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工作总结(精选17篇)

时间:2023-11-27 00:14:59 作者:FS文字使者

月工作总结是一种反思和反馈的方式,它可以让我们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调整,以提高工作质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撰写月工作总结,我整理了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停车场工作总结

大家好!

紧张繁忙的xx年即将结束,回顾一年的工作,充满了快乐和艰辛。xx年,南景区停车场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领导下正式投入运营。现就将xx年南景区停车场主要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南景区停车场xx年收费收入总计五万零三十元整,接待旅游车辆五千余辆次。全年无旅游停放车辆投诉,无发生停放车辆损坏和游客财物失窃事件,实现停车场xx年全年零投诉的工作目标。

二、xx年是南景区停车场第一年进行有偿停车——收停车场管理费。所以开始的时候,我们面临和解决了许多工作中的问题、困难。由于南景区多年以来都从未收过停车费,停车场管理无序混乱,加之许多车辆都是周边地区的,他们自由形成习惯,我们遭遇拒交停车费,对此我们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讲解,做通了他们的思想工作,理顺了工作关系,使得乱停乱放的车辆有了秩序,也确保了游客车辆及财物的安全。

三、由于南景区刚刚开始建设,停车场基础设施和硬件设施都不完备。为了确保停放车辆的安全和有序停放,对于旅游旺季,停车场地狭小,许多车辆没有办法停入停车场,我们也加强了人员力量,做到车辆只要进入景区旅游,就要负责好游客安全,使游客放心去游玩。

四、规范管理,恪尽职守,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旅游工作,我们不光向游客开放我们大美的自然风光,同时也向游客展示我们的人文文化。我们针对旺季游客多,游客乱扔垃圾增多的现象,我们在做好说教的同时,也抽调有限的管理人员,进行停车场卫生的管理与清除,做到停车场垃圾不在地面停留八分钟,深入落实集团景区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景区窗口形象的'良好!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停车场的工作任重道远,还有许多不足和工作中的困难需要克服,需要集团领导给予解决:

1、南景区游客成每年上升趋势,所以给现有狭小的停车场带来了很大压力。旅游旺季,很多车辆无法停入停车场,只能停留在公路两侧,给交通和景区管理带来了安全隐患和管理难度,望集团领导能给予充分考虑,扩大停车场地,消除隐患,方便管理。

2、由于南景区是起步发展阶段,所以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特别是停车场,没有停车升降杆,我们平日里就用一段小绳子进行停车管理,这样既不安全有与“5a”景区标准设施不配套。

3、南景区停车场没有办公的场所,我们所有的管理人员都是露天办公,在野外吃中午饭,晴天我们就在烈日下,雨天我们就在风雨里,工作环境很艰苦,我们也请集团领导从科学发展、标准管理的角度,对停车场办公地解决一个十多平方封闭式的临时办公亭。

4、停车场标识缺少。作为景区标准化管理的一部分,应该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及边境警示标志。

回首xx,我们收获丰硕,展望xx,我们信心满怀,我们将。

在各级领导的正确、科学领导下,把南景区停车场工作稳步、扎实地推向一个更新的高峰!

停车场管理人员工作总结

当然,我工作中也有一些不足和问题。有时对自身的工作标准不够高,要求不够严,工作中缺乏敢做敢为的开拓意识等。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克服,努力改进。扎实工作,为**事业奉献自己应尽的力量。

1、对其职能范围内停车管理回潮现象情况

自“环境大扫除,大干一百天”以来,我区停车秩序有所好转,但近期由于停车管理工作有所松懈,导致停车管理回潮现象有所抬头,特别是非机动车和支路街巷的停车管理回潮现象较为严重。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已要求主城区中队以及街道(园区)中队加大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管理,督促执法分队加强支路街巷违停车辆的执法贴单。

2、有何经常性督查(检查)制度

一直以来,我区在停车秩序管理的督查工作中都是常抓不懈,特别是自“环境大扫除,大干一百天”以来,我区更是形成了以局领导每日带队巡查督查制度,制度要求每日由一名局领导带领各业务科室相关人员对全区停车秩序管理工作进行巡查督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3、在督查(检查)方面存在什么问题,这些问题今后将怎样解决。

近段时间,我们在巡查督查中发现我区停车秩序日常管理中,存在两点问题:一是,在“环境大扫除,大干一百天”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划设的停车泊位的停放秩序较乱,紧靠贴单仍然未能解决支街巷泊位外停放的情况。二是,非机动车的停放普遍存在乱停乱放的情况。

针对这两点问题,我们今后将注重:

1、加大支街巷停车秩序管理,做到及时引导入位与执法贴单向结合,加强支街巷停车秩序管理工作的督查巡查力度。

2、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我们将要求主城区中队加派人员,特别是主次干道以及窗口地段定人定岗管理。

年关将近,又到了铺天盖地写总结的时候,为济世救人,笔者特将访遍名师学来的年终总结秘笈奉献出来,希望能给各位同仁以启迪。

要点一:篇幅要够长

要想做到篇幅长,除了下苦工夫狠写一通外,还有一个捷径可走——字大行稀。即把字号定位在“三号”以上,尽量拉大行间距,但不可太过,否则会给人一种“注水肉”的感觉。

要点二:套话不可少

如开头必是“时光荏苒,2004年很快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结尾必是“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或是“一定努力打开一个工作新局面”。

要点三:数据要直观

如今是数字时代,故数据是多多益善,如“业务增长率”、“顾客投诉减少率”、“接待了多少来访者”、“节约了多少开支”、“义务加班多少次”、“平均每天接电话多少个”、“平均每年有多少天在外出差”、“累计写材料多少页”等等。

要点四:用好序列号

序列号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一句话拆成好几句说,还能几个字或半句当一句,在纸面上大量留白,拉长篇幅的同时,使总结显得很有条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层层排序,严格按照隶属关系,不要给领导留下思路不清晰的印象。

停车场管理工作总结

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收取车辆停车费是收费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所以在收费工作中收费差错率直接影响工作效率,给单位的整体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如何降低收费差错率就成了收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针对这一问题,停车场在近段时间对各收费班的差错率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找出解决方法。

作为收费员,每天要接触各种面额的人民币,在认真收费工作十二小时,面对四面八方的司乘人员做到文明收费、唱收唱付,使用好肢体语言、文明用语,并且收费不出差错实属不易。这就要求收费员首先要从思想上加强认识,提高责任心,规范业务操作;其次在收费过程中如何要做到准确、快速而且忙而不乱,树立把每件小事做实做精的观念,不要认为收费只是几秒钟这么容易的小事,但是做到把每辆车的收费都要细致,停车场又先后采取员工座谈讨论会、个别交流和日常观察三种方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各收费职工差错率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从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职工能够从思想上加强认识,有较强的责任心,规范业务操作,不出差错或很少出差错。

培养员工沉稳的心理素质,荣辱不惊,即不管遇到高兴的事或者心烦的事都不要将个人的情绪带到工作中,沉着、冷静地收费。在收费过程中要摆正自己的心态,学会换位思考,及时为司机排忧解难,切忌放大别人的缺点,忽视自己的不足。要树立“在岗一分钟,奉献六十秒”的服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为司乘人员提供优质、快捷、热情、周到的人性化服务。当我们用真心感动了司乘人员,取得了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工作起来顺手多了,差错率也会减少到最低。

加强业务学习,掌握过硬业务技能。熟练掌握停车场收费员岗位职责及流程,勤于学习和钻研业务知识,把收费工作中的难点和疑点学精学透,做到胸中有数,有了统一标准,按章收费。做到思维敏捷,眼疾手快,可避免因电脑信息不准确而造成的一些差错。

收费工作不是呆板的收钱找钱,要善于积累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分析判断能力,遇到特殊情况,应不慌不乱,灵活处理。对于不能解决或拿不定把握的,千万不要擅作主张,私自解决,应立即上报,得到确认后方进行操作,以免造成不可改变的差错。

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稽查对象进行明察暗访、不定式查看录像。收费班长要加强领导责任,指导、监督收费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班长提高工作能力,加强责任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在收费和交款过程中严格细致亲自把关。监控切实发挥监督提醒功能。在监控中及时发现,提醒、纠正收费员所出现的或可能要出现的问题,将错误扼杀在萌芽状态。对长短款频繁发生或者数额较大的收费员,采取一帮一,个别学习的方法,提高收费员业务水平。三是停车场督查人员严格按照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加大检查力度。将督查结果与月度考核挂钩,实行对停车场考核制度,以考核促管理、以考核兑奖罚、以考核保规范。切实加强收费管理的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另外停车场科长经常带头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后患。

总之,减少收费差错率是收费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实现“精、严、细、快”管理的重要体现,而收取停车费是收费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如何迅速提高收费人员的业务技能,降低差错率,加快放行速度,维护良好的收费秩序,是收费管理工作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必须不断调查研究,并针对实际情况仔细分析,寻找解决的方法,使停车场收费文明服务更上一个台阶。

停车场管理者工作总结

5、挖掘我市各类停车资源,在满足本单位停车使用条件下,对社会开放。  

6、将已改做其它用途的地下停车场恢复原有使用性质,来缓解我市停车压力。  

本溪市城市车辆停放管理处20xx年10月18日 

篇二:停车场个人工作总结 

篇三:车辆管理工作总结 ( 书村网 http://) 

一、领导重视支持。 

二、管理制度健全。 

三、主管部门尽责。 

四、技术保障到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车辆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技术。东莞某现有车辆44辆,其中吉普小车4辆、的士头人货车11辆,面包车6辆、农夫人货车1辆、17座全顺客车2辆、30座丰田中巴4辆、大巴1辆,拯救车13辆,吊车2辆,多数车辆用在收费站及路政所的营运一线,部分分布在三个生活区,可谓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可想而知。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不稳定的因素容易使司机的思想情绪产生波动,如何做好司机的思想教育工作,让驾驶员们真正树立安全行车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并努力提高驾驶技术,专心驾驶、小心驾驶、细心驾驶,做到行万里车,保万里平安,这是目前车辆管理中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篇四:停车场年度工作总结 

停车场工作总结

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初见成效。在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新增设节能管理处,负责抓好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节能管理处围绕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下达了“杭州市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三年规划”、“杭州市市级机关xx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杭州市市级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完成了市级机关能耗普查统计工作和市级机关能耗分析报告;组织了节能产品推广会,推进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在市级机关的.应用;和市节水办联合召开节水工作座谈会;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在市级机关和区、县(市)进行节能宣传图片巡展,发放节能手册120本,节能资料1000余份。一系列工作,在市本级公共机构内逐步树立了人人宣传节约、重视节约、创新节约的良好氛围。上半年,局综合办公楼管理处、设备维护中心还分别进行了太阳能灯具、冷却塔、卫生间中位水箱、节能灶具等节能技术改造,市府大楼各计量设施安装到位,用电实行每月抄表公示,两大楼节电节水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与xx年同期相比,市府大楼节电22%、节水62。3%;市综合办公楼办公节电13。98%、节水36。25%。市委市政府汽车队及局机关加强了单车核算工作,有效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单车百公里油耗降至13。64升,比xx年上半年节约5。41%。3月10日,国管局杨玉华副巡视员一行就《公共机构节约能源条例》的起草来我局调研,对我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予以高度评价。

五是出色完成了市委市政府解决“停车难”问题有关我局工作的要求。xx年度,我局创新目标“积极探索与社会共享停车资源的新思路”被选为杭州市直单位具有“为民、便民、利民举措”10个代表性项目之一,市综合办公楼停车场错时向社区开放,有效提高资源使用,为市委市政府破解“停车难”问题提供了实践证明。4月份,按照市委市政府在破解“停车难”问题专题会议精神,我局迅速成立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停车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停车动员大会,认真抓好市府大楼、市综合办公楼两大楼停车场向社会错时开放示范工作,组织对全市98家市级机关单位、503家事业单位停车场可向社会错时开放开展数据统计等工作,出色的工作多次受到市领导的批示肯定。6月20日,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我局与各区城管办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完成了错时停车工作的对接移交。

六、积极有效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局积极响应各级号召,紧密有序地组织抗震救灾捐助等活动。全局个人捐款在职人员109536元,幼儿园小朋友、家长、老师捐6000元,离退休人员10950元,局系统在职人员交纳特殊党费104500元,离退休党员特殊党费6950元。机关党委被评为“市直机关支援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杨冠琼同志被评为“市直机关支援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局财务处还扎实做好经费归口单位压缩公用经费工作,市府大楼34家经费归口单位压缩公用经费56。2万元,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压缩行政经费15。74万元,专项用于支援四川灾区建设。

停车场工作总结

我于20xx年7月26日进入公司至今已有五个月了。

五个月来,在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下有了一定的进步,现在将这五个月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工作精神方面:能做到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极富工作热情;

工作能力方面:能够独立完成停车场的实地踏查、标的测算及停车场拍卖的相关工作,已基本熟悉货站钢材的.入库、出库管理和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工作。

工作纪律:能够服从领导的安排,不迟到早退。

停车场管理员年度工作总结

目前深圳市停车场大都属于收费管理。管理处主任安排我做停车场管理员,负责车辆进出管理和停车场巡查等工作。我首先学习了管理公司关于停车场管理方面的制度,如停车场管理员工作职责、停车场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等。我向保安主管了解了停车场基本情况,并熟悉了车辆进出口、限高、限速、禁鸣标志、方向指示、停车线和禁停线等停车场标识。深业大厦的停车场有62个停车位,分为地面和地下车位。[在熟悉停车场设施和管理处关于车辆管理制度以后,我就开始参与车辆管理的实际工作。作为一个停车场管理员,他的仪容仪表代表了管理公司的服务形象,因此必须统一服装并做到文明规范。在车辆进入停车场时,我用微笑面对每一位客户,向客户行礼,将车辆基本情况做一个登记,比如车辆外观、型号、车牌号码、进场时间以及有无损坏等,对于车辆有损坏的,应告之客户,然后将车辆出入证友好的递给客户。车辆出场时,看车辆使用者与车辆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应问明情况,与车主取得联系,征得车主同意后放行),然后查看出场时间,达到收费时间的应按照物价局统一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出具收费票据并收回车辆出入证。

在进行停车场巡查时,要维护进出车辆的秩序及车场设施设备的完好,指挥进场车辆停放在已划好的车位线内并排放整齐,告诉车主关好车门车窗,并带好贵重物品和车辆出入证。我按照公司规范对车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检查车辆是否停好,有无损坏或缺少部件,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或被损坏等情况时,立即与车主取得联系,并进行登记。在实习过程中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一车辆的车门被划损,车主认为是在本停车场损坏,要求管理处负责赔偿,当时我不知道如何处理,于是向保安主管报告。保安主管立即赶来了解情况,发现该车位比较窄,且旁边车位已空置,从划损情况看,很有可能是旁边车辆开出时刮损该车辆车门。保安主管通过翻查车辆进出登记表及停车场录像,查出的确是旁边车辆开出时划损,且该车主是楼上一位业主,保安主管即刻与该业主取得联系,起初该业主不承认,保安主管通过耐心的解释并出具停车场车辆出入登记和录像资料,经过协调,该业主同意给受损车辆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

在这件事情中,我感觉巡查工作没做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造成了车主的投诉,如果没有停车场录像作为证据,就会给解决问题带来极大难度。所以车辆出入登记、不定期巡查和技防措施是停车场管理不可或缺的手段。但是在车辆停放过程中时常会出现损伤甚至丢失的.现象,最近报道中也经常有类似的案例发生,我认为这要有一个责任明确过程,如果是由于管理工作没做到位造成的,管理公司应该付有一定责任,但是物业管理公司毕竟不是保险公司,它提供的停车场管理服务仅仅是停车场的秩序维护服务,收取的管理费是停车位的租金,并不是车辆的保管和保险费用,因此我认为在发生车辆被盗案件中,物业管理公司不应该承担这种损失。当然这种情况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前提是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它所承诺的管理服务。

停车场管理人员年终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一、半年主要工作:

1、新入职员工培训,刚到公司参加部门为期一周的新员工培训,通过一周的培训,让我对部门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执勤规范有了清晰的认识,还学习了队列、擒敌拳、消防知识、消防灭火器、消防水带的使用,增强了我对这一岗位专业技能的锻炼,让我更有信心胜任这份工作。

2、工作流程的培训学习,下中队后,经过中队长及其他同事的帮助,我熟知了工作流程,每个班次该做什么,检查岗位区域物品是否丢失,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异常,了解时间节点,对园区照明设施的管控,楼宇巡查签到、停车场的管理。

3、提高岗位服务意识,帮助业主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对进出小区的业主问好,对手提重物的业主主动上前提供帮助,帮助喝醉酒的业主回家,在恶劣的天气下通知业主做好防范措施。

4、参加消防培训,园区的防火工作比较严峻,高层一旦发生火灾,面对我们简单的防火设备,我们只有依靠现有装备,认真刻苦的训练,用技能的熟练度弥补装备的不足,通过参加训练,我认真的学习各种消防设备的使用,以备不时之需。

5、参加部门各类专项培训,学习公司的企业文化,学习了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学习了电梯困人的施救方案,还学习了园区打架斗殴的处理流程。

6、参加公司举办军事训练,为期一周的军事训练,认真学习,刻苦训练,体会了一个团队只有讲纪律才能讲战斗力。我只是其中的一份子,我要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在团队的日常工作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1、通过新员工培训,我看到自己身上还有可进步的地方,理论基础知识比较薄弱,自身协调性很差,学习队列和擒敌拳中总是犯错。

2、在工作中许多问题还需要请示,自身并没有处理的能力。大门口车辆哪些可以进,哪些不可以进,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放行条,进出入人员车辆需要检查哪些内容还比较模糊。

3、服务意识还有待提高,现在的工作逐渐提高服务质量,服务内容过于单一,我们工作不仅仅是帮助业主拿物品,还要从各个方面为业主着想。

4、消防专业技能有待提高,消防知识比较欠缺,消防工具的使用方法不够娴熟。

三、整改措施:

1、积极参加部门中队组织的各类培训,加强理论知识,擒敌拳的学习,打好基础。

2、在以后的执勤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锻炼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积极为业主着想,从衣食住行为业主着想。

4、利用消防培训,积极主动学习,只有多练习才能掌握其中的精髓。

四、下一步计划:

1、从工作中磨练自己的说话、行为、为人处事。

2、提高自己的执行力,服从领导,积极配合。

3、提高自己面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停车场工作总结

20xx年是停车收费管理处一个艰苦奋斗之年,同时也是一个健康发展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xx年5月4日我公司在市中心城区正式启动了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公司领导正确决策下,全体员工精诚协作,紧紧围绕收费中心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夯实管理基础、健全监督机制、狠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优化队伍建设、锐意进取,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20xx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健全组织,完善制度,狠抓管理。

(a)、建立标准管理体系,实现内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停车收费管理处创办之初,距离正式上路收费仅剩1个月时间,而前期的准备工作十分繁重,面对种种困难,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迎难而上,根据国内停车行业的现状,结合优秀停车管理企业的成功经验,在停车收费管理处设臵了管理部、督查部和停车收费管理大队。各部门围绕停车收费管理处的总体目标,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在制度建设方面,始终坚持把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作为工作的中心,用制度来保证管理处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经过反复的实践和不断的总结,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突显公平和效益。制定了管理处各部门岗位职责、各岗位工作职责、员工入离职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考勤管理规定、请休假制度、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督查工作手册、晨会、周会制度等,逐步完善了目标责任制、工作日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将员工日常行为纳入管理体系,做到事事可依,管理有据。

(b)、监督体制强化管理效果。

为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按制度办事,纠正员工不规范行为,制定了层层监督的体制。将工作目标、日常行为、工作态度纳入员工考核体系,以《员工考核表》中的考核细则为标准,安排专门的督查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并形成《每日督查通告》,分别对表现好的员工和落实不力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奖罚通报。同时,出台了《督查工作手册》明确规定督查人员工作落实情况的奖罚标准。

监督体制环环紧扣,相互制约,强化了管理的效果,规范了员工的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与推进有条不紊。

(c)、权责分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为充分调动收费管理处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提升泊车位收费率,尽快使企业扭亏为盈,20xx年7月实行了绩效考核,对完成任务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但只奖不罚的措施使得员工积极性不高,11月份,经公司领导商议决定实行了新的绩效考核管理方案,将各个岗位的目标任务量化,对完成任务的岗位员工进行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岗位员工按完成比例罚款,将员工的工作情况与工资直接挂钩,该方案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员工工作的热情与积极性,岗位与岗位之间也开展了竞争,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2)注重素质,武装头脑,狠抓培训。

(a)、岗前培训助力员工适应新的组织目标和要求。

凡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为期4天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军训、公司的现状和发展前景、福利待遇、收费规范化流程、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心理辅导和实践收费等。军训内容包括军姿、停止间转法、敬礼、礼毕齐步行进与立定、交通指挥手势等。军训目的在于锻炼员工的体魄,提高员工的团队协作意识,增强凝聚力,并使员工具备了完成角色转变的良好心态。文化课的培训使员工对停车行业和公司的发展现状有了初步的了解,有效提升了员工的业务素质和专业素养,培养了员工对企业的满意感和归属感,激发员工在工作中积极性和主动性。(b)、岗中培训提高员工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

公司大力实施人才兴企战略,努力打造学习型企业,培育知识型员工,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理论学习作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重要方法,不断增强理论学习的实效。对员工进行的岗中培训,旨在用理论知识武装员工,用优秀员工现身说法来指导和激励其他员工。

岗中培训主要强调规范化服务的作用,使停车收费从业者以规范的、统一的精神风貌和专业技能面向广大市民,从而使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最大化;体现出泊车收费员良好的风度与素养,让车主深刻体会到泊车收费员热情、主动及周到的服务,彻底改变车主不愿缴费和恶意逃费的观念,得到市民对停车收费行业的认同感;增强员工的核心竞争力,在本职工作中能体现出工作能力与经济效益。

停车场工作总结

今年来,停车场在候机楼管理公司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以“服务旅客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具体工作安排,严格规范管理,完善基础管理,强化安全预防,提高服务质量,实现经营目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回顾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1、在1月份召开了春节前安全工作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布置了春运期间的安全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预防、服务管理、“三防”工作目标,停车场从部门基础管理着手,建立和健全安全服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安全、服务、设备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调整部门岗位的'设定,制定了岗位责任制,使安全停车的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注重实效、规范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增加设备安全主管的工作职责,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修理。设备设施的完好率得到提高,为停车场的营运、安全、服务提供了保障。

2、停车场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停车收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收取停车费用,无错收费和乱收费情况。安排了引导员对车辆进行分流和引导,保证停车秩序,为旅客提供了安全、整洁的停车环境。从20xx年1月至今,停车场进出车辆约60万辆,收取停车费520万余元。

确保停车安全是停车场工作重点,停车场按照上级各项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安全停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求抓紧抓实。做到明确安全预防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

1、强化设备安全管理,为保证停车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作,停车场设备管理人员定期对收费系统设备进行维护检查,规定了车辆、人员进出的道路及走向;增加了标志标识、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对停车场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进一步明确了各岗位的安全责任范围和工作要求,强化了现场的巡查力度和频率。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注重落实整改措施。对不按停车位停放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的落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停车场在公司的支持下,在安全设施的投入上予以保证。上半年,为确保引导员晚上车辆引导安全,购买10件反光背心。更换减速带6根,增加引导停车标志牌4块;更换损坏照明灯20个,购买已损坏收费系统配件主板2块,对收费岗亭雨棚进行全面加固,达到预防8级以上台风。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

1、停车场组织全体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进行《现代安全管理》培训学习。

2、学习《航班大面积延误应急预案》,针对航班大面积延误时,需要注意的情况和各项应急处理方法。

3、加强服务质量建设,进一步规范商场和停车场的规章制度,参加机场公司组织的礼仪培训,强化服务意识。重新梳理地面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加强窗口服务人员规范化服务培训,从规范员工着装、仪表、举止入手,进一步明确服务礼仪和文明用语规范。半年来员工参训率达到百分之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部工作还是存在以下不足:

1、停车场设施设备受雷雨天气影响较大,对正常收费有一定的影响。

2、航班起落高峰期由于车流量较大导致停车位紧张,造成一定的拥堵。

下半年我部将进一步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拓宽思路,求真务实,全力做好本职工作。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加强工作统筹。根据公司领导的年度工作要求,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具体谋划,明确内容、时限和需要达到的目标。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把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工作实效。

2、是加强工作作风培养。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发扬吃苦耐劳、知难而进、精益求精、严谨细致、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

3、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制度,加强巡查,确保安全停车零事故。

4、加大服务质量检查力度,创新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切实提升停车场服务水平。

20xx年5月22日。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下头小编为您供给2016年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景,车位情景,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礼貌礼貌用语规范,讲究礼貌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景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景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坚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注: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一样。

(3)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4)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1)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3)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

(4)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5)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7)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职责。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供给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能够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站客、货运输的两个文明建设,推动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参照交通部,重庆市关于交通行业的管理规定和创建文明行业的要求,特别定本制度。

一、停车场内卫生监督与检查由车站办公室负责,站内停车位的划分线由车站办公室与停车场办公室具体实施。进站停放的车辆由停车场指派专人指挥停放,做到停放车辆整齐有序。

二、加大绿化投入,根据情况,利用站内的沟边地角见缝插绿,或移动盆栽绿化等方式,美化车场内环境,绿化员要定期除草,施肥、补苗、灭害等工作。车站要经常进行检查。

三、车场内设有专职保洁员,负责车场的保洁工作,做到随脏随扫,时刻保证车场地面的干净,垃圾储运员要做到垃圾不在站上过夜,做到日运日清;垃圾库要做到每日冲洗,不见污物和异味及鼠、蝇等害虫。

四、车场内的厕所要时刻保持干净,负责打扫厕所的保洁员,要经常冲洗厕所、消毒、杀虫等工作尽量做到厕所无异味,无蝇蛆等;冲水、洗手和照明设备要保持完好。

五、车场内设置的垃圾桶、痰盂等设施,专职保洁员要经常冲洗、整理和保管。

六、车场内根据实际情况在醒目的位置设置禁烟、禁火标志牌,以确保车场安全。

七、车场内的消防设备要时刻保持完好,消防员要会操作和使用消防器械;防火沙要堆放有序,不得作为他用。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

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停车场管理方案

第一条为了促进本市停车场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停车场所。停车场分为营业性停车场和非营业性停车场。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为车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非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供车辆无偿停放的停车场。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经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各类停车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工作。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市、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使本办法规定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公安部门负责对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消防、车辆行驶安全秩序实施监督管理。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环保、价格、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本市投资建设为公众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建设者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收取停放保管服务费。投资建设为公众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并根据本市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部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或者调整,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条拟经营机动车停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先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凭营业执照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申请机动车停车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经营许可申请书;。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四)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消防、环保等符合规定的批准文件;。

(五)具有与其业务量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的合法资信证明或者资金担保证明;。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申请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统一监制的营业性停车场标志;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审批的内容、程序、条件、时限等,并定期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

第十条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

(一)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住宅区等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二)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具有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县级市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标准参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标准制定。

第十一条营业性停车场应当明码标价。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应当使用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形式的标价牌。标价牌应当表明定价类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时限和对象、投诉举报电话等。县级市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标价牌参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形式制作。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应当按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减收或者免收。

第十二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凭营业执照向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凭营业执照向区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县级市辖区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凭营业执照向县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

第十三条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经营证、照核定的范围、地点经营;。

(四)依照税收管理有关规定使用发票;。

(五)对进出机动车进行登记;。

(六)负责场内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新,保持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清晰和完整;。

(七)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杜绝事故隐患,防止车辆丢失、损坏;。

(八)执行消防、环保等有关管理规定;。

(九)公开管理制度,公布交通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

(十)按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填报有关的经营统计资料;。

(十一)遵照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营业性停车场管理的规定。

第十四条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或者财物;。

(三)涂改、转让、伪造有关证照、票据,或者使用涂改、转让、伪造的有关证照、票据;。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车辆停放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爱护停车设施;。

(二)接受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按照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有序停泊车辆;。

(三)机动车停车后关闭发动机;。

(四)按照规定支付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五)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车辆停放者可以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营业性停车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收费行为,可以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营业性停车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经营行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的被投诉或者举报行为应当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或者转交有关材料给其他部门。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有关投诉或者举报材料后及时依法处理。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给付发票的,车辆停放者有权拒绝支付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第十七条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变更经营范围以及停业、歇业的,经营者应当依照《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批或者办理有关手续,并应当到原许可收费的物价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经营非机动车停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到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营业性非机动车停车场应当有必要的防雨设备,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营业性非机动车停车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变更经营范围以及停业、歇业的,其经营者应当到工商、税务、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审批有关手续,并到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营业性的摩托车专用停车场或者摩托车与非机动车混合停放的停车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备案管理。

第十九条设立或者撤销非营业性停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到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非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改为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登记、审批或者备案手续;未办手续的,不得收费。

第二十条营业性停车场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三)扣押车辆停放者有关证件或者其他财物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未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或者未经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合并、分立、迁移、改名、变更经营范围、停业、歇业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三)项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经营非机动车停车场或者设立非营业性停车场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的建设者或者经营者违反公安、规划、市政、环保、工商、税务管理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无《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经营、不实行明码标价、超出政府指导价收费和擅自变更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四条营业性停车场因为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丢失或者损毁的,或者因为交通标志、标线不清晰、不完整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车辆停放者不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指挥调度,造成停车场设施、设备损毁或者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管理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设立和使用自动收费停车设施的,按照《广州市城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停放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许可的具体技术经济条件,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制定并在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公布。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市、县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办法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布。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5日起实施。

附录: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应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第九条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以及变更经营项目的,应当在三十日前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停业、歇业的,应当在二十日前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上述事项还应当按规定到原登记的工商、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九条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违反第七条、第八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九条规定,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暂扣相应的许可证件三个月或者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件,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停车场管理制度

(1)地下停车库车位使用权多为业主所买断,因此,车库管理采用ic卡门禁系统+摄像监视系统结合保安巡逻进行管理。做好车库的日常照明、排水、门禁、监视等系统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做好ic卡续费、车库防火等工作,制定车库管理制度,并张挂在车库醒目处,做到交通标志、标识、车位号清晰,及时通过监视系统了解车库内车辆进出、停放及意外等情况,每月统计整理车位使用情况。

(2)机动车出入小区实行出入证制度、登记制度,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具体办法按'xx小区'实际情况定)。小区醒目处公布机动车出入和停放规定。

(3)建立业主车辆档案,动态掌握业主拥有车辆的数量状况。业主自有车辆包月停放的,由管理处发放小区车辆停放证,放于车内挡风玻璃后,确定固定车位,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车主停车规定,按车位停放,签订车辆停放协议。

(4)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有交通标志,对车辆准入、限速、禁鸣等作出规定。车辆进出须登记(牌号、进出时间等)。

(5)地面停车场地划线规划停车位,按车位停放。

(6)门岗对机动车辆出入行驶进行指引,巡逻车管保安负责车辆停放秩序和交通疏导,做到管理有序,排列整齐,不堵塞交通,不影响行人通行。

(7)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其他非机动车划出集中停放场地,管理制度落实、停放整齐,场地清洁。

(8)耐心劝导不遵守制度的车主,遇严重影响停放秩序和区域交通的事件按应急处理程序执行。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停车场管理制度。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注: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

(3)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4)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

(1)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3)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

(4)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5)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7)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2、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停车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适应机动车停车需求,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是指为不特定社会公众供给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除外)。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为本单位、本住宅区供给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为停放机动车依法统一施划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市停车场使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运输、价格、工商、财政、税务、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停车场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确保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六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在贴合规划、环保、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停车场的用地供给和资金投入,在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本市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停车诱导系统、停车自动计时收费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联网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状况,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停车场专项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法定修改程序进行审批。

第九条: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遵循节俭利用资源和停车需求调控原则。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中心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应当根据城市交通发展情景和城市停车需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对不贴合停车场专项规划和配建标准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已竣工验收的公共停车场不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停止使用、挪作他用。因修改、调整城市规划需改变公共停车场用途的,应当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采取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选择专业管理单位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公共停车场建设单位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自公共停车场竣工验收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一)备案申请书;。

(二)土地、房屋使用权属证明和公共停车场已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三)土地或室内场地总平面图及规划蓝线图复印件;。

(四)停车场泊位布置图和场地的街道位置示意图;。

(六)停车场相关管理制度。公共停车场收费的,还应当提交停车场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设置情景等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提前10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公共停车场确需停业、歇业或者停止使用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已开通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功能区域的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与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实时停车信息数据传输系统,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对社会公众实时公布。

第十六条: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停车场标志;。

(二)在停车场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服务时间;收费停车场还应当明示收费标准;。

(四)制定并落实车辆停放、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等制度;。

(五)指挥车辆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

(六)定期清点场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者可疑车辆,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依照规定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八)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禁止在公共停车场内从事影响机动车停放的其他经营性活动。

第十八条:公共停车场实行收费的,其服务收费根据不一样性质、不一样类型,依照有关规定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其收费应当遵循城市中心区停车收费高于非中心区停车收费的原则。公共停车场收费应当执行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发票。具体收费标准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九条: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专用停车场,应当首先满足单位、业主等的停车需求,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二十条:已建住宅区内规划建设的专用停车场不能满足住宅区业主停车需要时,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可依法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将住宅区内道路(城市道路除外)以及其他空置场地设置为停车场,但应当贴合以下条件:。

(一)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不得占用绿地;。

(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鼓励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车,为社会供给免费或者收费停车服务;其中向社会供给收费停车服务的,其管理参照本办法有关公共停车场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专用停车场应当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消防、防盗等设施,并坚持其正常运行;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指挥车辆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做好停车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三条:停放公交车辆、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的设置应当贴合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公交、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设置进行规划编制、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征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设置公交、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公交车辆停车场、客货运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景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状况,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设置、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得设置影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的障碍。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组织编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准则:。

(一)贴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总量控制要求;。

(二)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本事相适应;。

(三)区别不一样时段、不一样用途的停车需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时,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征求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并进行公开听证和社会公示。未经上述程序,不得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第二十六条: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贴合以下要求:。

(一)保障道路交通有序畅通;。

(二)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

(三)集约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周转率;。

(四)按照国家标准划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标志和标线;。

(五)贴合国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规范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七条:下列区域或者路段禁止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临时停车的地点;。

(三)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通道;。

(四)其他不宜施划的区域或者路段。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50米内原则上不予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第二十八条:市区范围内人行道区域不再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施划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本办法所称人行道,是指城市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第二十九条:城市规划道路红线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沿街经营单位能够用于临时停车并自行管理,但不得违反《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人行道与上述开放式场地相连接无法明显区分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采用标线等专业措施加以区分。

第三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施划、使用情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设情景和相关街道、社区意见,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予以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示。已施划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整准予停车的时段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贴合施划技术标准或条件的;。

(二)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道路需要改建、扩建及维修、养护的。

第三十一条: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一)路内停车高于路外停车;。

(二)城市中心区停车高于非中心区停车;。

(三)交通繁忙区域停车高于交通非繁忙区域停车;。

(四)交通高峰时段停车高于交通平峰时段停车。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方式以及有关收费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十二条: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标线停放机动车,并按停车实际占用的停车泊位数缴纳停车费用。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依法对停车场进行监督检查。社会公众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能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履行备案、报告义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与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实时停车信息数据传输系统,将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设置障碍物影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1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规划、建设、工商、价格、交通秩序等有关管理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在市区范围内人行道上违法停车的,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八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相关规定,致使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场达不到配建标准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职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形,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职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三十九条: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四十条:本市各县(市)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停放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