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制度(专业18篇)

时间:2023-11-29 06:35:17 作者:念青松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如果你想了解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策略和战略,下面的资料是有参考价值的。

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1)各销售单位应将所辖区域作适当划分,并指定专属销售人员负责客户开发、销货推广、收取货款等工作。

(2)销售单位主管应与各销售人员共同负起客户信用考核之职责。

(3)货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货,更不准以退货抵缴货款;但变质货品可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退货。

3。6。收款管理。

(1)有销售人员收款,务必于收款当日缴回公司财务。

(2)销售人员应于规定收款日期,向客户收取货款。

(3)所收货款如为支票,应及时交财务办理银行托收。

(4)未按规定收回的货款或支票,除依据相关规定惩处负责的销售人员外,若产生坏帐时,销售人员须负赔偿之职责。

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

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回到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回到者除外。

第三条。

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x元。

第四条。

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理xx元,副经理xx元,一般人员xx元。

第五条。

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七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得理解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光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状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善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推荐;

(八)退货处理;

(九)整理经销商和客户的销售资料。

第九条。

公司营销或企划部门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表”,供销售人员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

销售人员应将必须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一周销售计划表”“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状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

对于有期望有客户,应填写“期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依据。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状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或依营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

销售人员应填具“客户目录表”、“客户等级分类表”、“客户路序分类表”和“客户路序状况明细卡”,以保障推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各营业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十六条。

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至少访问客户一次,其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户等级确定。

第十七条。

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当日预定访问的客户卡,以免遗漏差错。

第十八条。

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样品、产品说明书、名片、产品名录等。

第十九条。

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经销商时,应检查其库存状况,若库存不足,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补救处理。

第二十条。

销售人员对指定经销商,应予以援助指导,帮忙其解决困难。

第二十一条。

销售人员有职责协助解决各经销商之间的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销商精诚合作。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主管出面解决。

第二十二条。

若遇客户退货,销售人员须将有关票收回,否则须填具“销售退货证明单”。

第二十三条。

财会部门应将销售人员每日所售货物记入分户账目,并填制“应收账款日记表”送各分部,填报“应收账款催收单”,送各分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以加强货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条。

财会部门向销售人员交付催款单时,应附收款单据,为避免混淆,还应填制“各类连号传票收发记录备忘表”,转送营业部门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条。

各分部接到应收账款单据后,即按账户分发给经办销售人员,但须填制“传票签收簿”。

第二十六条。

外勤营销售员收到“应收款催收单”及有关单据后,应装入专用“收款袋”中,以免丢失。

第二十七条。

销售人员须将每日收款状况,填入“收款日报表”和“日差日报表”,并呈报财会部门。

第二十八条。

销售人员应定期(周和旬)填报“未收款项报告表”,交财会部门核对。

第二十九条。

销售人员须将每日业务填入“工作日报表”,逐日呈报单位主管。日报资料须简明扼要。

第三十条。

对于新开拓客户,应填制“新开拓客户报表”,以呈报主管部门设立客户管理卡。

第三十一条。

销售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办申请,但须填具有关申请和使用保证书。

第三十二条。

销售人员用车耗油费用凭发票报销,同时应填报“行车记录表”。

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营销工作,明确营销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营销人员和营销活动。

(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

(2)营销部的员工要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各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时间。

(3)服从领导安排,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4)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上级允许,不得擅自改变已规定的价格。

(5)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计划,保守公司的各项业务秘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6)以公司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新客户和扩展新的业务项目。

(7)积极沟通,及时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

(8)协助负责领导制定营销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制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明确营销部目标,建立销售网络。

(9)对业绩突出和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一定的奖励。

(10)对于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和不适应公司发展的员工,会按照相关流程给予相关的处理。

2、岗位职责。

销售总监岗位职责。

1、职位名称:销售总监。

2、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销售工作,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负责企业产品市场开发,客户挖掘和产品销售等相关的组织工作。

(2)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市场销售策略,确定重要的.目标市场,市场结构和销售策略,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组织销售部人员分析市场环境,提出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方案,向销售人员下达销售任务,并组织贯彻实施。

(4)每周在总经理主持下,分析销售动态,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案,督促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5)协调销售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并同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协作关系。

(6)提交产品重要销售活动,广泛宣传企业产品和服务,对销售效果提出分析,向总经理报告。

(7)掌握客户意向和需求,提出销售的合同的建议,并提出签约原则和销售价格。

(8)定期检查销售计划的实施结果,定期提出销售计划调整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9)掌握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情况,控制公司不同客户及不同项目的价格水平,提出改进措施。

(10)定期专访重要客户,征求客户意见。掌握其他竞争对手的销售情况和水平,分析竞争态势。调整产品销售策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和公司长期发展策略。

年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4.1.2销售人员每月销售定额为5000元,当月完成的销售额超过以上部分按5%比例提成。

4.2兼职销售人员无固定工资,按其销售额8%的比例提成,作为销售报酬。

4.3销售人员每月25号前向财务上报其销售额,财务根据其货款回收率计算销售提成。

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1),研究市场。

(2)了解竞争对手。

(3)客户保养:a.强化感情联系,建立核心客户;b.推动业务量;c.结清货款。

(4)开发新客户。

(5)新产品推广。

(6)提高本公司产品的覆盖率。

(1)业务往来之客户。

(2)目标客户。

(3)潜在客户。

(4)同行业。

1.拜访计划:销售人员每月底提出拜访计划书,呈部门经理审核。

2.客户拜访的准备。

(1)每月底应提出下月客户拜访计划书。

(2)拜访前应事先与拜访单位取得联系。

(3)确定拜访对象。

(4)拜访时应携带物品的申请及准备。

(5)拜访时相关费用的申请。

3.拜访注意事项。

(1)服装仪容、要体现本公司一流的.形象.

(2)尽可能地建立一定程度的私谊,成为核心客户。

(3)拜访过程可以是需要赠送物品及进行一些应酬活动(提前申请)。

(4)拜访是发生的公出,出差行为依相关规定管理。

4.拜访后续作业。

(1)拜访应于俩天内提出客户拜访报告,呈主管审核。

(2)拜访过程中答应的事项或后续处理的工作应及时进行跟踪处理。

(3)拜访后续作业之结果列入员工考核项目,具体依相关规定。

1.制定目的。

3.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查核规定之计划程序。

(1)销售计划: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拟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2)作业计划:销售人员依据《月销售计划表》,每月填制《拜访计划表》;应于每月月底前,将次月计划拜访的客户及其预定停留时数,填制于《拜访计划表》之“客户”及“计划”栏内,呈主管审核;经主管审核后,销售人员应依据计划实施,主管则应确实督导查核。

(1)销售人员应依据《拜访计划表》所订的内容,按时前往拜访客户,并根据结果填制《客户拜访调查表》。

(2)如因工作因素而变更行程,除应向主管报备外,并须将实际变更的内容及停留时数记录于《拜访计划表》内。

6.查核要项之部门主管。

(1)审核《销售拜访调查报告表》时,应与《拜访计划表》对照,了解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2)每周应依据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表》与《销售拜访调查报告表》,以抽查方式用电话向客户查询,确认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或不定期亲自拜访客户,以查明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1.销售部主管应使销售人员确实了解填制《拜访计划表》并按表执行之目的,以使销售工作推展更顺畅。

2.销售部主管查核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作业实施时,应注意技巧,尤其是向客户查询时,须避免造成以后销售人员工作之困扰与尴尬。拜访计划作业实施的查核结果,应作为销售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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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通过规范业务人员管理制度,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强化自主管理能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市场人员自20__年11月8日执行如下制度:

一、办公制度:

1.1.1销售部、每月下达网店建设目标和销售目标。

1.1.2销售部经理以目标组织落实并强化现场工作管理和自主管理。

1.1.3区域经理、业务经理、业务代表以目标认真落实并加强自足管理。

1.1.4销售内勤组织性目标落实和工作追踪,并进行登记。

1.2、要求。

1.2.1服从直接主管的领导、接受上级主管的监督和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追踪。

1.2.2区域经理、业务经理以身作则,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强化自主管理,周、日工作计划明确,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文件、政策、方案等。

1.2.3发现问题及时准确向直接上级报告,严禁越级报告,当直接上级无答复或对答复有异议的可越级申诉。

1.2.4手机每天8.00~22.00必须开机,保持联系畅通;

1.2.5维护公司利益吗,严禁在客户面前议论公司相关事宜,损害公司形象。

1.2.6廉洁奉公,不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

1.2.8按照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及公司交办的临时工作。

1.3、周工作计划表、上周工作执行表。

1.3.1市场人员必须每周五填写周工作计划表和上周工作执行表,并以周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市场人员的周工作计划必须明确、工作内容详细,周工作计划的行程安排必须做到科学、合理,避免有绕行、来回路程重复等浪费公司费用现象的出现;上周工作执行表必须注明地点、时间、工作项目及结果、客户名称、客户来电等详细信息。

1.3.2销售经理审批市场区域经理周工作计划和上周工作执行表,审批人必须签字确认,审批后每周一前传回公司交内勤备案存查。

1.3.3若需改变周工作计划必须经上级同意后执行。

二、报销制度:

2.1报销周期为上月26日—当月25日,单据必须在次月的1日前寄出。报销单据封面应按公司统一格式填报;所有报销票据必须加盖收款单位公章并由当事人在票据背面签字确认,按发生日期由前置后分类别粘贴,且票据粘贴厚薄均匀、大小不得超过封面所有票据不得涂改,并且大小金额一致,否则不予报销。其后附月工作行程表。

销售部经理对本市场部费用进行初审并签字核准,区域经理初审业务代表费用、本区域市场费用并签字确认再交总经办经理核准。

车费。

市场人员行程以区间车票为准。

2.2.1地市级到县级市或以上的往返车票必须出具电脑打印的正式车票或火车票。

2.2.2县级市场或以下的尽可能提供电脑打印的正式车票,如确实没有需与周工作计划相符且有主管签字确认。

2.2.3车票起止地点必须前后一致,如有例外应特别注明;绕行、来回重复或跨区域车票不予报销,有特殊情况并经公司批准的例外。

2.2.4送货运费相关发票需由销售经理签字认可方能报销,无正式发票需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经公司领导和销售经理签字方能生效。

办公费。

2.3.1办公费用主要包括;周工作计划、合同原件、合同草案、市场规划等因工作产生的打字复印费、传真费、邮寄费及公司有关书面政策的传真接收费等,每月最高上限以公司的规定为准。

2.3.2新入职人员定额名片费2盒(上限为20元/盒)。

2.3.3符合要求的办公费可以与差旅费一起报销。

2.3.4索取发票确有困难的可以收据报销,但每张单据上必须注明开票日期及内容(大小数额、用途)、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报销。

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a、负责的客户名单。b、应收帐款单据。c、领用之公物。d、其他。

(2)注意事项。

a、应收帐款单据由交接双方会同客户核认无误后签章。b、应收帐款单据核认无误签章后,交接人即应负起后续收款之职责。c、交接报告书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后呈报总经理室(监交人由销售主管担当)。

3。工作规定。

3。1。工作计划。

3。1。1。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本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制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3。1。2。作业计划。

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制《拜访计划表》,呈主管核准后实施。

3。2。客户管理。

(1)销售人员应填制《客户资料管制卡》,以利客户信用额度之核定及加强服务品质。

(2)销售人员应依据客户之销售业绩,填制《销售实绩统计表》,作为制定销售计划及客户拜访计划之参考。

3。3。工作报表。

3。3。1。销售工作日报表。

(1)销售人员依据作业计划执行销售工作,并将每日工作之资料,填制于《销售工作日报表》。

(2)《销售工作日报表》应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阅。

3。3。2。月收款实绩表。

(3)销售人员每月初应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实绩表》,呈主管核示,作为绩效评核,帐款收取审核与对策之依据。

3。4。售价规定。

(1)销售人员销货售价一律以本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不得任意变更售价。

(2)如有赠品亦须依照本公司之规定办理。

小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依据。本公司销售业务的事务处理须依照本规定进行。

第二条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在于明确销售活动中事务处理的基准及手续,使其经营得以合理进行。

1. 处理销售方面的事项;

2. 从定价、报价到货款回收为止的一切与销售有关实务;

3. 因销售而发生的会计记账事务;

4. 广告、宣传业务;

5. 开发。

第三条 销售计划的立案。销售计划在策立之前,应先就一般经济行情的预测和过去的销售实绩的分析、市场调查资料等,拿来与工厂的设备及生产状况做一对照后再立案。

第四条 定价。定价时除对工厂的成本进行调查外,还须参酌其他同业公司及市场行情,力求确实、妥切。

第五条 受理订货的合同。受理订货的合同,原则上以文书方式,双方互相交换,如此才能使与顾客订立的契约内容确实。

第六条 严格遵守交货日期。务必严格遵守交货的日期。为达此目的,要不断与顾客、生产部门和技术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这样才能使设计迅速确定。

第七条 货款的回收。务必设法使产品销售后的货款顺利回收。因此,除了需尽快采取请款手续外,在货款收讫之前,必须经常留心其发展。

第八条 统一整理方式。账簿的记载、传票资料的发出及整理,须以互相牵制为根本,在整理方式上必须求其统一与合理化。

第九条 广告、宣传。广告、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商誉及产品的知名度,以此唤起需求,帮助销售计划的推行与完成。在实施广告或宣传时,必须依据统一的计划,重点实施,使经费能够最有效的运用。

第十条 产品开发。开发新产品时需使顾客认识新产品,并唤起他们的需求,才能扩大销售管道。另外,对于改良意见须加以统一,对于未来的品项也须进行研究,如此才能巩固销售的根基。

第十一条 销售部门的定义。在本规定中,销售部门是指国内贸易部和国际贸易部。

第十二条 销售计划的制定。总经理需依据本规定第五条的内容,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络、协议制定销售计划。

第十三条 定期计划表。销售计划中需定期制定者包括:各月份长期销售额计划表及各月份的进款计划表。

1. 各月份进款计划表须于每月初将各销售人员及各户别的当月进款预估额记入表中。

第十四条 资料的提出。部门经理应将上述各项计划的资料及计划表按时提交给总经理。

第十五条 资料的调查分析。销售人员为制定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计划,应收集市场动向及其他资料,进行调查与分析。

第十六条 举行会议。总经理应定期召集销售部门经理,举行年度、半年度订货受理会议、月份销售会议及每月收款会议,借由讨论来制定销售计划。

1. 月份销售会议 于每月上旬举行,目的在于审议销售计划的妥当性。

2. 每月进款会议 于每月上旬举行,目的在于制定每月的收款计划,并进行审议。

第十七条 预估生产的处理。依据销售计划,如有必要进行预估生产的准备时,销售经理须发出生产准备委托书,经由总经理的裁决后,送交生产部。

第十八条 情报的获得、报告。销售部门经理必须依照规定的要领,不断的掌握市场动向,其他同业公司的估价状况及自己的订单接获情况,适时地向总经理报告。

第十九条 信用调查。销售部门必须不断努力掌握顾客的信用状况。尤其是对于首次交易的对象应特别慎重,如交易涉及重大的应请示总经理的裁决而后行事。 第二十条 收集、整理各项资料。销售计划人员必须不断收集产品价格表、库存品一览表及其他定价、报价、受理订货时的必要资料,设法使其完备,帮助销售人员的销售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 报价。报价分为标准产品的报价与特定产品的报价二种:

1. 标准产品的报价是指产品价格表中所列出本公司的标准规格商品的报价。

2. 特定商品的报价是指产品价格表中未列出价格或标准规格品以外的商品的报价。

报价的裁决基准:标准产品和特定产品的售价以下列规定为裁决基准:

1. 产品报价在基价下浮20%的售价,由董事长裁决。

2. 产品报价在基价下浮10%-15%的售价,由总经理裁决。

3. 产品报价在基价下浮5%的售价,由销售部门经理裁决。

第二十二条 如果客户没有特别指定,通常以本公司所指定的报价表来进行报价。

第二十三条 规格厚度和颜色必须以基价为基准,进行测算,并促请尽快决定。原则上须向技术部门和生产部门预审。

第二十四条 销售合同文本的处理。在受理订货时,须依照下列规定来处理销售合同文本:

1. 在销售合同号码上冠以英文字母,以表示产品销售的国家或地区。原则上需依照销售合同来进行。如果是依照订货书的话,原则上须填写订货书来代替销售合同。

2. 前项销售合同文本的交换发生困难时,也务必设法取得足以证明的文书。

3. 销售合同若由顾客一方做成,则须注意对其记载的内容是否与本公司所提的报价内容相符,并做好详细的检核工作。若销售合同文本由本公司负责制作,由须依照另外所规定的文本格式为标准。

4. 销售合同文本一概由销售计划人员负责保管。因此,销售计划人员必须备有合同登记簿,将规定的内容记入其中。

第二十五条 销售编号的使用区分。销售编号的使用区分,则另行规定。

第二十六条 受理订货的事务手续。受理客户的订货时,须依照下列规定完成事务手续:

1. 销售计划人员须及时发出订货的出货传票,并依照规定的顺序送交各关系部门。订货的出货传票,在必要时尚须附上订货明细表、订货说明、包装细节等。

2. 出货传票的记载事项如有变更,应重新发出订正后的出货传票。

第二十七条 出货计划的控制、管理。销售人员出货计划的控制、管理工作,应由销售计划人员来负责。

第二十八条 出货的事务处理。产品出货的相关事务处理应依据下列规定来进行:

1. 销售人员在接到订单经由销售计划人员发出,由技术部、生产部执收出货预定表,根据此表,销售部门始可开始着手准备出货、质量检测及货款回收等等相关事宜。

2. 如有质量检测的必要时,销售人员应填写质量检测委托单,委托技术部门进行。

第二十九条 不良品的退换等。关于不良品的退换及免收费的交货品等,遵照另行规定来进行。

第三十条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有关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的处理,请依照另行规定进行。

第三十一条 货款回收的事务处理。销售货款的回收事务须依照下列规定进行:

1. 当交货完毕时,销售人员须连同出库单及其他必要资料,提交给客户。

2. 财务部为证明已确实收受进款时,应在进款通知薄的收款栏中显示确认,然后送交销售计划。

3. 销售人员如果为了收款而须带着收据前往客户处时,须先在财务部写上证明。

4. 若因特别情况需要,在收款时必须先交付客户临时的收据时,事后须迅速以正式收据换回临时收据。

第三十二条 货款的催讨。如果货款的回收发生延迟时,销售人员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方式,发出催促单,催请客户缴付货款。如果货款的回收拖延过久,在不得已情况下有时必须采取法律途径来催款。但这种情况,销售人员应事先照另外的规定,取得债务的确认书。

第三十三条 倒债的处理。客户若因破产或其他因素以至货款回收无望时,此部分的未收款项应视为损失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特别规定,否则应事前提出并请示裁决。损失处理的相关事务由财务部负责办理。

第三十四条 账簿的登记。账簿的登记一律以传票为依据。

第三十五条 传票的种类。传票种类可分为下列三种传票:

1. 订货的销货传票。

2. 订货的销货修正传票。

3. 应收账款传票。

第三十六条 订货的销货传票。订货的销货传票,除了应将订货的内容通知技术部门、生产部门外,并得委托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着手进行作业及出货外,一方面也可作为与各相关部门联络、交接记录及各项统计的资料。

第三十七条 订货的销货修正传票。订货的销货修正传票则以出货传票的记载内容发生变更时的修正,及订货预估金额确定时的通知传票。

第三十八条 账簿的种类。账簿分为下列三种:

1. 订货账本及订货补助簿。

2. 应收款账本及赊欠补助簿。

3. 收款账本及收款补助簿(收款通知簿)。账本、补助簿分别由财务部及销售计划人员负责记账、保管。

第三十九条 订货账本。订货账本及补助簿是依照销售编号顺序,记载从受理订货到货款回收为止的一切交易经过。

第四十条 应收款账本。应收款账本及补助簿是为了确定客户间目前的赊欠款所填而设定的,从销货开始到收款为止的过程都须记入账本中。

第四十一条 收款账本。收款账本及补助簿则是依照销售编号,记载销售额的收账明细,销售计划人员与财务部之间同时利用它来通知,回复收款的情况。 第四十二条 各种账本。各种账本应于每月月底做好对照查核之工作,并由总经理负责审核。

第四十三条 统计及各项调查报告。销售计划人员应制作下列统计及调查报告,并作为销售业务的经营资料。其中,必须定期制作的,包括收款日报、销售月报及销售年报。

1. 收款日报必须每天制作,并依照销售人员类别及收款种类(现金、支票、人民币、外汇等)记载前一天的收款实绩。

2. 销售月报应于每月上旬制作,记载内容包括订货、出货及上个月的收款实绩、本月份预定收款及订货、赊欠、订金、佣金、各项应收账款额明细等。

第四十四条 代理合同。本公司产品销售代理合同(本公司为甲方、代理方为乙方)分为结算价格合同及销售手续费(佣金)合同,但以前者结算价格合同为主。

1. 所谓买断价格合同是指乙方从甲方买进产品,然后以乙方直接使用的合同。

2. 所谓销售手续费(佣金)合同是指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直接销货给顾客的合同。

第四十五条 合同书的保管。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四十六条 各种账簿的管理。关于各种账簿及传票资料的保存、废弃,一切皆以本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七条 报价、合同、交货等。对客户的报价、合同、交货、货款情况及收据等资料,原则上以销售经理的名义存档。

xx人力资源公司运营管理制度(xx版)

目录

一、xx年xx人力资源公司运营目标

二、销售团队管理规定

三、职能团队管理规定

四、其他福利规定

一、xx年xx人力资源公司运营目标

二、销售团队管理规定

一、岗位分类及职责:

1、销售岗位分类:助理顾问、招聘顾问、高级招聘顾问(可兼导师)、招聘专家;

2、销售管理岗位:销售主管、销售经理、销售总监等岗位;

二、销售岗位激励制度

1、销售人员及销售管理岗位薪资及岗位晋级机制

1.1销售岗位:试用期~转正岗位s1~s7(s4高级招聘顾问可兼导师)

1.1.2基本任务和底薪制定:根据当月到账业绩实施浮动基本任务和底薪制度,最低底薪不低于2500元,最低基本任务不低于3500;最高底薪上不封顶。

2、导师岗位激励措施:

2.2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在合格的导师岗位中,不定期举行岗位岗位竞聘;

4、业务协作奖励

4.2 业务协助单分配比例是:

4.2.2 猎头单、rpo项目:

三、销售岗位淘汰机制

四、销售岗位日常行为规范:

1、销售管理岗位(日常必须执行,特殊情况可偶尔调换)

1) 每日目标分解与战报通报;使用一切有效的方式达成目标;

2) 每日走动管理引入部门进入状态;

1次以上整体激励会;);

4) 每月针对每位员工至少1次以上一对一沟通;

5) 负责领导安排的销售培训、阶段性促销等相关工作;

2、销售岗位

2.1 日报表:采单、电话跟进、意向客户开发、手推简历报表;

2.2 每日意向客户开发不低于3家以上;若没达成,须持续改进工作环节直至达成;

2.3 当月到期续签资源跟进表,争取每月至少40%以上及递增的续签率;

2.4 往月离线资源续签跟进表,争取每月至少20%以上续签率;

2.5 新单客户、在线客户、离线客户未按规定时间跟进,销售主管有权限直接进行罚没!

2.6 主动、积极其他团队须协助参与事务;

3、在线资源mot跟进提醒:

3.1 签约7-14周简历投递提醒;

3.2 客户30天以上未登陆提醒;

3.3 客户下载简历超过40%提醒;

3.4 客户即将到期30天、7天提醒;

4、每日一单加班规定:

三、职能团队管理规定

二、岗位考核与激励:每月进行kpi考核达成奖励;

1、根据每月kpi考核及综合表现,结合公司业务需要,进行岗位晋级和调薪奖励;

2、对kpi单月“不合格”员工进入观察期,连续两个月不合格员工予以辞退或调岗;

四、其他福利规定

三、报销制度:为鼓励销售岗位上门拉升需求快速签约,相关规定如下:

1、提交上门拜访客户预算申请表;

以上制度:自xx年x月x日起执行。以上规定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定期做完善和优化,相关规则解释权在公司。

深圳市xx人力资源公司 xx年x月x日

为规范列车小百货经营行为,维护好销售方与旅客的利益,更好地为旅客服务,在满足旅客需求的同时,提高列车小百货销售收入。现就列车小百货销售工作规定如下: 管理制度的目的:

要求小百货销售人员主动融入列车的一体化管理,杜绝在销售过程中的随意性、干扰式营销,树立为旅客服务的理念,达到热情为服务旅客的目的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管理制度的意义:

在全面开展的服务旅客创先争优活动中,充分利用列车这一广阔的市场,开展市场营销,主动服务旅客,招商引资的同时,将新型营销服务理念贯穿于列车始终,满足旅客的旅行需求,在服务过程中让广大旅客满意。 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列车小百货销售人员(以下简称:销售人员)要听从列车长的指挥,在列车长领导下开展销售经营,销售人员在经营过程中,要遵守铁道部、路局、客运段的安全、路风相关规定和政策。

车辆设备扰民销售,要态度和气,语言文明,言行举止得体,态度端正。

三、销售人员在列车内工作时,要统一服装、佩戴销售员标识(胸卡),制服和标识样式要与列车工作人员区分开,未穿着规定制服的,列车长有权停止其经营行为。

四、销售人员要持有有效卫生健康证上岗,不得私自雇佣不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替班上车售货。

五、销售人员要严格遵守列车售货时间,硬座车为6:00——23:00,卧车为6:00——22:00,(冬季21:30分),其它时间不得售货。

六、所有小百货要在客运段备案,经同意后销售,小百货要统一价格表,做到一货一签,由广播员公布商品价格,不得私自提价销售,销售人员要配足正规铁路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给旅客发票。

七、小百货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严禁占用旅客空间和乘务室,严禁在私自捎带物品或存放除规定外的小百货。

八、销售人员在列车长指定位置休息,不得占座,不得与旅客抢座位,不得私自卖座、代办车票、搭售商品。

九、列车销售的小百货要保证是正规厂家,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小百货外包装要有国家规定的各种标识。

十、小商品在销售过程当中,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演示行为,来干扰旅客和阻塞过道。

十一、在经营销售过程中出现旅客的各种投诉,要积极配合列车长协调处理,顾全大局,维护旅客利益,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

以上制度做为列车班组及各级检查人员检查的重点,对不服从列车管理的行为,列车长有权停止售货及整改,待其整改合格后方可在进行销售。

牡丹江客运段

二o一二年四月五日

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的产品,不属于提成范围的产品公司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三、销售任务。

销售经理按全年每月部门总销售额的绩效提成提取。

销售业务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业务员第一个月不设定销售任务,第二个月按正式员工的50%计算任务额。

四、绩效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分为两项,第一项以每月销售业绩达成考核当月结算,第二项以货款回款率提成结算;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销售业务员业绩达成率底于50%不给予考核绩效工资。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货款回款提成百分比。

净销售额=当月发货金额-当月退货金额。

4、销售绩效提成比率:

提成等级。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四种销售激励方法:

2、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xxx元奖励;

3、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给予xxx元奖励;

4、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给予xxx元奖励;

5、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

6、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

7、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五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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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条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第十五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六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

(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

(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十七条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

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配件,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销售或者在售后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免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商提供或认可的,使用汽车生产商品牌或其认可品牌,按照车辆组装零部件规格和产品标准制造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质量相当配件,是指未经汽车生产商认可的,由配件生产商生产的,且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厂配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再制造件,是指旧汽车零部件经过再制造技术、工艺生产后,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型新品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回用件,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或维修车辆上替换的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

第十八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

第十九条供应商采取向经销商授权方式销售汽车的,授权期限(不含店铺建设期)一般每次不低于3年,首次授权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授权合同。

第二十条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营销、宣传、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本企业网站或经营场所公示与其合作的售后服务商名单。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二条未违反合同约定被供应商解除授权的,经销商有权要求供应商按不低于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收购其销售、检测和维修等设施设备,并回购相关库存车辆和配件。

第二十三条供应商发生变更时,应当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的,应当将客户、车辆资料和维修历史记录在授权合同终止后30日内移交给供应商,不得实施有损于供应商品牌形象的行为;家用汽车产品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时,应当及时通知消费者,在供应商的配合下变更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供应商、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应当保证为消费者继续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可以要求经销商为本企业品牌汽车设立单独展区,满足经营需要和维护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对经销商实施下列行为:

(一)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

(三)限制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

(四)限制为其他供应商的汽车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务;

(七)搭售未订购的汽车、配件及其他商品;

(八)干涉经销商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以及其他属于经销商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活动;

(九)限制本企业汽车产品经销商之间相互转售。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制定或实施营销奖励等商务政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明确商务政策的主要内容,对于临时性商务政策,应当提前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告知;对于被解除授权的经销商,应当维护经销商在授权期间应有的权益,不得拒绝或延迟支付销售返利。

第二十六条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在经销商获得授权销售区域内不得向消费者直接销售汽车。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供应商、经销商备案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本办法实施以前已设立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90日内按前款规定备案基本信息。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经销商应当建立销售汽车、用户等信息档案,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区域销售动态、用户要求和其他相关信息。汽车销售、用户等信息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供应商、经销商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相关数据信息系统及复制相关信息数据;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供应商、经销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录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走私、盗抢、非法拼装等嫌疑车辆调查,提供车辆相关信息。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供应商通过平行进口方式进口汽车按照平行进口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3、销售人员每天详细填写工作记录,销售经理每天审核,给予协助与辅导;。

4、销售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相关的业务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二、部门例会管理。

(1)、各销售部:每日举行早夕会议,每周举行一次销售总结分析会。

2、销售部门应重视早、夕会的策划、组织和管理工作;。

(1)、早、夕会内容应提前准备,并列好早会行事历、计划表,预先公布;。

(2)、早、夕会经营要做到内容充实、形式多样、保证质量,并做书面记录。

3、早、夕会经营应达成的目的:。

(1)、掌握业务人员工作进展,落实活动量管理;。

(2)、传授知识、研讨、演练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技能;。

(3)、交流工作经验,激励业务人员工作士气;。

(4)、重视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教育,提高业务人员自身修养;。

(5)、宣导公司政策和企业文化。

4、其他会议管理工作:。

1、法定节假日:。

元旦:1天(1月1日)。

春节:天(初)。

2、销售人员应按公司规定出勤;。

3、销售人员请假应填写请假条,经书面批准后方可获假;销售人员及销售经理请假需由销售经理核准,超过三天者,由销售总监核准。

5、销售人员如遇以下情况可申请请假:。

(1)、因事须本人亲自处理时可请事假;。

(2)、因病需休息或治疗时可请病假,但病假三天以上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

(3)、婚假、产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直系亲属或配偶身故,可请丧假七天。

6、关于请假期间的考核规定:。

(1)、维持、晋升考核不因请假而降低标准(产假除外);。

(2)、销售经理当月假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待遇不变;。

7、销售人员假期期满后需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逾期未销假者视同缺勤,超过规定时间按离职处理。

四、员工培训。

培训是公司为销售人员提供的最大福利,分为制式培训及非制式培训两大类。

1、制式培训如下:。

(1)、新人入职培训。

(2)、新人30天销售实务训练。

(3)、转正培训。

2、非制式培训如下:。

(1)、管理层级培训。

(2)、师资体系培训。

(3)、其他培训。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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