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工作规划 市民广场工作计划(优质6篇)

时间:2023-09-05 23:52:44 作者:HT书生 美育工作规划 市民广场工作计划(优质6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美育工作规划 市民广场工作计划篇一

1、抓好常规训练工作,特别是上课常规和日常生活常规。

2、做好年底安全月工作,在日常生活各个领域渗透安全内容。

3、开展冬至、圣诞节、迎新年的主题活动。

1、运用一一对应比较两组物体的多少。学习运用词语多、少、一样多。

2、用不同排列形式的变化,理解数量一样就是一样多。

3、在游戏中体验买卖过程,学习买卖物品的对话方式。

4、认识便利店,了解便利店与生活的关系。

5、知道信有传递信息的功能。

6、理解和体验故事中人物的特点和情感。

7、知道写信需要的工具,运用材料,发挥想象设计信封、信纸和邮票。

8、认识不同飞机的外型和特点,知道我们陕西阎良有一个飞机场。

9、学习写信的方式。

主要教育活动内容参考

《玩偶搭车》《小动物一样多》《谁多谁少》《今天星期几》

1、挂图《走,超市去》《菜从哪里来》等。幼儿用书

2、分享阅读大书、小书

3、《我的数学》幼儿用书

4、玩具货币、幼儿带各种菜

5、课件《各种各样的飞机》《各种各样的桥》

6、幼儿学习单

1、组织开展以家庭为单位的《故事大王》比赛。

2、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

1、黄宇辰好动、课堂纪律有待提高,培养学习的好习惯。

2、焦悦杨身体体质较弱,午睡起床时及时为他穿衣服,加强锻炼。

美育工作规划 市民广场工作计划篇二

认真学习与贯彻“xx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区发展“”规划,抢抓机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培养美术特长、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教育学校,大胆探索,更新观念,努力开创学校美术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美育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促进学生的智力和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学生初步的审美能力、创造美的能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地开展。

三、措施和方法

(一)健全美育工作领导机构

由教导主任任美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音乐、体育、美术教师为组员,负责美育活动的组织落实,做好美育的学科渗透工作。

(二)加强教师建设

1、美育特点突出的学科,教师应达到大专以上水平。

2、其它学科教师认真贯彻落实各学科教学工作意见中有关美要求。

(三)加强环境建设

美化教学环境,美化活动环境。绿化、美化校园环境,不断增强校园文化品味。让校园处处给人以美的享受、美的启迪、美的教育、美的熏陶、美的感染、美的展示、美的创造。

(四)加强美育活动

通过体、音、美、书法、劳技等学科组织学生展示活动,在活动中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及审美能力。

(五)加强课堂教学改革

在课堂教学将美育渗透到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落实到学生的学习习惯及行为习惯之中。

美育工作规划 市民广场工作计划篇三

第一条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生产、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v^《城市绿化条例》、《省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城市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公用事业局是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城区城市绿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细则。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绿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和计划,负责城市绿化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城市绿化建设及管理;查处城市绿化违法案件。

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协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城区城市绿化工作,负责城区以外的城市绿化工作。

建设、规划、国土、房管、林业、发改、公安、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环境保护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细则。

镇(街)、居委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作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城市建设中安排一定投资比例用于城市绿化,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公共绿地的人均占有率,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城市绿化规划,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化规划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绿化发展目标、各类绿地规模和布局、绿化用地定额指标和分期建设计划、植物种植规划。

城市绿化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必须符合《省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坚持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与丰富城市景观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保护城市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

第七条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应当达到如下标准: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绿地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得低于8平方米。

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于上述规定的绿化规划建设指标。

(一)医院、休(疗)养院医疗卫生单位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

(二)高等院校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其他学校、机关团体单位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三)经环保部门鉴定属于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置宽度不得小于五十米的防护林带。

(四)宾馆、商业、商住、体育场(馆)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应当进行环境设计,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下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五)各类开发区、居民住宅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在旧城改造区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各类开发区不得低于一点五平方米,居民住宅区不得低于一平方米。

(六)工业企业、交通运输站场和仓库,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

(七)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一)城市道路必须搞好绿化。其中主干道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次干道绿化带面积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五。

(二)城市快速路和城市立交桥控制范围内,进行绿化应当兼顾防护和景观。

(三)城市江河两岸、铁路沿线两侧的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得小于三十米;饮用水源地水体防护林带宽度各不小于一百米。

(四)高压输电线走廊下安全隔离绿化带宽度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

第十条城市公共绿地、各类开发区绿地、居民住宅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和园林小品。城市公园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公园绿化用地面积应当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以上,游览、休憩、服务性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五。

各类开发区、居住区配套绿化用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得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五。

第十一条城市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不得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百分之二。

第十二条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委托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无相应资质证照的单位或个人不得进行规划、设计,按规定应实行招标、投标的,必须实行招标投标。

第十三条城市公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水库周围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居民住宅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城市绿化规划、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其用地红线图及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有关部门方可办理报建手续。

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和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省城市绿化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会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的配套绿化标准审批建设工程项目,并将配套绿化标准审批、绿化工程规划和设计方案的审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服务项目。

(二)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三)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四)铁路、公路防护绿化和经营性园林、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绿化建设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十七条城市绿化建设应当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的正常生长,与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及其它设施保持国家规范标准规定的安全间距。

第十八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应实行招标、投标的,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绿化工程竣工后,经综合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九条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比例达不到本细则第八条规定要求,又确需进行建设的,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建设单位承担补偿责任,按照所缺少的绿化用地面积交纳绿化补偿费。绿化补偿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交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并按规划专项用于易地绿化建设。

新建工程项目确因实际情况,配套绿化用地比例未能达到本细则第八条规定要求,又确需进行建设的,可参照上述规定交纳绿化补偿费。

第二十条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开发住宅区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应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中统一安排,其比例应占工程项目土建投资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各类开发区的配套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并与建设工程同时验收交付使用。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三章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二)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自建的防护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四)风景林地,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五)铁路、公路两侧绿化用地,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六)城市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七)沿街单位、个人或住户有保护门前绿化的责任,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与沿街单位、个人或住户签订认养协议。

认养人应对范围内的树木花草进行松土、浇水、施肥,修剪、除杂草、防治病虫害等养护工作。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管理单位和个人的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破坏城市绿化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因城市绿化规划调整需要变更城市公共绿地的,必须征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征得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并由城市规划部门按照调整城市规划的原则,补偿同面积同质量的绿化地和费用。

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按规定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并到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办理手续。占用期满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恢复绿化。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占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破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一)在树木上刻划、打钉、缠绕绳索和悬挂重物;

(二)在树脚、草坪、花坛、绿地内堆放杂物,穿行绿篱;

(三)擅自修剪枝条、折枝、采花摘果、晾晒物品;

(四)在绿地上擅自搭棚建房、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牌;

(五)向城市公共绿地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弃置有毒有害物质;

(六)其他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城市树木所有权及其收益,按照下列规定确认:

(三)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自建的防护绿地内的树木,属该单位所有;

(四)由集体或个人投资经营生产的绿地内的树木,属集体或个人所有;

(五)居民住宅区绿地内的树木,属土地使用权人所有;

(六)由个人投资在自住、自建庭院内种植的树木,属个人所有。

第二十六条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定权限审批,办理有关手续,并按规定向树木所有者支付树木合理的补偿费用。砍伐树木必须补植,砍一栽三,确保成活。

第二十七条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因安全需要而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必须报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修剪、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有关单位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可先行实施,并及时报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在险情排除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城市绿化负有保护责任,施工时,必须设有安全可靠的防护设施,避免城市绿化受到损害。因施工活动而损害城市绿化的,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恢复或赔偿。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

第二十九条城市中百年以上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或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属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v^《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严禁砍伐、迁移或买卖古树名木。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迁移的,必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对违反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v^《城市绿化条例》和《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超越、滥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的,由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撤销批准文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附则

美育工作规划 市民广场工作计划篇四

学校美育对促进学生健康活泼全面发展,陶冶学生高尚道德情操,是为了让学生受到全方位的发展。下面是本站小编带来关于学校美育工作计划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一、统一思想,突出美育教育的重要地位。

美育不仅能培养学生高尚审美情操,还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智力开发,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而且能陶冶情操提高素质,有助于开发智力。我们应树立没有艺术教育就不是完整的教育"的正确理念,把美育提到应有重要位置。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在师资、经费、器材、场地和教研、培训、管理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从制度上切实予以保证。

二、认真落实艺术课的教学任务,保证开齐开足课时。

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要求,认真落实音乐、美术的教学任务,不擅自砍删艺术课教学时数。要将艺术课程的教学情况纳入教学常规管理和教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运用电教手段和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来进行辅助教学。积极开展艺术教育的专题讲座,继续认真组织艺术课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艺术课的教学质量。

三、积极开展课余艺术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参加艺术实践。

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艺术实践活动――举行单项或多项综合艺术比赛,组织学生美术作品展览;墙报、手抄报等形式宣传艺术知识,推广美术成果。按照个人的兴趣、爱好、特长,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美术艺术兴趣小组。为了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活跃校园气氛,给有音美特长的学生展示的平台,即丰富了校园的生活,又使学生的各方面素质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引导学生从自己的校园、自己的生活中,发现艺术、创造艺术、培养艺术天赋。

1、全面推进美术“课程标准”,开展好组内学习“新课标”研究活动。

2、办好特色学习班。今年学校又增加更多的美术兴趣班。

3、开展好“真情拥抱”“元旦”庆祝活动。

4、 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橱窗,搞好学生书画作品展览。

四、继续充实艺术教育的器材设施,完善校园绿化整治工作,不断改善艺术科教学条件。学校有书法教室,美术教室等。

我校要对学校现有美术教育不断自我完善,提高老师教学水平。要继续完善校园绿化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环境育人功能,从各个方面不断改善艺术科教学条件。

为贯彻落实上级美育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通过美育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促进学生的智力和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学生初步的审美能力、创造美的能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地开展。本学年我校贯彻上级有关精神与指示,制定美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与贯彻“xx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区发展“”规划,抢抓机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培养美术特长、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教育学校,大胆探索,更新观念,努力开创学校美术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美育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促进学生的智力和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学生初步的审美能力、创造美的能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地开展。

三、措施和方法

(一)健全美育工作领导机构

由教导主任任美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音乐、体育、美术教师为组员,负责美育活动的组织落实,做好美育的学科渗透工作。

(二)加强教师建设

1、美育特点突出的学科,教师应达到大专以上水平。

2、其它学科教师认真贯彻落实各学科教学工作意见中有关美要求。

(三)加强环境建设

美化教学环境,美化活动环境。绿化、美化校园环境,不断增强校园文化品味。让校园处处给人以美的享受、美的启迪、美的教育、美的熏陶、美的感染、美的展示、美的创造。

(四)加强美育活动

通过体、音、美、书法、劳技等学科组织学生展示活动,在活动中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及审美能力。

(五)加强课堂教学改革

在课堂教学将美育渗透到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落实到学生的学习习惯及行为习惯之中。

一、 指导思想:

以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上级文件中的美育工作目标,适应素质教育的新要求,全面落实教育方针,开足、开齐、开好所有课程。立足学校规划要紧扣美,工作安排要突现美,教育过程要体现美,教研活动要围绕美,检查评估要总结美,使学生处在“立体美”的“大美育”之中,去感受美、创造美、欣赏美,达到师生生活、学习、素质更完美。切实抓好学生美育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 领导小组:

为更好保证美育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指导美育工作的开展。

组长:谭素香

副组长:周丕标

三、明确中小学美育的目标、内容及要求

(一)中小学美育以构建中小学“大美育”格局为目标。

1、科学构建工作机制。在美学理论、教育理论指导下,健全完善与德育、智育、体育协调实施的美育工作体制,构建“课程实施、科研支撑、文化引领、活动推动、环境熏陶”美育工作机制,实行全员美育、全程美育、全面美育。

2、努力实现美育的“四个结合”。要将美育与德育相结合,与各学科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与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相结合,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相结合,逐步形成美育工作整体推进的新局面。

3、充分发挥美育育人功能。通过开展美育,使中小学生在发现美、欣赏美、表现美的同时,以美养德、以美启智、以美健体,从而树立美的思想,发展美的品格,培育美的情操,形成美的人格,提高人生境界和生命质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美育的内容和要求。

侧重培养学生对美的观察力、感受力和判断力。引导学生感受和初步认识色彩、构图、造型、声音、节奏、旋律等美的构成元素,学会用审美的眼光观察事物;初步了解社会美,分辨是非、善恶、美丑,培养良好的品行,懂得礼貌待人;接触欣赏自然美,培养热爱自然环境、热爱祖国美好河山的情感;体验运动美、形体美,感受运动与美的关系。

四、工作措施:

(一)、 要寓美育于各学科教学

1、学科之间是相互贯穿,是学校教育的完整体现。学科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也是最基本工作。寓美育于各学科教学中,是教书育人教学原则的高度体现。我们应当充分发挥各学科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多方位、多层次,有效地实施美育。

因此,我校把美育教育向各科教学渗透和各科教学向审美特质方向转化的教学模式是素质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制定每个月每位教师都写一份学科教学渗透美育教育的详细教学设计。

2、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强化提高教师的审美素养。首先,进行美育特色教育理论培训。加大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强骨干教师的培养,强化骨干教师的作用,鼓励广大教师重修艺术,提高美育素养,增强美育责任,为全员美育奠定坚实基础。深入明确什么是美育,美育教育包涵哪些内容,如何在教学中体现美育教育。全体教师要真正懂得美育的涵义,努力以自己美好的形象、优美的语言打造美妙的课堂,要用知识的严密美、结构美、深邃美来感染和陶冶学生,从而达到对美育教育充满信心,并能很好的付诸实施。其次,立足校本,进行教师师德素养培训。鼓励教师在日常教学中不断发现美的素材,积累美的资源,创造美,为学生打造良好的审美情趣与积累审美经验。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实施美育

第一,开展课外美育活动。

有组织地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美育活动,符合青少年学生活泼、求异心理,会受到学生的热烈欢迎,学生能够积极、主动投入到这种美育活动之中,因而能够收到较好的美育效果。活动之后,进行总结,并布置相应的“作业”,使美育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本学期制定如下活动安排:

1、六一儿童节文艺汇演。

2、诗歌朗诵比赛。

3、学雷锋主题班会、手抄报、演讲。

4、看教育片电影写出观后感。

5、清明节祭扫、制作节日小报。

第二、建立课余兴趣活动小组。

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专长,建立课余美育兴趣活动小组,培养、发展学生的特长,深化、延伸课内学习,“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在课余活动小组的天地里,学生从兴趣、爱好出发,会投入极大的热情,自觉地、努力地感受美、认识美、表现美、创造美,爱好、专长得到培养、提高和发展,在某一方面获得更深层次的美感。

(三)、在艺术课中体验美

艺术学科是美育的主阵地,开齐开足音乐、美术和艺术欣赏等艺术类课程,系统普及美育知识,将音乐、美术学科作为美育教育的龙头科目,充分应用一切可开发的资源,通过讲解造型、色彩、画法的设计与应用,提高学生的绘画技巧、审美意识。通过讲解乐理知识,说明不同的曲调、节拍、音符的特点,掌握艺术的不同表现手法,从而激发学生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欲望,学会如何发现美、鉴赏美、表现美,培养和发展艺术特长。

(四)、在校园建设中实施美育

校园环境对学生的成长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可以说,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是一种无声的浸入学生心灵的美育。我们应当深刻认识校园环境对学生的影响、熏陶,建设美化校园环境,充分发挥其潜在的美育功能。

(1)在原有的基础上合理布局校园设施,通过绿化、净化、美化校园环境,努力烘托一种清新、优雅、文化氛围及其浓厚的气氛。要让每一面墙会说话,真正让学校成为学生学习的乐园、生活的家园。

(2)开展室内文化建设评比活动,布置好教室的墙壁、黑板。

(3)建设好信息技术硬件、软件,督促教师充分运用好网络教书育人。

(4)充分利用社会美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审美观。充分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和依托团队阵地,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让校园广播成为美育的宣传阵地。

五、强化评价,规范管理

(1)加强艺术课程教师的评价。进一步完善艺术课程教师个人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学生参与情况、成果展示、问卷调查等方面进行评价,每月进行总结,对任务落实中有困难的教师给予帮助。

(2)细化学生评价。通过对艺术课程教师的走访调查,在原有的学生评价考核表上增添美育活动考核内容,考核主要从收集的资料、过程的表现、展示的作品等方面进行评价,用客观、公正的评价激发师生参与艺术课程的热情。

(3)其他学科教师的考核。其他学科教师在突出学科教学特点的基础上,在课堂教学评价中突出美育教育的权重,量化打分。

(4)将学生板报及手抄报、校园广播、班级美化绿化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之中。

美育,肩负着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塑造完美人格的重任。各位教师要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浓厚的美育工作氛围,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构建健全完善的美育工作体系和科学高效的美育工作机制,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努力使美育产生良好的效果,从而把儿童培养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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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工作规划 市民广场工作计划篇五

(一)指导思想,将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党史的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整治规范停车收费管理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坚决防止公共停车领域的“腐败”,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全面提高公共停车长效管理水平,让市民群众从专项整治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政府统筹,部门联动。政府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单位)、街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联动,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2.科学组织,系统治理。将整治工作与解决停车难问题协同推进,排查存在问题,分析管理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整治,提升城市停车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3.聚焦问题,严肃惩处。聚焦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和费用流失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告诫提醒、行政处罚、通报问责等手段,加大整治力度,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停车收费财政收入不流失。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4.巩固成果,整体提升。全面巩固整治成果,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停车便利化程度和长效化管理水平。

(三)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范围为市区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资源。重点整治公共停车资源管理中的收费问题。

(四)工作目标。围绕“集中整治、统一规范、整体提升”的总体目标,对非法设置的停车设施实施集中整治,全面取缔擅自设置且不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符合条件的,督促按规定完善手续;对合法设置的停车收费设施实施统一规范,纠正停车管理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停车管理特别是收费制度;对城市的公共停车管理实施整体提升,推动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道路停车泊位合理施划,提升信息化、智能化、长效化管理水平;对停车收费管理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实施有效惩处,严肃查处利用公共停车资源的谋私贪腐问题。

(一)整治停车收费问题。整治各类停车收费管理违法违规问题,重点包括:未经批准自行设置停车设施并收费的行为;未获得收费许可擅自收费的行为;未按规定的收费区域、标准、时间以及优惠政策收费的行为;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不按规定收费方式收费、不提供发票的`行为;私自收取包月费等截留行为;摆放物品、私设地锁等强行占用行为;公共停车收费未及时缴入财政的行为。

(二)规范停车服务管理。按照《xx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泰府规〔20xx〕x号),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机制,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推行差别化收费,体现“路内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的政策导向。督促停车服务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落实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加强对停车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技能培训,避免违规收费,加强停车收费人员的收费行为监管,提高停车服务水平。

美育工作规划 市民广场工作计划篇六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v^^v^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使8月8日“全民健身日”深入人心,推动广大群众行动起来,人人健身、天天健身、科学健身。

(一)以民为本

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便民惠民”,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因地制宜

紧密结合实际,紧紧围绕群众身边,突出活动特色。

(三)注重实效

淡化仪式、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求实效,在活动内容上下功夫。

(四)广泛参与

扩大“全民健身日”的知晓度,提高群众参与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组织群众身边的各类全民健身活动,让全体人民动起来,营造浓郁的健身氛围。

新时代全民健身动起来

全民健身健康

(一)20xx年x月x日,为方便群众广泛参与,8月4日—12日为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时间。

(二)为进一步拓展“全民健身日”的时空范围,确定8月份为20xx年市“全民健身月”。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村、各体育社团在全民健身月活动期间,在基层广泛组织开展贴近群众、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注重实效、方便参与、利民惠民、群众喜爱的体育比赛和健身展示等系列活动。

(二)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在“全民健身月”时段内要率先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三)县(区)体育行政部门在“全民健身月”期间应组织本辖区各单位、体育社团、基层健身站点、示范晨晚练点、体育俱乐部等,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全民健身主题系列活动和体育赛事。

(一)举办市全民健身月活动启动仪式。8月8日举办“银行杯”20xx年省“最强舞王”广场舞大赛暨“我要上省运”广场舞选拔赛海选赛。

(二)深入基层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在“全民健身月”活动期间,利用全民健身的各类体育场地,在城市社区、乡镇行政村等广泛开展羽毛球、篮球、乒乓球、棋牌等体育赛事和健身活动。

(三)开展免费国民体质测试活动。在“全民健身月”活动期间,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县区国民体质监测站要免费为群众开展体质测试活动,把科学健身理念和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四)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将开放措施提前向社会公示,为群众健身提供保障;鼓励支持学校、体育俱乐部和其它社会场馆免费或优惠开放各类体育设施,吸引更多人群就近开展健身活动。

(五)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在“全民健身月”活动期间,广泛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练员、运动员、体育教师、体育健身专家等深入基层义务开展健身展示、技能指导和科学健身讲座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指导广大基层群众科学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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