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散文读后感(专业14篇)

时间:2023-12-13 13:43:05 作者:雅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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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散文《我的四个假想敌》读后感范文

比起余光中,爸爸的敌人少了两个,算是幸运的吧!爸爸不用像余光中一样一次要操心四个敌人呢!

余光中的俏皮又幽默的文章—我的四个假想敌,用非常轻松愉快的方式告诉我们他的不安与排拒感,对於女儿们的男友,不论是把他们形容成摘水果的人或是敌军,在在都表达了一种审慎及戒备的的心态;相对的,我的爸爸可从不像余先生一样把此种心态表露於外,让我们这两个女儿知道,或许可以说,我们从来也不清楚爸爸对於我们交男友是怎样的心态、怎样的心情,根本也就不清楚爸爸是不是也把男朋友当成了假想敌?不过,哪来的假想敌可想啊!根本连个敌人的影子都没见著,爸爸也就无须操心了。

「作母亲的往往位居要冲,自然而然成了女儿的亲密顾问,甚至是亲密战友。」妈妈通常比爸爸来的早知道消息。纵使不是正式的男女朋友关系,女儿跟妈妈之间也会相互讨论,纵使只有一点小小的暧昧,母女俩也可以聊的非常的愉快,甚至妈妈会比女儿更加高兴,甚至还会问:「你们到底在一起了没?」然而爸爸总是最后知道消息的人。不论爸爸是否知道最新消息,在我们到了一定的年龄之时,他总是无时无刻地提醒著我们:「要认真读书。不要随便和男生出去!要随时注意自己的安全!千万不要忘了读书才是自己的本分啊!」每一次的提醒总让人觉得是多余的,因为我们都自认为非常的聪明,自己会注意到的,不需要爸爸的提醒。然而,在这些提醒的话语中,是否就暗示著如同余光中对於女儿男友的排拒感,我不知道,只是觉得爸爸很可爱,爸爸的可爱是在对於交男朋友的事竟想用朴拙的技巧就想阻止女儿对恋爱的憧憬,一切显得有点天真。

余光中用右手写诗,左手写散文;我父亲用右手操作重物,用左手支撑家屋,余光中用幽默有趣的文章,娓娓道出内心对女儿的心系;我父亲用简单的几句提醒,守护著女儿的幸福。我在想,虽然父亲并不是个出色的文学家,也不会写出一篇脍炙人口、感动人心的巨作,但是在内心底为女儿思量与关爱绝对不亚於巨作的感人。我的父亲没有假想敌,有的只是对女儿的安全与未来的担忧,有的只是对女儿的幸福的关怀。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

在我读了作家余光中的散文花鸟后,我立刻对小小的鹦鹉起了由衷的喜爱之情,甚至把自己当做作者,给鹦鹉喂食、打理羽毛。但也为人类的残忍而感到羞愧。

在我读“蓝宝宝菜市上六块买来的,在我所有禽缘里,它是最乖巧最可爱的一只,现在即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舍不得舍弃它的。”的时候,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作者对蓝宝宝的喜爱之情,因为蓝宝宝是最乖巧可爱的。从“现在即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不肯舍弃它”写出了蓝宝宝对我的重要性。小小的鹦鹉也有仇必报,有恩必报的心理。如果你平时对它不好,他只要能出来必定就回去咬你,如果你对他好的话,它不但会用小喙亲吻你的手指,还会把“雀栗”与你一同分享。在我读“人类之间,禁止别人发言或强迫从千口一词,也就威武的了,又何必向禽兽去行人道呢?”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类的残忍,为了让人语推行而违反了人道。这无所不载无所不容的世界属于人,也属于花、鸟、鱼、虫。我们不能为了私欲而破坏这个世界。

我觉得:我们应该保护好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小生物,不要再猎杀它们了,他们也有生命,它们也想人一样,有自己的父母。不要再让一个个无辜的生命惨死于人手!

保护动物就是保护自己,让我们行动起来,为保护动物献一份力,让生活变得更美好!

余光中散文集读后感

在拿到余光中先生的散文集《天涯情旅》时,我暗自疑问:这本散文集对于作为幼儿园教师的我有用吗?此书虽为大师作品,似乎对我没什么用处。

按耐住心中的躁动,闲暇时光勉强翻阅此书,不知不觉从第一页翻阅至下一页再至下一页,一会儿已至几十页,似有魔力一般把原就不爱看书的我深深吸引于其中的海阔天空。在余光中先生散文集的亲情篇里,我看到了余光中先生作为四个女儿的父亲是如何疑惧于女儿的未来归宿,以至于产生了《我的四个假想敌》,他在文中说:“我的四个假想敌,不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学医还是学文,迟早会从我疑惧的迷雾里显出原形,一一走上前来,或迂回曲折,嗫嚅其词,或开门见山,大言不惭,总之要把他的情人,也就是我的女儿,对不起,从此领取。”但作为父亲来说,恐怕这也实乃人之常情,并且先生也绝不是一位不开明的父亲,对于未来女婿“省籍无所谓”“学什么都可以,只要精通中文”“相貌也由的女儿注意”。在《日不落家》中,我感受着一对父母对远在他乡的四个女儿的牵挂与关心,回味着子女的种种,并且借由电视上的气象报告,把他们的关爱带到高纬,向陌生又亲切的城市聚焦。陌生,因为是寒带。亲切,因为是他们的孩子所在。不知不觉中仿佛我又跟着先生一家子来到《萤火山庄》,看到了其乐融融的一家子享受着三代在同一屋顶下团圆的温馨,以及在近乎隐士的林居中的惬意与悠闲,仲夏夜的萤火虫、有时亦可见鹿的“仙踪”,甚是有趣啊。然而夜晚,却总能看到余光中先生在桌灯下往往坐到深夜,楼上的家人都已鼾然,林中也已寂了万籁,用先生的话说就是只剩下手中这支笔陪他醒着,从十九岁的少年一直清醒到现在,便感觉惟寂寞始能长保清醒,惟清醒始能永耐寂寞。

阅读至此,抬头,转了转有点僵硬的脖子,我不得不感慨于余光中先生的妙笔,竟能如此吸引人探究其中的奥秘,仿佛置身于其中,并且敬佩于先生的深厚功力,不时佐之以文言、俚语和适度的西化,加以熔铸,成为合金,但又格外的亲切、自然。同时,我也不得不为自己浅薄的知识所羞愧,文中一些著名人物、名言名句等闻所未闻,更为之前的疑问感到愚蠢之至。至时此刻,我确定此书乃如我良师益友啊,磅礴的知识,直通古今中外,引人入境的文字,开阔我的眼界,丰富我的阅历,无不鞭策着我要以终生学习为目标。

为什么先生能写出如此好的散文?于我遥不可及。

在友情篇中,答案呼之欲出。在《思蜀》之中,先生回忆童年说:“最难忘的一景......我则捧着线装的《古文观止》,吟哦《留侯论》或是《出师表》。此时四野悄悄,但闻风吹虫鸣......”而先生少年时则有令他敬之、爱之,也有三分畏之的严师又良师,还有令他见贤思齐的温厚儒雅的大学长。在此,我看到了先生对文学的喜爱,自身的刻苦用功以及良师益友的正确引领。在《文章与前额并高》中,我感受着一代大师梁秋实先生对后生晚辈的包容与深刻影响。反观自己,又有几时像此刻一般投入于文学作品之中,少之又少啊。

看了余光中先生的《天涯情旅》仿佛一些遥远而又模糊的历史人物赫然围绕在我身旁,变得有血有肉一般,是那般生动、灵活。而那些往事,也是那般鲜活、有趣。

不知不觉下午时光匆匆,以至夕阳西下,如果说对这本书一开始我是疑惑与不屑的,那么现在我沉迷于此,震撼于此,实在敬佩于此,眼前仿佛尤有余光中先生在夜深人静的灯光下清醒着执笔“耕耘”的身影。其中余光中先生所说:“惟寂寞始能长保清醒,为清醒始能永耐寂寞。”我将奉之为真理。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

在我读了余光中的散文花鸟后,我立刻对小小的鹦鹉起了由衷的喜爱之情,甚至把自己当做作者,给鹦鹉喂食、打理羽毛。但也为人类的残忍而感到羞愧。

在我读“蓝宝宝菜市上六块买来的,在我所有禽缘里,它是最乖巧最可爱的一只,现在即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舍不得舍弃它的。”的时候,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作者对蓝宝宝的喜爱之情,因为蓝宝宝是最乖巧可爱的。从“现在即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不肯舍弃它”写出了蓝宝宝对我的重要性。小小的鹦鹉也有仇必报,有恩必报的心理。如果你平时对它不好,他只要能出来必定就回去咬你,如果你对他好的话,它不但会用小喙亲吻你的手指,还会把“雀栗”与你一同分享。在我读“人类之间,禁止别人发言或强迫从千口一词,也就威武的了,又何必向禽兽去行人道呢?”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类的残忍,为了让人语推行而违反了人道。这无所不载无所不容的世界属于人,也属于花、鸟、鱼、虫。我们不能为了私欲而破坏这个世界。

我觉得:我们应该保护好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小生物,不要再猎杀它们了,他们也有生命,它们也想人一样,有自己的父母。不要再让一个个无辜的生命惨死于人手!

余光中用诗样的语言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古诗韵味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爱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而喜爱现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现代诗人汗颜。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

诗一样的充满跳跃联想的语言是《听听那冷雨》的最大特色。作者在文中大量动用了迭字句。文章开始,就对雨作尽情的描绘: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一句就写出雨的形声。接着他跳跃联想,写道:读后感即使在梦里,也似乎把雨伞撑着读后感这句奠定了整篇一种忧伤的基调。马上,他大胆想象:整个中国整部中国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这样下着雨。此时,我窒息般地感觉到余光中内心那种深深的乡愁以及爱国情怀。

本文恰似一首长诗,字字句句,充满令人惊奇的诗的意象。作者笔下的雨时而是黑白片子,时而是宋画,时而是一滴湿漉漉的灵魂,时而是温柔的灰美人等等。作者凭非凡的才力和卓越的想象力,把乡愁化为种种意象,而意象又于作者的某段人生遭遇及心灵历程相连相融。可谓情丝和雨丝交织。余光中用诗样的语言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古诗韵味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爱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而喜爱现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现代诗人汗颜。

语言是思想的载体,语言没有音乐味,何能成为作家?同样,思想不深邃,更是不成作家。余光中将思想完美融入语言,正如他所说:一位出色的散文家,当他的思想和文字相遇,美如盐撒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我读书,常爱划句,但是读《听听那冷雨》,竟然摘不下一句,因为每一句话都这么美。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麻麻,纵横交织而成。这也许可以帮助我们对中国文字和现代文学的表现力增加一点信心,也应该承认这在五四以来的散文领域中,算是别辟一境。评论毫无过奖,也深刻公道。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

读余光中先生的诗,总是十分惊讶,一个人竟能完成如此的风格突变,从温柔婉转的浪漫,到肝肠寸断的乡愁。可当我细品余光中先生的人生经历后再读他的诗时,我发现这不是风格突变,而是浪子回头。余光中少时随母亲四处流亡,逃避战乱,这使得他得以与底层人民接触,当时先生年纪较小,尚未开始写诗。当他年龄稍长,日渐成熟之时,纵然他也思念故乡,然而美好的青春使他无法面对故乡的过去,而他也无法看清故乡的未来。这时,美好的爱情成了他的乌托邦,以安慰他受伤的心灵,他不愿唱出时间的悲伤。然而,即便在此时,余光中先生也深爱着自己的祖国,正如《舟子的悲歌》中所说:“昨夜,月光在海上铺一条金路,渡我的梦回到大陆。”这就是一颗乡愁的种子,而不久的留学便让它生根,发芽。所谓:“你不能够真真了解中国的意义,直到有一天你已不在中国。”一来到异国他乡,余光中先生便感受到了乡愁的第一部分,孤独。

“在此地,在国际的鸡尾酒里,我仍是一块拒绝融化的冰——常保持零下的冷,和固体的温度。”这或许是刚到异地的不适,日子一久,便说不定淡忘。但这仍不失为一个“回头浪子”,不是风格上的改变,而是漂泊海外之时,能回头望一望自己的祖国。众所周知,余光中教授是英文教授,他在英语环境中应能很快适应,加上时光推移,他对故乡或许便不再那么挂念了吧。然而,日子愈久,他对故乡的感情却愈加深厚。纵然他桌上的中文书以只剩下三成,纵然他在中国只到过九个省,在美国却曾踏过二十八个州,他仍然是那么孤独。面对都市的繁荣与喧嚣,他默默地独行在那片不属于他的土地上;面对周围海啸一般的人潮,他孤身一人逆潮而泳;面对四周与中国文化不相干的一切,他独自书写着乡愁这封世上最长的信。然而若只是孤独,不过在日暮黄昏或夜深人静之际,独自东望神伤而已,却不必为“洋策士”登上长城而愤怒,那是因为先生的乡愁,除了孤独之外,还有对故乡的责任与归属。“在中国,你仅是七万万之一的中国,天灾,你可以怨中国的天,人祸,你可以骂中国的人。军阀、汉奸、政客、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你可以一个挨一个的骂下去,直骂到你的老师、父亲、母亲。当你不在中国,你便成为全部的中国。”的确,在中国,无论你走到什么地方,无论那里的方言你是否听得懂,你仍会感觉到:“这也是中国。”对周围的一切,你便似乎有了评头论足的权利,批评或褒奖。因为,你是中国人,中国属于你正如你属于中国。而当你远走他乡之时。那一切,被你赞赏、批评甚至曾不屑的一切才会慢慢地清晰。无论你走到哪儿,那曾经的一切都是你永远的归宿。正如余光中先生所说:“一片大陆,算不算,你的国?一个岛,算不算,你的家?”而答案,在茫茫的风里,没有人来问,只有你自己,默默聆听——聆听黄河的歌唱,聆听长江的鼻音,聆听你红海的呼啸,聆听所有人血的合唱。而正因为有这血浓于水的关系,余光中先生无法忘记作为一个中国人,对家国兴亡的责任。他不允许一双陌生而鲁莽的脚,踏在自己一直想抚摸跪拜的长城上,这是中国的尊严,也是他的尊严。

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受尽屈辱,身在异国他乡的余光中先生自感无法推诿,他说道:“中国啊,中国,你全身的痛楚就是我的痛楚,你满脸的耻辱就是我的耻辱。”这样的的历史使命感,赋予了先生的作品更深厚的内涵。而这些归结到一点,就是对中国未来的期望——“下次你路过,人间已无我,但我的国家,依然是五岳向上,一切江河依然是滚滚向东,民族的意志永远向前,向着热腾腾的太阳,跟你一样。”从面的这首《欢呼哈雷》中不难看出,余光中先生已然将目光投向了自己死后,投向了永恒。乡愁,可以是一个人的思念,也可以是一群人的传统,更可以是自古至今所有人永恒的情怀。

这也就是为何先生的诗能感动无数游子,能影响中国的文学史。他意识到,自己不过与其他许多人一样,是一条思乡的小鱼,滔滔的中国文化大河不会因一条鱼的离去而改变,“正如从古到今,,人来人往,马嘶马蹶,月缺月圆,万里长城长在那里。李陵出去,苏武回来,孟姜女哭,季辛吉笑,万里长城长在那里。”而唯有意识到这一点,乡愁才显得深沉而庄重,它脱去了时间的浅薄,在永恒的长河中沉淀,而也未有不变的永恒,才能寄托余光中先生无限的乡愁。而此时,对祖国深情的回眸一望,便不再是初来乍到的不适,而是红如海棠,白如雪花的乡愁了。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

深厚的文明积淀,仅是楼房盖得高且漂亮,亦很难让人感动。沙叶新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曾过境香港,跑了好几家新书摊,才淘得此书;而我握有的版本,似乎早已有珍本资历矣!港台名家的一切重要原版书,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出版者,在大陆,大概均可作如是观。

余光中认为,他的正业是写诗:“这只右手始终燃香,向诗的缪思。可是仅饮汨罗江水是不能果腹的。渐渐地,右手休息一下,让左手写点散文。”这一写就是八年,而此书仅是“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的一小部分。

与“美丽的痒”(吻)一样,“左手的缪思”(大陆译作“缪斯”),的确是余光中独创的词语。这个书名的来历,早已成为台湾文学史中的一个典故:“当时用《左手的缪思》为书名,朋友们都觉得相当新颖,也有读者表示不解。其实我用‘左手’这意象,只是表示副产,并寓自谦之意。成语有‘旁门左道’之说,台语有‘副手’(右)‘倒手’(左)之分,在英文里,‘左手的’(left—handed)更有‘顺当’与‘笨拙’之意。”――仅了解其书名之来历,似乎已窥见作者的功力和惊人之笔。

实则,若论余氏之“妙手”,诚如香港作家黄维梁所云,余光中应该有四只手:右手写诗,左手攻散文,第三第四只手专事批评和翻译。《左手的缪思》结集出版时,余氏早已硕果累累:出版了四本诗集,三本译诗集,一本翻译小说,一本翻译传记。

值得文学史专家留意的是,余氏左手的缪斯,一上手走的是知性的路子:论艾略特,评毕卡索,引见梵谷、安格尔,投诉胡适。笔锋一开,便光芒照人。继之而起的感性且抒情式的《石城之行》《记弗洛斯特》《塔阿尔湖》《书斋书灾》等,都是让人赞不绝口的美文。

原来,九位缪斯之中,未闻有司散文之女神,而《左手的缪思》的出现,那真是为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寂寞、凄凉的中国文坛,闪现出的一道曙光。

如论余光中与五四文言散文之源流关系,台湾诗人杨牧曾说过这样的话:“徐志摩以诗人之笔为散文,洒脱浪漫,草木人事莫不无情,激越飘逸,影响见于苏雪林,何其芳,张秀亚,胡品清,陈之藩,萧白,余光中。”(《文学的源流中国近代散文》)此话说得很中肯。不过这也仅仅从一个侧面概括了余光中。我以为,若真正把握其实质,余光中之散文,有着钱锺书散文的某些素质。原本,在《左手的缪思》中,他更多的献给读者的,是渊博的诗、画、音乐的典故与知识,是独具余氏散白话语的弹性和变化别致的句式及结构。读钱锺书的散文,咱们常常惊叹其用典的艰涩而密不透风;而读余光中的散文,咱们仿佛看到了其仍然追求意象、用典之典雅,但密而有间,又平易近人。他的散文仿佛达到了情趣、智慧和学识的无机融合。

余光中的散文观在其书中已略见端倪,似乎亦不该掉以轻心。

余光中散文

七等生的短篇小说《余索式怪诞》写一位青年放假回家,正想好好看书,对面天寿堂汉药店办喜事,却不断播放惑人的音乐。余索走到店里,要求他们把声浪放低,对方却以一人之自由不得干犯他人之自由为借口加以拒绝。于是余索成了不可理喻的怪人,只好落荒而逃,适于山间。不料他落脚的寺庙竟也用扩音器播放如怨如诉的'佛乐,而隔室的男女又猜拳嬉闹,余索忍无可忍,唯有走入黑暗的树林。

我对这位青年不但同情,简直认同,当然不是因为我也姓余,而是因为我也深知噪音害人于无形,有时甚于刀枪。噪音,是听觉的污染,是耳朵吃进去的毒药。叔本华一生为噪音所苦,并举歌德、康德、李克登堡等人的传记为例,指出几伟大的作家莫不饱受噪音折磨。其实不独作家如此,一切需要思索,甚至仅仅需要休息或放松的人,皆应享有宁静的权利。有一种似是而非的论调,认为好静乃是听觉上的优洁癖”,知识分子和有闲阶级的“富贵病”。在这种谬见的笼罩之下,噪音的受害者如果向“音源”抗议,或者向第三者,例如警察吧,去申冤投诉,一定无人理会。“人家听得,你听不得?你的耳朵特别名贵?”是习见的反应。所以制造噪音乃是社会之常态,而干涉噪音却是个人之变态,反而破坏了邻里的和谐,像余索一样,将不见容于街坊。诗人库伯(williamcowper)说得好:

吵闹的人总是理直气壮。

其实,不是知识分子难道就不怕吵吗?《水浒传》里的鲁智深总是大英雄了吧,却也听不得垂杨树顶群鸦的聒噪,在众泼皮的簇拥之下,一发狠,竟把垂杨连根拔起。

叔本华在一百多年前已经这么畏惧噪音,我们比他“进化”了这么多年,噪音的势力当然是强大得多了。七等生的《余索式怪诞》刊于一九七五年,可见那时的余索已经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十年以来,我们的听觉空间只有更加脏乱。无论我怎么爱台湾,我都不能不承认台北已成为噪音之城,好发噪音的人在其中几乎享有无限的自由。人声固然百无禁忌,狗声也是百家争鸣:狗主不仁,以左邻右舍为刍狗。至于机器的噪音,更是横行无阻。最大的凶手是扩音器,商店用来播音乐,小贩用来沿街叫卖,广告车用来流动宣传,寺庙用来诵经唱偈,人家用来办婚丧喜事,于是一切噪音都变本加厉,扩大了杀伤的战果。四年前某夜,我在台北家中读书,忽闻异声大作,竟是办丧事的呕哑哭腔,经过扩音器的“现代化”,声浪汹涌淹来,浸灌吞吐于天地之间,只凭其凄厉可怕,不觉其悲哀可怜。就这么肆无忌惮地闹到半夜,我和女儿分别打电话向警局投诉,照例是没有结果。

噪音害人,有两个层次。人叫狗吠,到底还是以血肉之躯摇舌鼓肺制造出来的“原音”,无论怎么吵人,总还有个极限,在不公平之中仍不失其为公平。但是用机器来吵人,管它是收音机、电视机、唱机、扩音器,或是工厂开工,电单车发动,却是以逸待劳、以物役人的按钮战争,太残酷、太不公平了。

早在两百七十年前,散文家斯迪尔(richardsteele)就说过:“要闭起耳朵,远不如闭起眼睛那么容易,这件事我常感遗憾。”上帝第六天才造人,显已江郎才尽。我们不想看丑景,闭目便可,但要不听噪音,无论怎么掩耳、塞耳,都不清静。更有一点差异:光,像棋中之车,只能直走;声,却像棋中之炮,可以飞越障碍而来。我们注定了要饱受噪音的迫害。台湾的人口密度太大,生活的空间相对缩小。大家挤在牛角尖里,人人手里都有好几架可发噪音的机器,不,武器,如果不及早立法管制,认真取缔,未来的听觉污染势必造成一个半聋的社会。

每次我回到台北,都相当地“近乡情怯”,怯于重投噪音的天罗地网,怯于一上了计程车,就有个音响喇叭对准了我的耳根。香港的计程车里安静得多了。英国和德国的计程车里根本不播音乐。香港的公共场所对噪音的管制比台北严格得多,一般的商场都不播音乐,或把音量调到极低,也从未听到谁用扩音器叫卖或竞选。

愈是进步的社会,愈是安静。滥用扩音器逼人听噪音的社会,不是落后,便是集权。曾有人说,一出国门,耳朵便放假。这实在是一句沉痛的话,值得我们这个把热闹当作繁荣的社会好好自省。

余光中散文

德国还有一种声音令人记忧,鸟声。粉墙白瓦,有人家的处所肯定有花,万紫千红,不是在盆里,就是在架上。花外就是树了。家栗树、菩提树、枫树、橡树、杉树、苹果树、梨树…很少看见屋宇陈整的人家有这么多树,用这么稠密的嘉阴来祝愿。有树就有鸟,树是无行的祝愿,鸟,百啭千啾,即是有声的颂词了。绝对的沉寂不免难免单调,胶原蛋白的作用,若加三两声鸣禽,便脉脉有情起来。

听鸟,有两种情境。一种是浑然之境,听觉一片透明流利,若隐若现地意想到没有什么器械在顺耳忤心,却未决心去追随是甚么在称道悄悄。另外一种是专注之境,在动听的称心当中,俯向头顶的翠影去寻觅长尾细爪的飞踪。如果找到了那“声源”,望见它回头饱舌的姿势,就更教人兴奋。或是在绿阴里侧耳静待,等近处的啁啁弄舌告一段落,远处的枝头便有一只本家用类似的节拍来回覆。我们当然不晓得是谁在问,谁在答,乃至有无问答,但是那样一来一往再参也不透的“高谈”,却真能令人忘机。

在汉堡的湖边,在莱茵河与内卡(neckar)河边,在巴登巴登的天国泉(paradies)旁,在迈瑙岛(mainau)的美丽花圃里,在那很多静境里,我们成了百禽的知音,不知其名的知音。至于一进黑森林,那更是大饱耳祸,目不暇接了。

余光中散文

旅客似乎是十分轻松的人,实际上却相当辛苦。旅客不用上班,却必须受时间的约束;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却必须受钱包的限制;爱去哪里就去哪里,却必须把几件行李蜗牛壳一般带在身上。旅客最可怕的恶梦,是钱和证件一起遗失,沦为来历不明的乞丐。旅客最难把握的东西,便是气候。

我现在就是这样的旅客。从西班牙南端一直旅行到英国的北端,我经历了各样的气候,已经到了寒暑不侵的境界。此刻我正坐在中世纪达豪土古堡改装的旅馆里,为“隔海书”的读者写稿,刚刚黎明,湿灰灰的云下是苏格兰中部荒莽的林木,林外是隐隐的青山。晓寒袭人,我坐在厚达尺许的石墙里,穿了一件毛衣。如果要走下回旋长梯像走下古堡之肠,去坡下的野径漫步寻幽,还得披上一件够厚的外套。

从台湾的定义讲来,西欧几乎没有夏天。昼蝉夜蛙,汗流浃背,是台湾的夏天。在西欧的大城,例如巴黎和伦敦,七月中旬走在阳光下,只觉得温暧舒适,并不出汗。西欧的旅馆和汽车,例皆不备冷气,因为就算天热,也是几天就过去了,值不得为避暑费事。我在西班牙、法国、英国各地租车长途旅行,其车均无冷气,只能扇风。

巴黎的所谓夏天,像是台北的深夜,早晚上街,凉风袭时,一件毛衣还不足御寒。如果你走到塞纳河边,风力加上水气,更需要一件风衣才行。下午日暖,单衣便够,可是一走到楼影或树荫里,便嫌单衣太薄。地面如此,地下却又不同。巴黎的地车比纽约、伦敦、马德里的都好,却相当闷热,令人穿不住毛衣。所以地上地下,穿穿脱脱,也颇麻烦。七月在巴黎的街上,行人的衣装,从少女的背心短裤到老妪的厚大衣,四季都有。七月在巴黎,几乎天天都是晴天,有时一连数日碧空无云,入夜后天也不黑下来,只变得深洞洞的暗蓝。巴黎附近无山,城中少见高楼,城北的蒙马特也只是一个矮丘,太阳要到九点半才落到地平线上,更显得昼长夜短,有用不完的下午。不过晴天也会突来霹雳:七月十四日法国国庆那天上午,密特朗总统在香热里榭大道主持阅兵盛典,就忽来一阵大雨,淋得总统和军乐队狼狈不堪。电视的观众看得见雨气之中,乐队长的指挥杖竟失手落地,连忙俯身拾起。

法国北部及中部地势平坦,一望无际,气候却有变化。巴黎北行一小时至卢昂,就觉得冷些;西南行二小时至露娃河中流,气候就暖得多,下午竟颇燠热,不过入夜就凉下来,星月异常皎洁。

再往南行入西班牙,气候就变得干暖。马德里在高台地的中央,七月的午间并不闷热,入夜甚至得穿毛衣。我在南部安达露西亚地区及阳光海岸开车,一路又干又热,枯黄的草原,干燥的石堆,大地像一块烙饼,摊在酷蓝的天穹之下,路旁的草丛常因干燥而起火,势颇惊人。可是那是干热,并不令人出汗,和台湾的湿闷不同。

英国则趋于另一极端,显得阴湿,气温也低。我在伦敦的河堤区住了三天,一直是阴天,下着间歇的毛毛雨。即使破晓时露一下朝暾,早餐后天色就阴沉下来了。我想英国人的灵魂都是雨蕈,撑开来就是一把黑伞。与我存走过滑铁卢桥,七月的河风吹来,水气阴阴,令人打一个寒噤,把毛衣的翻领拉起,真有点魂断蓝桥的意味了。我们开车北行,一路上经过塔尖如梦的牛津,城楼似幻的勒德洛,古桥野渡的蔡斯特,雨云始终罩在车顶,雨点在车窗上也未干过,消魂远游之情,不让陆游之过剑门。进入肯布瑞亚的湖区之后,遍地江湖,满空云雨,偶见天边绽出一角薄蓝,立刻便有更多的灰云挟雨遮掩过来。真要怪华兹华斯的诗魂小气,不肯让我一窥他诗中的晴美湖光。从我一夕投宿的鹰头小店栈楼窗望出去,沿湖一带,树树含雨,山山带云,很想告诉格拉斯米教堂墓地里的诗翁,我国古代有一片云梦大泽,也出过一位水气逼人的诗宗。

2、《猛虎和蔷薇》。

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萨松曾写过一行不朽的警句:“inmethetigersniffetherose。”勉强把它译成中文,便是:“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如果一行诗句可以代表一种诗派(有一本英国文学史曾举柯立治“忽必烈汗”中的三行诗句:“好一处蛮荒的所在!如此的圣洁、鬼怪,像在那残月之下,有一个女人在哭她幽冥的欢爱!”为浪漫诗派的.代表),我就愿举这行诗为象征诗派艺术的代表。每次念及,我不禁想起法国现代画家昂利·卢梭的杰作“沉睡的吉普赛人”。假使卢梭当日所画的不是雄狮逼视着梦中的浪子,而是猛虎在细嗅含苞的蔷薇,我相信,这幅画同样会成为杰作。借乎卢梭逝世,而萨松尚未成名。

原来人性含有两面:其一是男性的,其一是女性的;其一如苍鹰,如飞瀑,如怒马;其一如夜莺,如静池,如驯羊。所谓雄伟和秀美,所谓外向和内向,所谓戏剧型的和图画型的,所谓戴奥尼苏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所谓“静如处女,动如脱兔”,所谓“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所谓“杨柳岸,晓风残月”和“大江东去”,一句话,姚姬传所谓的阳刚和阴柔,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注脚。两者粗看若相反,实则乃相成。实际上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兼有这两种气质,只是比例不同而已。

东坡有幕上,尝谓柳永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东坡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他显然因此种阳刚和阴柔之分而感到自豪。其实东坡之词何尝都是“大江东去”?“笑渐不闻声渐杳,多情却被无情恼”;“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这些词句,恐怕也只合十七八女郎曼声低唱吧?而柳永的词句:“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嘶”,以及“渡万壑千岩,越溪深处。怒涛渐息,樵风乍起;更闻商旅相呼,片机高举。”又是何等境界!就是晓风残月的上半阕那一句“暮霭沉沉楚天阔”,谁能说它竟是阴柔?他如王维以清淡胜,却写过“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的诗句;辛弃疾以沉雄胜,却写过“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的词句。再如浪漫诗人济慈和雪莱,无疑地都是阴柔的了。可是清啭的夜莺也曾唱过:“或是像精壮的科德慈,怒着鹰眼,凝视在太平洋上。”就是在那阴柔到了极点的“夜莺曲”里,也还有这样的句子。“同样的歌声时常——迷住了神怪的长窗——那荒僻妖土的长窗——俯临在惊险的海上。”至于那只云雀,他那“西风歌”里所蕴藏的力量,简直是排山倒海,雷霆万钧!还有那一首十四行诗“阿西曼地亚斯”除了表现艺术不朽的思想不说,只其气象之伟大,魄力之雄浑,已可匹敌太白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也就是因为人性里面,多多少少地含有这相对的两种气质,许多人才能够欣赏和自己气质不尽相同,甚至大不相同的人。例如在英国,华兹华斯欣赏密尔顿;拜伦欣赏顶普吕夏绿蒂·白朗戴欣赏萨克瑞;史哥德欣赏简·奥斯丁;史云朋欣赏兰道;兰道欣赏白朗宁。在我国,辛弃疾欣赏李清照也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但是平时为什么我们提起一个人,就觉得他是阳刚,而提起另一个人,又觉得他是阴柔呢?这是因为备人心里的猛虎和蔷薇所成的形势不同。有人的心原是虎穴,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有人的心原是花园,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所以霸王有时悲歌,弱女有时杀贼;梅村,子山晚作悲凉,萨松在第一次大战后出版了低调的“心旅”。

“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蔓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一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控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牙,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韩黎诗:“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我的头在流血,但不曾垂下!”华兹华斯诗:“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廿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余光中散文

而孤高的情操无限神往。夜读叔本华,一杯苦茶,独斟千古,忍不住要转译几段出来,和读者共赏。我用的是企鹅版英译的《叔本华小品警语录》(arthurschopenhauer:essaysandaphorisms):

“作家可以分为流星、行星、恒星三类。第一类的时效只在转瞬之间,你仰视而惊呼:‘看哪!’——他们却一闪而逝。第二类是行星,耐久得多。他们离我们较近,所以亮度往往胜过恒星,无知的人以为那就是恒星了。但是他们不久也必然消逝,何况他们的光辉不过借自他人,而所生的影响只及于同路的行人(也就是同辈)。只有第三类不变,他们坚守着太空,闪着自己的光芒,对所有的时代保持相同的影响,因为他们没有视差,不随我们观点的改变而变形。他们属于全宇宙,不像别人那样只属于一个系统(也就是国家)。正因为恒星太高了,所以他们的光辉要好多年后才照到世人的眼里。”

叔本华用天文来喻人文,生动而有趣。除了说恒星没有视差之外,他的天文大致不错。叔本华的天文倒令我联想到徐霞客的地理,徐霞客在游太华山日记里写道:“未入关,百里外即见太华兀出云表;及入关,反为冈陇所蔽。”太华山就像一个伟人,要在够远的地方才见其巨大。世人习于贵古贱今,总觉得自己的时代没有伟人。凡高离我们够远,我们才把他看清,可是当日阿罗的市民只看见一个疯子。

“风格正如心灵的面貌,比肉体的面貌更难作假。模仿他人的风格,等于戴上一副假面具;不管那面具有多美,它那死气沉沉的样子很快就会显得索然无味,使人受不了,反而欢迎其丑无比的真人面貌。学他人的风格,就像是在扮鬼脸。”

作家的风格各如其面,宁真而丑,毋假而妍。这比喻也很传神,可是也会被平庸或懒惰的作家用来解嘲。这类作家无力建立或改变自己的风格,只好绷着一张没有表情或者表情不变的面孔,看到别的作家表情生动而多变,反而说那是在扮鬼脸。颇有一些作家喜欢标榜“朴素”。其实朴素应该是“藏巧”,不是“藏拙”,应该是“藏富”,不是“炫穷”。拼命说自己朴素的人,其实是在炫耀美德,已经不太朴素了。

“‘不读’之道才真是大道。其道在于全然漠视当前人人都热中的一切题目。不论引起轰动的是政府或宗教的小册子,是小说或者是诗,切勿忘记,凡是写给笨蛋看的东西,总会吸引广大读者。读好书的先决条件,就是不读坏书:因为人寿有限。”

这一番话说得斩钉截铁,痛快极了。不过,话要说得痛快淋漓,总不免带点武断,把真理的一笔账,四舍五入,作断然的处理。叔本华漫长的一生,在学界和文坛都不得意。他的传世杰作《意志与观念的世界》在他三十一岁那年出版,其后反应一直冷淡,十六年后,他才知道自己的滞销书大半是当作废纸卖掉了的。叔本华要等待很多很多年,才等到像瓦格纳、尼采这样的知音。他的这番话为自己解嘲,痛快的背后难免带点酸意。其实曲高不一定和寡,也不一定要久等知音,披头的歌曲可以印证。不过这只是次文化的现象,至于高文化,最多只能“小众化”而已。轰动一时的作品,虽经报刊鼓吹,市场畅售,也可能只是一个假象,“传后率”不高。判别高下,应该是批评家的事,不应任其商业化,取决于什么排行榜。这其间如果还有几位文教记者来推波助澜,更据以教训滞销的作家要反省自己孤芳的风格,那就是僭越过甚,误会采访就是文学批评了。

余光中散文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沥淅沥淅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

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在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雨气空濛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沐发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也许那竟是蚯蚓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是植物的潜意识和梦吧,那腥气。

雨不但可嗅,可观,更可以听。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有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更笼上一层凄迷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二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在僧庐下,这便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窗外在喊谁。

雨打在树上和瓦上,韵律都清脆可听。尤其是铿铿敲在屋瓦上,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王禹在黄冈,破如椽的大竹为屋瓦。据说住在竹楼上面,急雨声如瀑布,密雪声比碎玉,而无论鼓琴,咏诗,下棋,投壶,共鸣的效果都特别好。这样岂不像住在竹筒里面,任何细脆的声响,怕都会加倍夸大,反而令人耳朵过敏吧。

雨天的屋瓦,浮漾湿湿的流光,灰而温柔,迎光则微明,背光则幽暗,对于视觉,是一种低沉的安慰。至于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谁的千指百指在按摩耳轮。“下雨了”,温柔的灰美人来了,她冰冰的纤手在屋顶拂弄着无数的黑键啊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了黄昏。

因为雨是最原始的敲打乐,从记忆彼端敲起。瓦是最最低沉的乐器灰蒙蒙的温柔覆盖着听雨的人,瓦是音乐的雨伞撑起。但不久公寓的时代来临,台北你怎么一下子长高了,瓦的音乐竟成了绝响。千片万片的瓦翩翩。美丽的灰蝴蝶纷纷飞走,飞入历史的记忆。现在雨下下来,下在水泥的屋顶和墙上,没有音韵的雨季。树也砍光了,那月桂,那枫树,柳树和擎天的巨椰,雨来的时候不再有丛叶嘈嘈切切,闪动湿湿的绿光迎接。鸟声减了啾啾,蛙声沉了阁阁。秋天的虫吟也减了唧唧。七十年代的台北不需要这些,一个乐队接一个乐队便遣散尽了。要听鸡叫,只有去诗经的韵里寻找。现在只剩下一张黑白片,黑白的默片。

正如马车的时代去后,三轮车的时代也去了。曾经在雨夜,三轮车的油布篷挂起,送她回家的途中,篷里的世界小得多可爱,而且躲在警察的辖区以外。雨衣的口袋越大越好,盛得下他的一只手里握一只纤纤的手。台湾的雨季这么长,该有人发明一种宽宽的双人雨衣,一人分穿一只袖子,此外的部分就不必分得太苛。而无论工业如何发达,一时似乎还废不了雨伞。只要雨不倾盆,风不横吹,撑一把伞在雨中仍不失古典的韵味。任雨点敲在黑布伞或是透明的塑料伞上,将骨柄一旋,雨珠向四方喷溅,伞缘便旋成了一圈飞檐。跟女友共一把雨伞,该是一种美丽的合作吧。最好是初恋,有点兴奋,更有点不好意思,若即若离之间,雨不妨下大一点。真正初恋,恐怕是兴奋得不需要伞的,手牵手在雨中狂奔而去,把年轻的长发和肌肤交给漫天的淋淋漓漓,然后向对方的唇上颊上尝凉凉甜甜的雨水。不过那要非常年轻且激情,同时,也只能发生在法国的新潮片里吧。

大多数的雨伞想不会为约会张开。上班下班,上学放学,菜市来回的途中,现实的伞,灰色的星期三。握着雨伞,他听那冷雨打在伞上。索性更冷一些就好了,他想。索性把湿湿的灰雨冻成干干爽爽的白雨,六角形的结晶体在无风的空中回回旋旋地降下来,等须眉和肩头白尽时,伸手一拂就落了。二十五年,没有受故乡白雨的祝福,或许发上下一点白霜是一种变相的自我补偿吧。一位英雄,经得起多少次雨季?他的额头是水成岩削成还是火成岩?他的心底究竟有多厚的苔藓?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一座无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盏灯在楼上的雨窗子里,等他回去,向晚餐后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

余光中散文

在一切文学的类别之中,最难作假,最逃不过读者明眼的,该是散文。我不是说诗人和小说家就不凭实力,而是诗人和小说家用力的方式比较间接,所以实力几何,不易一目了然。诗要讲节奏、意象、分行等技巧,小说也要讲观点、象征、意识流等等的手法,高明的作家固然可以运用这些来发挥所长,但是不高明的作家往往也可以假借这些来掩饰所短。散文是一切文学类别里对于技巧和形式要求最少的一类:譬如选美,散文所穿的是泳装。散文家无所依凭,只有凭自己的本色。

诗人的笔下往往是自言自语:“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这样的话并不一定要说给谁听,好像是无意间给人听到的。许多诗真像心灵的日记,只取其神,不记其貌,诗人眼前似乎没有读者,可谓“目中无人”。小说家对读者的态度也可谓“目中无人”,反之,读者目中也不应该有小说家。小说家应该像剧作家,尽量让他的角色发言,自己只能躲在幕后操纵。有些小说家不甘寂寞,跑到他的人物和读者之间来指指点点,甚至大发议论,这种夹叙夹议的小说体便有散文的倾向。这种小说家如果真是散文高手,则这种夹叙夹议的笔法却也大有可观。拿张爱玲和钱钟书的小说比较一下,便可见张无我而钱有我:钱钟书的小说里充满了散文家钱钟书的个性。

散文家必须目中有人,他和读者往往保持对话的关系,可以无拘无束,随时向读者发言。老派的诗人虽然也可以偶尔来一句“君不见”,而旧小说家也可以直接对读者叫一声“列位看官”,但在一般情形之下,诗人和小说家毕竟另有职务,不便像散文家这么公然、坦然地面对着读者。反之,读者面对散文家也最感亲切、踏实,因为散文家是为自己发言,而所说的也是“亮话”,少用烘托、象征、反讽之类的技巧。

散文分狭义与广义二类。狭义的散文指个人抒情志感的小品文,篇幅较短,取材较狭,分量较轻。广义的散文天地宏阔,凡韵文不到之处,都是它的领土,论其题材则又千汇万状,不胜枚举,论其功能,则不出下列六项:

第一是抒情。这样的散文也就是所谓抒情文或小品文,正是散文的大宗。情之为物,充溢天地之间,文学的世界正是有情的世界。也正因如此,用散文来抒情,似乎人人都会,但是真正的抒情高手,或奔放,或含蓄,却不常见。一般的抒情文病在空洞和露骨,沦为滥情,许多情书、祭文、日记等等,也在此列。直接抒情,不但失之露骨,而且予人无端说愁的空洞之感。真正的抒情高手往往寓情于叙事、写景、状物之中,才显得自然。

第二是说理。这样的散文也就是所谓议论文。但是和正式的学术论文不尽相同,因为它说理之余,还有感情、感性,也讲究声调和辞藻。韩愈的《杂说四》,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苏轼的《留侯论》,都是说理的散文,但都气势贯串,声调铿锵,形象鲜活,情绪饱满,绝非硬邦邦冷冰冰的抽象说理。每次读《过秦论》,到了篇末的“然秦以区区之地……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一句长问,竟用斩钉截铁的短答断然煞住,真令人要拍案诧叹,情绪久不能平。精警的议论文不能无情。

第三是表意。这种散文既不是要抒情,也不是要说理,而是要捕捉情理之间的那份情趣、理趣、意趣,而出现在笔下的,不是鞭辟入里的人情世故,便是匪夷所思的巧念妙想。表意的散文展示的正是敏锐的观察力和活泼的想象力,也就是一个健康的心灵发乎自然的好奇心。“家居不可无娱乐。卫生麻将大概是一些太太的天下。说它卫生也不无道理,至少上肢运动频数,近似蛙式游泳。”这种雅舍小品笔法,既无柔情、激情要抒,也没有不吐不快的议论要发,却富于生活的谐趣,娓娓道来,从容不迫,也能动人。到了末句,更从观察进入想象,最有英国小品的味道。

第四是叙事。这样的散文又叫作叙事文,短则记述个人的所经所历,所见所闻,或是某一特殊事件之来龙去脉,路转峰回;长则追溯自己的或朋友的生平,成为传记的一章一节,或是一个时代特具的面貌,成为历史的注脚,也就是所谓的回忆录之类。叙事文所需要的是记忆力和观察力,如能再具一点反省力和想象力,当能赋文章以洞见和波澜,而跳出流水账的平铺直叙。组织力(或称条理)也许不太重要,因为事情的发展原有时序可循,不过有时为求波澜生动,光影分明,不免倒叙、插叙,或是举重遗轻,仍然需要剪裁一番的。

第五是写景。所谓“景”不一定指狭义的风景。现代的景,可以指大自然的景色,也可以指大都市小村镇的各种视觉经验。高速公路上的千车竞驶,挖土机的巨铲挥螯,林荫道的街灯如练,港口的千桅成林……无一非景。一位散文家的视觉经验如果还限于田园风光,未免太狭窄也太保守了。同时,广义的景也不应限于视觉:街上的市声,陌上的万籁,也是一种景。景存在于空间,同时也依附于时间,所以春秋代序、朝夕轮回,也都是景。景有地域性:江南的山水不同于美国的山水,热带的云异于寒带的云。大部分的游记都不动人,因为作者不会写景。景有静有动,即使是静景,也要把它写动,才算能手。“两山排闼送青来”,正是化静为动。“鬓云欲度香腮雪”也是如此。只会用形容词的人,其实不解写景。形容词是排列的,动词才交流。

第六是状物。物聚而成景,写景而不及物,是不可能的。状物的散文却把兴趣专注于独特之某物,无论话题如何变化,总不离开该物。此地所谓的物,可以指生物,譬如草木虫鱼之类,也可以指非生物,譬如笔墨纸砚之属,甚至可以指人类的种种动态,譬如弹琴、唱歌、开会、赛车。也许有人会说,写开会的散文应该归于叙事之列。我的回答是:如果一篇散文描写某次开会的经过情形,当然是叙事,但是如果一篇散文谈论的只是开会这种社会制度或生活现象,或是天南地北东鳞西爪的开会趣闻,便不能算是叙事了。状物的文章需要丰富的见闻,甚至带点专业的知识,不是初摇文笔略解抒情的生手所能掌握的。足智博闻的老手,谈论一件事情,一样东西,常会联想到古人或时人对此的隽言妙语,行家的行话,或是自己的亲切体验,真正是左右逢源。这是散文家独有的本领,诗人和小说家争他不过。

我把散文的功用分为上述六项,只是为了讨论的方便,并不是认为真有一种散文纯属抒情而不涉其他五项,或是另有一种散文全然叙事,别无他用。实际上,一篇散文往往兼有好几种功能,只是有所偏重而已。例如叙事文中,常带写景,写景文中,不妨状物,而无论是叙事、写景或状物,都可以曲达抒情之功。抒情文中,也未必不能稍发议论,略表意趣。反之,说理文也可以说得理直气壮,像梁启超那样,笔锋常带感情。

情、理、意、事、景、物六项之中,前三项抽象而带主观,后三项具体而带客观。如果一位散文家长于处理前三项而拙于后三项,他未免欠缺感性,显得空泛。如果他老在后三项里打转,则他似乎欠缺知性,过分落实。

抒情文近于诗,叙事文近于小说,写景文则既近于诗,亦近于小说。所以诗人大概兼擅写景文与抒情文,小说家兼擅写景文与叙事文。我发现不少“正宗的”散文家大概拙于写景,遇到有景该写的场合,不是一笔带过,便是避而不谈;也有“正宗的”散文家拙于叙事,甚至不善抒情。我认为:能够抒情、说理的散文家最常见,所以“入情入理”的散文也较易得;能够表意、状物的就少一点;能够兼擅叙事、写景的更少。能此而不能彼的散文家,在自己的局限之中,亦足以成名家,但不能成大家,也不能称“散文全才”。前举的六项功能,或许可以用来衡量一位散文家是“专才”还是“通才”。

余光中散文

一九五七年的雪佛兰小汽车以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高速在爱奥华的大平原上疾驶。北纬四十二度的深秋,正午的太阳以四十余度的斜角在南方的蓝空滚着铜环,而金黄色的光波溢进玻璃窗来,抚我新剃过的脸。我深深地饮着飘过草香的空气,让北美成熟的秋注满我多东方回忆的肺叶。是的,这是深秋,亦即北佬们所谓的“小阳春”(indiansummer),下半年中最值得留恋的好天气。不久寒流将从北极掠过加拿大的平原南侵,那便是戴皮帽、穿皮衣、着长统靴子在雪中挣扎的日子了。而此刻,太阳正凝望平原上做着金色梦的玉蜀黍们;奇迹似的,成群的燕子在晴空中呢喃地飞逐,老鹰自地平线升起,在远空打着圈子,觊觎人家白色栅栏里的鸡雏,或者,安格尔教授告诉我,草丛里的野鼠。正是万圣节之次日,家家廊上都装饰着画成人面的空南瓜皮。排着禾墩的空田尽处,伸展着一片片缓缓起伏的黄艳艳的阳光,我真想请安格尔教授把车停在路边,让我去那上面狂奔,乱嚷,打几个滚,最后便卧仰在上面晒太阳,睡一个童话式的午睡。真的,十年了,我一直想在草原的大摇篮上睡觉。我一直羡慕塞拉的名画《星期日午后的大碗岛》中懒洋洋地斜靠在草地上幻想的法国绅士,羡慕以抒情诗的节奏跳跳蹦蹦于其上的那个红衣小女孩。我更羡慕鲍罗丁在音乐中展露的那种广阔,那种柔和而奢侈的安全感。然而东方人毕竟是东方人,我自然没有把这思想告诉安格尔教授。

东方人确实是东方人,喏,就以坐在我左边的安格尔先生来说,他今年已经五十开外,出版过一本小说和十六本诗集,做过哈佛大学的教授,且是两个女儿的爸爸了;而他,戴着灰格白底的鸭舌小帽,穿一件套头的毛线衣,磨得发白的蓝色工作裤(在中国只有中学生才穿的)球鞋。比起他来,我是“绅士”得多了;眼镜,领带,皮大衣,笔挺的西装裤加上光亮的黑皮鞋,使我觉得自己不像是他的学生。从反光镜中,我不时瞥见后座的安格尔太太,莎拉和小花狗克丽丝。看上去,安格尔太太也有五十多岁了。莎拉是安格尔的小女儿,十五岁左右,面貌酷似爸爸——淡金色的发自在地垂落在头后,细直的鼻子微微翘起,止于鼻尖,形成她顽皮的焦点,而脸上,美国小女孩常有的雀斑是不免的了。后排一律是女性,小花狗克丽丝也不例外。她大概很少看见东方人,几度跳到前座和我挤在一起,斜昂着头打量我,且以冰冷的鼻尖触我的颈背。

昨夜安格尔教授打电话给我,约我今天中午去“郊外”一游。当时我也不知道他们所谓的“郊外”是指何处,自然答应了下来。而现在,我们在平直的公路上疾驶了一个多小时,他们还没有停车的意思。自然,老师邀你出游,那是不好拒绝的。我在“受宠”之余,心里仍不免怀着鬼胎,正觉“惊”多于“宠”。他们所谓请客,往往只是吃不饱的“点心”。正如我上次在他们家中经验过的一样——两片面包,一块牛油,一盘蕃茄汤,几块饼干;那晚回到宿舍“四方城”中,已是十一点半,要去吃自助餐已经太迟,结果只饮了一杯冰牛奶,饿了一夜。

“保罗,”安格尔太太终于开口了,“我们去安娜摩莎(anamosa)吃午饭吧。我好久没去看玛丽了。”

“哦,我们还是直接去石城好些。”

“石城(stonecity)?”这地名好熟!我一定在哪儿听过,或是看过这名字。只是现在它已漏出我的记忆之网。

“哦,保罗,又不远,顺便弯一弯不行吗?”安格尔太太坚持着。

“oplease,daddy!”莎拉在思念她的好朋友琳达。

安格尔教授ok了一声,把车转向右方的碎石子路。他的爱女儿是有名的。他曾经为两个女儿写了一百首十四行诗,出版了一个单行本《美国的孩子》(americanchild)。莎拉爱马,他以一百五十元买了一匹小白马。莎拉要骑马参加爱荷华大学“校友回校游行”,父亲巴巴地去二十英里外的俄林(olin)借来一辆拖车,把小白马载在拖车上,运去游行的广场,因为公路上是不准骑马的。可是父母老后,儿女是一定分居的。老人院的门前,经常可以看见坐在靠椅上无聊地晒着太阳的老人。这景象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我曾看见一位七十五岁(一说已八十)步态蹒跚的老工匠独住在一座颇大的空屋中,因而才了解佛洛斯特(robertfrost)《老人的冬夜》一诗的凄凉意境。

不过那次的游行是很有趣的。平时人口仅及二万八千的爱荷华城,当晚竟挤满了五万以上的观众——有的自香柏滩(cedarrapids)赶来,有的甚至来自三百英里外的芝加哥。数英里长的游行行列,包括竞选广告车,赛美花车,老人队,双人脚踏车队,单轮脚踏车,密西西比河上的古画舫,开辟西部时用的老火车,以及四马拉的旧马车,最精彩的是老爷车队;爱荷华州全部一九二〇年以前的小汽车都出动了。一时街上火车尖叫,汽船鸣笛,古车蹒跚而行,给人一种时间上的错觉。百人左右的大乐队间隔数十丈便出现一组,领先的女孩子,在四十几度的寒夜穿着短裤,精神抖擞地舞着指挥杖,踏着步子。最动人的一队是“苏格兰高地乐队”(thescottishhighlanders),不但阵容强大,色彩华丽,音乐也最悠扬。一时你只见花裙和流苏飘动,鼓号和风笛齐鸣,那嘹亮的笛声在空中回荡又回荡,使你怅然想起司各特的传奇和彭斯的民歌。

莎拉早已去后面找小朋友琳达去了,安格尔教授夫妇也随女主人去地下室取酒。主客的寒暄告一段落,一切落入冷场。我的眼睛被吸引于墙上的一幅翻印油画:小河、小桥、近村、远径,圆圆的树,一切皆呈半寐状态,梦想在一片童话式的处女绿中;稍加思索,我认出那是美国已故名画家伍德(grantwood,1892—1942)的名作《石城》。在国内,我和咪也有这么一小张翻版;两人都说这画太美了,而且静得出奇,当是出于幻想。联想到刚才车上安格尔教授所说的“石城”,我不禁因吃惊而心跳了。这时安格尔教授已回到客厅,发现我投向壁上的困惑的眼色,朝那幅画瞥了一眼,说:

“这风景正是我们的目的地。我们在石城有—座小小的别墅,好久没有人看守,今天特地去看一看。”

我惊喜未定,鲍尔先生向我解释,伍德原是安格尔教授的好友,生在本州的香柏滩,曾在爱荷华大学的艺术系授课,这幅《石城》便是伍德从安格尔教授的夏屋走廊上远眺石城镇所作。

匆匆吃过“零食”式的午餐,我们别了鲍尔家人,继续开车向石城疾驶。随着沿途树影的加长,我们渐渐接近了目的地。终于在转过第三个小山坡时,我们从异于伍德画中的角度眺见了石城。河水在斜阳下反映着淡郁郁的金色,小桥犹在,只是已经陈旧剥落,不似画中那么光彩。啊,磨坊犹在,丛树犹在,但是一切都像古铜币一般,被时间磨得黯淡多了;而圆浑的山峦顶上,只见半黄的草地和零乱的禾墩,一如黄金时代的余灰残烬。我不禁失望了。

“啊,春天来时,一切都会变的。草的颜色比画中的还鲜!”安格尔教授解释说。

转眼我们就行驶于木桥上了;过了小河,我们渐渐盘上坡去,不久,河水的淡青色便蜿蜒在俯视中了。到了山顶,安格尔教授将车停在别墅的矮木栅门前。大家向夏屋的前门走去,忽然安格尔太太叫出声来,原来门上的锁已经给人扭坏。进了屋去,过道上、客厅里、书房里,到处狼藉着破杯、碎纸,分了尸的书,断了肢的玩具,剖了腹的沙发椅垫,零乱不堪,有如兵后劫余。安格尔教授一耸哲学式的两肩,对我苦笑。莎拉看见她的玩具被毁,无言地捡起来捧在手里。安格尔太太绝望地诉苦着,拾起一件破家具,又丢下另一件。

“这些野孩子!这些该死的野孩子!”

“哪里来的野孩子呢?你们不能报警吗?”

“都是附近人家的孩子,中学放了暑假,就成群结党,来我们这里胡闹、作乐、跳舞、喝酒。”说着她拾起一只断了颈子的空酒杯,“报警吗?每年我们都报的,有什么用处呢?你晓得是谁闯进来的呢?”

“不可以请人看守吗?”我问。

“噢,那太贵了,同时也没有人肯做这种事啊!每年夏天,我们只来这里住三个月,总不能雇一个人来看其他的九个月啊。”

接着安格尔太太想起了楼上的两大间卧室和一间客房,匆匆赶了上去,大家也跟在后面。凌乱的情形一如楼下:席梦思上有污秽的足印,地板上横着钓竿,滚着开口的皮球。嗟叹既毕,她也只好颓坐了下来。安格尔教授和我立在朝西的走廊上,倚栏而眺。太阳已经在下降,暮霭升起于黄金球和我们之间。从此处俯瞰,正好看到画中的石城;自然,在艺术家的画布上,一切皆被简化、美化,且重加安排,经过想像的沉淀作用了。安格尔教授告诉我说,当初伍德即在此廊上支架作画,数易其稿始成。接着他为我追述伍德的生平,说格兰特(grant,伍德之名)年轻时不肯做工,作画之余,成天闲逛,常常把胶水贴成的纸花献给女人,不久那束花便散落了,或者教小学生把灯罩做成羊皮纸手稿的形状。可是爱荷华的人们都喜欢他,朋友们分钱给他用,古玩店悬卖他的作品,甚至一位百万财主也从老远赶来赴他开的波希米亚式的晚会——他的卧室是一家殡仪馆的老板免费借用的。可是他鄙视这种局限于一隅的声名,曾经数次去巴黎,想要征服艺术的京都。然而巴黎是不容易征服的,你必须用巴黎没有的东西去征服巴黎;而伍德只是一个摹仿者,他从印象主义一直学到抽象主义。他在塞纳路租了一间画展室,展出自己的三十七幅风景,但是批评界始终非常冷淡。在第四次游欧时,他从十五世纪的德国原始派那种精确而细腻的乡土风物画上,悟出他的艺术必须以自己的故乡,以美国的中西部为对象。赶回爱荷华后,他开始创造一种朴实、坚厚而又经过艺术简化的风格,等到《美国的哥特式》一画展出时,批评界乃一致承认他的艺术。不过,这幅《石城》应该仍属他的比较“软性”的作品,不足以代表他的最高成就,可是一种迷人的纯真仍是难以抗拒的。

“格兰特已经死了十七年了,可是对于我,他一直坐在长廊上,做着征服巴黎的梦。”

橙红色的日轮坠向了辽阔的地平线,秋晚的凉意渐浓。草上已经见霜,薄薄的一层,但是在我,已有十年不见了。具有图案美的树尖上还流连着淡淡的夕照,而脚底下的山谷里,阴影已经在扩大。不知从什么地方响起一两声蟋蟀的微鸣,但除此之外,鸟声寂寂,四野悄悄。我想念的不是亚热带的岛,而是嘉陵江边的一个古城。

归途中,我们把落日抛向右手,向南疾驶。橙红色弥留在平原上,转眼即将消灭。天空蓝得很虚幻,不久便可以写上星座的神话了。我们似乎以高速梦游于一个不知名的世纪;而来自东方的我,更与一切时空的背景脱了节,如一缕游丝,完全不着边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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