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购销合同的签订原则不包括篇一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6、供货期限,可以合同约定。一般来讲,提货的以乙方通知提货日期为准(应给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代办托运的以货交承运人为交货日期,送货的以送达目的地为准。
7、可以约定分批交货。
二、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标准有国家标准gb、部颁标准、企业标准qb。如果要填写,须有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一般的购销合同,多数泛泛约定为国家标准。如果对于特定产品,或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具体约定为哪个标准,或商定的条件、样品(共同封存样品,分别保管)、补充技术要求。
约定供方对其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在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排除需方的非正常使用导致。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1、交货地点,涉及“标的物交付”,也是风险转移的分界点。
交货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它涉及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权。当约定的交货地点与实际交货地点不一致时,以实际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点,则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交货方式:工厂交货(提货)、目的站港交货(送货)、货交承运人(代办运输)等等。对外货易中,有专门的术语。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确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方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就承担赔偿责任。
2、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五、合理损耗和计算方式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损耗量,对此规定及计算方法,有关主管部门有详细规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注明。
我们的实践中,一般不允许有量差,按实际收货量结算。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包装是一切有形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包装不善则会使商品变质和损坏,失去商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而高质量的包装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商品,而且能提高商品的附加值,增强商品本身的竞争力。而讲质量,首先要讲标准,标准化是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
1、产品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通用方式的',也没有约定的,供方应当采用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2、包装物供应,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供方供应,也可合同约定。
3、包装物回收:由合同约定,并约定回收费用。如,油桶、氧气瓶等。
七、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
1、验收手段:全面检验、抽样检验、理论计算、实际过磅。
2、验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约定标准。
3、验收时间:约定多少天内应验收完毕,不同于提出异议的期限。
4、提出异议的期限:
在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应在约定期间内将验收数量或质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供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数量或质量合格。书面通知中,建议明确供方的回复时间,否则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收货后,应当在发现不合格的合理期间内通知供方,未在合理期间内通知或在收货后2年内未通知的,视为合格。但对质量保证期有约定的,适用质量保证期。当然,供方知道所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的,不受上述通知时间的限制。
“合理期限”一般来讲,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合格的,为到货后10天内提出书面异议。需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在运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议。
5、也可以详细约定由谁(由哪个机构)负责验收和试验等等。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对机电产品,应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设备,应明确设备清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现金、支票、汇票、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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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九条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签订购销合同应有以下内容:
1.产品的名称必须明确,使用地区习惯名称时,双方要意见一致。
2.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要清楚准确,对有的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合理耗损,超欠幅度和正负尾差等。
3.产品的种类、等级和质量,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对某些干、鲜、活产品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后方可交易。
4.产品的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由承运方与托运方协商确定,包装物的供应由双方当事人商定。
5.产品的价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签订。国家允许自主定价或议价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
6.交货期限和地点,要根据产品的生产周期、收获季节、交换能力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易霉烂变质、易碎产品及鲜活产品,供需双方则更要有明确的规定,可协商推迟或提前交货日期。
7.交(提)货方式,可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8.交(提)货日期的计算。凡送货和代运的,以发货时运输部门邮戳记准;实行提货的,以供方通知的提货日期为限。
9.要明确规定贷款的结算方式和时间。
10.要对产品验收的地点及办法做出明确的规定。
1
1.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明确,发生违约时处理。
1
2.还要有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它条款。
返
购销合同的签订原则不包括篇三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郑州
按照郑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商品配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商品类别、数量、单价、金额(详细品种见附表)
商品类别
数量(箱)
单价
金额(元)
交货时间
鞭炮
烟花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二、双方严格按照河南省和郑州市及各区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规定执行。
三、需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宣传安全燃放方法,告知消费者严格按照产品包装箱上的说明及警示要求正确燃放。
四、技术标准:执行gb10631-国家标准,凡因质量问题发生事故由供方代表厂方先行赔付。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将需方订购的配送到需方指定地点,配送运输费用由供方负担。
六、交货地点及验收:需方在郑州市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与回收:纸箱包装,包装回收。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结算,概不赊欠。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双方严格履行合同,若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一方不满意可申请仲裁或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本销售季节过后,未销完的包装完整的整箱商品,可凭进货单据到供方指定地点办理商品代存手续。
十一、需方不得购进非法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需方: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烟花鞭炮购销合同范本二
供货单位(章):购货单位(章):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订货清单
产品代码
(同流向登记的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产品类别产品
级别规格/型号计量
单位箱含药量
(千克)订货
数量单价
(元)金额
(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保障安全。
二、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
三、禁(限)用药物要求:
四、产品包装标准及要求:
五、提(交)货时间和地点: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七、验收标准与方法:
八、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产品安全与质量责任:
十一、运输安全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可另附页):
购货单位(章)
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字)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签字)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账户
供货单位(章)
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字)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签字)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账户
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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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它的职责行为和交易行为,本身是一种法人行为,法人要对他的法定代表人职责行为和交易行为要承担全部责任,法定代表人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行为,不属于代理。
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如果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
下列对该票据有关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该票据的背书行为为附条件背书,效力待定
b.乙在未履行交货义务时,不得主张票据权利
c.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
d.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
推荐回答:1。有效。2。可以。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问题,都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的履行。但必须按违约处理。3。符合。因为合同有明确的(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违约约定,且材料要求是标的,无可非议。4。违约金额过高,应在合同签署当时进行磋商,而不应在发生事故后再重议。且何谓过高?无法律依据。5。本案重点是乙方在明知自己无法履行合同情况下(即便因为国家政策发生改变),没有主动与甲方沟通,对该合同的履行和相应条款作出改变,而是私下改变交货期和合同标的。因此负有违约的全部责任。具体处理是先对违约金额进行调解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则判由乙方全额支付并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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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九条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签订购销合同应有以下内容:
1.产品的名称必须明确,使用地区习惯名称时,双方要意见一致。
2.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要清楚准确,对有的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合理耗损,超欠幅度和正负尾差等。
3.产品的种类、等级和质量,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对某些干、鲜、活产品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后方可交易。
4.产品的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由承运方与托运方协商确定,包装物的供应由双方当事人商定。5.产品的价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签订。国家允许自主定价或议价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
6.交货期限和地点,要根据产品的生产周期、收获季节、交换能力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易霉烂变质、易碎产品及鲜活产品,供需双方则更要有明确的规定,可协商推迟或提前交货日期。
7.交(提)货方式,可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8.交(提)货日期的计算。凡送货和代运的,以发货时运输部门邮戳记准;实行提货的,以供方通知的提货日期为限。
9.要明确规定贷款的结算方式和时间。
10.要对产品验收的地点及办法做出明确的规定。
11.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明确,发生违约时处理。
12.还要有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它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