这里应当说明的是,非爆炸危险场所为什么会发生着火爆炸?其起因是良多输油管和热力管同沟敷设,管沟不隔离封堵或填实,油气通过管沟窜入休息室、值班室;油罐室墙壁浮现裂缝油气逸出室外;呼吸管口间隔建造物窗户太近;喷溅式卸油;油气沿地面扩散到站外等,使非爆炸危险场合转化为爆炸危险场所。非爆炸危险场所转化为爆炸危险场所重要是因加油站设计建设中遗留下的隐患引起的,其表现是卸油和加油工艺不符合平安技巧要求.油罐装置在室内;管沟敷设输油管线,且与多个场所连通;安全距离分歧乎建设标准请求。

3.引发事变人员分析

引发事故人员分为加油站内部人员和非加油站人员2类。在吸烟引起的14例加油站事故中,加油站内部人员引发9例,占64.3%(其中业务人员如保留员、油料员、司机等引发4例,占28.6%;非业务人员5例,占35.7%),非加油站人员5例,占35.7%(其中在加油站施工人员引发2例;站外行人、小孩引发3例)。上述数据说明,加油站人员和外来施工人员任务意识不强,缺乏油料专业知识和安全常识,对油品易燃易爆的危险性意识不足,加油站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吸烟引发事故的基础起因。因此,必须提高站内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磁力泵,加强对站外周边人员的宣传教育。

4.焚烧物跟点火源分析

在吸烟引发的`14例加油站事故中,齿轮泵,燃烧物是油气的为13例,占92.9%,是由于抽气逸散,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淆气体被点燃引起的;油品1例,占7.1%。点火源主要是火柴、打火机、烟头,据资料,火柴火焰温度达500℃~650℃;气体打火机火焰温度高达1600℃~2100℃;香烟烟头中心温度达700℃~800℃,烟头名义温度约250℃,烟头弹出火星温度约200℃,这么高的温度是极易引发油气着火爆炸的。

1.强化保险管控、教诲

吸烟引发加油站着火爆炸事故均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因而,加强对加油站人员的安全教育显得尤其主要。一方面,要发展经常性的油品常识学习,使工作人员可能理解各种油品的性质、特点和油蒸气爆炸极限,从主观上加强防范事故的意识。同时,要利用吸烟酿成着火爆炸事故的典型案例,对加油站内部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使其充分意识吸烟对个人、家庭、单位、社会的损害性,进步义务感,自发戒烟,或者不在加油站吸烟。另一方面,要加强站外周边人员和外来加油人员、司乘人员的管控,切实做好检查工作和监督引导工作,确保“站内”、“站外”安全。

2.完美配套设施建设

新建加油站必需严格按照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技能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对未按标准建设的加油站,应及时查找施工过程中遗留下的事故隐患,并对照《尺度》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如不合理的卸油、加油工艺系统、呼吸管道、油罐室安装的油罐、管沟敷设的输油管道,以及热力、输油、电气共用管沟等。最大限度地减少畸形情况下的油气排放,防止不畸形情形下的油气逸散、积聚和非爆炸危险场所向爆炸危险场所的转化。

3.严厉控制火源

加油站是严禁烟火的场所,严格控制火源(火种)是消除事故隐患的必要措施。但部分加油站在火源(火种)管理方面存在侧重大的荣幸心理,齿轮油泵,对吸烟熟视无睹、视而不管,监督不力;对外部人员的管理,只有要求,不检查,联轴器,缺少必要的强硬办法,全凭外来人员的自发性和主动性,使外来人员在危险场所吸烟的气象时有发生。这种情况如不改变,引发事故就会成为必定。因此,加油站内部应严禁携带存放火种,更要提倡加油站人员戒烟。

4.增强监督检讨

完善的监视机制,是制度落实的保障。在内部人员彼此监督的同时,要重点加强对外来职员跟客户的监督,在加油站入口处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语,同时恳求加油站人员要对客户进行口头提醒。在加油站进行施工改造时,要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保险教导,特别强调加油站不允许吸烟的情理和危害。在施工过程中,要有专人在现场监督,特殊在动火时,要严格操纵范围,并对动火现场油气浓度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安全施工无事变。

化工厂爆炸事故反思

青岛“11•22”事件是国内近年罕见的重大伤亡事件,在央企重大安全事件中也属于极为严重的一次。今天(24日)下午前往青岛看望伤员,并了解情况。虽然最后原因有待于国务院调查组公布,但从公开媒体报道的事故情况看,我们可以拼凑出事件的大致图景:

11月22日凌晨3时许,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的中石化输油管道发生破裂事故,造成原油泄漏;泄漏石油混入了市政管网,部分油气随之挥发;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管道公司和黄岛油库清理油污的过程中发生爆燃,多处管道和市政管网发生爆炸。从现场照片来看,青岛“11•22”事件造成的破坏不亚于一次大型恐怖袭击事件,管线爆炸造成沿线居民生活和财产损失巨大。除造成多人死伤之外,管道漏油已流入海洋,造成污染。

对于此次事件,相信刚刚宣布了改革宏图的中央不会轻易放过责任者。然而,此次漏油之后的爆燃事件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事件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值得深刻反思和总结。

第一,为什么7个多小时未对公众披露信息并采取疏散措施?从22日凌晨3时发现输油管线破裂漏油到10时30分左右发生爆燃,这期间有7个多小时,中石化和当地政府没有任何疏散或提醒群众的通知和行动。据报道,当地民众反映,早上8点多就闻到明显的油味,但“一直没有人告诉我们出事了,更不知道还这么严重”。青岛市市政府副秘书长郭继山未正面回应此问题,只表示爆燃后才知道漏油实情。青岛海事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中石化未在漏油第一时间报告海事部门,在输油管线漏油事件发生近4小时,海事部门才接到青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漏油事故报告。

高风险布局并不只是中石化的问题,这与当地近年人口迅速增多、发展失序也有关。据报道,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曾在2011年9月和2012年9月发布《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东黄(复)线、东临线隐患整治工程环境信息公告》,称“原本管线所处的郊区现在变为繁华城区,建筑物众多,人口密集,部分管道陆续被占压,导致管道无法抢、维修,即使一些没有占压的建筑物也离管道较近,无法进行管道防腐层大修。”这意味着,出事的输油管道在两年前就已隐患重重,但在两年内,风险问题却未得到任何改进。

第三,为什么央企近年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简单回顾国内近年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大型央企可谓“劣迹”累累。不完全统计,2014年至2014年,中石油、中石化共发生至少6起重大事故,中石油大连公司竟然一连-发生4次!很明显,在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并不分什么企业所有制,国企的表现极差,并不比民营企业更好。身为资金雄厚、垄断经营的国企,按道理说,应该更舍得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资金,但为什么事故频发仍不能接受教训,在管理上有所改进?这不是简单的管理失误,而是国企制度使然。

第四,国企在安全事件问题上是否仍能享受特殊标准?青岛“11•22”爆炸事件后,如何处理事件引人关注,考验着许多的事情,比如三中全会布局的改革如何展开,未来的国企改革如何进行等。不能不提的是,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方面,国企与民企一直是双重标准,任何民企但凡出现伤亡事故,企业法人总是在第一时间被控制——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情况严重的还要判刑。而国企总能享受“超国民待遇”,即使责任惊人,也是党内处分了事,大不了撤职。为此,网络上已有舆-论呼吁:国企可以垄断商业,但不可垄断司法。

在对“11•22”爆炸事件的调查之后,政策部门应该更深层地思考国企如何改革的问题。安邦(anbound)智库团队过去提出的以共同基金改造国企,是在现实约束下的国企改革解决方案。安邦(anbound)方案的一个目的是通过基金控制资本的方式,把政府与直接参与市场的国企拉开距离,在政治上则有效切割矛盾。只要能控制共同基金,就能在保持足够的经济资源的同时,在市场层次上减少一些特殊权力的国企,从而增加一些相对公平竞争、透明运营的市场主体。牺牲一点国企利益集团的利益,可以换来更大的社会满意度和市场满意度,这是值得政府一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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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管爆炸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最近,江苏省一处油管爆炸事故引起广泛关注。该事故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此,我认为我们有必要反思一下这一事件,以便更好地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这是一场安全事故。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是有原因的,就像油管爆炸事故也有其自身的原因。在这里,我们可以总结出其原因主要包括:设备老化、管理不到位、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等。因此,我们应该意识到这是一场安全事故,而不是单纯的意外事件。

其次,我们应该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没有安全,一切都是空谈。因此,我们应该加强企业对安全的重视,从设备维修、安全巡查、安全教育、事故应急预案等多方面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只有做好安全管理,才能真正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另外,我们也需要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员工是企业的主要力量,他们的安全意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培训,增强员工对安全的认识和理解。只有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加强,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

最后,我们应该注重环保。随着环境污染的加剧,环保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我们应该注重企业环保,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只有注重企业环保,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之,油管爆炸事故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我们需要从下列几个方面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认识到事故的本质、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注重环保。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安全生产,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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