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幼儿园绩效工资发放方案(模板14篇)

时间:2023-11-13 08:26:58 作者:紫衣梦 优秀幼儿园绩效工资发放方案(模板14篇)

编写计划书是一个思考和总结的过程,我们应该从中发现问题并寻找解决的办法。在以下范文中,你可以看到不同类型和目标的计划书,从中获取灵感和经验。

幼儿园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加强学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0.5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短信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责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必须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通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责任的一次扣5分。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学校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幼儿园绩效工资奖惩考核方案

1、政治思想工作,使教职工进一步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思想,为教育事业做贡献。

2、力求如实全面地反应教职工的工作业绩大小,工作任务多少,工作态度好坏,业务水平的高低。

3、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按劳分配为原则,奖勤罚懒,奖优惩劣,促进教工素质及保教质量的提高。

详见《南丰幼儿园教师考核标准》《南丰幼儿园保育员、炊事员、后勤人员考核标准》和《班级工作考核标准》。

1、以日常随机检查与月、学期、学年考核相结合。

2、月考核评定实行个人、组长、园长相结合的三级考评。

3、学年考评是有园考评小组负责进行。

幼儿园绩效工资奖惩考核方案

1、热爱祖国,热爱幼教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5分)。

有违法违纪现象如参与赌博被查处、参加邪教组织及违法组织活动扣5分,被园长点名批评一次扣2分。

2、为人师表,爱护幼儿,有良好的师德(5分)。

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较坏影响的一次扣2分;有损坏教师形象、学校形象的言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分;家长评价最不受欢迎教师扣3—5分。有乱收费行为的有关责任人扣5分,造成较坏影响的当年考核不合格。

3、热爱岗位,职责落实,全身心投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工作不失职(10分)。

擅离职守一次扣1分,因擅自离岗或工作失职造成幼儿较轻安全事故的扣2分;失职行为性质严重的扣5分,当年考核不合格。

4、服从分配,团结协作(5分)。

故意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一次扣2分,拒不服从分配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扣5分;惹是生非、闹不团结或在公共场合争吵者,给责任方一次扣5分;性质严重者认定不合格。

5、(另加分)被评为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或各类先进,加倍记分。

1、进修学习(5分)。

获得高一级学历加1分,无资格证扣1分,按时学习记录,笔记2分,心得2分。

2、教研活动(10分)。

按规定参加教研活动的记10分;要求自觉参加业务学习,学习认真,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记录认真,讨论发言积极。缺席一次扣5分。

以“幼儿教学评价标准”为主要评价要素,由考核小组结合同行听课评价、各级公开课评价、论文发表等综合评价定级记分。(其中a级20分,b级记15分,c级记10分)。

承担公开课,镇级有记录且评价较好记2分,县级每往上一级各加1分(多次开课可累计)。在示范课方面有特殊成效或鲜明特色者,另加5分。

1、考勤考会(5分)。

出全勤,无病事假的记5分,请假一天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旷工一天扣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会议培训,学习一次无特殊原因未参加扣1分,全学期有旷工行为者,累计5天以上的,不参加本学期考核。

2、备课教学(20分)。

(1)按要求教学计划齐全规范记5分,缺一项计划扣1分,备课教案规范记10分,缺一个教案扣0.5分(扣分不封顶);备课目标、目的、要求明确,重点恰当,培养幼儿动手、动口、动脑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形式多样有特色、有风格、有科学方式改革,研究有深度加1—2分。

(2)区域活动(5分)。

幼儿区域活动设置规范,针对性强,形式多样,记5分;机械重复少记0.5分;材料投放记2分;有方法、方式的创新实践且有效果加1.5分。

1、按园长师德记录分折记,满分15分,按得分实记。

2、班级中有保险赔付的,一次扣2分(校外及疾病赔付不扣分)。

3、因老师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不参加本月量化考核,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加分(1—20分)。

有下列情况,经群众推荐,组织审定可酌情另行加分:

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效果。

教育教学评比获奖。

指导幼儿竞赛效果显著。

为单位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发表宣传报道的。

师德优秀、有典型先进事迹。

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根据长人联字[20xx]3号文件《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对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发放等做了调整,并形成《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将执行此方案。

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从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每年执行12个月。

我校在编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的人员。

1、年终一次性奖金。

2、节假日补贴。

3、现行的生活补贴。

4、20xx年11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阳光工资)。

5、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

在职人员的现行生活补贴发放渠道不变,即由单位自筹,经统发中心发放;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的50%由市财政补助,其余部分由我校自筹解决。

共设立5个栏目即工龄补贴、课时费、出勤奖金、代课费、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

(一)工龄补贴。

按参加工作年限累计计算,每满一年增加工龄补贴2元。

(二)课时费:

1、标准:

满课时为每周18节,每月按四周计算。

中学高级教师每课时15.5元,每月为:15.5×18×4=1116元;

小学高级教师每课时11.5元,每月为:11.5×18×4=828元;

小学一级教师每课时8.5元,每月为:8.5×18×4=612元;

小学二级教师每课时5.5元,每月为:5.5×18×4=396元。

工人课时费计为中级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发放办法:

(1)每周上18节课及18节以上的教师以周实际上课节数乘以相应职称标准的课时费。

(2)有教学任务,但不满18节课的教师及没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时视为其满工作量。该同志每天的课节视为3.6节,该教师的课时费以实际出勤天数乘以3.6节课再乘以相应的职称标准。

(3)有教学任务但每周课时不满18节的教师,学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时视为不满工作量的人员,该教师的课时费以本月实际上课的节数乘以相应的职称标准。

(三)出勤奖金:

1、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2、发放办法:

(1)在完成已规定的工作任务外,病假一天(含累计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计事假一天)不扣除当月出勤奖金。

(2)当月统计病假超过一天者(含累计病假超过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15元;如累计病假超过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25元。

(3)当月统计事假过一天者(含累计事假超过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30元;如累计事假超过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当出勤奖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计病假超过两周(含两周)、累计事假超过一周(含一周)者,扣除当月出勤奖金。

(四)代课费:每代一节课增加一课时费用。体育教师间操一周按一课时计算。课时费计算标准详见“六、课时费标准”。

(五)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班主任费80/月,副班主任费40/月。

(一)在新增绩效工资的同时,我校原生活补贴中超出省直同职务人员生活补贴部分进行冲销(在职57元、离退休47元),真正实现同城同待遇。

(二)在职人员职务发生变化的,从任职后的下一个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新增绩效工资额度标准。在职人员退休后,从离退休的下一个月起,执行退休人员的新增生活补贴标准。

(三)规范后的地方性津贴补贴,不作为职工医保、住房公积金等按比例缴费项目的缴费基数。

(四)离退休人员按《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性补贴标准表》的相应金额落实到个人。

(五)在职人员执行新增绩效工资额度标准、离退休人员执行新增生活补贴标准后,学校自行设定的行政类(校长、主任、教研员、组长、班主任等)、教学类(首席、骨干等)奖金项目同时废止。

(六)长人联字[20xx]3号文件规定,执行新增绩效工资后,各单位一律不得在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资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

(七)学校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新增绩效工资和新增生活补贴,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八)绩效工资的组成中含年终一次性奖金、节假日补贴,执行此方案后年终一次性奖金、节假日补贴不再发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奖金发放办法与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第二条第四点不一至,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本方案。《教职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条款继续执行。

(十)此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以往有关工资方案同时废止。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工作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合理拉开绩效工资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学校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5.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6.根据教育局有关规定,校级领导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系数为1.6,教师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系数为1;为了切实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我校实行校级领导与教师同等待遇的政策。

受浦南小学聘任的在编在职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享受绩效工资。请假教师按教育局和浦南小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自20xx年1月开始实施。

每位教师一年7000元节日生活补贴由基础性绩效工资的生活补贴中统一提取,由学校发放。按元旦500元、劳动节500元、端午节500元、教师节1000元、国庆节1000元、中秋节500元、春节3000元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30%比例确定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扣除提留项目后的总量与学校在编的教职员工人数确定。最后按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和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计算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总量,再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奖励。

(1)教育局将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用于校长和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奖。由教育局根据《鹿城区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考核后,确定学校学年度履职考核发放水平。学校根据《浦南小学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2)教师发展性评价考核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依据《鹿城区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试行)》和《浦南小学发展性教师评价办法》,每学期考核一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10%左右。

(3)教育教学成果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依据《浦南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执行,每学期统计奖励一次。包括教育科研、教学成果、教学骨干、教学管理、评先评优、加班补贴等。

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考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绩效工资,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月考核奖主要构成及考核办法:

(1)超工作量奖:根据教师实际周课时,分科量定标准,按月发放。经测算,20xx学年本校语文、数学、英语教师的标准周课时为14节,其他技能学科教师的标准周课时为16节,中层干部标准周课时为8节(技能学科10节),校级领导标准周课时为4节。超工作量月奖计算公式:(教师实际周课时-相应标准周课时)×4×15元。另,依据《浦南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担任三个班数学课的教师和担任两个班语文的教师,每月奖励100元,按月发放。

(2)安全奖: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据《浦南小学安全管理责任书》(系列)实施考核,发生安全事故酌情扣发。

(3)师德奖: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区教育局有关师德规范要求实施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违反者扣发。

(4)考勤奖:每月400元,按月考核。依据《浦南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实施考核。

(5)岗位责任奖: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未享受岗位津贴的副班主任每月奖励100元,教研大组长(含工会干部)每月100元,段长每月80元,备课组长每月50元。中层干部、正副班主任、段长、备课组长等岗位由学校依据《浦南小学教职工岗位职责》按月实施考核,酌情扣发。校级领导的考核由教育局组织。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正班主任的岗位责任奖已经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故此处不再另行发放。

(6)中餐管理奖:依据《浦南小学中餐管理津贴计算办法》按月发放。

幼儿园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严肃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考核办法》(内蒙教职改字[19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教师的年度考核是教师队伍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评聘教师职务的基础和前提。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教师任职期间的实际情况,科学、公正地评价他们的工作,区分优劣,奖勤罚懒,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努力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适应新的形势对教师提出的更高要求,并为教师的奖励、职务晋升、续聘、解聘、低聘、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

1、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公开、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单位的教职工。

根据对教师基本素质、工作质量、教育教学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把考核内容分为七个方面(每方面的考核指标体系由本单位自定并量化)。考核重点是考核政治表现,教书育人,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1、政治态度与师德修养;

2、学识水平与业务进修;

3、教育工作;

4、教学工作;

5、教育教学与教育科研;

6、培养指导教师和主动接受培养指导情况;

7、工作负荷。

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15%以内。

1、优秀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有创新,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承担的工作成绩显著。

2、合格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所分担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考核工作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先定性,后定量,在定量处理的基础上最后再定性。

1、教师的考核工作,实行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任职期满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一般为单项或几项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要由职能部门负责记载,每学期综合一次。阶段考核为全面考核,一般一年进行一次,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部署。

长的意见。也可采取听课、座谈、民意测验、查阅备课笔记、学生作业、考卷及观摩教学、答辩、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进行。

3、考核工作要在占有充分、真实的评价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学校和教师本人要注意通过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渠道收集、记录并提供有关的评价材料。

4、确定等级。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最后考核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率不能超过15%。

5、考核工作要增加透明度,考核结果要反馈给被考核者,征求本人意见,以指导其改进工作,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6、教师的业务档案是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的真实记录,是教师年度考核结果、职务聘任、晋升、奖惩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教师的业务档案,加强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每次考核结果都要及时整理归档。评定职务时必须提交业务档案中的有关材料,教师调动时,业务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移交。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由校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学校各职能部门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环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应占领导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领导小组人数根据学校规模自定(5-9人)。考核小组的产生,必须走群众路线,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民主产生。考核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也可在领导小组下设学科考核组或各校点考核组,具体负责教师的初步考核工作,后报领导小组审定,最后形成对教师的综合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

1、根据本“方案”和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2、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发放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书。

(二)组织召开教师大会或教代会,传达教体局下发的《科左中旗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讨论、通过学校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三)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四)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五)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自我评价和学校对该同志各项考核指标量化情况,依据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由单位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并签字。考核结果要在校内公示7天。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公示期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再通知本人。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指与教体局有协议者),参加原学校的年度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否则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2、调动(含借调)工作单位的,在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定为“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年内请病假(公伤除外、不含女职工产假)累计超过6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天的教师,当年的考核应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5、本年度内退休教职工,以审批手续为准,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6、本年度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

7、本年度受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教师考核等次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8、本年度有乱办班、乱补课,体罚学生,影响极坏,受行政处分的教师,考核结果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

9、本年度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教师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者;

2、到校外进修或出国学习等(指与教体局有协议者),按规定返校时间,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超过一年以上未返校者;无协议者。

(一)教师在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的发放一次性奖金;

1、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当年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得晋升工资。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涉及到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和本人的名誉利益,必须按政策、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1、教体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校的考核工作。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2、各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考核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策导向,实行公开、民主、平等、竞争的原则。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的思想政治。

幼儿园绩效工资奖惩考核方案

4、每学期招生工作做得好给予奖励,设全勤奖,安全奖。

5、遇到紧急情况,能保护幼儿、园内财产安全或机智的避免事故发生的给予奖励。

1、不服从工作安排,故意扰乱工作或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0元,后果严重的立即解聘。

2、当班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幼儿摔跤,导致骨折、脱臼、缝针、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事故要负全部责任,并根据幼儿受伤或具体情况,扣除当月20%以上的工资并取消该安全奖和评优资格。

3、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早退等扣10元;无请假又不来上班扣50元/天;值中午班时睡觉扣5元/次。

4、因工作失职发生幼儿走失,造成不良后果则由当班人员负全部责任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立即解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10%以上的工资,取消安全奖。

5、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或解聘。

6、当班人员未关(锁)门窗造成物品丢失按物价赔偿,期末清点物品数目不齐由各班人员赔偿。

7、各班主任按时制定各项计划,更换“家长园地”内容,副班协助,无按要求完成此工作扣5元/次。

8、工作马虎、幼儿生病没处理好,幼儿毛巾、茶杯等无消毒,活动室、寝室、桌面、厕所等不整洁、不干净扣5元/次。

幼儿园绩效工资奖惩考核方案

1、早晨值日教师7:00到园,不值日教师早上7:30到园,下午13:40到园。迟到一次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旷工一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10元。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3、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请假两天以上在扣除当天工资外加罚20元,特殊事假扣除15元。病假得有医院病历,否则按事假处理。亲近人丧事或本人婚事不作处理。

4、对月全勤者每月奖励20元。

1、按计划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教学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交,未按规定上交,一次扣5元。

2、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批改过程中有错误没有发现一次扣除10元。

4、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改作息时间,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10元。

5、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都要认真、细致的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若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一次不用普通话的扣10元。

7、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资10元。

8、不参加教研活动、听课等活动的,一次扣工资10元。

9、教育教学部分优秀者每月20元。

1、各班每学期颁发的一切公物,由园长登记注册。学期结束后清点,若遗失、损坏的照价赔偿;非人为损坏的,到园长处报损,由园长备注后更换。

2、各班必须把教室、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扫帚、垃圾篓、文具柜要摆放整齐,放学后门窗要关好。每天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一次教室不干净,不整洁的一次扣5元。

3、接待幼儿或家长要热情,举止要文明,言谈要得体。和家长争吵者,一次扣工资100元。

4、对待幼儿要和蔼可亲,要有耐心、爱心和细心,要热爱幼儿,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更不能辱骂幼儿,发现体罚、辱骂幼儿的,一次扣500元,性质特别严重的,解除聘用关系。

5、凡借用教具、图片、仪器、光碟、录音带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损坏或遗失的,照价赔偿。

6、在园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谩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扣工资30元——100元,严重者解除聘用。

7、在园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者,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20元。

8、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幼儿园的荣誉和形象者,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100元,并写检查向全园教职工进行自我检讨。

9、班务工作、公物管理部分优秀者每月20元。

1、因教师看护不慎,导致幼儿受伤害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5—20元。

2、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幼儿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10元。

4、幼儿进餐时,教师应先照顾好幼儿后自己再进行进餐,不准自己先进餐,若发现一次扣10元。

5、放学时,要认真检查幼儿个人物品和幼儿整体着装,若家长投诉幼儿园照顾不周的,一次扣10元。

6、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7、幼儿午睡或起床时,教师要指导和帮助幼儿脱穿衣服,帮助幼儿盖好被子。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午睡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10元。

8、午睡床单和被褥要一周一次暴晒,发现脏的要及时清洗,午睡时每天要及时整理干净,若发现一次未整理的扣10元。

9、每月安全奖40元。

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有偿家教的;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学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根据长葛市教育体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含月考勤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按月进行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200元,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90月。

4、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10元/次,超课时费为10元/课时,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1、义务教育学校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雨花台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校委会。

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优秀作文推荐!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优化直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景人社发〔20xx〕231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改革的方针和原则,在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建立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普查中心全体干部。

成立景泰县统计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扶海,副组长赵中瑞、廖玲月,成员张国钧、李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统计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确定绩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评审后,报县人社、财政部门核准,半年发放一次。

绩效工资总量为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绩效工资标准和各岗人数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并随工资标准调整和人员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规范性津贴补贴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规范性津贴补贴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工作实绩和出勤情况考核后,半年发放一次。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分别由领导干部与全体干部职工对干部职工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测评分值比例为70%,全体干部职工测评评分值比例为30%,测评结果为两项得分相加。设立100分,其中职业道德15分、出勤情况30分,工作能力15分、工作实绩30分,廉洁情况10分。

(一)考核方法要注重实效,采取简便宜行,易于操作,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单项与综合相结合,考核要充分听取本人,其他职工以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其他人员及相关人员测评等方法进行。

(二)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日常考核随时进行,年度考核在年末进行,聘期考核在聘期结束前考核。日常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以年度考核为主,考核结果是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考核准备。考核前夕,我局将确定专人负责、考核小组安排具体考核工作,被考核对象按要求撰写书面述职报告,并对照考核内容自查。

2、公开述职。所有考核人员作本人半年或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由分管领导核定,初步提出被考核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等次。

3、民主测评。在听取考核对象述职汇报的基础上,统一对全体考核对象以表格的形式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的发放、收缴、统计和汇总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4、调查核实。由考核组负责,按照本人述职情况,对考核对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并评分。

5、领导评议。由我局领导班子对干部职工进行评议打分。

6、统计汇总。由考核组成员根据逐项考核结果,综合考核得分,汇总结果。

7、通报考核结果。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20个工作日以上(含)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对年度或半年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同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30%、50%、60%、70%、80%、100%。

5、对因工作严重失职或渎职,对违反法律、法规,且被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的,扣除同期绩效工资的50%。

6、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发同期绩效工资。

7、借调出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8、经单位批准长期病休的按同职级人员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9、病假人员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并在局单位公示栏公示,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

(一)考核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办法实施考核。

(二)不准拉帮结派,严禁不利于团结的行为。

(三)不准弄虚作假,谎报、瞒报考核数据和工作情况。

(四)本方案由局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学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全面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内部考核分配机制,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岗位绩效工资的调节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做与不做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激励全校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我校事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一)“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除了有法规规定的以外,凡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参与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一)满工作量的规定。

教师聘课12个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

(二)标准课时系数。

按省教体厅文件规定,政治、计算机课时系数为1;语文、英语、数学课时系数为1.25;体育课时系数为0.9;音乐、美术、健康教育、劳动技能课时系数为0.83;专业理论课、实习指导课时系数为1.25(各科均包括备课、讲课、自习辅导、批改作业、命题证卷,实验实习指导等所有的教育环节,体育包括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礼仪、美术、音乐、书法含课外辅导和学校活动服务工作。)。

1、考勤标准。按照《xx省中职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考核。教职工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教职工实行平时月考核及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岗位考核及管理体制。

2、教工一个月内旷工累计2天以上,或事假累计3天以上,或病假累计7天以上者不得当月绩效工资;教工在一个学期内内旷工累计10天以上,或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得当期绩效工资,且目标考核分为0分,并取消年度评先及年度考核“先进”资格以及年终考核奖。

3、以上凡属旷工旷课的扣分每月累计后按追究责任的办法通报,学期结束从个人目标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为单位,每月统计汇总一次,按考核分数推出科部顺序.扣款由各科室负责实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员负责,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领导负责追究计扣至责任人。

2、工作量不饱满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资;

3、缺勤者,根据考核制度规定,从工作量工资中足额扣除;

4、每学期末按规定核算扣除后,发给剩余部分。

5、层级、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3倍。

1、担任三年级课程的教师按期末考试成绩或教考分离成绩计算绩效津贴;超额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加分计算,获得大于100%的绩效工资;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基本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应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根据完成任务的比例减分计算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2、担任一、二年级课程教师,参加省、市统调考的科目,按统调考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科目,按参加学校教考分离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既有对口升学成绩又有统调考成绩及教考分离成绩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则加计考核分计算绩效工资。无法进行教考分离的学科教师按考核分获得绩效工资。统调考考试:参加统考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20%(数学、英语10%)以上的专业部教师获得100%的绩效工资;达不到的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在登封同类学校没有相同专业的学科统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到20%以上者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及格率小于80%优秀率小于20%的学科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学科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考分离考试,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20%以上获得100%的绩效工资,两项都达不到者减考核分、只能获得第三等次的绩效工资。

3、毕业生技能鉴定获证率达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训260人,学员安置到国内知名企业就业,签有劳动就业合同者、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9%以上(对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业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务750人以上者,负责招生、就业、培训、鉴定工作的教师加计考核成绩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任务者减考核分按完成任务比例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4、没有任课的管理人员、工勤岗按目标考核分(100分制)计算绩效工资。

5、各项任务完不成的个人或单位,主任扣总额的5%,主管科长扣3%,主管副校长扣2%。

6、每学年第一学期,若没有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可按学校期未考试教考分离成绩(管理人员按目标考核分数)计算绩效津贴。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6、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岗位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具体由各科室联合计算。办公室汇总,经校长审核,公式3天以上无异议,最后由财务室按月以学期发放月岗位绩效工资,学期结束后发放学期绩效工资。

本实施方案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从20xx年x月起执行。学校之前出台的其他相关规定若与本办法相悖,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绩效工资发放方案集合

主任津贴:津贴标准×班主任人数/总人数。

2、岗位津贴约占总额的25%。

副校长:津贴标准×副校长人数/总人数。

中层干部:津贴标准×中层干部人数/总人数。

语数教师:津贴标准×语数教师人数/总人数。

专职教师:津贴标准×专职教师人数/总人数。

津贴标准:副校长为人均的50%。中层干部每人为人均的45%。语数教师按人均的35%;40%;45%计算,标准根据班额大小确定。专职教师为人均的30%。(注:岗位津贴根据班主任津贴标准和岗位特点浮动,)。

3、超课时津贴约占总额的15%(总额-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

4、教育教学成果奖占总额的45%。

分教学质量奖和特殊奖。教学质量奖=教育教学成果奖(45%)-特殊奖。

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为加强学校过程管理,根据西昌市人事局《关于西昌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西昌市教育局《西昌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教职工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各部门考核后发放。有下述情况按要求扣除,无下述情况,则全额发放,扣取部分作为学年末教育教学质量奖(学科奖、班主任奖、优生奖):

1、科名次在全市10名及以前的,并全勤、工作量够绩效工资全发。

2、科名次在全市10名以后,每少一个名次扣除绩效工资10.

3、学生不准降级,若班主任之间私自降,每降一个扣两个班各两个名次,扣两个班主任绩效工资500元,学校不上学籍,不安排考试。

1、工勤人员工作质量由行政及部分教代会代表评出等次,分为四个等次发放。

2、工勤人员一等奖全得,二等奖得三分之二,三等奖得三分之一,四等奖0元。

3、工勤人员工作中失误一次扣绩效工资20,工资20。

1、根据机构改革精神要求,学校不再搞内休。

2、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若要休息每月扣除工资70,并扣除第13个月奖励工资及年终绩效工资。

3、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若要休息每月扣除工资50,并扣除第13个月奖励工资及年终绩效工资。

1、行政及工团负责人工作质量分四个等次。

2、一等得100,二等得80,三等得60,四等得40。

3、行政及工团负责人工作质量由教代会组织人员评等次。

1、按现规定办法以10个工作量为满工作量,工勤人员按学校设岗的岗位工作量(四舍五入计算工作量):

2、工作量在9个标准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资和年终绩效工资的5。

3、工作量在8个标准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资和年终绩效工资的10。

4、工作量在7个标准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资和年终绩效工资的15。

5、工作量在6个标准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资和年终绩效工资的20。

6、工作量在5个标准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资和年终绩效工资的25。

7、工作量在4个标准工作量以下的扣每月工资和年终绩效工资的60,视量的多少安排听课,但听课不算工作量。

1、公假,包括外出读书(函授)、参观、学习、开会、出差不记入考勤。

2、婚假(5天加晚婚10天),丧假(5天),产假(一般90天,晚育加20天,难产15天(证明),纯母乳养加30天),计划生育假(证明),探亲假,按上级政策规定时间内不计入考勤。

3、旷工或旷课,每一天扣工资50元,绩效工资100元。

4、事假每一天扣工资10元,绩效工资40元。

5、病假每一天扣工资5元,绩效工资30元。

6、各种会议:病假扣工资1元,扣绩效工资5元;迟到早退扣工资5元,扣绩效工资10元;事假扣工资10元,扣绩效工资20元;缺席扣工资20元,扣绩效工资50元。

7、值周行政及值周教师,分管学生人员,学生集会缺席扣除值周津贴10元和绩效工资20元;值周行政及值周教师缺席扣除值周津贴10元和绩效工资20元;值周行政及值周教师迟到早退扣除值周津贴5元和绩效工资10元。

8、纯后勤人员(特殊工种除外,如保卫),夏季作息时间早8:00,冬季作息时间早8:30上班报到,下午5:30可以离校,若迟到或早退扣工资5元,绩效工资10元。

9、产假满后不按时上班者每月只发工资200元。

1、未交各种表册,每少一样扣100元。

2、备课:未交教导处检查,每次扣200元,未按时交每次扣100元。

4、作业批改、检测:按学校要求,每少一次扣100元。

5、听课:每少一节扣50元。

6、班会课:班会课应按学校要求或自身安排有教案上课,旷课每次扣200元,上自习或其他课每次扣100元。

1、教师落聘第一年发工资70,第二年发工资50,第三年发工资30,并每天听两节课,一律无奖金津贴。

2、工人落聘每月发工资100元,可不报到。

3、不服从工作安排扣绩效工资200元,无理取闹造成不好影响的扣绩效工资300元。

4、教职工之间吵嘴打架,根据情况扣双方各100—500元。

6、其他影响到学校工作、声誉、教育教学的,根据具体情况由行政会讨论处理。

7、发生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不晋级、不评优、不评职,视其情节,扣除相应的年终绩效工。

乡镇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根据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x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丹人社通字〔20xx〕16号)和《中共xx县委员会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事业单位履职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办〔20xx〕11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改革的方针和原则,在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建立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农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实施范围。

1、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员。

2、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列入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范围。

3、借调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借调单位进行考核,绩效工资的核算也按照借调单位执行。

(二)实施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考核内容及构成比例。

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结合年终考核进行。主要是考核每个职工全年的工作纪律、工作实绩、总体表现、突出成效等情况,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见附件)。基础分实行百分制,局直事业二层站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水产畜牧兽医站个人考核综合得分由局班子、二层站按3:7的比例组成。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加分项目。

1、科研成果加分: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地厅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处级科技成果奖的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加3分。同一成果同时获得县处级、地厅级、省部级成果奖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成果奖不论排名先后,均获得同等加分。

2、荣誉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内获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荣誉加3、5分、地厅级加2、5分、县处级加1、5分、局系统先进加1分。同一年内年度同时被评为和县处级、地厅级、省部级先进工作者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

3、参加稻田画加分:年内参加稻田画制作人员每人加1分。

4、在考核年度期内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加1分。

5、岗位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内担任单位正职领导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领导加2分、副职领导加1分,身兼多职者,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

6、信息加分:年内个人向报刊、电台、新媒体投稿,反映我县“三农”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做法等,被《河池日报》《河池清风网》《河池先锋网》、河池电视台等市级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1分/篇;被《广西日报》、广西广播电视台等自治区级媒体采用给予个人加3分/篇;被《人民日报》等中央级新闻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5分/篇;被河池日报、新河池、河池手机tv、奇美南丹等新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1分/篇;被广西农业等自治区级以上新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3分/篇。如同一篇信息被多家新闻媒体采用的以最高媒体采用进行加分,不得重复加分。信息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三)扣减分数项目。

1、本单位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单位人员每人每次给予扣减5分。本单位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单位人员每人每次给予扣减2分。

2、个人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扣个人10分。

3、个人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个人10分。个人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个人2分。

4、无故旷工1—4天的,每人每天扣2分,无故不请假的每人每次扣1分。

5、上班期间在办公场所有争吵现象的,争吵当事人双方每人扣2分。

6、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被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涉及人员每人扣3分。

7、不服从局班子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个人2分。

8、年内每位干部职工至少完成信息并被录用2篇,每少一篇扣5分。局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屠宰厂检疫人员、因工作需要抽调到外单位人员及到我单位工作不满3个月人员无信息任务要求。

同一事项按最高扣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

(四)考核分值。

个人绩效考核分值=基础分+加分值—扣减分值。

(五)考核程序。

1、考核由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在当年底或次年初进行考核测评。

2、考核结果公示: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在所在单位张贴公示5天,接受民主监督。在公示期间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向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反映。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六)其它事宜。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及我县相关规定休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发放。

2、工作人员岗位发生变动的,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按变动后的岗位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因调动、聘用、安置等原因,新进入本系统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相关文件执行。

3、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职务职称晋升、续聘与解聘的重要依据。

4、当年到龄退休、正常流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5、事假累计超过3天、5天、10天、15天、20天、25天、30天以上40天以内的或病假累计超过5天、10天、15天、20天、30天、60天、90天、132天以内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外),个人绩效考核分值按考评分的95%、90%、85%、80%、75%、70%、65%、60%计。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年底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的综合考核结果为准。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局财务股设立专账管理,根据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签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表(见附件2)下拨发放。

8、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参与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分值取整数,不是整数按四舍五入计。

(二)所扣、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管理使用。

以上所扣、停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奖励本单位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

(一)组织保障。

为做好我局绩效考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等工作,特成立xx县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秀月县委农办主任,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

事业单位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由吴秀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小组,一是绩效工资核算发放小组(由局财务股罗小梅、朱珍锐负责);二是绩效考评管理小组(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农业农村局系统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二)健全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规范绩效考核程序,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切实提高单位工作效能与管理水平,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透明考核程序,确保监督到位。考核工作在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督导下,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加大检查,加强监督,全过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做到实事求是的评价工作成绩。

(一)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得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国家统一的补贴标准外另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将坚决予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经费应专款专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xx〕48号)规定,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发放现金。

(三)本实施方案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备案后,在本单位公布实施,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方案由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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