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优秀19篇)

时间:2023-12-03 11:50:07 作者:梦幻泡

调研报告是通过对特定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和研究得出的综合分析结果。下面是一些经过精心整理和总结的调研报告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报告

××镇东接××镇,南靠××镇,西连××镇,北临××乡,最高海拔2324米,最低海拔700米,国土面积185.98平方公里,全镇11个村(社区)、75个自然村、185个组。农业户数6994户,农业总人口28485人。有耕地面积20685亩,其中水田5970亩,旱地14715亩。林地总面积112032亩,占国土面积的44.96%。按权属分:国有林面积6471亩,集体林面积105561亩。按林地现状分:有林地65356亩,疏林地3121亩,灌木林19004亩,未成林地22675亩,无林地1876亩。退耕地14474.725亩。

全镇共确权面积10.51万亩、14790宗,占集体林总面积的99%,面积确权率99%,共涉及9个村,174个村民小组,5445户。实际确权面积中:公益林28107.48亩,占集体林面积的27%,商品林76487.53亩,占集体林面积的73%。实际确权面积中:自留山72392.04亩;均山到户13534.15亩;均股到户18599.93亩;均利到户40.22亩;仍由集体统一管理28.6亩。实际确权面积中均山到户85926.19亩;均山到户率82%。发放林权证5891本5445户。

二、主要做法。

我镇林改工作主要特点是:围绕一个中心:即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当做林业工作的中心来抓;贯穿二条主线:即林改工作进度服从质量,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改变三大难:即造林难、护林难、防火难;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二是资金支持到位,三是督查指导到位,四是服务管理到位;狠抓五个早:即早宣传、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

(一)强化责任,组织领导到位。7月,××镇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大关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镇党委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镇长、副书记、副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林业、民政、扶贫、农技、水管、国土、综治、统计、信用社等负责人和各村总支书记任成员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了林改办,组建了业务技术组、纠纷调处组、综合文秘组、后勤保障组、档案管理组、监督督察组等六个具体业务工作组,抽调了23名业务技术骨干负责具体工作。领导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强势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各村也相继成立了由村总支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副支书、副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委员、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各村民小组也推选了3—5名有威望、群众信服,公道正派的党员、人大代表、群众组成林改实施小组,负责配合驻村林改工作组实施该组的林改工作。

(二)宣传发动,培训引导到位。林改工作启动以来,全镇上下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书写宣传标语、发放致林农公开信、出黑板报、办林改宣传专栏等形式,切实把改革的目的.、意义、做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村、到组、到每一个农户,做到了家喻户晓。通过舆论先行,深入广泛的宣传,林改政策深入人心,林农参与林改革、支持林改的积极性高涨,为顺利推进林改工作奠定了基础。为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更加规范,政策理解执行到位,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镇村两级利用各种会议、专题培训加强对林改工作队员的业务知识、政策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林改工作队员的业务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确保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全镇共发放林改宣传资料6994册、书写林改宣传标语96条、编辑简报板报46期,召开各类会议420场次,专题培训2场次,237人次。

(三)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到位。镇、村、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是林改工作的核心内容,是此次林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制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必须摸清林业“三定”时期山林权属的基本情况和乡村集体林场、自留山、责任山面积和四至界线。为此,镇村干部职工爬山涉水,日晒雨淋,深入田间地块,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同时,大量查阅相关历史档案资料,认真分析山情、林情、社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民意,研究政策,用好政策,切实开展方案制定工作。方案草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法定程序,坚持两个2/3,即必须有2/3的农户参加,必须有到会2/3的村民讨论通过后,才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确保改革方案的合法性,保障群众利益。全镇共制定了乡级实施方案1个、村级实施方案9个、村民小组实施方案174个。

(四)依法依规,纠纷调处到位。主体改革期间,各类林权林界纠纷相继涌现出来,镇、村、组始终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的原则和“三个不出”的要求,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是采取“查、访、看、比、议”

的方法进行调处,避免主观武断、行政手段的方式解决林权林界纠纷和争议;二是采取“从小到大、从易到难”的顺序,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法规与情感并举。对借纠纷滋事的个别村民,认真向其宣讲有关林改的政策法规,施以法律的威慑力,对一时想不通而钻牛角尖的群众,耐心讲解调解的理由和依据,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四是层层负责,集中力量攻难点。对比较复杂的纠纷,采取“四定”的办法,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调处方案,积极稳妥,依法依规进行调处。五是强化纠纷调处档案的创建与收集,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反映纠纷调处的情况。大量历史遗留下来的林权纠纷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维护了社会和谐和稳定。全镇共排查林权林界纠纷14起,调结14起,调处率100%。排查林权林界争议262起,化解262起,化解率100%。

(五)严肃纪律,技术规范到位。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发给群众一本保障利益的放心证,一本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证,严格遵照法定程序,认真把握好林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我镇林改工作的质量。一是镇驻村工作组必须按时按质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对全体林改工作队员实行问责制,明确奖惩。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到勘测定界精准、信息填写准确、确保“人、地、证”相符、“图、表、册”一致、勘测质量实行终生负责制。三是外业勘测时,必须组织林权当事人、相邻接界人对每一宗地进行实地勘界确权。四是强调均山到户,无论是自留山、责任山,还是统管山,都不能误导林农联户确权,搞联户发证。确实需要的,全体村民讨论决定。五是加强技术研究,做好传统技术与现代软件技术的有机结合。通过对集体山林产权的全面明晰,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六)加强管理,后勤保障到位。为确保按时按质地完成全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任务,镇党委、政府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在用人机制、激励机制等管理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创新。一是实行“行政与技术双项责任承包”。把行政工作和技术工作分别量化,责任落实到村、到组、到人,分类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行政人员以完成前期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纠纷调处等的工作量兑现差旅补助;技术员以完成的宗地数量、面积和质量兑现差旅补助。这样,有效地调动了林改工作队员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工作质量。在后勤保障方面,镇、村在财力相当紧张的情况下,始终注重相关行政资源的调动与整合,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目前,全镇累计投入林改资金19万元。今后还将继续加大投入,确保整改工作和配套改革的顺利完成。

(七)确保质量,档案管理到位。自林改启动以来,我镇把建立高标准的林改档案作为重点,贯穿林改工作的全过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林改的档案建立工作。在林改工作的建档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五个统一”,即统一组织培训、统一规范报表、统一整理档案、统一档案盒柜、统一档案标准,做到“四个到位”,即领导认识到位、政策把关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督查指导到位,确保档案质量。全镇林改档案按照文书类、林权类、纠纷调处类、电子声像类分别收集整理汇总,装订成卷。档案盒、卷宗分类、件号等按档案局的统一标准填制。档案实行专柜、专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借阅等制度。全镇共建立档案369盒6967件。其中:文书类13盒1176件;林权类355盒5777件;纠纷类1盒14件;电子声像类1盒4件。

(八)吃透政策,深化改革到位。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我镇各级干部职工在吃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基础上,准确掌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程序步骤,全面掌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法规,成为林改工作的“明白人”,发挥林改工作的宣传者、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重要作用,真正做到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标准和要求,全面提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做到“应改尽改”,确保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彻底到位,不留尾巴。

三、取得的成效。

(一)激发了林农的积极性。通过林改把所有集体林地林木产权明晰到户,激发了林农“护林、爱林、造林”的积极性,营造了林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管好自己的山、守好自家的林、种好自己的树”已成为广大林农的自觉行动。

(二)锻炼了一批干部队伍。主体改革期间,广大干部职工、林业技术员和基层的同志,不怕苦、不怕累,克服家庭和生活的重重困难,一心一意谋林改,专心致志搞林改,增长了才干,密切的党群、干群关系,锻炼的一批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三)提升了林业的管理水平。林改期间统一使用地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与传统的识图,绘图技术有机结合起来。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了林地承包合同、村规民约,有效地提升了林业的管理水平。

县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改革的调研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并通过了州级验收。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抓好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工作,根据《**县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福学组[20xx]3号)文件要求,我于20xx年4月15日至18日,深入各乡镇开展林改整改工作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情况。

1、进行早安排、早部署。针对州林改办对我县林改工作检查验收提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县林改办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工作的通知》(福林改办发[20xx]1号),进行早安排、早部署。同时,县林改办组成工作小组分赴各乡镇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指导。截止目前各乡镇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县林改工作已全面转入输机打印。

2、为了保障整改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各乡镇相继成立工作组,抽调业务技术人员和工作队员,专门负责整改工作。

3、严格按照州林改办反馈意见要求和省、州、县验收办法的规定,对林改工作各阶段各项工作进行查缺补漏(村、组方案的修改完善。会议记录、会议通知回执、签到、村组方案表决票、签名、按手印、村组方案及踏山认界的公示等)。

4、业务技术人员,针对外业勘测宗地移位的问题,认真进行复测整改。对外业勘测表等其他相关表格全面进行复查,规范填写表格。

5、输机打印工作。各乡镇在整改工作的同时,对整改结束的村进行了输机,目前全县已完成3村的输机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乡镇省级公益林调整工作还未进行检查;

2、由于工作任务量较大,致使输机打印工作进展缓慢;

3、工作经费缺乏。整改工作和输机打印需大量人力、物力,县林改办和各乡镇无力解决所需资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

下一步工作措施。

1、认真做好表格的填写工作。组织人员对整改后的表格重新进行认真填写,杜绝错填和涂改。

2、加快输机打印和发证工作。

3、积极筹备林改配套改革工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侯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林改办的具体指导下,已完成了1—3阶段的工作,主体改革工作基本完成。现将有关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侯镇土地总面积218平方公里,人口10万人,辖86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全镇林改工作涉及87个村,2549户,全镇林地总面积18540市亩,其中商品林面积11725亩,公益林面积6779亩。道路林网总长29.426万米,栽植树木198.1万株。已签订林木承包合同2549份,林权申请登记2735份。合同签定率达到100%,发证率达到10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三农”重点工作之一,是家庭承包经营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土地改革在林地上的拓展和延伸。林改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如有不慎,极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为确保我镇林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好成效,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工作抓得好不好,关建看领导。为确保林改工作顺利推进,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付乐启同志任组长,分管农村、农业工作的付镇长任付组长,农、林、水三站长和各片总支书记任成员的侯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林改办公室(设在政府总合楼一楼),林业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日常工作。各村相应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民议事会代表、党员议事会代表任成员的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村文书为组长、德高望重、办事公正、工作能力强的村民代表为成员的林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村的集体林权改革工作。从镇到村设立了林改办公室。镇配备了电脑、gps、档案厨、档案盒等办公设备。镇、村签订了《林改目标责任书》,具体落实林改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同时把林改工作列入镇村考核内容,考评分参与村干部工资奖惩,保证了林改工作顺利进行。

自20xx年3月20日潍坊市林改动员培训会议后,侯镇党委政府根据寿光市委、市府、市林改办会议要求,分别于5月20日、5月31日、6月19日、7月2日召开了村支部书记、村文书参加的会议,专题贯彻中央、省、市、各级政府、领导有关于《关于认真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文件、讲话、会议精神要求等,对侯镇的林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和按排。对业务骨干进行了业务技术培训。村村召开村民代表和村民大会,向广大干部群众讲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方法、步骤。使全镇上下干部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认识改革、真心拥护改革、自觉参与改革。为搞好林权制度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

在市林改办的统一部署和具体指导下,我镇认真抓好了各村的调查摸底工作。这是搞好整个林改工作的关键基础环节。各村林改工作小组选工作认真细致的人员,逐村、逐地片、逐户、逐路、逐树进行查数、调查摸底登记。调查摸底登记结束后,以村为单位按林种、公益林、经济林、用材林、农田林网、集体经营、家庭承包等林木资源情况进行审查汇总。对已经采取不同形式的改制落实经营主体的林木、林地资源情况进行祥细调查,对已经镇经管站、镇司法所审查、公证的合同,一律维持原合同不变,以保持合同的法律尊严。不规范的口头合同,群众意见大的、需要续签的合同。经村两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新签或续签。各村将本村集体林地林木资源调查摸底合同签订情况张榜公示。

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村情况复杂不一、各不相同,决定了87个村在整体推进的过程中即要防止工作走过场,草率收兵,改革不能收到实效;又要防止避免工作走极端,教条化,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影响和贻误其他工作,阻碍全镇林改进程。为此,镇党委政府对林改工作专门下发了考核督导意见。并在全镇支部书记、部门負责人大会上提出按林改进度、上报材料质量、考核排名、全镇通报。督导全镇87个村按政策、按林改程序要求、办事操作。确保了全镇林改工作高质量地完成。

在全镇林改全面推进工作中,我镇严格按市林改办要求,镇、村都认真收集、整理和保管好林改的各种资料图、文、表及合同,镇、村都建立了完整的林改档案。林木承包合同,市、镇、村、户一式四份,配备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同时按照林权登记要市、镇、村、林权所有者四级备案要求,设计了林权登记台账、林地承包合同登记台账、林权登记申请表登记台账等标准格式文本,很好地解决了林权登记工作中不规范、不健全、不便查阅和存档的问题,为全镇林木资源管理、林权、林改档案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全镇林改的主体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林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部分干部群众对林改工作重视不够,认为平原地区乡镇搞林改,是林业部门瞎胡闹,没事找事,找麻烦。是为向林农、群众要钱收费作准备,怕如实上报林地面积、株数后多交费,参与林改的积极性不高。

2、是主体改革完成以后配套改革措施没有及时跟进,没有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植树造林的自觉性。

下一步,我镇要在市林改部门的指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配套改革,逐步建立适宜侯镇集体林业发展的良性发展机制,确保实现侯镇林木资原增长,林农增收,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改革目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千千万万林农的切身利益,是关系农村生产资料再分配和利益再调整的一场深刻变革,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xx年省、市林改工作会议后,区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制定了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于20xx年11月底已确权4.6万亩,确权宗数895宗,确权率97%,完成发证面积4.4万亩,发证宗数860宗,发证率96%。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形成了大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记录,为了确保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区档案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介入和有效跟进,尽心竭力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现作如下总结。

自从20xx年省、市、区林改工作会议后,我局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引起了高度重视,不仅认真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还向各乡镇转发了省林业局、省档案局联合印发的《湖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鄂档[20xx]59号)文件,林业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林政股负责人为成员的林改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林改档案的监督、检查、指导、验收等工作,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档安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同时,把林改档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业务目标考核。定期召开林改档案工作会议,研究林改档案管理方案,布置工作,建立健全林改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是及时向区档案局通报情况,请档案局专家到林业局指导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同时集中对林政股的工作人员进行授课。

二是局内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主要学习了《湖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林改和档案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业务指导人员明确林权改革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的划分方法,以及分级负责的主要内容。

三是各乡镇林业站长及兼职档案人员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认真解读《湖北省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各乡镇林业站长及兼职档案人员明确档案管理职责,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保管、规范运作的原则,要求区、乡、村各自负责收集、整理前期文件、资源调查文件、林权登记文件以及综合文件。

一是组织业务指导小组,分赴全区乡镇,实地查看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发现普通存在问题是,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明确,却无规范性案卷目录,归档目录,未编页号等。对此现状,我局工作人员实地指导、示范,帮助兼职档案人员完善林权改革档案归档工作。二是以试点乡镇为突破口,做好林改档案工作指导。采取定期指导,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出要求,做好示范,不合符要求的,限期整改,促进乡镇村级林改档案工作规范化进行。我区以朱湖农场为林改档案试点乡镇,该场、村两级集体林权改革档案已全部收集,整理归档;我们在该试点乡召开了档案管理工作现场会,其他乡镇派员参加学习,互相交流经验。四、参与项目验收,严格林改档案工作目标考核。按照林权改革实施方案,我区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于20xx年底全部结束,对区、乡(镇)、村级三级林业部门林权改革工作实行考核验收。根据实施方案,档案工作也一同纳入考核和验收。我局专门组成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考核验收小组,赴各乡镇对乡镇、村级林权改革档案开展全面考核验收,综合评估;档案收集整理不合格的单位,不能通过验收,并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其林改档案达到规范化。

县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改革的调研报告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本调研组一行七人,在常委会副主任金绍发、周静同志的带领下,于5月5日至19日,先后深入到双安乡、洄水镇及城关镇的四个社区居委会、城建局、城管执法大队,采取座谈了解、民主测评、实地察看等形式,对县城乡建设局局长##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同志自20xx年元月担任县城乡建设局局长以来,按照“当好领导、带好队伍、干好工作、树好形象”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团结带领城建一班人一手抓城市建设,一手抓队伍建设,不断规范建设管理体制,创新城市建设机制,确立了“不求人人都满意,但求件件都办好”的服务宗旨和工作目标,围绕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30件实事,抓好城乡规划及其修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抓班子队伍建设,干部作风有了新转变。##同志上任后首先狠抓了班子队伍建设和机关制度建设,大力推动实施了“强基工程”,从而使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政意识有所增强,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工作中能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对群众比较关注的重要工程,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单位座谈,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并开展了“城建干部进社区”活动;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使群众关注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抓城乡规划建设,城建工作取得新成绩。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20xx年11月完成了县城总体规划的'新一轮修编,并已上报市政府审批。乡镇集镇规划与农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任务过半。在##广场拆建、体育场升级改造、紫府路、红广路改造、闵庄供水管网改造等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中,##同志能够以身作则,带领城建一班人深入工地现场监督工程质量、督促工程进度,使这些重大的建设项目工程得以如期竣工验收,并先后交付使用。城市照明、垃圾投放、公厕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房地产开发速度较快,市场看好;住房资金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三是抓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城建一班人能够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房地产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选派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行政执法上岗考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办事程序,今年又开通了“##城建网”,进一步拓宽了政务公开渠道,提高了城建工作的透明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行城市规划的力度不够、控制不严。例如环城路中段原定的一个固定垃圾投放点被国土局批作居民宅基地,现已修至第六层,城建局既没有及时制止,更没有作任何处罚。这类违反城市规划的现象在河堤路规划区内也同样存在。二是对部分市政建设和改造工程,质量监管力度不够。如背街巷道铺设的板石路有些板石已经脱落或已松动。公厕的冲水管件质量较差,多处已经损坏。三是在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队伍建设方面作得不够。四是城建干部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例如任河嘴小区与城焕路交界处污水长期排放在公路上,周围居民及社区干部曾多次向城建局反映此事,至今未能得到解决,致使县人大代表作为代表建议案反映到县人代会上;又如铁路家属院与##中学之间的一条大排污沟未封盖,经常被堵,若遇汛期,直接威胁到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五是背街巷道的固定垃圾投放点不仅少而且修建过于简陋,不符合健康环保要求。六是部分背街巷道的路灯安装不到位。七是县城详细规划和农村村庄规划工作相对滞后。县城详规只完成了民俗小区和任河嘴小区两处,农村村庄规划只作了104个村,其中全面完成的只有23个村,还有103个村未动。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由于体制的原因,城建规划与国土审批有相脱节的现象。二是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对培养、引进和挖掘人才队伍的力度不够。四是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不够。

四、建议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二要进一步加大对每项市政工程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三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有计划、分步骤地加强干部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四要确定专人负责解决好群众关注的有关城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此次人大视察调研为契机,尽快解决好群众反映的排污管道疏通和维修、部分巷道路灯安装及各固定垃圾投放点和公厕改造等问题(建议将公厕的冲水设施由原来的阀门式改为直冲式)。切实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利益无小事”意识贯彻落实到城建工作的实际中去,并将“城建干部进社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五要进一步加快县城详细规划和农村村庄规划工作的步伐。

集体林权制度调研报告

8月,崇义县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紧扣“多予、少取、放活”的改革方针,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

(一)明晰产权,分山到户。

一是山林所有权依据林业“三定”时颁发的山林所有权证(执照)不变,属村归村、属组归组。并按照执照核定的山场位置和四至界址,重新核发林权证书。二是集体山林属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共同所有,通过分户经营、利益共享等多种形式,让每个村民平等享有集体山林的权益。三是在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放活林地、林木的经营权,不搞“一刀切”,主要采取自留山稳定不变、保持责任山承包关系稳定等七种经营模式对产权进行明晰。四是村级林改方案的制定、山林的流转和利益的分配等都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由代表票决通过,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公平竞争、公正操作。

(二)政策扶持,产业发展。

一是紧紧围绕笋竹、南方用材林、油茶三大特色主导产业,从政策措施、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制定了《崇义县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的意见》、《崇义县-竹产业发展规划》、《崇义县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崇义县-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持林农发展产业的政策,设立了林业产业发展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的资金,其中竹产业发展基金300万元,油茶产业发展基金100万元,奖励扶持毛竹、油茶资源的开发培育。据统计,,县财政兑现林农毛竹、油茶资源开发培育的奖励扶持资金达491.55万元。同时,各乡镇还配套了相应的资金扶持措施,扶持资金达46.8万元。崇义县对林农造林植树种竹的无偿提供苗木,用于造林的苗木扶持资金达117万元。二是以龙头企业支撑,带动产业发展。按照“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发展,逐步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格局。同时放活毛竹采伐、流通环节。近几年来,崇义县的华森、贵竹、盛竹毛竹加工龙头企业,推行龙头企业提供技术、资金、包销产品的形式联合竹农发展毛竹加工,并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保护林农利益,现已带动4500余户竹农直接、间接加入毛竹加工,促进了企业和林农利益互惠。据统计,全县已有竹加工企业96家,已形成了竹胶建筑模板、竹制地板、竹制工艺品为主导产品的竹加工产业,为林农增收5000多万元。

(三)配套跟进,确保实效。

一是林农负担监督制度。对涉及林农负担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向社会公布了现行涉及到林农的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并建立健全了林农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制度。二是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发展激励机制。将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等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列入了政府任期目标管理;三是稳定林业管理队伍和乡村组织建设制度。从元月1日起将全县林业系统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和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上级给乡、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拨给乡村;四是林区社会稳定制度。制定了《崇义县维护林区稳定工作预案》、《关于林改期间切实做好政法综治工作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意见》、《崇义县党员干部影响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了山林产权未明晰之前暂停一切林地林木流转。五是建立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拓宽林农投融资渠道。交易中心内设森林产权市场管理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山林权属抵押担保所。具体负责林业产权市场管理,承办森林资产评估、交易登记、审核、立契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咨询以及交易双方代理等各种服务,并为需要山林抵押贷款的林场和林农承办担保业务。同时,制定出台了《崇义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办法》和《崇义县森林产权交易规则》,所有森林产权交易活动一律在交易市场内进行公开、公平交易。到目前为止,经过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林地林木面积5110亩,交易额达1328多万元。同时为方便客货见面,交易中心另在赣州市白塔货场设立了崇义县国有林场赣州货场,为国有林场、乡镇集体的木材销售直接服务。每月逢6日、21日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销价高者中标成交。六是全面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启动了以信用社为主的山林抵押贷款业务,林农凭林权证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出具的山林评估作价证明以及申请山林抵押贷款书到信用社办理山林抵押贷款,信用社按山林评估作价额的60%给予抵押贷款。目前,为林农承办山林抵押贷款的信贷金额3100多万元。交易中心的成立有力的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加强森林培育,促进可持续经营。

一是规范采伐。强化依法治林,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木竹生产计划管理,严厉打击危害森林安全、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林农经营山林吃下“定心丸”,解决后顾之忧。二是明确投资主体。林改后,造林、抚育等投资由林业部门投入改为经营者自筹资金投入。为确保采伐迹地及时更新造林,崇义县规定林木采伐前必须明确投资主体。投资主体享有林木的经营权、处置权。同时,实行造林保证金制度。三是科学经营。以乡镇为单位,制定了十年林业发展规划,五年森林经营方案,造林、抚育、竹林改造、采伐计划等指标,分年量化到农户,公示于民。编制了国有林场中长期经营方案,保持国有林场的经营模式和协议林经营范围的长期稳定。同时组建民营林场,鼓励、引导和扶持林农自愿组建家庭联户林场和股份合作林场,目前,崇义县已经组建了11个民营林场,经营山林面积7.5万多亩。四是完善社会化服务。以村、组、片为单位组建区域性林业协会,林农自愿申请、自发的成立了林业协会,制定了协会章程、会员公约。协会统一组织开展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区公路维修等工作,不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活动,为林农组织木竹产品销售等。目前,全县共组建林业协会121个,涉及山林面积140多万亩,3.1万户农户参加,举办了面向林农的林业实用科技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113期,受训林农达3万多人次。

(一)彻底还权,改革集体统一经营体制,实现林业经营模式的历史性转变。

林改前,崇义县70%以上的山林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由于产权不明,山林经营好坏与林农关系不大,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不高。通过林改,依据林业“三定”政策和省委19号文件,按照“属村归村,属组归组”的原则,改革以村办场、集体统一经营体制,将70%的山林返还给林农自主经营,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目标。截止目前全县已发放林权证35830本,其中林地所有权面积225.8万亩,发放林地使用权证面积220.4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91.8%。

(二)彻底让利,实现了林业经营利益格局的大调整。

林改前,崇义县征收林业税费占木竹销价的53.24%,居高不下的林业税费严重制约着林业的发展。按照江西省委19号文件确定“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的要求,崇义县取消了农特税、增值税等10多项税费项目,全县共减免原竹原木税费3071万元,农民人均年增收199.4元。林改前已经流转的20多万亩山林,也通过购买方与山林所有者补签政策性让利协议,补交政策性让利款的办法,将林改减免税费的好处让给了林农。据统计,全县应补交的政策性让利款7400万元,农民人均可增收480元。对国有林场经营的44万亩协议林,也调整了利益分配,将林改前国有林场与林权者的山价按6:4比例分成,改为山价全部归林权所有者。以杉木为例,林改前每立方米杉木返山价21元,林改后提高到52.5元,是林改前的2.5倍。全县国有林场按年产商品材4万立方米计算,年提高山价126万元,农民人均增收7.8元。林改后,林农人均增加林业收入687.20元。

林改后,林农自主经营山林、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农成了山林的主人,山林成了山区林农兴林致富的舞台,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把山当作田来耕,把林当作菜来种,纷纷在村归还的自留山、责任山上的竹子、树木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多方筹措资金发展林业,大力造林营林。

(三)彻底“松绑,”极大地调动了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

林农想要的要回了,想得的得到了,山林权属明了,木竹税费减了,林业活了。林地、林木价值明显提升。以杉木、毛竹为例,杉木流转价格由林改前每亩平均600元上升到2600元。毛竹林年租金由林改前15元上升到86元,每亩年增加71元。

(四)彻底转换职能,走出怪圈,实现社会林业社会办。

一是从元月1日起,全县林业系统380名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和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二是按照职能和事权划分的原则,将每年500万元的营造林投资由林业部门投入改为经营者自筹资金投入,村级护林员全部改由林权单位和经营者自筹资金投入。基层林业站22部工作小车全部公开拍卖,整个行政成本在的基础上压缩40%。

集体林权制度调研报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耕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我县作为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为了扎实推进林改工作,必须认真分析当前林业实情,借鉴全国其他省区林改的成功经验,抄捷径全力把林改工作赶上去,为全区林改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经验。

xx县地处毛乌素沙漠西南缘,属鄂尔多斯台地向黄土高原过渡地带。境内气候干燥,降水稀少,蒸发强烈,风大沙多。全县总面积8661.3平方公里,辖4乡4镇,总人口16.5万人。是一个以牧业为主,农、林、牧相结合的半农半牧地区。现有林地面积434万亩,其中国有林地64万亩,集体林面积236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54%)。以柠条为主的沙生灌木林227万亩,占集体林面积的96%;乔木林8.5万亩,占4%。经过多年的治理,初步实现了“人进沙退”的历史性逆转,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但是,全县林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大资源、高消耗、低效益、穷林农”的状况,林业产业化水平低,造林难、护林难、防火难、科技兴林难、林农增收难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占林地总面积54%的集体林权属不清、权责不明,林农利益得不到完全体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目前有待调整承包发证的集体公益林地(部分被划为草原承包面积)236万亩。今年,我们把花马池镇柳杨堡行政村确定为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村,该村现有林地总面积约11万亩,其中需要进行林权改革“分山到户”的集体林地10.1万亩。由于这次农村集体林权改革触及到林地制度的深层体制问题,因而它具有类似当年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大历史意义,是继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草原承包后农村的“第三次革命”。

一是生态公益林享受补偿面积小。全县现有需要参加集体林改的林地有236万亩。目前已列入公益林补偿范围的面积共有17.8万亩,尚有218.2万亩没有列入到公益林补偿范围内,机制还不完善,不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不利于公益林的建设。

二是全县236万亩集体公益林,其中以柠条为主的沙生灌木林227万亩,占集体林面积的96%。近年来,以灌木为主的集体公益林基本没有产出,加之干旱少雨,牲畜缺草短料,管护难度增大,农民对林改积极性不高。

三是林改配套改革经费不足,机制不健全。

四是由于林地与草原承包之间没有实行严格的划分,林地权属不清,权能无法保障,拥有林权的人无法从中获得林业经济价值。

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十分重大,且已经远远超出了林业自身的范畴,发展成为一场关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综合改革,对于林权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在做好常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前提下,借鉴外县区在林权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当前林权制度改革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依法行政,切实保障林地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

(二)加大力度,依法调解和处理林地纠纷。

(三)因地制宜,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有利于林业生产发展的利益分配机制,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要从有利于林业生产发展出发,坚持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原则,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村集体与村民、不同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做到既要使林农增收,激发广大林农造林护林积极性,又要努力使经济有所增长,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林农生活水平、资金筹措能力等实际情况,在对林地资源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林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二是要鼓励多种形式的林业生产经营方式,如“分股不分林,收益按股分配”的林业股份合作经营形式,这样既体现了人人有林地,又实现了规模经营。三是要规范各类合同,要严格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依法规范林地承包行为。

(四)完善措施,不断促进林权改革健康发展。

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林业综合执法活动,不断促进林业健康发展。

(五)学习借鉴,有力推动林权制度的改革。

林权制度改革是集体林区提高林业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的强大动力入点。为推动面上改革,建议在认真学习借鉴外省区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吸取20世纪80年代初期林业“三定”时工作简单粗糙的教训,切实做到林地权属关系明确、权证规范统一。使广大群众了解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认识到取得林权证的重要性;让广大林农懂得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并自觉自愿地申请和领取林权证。

(六)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林地资源管理和保护。

要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新情况,建立健全林地资源管理和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力度,严防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等行为;引导农民建立专业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提高自我管理水平;要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机制,防止新的荒山废地现象产生;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保险,鼓励群众积极投入到林业生产中。

(七)强化管理,妥善解决林权制度改革与草原承包的关系。

把林权改革和草原承包既要有机统一,又要严格区分。要认真审查这次改革之前农户所签订的草原使用权合同,要认真核对农户草原承包合同内容,准确掌握草原承包面积和四至,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及时调整草原承包与林地承包的比例。对已经实行承包的—草原(包含林地),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对没有实行承包的林地,要与草原严格区分,实行林权改革。相关部门要做好对接协调工作,要使林权制度改革与草原承包不矛盾、不重复,确保林权改革顺利进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村实际情况,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一、任务完成情况。

全村完成林改面积308.5亩,至11月底,林改任务全面完成,其主要林改方式为发放林权证,涉及户数1184户,人数3755人,林改档案齐全。

二、林改主要做法。

1、严格操作程序。

在林改的操作程序上,坚持依法规范运作,严格操作,保证方案符合省、市、镇相关文件规定,保证方案符合政策要求的同时,做到切实可行。二是严格操作程序,认真规范填写林改登记表,召开有关会议,确保林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运作。

2、统一思想认识,成立镇林改工作小组。

为有效开展全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村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村召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部署了改革任务,明确了时间要求,为扎实有效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揭开了序幕。

3、科学制定方案。

一是准备工作阶段。村成立了林改工作机构,组织宣传发动,参加了镇林改领导小组组织的`林改培训等,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确定林改范围;二是组织实施阶段,精心组织,相互协作,各负其责,认真完成林改工作任务,对纳入林改的集体林地,申请上报,建立档案;三是总结经验阶段,对我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全面总结,上报验收。

三、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林业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深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过程,林改政策性强,我们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认识、责任、措施三到位,明确责职责,尊重群众意愿,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细做实,全面保质保量完成林改工作任务。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课题调研报告

根据市政协安排部署,围绕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课题,x月中下旬,市政协副主席x带领调研组深入我市x个县市区x个行政村,通过现场查看、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调研。经调研组认真讨论研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2017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产权制度为目标,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为集体经济发展方向,以镇村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为重点,不断探索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破解村集体经济薄弱难题,经过三年多的改革,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呈现出新的活力,农村集体产权要素被有效激活,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农民财产性收入显著增长。截止2019年年底,我市改革提速、扩面,清产核资全面完成,实现所有村民小组、行政村、乡镇三级全覆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在集体经济发展中,涌现出x乡村旅游、x企联建、x工业反哺农业、x土地股份合作、x园区产业带动、x休闲旅游等发展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学习借鉴经验,得到中央和省上的充分肯定。

x县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只有x%,了解本村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发展的情况的只有x%。从目前改革效果来看,x比较突出,x较好,相对而言,南部六县效果不明显。

(二)基层农经工作队伍薄弱,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不彻底、监管不到位。目前,大部分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是村党支部书记“一肩挑”,激励机制不健全,干事创业激情明显不足。全市专业农经工作队伍战斗力不强,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村约占x%,剩余x%的村由农经管理人员负责,但目前我市仅有农经干部x人,平均每名农经干部大约需监管x个行政村,工作体量大,且容易造成监管漏洞导致腐败问题。根据清产核资结果来看,我市x个镇村组全部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核实资产总额x亿元,平均每村拥有资产x万元,集体土地总面积x万亩,界定成员x万人,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子有x个。虽然基本摸清了家底,但是也有部分基层干部对清产核资操作步骤和程序把握不够准确,执行能力亦有欠缺,导致部分群众对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认识了解不够。通过调研统计情况来看,有x%的受访群众了解本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相关情况,x%的比较了解,x%的不了解。

南部是xxx,面积约xx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xx%;

土壤有机质含量为xxg/kg,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xx;

水资源不足,每公顷综合水量xx万立方米,是全省的xx%,全国的xx%。加之我市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加工业滞后、科技服务专业化程度低,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经营主体单一等问题突出。这些都严重制约着农业产业布局,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困难较大。

(四)农村资源要素未激活,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力不强。我市部分村集体党组织整体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科技队伍、经营管理队伍力量明显薄弱,新兴行业协会带动力不强,加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新型经营主体难以进入农业产业大市场,面对分散的承包地进行股份制改革,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基层干部群众信心不足,土地资源潜力挖掘不够。这次调研走访的xx个村中,有xx个村有产业,建立了xx个股份经济合作社、xx个经济合作社,实现盈利的有32个村,而有分红的只有xx个村。从清产核资结果看,我市农村集体有xx万亩土地资源,占国土面积xx%,其中农用地xx万亩、建设用地xx万亩、未利用地xx万亩,其中只有xx万亩农户承包地进行了确权登记颁证。

(五)地方政府配套政策衔接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市上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文件,大到指导性意见,小到具体实施办法,涉及方方面面,但实际操作中,不能完全有效落实落地,致使产业发展受到限制。当前,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产权保护、股权权能、产权流转、产权交易、融资担保、资产评估等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等“权能”缺失。另外,虽然《民法通则》已经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但是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法律对其法人属性、功能作用、业务范围、运行机制等作出规定,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迫切需要通过专门立法予以明确。同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金融、土地、项目规划、产业布局、人才队伍等方面政策也比较少,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税赋较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推进改革的积极性。

(六)品牌建设意识不强,农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做到优质优价。近年来,我市地理标志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数量不断增加,但存在重注册、轻使用的现象。从政府到企业在商标申报成功之后,对品牌的后续使用、管理、宣传等重视不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大部分从事农产品产销的企业经济实力弱、生产规模小,产品知名度不高,对品牌建设重视不够。其中覆盖范围广、涉及农民多的红枣、x、杂粮、养殖等产业,大部分处于低端生产、分散经营的阶段,互不联系、各行其道,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品牌作用发挥不够,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

对策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干部群众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6年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就是为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保护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调动广大农民积极主动参与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建设。按照中央“总体部署、重点推进、先行试点、全面展开”的实施路径,2019年,x省被列为国家整省试点省份,我市经过几年探索、试点,现在已经到了全面推进阶段。因此,必须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提高思想认识,实现“四个转变”,即由小农业向大农业转变、由单一产业向全产业链转变、由小品牌向大品牌转变、由做产品向做市场转变,让他们支持并主动融入改革,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x既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也有丰富的土地资源,耕地面积广,有x“第二粮仓”之美誉。要用抓工业的理念抓农业产业、用抓工业的力度抓农业产业、用抓工业的投入抓农业产业、用抓工业的管理抓农业管理,建立“三个一”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机制,实现工业富市、农业富民的双赢局面。从2021年起把农业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一号工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细化研究,引导更多资源和要素向农村聚集。同时,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县乡村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驻村第一书记和市县部门帮村工作的重要任务,定期开展工作调度,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

黄土沟壑区以建设宽幅梯田为载体,发展以山地xx为主导的种植和深加工产业,辅之以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加工,建成特色农产品产业集群,最终形成“南果北肉”的现代农业、现代养殖、现代加工的产业体系。以大项目引领。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项目,按照大网格规划、大林带建设的思路,推动我市农、林、牧、草等产业做大做强,注重发展小而全、杂而优的杂粮、杂豆、薯类种植和加工产业,兼顾解决林地矛盾、村矿矛盾等突出问题。打造田园综合体。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当地生态、文化等特色资源,以社区、现代农业为重点,农文旅结合,走“生态兴村、文化兴村、旅游兴村”等新型发展路子,打破乡界,让农民“离土不离乡”,全面助推我市农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

(四)加大监管力度,提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质量。各村镇可邀请专业人士对工作人员就清产核资的目标任务、清查对象、范围内容、工作步骤等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专人负责督促指导工作落实,做到年度清查数据与农经统计年度数据衔接,保持数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每年开展的资产清查核资工作,做好查漏补缺,提高工作质量。清产核资结束后,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完善集体财务会计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五)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实效。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市县党委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进一步明确乡镇农经站职能,每个乡镇农经站至少保证3名以上专职或兼职业务人员,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大力充实清产核资的专业技术队伍。选好用好村集体带头人和集体经济的理事长,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鼓励科技工作者、新乡贤、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各类乡村精英人员返乡创业,构建乡村精英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机制。大力完善行业协会组织框架,在县一级建总会,乡镇一级建分会,把村组产业全部吸纳进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法人地位,特别是发改、税务等部门,在区别工商资本的同时,在农村集体经济法人在参与市场活动中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六)树立品牌意识,全面提升品牌社会知名度。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抓、农民受益”理念,积极为我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生态原产地产品以及其他品牌在宣传、使用、经营等方面营造良好氛围。树立“用好一个商标、推动一项产业、造福一方百姓”商标品牌战略意识,做到做产品的同时做品牌。遴选山地x、x等相对成熟的产业,成立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行业协会,重点负责现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保护、使用等工作,依托行业协会形成发展合力,整合县域小品牌,着力打造x大品牌。采用“借梯登高、借船出海”的模式,大力推广“行业协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建设规模化种植基地,培育和引进一批龙头企业、专业大户,从源头提高区域产品的整体质量。制定“阶梯式”绩效奖励政策,鼓励销售企业做大做强产业、做精做优品牌。采取博览会、名人直播带货等多种手段统一宣传推广,不断提升地标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佛发[]19号)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大古坪村下河组现有12户,共计45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11户43人(五保户一户2人不参与本次集体林承包)。

(二)资源状况。

全组集体林地总面积11407.5亩(水平面积),其中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7537.5亩(含自留山7宗138亩),确权后保护区内集体林面积3870亩。

二、林改的方式和方法。

(一)对我组的7宗138亩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自留山**木归自留山主所有。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或承包合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二)对我组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7394.5亩(除去自留山及宋建军承包我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具体分配方式为:**集体林分为两片,大红椿木沟为1片,从梁边以1号按顺序排列到10号,进行抓阄,再按号数和人口进行测算确界到户。回水湾为一片,从干田坪水沟以下开始按1号顺序排列到10号,至财神庙对面青树子梁上。进行抓阄,再按号数和人口进行测算到户。

(三)04年确权后集体林面积3870亩,组上预留174亩,其余3696亩采取“分股不分山”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提取不低于70%的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均等分配,其剩余股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四)对宋建军承包我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经群众代表会议讨论,认为程序和期限合法、手续完备,应当予以维护,按原合同约定的责权继续稳定承包关系。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

(五)对我组的林权纠纷山林的处理。凡有林权纠纷的山林,属村民小组内的,由村民小组调解;属村内的,报请村林改小组调解。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要写清楚。权属明晰清楚的,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六)界线及宗地界线以本次实地勘界勾绘为准。

(七)其它。

三、发包方和承包双方的责权利。

甲方权利(发包方):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林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权利(承包方):1、依法享有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义务(承包方):1、维持土地的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步骤。

本次林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7月23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组上的林改实施方案,经本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经村林改小组报乡政府审核。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月1日-2009年11月18日)。主要任务是:现场勘界勾图,明确主体,调处纠纷,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2009年11月19日-2009年1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林改工作评议小组。

我组评议小组由王方军、李正华、王荣光、王尚文、王永全五人组成。评议小组负责本组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林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村民小组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加大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全村广大群众认识林改、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

(三)严厉打击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等破环森林资源的行为和各种违法行为。坚持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检查监督等各项工作制度。

(四)勘界确权时,提前3天通知相关农户,并邀请本村(组)负责的、知情的长者参加本次勘界确权工作,对于无故不到现场指认界限的,按评议小组指认地界为准。

(五)组织有关人员调处林权矛盾纠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积极化解和处理林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坚决做到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为确保发证工作创造条件。

(六)制定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村规民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方案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并报县林改办备案。

大古坪村下河组。

2009年9月14日。

岳坝乡大古坪村街上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林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国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副组长:李正文(村委委员、村护林站站长)。

成员:王小林(党支部副支书)、左林军(街上组长)、李水平(西河组长)、王方军(下河组长)、何庆贵(三官庙组长)、宋兆全(村文书)、宋建军(护林员)、信关伟(村支部委员、计生专干)。

林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大古坪村现有64户,共计248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64户248人,参加集体林承包63户246人(五保户1户2人不参加村组的集体林承包)。

(二)资源状况。

三、林改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增量、增收、增效”的原则。即坚持有利于森林资源总量增长和质量提高;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有利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要严格依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复议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改革工作。

(三)坚持群众主体、农民决策的原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是群众,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论采取何种经营方式,分配方式都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同意。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不搞“一刀切”,凡有承包经营集体山林要求的村民,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保证,确保“耕者有其山”。

(四)坚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原则。这次林改是在林业“三定”基础上的继续、深化和完善,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保持林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准借林改之机将“三定”成果“推倒重来”,不准“**耕、继祖业”,要尊重历史,取信于民。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这次林改过程中坚持“阳光作业”,做到“四签两不准”和“三榜定案”,即: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圆珠笔、铅笔签字;林权现状摸底调查表上榜公示、改革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确权上榜公示、林权发证上榜公示。充分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六)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稳妥推进,不能因为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群众性的矛盾和事件。开展工作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发证,不清的明晰产权后再发证,有纠纷的要做到先调处,后确权,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四、林改的方式和方法。

(一)对我村的529亩自留山(以农民习惯面积和柴山证面积统计,具体确权发证以第二阶段实地勘界面积为准),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自留山**木归自留山主所有。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或承包合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二)对我村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8785.5亩(除去529亩自留山);对宋建军承包下河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经群众代表会议讨论,认为程序和期限合法、手续完备,应当予以维护,按原合同约定的责权继续稳定承包关系;剩余8750.5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

(三)04年确权后集体林面积20137亩,四个组预留919亩(三官庙组按每人3亩预留,其它组按4.5%预留),其余19218亩采取“分股不分山”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提取不低于70%的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均等分配,其剩余股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五、发包方和承包双方的责权利。

甲方权利(发包方):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林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权利(承包方):1、依法享有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义务(承包方):1、维持土地的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工作步骤。

本次林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09年7月23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村上和各组的林改实施方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2009年10月1日-2009年11月18日)。主要任务是:现场勘界勾图,明确主体,调处纠纷,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2009年11月19日-2009年1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2009年9月14日。

岳坝乡大古坪村下河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我乡林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万府发[]17号)文件精神,在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在市林改办的统一安排布署和林业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协助下,深入扎实稳妥地开展,圆满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总幅员面积128682公顷,涉及7个行政村,22个村民小组,共1543户,5318人。本次林改总面积107173.9亩,其中农户自留山面积72152.08亩,责任山面积375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山林面积34146.28亩,其它承包形式500亩。公益林93638.5亩,商品林17652亩。林改确权宗地2289块,发证1161户,共1174本。确权到户率为98.8%,发证面积107173.9亩,占应发证面积100%。签定林地承包合同1161份,签定率为100%。

(一)加强林改工作领导,组建机构,落实责任。

我乡林改工作启动后,立即成立了以政府乡长王官宇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林业、国土、财政、综治等部门为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林改工作小组,各村民小组以会议形式推出了林改理事会、理事长及理事会成员,配合乡(村)两级林改人员及林业专业技术员现场堪界、确权及勾绘宗地图,以行政区域属地划分,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层层鉴定责任书,纳入年度考核。增强了各级林改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了林改工作质量和进度,有力地推进了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林改中,全乡共调处林权争议纠纷7件,调处率90%。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林改舆论氛围。

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召开乡、村、组林改人员培训会6次,多次邀请市林改办及市林业局领导和技术人员指导工作,大大提高了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林改期间共印发林改宣传资料1500余份,制作条幅5幅,张贴标语125份,办林改专栏15期,提高了林农对林改政策的知晓率,激发了农户参与林改的积极性。

(三)严格林改操作程序,规范林改工作方法。

我乡林改工作人员依据林业“三定”时期的林权基本情况。首先摸清家底和现状,依据摸底表入户公示本组自留山、责任山、未落实权属的集体山林面积、分布状况,拟定村、组林改方案,村、组多次召开林改会议,按照“四签”和“两个2/3”的要求表决通过,然后报乡政府审核、批准实施。

我乡林改堪界确权调查,坚持“五到场”(即乡、村、组林改人员、林业技术员、林权申请人、相邻人),对申请表、堪界表、林改宗地面积勾绘现场认定、签字,并在此基础上制作二榜公示表,并再次以会议形式进行公示。

林改外业工作经林改办验收后,转入电子录入。

各村(组)与农户签定林地承包合同,抽调业务精、素质高的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和填写林权证。

依据1:10000的外业工作图分村将每块宗地号转绘gis地理信息系统,按照规定模式出图,粘贴上证。

我乡严格按照《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验收管理办法》对照检查,完善档案。按乡(村)两级分类归档,全乡共装卷归档150盒,只待有关部门验收。

1、经过林改工作,进一步巩固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激发了林农爱林、护林、养林的热情。

2、通过确权发证,解决林权争议,明确林地、林木产权,增强了群众保护森林的自觉性、积极性。乱占林地、乱砍滥伐现象明显减少。

3、生态区位优势和生态效益得到体现,公益林补偿得已兑现。

由于外出打工人员多年未归,当事人一方无法到场,我乡个别历史遗留林权纠纷,无法终结调解。造成宗地无法确权,暂缓发证。

对个别存在的林权纠纷和争议,依照林改政策原则,积极稳妥做好调处工作,尽快确权颁证。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同志们:

刚才,××书记从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深刻阐述,就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深化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了总动员、总部署。××书记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请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我县是××省林业大县之一。全县林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77.7,通过长期的核桃产业化发展,核桃已经成为山区农民的支柱产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充分发挥林业这块大资源的作用的过程中,逐步暴露出了体制、机制方面不利于林业发展的诸多制约因素。为了解决林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县委政府决定,在我县全面铺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顺利开展好我县改革工作。下面,根据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我县于204月至6月开展了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州林改领导组及指导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在每个乡镇确定了一个村进行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分别是苍山西镇光明村、漾江镇抱荷岭村、富恒乡密马村、平坡镇高发村、顺濞乡瓦窑村、龙潭乡龙潭村、鸡街乡鸡街村、瓦厂乡瓦泥午村、太平乡罗士登村。9个试点村涉及130个村民小组,已涉及的林地面积102966亩。其中:自留山33586亩,责任山28580亩,集体林23716亩,退耕还林地2480亩,“四荒”山13760亩。

年4月26日,召开了全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会后,县乡两级成立了领导组、指导组和工作组,村级成立工作小组。全县共抽调了250多名县乡工作人员参与此次改革试点工作。工作组于4月29日进驻试点村组。三个多月来,采取县、乡、村、组四级联动,工作组工作人员扎实工作,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和成绩。

(一)试点工作的组织机构、领导到位。县级成立了林改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的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组建指导组和驻村工作组,指导和协助乡村开展试点工作;乡镇成立了林改领导组和工作组,负责本乡镇的林改试点工作;村组组建工作组负责本辖区内的林改工作。

(二)工作组工作扎实到位。县委、县政府把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县对乡“三文明”考核内容。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定目标、定责任、定人员、定进度,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制定驻村工作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纪律,保证驻村人员到位,安心工作。遵照“一村一案,一组一策”的原则,各乡镇、村、组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并严格进行报批。试点村的林改方案的制定坚持“两上两下”的办法。即村组方案初步拟定后送县乡林改办把关,提出修改意见,然后返回村组继续补充完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三分之二以上户长表决通过后,再报乡镇政府审核,县领导组审批,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严密性。工作组成员进村入户,与人民群众同吃住,工作有广度又有深度,实事求是的作风,体现了“三个代表”的精神,使这次工作队又成了一支我们的党在农村的宣传队。

(三)宣传、培训工作到位。县、乡、村层层召开会议,宣传中央、省、州关于加快林业发展改革的政策精神,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标语、黑板报、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改革的目的、意义、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在《漾濞时讯》上开设专栏,对相关的政策和主要做法进行宣传,使广大农户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变“要我改革”为“我要改革”。实行层层业务培训,县领导组培训指导组、县驻村工作组及各乡镇领导小组,指导组培训各乡镇驻村工作组和村“两委”班子,各乡镇领导小组和县驻村工作组培训村民小组林改工作人员,使参与林改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全面、准确的理解和掌握林权制度改革的内容和政策,确保了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宣传工作做到“六个一”。即开好一个大会,县、乡、村、组层层召开林改动员大会,把林改政策宣传到户、到人;由县文体局、团县委牵头,精心编排一台与林改相关的文艺节目,深入到各乡镇、试点巡回演出;编写《致全县林农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发至每家每户;编印一册林改政策问答(林改政策100问)发至每个乡、村、组;办好一份林改简报;在县有线电视台和《漾濞时讯》开设一个宣传林改工作的专栏即三级干部谈林改。

(四)指导、协调工作到位。试点工作展开后,县领导组不定期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指导,激励先行,鞭策后进,对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各指导组经常到各挂钩村进行工作指导;建立定期汇报。

制度,全面掌握全县林改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推动林改工作。

目前,所有试点村已经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法人、到地块,个别试点村和自然人已填写林权登记表格,并已经进行张榜公布,试点工作基本结束。在试点工作中,由于原林业“三定”时,界定到户的林地四至界线标注不清,权属界限争议比较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扎实开展工作,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这次改革的核心是林业产权制度,重点是集体林的制度改革。同时,进一步明晰“两山到户”、“四荒拍卖”、退耕还林的产权;落实公益林、商品林的区划;理顺林业改革中的基础环节。这次改革涉及到家家户户、每一个人,在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会很多,我们的工作队必须把握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及政策。

这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两个《决定》,建设我县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用足用活现行国家林业政策,从改革和完善不能适应林业发展的机制入手,破解我县林业发展中的制约因素,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有效加快林业发展,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1、林地使用权确权期限及规定。(1)首次到户的期限。在这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中,首次确权认证的林地使用权时间为70年。(2)换证确权及期限。对已明确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到户的,要重新确权发证,按70年减去已承包或使用年限来确权发证。

2、林地、林木使用权的确权。(1)退耕还林工程林地的确权。在集体林地上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并取得合法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给予认可,但该林地面积应该纳入均山的范围。面积大于本户均山的部分的,应该向村组集体以出让方式确权或以该户全部退耕面积以出让方式确权。(2)责任山的确权。“两山”到户时的“责任山”承包合同已经超期。各组的这部分集体林地,原则上可由原责任人确权。采取补缴出让金的办法或其他形式,无论哪种形式,经过组(社)讨论,三分之二以上户长同意后给予确权。(3)公益林的确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区划界定的公益林,要参照这一次改革给予确权发证;县境内的320国道(顺濞河段)面山的集体林,在这次改革中可以均山到户,但要纳入生态公益林进行管理和补偿,禁止改变用途和采伐林木;苍山西坡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自留山、责任山可以确权,但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禁止采伐和改变用途,由国家统一标准补偿;乡、村、社集体林中的水源林、风景林、防护林等应当纳入公益林管理,不提倡均山到户,但要股权到户,采取承包管护等多种形式落实收益权;天保工程区的天然林部分,可以给予确权,但按照天保工程进行管理。(4)开荒造林的确权。未取得林地使用权证,在集体林荒地上种植核桃等经济林果或其他林木的,可以补办确权手续。(5)开荒种植非木本植物林地的确权。未办理林地使用权证,在集体林地上轮作粮食作物等的非绿化行为的集体林地,可无偿收归集体进行均山到户;已经在集体林地上进行非农建设的,报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非法占用林地处罚后,无偿收回并进行均山。

以上可以补办林地使用权手续的,应当向社组集体补缴林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缴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制定,也可参照这次改革中公开拍卖的价格,也可通过评估机构评估或者社组成员会议协商确定。

3、改革的基准日。2006年1月1日零时起。无论集体林均山到户或股权到户或收益到户,户数和人口都必须以12月31日24时前的户数和人口为基准数。

4、林地林权纠纷调解责任。县与县之间的争议由州人民政府负责调解;乡与乡之间的争议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调解;村与村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负责调解;村组与村组之间的争议和农户与农户之间的争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调解。

(三)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县是全省的重点林业县之一,林业在县域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林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8.77,林木活立木蓄积量达到569万立方米。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我县林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日益显现,特别是部分集体山林不同程度的存在归属不清、权责不明、经营机制不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产权流转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再不进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林业发展之路将会越走越窄,林业包袱将会越背越重,矛盾纠纷将会越积越多,林业的发展将会越来越艰难。只有深入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才能更好地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加快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因此,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出发,站在事关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地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

1、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积极性的根本举措。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县的很多地方集体山林没有落实到“人”,管理粗放,成为“无主山”,效益不高,有的地方在没有经过农民同意的情况下,将原来划分给农户经营的自留山和分包到户的责任山收归集体,或者转让给其它个人和经济组织,随意打乱原有的承包关系,有的甚至损害了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使群众对山林的经营管理缺乏热情,一些地方只砍不造,或造而不管,甚至存在掠夺性经营的现象。因此必须通过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真正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让农民群众更多地从林业经营中得到实惠,从而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的积极性,真正形成“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氛围,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2、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破解当前林业发展难题、加快林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县林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经营规模小、资金投入不足、管理粗放、森林质量不高、林地产出偏低和山林火灾不断等,林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要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出路就是加快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来调整林业生产关系,合理配置林业生产要素,激发林业发展动力。因此,我们一定要深化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在改革中破解难题,加快发展。

3、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县是一个农业县,也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山区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98.4。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就必须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大力发展股份林业、民营林业、个私林业,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形成市场带企业、企业建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市场化开发、产业化经营的山区资源开发格局,做大山区经济总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带动山区农民增收致富。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林业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核心内容,是我县整个“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繁荣山区经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县委、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吃透改革政策,突出改革重点,开拓创新,扎实有序地推进我县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1、政策理解要到位。这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精神、政策,大家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才能用足用活各项改革政策,也才能在实践中开拓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赖,把工作落到实处。

2、人员培训要认真。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一次政策性、法律性和业务性都非常强的工作。这项工作不仅需要一批有责任心、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的人员,更需要一大批了解法律、懂得政策、熟悉业务的“明白人”。组织培训是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此次改革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工作中,要搞好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培训,使行政线的领导干部准确掌握林改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和程序步骤,全面掌握林改政策和法规,成为林改工作的“明白人”,发挥好林改宣传者、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重要作用;使业务线的技术人员做到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标准和要求,全面提高具体操作的业务水平,为提高林改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3、具体操作要灵活、依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林区利益格局的大调整,涉及到林区各方面利益,而林业又是较脆弱、生长周期长、经不起半点折腾的产业。因此,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方法,求真务实,始终做到坚持“政策统一、群众决策、操作灵活、不离原则”的办法,灵活扎实地搞好各项业务工作。同时要严把“四关”。一是严把方案确定关。林改方案是林改工作的基础,在林改方案的制订上,要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在方案的原则和指导思想的确定上,要坚持“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和“山上要绿起来,林业要活起来,林农要富起来”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在方案内容的确定上,要坚持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方案初步拟定后,还要分片召开乡镇的乡、村、组三级干部、林农代表及山林经营者座谈会,对方案内容进行认真修改;在利益分配的确定上,要坚持从大局出发,确保大多数林农的利益;在村级林改方案制定上,还是坚持“两上两下”的原则。即村级方案初步拟定后送乡林改办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然后返回村级继续补充完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票决通过,再报乡镇政府审批,以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严密性。二是严把纠纷调处关。要严格执行矛盾纠纷调处分级负责制,灵活处置各种矛盾和纠纷,把纠纷和矛盾消除在基层。三是严把权属确权关。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由工作组按照合法程序把好确权关,再由专业人员用1:10000地形图进行勘界勾图,并由权属法人当场签字认定。按照“32”形式(“32”即乡镇、村、林业站各1人,相邻权属人)认可。

(五)集中精力,加强领导,如期完成改革目标。

这次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后农村经济改革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林权制度改革的领导。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县级直接领导,乡镇具体组织,村组操作实施,部门指导服务”的要求组织实施。

1、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组。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另下文)。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县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直接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这次改革的日常事务。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派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组和工作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改革工作。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亲自挂帅,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驻村工作组。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也要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村的林权改革工作。各村民小组要组建由村民小组长、原林业“三定”时的社长和村民代表3人以上组成的工作组,负责本村民小组的改革工作。

2、组建工作组。根据应该参加这次改革的村、社数量,在县级成员单位中抽调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具有比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业务能力的干部,保证每个村不少于2人,并且通过统一培训后上岗;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集中精力抓好这次林改,派出工作组人员的数量保证每个村不少于2人,有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任驻村工作组组长。

3、林权制度改革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直接领导这次改革工作。各乡镇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本乡镇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这次改革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开展培训阶段(时间:2006年7月至8月中旬)。一是调整充实和完善县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构。乡镇尽快成立村、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各乡镇指导组和驻村工作组。派驻村工作组到村。二是宣传发动。县、乡镇、村组层层召开会议,宣传中央、省、州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精神,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及时把“致林农的'一封公开信”发放到每户林农手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标语、黑板报、简报、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改革的目的、意义、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使广大农户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三是业务培训。实行层层业务培训。县领导组负责培训指导组、县级驻村工作组。各乡镇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各乡镇派驻村的工作组和村“两委”班子及相关人员。培训时间2至3天。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法步骤及具体的业务。参加全县林业改革的县乡村组干部群众都要全面、准确的理解和掌握林业改革的内容与政策,做林改的“明白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阶段(2006年8月中旬至9月底)。首先,在乡镇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组的指导下,驻村工作组和“两委”班子人员要深入村民小组、深入到农户家中、深入到山头地块,摸清林地性质、两类林的区划和林地林木权属情况,逐村逐组逐户澄清现有集体山林的经营管理现状,了解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想法和意愿。以户为单位,对已明晰产权的自留山、责任山、“四荒”山、退耕还林地和已合法流转的林地,分别用《林权调查申请表》逐户逐块进行造册登记,全面澄清集体统一管理商品林的面积、树种等基本情况。其次,制定改革方案。在摸清林情地情、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遵照“一村一案,一组一策”的原则,各乡镇、各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本乡、村、组实际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和实施。县级方案报州政府备案,乡镇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村组改革方案由乡镇审批。各村和村民小组的改革方案要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户长会议通过。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和确权发证阶段(时间:2006年10月至11月)。按照批准的改革方案组织实施。首先纠纷调处。在调查摸底过程中出现的林地林木权属争议,按照现行林业法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实施意见的“调处责任”,妥善处理好纠纷。其次,张榜公示。通过摸底调查、纠纷调处后的林地林权情况,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别在村委会和组内逐户逐块进行张榜公示,内容为:经营方式、四至界线、林地面积、树种、林种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对有异议的要及时处理核实。实行一榜公示二榜定案制。第三,签订经营承包合同。对责任山、股权到户的集体山林,由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经营户签订县级以上统一印制的经营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书的林地面积与实际登记的面积必须一致、四至界线清楚、图表相符,并山主签字确认。第四,确认权属核发林权证。在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后,由承包经营者和自留山主分别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由驻村工作组和村委会分别填写《林权证发放登记表》、《受理林权登记申请登记表》和《林权登记台帐》,通过工作组、村、社和乡镇以合法程序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分别落实到农户和法人,经逐级审核后报县改革领导组办公室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和总结完善阶段(时间:2006年12月份):一是做好总结。县集体林权改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乡镇、村、组要认真总结改革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和查找存在的问题,搞好对照检查,及时查缺补漏,并写出书面总结。二是检查验收。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负责验收各乡镇的改革工作并抽查到村。县赴各乡镇指导组和乡镇领导组负责验收到村抽查到组,各村负责验收到村民小组。各乡镇和村委会完成改革工作后,向上一级提出书面验收报告,按程序进行验收。三是检查验收的办法和标准:除了听取汇报外,主要是查“五卷”、看痕迹。是否按照“五卷”实事求是地做好痕迹管理和规范归档工作。“五卷”即:县、乡、村组机构卷;各级会议记录卷;方案、表决、结论卷;调查摸底情况及调处、解决纠纷情况卷;确权情况卷。验收最后标准是林地林权证与面积等是否做到“三个相符”,即:山与证是否相符;四至与面积是否相符;面积与“二调”面积是否相符。是否勾绘出到户图纸。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展开。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和村都要分别成立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抽调精兵强将参加林改工作。各村民小组也要成立林改工作小组,要推荐那些党性强、工作负责的老党员、老干部、老组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林改工作。

(二)明确责任,实行奖惩。县委、政府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县对乡镇“三文明”考核内容。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定目标、定责任、定人员、定进度,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各级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这次改革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负责任、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县、乡、村要建立严格的考核与激励机制,一级考评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县委、县政府决定把林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评,作为考核乡镇、县直部门和工作组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在林改工作中,如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不稳定因素或拖全县后腿的,县委、政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变“要我林改”为“我要林改”。宣传、广电部门和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讲清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讲明改革的步骤和程序,讲透改革的法规和政策,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农民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具体工作要做到“六个一”。即开好一个会,县、乡、村、组层层召开林改动员大会,把林改政策宣传到户、到人;由县文体局、团县委牵头,精心编排一台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深入到各乡镇、林场巡回演出;编写《致全县林农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发至每家每户,编印一册林改政策问答和《林改文件汇编》发至每个乡、村、组;办好一份林改简报;在县有线电视台和《漾濞时讯》开设一个宣传林改工作的专栏。二是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各个方面,内容多,任务重,单靠林业部门难以完成这项工作,全县上下都要从大局出发,自觉服从林改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开展。三要制定《漾濞彝族自治县维护林区稳定工作预案》,出台《关于林改期间切实做好政法综治工作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意见》和《漾濞彝族自治县党员干部影响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在山林产权未明晰之前暂停一切林地林木流转。林改过程中,要确保全县整个林区社会稳定,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使整个社会呈现出稳定祥和的喜人局面。

(三)严明纪律,规范操作。一是制定驻乡镇指导组、驻村工作组的管理办法,严明学习、工作、生活纪律,加强对工作队员的管理。二是县、乡工作组和村组干部在工作中必须公道办事,禁止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不得违规操作,更不得各行其是,另搞一套。三是坚决防止出现借林权改革之机乱砍滥伐林木、乱开滥垦林地降低林分质量的问题;坚决制止未经规划设计和林业部门批准擅自改造低产低效林。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当地政府和林业站依照“林业行政执法委托事项”依法处理。四是重视痕迹管理。召开群众会议须进行会议签到。各类材料、表格、记录必须做到字迹清晰、内容详实、规范整洁,便于查阅和保存。各类调查表格需由参加的人员签名,实行长期负责制。建立完善发、换林权证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五是加强集体资金管理。集体所有的山(林)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后回收的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县林业、监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回收资金收支管理的监督。

(四)加强指导督查。林改工作全面铺开后,把林权改革工作列入县委、政府重点工作督查事项,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和职责加强督查;指导组要加强对所负责范围林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建立定期汇报制度,采取“一天一汇报、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的督查办法,全面掌握全县林改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推动林改工作。

同志们,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工作艰巨。我们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扎实搞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做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全县各级干部提高执政能力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次有效检验,认真组织,规范操作,精心实施。我相信,只要有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只要有省、州林业部门的大力关心,只要有林改工作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只要有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支持,我县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就一定会达到预期目标。

制度,全面掌握全县林改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推动林改工作。

目前,所有试点村已经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法人、到地块,个别试点村和自然人已填写林权登记表格,并已经进行张榜公布,试点工作基本结束。在试点工作中,由于原林业“三定”时,界定到户的林地四至界线标注不清,权属界限争议比较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扎实开展工作,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这次改革的核心是林业产权制度,重点是集体林的制度改革。同时,进一步明晰“两山到户”、“四荒拍卖”、退耕还林的产权;落实公益林、商品林的区划;理顺林业改革中的基础环节。这次改革涉及到家家户户、每一个人,在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会很多,我们的工作队必须把握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及政策。

这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两个《决定》,建设我县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用足用活现行国家林业政策,从改革和完善不能适应林业发展的机制入手,破解我县林业发展中的制约因素,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有效加快林业发展,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1、林地使用权确权期限及规定。(1)首次到户的期限。在这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中,首次确权认证的林地使用权时间为70年。(2)换证确权及期限。对已明确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到户的,要重新确权发证,按70年减去已承包或使用年限来确权发证。

2、林地、林木使用权的确权。(1)退耕还林工程林地的确权。在集体林地上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并取得合法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给予认可,但该林地面积应该纳入均山的范围。面积大于本户均山的部分的,应该向村组集体以出让方式确权或以该户全部退耕面积以出让方式确权。(2)责任山的确权。“两山”到户时的“责任山”承包合同已经超期。各组的这部分集体林地,原则上可由原责任人确权。采取补缴出让金的办法或其他形式,无论哪种形式,经过组(社)讨论,三分之二以上户长同意后给予确权。(3)公益林的确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区划界定的公益林,要参照这一次改革给予确权发证;县境内的320国道(顺濞河段)面山的集体林,在这次改革中可以均山到户,但要纳入生态公益林进行管理和补偿,禁止改变用途和采伐林木;苍山西坡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自留山、责任山可以确权,但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禁止采伐和改变用途,由国家统一标准补偿;乡、村、社集体林中的水源林、风景林、防护林等应当纳入公益林管理,不提倡均山到户,但要股权到户,采取承包管护等多种形式落实收益权;天保工程区的天然林部分,可以给予确权,但按照天保工程进行管理。(4)开荒造林的确权。未取得林地使用权证,在集体林荒地上种植核桃等经济林果或其他林木的,可以补办确权手续。(5)开荒种植非木本植物林地的确权。未办理林地使用权证,在集体林地上轮作粮食作物等的非绿化行为的集体林地,可无偿收归集体进行均山到户;已经在集体林地上进行非农建设的,报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非法占用林地处罚后,无偿收回并进行均山。

以上可以补办林地使用权手续的,应当向社组集体补缴林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缴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制定,也可参照这次改革中公开拍卖的价格,也可通过评估机构评估或者社组成员会议协商确定。

3、改革的基准日。2006年1月1日零时起。无论集体林均山到户或股权到户或收益到户,户数和人口都必须以月31日24时前的户数和人口为基准数。

4、林地林权纠纷调解责任。县与县之间的争议由州人民政府负责调解;乡与乡之间的争议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调解;村与村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负责调解;村组与村组之间的争议和农户与农户之间的争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调解。

(三)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县是全省的重点林业县之一,林业在县域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林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8.77,林木活立木蓄积量达到569万立方米。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我县林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日益显现,特别是部分集体山林不同程度的存在归属不清、权责不明、经营机制不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产权流转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再不进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林业发展之路将会越走越窄,林业包袱将会越背越重,矛盾纠纷将会越积越多,林业的发展将会越来越艰难。只有深入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才能更好地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加快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因此,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出发,站在事关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地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

1、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积极性的根本举措。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县的很多地方集体山林没有落实到“人”,管理粗放,成为“无主山”,效益不高,有的地方在没有经过农民同意的情况下,将原来划分给农户经营的自留山和分包到户的责任山收归集体,或者转让给其它个人和经济组织,随意打乱原有的承包关系,有的甚至损害了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使群众对山林的经营管理缺乏热情,一些地方只砍不造,或造而不管,甚至存在掠夺性经营的现象。因此必须通过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真正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让农民群众更多地从林业经营中得到实惠,从而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的积极性,真正形成“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氛围,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2、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破解当前林业发展难题、加快林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县林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经营规模小、资金投入不足、管理粗放、森林质量不高、林地产出偏低和山林火灾不断等,林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要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出路就是加快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来调整林业生产关系,合理配置林业生产要素,激发林业发展动力。因此,我们一定要深化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在改革中破解难题,加快发展。

3、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县是一个农业县,也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山区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98.4。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就必须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大力发展股份林业、民营林业、个私林业,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形成市场带企业、企业建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市场化开发、产业化经营的山区资源开发格局,做大山区经济总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带动山区农民增收致富。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林业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核心内容,是我县整个“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繁荣山区经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县委、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吃透改革政策,突出改革重点,开拓创新,扎实有序地推进我县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1、政策理解要到位。这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精神、政策,大家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才能用足用活各项改革政策,也才能在实践中开拓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赖,把工作落到实处。

2、人员培训要认真。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一次政策性、法律性和业务性都非常强的工作。这项工作不仅需要一批有责任心、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的人员,更需要一大批了解法律、懂得政策、熟悉业务的“明白人”。组织培训是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此次改革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工作中,要搞好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培训,使行政线的领导干部准确掌握林改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和程序步骤,全面掌握林改政策和法规,成为林改工作的“明白人”,发挥好林改宣传者、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重要作用;使业务线的技术人员做到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标准和要求,全面提高具体操作的业务水平,为提高林改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3、具体操作要灵活、依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林区利益格局的大调整,涉及到林区各方面利益,而林业又是较脆弱、生长周期长、经不起半点折腾的产业。因此,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方法,求真务实,始终做到坚持“政策统一、群众决策、操作灵活、不离原则”的办法,灵活扎实地搞好各项业务工作。同时要严把“四关”。一是严把方案确定关。林改方案是林改工作的基础,在林改方案的制订上,要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在方案的原则和指导思想的确定上,要坚持“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和“山上要绿起来,林业要活起来,林农要富起来”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在方案内容的确定上,要坚持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方案初步拟定后,还要分片召开乡镇的乡、村、组三级干部、林农代表及山林经营者座谈会,对方案内容进行认真修改;在利益分配的确定上,要坚持从大局出发,确保大多数林农的利益;在村级林改方案制定上,还是坚持“两上两下”的原则。即村级方案初步拟定后送乡林改办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然后返回村级继续补充完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票决通过,再报乡镇政府审批,以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严密性。二是严把纠纷调处关。要严格执行矛盾纠纷调处分级负责制,灵活处置各种矛盾和纠纷,把纠纷和矛盾消除在基层。三是严把权属确权关。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由工作组按照合法程序把好确权关,再由专业人员用1:10000地形图进行勘界勾图,并由权属法人当场签字认定。按照“32”形式(“32”即乡镇、村、林业站各1人,相邻权属人)认可。

(五)集中精力,加强领导,如期完成改革目标。

这次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后农村经济改革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林权制度改革的领导。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县级直接领导,乡镇具体组织,村组操作实施,部门指导服务”的要求组织实施。

1、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组。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另下文)。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县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直接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这次改革的日常事务。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派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组和工作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改革工作。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亲自挂帅,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驻村工作组。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也要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村的林权改革工作。各村民小组要组建由村民小组长、原林业“三定”时的社长和村民代表3人以上组成的工作组,负责本村民小组的改革工作。

2、组建工作组。根据应该参加这次改革的村、社数量,在县级成员单位中抽调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具有比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业务能力的干部,保证每个村不少于2人,并且通过统一培训后上岗;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集中精力抓好这次林改,派出工作组人员的数量保证每个村不少于2人,有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任驻村工作组组长。

3、林权制度改革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直接领导这次改革工作。各乡镇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本乡镇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这次改革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开展培训阶段(时间:2006年7月至8月中旬)。一是调整充实和完善县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构。乡镇尽快成立村、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各乡镇指导组和驻村工作组。派驻村工作组到村。二是宣传发动。县、乡镇、村组层层召开会议,宣传中央、省、州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精神,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及时把“致林农的一封公开信”发放到每户林农手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标语、黑板报、简报、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改革的目的、意义、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使广大农户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三是业务培训。实行层层业务培训。县领导组负责培训指导组、县级驻村工作组。各乡镇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各乡镇派驻村的工作组和村“两委”班子及相关人员。培训时间2至3天。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法步骤及具体的业务。参加全县林业改革的县乡村组干部群众都要全面、准确的理解和掌握林业改革的内容与政策,做林改的“明白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阶段(2006年8月中旬至9月底)。首先,在乡镇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组的指导下,驻村工作组和“两委”班子人员要深入村民小组、深入到农户家中、深入到山头地块,摸清林地性质、两类林的区划和林地林木权属情况,逐村逐组逐户澄清现有集体山林的经营管理现状,了解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想法和意愿。以户为单位,对已明晰产权的自留山、责任山、“四荒”山、退耕还林地和已合法流转的林地,分别用《林权调查申请表》逐户逐块进行造册登记,全面澄清集体统一管理商品林的面积、树种等基本情况。其次,制定改革方案。在摸清林情地情、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遵照“一村一案,一组一策”的原则,各乡镇、各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本乡、村、组实际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和实施。县级方案报州政府备案,乡镇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村组改革方案由乡镇审批。各村和村民小组的改革方案要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户长会议通过。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和确权发证阶段(时间:2006年10月至11月)。按照批准的改革方案组织实施。首先纠纷调处。在调查摸底过程中出现的林地林木权属争议,按照现行林业法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实施意见的“调处责任”,妥善处理好纠纷。其次,张榜公示。通过摸底调查、纠纷调处后的林地林权情况,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别在村委会和组内逐户逐块进行张榜公示,内容为:经营方式、四至界线、林地面积、树种、林种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对有异议的要及时处理核实。实行一榜公示二榜定案制。第三,签订经营承包合同。对责任山、股权到户的集体山林,由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经营户签订县级以上统一印制的经营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书的林地面积与实际登记的面积必须一致、四至界线清楚、图表相符,并山主签字确认。第四,确认权属核发林权证。在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后,由承包经营者和自留山主分别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由驻村工作组和村委会分别填写《林权证发放登记表》、《受理林权登记申请登记表》和《林权登记台帐》,通过工作组、村、社和乡镇以合法程序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分别落实到农户和法人,经逐级审核后报县改革领导组办公室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和总结完善阶段(时间:2006年12月份):一是做好总结。县集体林权改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乡镇、村、组要认真总结改革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和查找存在的问题,搞好对照检查,及时查缺补漏,并写出书面总结。二是检查验收。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负责验收各乡镇的改革工作并抽查到村。县赴各乡镇指导组和乡镇领导组负责验收到村抽查到组,各村负责验收到村民小组。各乡镇和村委会完成改革工作后,向上一级提出书面验收报告,按程序进行验收。三是检查验收的办法和标准:除了听取汇报外,主要是查“五卷”、看痕迹。是否按照“五卷”实事求是地做好痕迹管理和规范归档工作。“五卷”即:县、乡、村组机构卷;各级会议记录卷;方案、表决、结论卷;调查摸底情况及调处、解决纠纷情况卷;确权情况卷。验收最后标准是林地林权证与面积等是否做到“三个相符”,即:山与证是否相符;四至与面积是否相符;面积与“二调”面积是否相符。是否勾绘出到户图纸。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展开。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和村都要分别成立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抽调精兵强将参加林改工作。各村民小组也要成立林改工作小组,要推荐那些党性强、工作负责的老党员、老干部、老组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林改工作。

(二)明确责任,实行奖惩。县委、政府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县对乡镇“三文明”考核内容。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定目标、定责任、定人员、定进度,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各级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这次改革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负责任、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县、乡、村要建立严格的考核与激励机制,一级考评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县委、县政府决定把林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评,作为考核乡镇、县直部门和工作组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在林改工作中,如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不稳定因素或拖全县后腿的,县委、政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变“要我林改”为“我要林改”。宣传、广电部门和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讲清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讲明改革的步骤和程序,讲透改革的法规和政策,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农民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具体工作要做到“六个一”。即开好一个会,县、乡、村、组层层召开林改动员大会,把林改政策宣传到户、到人;由县文体局、团县委牵头,精心编排一台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深入到各乡镇、林场巡回演出;编写《致全县林农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发至每家每户,编印一册林改政策问答和《林改文件汇编》发至每个乡、村、组;办好一份林改简报;在县有线电视台和《漾濞时讯》开设一个宣传林改工作的专栏。二是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各个方面,内容多,任务重,单靠林业部门难以完成这项工作,全县上下都要从大局出发,自觉服从林改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开展。三要制定《漾濞彝族自治县维护林区稳定工作预案》,出台《关于林改期间切实做好政法综治工作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意见》和《漾濞彝族自治县党员干部影响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在山林产权未明晰之前暂停一切林地林木流转。林改过程中,要确保全县整个林区社会稳定,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使整个社会呈现出稳定祥和的喜人局面。

(三)严明纪律,规范操作。一是制定驻乡镇指导组、驻村工作组的管理办法,严明学习、工作、生活纪律,加强对工作队员的管理。二是县、乡工作组和村组干部在工作中必须公道办事,禁止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不得违规操作,更不得各行其是,另搞一套。三是坚决防止出现借林权改革之机乱砍滥伐林木、乱开滥垦林地降低林分质量的问题;坚决制止未经规划设计和林业部门批准擅自改造低产低效林。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当地政府和林业站依照“林业行政执法委托事项”依法处理。四是重视痕迹管理。召开群众会议须进行会议签到。各类材料、表格、记录必须做到字迹清晰、内容详实、规范整洁,便于查阅和保存。各类调查表格需由参加的人员签名,实行长期负责制。建立完善发、换林权证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五是加强集体资金管理。集体所有的山(林)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后回收的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县林业、监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回收资金收支管理的监督。

(四)加强指导督查。林改工作全面铺开后,把林权改革工作列入县委、政府重点工作督查事项,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和职责加强督查;指导组要加强对所负责范围林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建立定期汇报制度,采取“一天一汇报、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的督查办法,全面掌握全县林改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推动林改工作。

同志们,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工作艰巨。我们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扎实搞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做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全县各级干部提高执政能力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次有效检验,认真组织,规范操作,精心实施。我相信,只要有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只要有省、州林业部门的大力关心,只要有林改工作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只要有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支持,我县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就一定会达到预期目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15年对于我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来说,既是决战年、又是攻坚年、也是成功年。一年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直是各级党政工作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农民期盼的焦点、加强农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和林业发展新的起点。这一年里,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领导下,全区上下严格按照“县(区)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林改工作机制,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通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特别是林业部门的精心指导和热情服务,全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明晰产权及确权发证”的核心基础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区、乡林业工作机构、编制、经费全面落实。

一、我区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集体林地43.32万亩,林改涉及2个乡3个涉农街道、28个村、292个组

对促进我区的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业增效、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

1、通过确权发证,明晰了产权,调动了林农的积极性,加快了林地的流转速度,加速了造林绿化进程。

全市已有100%的林地核发了林权证,这些地方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确权发证调动了林农的生产积极性。一是表现在造林上,许多农民,特别是个体承包大户在自己拥有林权的山上开展人工造林。二是表现在管理上,群众自觉上山防火、防盗、防虫、去杂、施肥,真正做到了“把山当田种,把树当粮管”。三是表现在林地流转上,稳权发证以来,社会上不少人以租赁、承包、入股等形式参与到林业生产经营中来,形成了全社会办林业的大合唱。

2、林地流转加大了社会力量对林业的投入。

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和稳权发证后,林地经营权的流转明显提速,今年来,全区集体林地流转比例达到26%。林地流转后,经营主都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林业生产。

3、项目建设增加了林农收入,进一步巩固了林改成果,实现了林改目标。

2015年以来,我区实施了退耕还林项目,项目的实施给林农带来了极大的收益,进一步调动了林农加大林业生产投入的积极性。

4、配套改革的完成,建立了林业工作的长效机制,区政府 2

以石政办发[2015]号石政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加挂区林业局牌子,定编5人,其中业务收3人,行政执法人员2人,每个乡林业 定编3人共6人,全区林业系统定编共11人,其工资、福利、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目前11人全部到岗。配套改革的完成,落实了林业工作人员,解决了后顾之忧,建立了林业工作长效机制。

三、我市林改工作的主要经验作法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题会议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一是迅速成立了“石鼓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邓柯任顾问、区长田奇任组长、区委副书记曹华友、副区长邹金芝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林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以及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林改办设在区农办,由区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现场督促林改进度。二是区主要领导多次调研和督办林改工作。2015年5月,区委副书记曹华友,副区长邹金芝带领区林业局、区林改办同志到两乡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调查研究。8月,区长田奇到区林业局专题调研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林改突击月开始前,副区长邹金芝展开林业专题调度会,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二)成立专班,完善配套。根据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

作领导小组的安排,迅速成立了石鼓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林改办),抽调技术骨干组成技术工作专班,负责林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办。区辖2个乡3个涉农街道也都相继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宣传发动,典型引路。全区林改工作开展以后,我们始终坚持舆-论宣传攻势,使林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去年五月份及今年七、八月份,在全区广泛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横幅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林改政策,尤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区共悬挂横幅37条,标语163条,展开宣传会议39均次。

(四)培训骨干,规范操作。林改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了确保参与工作的人员全面掌握政策,熟悉程序,保证工作质量,区林改办于2015年5月,参训人员60人次,各乡(街道)林改办也都相继对村一级的林改专班人员进行了全员或骨干培训。举办林改骨干培训班,今年6月在松木乡召开全区林改促进会,邀请市林改办专家讲话,为全区开展林改工作提供了专职业务人员和技术保障。

2月底前完成外业勘界、构图任务。二是在8月底前完成发证率80%的任务。三是在10月底前完成全配套改革任务,同时对照林改工作任务的要求,做好查漏补缺,全部图、文、表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检查评比验收工作。年底为全面完成林改任务,从推进林改工作的进度来看,各阶段的工作任务都基本顺利完成。

(六)强力督导,整体推进。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各地的山情林情和社情民-意都不相同,决定了我们在整体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既要防止工作走过场,草率收兵,改革不能收到实效;又要避免工作走极端,教条化,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影响和贻误其他工作,阻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为此,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林改办和区林业局联合抽调骨干人员成立了三个“林改检查督办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自督导的乡(街道)进行“入户访、到村听、进站(林业站)看”,检查林改的进度和质量,督导林改必须按政策办事,按程序操作,确保了全区林改工作高质量和全覆盖地完成。

社会公众查询。

总之,我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配套改革已全面完成任务,完成了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为民办实事的目标。

相关政策及工作程序讲座

《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对我们在林改工作中经常用到的一些相关政策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共有1、自留山政策,2、责任山政策,3、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政策, 4、谁种谁有政策,5、林地流转政策,6、生态公益林政策,7、退耕还林政策,8、确权发证主体与对象的政策等八个方面。

其经营权受国家保护。

自留山划定后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的应当退还农户或者划定新的自留山给农户,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其自留山在林改前已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协议收回的,不予退还;尚未收回的,维持不变。

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户自留山统一组织造林的,不得改变自留山的使用权,所造林木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协商确定分成比例和采伐时间,也可由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户收取营林费用后将所造林木归农户所有。

林业“三定”后,自留山、责任山合并,实行“两山并一山”管理,农户要求区分自留山、责任山的,应当按照农户的要求分别确权发证;农户不要求区分的,可按责任山的形式予以确权发证。

有自留山但无证的,要查看“三定”时的档案。当时已经过县级人民政府造册登记的,应认定为自留山,并及时发放林权证;未经造册登记,但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可以确认为自留山。

林公园的,应将生态公益林的补助、补偿落实给自留山使用权人。

自留山使用权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其自留山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原存在的承包经营等法律关系不变。

2、责任山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四条 规定, 责任山在承包期内保持稳定不变。承包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全区统一规范的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承包期限为70年,承包期内承包方依法享有责任山的使用、收益和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力,并允许继承。

集体经济组织与成员已签订有承包合同,但没有明确承包面积、四至范围和期限的,要完善承包合同,明确承包面积、四至范围和承包期限,承包期满后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责任山已落实到农户但没有签订承包合同的,要补签承包合同,明确承包面积、四至范围和承包期限。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和调整承包的林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外迁,其要求保留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予以保留。承包合同生效后,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继续承包。

的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

责任山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经营,承包方要求归还的,应当归还。

3、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五条 规定,林业“三定”时未承包到户,目前仍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凡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按本次林改时确定的人数承包到户;不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可以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二)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继续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但要将现有的林地、林木折股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持有,收益按股分配。

农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种植的林木,由该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林木处置办法,林木处置后,林地使用权收归集体,并按照本条前款的规定落实经营主体。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4、谁种谁有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 第六条规定, 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种植的林木,坚持“谁造谁有,可以继承,可以作价转让,林木依法采伐,产品自主处理”的政策。集体经济组织未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的,应补签承包合同,确定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第十七条规定,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经济组织所有且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上种植的林木,由林木所有人与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林木处置办法,林地使用权收归集体,落实经营主体后登记发证。

5、林地流转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七条 承规定,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全部或者部分林地使用权通过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方,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剩余的承包期限。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林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林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已经实行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流转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流转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规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中国绿色时报7月17日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明晰产权。这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即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这是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历次改革的根本不同和突破所在。

明晰产权,必须保持林地家庭承包的物权性和长期性。一是保持林地家庭承包的长期性。意见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这是目前我国土地承包政策的最长年限,完全符合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充分表明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不会动摇,给农民吃上了长效“定心丸”。二是还要维护林地家庭承包经营的物权性。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享有平等的初始分配权,即承包经营权。根据物权法规定,林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有三层含义:林地承包经营权是由林地所有权派生的用益物权,林地所有权是权利人对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林地承包经营权相对于林地所有权是不全面的、受一定限制的物权,主要表现为在承包期届满时应将林地返还给所有人;林地承包经营权一经设立,便具有独立于林地所有权而存在的特性,所有权人不得随意收回或调整林地,不得妨碍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行使权利,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具有对林地的直接支配性和排他性,可以对抗所有权人的干涉和第三人的侵害。

明晰产权关键是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以分为主。《意见》明确要求,除村集体经济组织保留少量林地以外,凡是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都要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也要通过均股、均利等方式明晰产权。二是坚持“四权”同落实。《意见》对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等都规定了相应的政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四至”清楚、权属明确。

第二,放活经营权。《意见》明确规定:“实行商品林、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对商品林,农民可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生产的木材自主销售”。其中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其林地要种什么树、什么时间种、培育目标是什么等可以自主决定;二是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可以选择单独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经营模式,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三是农民生产的木材、松脂采集,要不要卖、怎么卖、卖给谁,农户可以自主决定。

《意见》还规定:“对公益林,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这项政策相对放活了公益林经营,将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经营者的收益。

第三,落实处置权。《意见》明确规定:“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这项政策赋予了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权利。

林权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其中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林地经营权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经营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受转包人按转包合同约定享有林地经营权,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经发包方同意,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林地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并收取租金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无需经发包方同意,但出租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的行为,互换林地承包经营权引起相互权利的交换。因此,互换林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向林权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承包经营权,其与发包方在该林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并进行林权变更登记。 入股是指承包方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或组成股份公司、合作组织等形式,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收益按照股份分配的行为。

关于流转,《意见》进一步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这可以从四个方面理解:一是允许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了林权流转市场,有力推进森林资源经营向资产、资本经营转变,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但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矿藏物和埋藏物;二是以“依法、自愿、有偿”为必要前提,有利于维护农民利益,为依法公平交易提供了政策保障;三是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选择流转方式;四是明确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鉴于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安身立命的生产资料,应当引导农民充分考虑耕山致富、生活保障的需要,流转期限不宜过长,不要轻易改变林地原始承包关系,防止农民失山失地。

第四,保障收益权。主要包括四个层次:一是农户承包经营林地的收益,归农户所有。二是征收林地必须补偿。依法征收的林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被依法征收的,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林地补偿费是给予林地所有人和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投入及造成损失的补偿,应当归林地所有人和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安置补助费用于被征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人的生活安置,对林地承包经营权人自谋职业或自行安置的,应当归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所有人所有。三是经政府划定为公益林的要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意见》规定:“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经政府划定的公益林,已承包到农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户;未承包到农户的,要确定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集体林地被划入公益林范围的,不管采取哪种承包方式,都要求补偿资金落实到农户,进一步从政策上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四是严禁对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乱收费、乱摊派,依法维护其合法权利。(中国绿色时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自1月开始,我镇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开展了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经过全镇上下的艰苦努力和广大群众的密切配合,我镇林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林改工作机构。

首先成立了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集体林权改革领导组,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林改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其次成立了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督查小组,由镇党委委员任各组组长,联系各村,同时还成立镇集体林权改革维稳组,协调处理林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二、注重宣传发动,积极利用媒体广泛宣传。

为确保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林改的积极性,完成全镇林改任务,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由各村、相关部门参与的'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林改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并邀请区林业部门专业人员对参会同志进行林改工作专门培训,会上还向各村发放《**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同时,根据会议部署,会后各村联系点分管领导赴各村,组织召开村林改动员会,向广大林农仔细讲解林改政策、法规,宣传林改工作的重要性。

三、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林改任务顺利完成。

(5)努力做好后勤保障,充分协调好村组关系,尽量做到不缺工。要求林改干部利用早晚时间召开村民组会议,进行统筹协调。对于山场在一起的村民组,尽量安排在一起进行外业区划及勘界工作,节省工作时间。

四、依法调处纠纷,积极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维护林区秩序稳定是上级党政组织的根本要求,是整个林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将维护林区稳定工作贯穿始终,无论是村、组林改实施方案的制定,还是明晰产权、确权发证,无论是宣传发动,还是林改现状调查摸底,每项工作都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上,严格依法依规操作,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重要指示。同时,着力排查调解林改中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调处”的原则,努力做到户与户的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的纠纷不出镇,出现一起解决一起,截止目前,我镇未出现一起因林权改革发生的信访事件,为林改工作营造了和谐氛围。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由于去年冬天的长时间冰冻雨雾天气,影响了外业的区划与勘界工作;

三是业务上的磨合期以及其他因素的制约。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三个方面工作。第一,争取在5月12日至18日,对所有的村都进行外业区划与勘界,全面铺开全镇林改工作;第二,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镇25万亩林区外业区划及勘界工作;第三,多措并举,确保9月份完成所有内业的整理与收集。

X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改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推出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各地应按照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改革向前发展。以xx乡为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乡坚持党政统领、政策引导、积极作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扎实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出了一条新形势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崭新路径。

盘活了集体经济。

xx乡隶属xx自治区xx市xx县,行政区域面积为xxkmx,截至xxxx年x月,xx乡辖x个社区、xx个行政村,辖区总人口xxxxx人。

xxxx年,xx、xx、xx等村被选定xx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xxxx年,xx县出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xxxx—xxxx年,各年度集体清产核资清查工作全面完成,全乡xxx个单位开展清产核资清查工作,xx个村完成清产核资工作,xx个村完成清产核资报表、成员身份确认、股权量化,xx个村成立村级股份经济联合社,xxx个经济联合社赋码登记成立组级经济联合社。xxxx—xxxx年清产核资清查结果见表x。

集体经济收益xx万元以上的村xx个,占行政村总数的xx%;

集体经济收益超过xx万元的村x个,占行政村总数的xx%。

树立了一批典型。

其二,“联合社+公司+农户运行”,如xx村土鸡养殖基地和xx村养鸡产业示范园;

其三,“联合社+公司+经济能人”,例如xx村肉牛养殖示范基地和平养养牛产业。

通过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将集体资产按照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分类登记。实行台账管理,切实摸清集体家底,保护好资源性资产,盘活好经营性资产,管护好非经营性资产,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清产核资,明晰家底,统一运营管理非经营性资产,更好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发挥集体的优越性。对于经营性资产,明晰集体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有利于股民共同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财产权益。

合理界定成员身份。

对于成员资格界定和股权设置等关键环节采取“张榜公示”的方式,确保整个改革过程民主公开、科学实施、公正透明。各区县、镇因地制宜制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办法,科学梳理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多种情形,完成成员身份确认xxxxx人、xxxxx户。明晰社区经济社会发展职责权限,做到正本清源、各归其位,使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调动了村民参与发展本村经济的积极性。

农民变成股东后,集体所有资产有了农民的份额,使其更加注重维护村集体资产,更关心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积极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广大群众由“不理会、不愿干”到“熟情况、主动干”,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夯实了基础。

拓宽了集体经济全面和谐发展的道路。

通过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改革,盘活了集体资产使用效益,提高了集体资产在市场的竞争力,拓宽了经济发展空间,提升了群众的经济收入、生活质量、文明意识水平,有效促进了城市全面和谐发展。

当前,xx乡各级干部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认识不足。改革试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部分村干部和群众因怕难、怕烦、怕引发矛盾而畏缩不前,动力不足。村集体资产总量小,结构单一,改革试点后资产盘活增收的空间有限,后劲不足,与成员利益的关联度不高,因此关注度不高,热情不够。农民群众对集体经济的意识普遍淡薄,除了集体修路架桥、祠堂公馆建设外无集体认同感,无集体产权意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从“要我改”到“我要改”还存在一定差距。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善、农村集体组织凝聚力不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规范程度不高。

因对政策理解不够准确,导致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诸多问题。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只提供已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的宅基地信息,村集体没有将未登记的宅基地纳入清产核资范围,导致部分地方在资源性资产清查工作中,存在宅基地面积填报缺数、村干部不清楚本村宅基地底数的情况。部分地方在资产负债表中,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分析填列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造成集体资产数据缺失。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无法得到保障,导致民主程序落实不到位。

农经队伍建设有待完善。

“三农”队伍力量弱。产权改革是农业水利站承担的一项工作,农经业务量大,专业性强,需在农经干部的业务指导下推进。乡农业水利站没有专业的农经管理工作人员,大多是兼职农业工作者。改革实践对操作业务要求比较高,如成员界定、赋码颁证等工作,特别是填写清产核资报表、摸底表、公示表、成员名册、股权量化、股权证填写等工作对相关人员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素质要求,但现有人员专业素质较低,难以适应改革需要。加之办公经费难以保障,严重影响产权改革全力推进。

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不足。

优势。一二三产融合不够紧密,经济结构单一,农村经济活力未能有效释放。全乡农村集体资产普遍薄弱,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

发展集体经济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要突破政策障碍、机制体制束缚,完成法律法规探索、部门单位合力、收益分配创新等。由于农村改革的滞后性,农村资源转化为资产缺乏扎实的根基和有效的途径,造成农村发展活力不足,配套政策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干部群众的改革积极性,导致集体经济组织班子的发展经济能力不强、观念不新、创新不多、举措不足。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最终目的是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进这项改革向纵深发展,不仅要抓好改革的重点环节,而且要向改革要活力、要效益,形成“有机制、有人才、有资金、有路子”发展集体经济的良好局面。

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场触及农村根本利益的系统性改革,关系重大、任务艰巨。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地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政策原则、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进一步化解基层干部思想上的畏难情绪,主动消除农民群众认识上的各种误区,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氛围,奠定坚实的基础。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是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重要保证。全乡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责任制,从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落实。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革推进慢的村组,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迅速行动,恪尽职守,特别是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与现行体制协调、联动、高效的管理方式。要认真梳理总结前段工作,找准差距,分析症结,实事求是,尊重农民群众选择。改革成效不明显的村组,要分析原因,分类推进,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在党建引领中,xx村、xx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是xx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典型。

xx乡现有经营性资产xxx万元,。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要巩固成果,全面完善清产核资、成员界定,建立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为改革后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奠定基础。盘活利用集体资产资源,实现集体资产高效利用,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拓展抵押贷款、评估收储、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功能,为产权流转搭建宽广坚实平台。要在研究完善政策、盘活存量资产、释放改革动能上下功夫,不断巩固拓展改革试点成果,不断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抓紧研究并制订关于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的法律法规或条例,加快修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示范章程,从制度上、法律上明确规定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性质、准入条件、法人地位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等,促使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市场主体能够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为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通过改革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农村集体三资是理顺干群矛盾、各方社会主体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内容。做好政策的顶层设计,统一规范文件操作,特别是纪检、组织、财政和农业农村等部门通力协作,抓好、管好、配合好集体经济合作社的运营管理,逐步解决相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成员身份确认是产权改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得到农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充分尊重和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改革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通过村民自治方式解决。

落实保障措施。

一是人才保障。指导各地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使懂经济、会财务的人员加入到乡镇农经队伍,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要加强农村队伍建设,加强“三农”干部队伍建设,培育壮大本地创新创业群体,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建立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涉农工作干部队伍,保障工作和业务经费支出。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典型带动、名师带徒等方式,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深化农村改革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障。

强化严督实导。

不断加大督导力度,严肃工作纪律。改革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讲清政策。将日常督导情况作为各村居年底考核重要依据,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村居,通报批评工作拖沓落后的村居,追究责任。对各地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建立月报表制度,要求各村居、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任何村居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而引发不稳定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纪工委要主动介入、全程监督,确保改革在和谐稳定中推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xx县林改办:

根据xx县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六枝xx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方案》(xx林改办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开展林改实际情况,我们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林改开展情况。

xx乡地处xx南部,全乡有7个行政村,11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2510万人,总户数2962户。全乡国土总面积84600亩,林业用地面积xx亩,占全乡总面积的x.x;重点公益林区划面积x.x万亩,占林地面积的x.x,经果林面积x.x万亩,占林地面积的x.x,森林活立木蓄积x.x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x.x。

林改前,全乡林地中,国有林地面积x.x亩,占林地面积的x.x;集体统一经营面积x.x亩(已流转集体山林面积x.x亩),占林地面积的x.x;自留山面积x.x亩,占林地面积的x.x;责任山面积x.x亩,占林地面积的x.x。

12月以来,我乡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xx县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xx乡党委、政府《关于xx乡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规范流转、放活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至9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乡完成深化改革面积xx亩,占应改革面积的x;已明晰产权面积xx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x;完成区划面积x.x亩,占应登记面积的`x.x;完成林权登记面积xx亩,占应登记面积的xx;经自查评定,分山到户率达到x.x;分户登记率达到x.x;纠纷调处率达到x.x;群众满意率达到xx。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开展得到了广大林农群众的衷心拥护,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实现了“还权于民、还利于民、聚力于民”和“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良好局面,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为促进林农受益、税费减轻、权属明晰、经营放活、流转规范、林区稳定的大好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自查分析评价。

从自查情况来看,我乡村组林改操作规范,全乡不合理收费项目全面取消,木竹采伐指标公示制度得到落实,垄断经营和区域封锁已经打破,林业部门行政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未发生森林资源重大案件,林区秩序良好,综合评价定为合格。

具体分析评价如下:

(一)组织领导。

建立机制,形成合力,坚持把“乡、村、组三级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贯穿于林改全过程,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全民配合抓林改的局面。乡一级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总督查,乡长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的林改领导小组,并下设了乡林改办于乡林业站,7个行政村均明确了指导组;并于月x日召开了全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建立了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由乡人民政府与各村签订了责任状;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驻村干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到落实”的机制,并落实了专职人员,村、组及时召开了干部大会、党员会、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定了改革方案,经xx县政府批复实施。

林改开展以来,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林改,多次实地进行调研,发现和解决林改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乡党委书记分别到全乡7个行政村,深入农户和山头对集体山林流转开发经果林如何确权发证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乡长经常听取林改情况汇报,重大问题亲自决策。20x月x日,长xx在我乡调研林改时,对我乡在林改中正确处理好与经果林发展、矿业资源开发、林场和招商引资等“四大关系”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宣传发动。

我乡林改宣传主要采取发放公开信、组织宣传小分队、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条幅、书写固定宣传牌、编印林改简报、编制林改资料汇编、“2131”放映等形式。各村、组按照要求书写、张贴标语xxx条,制作宣传条幅x余幅,发放林改公开信x份,确保了发放到每户林农家中,乡开办了林改专栏,每周书写1期,乡林改办编印了林改简报x期。

(三)明晰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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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根据《森林法》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是指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或者载体文件材料的总称,是林改的重要成果和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林改档案工作是指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利用等工作。

第四条林改档案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保管、同步进行、规范运作的原则。林改档案工作应当与林改工作同步进行和检查验收,并作为评价林改效果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林改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改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检查和验收。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或者明确林改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按照《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管理林改档案。

第六条林改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制定林改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

(三)指导林改文件材料的登记、积累和归档工作;。

(四)负责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编目、统计等工作;。

(五)掌握所保管的林改档案情况,依法提供利用;。

(六)负责组织林改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做好林改档案的.保管和移交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林改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制度,确保林改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林业工作站和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林改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纳入工作计划。

第八条林改档案作为文书档案进行管理,按照档案国家标准《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88]和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等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整理,并在次年的上半年完成立卷归档工作。

第九条产生文件材料较多的机关、单位或者组织,应当将林改档案分为大类和属类进行管理。

林改档案大类和属类设定可以参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执行。

第十条确权和林权登记类中有关确认森林、林木、林地权属、实地勘界、登记和林权证审核发放等文件材料,应当以农户或者宗地为单元,进行整理、归档和管理。

第十一条林改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在林改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并交由林改档案管理机构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

林改工作人员在工作调离前,应当将个人掌握的林改文件材料,按照相关要求整理后移交给林改档案管理机构,不得拒绝移交、销毁或者擅自带离。

第十二条林改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

林改档案具有重要查考利用保存价值的,应当永久保存;具有一般利用保存价值的,应当定期保存,期限为30年或者。

具体划分办法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执行。

第十三条归档的林改文件纸质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数字准确、图样清晰、手续完备。

归档纸质材料应当使用碳素、蓝黑墨水等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因特殊情况容易产生字迹模糊或者褪变的文件材料应当附一份清晰的复印件。

纸张、装订材料等应当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第十四条归档的林改文件非纸质材料应当将每一件(盒、盘)作为一个保管单位,单独排列编号,按照内容和年度分类整理并编制档号。其中与纸质文件材料有直接联系的应当编写互见号或者互见卡。

录音、录像材料要保证载体的有效性,电子文件和使用信息系统采集、贮存的专业性数据以及航空照片、遥感数据应当用可记录式光盘保存,重要的应制成纸质拷贝同时归档保存。

照片和图片应当配有文字说明,标明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

电子文件产生的软硬件环境及参数须符合有关要求。

第十五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林改档案保管制度,安排林改档案保管专用资金,配备档案用房、柜架,备有防火、防盗、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安全设施,定期开展档案保管状况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六条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时向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林改档案。

经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协商同意,林改档案可以提前移交,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档案机构和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林改档案的保管和移交工作。

集体经济组织不具备档案保管条件的可以将林改档案移交乡(镇)人民政府档案机构保管,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后,依法及时移交县级国家档案馆统一保管。

第十八条林改档案管理机构撤并时,应当将林改档案整理登记后,妥善移交给主管机关或者接收单位。

第十九条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档案机构在移交档案之前,应当保留备份或者复印件。

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林权证发放等形成的文件资料原件一式两套,一套留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套移交同级国家档案馆永久保存。

第二十条县级国家档案馆应将林改档案纳入档案进馆接收范围,并将其统一归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全宗序列,对所保存的林改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

第二十一条各级林改档案管理机构和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开放林改档案,为社会提供利用林改档案服务,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身份证明,可以依法利用已经开放的林改档案。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林改档案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经济组织,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的权利。

利用林改档案资料时,除依法收取的复制成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推进林改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加强林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提供网上信息查询服务。

第二十三条对在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等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林改档案失真、损毁或丢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办法和本地实际,制定林改档案工作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林改档案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6月22日起施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国土面积10265公顷,林地面积9467公顷,其中集体林地面积3150公顷,我区试点单位朱湖农场林地面积807公顷,其中集体林地面积100公顷。

二、进展情况。

为确保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我区成立了区长杨军安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区长谢东安任副组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林业局局长魏金洲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根据省市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安排和会议精神,我区根据自身实情,制度并下发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正对照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一是通过电视、报纸、宣传车、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广泛宣传,讲明这次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以及步骤办法。二是确定了朱湖农场为我区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力求通过抓好试点,积累总结经验,以便在全区全面推广。三是对各乡镇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班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让每个具体操作的.工作人员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规范程序,确保林权改革工作起到实效而不走过场。四是各乡镇场对照方案,正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对各村的宜林荒岗、荒地及有林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造册。下步我们将在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下重点做好确权发证工作。

二00七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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