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大全(18篇)

时间:2023-12-13 10:36:39 作者:XY字客

在工作中,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工作方案的成功与否,除了方案本身的质量外,还与执行情况和监督的力度有关。

学校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通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持续做好“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宣传发动,11月上旬到中旬为预热期,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期,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4日为后续宣传期,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

(一)多形式开展交通法治宣传。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推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要组织召开“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动员会,发放一封《致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公开信》,出一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同时以“我身边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为主题,上一节交通安全主题团(队)会,组织师生参加一次“警营开放日”活动。

(二)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状况。各学校要主动与辖区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联系,对学校周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人行道等设施,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对农村“村村通”公路的通行状况进行摸底,对道路过窄、缺少减速带、桥梁隐患等,要协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改进措施,彻底消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三)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戴楼、闵桥、涂沟、金北、前锋等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要组织召开一次乘坐校车学生家长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一次校车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校车行驶道路两边的`标识、警示标牌、隔离护栏、车辆减速设施等建设情况,校车“六定”管理模式落实情况以及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等,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四)组建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城区所有学校,要迅速组建由教师和学生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上下学期间,在校园周边主要路口,引导学生有序通过马路,及时制止学生不文明行为,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严厉问责。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到岗情况、学生上下学遵守交通秩序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予以通报。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交通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员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交通安全意识,促使员工养成良好道路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强化员工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在公司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点突出员工上下班途中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治理,有效杜绝一般及以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四)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明显提高。

(五)深化全体员工的交通安全宣传,员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明显减少。

为保证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形成“责任落实、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以人为本”的局面,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安全领导小组。

(一)、对公司现有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数量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查看驾驶摩托车员工是否证照齐全、是否年检、是否脱保;对员工是否驾驶带病车上车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

(二)、每月必须安排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通报一个月以来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三)、每月安排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得少于两次,向员工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员工给合自身实际谈体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安保部组织对教育效果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利用横幅、挂图、局域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刊登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及相关信息。

(五)、邀请片区交警到公司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员工分批次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选择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问卷答题活动,检查员工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做到让员工知法、懂法,更重要的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六)、制作发放一批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做到人手一份。进一步加深公司员工对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

(七)要求公司员工驾驶摩托车、电瓶车必须正确配戴合格的安全头盔方可上路行驶,如发现不配戴头盔将不允许其车停住入住宅区内。

(八)定期、不定期对员工在上下班途中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厂通报,并对违法、违规员工进行处罚、通报批评、罚款。

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交通安全,预防涉及学生交通安全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信政办明电[20xx]22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在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以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为目标,坚持“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则,严查严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安全性能不良及报废车辆、非客运车辆作为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其它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一)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20xx年12月20日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教体、公安、交通、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对全县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停用;不具备驾驶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资质的驾驶员要坚决停用;有交通违法记录的,要坚决处罚;对“黑校车”,要坚决依法取缔。

(二)强化学生出行的日常监管。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准确掌握各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间以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时间、行驶路线、载员等基本情况;要随时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有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对有违法行为的车辆和驾驶人,要坚决依法从重处罚。各学校、幼儿园要定期组织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安全技术检验,及时保养和维修车辆,保障车辆安全性能完好。坚决杜绝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带病”上路。

(三)规范校车台帐管理。有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建立校车日志,对每天出行前的检查情况、行驶情况、检查检测情况、维护维修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教体局要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并作好分析,促进校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常规化。

(四)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教育部门要认真履行校车安全主管部门的职责,排查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并将排查出的非法营运车辆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通报给公安交警部门。同时,认真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逐车逐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详细掌握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位置、学生数量分布和校车需求等情况;配合交通部门做好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及站点的确定和设置工作;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档案;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作为考核评价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之一,明确规定校长、班主任职责;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汇总分析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信息,向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提出工作建议。

2、公安部门负责全面掌握辖区内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基本情况;建立定期排查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制度;依法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拼装车、改装车、报废车及各种安全防护不到位的车辆;负责校车车体外观标识喷涂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审验及安全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把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作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重点单位;在冰、雪、雾等恶劣的天气条件下要增派警力,全力维护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秩序。

3、交通部门负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道路经营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准入关,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营运的校车,打击黑车非法运送学生;对接送学生车辆经过的.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修,确保通行安全;合理设置各种安全设施和警示标识,消除学生行路安全隐患。

4、安监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把学生安全出行管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对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进行责任追究。

5、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施《固始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问题。要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长是本乡镇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担当起此项工作的领导职责。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乡镇、部门也要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切实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交通安全。

(二)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结合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活动,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严把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关,严厉打击无资质车辆和无资质驾驶校车人员从事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部门要以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为载体,以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和家长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不坐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同时,要建立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加强校车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检查,狠抓落实。县政府将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制不落实、失职失察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杜绝。

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乡镇交管办的工作支持和金投入力度,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乡镇交管办工作正常开展。

1.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2.乡镇交管力量充实到位。乡镇交管办要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凡专职管理人员不足3人的乡镇,要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尽快将管理人员配齐。

3.配齐工作装备。各地要为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落实专门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

完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各地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并认真修订、充实和完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各地要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学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要按照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加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地要把辖区所有乡镇交管办分解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各地要建立由乡镇牵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度,适时开展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重点查纠客车、校车、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四川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要求,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民警经常参与当地交管办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活动。

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职责。各地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金和日常管理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和养护落实。

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制定发展农村客运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要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站点,根据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安排好车次和线路,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违法查处,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消除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

实行考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评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全面客观实施,逗硬落实奖惩。

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

实行通报制度。各地每月要向市政府上报当月开展推进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最后1个工作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开展经验交流。各地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刊发工作简报,供各地交流借鉴。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10月22日“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会议”、12月10日“全市校园安全座谈会”及《金沙县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把师生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问题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着力点和出发点,着力整治影响全市学校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事故(事件)发生,努力营造有利于广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理念,建立健全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事件),为全镇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过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各中小学(幼儿园)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风险隐患,深入分析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根源,按照“突出重点、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多方参与、职责清晰、措施具体、综合施治”的工作思路,集中用半年时间进行专项整治,实现涉校涉生事故(事件)发生明显减少、校园周边环境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感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杜绝影响恶劣的涉校涉生事件。

本次专项整治对象为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做到“两个全覆盖”。整治对象全覆盖,整治范围包括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校外学科类培训(托管)机构。隐患排查全覆盖,对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死面、不留盲区。

(一)学生心理健康。

健全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排查、干预工作机制。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按照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素养。二是借鉴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做法,以班级为网格,围绕学生矛盾纠纷、家庭关系、思想情感、情绪变化、社会关系、涉网行为等方面的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三是加强家庭离异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学生、父母一方服刑学生、家庭突发变故学生、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情感困惑学生、言行异常学生,毕业班学生、留守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易地搬迁安置点学生等重点群体的信息排查、收集,逐一梳理,及时研判。四是根据学生面临的风险类型,实行“一人一策”“一人一案”,协调配合家长(监护人)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正,全方位进行干预帮助。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动员家长(监护人)将其转介到专业的医疗机构或心理援助机构医治,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类事故(事件)。五是常态化开展“万名教师大家访”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监护人)交流沟通,帮助家长(监护人)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法,改善紧张家庭关系。加强学生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柔性管理学生使用手机,避免因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而导致发生意外事故。六是设立安全信息员,以班级为单位设立教师安全信息员2名(男、女各1名),按1:10的比例设立学生安全信息员;学生宿舍至少设立1名信息员。

(二)学校消防安全。

积极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履行总支书记(校长)领导责任、中心学校监管责任、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严格消防安全考核奖惩。二是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每月对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图书室等人员聚集场所至少开展一次用电、用火、用气排查,严禁使用彩钢板搭建学校教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学生宿舍一律不准使用煤炉取暖、蜡烛照明,严禁安装使用电源插座,严禁学生私接电源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三是规范消防安全设施标识,按照标准和要求在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重要部位配备消火栓、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完善消防安全标识,保持楼梯间及人员安全疏散通道出口通畅,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符合要求。四是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行业消防安全监管“明白人”培训,按照“四懂四会”要求,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在校园内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广泛开展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全校教职工注册、学习消防安全学习平台,聘请所在地公安干警、消防指战员担任校外消防辅导员,每学期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高中学校将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新生军训内容。五是针对冬季煤气中毒易发、多发的特征,加强学生及家长(监护人)防煤气中毒宣传教育提示,加强校外租住民房学生(特别是无成人陪同居住)的安全教育与监管,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每月至少实地走访一次学生住地。掌握学生用火、用电、用气情况,强化房东的监管责任,及时消除煤气中毒和火灾隐患。

(三)预防校园欺凌。

认真贯彻落实《金沙县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毕节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预防和处置。一是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二是建立发现预警机制,在每一个班级、每一间学生宿舍明确一名学生作为信息员。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对可能会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预防、早控制,重点关注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的学生。三是建立学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发现的学生矛盾纠纷,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及时开展教育和疏导工作,严禁学生打架斗殴,严禁学生矛盾调解不及时、不彻底而导致矛盾激化。四是落实巡逻查防制度,值班教师和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校园大门口、学生宿舍、厕所、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学生课间活动的巡逻查防,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及时制止、彻底化解。五是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管制刀具清查收缴行动,严防刀具伤害事故发生。定期邀请法治副校长到学校为学生开展法制安全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让学生敬畏规则、敬畏法纪。

(四)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加强学校“三防”建设,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车辆和学生进出询查登记制度,落实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值班领导、值班老师在校门口开展交通、治安值日制度。认真落实《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毕节市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金府办发〔20xx〕53号)和金沙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工作机制,每半年召集召开一次会议,适时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学校周边环境问题。认真落实定期通报、定期调度、定期督查、定期考核等工作制度,完善并落实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治安秩序、食品经营、香烟经营、文化娱乐场所、环境卫生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重点人员管理。排查摸清刑释解戒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精神障碍患者、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等情况,落实有效管理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综合治理,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五)学生交通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校园包班级、教师包学生责任制,压实学生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加强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劝阻学生、提醒家长(监护人)不乘坐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拼装车、报废车等“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发现校园周边有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要向有关部门举报。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学校(幼儿园)出入路口的交通安全警示牌、警示灯、人行横道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和减少涉及学生的安全事故。三是加强学生骑乘摩托车、电瓶车等高风险车辆整治,杜绝学生骑乘摩托车、电瓶车上下学问题。四是组织完善学校人车分流隔离设施安装,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六)预防侵害学生。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侵害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教职工“十严格、十不准”规定。一是按照《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实行师德师风周研判月提示季通报的通知》要求,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和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其法治意识;加强对教职工及聘用人员的审查和日常监管,切实保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的平时监测和考核,细化监督管理。二是学校要将中小学生预防侵害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科学有效地对学生和家长(监护人)开展防侵害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监护人)预防侵害的意识和能力。三是深化“四个五”访谈排查机制(女性生活指导教师每周至少辅导女学生5人次;班主任每周至少随机访谈学生5人次;分管副校长每周至少随机抽查课堂5人次;校长每周至少访谈师生5人次),通过访谈,不仅向学生传授安全防范知识,更要排查学生所面临的安全风险。帮助他们消除风险隐患。四是邀请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警示案例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让教职员工敬畏法律。五是按照《毕节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发现学生遭受侵害或疑似遭受侵害时,可通过“守未联盟”app报告,情况紧急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学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均有报告义务。六是常态化开展教师大走访活动,全面排查女性未成年人家庭监管情况,建立风险管控台账,对高风险群体要实行每周走访,提醒监护人加强监管,严防侵害事故发生。七是加强辖区烂尾楼、空置房、实际无人管理房屋等隐患排查,及时提交属地政府组织巡查管理,防范安全事故。

(七)特殊群体学生安全。

一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继续完善本辖区、本学校特殊群体学生排查、登记、造册、建档工作,及时更新留守未成年人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情况,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基本信息。二是加强特殊群体学生离校返家安全监护交接工作,每学期放假,各学校均与当地村(居)委会、学生家长(监护人)履行学生离校返家监护交接工作,确保特殊群体学生安全监护不留空档,并同时与当地派出所、民政等部门通报学校放假、开学及学生离校情况。三是对特殊群体学生及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安全、生活、情感、学习、行为养成等“五关爱”活动,寒暑假期间组织开展好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大走访”活动,关注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动向。四是严格执行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毕节市监察委员会、毕节市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毕节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一旦发现特殊群体学生存在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异常状况,立即向当地政府、民政、公安等部门报告具体情况,防止特殊群体学生因监护缺失发生伤亡等事故。五是加强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5至10月间,配合当地政府及水务部门对校园周边山塘、水库、河流、建筑工地水坑等全面开展排查,在危险水域地段设立防溺水标识标牌,对危险水域开展巡逻巡查,争取水域周边村民对上放学期间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予以及时阻止;加强学生午餐后的安全监管,对未按时到校上课的学生及时查明去向,并追踪管理到位。

(八)防范电信诈骗。

一是通过典型案例对师生广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让学生认识出售、出租“两卡”、qq、微信等社交账号的危害,不断提高师生家长(监护人)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二是县中等职业学校、初(高)中学校要定期开展防范学生“非法校园贷”“套路贷”宣传教育,开展涉校涉生网络诈骗等线索摸排,建立问题线索台帐,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三是加强师生信息安全保护,禁止向教育部门以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师生及学生家长(监护人)的个人信息,禁止第三方机构对师生采集个人信息,确保师生个人信息不外泄。四是协调配合公安、网信、广电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综合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涉校涉生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

(九)食品安全。

一是强化教育部门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继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和陪餐制度并明确陪餐人员职责,严格落实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非寄宿制中小学校(园)原则上一律不得在校园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二是配齐、配全食堂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业务培训,实行“一年一检”,着装持证上岗;继续实施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全面推进互联网+智慧化监管覆盖面,严把采购、保管、清洗、加工、消毒、留样、分餐等关口。三是配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严格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寄宿制学校校园内超市、小卖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必须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对达不到要求和条件的.一律取缔和关闭。四是将食品安全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养成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饭前便后洗手等良好生活卫生习惯,防止传染病的流行。五是定期对学生进行晨检,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要及时报告、早隔离,对教室、学生宿舍、厕所等定期清扫消毒,开窗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

(十)教职工管理。

严格教职员工入职审查和行为管理。一是开展入职前资格审查,严把教师准入关口。在每年特岗教师招聘或公开招考教师时,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入职资格审查。加强校内编外人员管理,把学校招聘临聘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和校内超市(小卖部)从业人员纳入入职业资格审查管理。二是开展入职后资格政审,加强教职工监管。每年对在职教职员工(包含临聘用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政审,对有违法行为人员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三是加强重点人员监管。全面开展教职员工的法治警示教育,建立特殊教职员工监管台帐,实行重点监管。建立师德师风风险防范机制,坚持周自查研判、月小结提示、季通报约谈。分级建立监测台账,抓实抓细“四个五”访谈排查。每年开展师德教育和考核,实现教育、监测、考核等动态管理。

(十一)意识形态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十个纳入、十个必查”工作机制;每年两次对师生言论情况进行排查;每年两次对师生宗教信仰情况进行排查。二是推进思政课一体化建设,配齐配强中小学思政课专任教师,开齐开足思政课。三是对外发布所有信息、稿件需制定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四是定期对教材(含地方教材、校本教材)、图书(含班级自购、接受捐赠书籍、学校图书室书籍等)、教辅资料、校园(班级)文化布置(含上墙图标、宣传画、标语、口号、黑板报等)以及校园网站、各类挂图(图标、广告、口号)等是否涉及宗教、政治,盗版侵权、超审批数量印发等情况开展排查整治。

(十二)校舍建筑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对校舍、围墙、校门、厕所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治,经相关部门鉴定属于d级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加强对校园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设立警示标识和警戒线封闭施工,防止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协调水务、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地质灾害(含疑似)学校安全防治。加强对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学校所在地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和监测,对潜在存在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区域和路段,设立标识标牌,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提醒师生和家长(监护人)有效避险。

从20xx年2月至7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2月25日前)。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召开培训动员会,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结合实际,按照整治内容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20xx年2月28日前)。各级各类学校对照12个方面整治内容全面开展排查,建立完善风险隐患问题清单、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实行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自身能力不能完成整改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请求帮助解决。安底镇中心学校将对辖区学校全面组织开展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集中整治(20xx年5月31日前)。各学校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每月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厘清工作思路,将问题较多工作滞后的乡镇(街道)和学校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细化工作措施,按照“一校一台账”的要求,倒排整改时限,将问题整改任务落实到每天,直至整改全面完成。对屡教不改的学校,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等形式,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7月31日前)。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分析共性和突出问题,健全并推动落实相关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工作,周密安排部署,落实行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深入开展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各学校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力量,举办专项整治行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学校临聘人员(安保人员、宿管人员、食堂工勤人员等)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技能培训,规范工作操作流程,深化校园安全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建立风险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完善工作台账,实行一个风险隐患一套防范化解措施。对待特殊群体学生、少数需关注教职工,要切实做到风险隐患摸排精准、研判精准、措施精准、责任精准,做到见人见事见地点,抓早抓小抓苗头,提高工作预见性。

(四)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积极分析隐患背后所隐藏的根源问题,既要消除隐患,排除风险,又要找到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根除病源。对本单位现有的工作制度、机制进行修订,确保管用、可操作,能够发挥作用。对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积极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和校园安全隐患治理能力。

(五)深入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安底镇中心学校每月对各学校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下发通报、及时调度,对专项行动部署不力、推进迟缓、隐患排查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毕节市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办法》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因工作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学校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介入严肃查处。

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校车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规范我街道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预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决定自1月23日起对全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工负责,规范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预防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全街道学生(幼儿)生命安全,维护全市教育的和谐稳定。

从20xx年1月23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开展全街道学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为目标,通过学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改善学生交通环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通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得到排除,预防涉及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严肃查处违规接送学生行为,整改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改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环境。

(一)违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

1.集中用于接送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幼儿)上下学,未使用符合国家校车安全标准并取得校车车标牌的车辆。

2.家长使用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或捎带接送别人孩子上下学车辆。

(二)专用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

1.校车运行路线存在的路面、危桥、集市等安全隐患。

2.校车运行线路重点路口、急弯、陡坡、水塘等警示牌,重点路口警示灯等。

1.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警示标志、警示灯、减速带、禁停设施。

2.对学校放学时段周边交通拥挤路段进行交通疏导。

(一)安监办:

1.组织对校车线路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检查,限期整改。

2.组织开展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

3.对重型矿车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避开学生上下学时段通行。

(二)派出所:

1.对学校提报或路面巡查发现及群众举报的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及非法重型改装矿车进行严肃处理并上报。

2.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及校车运行线警示标志、警示灯、减速带、禁停设施需求及时上报。

3.对城区学校放学时段周边交通拥挤路段安排警力执勤、巡查、疏导交通。

4.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组织警力加大学生上下学时段巡查,对出现或根据举报发现的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建立信息台帐并及时上报。

(三)交通公路养护站。

2.按道路权属,对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四)文明办。

1.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宣传声势。

2.制定并发放《关注校车安全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3.督促学校及幼儿园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帐。

(五)学校及幼儿园。

1.各中(小)学校校长、各中心幼儿园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管理全面负责,明确校车管理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名单要上墙;设立校车安全检查记录、行车记录、车辆安全交接记录等相关台帐,定期检查校车安全运行情况,定期排查校车运行路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3.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及校车安全演练活动,一年不少于4次。发放校车交通安全手册,提醒广大学生乘坐校车安全注意事项。

4.各中(小)学校、各幼儿园要组织学生所在班级、家长共同摸排是否乘坐“非法校车”,由学校、班级、家长同时出具书面签字说明,并建立学生乘坐车辆情况台帐。要对学生及幼儿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检查并登记备案,对违规接送车辆责令停止接送学生并下达告知书,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学生上下学的乘车安全问题。

5.建立月报制度,每月向文明办提报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整改计划和进度,对道路隐患进行编号,责任到人。

6.每季度对校车运行线路、学校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7.街道与各中(小)学校及各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街道各留存一份。同时,各学校及幼儿园要与班级、家长、学生、司机层层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学生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人大常委会主任、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党工委宣统委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领导。

(二)加强督导,强化责任。强化对专项整治的督导检查,街道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月份对各学校及幼儿园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未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进行安全维护或未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责令进行改正。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接送学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标本兼治,确保实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有关部门要以学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在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甘肃省正宁县“11·16”和江苏省徐州市“12·12”特大校车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强化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全力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和校车管控,坚决杜绝“涉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出行安全,市政府定于20xx年1月起在全市开展常态化的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确保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xx〕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责任明确,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常态化和日常化的管理,形成治理合力,共同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促使全市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预防“涉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市政府成立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办公室(下称市校车整治办),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迅速行动,坚决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把解决校车安全问题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来认真抓紧抓实,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明确职能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和学校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要承担校车安全的主体责任,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要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账,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并安装gps监控系统,加强对校车的日常监管;要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规范操作、文明驾驶;要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长期租用车辆作为校车或者组织学生活动需要临时租用车辆的学校、幼儿园,要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的机动车并与承运单位签订运送协议书,不得租用个人所有或者拼装、故障、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使用。未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对在校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不坐不合要求车辆,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监督。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校车交通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要履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研究辖区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督促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使用校车的学校安全管理年终考核,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落实校车安全资质审查,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学校使用校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校车资质和行驶线路的审查备案,按照有关标准制作并向符合条件的校车配发校车标牌;要开展“护卫天使行动”,落实“护学岗”工作,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查校车超员、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准入关,严厉查处从事非法营运的校车,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校车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校车交通安全责任,对校车交通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三)全面摸底排查,严格校车审批。各地要对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和校车开展再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学生和校车的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核载人数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台账档案,全面检查学校和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做到“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对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不落实,校车有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以及校车驾驶人安全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责令停运停驶,限期整改;对未经安全审查、无校车标牌的其他车辆,坚决禁止其接送学生,并督促其按规定办理校车标牌。各地要以校车“五不出校制度”(校车车况不良不出校、校车超员不出校、驾驶人资质不合不出校、校车证件不齐不出校、照管教师未到位不出校)为重点,加强检查,确保落实。

各地必须按照粤公通字〔20xx〕10号文件要求,做好校车核定登记工作。因集中运送学生而需要配备校车的学校应按规定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公安交管,市公安交管部门申请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校车标牌申请表》;

2.本学校与当地县级公安交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

3.拟聘用驾驶人员的健康证明和驾驶证复印件;

4.本学校拟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

5.校车行驶路线图和停靠站点;

6.本学校制定的校车及其驾驶人员、学生照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7.本学校对机动车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

8.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单复印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申领工作要在20xx年3月上旬前完成。

(四)强化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各级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执法,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车运行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对校车号牌标识、使用单位、发证日期、有效日期、驾驶人姓名、运行路线、照管老师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逢车必查,逢违必罚,杜绝事故隐患。要在日常执勤中,加大对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的检查力度,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对车辆没有进行校车登记、没有粘贴校车标牌而接送学生的,一律停运,通报教育部门进行处理;对校车驾驶人不具备驾驶校车资格的,一律停运,通报教育部门进行处理。要大力开展打击“黑校车”治理活动,严禁拼装车、低速汽车、农用车、报废车搭载学生。要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管理,重点治理校园周边乱停乱放、非法营运、逆行、违法调头等行为,为学生出行创造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把道路运输准入关,严厉查处从事非法营运的学生接送车辆,严格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对没有粘贴校车标牌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而接送学生的车辆,要严格以非法营运从严从重处罚。

(五)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各级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广泛宣传开展校车安全管理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对校车审查备案的条件、要求、程序规定以及法律责任,要作为重点进行宣传。要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广度和深度,组织记者随警作战,曝光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剖析深层次原因和典型案例,赢得群众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各地教育行政、公安交管部门要立即联合召开辖区学校校长及校车驾驶人会议,通报甘肃省正宁县“11·16”和江苏省徐州市“12·12”事故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并责成各学校集中开展一次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家长、师生安全意识。公安交管部门要适时组织校车驾驶人开展宣传教育,及时通报事故情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不开违法车、开车不违法;定期指派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交通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小手拉大手,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做到不坐违法车、不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形成“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从小做起”的良好风尚;每学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督促学校设立宣传栏和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督促学校落实上学、放学高峰期值班制度,教育、劝导学生不要乘坐非客运车辆、“黑校车”,加强校车管理,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接送学生。

(一)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严密工作程序的衔接配合,共同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要定期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校车安全管理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排查整治校车交通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对开展校车安全管理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方,要进行重点督查,限期整改。

(二)文明规范执法。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工作人员执法行为,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对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切实做到处罚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关系,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确保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导致的事件。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检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市校车整治办。市校车整治办要及时以简报的形式通报全市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副组长:xxx。

成员:xxx等。

以教育局交通安全整治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中心实际状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在全中心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家长及接送学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确保我中心学生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中心只有xxx小学校门正对着小公路,所以已和村委会协商,装警示牌。

2、校内排查。

杜绝学生骑自行车现象,并要求家长接送孩子车辆有序。

我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发放交通安全手册,召开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及校辅导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在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追逐打闹。并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并严格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避险能力。

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辆。并将其危害性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工作过程留有影像资料及文字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4、将学校开放和关闭时间告知家长。

我校坚持在上课半小时前开放校门,方便学生进入学校。校门开启后,有一名学校领导带班,负责安排值班教师维持秩序,以确保学生进出学校安全。并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将学校作息时间和开闭校门时间告知家长,向家长提出履行职责要求,明确家长教育管理子女的责任、义务,按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好学生到校时间。

交通安全领域整治方案

为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巩固道安综治齐抓共管工作全力歼灭和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牢“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安全发展理念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紧盯事故多发易发重点企业、重点人、重点车、重点路、重点违法,持续开展全方位、分步骤、多层次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和盲区事故风险、“黑客车”、“黑客运企业”、渣土运输滴洒漏、非法拼改装三轮摩托车载客、农村道路临水临崖隐患等道安综治薄弱环节,集中消除一批重点风险隐患,进一步贯彻落实《x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有效督促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努力实现道路交通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减少,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骤:以排查隐患、制定清单为主线,深入部署,广泛发动,全面细致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第二步骤:以集中整治、化解风险为主线,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高密度、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序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第三步骤:以查漏补缺、严防固守为主线,采取“回头看”“找茬挑刺”等形式,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开展检视指导,着力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抽检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第四步骤:以总结提炼、建章立制为主线,在全面总结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问题不足,牢树长期作战思想,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一)摸排整改事故多发区域路段。全面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认真摸排和梳理事故总量大的村居,以及国省道、农村道路事故易发多发的路段,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不足,以案分析把握事故特点、规律,确定重点时段、路段、区域,制定“一区一策”“一乡一策”“一路一策”,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和驻点指导力度,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安全防护到位,全面防范和整改涉及车辆坠崖坠水、“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和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等易发一次死亡x人以上事故所暴露出来的重点问题。

(二)检查指导帮扶重点运输企业。交通运输、交警、应急等部门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支援、指导、帮扶企业做好疫情防护和安全复工复产,严查“黑客运企业”,及时抽查、检视企业防控疫情、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和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清零等,推动“两客一危”、公交等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建立企业隐患清单,督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严防企业“带病”生产。

(三)推进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突出围绕严防“不合标车辆、不符合营运资质驾驶人”上路作业,加强源头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交警、交通运输、城管、教育、应急等部门要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渣土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情况,建立重点车辆隐患清单,加大催检力度,加快淘汰报废“营转非”大客车、xx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严查“黑客车”。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摸排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证审验、换证、满分学习等情况,落实禁驾人员公布、记分临界短信提示等措施,及时推送告知提示,并建立重点驾驶人隐患清单,推动实施整改。交警、经信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持续开展非法拼改装三轮摩托车的违法查纠、拆解报废工作,推动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充分发挥基层道安机构和“两站两员”的作用,进村入户开展逾期未年检、未报废的农村面包车的摸排登记和催告抄告工作,补齐“五小车辆”摸排和录入农交安手机app工作短板。

(四)全面排查治理道路风险隐患。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滚动排查整治临水临崖、农村山区、临近池塘水渠、连续长陡坡、马路集市等路段的安全隐患,逐段逐点建立隐患清单(表格见附件),并督促做好有关路段安全防护及警示提醒。确保完成纳入xxxx年省为民办实事项目的x处道路隐患整治任务,加快推进x处农村道路临近池塘、水渠安全隐患整治。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集中排查通行客车公路、旅游景区周边及新硬化路面、交叉口“五有工程”的安全隐患,推动增设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推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加装中央隔离设施。交通公路、住建部门要加强危旧桥梁日常管养和定期检测,大力推进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五)严管严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警要扎实开展“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和夜查酒驾统一行动,结合诚信交通突出查纠劝导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不靠右行驶、逆行横穿、超员等容易引发交通亡人事故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组织开展“三超一疲劳”、农村货车违法载人、农村面包车严重超员等容易诱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城市管理、公安部门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加强渣土车联网审批管理和动态监管,严查渣土车超速、超载、非法改装、闯禁行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两客一危”车辆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两客一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推进联合治超,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农业农村、公安部门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坚决遏制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学校复课后,教育、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校车和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督促学校、校车企业加强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严禁未满xx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严查“黑校车”“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载运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文旅、公安部门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

(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曝光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运用“农交安手机app”;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及农村客运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和宣传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协作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城管、教育、应急、经信等部门要主动协调,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共同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各道安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适时联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升风险隐患策对能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好职、尽好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予以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督办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要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伤亡事故的,要约谈涉事地区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倒查追究责任。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村居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每月x日前报送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表至镇道安办。联系人:xxx,xxx。

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根据县道安办关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迅速有效开展我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刻汲取“3.7”泉州欣佳酒店倒塌事故和“3.8”福安交通事故教训,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使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隐患点整改消除率达90%以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确保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一)开展重点路段排查。加大对临水临渠临崖、急弯陡坡、下长坡路段、涵洞、桥梁、交叉路口、通往寺庙道观、水电站等道路的隐患排查,加强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非交通标志牌建设的安全监管,组织各村开展村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及时进行深度研判整改。

(二)重点车辆:重点排查检验农用车辆和农村面包车、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技术状况(农用车辆由乡农机站负责排查、农村面包车由辖区派出所负责排查;学生接送车由乡交通办和派出所负责排查,各村配合)。

(三)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酒后驾驶、闯红灯、涉牌涉证、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化车证件不全、不按审批路线行驶以及农村地区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三轮车违法载人违法行为。

(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要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努力实现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构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二)认真调研,合理施策。要对当前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调研,研究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以推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部门要以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led、版报等媒体,全面开展宣传活动;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进企业、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活动。

(四)认真分析,加强研判。各村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坚持月通报、季总结制度,及时发现引发事故的倾向性、多发性问题,发现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开展专项治理对影响本地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性的整改和治工作,做到预警及时,对策清晰,措施得力,落实具体。

(五)强化督导,确保实效。乡政府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凡发现隐患排查走过场、制度规定不执行、责任分工不明晰、措施落实不到位或部门监管不力的,一律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六)信息汇总,及时报送。各村、各部门每月30日前要及时《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报至乡交通办。

厂区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为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巩固道安综治齐抓共管工作全力歼灭和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牢“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安全发展理念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紧盯事故多发易发重点企业、重点人、重点车、重点路、重点违法,持续开展全方位、分步骤、多层次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和盲区事故风险、“黑客车”、“黑客运企业”、渣土运输滴洒漏、非法拼改装三轮摩托车载客、农村道路临水临崖隐患等道安综治薄弱环节,集中消除一批重点风险隐患,进一步贯彻落实《x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有效督促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努力实现道路交通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减少,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骤:以排查隐患、制定清单为主线,深入部署,广泛发动,全面细致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第二步骤:以集中整治、化解风险为主线,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高密度、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序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第三步骤:以查漏补缺、严防固守为主线,采取“回头看”“找茬挑刺”等形式,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开展检视指导,着力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抽检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步骤:以总结提炼、建章立制为主线,在全面总结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问题不足,牢树长期作战思想,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一)摸排整改事故多发区域路段。全面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认真摸排和梳理事故总量大的村居,以及国省道、农村道路事故易发多发的路段,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不足,以案分析把握事故特点、规律,确定重点时段、路段、区域,制定“一区一策”“一乡一策”“一路一策”,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和驻点指导力度,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安全防护到位,全面防范和整改涉及车辆坠崖坠水、“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和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等易发一次死亡x人以上事故所暴露出来的重点问题。

(二)检查指导帮扶重点运输企业。交通运输、交警、应急等部门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支援、指导、帮扶企业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和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清零等,推动“两客一危”、公交等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建立企业隐患清单,督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严防企业“带病”生产。

(三)推进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突出围绕严防“不合标车辆、不符合营运资质驾驶人”上路作业,加强源头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交警、交通运输、城管、教育、应急等部门要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渣土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情况,建立重点车辆隐患清单,加大催检力度,加快淘汰报废“营转非”大客车、xx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严查“黑客车”。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摸排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证审验、换证、满分学习等情况,落实禁驾人员公布、记分临界短信提示等措施,及时推送告知提示,并建立重点驾驶人隐患清单,推动实施整改。交警、经信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持续开展非法拼改装三轮摩托车的违法查纠、拆解报废工作,推动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充分发挥基层道安机构和“两站两员”的作用,进村入户开展逾期未年检、未报废的农村面包车的`摸排登记和催告抄告工作,补齐“五小车辆”摸排和录入农交安手机app工作短板。

(四)全面排查治理道路风险隐患。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滚动排查整治临水临崖、农村山区、临近池塘水渠、连续长陡坡、马路集市等路段的安全隐患,逐段逐点建立隐患清单(表格见附件),并督促做好有关路段安全防护及警示提醒。确保完成纳入xx年省为民办实事项目的x处道路隐患整治任务,加快推进x处农村道路临近池塘、水渠安全隐患整治。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集中排查通行客车公路、旅游景区周边及新硬化路面、交叉口“五有工程”的安全隐患,推动增设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推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加装中央隔离设施。交通公路、住建部门要加强危旧桥梁日常管养和定期检测,大力推进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五)严管严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警要扎实开展“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和夜查酒驾统一行动,结合诚信交通突出查纠劝导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不靠右行驶、逆行横穿、超员等容易引发交通亡人事故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组织开展“三超一疲劳”、农村货车违法载人、农村面包车严重超员等容易诱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城市管理、公安部门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加强渣土车联网审批管理和动态监管,严查渣土车超速、超载、非法改装、闯禁行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两客一危”车辆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两客一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推进联合治超,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农业农村、公安部门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坚决遏制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学校复课后,教育、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校车和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督促学校、校车企业加强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严禁未满xx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严查“黑校车”“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载运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文旅、公安部门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

(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曝光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运用“农交安手机app”;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及农村客运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和宣传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协作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城管、教育、应急、经信等部门要主动协调,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共同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各道安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适时联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升风险隐患策对能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好职、尽好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予以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督办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要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伤亡事故的,要约谈涉事地区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倒查追究责任。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村居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每月x日前报送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表至镇道安办。联系人:xxx,xxxxxxx。

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消除和减少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改善公路通行条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市公路局[20xx]305号文件《关于转发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灞桥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整治措施,消除隐患,使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减少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为加强对全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灞桥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业务科,负责日常工作;局属各科室、各站、及各工程项目部位为组成单位,负责各自对应工作。

灞桥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

公路站负责农村公路危险路段、灾害路段、养护作业路段、运营桥梁隧道的排查整治工作。

局办公室、业务科、质监站负责对部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以及信息报送、总结等工作。

(一)农村公路在建项目排查。

农村公路在建项目包含县乡公路改造工程、通村公路工程、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及养护工程。排查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尽快对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及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是查基本建设程序。要检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是否安全可靠;设计荷载是否符合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技术复杂的桥梁,是否按施工阶段进行了结构验算,明确了技术管理措施。

三是查项目管理。要检查项目业主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质量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是否落实,工程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检验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质量监督是否到位。

四是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结构几何尺寸、强度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取样检验。

五是查工程原材料。要检查原材料是否合格,特别是钢材、砂石、水泥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六是查施工工艺。要检查是否严格按施工工艺操作,是否满足工程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农村公路危险路段排查。

一是重点排查急弯、临河、临崖路段,长大纵坡路段及交叉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限速标志是否齐全有效,行车视距不良路段是否存在绿化遮挡;二是是否结合日常巡查工作,进行定期监测,特殊天气及时安排巡查;三是要结合省厅《关于认真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xx】557号)精神,加大对校车途径路段的全面排查和全面养护管理工作;四是要结合本次排查,详细记录危险路段里程,分类记录危险类别,现场确定处治方案,特别对校车途径路段的安全隐患要尽快安排隐患处治工程及时处治。

(三)农村公路灾害路段排查。

一是重点排查对地质灾害频发路段、高危边坡及地质灾害点进行定期监测,认真填写监测记录,二是对特别威胁严重、规模较大的灾害路段是否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三是水毁路段是否及时修复,未修复路段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安全隐患严重的是否禁止通行。

(四)养护作业。

一是养护路段要排查作业区设置是否合理,标志摆放是否规范,养护设备及材料堆放是否占道,作业人员是否着标志服;二是养护工程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保畅方案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是否落实施工保畅人员,交通管制是否到位;三是路面病害修补是否及时,当天开挖的坑槽是否按规范修补或进行适当的处治,夜间警示引导是否到位等。

(五)做好运营桥梁隧道排查工作。

一是对全省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回头望”。再一次全面排查在建桥梁安全隐患,重点对四、五类桥、高墩大跨、中长隧道复查和监管。

二是核查是否明确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履行各自职责是否到位。

三是核查技术状况评定等级认定是否符合《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h11—20xx)、《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xx)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基本技术资料、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四是核查是否落实桥隧养护专人负责制度,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隧道养护维修。

五是核查是否对行驶桥梁的重车实施监控和治理。

六是核查对已确认的危桥是否采取相应的管制及监测措施,限速、限载标志是否规范。

七是核查是否按照规定建立了桥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一)排查阶段。9月14日至9月20日,各单位按各自负责的内容认真组织排查,采取边排查边整改的方法,立即整改本单位本部门能解决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

(二)整治阶段。9月20日至9月25日,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提出解决的方式方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防止因研判不准确,措施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回头望阶段。9月26日至10月10日。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5日。

各部门在每个阶段完成时,分别于9月20日、9月25日、10月10日向局业务科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中应包含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排查项目及里程、存在安全隐患项目及里程、灾害路段项目及里程(见附表1、2)、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排查(见附表3)情况以及整治措施及整治效果等方面内容。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把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部署实施。要充分认识做好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确定专人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针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类别、危险路段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排查工作中要切忌抱有侥幸心理,必须做到排查工作“全覆盖”,绝不留工作“死角”。

(三)完善制度,强化措施。通过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危险、灾害路段和危桥档案,建立农村公路安全通行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做到积极预防,及时处置。切不可由于无计划、无资金就不进行整治或者抱有侥幸心理,一旦事故发生,将造成更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3〕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将交警、运政、路政、农机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勤执法营房等配套设施与高速公路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投入使用并给予资金保障。

(四)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新设立运输企业准入管理,依法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交通部门要围绕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严把客运驾驶员资格关和严格客运车辆管理监督的职责,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作为道路运输市场准入、退出和日常监管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并纳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信誉体系建设。

(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持续加大安全投入,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考评。

(六)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禁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车运行。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并按有关规定足额配备驾驶人。

(七)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落实运输企业车辆动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监管规定,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应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八)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系统,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等内容,加强相关职业院校学生的大客车驾驶技能训练与实践,努力解决高素质客运驾驶人短缺问题。严格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

(九)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加强驾驶人培训市场宏观调控,严格执行驾驶人培训机构规划论证、许可听证制度,按照培训能力核定其招生数量,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积极推广规范化教学。

(十)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对公安交管部门抄告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以及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督促企业解除聘用。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应吊销驾驶人从业资格。

(十一)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宣贯和实施,大力推广厢式货车取代栏板式货车,大中型客车和公共汽车的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内部装饰材料阻燃性能等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途经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座椅全部配置安全带,鼓励其他客运车辆座椅配置安全带。

(十二)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落实和完善机动车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管,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行政许可管理和资质认证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机动车产品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依法从严处理。

(十三)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的宣贯实施,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监管。相关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日常监管和通行秩序管理。

(十四)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各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制度,完善校车行驶路线安全保障设施,按标准设立校车停靠站点。

(十五)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工程设计要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公路工程施工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和擅自变更设计。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强化工程竣(交)工验收。新、改建工程竣(交)工验收时,按照属地化原则,应有当地交通、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

(十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加大对危桥、高危边坡等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大力实施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工程应同期设计、建设超限检测站,当地政府可在乡级、村级公路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加强校车途经路线安全监管,及时整治安全隐患。

(十七)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市、县两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严格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环保部门要会同农业等部门加强秸秆禁烧监督管理。

(十八)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统筹城乡运输一体化发展,不断拓展和延伸农村客运覆盖范围,积极推进农村客运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十九)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县区政府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乡镇政府责任。加大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安全监管力度,设置农机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并纳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

(二十)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和管理。

(二十一)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资源,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监控信息等资源共享。严格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加速推进高速公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二十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市、县(区)两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机制。各县区政府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

(二十三)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加大公益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二十四)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内容,保证师资、教材、课时三落实。

(二十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推动开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站、电视频道,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活动。

(二十六)加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督办。严格执行事故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至5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十七)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热照。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事故结案后,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科学管理道路交通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霞美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优化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夯实道安基层基础。争取实现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稳中有降,力争辖区内不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1.道安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落实,道安组织优化健全,人员经费充实保障,管理触角延伸到位,道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交通要素管控进一步强化。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监管到位,道路隐患治理持续深入,道路交通设施日趋完善。

3.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道安办牵头协调作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间资源互通共享,联勤联动更加密切,道路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4.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有效落实,“法、礼、德”交融的文明交通风尚广泛传播,有序通行、文明礼让理念深入人心。

(一)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各相关部门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本行业开展道路综合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2.加强工作考核和督导问责。将道安工作成效纳入村级绩效考评体系,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等问责措施,压实道安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纪委、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二)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

路长办乡村道专管员要加强巡查,对辖区内路面破损、积水路段等问题及时上报镇道安工作领导小组及镇道安办。

责任单位:霞美派出所、镇路长办、镇道安办。

各部门要定期开展路面联合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校车,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培训,杜绝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教委、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三)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完善并规范城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道安办、镇路长办。

2.滚动排查治理道路隐患。各村加大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的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上报至镇道安办,推动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道安办、镇路长办。

(四)农村道安基础提升工程。

贯彻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长效机制。落实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重点加强省、县道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各村农村劝导员在重点时间段和节假日,要上岗进行路面疏导,确保道路通畅。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道安办。

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执法中队要联合各村村级路长协管员加强巡查,依法依规维护路产路权,对占道经营等行为要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霞美行政执法中队、镇道安办、镇路长办。

1.加大道安文化主题宣教力度。深入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派出所、文化站、宣传办等部门定期组织文艺团体开展交通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

各村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协管员、老人协会及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人员的积极作用,定期进村入户,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违法行为劝导等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镇文化站、镇宣传办、镇道安办。

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交通安全系列宣教活动;

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活动;

每逢节假日或寒暑假,要落实好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各中、小学要加强上、放学时段校门交通安全值班管理,维护校门的交通秩序,确保校门交通通畅及学生安全。

责任单位:红星职专、宝莲中学、柳南中学、霞美中心小学、镇教委、霞美派出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具体方案,加强组织部署。每季度分析研判本辖区道安形势,加强和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道安办按照不低于“乡镇级3人”的标准。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村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道安办组织架构,配齐道安办专职人员,要对交通劝导员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方面落实足额保障。

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家长及私人接送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小学、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备,整治交通隐患,改善交通环境,杜绝涉及师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组长:xxx(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xx(学校教导主任)。

成员:xxx(学校总务主任)xxx(学校副校长、工会主席)。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荣旭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各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一)动员排查阶段。

学校迅速动员部署,切实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学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严格落实家长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价阶段。

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评价,推广经验;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个人及时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通报批评,督促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

(一)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势研判,剖析原因,查找问题,对校园及周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事前预防,强化安全防范。

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1、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重点,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给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常识,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2、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学校要切实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严禁车辆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进行处置。

(三)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应通过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聘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民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2、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及时将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及重点路段维持交通秩序;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3、重视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xx〕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将交警、运政、路政、农机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勤执法营房等配套设施与高速公路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投入使用并给予资金保障。

(四)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新设立运输企业准入管理,依法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交通部门要围绕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严把客运驾驶员资格关和严格客运车辆管理监督的职责,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作为道路运输市场准入、退出和日常监管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并纳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信誉体系建设。

(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持续加大安全投入,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考评。

(六)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禁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车运行。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并按有关规定足额配备驾驶人。

(七)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落实运输企业车辆动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监管规定,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应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八)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系统,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等内容,加强相关职业院校学生的大客车驾驶技能训练与实践,努力解决高素质客运驾驶人短缺问题。严格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

(九)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加强驾驶人培训市场宏观调控,严格执行驾驶人培训机构规划论证、许可听证制度,按照培训能力核定其招生数量,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积极推广规范化教学。

(十)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对公安交管部门抄告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以及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督促企业解除聘用。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应吊销驾驶人从业资格。

(十一)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宣贯和实施,大力推广厢式货车取代栏板式货车,大中型客车和公共汽车的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内部装饰材料阻燃性能等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途经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座椅全部配置安全带,鼓励其他客运车辆座椅配置安全带。

(十二)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落实和完善机动车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管,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行政许可管理和资质认证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机动车产品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依法从严处理。

(十三)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的宣贯实施,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监管。相关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日常监管和通行秩序管理。

(十四)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各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制度,完善校车行驶路线安全保障设施,按标准设立校车停靠站点。

(十五)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工程设计要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公路工程施工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和擅自变更设计。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强化工程竣(交)工验收。新、改建工程竣(交)工验收时,按照属地化原则,应有当地交通、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

(十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加大对危桥、高危边坡等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大力实施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工程应同期设计、建设超限检测站,当地政府可在乡级、村级公路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加强校车途经路线安全监管,及时整治安全隐患。

(十七)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市、县两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严格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环保部门要会同农业等部门加强秸秆禁烧监督管理。

(十八)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统筹城乡运输一体化发展,不断拓展和延伸农村客运覆盖范围,积极推进农村客运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十九)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县区政府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乡镇政府责任。加大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安全监管力度,设置农机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并纳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

(二十)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和管理。

(二十一)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资源,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监控信息等资源共享。严格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加速推进高速公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二十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市、县(区)两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机制。各县区政府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

(二十三)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加大公益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二十四)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内容,保证师资、教材、课时三落实。

(二十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推动开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站、电视频道,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活动。

(二十六)加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督办。严格执行事故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至5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十七)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热照。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事故结案后,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道安办关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迅速有效开展我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刻汲取“3。7”泉州欣佳酒店倒塌事故和“3。8”福安交通事故教训,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使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隐患点整改消除率达90%以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确保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一)开展重点路段排查。加大对临水临渠临崖、急弯陡坡、下长坡路段、涵洞、桥梁、交叉路口、通往寺庙道观、水电站等道路的隐患排查,加强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非交通标志牌建设的安全监管,组织各村开展村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及时进行深度研判整改。

(二)重点车辆:重点排查检验农用车辆和农村面包车、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技术状况(农用车辆由乡农机站负责排查、农村面包车由辖区派出所负责排查;学生接送车由乡交通办和派出所负责排查,各村配合)。

(三)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酒后驾驶、闯红灯、涉牌涉证、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化车证件不全、不按审批路线行驶以及农村地区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三轮车违法载人违法行为。

(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要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努力实现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构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二)认真调研,合理施策。要对当前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调研,研究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以推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部门要以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led、版报等媒体,全面开展宣传活动;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进企业、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活动。

(四)认真分析,加强研判。各村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坚持月通报、季总结制度,及时发现引发事故的倾向性、多发性问题,发现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开展专项治理对影响本地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性的整改和治工作,做到预警及时,对策清晰,措施得力,落实具体。

(五)强化督导,确保实效。乡政府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凡发现隐患排查走过场、制度规定不执行、责任分工不明晰、措施落实不到位或部门监管不力的,一律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六)信息汇总,及时报送。各村、各部门每月30日前要及时《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报至乡交通办。

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今年以来,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呈多发态势,迄今为止,全县共立案查处道路交通事故1100余起,其中上报事故24起,死亡12人,受伤30人,直接经济损失17万元,尤其是4月下旬以来连续发生二起死亡事故,道路交通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推进“平安畅通县”建设,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经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4月28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通过整治,使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增强,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查纠一批严重违法车辆,消除一批事故安全隐患,道路安保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死亡人数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2、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标志标线、安保设施缺失排查完善;客运公司的规范整顿和“双超”治理等。

3、重点路段:全县所有县乡道路和通行客运中巴及康庄巴士的康庄工程。

(一)强化宣传发动。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议,部署开展机动车超速、超载、客车超员、货运机动车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交警大队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联络、材料收集、上报和总结。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也要迅即成立相应的组织,建立工作机制,落实人员、举措、经费,做到专项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克服困难,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层层抓好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落实好整治措施,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既重过程,更重结果,确保行动到位、整治到位、效果到位。对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敷衍了事的要予以责任追究。

(四)强化考核验收。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各部门适时进行督促检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2009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请各乡镇、部门做好台帐建设,并于7月5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方小毅,联系电话:)。

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领导及部省领导和州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批示精神和近期系列涉安涉交重要会议精神,千方百计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推动层层压实安全责任、落细防范措施、逗硬问题整改,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群死群伤事故,确保全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5月15日起至8月,分三个阶段在全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第一阶段切实开展自查自纠(5月15日—6月15日)。各地要瞄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逐项对照工作内容进行检查,认真填报问题清单(附件1),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认真归纳分析,切实提出自纠问题的整改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强化逗硬督查督办(6月16日—7月15日)。督查工作要采取“四不两直”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以进一线、到现场、找漏洞、查问题进而帮助基层改进提升安全工作为主。

第三阶段狠抓整改落地落实(7月16日—8月15日)。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时限要求,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道路隐患方面。各地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迅速组织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确保国、省、县、乡、村道无死角、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迅速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计划,分步骤、分轻重缓急实施“清单式”治理。因客观原因短期不能彻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加强安全警示,必要时安排专门力量值守管控。

责任单位:xx县交通运输局、xx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局安全股、局养护股、局工程股。

排查重点:

1、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隧道桥梁、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临水临崖高差3米以上、农村地区临近池塘、沟渠落差1。5米以上道路的安防设施是否健全。

2、农村车流量大的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照明等安全设施是否健全,穿乡过镇路段是否存在“马路市场”、开口过多等隐患。

3、道路标志标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齐全,国省道、旅游干线等重点路段指示信息是否明晰、标志是否完好完备。

4、事故多发路段的路侧、中央隔离栏的防护能力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5、雨季汛期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标牌,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6、隧道是否存在排水不畅、照明、消防等应急、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的隐患。

(二)道路运输方面。各地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和营运车辆准入管理,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培训教育。

责任单位:xx县交通运输局、xx县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xx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清理重点:

1、客货运企业是否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是否严格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是否严把车辆运营挂靠关、企业是否定期排查所属车况和营运状况。

2、班线客车、旅游包车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是否一致,有无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从业人员是否督促提醒乘客全程正确系安全带,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等关键部件是否按规定检查。

3、长途客运车辆是否规范接驳运输,是否落实凌晨2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

4、货运源头“四类企业”“四类场站”是否安装出场计重设施,有无放任超限车辆出场站行为。

5、超限检测站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认定标准,是否严格执行联合执法流程,是否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6、危险货物运输是否严格落实托运、承运、装卸、运行全链条安全监管。

7、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是否具备从业资格,是否存在非法拼装机动车等行为。

系统各单位,局相关各股室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领导及部省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近期系列涉安涉交重要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安排部署,拉网排查,整改落实“三个到位”,千方百计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切实加强当前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确保我县交通运输局安全形势稳定。系统各单位及局机关相关股室要依照“分级负责”等相关工作要求,加强行业指导和督促,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推进全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州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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