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物业合同(汇总5篇)

时间:2023-09-12 03:47:22 作者:XY字客 2023年物业合同(汇总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最新物业合同实用篇一

承包人:乙方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1、公共环境(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的清洁卫生。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供水系统、供暖系统等)的维修与管理。

3、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4、对进、出小区的人员安全盘问(包括夜间),发现非小区人员应做好登记,并对有可能造成小区损失的非小区人员谢绝入内。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用/月元;支付时间及方式为:。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时获得承包费用,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支付,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在承包期间除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承包费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依据本合同事实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2、因乙方的承包内容包括24小时管理小区,故乙方可以委托其信赖的第三人实施必要的承包事务,但委托第三人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3、承包人委托第三人不与发包人建立任何关系,第三人也不得依据其工作内容向发包人主张任何权利。

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方代表及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最新物业合同实用篇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市 位置(以下简称该房屋);目前甲方已经取得该房屋的土地证(证书编号: )、规划证(证书编号: )。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用途(土地证和房产证如本合同附件)。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合法转租人)与乙方建立房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向乙方保证该房屋未设定任何抵押,不存在任何担保和债务纠纷。

1.2该房屋实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 一 层;(该房屋的土地宗地红线图和房屋平面图/租用院落的平面图如本合同附件)。根据乙方要求,由乙方在二楼加建阁层,阁层实际建筑面积待加建后确定。

1.3 如果因房屋用途原因或未办理产权证导致乙方无法办理酒店经营等相关证照和营业手续的,甲方承诺负责办理该房屋用途变更手续或尽快办理产权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此延误的租期免费顺延,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1. 4该房屋的公用或租用位置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煤等现有配套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1. 5 乙方租赁该房屋合法经营使用。

二、交房和租赁期限

2.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免租期3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将全部租赁房屋交给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局部交房或交房存在主体结构安全或市政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的均不视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确认书不作为完全交房依据;交房日自完全交房开始计算)。如果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和租赁期间也相应调整。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并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于产权问题、房屋抵押、担保或债务纠纷应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2.3乙方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装修改造事宜;自交房日开始,房屋内的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2.4租赁期限届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甲方对外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3.1甲、乙双方约定,自 年_ _月_ _日起,第一年租金为 万元,扣除免租期,实际须交租金为 万元(大写:)。第二、第三年租金不变;以后租期内房租每两年递增 %,第四、第五年年租金为 万元;第六、第七年年租金为 万元、第八、第九年年租金为 万元,第十年租金为 万元。

3.2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以任何理由调整租金;

3.3乙方有第一续租权,合同期满后如不续租可拆除设施自行处理,不可拆除设施予以保留。无偿归甲方所有。如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恢复原状的,乙方应予配合。

3.4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于交房后10日内付清。以后租金按每半年一交,于每年1月5日前、7月5日前付清。

四、配套设施及相关约定

4.1 公用配套设施:

4.1.1水:甲方为乙方提供自来水进水管接口到租赁物内乙方指定位置,进水管管径dn100;甲方满足乙方每月 吨用水额度;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用水性质为商业用途,并给乙方安装独立的水表进行计量(如是总表分户的,相关损耗按用水量分摊)。如现状与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4.1.3 排污:甲方为乙方提供4#化粪池且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以及在有效期限内的排污证或相关文件。如现状与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以上水、电、气等公用配套设施如果超过上述约定容量标准还不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自行增容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

4.14 甲方负责协调与其房屋固定后院停车场的相关问题

4.2 其他相关约定

(2)两路消防供水(管径dn100),或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池;

(3)不少于2个消防疏散通道,且满足消防要求;

(4)与其他建筑物的消防间距满足消防要求;

(5)如乙方租用房屋为建筑物部分或局部,甲方保证乙方的消防系统是独立控制的;如必须与原消防系统相结合的,甲方必须提供满足消防规范要求的技术接口及消防水池/箱。

(6)如果现状与前述5条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7)如果因为甲方没有满足上述要求,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此外,乙方可根据消防要求另行安装消防设备,设置消防通道;如需并入甲方原消防系统的,甲方必须同意并入,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2.2 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装空调(可使用分体式空调,可在外墙悬挂空调室外机)。

(1)锅炉安放位置:

(2)生活冷热水箱安放位置:

(3)水泵房位置:

(4)水池位置:

4.2.4甲方租赁给乙方范围内的场地院落供乙方免费使用。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车辆被盗抢、损毁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责停车场的管理。

4.2.5乙方租赁房屋及场地院落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房产证中注明及未注明的所有建筑)由乙方免费使用,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在场地院落或建筑物内外搭建辅助用房,无需向甲方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4.2.6 乙方租赁区域建筑物和场地院落所有的广告发布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可自行决定在乙方大堂门口位置、弄堂通道任意位置、房屋楼顶任意位置、乙方租赁房屋外墙区域任意位置发布广告,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乙方供他人使用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收取相关费用。

4.2.7 乙方装修施工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消防管、给水管、上层排水通过下层排出、外立面窗等问题,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予以解决。如甲方不能提供上层作为管道排气通风用的情况下,甲方承诺协调相关单位允许乙方将上述管道排至相应的管井内,或允许乙方在外墙开通风口及排气管道出至外墙。

4.2.8 在乙方酒店装修和经营期间,涉及与周边居民或租户或相关单位矛盾的,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协调周边关系,协助乙方工作顺利进行。

4.2.9承租期间,又由于房屋管理不善设备老化,或以其他任何原因发生的火灾和意外损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由于火灾和意外损失引发发的第三方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4.3 与配套设施及相关约定有关的费用承担:

4.3.1 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费等与酒店经营相关的`费用。

4.3.2 在乙方租用房屋范围内且由乙方独立使用之设备设施的维护及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另有特别约定除外)。

4.3.3房屋租赁期间与房产及土地有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出租税费、房屋及土地增值税,房屋安全年度检验费等)和房屋保险费等由甲方负责。

4.3.4第4.3.1条、第4.3.2条及第4.1条和第4.2条内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发生的与第4条内容相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用配套设施如水、电、气的维护费、改造费和增容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与水、电、气(煤气或天然气)、排污等市政配套设施相关的历史欠费,甲方应于交房前跟相关部门结清;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也有权直接从需支付的房租等费用中扣除。

4.4 在合同中约定由甲方协调相关单位或由甲方办理的项目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从而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同意相应延长免租期。

4.5 甲方负责协调其他业主关于楼梯间的改造及楼梯门口招牌的制作位置的相关问题。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及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有自然损坏或正常使用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柒日内进行维修并于贰拾日内修复。逾期不维修不修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从房租中直接扣除。因此影响乙方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出租房屋。因乙方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隐患或者经房屋鉴定专业机构鉴定不能满足乙方改造为酒店使用的,乙方可以根据自身使用要求对租用房屋进行加固和改造,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该房屋定期进行检查、养护时,应提前叁拾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避免对乙方使用该房屋造成影响。

5.4甲方为保证乙方对该租赁房屋建筑装饰的设计和装饰工作顺利进行,同意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与乙方工程相关的建筑物图纸和相关资料文件,如果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文件导致乙方工期延误的,甲方同意免租期顺延,如果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同意赔偿。

5.5乙方办理消防、环保、工商等相关营业手续时,甲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返还该房屋。

6.2 乙方返还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其间乙方所做的装修无需复原,返还时,应相互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乙方装修所添置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处置权。

七、转租、抵押和转让

7.1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转租部分房屋或场地院落;同意乙方将该房屋全部转租给乙方的关联方(指与乙方有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的公司);如乙方要求变更承租主体为该关联方的,甲方同意配合办理与该关联方的相关租赁手续。但乙方对合同的正常履行负有监督责任,并对租金的给付负有连带担保责任。

7.2 如果乙方在租用房屋所在地已经有或将要设立下属子公司的,本合同承租主体应当根据乙方要求变更为该下属子公司,甲方开具发票及收取租金都以该子公司为准。

7.3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本合同内容且继续履行,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

7.4 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处置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5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该房屋发生转让、所有权关系变更,甲方保证本合同仍然有效并继续履行。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1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被政府主管部门及权威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乙方认为无法继续经营的。

8.1.2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

8.2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但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装修残值(含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费用,装修、用品购置、设备和配套设施等费用摊销年限按8年计算)及乙方的经营损失(按前一年审计报表所列的所得税前经营利润计算,若前一年经营亏损则按0计算)。

8.2.2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8.2.3 出现上述两情况时,乙方放弃承租人相应的被拆迁、被安置权益,相关权益归甲方所有。

8.3.4 乙方迟延支付租金,乙方自第二次收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超过90天仍未付款的。

8.4 乙方有权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但乙方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

8.5 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的上述情况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收回或退还房屋;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若一方必须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或退还房屋的,违约方应按提前收回或退还天数租金的贰倍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如不足弥补给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予以赔偿。甲、乙双方需就违约事宜中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另行签订终止协议并实际履行。该终止协议实际履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执行。

九、违约责任

9.1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或者存在其他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等情况的,在乙方进行装修改造之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违约金;在乙方进行装修改造之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包括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等所有费用)和相当于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违约金。

9.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每逾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金0.05%的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金(乙方有权从日后的租金中扣除),乙方也有权按照8.3条约定解除合同。

9.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9.4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交接房屋或者履行合同承诺的,经乙方书面通知30天内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房屋租金。如果给乙方造成费用或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从房屋租金中扣抵。情况严重的,乙方可以依据8.3.2条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9.5 乙方须确保租赁房屋用于合法经营。如出现违法经营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

十、财产保险

10.1 乙方负责办理自行装修及添置的设施设备用品等财产保险并承担费用;甲方负责办理房屋物业及公用设施、设备的保险并承担费用。

10.2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乙双方自行向各自投保之保险公司索赔,双方互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如事故系一方过错导致的,则过错方应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十一、其他条款

11.1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争议或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履行。

11.2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的30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合同经备案登记后,凡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办理终止备案登记手续。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4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对合同条款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确认无误,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11.5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6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住址邮编: 住址邮编:

日期地点: 日期地点:

最新物业合同实用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中文:

英文:

地址: 市区 街 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电话:

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文:

英文: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地址:市 区街 号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 市政府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坐落市区街号的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层型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 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 业内部之所有物

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 及租赁期限

1. 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年。甲方须于年月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 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 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 管理费

1. 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 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 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2)至(5)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 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全的差额。

3. 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 不得分租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 装修及改建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 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 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 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 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保护该物业

1. 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 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 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 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 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 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赔偿损失

1. 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 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

1. 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甲方有权重新占有该物业或其部分及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

2. 如发生上述情况的(1)或(2),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煤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3. 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交还该物业

1. 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 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3. 甲方可全权处理按上述规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将其依法变卖,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将余额退还乙方。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责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

4.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 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 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 支付违约金等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三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税费

甲、乙双方应按政府规定支付各自所应承担的登记费、印花税及/或其他费用及税项。乙方还应负责租期内其他一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及税项。

第二十三条 通知

1. 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乙方,应以甲方有记录的乙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乙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2. 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给甲方的通知,必须以甲方实际收到通知方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1. 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往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最新物业合同实用篇四

在我国,物业委托是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一个衍生产业。对于物业委托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委托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委托人):------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工业物业

服务地点:-------南路

服务范围:维持----厂区围墙外5米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包括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24小时昼夜服务。

服务要求:每日24小时提供服务,全体分3个值班小组,每值班小组4人每个大门2人全天值班,全员到岗。

服务标准: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物业管理方案》规定的标准和事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物业管理任务,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责任。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物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物业服务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提供值班室、办公桌椅、工作餐(以实际提供为准)。

2、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周界报警和电子监控系统(设施未到位的,不免除乙方合理的物业管理义务),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及时书面答复和改进。制定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乙方物业服务人员履行物业和保卫职责。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根据《物业管理方案》执行的需要制定针对乙方物业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

4、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5、 甲方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变动的需要,享有本合同的单方变更权。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制定详细、全面的物业人员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完成本物业管理工作,乙方指派12名物业服务人员(要求全部男性,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负责甲方的物业服务工作。指定现场负责人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负责处理现场事宜。甲方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要求乙方增加物业服务人员时,乙方应及时增加相应的物业服务人员。

2、乙方人员应严格履行《物业管理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向甲方提供每周、每月工作总结和下周、下月工作安排。

3、 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项目变动的需要,乙方接受本合同中第二条甲方享有的单方变更权。

4、乙方应委派专业人员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工作,但不得将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负责编制甲方认可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

5、对发生在甲方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遇有第三方人员与甲方冲突,乙方应及时到现场处理,必要限度内保证甲方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否则,甲方视具体情况享有单方解约权。

6、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甲方责任区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7、乙方选派的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物业管理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物业服务人员的人事档案。

8、乙方应当保证选派的人员遵守以下规定:

(3) 爱护执勤用品及设施,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9、乙方负责为物业服务人员配备制服及保卫工作需要的装备;承担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等所有经济费用;按照法律规范要求办理物业服务人员的人事保障等方面的证件并承担费用。物业管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人员伤亡等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对于甲方提出的更换物业服务人员的要求,乙方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给予回复,4日内完成人员更换要求。

10、 加强对物业服务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及时回复和施行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协议制定适合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

1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开展本物业服务的行业资质。由于乙方单位的原因造成的物业服务终止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本合同终止后,向甲方移交出全部办公用品、管理用房及甲方的所有资料并承诺在合同终止后一年内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质量

1、实行封闭式管理,物业服务人员昼夜值班巡视,门岗24小时昼夜执勤。执勤上岗着统一制服,标志明显,工作规范,作风严谨,谈吐文明,处事得体。

2、档案管理台帐完善率98%,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信件及时收发(或通知)若违反,接甲方书面通知,每次罚款50元。车辆停靠安排工作。

第五条:物业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费计算约定为两部分:

1、甲方为乙方物业服务人员支付水电费用、提供办公场所及工作餐(以实际提供为准)。

2、甲方为乙方物业服务人员每人每月提供-----元服务费用。(此费用包含职工工资、五险一金、税费等的所有费用)。

3、 甲方应在次月十五日前,乙方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后,以转账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第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至------日止,共计-----个月,合同期满后,经双方确认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甲方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变动的需要行使单方变更权,可变更本合同。

2、 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物业管理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如甲方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删除)。

4、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还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乙方每日每值班小组若不能达到全员到岗的要求,经甲方检查后,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照每人次100元扣除乙方服务费用。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在甲方追究乙方物业服务和保卫工作的失职责任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责任;在确定赔偿费用后,甲方从物业管理费用中将赔偿费用扣除。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盐城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终止,乙方希望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与对方协商续订合同。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将变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15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3、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5、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乙方负责管理的设备设施造成重大伤亡的,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但属于设备设施质量原因的除外。

6、本合同签订同时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方案》,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解决。

7、甲方指定 担任具体事务负责人,乙方指定 担任具体事务负责人。

8、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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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物业合同实用篇五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0、对小区共用部位的经营性活动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

11、物业管理用房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3、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程序收取或代收代缴有关费用,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公摊费用应在收费前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同时业主有权查阅公摊水电费用数据的相关凭证。小区公共收入应每季度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

14、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接受甲方及业主检查与监督。

(2)业主的投诉记录及解决办法,乙方应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

15、乙方的行为除受本合同约束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地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正常,规范操作,完善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绿化:公共绿化无破坏,专人负责,修剪及时,整齐美观;

6、交通秩序:安全有序;

8、急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第二十三条、对非住宅类物业的管理服务,按照本合同第21条、第22条规定同等水准执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管理

第二十四条、碧海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

电梯房及办公物业按产权面积每平方米1.10元/月。

空置物业的收费标准按照《贵州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年直接向业主收取;乙方应在收费前10日向缴费业主公布上一次物业服务收费明细帐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第二十六条、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应按照有关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无故欠费经沟通无效后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并可提起讼诉进行追讨。

第二十七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应缴纳的其它费用,侵害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按政府、行业法规,如实列支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用,不得隐瞒物管收入,虚报多报支出费用。

第二十条九、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由乙方每半年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账目公布前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年7月中旬和次年元月中旬,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并得到业主委员会许可。乙方不公布账目,业主有权暂停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三十条、甲方有权自行或者聘请独立会计审计机构每年对上述帐目进行查验审核一次,有关费用在甲方的活动经费中支出。

第三十一条、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住宅小区维修基金按政府规定的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

2.住宅小区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按乙方先立项报价,业主委员会审核签字后才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住宅小区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半年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业主委员会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年元月中旬和7月中旬。

4.维修基金由甲方负责向开发商追讨并完善相关手续。在小区须动用该专用基金时,且原开发商拒绝配合办理该专用基金使用手续的情况下,由甲方负责。

第三十二条、其他费用及其处理:

1、停车费用,仍维持现有标准。

2、水电公摊范围及公摊方式,仍维持现状。

3、小区公共收入的分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为均衡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利益,需要调整现有标准时,将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在政府有关规定及指导价范围内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七章、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第三十三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1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资料等交接清单,送业主委员会审核。物业收费财务帐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第三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各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连续3个月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缴率低于70%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因乙方管理失责,导致出现重大治安、消防责任事故;

(3)乱收费、做假帐、财务弄虚作假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一方愿意续签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进行表决确认。管理服务期间无重大失职过失,无账务弄虚作假,表决结果业主满意率达到法定三分之二的,由业主委员会直接同乙方续签合同。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方、乙方以及业主因本合同及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服务未达到服务标准,给物业共同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

2、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3、乙方未给予甲方交接过渡期而擅自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全体业主一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计算。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条、合同期内因物价指数上涨或国家货币政策重大调整,造成乙方物业服务亏损运行时,在服务质量保证并且财务公开可信的前提下,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管理服务单价进行调整。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乙方可制订约束其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在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获得甲方批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主管部门备案,贰份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做出约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约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管理规约一致。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拥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五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六条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七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公司。

第八条 业主需要装修房屋时,应提前告知物业服务公司,并与其签订《威信天瑞祥合园小区装修管理协议》。业主应遵照装修管理的规定从事装修行为。遵守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应违反所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

第九条 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定为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3:30—18:oo。其他时间(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得施工。

第十条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二条 业主在安装空调系统时.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 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并应遵守天瑞祥合园《宠物伺养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碍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它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 公司可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或相邻业主)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 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 专有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按房屋总款的2%交纳.专项维修基金交纳、使用和续筹办法根据 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执行。

第五章 业主的共同利益

2、以批评、规劝、公示、法律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3、为满足七彩俊园1栋·七彩之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生活和办公环境,维护楼道公共部分外观统一和美观,公共部分禁止随意乱贴、安装 相关公司铭牌,若有要安装公司铭牌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必须遵守物业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到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材料、规格型号、摆放位置.安装费用和材料费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物业公司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第二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业主应按照《威信“天瑞祥合园”小区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造成物业损坏及其它损失的.其他 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依据本管理规约要求违约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赔偿。

第二十八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违约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赔偿 其他业主或物业公司所受到的损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 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管理规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管 理规约。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规约一式两份。由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各执一份。

第三十二条 本管理规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生效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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