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物园饲养员的年终总结(实用5篇)

时间:2023-09-11 03:54:53 作者:薇儿 最新动物园饲养员的年终总结(实用5篇)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动物园饲养员的年终总结篇一

(一)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本月疫控中心再次对规模生猪养殖场摸底,并对养殖场负责人进行督导,要求要严格按照发放的“八要、八禁止”等非洲猪瘟防控宣传材料内容履行责任,切实增强非洲猪瘟防控意识。

并再次多次下发通知要求乡镇排查人员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加强疫情排查,随意丢弃病死猪巡查工作,严格疫情报告,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疫情排查,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包括养殖、贩运、屠宰场、销售流通)和不明原因死亡的生猪加大监测力度、排查力度,并填写《非洲猪瘟排查记录表》。

上半年对全县范围内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每天对全县500余个生猪养殖场(户)进行排查,充分发动251名村级协防员开展生猪养猪散户的疫情排查,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上半年截至日前共排查生猪养殖场(户)8921个次,排查生猪91.4945万头次,未发现非洲猪瘟可疑情况。

(二)收听收看全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

7月23日组织我县各乡镇及县重防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全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视频会。会议指出,各地必须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现疑似疫情或生猪不明原因大规模死亡,按照“早、快、严、小”原则,迅速采取最严最快的处置措施,确保疫情不扩散蔓延,避免造成养殖场(户)恐慌。同时,各地要高度关注社会舆情,统筹安排部署,切实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科学防控、群防群控。会后省市又相继召开了会议,指出下半年,将在关键环节开展系列整治活动,组织消毒灭源、抽查检测、防控能力提升、调运监管四大战役,打好持久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养殖场(户)要落实密罐式封闭管理,切实做到“八要八禁止”。在流通环节,对生猪运输车辆严格实行备案管理,加强清洗消毒,严格生猪及生猪产品检疫。在屠宰环节把好生猪入场关和产品出场关,认真落实屠宰厂(场)自检制度。无害化处理环节继续实行“三消毒、一监管”,坚持病死猪运输车辆进场出场消毒、无害化处理车间日消毒、场区环境周消毒,切断病毒传播;对无害化处理实现病死猪入场到产品出场全程监管,不留死角,确保全覆盖。

动物园饲养员的年终总结篇二

一、重大动物疫病免疫防控工作

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要求,我省强制免疫的疫病有: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布病、鸡__疫等。

我县养殖业以散养为主,动物防疫工作牵扯到千家万户,任务重,工作量很大。在全局工作人员的努力和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全年使用疫苗482万ml(其中口蹄疫82万ml、禽流感400万ml)、发放牲畜标识22.4万套、免疫证8万张、档案200本。共免疫禽550万只、猪13万头、牛11万头、羊15万只,免疫率均达100%,确保了我县没有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保障了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二、防疫措施

1、防检结合,促进防疫工作。首先,严把产地检疫关,切实做到临栏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监督力度,对无免疫证明、无免疫标识的动物不得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其次,严把屠宰检疫关,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严格查验产地检疫证明,没有产地检疫证明的不准进场,对屠宰的动物实施同步检疫,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再次,严把流通环节监督关,加强动物、动物产品交易市场、超市冷库的监督检查,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食肉安全。

三、消毒灭源工作

为了更好的防疫灭病,结合防疫在全县开展了消毒灭源工作。今年消毒80万平方米,使用生石灰10吨、火碱500公斤,消毒药品3吨。

四、加强畜疫情监测工作

全年共采集猪采集牛脑10份,奶牛双份血清30份,种禽双式子样本20份,送疫病控制中心监测,按质按量完成了上级交付的各项监测任务。

对全县的畜禽集中开展了两次免疫抗体监测,全年共检测禽血清20__份(禽流感、口蹄疫),布病检测4000余份,口蹄疫1000份,免疫合格率80%以上,为确保春秋两季的免疫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五、加强畜禽的补免工作

对一些畜禽流动性较大的村,重点加强对新补栏畜禽的补免工作,采用结合本村协防员和当地动检分站人员一起进行巡查、补免的方式,保证每村新补栏的畜禽都能在第一时间及时得到免疫,进一步保证了免疫质量。

六、培训工作

今年我站对全县的村级协防员进行了2次大规模的培训,每次的培训时间为2天,共培训了500多人次。通过这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村级协防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为今后的防疫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在免疫证的填写方面,有的协防员填写的不规范,自己潦草不清楚。在今后的防疫工作中还要继续对协防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协防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2、养殖户对佩戴耳标有抵触情绪。尤其是猪和羊的耳标佩带工作。

八、__年工作安排

1、在做好两季强免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重点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免疫工作,努力实现稳定控制动物疫情的目标。

2、继续加强对村级协防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以提高我县防疫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3、继续做好奶牛场两病净化工作。

动物园饲养员的年终总结篇三

预防控制中心各一名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基层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员的培训和畜禽养殖档案的检查指导工作。基层兽医站组建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公室,主任由站长兼任,管理员由监督员、协防员兼任。负责本辖区的畜禽养殖档案的发放、指导和管理工作。实行管理员包场区制度,责任到人。从而在制度上保证了畜禽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规模养殖场(小区)备案工作是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障养殖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通告20xx多份,由各基层兽医站负责将宣传材料送到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张贴到小区,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宣传使广大养殖户充分认识规模养殖场(小区)备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养殖场(小区)建档备案是法律赋予的应尽义务和责任。同时由我局畜禽养殖档案管理专家组采取巡回培训的方式对12个基层兽医站的档案管理员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针对养殖档案的各项记录内容如何规范填写,如何进行有效监督管理逐项进行讲解,从而使档案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得到了保证。

做到内容准确、详实,表格填写清楚,材料完整、具体。

县畜牧兽医局对申请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小区)申报材料认真核对,及时到现场核实,情况属实的,登记备案,发给畜禽养殖代码,并实行动态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1、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各基层站切实落实包场管理员制度,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实行动态管理,将畜禽养殖场区规范管理与养殖档案建设列入日常监督管理范畴,不定期进行巡查指导和管理。

2、强化联合捆绑管理。一是在办理、等证件时,必须查看养殖档案,未建立或填写不规范的场,要暂缓办理,待养殖档案完善后再办理;二是在养殖场领取强制免疫疫苗或各项补贴时,必须查验养殖档案,并以养殖档案生产记录的存栏数量为发放标准;三是对于未建立养殖档案或档案填写不规范的养殖场(区),暂不列入无公害认定和标准化示范场创建范围,暂不安排相应资金扶持类项目。

3、强化检查评比管理。专家组每季度末对畜禽养殖场档案建立情况进行一次随机抽样检查,对检查评比结果和改进意见报领导小组,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4、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对未建立养殖档案或档案填写不规范的养殖场(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养殖场,或未按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根据第六十六条规定处罚。

动物园饲养员的年终总结篇四

2011年元月以来,在县畜牧兽医局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正确领导下、镇街畜牧兽医站的支持与配合下、全所干职工共同努力下,今年元月以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动监所)全体同志团结协作,努力工作,除开展好本职工作外,还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回顾半年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目标

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规程》等法规要求,我们始终把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全年的工作重心和大事时刻不放松,配套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制定了《大足县2011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要求,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责任人签定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制定了目标,落实了工作任务。与各屠宰场、养殖场、签定了《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书》,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全县动物检疫、防疫、畜产品安全监管。

二、开展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开展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市农委的规定,对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对基本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龙岗、中敖、三驱、龙水等十个中心场镇屠宰场予以再次认证,对其余未达标的屠宰场正在整顿之中,进一步减少或杜绝了畜产品第二次污染的隐患。

(二)开展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防疫管理,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切实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重点对存栏商品猪300头以上、母猪50头以上、牛50头以上、羊100头以上和家禽、兔等小畜禽5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以及所有定点屠宰场进行集中整治。现已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95个,对不合格的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从动物产品源头进行规范,改善动物饲养条件,减少了动物染疫的可能。

(三)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各站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规程,切实把好产地、屠宰检疫关。对出栏动物严格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检疫,严格查验免疫档案、动物标识,严禁对应免而未免动物、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出具检疫证明。严把屠宰动物进场关和宰后产品出场关,严格实施同步检疫,严禁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出场。对各环节检出的病害动物7头及动物产品780公斤,都严格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未让一两病害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四)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生鲜乳生产为重点:一是以奶牛养殖区域为重点整顿对象,对4家奶牛饲养场清理整顿;二是严把生鲜乳收购站准入和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三是积极配合农业部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三项行动”,即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行动、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行动和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我县无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三聚氰胺等等非法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保证了生鲜乳的质量。

(五)强化流通环节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县和乡镇站均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出动428人次,强化对动物产品经营贮藏场所监督检查,检查屠宰场47个次,检查市场、超市18个次,检查冷藏、加工场所15个次,检查动物2643头只次、动物产品2000公斤,均未发现异常畜产品。

(六)强化动物布病及奶牛结核病的监测。县动监所、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按照市动监所统一安排,组织专人在进行全县布病和奶牛结核病抽样调查,对全县4家奶牛场、5家肉牛场、7家羊场、6家猪场进行了布病和奶牛结核病的抽样调查,抽样调查显示我县布病和奶牛结核病均为阴性。

三、存在的问题

1、监督执法队伍仪器设备缺乏,检验检测手段也比较落后,在日常性的监督检查中只能凭感官作出结果,管理相对人易对执法结果产生质疑,从而也为监督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2、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健全.

3、受人员、经费和上道监督检查规定等的限制,对运输等经营环节监督检查不到位。

四、今后工作的思路

1、加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主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整顿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检疫行为,认真做好“查、堵、处”力度,防止动物疫情跨地区传播,加强牲畜贩运、销售场点的监管工作,严禁病害、染疫和未经检疫的动物及产品的上市,严格执行跨市调运动物的检疫规定,严把引入关,防止疫情的传入。

2、加大《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加大畜产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积极参与和维护畜产品安全的主观能动性。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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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组织,精心部署。

安全监管以及饲料专项整治工作,这些实施方案对工作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明确身份,规范管理。

按照农业部的工作部署,我们对现有的5位动物防疫监督员和44位动物检疫逐一进行摸底调查,身份确认后全部实行电子档案管理,有计划、分步骤的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分别在四月、七月份组织了全县防检人员为期一次的学习培训和测试,及格率在97%以上。通过培训和测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其次,在加强“三法三条例”(即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宣传上,我们印发《动物防疫法》单行本250本,局干部职工和基层动物防检人员每人一本的学习资料,同时还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印刷成宣传版面,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法律法规宣传面达到最大化。

三、加大投入,提高质量。

求和统一规格的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结合乡镇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再投资进行仪器设备的添置,大大改善了动物卫生监督的硬件建设,同时提高了动物检疫的科技含量,每个站都配有动检专用摩托车、消毒器械和快速检疫箱,改变了过去检疫手段仅靠“眼看、手摸、鼻闻”等单一临床动物检疫方法,逐步实现动物检疫手段由单一的临床检疫与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转变,增加动物检疫结果的科技含量和准确度,从而使我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手段进一步加强。

四、求实创新,努力工作。

(一)加大产地检疫力度,有检必报,接报必到,做到应检必检。我所始终以产地检疫监管为重点,严把出栏(笼)检疫关、凭证收购、屠宰检疫关、市场监督巡查关和运载车辆的消毒关。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相关的操作规程,科学地开展动物产地、运输、屠宰和市场检疫。全面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管理相对人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从而消除了检疫的死角和盲点,努力做到应检必检。2017年,全县共检疫动物9万头,其中猪4.8万头、牛0.6万头、羊2.6万只,禽24万羽,检出病畜0.004万头、病禽0.01万羽,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运载工具消毒1100辆/次。

(二)加强屠宰检疫管理,确保肉品安全。对全县的定点

屠宰场、点和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督和经营进行了规范,每个屠宰场点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要求,方能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屠宰经营,否则限期改正及时达标。加强动物定点屠宰的监督,检疫员必须把好上市肉品检疫关,生猪进入屠宰场必须查验免疫标识和检疫证明,严格遵守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的操作规程,合格产品加盖验讫印章,开具肉品检疫合格证明方可上市销售,确保城乡人民吃上“放心肉”,杜绝病死动物产品流入市场。检疫肉类4.8万吨,检出病害肉类1.8吨,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督,保障秩序。经常组织力量开展流通领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三法二条例”不凭有效证明和免疫标识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打击,严把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关。特别是加强对外调(内引)仔猪的管理,调运户事先必须按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动检部门申报检疫,调入后实行隔离观察制度,从而有效地防止了疫病的传入。

输检疫(消毒)25套。

(五)整顿兽药、饲料市场,打击违法行为。省市高度重视“瘦肉精”和违禁药品的查处工作,我们也始终将这一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对兽药和饲料经营户及规模养殖场进行抽检,今年对全县102个兽药经营门店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的日常监督管理,对饲料门店着重检查了是否与生产企业签订了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全县规模养殖场的尿样都逐一进行了检测,合格率均符合标准。规模养殖场投入品的使用,我们进行了严格的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投入品进购和使用记录,制定一系列相关的管理制度,使之有效地达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要求。

总之,一年来,我们在动物卫生监督及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部门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今后,我们继续认真贯彻“三法二条例”,抓好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在提高执法水平上下功夫,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2011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检疫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为稳步推进检疫申报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继续加大对生产和流通领域中违反《动物防疫法》、

《畜牧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全县畜牧业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三是继续加大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及违禁药品的查处力度,确保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杜绝“瘦肉精”及违禁药品的经营和使用现象。

四是继续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综合执法人员的水平和素质。

五是巩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成果,科学有效地发挥配套仪器设备的作用。

六是积极稳妥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罗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动物园饲养员的年终总结篇五

收购方(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合作生产的积极性,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委托饲养灰天鹅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基本要求:乙方将特种天鹅 只,委托给甲方饲养;

乙方的回收价格:

2、个体8斤以上的每斤上浮_____元;

3、个体7斤以下的每斤下浮_____元;

第二条:质量要求:回收鹅必须无疾病、无伤残、饲养天数不少于70天;

第四条 乙方申明:甲方在饲养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天鹅送人,不得出卖、转让,不得私自宰杀食用,如有违约,一经发现,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每只________元。

2、 。

第六条 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

第七条 乙方申明:

1、甲方应作好鹅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偷盗,凡发生较大损失的,应立即通知乙方,知情不报,按结伙自盗论处。

2、甲方对特种天鹅的疾病,要加强监察、预防和治疗,如有发生重大疫情,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3、甲方在饲养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甲方自负,发生亏损与乙方无涉。甲方自备的场地、工具、设备等,也应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 ;地点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

第九条 检验方法: ;检验时间: ;检验地点: 。

鹅的回收称重应在饲喂后2小时后进行,回收鹅如发现饲料掺砂或掺其他有害物质,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检疫单位、地点、标准、方法及费用承担: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在回收后10天内现金或支票付款,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饲养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将苗鹅或天鹅送人,不得擅自出卖、转让,不得私自宰杀食用,如有违约,一经发现,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每只2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4、 ____ 。

第十三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条件: 。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象山工商分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

养殖户(签章) 收购方(签章)

住 址: 住 所:

代 表 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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