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考核办法 养老托养服务方案(汇总9篇)

时间:2023-10-09 18:25:39 作者:书香墨 2023年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考核办法 养老托养服务方案(汇总9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考核办法篇一

为了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根据《xxx职业病防治法》和企业职业病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成立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二、充分利用黑板报、入职前培训教育以及多媒体设施进行职业危害宣传,提高企业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意识。

三、完善和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操作规程。

四、强化对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的管理。在可能发生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五、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工作。确保各种职业危害工程控制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对监测到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环节,立即进行整改。

六、告知劳动者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相关警示标志与危害说明。

七、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八、接受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对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九、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考核办法篇二

为满足我市孤寡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根据xxx《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5号)、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琼民通〔20xx〕1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第三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社区居家养老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公共服务形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兼容了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功能的互补互动作用,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在适度发展机构养老的同时,着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仅是当前老龄工作的重点,也是社区建设与发展的重点。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增长,探索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满足广大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特别是改善老年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努力实现老有所养。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按照“待遇有别、突出重点、适当普惠”的原则,根据老年人家庭困难程度和现实养老服务需求,经指定部门评估后,确定个人补贴对象。

(一)服务对象及服务时长

1.具有东方市户籍且常住的老年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政府每月20小时的购买服务:

(1)60周岁以上的城乡特困老年人;

(2)7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的独居、空巢、失独家庭、无法定赡养人的特殊家庭老年人。

2.具有东方市户籍且常住的老年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政府每月10小时的购买服务:

(2)80周岁以上生活能力弱的高龄孤寡老年人;

(3)60周岁以上身边无子女照顾的市级以上“孤老”劳动模范和优抚对象等困难老年人。

(二)服务项目

日常服务: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健康关注、精神娱乐、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其他代办事项和临终关怀等方面的无偿、低偿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买菜做饭、清洗衣被、打扫居室、陪同就医、康复治疗、理发洗浴、聊天交流及读书读报等。

(三)服务方式

采用上门入户服务方式。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琼民通〔20xx〕18号)精神,可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小时计费标准。鉴于近年来物价上涨较快,我市同城家政服务小时收费高达30-40元/小时,为保障养老护理员的工资水平,调动养老护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将现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小时计费标准15元/小时调整至25元/小时,以适应形势发展,保护养老服务企业和养老护理员的合法权益。

(一)个人申请:符合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本人或其受委托的亲友,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填写《东方市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申请表》。申请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低生活保障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3张2寸免冠照片。

(二)村(居)委会初审:村(居)委会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多种形式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组织村(居)委会评议,将经评议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符合标准的签署初审意见,报乡镇政府审核。

(三)乡镇政府(含华侨经济区,下同)审核:乡镇政府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复审,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

(四)市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收到乡镇政府审核材料后进行核准,对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批并备案。

(一)资金来源

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是政府对补贴对象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的补贴。居家养老所需资金由政府负担,并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

(二)补贴标准

无偿服务的对象每人每月享受20个小时的上门服务;低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享受10个小时的上门服务,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由政府按每小时25元的标准负担。

(三)补贴方式

为了让老年人切实享受到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资助方式采取收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记录单”(以下简称“工作记录单”)的形式,即由每位资助对象的护理员每月向村(居)委会提交“工作记录单”登记审核盖章,再报乡镇政府审核盖章,乡镇政府每月收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记录单”送到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统一划拨资金给选聘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由市民政局择优选聘,所确定的组织应是市民政局批准注册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管理登记的企业。其服务人员应热爱老龄事业,热心养老服务业,并经过相关专业培训,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职(院)校护理专业毕业生优先考虑。

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考核办法篇三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_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长”为目标,结合本社区实际,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互助参与;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会化服务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完善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立足长效的发展思路推进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工作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为老服务与推动再就业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先对特殊群体后逐步扩大的原则;

(五)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六)坚持根据不同需求,提供相应养老服务原则;

(七)坚持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原则。

三、服务对象

__联合支部6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求户籍与居住地均在__社区和__社区辖区内。

四、服务方式

主要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组织,对服务对象提供如下服务:

1、全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起居、生活照料、专业护理、康复理疗、精神文化服务。分为全护理、半护理、一般护理。

2、日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不住宿的日间护理照顾服务。

3、上门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为主。

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首先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启动上门服务,待下一步各方面条件成熟,再逐步开展日托和全托服务工作。

五、服务内容

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考核办法篇四

老年人免疫功能弱,是传染病的易感人群和高危易发人群,本次疫情的危重症人群中老年人居多。养老机构老年人集中,是防控的重点场所。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专门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老年群体中扩散蔓廷的严峻形势,将老年人的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多,在院老人多,防控任务繁重。为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办公室、民政部、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养老服务领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养老服务领域疫情的防控处理、宣传教育、监督指导、信息报告及舆情监控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养老服务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部署,切实加强对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各项措施。

二、严格科学防控

严格落实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及省、市、区联防联控指挥部各项监测防护要求,对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外控输入,内防感染,科学防控,确保在院老年人安全。

严格落实封闭管理要求。在疫情未解除前,全部停止外来人员探视、来访接待、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养老机构。春节已回家的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的先居家养老,暂不重新安排入住;生活不能自理,家庭无力照顾确需返院的老年人,如果没有疑似症状,没有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患者、疫区逗留经历人员的人员,可在有条件开展隔离观察的养老机构,按照有关要求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再返回集中居住区生活。严控工作人员外出,严格执行监测防护规定,有条件的机构尽量安排工作人员在机构内居住。返岗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防疫有关规定在家或养老机构隔离满14天无异常后方可返岗。隔离区要安排专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防止新的输入感染。

开展老年人长期托养服务且居住有老年人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照此执行。

所有的城乡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暂停开展公共服务,直至疫情解除。

(一)加强防疫培训和宣传。要加大疫情知识和防控措施的宣传教育,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全面掌握防护知识。上岗前做好防护准备,工作期间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二)落实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严格落实老年人活动、就餐等公共区域及老人房间定期消毒制度和老年人及管理服务人员定时检测体温、人员分餐等制度,加强预防和测量、观察,加强动态管理,最大限度保障入住老人生命安全。

(三)加强沟通及心理疏导。加强被隔离的老年人的情绪疏导,时刻关注院内老年人情绪变化,利用电话、视频、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建立老年人与院外家属线上沟通渠道,让老年人家属及时了解老年人情况,协助机构做好老年人安抚工作。主动和离院老人及家属建立沟通机制,做好解释工作。做好管理及照护人员的情绪疏导和关爱工作,可以在待遇、晋升、精神上给予鼓励。

三、开展督导检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导下,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检查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开展情况。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将辖区内养老机构的防控物资缺口情况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加大协调沟通力度,争取安排物资时予以考虑和保障。积极发动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最大限度保障配备必需物资。

四、健全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应积极建立区域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对疫情防控中遇到突发紧急事件、无法自我处置的养老机构,给予支援。养老机构出现疫情的,要即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收治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将密切接触者转入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并协调疾控机构开展病毒消杀等工作;情形严重的,应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请示将该养老机构按照集中隔离点标准进行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二)加强值班值守。要检查指导养老机构进一步完善细化疫情应急预案,夯实养老机构法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落实好24小时值班值守。

(三)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疫情的监测、研判,按照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报送有关要求,对养老服务领域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疫情领导小组报告。落实好每日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制度,同时认真总结报送养老服务领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经验做法,涌现的先进事迹等。每日疫情防控信息当日14:00前在工作群直报;如遇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应通过电话、传真、微信工作群等形式第一时间报送。

联系电话:养老服务科

邮箱:

2020年2月13日

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考核办法篇五

根据省民政厅、住建厅、质监局、卫计委、老龄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2020年我市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覆盖率需达到60%以上。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20年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下发。

一、建设任务

我市2020年具体建设任务为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1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29个(详见附件1)。

二、运营方式

乡镇(街道)、社区(村)为三级中心运行主体,负责机构的日常管理职责,市民政局对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对辖区内三级中心实行统一标识、统一规范标准,提高辨识度和服务效益。探索培育专业运营主体,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鼓励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将辖区内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打包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

三、建设任务分解

(一)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1、职能定位。受乡镇委托,负责受理与审核各类养老服务补贴申请;

受县级民政部门委托,负责受理和开展辖区内老年人需求评估;

负责涉老政务资源整合,提供一站式涉老政务咨询和业务办理;

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互助队伍,进行相应的人员培训和管理;

组织开展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和探视走访;

指导签订辖区家庭赡养协议,营造农村养老服务良好氛图。

2、建设数量与地点。根据核定的建设任务,我市今年拟在霞西、竹峰街道等11个乡镇(街道)设立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设置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乡政府当地村委会或卫生院等(详见附件1)。

3、建设规模。按要求不低于500平方米。

4、人员配备。按要求管理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由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敬老院管理人员、其他招聘、购买服务人员组成。

5、功能设置:

联合司法所、村委会,督促子女与老年人签订赡养协议;

指导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和日常运营。

(2)队伍培育功能。在乡镇范围内培育成立基层老年人协会;

委托专业机构等,对照护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开展照护技能培训和指导。

设施规模较大的,可设置日间照料床位或全托床位,全托床位设置原则上少于10张,主要为辖区内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服务,对短期托养结束后有集中住养需求的老年人,就近就便转介至面向社会开放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养老机构。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服务功能一般交由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其他专业社会力量承接,实行社会化收费。

(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提供助餐、助浴等服务;

提供文体娱乐活动、教育学习活动及场所设施。

2、建设数量与地点。根据核定的建设任务,我市今年拟在南山街道白云社区等5个社区设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详见附件1)。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点、文化服务设施等综合设置。

以覆盖人口设置的,一般应在1万人左右(其中老人人口比例15%以上)。可采取“主体服务区+加盟服务点”模式建设,主体服务区建筑面积按要求不低于200平方米。

4、人员配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鼓励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无偿或低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运营方根据功能设置配备相应的日常服务、养老护理、供餐服务、助浴服务等人员。

5、功能设置: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功能设置以为老服务为主,一般应具备以下功能:

(1)集中照护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主体服务区,重点设置日间照料床位和全托床位,建筑面积较大的可建设社区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聚焦社区高龄、失能失智等老年人集中照护刚需。

日间照料床位主要为社区高龄等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

全托床位主要为社区居家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服务;

小微养老机构主要为社区失能失智老年人就近提供集中照护服务,鼓励其重点发展短期托养服务,提高床位使用效益。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必须与周边各类养老机构签订转介服务协议,对日托服务对象、短期托养服务对象中有长期集中住养需求的老年人,优先转介至相宜的养老机构。

(2)助餐助浴服务。设置助餐点、助浴点,为社区居家老年人开展助餐、助浴服务。具备设施规模条件的,可设置社区老年食堂,直接开展供餐服务。

(3)健康指导服务。具备条件的,可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同步设置护理站,配备相应医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不具备条件的,依托周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服务。

(4)文化娱乐服务。利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中心等设施,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搭建活动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集中教育学习等服务。

以上服务功能可根据设施规模、区城位置等情况单独设置或综合设置。

(三)村级养老服务站

提供助餐、助浴等服务;

提供文体娱乐活动、教育学习活动及场所设施。

2、设施规模。以行政村为主体设置,可以利用农村幸福院、闲置村委会办公用房、闲置校舍、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整合撤并后闲置设施等资源单独设置,也可与运营中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已有设施综合设置,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200平方米。

3、人员配备。通过基层老年协会进驻、发展互助自助队伍、无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等方式,充实服务人员力量,一般每个站点配置人员不少于3人。

4、建设地点。根据我市实际,每个乡镇同步设置2--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为29个(详见附件1)

5、功能设置。村级养老服务站功能设置以为老服务为主,一般应具备以下功能:

(1)集中照护服务。设置日间照料床位和全托床位,为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日托或短期托养服务,全托床位设置原则上不少于10张。村级养老服务站可与周边各类养老机构签订转介服务协议,对日托服务对象、短期托养服务对象中有长期集中住养需求的老年人,优先转介至相宜的养老机构。

(2)助餐助浴服务。建设农村老年食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引导社会力量运营等方式,为农村留守、高龄、失能等居家老年人提供用餐和助餐服务。在村级养老服务站设置助浴点,重点为农村失能失智、高龄等老年人提供助浴服务。

(3)健康指导服务。结合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推进,为村医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免费场地,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4)文化娱乐服务。利用村级养老服务站,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搭建活动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集中教育学习等服务。

(5)活动场所支持。为农村老年人开展自助互助服务提供地支持。

以上服务功能可根据设施规模、区城位置等情况单独设置或综合设置、条件有限的村,各项服务功能可暂不兼具。

四、实施步骤

摸底阶段(4月1日--5月30日):按照三级养老中心建设要求,由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市民政局会同各乡镇(街道)对拟建设地点进行实地查看,确定年度建设任务。

市民政局指导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

验收阶段(9月1日--11月15日):各乡镇(街道)根据建设实施进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向民政局提交验收申请,市民政局会同相关乡镇(街道)分批次依照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建设进行竣工验收。

资金拨付(11月25日--12月20日):项目建设完成后,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提交经审核后的各项目完整建设资料,市民政局审批后于12月底前完成奖补资金拨付。

五、建设资金奖补方式及限额

对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建设资金补助。建设资金奖补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附件2),提供建设工程支付凭证、物品采购发票等票据。建设工程支出5万元以上的需提供审计报告。经乡镇(街道)审核后,提交市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依据建设实际支出给予部分建设补助,补助标准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80%,具体方案如下:

(一)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1、新建:新建房屋要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程序完善,产权应属于集体所有,根据建设实际支出给予部分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含设施设备购置费用,下同)。

2、改扩建:改建房屋产权应属于集体所有,采取租赁房屋建设的,租赁期需达五年以上。对原房屋进行较大改建的,建设补助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对于一般装修、装饰类建设的,建设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3、依托辖区内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的视情给予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依托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的原则上不予补助。

(二)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

1、新建:新建房屋要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程序完善,产权应属于集体所有,根据建设实际支出给予部分补助,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对于一般装修、装饰类建设的,建设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对于原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升级建设的原则上不超过8万元。

3、依托辖区内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的视情给予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

依托具备慈善属性的机构建设的,根据实际支出进行部分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依托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的原则上不予补助。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本辖区三级中心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发挥三级中心建设和管理责任主体作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不得用于办公、生活等非生产性设施建设和人员福利支出;

各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内项目资金使用的指导、督查。

(三)上报有关材料。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将房屋整修、设施配置等票据复印件,连同项目建设情况报市民政局备案。市民政局会同有关乡镇(街道)根据完成情况,开展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开头就吸引了读者眼球。

养老中心岗位职责

养老服务策划书

养老服务工作汇报

社区养老服务方案多篇

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考核办法篇六

为全面落实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将全市75—79周岁农村老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居家养老城乡一体化建设”惠民实事,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2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为农村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12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具有市农村户籍的75—79周岁老年人。

农村75—79岁老人每户每月居家养老服务费标准为100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清零,不累计、不结转。

按户执行以上服务标准时,如果家庭中有2位老年人同时符合服务条件的,按同一户家庭执行。每户服务的地址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最多可变更2处,且每年变更次数不得超过2次。各类服务项目按照市物价局《关于核准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价格的函》(价函字〔20xx〕28号)明确的具体服务项目和价格,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农村75—79岁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无需申请,凡农村户籍75—79周岁老年人,由所在镇及村委会工作人员通过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采集老年人个人信息和家属信息、健康状况、住址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平台自动根据年龄确定服务对象类别和服务标准,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老年人不跑腿”的便民利民目标。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家政便民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家庭保洁清洗、家电维修、保养等服务。

2、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定时探望、洗护、理发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3、健康保健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咨询、定期体检、心理咨询、陪诊就医等服务。

4、法律政策咨询: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各类政策的咨询、建议,切实维护老年人财产、赡养、婚姻等合法权益。

5、精神慰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亲情慰藉、聊天谈心,开展节假日或纪念日关怀、关爱等服务。

6、代购代办服务:拓展延伸饮食配餐、代购食材、代做饭菜、代购药品、代购日常用品等服务。

7、日常陪护:重点为孤寡、失能老年人提供亲情陪护、关怀、护理等服务。

市民政局要根据老年人居家生活需求,不断拓展增加服务内容,形成菜单式服务项目,便于老年人选择。

1、制定实施方案(4月20日至4月25日)。制定市为农村75—79周岁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2、确定服务机构(5月6日至5月26日)。市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程序确定承接服务机构,由中标服务机构完成服务人员培训。

3、开展信息采集(4月10日—5月20日)。市民政局会同农村各镇开展农村老年人信息采集,对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建立老年人数据库。

4、对象审批及系统调试(5月10日至5月25日)。市民政局完成对75—79岁老年人信息的审核和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服务流程的调试。

5、正式启动服务。于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开始服务,由市民政局做好日常服务的监督、质量监管、服务核查、满意度测评、服务回访、服务费支付等工作。对出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服务高质、高效。同时,由市财政局做好服务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1、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市民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统筹管理、服务监督和评价工作建立服务满意度评价和服务黑、红名单制度,对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的加以表彰奖励,对服务质量差、群众不满意的要制定惩处和服务提升整改措施,要采取多种途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内容;加大对镇、村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监管和素质提升。市财政局要将居家养老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农村各镇要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按时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监督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果。

2、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市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监管制度和评估制度,认真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对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受理老年人投诉,开展入户调查,核实服务项目、质量和补助费使用情况,征询老年人的意见,做好满意度测评,督促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的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制度,制定服务标准,落实服务考评制度;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广泛推行微笑服务、贴心服务,有效避免服务态度生冷、简单、粗暴等行为;要做好服务人员安全保障,应当为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落实服务保障制度,建立服务人员体检制度,确保服务人员安全服务。

3、加强宣传,总结经验。市民政局和农村各镇、村委会要加强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市民政局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考核办法篇七

重阳节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承载了丰富的文化内涵。近日,河西区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庆重阳主题活动,营造出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节日氛围。

桃园街道照耀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组织了“情暖社区,爱在重阳”手工面点制作活动,中心的面点师为老人们讲解了重阳糕的制作方式,在面点师的指导下,老人们和面团、擀面饼、点红枣、填豆馅,认真操作着每一个步骤,做出色泽鲜艳、寓意吉祥的重阳糕,体验了diy的乐趣。

来自友谊路街浏阳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高玮老师走进浏阳里社区,为老人们介绍了重阳节的起源、传统习俗等知识,为老人们送上了节日的祝福。现场其乐融融、互动频繁,老人们纷纷表示,活动既让大家深入了解了我国的传统文化,又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群体的关心与关爱。

新城小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联合挂甲寺街新城社区为老年人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编织插花课程,志愿者亲自示范了手提篮编织的每道工序,居民们跟随她的指导,体验着编织的乐趣,一个个精致的手提篮随即“新鲜出炉”。随后志愿者又指导大家如何在手提篮中插花,现场笑声不断,气氛温暖和谐。

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考核办法篇八

为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和xx《关于实施改善民生十大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村(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立足村(社区)实际状况,以保障社区老年人为重点,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援助等需求为出发点,组织发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已经建成的1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要继续按既定职能正常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并且不断扩大服务对象,创新服务内容、方式和机制;20xx年在全市所有的村和社区都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的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开展福利服务,并适当兼顾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努力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三、措施及要求

(一)建立组织网络。

每个村(社区)都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站长,负责民政或老龄工作的村(居)委会成员、村(社区)居民小组长、义工代表为成员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负责村(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站及时发放招募倡议书,组建居家养老义工服务队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并根据队员的特长、职业、年龄等分类登记造册。

(二)调查服务需求。

居民小组长对居民小组内的各类老年人发放《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表》,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调查,并按照年龄分类汇总(如60周岁至69周岁、70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9周岁、90周岁以上不同类型),对不同类型老人的基本需求有大致了解。同时将空巢独居老人、困难老人、残疾老人、百岁老人的服务需求单独汇总。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居家养老服务站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向居民发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公开信和招募志愿者义工倡议书等形式,使广大居民了解开展居家养老的目的和意义。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管理制度。

各服务站要根据实际制定《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职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居家养老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运行规范。

(五)明确服务对象和内容。

各服务站必须根据老年人需求合理确定服务内容,与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单位、个人签订服务协议书。义工、志愿者服务队员认领服务对象后,要签订服务书。居家养老服务站要及时向村(社区)公示结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收费方式和服务电话等。每次服务后填写服务情况反馈表。

(六)加强指导和监管。

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督促各服务站正常、规范开展服务。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管理水平和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走访调查、电话询问等多种形式了解服务站开展服务的情况,确保资助资金全部用于设施改造和养老服务等方面。建立年检制度,对符合受助条件的继续完成资助,对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停止资助或追回已资助的资金。

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考核办法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快发展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建立适应发展的养老服务,决定从年3月至年8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顺利推动这项工作,现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建设好两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办管理处园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原则;

2、坚持自愿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资源整合共享原则;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

二、服务对象、资料和方式

(一)服务对象:在这两个社区生活,户籍属管辖的或户籍不在的,但连续居住两年以上年满60岁周岁的老年人,均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其中“三无”、高龄、独居、特困和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为重点服务对象。

(二)服务资料:根据老人居家养老实际需求,努力推出亲情人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重点推出:

1、日间托管服务(含助餐送餐定餐服务);

2、家政保洁服务;

3、医疗保健服务(含上门生活照料、精神慰籍服务);

4、文体娱乐服务。

(三)服务方式:按照有偿服务为主,低偿服务为辅,区管委会购买服务为补充方式,根据不一样老年人经济状况,推出无偿、低偿、有偿三种养老服务。

1、无偿服务。

(1)对“三无”老人(不适宜去福利院居住的);

(2)7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市劳模、城镇低保户;

(3)75周岁以上的特困残疾人。

上述人员,每人每月由管委会购买必须数额的服务卷供给养老服务或志愿者、义工服务。

2、低偿服务。

对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且经济比较困难的独居、空巢老人75岁以上,争取每人每月由管委会发放必须数额的居家养老服务券。

3、有偿服务。

有经济本事、需要上门服务的老人,经过自我购买,由居家养老服务站供给的各种便利服务。

三、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一)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服务需求,努力打造万达、园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做到养老服务中心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内设日托室、配餐室、医务室、娱乐室、工作室等,服务用房要求房间透光通气,室内物品摆放整洁干净,异常是餐饮设施要贴合国家卫生标准,户外有健身场所和活动器材,功能配套,软硬件达标。

(二)服务中心需有一支稳定的专业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服务队伍,需设置3_5个公益性岗位,以保障服务中心日常事务性管理。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需经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持证上岗,专业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四、工作时间和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部署和摸底评定阶段(3月10日至4月30日)

在总结前期居家养老调研基础上,为顺利启动居家养老试点工作,一是成立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及时了解新举措新情景新办法;四是完成居家养老问卷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爱心”建档工作,组建评估组,拟定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评估办法。

第二阶段:中心建设和服务实施阶段(5月1日至8月15日)

(1)街道、管理处、社区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加快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用房选址工作,重点落实万达、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抓紧抓好万达、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设置与配套工作,完成室内装修、设备采购等。(2)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两支队伍(专业服务队伍、社工义工志愿者服务队伍);二是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专业服务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工作,确保万达园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3)三是完成万达社区、园居家养老服务站挂牌工作,启动项目实施服务。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和迎检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底)

对万达、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整个运作情景进行总结评估,重点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服务管理进行总结评估,查找差距、总结经验,完成迎检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一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各职能部门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级管理,职责到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充分认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建设,要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居家养老服务事项决择,负责全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和督导检查,区社发局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区财政局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运行供给资金保障。街办、管理处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现场组织和调度,并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社区要结合自身工作对所辖社区老年居民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摸底,掌握他们的养老意愿和需求,统一登记造册,制定适宜本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相关开发商本着开发建设服务群众、开发成果人人共享的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社会职责感,进取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供给场地支持和资金帮忙。总之,要层层负责,做到各司其职,保障各环节的任务顺利完成。

(三)制定措施、完善机制。要制定三级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将主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点抓好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阶段性工作的推进,要建立制度,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各个相关环节运行机制,确保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并实现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评估验收过关。

(四)加大保障、设立专项经费。为保证试点工作正常运转,财政局和街道,洲管理处要分别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预算经费,专款专用。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事业发展服务基金,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硬件软件建设和为重点服务对象购买服务等(含用房装修经费、设备添置经费、购买服务经费、办公管理经费)。街道、洲管理处资金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事务管理,专业服务人员培训及管理工作经费等。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6篇《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居家养老服务方案》,您可以复制其中的精彩段落、语句,也可以下载doc格式的文档以便编辑使用。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