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社会实践报告(优秀17篇)

时间:2023-11-25 15:52:23 作者:笔舞 法院书记员社会实践报告(优秀17篇)

社会实践报告是对社会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的一种途径,可以增加我们对社会的认识和理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会实践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法院实习社会实践报告

实习安排:

本人于xx月xx日至xx日在法院实习。在实习期间我认真工作,遵守上级指示。把在学校学到的理论和实践想结合,努力把工作做到。

实习目的: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xx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案件:

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心得体会: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的实习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说有些案件的审理是在学校不怎么讲到的。实习中所得到的经验是我今后工作不可缺少的,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让我对“法律”这个词有了不同的体会。

法院实习社会实践报告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带给帮忙和指导的x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法官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忙和努力。透过两个多月的实习,获得了一些初浅的体会。进法院后,我被分在了民一庭,这对我是很有利的,因为民一庭是整个法院里案子最多的庭。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校园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主角。负责带我实习的法官们都很耐心地指导我、精心地为我答疑解惑,让我学到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

在民一庭实习的两个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忙法官整理卷宗几十份,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职责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个性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留意,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职责。

2、旁听案件。x县法院管辖人口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刚去的那段时间几乎每一天都有开庭。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能够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透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做庭审的临时记录。在庭里的书记员的指导下,我在庭审过程中试着做过几起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搞模拟审判时的书记员记录都是假的,庭审笔录都是早就准备好的,所以在记录的时候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就应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因为虽然此刻庭审笔录全国的法院系统都是用亚伟速录系统电脑记录,但在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在开合议庭评议这样的临时会议的时候还是用的手工记录,并不是每个场合都能用得上电脑,过分的依靠现代化办公设备会使人类退化。

4、写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期间,曾帮办公室的法官草拟了几份民事裁定书,写过两分公告启示,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记得写的第一份裁定书是一方当事人撤诉,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绍当事人状况,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诉的理由,然后是经本院审理,认为原告的请求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国家群众和第三人利益,准予起撤回起诉,诉讼费用减半由原告承担,就这么简单的一份裁定书我写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辞不严谨,法官让我改了三次才送给庭长签字,真是惭愧!回来后狂看司法文书写作的格式,后悔当初老师讲时自己没好好听,真是应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5、跟随一位姓龙的法官到县城周边区域调查案件,送达法律文书。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此刻才明白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理解,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阿,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证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此刻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在法院里呆了几个月,对那里受理的案件状况有了大致的了解,x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1、离婚纠纷,一般需要公告送送达的或者涉及财产的稍微复杂的离婚案件都由民一庭受理。法院对离婚案件,一般状况下第一次离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规定的那几种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改,一方有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夫妻分居满两年的等等这些强制规定的,一审都是经调解无效后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但如果半年后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离婚的,法院审理时如果调解无效一般都会判决支持离婚,所以此刻要离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次不成,再来一次准行。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亲属依法维权意识增强,案件增长幅度大。二是原告索赔数额高,原告胜诉率高,获赔数额相对较少,精神损害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唯有一件因受害人死亡,法院才支持了原告方精神损害赔偿一万元。三是车辆及人员的流动性,法院受理案件后,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比较难,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进度,增大了案件的审理难度,审理周期相对较长。四是判决裁定确定的民事赔偿执行不到位现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该类案件,大多是肇事者无潜力赔偿或双方就赔偿额度未达成一致意见,交警部门调解不成的状况,这严重影响当事人权益和司法权威。

两个多月的法院实习使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简单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我一向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秀丽。我想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久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地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忙的人。如果经历也是一种积累,那么这两个多月来无疑使我变得自信而富足。最后我要说的是:实习的最大收获就是悟出了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法院实习社会实践报告

我对自己能够到法院进行实践感到很高兴,对于即将毕业的我而言,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从现实生活中取经的社会实践活动。就像有句话说的:“大学与社会间就像隔着几级楼蹬,你迈出校门前不了解这个社会,就像没点灯就下楼梯一样,一下三蹬踩下,你会闪着”。

在这次实践的过程中,我留意翼翼地走着,努力将这几级“楼梯”缩小距离。从校园到社会的大环境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主角,老师转成了上司,同学转成了同事,相处之道完全不同。在这巨大的转变中,我们可能彷徨,迷茫,无法立刻适应新的环境。做错事时要受到同事的责难,上司的批评。而在校园,有同学、老师的关心和支持,每日只是上上课,很简单。常言道:工作一两年胜过十多年的读书。实践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关于做人、做事、做学问的知识,这对于我日后的学习和生活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一、法官的教导。

我跟着学习的法官的认真和细致是在法院出了名的,她从来都是一丝不苟地对待工作,大到各项规章制度小到一个标点符号。她都十分严格,不允许出一点差错。她时常指出我的错误和指导我工作、学习,很让我受益。另一个和我同一个办公室的法官也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比如各种法律文书的书写格式、开庭笔录的记录方法、和当事人打交道的方法等,还给我讲她以前办案的事情,教给了我许多校园里学不到的社会知识。还有其他的几位可敬的法官们,他们的勤奋,严谨,饱满的法学知识,丰富的人生阅历,分析问题切入要害的潜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向所有指导过我和给我带给过帮忙的法官们还有其他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实践活动顺利完成付出的辛劳。法官的工作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简单,除了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之外,还要应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在法院难免有时会看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法官们都很耐心地为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知识,尽最大的努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实践工作及感想。

我最初到法院的时候,我和法官、书记员都有一个熟悉的过程,有时候相视而笑却不知说什么好,弄的大家都有些尴尬,但很快,工作使我们有了共同的话题。虽然许多书记员和我们同龄,但他们的工作经验还是让我了解了许多以前不明白的东西。还有法官,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很认真,对我们提出的问题更是耐心解答。比如,一次和法官去价格鉴定中心,由于是刑事案件,我觉得像价格鉴定这样的事就应由公安局或检察院来做,而法官告诉我法院作价格鉴定是被告要求重新鉴定,这就说明很多问题如果不是实际遇到,凭空是很难想到的。

我们从填写各种表格这种最琐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这些工作的过程中,彻底改变了我之前认为的“打杂”没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会从中学到很多。比如,在整理案卷的过程中,会发现,一个案卷就是一个案件从发生到审结、罪犯被送到监狱的全过程。案件的审判流程表反映了一个案件的基本信息,从收案、分案到结案都被归入了电子信息档案。检察院会将案件的起诉书及相关材料提交到法院。公安机关关于各种案件的刑事侦查,一个案子并不是简单的几个物证或口供,而是十分详细完整的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从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人体损伤鉴定、价格鉴定、勘验笔录、工作记录、辨认笔录,到电话清单、各种物证图片,确可证明一个案件的始末。律师的委托书、辩护词,还有民事材料、调解书,虽不是每个案件都涉及,却也是一个刑事案件的组成部分。立案登记表、收案笔录是法院的工作。开庭公告、庭审笔录、宣判公告、判决书还有送达判决书回证、执行书及回证、提票,我们目睹的这些,其实已经是一个刑事案件从公安局到检察院再到法院的最后的程序。这让我真正理解了案件的全部过程。

这次在法院的实习是实实在在,真真切切地进入司法机关跟上人家的上班、下班的工作节奏来进行实战演练。经过实习,我感觉收获十分大,在实践工作中加深了对司法体系个部门工作流程的了解,增强了实际操作潜力,尤其是司法文书的写作,进一步促进了理论知识向实际工作潜力的转化,学到了很多平时生活中学不到的知识。

在刑庭实习,主要实习科目是刑事诉讼法和刑法,偶尔可能会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刑庭,每一天的生活主要就是开庭,写判决书,写审理报告,做笔录。周而复始,日复一日。但是当你有足够的耐力能够坐的住和静下心的话,你会发此刻刑庭的实习生活是十分搞笑的!刚来法院实习时,在工作经验方面,我们这些实习生们几乎都是白纸一张,需要一笔一画的开始,一点一滴地观察他人的工作。我们需要做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情,主动打水、扫地、抹桌,用心的融入办公室的生活。不少人抱怨说在法院大都要被人差遣,经常要帮人跑腿。但是我觉得,当我们今后走入社会上,谁一开始不被人差遣呢?至于跑腿,我想姑且理解为每个人都要从基层做起吧!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用心,同样能够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这其中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小的群众中的待人处世的方式。

但是十来字,但是我们却不可忽视这几个字,判决时对一个案子的定性是很重要的,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量刑。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将其定为有罪,这无疑是一个极大的错误,有时甚至是不可饶恕的;而即便是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一个人已经犯了罪,我们也应当准确地定性,既不能让罪犯逍遥法外,但也不能忽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应享有的获得法律的公正、公平、合理对待的权利,对待工作负责,进而对人负责,也是我们尊重人权的重要体现。

再次,在法院实习,最大的方便就是能够经常去旁听庭审。刑事案件审判中,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气氛、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身处其中,至少能够让人感觉到程序的正义在那里是一种淋漓尽致的体现。在旁听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对整个案件的驾驭潜力、清晰的思路、逻辑严谨的语言着实令我羡慕和惊叹。虽然已经学习了两年法律,但在旁听的过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们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保密工作。从我们到法院实践的第一天起,法官就告诉我们凡是在法院听到的、看到的属于保密的东西都不能透露出去。做一些工作的时候也都会有保密的考量,对于保密的资料,一般需要进行的流程都会较为严格和复杂,以此来防止资料的外泄。法院还有专门的保密制度,以及相应的惩罚措施,用来配合日常的法院工作,已到达保密的效果。这也让我再一次地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庄严性,以及法院的工作人员身上所肩负的职责之大。

三、实践总结。

实践的时间尽管不长,有时候会觉得自己的工作有些无聊,但此刻回想起来收获真不少。不仅仅学习了法学知识,还锻炼了我的法律实践潜力,而且还与法院的各位老师建立起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强了我的人际交往潜力,丰富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锻炼。“在大学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潜力”。经过实践之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我在实践期间的工作,很多都是表面看似枯燥,但是实际上,这些都藏着许多知识,很多时候就看你能不能发现和学习了。

法院实习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真的过的很快,转瞬间,我的大一实习也快结束了,想想刚开始的担忧、木讷和犯过的错误,心里不禁的哑然一笑,经过一个多月的相处,我和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了非凡的感情,他们教会了我很多,让我实践了一些在其它地方无法实践到的经验。虽然时间短暂,但带给我的充实感和满足感是不可言喻的。

一直认为我的书记官专业会让我的实习更有意义,但现实和理想总是有差距的。家乡的法院还没有普及亚伟速录,我的亚伟速录机也因此不能发挥它的作用,我一直以为目前的打字速度足可以应付法院的工作,但当我试着打法院的判决书时却发现步履维艰,习惯于平时的文章练习,一下子接触这样的文字,真的让我紧张了一阵。也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道理。

在这短暂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中我还担任的书记员的工作,虽然我的亚伟速录机没有派上用场,而且还是手写记录,但我却觉得是如此的幸运,因为有他们的信任,我才有机会担任如此重要的工作。而且我的法律知识在这里得到了扩展和深化,对立案的程序也有了深刻的了解。

在平时的工作里,经我手填写的案件表格和打判决书、阅看的每份卷宗中,发现出现次数最多的是未成年人犯罪和交通肇事的案件,这让我感触很大,记得刚开始实习时,我跟着审判长去开庭旁听,面对着七个未成年漠然于无助的脸孔,我的心情是无法不沉重的。在将近五个小时的庭审中,见证了这些未成年孩子的无知与叛逆,更令我难过的是庭审最后的一幕。七个被告人或者我更愿意说是七个孩子,齐刷刷的站在他们的父母家人面前,痛哭流涕的父母都极尽家里的努力为他们的儿子请律师辩护,希望可以以此争取从轻处罚。让我惊愕的是一位母亲竟然跪在孩子的面前泪眼汪汪的乞求孩子在牢里痛改前非、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那种无奈与心酸让我再也无法平静,我快速离开了法庭,因为我怕再多呆一会,我的眼泪会完全崩溃。刚开始,我不知道我的伤心是因为什么,可现在我明白了,那是对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失望。在这些孩子中,他们的家庭让人同情,但他们的行为却更让人痛心。我想,面对着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我们似乎应该做些什么,社会和家庭也应该担负起更大的责任并且用行动改善这种局面,拯救祖国的孩子。

这个假期,让我过的充实而又有意义。在刑事庭实习的过程中,我一点一点的发现,法官在日常工作中给人的形象与我们在庭审中看到的严肃是大有不同的。在和他们的交流中,你完全看不到丝毫的严肃、拘板的气息,而是一种随和亲切的氛围,办公室里每天都充满着欢乐。他们的平易近人和庭审中的公正拘谨也让我深深明白,作为一位法官身上的担子和责任,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世故味浓,关系贯穿工作的社会里,要做到处理好每一件事情而不致于得罪人真的很不容易。也因此,我更加敬佩他们,从他们身上让我明白作为社会中的一员,生活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很感谢这次的实习,它带给我的实践不仅仅是工作上的还有社会的,同时也让我认识了好多新朋友。也让我明白一个书记员所要做的工作并不简单。除了开庭笔录、打判决书和审理报告、整理文件、填写材料、做审委会笔录、还要把文件送到检察院、公安局和派出所等等。这些工作我几乎都已着手过,只可惜,我做的并不专业,当然,好与不好就不应该是我自己评价的了。

匆匆岁月,流走在笔尖的光阴却不多,很高兴,我能用笔记录下这一切。我没有华丽的词藻,但我的文字足够真诚。记得影片《阿甘正传》的最后,母亲意味深长的对阿甘说了这样一句话:“上帝给你的不多,但你把它发挥到了。”如此哲理的话,让我对自己有了更深刻的自我认知。没错,我们只需把上帝给我们的,把它发挥得,也就不枉此生了,就如同这次的实习一样。

法院实习社会实践报告

从三月份准备司考以来,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日益深入,法律基础知识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不足,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徐新意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理论实践相结合,对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此次在武进法院的实习让我们开阔眼界,学会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理论为基础,通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力求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期达到提高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的目的。

二、实习内容。

此次实习,主要在诉讼服务中心展开,小组五个人分工不同,作为组长,我的主要任务是听庭审以及协助其他组员的工作,也有幸接触更多,学到更多。首先,翻阅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始整理的时候比较生疏,时有差错,后来通过向书记员请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个卷宗整理和装订过程,能够独立完成案卷装订工作。整理案卷也为我提供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个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一审法院审理判决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每个案件审理终结后的退卷工作和向人民法院寄送关于死刑复核的案件材料,又让我对二审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有了清楚的认知。

其次,参加案件旁听。在实习期间,每天早上我都旁听两到三场庭审,从简易程序到普通程序简化审,从民事合同纠纷到刑事犯罪,我都认真旁听、记录。在旁听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审判人员公正、中立的审案态度,以及公诉人和辩护人激烈的辩论。庄严的法庭、严格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律的严肃和公正。从审判人员对被告的发问中,能体会到审判人员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而在公诉人和辩护人的争论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争议的焦点。

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刑事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具体,记忆深刻。

最后,书写法律文书。这几天,我们还接待了武进区横林镇的几位当事人,帮助他们书写起诉状、申请执行书、恢复申请执行书等。法律文书不仅格式要规范,内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法律文书的写作,对法律文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实际写法律文书的的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运用的好、有说服力,光靠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一定要多进行实务锻炼。事后,当事人因为我们绵薄的帮助而连连感谢,更让我们坚定了走法律之路,用法来捍卫公民的权益。

法院实习社会实践报告

时光荏苒,转眼间大学生活已经度过了两个春秋,大三如期而至,随之而来的还有我们的实习。这次实习我们班共分成五个小组,分别被派往五个实习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我们组被派往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虽然我们的专业并不是法学,但思考到有必须的专业相关性,比如关于劳动纠纷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还是有必须的好处的。期望透过这次实习学习更多的专业相关知识、处理社会关系的技巧,增强社会适应潜力,而这些往往是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

虽然这次的实习时间只有一个月,除去双休日甚至只有二十天,但是这短短的二十天却让我感触颇深。

我被分在了行政庭,我们办公室里有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这一个月来就由她们来指导我的实习工作。刚来到办公室的第一天我就向老师请教了关于法院的基本状况,了解到由于金水区算是郑州市管辖范围比较大的一个区,因此金水区法院平时的工作较其他法院会比较忙,其中尤其以民一庭为最忙,每年接的案子都要有几千数之多,民一庭主要负责像离婚之类的民事纠纷,民二庭则是负责处理经济纠纷,而我们行政庭则是负责处理行政纠纷,也就是我们说的“民告官”,此外还有处理申请行政强制执行问题的职能,这样的性质也决定了行政庭的工作比较清闲;除此之外审判庭还有刑事庭和少年庭,还有负责执行的执行局及法警队,其他职能部门还有负责立案申请及审查的立案庭、审理监察的审监庭、负责处理信访案件的信访科以及从事技术鉴定的技术科等,此外金水区法院下属的还有柳林法庭和祭城法庭。这就是金水区法院大致的组织职能,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才能使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而这些对于法院的基本状况在没有来到那里实习之前是完全不了解的,这次实习的确使我受益匪浅。

在行政庭里,务必协助书记员和法官的工作,即使在那里的工作并不是那么忙,但还是感到充实而有益。以下是我做的主要工作:

(一)整理卷宗。

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法院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起诉书、票据、原被告身份材料、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材料、答辩状、法院传票及公告、庭审笔录、判决书、送达回证以及上诉状、上诉移送函、上级法院的判决书及回复等等,正卷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带离法院,阅卷完毕后应及时送还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顺序排列内部文书、填写封面、装订成册、张贴封条、书记员盖章等工作。

这项工作看起来是一个简单体力劳动,但是,在整理卷宗时,务必按照必须的顺序要求,熟悉并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将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学习整理的过程中,书记员文老师手把手教导,我秉着不懂就问的精神,向她请教了许多整理过程遇到的问题,例如:缺少票据是怎样回事?送达回证缺失怎样办?剩余的证据怎样整理?经过文老师的指导和自我的学习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并能够独立的整理卷宗,但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而且在粘封皮时总是粘的皱巴巴的,但是所谓熟能生巧,在整理了好几份卷宗之后,这也不成问题了。

(二)打印文书、送达文书。

打印文书同样要细心,因为司法文书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错别字和不当语句。我首先将文书在电脑上打出来,然后检查打出来的文档,修改错字和不当措辞,然后透过法院内部的即时通讯软件将文档传输给打印室的工作人员打印出来,然后去取回打印出来的文件,发给法官。送达文书和票据一般都是当事人接到了通知,到法院来领,这就提高了工作效率,票据主要退诉讼费,送达文书还需要按照规定填写送达回证。除此之外,每份打印的判决书等都要盖有“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的章,并且要到办公室盖法院的公章,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严谨和程序性。

(三)旁听庭审。

透过旁听案件,我对行政案件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行政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因为行政庭审理案件的性质,多数为某人状告某局(厅)或者某单位的行政不作为案件,这就就应是为老百姓带给了一个申诉的平台,在审理过程中就要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为老百姓着想。这就要求法官不仅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就应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四)拟写并校对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

整理校对庭审笔录和合议庭笔录的工作也是相比较较简单的,主要发现有无缺页、错别字、不当措辞等。除此之外,有时需要自己拟写这些笔录,由于笔录一般上都是当事人自己说的原话,是作为证据的,不能对其进行概括总结,因此,这项工作其实也就是在开庭时将当事人的话记录下来,而一般上法院对于这些也是有固定格式的,所以在开庭之前就能够把基本信息先在电脑上写好,这是比较简单的,因此这项工作我也能很容易完成。在运用电脑编排这些文字中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在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就应注意培养。

(五)拟写判决书。

如果前面的工作只能是一些体力上的劳动的话,那么拟写判决书就应是最有技术含量的一项工作了。判决书前面的资料比较容易,原被告、委托人、第三人的个人状况还比较好写,因为这些资料是现成的,直接写上去即可。案件案由和法院审理状况这一段有着固定的格式,按照案件审理的实际状况来写即可。

判决书后面的资料比较多,写起来也比较困难。原被告与第三人对案情的陈述以及相关理由等资料务必从起诉书和答辩状中整理出来,要持续与当事人陈述的资料一致,对其中不当的措辞语句进行修改,并适当精简不必要的资料,这是一个比较困难的过程。留下的资料是“经审理查明?”和“法院认为?”,这是最重要的资料,因为这是法院调查和审理的最终结果,事关双方当事人的具体利益,不能有一丁点儿马虎。由于这个资料是专业方面的知识,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还是不是很懂,所以通常是姚老师拟好的稿,只要按照她的拟稿打上去就好了。之后姚老师认真修改了我写的判决书,并对我进行了指导,指出了我拟写时的不足之处,使我受益良多。

在实习过程中,除了做上述的基本工作之外,我也认真翻看过整理成册的卷宗,结合自己专业,发现其中确实是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思考和研究的。

一、关于劳动纠纷和劳动安全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我经常会接触到劳动纠纷案件,比如有关于社保局申请强制执行某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件,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劳动者入职以来双倍工资、罚款和每日工资3%的滞纳金,还有劳动者状告某单位未履行缴纳五险一金义务的案件、状告社保局行政不作为的案件,以及各种关于工伤的案件等等,对此我也有一些想法。

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国内频频出现拖欠工资、强迫劳动、不带给应有的劳动条件等各类劳动纠纷,而劳动者几乎百分之百处于劣势。因此务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与职工务必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劳动者就应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进行资料审查,即审查劳动合同中有无合同期限、工作资料、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职责等资料。存留合同防范风险。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单位盖章后交给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务必保存好,虽然相关法律规章中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依法裁决,但从证据效力上,劳动合同的证明力更强。

其中劳动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永恒主题。劳动安全问题是经济建设中必然会遇到,也务必妥善解决的问题。尽管我国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劳动安全问题,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措施,也确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从总体上讲,劳动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和影响着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也严重影响着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我觉得劳动安全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安全问题在立法上存在着空白和矛盾,在执法上存在着严重不足,尤其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或业主不重视劳动安全,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而劳动者又缺乏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进而提出了应对措施,即要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劳动安全方面的法律体系,并要强化这些法律规范的实施,使劳动安全问题真正得到落实,从而到达劳动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关于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保问题。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的一种用工模式。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互分离。劳务派遣公司从事的是单纯经营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它透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赚取利润。它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与其它概念相区别: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目前我国的劳务派遣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还没有充分进入政府政策的视野。在缺乏规范的状况下,劳务派遣运作中暴露出许多方面的问题。其中,社保问题是不容忽视的焦点。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强调了“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然而,现实中大部分被派遣劳动者还是不能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社保待遇。

(一)派遣公司中的社保问题。

透过资料收集与总结,发现较多劳务派遣公司中主要存在的社保问题有以下几个:

1、劳务派遣公司社保业务外包影响到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保缴纳,侵害到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入保和变更办理不及时。大部分派遣公司承诺在被派遣劳动者工作三个月后为其补缴社保,但是否及时有效地补缴就不得而知。

3、退保和注销办理不及时。如果不及时办理减员手续,新的用人单位将无法办理参保增员手续。如果由此影响劳动者在新单位参保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职责。

4、劳动监察力度不够从而构成应付劳动监察,实际工作却不断拖延的现象,使得更多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5、劳动者个人信息易于泄露,侵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实务操作中的违规做法。在社保实务操作中最为普遍的违规做法就是要求劳动者承诺“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

(二)以上社保问题的原因分析。

1、经营地位不明确,经营的业务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2、经营资质没有审批,劳务派遣单位的登记注册,收入核算以及税法方面无详细规定。

3、混业经营问题,造成大规模裁员,甚至使一些企业减少或不用固定职工。

4、劳务派遣三方的权益缺乏保障。具体问题就有劳动合同问题、参加社会保险问题、跨地区就业的政策衔接问题、劳动者的其他权益问题和其它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等。

(三)劳务派遣公司社保问题的解决对策。

针对于解决劳务派遣公司的社保问题,应当透过制定部门规章,让劳务派遣业享受有关就业促进的优惠政策,成为促进就业安置的重要渠道。

1、劳务派遣许可审批制度。鉴于劳务派遣业涉及到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开办劳务派遣务必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并实行年审制度。各地应根据当地状况,在坚持适度竞争的原则下,透过实行行政许可和控制进入门槛,合理控制劳务派遣机构的数量。

2、不同经营对象、经营领域的劳务派遣公司设置不同的注册资金等要求。除非特批,否则,务必坚持分业经营,劳务派遣机构不得同时经营劳务承包、劳务中介和劳务代理。同时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审核,人员专业素质的审核等。

3、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如制定劳务派遣业的税收制度。规定以劳务费扣除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以外的收入为税基,实行较低税率。尽快制定劳务派遣企业工商登记的类别,使其法律单位明确。涉及到劳务派遣公司的税收问题,应改善目前社会保险的缴费制度和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派遣公司出具正式的缴费凭证。

4、加强对劳务派遣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务派遣的劳动保障监察对象包括派遣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单位(包括家庭)。针对家政服务点多面广现有的劳动保护监察力量手段不够的状况,可思考透过对派遣公司的专管员、督导员进行劳动法律政策培训,使其持证上岗的方式,让其担当一部分监督职能,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务必建立一套完备的劳务派遣市场准入制度。劳动保障部门、工商和税务部门设置一套对劳务派遣机构的审核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劳务派遣市场准入门槛,淘汰不合要求的劳务派遣单位,从而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劳务派遣从业人员采取灵活的社会保险政策。如在劳动力市场管制放开的状况下,对不同就业形式的差别政策对劳务派遣有重要影响。劳动立法、劳动制度和政策对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高,对非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低,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就会越高。劳务派遣企业务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正式职工正常缴费,临时劳务派遣人员参照其他规定缴费。针对流动就业者的状况,就应用心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帐户。

三、关于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时产生的劳动纠纷问题。

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基于我看到的一个案件,是一个工伤保险的案件,一个59岁的老清洁工在工作中受伤,根据法律要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因而也不能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法律保护,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那么这个职责该由谁来承担?离退休人员再就业产生的一系列劳动纠纷该如何解决也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理,离退休人员应直接透过诉讼解决。综上,《劳动合同法》针对的劳动者,已经不包括退休后工作的人员,这些当事人和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

因此推荐离退休人员,在参加工作前不妨与单位签订雇佣或者劳务合同,明确并细化工资、福利、奖金等具体资料,并把加班费、休息日等资料约定清楚。这样发生纠纷后,退休人员就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来维权了。

而退休人员再就业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否认定为工伤,首先需要认定该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如构成劳动关系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务工中受到事故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而应由用人单位对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职责。

因此这方面有这样三个条例我们需要了解:一、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再就业与现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二、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透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工因工受伤的能够认定为工伤。

实习结语。

实习,就是实实在在地学习,实习中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一点。我学会了如何整理卷宗并装订归档,学会了如何拟写判决书,了解了法院内部的职能分工,熟悉了行政审判流程,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这次实习,可谓收获颇丰。实习在给了我启发的同时,也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理论与实践脱节,无法将理论熟练地运用,专业知识不扎实,对于专业知识的学习有待于加强。

实习期间,我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认识到我还有很多知识要去学习,要去实践,要去将自身的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而更多的是期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为将来自己的工作之路做准备。

法院实习社会实践报告

实习目的:

1、透过实习从而学会学以所用,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透过对真实案例和整个案件的研究和参与,从而使自己对法律的了解和认识更加深刻。

3、透过法院实习,明确作为法律人的职责,增强自己的社会职责感和使命感。

实习资料:

从20xx年3月1日到4月30日,我在法院实习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虽然时间不长,但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透过对法院审理案件的了解和学习,使我对于法律职业和法官的重要性及我国法律的实施现状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使我坚定了学习法律和运用法律的信心和决心,也为我今后的学习生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实习第一天,当我们被分成几对等待各个庭室来领我们时,心中的感觉总是有点怪怪的。最后,我和另外两个女孩被分到了行政庭,我们庭主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非诉案件和行政强制执行,因此,我们的工作主要是整理文件和装订以前没有整理的卷宗,对于一些非诉案件和诉讼案件也做一些旁听和笔录,由于我们对庭审笔录了解比较肤浅,因此我们只能做一些计较简单的记录最后还要透过书记员整理。在行政庭的这段时间里,我用心协助书记员和庭长的工作,在开庭时负责旁听和整理庭审比率,在没有案子的时候则主要是整理卷宗。庭长跟我们介绍说,在运城市行政案件几乎占到了所有案件的三分之一,而大部分都是以调节来处理,这使我们联想到了很多。

下面就我们在行政庭里的实习资料,简单的介绍如下:

1、旁听庭审。

我们在旁听庭审的过程中,接触到了许多可笑又可悲的案子,而法官在整个庭审前后的做法也让我们感受到了他们的认真负责。下面我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在我们刚开始的几天里,有一对老年夫妇,男的70多岁、女的60多岁,老太太是代理人,他们在20年前买了一个人家的房子并得到了房产证,在运城市土地局的整改过程中,和他们一同购买房屋的一个人为了重新办理房产证,从他们手里拿走了房产证。两个老人为了也办一个新的房产证找到土地局,但土地局因为他们无法带给卖主的身份证而不予以办理。结果,两人以为土地局不办证是不合法的起诉到我们庭要求土地局作为,但事实上,并不是土地局不作为而是他们的卖主不愿意给他们带给身份证所造成的。两个老人对法官和土地局的解释不相信,硬要土地局将他们的房产证原件归还于他们。这样,两个老人就陷入了目的和方法的不对应,由于两个老人年龄过大,所以在理解力方面有极大的障碍并陷入了重复论证的思维胡同,不停的说自己的理由而听不进任何人好意的劝说。

为了办好这个案子,我们庭的王娜法官主动将案子承担了下来,虽然这个案子已经不再是我们庭的受理范围,但她主动找当事人协调为两个老人解决困难,并多次主动联系阻碍事情顺利进行的第三人,在她的努力下最后使两个老人顺利的拿到了他们所期望的房产证。这件事使我看到了王法官的热心待人和良好品质,真正体现了“法也容情”,体现了一个法官应有的良好品质。透过旁听案件,我对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更深刻的体会到了证据的重要性,更体会到了普法的重要性。我们国家成立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作为一个努力建立法治社会的国家,我们除了应对沉积了几千年的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思想外,我们要做的还有不断树立广大人民的法律意识。在我国,每年有几十万法律本专科毕业生,而他们的就业状况之差也是无法想象的,但是我国国民的法律意识之差也让人无奈,作为一个泱泱大国,这样的现实既让人无奈也让人悲哀。所以,如何很好的利用这些渐渐成为负担的法律人是很重的事情,在我国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律体制是十分必要的。

2、作庭审笔录。

庭审笔录是以文字记录来反映客观真实状况的文字记载,是法官进行公正裁判案件的有力证据之一,是法庭审理全过程的真实记录。在所有的法律文书中,庭审笔录的作用举足轻重,他不仅仅能作为证据而且也决定了一个法官是否公正审判。

作庭审笔录要求你要持续高度的注意力和集中力,而且要注意详略得当突出重点,一开始我总是把原被告双方所说的话尽可能的都记下可发现那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之后书记员王姐告诉我些技巧我才慢慢的学会了很多,此刻虽然我还不能做的很好,但是已经开始有了自己的一些见解和方法。这为我将来从事法律职业带给了必须基础,并使我明白,任何事情都需要慢慢的进行,并且需要很大的耐心和毅力。

3、整理并校对庭审笔录。

整理和校对庭审的工作比较简单,主要发现有无缺页、错别字、不当措辞等,虽然说简单但也需要认真、谨慎、细心,我作为一个男生,当然这不是理由,有时候真的就做不了那么细致的活!这让我明白,不管什么职业总有他自己的职业特点,我们有时候真的就就应顺应职业的特点,而不是一味的抱怨职业的不公平。

4、打印文书。

打印文书比较简单,但也需要细心,因为司法文书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错别字和不当词句。我首先将文书在电脑上打印出来,然后检查打印出来的文档,修改错字和不当措辞我们庭有两个打印机,可惜有一个是坏掉的,刚开始的时候我怎样也搞不懂为什么我弄的好好的就是打不出来,之后经过我仔细的观察才发现原先还要选取打印机,很快我就弄懂了,还教会了庭里其他人,这让我感到很兴奋。在今后的几天里,我根据几个法官的好处一份份打印裁定书,觉得自己的电脑知识最后有了用武之地。

5、调解案件。

调解不仅仅需要运用法律知识,而且需要有耐心和热心,由于当事人双方的法律知识都很欠缺,所以讲道理务必从道德和法律两方面来说,而且务必能很好的融合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日常的生活常识,所以调解所需要的知识和理论水平很高。

在我们遇到的调解案件中,有一个老人拿着一大包法律书来和法官讲道理,结果无论法官怎样解释,他都认为法官不懂法,我们几个人听了觉得十分搞笑。我想起,在古代都是靠族长的威望来进行劝解,而双方都会为了自己的面子而不至太争执,但此刻很多人都觉得自己法律学的很好了,这就个调解带来了很大的威胁,因为,由于他们的法律知识不全面,很容易纠结于一个法条而不知变通,更有甚者认为其他不利于自己的法律都是错误的。而在我国由于法律解释的缺乏,对一些法条的理解存在很大的分歧,因此很多人按照自己的理解要求法官判案,而法条也确实存在理解上的问题,这就给司法的公正和稳定带来了必须的难度。

唐太飞老师以前做过一个河东调解制度研究,我认为,法律学者的这种探索就是很好的例子,只有用众多学者的智慧才能够真正使法律走上正轨。但是我们也就应看到,虽然调解能节约很多的司法成本,但是他绝对不能够滥用,此刻很多法院都把调解案件的数量当做是政绩的考核,我认为这种方法很不好,不仅仅会催化法官们超多的把一些不能调解的案件拿来调解,而且也会使法律失去她原先应有的作用。

因此我认为,我们就应从两方面来不断完善我国的行政审判工作:

首先要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透过旁听中那位因证据不足而未得到相应赔偿的农民大伯身上让我明白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0%左右,这些人的法律意识得不到提高那30%的人有再强的法律观念也营造不了一个健全的法制社会。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构成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而这良好的法制环境少不了全体公民具备必须程度的法律意识。应对着偏远的地区公民的法律意识更是淡薄甚至能够说是“法盲”,所以对这些公民的普法教育工作更是重中之重,普及民众法律意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共同重视。要让百姓去主动吸收枯燥乏味的法律常识似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他需要运用法律常识去解决问题的时候才会去主动的去了解,既然主动学习有困难,那么我们就该用宏观调控的方式去让他们学习。

下面是我的一些想法:

首先我们应当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体系,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使碰到法律问题的老百姓能找到救援的支柱,在救援的过程中学到法律知识。同时基层法院在碰到典型案子时扩大法律宣传,从中老百姓能体悟和了解到一些法律常识。其次,一些新闻媒体和法制频道在加大法制宣传的同时就应思考大众的需求,法制资料的深度适当放浅,贴近百姓生活。再次,一些电影,电视剧多拍些法律类影片,透过影片既做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又能通俗易懂的使老百姓了解案情,增强法律观念,唤醒民众的法律意识。

其次,要提高法官的个人素质。法官的素质决定了案件能否正确的审理,此刻我们很多法官连司法考试证都没有,虽然他们有着丰富的法律经验,但是这样一支不懂法的队伍能把法律实行到什么程度就很难说了,而且很多法官都是行政职务,根本不涉及到法律的事情,我认为这种党政不分的状况,不仅仅使法律无法很好的实行而且也造成了超多腐败的产生,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要做的就是司法独立,如果司法不独立我们的国家建设的再好也会资深超多的腐败,最终腐蚀我们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国家。

实习总结。

在法院两个月的实习,我经历了很多,也学到了不少知识。每一天按照法院的作息时间时间上下班,充分的利用好每一天的时间,每一天都有收获和体会。在行政庭里,我用心地协助书记员和庭长的工作,认真的学习,虚心的请教,每一次的实践都令我深有体会和学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学会了如何作庭审笔录,整理并校对过各种笔录,打印文书,熟悉了法院内部职能的分工,每一天都过得充实而有好处!

实习给我感悟的同时也令我认识到自身的不足:理论知识掌握的不扎实,理论与实践脱节无法将理论知识很好的运用实践当中。透过这样的实习在找到自身的不足的同时就要学会如何的去填补这样的缺陷,为成为一位真正合格的法律人而不断努力,奋进!

同时我也看到了我国法律的很多漏洞,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为他的完善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法院实习社会实践报告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带给帮忙和指导的xx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忙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xx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透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超多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贴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带给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透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就应承担相关职责。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望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xx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贴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透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能够改善。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xx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__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xx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来源,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来源。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来源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透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明白委托代理人,不明白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明白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xx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齐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状况下,透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透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必须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就应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就应思考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习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好处可见一斑。透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习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潜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齐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中南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中南,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带给帮忙和指导的xx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忙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法院实习社会实践报告

首先,感谢所有为我一个月的实习带给帮忙和指导的xx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谢谢你们!一个月的法院实习,很愉快,受益匪浅!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将理论付诸实践,让他在自己该在的地方,他才能发光,更好的得到检验!抱着这样的认识,我来到了xx区人民法院。

一、初到法院满腔激情。

20xx年7月15日,我们来到xx区人民法院,法院政治部的领导接待了我们,对我们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提出了一些期望和要求,实习生们认真听取了领导们的讲话,个个充满热情。

我被分配到了“速裁组”。“速裁组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哎!”这是我当时的第一反应。但是没关系,我敢于挑战新鲜事物,就这样,我满怀激情,正式开始了在法院的实习生活······会议结束后,同学们都跟着各自庭的庭长去熟悉了工作环境。我被带到了速裁组办公室,与我的指导老师审判员张老师,书记员童老师见了面。

第一天的工作由此拉开了······午间休息时,还在想着“速裁组”这三字,突然脑子里闪过“民事速裁”,这不就是吗!民事速裁程序是将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契约予以法律保护,并赋予该契约以国家强制力。民事速裁程序自始至终均反映着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法院在速裁程序中仅仅扮演一个引导者、询问者主角。在引导过程中,尽量透过协调,达成双方当事人在实体权利以及诉讼权利方面的各种合意,从而突破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规定的答辩期间等诉讼期间的硬性规定,灵活有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诉讼纠纷,缩短了诉讼周期,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案件各方当事人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想通了,感觉人也舒畅了,接下去的日子,不再茫然!

二、结案日的来临。

实习的这一个月正好赶上法院的结案日,加之下个月是法院并入浦东法院,所以好多的交接工作,案件个性多。

排序、敲章、敲页码、打目录、电脑结案、打印卷宗封面、装定卷宗、涂浆糊、贴封条······到最后的归档,一份看似薄薄的简单的卷宗,却经过了那么多的程序,足见其严谨性,却也是一件机械化的工作,在机械中寻找快乐,在装定了几份卷宗后,根据其每个步骤的特点,想了个好听的名字给它们,如,我把敲章、敲页码称之为“内装修”,把涂浆糊、贴封条称之为“烤鸡翅”等等。

三、离开时的不舍。

即使很短暂,但是已经相处的有感情了!

一个月,很快!实习就这样结束了,离开的时候很不舍!这一个月,透过实习,我了解了超多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法院社会实践报告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武汉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武昌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武昌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参与旁听。

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后来从法官处得知这是一个临时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当中。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

第四件使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五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寒假法院社会实践报告

20xx年x月,我来到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为期三个月。经过这两三个月短暂的实习生活,我不仅巩固了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法律实践能力。通过与该法院的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

初到法院的我满怀着激情,虽然还未曾工作过,对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了解,但我对一切都充满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与那些法官、书记员沟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们请教然后再慢慢去领会,自己在较短的时间内一定能够很快适应这里的工作。

刚来的一段时间,几乎都是学习法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纪律,熟悉各科室,然后跑跑办公室、送送文件什么的,再就是陪同书记员一起去送达裁判文书等。似乎觉得工作很单调,但我知道面临一个全新的环境总得有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况且任何一门工作都不是简单就可了事的,比方说对于裁判文书的送达要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文件也得有专门的负责人签收。趁这段时间也正好可以熟悉一下这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以便能更好的融入到这个新的集体之中。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主管民庭的戴绍军庭长找我和另外一个一起过来实习的同学开了个座谈会。他首先是对我们这段时间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表示肯定,其次是针对对我们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他希望我们能够把握这次实习的机会,以巩固自己大学几年以来所学的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勤学好问以增长自己的实践经验。还对我们分析了目前大学生就业的形势,以及他这些年以来的工作体会。

他告诫我们要在当前就业严峻的形势下端正自己的心态,对自己要有一个合理的定位,不要心浮气躁而应该脚踏实地地去学习和掌握更多的知识和经验。同时,对我们所学的法学专业的就业状况进行了分析,鼓励我们要树立信心,努力去学习,力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甚至是公务员考试,为将来能从事法律工作做准备。最后,给我们介绍了指导我们实习的法官,并希望我们能够虚心向他们学习,对一些不懂的问题及时向他们请教。

我的指导老师是民一庭的侯邦生庭长,他是蔡甸区人民法院十大杰出青年法官之一,他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人和善而不失严肃,对每一个当事人都能细心地接待他们,并解决他们所提出的任何问题。工作上更是严谨细致,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办公桌上的那本日历上清楚地记载着每次开庭的时间与日期,工作日志里更是清晰地记载着会议摘要、与会人员、开庭安排、来访人员记录、调解记录等。

与侯庭长同办公室的还有罗英法官,她虽然作为一名代理审判员,却有着多年的涉及婚姻家庭案件方面的审判经验,为人亦谦虚和善,对待来访的当事人都能耐心的倾听他们的意见然后耐心地劝解。工作上细致,充分准备着每次的开庭工作,业余时间多在专研自己的业务知识。针对一些具体的案件,我时常与她一起交流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请教一些尚不懂的问题,她均能熟练解答并对我所提出的意见给予一定的肯定。

侯庭长经常告诉我说,作为一名审判人员,要时刻牢记人民法院关于五个禁止的规定,严肃地约束自己的行为,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从事审判工作,不仅要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而且还应该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对待当事人要细致耐心地劝解。适用法律时,更应该要谨慎,尤其是在行驶自由裁量权时,从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从事法庭审判工作之外的工作时,如案卷的装订、归类入档等亦应该做到严肃认真,不可草率马虎了事。

在侯庭长与罗法官的指导下,我负责写出庭通知书、整理当事人所提交的诉状与证据材料、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准备工作,以及在案件审结侯和书记员一起装订卷宗,并分类归档。这些工作看似简单,但亦不能随随便便就去做,比方说开庭通知要严格规范地书写,并在法定期间内张贴在公告栏显目的位置,以便让当事人在第一时间知晓开庭的情况。装订案卷与归档亦马虎不得,首先要得核实卷宗的数目,以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还要按要求分门别类的入档,以便备查。

实习的另一方面的内容就是开庭时去旁听,在庭审现场感受庭审氛围。在这庄严肃穆的环境下,审判人员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平衡利益及调判结合的能力,全都能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同时,审判人员的形象素养亦能在此过程中得到全面的展示。

几乎每一次开庭我们都是第一时间赶到审判庭,帮忙布置法庭。庭审中,专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发表的的代理意见,尤其是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有些案件案情简单明了,有些案件就显得稍微复杂。开完庭之后回去记载着有关庭审的情况,和侯庭长、罗法官谈论案件,发表自己的看法,请教他们一些尚不懂的问题。

20xx年2月19日审理的一起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让我至今记忆犹新。该案具有典型性,它较好地反映了审理案件的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调判结合,合理地适用法律,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益的审判能力。下面有关该案的情况做一简介。

该案案情:

被告租赁原告的门面房从事服装经营,双方与20xx年1月8日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期限是两年。20xx年12月中下旬,原告通知被告合同即将到期,请求腾房事宜。被告提出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生意一直不景气,尚有大量的服装库存滞销,希望原告能够宽限至农历年底,原告应允。至20xx年农历年底,原告催被告腾房,被告说因到年关现在生意刚有回升,希望能够续期,待库存服装再销售一部分后退房。原告再次同意了再宽限一个月,但没有同意续签合同。20xx年2月,原告要求被告腾房时遭拒绝,遂向该法院起诉。

本案适用民事简易程序审理。开庭前因被告未明确表示同意调解,经法官劝解并申明厉害关系后仍未明示同意调解,于是法官依法律程序主持了庭审。庭审中,原告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请求法院裁决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并要求被告支付房屋到期后的适用费用。被告对此均无异议,也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意退房,但提出由原告接手其库存货物的不合理辩求。

法庭辩论终结后,法官又一次主持了调解。针对被告目前所处的状况,国内的经济形势,告诉原告希望他能够再给予其一定的宽限其,同时要求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针对原告为下岗工人,生活艰难以及当前消费水平偏高的状况,要求被告能够相应的提高房屋租赁费用。最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同意了此调解,并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明了,根据所查清的事实与认定的证据,法官完全可以依法做出不利于被告的裁判。但是,本案的法官却能结合案件事实与当前双方所处的状况,平衡双方的利益,从而使得本案的当事人皆大欢喜,并产生好的社会效果。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本案虽然是一个案情简单的民事纠纷,但却能够体现出法官在新的形势下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以及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该案由此可见一斑!

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短暂的实习时间就这样慢慢地逝去,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在指导老师的关怀与教导下,我更加巩固了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提高了法律实践能力。但我也深深地感触到自己所学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实践经验的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奋学习,以掌握更多的知识与经验。

法院立案庭社会实践报告

为了深入司法实践工作,了解庭审的全过程,体验司法工作的日常事务,将自己在学校中所学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加深对理论的认识,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为以后好的适应社会,适应所从事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xx年2月28日到3月28日我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四周的实习,虽说是短短四周的实习但是却让我感受颇多。

立案二庭的申述案件比较多所以经常能有了解各种案件的机会,通过工作人员对于当事人申述的案件的解释,我对民事案件和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了审理民事案件的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是不完全相同的,民事案件最理想的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双赢同时又符合法律的规定,这一点就对法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扎实功底,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

为当事人做笔录是一项比较艰巨的工作,也是对我的一个考验。庭长为了锻炼我,让我从最简单的做起,如欠款欠债,劳务纠纷等,刚上手时很是紧张,害怕跟不上询问的进度,可是庭长对我很照顾,看我没记完就会等等我,在大家的帮助下我完成了我的第一次笔录,虽然困难点但是还是很欣慰的。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庭后我找到庭长为我指导,我知道了自己的最大的缺点是理论功底欠缺还有就是缺乏锻炼。有了这次经验我也敢于挑重担了,开始记录一些各种类型的案件,对于其中的法言法语我不是很了解,所以只能课下做功课,了解相关的法条,加强自己的理论基础。这是核心和根本,也是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的依据,必须谨慎措辞,有理有据,有法可依。

亲自参与了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体会到了送达工作有其一定的缺陷和难度。

立案二庭的信访大厅那真是一幅活生生的人生百态图,有哭诉的,有撒泼的,有站在法院大门口骂街的,有神经质的叨叨不休的,有全完不懂法律却坚称自己没犯法的,有抓住别人一点点小错非要狮子大开口要价一百多万的,有把法院看成衙门把法官看成青天大老爷的,也有认为自己是老子法官都是孙子一旦不如他意就扬言要进京上访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短短几天我看到了也学到了很多以前在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法律之外却又和法律息息相关的.东西。并且完全推翻了我之前的印象,那些法官们脾气真是太好了,完全不是我之前想的冷酷的样子。也许不苟言笑的模样只是因为环境造成的吧。通过这次实习,我明白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尚未真正步入社会的学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做事要先做人。作为一个实习生,我们不仅只是把领导交给我们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积极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有所收获。没人谁会去督促你该怎么样做,只能靠自己在细小的工作上积累经验。无论是跟领导、同事、律师还是当事人接触,都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摆清自己的位置。在这个过程中我还学会了许多法言法语,结实了许多法官律师老师,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在法院不仅能学到专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更让我知道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都说走法律行业业是条不归路,但我想中国法律界的春天也即将到来,因为人们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中国的法制建设进程也在不断前进,相信用不了多久中国的法律界就会有更高水平的发展。

当然在实习中我也看到了自身存在很多问题,不仅需要在理论上更加扎实地探索而且还要在实践中不断熟练积累经验。由于理论与实际脱节,更多的是需要我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我想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增加我会慢慢成熟起来。同样,我也发现了法院存在的问题。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方式,把诉讼文书交给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诉讼行为。送达的种类有直接送达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送达诉讼文书是诉讼活动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诉讼的必经程序。诉讼文书的及时送达对保障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保障案件的正确解决,有重要的作用。忽视送达或不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都会给审判工作造成被动,甚至还可能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和严重后果。然而,尽管送达诉讼文书的法定形式较多,但在审判工作中,送达难却是长期困扰法院正常工作的老大难问题。民事诉讼文书送达难的成因:从现实方面的原因看,造成送达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的流动性很大,有的当事人借机规避法律,外出打工经商,长期不归,杳无音信。

2、有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外出,但法律意识差,有的当事人借机规避法律,外出打工经商,长期不归,杳无音信。

3、有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外出,但法律意识差,藐视法律,避而不见。

4、有的是由于当事人的地址提供不详,或者当事人的地址发生了变化,没有及时通知法院。

5、在留置送达中,有的基层单位或组织不配合。

6、在委托送达中,有的受委托法院存在地方保护意识,怕得罪当事人,更怕当事人报复。

7、在转交送达中,某些机关和单位对转交工作不够严肃认真,拖延时日。

8、公告送达不规范,有的是法官的责任心不强,有的是当事人认为公告费太高,不愿登报公告。

9、法院人力物力的紧张,导致送达迟延。

10、交通事故引发的案件,受送达人大都是非本省市的,地处偏远,客观上造成送达难等。

11、从立法上看,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不具体也是造成送达难的重要原因。

法院社会实践报告心得体会

在现代社会中,法院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其通过审判,调解和解决纠纷的方式,为人们维护了公正和正义。为了更好地了解法院内部的运作和职能,我参加了一次法院社会实践。在这次实践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法院的工作以及作为一名公民对于法院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段:对法院工作的认识。

在这次实践中,我了解到法院的工作并不只是简单的审判和裁决,还包括大量的纠纷调解、调查和调查等工作。在接触到一些案件后,我深刻认识到无论是法院还是个人,都需要遵循法律规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行为。

同时,我也发现了法院内部的组织架构、操作流程、内部管理和协作等方面对于案件的审理和裁判的过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也需要考虑案情、法律规定和道德标准等方面因素进行权衡和判断。

第三段:对法律之法的理解。

法律是人类社会的重要成果,它为社会行为的规范提供了基础,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公共安全。法律规定了公民应该如何行动、如何处置他人以及如何处理与他人的关系。这也迫使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发挥出法律的约束作用。

在参加法院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我也意识到法律对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维护公民权利、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法院的宗旨,就是要维护法律法规的严密性,保证社会安全和稳定而且公正,让人们可以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正义。

第四段:对法院的工作要求有所认识。

法院作为公共服务机构,它的工作要求不仅包括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且要有良好的职业风范和职业道德。法官需要以职业的态度,认真地对待自己的工作,对于每个案件都要有更详细全面的审批、核实,做到做到法律的公正和平衡,努力为社会提供安全、稳定、公正的司法环境。

同时,实践也让我认识到自己作为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名公民,不仅需要遵守法律法规,还应该学会自觉守法,主动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包括对于司法事务的支持和配合。大家应该拥护司法公正,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时刻做到秉持公正、公正、廉洁的道德标准。

第五段:综述。

法院社会实践是对于法院工作和职责的一次深入认识和了解。在实践中,我不仅了解到了法院的工作流程和职责,还对法院内部各项工作的详情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我也意识到了自己作为公民对于法律和法院的责任和义务。通过这次实践,我认为每个公民都应该拥有更加明确的法律意识,理解司法的工作流程和道德标准,积极支持和配合法院的工作,为发挥司法正义的作用尽自己的努力。

法院社会实践报告

本文目录。

暑假期间,为响应学校号召,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我前往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期间,我参加了法院里的各项活动,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内容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法律文书的写作、制作庭审笔录和询问笔录、民事案件诉讼材料的送达,以及熟悉法院书记员的案件跟进工作等。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法官交办的工作,得到法院领导及全体法官的较好评价,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此次实践活动,源城区人民法院对此给予了大力支持,现将本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学习有关开庭前准备工作的各项活动,制作并送达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文书,具体包括了民事判决书、及各类民事裁定书、举证。

通知书。

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将在学校学习的理论知识融入到社会实践工作当中。

2、旁听案件,通过对案件的旁听,学习法官在法庭上对庭审过程的指挥,了解法庭审理民事案件各个阶段,进一步加深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了解,和具体的适用情况。

3、学习有关书记员的跟案工作,移送有关案卷材料,了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工作。并且比较研究了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的执行情况。

4、通过在法院的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了解法院的部门设置,熟悉各部门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现行的工作模式。

二、实践总结与建议。

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法官求教,认真学习法学理论在实践中的运行,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时显的提高,至少在实际的生活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争议,使得司法真正成为我国民事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实习期间,也发现了一些法院工作当中较为集中的问题,虽然人们开始更多地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争议,但是判决只是法官基于法律的一种判断,是一种依证据而为的行为,在很多的情况下,并不能彻底地解决民事争议,所以法院应当在实践中,更多运用庭外调解的方法,以最小的司法资源的消耗,以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节约司法资源。

第二个比较突出的矛盾,也是我国现在基层法院都基本上存在的问题,基层法院法官人数上的瓶颈制约,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已大不同与前,而在我国的基层法院方面,法官的人数的不足,也是造成基层法院工作压力过大,效率低的一个原因,在案件较为多的地区,甚至可能会造成案件的积压。所以在法院的改革当中,应当把增加基层法院的法官人数提上日程。

第三个比较突出的矛盾,依法是执行的问题,在新的民事诉讼法颁行后,为我国法院的执行工作开辟了全新的局面,但是由于基层法院的公信力,法官的的素质,以及公民的法律素养等方面的原因,执行工作依然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难点,民事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案件仍不在少数。执行工作依然是令人堪忧。正如上述所言,判决只是法官基于证据而为的一种法律上的判断,因此要想真正较为彻底地解决争议,除了需要提高法官素质、法院的公信力外,还应当进一步强化当事人的作用,也许在实践中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解决。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但也同是激发了我对法学的热情,为我以后的学习提明一个方向标。

三、实践体会。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直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解社会实际,了解社会现实,抽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促进我们投身社会改革,向社会群众学习,培养锻炼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专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更新观念,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面。

一个多月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明白了学习的可贵。同时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开阔了自己的社会视野。对于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接解到更多的社会现实,了解当事人的心态特征,也可以避免走入理论的极端,反映社会的需求。

社会实践,让我明白了自己和别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一份责任,不管是对于社会,或是对于家庭都好,感受社会的生活百态,而我也将会以此为契机,努力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同时,拓展自己的综合才能。为社会对自己的期望,为家人对自己的支持与厚望,送上最为满意的答卷。

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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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的暑期确实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让我认识到了社会的一面,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短短的两个星期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啊。

我所实习的单位是我家乡的一个滨湖区人民法院所属的一个基层法院——太湖人民法庭。在实践老师的教导下,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民法官是多么的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能找到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2年来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买卖合同。

起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个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太湖人民法庭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只有一名审判员,我们趁之为法官,原告和被告的当事人都没有到场,双方都由各方的代理律师出席,法庭还有一名书记员,负责记录法庭审理整个案件过程。我便出席了这一场法庭审理。先让我叙述一下案件的梗概。

原告:制造机动车公司(公司名称不是记得很清楚,下面只好用原告被告来代替了)。

被告:代理销售机动车公司。

原告与被告系合作伙伴关系,在去年就将原告公司制造的机动车运输给被告,被告诉称资金周转不灵,希望原告能晚些要求付清货物的全部货款,可是直至今年,被告还未将货款付清,几经原告的追讨,被告仍然没有全部偿还,还有1万6千元的货款,原告认为被告没有合作诚意,便提起诉讼。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被告曾还了xx元给原告,原告称没有收到。被告还提出原告的货物不符合双方订立合同的质量标准,所以才迟迟未将货款付清。

经过法庭的审理:被告所称曾汇款给原告xx元,事实上,收款人的姓名不是原告并且是一个与原告素不相识的人,可见被告提供的证据并不符实。第二个焦点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在这件事情上,被告拿出了许多信件称是客户反映质量出现问题,要求退货,被告还称曾致函给原告要求退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原告对被告的这些证据提出质疑,因原告当事人没有出席法庭不能确认事实真伪,要求与当事人求证后给予答复。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就拿这起案件来说,被告拿出的证据并不充分,法官亦认为如此,这样的民事经济案件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双方调解的,并不必弄得要上法庭,在场的两为律师也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各退一步。尽管这次法官没有作出判决,但是后来的一些场面上的事情还要继续下去,也就是我上面所说的走下过场。不过从案件的侧面来说,我发现现在的人都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说明现代社会的文明程度高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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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x日——x月x日,我在xx县人民法院研究室进行了为期7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得到了研究室主任、耐心指导,在此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院研究室是负责调研、信息和宣传的部门。尽管该室不办理具体案件,但有着实务类调研文章多、信息量大的特点。在实践期间,我阅读了xx年四川省高院、南充市中院和xx县法院的工作简报、调研文章及各级法院的指导案例,并旁听了一些案例的审理。通过对这些信息、案例的了解和分析,我真切的感受到了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差异。

一、“不告不理”的法院到“主动出击”的法院。

当前,法院正结合全国司法系统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加强基层法庭建设、解决执行积案和提高审判质量为工作重点。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了帮助农村信用社回收贷款、解决涉农案件等专项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对于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有些做法并不能从理论上得到很好的解释。

理论上讲,“不告不理”是法院的一项基本原则,法院始终应处于消极的地位。无论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诉讼,如果没有适格的诉讼主体提起诉讼,法院便不享有管辖权。诉讼开始以后,办案法官同样应该处于消极地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以确保诉讼公平。但在实践中,法院往往要服从经济建设的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自己的工作目标。这与平日里理解的法院只服从法律有很大差异。如在帮助农信社回收贷款活动中,法院就曾与农信社一道发文,督促欠贷人尽快归还贷款。在一些涉农案件中,法院也尽可能提前介入,并积极为农民提供方便。这都是法院“主动出击”的表现。这些措施不能不说与某些法律理念相违背。但通过实践我发现理论和现实之间存在这巨大的差距,特别是在全社会没有形成一个法律共同体之前,法院通过其自身努力,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进而在全社会树立“公正与效率”的形象是法院工作方向的现实选择。因为,如果法院始终处于消极的地位,公众获得的司法服务减少,其进行司法活动的成本会增加,其进而会降低对法院的信任。

二、刑事审判“有利于公诉方”到“有利于被告人”

在刑事审判中,我们经常批驳法院和检察院一起审被告人,因为这违反了诉讼架构——“法院居中裁判,控辩双方地位平等”。但通过旁听几件刑事案件的审理,我发现这样的观念已被法院摒弃,辩护人和被告人的权利越来越受到法院的尊重。在法院审理的“贾年祥案”中,尊重被告人的权利、限制公诉方的权力得到了很好体现。被告人贾年祥因涉嫌一名10岁女童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犯罪,在其向法庭出示的证据中,虽然有证人证言证明被告人将被害人带到了山上、沾有被告人精液和被害人血液的卫生纸、内容为被告人对其实施了行为的被害人陈述和医院证明被害人处女膜撕裂的诊断结论等证据,但被告人竭力否认其与被害人有两阴接触,并解释说其精液为早泄所致,被害人处女膜破裂是其用手指抠破。而公诉方也无其他证据证明被告人与被害人有两阴接触,只是依据常理和被告人的积习推断其实施了,据此指控被告人犯有罪。最后,合议庭在评议中,通过对全案证据的综合评定,认为公诉方指控的证据没有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只认定被告人未遂的犯罪事实。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得到了法律保障。

三、教学中注重“适用法律”与实践中注重“认定事实”

社会实践期间内,我通过阅读法院的指导案例和旁听案件的审理,发现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并不象教学中的法律问题那么简单。教学中,我们只是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对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处理,提出自己适用法律的意见。而实践中,很多情况下事实都不清楚,我们需要对案件中各种证据的审查来查明案件事实,这一过程是很需要技巧和耐心的。如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指导案例中,当事人双方向法院共提供了60多个证据,法院在审理中,对每个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予以了分析和评定。按理说法律专业的学生应当具备这样的技能,但这恰恰是我们的弱项。教学中我们仅在《证据法学》一门学科中学习过这方面的知识,并没有将其融合到其他法律的学习中,以至于在具体的法律实务中我们有些束手无策。因此,我建议在以后的教学中,少用教学案例,多用实践中的案例,以增强我们处理实务的能力。

本次社会实践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社会实践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院的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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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有关领导和xx市xx区人民法院的共同安排下,我们于今年7月26日起到8月26日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系统的业务实践。去法院实践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很新奇的事,也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在实践中我想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学会处理人际关系,因为对我们来说毕竟是一个陌生的环境,要学会处理好同事之间的关系,学会处理好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我们要尽量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去,在实际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也是我们实践最主要的目的。

一个月的实践生活终于圆满结束了,之前迫不及待的想离开变为现在依依不舍的留念。一个月的时间虽然很短暂,但真的让我学会了很多。从刚开始的什么都不懂,到现在已经基本掌握了装订卷宗的方法与技巧,如何打印相关的法律文书,以及如何退费结算等。通知当事人来领传票,邮寄判决文书给当事人,处理相应的卷宗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我也能应付自如了。这种实战体验是在课堂上怎么也学不到的。通过实践,自己也庆幸对法院的基本流程有了个初步的认识,更让自己对今后的学习有了更深的感悟。

来法院实践的另一个好处就是能看到各种各样的案子,真实生动的庭审比书上枯燥的案例分析更吸引了我。几乎是一有空我就去参加旁听,一个月下来也听了不少的庭审,也多多少少学到了些还未学到的知识,也体会到书本上学到的知识被运用起来的满足感。有时庭审结束,跟审判员讨论起案子来,还能产生的共鸣,这着实提高了我对法学的热情与兴趣。另外,通过庭审,我还发现了法官对案件的熟悉程度以及自身对案件的中立性决定了庭审的质量与效率。同时,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应在庭审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案件有清晰的思路和观点,不然到时对法官的提问一问三不知,增加败诉概率。通过平时的观察,也发现了要成为一名出色的审判员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同时这些也是我要学习和借鉴的。

1.有时遇到一些简单的案子,法官都是先进行调节。总会遇上些蛮横不讲理的当事人,这就需要法官有足够的耐心和具备较强的社会交际能力。

2.心中要有为人民服务的信念,秉公司法,判决能使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

3.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律处理案件。同时,在审案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案子,这就要求法官有非常广的知识面。

在与当事人接触的这一个月里,我感触颇深,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还是很薄弱。一个标的为100多万的承包项目,承包人竟然没有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最后发包人赖账,拒绝付款。我问他当时为什么没签,他说以前都没有签的。事后,书记员告诉我,像这种案件证据收集困难,虽有工人的证言,但证据力度太小,法官一般不予采纳,可以说胜率非常的低。我不禁感慨人心的险恶,更震惊人们的法律意识浅薄,他们虽然事后都会寻求帮助,但大多数都为时已晚。我想,中国要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段意义非凡的暑期社会实践,让我成长。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解决执行难和执行乱这个问题,也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去探索和努力。但是,前车之鉴,后世之师。一个个鲜明的事例已经告诉我们,知法、懂法方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针对法律知识薄弱的那些人群,我认为,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再组织多一些“送法下乡”之类的,宣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人们对法律知识多一点了解,多一点认识,使大家在遇到问题时能够适时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是的,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公正,不只需要个人的努力与坚持,更需要大家的力量来共同努力。而建设一个法治社会,更是人人有责!

4.暑假酒水促销员实践报告书3000。

8.大学生暑假打工心得感悟。

法院暑期实习社会实践报告

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最后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还是拿整理卷宗来说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隐含的规律却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页诉讼文书都是有其合理的摆放次序的。因此在这里说句题外话,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我本人就从中获益匪浅,所以我是非常支持这次实习的。

后来跟法官们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只是一个过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的去积累。临行前,法官还大发感叹说我们实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下去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不用说实习一个月,就算实习一年半载都还远远不够。

而我真正得益于这次实习的却是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要在此感谢学校和法院为我提供了这次实习机会。它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将受益我的整个生涯。

法院实习社会实践报告

本文目录。

十天完完整整的上班经历,在法院,在民一庭。实习,就是这样的实践学习,在实践中学习。以下是我实习期间的一个总结。

一.

实习目的。

(一)巩固、扩大和加深我们从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同时也是学习专业书上没有的知识与经验。

(二).本次实习能使我更加深刻了解本专业涉及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实习是从一个在校学生踏入社会工作的一个新的起点,对以后的工作学习都有很大的激励的作用。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6月28号,开始了我们第一天的实习,带着初出茅庐的学生的青涩,来到了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虽然已经是大学二年级的学生了,可是在这里我们就是“在读小学生”,一切都要去虚心的学习,努力的去做。这是个很好的锻炼与学习的机会,所以要时刻抱着一颗学习的心去面对工作中的问题,从中丰富自我,有所收获。

来的第一天,认识了这的书记员徐姐,在以后的九天里,她负责我们三个的工作安排。刚去的那天,徐姐就抱出了几大本厚厚的卷宗,让我们先初步的了解一下每个案子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流程,也是为以后的工作打个小小的基础。此时,我第一次完完整整看到了一个民事案子所需要的一系列程序要求,将课本上生硬的文信息转化成我眼前的一张张案件文书,是会更加的生动了吧。

刚来到民一庭的时候,给我最大触动的非这的“袖珍法庭”莫属了,狭小的法庭现场完全没有我想像的那么气派。分列在法官两边的原、被告只要稍稍的向前倾斜一下身子,就可以握到彼此的手了,这就是我们戏称的“袖珍法庭”。但这个“袖珍法庭”就像只麻雀,虽小,但是五脏俱全,庭审的设备一样不少,就在这里我们参加听审、学习审理案件的程序工作。

我们的民一庭是专门处理婚姻家庭类的民事案件的一个厅,如果对这类案件定个性的话,那就是既多又杂,每个家庭的问题都是不同的,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而在这里就是要尽力的把这些难断的事解决了,并且还要解决好。正是因为面对的是此类的案件,所以每天都会有成堆成堆的卷宗装订好,拿去存档。而与此同时,又会有成批成批的案子从立案大厅被送来。

这里的空气总是紧张的,当事人来到这里都是带着矛盾和气愤,我们法院民一庭的职责就是要么解决这些矛盾,要么就是去解决这些矛盾、要么就是将其大而化小。在这里的走廊里有一句很醒目的标语:争一言是怒目相视的痛苦,让三分才能守望婚姻的幸福。民一庭的法官们不是“月老”,但却是要把夫妻间的打了结的红线尽他们的能力去打开,这就是一件神圣而又有成就感的事情。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这里是基层。在民一庭实习期间,我们要做的是一些最最基础的工作,也就是在这样的工作中才更能学到东西。掌握每个案件的程序工作,从立案到调解,到开庭,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后结案、存档、销案。这些程序我都在实习阶段有所接触,或是学习。对于证据的排列,卷宗的排版都是能熟练的掌握的,这就是学习成果吧。

实习的两周里,把课本中学到的理论第一次真正的与实际相联系起来了,这或许又是个很大的收获了。我们在实习法院要做的就是从书记员的工作做起,虽没有亲身经历审判后调节的工作,但我们还是很有幸的坐在旁边去听、去看。作为实习生,我们能说的或是该说的似乎是很少的,关键是要懂得怎么听、怎么看、怎么做。用耳朵、眼睛去认知,用行动去学习,用大脑去丰富自己的知识面。

(一).卷宗的扫描、装订。

在实习期间感的最多的就是扫描卷宗,把厚厚的卷宗分开成若干页,再把它们一页页地塞进扫描仪,看它们从摸得到的纸张变成电脑里的卷宗文件,然后便是把这些文件录入到相应法官的个人系统中,排好顺序,制成关盘模式,这一系列的工作就是卷宗的电子存档。当一切都做好了,就是要把扫描好的卷宗装订成册,不是用订书器,是完全的手工劳动,这就是这里的唯一的一点体力活了吧,用线穿好的卷宗要按顺序排好。为什么不用订书器,而用线穿。徐姐说这些卷宗日后要好好的留起来,以备以后有必要的时候用的到,而线与订书钉比较起来有更久的保存性,在档案库里保存的会更好。

(二).参加庭审、调解。

除了扫描、装订卷宗外,我还参加了几次庭审和离婚案件的调解,也都是受益匪浅的经历。对于法官的办事效率以及口才也是佩服至极,这就是他们多年工作中的经验积累,不是一朝一夕能学得来的。就像是民一庭的邬法官说的那样,经历的多了,什么也会学会的。就是这样的吧,我们现在缺少的不仅仅是专业的知识,更加缺少的还有像这样的锻炼,缺少投入到真正的社会中去磨练的机会。

在民一庭,有一位比较资深的姓侯的书记员,她经验丰富,大家都叫她侯姐。侯姐教给我的东西也是作为一名合格书记员的基本,填写案件流程表、卷宗封皮,怎样把内容与形式相结合,这些都是知识,都是要学习的。有的时候我还会成为他们的小书记员,帮助他们处理一些我能干的了的事。这样的模式还是比较有意思的。有时候感觉自己真的是其中的一员一样。

谈到我们的民一庭,不能不说的一个词语就是调解。作为专门处理婚姻家庭类纠纷的审判法庭,调解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我们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做的一个审前准备。在走廊的最里面是一个大的调解室,里面的四面墙上都挂有一系列倡导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推按和语言,每个来这里办理离婚案件的夫妻都会被先请到这里来,静下心来好好听一听法官的调解。俗话说的“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法官们总是会尽最大的努力把一桩桩走向毁灭的婚姻挽救回来,而且可以从墙上送来的一面面的锦旗上看得出他们的努力是有收获的。

通过几次旁听调解,知道了这其中的学问也并非是简单的说教,更重要的也是要说到当事人的心里去,而法官就是有这种神奇的能力。其中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王法官的那次调解工作,真的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精彩调解过程,没有浮华的词藻,没有说教的大道理,或许那样显的反而会更空虚,都是些实实在在的话,最真实的话似乎更能打动人心。当然结果是皆大欢喜,原告撤回了起诉,双方重归于好。这不也正是所有在这里工作的法院人员做员看到的事吗。

(三).相关信息的了解。

在处理的一系列案件中,以离婚案件居多,可以说主要的部分就是被这些离婚纠纷占据着。离婚案件中又有越来越多的是“80后”离婚的案件。法官们的一致看法就是冲动结婚,而婚后夫妻间多又是缺少的是彼此的沟通交流。对此,在本院的论文网上还有对这一问题的具体深一步的讨论。应该说法院的工作做的还是比较细致的。在每月本法庭都会深入社区,讲解法律相关的知识。并且还在各个社区安排了法律援助点,为的就是方便解决群众的家庭婚姻相关的法律问题。民一庭的工作真的是做到了社区,深入到了基层,也许有机会我也可以去当一下他们社区工作的志愿者什么的。

四.

实习总结。

走出“象牙塔”,走进社会这个多彩的“大舞台“,我们到底学到了多少在学校校园里不曾学到的知识。

通过这次实习也许我真正能感觉到步入社会后我们要学得的东西很多,不仅是专业方面的知识,更多的是动手的能力,社会工作的能力,对现实世界、社会的认识及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方面。提高自己的自学能力,学会与人相处。初步了解了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业务知识,拓展了所学的专业知识,为以后正常的社会工作打好了一个初步的基础。

虽然实习阶段做的都是一些基础的、比较琐碎的工作,但越是能在这些琐碎的工作中才越能得到成长。当然,在工作中当然也是有一些遗憾的,那就是没有能够充分的发挥自己的能力,当然也是因为我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对法院书记员的工作仅仅停留在表面上,只是在看人做,在听人讲,然后再去重复这样的工作。并没有能亲身的去经历、具体的处理一些问题,这不能不说是小小的遗憾。

当然知道自己的能力到底是有多大,自己应该要学的到底还欠缺了多少。这次实习不仅是学习专业的知识、学习社会的知识,也是给自己的一个警钟,告诉自己还欠缺什么、欠缺多少。在短短的两周里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个侧面,学习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我们在老师那里或书本上看到过很多精彩的案例,似乎轻而易举,也许亲临其境或亲自上阵才能意识到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识的匮乏。

这就是我两周的实习总结,实践时间有点短,所能学到的东西也是有限的,以后有机会还是比较愿意再参见的这样的实习的。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学习成长成一个合格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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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又到了一年的暑假,本来已是离别家乡多时,加之校园非繁华热闹之地(隐晦之修辞,望懂之),本可在家好好享受,寻一众狐朋狗友出来吃喝玩乐,胡天酒地一番,谁知每天如此日子于小弟此类人实在过头,于是在父母半是强迫,自己半是自愿的状况下,决定前往实习。多番周折后,终寻得本地人民法院,无条件下义务当其实习生。二十天的社会实践实习生涯,就此开启。

首先略为介绍一下本地法院,也就是区法院的大致概况。因为是基层法院,且涉及事务众多,因此除了必须的刑事庭、行政庭外,民事庭分为四庭各司其职,分别处理民事侵权、债权纠纷、地产类纠纷和破产类案件,此外还有四个镇一级的基层法院处理基层事务,另外法警、执行等更为实务且必须的部门就在此表过了。

小弟当天一身轻装,首入门便感到门卫森严,看比邻之公安局有门卫把守相同,法院竟然门口也有门卫把守着,暗想当事人进出岂不麻烦?一问之下,原来法院对面还有个立案庭,专门接待当事人和代理人。联想近年一则当事人砍杀法官的新闻,便对此等安保级别恍然大悟了。再留心一看,对面应运而生了大量的律师事务所,看来此处还真是法律人集体出没的弹丸之地。另外需要强调的是,此处地处本区的旧发展区域,属于老城区了,区政府和大部分的职能部门都搬入位于新区的新办公大楼了,令人纳闷的就是堂堂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公安局竟然迟迟未搬走,仍留守在略显残破的旧城区。看此处川流不息,人头涌涌,出没的除了老人家和法律人外,其他多是“新花都人”了,实在让人疑惑。

未及细想,在阿姨(保密起见,不透露姓名,以下出现人物均为简称或统称)的带领下,来到了法工办,迎接我的是一plmm,(真实姓名如今亦未记起,不是不想透露)。此mm斯文得体,取一厚本予吾,令吾写上大名、学校等信息之。吾边写边略为观察其他实习生信息,顿感大为自豪,皆因放眼望之多是四流院校,令吾此三流学校学生顿感安慰及自豪之情。及后等候片刻,mm把盖上钢印之实习证赋吾,告之凭此便可免去门卫询问之不便。吾万分感激,此时突然闪出一六尺长人,三十岁上下,中等身材,有发福倾向,未自报家门便拉着我往外走。在行走期间,我细心观察我的实习证,终发现原来自己被分配到了民n庭。民n庭,就是民事诉讼第n庭的简称,接下来的20天,孤需待之地也。

中等男把我带进了民n庭四号办公室,一眼望去共五人次,各人均在办公桌上抬头瞄了我一眼便又埋头回去成堆的卷宗当中,除了r姐。r姐向我介绍了办公室各人,还有同为民n庭其他办公室的其他人。瞬间信息爆炸,芥末多名让寡人如何记得住。兜了一圈回来,回到我的临时座位,定了定精,看看旁边那位帅哥,帅哥也正含情脉脉地看着我,终于……他说:“你好,我叫hrg(以下称h君)啊,我也是在这里实习的呀,我系广大的呀,多多指教。”我就“哦”的回应了一下,然后也稍微。

自我介绍。

了一番,然后就是短暂的沉默。这时候,x哥,也就是带我上来的那位中等男,开口叫h君教我做事,我马上就来了精神,开始听如何做我实习的第一件大事。孰料到,这是我实习的第一件大事,也是唯一的一件大事,那就是……装订卷宗!

装订卷宗诚然是件大事,诸位切勿轻视之。细想若没有装订归档,这凌乱的案件资料岂不无家可归老无所依?其实总结起来,除了此一重大深刻的意义外,个人还领悟到了两项裨益:1、装订归档是项繁杂的手工活,可以锻炼手工。装订工作首先要按照目录页上的顺序把一大堆繁琐的案件资料排列好,然后还要打印出此案的封面,然后对齐,拿强大的冲击钻钻出三个骇人的大孔,然后拿雪白雪白的绳子绑好这沓案宗,然后蘸上类似浆糊的胶水,封好。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当然没那么简单。还需要拿打码机给案宗打码,然后在目录页上写上相关信息,还要盖上书记员的大章,再写好案宗盒子的封面,如此才叫完成装订。如此繁复,你说还会得老人痴呆症吗?想得都难啊!2、装订的第一步就是排序,排序期间可以先浏览尽各项案件资料,也顺带了解了一下民事诉讼法了。如此一来,还算专业对口工作了。

当然了,你断言说此20天全然是干这活那是不可能的,因为若然如此,我也不可能待得下20天。那么小弟在此还经历了些什么新奇有趣,鲜为人知,不足为外人道的奇闻异事呢?诸位看官切勿着急,容小弟慢慢道出。

其实在这期间我还经历了一件颇有意义的事,那就是旁听。所谓旁听者,于开庭时在旁听审者也。这本来是件令人激动的活动,岂知……当时的情形是如此的:当天我和h君步行至对面的法庭,旁听的案件,大概是原告将车置于被告某超市停车场内,岂知原告车辆被盗,要求被告赔偿未果,诉至法院。其实,我对开庭的期望不高,因为我早就知香港的律政电视剧都是装b的,现实并非如此,加上香港搞的是英美法系,我国是有中国特色的大陆法系,其区别之大我早就有心理准备。谁知,噩梦才刚刚开始。

最后,小结一下吧。首先,本文在采用了大量口语化描述之余,也混合了不少文言文的语法,如此并非有意为之,也非对此文不敬,而是此乃个人发展出来的风格,以此应对此类文章最是适合。至于此类文章是个神马文章呢?其实就是应付了事的文章了。tobehonest,此文老湿们到底会否从头到尾看看还是个问号,当然,如果我此文确被老师看到了,那老师也断不该因为我的胡扯乱诌而大发雷霆,因为,这是一篇原创的。

作文。

最起码这里的多都是我坐在电脑前面一一句的码出来的其他的同学我不敢说他们都是“复制——粘贴”出来了但无需确认他们的假只要辨认出我的真那此文便成功了。至于实习其实真的无甚可总结的心得因为接触的事务实在有限况且在那办公室内耳濡目染所感的无非是当代公务员也可以说是官场的最一般现象而法官、律师在我等愚人心中早已是面目全非部分人甚至额头除却利益二再难见公正公义之身影如此世情令我这未入世的法学生情何以堪?所以为避免过于非主流那些东西还是在此不表了。以下为唱红歌时间:

总的来说,这次的实习让我获益良多,让我对法学和法律实务有了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让我对未来的学习充满了兴趣和信心,以后我要多加努力,多加留心进入法院工作的信息,对剩下的大学生活进行合理积极的规划,为成为一个公平正义的法官而努力奋斗。我是法律人,我自豪!我骄傲!(完)。

法院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大学的第一个暑假,想到专业实习的重要性,为了加强对第二专业法学的进一步实践认知,同时为了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我前往南昌市铁路运输法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是从2012年7月7日导7月14日。实践期间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在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工作,得到了法院领导及法官的好评,同时进一步了解法学专业和实际审判的差别,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还有对自己本身有了更多的认识,发现自身能力的不足方面。本暑期的实践活动,非常感谢法院的支持和帮助。实践报告情况如下:

一 社会实践的内容及其总结认知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践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实践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

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

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的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参与旁听。

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后来从法官处得知这是一个临时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当中。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 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

第四件事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二 实践的体会和对自我的认识

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 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后来跟法官们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只是一个过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的去积累。临行前,法官还大发感叹说我们实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下去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不用说实习一个月,就算实习一年半载都还远远不够。

而我真正得益于这次实习的却是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短暂而又充实的实践,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践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暑假期间,为响应学校号召,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我前往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期间,我参加了法院里的各项活动,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内容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法律文书的写作、制作庭审笔录和询问笔录、民事案件诉讼材料的送达,以及熟悉法院书记员的案件跟进工作等。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法官交办的工作,得到法院领导及全体法官的较好评价,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此次实践活动,源城区人民法院对此给予了大力支持,现将本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习有关开庭前准备工作的各项活动,制作并送达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文书,具体包括了民事判决书、及各类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将在学校学习的理论知识融入到社会实践工作当中。

2、旁听案件,通过对案件的旁听,学习法官在法庭上对庭审过程的指挥,了解法庭审理民事案件各个阶段,进一步加深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了解,和具体的适用情况。

3、学习有关书记员的跟案工作,移送有关案卷材料,了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工作。并且比较研究了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的执行情况。

4、通过在法院的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了解法院的部门设置,熟悉各部门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现行的工作模式。

二、实践总结与建议

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法官求教,认真学习法学理论在实践中的运行,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时显的提高,至少在实际的生活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争议,使得司法真正成为我国民事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实习期间,也发现了一些法院工作当中较为集中的问题,虽然人们开始更多地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争议,但是判决只是法官基于法律的一种判断,是一种依证据而为的行为,在很多的情况下,并不能彻底地解决民事争议,所以法院应当在实践中,更多运用庭外调解的方法,以最小的司法资源的消耗,以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节约司法资源。

第二个比较突出的矛盾,也是我国现在基层法院都基本上存在的'问题,基层法院法官人数上的瓶颈制约,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已大不同与前,而在我国的基层法院方面,法官的人数的不足,也是造成基层法院工作压力过大,效率低的一个原因,在案件较为多的地区,甚至可能会造成案件的积压。所以在法院的改革当中,应当把增加基层法院的法官人数提上日程。

还应当进一步强化当事人的作用,也许在实践中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解决。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但也同是激发了我对法学的热情,为我以后的学习提明一个方向标。

三、实践体会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直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解社会实际,了解社会现实,抽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促进我们投身社会改革,向社会群众学习,培养锻炼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专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更新观念,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面。

一个多月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明白了学习的可贵。同时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开阔了自己的社会视野。对于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接解到更多的社会现实,了解当事人的心态特征,也可以避免走入理论的极端,反映社会的需求。

社会实践,让我明白了自己和别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一份责任,不管是对于社会,或是对于家庭都好,感受社会的生活百态,而我也将会以此为契机,努力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同时,拓展自己的综合才能。为社会对自己的期望,为家人对自己的支持与厚望,送上最为满意的答卷。

实践单位:金塔县人民法院

实践时间:2015.7.26至2015.8.22

暑假期间,为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我前往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中东法庭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期间,我参加了法院里的各项活动,努力了解有关流程和制度,内容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法律文书的写作、制作庭审笔录和询问笔录、民事案件诉讼材料的送达,以及熟悉法院书记员的案件跟进工作等。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法官交办的工作,得到中东法庭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此次实践活动,中东法庭对我给予了大力支持,现将本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实践的目的

1、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院审判、调解流程。

2、培养法律学习方面的兴趣。

3、利用法院所审理案件和当事人的复杂性,初步接触社会。

二、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逐渐了解并熟悉法庭工作。

2、旁听案件,通过对案件的旁听,了解法官在法庭上对庭审过程的指挥,了解法庭审理民事案件各个阶段,进一步加深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了解,和具体的适用情况。

3、学习有关书记员的跟案工作,移送有关案卷材料,了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工作。并且了解了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的执行情况。

4、通过在法院的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了解法院的部门设置,熟悉各部门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现行的工作模式。

三、实践总结与建议

在实习中,我旁听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了解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明白了法律的执行过程,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得知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法学理论在实践中的运行流程,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翻阅一些法律相关知识,了解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熟悉了法律流程和内容,为以后走上社会打下法律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时显的提高,至少在实际的生活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争议,使得司法真正成为我国民事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实习期间,也发现了一些法院工作当中较为集中的问题,虽然人们开始更多地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争议,但是判决只是法官基于法律的一种判断,是一种依证据而为的行为,在很多的情况下,并不能彻底地解决民事争议,所以法院应当在实践中,更多运用庭外调解的方法,以最小的司法资源的消耗,以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节约司法资源。另外,法院的网络系统简陋,操作复杂,大大降低了法院的办公效率。

第二个比较突出的矛盾,也是我国现在基层法院都基本上存在的问题,基层法院法官人数上的制约,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已大不同与前,而在我国的基层法院方面,法官的人数的不足,也是造成基层法院工作压力过大,效率低的一个原因,在案件较为多的地区,甚至可能会造成案件的积压。所以在法院的改革当中,应当把增加基层法院的法官人数提上日程。

数。执行工作依然是令人堪忧。而且,法院的执行部门的人数只占法院工作人员的很小比例,反而相关性小的行政工作人员却占有很大比例。正如上述所言,判决只是法官基于证据而为的一种法律上的判断,因此要想真正较为彻底地解决争议,除了需要提高法官素质、法院的公信力外,还应当进一步强化当事人的作用,也许在实践中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解决。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学习法律和了解法律执行流程对未来工作生活的重要性,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但也同是激发了我对法学的兴趣,为我以后的学习提明一个方向标。

四、实践体会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直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解社会实际,了解社会现实,抽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促进我们投身社会改革,向社会群众学习,培养锻炼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专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更新观念,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面。

的学生,但我的却学会了很多,并接解到更多的社会现实,了解当事人的心态特征,初步了解社会。

社会实践,让我明白了自己和别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一份责任,不管是对于社会,或是对于家庭都好,感受社会的生活百态,而我也将会以此为契机,努力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同时,拓展自己的综合才能。为社会对自己的期望,为家人对自己的支持与厚望,送上最为满意的答卷。

xx-xx年x月x日——x月x日,我在xx县人民法院研究室进行了为期7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得到了研究室xx主任、xx-x的耐心指导,在此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院研究室是负责调研、信息和宣传的部门。尽管该室不办理具体案件,但有着实务类调研文章多、信息量大的特点。在实践期间,我阅读了xx年四川省高院、南充市中院和xx县法院的工作简报、调研文章及各级法院的指导案例,并旁听了一些案例的审理。通过对这些信息、案例的了解和分析,我真切的感受到了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差异。

一、“不告不理”的法院到“主动出击”的法院

当前,xx法院正结合全国司法系统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加强基层法庭建设、解决执行积案和提高审判质量为工作重点。同时,结合xx实际,开展了帮助农村信用社回收贷款、解决涉农案件等专项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对于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有些做法并不能从理论上得到很好的解释。

贷款。在一些涉农案件中,法院也尽可能提前介入,并积极为农民提供方便。这都是法院“主动出击”的表现。这些措施不能不说与某些法律理念相违背。但通过实践我发现理论和现实之间存在这巨大的差距,特别是在全社会没有形成一个法律共同体之前,法院通过其自身努力,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进而在全社会树立“公正与效率”的形象是法院工作方向的现实选择。因为,如果法院始终处于消极的地位,公众获得的司法服务减少,其进行司法活动的成本会增加,其进而会降低对法院的信任。

二、刑事审判“有利于公诉方”到“有利于被告人”

公诉方指控的证据没有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只认定被告人xx未遂的犯罪事实。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得到了法律保障。

三、教学中注重“适用法律”与实践中注重“认定事实”

社会实践期间内,我通过阅读法院的指导案例和旁听案件的审理,发现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并不象教学中的法律问题那么简单。教学中,我们只是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对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处理,提出自己适用法律的意见。而实践中,很多情况下事实都不清楚,我们需要对案件中各种证据的审查来查明案件事实,这一过程是很需要技巧和耐心的。如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指导案例中,当事人双方向法院共提供了60多个证据,法院在审理中,对每个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予以了分析和评定。按理说法律专业的学生应当具备这样的技能,但这恰恰是我们的弱项。教学中我们仅在《证据法学》一门学科中学习过这方面的知识,并没有将其融合到其他法律的学习中,以至于在具体的法律实务中我们有些束手无策。因此,我建议在以后的教学中,少用教学案例,多用实践中的案例,以增强我们处理实务的能力。

本次社会实践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社会实践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院的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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