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报告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总结(实用5篇)

时间:2023-09-02 03:06:34 作者:紫衣梦 最新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报告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总结(实用5篇)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报告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总结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文化建设,今年财政所完善了各项制度:一是针对在对村(社区)的审计中暴露的各种问题,指导村(社区)制定、完善、细化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镇*财务管理制度,拆迁管理制度,细化了各项管理措施,包括“三公”经费管理、车辆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采购制度。

一是全过程监督:制定《财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流程》等规范性、制度性文件,规范财政资金监管流程,探索建立“项前评估、项中监控、项后跟踪”三步监督法,对“项目拆迁资金、公共服务资金、惠农补贴资金”等8大类资金的“申报、拨付、流向、使用”等情况实施全程监督,实现财政资金流到哪里,财政监管就延伸到哪里。二是阶段化拨付:在公共服务类资金的使用上探索阶段化拨付新模式,在今年已确定的“道路建设、沟渠整治”等36个建设项目共计350余万元的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上,严格按照“启动前、建设中、峻工后”三个环节,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批拨付,对每一环节的建设结果进行验收评估和审核后再行拨付下一环节的项目资金,以此实现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三是动态化监理:对“惠农、民政、残疾”等补贴性资金申报进行严格审核,严把基础数据核实关,建立健全4大项22个小类的补贴类资金台账,对补助对象实行动态化管理,定期登门,逐户核实,在“补贴种类、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在镇、村两级进行双榜公示,确保补贴信息真实性,杜绝资金的冒领、虚报。通过在立项、拨付、和使用上的动态监管建立健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

今年财政所在加强拆迁资金,村级公共服务资金、各项惠农资金等专项资金及其他日常资金管理的同时,重点是加强村(社区)集体资金的管理力度。因为村(社区)财务管理的如何与村(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及稳定息息相关。为此,财政所联合镇审计站相关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财务进行了审计。为提高村(社区)集体资金开支透明度,严格实行了每季度进行财务公开制度。正因为采取了这些管理措施,村社区集体资金得到了有效的管理乡镇财政所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20xx年,在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我们还要寻求新的发展,为此,镇财政所加强与上级部门密切联系,力求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政策倾斜,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增加可支配收入。特别是加强了拆迁项目资金的协调工作,为我镇各项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报告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总结篇二

1、评审队伍不断扩大,评审效率增大。今年投资评审中心继续通过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办式,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了6家优秀的中介机构协助财政预算评审工作,经常调动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坐阵辰溪,进行项目预算评审。增加了评审力量,提高了评审效率。

2、评审总量持续增长,节支增收效果显著。20xx年1-11月,投资评审中心累计完成项目评审287个,其中预算评审287个,预送审金额176249.47万元,审定金额139591.93万元,审减资金36657.54万元,审减率为20.8%。通过财政投资预算评审工作,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政府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加大了工程预算的控制作用。

3、评审范围不断扩大,评审领域不断拓宽。我县的财政投资评审不只是单一基建项目的预算评审,预算评审范围已从单纯的预算内投资项目拓宽到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政府融资等所有财政性资金,从新建项目拓展到扩建、维修等所有建设项目,从基建项目到公路、绿化、亮化项目。评审领域已拓宽到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公路桥梁、农田水利、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国土整治、综合开发、廉租住房、政府公租房、中小学危房改造、街道的亮化工程等等政府性投资的多个领域。

1、评审中心开展工作得到了县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分管领导经常性听取投资评审工作汇报,采纳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建议,尤其是县重点项目:如辰浦公路工程、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工程、贫困村扶贫项目等重点项目,县领导亲临工程现场指导投资评审工作,针对一些重点、复杂项目,及时召开各部门协调会议多次,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今年我们也把扶贫项目摆到重点项目中的重点工程,优先安排扶贫工程的评审,首先确保扶贫项目先行,确保扶贫项目顺利完工。

2、我县去年11月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了6家中介咨询机构协助评审中心参与预算评审。针对县政府项目多,工程量大,我中心人员不足的困难,采取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方式委托给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今年1-11月共委托中介机构预算评审个135项目,累计送审金额89092万元,共评审定案金额68501万元。

3、切实加强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执行“一项一考核”的制度。

切实加强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我们严格对中介机构审核工作的考核,安排给中介机构审核的每个项目,都必须经业主方对审,确认其审核结果,认为中介机构审核的结果无异议后,再由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认真复核,复核人员对中介机构审核的每个项目进行严格考核,进行百分制计分,按照打分的结果进行管理,最终按其分值计算其项目的审核服务费。通过百分制考核中介机构的审核业绩,促使中介机构认真负责对待审核工作,对中介机构的审核准确率起到一定的`作用。

1、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高度重视投资评审制度建设,通过健全财政投资评审机制,不断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职能,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实行“二会审,三复核”的制度。根据本县实际,外聘2位专家对评审项目严格把关。评审中心分三组,每组3人,组员评审的项目由各组组长负责复审,组长初审的项目由其他组长负责复审或由总复核进行复审。中介机构初审的项目,全部通过财政评审中心认真复审,以我们最终复审结论为依据下达给建设单位。对于所有项目都进行开会会审,针对问题,以大家会审的结果作为最终评审结论。

2、实行项目台帐管理机制。为搞好评审工作,县评审中心对项目实行台帐管理,对送审时间,送审人员,资料收集时间,评审、复审人员,评审时间,评审定案表逐一进行登记,规范了项目管理。

3、实行项目限时办结机制。为进一步提高评审效率,保障工程有序推进,评审中心制定了限时办结制度。制度规定预算金额在500万以下的项目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预算金额500万至1000万的项目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预算金额1000万至5000万的项目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预算金额在5000万以上的项目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对于特大及复杂的项目,评审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30个工作日。经评审工作人员艰辛努力,各项目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4、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配合财政局业务股室现场监督建设项目的进度,把握项目建设资金进度拨付关。所有项目都由项目预算评审主审人员到项目建设现场勘查落实,察看项目进度,严格按项目现实进度签出项目资金拨付的进度意见。

1、树立预算评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牢固树立“评审就是服务”的意识,坚持“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执业理念,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力求用数字标准和事实说话,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经过不懈努力,财政投资评审的公信力、权威性得到了各部门和社会的广泛认同,评审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2、创新评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随着评审量的不断增大,出现了评审中心评审力量不能满足业务增长需要的矛盾。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县评审中心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组织方式。一是中心人员简化程序,改进服务,加班加点开展评审工作。二是抓大放小。突出工作重点,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评审工作,把有限的评审力量放在刀刃上。例如:9月份县委下达扶贫攻坚战,要求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农村服务平台等重点工程顺利完成预算评审任务。接到任务后,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三个晚上奋斗到零辰3点多,最后按时完成项目预算评审任务,为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争得了充足的时间。

3、敢于创新,改变评审观念,从思想上解放出来,通过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方式,公开招标择优选择6家中介机构参与预算评审,加快的评审进度,提高了服务效率,解决了多年来没有解决的困难。

今年是脱贫攻坚工作关键一年,财政评审中心真心扶贫,组织全体人员分批次到贫困村,到各自的贫困户上门宣传政策,帮助结象尽快致富,尽快脱贫,认真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参加组织的各种活动,完成党组交给的各项任务。

从一年的评审工作看,主要是评审进度慢,具体问题如下:

1、现在问题的重点还在中介机构,委托中介评审后,矛盾也批向中介,如何管理好中介机构,是今后评审管理工作的难点。

2、有部分项目不按评审程序办理,违规操作项目建设,有些项目存在先开工建设,甚至先完工后再送项目预算评审。这就给评审工作难度增大,评审进度也自然变慢。

3、建设单位前期设计和预算存在不完善和不细致,导致设计图纸与项目现场不相符,导致项目无法评审。

4、处理县重点项目的遗留问题花费不少时间,花费不少人力。从前几年起就对六弓塘安置区进行算账,但算了几年一直没有结果,还有几个安置区工程算账、工矿棚户区工程、城南大道算账、育才路算账等等算账问题都要花费大量时间。

一年来,评审中心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有的项目评审时间紧,不能完全把握评审质量;个别送审资料不齐,有边审核边补充资料的情况,有待完善财政投资项目送审制度;工程勘察设计不到位,深度不够,有明显不合理情况;预算编制较粗,少算、漏项情况较多;这些情况都给评审带来难度。我们在将来继续克服不足,发扬优点,努力做好财政预算评审工作。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报告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总结篇三

工作流程(修订稿)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范评审工作程序,保证评审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二条

中心各部门实施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本工作流程的要求,在委托范围内,遵循合法、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第二章

评审项目接受、下达管理

第三条

中心接收项目时,应取得项目评审委托函,委托函需明确委托评审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委托评审性质(概算、预算、决算),项目建设情况等。

第四条

中心负责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对、整理并逐一登记;对不完整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评审工作要求的送审资料,负责协调退回或要求委托单位完善项目资料。对于无工程预(结)算书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项目,不得接受项目委托。

第五条

——

见,经主任签字审批后,将评审项目下达中心各评审专家。

第三章

评审项目初审流程管理

第六条

各评审专家接到项目评审任务后必须详细了解评审项目概况,收集、整理必要的评审依据,确定项目评审小组及项目负责人,并在小组内进行合理分工。

第七条

评审组根据评审项目性质、内容、制定恰当的评审计划和方案,评审计划包括评审范围、评审重点、评审方法、评审时间及评审人员分工等内容。重大项目的评审计划须经中心提出评审意见报主管领导研究审批。

第八条

评审组在熟悉评审项目相关资料过程中如发现资料不全或不符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心反映,由中心负责向建设单位联系补充资料,并详细记录追收资料的时间,初审组不得自行接收补充资料。

第九条

根据评审需要,进行现场踏勘时,初审组须向中心提交经中心主任同意登记备案的项目现场踏勘申请表,由中心联系并派人参加。

第十条

进行现场踏勘的项目,应编制项目核实情况表,并经初审组全部人员和项目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第十一条

严格落实项目主审责任制,工程人员和财务人员要加强沟通,确保评审数据结论一致,对于评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管中心主任汇报。

第十二条

——

工单位进行解释说明的事项,应以书面形式整理汇总后,报中心办理。

第十三条

中心和业务部负责人共同督促初审组按照下达的项目审核时间和评审方案,按时完成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

初审组工作结束后,按照统一格式和标准填写初审意见表,编写初审小结,并将全部审核资料(包括评审方案、工程量计算底稿、初审意见表,小结等)报送中心进行复审。初审组应对所提供复审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应一次性交清。

第四章

评审项目复审流程管理

第十五条

中心根据项目性质,下达复审任务。并将复审资料一并提交复审部门。复审资料包括:项目初审任务书(初审组签字确认),廉政承诺书(初审组签字确认),项目评审方案,现场踏查记录表,初审意见表,评审组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的记录,初审小结等。

第十六条

复审稽核阶段应着重审查初审人员的审核依据、方法及审核报告(初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复审稽核人员原则上须是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投资评审相关程序。重大项目、特殊项目、可由中心召开专家会议形式进行复审。

第十七条

评审项目复审稽核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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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初审是否执行中心审核程序:

5、重大事项说明是否准确,表述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

分等。

第十八条

初审组成员和复审人员对项目评审结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中心组织对评审项目进行会审,形成一致意见。

第十九条 评审项目复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组以书面形式提交反馈意见,由中心负责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任何人不得自行将评审结论提交建设单位。中心在取得建设单位书面反馈意见的同时,负责廉政回访。建设单位持有不同意见,中心会同初审组、复审人员对反馈意见进行复核、答复,保证项目结论的准确性。

第五章 评审意见审批流程管理

第二十条

评审项目复审结束后,将审核情况报送主任复核后,报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正式对外报送审核结论,未经审批项目不得加盖中心公章。

第二十一条

——

管部门领导审批。

第六章 评审报告编制、签发、归档管理

第二十二条

评审组在实施规定的评审程序后,应综合分析,形成评审结论,出具评审报告,并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

评审报告的编制应当规范、全面、详细、如实反映项目建的实际情况;评审结论应当完整;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定性要准确,不得瞒报、漏报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四条

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报告附表,附表数据应与报告数据相一致;交付资产表应按单项工程和设备明细分别填列。

第二十五条

需出具预算书、结算书、定案单、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在取得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经中心主任审批后,按流程审批签字盖章后报送。

第二十六条

评审资料包括被评审单位提供的各类资料、评审人员现场踏勘和测量、取证取得的原始资料,评审过程的工作底稿,初审意见,复审意见,被评审单位反馈意见,评审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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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报告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总结篇四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评审原则和“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评审理念,不断完善评审机制,拓宽评审领域。确保政府性投资资金的合理使用。

一、严格审核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截止十月末,全县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共49项,评审投资额8479万元,审定投资额8164万元,审减各项不合理资金315万元,审减率3.7%.评审范围涉及市政、建筑、交通。委托招标控制价编制与评审84项,截止目前编制金额24,658万元。

二、县政府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评审

2018年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有长白镇中心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长白县鸭绿江大街升级改造项目工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城区域老旧小区改造、长白县城城市风貌改造工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体育场馆建设项目。由于人员少业务量大等原因对于个别项目采取与审计部门联合以及委托有资质的造价中介机构跟踪审计,对于工程进度及隐蔽工程现场变更签证、做好现场确认。为项目的进度款拨付以及竣工结算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评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为确保评审工作高效规范运行,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建立健全了“制约有效、权责明晰、运行规范”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评审质量,促进评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

三、项目评审中的问题:

1、缺少项目概算文件。在做招标控制价项目时,我县设计室只给出图纸,不给出项目概算,造成控制价编制困难。

2、项目前期准备不足,缺少正规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等。

四、2019的工作计划。

(一)对重点、热点项目进行跟踪评审、加强过程控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变被动买单为主动服务,加强过程控制,严格控制变更,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对今后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特派专人全过程跟踪,对评审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及时掌握施工情况,实地验证、核实工程量,踏勘记录由建设方、监理方共同确认,坚持做到以实计量,以量计价。特别是对隐蔽工程部分应采取摄像、拍照取证存档,加强了对现场变更签证的管理工作。

(二)继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介入重点工程建设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突出重点,对特殊项目实行特殊服务,举中心之力,全力参与,做出成绩,创出特色,为重点工程保驾护航。

(三)加强评审质量控制。

(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

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计划

评审中心个人工作总结

评审中心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总结

财政局评审中心岗位职责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报告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总结篇五

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局领导的关心、关爱下,在审计、发改、建设等部门和局内部各兄弟科室的支持配合下,按照服务财政管理、节约政府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这一目标,进一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拓宽财政投资评审领域,规范投资评审程序,加大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促进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拓宽了评审领域、做大了评审规模。

20xx年,除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融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纳入了财政评审范围以外,很多上级专项资金如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小型水利建设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土地整理资金也纳入了评审范围。

20xx年,财政投资评审的规模首次突破20亿元的关口,达到21.06亿元,比上年的17.61亿元增长了3.45亿元,增长了19.59%。净审减额2.53亿元比上年的2.31亿元增长了0.22亿元,增长了9.52%。

二)、壮大了评审队伍。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和投资评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20xx年10月我们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遴选了3家甲级、7家乙级造价师事务所建立了财政委托评审中介机构库,并与这10家造价师事务所签订了业务协作合同。

三)、加强了质量管理。

一是实行了评审报告的“三审两签”制度;二是坚持了现场踏勘;三是保证了工作时效,要求每个事务所出具初审报告的时间,预算最多不超过20天,结算最多不超过50天;四是在投资评审中心和造价师事务所同时建立台账,详细记录每个评审项目的工作进度,并要求事务所每个月的5号与投资评审中心对账。

四)、建立了廉政风险制度,加强廉政风险管理。

一是制定了《益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廉政风险制度》并下发到了各有关事务所;二是加强了评审人员的思想警示教育,使广大评审人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严格执行廉政建设信息反馈制度,由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评审人员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对有廉政风险苗头的造价师事务所和评审人员进行廉政警戒谈话,预防廉政风险。

五)、加强了对县、市(区)的指导和帮助。

一是督促、指导县、市(区)评审中心制定评审制度,完善相关办法;二是组织各县(市)区的评审专业人员到长沙参加了省厅组织的业务培训;三是于9月23日召开了全市的投资评审工作会议,交流了各县市(区)的工作经验,讨论、研究了如何加强我市的投资评审工作。

六)、积极参与了市级重点项目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园区、交通两大会战”和建立益阳大城市生活圈的有关要求,我们积极参与了创建交通模范城市、“一江三路”建设、东部新区外环路建设、益阳大道延伸线(西线)建设、标准化厂房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我们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及时、高效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大家的赞誉。

七)、进一步规范了对事务所的管理。

一是规范了对事务所的业务分配。将进入财政委托评审中介机构库的10个事务所按拼音字母排序,200万元以下的评审项目,由评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200万元至5000万元的评审项目,按拼音字母顺序安排;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评审中心提出方案,报局领导批准后安排。二是对于结算审计报告,要求中介机构向评审中心做好口头汇报后出具。三是要求施工单位对于初审报告有异议的必须出具书面对审意见,由评审中心组织对审后出具正式报告。四是禁止各中介机构私自接受施工单位的任何审计资料。

一)、做好迎接省厅组织的考核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招聘好专业的评审人员;

三)、完善投资评审工作流程;

四)、加强对事务所的管理和考核;

五)、认真组织开展评审调研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投资评审工作;

六)、加大对区、县(市)的督促、指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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