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机构校区管理心得体会

时间:2023-08-29 06:24:53 作者:WJ王杰

校外机构校区的管理,是教育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人才的关键一步。在这个变化多端的时代,校区管理者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与机遇。他们需要以高效的管理能力,凝聚师生的共识,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塑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只有如此,我们才能为学生们搭建一个良好的成长平台,为未来建设贡献力量。在校外机构校区的管理实践中,我们应该不断总结经验,追求创新,以确保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校外机构校区管理心得体会篇一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机构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 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准把学员赶出教室。

3、 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 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 教师如发现学员无故缺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员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 校区负责人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 教育学员课间休息不攀高、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其他安全保障措施

1、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员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得将学员赶出教室、机构。

2、教育学员遵守机构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经常检查我机构附近的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四、消防安全

1、认真执行《消防监督条例》,确保机构财产和全体职工及学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消防负责人应定期对机构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实行“三定”,既定存放位置,定人管理,定期进行保养。不准乱拿乱用,不准任意挪动和损坏。对违纪者要追究责任。

5、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人人有责任报警及积极参与灭火救灾工作。

6、职工和学员不得在工作场地、宿舍等处随意安装电器插座、拉线或使用电器设备。

五、学员安全管理制度

1、学员应按时由家长接送到机构、离开机构,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家长未能按时接送,学员在上学、放学途中所发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2、辅导老师必须向学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微课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学员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机构。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4、学员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5、教师里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环境卫生。

6、学员如有特殊病史,应向老师报告,不得隐瞒。

7、在辅导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8、学员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机构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9、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器设备。学员不得在校内抽烟、玩火。严禁学员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构。

10、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机构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员家长来机构要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1、在学习期间不要随便走出培训班,遇有急事应向老师说明。如果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员及家长自负责任。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机构。禁止带社会人员来班级,造成不良后果,当事者要负全部责任。

12、学员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不准随便搬动课桌、椅子。

校外机构校区管理心得体会篇二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门卫,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校外机构校区管理心得体会篇三

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学校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四、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冬(夏)令营和春(秋)游等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严格执行《_食品卫生法》、_《学士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七、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教学、科研、生产中领取使用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教学中使用危险物品应由实验室相关人员领取,在教师指导下分发给学生。

九、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专群结合,人员防范和技术防范相结合的综合治安工作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

十、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十一、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在进行防卫、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_门处理。在校园内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校外机构校区管理心得体会篇四

第一条 为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知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促进校外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引导校外培训机构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培训质量,构建良好教育生态。根据《xxx民办教育促进法》《xxx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和《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改进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发〔2018〕169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芒市行政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午托班、晚托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第四条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保证教育质量。

第五条 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xxx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xxx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有政治权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 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管理制度。必须坚持拥护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规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明确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学校类型(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培训宗旨、业务范围、收费和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第七条 校外培训机构的人员队伍应具有以下资质:

(一)应当配备专职校长(负责人)。校长(负责人)应当具有xxx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有政治权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熟悉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应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校正常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二)应当至少配备1名专职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副校长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熟悉教学管理工作。

(三)应当有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教师人数应当与学校的专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并且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教师人数应当不少于本机构聘任教师总数的15%。

(四)应当有专职行政、财务、教务、学生管理人员,其中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背景或者从业经历。

(五)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不得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及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所聘教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或者相关专业技能资格;所聘退休人员、外籍人员等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 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学科设置、学生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的、独立的校园和校舍。教室、图书室、学校行政用房及其它用房总使用面积不低于25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应通过房屋安全鉴定及消防安全验收,符合国家规划、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不得选用民居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应当配备与学科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必要的教学、实验、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第九条 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出我市普通中小学同期进度。

第十条 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维持学校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经费,有稳定的来源和可靠的保证,除具备以上规定的办学条件外,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

第十一条 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班次、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必须与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一致,不得提前教学、超标教学、强化应试教学。

第十二条 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审批机关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

第十三条 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布置家庭作业。

第十四条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聘任教师发生变化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在聘任教师发生变化后15个工作日内将新聘任教师的资格证明材料交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校外机构校区管理心得体会篇五

1、建立疫情防控小组,做好疫情防控方案(预案)。确保食堂的每个员工都要知晓本市相关防疫规定和要求,外地返回的员工在“苏康码”等手机平台上填报健康信息表,领取相应的健康码。

2、准备好测温计及提供够所用员工使用十天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3、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每天落实餐饮服务时段前的体温检查并进行健康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4、强化学校食堂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废弃物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消毒。

5、明确相关标识。要在醒目位置对本校食堂防控措施和师生用餐须知进行书面公示。在入口处、取餐区域、收银台等处设置米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集聚。

6、规范就餐安排。减少桌椅摆放,增加餐桌间距,餐厅就餐人员避免面对面而坐。

7、复工前对食堂全部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对食品和食品原料贮存的场所、设施进行清理,防止过期、变质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混入食品加工制售过程。

8、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要分开储存、分开加工。烹任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加大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频次,保障设施设备洁净并运转正常。

9、所有员工要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师生要保持间距,尽量减少与师生的近距离接触。

10、若有需要外送至班级的食物,要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并且要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运输工具及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人员在送餐、取餐时,应采取不接触的方式。

11、及时消毒清洁。每桌就餐人员用餐后,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10分钟后再安排下一批次就餐人员就餐。为就餐人员提供公共洗手液、消毒酒精,提醒就餐人员餐前洗手。

本文点评

  • 流云故事
    2023-08-29
    作为一个家长,我非常关注孩子的教育问题。这个政策规定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必要条件,使得选择培训机构更加有保障。特别是要求培训机构的人员队伍具备相关资质,这样可以保证学生能够接受到专业水平的教育。我支持这个政策,希望可以为孩子选择一所好的培训机构。
  • 柔情似水
    2023-08-29
    这个政策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非常重要。要求培训机构具备规范的章程和管理制度,这样可以确保教学质量和服务承诺。对于学生和家长来说,这是一种保障。同时,要求培训机构的营业场所要符合相关安全要求,这对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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