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模板19篇)

时间:2023-11-22 12:41:50 作者:文轩 最新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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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法规,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东流镇所有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条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资金供给与事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和为师生提供服务的关系。

第三条主要任务: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经济秩序;对小学校及幼儿园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收入是指各单位开展教学及其它有关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幼儿园保育费等)及其他收入。

第五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入单位预算;预算外资金必须及时全额缴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服务性费用要纳入单位账户实行往来结算。非财政拨款的学前班收费《安徽省政府非税专用收据统一发票》,收费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第六条中心校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独立核算要通过辅助账等形式记载所属办学点的财务活动,同时做好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要做的专款专用。

第八条支出要按下列原则办理:

1、购入办公用品要由单位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办理(两人以上),履行验收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列报支出,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如:大宗物品购置、房屋修缮等)要实行政府及东至县教育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4、严格控制发放奖金和超标准搞职工福利。禁止用上级补助资金发放奖金、搞职工福利,招待费按东至县财政局、教育局规定比例标准支出,有预算外收入的学校和单位搞职工福利和开支招待费要控制在上级规定的比例之内。

5、公用经费要在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要按计划、合理地使用。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重大支出要经中心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财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理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年初编制经费支出预算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经费支出情况和年末经费决算情况,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并对外公示,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9、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改造方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设计、招标等手续。报支经费时要把有关批准手续附后,没有批准手续的财务人员不得办理结报手续。

8、差旅费用管理。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次数,出差补助费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事由,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报销,有预借差旅费的要在出差结束后一次结清。

9、学习培训费用管理。学校领导和教师应按计划、有目标的参加义务培训,进一步学习掌握国家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义务,报支学习培训费用时,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流动资产管理。

流动资产是指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和库存备品。

1、银行存款是在当地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存储的款项,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

2、对已经发生的应收款项,应组织专人清理结算及时收回,不得长期挂帐。以后原则上不准出现新的应收款项。

3、库存备品要登记造册,要有专(兼)人员保管,要建立出入库和领用发放签字手续,并要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如:学校的图书、课桌椅、办公桌椅、卷柜等按固定资产管理。

1、各单位都要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在支报固定资产购置价款时要同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中的材料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单位必须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和国资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财会部门即时作资产核减的账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各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存盈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处理,财会部门要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负债规模,防止债务的膨胀。因自然灾害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举债的,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各学校经批准所筹措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定期清理负债,对各种负债都要整理列出还款计划。对未经审批而举债和造成财务赤字的学校,校长和财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校长和财会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各学校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财会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师代表民主理财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民主理财,集体审核财务收支及结余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特别是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的拨入、使用情况要按要求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各学校及幼儿园每学期结束后要把本学期的公用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大宗支出要附文字说明),填报汇总表,上报中心学校。

第十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地方按上级规定执行。

双龙中学财务管理制度内控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总务室、财会人员组成的财务领导小组,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完善财务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具体如下:

一、建立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经费的管理

1、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对经费收入的管理,如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及拨款、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学校代收费收入以及教职工水电费收入等。对学校的这些收入,我们都做到及时入帐,及时上缴学校财务专户,不私设小金库。

2、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学校完善经费的开支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经费必须经校长审批,报销票据须签上经办人姓名,说明购物或开支用途,并由会计中心审核后才能报销。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不设小金库,所有的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报帐员备用金存放不超过规定限额。

4、财务公开,接受监督。学校的一切开支帐目每季度在校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做到明明白白收费

学校严格按照省和县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没有巧立收费项目、搭车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每学期,学校在组织学生入学报名时,都通过公开的形式,将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在醒目处张贴,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的监督,提高入学收费的透明度,做到让学生明明白白交费,高高兴兴上学。学校收取的各种费用一律统一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代收费”发票进行收费。并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收费管理,所收款项及时上缴县财政专户,不挪作他用,不坐支,不设立小金库。

三、实际阳光操作,把“两免一补”资金及时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学生手中

为了杜绝“两免一补”资金发放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及暗箱操作现象,让“两免一补”资金真正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学校领导小组就发放的对象,发放的人数金额、形式等做出了规定。采用学生申请、学校调查摸底、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对比,领导小组讨论确认等办法,确定补助对象,张榜公示,对张榜公示中反映的情况进行再认真调查核定。然后造册打卡发放到学生家长账号中,很好的杜绝了补助资金的流失。让家庭困难学生上得起学,读得起书,让贫困学生和家长感受到党和国家政策的温暖,使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四、规范教育学杂费管理,把钱用到刀刃上

财政拨给我校公用经费,用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做到一年完善一些,逐年完善,我们主要用于如下几个方面:1、学校办公经费;2、教学用品购置;3、教师学习培训费;4、体育器材购置;5、远程教育技术教室装修;6、学校低压路线改造配套资金;7、学校供水设施改造;8、学生课桌椅购置;9、校容校貌改造等,部分用于支付水电费。对每笔资金的使用,学校都召开领导会议进行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使这部分资金用到教学和学校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把钱用在刀刃上,大大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师生员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五、加大教研经费投入,建设一支高素质、强专业的教师队伍

学校十分重视教学教研和师资培师工作,在学校经费比较紧张情况下,学校都要拨出一定的经费,选派一批年青的有培养前途的教师到外地学习。学校每年都为教师订阅大量教学资料供教师教学备课用,对一些研究性学习的重点课题,学校都从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

六、规范绩效工资的发放

对上级发放的绩效工资,我们实行民主评议的'办法,分为三个等级进行发放,目前为止,上级拨给的绩效工资都按照评定的等级发放到所有的教师手中。

2017年山口铺小学财务收支管理体制

学校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学习、传达《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统一思想,明确要求。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重要内容,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从源头预防经济犯罪,避免国家财产损失的重要举措。作为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问题梳理:

经过自查,学校目前不存在《意见》中列举的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日常财务、财产管理中也能做到责任明确,制度严格,注意提高公用经费和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学校素质教育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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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各处(室)(教研组、实验室、电教室由教务处负责)。

应在开学前将本部门一学期要购买的办公教学用品列出计划,开具清单,报总务处统一办理。

经费审批手续为:

(1)学校办公教学用品,由保管员根据需要和库存情况,开具清单,填写请购单,交总务主任,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校长审批,办公用品由采购员统一购买,实验室、电教室等教学用品可指定专人购买。(如大额度购买需用招标制)。

(2)各处(室)因工作或教学需要,拟临时购买特殊办公教学用品,由处(室)第一责任人向学校提出。200元以内由总务主任签字批准,200——10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批准,1000—20xx元以内由校长签字批准。20xx元以上在班子通气,5000元以上在行政会上讨论,由总务主任,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校长联合签字批准。(代收费用的支出除外,如购书款、购作业本款等)。

2、凡来我校借读或自费的学生需退部分费用的,退款审批手续为:

(1)无任何原因中途退学、转学学生的借读费用,自费费用一律不退。因家庭变迁或班主任坚决要求其转学的学生退款应由班主任签字同意,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联合签字批准。

(2)借读生、自费生系我校教工孙辈、侄辈或确因工作关系需给予适当照顾的,可优惠收费总额的三分之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核实,由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校长联合签字批准。

1、单据报销要有经手人、验收人、总务主任三人签字才能报销。金额在200元以上只需总务主任签字报销,金额在200——1000元以内立交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报销,金额在1000——20xx元以内应由校长签字报销,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应由总务主任、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校长联合签字报销。

2、购物单据要写清户名、品名、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大小写,否则不予报销。

3、开具发票,必须具有税务部门的签章,否则,此票无效。

4、凡属收费收据、白条、的士票、餐费均应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由总务主任,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校长联合签字报销。

1、凡是学校同意出差,外出参观学习的人员,视外出路程远近,经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可借适当旅差费。

2、外出人员所借的旅差额,途中车、船票等各种报销凭证,必须妥善保管好,如有遗失,由自己负责。

3、外出人员要按规定时间返回单位,以返昌的那天起,必须在七天内到总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旅差费用的报销需由会计核算,500元以内的由总务主任签字报销,500—1500元以内的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报销,1500元以上的由校长签字报销。

5、所有外出人员,要注意节约开支。严格按规定和财务制度办事。如有违纪的现象,不给报销。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第六条、按照财政“四项”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推荐产生的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的要求,中小学校必须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考虑。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僻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通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正确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活动,管好、用好各项资金,保护国家财产,维护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政策、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会计、出纳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2、热爱本质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向一切贪污、盗窃、铺张浪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行为作斗争。

3、会计要认真做好计帐、算帐、报帐工作,认真审查各项收支业务。做到手续完备,符合制度。出纳人员要严格审查各种收、付款凭证,对不合法、不合理、不合规定以及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

4、坚持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出纳付款的报帐程序。

5、各种原始凭证的报销,经办人必须签字,说明报销用途,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1、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教职工培训,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2、差旅费报销,必须按现行差旅费规定标准执行,不得突破标准,超标准和绕道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1、凡在医院门诊看病、购药者,医疗费自理。

2、确需住院治疗者,需本人提出申请(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检查、诊断书),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住院治疗。报销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住院证明、发票,方可按规定报销(纳入“两基”办报)。

1、接待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一般工作人员或来宾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根据情况安排招待(接待标准不超15/元人次)接待原则上不安排酒水和饮料,确需用烟酒的,不使用名烟名酒,坚持节俭原则。

2、不经主要领导批准,擅自请客或到外地请客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自理。

1、出差或其他原因需向财务借款的,先由借款人注明用途,由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借出,但必须在出差回来3天内将借款还清,原则上,300元的借款必须经主要领导批,1000元以上的必须经会议讨论通过。

2、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一律不准借公款,因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公款的,借款人必须写出还款计划,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

3、一律不允许将公款借给非本单位人员。

4、凡欠款未还清者,不允许再借款。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建设

为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企业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2、内部控制应当覆盖本公司所有的业务、部门、岗位和人员,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健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传递等各个环节。

3、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超大规模信息安全芯片和通讯芯片设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信息安全与通讯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金融、电信、税务、公安、海关等多个领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安全芯片和通讯芯片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开发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安全芯片和通讯芯片,其中,安全芯片包括usbkey安全芯片、安全存储芯片、可信计算芯片和移动支付芯片,通讯芯片包括通讯接口芯片、通讯射频芯片等。公司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公司内部管理建设,认识到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对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重要性,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随着企业规模的发展使之不断完善,从而保证了公司各项管理方针、制度和措施贯彻执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使各项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为公司的持续、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现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财务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三个方面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建设进行揭示:

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时对本公司章程不断修改和完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最高权力、决策、监督、管理机构的规范运作。

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权利与义务,为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提供了基础。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立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规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成员由股东代表担任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另2名成员由职工代表担任并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本公司根据业务及管理需要,合理设置内部机构,科学划分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本公司组织机构框架图如下:

公司董事会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向董事会负责。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管理层充分认识到良好、完善的运行机制对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重要性,为此建立了覆盖业务活动各主要环节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的高效运作,说明如下:

(1)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已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三会制度及规则,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等。公司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培训、交流,在使用创新能力强、竞争意识强的人力资源方面勇于作出大胆尝试。公司内部敢于正视自身劣势,打破内部格局,增强竞争能力,消除一切低效率的组织、人力、资产和观念。总体人力资源建设已经形成倡导学习、注重能力、创造价值的用人格局。公司根据《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手册》、《薪酬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试用、培训、工资与福利、奖励、处罚等,全面规范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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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xx〕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第六条、按照财政“四项”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推荐产生的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的要求,中小学校必须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考虑。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僻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通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xx-x乡内控制度及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乡的财务管理,杜绝浪费、减少不合理的开支,以保障乡政府工作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要模范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严格按财政局的规定从严控制经费的开支。核算要准确,帐目要清楚,必须做到帐帐、帐表、帐实相符。对不符合财经纪律和报销规定的有权抵制和不予报销。

二、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健全必要的帐目,出纳要记好现金帐和银行帐,月末与会计对帐,做到帐实相符。

三、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会计工作规范,建立岗位责任制,出纳员和会计责任分明,做到“钱账分离,不准一人监管”。及时完成各项财务工作。

四、预算经费公务支出坚持“统一审核,一支笔审核”,任何开支(包括现金、支票、报销差费等)由镇长审批。

五、凡报销的各项费用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字,并送乡长审批。未经乡批准的费用,财会人员不得付款。 六、购买办公用品及其他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购买,自行购买的不予报销。

七、财务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到帐目清楚,月终后五日内将经费收支情况按项目详细列表,送领导审阅。 八、负责管理和使用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财产,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九、严格现金的管理使用。现金的`开支,必须按规定的范围支付。

十、因公出差要严格遵守财政局规定,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均按规定执行,超过标准部分由本人自理,非特殊情况不能乘坐飞机。 十一、因公出差或购买办公用品等需借款时,须经局长签字同意,否则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十二、对违犯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的处罚,按《会计法》的规定办理。

1、 钱账分管制度: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的原则。各部门应配备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应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会计员登记的现金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

2、 现金开支的范围: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1)支付员工工资、(2)支付差旅费、(3)支付因公借款、(4)支付零星采购材料和用品款、(5)支付运杂费。

3、 现金必须及时交库:各业务部门收入的现金,应于当天送交财政所,不得挪用、挤占和公-款私存银行。

4、 坚持日清日结: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日结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账实不符的重要措施。如有长款、短款,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的错误及时更正,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由过失人赔偿。

5、 坚持现金盘点制度:出纳自身盘点,应由领导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定期抽查盘点,重点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6、 规定库存现金限额: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时,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应及时补提现金。

示例:

一、 办公储备现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要做到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不应超过规定限额。

二、 办公储备现金不得私自挪用,不能白条抵帐,不能私自外借。

三、 因工作需要,如出差、业务招待和杂费;购买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等(100元以内,不予借支,先个人垫付,然后凭正式发票报销),支取现金时,必须由经办人员填写现金支出申请,经财政所长审批、镇长签字,出纳方可办理支取现金手续。

四、 现金报销,首先填制支出凭单,凭正式发票,由镇长签字,由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现金支出后,发票要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五、 报销事宜应由经办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相互转让或让他人代替办理。

六、 取得的原始发票上要注明有单位名称,票据填写要完整、印章要清楚,符合有关规定。

七、 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八、 如需大额现金(一万元以上),应提前2天通知财政所,以便做好准备。

九、 现金领用人与审批人不得为同一人

银行存款管理

1、 各类货币资金,应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财政所应设置银行存款分户账,逐日记录收、支、结存情况,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未达账款调节表,保持账账相符。

2、 财政部门收到各业务部门的各种银行收入的结算票据,填写进账单及时送存银行,在银行确认收妥后,有关经办的业务部门方可办理业务的结算手续。在款未收妥之前,不可办理钱物交易的结算手续。

3、 各类银行存款的支票预留印鉴和密码,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分别掌握,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泄漏。如因借用泄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财务部查明原因,追究借用、泄密者的赔偿责任。

4、 使用现金支票,不论对外支付款项或补充库存,均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签发。

5、 使用转账支票,应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持填写借

据和结算凭证(包括购货发票、账单、收据等)经财务负责人和镇长签字同意后,由出纳开出转账支票,凡不能预先取得结算凭证,需要借用空白支票时填写借据和经财务负责人和镇长签字同意后,由经办人员在出纳员处办理借(领)用款手续,并在支票有关栏目填写签发日期、用途和限额,方可借出。借出的转账支票如发生丢失现象,经办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由于支票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丢失人赔偿,特殊情况可由财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镇长批准后处理。

6、 需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信用证、托收承付等结算形式办理收、付款项者,同领用转账支票程序。

7、 业务经办人员借领的空白支票和财务部门办理的各种汇票,经办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理有关入库审批和报销手续,月终前必须将支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支票交回财务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者,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对其办理支票再借领手续。

8、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否则,由此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示例:

一、 支票由出纳管理,领取支票需经办人员填写支票领用单,经镇长审批签字,出纳方可签发。

二、 建立支票领用薄,凡领用者一律登记签字。

三、 签发支票时,必须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或限额)。不得开空头或远期支票。

四、 为减少现金流量,本公司规定,凡支出1000元以上,尽量使用转帐支票。10000元以上,除差旅费外,必须使用转帐支票。

五、 支票一经签发要妥善保管,遗失立即向财务部报告,并向银行挂失,若造成经济损失,由遗失者自负。

六、 未经镇长同意,借用人不得改变支票用途。

七、 领取支票用于项目用途的,需按预算规定支出。

八、 领取支票后,凭正式发票,经镇长审批后,出纳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九、 支票报销,须在开出支票后3日内报销。如实际支出超过限额,回来后应重新补齐手续,报销后的原始凭证应加盖“转帐付讫”戳记。

十、 领支票后,逾期无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出纳一律拒绝签发第二张支票。

内部牵制制度

一、内部牵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

组织分工;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二、为认真实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做好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特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三、出纳员的职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支票。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工作。

四、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财务主管负责本局及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并进行财务监督。会计员负责对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审核,登记并审核计算机帐簿。出纳员办理现金、银行业务,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解表,不开空头支票。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规定;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规定;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5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

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

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

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8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

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11条预算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12条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

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13条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14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15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

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

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

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17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8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

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19条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

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济收入配比。

第20条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21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主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习和财政部门备案。

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22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之现金管理制度

1、 钱账分管制度: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的原则。各公司应配备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应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会计员登记的现金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

2、 现金开支的范围: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1)支付员工工资、(2)支付差旅费、(3)支付因公借款、(4)支付零星采购材料和用品款、(5)支付运杂费。

3、 现金必须及时交库:各业务部门收入的现金,应于当天送交财务部门,不得挪用、挤占和公-款私存银行。

4、 坚持日清日结: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日结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账实不符的重要措施。如有长款、短款,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的错误及时更正,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由过失人赔偿。

5、 坚持现金盘点制度:出纳自身盘点,应由领导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定期抽查盘点,重点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6、 规定库存现金限额: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时,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应及时补提现金。

示例:

一、 办公储备现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由项目经理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不应超过规定限额。

二、 办公储备现金不得私自挪用,不能白条抵帐,不能私自外借。

三、 因工作需要,如出差、业务招待和杂费;购买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等(100元以内,不予借支,先个人垫付,然后凭正式发票报销),支取现金时,必须由经办人员填写现金支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出纳方可办理支取现金手续。

四、 现金报销,首先填制支出凭单,凭正式发票,由总经理签字,由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现金支出后,发票要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五、 报销事宜应由经办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相互转让或让他人代替办理。

六、 取得的原始发票上要注明有单位名称,票据填写要完整、印章要清楚,符合有关规定。

七、 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八、 如需大额现金(一万元以上),应提前2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做好准备。

九、 现金领用人与审批人不得为同一人

银行存款管理

1、 各类货币资金,应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财务部门应设置银行存款分户账,逐日记录收、支、结存情况,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未达账款调节表,保持账账相符。

2、 财务部门收到各业务部门的各种银行收入的结算票据,填写进账单及时送存银行,在银行确认收妥后,有关经办的业务部门方可办理业务的结算手续。在款未收妥之前,不可办理钱物交易的结算手续。

3、 各类银行存款的支票预留印鉴和密码,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分别掌握,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泄漏。如因借用泄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财务部查明原因,追究借用、泄密者的赔偿责任。

4、 使用现金支票,不论对外支付款项或补充库存,均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签发。

5、 使用转账支票,应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持填写借据和结算凭证(包括购货发票、账单、收据等)

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由出纳开出转账支票,凡不能预先取得结算凭证,需要借用空白支票时填写借据和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由经办人员在出纳员处办理借(领)用款手续,并在支票有关栏目填写签发日期、用途和限额,方可借出。借出的转账支票如发生丢失现象,经办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由于支票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丢失人赔偿,特殊情况可由财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或上级批准后处理。

6、 需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信用证、托收承付等结算形式办理收、付款项者,同领用转账支票程序。

7、 业务经办人员借领的空白支票和财务部门办理的各种汇票,经办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理有关入库审批和报销手续,月终前必须将支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支票交回财务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者,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对其办理支票再借领手续。

8、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否则,由此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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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适用于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

3 职责分工

3.1 财务部

b) 组织公司资产盘点工作,监督资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

3.2 各部门

a) 严格执行公司;

b) 配合财务部进行资产盘点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财务内控的目标

a) 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c) 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

e) 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f) 保证账面资产与实际存在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g) 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提高财务管理与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契合度。

4.2 财务内控的原则

4.2.1 合法合理的原则

财务内控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4.2.2 全面控制的原则

a) 本公司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不得拥有超越财务内部控制的权力; b) 财务内控涵盖本公司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

4.2.3 权责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原则

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应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4.2.4 成本效益原则

通过实施财务内部控制,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4.2.5 持续改进原则

财务内部控制应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4.3 财务内控的内容

4.3.1 财务内部控制主要包括财务预算、核算、收支、会计电算化操作以及资金、资产等内容。

4.3.2 财务预算控制

财务部负责建立公司预算管理体系,对财务预算编制、执行与调整进行控制,组织公司财务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具体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办法》。

4.3.3 财务核算控制

4.3.3.1 财务部负责建立公司会计核算体系,规范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等会计科目的核算与管理,组织会计核算,具体执行《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4.3.3.2 财务部负责建立公司成本核算体系,规定产品成本的内容、核算依据、核算程序以及各类成本的核算方法,组织产品成本核算,具体执行《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4.3.4 财务收支控制

4.3.4.1 财务部负责建立《往来款项管理办法》,规范应收和应付款项的控制与管理,确保资金收、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企业信誉度。

4.3.4.2 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完善财务支付流程,规范对外付款、借款及费用报销业务的控制与管理,具体执行《财务支付管理办法》。

4.3.5 会计电算化操作控制

a) 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需要配置或更新财务软件;

b) 财务部负责建立《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办法》,规范财务软件的使用与维护的控制与管理。

4.3.6 资金的控制

4.3.6.1 财务部负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现金、银行存款和票据的收、付管理,确保企业资金安全。

4.3.6.2 财务部对科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核算进行控制,具体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3.7 资产的控制

4.3.7.1 存货的控制

4.3.7.1.1 存货采取月度对账、年度盘点的方式进行控制。月度对账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年度盘点由综合部负责组织。

4.3.7.1.2 年度盘点结束后,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存货盘点表》,抄报财务部,盘存数与账面记录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并在盘点表中备注说明。

4.3.7.1.3 存货盘点发生盈亏,由财务部负责进行会计处理。

4.3.7.2 固定资产的控制

4.3.7.2.1 固定资产采取年度盘点的方式进行控制。

4.3.7.2.2 财务部负责每年组织1次固定资产盘点,填写《资产盘点表》,盘存数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资产管理部门应配合财务部查明原因,在盘点表中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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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餐厅、三年级学生餐厅实行独立成本核算,亏本由餐厅个人负责。

二、大宗物品采购要实行每周招标,肉、米、面、油、煤等要选择证件齐全、食堂成立采购小组,物资实行集体采购。定期考考核供应厂商的诚信情况,从而保证食品质量,降低成本。

三、物资进出库必须办理手续,入库单必须有采购人、验收人、保管员和食堂负责人签字,出库单必须有领料人、保管员和食堂负责人签字,每天下午下班前上报当天进出库物资统计表。

四、餐厅领用物资、学校安排就餐领用物资、备课组活动就餐领用物资应分别区分核算,每周一上午膳食科凭校办出具的“就餐审批表”结清上一周学校安排就餐费用,备课组活动就餐应当时结清,拖欠不得超一周。

五、教职工餐厅、三年级学生餐厅分别实行一周菜单早知道,每周六公布下一周每天菜单。

六、跟踪核算教职工餐厅每一份菜的价格,饭菜价格做到零利润不亏本,饭菜成本包含人员工资、水电费和物资成本。

七、每月5号前,工会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民主理财,公布每月收支经营情况,让教职工了解教职工食堂伙食成本及盈亏情况。

八、每月5号前,工会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教职工食堂进行民主测评。

财务部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 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 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 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 ××元

经销部 ××元

综合部 ××元

工程部 ××元

办公室 ××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 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 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

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 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单项在1 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 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 2 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 2 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 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 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所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 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 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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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一、资金的管理1.资金使用部门月末要上报次月资金使用计划,总经理依据资金结存情况审批各部门资金使用额度,财务部按计划使用先后顺序予以支付。

2.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资金,直接由总经理签字批准(不在可委托副总代签),方可办理用款手续。

3.使用资金时(包括大额用款),各部门应提前1-3天预报资金使用额度,便于财务及时备款。

4.使用现金的范围:农副产品的收购、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差旅费、加油费、需用现金缴纳的税费及起点额2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其余全部使用转帐支票。

5.借用转帐(空白)支票时,要将金额写明,便于财务掌握资金结存情况。

6.借款人必须做到前清后借,但极特殊情况除外。

7.资金的审批程序是:计划内借款: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计划外借款:借款人-部门负责人-总经理-财务部二、原辅材料采购及存货的管理1.原料到厂时,保管员应据实检斤,并依据质检部门出据的检验单,计算出合格品的数量,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登记保管帐。

2.原料收购部门根据当日入库数量、收购价格、收购地点等填开实物收据,同时索要售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当地村委会提供的自产证明(身份证上的地址要与村委会提供的自产证明地址目符)。

3.原料收购部门次日上午要报送原料收购及付款情况日报表,并及时提供财务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所需资料。

财务依据完善的手续予以付款,同时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

4.购买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物品,必须凭据税务部门要求的合规发票予以报销(如:双条码、购货单位全称、大小写金额一致、发票章和条码章等),不得以白条报销。

但对特殊情况可特殊处理。

5.需要先付款的业务,须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经领导批准后(计划内部门领导签字、计划外的需总经理签字)财务予以付款。

如果需银行汇款的,办款人要。

将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开户行、银行帐号等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

6.购进需要入库的材料物品,必须经保管员验收入库,并开具材料入库单,随同发票一并到财务报销。

如果所购物品不需入厍须由接收人或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

7.采购人可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作为零星或急需购物周转用,但年终需将备用金全部退回财务。

8.月末购料,发票不能当月取得,保管员要按接收的实际数量和采购员提供的实际采购价格(扣税价)进行估价入帐,待发票到厂时办理正式入库,并将估价冲回。

9.库存物品领用时,必须凭据领料单(仓库、财务、统计各一联),领料单要标明领料用途,分管的各级负责人都要签字,保管员方可付货。

销售的货物要有发货单或销售发票。

10.月末终了,保管员、统计员要对当期发生的料单等票据进行汇总、核对,并按规定时间(每月1日)分别向财务报表,财务据此进行成本核算。

11.年终仓库要进行物资盘点,做出物资盘点明细表,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对于盘盈、盘亏的物资要作说明。

因此而造成损失的,报请总经理审批,财务予以帐务处理。

三、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1.对于购进的且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2000元、使用期限一年以上),需填写固定资产入帐单,经办人要按照入帐单上列明的内容,逐项填写清楚,然后随发票一起报帐。

同时设备动力部要登记固定资产台帐。

2.对于购进尚需安装或加工的固定资产,财务应在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待全部完工时,由设备动力部办理入帐手续。

3.购进的低值易耗品(价值2000元以下、使用期限二年以上),应先办理入库,然后再领用。

领用时,保管员或设备动力管理员应登记低值易耗品台帐。

4.当入帐固定资产和低值另耗品发生毁损时,主管部门要写明事由报厂部,财务部依据批件进行帐务处理。

5.年末终了,主管部门要与财务部进行对帐,并进行实物盘点。

四、往来帐的管理1.工作人员为公司办事借款或出差借款,应按规定时间报帐。

2.已办理预付款业务的,经办人要及时将发票清回,避免造成呆、死帐。

3.需要办理银行汇款的业务,办款人要将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开户行、银行帐号等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

4.因经办人失职对公司所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

五、报帐制度1.如果出差借款,应于回来三日内报销差旅费。

报销时要将发票按类别、时间先后顺序,整齐的粘贴于专用纸上,填好张数、金额、报销人。

然后清楚的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审核报销。

如有超标准支出的,需经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2.在市内采购的,应于当日办理报销手续,如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取得发票的,须在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3.采购部门采购时,如果金额同等的情况下,尽量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4.针对增值税发票超过90天未报销而造成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税额部分,由持票人个人承担。

5.报销时,发票上的单位名称、时间、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准自己填写,否则财务不予报帐。

6.使用支票的,支票存根要填写齐全,内容要与发票一致。

7.电力管理部门每月应及时将电费增值税发票开回交予财务,以便成本核算。

8.采购人不允许将空白支票转交他人,如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如果支票丢失了,由当事人及主管部门予以报案或挂失,财务凭据总经理签署的意见处理帐务。

9.职工工资表必须于次月五日前报送财务部,财务汇总入帐。

10.生产统计月报表、能源消耗统计表、库存材料(成品/半成品)盘点表等与财务月终结算有关的报表,必须于次月一日前报财务部,财务据此进行成本核算。

11.报销时间:每周一、三、五下午1点-4点(手机费每月15日)。

12.为了将有限的资金充分的利用好,要求借款人将所剩余款及时返还财务,不得自行留存。

13.以上条款请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遵照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帐的,请以书面形式报请总经理审批,否则按时间长短给予50元-100元罚款。

内控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现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便全体工作人员执行。

第一条 一般规定

1、本公司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资金收入和支出,统一由财务部负责办理,财务部是代表公司对外结算债权、债务的唯一机构。未经授权和委托,任何人无权处理有关资金收支的工作,任何越权行为都是无效的,并应对其所造成的后果负责任。

2、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严以律已,不谋私利,如发现有利用工作之便,进行挪用公-款,假公济私,贪污舞弊,监守自盗等行为,一律加倍处罚,严惩不贷。因此,会计与出纳必须明确分工,各施其职,相互制约,即相互合作又相互监督。按照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指除现金、银行日记帐外的帐)的原则进行工作。每月终盘点现金,双方核对现金、存款帐目,并将存在问题向上级报告。

3、凡是支付款项必须取得合法的、有效的单据,经手人应该在单据上签名、盖章、整理好单据,经有权审批的领导批准,会计人员核对无误并符合支付原则,方可办理报销支付款项,如手续不全,内容有错或可疑,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4、为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不致流失,凡是公司的资产都应设置帐簿登记,由专人负责管理。会计与管理人员按情况规定月、季、年终盘点一次,进行财产清查。对于损坏、变质或短缺情况,由直接责任人(或使用人)提出报告,经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5、强化公司管理,公司与外界签订的一切经济合同,最终由财务部负责执行,财务部建立经济合同管理档案。派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执行,以维护公司的经济权益。

第二条 资金的管理

1、本公司所有资财均属投资者所有,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不经过正当审批手续,非法调走或挪用资金,财务部门有权制止这些违法行为,拒绝支付款项。如不加制止,造成事实,财务部负责人应负连带责任。

2、资金分级管理,按资金用途,各级审批权限.

3、公司支付任何款项,必须凭合法的有效发票或有关收费凭证,并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注明付款理由,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支付款项业务。

4、凡属预付款项,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连同合同或有关文件交财务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但在该项业务完结,经办人必须取得对方正式发票合法的收款凭证,交由财务部结清往来帐目,否则造成损失由经手人负责。

5、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所造成的罚款或其他经济损失,应由责任者本人负责,公司拒绝接受任何解释。

第三条 费用开支管理

一、差旅费

1、各级别出差乘座交通工具标准

a: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座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一等舱。

b:部门经理、副经理可乘飞机、轮船二等舱、火车硬卧。

c:一般人员,可乘火车硬卧或硬座、轮船三等舱,一般不能乘座飞机,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注:上述各标准采用实报实销,凡超过上述标准乘座交通工具的费用,由本人负责,公司不予报销。

2、工作人员在国内出差,在旅途中的生活费、津贴费、不分级别、不分地区、不分交通工具,每人每天补助30元。

3、在目的地费用采取“定额包干,超支不补,节约归已”的办法,包干范围a.住宿费b.生活费c.市内交通费。费用包干标准,根据出差人员级别,到达地区的消费水平确定。见附表一。

4、正副经理、正副厂长以上人员出差,随同人员原则上可以乘飞机、火车硬卧、轮船二等舱。

5、职员乘出差之便,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和在家期间按事假处理,没有补贴。

6、出差人员在外开展业务工作,公司可报销长途电话、电报、传真等通讯费用。

7、150公里外的省内出差,当天归来者,除报销规定的来回车费、船费外,每人每天补助30元(含出差地市内车费)。

8、因公在南京市内及周围城市办事者,一般不得乘座“的士”,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预先审批。在此范围办事,未能返回公司就餐者,除报销规定的交通费外,补助误餐费8元。

二、办公费

1、购买办公用品、用具等均由行政人事后勤部统一负责,公司各部门按实际需要列出清单,交行政后勤部统一处理。严禁各部门擅自购买,并要严格控制其开支金额。

2、凡购买所有的物品,均须办理验收入库,并按审批权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方能报销。行政人事部门要指定专人按部门或个人建立低值易耗品辅助台帐,及时登记领退情况,职工离开本公司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丢失和损坏的物品,要其本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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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xx-x乡内控制度及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乡的财务管理,杜绝浪费、减少不合理的开支,以保障乡政府工作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要模范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严格按财政局的规定从严控制经费的开支。核算要准确,帐目要清楚,必须做到帐帐、帐表、帐实相符。对不符合财经纪律和报销规定的有权抵制和不予报销。

二、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健全必要的帐目,出纳要记好现金帐和银行帐,月末与会计对帐,做到帐实相符。

三、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会计工作规范,建立岗位责任制,出纳员和会计责任分明,做到“钱账分离,不准一人监管”。及时完成各项财务工作。

四、预算经费公务支出坚持“统一审核,一支笔审核”,任何开支(包括现金、支票、报销差费等)由镇长审批。

五、凡报销的各项费用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字,并送乡长审批。未经乡批准的费用,财会人员不得付款。 六、购买办公用品及其他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购买,自行购买的不予报销。

七、财务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到帐目清楚,月终后五日内将经费收支情况按项目详细列表,送领导审阅。 八、负责管理和使用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财产,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九、严格现金的管理使用。现金的开支,必须按规定的范围支付。

十一、因公出差或购买办公用品等需借款时,须经局长签字同意,否则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十二、对违犯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的处罚,按《会计法》的规定办理。

1 目的

为强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的内部控制责任,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遵循“有制度、有流程、有自查、防范风险、不断优化流程”的原则,提升公司财务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3 文件解释

财务内控是指公司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制度、方法、措施,起到互相监督、互相牵制的作用。

4 职责

4.1 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所处环境,组织实施财务内控自查,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内控自查的有效实施负责。各单位负责人要为财务内控自查提供时间保障和工作支持。

4.2 各单位应当配备具有一定业务素质的内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对本单位制度流程的执行及完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财务审计部内控管理人员在财务内控自查工作中的职责:

4.2.1 协助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完善本单位财务制度及流程;

xxx集团财务内控自查制度

4.2.3 组织本单位开展财务内控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工作;

4.2.6 负责本单位与公司财务审计部内控科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5 工作要求及内容

5.1 财务内控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5.1.1 本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现状及总体评价。

5.1.2 根据《哈飞汽车集团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拟定和修改完善的财务制度及流程的建设情况。

5.1.3 本单位财务制度及流程的执行情况。

5.1.4 对各级财务、税务及其他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对未整改问题的原因说明及解决措施。

5.1.5 本单位下一阶段财务内控工作计划。

5.1.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已发现的潜在盈亏情况、需公司支持的事项等)。

5.2 财务内控自查报告程序及要求

5.2.1 公司财务审计部内控科为各单位财务内控自查报告的接收人。

共 3 页 本文件电子文件为受控文件,经打印即为非受控文件

xxx集团财务内控自查制度

5.2.2 各单位应于每年的1月25日和7月25日前按规定的格式以邮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财务部内控科报送本单位上年度和半年度的财务内控自查报告。

5.3 财务内控自查报告的考核

公司财务审计部内控科将根据各单位财务内控自查报告的及时性、完善性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按《哈飞汽车集团财务内控检查及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6 附则

本规范由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解释。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规范工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强化工会经济活动运行内部控制,发挥内控制度在工会财务管理中的监督作用,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皖南医学院内部控制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工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上级工会和学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推进工会财务和经济活动运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三)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根据工会每年活动开展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工会财务决算,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按照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经济活动,加强经济核算,做好工会经费使用绩效分析,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反映资产分布和使用状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

(四)工会财务管理的内容主要: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含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政采合同管理等。

二、内控体系建设。

(五)按照上级关于形成内部控制体系和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工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

(六)成立以工会主席为领导小组组长的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部门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七)加强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和管控,按照学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系统梳理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排查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及防范措施,对工会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八)对不相容岗位进行有效的设计和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九)重大经济决策,重大活动资金使用,实行集体研究决定,并按审批权限报批。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完善工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使工会经济业务活动规范有序。

三、预算管理。

(十)强化工会经费预算管理,规范预算行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编制预算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科学合理编制行政经费和项目经费预算,按规定程序报批,确保预算严格有效的执行。预算编制要保证工会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工会的事业健康发展。

(十一)工会经费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坚持服务职工原则。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学习、宣传、培训和工会集体活动;坚持量入为出原则。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厉行节约,又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少花钱多办事,提高经费使用效能。

(十二)按照每年核定的工会年度经费收入和扣缴会员会费收入,结合当年工作计划和活动内容,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并有效地执行。

(十三)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教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自觉接受教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对工会财务的审计监督。

四、收支管理。

(十四)收入是工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教职工维权、教职工集体福利的经费保障。

(十五)工会收入主要包括:单位拨缴经费收入、会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

(十六)工会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预算管理。

(十七)工会经费支出是工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发生的经费消耗。

(十八)工会经费支出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会员集体福利支出、业务支出、其他支出。

(十九)工会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二十)工会经费使用由校工会主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基层分工会、协会定额活动经费由分工会自行安排使用,经费支出由分工会主席审核后,报校工会主席审批。工会经费支出审批权限,遵照《皖南医学院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皖南医学院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二十一)按照政策要求结合工会工作需要,制定工会经费开支标准,并遵照执行。

(二十二)对大宗活动奖品采购,需集体市场询价调研或招标采购;大额经费支出由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五、资产管理。

(二十三)按照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开立独立核算的银行基本账户,加强货币等流动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不得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对账户资金发生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定期核对,确保资金安全。

(二十四)工会固定资产管理遵照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工会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工会财产包括购置、自制、调拨和接受捐赠的所有财产。凡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宗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十六)固定资产购置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购置要有预算安排,按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履行规定程序报学校国资处统一按照政府集中采购或限额标准以下由学校组织采购,工会不得自行采购。

(二十七)工会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兼任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工会资产的日常管理,与学校国资处国有资产的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及时办理固定资产验收、领用登记,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向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报送资产变动信息,加强资产保管维护、如实反映资产使用和分布情况。

(二十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按学校要求统一进行分类编号,并在固定资产表面黏贴标识。

(二十九)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要先办移交后离岗。

六、其他事项。

(三十)经济合同:财产物资的采购,或对外发生较大的经济业务行为,需与对方签订经济合同,严格履行条约,规避财务风险。

(三十一)经济合同条款和内容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内容要完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要明确。坚持维护学校和工会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十二)合同签订后,要跟踪合同的履行过程,确保各项条款逐项落实。出现特殊和不能履约情况及时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适时解决处理。

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工会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设置及分工。

根据钱、账、物分管原则及内部控制稽核的需要,绍兴文理学院工会财务实行独立核算,经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经费审查委员主任为王莺同志,并聘任郑金木同志为工会会计,王志潮同志为工会出纳。

(二)岗位职责。

工会出纳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银行、现金的管理办法。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凭证予以退回,及时办理银行、现金收、付款业务。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

4、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签发,因特殊情况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用款申请书上写明用途,由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办理。

5、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现金、银行收付款凭证,逐笔序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月末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未达账及时查询,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确保空白凭据、空白支票的安全。

工会会计岗位职责。

1、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户、账薄。

2、负责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稽核,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经费审查委员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违反工会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

3、按月向单位行政足额计拨工会经费,并按规定分成比例按时、定额上缴上级工会。

4、负责账账、账表、账证核对,确保工会年度决算的真实、有用,每年及时编报工会财务会计报表。

5、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协助档案管理员做好工会会计档案归档工作。

6、负责保管好工会财务印鉴。

经费审查委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

2、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定期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对全年的工会经费收支及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3、促进工会财务规范化、公开化。

4、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管理原则,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3、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纳入预算管理。

4、严格按照工会经费开支范围,使用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5、要确保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的开支。

6、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法规,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东流镇所有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条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规定;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资金供给与事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和为师生提供服务的关系。

第三条主要任务: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规定,规范经济秩序;对小学校及幼儿园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收入是指各单位开展教学及其它有关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幼儿园保育费等)及其他收入。

第五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入单位预算;预算外资金必须及时全额缴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服务性费用要纳入单位账户实行往来结算。

非财政拨款的学前班收费《安徽省政府非税专用收据统一发票》,收费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第六条中心校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独立核算要通过辅助账等形式记载所属办学点的财务活动,同时做好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

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要做的专款专用。

第八条支出要按下列原则办理:

1、购入办公用品要由单位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办理(两人以上),履行验收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列报支出,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如:大宗物品购置、房屋修缮等)要实行政府及东至县教育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4、严格控制发放奖金和超标准搞职工福利。

禁止用上级补助资金发放奖金、搞职工福利,招待费按东至县财政局、教育局规定比例标准支出,有预算外收入的学校和单位搞职工福利和开支招待费要控制在上级规定的比例之内。

5、公用经费要在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要按计划、合理地使用。

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

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

重大支出要经中心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财务人员根据财会规定把住报销关,不办理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

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

年初编制经费支出预算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经费支出情况和年末经费决算情况,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并对外公示,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6、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计。

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9、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改造方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设计、招标等手续。

报支经费时要把有关批准手续附后,没有批准手续的财务人员不得办理结报手续。

8、差旅费用管理。

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次数,出差补助费按规定标准执行。

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事由,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报销,有预借差旅费的要在出差结束后一次结清。

9、学习培训费用管理。

学校领导和教师应按计划、有目标的参加义务培训,进一步学习掌握国家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义务,报支学习培训费用时,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流动资产管理

流动资产是指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和库存备品。

1、银行存款是在当地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存储的款项,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

2、对已经发生的应收款项,应组织专人清理结算及时收回,不得长期挂帐。

以后原则上不准出现新的应收款项。

3、库存备品要登记造册,要有专(兼)人员保管,要建立出入库和领用发放签字手续,并要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

单价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但使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如:学校的图书、课桌椅、办公桌椅、卷柜等按固定资产管理。

1、各单位都要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在支报固定资产购置价款时要同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的计价:(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中的材料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账。

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

单位必须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和国资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财会部门即时作资产核减的账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各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

每年暑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存盈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处理,财会部门要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负债规模,防止债务的膨胀。

因自然灾害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举债的,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各学校经批准所筹措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定期清理负债,对各种负债都要整理列出还款计划。

对未经审批而举债和造成财务赤字的学校,校长和财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校长和财会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各学校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财会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师代表民主理财领导小组。

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民主理财,集体审核财务收支及结余情况。

重大财务事项,特别是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的拨入、使用情况要按要求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各学校及幼儿园每学期结束后要把本学期的公用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大宗支出要附文字说明),填报汇总表,上报中心学校。

第十七条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地方按上级规定执行。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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