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优秀22篇)

时间:2023-11-20 08:38:06 作者:紫薇儿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优秀22篇)

编写计划书是一个思考和总结的过程,我们应该从中发现问题并寻找解决的办法。计划书是一个详细的规划和安排,它可以帮助我们达成目标,实现梦想。编写一份完美的计划书需要我们明确目标和需求,制定可行的计划和策略。以下是一些备受推崇的计划书范文,它们被认为是成功人士的最佳实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结合20xx为民服务日活动,以“心系群众,为民履职”为主题,开展一次“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图片等媒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为珍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市县人大代表、交警中队全体干警、镇一中全体师生。

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此次活动由镇人大牵头组织。

采取大会形式,集中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中小学生有切身联系的交通法规。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

二、不驾乘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超员、超载。

四、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车。

五、不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使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老年车载人营运。

七、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八、行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九、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

十、学前班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家长或教师带领,未满12岁的学生不得在道路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不得在公路、街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十一、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十三、不得在街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

十四、爱护公路两侧的花草树木,不损坏交通设施。十五、骑自行车要靠边行驶,不侵占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抢行猛拐;不骑车搭人和追逐打闹;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六、驾驶车辆时,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十七、驾驶车辆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十八、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十九、驾乘车辆时,不得向车外吐啖、乱扔垃圾、乱丢烟头。

二十、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得肇事逃逸。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二十一、遇有交通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时应及时报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二、其他方面交通法规讲解。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特制定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如下:

通过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吸取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健全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机制,在广大师生中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继续深入治理校车超载、学生骑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使涉校涉生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宣传教育活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1月15日)。

市教育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协调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教育局安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各地各校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目标,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月15日)。

各地各校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切入点,把宣传教育活动与治理涉校涉生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

1.有条件的学校做到“十个一”

即学校出一期交通安全专刊,班级出一期交通安全黑板报,开一场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举办一次交通安全讲座,发放一批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观看一场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举行一次交通安全征文活动,写一篇交通安全心得体会,组织一次与学生家长互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幼儿园和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可根据本园本校实际,选择开展部分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时,幼儿园要把老师和家长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对象,中小学校主要在学生遵纪守法的行为规范上下功夫,高校学生还应当从政策法规层面进行宣传引导,要根据不同年龄学生认知程度的不同,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进行,确保宣传教育收到明显的成效。

2.深入治理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等行为。

各地各校要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在校学生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发现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以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3.切实加强对校车和学校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

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和其他不安全车辆,积极配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行动。

4.建立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有效联动机制。

对经常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学生强化管理。告家长书、家长会会议记录、学生及家长教育谈话记录、家访记录等要留底备查。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1月15日至1月31日)。

市教育局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对各地各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广泛动员部署,周密策划,精心安排,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以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倡导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的重要实践活动。各地各校要切实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三项教育”、“三年行动”等各项任务的工作部署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内容,创新载体,注重实效,抓实、抓细、抓好。

(三)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

1、20xx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在发动宣传、树立文明交通意识。通过全社会广泛宣传,加强交通科学管理,集中解决公民在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交通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城乡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初步实现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明显减少,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自觉表率作用。宣州区、广德、宁国、泾县等四地带头示范并取得明显实效。

2、20xx年,大力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的痼疾。通过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专项整治行动和检查,督促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交通参与者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做到关爱他人、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宣城市区和省级文明县城广泛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3、20xx年,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全面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通过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交通文明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交通管理部门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全县全面铺开并取得明显成效。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以交通安全为主题,加强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提高师生文明交通素质,全面提高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结合“文明交通”主题,加强学生日常文明交通习惯养成教育,从“文明交通在我手中”、“文明交通在我脚下”、“文明交通在我心中”等方面入手,深入开展“四个文明”(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骑车、文明游览)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二)组织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实践活动。一是每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二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学生担当家庭“文明交通劝导员”,劝导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把交通安全宣传延伸到每一个家庭,使文明交通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组织各学校利用暑假“返校日”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四是组织学生志愿者,与所辖区、街道联系并配合,就近到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台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五是组织学生参加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以多媒体为表现形式的全市第二届中小学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三)全面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制定并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县区和学校的校车管理指导和督查,将安全工作情况与工作实绩考核挂钩。三是建立并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及时制止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安全。四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监控,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自查情况月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五是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配合市公安交警、安监、交运等部门坚持开展“全市校车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校车的监管,防患于未然。

(四)充分发挥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基地作用。通过“教育基地”这一载体,推动全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同时不断完善设施,扩大规模,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

(五)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组织各学校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达标学校”的创建工作,将其作为中小学交通安全普及教育的重要举措,拓宽交通安全教育渠道,探索增强交通安全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扎扎实实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整体带动。各学校要紧密结合本校师生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师生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的交通问题。在**难题中彰显“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社会效果,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向纵深发展。

于当月25日前上报,重要活动、专项工作情况随时上报。

文明交通整治行动方案

聚焦“减量控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共治的原则,重点整治西门街、东门街、胜利街、水浒路、金河路、临城路、育才路,着力防范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抓紧抓实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核心工作,为全县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县公安局。

1、严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非机动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人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科学破解医院、学校、车站、商圈等道路堵点乱点,同时强化公交车辆运行管理水平,加大违法占用公交车站点整治力度,持续巩固“三小车辆”治理成果,积极倡导绿色出行。

2、争取政府支持,配合职能部门,推进水浒路、金河路、西溪路“绿波带”建设,探索“绿波城”畅通工程,推进城区电子警察、信号灯全覆盖,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有效提升信号灯配时优化工作,全面强化智慧交通建设。

3、全面谋划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优化勤务模式,加大早中晚高峰期时段警力投入,全力加强重点路口、节点交通指挥疏导,着力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因警力限制,先期以城区主要道路为重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落实专人实行定点、定人、定时管理,再掀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高潮。

责任人:赵向阳完成时限:常态化。

(二)县交通运输局。

严厉查处非营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加强出租车、公交车和网约车的监管力度,持续巩固“三小车辆”治理成果。加强公交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车意识。

责任人:李祥完成时限:常态化。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合各职能部门,排查打通整改断头路、竹节路,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负责推进城区“绿波城”畅通工程的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城市道路电子警察、信号灯全覆盖,右转专用道渠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全面完善标志、标线、标牌和中央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完成左转待行区标线渠化工作。

责任人:刘甲一完成时限:常态化。

(四)县教育和体育局。

严禁16周岁以下学生使用、骑行电动车,助推非机动车校内规范停放,严禁电动车骑乘人不佩戴头盔进入校内。推广英才小学管理模式,采用错时上放学的措施,增强教师、家长志愿者协助力度,共同维护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在主要路口护导接送学生,劝阻家长依法、文明停车,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全面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整体提升。

责任人:冯兴平完成时限:常态化。

(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推进路外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路内停车泊位的施划工作,从根本上缓解停车难问题。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全部配齐安全头盔,合理施划路内停车位,督促单车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车辆摆放整齐有序。严厉查处私自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开展对非机动车的'停车位施划工作,持续巩固“三小车辆”治理成果。

2、严格落实包乱停乱放等“门前五包”责任制,取缔、清理流动商贩、占道经营。

责任人:候仰超完成时限:常态化。

(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外溢和占道经营清理。

责任人:房殿臣完成时限:常态化。

(七)县广播电视台。

做好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交通法规和交通常识的普及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法治意识。

责任人:黄贵鑫完成时限:常态化。

(八)县文明办。

组织广大文明交通志愿者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人:李晓龙完成时限:常态化。

(九)郓州街道、唐塔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配合做好辖区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文明交通宣讲、劝导活动;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道路交通文明列入乡规民约,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基本知识;做好城中村“三小车辆”整治,配合做好辖区其他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责任人:王淅、李天华、张玥完成时限:常态化。

(一)优化推进网格化交通执法管理。

1、公安交警全力抓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机遇,主动参与优化城市路网,促进城市规划建设与道路交通协调发展工作,切实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紧盯学校、商场、医院等重点区域,扎实开展停车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停车资源限时免费向市民开放,最大限度破解停车难问题。

2、公安交警持续推进“全时全域”警务,实施精细网格管理,强化交通流量研判,发挥铁骑勤务作用;坚持“一点一策”治乱疏堵,做精高峰岗、助学岗管控模式,实施优化信号灯配时、建设可变车道等措施。持续深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不文明行为的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集中整治和常态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扎实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确保实现城市安全头盔佩戴率达75%的目标。

3、公安交警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同时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电子卡口等科技手段,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和货车通行证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货车可线上和线下办理通行证),加大对通行禁区货车的现场和非现场执法力度,对发现未办理通行证通行禁区,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情形的,将严格依法处罚。

4、公安交警协调新闻媒体关注报道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一盔一带”安全守护、酒醉驾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普及“路口礼让斑马线”、防范“二次事故”等知识常识。每月定期加大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曝光力度;每月至少5次开展进入运输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大型宣传活动。

5、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在主城区划分4个交通巡控网格,以服务群众安全出行为根本目标,以堵点、乱点为管理工作重点,覆盖7个重点路段以及6处重点区域(包括4所学校、1个大型医院、1个大型商场),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7个重点路段:西门街、东门街、胜利街、水浒路、金河路、临城路、育才路。

6处重点区域:第一初级中学、乐园小学、实验小学、公明路小学、县人民医院、金河路东大福源。

6、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以“三小车辆”、出租车及非法营运车为重点管理车辆,严格查处电动车超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违法掉头、街道随意上下客、违反装载规定及限制通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完善城区路网基础建设提升。

7、住建部门年内完成清泽路(义和路-郓邑路)、郓邑路。

(育才路-清泽路)、工业一路(水浒东路-开拓路)、忠义路(义和路-公明路)、好汉路(水浒路-郓州大道)5条道路的续建工作。

8、住建部门持续打通利民街(郓州大道-西溪路)、兴盛街(郓州大道-西溪路)、文苑路(东门街-西溪路)、东溪路(临城路-金河路)等4条断头路;新建风情街(崇文路-西门街)、民立街、工业七路、唐塔路中段4条市政道路;提升改造西门街西段、工业三路、水浒东路、光明路、东溪路等5条城市主干道。

以利民街(郓州大道-西溪路)、兴盛街(郓州大道-西溪路)两条断头路为试点,9月底前完成改造。

9、住建部门打造西溪路、水浒路、金河路3条城市主干道的绿波建设工作,逐步推进城区“绿波城”畅通工程的试点工作。计划开展城市出入口提升改造工程,改造清泽路与西门街交口、清泽路与胜利街交口、育才路与义和路交口、东溪路郓州大道与开拓路五岔口、工业七路与金河路交口、清泽路与郓州大道交口路口6处,缓解交通压力。

以郓州大道与开拓路交口为试点完成右转专用道渠化建设、清泽路与西门街交口为试点完成绿化、右转专用道渠化等整体建设,9月底前完成改造。

10、住建部门逐步推进城市道路电子警察、信号灯全覆盖,

对开发区、老城区缺失、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按计划逐步补齐。全面完善标志、标线、标牌和中央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年内完成临城路、义和路、魁文路等具备施划左转待行区的标线渠化工作。

1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路外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路内停车泊位的施划工作,计划本年度6月搭建完成指挥中心平台建设。4月底前一期项目建设完成3条路段共803个泊位,积极协调职能部门审批停车场资质项目,顺利上线运营后,在充分总结一期项目的规划、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二期项目建设待一期项目停车经营备案(停车场资质)审批下发后进行,施工时间暂定为7月-11月二期项目计划建设13条市政道路约1600个泊位,加快我县新型智慧城市化进程,大幅度改善城区居民停车环境。

施工进度:7月-8月唐塔广场北路、唐塔路、魁文路、南湖广场南路、东门街。

9月-10月西门街、公明路、尚武路、五道街、水浒商贸城北路。

11月份忠义路、胜利街、利民街--项目验收上线运营。

1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压实企业责任,督促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加大力度对电单车进行清洁摆放,责令企业对全部在运行的电单车配齐安全头盔,引导市民使用电单车时佩戴头盔,遵守交规。合理布局开展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城区内约20xx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的施划工作,确保非机动车辆有序停放。

13、综合执法部门成立城区11个市容中队对影响交通和市民出行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以及联合公安交警对路沿石上违法停车严格查处。通过日常巡查治理,重点难点集中治理的方式,规范管理早夜市经营,加大对学校、医院、广场周边的治理力度,实行错时执勤,根据具体情况部署人员提前到岗或蹲守执勤,治理各类影响交通秩序的违规行为。

(三)强化公交路网安全运行提升。

14、公安交警加强违法占用公交专用站点治理,充分运用流动巡查和违章抓拍监控设备,加大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站点行为非现场抓拍力度,确保6月底初见成效,持续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主城区公交专用站点通行秩序。

15、自城乡公交一体化推行以来,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双微等媒体对公交路线、站点进行了公示,对市民安全出行注意事项进行广泛宣传,定期对公交驾驶人进行培训,提升优化服务质量;现已开通公交线路53条,其中城区公交10条,城乡公交43条。住建部门逐步完善中转换乘站、港湾式停靠站,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结合城乡公交站点和农村公路建设进度,适当设置村居站点,年内计划新建400个站点站牌。

(四)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以第一初级中学、公明路小学、乐园小学、实验小学为试点,学校要详细摸清学生家长接送情况,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台账,实行“一校一方案”工作机制,对各学校周边交通情况逐一调研。学校实行错时错峰上下学,排队放学,值班老师负责带学生到指定接送地点,让家长有序认领学生。教体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周边进行隐患排查,协调相关部门增设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完善防冲撞、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开展道路秩序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重要性,紧密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组织领导,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群众宣传。通过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力量在全县迅速掀起整治行动的宣传高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整治的良好氛围,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聚焦制约性、基础性、根源性问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制定治本之策。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结合实际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亮点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带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综合水平全面提升。

(四)严格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将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严格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领导带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到位。

文明交通绿色出行行动方案

1、运用简单的调查与统计的方法,了解人们日常出行的方式。

2、尝试积极地讨论,大胆地交流摩托车、汽车等给环境带来的污染。

3、懂得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的好处,具有初步的环保意识。

1、活动前请幼儿询问并记录家人最常选择的一种出行方式。

2、调查表,统计表,故事课件,彩笔,每名幼儿红色、绿色圆点各一枚。

1、出示调查表,引导幼儿以听课老师为对象进行出行方式的调查。“今天我们这里来了许多的客人老师,我们来调查一下她们的出行方式吧!”

“你想怎样去询问客人老师?”引导幼儿有礼貌地去询问客人老师。

2、统计调查结果,分辨出选择哪一种出行方式的最多、最少。

(1)“你的调查表上选择哪种出行方式的最多?”请个别幼儿展示调查表,并示范如何将调查表粘贴到相应的标记下面。

(2)全体幼儿粘贴调查表。

(3)教师与幼儿一起统计调查的结果并进行分析。

3、幼儿操作红色圆点进行第一次自我出行方式的选择。“如果现在你要外出,你最喜荒种出行方式?为什么?”

4、教师播放课件讲故事,引导幼儿了解汽车、摩托车给环境带来的污染,知道什么是环保的绿色出行的方式,学习选择环保的绿色出行方式出行。

(1)为什么小兔子和小花狗会被慢羊羊村长拦住?

(2)为什么其他小动物没有被拦住?它们选择的出行方式有什么好处?

5、幼儿操作绿色圆点进行第二次自我出行方式的选择。“如果你现在又要外出了,你又会选择什么出行方式呢?为什么?”

6、教师列举生活实例,引导幼儿在讨论中掌握如何选择合适的绿色出行方式。知道乘坐公交车也是一种绿色的出行方式。

(1)如果要去的地方不远,我们可以选择怎样的出行方式?

教师引导幼儿通过将公交车与小汽车尾气排放量与乘坐人数的对比,知道公交车排放同样的尾气可以运送更多的人,乘坐公交车也是一种环保的绿色出行方式。

(3)如果我们有4个小朋友都要去公园玩,可以怎样去?

7、与生活实际相联系,引导幼儿知道什么是低碳生活,低碳生活就在我们的身边。

“小朋友,你知道怎样节约用水(用电)吗?”“什么样的出行方式是我们应该选择的?”

教师小结:低碳生活就在我们的身边,对于我们小朋友来讲就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0年1月26日,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随后,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设立了跨部门协调推进办公室,并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合实施”的工作格局。

其中,湖南省把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全省文明创建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纳入今后3年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考核验收指标,在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考核中,实行文明交通“一票否决”。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各地精心策划、密集组织了一系列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贵州省贵阳市举行了“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拒绝交通违法行为,黄丝带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向社会各界征集千名“黄丝带在行动”志愿者。江苏全省城区创建204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100条文明交通示范路,示范路口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9%,行人和非机动车守法率超过90%。

同时,各级党委、政府把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推进本地区文明创建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投入上抓好落实。各地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激励市民积极参与,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

据介绍,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和文明交通监督考评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月28日,云南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在昆明召开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0年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明确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研究部署2011年全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

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公安厅副厅长蒋平、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李联斌、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陈新钢,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发改委、省公安厅政治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司法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省妇联、省总工会、共青团云南省委等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出席会议,省、昆明市、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赵云岗主持。

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公安厅蒋平副厅长代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作了重要讲话,蒋平副厅长充分肯定了2010年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的工作成绩,对做好2011年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提出了三点要求:一、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的有力抓手,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努力抓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各项措施落实。一是在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下功夫;二是在健全完善机制,推动长远建设上下功夫;三是在扩大社会影响力上下功夫;四是在深化对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效果上下功夫;五是在打造典型引导,组织开展“十二个百”创建评选活动上下功夫。三、进一步探索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新思路新方法。按照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整体工作部署,2011年是推进年,主要是抓推广、破难题。各地各部门要针对道路交通管理的体制性、机制性、瓶颈性难题,开拓创新,善于用改革的思维谋划工作、用创新的办法突破瓶颈,善于借鉴吸取各地创造的经验,不断探索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新思路新方法。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进学校”工作,努力使交通安全课堂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交通运输部门要从驾驶人培训考试、日常管理等环节抓好文明交通意识的培养。要进一步推动文明交通进驾校,深入组织开展以设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常识课、每位学员看一次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一次交通劝导服务、每位新驾驶人参加一次文明驾驶宣誓仪式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提高驾驶人文明交通素质。要落实公交公司、出租车运营公司、客运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制约机制,将驾驶人文明驾驶作为“文明单位”考核硬指标内容;城建等部门,就道路规划、建设及交通标志设置等存在的不够科学、缺乏人性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对策;要注重发挥社会的力量、道德的力量、法制的力量、科学的力量和新闻舆论的力量,将文明交通理念传播到各行各业;要注重发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积极性,将文明交通宣传工作做得更扎实有效;倡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成为富有实效的“民心工程”。

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李联斌在会上讲话,要求全省各地要把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集市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对文明办系统把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推进措施。

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陈新钢总队长,总结回顾了2010年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工作。自去年1月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在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来,全省各地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方案,细化措施,部门联动,狠抓落实,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道德力量、法治力量、科技力量和新闻舆论力量,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紧紧围绕“四个六”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提升了公民的文明交通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增强了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陈新钢总队长代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部署了2011年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全省各地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紧紧围绕“四个六”活动,找准载体、丰富手段、强化措施,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各地要充分发挥文明办、公安、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广播电视、交通、教育、农业、司法、安监、工会、共青团、妇联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对下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考核评估力度,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在本系统、本单位全面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二是加强宣传策划,扩大社会影响。各地要以全面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反复教育,着力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礼让的交通氛围,激发公民参与文明交通的热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对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要重在强化宣传效应、规模效应、联动效应,把握主动,引导舆论。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不断拓展社会宣传新途径;三是组织宣传月活动,传播文明交通理念。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要求,5月为全省的“交通安全宣传月”。5月6日,为全省统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启动日,各地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要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协调各成员单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向公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交通知识;四是以创建评选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和文明交通先进个人“十二个百”活动为载体,强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五是组织召开全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经验交流现场会。为了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示范引路,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拟于7月召开一次全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经验交流现场会,抓点带面、促进工作;六是组织全省开展交通安全文艺汇演。为扩大文明交通的宣传面和影响力,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将于9月组织全省开展一次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文艺汇演。采取由州、市、县(市、区)层层组织和编排与交通安全有关的小品、相声、快板、花灯、歌舞等节目进行预赛,挑选优秀节目参加全省的汇演;七是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刊播制度。全省各地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3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将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各地电视台播放文明交通公益广告片的通知》,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免费播放制度。八是拓展文明交通宣传阵地,精心打造媒体平台。3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将与昆明嫒婷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创办一个“交通安全手机报”,向公众宣传文明交通知识和安全路况信息。4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与云南电视台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合作,开设一个“交通安全”频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2011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投资160万元,在总队建立一个“云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内设“人车路展厅”、“交通事故警示厅”、“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厅”、“感悟厅”),目前已启动布展工作,5月建馆开展。该中心建成后,将面对省、市、党政机关、驻军部队、客货运企业、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和新领到驾驶证的驾驶人等,开展人性化的、直观的、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1月底前,全省州、市40%的交警支队、20%的交警大队,要结合实际,建立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对重点对象和重点群体,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升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精细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宣城崛起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明交通整治行动方案【】

全面贯彻并精准落实到创建工作的方方面面,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努力以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高效能提升,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品质的高水平改善,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的高质量发展。

按照全市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开展重点领域整治提升、文明小区创建、城乡文明共建等十项行动要求,我局共涉及市容市貌整治类、公共秩序整治类、城乡文明共建类、法治环境提升类、公益宣传类5项,31条主街道整治任务1项,居民小区整治任务1项,共计7项。具体任务为:

3、社会公共秩序整治行动1项,要规范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运营管理;

4、法治环境提升行动1项,抓好出租等行业约束自律,对重点人群众进行教育管理;

6、全市31条主街道整治任务1项,西苑东大街(原西环);

7、全市居民小区整治任务1项,包含全系统7个自建小区(交通苑、建华街家属楼、运管站家属楼、富强路运管站家属楼、征费站家属楼、向阳桥家属楼、公路站家属楼)。

本着工作与创城两不误的原则,从现在开始,分管局领导要亲自带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组织本单位、本科室干部职工下沉一线到分包的指定地点按要求、按标准开始整治。

总指挥:王旭东。

(一)加强基础设施管护建设。(分管局领导:郝跃平;责任单位:城运站、汽车站)具体整治任务:要确保城市公交站牌、广告牌等公共设施完好;特别要修缮维护公共场所的座椅和无障碍设施,确保无占用无损坏;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均按要求设置标准化的母婴室。(任务明细后附:表1)。

(二)规范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运营管理。(分管局领导:王宏杰;责任单位:城运站、运管站)具体整治任务:加强巡查执法,杜绝非法营运、争抢客源、乱拉乱载等违规行为。要建立健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运营服务和监督投诉机制,加强司乘人员的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和文明礼仪培训,纠正仪表不整洁、语言不文明、不开计价器、随意涨价收费、不出具发票以及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违规停车等不文明行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使者”、文明公交线路、文明出租车、文明客运班线等评选活动,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任务明细后附:表2)。

(三)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分管局领导:张延东;责任单位:地方站、城运站)具体整治任务:按照全市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对公路环境整治,打造干净整洁、靓丽美观的路域环境。实行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任务明细后附:表3)。

(四)开展德法共治促文明新风活动。(分管局领导:王宏杰;责任单位:城运站)具体整治任务:突出抓好出租车行业约束自律,对出租车司机等重点人群进行教育管理。(任务明细后附:表4)。

(五)加强户外载体宣传。(分管局领导:温向军;责任单位:路政站、城运站、汽车站)具体整治任务:在全市主次干道、公交站点设置公益广告;在车站等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公益广告景观小品。(任务明细后附:表5)。

(六)西苑东大街(原西环路)容貌治理。(分管局领导:张延东;责任单位:局机关)具体整治任务:主要制止和清理私搭乱建,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清理店外经营、乱摆乱放,规范经营秩序;整修和维护破损便道及路面,确保道路和便道整洁畅通;规范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营造整齐规范的。交通秩序;清理和整治道路两侧以及可视范围内所有非法小广告,杜绝乱贴、乱画、乱写,保证环境卫生整洁;整治电线私拉乱接,规整杂乱横空线缆,营造安全整洁的生活环境。(任务明细后附:表6)。

(七)7个自建小区整治提升。(分管局领导:郝跃平;责任单位:按照全局自建小区责任划分局机关事务处2个、运管站2个、治超站1个、养护站2个)具体整治任务: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实现垃圾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有效解决小区存在的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摊位乱摆、私搭乱建、小广告乱张贴、楼道内杂物乱堆放等突出问题,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做到路面平整、环境整洁、绿化美化亮化。建立健全各类文化活动场所,并配备各种活动器材;通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武安好人等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倡导文明之风。(任务明细后附:表7)。

(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推进城市面貌大提升专项行动,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按期实现整治提升目标。

(二)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策研究、过程管控、资料收集、活动安排等统筹推进工作。经报请局领导同意,成立20xx年交通创城工作专班,专班内业组由局网信办牵头,城运站、汽车站各安排1名资料人员到局网信办合署办公直至活动结束;专班外业组由局大督查牵头,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跟进督导,每日在工作群进行反馈。

(三)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从全市大局出发,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形成单位、科室互动、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局面,严禁推诿扯皮。

(四)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全面推进落实。局主要领导一周一调度,局主管领导两天一调度,局大督查每天进行督导推进,强化督查督办,实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影响创建工作进度的,要及时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文明交通参与意识,有效避免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和百日攻坚行动,确保我镇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上级的部署和县领导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有关单位职能部门作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有效实现“减量控大”目标;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御能力;深化“畅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交通安全进村入户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文明和法治意识。

(一)开展宣传阵地建设。

1、各单位依通过led电子显示屏、移动警示牌、路侧标志牌、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以上宣传阵地建设每月进行健全完善),开展“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以及酒驾、超员、超速、分心驾驶、疲劳驾驶、占用应急车道、突发应急处置、二次事故预防等方面宣传提示,各单位每月不少于2条次。

2、各单位在村庄出入口、路口、农村文化广场、礼堂等场所开展宣传劝导,每月至少开展2次宣传活动。

(二)“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结合春季开学交通特点,通过线上线下授课、摆放展板、互动体验、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召开主题班会、交通安全云课堂、组织学生及家长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宣教方式,为广大师生和家长上好校园开学季“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安全守法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2、广泛开展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活动,督促学校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召开主题班会、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讲解和剖析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大型车辆(特别是渣土车、工程搅拌车、长挂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驾驶“内轮差”和“视觉盲区”,普及“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常识。

3、加强新媒体矩阵宣传提示活动。充分利用“双微”、短信、微信群等宣传渠道,策划专题报道,集中发布学生出行交通安全常识和提示信息。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每周向“五长一员”、农村面包车、校车驾驶人和管理人至少发送一条交通安全出行提示短信,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科学防护,安全生产、安全出行。

(三)“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1、集中主题宣传。全方位多角度高频次将“一盔一带”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发挥“声屏报网端”全媒体作用。推广应用交通安全“云课堂”,开展“指尖上的交通文明”传播。

2、突出源头宣传。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广泛传播头盔、安全带的重要性和使用常识。发动村委会,在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驾校、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通过播放led、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材料等方式开展宣传,并加大公园、广场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宣传力度、即日起利用镇村两级“交安微学群”、小区业主群、农交安app等平台,每周发布“一盔一带”事故案例、安全提示等信息不少于2条,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

3、加强劝导提示。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常态化检查、宣传、劝导。

4、注重倡导引导。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引导私家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

(四)农村地区和进城务工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加强“一老一小”安全防护。教育、派出所等部门,要开展学校周边特别是公路沿线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将风险点通报相关部门,并及时设置提示警示牌。利用农村集市、圩日等,加强老年人等留守人群普法宣传,重点宣讲规范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安全过马路等常识。

2、加强“大喇叭”宣传。依托全镇村两级有线广播联播联控机制,结合疫情防控等工作落实常态播报机制,每周至少播报2次交通安全内容,加强交通安全提示,形成“普法村村播,提示周周有”的宣传态势。编写贴近民生、通俗易懂的广播稿。发挥网络广播或数字广播优势,实现“大喇叭”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远程遥控、远程播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主动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力求取得实效。

(二)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意识到,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我镇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患能力,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抓好提升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患能力的各项宣传工作。

(三)保障宣传经费。各单位要落实必要的宣传经费,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支出(含交通安全员经费补贴)纳入财政保障,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装备和经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范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优先解决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不足、宣传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贯彻落实,要于每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当月开展活动的工作佐证按以下分类网传镇道安办邮箱(xxx)。

1、开展宣传阵地建设。

2、“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3、“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4、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打击各种交通运输非法行为,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xx]35号)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我局计划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以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为重点的文明交通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加大对道路运输市场整治力度,着力解决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繁荣发展。

二、活动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提升交通执法质量,非法经营行为明显下降,道路运输市场和交通安全管理秩序明显好转,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运输环境。

三、活动内容。

1、从严查处非法营运的客、货车和出租车。

2、坚决查处卖客、甩客、宰客、抢客、兜客、骗客、抬压票价、欺诈旅客和垄断客、货源等侵害旅客、货主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3、严厉查处客运班车不进站停靠,城内乱停乱靠、上下旅客行为。

4、严厉查处出租车异地营运、专线经营及私自设点拼客经营行为。

5、治理主要线路、车站、宾馆、医院、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的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6、加强县级以下公路、桥梁的排查,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和乡镇沟通,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7、加强道路施工管理,设置醒目、标准的警示和绕行标志,做交通疏导工作。

四、主要措施。

1、宣传发动。联合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展板等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运营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运营车辆。

2、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在“五一”、“十一”、“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

3、加强总结。随时总结整治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及工作成效,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及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防止非法运营行为反弹。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大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3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川府发〔〕4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14─)的通知》(达市府办〔2014〕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绿色**、生态**”为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按照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的总体要求,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加快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美丽幸福新**。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到,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下降2%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工业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1.全面整顿燃煤小锅炉。到底,对全市燃煤锅炉、茶浴炉进行全面排查,完成全市燃煤锅炉、茶浴炉调查工作,建立调查工作档案。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底,全市辖区内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系统。

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质监局、环保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环保局、安全监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1.强化施工扬尘监管。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监管。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须进行地面硬化或绿化,在出入口设置冲洗台、排水沟、沉沙井,并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推行低尘作业方式。对施工现场未设置硬质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处未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和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未硬化,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等运输未采取密闭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从事搅拌石灰土和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施工作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工建设,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发现施工行为,依法降低建设单位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并给予罚款处罚。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大力整治矿山扬尘。依法取缔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逐步对矿山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实施在线监管。严格执行对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和城市周边的矿山企业的扬尘治理,在重污染天气要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

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严格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措施落实和日常监管,严格执法,城区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低空排放或位于居民集中区等敏感位置且已引起油烟污染投诉的饮食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强化油烟净化设施的日常维护,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坚决纠正将油烟引入城市下水道排放的行为。禁止城区露天烧烤。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城管局。

4.划定并逐步扩大城市禁燃区范围。划定燃煤、秸秆、烟花爆竹、生活垃圾等禁燃区,逐步将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年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在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及各种可燃废物。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公安局。

5.扩大绿地面积。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加快公园绿地建设,继续推进道路绿化,建设绿色廊道,推进单位、居住区绿化,开拓立体绿化,拓展绿地空间。大力实施城市周边山体绿化、农村绿化、水系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建设,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

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1.提升燃油品质。各加油站不得供应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2017年底前,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

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质监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商务局。

3.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并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完善天然气加气站网络体系。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不得审批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项目,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高污染项目。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正版)》的规定,综合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完成达州市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

3.加强小型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治理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治理整顿,实施分类治理,提升改造一批、集约布局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关停并转一批。制定财税、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

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

(五)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强化清洁能源供应。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较2016年明显降低。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

2.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2017年底前,原煤入洗率达到70%以上。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止销售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并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大力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

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

3.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天然气供应。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鼓励发展天然气、分步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

(六)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1.调整生产力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建设项目原则上布局在工业园区。所有新、扩、改建项目,须全部进行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环保局。

2.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1.5倍削减量替代。发改、经信、环保、住建、工商等部门联合建立准入机制,在重点行业立项、技改、环评、能评审批中,各司其职,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工商局、人行**分行。

(七)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环保局。

2.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强化源头污染预防,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能源阶梯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综合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

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局。

3.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大力推广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扩大节能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和新能源装备的消费市场,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环保局、科技局、投促局。

(八)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积极制定《**市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责任,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在2016年底前编制完成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政府应急办。

责任单位: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负责制定考核评估办法,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全区联防联控工作;环保局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将大气污染整治要求贯穿到各项日常工作中,协同推进。同时,要强化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形成推进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真正做到全力以赴抓推进,凝聚合力抓落实。

(二)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府与各相关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将大气颗粒物控制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和评估结果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布,并交由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约谈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信息公开。环保局负责每月公布污染源监管信息;经信局负责公布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名单和油品使用以及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进展信息;发改局负责公布重大产业调整目录和能源结构调整项目;住建局负责公布城市房屋建筑工地场尘控制情况;城管局负责发布城市综合管理和扬尘控制情况;公安分局负责公布机动车管理相关信息;国土分局负责公布矿山治理相关信息;林业局负责公布农村面源整治和城市绿化相关信息。

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健全工作参与平台,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鼓励公众监督排污企业偷排偷放、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秸秆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激励机制,形成全社会重视大气环境保护、参与环境监督的良好氛围。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

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推动城乡文明进步、构建和谐社会面,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群众性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为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并切实取得成效,各乡镇“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要每半年举行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季度举行一次例会,通报各部门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协调宣传、交通、教育、城建、司法、安监、保险等部门,把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宣传部门要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为道路交通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县文明办将组织协调动员各部门积极参加文明交通行动,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特别是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城市(县城)、文明单位综合考评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范围,提高测评权重。各县(市)区文明办要对照新修订的《全省文明城市(县城)测评体系》、文明单位测评标准,制定建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年度综合考核标准,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公安部门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到车辆及驾驶人管理、路面勤务、交通违法处理和交通事故处理等各个执法环节中,丰富车驾管社会化服务手段,协调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交管信息和宣传素材,及时向社会发布道路交通管理措施、重大交通事故情况和重要交通路况信息。

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中小学建立文明交通教育长效机制,要督促学校落实开学后、放假前讲授交通安全课制度,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专题培训,推进“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开展争当“文明交通小宣传员”活动,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司法部门要把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工作规划,把普法教育与创建“民主法制村(社区)”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文明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的扎实推进创造条件。

交通部门要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的力度,为交通参与者提供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不断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履行企业交通安全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交通安全、交通职业道德教育规章制度,强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营运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大力实施驾驶人素质教育工程,督促落实驾校加强对学员文明交通的培训,对不认真履行培训责任,培训质量低劣的驾校要给予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培训资格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组织各地做好市政道路、照明、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等城建专业规划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市政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组织检查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质量等工作,参与全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重大危险源预防和监控工作。

安监部门要进一步以宣传《安徽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省政府第219号令)为契机,促进相关部门、单位、个人认真履行有关安全生产职责,积极主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监督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监督,对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制,对宣传教育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对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要督促整改,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三)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落实经费保障,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逐年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已获得省、市级的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要率先开展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及时总结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推出一批“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执法示范岗”、“文明行车标兵”等先进典型,以适当的形式宣传推广。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机制,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动态性评估,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上报信息,及时总结。各地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有关报表(今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首次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季度考评之中,总分为20分,其中“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一项就占有6分,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联系协调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各部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办公室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于4月5日前报县“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每年工作情况于每季度末前一日、每年12月18日前上报。重要活动、专项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东风街党工委、办事处在区创建办指导下,按照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开展3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目的是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培育社区居民群众形成文明出行、文明候车、文明乘车的新风尚。活动开展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3月的文明交通行动着眼于强化公共秩序,以“礼让”为重点,以文明交通岗位为突破口,加强公共道德教育,引导和培养社区居民形成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习惯。按照“舆论先行、全民参与、依法治理、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交通宣传整治活动,坚持军警民共建,多管齐下、综合整治,集中解决车辆、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等突出问题。

3月13日,街道组织青年志愿者在东风路与康王路的交叉路口开展“大拇指”志愿服务活动。青年志愿者以实际行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向行人进行宣传,劝阻不文明行为,成为文明出行的积极实践者。同日,街道再次组织青年志愿者在东风路广医站、少年宫站等汽车站点开展倡导排队候车志愿服务,为居民文明出行提供指引,维持公共秩序,营造良好出行氛围。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大力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进社区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居民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4月20日,公安交警支队联合望州南社区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一项涉及交通安全、人文科学、伦理道德等诸多领域、诸多要素的社会系统工程。为确保这一行动计划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蓬勃开展,南宁市公安交巡警支队紧紧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活动主题,用心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探索和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用心性,构成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格局。4月16日,南宁市公安交巡警支队会望州南辖区内开展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现场悬挂“深入贯彻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交通”、“风景在行车的路上最美是你我的礼让”、“加强党组织区域化联动推进文明和谐社区建设”等横幅标语16条;摆放“关爱生命、文明出行dd南宁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用心推进社区平安建设”、“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整合社区宣传资源,扩展宣传阵地建设”等宣传展板30多块;发放《关爱生命、文明出行dd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倡议书》、民警提醒您:“大力倡导六大文明行为”、“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

“坚决抑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车贴及时贴彩页以及“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公益宣传片20xx年日历摆件等宣传材料2万多份,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气氛,现场挤满了观看群众。

与此同时,宣传民警在社区干部的带领下,深入社区居民家中逐家逐户,逢人就讲,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发放文明交通宣传材料,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还到社区幼儿园,向校车司机宣讲“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提示文明驾驶校车,严禁超速超员,坚决拒绝酒后驾车,并在校车上粘贴文明交通行动宣传车贴。在居民社区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活动,做到人人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广大居民群众感到新鲜,十分喜闻乐见。纷纷表示,必须要从我做起,带头践行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告别交通陋习,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秩序,争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更大效果。

望州南社区居民委员会。

20xx年4月20日。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我县稳步推进并顺利实施,成立全县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相关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朱代胜(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潘青树(县文明办副主任)。

王勇(县公安局党组成员交警大队队长)。

成员:王东明(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卫忠(县公路分局副局长)。

李直斌(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殷培发(县住建委副主任)。

张云海(县安监局副局长)。

彭慰兰(县司法局纪检组长)。

朱红(县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肖民(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办公室主任:肖民(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办公室成员:黄玉才(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胡昌富(县文明办副科级干部)。

左忠慰(县交通运输局交管股股长)。

朱永生(县教体局基教科科长)。

翟大贵(县住建委城建股股长)。

王笑明(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王月通(县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队长)。

胡道平(县安监局办公室副主任)。

方建兵(县交警大队宣教法制中队副中队长)。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组织、协调、监督、考评、奖惩等长效机制。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行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交通运输局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安委会其他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结合第七届世界盆景友好联盟大会暨第十二届亚太地区盆景赏石大会在我市举办等实际情况,此次大检查自6月18日至10月31日,贯穿夏季、汛期和中秋、国庆长假等重要时期和关键时段,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管理部门检查指导、局领导督查等循环式行动,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流水式作业。

(一)突出内河通航安全;

(二)突出水上风景旅游区安全;

(三)突出道路客运安全;

(四)突出城市公交客运安全;

(五)突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六)突出公路基础设施安全;

(七)突出危化品码头和港口货物现场作业安全;

(八)突出交通建设工程工地建设安全;

(九)消防安全等。

(一)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进行“四查”。一查安全基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等。二查生产现场:新、改、扩建项目工程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带病运转情况;生产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完好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等。三查隐患整改: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对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销案等。四查应急防范: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按预案要求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运输船舶、长途客运、公交客运及各场站的消防安全保护设施配置落实等。

(二)行业管理部门。

检查重点: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划制定执行情况;监管责任及“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开展船舶“三超一无”行为的整治、渣土车、搅拌车等工程车超限行为的整治、长途客运“三超一疲劳”行为整治等专项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严肃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应急机构、应急机制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等。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人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力抓。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实现安全大检查“全覆盖”。要按照大检查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求真务实,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本次检查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生产一线,查清安全生产真实状况,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的实效。交通运输局将组织督查组对系统内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附件1),在国务院部署的6-9月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每月督查一次。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每一个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强化跟踪督导。要加强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和指导,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倒查,并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进行及时治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一律要责令停业整顿。

(四)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安全宣传氛围。要使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力量,鼓励举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三化三整治”等活动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制度和规范。结合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请各单位于6月底之前出台大检查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公路处、运管处、地方海事处、航道处,质监站于每周四上午12:00前,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整理,报局行业管理科;各单位每月13日、28日前上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及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登记表(附件2);各单位分别于6月27日前、7月26日前、8月28日前分别将当月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局行业管理科;9月26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局行业管理科;上报材料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平安**”、“畅通**”建设,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创造良好交通道路环境,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3月13日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决定从204月至12月底,在全乡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突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广泛发动,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构建大宣教格局,营造大宣教声势,奏响文明交通主旋律;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严格、公平、公正执法,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各类问题;坚持软件与硬件建设并重,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学精细管理,建立健全文明交通安全畅通长效机制,为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全面启动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在全乡集中开展,通过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调研,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实现机动车驾驶人、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通过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促进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充分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运输企业、学校交通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

2、通过典型宣传和文明倡导,促进广大交通参与人自觉做到文明礼让,交通安全守法率明显提高;通过加大投入,集中整改,促进道路安全设施明显改善,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通过组织专项检查,排名通报,督促工作落实。

3、在全乡深入开展交通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风尚的形成;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及满意度大幅度提升。并达到以下目标:

(1)乡工作人员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达100%;运输企业从业人员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达到100%;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达到100%,群众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2)专业运输单位车辆交通违法率控制在10%以下,各单位的车辆交通违法率控制在3%以下,社会单位车辆交通违法率控制在8%以下。

(3)机动车驾驶人守法率达到95%以上;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达到95%以上,社会各界对“畅通**”建设满意度达90%以上。乡主干道行人守法率达到75%以上。主干道违法停车率控制在2辆/5公里以下,让行标志守法率达到90%以上。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全乡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对全乡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决策和指导。

组长:杨宗明(乡长)。

副组长:杨国钧(乡政法委书记)。

成员:陈宽(**派出所所长)。

毛武春(**乡综治办工作员)。

王国武(乡国土所所长)。

王克松(**乡卫生院院长)。

周吉(乡安监站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协调办公室在乡派出所,由陈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办公室每季度举行一次例会,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各村、乡属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订具体方案,策划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三、工作步骤。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从年4月起至2012月止,分为部署发动、普及整改、总结提高、考核验收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2年4月--5月)。

召开工作会议,按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下达工作目标,部署工作任务,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活动声势,集中宣传各类交通行为中存在的“六大交通陋习”、“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及本地突出的交通违法问题,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提高行人、机动车守法率。

(二)普及整改阶段(2012年5月--12月)。

1、2012年5月15日--6月15日,各村强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责任制,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2、2012年6月16日--9月31日,各村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在主要路口等人车流集中的路段,利用宣传栏、护栏、交通标志等大张旗鼓地宣传文明交通。乡领导小组对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查。

3、2012年10月1日-11月31日,各村结合“畅通**”、“平安**”等创建工作,完成乡主要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通行设施、减速设施等方面的检查排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提请有关部门完善设施、治理隐患。

4、2012年12月1日-12月31日,各单位进行工作小结,掌握工作动态,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发掘、宣传典型事例和人物,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先进典型的选拔、树立活动,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和工作方法,领导小组办将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阶段性表彰奖励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年1月-6月)。

1、2013年1月-5月,通过开展执法宣讲、座谈交流、等方式,形成“学习典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执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2、2013年6月,各村在巩固前阶段实施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回头看”,进一步总结和巩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成果,提炼成功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3年7月-12月)。

2013年7月-9月,由乡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指数测评工作,并将测评结果纳入文明城市指数测评体系,乡领导小组将测评结果纳入对各村工作的考核内容。

2013年10月-12月,乡领导小组对各村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评选表彰一批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为教育。各村、乡属各单位要以会议、宣传材料、座谈、普法教育等形式,开展对干部职工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并设立一块宣传栏;单位的小车司机、私车驾驶人要参加所在单位开展的交通宣传教育活动,接受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签订文明出行责任书,并与年终奖金挂钩。加强对辖区群众的文明交通教育;每个村要在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立宣传栏。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结合实际,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完善乡道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完善路口、学校、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完善道路车速控制、防护设施、施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针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三)大力整治交通秩序。以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为目标,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以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公路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反法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四)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加强对私有机动车驾驶人的教育管理。私车驾驶人参加各村开展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接受各村的安全管理。学校、各村贯彻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的方针,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抓好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五)全面开展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交通文明单位(机关、企业、学校)、交通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行文明交通一票否决制度。车辆交通违法率超标、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不达标的,不得参评文明单位。

(六)切实强化社会监督。制定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进行批评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形象、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推进“畅通**”、“平安**”建设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日程。要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切实制订好实施方案,作出周密部署,全面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村党支部、驻乡企事单位要与市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文明交通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对文明交通行动宣传报道工作进行部署。把文明交通行动纳入社会宣传范畴,乡党委将对各村、驻乡企事业单位进行督查。

(三)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各村、驻乡企事业单位要紧密结合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反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逐年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中共**乡委员会**乡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决定,从起至,在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精细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透过三年努力,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目标。

1、20,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透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活动首先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和一批重要中等城市取得明显实效。

2、,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透过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促进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活动在全国中小城市广泛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3、20,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构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构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执法潜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活动向全国各县城和中心镇全面铺开,取得明显成效。

三、活动资料。

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四、主要措施。

(一)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为教育。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要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资料。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职责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发挥车友会、汽车俱乐部、汽车安全组织等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整合各类资源,大力开展安全常识普及等公益宣传活动。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结合实际,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重点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完善道路车速控制、防护设施、施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

(三)大力整治交通秩序。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以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公路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城市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优化路口交通渠化、信号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权,为行人、非机动车带给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

(四)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细化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交警队伍执法形象。深化警营开放、警务公开、值日警官制度,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五)大力营造浓厚氛围。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广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基本要求。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参与公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楼宇、地铁、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在街道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六)切实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透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征信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

五、工作要求。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文明办和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好处,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建立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要用心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构成合力。各地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各司其职,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各地文明办、公安机关要与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保险监管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明确驾驶人所在单位、运输企业、出租车管理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用心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用心性、主动性、创造性,构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逐年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中央文明办将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状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资料。

(四)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及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要率先开展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及时总结“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推出一批“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执法示范岗”、“文明行车标兵”等先进典型,并适时透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宣传推广。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方案最终定稿

1.讲文明,先从我做起;树形象,人人是窗口。2.弘扬兵团精神,发展石城经济。3.我是军垦人,我爱石河子。4.创文明城市,建和谐石城。

5.助人为乐树新风,无私奉献建家园。6.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7.文明石城个个参与,石城文明人人受益。8.创建文明从点滴做起,构筑和谐从你我开始。9.用公德规范言行,用文明美化心灵。

10.告别生活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建设美好石城。11.讲话和气点,言语美一点,行为文明点,和谐多一点。12.文明教育贵在坚持,文明素质贵在养成,文明城市贵在行动。

13.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14.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

15.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16.美德重在养成,文明贵在行动。17.文明石城人人爱,石城有你更精彩。18.人人礼让,交通顺畅。

19.道路畅通让城市提速,出行文明使石城增辉。

20.你为绿地绕一绕,小草对你笑一笑。21.同处一城是缘分,礼让三分构和谐。22.美的环境需要美的心灵来呵护。

27.家庭多一份温馨,社会多一份和谐。28.文明礼让一小步,和谐社会一大步。29.小事体现修养,细节彰显文明。30.举止是映照每个人自身形象的镜子。31.手上留情花自香,脚下留意草如茵。32.你我多一份自觉,石城多一份清洁。33.一草一木皆风景,一点一滴筑文明。

34.爱心是生活明媚的阳光,文明是人生温馨的春风。35.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

36.留下文明足迹,畅通城市道路。37.与文明牵手,和礼貌相伴。

38.文明与希望拥抱,和谐与快乐同行。39.市民素质高一分,石城形象美十分。40.微笑是石城最美的名片。

41.市民多一分文明生活多一分精彩社会多一点和谐。42.事事处处营造和谐,点点滴滴展示文明。43.人人需要文明石城石城需要人人文明。44.扫除脏、乱、差,留下真、善、美。45.片言只语体现修养,小事细节彰显文明。46.一只烟燃尽修养,半口痰辱没文明。

50.实线虚线斑马线,线线都是生命线;大车小车自行车,车车皆当文明车。

51.用文化铸就城市的个性和风范,让文明支撑石城的魅力和品质。

52.手牵手共建文明城,心连心同做文明人。53.团结凝聚力量,文明成就未来。

54.清泉之美出于甘净,城市之美出于文明。55.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56.文明源于细节,细节体现文明。57.美丽的石城,要靠文明言行来打扮。

58.文明,让生活更温馨;文明,让城市更美好。59.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灵魂。

60.有一种财富叫精神,有一种高贵叫文明。

窗口服务行业文明形象提升行动活动方案

1.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时间:7月份)。各窗口单位及时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搞好宣传和教育,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开展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对照活动要求,制定窗口形象提升方案,细化推进措施;对照项目内容及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并取得实效。

2.监督检查,闭环整改(时间:8月份)。组织专门力量对服务窗口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明察暗访,建立现场反馈、隔周复查等工作制度。通过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随时整改,形成督查、整改闭环机制,确保检查点位全覆盖,整改工作无死角。

3.加强考评,总结表彰(时间:7—9月份)。采取集中考核、平时暗访、群众评议三者结合,常态组织开展星级文明窗口评比活动,广泛开展“红旗”“十佳”窗口、“文明班组”、“文明柜台”、“服务明星”、“先进个人”等文明创建评比活动,选树一批示范窗口、服务标兵,建设一批品牌服务项目,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确保窗口文明形象长效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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