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沥青贸易工作计划表格 粮油贸易工作计划表实用(通用5篇)

时间:2023-10-09 19:15:19 作者:温柔雨 最新沥青贸易工作计划表格 粮油贸易工作计划表实用(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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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贸易工作计划表格篇一

过去的一年,是很不寻常的一年。面对国际粮价大涨大落的复杂形势,面对国内重大自然灾害的严峻局面,面对百年奥运保供应的重大任务,按照^v^、^v^的统一部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正确把握形势,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企业改革,加强监督检查,创新体制机制,发展流通产业,经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保证了全国市场、受灾地区和奥运举办城市的粮油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宏观调控稳粮价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抓好粮食收购,种粮农民利益得到保护。20*年全国各类粮食经营企业收购粮食5836亿斤(原粮,下同),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3407亿斤。国家连续调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将稻谷最低收购价实施范围扩大到11个省(区)。在6个小麦主产省启动执行预案,全年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835亿斤,比上年增加256亿斤。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东北地区粳稻、玉米、大豆和南方稻谷的临时收储政策,有效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20*年收购临时存储稻谷236亿斤、玉米266亿斤、大豆13亿斤。粮食收购期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派出工作组,由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协调解决收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做好粮食收购工作。各地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引导和鼓励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收购,搞活粮食流通。这些措施有力地支撑了粮食市场价格,使农民得到实惠。国家增加政策性粮食收购、提高收购价格带动市场粮价回升,按商品量测算,使全国农民增收500多亿元。仅河南省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近500亿斤,全省农民增收30多亿元。

二是适时吞吐调节,粮食市场和价格保持基本稳定。面临国际粮食危机,粮价大幅上涨的严峻形势,根据国家宏观调控需要和市场需求情况,适时安排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合理把握储备粮油的轮换时机和销售节奏,稳定了市场,保证了供应,避免了粮价大涨大落,维护了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20*年国有粮食企业销售粮食3328亿斤,其中销售政策性粮食952亿斤。

三是充实粮食储备,市场调控能力增强。认真组织实施中央储备玉米、大豆和食用植物油增储计划,中央储备粮、油库存同比分别增加122亿斤和75万吨。及时下达和督促实施中央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按照^v^部署,各地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地方储备粮规模指导计划和储备油规模标准要求,地方储备粮、油库存同比分别增加85亿斤和29万吨。

四是完善应急体系,应急保障能力得到提高。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本地区粮食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健全应急保障体系。适应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需要,军粮供应工作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国已确定粮油应急加工定点企业2374家,应急供应定点企业6595家,增强了应急保障能力,经受住了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考验。

五是加强产销衔接,有效促进区域粮食供求基本平衡。20*年,国家下达政策性粮食跨省移库计划100亿斤,目前已累计完成亿斤,有效地充实了销区粮食库存,缓解了产区收储压力。认真落实关内销区到东北产区采购粳稻运费补贴政策,促进东北地区粳稻销售。大力开展粮食产销衔接,通过举办各类粮食产销衔接交易会、贸易洽谈会、产销合作会,签订粮食购销合同410亿斤。

(二)抗灾救灾保供应取得突出成绩

20*年初,我国南方遭遇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波及到17个省(区、市)。在^v^煤电油运抗灾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国家^v^和受灾地区各级粮食部门把“抗雪灾、保供应、稳粮价、安民心”作为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加强粮源组织调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受灾地区粮食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下,广大干部职工克服天寒地冻、电断路滑等种种困难,肩挑背扛、翻山越岭送粮送油,保证了受灾群众特别是边远地区居民的生活需要。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及时落实^v^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部署,按照“3个月内向灾区困难群众每人每天发放1斤口粮”的标准,累计下达中央储备粮抗震救灾计划亿斤,向四川省定向销售国家临时储存玉米亿斤。紧急安排四川灾区粮食收购补贴和所需受损仓库维修、烘干设备采购资金亿元。四川、甘肃两省以及云南、陕西部分市县及时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全力以赴抗震救灾,切实做好成品粮油加工、调运和供应工作,做到路断、桥断、粮不断,确保灾区群众、抢险救援部队和抗震救灾人员“有饭吃”。不少灾区粮食部门的干部职工强忍失去亲人的悲痛,冒着随时余震的危险,不顾个人安危,舍小家顾大家,全力投入抗震救灾保供应工作。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全国各地粮食部门迅速组织捐款捐物,送温暖献爱心,有力地支持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

在抗击严重自然灾害的战斗中,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挥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作用,粮食企业发挥了重要的供应保障作用,军粮供应单位发挥了坚强可靠的后勤保障作用,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发挥了主人翁精神,创造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这次会议将对全国粮食系统64个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124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三)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一是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为契机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落实中央关于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部署,认真开展以“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为主题的纪念活动,总结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就和经验,加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深化,推动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沥青贸易工作计划表格篇二

(一)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储备计划。各市、县^v^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市县粮食储备规模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12〕4号)要求,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及时会同财政、农发行等部门研究提出建立和充实市县粮食储备规模的实施意见,报经市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2012年底前市县粮食储备全部落实到位。

(三)列入财政预算,落实费用补贴。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市县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在《办法》中明确并协调财政等相关部门,将市县粮油储备费用、利息、轮换等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充实市县粮油储备所需收购资金,由各级农业发展银行依据省下达的储备规模,按照地方储备粮油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安排贷款解决。市县粮油储备费用和利息补贴要及时足额拨付到承储企业,确保储粮安全。

(四)严格粮食质量,适时收购入库。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政府确定储备规模,提前做好收购资金和仓容准备工作,抓住新粮上市、粮源充足的有利时机,按照国家三等以上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收购政策,及时做好储备粮收购入库工作。

(五)加强设施建设,确保储粮安全。承储企业要以确保市县储备粮油储存安全为目标,加大投入力度,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改造粮食仓储设施,确保储粮安全;要积极推广“双低”、“三低”、绿色储粮等科学储粮新技术,到2012年底所有储存市县储备粮的仓房必须安装机械通风系统、环流熏蒸系统。要结合粮食产业园区建设,集中财力建设一批现代化粮食储备库,为打造“安徽省储备粮管理示范库”创造条件。

(六)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储备管理。承储库要按照储备粮管理的行政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本着“节俭、务实、安全、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储备粮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储备粮油各项业务操作流程。主要包括粮油出入库制度、粮油轮换制度、粮情检查报告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药品管理制度、仓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一系列业务管理制度;资金、现金、票据、帐簿、价格、财产、费用开支等财务管理制度;员工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等员工管理制度。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逐步实现储备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

三、活动步骤和时间安排

市县储备粮落实年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时间安排在3月份。省局3月初召开粮食工作会议,对市县储备粮落实年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地要按照市县储备粮落实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建立和充实粮食储备,加强储备粮管理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对落实年活动的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落实规模阶段。时间安排在4—5月份。各市、县人民政府出台建立和充实市县粮食储备规模的实施意见,明确市县粮食储备利息、费用、轮换价差等补贴资金来源。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下达建立和充实市县粮食储备计划的相关正式文件。17个省辖市必须明确成品粮油储备的承储企业,落实成品粮油储备计划,确保上半年成品粮油储备全部落实到位。各地于5月底前将市县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部门下达的市县粮食储备计划文件上报省^v^调控处。

第三阶段:组织入库阶段。时间安排在6—11月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储备规模,提前做好仓容和储粮设施的准备工作。搞好市场调研和价格预测,适时组织储备粮入库。省^v^将结合粮食应急演练,召开市县储备粮落实年推进大会,进一步推动储备粮油落实工作。

沥青贸易工作计划表格篇三

(一)认真搞好协调服务工作,协助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及各乡镇搞好“退耕还林”补助粮食现金发放工作。

(二)抓好我区粮食应急加工生产,确保市场粮食供应,现已加工销售粮食500吨。由于政府要求购销企业停止加工销售储备粮,加上企业qs标志一直未办妥,致使购销企业加工生产停滞不前。

二、职能工作

(一)粮食安全及宏观调控。

1、粮食收购及销售。截止6月19日,完成粮食收购2100吨、粮食销售2040吨、食用油销售26吨,完成军粮供应万斤。

2、储备粮管理。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适时推陈储新,确保了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藏安全,“四无”粮油比例达到96%以上,粮油帐实相符率达到98%以上。。

4、按规定及时上报全年价格周报、日报,做到无差错。

(二)粮油产业化经营。

完成市^v^下达的“订单粮油”任务,其中:粮油订单面积1万亩;优质、专用粮油订单面积1万亩;订单收购粮食30万公斤。

(三)粮食流通管理。

1、建立辖区内粮油经营户电子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动态管理。

2、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本单位职工和辖区内全社会粮食经营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宣传新法规,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和情况。

3、建立健全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机构、制度;配备行政执法应有的各项设备,确保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认真完成市^v^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工作;建立粮食最低、最高库存检查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粮食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要求抽检样品3个,确保辖区内粮食流通秩序正常。

(四)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盈亏。

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未发生亏损。

(五)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

认真处理好企业转制后的遗留问题,保护下岗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六)粮油仓储管理及科学储粮工程。

1、加强仓储管理,“四无”粮油比例达到96%以上,粮油帐实相符率达到98%以上。

2、积极向农户推广科学储粮工程,发放《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手册》2000本;完成“小粮仓”示范户5户的选定工作,现暂确定在吉星乡柏香村;推广科学储粮联系户100户的确定工作现正在进行中。

(七)行业管理

1、组织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技能、技术培训,培训面达到全部从业人员20%。

2、搞好行业统计工作,完成粮油业务统计、粮油工业统计、全社会粮食调查统计、仓储设施统计等统计工作。

3、行业协会。

成立以全区粮食企业和经营户组成的粮食行业协会工作正在抓紧筹备中。

(八)便民店建设。

便民店建设工作正在抓紧筹建中。

三、今后的打算

(一)抓紧我区粮食应急加工生产工作。努力做好qs标志的办证工作,争取早日通过认证,扩大加工销售量。

(二)抓好区级储备粮的轮换工作。今年我局下属企业代政府保管的1000吨区级储备粮已进入轮换期,我局将严格按照《金口河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金府[2005]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监督承储企业进行轮换,确保轮换及时、质量可靠、数量真实。:

(三)继续搞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开展好“五五”普法及“法律六进”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粮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全区粮油食品安全。

(五)进一步抓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的推广,做好全区100户科学储粮推广联系户的选定和建设工作。

沥青贸易工作计划表格篇四

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和粮油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托市稳价、引导购销的作用,保护农民利益和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在收购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五要五不准”的粮食收购守则,敞开收购,依质论价,无“打白条”现象、无违反规定代扣代缴各种税费现象;严格执行粮食购销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按规定报送收购统计报表。充分满足农户的售粮需求。1-6月收购粮油17183吨,完成全年收购计划的;1-6月销售粮油13620吨,完成全年销售计划的35%。

二、放心粮油工程

我局高度重视“放心粮油工程”竞争立项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对接,按照市^v^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做好竞争立项相关工作,现已通过省^v^和财政厅组织的竞争立项评审。

三、努力推进粮食产业园区建设

粮食产业园建设项目是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项目位于县工业园绿色食品精深加工区,规划占地178亩,已报征亩,计划总投资5亿元,分两期建成。其中一期投资亿元,工期两年(2013年3月-2015年2月),由实业有限公司承建。项目于2013年3月7日开工建设以来,现已完成园区规划设计、环评、地勘、地灾评估,征地拆迁和三通一平,3000吨储油罐、康源油脂有限公司办公楼已完工投入使用,综合服务大楼(产品展示中心、学术中心)主体完工。正在进行粮仓、物流仓、油脂生产线厂房、库房建设。累计完成投资6100万元。

四、优质粮油产业化基地建设

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核心示范、典型引路、突出重点、总量突破”的要求,在“通南线”、“通巴线”、“通平线”、“通达线”建设优质商品稻谷及“双低”油菜高产示范园。在全县23个乡镇发展优质商品稻谷基地万亩,在全县49个乡镇315个村发展“双低”油菜万亩,与9610户农民签订收购订单,预约订单收购量12500吨。其中:在广纳、涪阳、陈河、新场、诺水河、三合、东山16个村重点发展“双低”油菜万亩。在新场乡窄口子村建立优质水稻基地2000亩,在三合乡补巴石村四社、陈河乡一片建立优质“双低”油菜示范片24700余亩。。

五、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县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实施企业共9个,18个库区。总投资万元。该工程系政府补助项目,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县级财政配套万元,企业自筹万元。维修改造仓容万吨,其中:大修改造万吨,一般维修万吨。维修后增有效仓容万吨。目前已到位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13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51万元。我们严格依照项目实施的有关程序和规定,现已完成了项目设计、监理单位招标、造价预算、财政评审等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项目施工单位招标,预计7月10日前施工队伍到位。

沥青贸易工作计划表格篇五

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是指在储备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为保持中央储备粮油品质符合国标规定,经营管理中央储备粮油的单位根据中央储备粮油的品质检查认定结果,按照国家计划,以新粮油替换库存粮油。品质认定以粮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作为依据,以储存年限作为参考。

(一)品质检测

中央储备粮油必须达到国标规定的各项指标。粮食质量符合国标规定的中等(含)以上标准,食油质量符合国标规定的二级(含)以上标准。中央储备粮油轮换前必须经过检测,品质检测按照国家^v^、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粮发[2000]14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储存年限(以生产时间计算)

长江以南地区:稻谷2~3年;小麦3~4年;玉米1~2年;豆类1~2年。

长江以北地区:稻谷2~3年;小麦3~5年;玉米2~3年;豆类1~2年。

食油1~2年。

对储存条件差的取低值,储存条件好的取高值。地下库粮油的储存时间,可根据质量情况酌情延长。

(三)定期检查

中央储备粮油质量管理工作,在国家^v^的监督指导下,按照《粮油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总公司)负责。中央储备粮油执行定期质量检查制度和质量报表制度。质量检查由中储粮总公司负责组织,每年检查两次,检查结果由中储粮总公司以统一的质量报表汇总后,于每年5月末、11月末报国家^v^、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国家^v^、财政部可根据情况对储备粮油质量组织抽查。

(四)品质认定

每次质量检查后,根据《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的规定,对储备粮油品质做出评价,将质量检查结果分为宜存粮油、不宜存粮油和陈化粮油三个类别。

二、中央储备粮油轮换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

(一)中央储备粮油轮换实行计划管理。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以质量检查结果为依据,对不宜存的粮油,必须进行轮换;对宜存粮油中接近品质控制指标或超过储存规定年限的,也要按照先入先出、均衡轮换、降低费用的原则进行轮换。按照每年轮换一定比例(总量的20~30%)的储备粮油库存总量的原则和库存粮油质量情况,中储粮总公司在每年11月底前提出下年度轮换计划(分省、分品种)报国家^v^、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v^等有关部门综合平衡后在12月底前将轮换计划下达给中储粮总公司。中储粮总公司负责每半年将轮换计划执行情况报国家^v^等有关部门。

(二)中储粮总公司负责中央储备粮油轮换计划的组织实施。根据年度轮换计划,中储粮总公司安排下达分批、分省、分品种计划,并报送国家^v^、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备案。

(三)中储粮总公司对中央储备粮油质量负责。因未及时申报轮换(串换)计划,或者下达的轮换(串换)计划没有落实而导致粮油陈化的,造成的损失由中储粮总公司承担,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国家^v^、财政部适时组织对轮换情况进行检查。

(四)中央储备粮油的轮空期最长不超过4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在粮油轮出后,4个月还不能轮入的,须向国家^v^、财政部报告,否则按照擅自动用中央储备粮油处理。

(五)中储粮总公司在实际轮换中,应严格执行国家计划和有关规定,如确需调整计划,须报国家^v^、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审批,国家^v^等有关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批复。需审批的事项包括:

1.不同品种粮油的串换;

2.根据市场情况及轮换需要,对确需超过4个月轮空期的;

3.变更国家下达的轮换计划;

4.中储粮总公司认为有利于提高储备粮质量,但又超越国家计划和有关规定的轮换事项。

(六)未经批准自行决定轮换(串换)的,视同擅自动用中央储备粮油处理。

(七)国家^v^、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按其职能及时审批并下达轮换计划,及时拨补轮换费用和提供轮换资金,保证轮换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中央储备粮油轮换的主要形式

(一)结合粮油进出口实现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国家根据宏观调控和国际市场行情等因素安排粮油进出口计划。在执行落实粮油进出口计划时,应尽可能按推陈储新的原则进行,以促进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

(二)同品种等量轮换。在国家未安排储备粮油收购和销售计划,或安排的储备粮油购销计划不能满足轮换需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同品种等量轮换,即在储备规模、品种不变的前提下,采取先销后购或先购后销的方式,实现储备粮油的轮换。

(三)不同品种的等量串换。应按照有利于优化结构、保值增值的原则进行。

四、轮换的有关财务和统计处理

(一)中储粮总公司在按规定的补贴费用标准包干后,对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自负盈亏(不含进出口轮换)。轮换发生的盈利,应主要用于改善粮食的保管及用作今后轮换的风险准备;轮换产生的亏损由企业自行承担消化。

(二)中央储备粮轮换费用含在财政部对中储粮总公司的包干费用中,财政部按季预拨,在规定的轮空期间,储备粮油的费用补贴照常拨付。财政部对轮换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年终清算。中储粮总公司在财政部规定的金额及使用范围内,制定不同品种、不同地区轮换费用补贴标准,并根据轮换需要,分批拨付轮换费用,轮换费用标准及轮换费用拨付情况需报财政部备案。年终财政部按实际轮换数量和轮换费用标准对总公司进行清算,核销当年轮换费用支出。未轮换的,资金结转下年使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总公司报送的轮换情况进行检查,对虚报轮换,套取补贴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实行包干后,中储粮总公司对保管费、轮换费、公司经费必须分开管理,单独记账,不能混用混管。

(三)除结合进出口轮换外,中央储备粮油轮换采取成本不变、实物兑换,即轮入的粮油按照轮出粮油的入库成本记账。

(四)结合进出口实现中央储备粮油轮换,实行单独的财务处理政策。具体财务处理方式,原则上采取成本不变,实物兑换。另外也可采取进口轮入和轮出分别核算的方式,即对轮入的进口粮油由财政部根据购进价及有关费用重新核定入库成本,对轮出的粮油实行竞卖等方式公开销售,相应结转轮出粮油的原库存成本。根据进出口的需要,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确定财务处理方式及进出口轮换盈亏负担办法。

(五)中央储备粮油的损失损耗处理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要按中央储备粮油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统计报告中单独反映,中储粮总公司负责设立储备粮油轮换台账,准确、动态反映储备粮油轮出、轮入的数量及轮空期。如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数据,财政部将停止拨付轮换费用,中储粮总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轮换资金管理

(一)中央储备粮油进出口、轮换所需资金,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户行根据中储粮总公司或分公司下达的分批、分库点轮换计划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库贷挂钩、封闭管理”的原则,发放贷款。轮换贷款发放和管理的具体事宜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中储粮总公司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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