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情况自查报告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优质9篇)

时间:2023-09-24 01:14:21 作者:LZ文人 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情况自查报告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优质9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情况自查报告篇一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加强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明确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政策规定,严格财经纪律,落实财物制度,严禁从中谋利,侵占学生利益。同时制定检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对我校20xx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县委、县政府保证教育投资,公用经费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对困难学生的补助经费按足额发放到位。

2、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活动等所需的合理开支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1、学校做到收支两条线,未设立小金库和帐外帐,严格执行定期审计和公示制度。

2、严格学生用书管理。学生所使用的均为省教育厅公示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书。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不向学生推荐或统一征订各类教辅资料,未统一收取作业本费。

3、学校未强制收取校服费、试验费、保险费等费用,没有举办向学生收费的任何补习班。学校开设美术手工、硬笔书法、乒乓球等校本课程均为教师义务奉献,不收学生费用。

4、加强教师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不得组织和诱导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对违反规定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经查,我校教师没有利用节假日或上课期间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没有组织或诱导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

经查,我校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现象。

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情况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淄价字 [2017]73号文件要求和川价字[2017]24号《淄川区物价局关于转发淄博市物价局的通知》精神,召开专门会议,按照《通知》规定的内容逐项自检,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反思学校的资金运作情况,及时解决和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现将自查情况回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一次性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和搭车乱收费现象。

二、严格按照省定用书目录和经省批准的用书为学生配备学习用书的种类和数量,不超量购书,对未列入省定教学用书目录的图书和音像一律不征订、不代行销售。

三、按照校务公开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采用公示栏方式,在校园显眼位置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及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每次收费均发书面通知给学生家长,取得广大学生家长的配合。

四、我校多年来未向任何转入我校的学生收取借读费。

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困难学生减免收费的工作,及时发放补助金,及时公布减免收费情况。

六、无征订辅助读物、学具和音像制品等,从不代任何部门收费。对学生书作费一律实行多退少补,按时清退,建立退费清册。直接退费到学生个人,由学生本人亲自签名。

七、实行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收费项目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在学校对班级、教职工的工作考核、评先表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八、加强制度建设和学校财务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行为。把完善收费制度同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协调统一起来。

中小学收费问题,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关系到社会稳定,已经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抵制乱收费。学校上下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层层负责,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规范教育资金管理及各项经济活动操作过程,推进教育收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

2017年8月22日

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情况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威县教育局要求,我中学成立了“教育收费规范”领导小组,小组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逐条分析,深刻领会,结合我校现状,仔细对照,统一认识,由校长严格把关,财务人员认真检查核对收费项目标准,无发现违规收费现象。

我校一如既往始终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规范收费,自觉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检查,接受社会的监督,至今无群众举报,无教育收费的违规违纪问题,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1.中学“教育收费”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教育收费的文件、通知,统一认识,高度重视,由校长总负责,财务人员专职收费,落实责任制,严格把好关,做到政令畅通、思想统一,确保收费规范。

2.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班会等宣传收费规范的重要意义,使师生进一步了解教育收费的有关知识及要求、标准和范围。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监督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工作。

3.学校各项收费都严格执行收费审批制度(即先报批,再收费),按规定向区教育局、物价局申报,并经审批同意后,才按规定项目和核定标准组织收费。

用品。做到期初按统一标准收费,期末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明细,费用去向明确,学生家长都比较满意。

5.坚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透明度。我校在显著位置设立收费专用公示栏,将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向社会、家长、学生公示,以便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收费政策,维护学生和家长自身合法权益。

今后,我校将更加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规范收费,严肃收费纪律,防止和杜绝乱收费现象,维护“教育收费规范学校”的良好形象。

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情况自查报告篇四

11月12日,学校组织学习了《毕节市教育局、毕节市财政局、毕节市物价局、毕节市第五纪工委关于清理教育乱收费、规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毕教基发[20xx]179号)的文件精神后,我根据文件要求,结合信息技术教师的工作性质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梳理,情况如下:

1、从没有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假时间收费补课等行为的发生。

2、从没有在校外租房或在中办班收费补课行为的发生。

3、从没有利用晚自习上新课或给学生补习,向学生收取补课费行为的发生。

4、从未违规参与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有偿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行为的发生。

5、从未相互介绍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生源从中获利。

6、从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或向学生班干部示意向学生收取班费、资料费、卫生费等行为的发生。

7、从没有以奖惩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违规奖惩学生。

8、从没有指定学生到相关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从中吃回扣等行为的发生。

总之,我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校、为学生、为家长、为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

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情况自查报告篇五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河南省和县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上级文件精神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守聪(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张晓阳(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成 员:安爱景、刘俊伟(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滑县焦虎乡第一中心小学

2015年3月

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情况自查报告篇六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6.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实施方案制度、运作流程、监督体系完善,信息公开透明、运作廉洁。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情况自查报告篇七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发改价检[20xx] 2475号、鄂价检[20xx] 295号及荆价发[20xx]65号等文件的精神实质,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活动,学校的'收费工作经历了一次严格的清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我校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初级中学,现有12个教学班,在籍学生648人,在编在岗教职工72人。

从20xx年春季开始,我校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全部免除了学生的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确保了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所有收费均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

1、20xx年秋季收住宿费40元/人,不住宿的学生不收此费,此项收费于20xx年春季终止。

2、生活费按自愿就餐原则,对就餐者按早餐1.80元,中、晚餐每餐2.5元的标准收取,此标准由县物价局(京价[20xx]65号)核准,食堂实行零利润。

3、寒、暑假作业、抄本、非免费义务教材、《中学生天地》等由县教育局发行公司实行预约征订,学生自愿,经家长签后生效。

4、学校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无教师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资料的现象。

5、保险费:学生自愿参保交费,学校不参与收费。

6、防疫费:由镇防保所组织学生自愿参加,学校不参与收费。

7、对贫困住宿学生实行生活救助。20xx—20xx学年度资助学生100人,每人补助生活费750元,学校及时发放到位。

8、学校不办快慢班,不组织学生补习、补课,无相关收费行为发生。

9、对校服款,学生自愿订购,学校不抬高标准收费,做到实付实收。

10、对外地借读的学生,学校与本地学生一样对待,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把规范教育收费当作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教育收费领导小组和教育收费监督专班,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

2、政策先行,按规操作

学校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做到收费有依据,多少有标准,缴纳有票据,不抬高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不巧立名目乱收费,确保学校的收费行为在政策法规的规定下运行。

3、民主理财,接受监督

学校每月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学校财务进行清理、审计;学校财务计划的制订、大型项目的开支,均由校委会科学论证、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利用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收费政策、文件、规定、标准、财务结算情况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杜绝了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侵占公款、乱收费等违纪违规的行为。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做好教育收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校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成学校的品牌,努力形成保持教育收费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采取更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手段,力争把教育收费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学校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遵守有关教育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继续实行学校收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教育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展望未来,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教育收费工作

教育收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一个热点、焦点问题,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关系到教育形象,关系到社会和谐,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教育收费工作,从大局出发,发扬创新精神,不断强化措施,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使教育收费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为教育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情况自查报告篇八

20xx年秋季,我校在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发电[20xx]12号)、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xx)2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学校教育收费的管理,全面落实中小学收费政策,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促进学校工作上档次,上台阶。现把收费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20xx年秋季,我校坚决贯彻执行省、市、县教育部门实施的收费政策,对全体学生实行免费(含外省户籍学生)。作业本费按(阳价【20xx】132号)的精神统一代收。

1、开学收费前,我校由校长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收费文件,政策、标准。

2、我校收费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统一实行亮证(教育收费许可证)收费制度,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使群众交费交得清楚明白,款项管理合理合法。

3、我校认真落实省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和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的有关规定。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没有对在校就读的本省户籍以及符合省规定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外省户籍学生收取书杂费的情况。没有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交纳与学位挂钩的捐资助学费。

4、我校无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

5、我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取补课等。

6、基层政府或部门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向学校“搭车收费”及摊派费用。

7、我校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能按时足额反拨,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没有截留、挪用和挤占教育收费收入,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8、我校没有将免杂费补助资金用于发放临时代课教师工资、教职工政策性津贴补助和福利,没有用于开展奖教奖学活动支出等情况。

9、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困难学生补助金及时公布及发放工作。

10、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在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制度较严密,在收费期间,上级主管领导、我镇中心校领导和镇中心会计都多次组织人员检查、督促。因此,我校对收费政策、标准掌握得较好。收费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这项工作只能做好,不能出错。我校着力提高教师职业素质,做到热情周到、文明有礼、笑脸相迎有问必答,让家长喜欢而来,满意而归。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把党的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心中有数,缴费清楚明白。

以上是我校20xx年秋季收费工作的自查报告,恳请上级领导同志指导我校工作,谢谢。

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情况自查报告篇九

依法收费学校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对我校审核通过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依法收费。各部门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准擅自收取任何费用,不准自立代收代办项目。没有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的行为。

学校职能部门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在学校显著地方设置专门的收费公示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学校教育收费一律归口由财务室统一办理,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财务室加强教育收费的资金管理,教育收费按照上级规定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收费过程中坚持专人负责收费、专人负责复核、专人负责检查,实行教育收费层层负责制。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切实将收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对我校审核通过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依法收费,不存在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赞助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联系安排工作手续费”等现象,不存在服务性收费。若干年来实现了零投诉。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继续做好收费管理工作,提高我校教育收费的规范化水平,推进了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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