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收看庭审后心得大全(16篇)

时间:2023-11-02 23:15:12 作者:LZ文人 最新收看庭审后心得大全(16篇)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和分析问题,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以下是一些来自不同领域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收看庭审直播心得体会集合

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收看庭审直播集合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0月16日,我参加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通集团、巴南区法院联合组织的2018年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集中抽取领导干部参加法庭审判活动。整个审判氛围庄严和谐,审判程序严谨有序,审判方式公开透明,让我对法官更加敬畏,更加敬畏法律,让我明白了知法、学法、懂法、守法、保护法律的重要性。了解今后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

审判于上午10点开始,书记员宣布了法庭纪律,给庄严的法庭增添了一些神圣的味道。审判员、审判长等,穿着整洁的黑色西装,戴着神圣的国徽,给法庭增添了威严,不可鄙视,不可亵渎,审判中的每个人都有意识地站起来。

案件可能意味着原告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导致骨折,因此他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鉴定,并确认被告应承担保险责任。被告认为与原告无劳动关系,不符合认定条件,然后起诉,要求撤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书。原告和被告在原告和被告之后完全完成.提交证据和质证后,审判长最终宣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鉴定书合法有效,原告的伤害属于鉴定范围,被告承担保险责任。

通过本次法庭庭审旁听,我对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也更加熟悉了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旁听庭审的目的。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权威性,在实际的工作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教育的思想、理论都为了适应时代发展,适应社会对人才需要而不断变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社会对当代大学生的要求。为此,法学院组织了旁听庭审的认知实习,使我们养成用科学理论去思考和回答实践中的问题的习惯。

2014年11月11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法学院模拟法庭对侵占基本农田纠纷案进行了审判。本案中原告为长沙市农民叶某,被告为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岳麓区分局。庭审流程主要分为总体流程大致分为五步,分别是: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庭评议,宣布择日宣判。原告之子、原告代理人和被告的代理人出席了本次庭审。在法庭上,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点:一是即被告是否存在拖延履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职责行为,二是被告是否应当做出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理书以及土地侵权行为的决定书。原被告双方就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交锋。

在此次庭审旁听中,以下几点让我印象颇深。

在本次旁听中,除案件本身外,还有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本案中的法官,不仅担任了审判官的角色还扮演法律解释者的角色,在必要时补充一些当事人遗忘的、不清的法律事实。其中包含的精神内涵是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的公平、平等、正当、正义。此外,真正的庭审意外因素太多,为保证案件有效的进行,法官不得不随时调整战略,这也体现了法官的大智慧。真正的在实体、程序两方面保证了司法公正。

三、庭审程序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庭审严格遵守了正当的庭审程序。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和应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及身份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并向审判长报告。正常开庭后,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全体起立。随后,审判长宣布正式开庭,宣布案由以及独任或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并询问双方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这些看似形式而繁琐的工作,确是庭审顺利进行的保证。书记员是否宣布法庭纪律虽与案件本身的诉讼程序及实体审理结果并无关系,但却能为庭审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庄严、肃穆的环境。不容否认,在庭审过程中,我们难免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意外”,或必要或不必要,在这些情况出现后,法官将不得不中止庭审进行制止或训诫,这势必影响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此处所说的法律人素养主要指的是法官素养和律师素养。

法官素质是指法官所具有的,与其职业特点、职业要求、职业形象相符合的素养和品质。这种素质可以内化为法官特有的思维方式和责任意识,同时也可以外化为法官应有的精神气质和言谈举止。本次庭审的法官有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基础和多年积累的庭审经验。在法庭上,她能够及时指出原告代理人出现的问题,能正确的回答原告方提出的问题,有效的依照法律做出判断。“法院是法律的殿堂,而法官是殿堂中的帝王。”从这句话中,我们就可以得知法官在庭审中的作用是巨大的。庭审结束后,在与她的交谈中,我们了解到,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有专业的知识为基础,并能够灵活准确的使用到案件中。要在第一时间针对原被告的问题做出反应和判断。同时要通过大量的司法实践,积累经验。另外法官是主持公平正义的,法官的判决对当事双方都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法官一定要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在做出判决前,一定要深思熟虑,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是我们的梦想和追求。但是,这并非易事,需要我们从现在开始积累法官素养。古罗马有句谚语使我印象深刻“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不断努力规范自身行为的方向。诚然公正的品格不是与生俱来的,它需要我们在点滴小事中开始培养。同时,我们还要不断提供专业水平,为成为一名专业的法律人打下坚实的基础。提高专业水平要求我们一是加强学习,二是注重实践。即在内容上,既要学习法律专业理论,又要学习党的政策、其他科学和社会知识;在学习态度上,持之以恒,深钻细研,融会贯通。此外,法律是一门社会科学,因此当代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我们应该注重实践。通过旁听庭审,深入实际,勇于探索,善于观察,准确把握庭审的发展脉络,预测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积极调动思维,锻炼自己。“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唯有如此,我们才有希望成为合格的法官。仅从本来来说,原告律师的法律素养并不高,因此在整个庭审流程中多次被法官及被告指出做法上的欠妥处。但不可否认,他也认真的研读了案件,并在争议焦点上,补充了六点。合议庭经过讨论,认为第六点是诉讼请求中没有的,所以不予讨论,因此采纳了前五点。由于原告律师专业素养的欠缺,因此在辩护环节显得气势薄弱,说服力不强。在庭审中,一个专业的律师是很重要的。律师熟知法律,能灵活的运用法律,有敏锐的洞察能力,善于提出问题,发现问题,能够使用法言法语。这能够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也能为被代理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结语:“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通过旁听庭审,我们不断地提高对法律的理解、认识,并在平时的学习实践中不懈努力、千锤百炼,以更高的法律人的要求来约束自身。唯有如此,我们才更有希望在将来为司法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7月13日上午,根据安排,我们分成两小组模拟进行了原告徐子新诉被告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庭审,我作为第一组原告代理人参与庭审,下午在报告厅参观了第三场该案模拟庭审。现将参与庭审及庭审观摩过程中的认识作一浅述。

本次培训开设模拟庭审课程的目的,是要让每位学员尝试并学会从审判员的角度去看待庭审过程,这也是每位预备法官即将面临的现实问题。在本次模拟庭审过程中,可以明显看出,学员们对庭审的程序规范都有很深的认识,无论是担任审判长、审判员,还是担任书记员、法警及当事人、代理人,都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互相配合完成庭审。

(1)被告向原告出售电视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应否向原告返还购机款1万元;

(2)原告主张3倍赔偿购机款3万元有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均没有异议,同时提供了相应证据佐证,并依据证据的三性原则进行互相质证。原告针对第二个争议焦点,提供了法律依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八条,进一步说明被告销售电视机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退一赔三。被告则抓住原告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的言辞疏漏,认定原告构成自认,依法请求法庭驳回诉讼请求。询问证人时,原、被告也能根据争议焦点,针对证人证明的事实有条理地发问,不冗余,整个庭审过程简洁、明晰。

当然,这毕竟是一次表演式的模拟庭审,同其他两组模拟庭审一样,对于第一次坐在法台的审判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而言,其中不尽完美之处很多,共性之处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请求权基础没有固定。三组模拟开庭,法官在审理过程中,都没有要求原告固定请求权基础。案件焦点归纳均按照提供素材里面所涉及的内容,没有充分发挥主动性予以修改或增加,不具有灵活性。

二是举证、质证存有关键问题。模拟中,所有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均为打印件,法官在要求当事人举证、质证的时候要求提交证据目录、内容及待证事实,但忽略了证据形式。涉及到视频资料时,也未进一步要求说明视频资料的载体及传来方式,不够严谨。三组成员对证据的举证、质证顺序也要求不一,有的要求一次性举证,有的要求一件件举证,这些可以根据案情实际调整,闫老师建议针对一个争议焦点的证据可以一次性举证,个人觉得很有参照性。

三是其他瑕疵问题。所有的庭审过程,都严格、规范进行,但难免在细节上存有一些问题,如向被告方说明了回避权而忘了向原告方说明,合议庭成员当庭沟通交流过多忽略了当事人回答,法庭提问与举证质证的衔接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注重提高。

上周五在xx市xx法院,非常有幸地观摩了一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的审理。现发表本人以下看法及观点。

本案上诉人xx有限公司,被上诉人xx公司,原审被告xx,案由是侵犯专有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都没有规定xx网负有这项义务。一审法院的判决违背了法律的确定性的要求,一审法院创造性地为xx网规定了资质审查义务。退一步讲,即使xx网有审查义务,也无法完成该审查义务,因为xx网无法通过网络限制发布信息内容,卖家随时都会变动,也无法限制销售商品的范围和价格,审查卖家的真实身份已经不易,审查卖家的资质就更难上加难。

被上诉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九条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诉人没有进行备案及增值电信业务许可。本案未当庭宣判。

在司法实践中,民法基本原则应该成为法官弥补现行法律规范漏洞、空白、衡平个案正义与公平的基准。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发挥离不开法官的创造性司法,同时,法官的自由裁量也必须在成文法的框架下进行。民法基本原则成为连接法官自由裁量与成文法框架的桥梁。民法基本原则的根本性决定了它作为基本行为规范的地位。民法基本原则体现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在市场经济下,存在着多种所有制体制和利益有差别的经营者,交换是商品经济的形式,生产者通过交换获得自己所需的生活资料和原料,从而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公平、等价有偿和公序良俗、诚实信用、合同自由等都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立法者通过设立基本原则,把自己在民事领域推行的政策和精神贯彻到民法的各个方面和以后的民事立法中去。因此,在一般民法规范未作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就可以根据民法基本原则的要求去体现立法者的政策与精神,进行创造性的司法活动。

诉讼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发现案件真实,法官要发现案件的真实必须依赖现存的事实即证据,因此法官应当树立一种以证据发现案件事实的证据观。本案中,上诉人律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网上电子交易的意见及相关规章,国务院的意见等都作为证据提交其实是不当的。案件涉及到的相关法规应在律师代理词中引用法规的名称、内容。法律规定的七种证据形式里面并没有“法规类证据”,因此律师不应自己创设证据形式。

随着计算机网络服务的发展,许多新的法律问题接踵而至,给我国现有法律体制提出挑战。如何针对网络上的非法行为,合理地界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是一个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对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仍然应当适用民法通则、著作权法等法律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如果通过网络参与实施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或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属于共同侵权,应当与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承担连带责任。

我个人认为:xx网作为网络服务商,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的平台。网站虽然不收取服务费、广告费,但xx网具有网站访问量增加或树立网站服务品牌的获利。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xx网应保证交易平台的安全性,避免网络上出现侮辱、诽谤、侵犯著作权、侵犯隐私权等非法行为,应对经营者进行主体资质审查。

另一方面,网络服务商对其网站信息具有完全控制能力,网络服务商完全可以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发表、传输情况进行控制,因而也负有对其网站内容的监控义务,一旦发现有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应及时清除。但网络上很多技术手段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判断能力,即对网络上的信息是否违法或侵权并无识别能力,因此网络服务商还难以完全依赖这些技术手段对信息进行监控,必须借助其他有效措施。

法律总是来源于社会的实践,只是依靠法律来保证网络社会规则和秩序的建立,依靠法律来规范网络从业者的行为,网络产业的发展将受到严重阻碍。因此在法律并不完善的情况下,通过行业自律来规范网络从业者的行为显得非常重要,从而促进我国网络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本案上诉人律师长篇大论,说到最后可能使法官注意力不集中,甚至感到厌烦。在庭审中律师既要把自己的观点表达清楚,又要言简意赅,有确切的论据来支持自己的论点,避免长篇大论,不分重点,避免面面俱到,要切中要害,反驳才能有力,才能抓住问题的关键所在。可见律师如何掌握庭审技巧也是很关键的,这一点我们年轻律师还很欠缺,有待实践中不断提高。

本周一我们有机会到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一知识产权案件。经过将近五个小时的庭审,坐在旁听席上亲身感受案件审理过程的我确实有不少收获。

本案原告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基于侵权将xx传媒总社(被告一),广东中凯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二),广东中陆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三),xx音像(被告四)及xx图书大厦(五)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复制销售侵权产品,赔偿五十万元损失,返还违法所得,赔礼道歉及承担诉讼费及律师费。审理开始,我首先通过原告宣读起诉书,被告进行口头答辩及宣读书面答辩意见,了解了案件事实。本案涉及的侵权产品是著名影星成龙的三部系列电影,分别是警察故事,警察故事续集及警察故事三之超级警察。因三部影片是陆续拍摄上映的,三部影片的著作权人xx公司在几年前分别与被告一和被告四签订了影片的出版合同,其中被告一享有警察故事一vcd及dvd的出发行权转让给了被告二。在合同中,双方具体说明了授权的内容及产品制作中涉及的技术问题。通过对于被告的分类及法律关系的分析,可以发现要想判断此案件是否存在侵权,就要将注意力放在被告二和被告三之间的授权合同中。广东中凯是否发行了侵权产品就要看其是否超越了被告三的授权范围实施了越权的行为。进一步,要判断被告二的行为是否属于越权,就要看在二者签订的授权合同中规定的授权具体事项是怎样的规定的。其授予的权力是否及于发行此三部影片的dvd光碟。依据庭审所提供的信息可知,被告三已将三部电影的发行权完全授予了被告二。所以被告二发行三部电影的dvd光碟是合法行为。但此案件复杂之处就在于,原告在港澳独家发行的所谓的套装dvd光碟是数码修复版这一新的形式。由此可以分析出案件的争点就从被告二的行为是否超出合同范围进一步具体细化为dvd数码修复版光碟是否不同于dvd光碟,发行dvd数码修复光碟是否产生了一项新的著作权。

当然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二和原告就基于这一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当然双方为了驳倒对方争取法官的认同,摆出了各种理由,而主要都是通过论述技术及载体的相同或不同来证明自己的论点。原告认为数码修复版光碟采用了先进的技术,将老电影母带中声音,画质等方面的瑕疵得以修复,改善了电影的播放质量。庭审中原告采用了加拿大全球视野公司提供的有关数码修复技术的资料详细讲解了此技术所带来的新的作用。而被告二则认为无论采用了什么先进技术,通过母带制作光碟的技术是相同的,无论dvd还是dvd数码修复版都是以dvd光碟作为载体,因此发行修复版光碟并未产生新的权力。在我看来,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忽视了一点很重要的内容。电影音像制品的发行权属于电影作品这一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存在一定的差别,著作权保护的是产生作品的智力创造,而邻接权保护的是传播作品和其他成果的过程中投入的资金和劳动。作为邻接权客体的并不是作品本身,而是作品的一种传播方式,或者说是作品面向大众的一种形态。邻接权的客体并不需要具备独创性。看来无论是dvd还是dvd数码修复版都是电影作品以光碟的形式面向大众的一种载体。dvd光盘作为电影作品的传播方式无需独创性。虽然技术有所改进,但载体确实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我认为,发行dvd数码修复版光碟并未产生新的权力,由此也可推出,被告二广东中凯并没有超越授权范围进行发行,其在内地发行的套装电影光碟并未侵犯原告的权力,不属于侵权行为。

当然,有点商业头脑的人都知道原告将五被告告上法庭的根本原因。目前,原告虽仅在港澳地区发行了此种套装光碟,但其目光一定还会进一步瞄准大陆市场,在港澳地区发行过后必然会将此种套装光碟引入大陆市场出售,以获取更多的商业利益。而大陆方面现已有公司基于合法授权,在市场上发行出售了此种商品,这相当于抢走了原告即将开发的市场,造成原告可预知的经济利益的损失。基于此,原告才将大陆的发行商和销售商告上了法庭,试图追回一部分经济损失。除了诉讼,原告是否可以以其他方式来解决这一商业上的问题呢?毕竟诉讼存在败诉的风险。我想原告是否可以在得知大陆方面已出售相同产品时及时与中凯公司协商,通过双方谈判已取得一个共同受益的结果。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的,侵犯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力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此条法律是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用以计算赔偿额的具体规定。但通过观看今天的庭审,不难发现条文虽规定的具体但实际的操作性却不大。若本案中原告的理由得到法院认可,被告行为系属侵权行为。但作为原告,因大陆方面发行了其在港澳地区同样发行的套装光碟而遭受的预期利益损失是很难计算清楚的。如其产品能够拿到大陆来销售,到底能有多大的市场,能获得多少利润都会因为夹杂的各种商业因素而很难得到确切的答案。我想法律中进一步规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这个规定看似是在减轻原告的举证难度,但实际操作中困难却不一定小。拿本案原告来说,广东中凯到底发行了多少套装光碟,在市场上的销售情况如何,已获取多少利润,都是其无法获知的。庭审中当法官询问原告是否能提交其要求赔偿的依据时,原告也只能说我们无法获知被告获利的数目,依次按法律规定提出了最高额五十万元的赔偿请求。虽然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了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但这或多或少的加大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利,这有可能引起原被告对公平裁判的猜疑。我想是否可以在确认案件存在侵权事实的基础上由法院利用职权搜集被告违法所得的证据,比如销售清单之类能确定违法所得具体数额的证据。这样一来,法官可以依据客观的证据加以判案,以避免自由裁量带来的弊端。

这次庭审除了带给我法律及具体制度上理性的思考之外,另一方面也通过亲身观看法官审案,看到了一名法官应具备的素质及自己在诸多方面的欠缺。首先,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具备很强的控制法庭审理节奏的能力。法官作为法庭上的主持者,需要将整个庭审的速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要将有限的法庭审理时间合理的分配到庭审的各个阶段,根据案情事实的复杂程度,案件争议点的多少及解决的难易程度,将时间分配到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不要在调查阶段花费大量时间最后导致辩论阶段仓促进行双方对争点没有发表足够的意见。这次庭审给我的感觉似乎就有些前松后紧,调查阶段法官给了原被告充分的发言时间来阐述他们的观点。但有时则会出现双方不停的重复述说自己的观点或者对本不重要的事实争论过多,导致后来的辩论阶段,法官需要不得已的打断原被告的发言以节省庭审时间。另外,作为一名法官在整个庭审中要保证自己的头脑一直处于集中且清晰的状态。因为只有这样才会在庭审之初找到案件的各种争点,并通过庭审的进行不断缩小争点的范围已使法庭审理集中在对案件处理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上。在这个过程中法官不但要组织法庭审理,还要密切关注当事人双方对于争论问题所抱态度的变化,不断调整法庭审理的内容,已使法庭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解决最主要的问题以尽快解决案件。在将近五个小时的庭审中,我会不停的开小差,开始注意力会比较集中,但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注意力会慢慢的松懈下来,到最后甚至一点都听不进去。回来后想想,假如我是这个案件的法官,我的这种庭审状态真是有点可怕,我可能会把整个庭审弄得一团糟。我开始意识到自己在这方面的欠缺,这其实与平时课堂上注意力的松懈有关。在自己累时,很容易就懈怠自己,虽然在学校这不会造成太大的后果,但一旦这种状态形成了一种习惯或者一种做事的态度,那就不再是小事了。所以,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一定要约束自己,在课程还没有结束时,无论自己有多累,都要要求自己坚持下去,要注重在点滴小事上培养自己办事严谨认真的态度,训练自己的长时间高度集中注意力的能力。

这次庭审因涉及的被告较多,因此在法庭上可以看见不同程度律师的发挥。这让我进一步意识到一名律师在法庭上的表现对于一个案件的成败是非常重要的。在这次旁听过程中我比较关注的律师有四位。原告的前两位律师,以及被告二和被告三的律师。原告方的第一位律师给我的感觉就是非常的稳重,在法庭上处变不惊但缺点则是话语不够简练,重复阐述内容容易造成法官的反感。被告二的律师虽口才不是很好,但在我看来他的经验是很丰富的,而且善于把握案件的重要问题,话虽不多但有恰如其分。以上两位律师所具备的优点我想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应该具备的,并且也是我今后应注意培养的能力。然而律师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则是原告方的那位干练的女律师。她与被告三的律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对比让我深深地感觉到口才,法庭上对于紧急问题的应变能力,对于法律之外多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对于自己代理的案件的所抱有的认真态度对于一名优秀律师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原告方的这名女律师发言时声音洪亮,语言表达干净简练,思路清晰,这使法官及在场的每一位人都能很容易的理解其要表达的观点。另外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在举证阶段,当原告第三位律师的举证方式被法官拒绝后,她能够在一瞬间改变本方的举证方式,用一种法官习惯的方式进行一一举证,而且过程中有条不紊,对于被告的质证对答如流。无论涉及案件的问题又多么琐碎多么具体,她都了解且很快作出答复。在涉及光盘制作技术方面的问题时更是体现出她准备工作的充分性。我想她一定是在案件准备阶段作了大量的功课,将那么专业性的问题了解的那样清晰。这种对于案件负责的态度确实是当代律师行业中所欠缺的,也是我所欠缺的。而与她相比,被告三的代理律师则显得差很多,法庭上发言断断续续,很多情况下都不能回答出法官或者对方律师提出的质疑。最让我接受不了的就是她似乎对案件没有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有许多具体问题都不了解,当法官和对方要求其回答时她的回答就是“这个我不太清楚”,“这个我不懂”,“我得回去问问”之类推卸责任的话,我想这一方面是她的能力问题,但在我看来,她与原告律师的差距更重要的来源于态度。对于案件的不认真对待造成了她在庭上糟糕的表现和不利的局面。我一直很喜欢一句话“态度决定一切。”人在能力上的欠缺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和勤奋来弥补的,但要是在态度上就不端正,不重视,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办好。当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也是如此。所以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我会更加注重自己这方面的培养,无论事情大小,都要用认真的态度去对待,都要尽力把它做好。

以上便是我这次旁听庭审后各方面的感想和感受。说实话当初并没有料想到一次简单的庭审活动能带给我这么多的收获,我想这些点滴收获对与我以后的学习和工作都是非常受用的。

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我所担任的角色是刑事诉讼的公诉人,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公诉人的职能是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控诉,监督刑事诉讼的实施,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的秩序,社会在担任检察官这一角色中,我深深体会了检察官的职位的神圣和法律的威严。了解了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同时也找到自身的不足,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今后学习中的宝贵财富,对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会产生巨大的指导作用。

首先,在前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李庄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大量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大量可与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

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面对大量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

其次,通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能力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可以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达到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己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能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能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能力。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教育的思想、理论都为了适应时代发展,适应社会对人才需要而不断变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社会对当代大学生的要求。为此,法学院组织了旁听庭审的认知实习,使我们养成用科学理论去思考和回答实践中的问题的习惯。

20-年11月11日,-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法学院模拟法庭对侵占基本农田纠纷案进行了审判。本案中原告为长沙市农民叶某,被告为-区分局。庭审流程主要分为总体流程大致分为五步,分别是: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庭评议,宣布择日宣判。原告之子、原告代理人和被告的代理人出席了本次庭审。在法庭上,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点:一是即被告是否存在拖延履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职责行为,二是被告是否应当做出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理书以及土地侵权行为的决定书。原被告双方就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交锋。

在此次庭审旁听中,以下几点让我印象颇深。

在本次旁听中,除案件本身外,还有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本案中的法官,不仅担任了审判官的角色还扮演法律解释者的角色,在必要时补充一些当事人遗忘的、不清的法律事实。其中包含的精神内涵是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的公平、平等、正当、正义。此外,真正的庭审意外因素太多,为保证案件有效的进行,法官不得不随时调整战略,这也体现了法官的大智慧。真正的在实体、程序两方面保证了司法公正。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庭审严格遵守了正当的庭审程序。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和应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及身份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并向审判长报告。正常开庭后,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全体起立。随后,审判长宣布正式开庭,宣布案由以及独任或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并询问双方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这些看似形式而繁琐的工作,确是庭审顺利进行的保证。书记员是否宣布法庭纪律虽与案件本身的诉讼程序及实体审理结果并无关系,但却能为庭审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庄严、肃穆的环境。不容否认,在庭审过程中,我们难免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意外”,或必要或不必要,在这些情况出现后,法官将不得不中止庭审进行制止或训诫,这势必影响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此处所说的法律人素养主要指的是法官素养和律师素养。

法官素质是指法官所具有的,与其职业特点、职业要求、职业形象相符合的素养和品质。这种素质可以内化为法官特有的思维方式和责任意识,同时也可以外化为法官应有的精神气质和言谈举止。本次庭审的法官有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基础和多年积累的庭审经验。在法庭上,她能够及时指出原告代理人出现的问题,能正确的回答原告方提出的问题,有效的依照法律做出判断。“法院是法律的殿堂,而法官是殿堂中的帝王。”从这句话中,我们就可以得知法官在庭审中的作用是巨大的。庭审结束后,在与她的交谈中,我们了解到,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有专业的知识为基础,并能够灵活准确的使用到案件中。要在第一时间针对原被告的问题做出反应和判断。同时要通过大量的司法实践,积累经验。另外法官是主持公平正义的,法官的判决对当事双方都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法官一定要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在做出判决前,一定要深思熟虑,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是我们的梦想和追求。但是,这并非易事,需要我们从现在开始积累法官素养。古罗马有句谚语使我印象深刻“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不断努力规范自身行为的方向。诚然公正的品格不是与生俱来的,它需要我们在点滴小事中开始培养。同时,我们还要不断提供专业水平,为成为一名专业的法律人打下坚实的基础。提高专业水平要求我们一是加强学习,二是注重实践。即在内容上,既要学习法律专业理论,又要学习党的政策、其他科学和社会知识;在学习态度上,持之以恒,深钻细研,融会贯通。此外,法律是一门社会科学,因此当代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我们应该注重实践。通过旁听庭审,深入实际,勇于探索,善于观察,准确把握庭审的发展脉络,预测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积极调动思维,锻炼自己。“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唯有如此,我们才有希望成为合格的法官。仅从本来来说,原告律师的法律素养并不高,因此在整个庭审流程中多次被法官及被告指出做法上的欠妥处。但不可否认,他也认真的研读了案件,并在争议焦点上,补充了六点。合议庭经过讨论,认为第六点是诉讼请求中没有的,所以不予讨论,因此采纳了前五点。由于原告律师专业素养的欠缺,因此在辩护环节显得气势薄弱,说服力不强。在庭审中,一个专业的律师是很重要的。律师熟知法律,能灵活的运用法律,有敏锐的洞察能力,善于提出问题,发现问题,能够使用法言法语。这能够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也能为被代理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结语:“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通过旁听庭审,我们不断地提高对法律的理解、认识,并在平时的学习实践中不懈努力、千锤百炼,以更高的法律人的要求来约束自身。唯有如此,我们才更有希望在将来为司法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0-年1月19日,我参加了本院组织的书记员庭审观摩学习培训活动。按照安排,我抽到的案件是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件,案件审理中,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与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

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我首先根据案件材料理定自己的庭审提纲,在庭审中,带着自己的庭审提纲对整个庭审过程观摩学习,庭审结束自己写出审理报告。通过庭审观摩,自己体会都很深,大有收获。现就自己对这次庭审能观摩的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庭审的目的。

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力求上进。具备一名书记员到法官所应有的基本素质和好的修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进行审判活动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及政策水平与素养。政治素质是胜任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就会失去工作的方向性和目标性。要做到司法为民、公平公正,势必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思想理论。

二是必须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就是心理修养,在司法审判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分析案情及审判过程,既要尊重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力,又要寓情与人民之中,正确处理好二者,那就要求我们不奢求别人给予,敢于伸张正义,刚正不阿,有大无畏的精神,不为世俗偏见所影响,不为权利、利益所动摇,正确理解和处理法与情理融合的尺度,关注弱势特殊群体,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是必须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了好实体法和程序法,对审判理论和实务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才能更好地发挥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各种先进的审判理论和掌握各种审判技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增强自己的工作业务能力。

(原告方、被告方上场,书记员、法警上场)[书记员]请全体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开庭阶段】。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站定后)。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和审判长入庭)[书记员]: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审判长]:请坐下。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

[审判长]:原告,你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及住所地,有无代理人?

[原告]:原告琚泽坤,女,汉族,1980年3月12日出生,徐州交通局职工,住徐州交通局,我委托本市湟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颜凯和刘维丽斯作一般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委托代理人,你的姓名,职业,与原告的关系。

[审判长]:被告,你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及住所地。有无代理人?

[第三人]:陈锦珊,女,36,汉族,江西吉安市劳动酒店法定代表人江西省吉安市茨坪县茨坪镇井冈山路78号。我委托本市顺风律师事务所律师简瑜作一般代理人。[审判长]:被告委托代理人,你的姓名,职业,与原告的关系。

[被告委托代理人]:王聪受徐州南方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被告的代理人。

第三人你的委托代理代理人,你的姓名,职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简瑜,受徐州顺丰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第三人江西吉安市劳动宾馆的代理人。[审判长]:原告方对被告方及第三人的身份有无异议。[琚泽坤]: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方对原告方及第三人的身份有无异议。[侯丹]:无异议。[陈锦珊]:无异议。

[审判长]:原告方有没有证人。[颜凯等]:有证人。

[审判长]:被告方有没有证人。[侯丹]:没有。

[审判长]:第三人有没有证人[陈锦珊]有。

[审判长]:请证人离开法庭,等候传唤。

[审判长]:徐州市湟中区人民法院民事庭,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敲槌)。

本案依法由本院审判长审判长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审判长、审判长审判长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苏春林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二)有在举证期限内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五)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当事人在法庭上应尽的诉讼义务:

(一)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二)如实陈述事实;

(三)遵守诉讼秩序,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审判长]:原告方是否听清了?

[原告]:听清了。

[审判长]:是否申请回避?[原告]: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方是否听清了?[被告]:听清了。第三人是否听清楚了?[[陈锦珊]]:听清了。[审判长]: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不申请回避。

[陈锦珊]:不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宣读起诉状。[颜凯等]:原告请求:

事实和理由:2005年3月9日,徐州江城旅行社与徐州市交通局签定了一份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名称为井冈山红色之旅四日游。合同约定住宿标准是二星酒店双标间,独卫,以及应参观的多个景点,同时还约定了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等.合同签定后,交通局组成了包括琚泽坤,杨正中在内的30人旅游团于2005年3月10日乘火车次日到达南昌.随后受徐州江城旅行社委托的九江侨联旅行社将该团安排入住在江西省劳动厅所属的劳动宾馆,,原告两人被安排在411房间,时间为3月11日凌晨2时左右.早晨6点30分,原告二人起床时,发现随身携带的财物被盗,随即向当地110报警.公安机关接报后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并对原告二人进行了询问.根据原告二人的报案,公安机关向原告二人出具了接受案件回执单,回执单报案内容载明原告二人在入住劳动宾馆时被人盗走现金3400元及随身携带的数码相机一部,微型彩电一台,手机两部,3月13日又补报价值4800元的钻戒于当日也一起被盗,共计20189元。经游客事后了解得知,江西劳动厅所属的劳动宾馆并不是二星极酒店,其每标准间住宿费与南昌市其他二星级酒店间隔相差64元。

我方认为,财物被盗原因是因为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把住宿标准为二星酒店双标间,独卫降低了,才导致财物被盗,江城旅行社未能提供合同约定的安全,服务较好的二星级宾馆住宿是导致原告二人被盗的直接原因,旅行社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因此恳请法院依法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所受损失并负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同时对原告赔礼道歉。

看庭审心得体会

庭审,是司法机关公开审理案件的场所。它是法治社会的重要体现,也是对于当事人来说最终伸张正义的场所。通过参加庭审,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司法真相,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权威。本文将结合我所见所闻,分享我在庭审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庭审中的思考。

庭审虽然是司法公正的体现,但它的流程并不总是那么顺畅。法官的审判标准、当事人的证据展示、律师的辩护策略、证人、鉴定人的证言等等,都会影响到庭审的进程和结局。在庭审现场,我们应当冷静思考,分辨其中的是非曲直,并牢记公正审判的原则。

第三段:庭审中的观察与感受。

庭审现场充满了不同的气氛和情感。当事人的紧张、律师的专业与坚定、法官的严谨、证人的客观等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外,我们还能通过庭审了解到不同案件的类型和审理流程,进一步深化对于法律、司法制度的理解和认识。

第四段:庭审中的责任与担当。

庭审的严谨性要求我们在场时要保持高度的文明礼仪,尊重当事人、律师、法官等司法人员。更重要的是,我们应当时刻明确自己的责任与担当,警示自己严守法律带来的挑战和法治精神的体现,积极支持司法公正。

第五段:结语。

参加庭审,是密切瞭解我国司法体系的一个不错的途径。在庭审中,我们可以磨砺自己审判案件的能力,借鉴法院和律师的治理方式,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同时,也可以用亲身经历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的重要性。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应该更加积极的参与到法制建设中,推广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环境。

收看职务犯罪庭审心得体会

近年来,“打虎拍蝇”成为中国政府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职务犯罪庭审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我近期收看了一起职务犯罪庭审的录像,深深地感受到了司法公正的力量,也对相关的法律和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和体会,以期能够激发更多人对司法公正的关注。

首先,职务犯罪庭审展现了法治的威力。庭审过程中,法官严肃认真的态度,律师们辩论精彩的辩词,展示了法治的力量。法治不仅仅是能够惩罚违法犯罪者,更重要的是能够在庭审中体现“公平”和“公正”。庭审中的每个细节都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这也是向社会宣示法律权威的一种方式,对于违法者起到了震慑作用。

其次,职务犯罪庭审过程呈现出各种犯罪形式和手段。在庭审中,很多被告人虽然担任职务,但却违背了职责,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他们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甚至腐败堕落,触犯法律。这些形式各异的犯罪行为,让我深刻认识到职务犯罪的严重性和对社会的危害性。同时,也让我更加明白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再次,职务犯罪庭审中的律师辩论技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庭审中,律师们双方一方面展示了自己的辩论技巧,一方面也展示了案件的真相。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庭审中,律师们紧密结合法律事实,有力地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他们的反驳和质询向法庭传达了更多的信息和证据。观看这些辩论,让我更加明白了法律的权威,也让我更好的认识到了律师这个职业的重要性。

此外,职务犯罪庭审过程中的法官的智慧和公正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庭审中,法官们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责任感和公正的态度,依法审理每一个案件。他们对庭审程序的严格执行,对案件事实的清晰展开,展示了他们智慧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庭审中,法官们对案件进行审慎而公正的判断,确保了案件的审理工作不偏不倚,保障了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最后,职务犯罪庭审中的刑罚公正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庭审中,法官们依法对违法者进行了判决。他们既对被告人进行了批评和教育,也对其判了相应的刑罚。他们刑罚的公正,不仅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更体现了法官的职业道德和司法决策的公正性。在庭审中,法官对被告人的发言进行了耐心聆听和分析,并结合证据判定其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总之,职务犯罪庭审的录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中,法治的力量得到了有效的体现,丰富了我的法律知识。同时,律师辩论技巧的展示、法官的智慧和公正以及对刑罚的公正性,也让我对司法体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过对职务犯罪庭审的收看,我明白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并将其与自身实践相结合,更好地服务于法治社会的建设,促进国家法制进一步完善。

收看庭审心得体会

收看庭审是一种特殊的体验,它不仅能够让我们近距离观察司法审判的全过程,还能够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司法系统,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本篇文章就“收看庭审心得体会”这一主题展开讨论,从收看庭审的意义、庭审中的法律知识、庭审对个人的启示、如何观察庭审和如何参与庭审等五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总结。

收看庭审不仅可以让我们深入了解司法审判,还能够促进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的提高。庭审是人们求得公正、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通过收看庭审,我们能够了解司法审判的程序和内容,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从而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能够提高我们对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的信心。

二、庭审中的法律知识。

庭审中的法律知识内容丰富,包括法律程序、证据、刑事、民事等各个方面。通过收看庭审,我们能够亲身感受庭审的完整过程,了解法官如何考虑证据、如何进行量刑、如何下判决等,从而更好地了解司法制度和法律程序。此外,我们还能够学习各种法律术语和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三、庭审对个人的启示。

在庭审中,不仅能够了解法律知识,也能够启示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庭审,我们能够感受到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性,同时也能够了解社会中的各种问题和现实困境,激励我们为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如何观察庭审。

观察庭审需要有良好的观察能力和判断力,必须要注意庭审中的举止和表现,了解庭审程序和法律知识。首先,我们要做到客观、公正、不带偏见地观察庭审,确保自己不会受到庭审中的情绪影响。其次,我们要学会从庭审中找出有效证据,推断出事实的真相,从而判断判决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最后,我们还要了解庭审的程序,熟悉庭审的规则和程序,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五、如何参与庭审。

如果我们愿意,我们也可以尝试参与庭审。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程序,熟悉庭审规则,并且有合法的权益需要进行维护。当我们参与庭审时,要遵守庭审规则,保持良好的素质和礼仪,与法官、当事人和证人保持沟通,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庭审中的时间和环境,善于观察和分析庭审中的证据和结论,并对庭审的结果保持尊重和信任。

总的来说,收看庭审是一种特殊的体验,需要我们以客观、公正、不带偏见的态度去观察和分析,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同时也可激发我们对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的信心和责任感,从而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收看庭审心得体会

收看庭审是一种高效的法律教育方式,目的是让公众了解法律程序和法律实践,在现代化社会中,人们更容易遵守法律,优化社会治理。

庭审是一种很独特的体验,从中可以看到不同角色的表现,发现一些具有启示性的现象和问题。在国内,庭审往往是一个非常严肃而压抑的场面,法官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就不再有过多的话语机会。而在国外,庭审似乎更具人性化,更关注探索事实真相和实现合理公正的目标。

第三段:探究庭审中的法律角色。

收看庭审给了我一个更细致的了解不同法律角色之间的相互作用。例如,法官在对案件进行审判时,虽然会努力保持客观,但也会有自己的主观性。此外,律师和当事人也有自己的角色,他们不仅要展示证据和陈述观点,还要被审判和质疑。

第四段:分析庭审对司法公正的促进作用。

通过观看庭审,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司法公正。在庭审中,法官、律师和证人都必须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公正性,以便作出公正的裁决。此外,法官还必须确保当事人的听证会得以公正进行,以保障当事人的权利。

第五段:展望庭审教育的未来。

收看庭审是一种值得推广的法律教育方式,它让人们更好地了解司法体系,了解法官、律师和证人各自的角色。未来,我们可以推广更多的庭审直播,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参与到以往被认为是封闭的司法程序当中。这样,公正和透明的司法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总之,庭审收看使得我们了解到了法律体系和程序的稳定性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司法的变化,是提升自身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希望未来庭审收看得以大规模推广,更好地促进司法公正和法律教育。

看庭审心得体会

庭审是司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法官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公正审判的场所,而观察庭审则是公众了解司法行为和判断正义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庭审公开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庭审并前往旁听,试图从中获得心得体会。

第二段:看庭审能够感受到法律的力量。

庭审是法律与人性碰撞的舞台。通过看庭审,我们可以感受到法律的力量以及其对社会稳定与公正的重要性。庭审中的切实维护了当事人权利,让人们看到了司法机关的公正力量,有助于增强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第三段:看庭审能够体验审判的紧张氛围。

庭审是一种严肃的场合,法官、律师、当事人和旁听者都需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和严谨,他们的言行举止都会影响到庭审的进程和结果。在庭审现场,可以感受到审判的紧张氛围,让人们更好地了解国家机关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方式。

第四段:看庭审能够明确自己的法律权益。

在庭审中,法官、律师和当事人会就案件相关的法律问题展开辩论,这些争论涵盖的法律内容对于参与到庭审中的旁听者而言,也是可以获得启示的。通过观察庭审,人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从中获取对法律问题的清晰认识,以及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段:看庭审需要保持理智与客观。

虽然看庭审能够为我们带来很多启示,但是观察庭审过程也需要保持理智和客观。庭审中的判决结果是由法官根据法律和事实依法做出的,不应当受到情绪和偏见的左右。因此,如果我们从庭审中获取了某些信息,需要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断。

总结:庭审是公共信息开放的重要体现,看庭审能够帮助人们认识法律、了解司法行为,提升公民素养。看庭审需要保持理智与客观,不应该受到情绪的影响。我们要积极关注庭审,为维护法治社会、建设公正中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收看庭审直播心得体会

百度百科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网络百科全书,旨在创造一个涵盖所有领域知识,服务所有互联网用户的中文知识性百科全书。在这里你可以参与词条编辑,分享贡献你的知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收看庭审直播【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10月16日,我参加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通集团、巴南区法院联合组织的2018年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集中抽取领导干部参加法庭审判活动。整个审判氛围庄严和谐,审判程序严谨有序,审判方式公开透明,让我对法官更加敬畏,更加敬畏法律,让我明白了知法、学法、懂法、守法、保护法律的重要性。了解今后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

审判于上午10点开始,书记员宣布了法庭纪律,给庄严的法庭增添了一些神圣的味道。审判员、审判长等,穿着整洁的黑色西装,戴着神圣的国徽,给法庭增添了威严,不可鄙视,不可亵渎,审判中的每个人都有意识地站起来。

案件可能意味着原告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导致骨折,因此他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鉴定,并确认被告应承担保险责任。被告认为与原告无劳动关系,不符合认定条件,然后起诉,要求撤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书。原告和被告在原告和被告之后完全完成.提交证据和质证后,审判长最终宣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鉴定书合法有效,原告的伤害属于鉴定范围,被告承担保险责任。

通过本次法庭庭审旁听,我对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也更加熟悉了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旁听庭审的目的。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权威性,在实际的工作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教育的思想、理论都为了适应时代发展,适应社会对人才需要而不断变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社会对当代大学生的要求。为此,法学院组织了旁听庭审的认知实习,使我们养成用科学理论去思考和回答实践中的问题的习惯。

20-年11月11日,-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法学院模拟法庭对侵占基本农田纠纷案进行了审判。本案中原告为长沙市农民叶某,被告为-区分局。庭审流程主要分为总体流程大致分为五步,分别是: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庭评议,宣布择日宣判。原告之子、原告代理人和被告的代理人出席了本次庭审。在法庭上,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点:一是即被告是否存在拖延履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职责行为,二是被告是否应当做出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理书以及土地侵权行为的决定书。原被告双方就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交锋。

在此次庭审旁听中,以下几点让我印象颇深。

在本次旁听中,除案件本身外,还有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本案中的法官,不仅担任了审判官的角色还扮演法律解释者的角色,在必要时补充一些当事人遗忘的、不清的法律事实。其中包含的精神内涵是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的公平、平等、正当、正义。此外,真正的庭审意外因素太多,为保证案件有效的进行,法官不得不随时调整战略,这也体现了法官的大智慧。真正的在实体、程序两方面保证了司法公正。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庭审严格遵守了正当的庭审程序。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和应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及身份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并向审判长报告。正常开庭后,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全体起立。随后,审判长宣布正式开庭,宣布案由以及独任或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并询问双方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这些看似形式而繁琐的工作,确是庭审顺利进行的保证。书记员是否宣布法庭纪律虽与案件本身的诉讼程序及实体审理结果并无关系,但却能为庭审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庄严、肃穆的环境。不容否认,在庭审过程中,我们难免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意外”,或必要或不必要,在这些情况出现后,法官将不得不中止庭审进行制止或训诫,这势必影响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此处所说的法律人素养主要指的是法官素养和律师素养。

法官素质是指法官所具有的,与其职业特点、职业要求、职业形象相符合的素养和品质。这种素质可以内化为法官特有的思维方式和责任意识,同时也可以外化为法官应有的精神气质和言谈举止。本次庭审的法官有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基础和多年积累的庭审经验。在法庭上,她能够及时指出原告代理人出现的问题,能正确的回答原告方提出的问题,有效的依照法律做出判断。“法院是法律的殿堂,而法官是殿堂中的帝王。”从这句话中,我们就可以得知法官在庭审中的作用是巨大的。庭审结束后,在与她的交谈中,我们了解到,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有专业的知识为基础,并能够灵活准确的使用到案件中。要在第一时间针对原被告的问题做出反应和判断。同时要通过大量的司法实践,积累经验。另外法官是主持公平正义的,法官的判决对当事双方都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法官一定要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在做出判决前,一定要深思熟虑,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是我们的梦想和追求。但是,这并非易事,需要我们从现在开始积累法官素养。古罗马有句谚语使我印象深刻“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不断努力规范自身行为的方向。诚然公正的品格不是与生俱来的,它需要我们在点滴小事中开始培养。同时,我们还要不断提供专业水平,为成为一名专业的法律人打下坚实的基础。提高专业水平要求我们一是加强学习,二是注重实践。即在内容上,既要学习法律专业理论,又要学习党的政策、其他科学和社会知识;在学习态度上,持之以恒,深钻细研,融会贯通。此外,法律是一门社会科学,因此当代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我们应该注重实践。通过旁听庭审,深入实际,勇于探索,善于观察,准确把握庭审的发展脉络,预测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积极调动思维,锻炼自己。“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唯有如此,我们才有希望成为合格的法官。仅从本来来说,原告律师的法律素养并不高,因此在整个庭审流程中多次被法官及被告指出做法上的欠妥处。但不可否认,他也认真的研读了案件,并在争议焦点上,补充了六点。合议庭经过讨论,认为第六点是诉讼请求中没有的,所以不予讨论,因此采纳了前五点。由于原告律师专业素养的欠缺,因此在辩护环节显得气势薄弱,说服力不强。在庭审中,一个专业的律师是很重要的。律师熟知法律,能灵活的运用法律,有敏锐的洞察能力,善于提出问题,发现问题,能够使用法言法语。这能够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也能为被代理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结语:“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通过旁听庭审,我们不断地提高对法律的理解、认识,并在平时的学习实践中不懈努力、千锤百炼,以更高的法律人的要求来约束自身。唯有如此,我们才更有希望在将来为司法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我所担任的角色是刑事诉讼的公诉人,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公诉人的职能是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控诉,监督刑事诉讼的实施,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的秩序,社会在担任检察官这一角色中,我深深体会了检察官的职位的神圣和法律的威严。了解了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同时也找到自身的不足,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今后学习中的宝贵财富,对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会产生巨大的指导作用。

首先,在前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李庄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大量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大量可与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

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面对大量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

其次,通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能力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可以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达到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己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能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能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能力。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7月13日上午,根据安排,我们分成两小组模拟进行了原告徐子新诉被告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庭审,我作为第一组原告代理人参与庭审,下午在报告厅参观了第三场该案模拟庭审。现将参与庭审及庭审观摩过程中的认识作一浅述。

本次培训开设模拟庭审课程的目的,是要让每位学员尝试并学会从审判员的角度去看待庭审过程,这也是每位预备法官即将面临的现实问题。在本次模拟庭审过程中,可以明显看出,学员们对庭审的程序规范都有很深的认识,无论是担任审判长、审判员,还是担任书记员、法警及当事人、代理人,都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互相配合完成庭审。

(1)被告向原告出售电视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应否向原告返还购机款1万元;

(2)原告主张3倍赔偿购机款3万元有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均没有异议,同时提供了相应证据佐证,并依据证据的三性原则进行互相质证。原告针对第二个争议焦点,提供了法律依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八条,进一步说明被告销售电视机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退一赔三。被告则抓住原告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的言辞疏漏,认定原告构成自认,依法请求法庭驳回诉讼请求。询问证人时,原、被告也能根据争议焦点,针对证人证明的事实有条理地发问,不冗余,整个庭审过程简洁、明晰。

当然,这毕竟是一次表演式的模拟庭审,同其他两组模拟庭审一样,对于第一次坐在法台的审判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而言,其中不尽完美之处很多,共性之处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请求权基础没有固定。三组模拟开庭,法官在审理过程中,都没有要求原告固定请求权基础。案件焦点归纳均按照提供素材里面所涉及的内容,没有充分发挥主动性予以修改或增加,不具有灵活性。

二是举证、质证存有关键问题。模拟中,所有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均为打印件,法官在要求当事人举证、质证的时候要求提交证据目录、内容及待证事实,但忽略了证据形式。涉及到视频资料时,也未进一步要求说明视频资料的载体及传来方式,不够严谨。三组成员对证据的举证、质证顺序也要求不一,有的要求一次性举证,有的要求一件件举证,这些可以根据案情实际调整,闫老师建议针对一个争议焦点的证据可以一次性举证,个人觉得很有参照性。

三是其他瑕疵问题。所有的庭审过程,都严格、规范进行,但难免在细节上存有一些问题,如向被告方说明了回避权而忘了向原告方说明,合议庭成员当庭沟通交流过多忽略了当事人回答,法庭提问与举证质证的衔接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注重提高。

(原告方、被告方上场,书记员、法警上场)[书记员]请全体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开庭阶段】。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站定后)。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和审判长入庭)[书记员]: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审判长]:请坐下。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

[审判长]:原告,你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及住所地,有无代理人?

[原告]:原告琚泽坤,女,汉族,1980年3月12日出生,徐州交通局职工,住徐州交通局,我委托本市湟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颜凯和刘维丽斯作一般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委托代理人,你的姓名,职业,与原告的关系。

[审判长]:被告,你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及住所地。有无代理人?

[第三人]:陈锦珊,女,36,汉族,江西吉安市劳动酒店法定代表人江西省吉安市茨坪县茨坪镇井冈山路78号。我委托本市顺风律师事务所律师简瑜作一般代理人。[审判长]:被告委托代理人,你的姓名,职业,与原告的关系。

[被告委托代理人]:王聪受徐州南方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被告的代理人。

第三人你的委托代理代理人,你的姓名,职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简瑜,受徐州顺丰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第三人江西吉安市劳动宾馆的代理人。[审判长]:原告方对被告方及第三人的身份有无异议。[琚泽坤]: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方对原告方及第三人的身份有无异议。[侯丹]:无异议。[陈锦珊]:无异议。

[审判长]:原告方有没有证人。[颜凯等]:有证人。

[审判长]:被告方有没有证人。[侯丹]:没有。

[审判长]:第三人有没有证人[陈锦珊]有。

[审判长]:请证人离开法庭,等候传唤。

[审判长]:徐州市湟中区人民法院民事庭,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敲槌)。

本案依法由本院审判长审判长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审判长、审判长审判长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苏春林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二)有在举证期限内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五)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当事人在法庭上应尽的诉讼义务:

(一)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二)如实陈述事实;

(三)遵守诉讼秩序,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审判长]:原告方是否听清了?

[原告]:听清了。

[审判长]:是否申请回避?[原告]: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方是否听清了?[被告]:听清了。第三人是否听清楚了?[[陈锦珊]]:听清了。[审判长]: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不申请回避。

[陈锦珊]:不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宣读起诉状。[颜凯等]:原告请求:

事实和理由:2005年3月9日,徐州江城旅行社与徐州市交通局签定了一份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名称为井冈山红色之旅四日游。合同约定住宿标准是二星酒店双标间,独卫,以及应参观的多个景点,同时还约定了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等.合同签定后,交通局组成了包括琚泽坤,杨正中在内的30人旅游团于2005年3月10日乘火车次日到达南昌.随后受徐州江城旅行社委托的九江侨联旅行社将该团安排入住在江西省劳动厅所属的劳动宾馆,,原告两人被安排在411房间,时间为3月11日凌晨2时左右.早晨6点30分,原告二人起床时,发现随身携带的财物被盗,随即向当地110报警.公安机关接报后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并对原告二人进行了询问.根据原告二人的报案,公安机关向原告二人出具了接受案件回执单,回执单报案内容载明原告二人在入住劳动宾馆时被人盗走现金3400元及随身携带的数码相机一部,微型彩电一台,手机两部,3月13日又补报价值4800元的钻戒于当日也一起被盗,共计20189元。经游客事后了解得知,江西劳动厅所属的劳动宾馆并不是二星极酒店,其每标准间住宿费与南昌市其他二星级酒店间隔相差64元。

我方认为,财物被盗原因是因为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把住宿标准为二星酒店双标间,独卫降低了,才导致财物被盗,江城旅行社未能提供合同约定的安全,服务较好的二星级宾馆住宿是导致原告二人被盗的直接原因,旅行社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因此恳请法院依法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所受损失并负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同时对原告赔礼道歉。

20-年1月19日,我参加了本院组织的书记员庭审观摩学习培训活动。按照安排,我抽到的案件是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件,案件审理中,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与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

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我首先根据案件材料理定自己的庭审提纲,在庭审中,带着自己的庭审提纲对整个庭审过程观摩学习,庭审结束自己写出审理报告。通过庭审观摩,自己体会都很深,大有收获。现就自己对这次庭审能观摩的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庭审的目的。

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力求上进。具备一名书记员到法官所应有的基本素质和好的修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进行审判活动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及政策水平与素养。政治素质是胜任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就会失去工作的方向性和目标性。要做到司法为民、公平公正,势必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思想理论。

二是必须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就是心理修养,在司法审判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分析案情及审判过程,既要尊重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力,又要寓情与人民之中,正确处理好二者,那就要求我们不奢求别人给予,敢于伸张正义,刚正不阿,有大无畏的精神,不为世俗偏见所影响,不为权利、利益所动摇,正确理解和处理法与情理融合的尺度,关注弱势特殊群体,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是必须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了好实体法和程序法,对审判理论和实务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才能更好地发挥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各种先进的审判理论和掌握各种审判技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增强自己的工作业务能力。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教育的思想、理论都为了适应时代发展,适应社会对人才需要而不断变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社会对当代大学生的要求。为此,法学院组织了旁听庭审的认知实习,使我们养成用科学理论去思考和回答实践中的问题的习惯。

2014年11月11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法学院模拟法庭对侵占基本农田纠纷案进行了审判。本案中原告为长沙市农民叶某,被告为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岳麓区分局。庭审流程主要分为总体流程大致分为五步,分别是: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庭评议,宣布择日宣判。原告之子、原告代理人和被告的代理人出席了本次庭审。在法庭上,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点:一是即被告是否存在拖延履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职责行为,二是被告是否应当做出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理书以及土地侵权行为的决定书。原被告双方就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交锋。

在此次庭审旁听中,以下几点让我印象颇深。

在本次旁听中,除案件本身外,还有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本案中的法官,不仅担任了审判官的角色还扮演法律解释者的角色,在必要时补充一些当事人遗忘的、不清的法律事实。其中包含的精神内涵是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的公平、平等、正当、正义。此外,真正的庭审意外因素太多,为保证案件有效的进行,法官不得不随时调整战略,这也体现了法官的大智慧。真正的在实体、程序两方面保证了司法公正。

三、庭审程序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庭审严格遵守了正当的庭审程序。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和应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及身份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并向审判长报告。正常开庭后,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全体起立。随后,审判长宣布正式开庭,宣布案由以及独任或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并询问双方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这些看似形式而繁琐的工作,确是庭审顺利进行的保证。书记员是否宣布法庭纪律虽与案件本身的诉讼程序及实体审理结果并无关系,但却能为庭审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庄严、肃穆的环境。不容否认,在庭审过程中,我们难免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意外”,或必要或不必要,在这些情况出现后,法官将不得不中止庭审进行制止或训诫,这势必影响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此处所说的法律人素养主要指的是法官素养和律师素养。

法官素质是指法官所具有的,与其职业特点、职业要求、职业形象相符合的素养和品质。这种素质可以内化为法官特有的思维方式和责任意识,同时也可以外化为法官应有的精神气质和言谈举止。本次庭审的法官有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基础和多年积累的庭审经验。在法庭上,她能够及时指出原告代理人出现的问题,能正确的回答原告方提出的问题,有效的依照法律做出判断。“法院是法律的殿堂,而法官是殿堂中的帝王。”从这句话中,我们就可以得知法官在庭审中的作用是巨大的。庭审结束后,在与她的交谈中,我们了解到,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有专业的知识为基础,并能够灵活准确的使用到案件中。要在第一时间针对原被告的问题做出反应和判断。同时要通过大量的司法实践,积累经验。另外法官是主持公平正义的,法官的判决对当事双方都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法官一定要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在做出判决前,一定要深思熟虑,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是我们的梦想和追求。但是,这并非易事,需要我们从现在开始积累法官素养。古罗马有句谚语使我印象深刻“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不断努力规范自身行为的方向。诚然公正的品格不是与生俱来的,它需要我们在点滴小事中开始培养。同时,我们还要不断提供专业水平,为成为一名专业的法律人打下坚实的基础。提高专业水平要求我们一是加强学习,二是注重实践。即在内容上,既要学习法律专业理论,又要学习党的政策、其他科学和社会知识;在学习态度上,持之以恒,深钻细研,融会贯通。此外,法律是一门社会科学,因此当代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我们应该注重实践。通过旁听庭审,深入实际,勇于探索,善于观察,准确把握庭审的发展脉络,预测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积极调动思维,锻炼自己。“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唯有如此,我们才有希望成为合格的法官。仅从本来来说,原告律师的法律素养并不高,因此在整个庭审流程中多次被法官及被告指出做法上的欠妥处。但不可否认,他也认真的研读了案件,并在争议焦点上,补充了六点。合议庭经过讨论,认为第六点是诉讼请求中没有的,所以不予讨论,因此采纳了前五点。由于原告律师专业素养的欠缺,因此在辩护环节显得气势薄弱,说服力不强。在庭审中,一个专业的律师是很重要的。律师熟知法律,能灵活的运用法律,有敏锐的洞察能力,善于提出问题,发现问题,能够使用法言法语。这能够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也能为被代理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结语:“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通过旁听庭审,我们不断地提高对法律的理解、认识,并在平时的学习实践中不懈努力、千锤百炼,以更高的法律人的要求来约束自身。唯有如此,我们才更有希望在将来为司法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庭审会

庭审会是法庭上的重要环节,它承载着法律公正与正义的实现。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有幸参与了一次庭审会观摩,亲身感受到了庭审的庄重和严肃。在这次观摩中,我对庭审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领悟到了一些重要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庭审会的正式和严肃。

在庭审会上,法官、律师、原告、被告以及旁听人员都要面对法庭的严肃氛围。法官坐在高高的庭席上,举止庄重、语言准确,给人一种权威感。律师们始终保持着专业的态度,辩论时充满逻辑性和说服力。原告和被告则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权益,表达自己的观点。所有参与庭审的人员都意识到庭审会对于案件结果的重要性,因此庭审会的气氛始终保持着一种肃穆和庄严。

第三段:庭审会的公正和透明。

庭审会的公正和透明是保证法治社会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在庭审会上,法官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不偏袒任何一方。庭审会的过程完全公开进行,旁听人员可以在庭审会中全程观摩,通过实际观察和听证,了解案件细节和判决依据。庭审会的公正和透明是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增强法律信仰的有效方式。

第四段:庭审会的法律效力。

庭审会对于案件的结果具有决定性的法律效力。在庭审会上,原告和被告通过律师的辩论和证据的提供,充分展示了自己的观点和证明的重要性。法官通过对案件细节的审理和对法律的解释,最终做出了正当合理的判决。庭审会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案件的协商和解决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庭审会的进行对于社会公平和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五段:庭审会的启示。

庭审会的观摩给了我很多的启示。首先,在法庭上,每个人的权益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无论是法官、律师、原告、被告,还是旁听人员,每个人都有权利在庭审会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得到公正判断。其次,庭审会需要我们具备严肃的态度和细致的思考能力。庭审会不仅是对法律知识的考察,还需要我们运用逻辑思维和辩证思维,分析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最后,庭审会教会了我尊重法律和法治的重要性。法律是社会稳定和秩序的基石,只有尊重和遵守法律,才能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

总结:

通过观摩庭审会,我深刻认识到庭审会的重要性,它不仅是保障公民权益的有力手段,也是法治社会的体现。庭审会的严肃和正式、公正和透明以及法律效力都是庭审会的重要特点,同时也给我们提供了许多启示。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应该在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培养严肃的态度和细致的思考能力,尊重法律并将法治的理念贯彻到实际生活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一个公正、公平、法治的社会。

法律庭审心得

本次庭审是我参与的一次民事诉讼案件,该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是关于合同纠纷。庭审地点在法院,庭审形式为公开庭审,参与人员包括原告、被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法官以及书记员等。庭审过程中,我作为辩护人,主要负责为被告进行辩护,通过陈述事实、举证质证、发表辩护意见等环节,为被告争取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结果。

二、庭审过程。

庭审开始后,首先由原告进行陈述,随后被告方代表进行辩护。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通过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了深入探讨。法官在庭审中也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展开辩论,并在关键时刻给予法律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及辩护人积极发言,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三、心得体会。

本次庭审让我深刻感受到了庭审程序的重要性和严谨性。法官在庭审中的引导和解释,让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法律条款和规定。同时,在庭审中,我也发现了自己存在的不足之处,如在表达辩护意见时过于简洁,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此外,庭审过程中也需要时刻保持冷静和客观,以更好地应对各种情况。

四、总结反思。

本次庭审让我意识到法律庭审不仅是对法律条款的解读和适用,更是对事实和证据的深入探讨和辩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法律知识和庭审技巧的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为当事人争取更加公正、公平的待遇。同时,也要不断反思自己在庭审中的表现,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庭审能力。

庭审后心得体会

庭审是法律领域的特殊场合,很多人都会在这里得到自己应有的公正对待。在庭审后,除了关注自己案件的判决结果外,还需要从中汲取一些心得体会,不断完善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以成为更好的公民。本文将分享作者在庭审后的一些感悟。

第二段:正文一——认识法律的重要性。

作者在庭审中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只有真正理解和遵守法律,才能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想要了解法律,需要从学法律入手,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这样才能在面临法律纠纷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因此,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体系和程序,是每个公民的必修课。

第三段:正文二——认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

作者在庭审中同样认识到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当司法机关公正地处理案件、判决案件时,才能让人民对司法机关保持信任和尊重。而司法公正的实现并非某个案件或某个法官的事情,需要整个司法系统的共同努力,包括完善司法法律体系、加强法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司法公正、呼吁司法公正,为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四段:正文三——认识自己的行为。

在庭审中,作者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和司法公正,还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在生活中,很多人为自己的私人利益而采取不符合法律的行为,却不自知。在庭审中,面对法官和律师的提问,作者不仅仔细思考了自己的行为,还调整了自己的思想和价值观。这样,在今后的生活中,作者会更加善良正义,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第五段:总结。

庭审后的心得体会不仅能让人更好地认识法律、司法和自身行为,还能使人更加理智、冷静和勇敢。在今后的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时刻提醒自己关注法律、呼吁司法公正、规范自身行为,为构建更加文明公正的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庭审后心得体会

首先,我要感谢这次庭审,让我对司法程序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庭审过程中,我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虽然当事人双方互相论辩,但裁判员的中立公正却始终没有偏离,让我深感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同时,我认为面对庭审,我们更应该秉持敬畏心态,主动维护法律权益,而不是置身事外,被动接受命运的安排。

其次,庭审也让我了解了律师的重要性。律师在庭审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他们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从各方面为当事人说话。其专业性和熟练程度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果遇到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寻找律师协助解决,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庭审也展现出了司法机关的高效率。在庭审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法院和其他审慎的工作,包括事先准备、庭前调解、公正决定等。很显然,司法工作需要的不仅仅是法官的判决,还需要各部门紧密协作和高度配合。因此,我坚信只有这种高效率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公平和正义。

其四,在庭审中我体会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因着自己的行为和手段,我站在庭堂上。在庭审中,我们就如同接受公众审判一般,必须尊重法律及其规定,主动按照法律要求去做好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势必还需更慎重,更谨慎,不可跨越底线做事,这样才能避免犯错、损人利己、恶意欺骗,从而受到应有的惩罚。

最后感受,庭审过后我们也需要反思和提高自身素质。倘若我们因为自身过错或疏忽导致庭审的出现,那么我们更需要反思自己的行为和表现,并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遵纪守法,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同时,我们还应该积极地学习和了解法律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以便在日常生活中更加准确地对待法律问题,也更加了解自身权益所在。

总之,参与庭审,让我感受到法治下的公正力量,也让我认识到了律师、司法工作和社会公众一起维护法律权益的重要性。庭审的过程,是一个积累经验和提高素质的过程。正如我们在庭审过后所体验到的,只有有序、公正、公正执法的正义之路,才能为全社会的收益做出最大贡献。

庭审

第一段:引言(起点)。

庭审作为一种公开、公正的审判方式,对于维护公民权益、法律正义具有重要的作用。我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近期参与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庭审,深深体会到庭审过程中的一些情景与心得体会。

第二段:对法庭风貌的观察与体悟。

进入法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庄重肃穆的氛围。庭审现场的一切都是以法为准绳,整齐庄重的排列着。法官高高坐在最中央,行为凛然、沉稳有力。而辩护律师、检察官、证人和被告人分别坐在法官的左右,老老实实地参与庭审。整个庭审场面既有法律的严谨,又有审理的公平,深深震撼了我的内心。这种肃穆、庄重的氛围让我更加明白法庭审判的庄严和尊严。

第三段:语言表达能力的重要性。

庭审期间,我为了能更好地理解庭审过程,在案件开庭之前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并与学长学姐、教授及同学深入讨论。虽然在掌握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后,我仍感到庭审中的情景与书本上的描述有所不同。庭审过程中,双方辩护律师的言辞攻防、法官的质问以及证人的陈述,都需要精准、准确的表达。庭审的现场气氛强烈而复杂,法官对案件的重要问题提出质疑,律师们能够做到秒答秒杀,令人折服。这让我深深意识到,一个合格的法律从业人员不仅要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过硬的语言表达能力。

第四段:法律责任意识的培养。

庭审过程中,我也目睹了被告人和控辩双方在庭上的表现。被告人在法庭上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在审判者的观察之下。而控辩双方的争辩,更是憋闷还击、力争胜出。庭审过程中的这些细节,让我对法律责任意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法庭是公平正义的表现场所,每一个参与庭审的人都需要在此表现出对法律、对社会的责任。法庭是最后的仲裁地,承载着社会正义的期待,任何人的举止言行都可能影响庭审结果。参观庭审过程,使我更加深信只有尽职尽责,才能够公正公平地审理案件,为百姓扫清冤殇,维护法律的公信力。

第五段:庭审对法律意识的理解与提高。

庭审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庭审对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法官通过拷问、检察官与辩护律师之间的争论,证明了每个当事人都需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以及对法律常识的了解。而在庭审过程中,我们还能看到法官对各种法律问题的敏感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一个对法官的丰富判断力、高明的法律素养的考验。通过观察和体验庭审过程,我反思了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也对以后的学习和职业生涯提出了更高要求。

结尾:。

参与庭审是我法学学习生涯中的一次重要经历,让我更加深入地认识了法律的神奇与伟大。庭审期间,我不仅深刻了解了庭审的流程、程序和法律知识的应用,更对法律的魅力和深度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对未来的学习和职业生涯有了更高的期望和追求。同时,庭审的体验也让我对法律责任意识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坚定了我做合格法律人的决心。通过这次庭审体会,我相信我会更加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为法律的进步和社会的进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暴庭审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庭审判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偶尔也会发生一些令人震惊的暴庭审事件,使人们对法庭审判产生了一定的怀疑和担忧。亲身经历了一次暴庭审后,我对此有了一些深刻的思考和体会。在此谈谈我对暴庭审的看法以及对未来的期待。

首先,暴庭审会对当事人产生严重的心理压力和伤害。在庭审中,当事人往往被法官和律师的严厉言辞所震慑,有时会被不公正对待或者批评。这种暴力的言语和态度必然会让当事人感到恐惧和委屈,甚至导致其精神健康受到严重的破坏。因此,在进行庭审时,法官和律师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益,给予其足够的尊重和保护。只有通过公正、客观的态度来对待案件,才能保证庭审的公正性与合法性。

其次,暴庭审对法治建设产生了负面影响。庭审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公正审判的重要环节,它代表着法治的实施和公正的体现。然而,当庭审过程中充斥着恶意攻击、辱骂和人身攻击时,就无法体现法治的价值和意义。庭审的目的应当是为了公正地审理案件,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因此,法官和律师应当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和专业水平,从而为公正审判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

再次,我们需要加强法庭审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暴庭审现象的发生主要是因为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不到位,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制度建设也不够完善。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和律师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严谨公正地行使自己的职权。而在监督和管理方面,应当加大对庭审活动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法官和律师的培训,完善相关的制度和规范,以确保庭审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最后,我们也需要加强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教育。庭审是法律行为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因此,当事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参与庭审。同时,社会也应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当商事诉讼中的当事人能够拥有更强的法律素养,庭审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法治作用。

总之,暴庭审是对法治建设的一种挑战,我们需要共同努力,强化对其的警惕和防范。在庭审中,法官和律师应当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对待案件,给予当事人足够的尊重和关注。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大对庭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加强对法官和律师的培训和教育。最后,我们应该加强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教育,提高其参与庭审的能力和素养。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建设法治社会,实现公正与合法的庭审活动。

庭审心得体会

所谓的庭审能力又叫庭审驾驭能力是法官在法庭上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依据法律、运用程序规则主持整个庭审过程,指挥和控制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以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作出裁判的能力。庭审能力是法官依法行使审判职能所应具备的最基本能力之一,它是法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在法庭上的集中反映。而要提高庭审能力,就应当做到如下几个方面:

法官的素质除具有一般人的素质特征外还应具有从事审判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具体表现为道德素质、专业素质、经验素质三个方面。

1、道德素质。法官在道德方面的素质是指法官的职业道德。它是基于法官这种职业特殊性要求而提出的从事法官职业者所必须遵守的一种行为准则。我国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都对法官的职业道德进行了明确、严格的规范,这些都充分说明法官的道德素质的提高可以促进庭审能力的提高。

2、专业素质。是指从事法官这一职业所应当掌握的知识。法官适用法律并非是对法律执行机械的操作,因为法律不只是简单的法律条文,它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法官审判案件也不是简单的事实要素规程,它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所以法官道德应当具有广博而精深的法律知识,在审理疑难复杂的案件时法官不仅要在浩瀚的法律海洋中寻找到应当适用的法律,而且对所选择的法律应该有一个全面、深刻的认识,这就要求法官即要掌握应用法学,也要通晓理论法学;即要熟悉实体法、也要熟悉程序法;即要了解中国法、也要了解外国法。

3、经验素质。法官是一个十分特殊的职业,经验在职业生涯中的作用尤为重要,一个优秀的法官不仅要学会和掌握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理解和正确把握法律精神;不仅要了解和懂得法律的含义,更重要的是具有积极进步的价值观念;不仅要把法律妥当的适用于具体案件,更重要的是能够意识到适用法律的社会影响及其后果;不仅要保持义正言辞、行为果断的作风,更要谙熟调和折中、平衡协调的方法;不仅要有正义临然、刚正不阿的风格,更要具备宠辱不惊、贫富不移的品质,而这一切都是在个人复杂的人生阅历、丰富的社会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美国著名法学家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一直并非逻辑,法律的生命一直是经验。”

庭前准备的目的在于集中解决庭审前的各项准备活动,使庭审一次性解决问题,从而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协调。庭前准备工作的中心内容是争议焦点和证据的整理,并在这过程中促成当事人的和解。因此庭前准备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庭审的效率与质量。法官们在庭审前要认真审阅当事人的诉讼材料(如起诉状、答辩状、陈述意见),当事人之诉是法官审理案件的基础和条件,没有诉就没有审,审是针对当事人之诉进行审。因此审之初必须了解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同时,拟一个庭审提纲,让我们庭审时有个思路与路标,保证庭审围绕当事人的争执的主要问题进行审理,可以避免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陈述与案件讼争焦点无关的其它内容,节约庭审时间,及时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提高庭审效率。另外要注意,庭审前还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明确当事人的争议焦点的基础上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来学习相关该类案件的法律、法规。只有明确当事人的.争论焦点又熟悉了法律规定,才能既有目标又有效果。因此法官绝不可轻视庭前准备工作,一定要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一是善于归纳当事人诉辩主张,各自的主要观念;

二是善于归纳双方当事人的焦点;

三是善于归纳本案庭审的重点。

庭审中主要是归纳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无争议的事实,争议焦点归纳的好能增强双方的对抗,凸现法官集中裁决中立者的地位;无争议的事实归纳的好,可以大大提高庭审效率,减少庭审的无用功。

引导是指法官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辨论过程中引导诉讼,避免无意争讼,突出问题的焦点,提高质证的质量和辩论的效率,实践中法官主要在举证、质证和辩论阶段做好引导。在举证阶段,法官要根据举证证明义务的分配原则进行引导,具体可采取宣讲性引导、提示性引导,针对性引导和限制性引导等方式来进行。引导的过程中尽量不要用纠问式的方式,而要采取诉辩式的庭审方式,引导当事人自行举证,来体现争议焦点和查明的事实;在质证阶段,法官要根据诉讼请求的范围,引导当事人围绕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质证;对庭审辩论阶段引导,要确定辩论范围、审定辩论的内容、限定辩论的时间,决定辩论的开始和结束,掌握整个庭审节奏。使辩论紧扣争议焦点、内容具体充实。过程完整明细,动作规范有序,时间紧凑合理。使辩论具有针对性、充分性、完整性。

综上所述,提高庭审能力是目前新任法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这也决非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问题,这需要新任法官们认真的思考提高庭审能力规律、总结老法官庭审能力的经验教训、提炼提高庭审能力的捷径。因此,作为新任法官们必须不断的去思考、总结、提炼,从而尽快的提高自己的庭审能力,确保实现个案的最佳效果。

庭审

庭审是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法官主持庭审,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法律争议进行口头辩论,最终找到公正、合法的裁决结果。我有幸参与了一次庭审观摩,深受其影响,产生了许多心得和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自己的观察和反思,并且谈谈庭审在法律教育和社会公正中的重要性。

首先,庭审是一次真实的生活剧场。我惊叹于法庭上的各个角色,如法官、辩护律师、原告和被告。他们井然有序地坐在庭审席上,根据法官的引导,交谈、辩论和互动。法官表现出高度的专业素养和公正的执法态度,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始终保持中立。而辩护律师则提出自己的观点并辩护自己的当事人,旗帜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原告和被告则分别为自己辩护,尽力陈述自己的案情,试图让法官能够理解并认同他们的观点。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我认识到庭审不仅仅是一次法律程序,更是一次辩论交锋的过程,它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社会中不同势力之间的冲突与对抗,也让我理解了法庭是如何成为一个公正平台的。

其次,庭审是法律教育的重要途径。在法庭上,我看到了年轻的律师们踏上成为杰出辩护律师的道路,他们同样也指引着那些新手学生。无论是年轻律师还是法官,他们都在庭审过程中展现出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法律知识,为我们树立了一个追求法律公正和平等的榜样。同时,庭审也提供了一个学习法律的平台,观察和了解法庭内部的运作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是一次宝贵的机会。通过观摩庭审,我可以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技巧,同时也更加了解法律职业的要求和道德伦理。

第三,在庭审中,应当注重维护公正原则。庭审是法庭的核心环节,公正是庭审的根本原则和目标。法官应该保持中立和客观,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公正的评判。律师也应该恪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代表当事人的利益,同时也要尊重庭审规则和程序。原告和被告也应该真实地陈述案情,遵守法律条款。观摩庭审使我深感庭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对于案件的解决和各方当事人的公平待遇至关重要。只有确保公正的庭审过程,才能保证最终的裁决结果是公正、合法的。

第四,庭审强调证据的重要性。在庭审中,当事人通过提交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论证。而法官则根据证据的可信度和相关性来作出判断。证据在案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诉讼过程中的关键因素,可以证明某一事实或者推导出一个合理的结论。因此,无论是律师还是当事人,都需要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并准备好充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在观摩庭审过程中,我意识到证据的力量和作用,这对我来说是一次重要的学习和体验。

最后,庭审的经验和教训对于个人的成长和社会的公正具有深远的影响。庭审不仅仅是当事人和法官的个人事务,更是影响社会整体公正和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庭审过程,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和法治的重要性。庭审的案件反映了社会中的各种矛盾和争议,通过庭审,我们可以公正地解决这些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庭审不仅仅是一个人类社会的产物,也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必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庭审,了解庭审,并努力为社会公正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结起来,庭审是一个展示法律、教育和公正的平台。参与庭审观摩,让我深受启发和感动。我们应该珍惜庭审这个机会,了解法律、尊重法律,并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做出我们的努力。只有通过积极参与庭审,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和体会到法律给予我们的权益和保护,以及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作用。同时,庭审也提醒着我们,要始终坚守公正原则,同时注重证据的重要性。通过这一系列的努力,我们可以为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观庭审心得体会

庭审作为法律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法官作出公正判决的基础。作为普通公民,有幸观摩庭审过程,既是担当社会责任的表现,也是对法律过程的学习。在观庭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和庭审的重要性,对司法制度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以下是我观庭审的心得体会。

首先,庭审过程中的证据举证和质证环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庭审中,原告和被告的双方律师都会进行举证和质证,以证明各自的观点和主张的合理性。而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每个庭审都需要保证的,这证实了法律制度中的公正和严谨。在观庭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证据的重要性和严密性,也对法律中的证据规则有了更加清晰和具体的认识。

其次,庭审中的法官角色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庭审中的法官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应该是公正和中立的裁判者。他们要在法律框架下判断案件,还要解释法律意义和适用法条。在观庭的过程中,我发现法官在听取双方辩词后,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判断,并提出针对性的问题。这种专业素养和公正精神令我钦佩不已,并深信法律是公正的。

再次,庭审中的证人证言和辩诉双方的争辩过程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庭审过程中,被告律师对证人进行质询,以求得真相。而证人的出庭作证,不仅需要他们对案件真实情况的陈述,还需要他们在被质疑时保持冷静和条理,以回答问题。在观庭的过程中,我注意到证人出庭证言的重要性,并感受到了证人和辩诉双方律师的博弈过程。这种真实还原案件事实的过程,让我更加坚信司法制度能够还原真相和保障正义。

最后,庭审中的判决结果和法官的公正裁判令我感到庄严和庄重。庭审最终目的在于公正的判决,而法官根据证据和法律条文,以及双方律师的辩护和辩论,作出了对案件的判决。观庭的过程中,我认识到法官的决定对当事人和社会的重要性,更加明白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法官公正裁判的权威,正是维护法治社会稳定的基石。

通过观庭审,我深刻认识到了法治社会的重要性以及司法制度的公正与严谨。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应该积极参与法律过程,关注庭审和案件的公正处理。同时,我也认识到法官的职责和权力,坚信法官应该是中立、公正和公正的。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关注法律问题,担当自己应有的社会责任,为法治社会的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