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报告(通用5篇)

时间:2023-09-02 14:51:55 作者:翰墨 2023年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报告(通用5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报告篇一

根据区纪委《关于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进行专项整顿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首先,我局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传达区纪委工作纪律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时组织机关干部召开自查自纠会议,查找实际工作中和个人思想中的问题和不足,努力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懒散、纪律松弛、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其次,按照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狠刹公款送月饼节礼歪风廉洁过好两节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下发至各下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在中秋节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为确保中秋期间工作正常进行,并安排节假日值班,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来访群众接待工作,遇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按照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全面详实的做好值班记录。

我局及时召开了全体工作人员的自查自纠会议,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查找当前纪律方面突出问题。通过查找存在的普遍问题主要是思想认识、服务意识、工作方法等方面。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推动整顿效果,并研究制定了今后的整改方向。

起高度的重视,自身思想意识的更新,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流于形式,理论与实践相脱节,自己思想意识的更新与党的政策、方针脱节,与转型跨越发展的要求尚有很大距离。

二是工作方法简单。对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入,思考不深刻,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不能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问题,处理问题。

一是进一步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增强群众观念,真正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其次,站在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要求每个同志。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冲击。最后,要把为人民服务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提高综合素质,打造服务型、创新型、学习型机关。首先,注重思想的教育引导,利用各种时机,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引导他们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务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理论水平,真正把我局处打造成学习型机关。其次,提高服务意识,要树立人民群众的事无小事,为百姓办事就是最好的服务的观点,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第三,强化创新意识,针对以往工作中,沿用老套路、老办法,缺乏创造性的办法,鼓励工作人员拓宽工作思路,善于采纳意见、建议,在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上有创新。第四,加强机关纪律整顿,实行每天上班签到、下班签退,每周一例会通报上周到岗情况。

三是培养机关工作人员的高度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做业的事业心,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仟务,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灵活主动,不做"老好人"。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争优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通过专项纪律整顿工作,我局将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努力打造开拓、务实、高效、廉洁、创新的新型机关。

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报告篇二

xx县2020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圆满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持以巩固拓展脱贫质量为重点,防止新增致贫和返贫,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为目标,实现贫困村稳定退出、贫困户稳定脱贫。根据项目建设要求,立足我县实际,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特制定xx县2020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新建产业路21.308公里;

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300人次等。

利用“大排查”成果,突出问题导向,对标补短,因地制宜、分类落实帮扶措施。

2.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和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共同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3.创新机制、持续发展。创新扶贫方式,聚焦重点贫困村,在资金、项目、政策措施方面重点倾斜、优先支持,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整合项目资源,撬动社会、民间资本共同参与,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决策、集资、建设、管护的积极性。

4.强化增收、改善民生。按照“精准识别,精准扶持,动态管理”的要求,以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为核心,以解决脱贫群众最关心的住房安全、产业和就业增收、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为重点,在资金、项目、政策措施方面重点倾斜、优先支持,因地制宜制定巩固提升方案,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确保贫困户“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紧紧围绕全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持“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各司其职、精准扶贫”的原则,项目经过反复调研规划,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行业部门意见,从基础扶贫、产业扶贫、能力扶贫等方面进行规划。

建设时间 建设内容 2020年3月 项目建设宣传动员;

整合资源,积极筹资,先期进行项目设计、预算、立项、财评等前期工作 2020年6月-9月 加强项目监管,分阶段验收拨款,完成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内容 2020年10月 完成验收、总结 四、组织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县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实施,项目乡镇要加强扶贫项目对接,科学制定规划扶贫项目,确保项目效益发挥最好。项目村成立农户自我组织管理的项目实施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负责扶贫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要进一步提高扶贫项目资金效益,做到科学规划、精准到户,切实解决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粗放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对挤占、挪用、截留、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坚决查处,筑牢扶贫资金安全“防火墙”。要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坚持“谁受益,谁管理,谁负担”的原则,制定项目的后续管理办法,提高使用效益。

(三)加强程序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xx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xx县财政专项产业扶贫到户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推行项目法人制、公告公示制、群众参与制、项目验收制、专款专户制、县级报账制、项目监理审计制等制度,确保项目规范实施,阳光操作。

在项目督查上定期通报、定期评比,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坚实的项目支撑。

对于财政扶贫专项实施方案范文1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工作总结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报告篇三

一、检查情况

二个吧台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2、厨师到宴会厅吧台通过吧生拿打火机;

3、吧生在做水果拼盘过程中偶尔吃点水果;

4、厨师直接到宴会厅吧台的冰箱拿牛奶;

5、咖啡厅的服务员在吧台内的水池洗拖把,并将拖把长时间的搁置在吧台内的水池。

6、供应商送水果,直接将水果放在吧台内,吧台无人收货。

7、酒店其他部门到宴会厅吧内调水果,未办调拨手续。 具体时间、行为详见附件。

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向酒店管理人员咨询了解,厨师到宴会厅拿水果系厨房做菜用,而牛奶是早餐的员工免费牛奶寄存在吧台。

二、检查意见

1、严格执行收货制度,供应商送各类物品,必须安排人员验收,不得任由供应商自行放置。

2、严格操作流程,分清责任,厨房做菜用水果,其他部门调用水果,都必须办理领料手续,以便真实反映各项成本。

3、酒店制定出各种水果拼盘的标准成本,出品时严格按标准成本出品。

4、建立自助早餐水果用量标准,经营部门每天晚上应到前台打印房态表,根据开房客人配备早餐及水果数量,同时加强收市后物品的管理,在自助结束时回收客人剩余水果,榨汁售卖,以节约成本。

5、建立吧台管理制度,除收银员、吧台以外的人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吧台,不得随意在吧台拿取任何物品,同时在营业期间,吧台不得离人。

6、吧台内的水果牛奶等都不准试味,员工免费牛奶不得放置在营业网点的冰箱内。

7、咖啡厅不得在吧台内的水池清洗拖把,不得把拖把搁置在吧内的水池上,以免对酒店的卫生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8、针对上述违纪现象,审计建议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每发现一次,都将给予100元/次罚款,酒店管理层应加强现场督查,同时审计也将进行不定期检查。

湖南顺天集团审计部 2013年5月10日

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报告篇四

财政扶贫资金一般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即中国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下文是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 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 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 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三章 资金使用与拨付

(一)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二)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三)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

(四)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

(五)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费。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八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条 中央财政根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中央财政提取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依据补助地方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分配地方使用。其中安排到县级的比例不得低于90%。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行分账管理,专门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机构、人员开支等。

第十一条 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需要,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或者比照中央财政提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从地方财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安排或提取项目管理费的规模及具体比例、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 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财政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

财政部采取提前下达预算等方式,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县(市、旗、区),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财政部。

第十五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

(二)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办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分配方案。

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拟定以工代赈资金分配方案。

国务院扶贫办商财政部汇总平衡提出统一分配方案,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和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财政部拨付资金。

(三)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发展改革、民委、农业、林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应及时将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五)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由财政部确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扶贫部门负责使用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民委、农垦、林业、残联等部门分别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政策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制定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由财政部门负责汇总,并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情况按规定时间上报财政部,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中央财政上年度提前下达预算的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本年度1月底前报送资金使用计划;本年度下达预算的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报送资金使用计划。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兵团财务部门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使用计划报送财政部。

第十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等内容,并作为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 各地应根据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情况,逐步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

第二十一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第二十二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的项目和资金额度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扶贫对象给予补助,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

第二十三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分账核算。负责报账的具体层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参考依据。绩效评价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由财政部门商相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五条 中央财政在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部分资金,根据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评价结果对有关省份给予奖励补助。

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 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备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须进一步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具体用途、资金申报资格和程序、资金补助方式、资金使用与拨付程序、监督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20xx年5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字〔20xx〕18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使用乱象

20xx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全国人大会会议上介绍扶贫资金审计情况时强调,审计发现1.5亿扶贫资金被虚假冒领或违规使用,其中17个县将20xx多万元用于弥补业务经费、发放福利等。8.7亿扶贫资金闲置或浪费,其中闲置时间最长的超过20xx年。审计还发现,云南寻甸县20xx年发放的6560万元扶贫贷款中,仅有一半发放给了建档立卡贫困户。

自20xx年开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发布的相关审计公告中,扶贫资金“到处都缺钱”和“资金睡大觉”的矛盾屡屡出现。

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扶贫资金极容易被侵占挪用,按照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国国家工作人员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而《条例》对此的处罚是,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很显然,这种处罚强度无法阻止官员打扶贫资金的主意。

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报告篇五

村扶贫问题是随着社会情况及农村贫困实际情况的变动而变动的。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扶贫专项巡察工作报告,希望对你有用!

11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我县扶贫领域工作动员会在县政府小礼堂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何慧忠作会议讲话,县委书记唐先程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陈书莹、陈庆高、黎宏丹、庞姚明、杨文、胡四弟、钟翔、邱学斌、罗瑞田、钟世萍等在家的县四家班子领导出席会议。此次动员会的召开,标志着市委第一巡察组正式进驻我县。

何慧忠指出,此次巡察是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方针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要求,全面抓好市委巡察工作,以扶贫领域为突破口,着力发现和解决被巡察单位在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找准查实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坚持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巡察的范围和对象。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高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监督意识,圆满完成此次巡察工作。

何慧忠强调了此次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的七个方面内容和工作纪律:一是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二是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走样问题。三是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问题。四是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问题。五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六是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问题。七是注重发现在扶贫领域中的违纪问题线索。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访谈、受理来信来访、走访暗访,向知情人询问、查阅资料或账目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唐先程表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坚决服从市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配合巡察组,共同完成好这次专项巡察工作;要主动衔接配合,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充分准备,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全力保障巡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坚持率先垂范,把接受监督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让巡察组全面、深入了解我县扶贫领域、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各方面情况;要全力补齐短板,进一步理清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把巡察工作的成果体现到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中。

市委第一巡察组相关成员,钟山县四家班子其他领导和市委管理的其他处级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全体班子成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8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扶贫开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组长宁武甲代表巡察组就专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市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发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宁武甲指出,市扶贫开发局党组织领导班子按照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为抓手,努力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干部群众总体评价是好的。但在巡察过程中仍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六大纪律”等方面,存在党组织认识不全面、班子成员履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力,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宁武甲代表巡察组提出四点整改建议:一是发挥党组织领导班子合力,全面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二是结合实际抓落实,不断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三是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李发远在表态发言时说,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推动作用,抓好整改任务落实。保持政治定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扎紧党规党纪的篱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纠“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

近日,我市启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实行市县联动,采取“一托n”方式,深化政治巡察,突出主体和监督“两责”、中层和基层“两层”,立足“四个精准”,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精准定位。此次专项巡察紧紧盯住拥有扶贫项目审批权和资金分配权的部门,涉农部门,民生资金密集、管理使用集中的部门,以及其他与扶贫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坚持巡察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委工作大局,配合“三亮三评三提升”和“四化”、“三查”活动,重点检查党和国家扶贫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精准定向。10家被巡察单位主要集中在涉农部门,以及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有重大审批权的单位和部门。巡察中将抓住政策执行、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着力发现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着力发现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不落实,党务政务不公开,作风霸道、欺压群众、处事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以及侵占集体“三资”,贪占惠民资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精准发力。专项巡察实行市县联动,采取“一托n”方式,建立“五联”工作机制,提高巡察频度,同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加强横向联合,运用大数据对比手段,分析研判问题和风险,为进驻巡察做足准备;加强上下联系,建立市县巡察组联系对接全程指导机制;加强线索联办,对市县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建立台账;加强制度联建,制定一套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堵塞体制和机制漏洞,保证有限资金用到刀刃上、用到关键处。

精准整改。此次巡察将对20xx年以来全市所有扶贫项目进行大起底,全部分类造册,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个项目排查。共性问题实行承办制,由党政领导部门牵头承办,明确目标任务、承办单位、完成时限、验收标准。个性问题实行专办制,由职能部门与配合单位专门办理,分别开展专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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