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调研报告(专业17篇)

时间:2023-12-01 08:36:04 作者:琴心月

调研报告可以帮助企业或组织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指导他们制定合理的发展战略。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行业调研报告的样本,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写作技巧。

依法治校总结

20xx年度,我校从实际出发,根据“四五”普法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全体教师能知法、守法依法施教,依法治校,学生能学法、懂法、守法,逐步树立了法制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优化了学校管理。学校无一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具体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四五”普法领导小组,成立由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校外法律辅导员(镇派出所副所长)为副组长、教导处、总务处、少先队、团支部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由一名主抓德育的副校长为普法宣传联络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以班主任为主要对象的普法骨干,形成普法宣传教育的合力,确保了普法教育的正常化。

1、利用每周一周前政治、业务理论学习的时间,继续组织全体教师按照国家、省、市“四五”普法规划、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学习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对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并组织全体教师参加了江苏省2005年度“四五”普法考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进一步学习了《教育法》,依据新课程标准更新教育理念,转变教育观念,开齐开好每一门课程,落实好校本课程,并对全市开了一次综合实践课,取得了较满意的效果;我们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强化依法施教的意识。

2、结合行风建设回头看,以自学的方式重温《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等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教育行风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教师的师德建设,促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1、建立教师学习制度:间周进行政治、业务理论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制度,要求每位教师学习业务、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每学期将学习笔记交教科室检查、考核,并以此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依据,既促进教师的素质提高,有强化了教师的现代教育观念。

2、落实好普法经费,确保了普法宣传栏的建设和更换,征订法制教育方面的杂志、报刊及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竞赛等活动费用。

3、结合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通过班队活动课、思想品德课、综合实践课、班级晨会课、集体晨会课等形式对学生开展礼貌教育、体育卫生知识的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对三至六年级的学生结合《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的内容开展针对性的学习和教育;我们还通过红领巾广播、黑板报、橱窗等宣传渠道,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并聘请学校的法制辅导员利用校园电视对全体学生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初步了解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逐步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4、结合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周、开展以“法在我心中”的手抄报比赛、作文比赛等活动,切实加强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贯彻和落实;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发放“告家长书”和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对家长及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卫生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学校还设立红领巾安全卫生值日监督岗,达到了遏制学生在学校内吃零食,监督并禁止学生在校园内玩一些带有危险性的游戏活动,监督师生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或摩托车等目的,使学校的常规管理和师生的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

5、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一是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建设,严格执行了课程计划,在教师中树立“教学中心,质量第一”的意识,切实做好“教学六认真”,学期中途教务处对各年级进行教学常规检查,结果表明,全体教师做的都很好;二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开展“爱生敬业”师德教育活动,开展行风建设活动,通过向学生和学生家长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教师执行行风建设的情况;三是继续执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财务、政务和评先评优、大型物品的购买、校园建设等均在全体教师会议上实行公开,自觉接受教师的监督;四是完善教代会制度,将教职工津贴分配方案,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在全体会员大会上讨论通过,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的力度;五是继续施行一日常规管理的检查和考核,每月一次总评,颁发“文明班级”流动红旗;六是进一步健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学习《食品卫生法》,为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卫生的食品,严防食物中毒,确保师生的饮食卫生和生命安全。

在新的学年里,我校将一如既往地开展好依法治校工作,为杜绝我校违法乱纪现象尽我们的全力。

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自查报告

我校是一所完全中学,现有教职工300多人,学生2700余人。我校被评为“教育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孝感人民最满意学校”“初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估优胜单位”“语言文字市级示范学校”“市校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中国楹联教育基地”“中华诗教先进单位”“市四创先进单位”“市卫生先进单位”“高考优质生源基地”。

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在教育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县文体教育局下发的依法治校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推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规范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适应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我校从学校实际出发,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把学校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努力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学校制定了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如升旗制度、班团会制度,各项制度内容力争完整,合法,确保公正、公开。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各项规章形成体系,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量化管理的科学轨道。

实行校长负责制,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组织机构职责明确,分工具体,互相协调配合,分工不分家,依法发挥各自的实际作用。

1、学校能自觉遵守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政策、法规,每学期都能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在依法办学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2、学校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经常组织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和各种学科竞赛及科普、文体活动。

3、保障秩序,学校依法办学,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校训,组织学生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日常行为规范等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层层签定责任状,学校秩序井然。

4、全校师生无严重违纪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定期宣传法律知识,使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学校对学困生组成帮教对子,促进转化。

5、教育教学质量高,学校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多次获得教育局表彰、奖励。教师撰写的论文,上的公开课,制作的课件,教案设计等多次获奖。

1、学校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实施办学活动中,能充分发挥“两会”作用。

2、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健全完备。教评优、评职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学生干部评优、学生评三好。

3、学校与社会、家长建立联系制度,学校成立家长协会,提高家长素质,建立学习型家庭。

1、学校按规定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条件,依法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让教师充分享有开展教学、科研、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

2、保障教师应得的福利待遇、工资足额发放,保证教职工的婚假、产假等。

3、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聪明才智,真正做学校主人。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交提案,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学校工会真正成为职工之家。

4、建立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为了让教师心情舒畅,对学校不合理、有损教师权益的事进行申诉,校长要随时接待、受理。对提案在教职工大会上作公开答复。

1、学校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权,尊重学生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严禁体罚学生、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不准讽刺、挖苦、污辱学生等。

2、学校保证每个学生有学习和参加活动的权利,保证任何教师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侮辱、歧视学生、不准以任何借口把学生赶出教室,不能剥夺学生学习和活动的权利。

3、按国家规定向学生收费,实行“一费制”对收费情况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公示,不许乱收费,对乱补课、乱定学习资料的教师进行举报,如果查实,学校要进行公开处理,所以,我校无乱收费问题。

4、建立并实施学生安全和伤害等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能妥善处理的学生伤害事故,学生、家长要和学校签订安全责任状,学校要落实治安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1、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四五”普法规划,切实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的重要日常工作,学校成立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组织机构。

2、建立普法责任制,使普法工作走向制度化,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

3、学校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法制讲座、读书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演讲等,充分利用板报、广播等资源。

4、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法律意识得到提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依法管理,学校已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2、领导重视,学校领导重视依法治教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制定了依法治校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总之,依法治校工作已纳入我校重要议事日程,并已取得初步成效。距上级的要求还差很远,我们一定找到自己的不足,向先进学校学习,我们要继续努力,实施依法治教方略,使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依法治国调研报告

逾二十年的全民普法工作在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距离时代的要求、人民的需要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方面表现在:一些地方和单位部门对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认识不高,对这项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有些公民甚至党员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时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皇皇一个“法有关系亲疏之分”“法为有权者所用”的现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效应;另一方面表现为:国民教育中侧重公民义务的教育,忽视了公民权利的教育;侧重法律条文的单向灌输,忽视了法律素质的养成。

首先是立法环节。在社会管理的多数方面现行立法层面仍处在构建枝干的阶段,实践中很难发挥有效应对社会实质需求的作用。例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需要的行政收费法、行政强制法、行政程序法、政务信息公开法等,都还没有制定出来。同时,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立法作用发挥不明显,欠缺主动立法的理念和信心。

地方权力机关本身就应该是一级重要的立法机构,是基本法律有效实行的推动者和监督者,地方性法规应该是最具有鲜明特色的法治宝典,成功的地方性立法又能为国家立法技术的不断完善提供最鲜活的素材,但可惜的是现实的地方权力机关的行政性质偏重,法律人才缺乏,日益成为一个彰显单一职能的议事机构,甚至惟命是从,此现状完全有悖于宪法规定。通过立法来呼应群体需求,既能深化有法可依,又能为群众的法治信仰提供对应的保障。

其次是执法环节。由于我国的体制原因,政府承担着大多数的社会执法功能,对侵权行为的司法救济也往往与行政权力的实施不构成自然过渡,因此,依法行政必须成为政策执行者、执法者的首要工作原则。行政权来源于法律的确认,行政权的实施必须以法律(这里指广义的法律、规章)为依据,当法无明确规定时,则应以法的原则、精神为依据,在涉及到公民群体或个人时,则必须切实保障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而不能为行政权的便利实施去人为地宽泛地、想当然地解读甚至遏制。人民群众在亲历的涉法实践中也将以法的规范、法的理念来审视事情本身,来审视相对方的法治素养,在最终的公正结果面前受到法的教育。

自纠自查必须以系统内的独立部门来负责,这既是一种司法技术层面的帮助,又是一种行业自律的管控;社会监督是执法者的外围监督,是以相对方合法利益为依据的精准衡量,也是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培塑法治信仰的积极能动,能较好地实现法制的社会目的。执法者首先要确保自身行为符合法的界定、要求,同时要依法对待相对方,切实尊重相对方的一切合法权益,确实如此才能获得令畅政通的社会效应。

程序正义促进法治的完善。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是“良法人人遵守”,程序正义是“良法”的组成部分,又是“人人遵守”的重要原因。只有人们感到自己受到了法律的平等对待才会自觉遵守法律,而程序正义恰恰要求法律实现过程中的平等公正。

在这里之所以将程序正义单列出来强调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国情,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的传统法律文化和观念之中“重结果轻形式”,是中国法律的一大特点,“中国人寻求的是实际的公道而不是形式上的法律”的鲜活事例比比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不断完善,公民民主意识、法制观念的日益增强,人们已经逐渐给予程序公正越来越多的重视。另一方面,有些法律知识有限的普通百姓,对裁判结果正义与否的判别标准,通常是从制度上看法定的程序是否得到保障和贯彻,因此程序公正才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根本保证。如果程序的设计和实施公正,那么大多数情况下做出的实体处理会是公正的;程序公正也有着独立的价值,它本身体现着民主、文明、法治和人权的精神,并不依附于实体公正的实现而存在。良好的程序公正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应该公开透明,具有鲜明、完备的形式逻辑。

第二,应当保证各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允许搞差别待遇,不允许剥夺任何一方的争辩诉讼权利。

第三,必须使裁决者处于独立和中立地位。

第四,应当为对立意见提供正面交锋和辩论的机会。只有坚持程序正义才能较好地引领法治公信力的构建,才能最终保障法制正义的实现。

人民群众在自身权益受到威胁、侵害时需要律师的介入,律师能为代理方的利益认真地为当事人辩护,能够起到牵制公检法部门行为不超出法律的作用。而这样的程序反而能够赋予相关结果以足够合法性,进而可能起到避免代理事宜的深度恶化,甚至起到防范再次发生群体性 事件的积极作用。

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律师也能在以下几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参与领导接访。为领导的回复和决断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在事件各方的后续处理中以法律来平衡;四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这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行政权效能的有益尝试。

律师目前在我国是较为独立的具体法制事件参与方,其基本职业要求是司法制度和当事人利益之间的调节者,律师工作的成败得失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因此,我们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充分尊重律师在各类纠纷、案件中的代理、辩护职能,将其作为实现法律公平公正意义的有益介入者,切实摒弃自身单纯的矛盾、对抗意识,为提升法治公信力创造良好条件。

律师最好的“名片”是担当社会责任,做法治社会的倡导者、建设者、维护者、推动者。尤其在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而据理力争时,折射出律师扶弱助困、匡扶正义、勇担社会责任的良好社会形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虽然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法律作为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是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正如战国列子所说“国者,必须以奉法为重。”只有建设成为法治社会,我们才能向法治的小康社会奋进。

依法治校总结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教育的关注将越来越多,对教育的要求将越来越高,而教育本身也需要了解社会的需求,需要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学校要满足社会需要和适应时代发展,就必须尽快寻找一个能够融洽学校、学生、家长、社会于一体的新的办学模式作为补充,以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与沟通。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近年来,我校坚持"依法治教,以德立校"的办学思想,不断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学校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育资源的整合和校长负责制的落实,提高了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教育法制工作是一项全面性、长期性、综合性的战略任务。我们结合"五五"普法规划和教育法制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校的依法治校工作计划,在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我们始终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内容纳入全局和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内,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工作措施。

首先是从转变观念做起,在教职工中大力开展教育法规、教育规程的学习,并通过开展"依法执教,做新时期合格教师"大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转变思想,牢固树立全体教职工的依法治教观念。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现代法治理念,在学习和实践中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其次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学校重视抓好学校领导、教职工的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教师的继续教育安排一定学时用于普法,新教师上岗前培训加大普法的分量。把深入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尤其抓好学校管理人员、教职工对《事故处理办法》的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刑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以及学生伤害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把做好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通过开设法制讲座、举行法制知识竞赛、设立法制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向中小学生宣传有关法律常识,从小培训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开展警校共建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聘请法制辅导员、民警到学校进行专题讲座,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在学生的法制教育中的作用。通过活动课、班队会、板报、知识竞赛,进行五爱,以及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品德修养教育,抓好日行为规范的养成,坚持贯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端正校风校纪建设。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进行法制和国防教育。

1、落实制度,管理有章可循。将校内常规管理已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上升为配套制度,并使之完善。使学校各方面的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逐步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依章管校的水平。重视教师队伍教育和管理,使教师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通过制定《教师管理制度》、《班级管理办法》等,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进行学校章程的细化工作,使相应的规章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2、校务公开,深化民主管理。校务公开是依法治校的重要部分,我们对校务公开工作做到: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形成制度。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齐抓共管,定期研究校务公开工作。首先,在范围上,实现由学校面向各部门、各年级公开;其次,在程序上,实现由单纯办事结果公开向办事过程公开;第三,在公开内容上由一般内容扩展到群众关心的所有热点问题,敏感问题,以及影响到本校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第四,校务公开做到重大事项、职称评定、竞争上岗、支出公开,公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体现学校班子的民主工作作风。我们充分发挥教职工大会在校务公开中的基本载体作用,学校重大决策以及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我们坚持通过工会委员督促、通过教职工大会进行公开。

我们将校务公开和学校的各项制度相结合,逐渐成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校务公开,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学校领导自我约束,学校重大事情科学民主进行决策,工作过程严格程序进行操作。促进了学校的发展。学校领导清清白白做人,亮亮堂堂办事,促进了廉政风气的形成,并有力的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校长管好了自己,也带动了全体职工,工作起来腰杆子硬了,劲头也就更足了。

3、狠抓安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可麻痹大意,心存侥幸。我们认真组织学习《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坚决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考核奖励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积极依靠教育局、政府、派出所、交警队等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在内部安全管理中,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是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管理网络,从校长到每名教师,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抓落实,处处责任到人,全体教职工人人参与抓安全。二是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和安全工作,教学设施设备安全,及时排除隐患,从而为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总之,通过走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之路,促进了学校教育改革的发展,推动了学校课程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真正使教育成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培养人材的一项规范化的、公共的事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凝聚目标,与时俱进,取得更好的办学业绩。

依法行政调研报告

对具体行政部门在实施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看法。

鉴于这次问卷投放的对象范围有限、填写人的文化层次、经历参差不齐且此次调查时间较仓促,所以从总体统计信息反映出来的问题并不一定完全准确、面面俱到,也可能因某些具体原因带有特定人、利益群体的主观因素,不是绝对客观,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区各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较突出集中的主要有:

4、个别部门存在滥用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现象。有%的被调查人反映公安。

5、对群众、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整治力度不够。%的被调查人反映环保部门对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整治不力,%认为建设局对违章搭盖问题整治不到位,还有一些群众反映小区物业管理混乱问题、电信、有线电视乱收费及两桥收费问题。针对我区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在以下几方面着重加强:

一、增加政务信息透明度、加强民意沟通。

什么作用的心态。通常来讲,“不了解导致不信任”,老百姓不知道官员在做什么事的时候,会倾向于认为他们没有做事或者没做好事。部份群众一方面不仅对于基层政府官员的行政风格和行政态度缺乏良好印象,另一方面对其行政行为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同,认为执法行为中的存在暗箱操作,这导致了不少基层群众对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作出负面评价。

调价未事先进行听证,相反的在这方面群众的反对意见就较多。显而易见在实施涉及这几个事项的行政管理过程中,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前者负面评价肯定会少于后者。

任,相反如果一时冲动,与当事人对骂对打,这就增加了追究当事人妨碍公务刑事责任的难度,更不能有力地保障自己的执法行为。另一方面,文明执法能够赢得群众的好感,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很多执法过程往往都是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如果执法人员行为粗暴、态度蛮横,即使作出的处罚决定有理有据,也会引起当事人和围观群众的不满。只有坚持文明执法,向当事人和围观群众讲清楚违法事实、执法依据,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才能使当事人理屈词穷,使围观的群众理解并支持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执法人员态度和蔼,言辞礼貌,也会让当事人减少敌对情绪。文明从尊重中开始,只要尊重他人,公正执法,大多数人是能够知礼明理、服从处罚决定的。

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自查报告

xxx中学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新时期的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认真做好依法治校工作,努力创设文明、有序、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各方面工作呈现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学校高度重视教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今年根据人事变动的实际,及时调整了“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刘焕东校长任组长,黄银新副校长、黄俊基副校长、钟志文所长任副组长,成员有学校中层干部和政治教师。分管领导亲自抓法制教育。

2、学校制定了法制教育宣传与依法治校工作规划,做到年年有计划、有总结、检查落实到位。

3、机构完善,有明确的议事,办事制度。

1、按照“依法治校”的规划要求,学校每两周利用周前会进行法制教育,重点学习《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计生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教师利益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学校还配给每个教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法律法规文件选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结合的方法,实行师德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及职称评聘挂钩。教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自由散漫的没有了,积极向上的多了。

2、利用升旗、晨会等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先后做了题为“打架违法又违纪”、“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法在我心中”等多种主题的法制教育,通过综合实践活动,进行“环境保护法”的教育,使学生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逐步提高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利用班会、校会、“校园之声”广播进行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聘请岐岭镇派出所所长钟志文担任我校法制副校长,经常利用法制讲座,校会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以活生生的少年犯罪案例,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各种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师生的法制观念,为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供了保障,学校校风好、学风好,无重大事故及违法犯罪现象。

3、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机关组织的法律知识学习和教育培训、普法考试、考试成绩填入个人普法合格证书中,教职工实考率达100%。

4、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教活动,在深入学习的前提下,学校党支部开展了党性分析,民主评议落实整改等一系列活动,大家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每个人都写了总结反思材料,使全体党员真正受到了一次触动灵魂的教育。

学校始终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法制”,结合各业务部门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教育教学质量要求,行政管理及其它岗位制度,坚持按照法律法规,按各项制度办事,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1、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校党支部大会定期召开,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民主生活会、充分听取党员干部们的建议。建立合理的考核制度、突出内部管理、逐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重大决策的制定,如干部任用、资金使用等都经学校行政集体研究决定,并得到教师的认同。

3、依法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层层签定包括日常管理,师德目标管理,规范收费在内的各项责任书,用制度约束人,激励人,成就人。

4、依法管理教师。在保证教师合法权益的同时,我们重点教育、督促教师履行义务。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讽刺、挖苦学生,坚持做到发生一起、处理一起。

5、依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我校全面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上足课。校长和各行政人员随机检查教师的上课情况。认真落实教师岗位目标,制定“教师常规要求”,从各个环节对教师工作职责做了明确规定,让教师有章可循。

6、依法执行财务制度。学校建立了健全的财务管理与监督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务、物价部门规定范围、项目、标准收费,并张榜公布,填发收费单据,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无乱收费现象。对有限的学校资金进行合理的、有计划的收支,并向教师公布,增加透明度。没有私设“小金库”现象,做到了民主理财,自清自洁。

7、加强治安防范,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学初,学校就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突出安全教育和防范这一重点。首先要求各班利用晨会、班会向学生传授交通安全、活动安全、环境安全、自救自护等常识。其次,在学校门卫管理、值日管理、禁止学生骑摩托车上学,严禁携带刀器,上下楼梯的注意事项等细节方面作了相关规定和落实。第三,经常检修学生桌椅、学校电器设备、体育器材,以消除、不安全因素。第四,与食堂、小卖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责令其与供菜商农签订责任书,保证学生用餐安全,保证菜源的质量和安全。

学校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监督与保证作用,使广大教职工有效参与学校管理。一是坚持每学年一次教代会制度,我校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学校财务等都在教代会上公开、讨论。二是校务公开规范化,经常化,扩大化。利用周前会,公示栏对学校近期工作安排,教职工关心的热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重大决策的落实及结果,进行公开或说明。本学期还尝试在学校主页进行网络公示,确保教师迅速全面了解情况。三是做到管理民主化,如教师的年度考核,都经过个人申报,公开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测评而产生。另外,学校基建项目,校园美化等都是在全体教师的主动参与下进行。四是多方收集教职工意见和建议,激发大家参与学校管理的热情。学校也正是在这样一个和谐的氛围中走向持续发展道路的。

在依法治校的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不少的困难与问题:如办学经费的不足影响办学水平的提高,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细化,管理和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不断总结,探索,切实抓好每一项工作,不断开创“依法治校”工作的新局面,争创依法治校先进学校。

文档为doc格式。

政府依法行政调研报告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府依法行政。

欢迎大家阅读。

为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调研组针对20xx年以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全市依法行政情况的汇报,走访了市行政审批中心等8个行政部门,赴xx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调研,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14个政府部门及人大代表、律师、政法部门负责人等各方面的意见,并听取了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以来,市政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公共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近年来,政府不断规范自身行为,在行政决策、行政听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首长问责制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和约束了行政权的运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分别出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定期清理、实施评估、异议处理等一系列办法,并全面清理了20xx年7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社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分别实施了政府行为合法性专家论证制度、重大决策(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行政行为听证制度等。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效保证了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

二是加快职能转变,着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大投入,改善民生;进一步转变经济管理方式,更加注重优化行政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了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认真总结推广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审批监管,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其配套政策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推进“扩权强县”改革,确定5个经济强镇实施强镇扩权试点,减少管理层级,下放管理权限,提高了行政效率。进一步探索农业、文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增强社会组织自治功能,着力建设“有限政府”、“服务政府”。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提高执法规范化。政府更加注重发挥法制部门与行政执法队伍的作用,依法加强社会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各项整治活动,特别是加大安全生产、消防隐患、酒后驾驶的纠查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执法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有关执法部门强化内部监督,环保等部门启动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力求执法公正。法制部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作用,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建立了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执法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于20xx年组织编写了《xx市行政案例选编》,对50个典型行政违法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定期组织开展案件办理质量评查和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推动了办案质量的提升。监察部门加强行政违法专项治理,预防与惩治执法腐朽,促进了依法行政。

另外,政府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推行“流动调解庭”、大接访制度等新举措,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等新机制,妥善处理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有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理念淡薄。有的急功近利、搞政绩、树形象思想依然存在,随意突破法定程序搞资产出让、上建设项目。有的出于个人执政思路和发展理念,未经法定程序随意修改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个别开发项目(包括公建项目)先上马后论证再办手续,边施工边改规划。有的盲目决策、违法决策,以个人意志取代集体决策,甚至以言代法、越权违法,对一些具体工作违法批示、肆意指示,造成办事程序违法、国有资产流失、群众利益受损、社会矛盾纠结而又长期得不到处理。据反映,我市有多个地块因未依法实施净地出让,土地征用出现矛盾纠纷,导致长期无法进场施工,土地出让款不能及时收缴。个别开发项目原集体土地未被征用有关部门却予以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的土地出让款收缴不到位,导致业主产权手续至今无法办理。有的县(市、区)政府对一些项目在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情况下,以政府专题会议形式作出集体决策,要求有关部门予以审批。以会议纪要形式代替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有些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认识不足。对依法行政表面上重视,行动上忽视,讲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以行政应诉情况为例:《xx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本年度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和重大影响的案件,必须由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或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但据统计,20xx年上半年,年度首件行政诉讼案件应由行政机关首长出庭而未出庭的仍占1/4多,出庭应诉率为73.86%(其中50%为分管领导出庭),最低的县仅为33.3%。有的部门行政诉讼案件较多,但其行政首长几年来从未出庭应诉,甚至对行政诉讼情况不了解、不过问。有的部门将应诉工作全权委托职业律师,行政机关难以通过个案发现执法中的不足,更不利于队伍的法制教育。20xx年,全市共有139件行政案件(占实体审理案件数的34.7%),行政机关未指派工作人员参加诉讼。部分行政机关对法院的司法。

建议书。

重视不够,不善于自我纠错。据反映,20xx年全市法院向行政机关送达司法建议书14件,仅1件得到反馈。

有些政府行政管理和服务效能不高。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服务意识淡薄,决策不科学,管理环节多、程序繁、时限长、效率低问题还较普遍。据座谈反映,一重点项目办理厂房基建手续耗时3年,跑了几十趟部门,盖了100多个印章,而基建期却只用了8个月。有的部门审批窗口授权不到位、审批要求互为前置、擅自增设审批条件、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被取消后变相审批等情况仍然存在。一些政府决策前瞻性不足、执行力不够,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政策滞后、方法不多。如温福铁路动车组通车,但我市站房及周边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暴露了政府在科学决策和依法执行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另据反映,有的政府对部门提请协调或请示的有些问题,组织协调不及时,问题答复不明确,而有的部门又一味的等政策明示、靠上级指示、要资金到位,导致对有关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矛盾累积。我市信访量居高不下,社会矛盾纠纷“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现象比较突出,新上访、群体性上访还较多,说明政府依法处置社会问题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社会矛盾化解的渠道还有待拓宽。

有些执法不规范问题反映突出。行政自由裁量权规范不到位,执法尺度不统一,处罚畸轻畸重,甚至徇私枉法,对违法行为不处罚情况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行政人员执法方式、方法过于简单甚至粗暴,程序性不强,人性化不够。特别是当前各执法部门建立了协管队伍,不规范执法现象更为突出,如有些部门执法以拍照取证为主。有的往往注重事后处罚,而事先预防、事中监管不够,对违法行为制止不及时。行政不作为情况有所显现,有的执法部门或执法人员不愿担责、不敢碰硬,导致执法不到位,执法不得力,造成很多社会问题不断累积,积重难返。如农村建房难、乱建房问题突出,农房改建政策滞后,违法建设屡禁不止。据统计,仅20xx年以后建成的市区违法建筑就多达1114.8万平方米,总量庞大,拆除难度很大。违法占地案件得不到有力处理,土地出让后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没有严格依法处置。非法占地地上违法建筑物被依法没收的,得不到有效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监督的十大土地违法案件,办理工作力度不大,进展不明显,有关问题没有及时纠正解决。不少老人协会违法占地、占用河道乱搭建、乱收费、乱摊派现象非常严重,而各级政府不敢依法管理。

由于执法程序不到位,行为不规范,导致行政败诉率居高不下。据统计,20xx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63件,审结581件,维持率为60.4%;全市两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960件,审结912件,案件数居全省首位,占全省行政诉讼案件总数近1/4,其中进入实体审理判决401件,行政机关败诉的175件,占实体审理判决数的43.64%,占结案总数的19.19%,高出全省平均水平7.85个百分点。土地、房管等涉及民生类案件的败诉率居高不下,政府在制定和执行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领域相关政策时,没有妥善及时处理有关矛盾纠纷,有些行政机关在抓工作落实中没有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特别是所有涉及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案件均被判决败诉,说明基层依法行政状况令人堪忧。

市、区和部门执法体制问题反映较多。市、区两级政府在财税分配、城市管理等方面存在体制性障碍,产生“看得到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到”的现象。部门执法体制不顺,职责交叉、执法推诿、“有利则争、无利则推”的情况还一定程度存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未能全面推进,部分管理职能至今不能依法划转。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乱停车及强行违法收费、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乞丐强行乞讨、限养犬只等管理问题,涉及多个部门职责,但部门间缺乏合力,长期得不到有力、有效管理。部门利益导向,阻碍了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行政效能的提高。一些中介组织并未完全与行政部门脱钩,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房管、规划部门都要分别指定不同机构测绘。据反映,为争取测量进度还必须找人说情,有一房开公司等了8个月才予以测量。有的公建项目建成多年,但因部门工作衔接不到位等原因,未能按期移交投入使用。

各类指挥部、领导小组设置众多,职能部门的职责被削弱,且综合协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了推进一些重点工程建设,成立指挥部是必要的,但有的临时性的工程指挥部成了政府常设机构,不仅影响了职能部门和基层政府的工作主动性,而且由于各指挥部政策的不统一,加剧了拆迁补偿等方面引发的矛盾。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社会管理矛盾突出。开发区未经充分授权,无法依法有效实施社会管理,xx区又难以有效履行开发区地域内的社会管理职责,导致开发区地域社会管理和服务滞后。开发区所成立的5个社区居委会不能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社区居民无法参与基层民主政治。有关计生、社保等信息数据因区域代码问题无法录入信息系统,导致出现管理盲点。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还不够健全。目前11个县(市、区)法制办均与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其兼职负责人大多时间忙于政府办公室事务。法制办人员编制偏少,有的缺少专业人员,有的人员在编不在岗,与其所承担的法制职责明显不匹配。市直部门还有一些重要执法单位如建设、教育等部门未设法制机构或没有专职人员。乡、镇、街道基层法制基础十分薄弱,缺少法律专业人才和专职法制人员,一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都无法正常开展。

执法队伍力量不足、保障不力,依法行政的能力还有待提高。行政机关多数人普遍不愿意从事一线执法工作,一线执法人少、事多、福利差、责任大的矛盾突出。由于经费保障不到位,部分执法单位执法经费上捉襟见肘,导致想方设法变相拉赞助、搞摊派、弄创收。执法部门特别是基层站所还存在以罚养人、办案罚款定指标的情况。执法安全保障不到位,暴力抗法事件增多,阻扰公务行为得不到有力查处。有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强,不善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具体工作中,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

合同。

等措施应用不多,“以罚代管”现象比较突出。据统计,20xx年,全市行政处罚办结案件1664391件,罚款类案件占95.6%,但管理重点、乱点、难点却又长期得不到突破。有的事项由于法律制度更新,严格依法管理可能产生新问题,不严格依法管理老问题又无法解决,对此,一些行政部门回避矛盾、工作懈怠。比如,城市燃气经营管理,有关职能部门未充分协调,回避矛盾,政策滞后,导致了经营户集体上访。

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监督缺位、缺威,监督滞后现象仍然突出,往往偏重于事后监督,使违法行政行为得不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违法行政行为的处理,往往就事论事,侧重于对事的处理,却没有追究人的责任,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国务院20xx年制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当前,五年时间已过,但我市依法行政状况离《纲要》确定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我市各级政府要认真总结过去五年依法行政工作成绩与主要问题,严格按照《纲要》要求制定今后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保证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实现。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领导。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与紧迫感。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带头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同时,要把是否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作为选拔干部、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二)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执法力度。要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内部决策权限、程序和规则,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要增强决策的前瞻性和对策性,扩大公众参与,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制定城乡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既能确保行政执法到位,又不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要注重副市长层面分管职能的协调,切实解决各自为政的状况。部门决策涉及面上工作和其他部门职能的,要主动沟通、强化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制度,违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利益要求的决策,要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要重视民生,对我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民建房、拆迁安置补偿等相关政策要及时依法进行调整。要强化行政执法力度,政府及其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职,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越权、渎职。要规范执法行为,依法简化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流程,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保证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要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并重,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既要深入开展各项综合整治活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又要注重社会服务和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要加强行政指导等综合措施的运用,提高行政效能,增加社会管理的实效性。

(三)完善行政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质量。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行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杜绝未经法定程序更改规划、随意改变政策、违法征收或减免规费等现象。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重视司法建议,改进执法工作。强化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专门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完善行政投诉处理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违法决策、徇私枉法、执法犯法和行政不作为者的责任。要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要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清理各项规定,市政府制定的除市长令以外的其他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也应按规定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理顺体制机制,推进社会公共管理。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进一步理顺市、区管理体制,厘清部门行政职责,避免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现象的发生。要重视解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管理体制问题。要正视当前各类指挥部所带来的问题,及时清理各类领导小组,强化部门作用的发挥和职责落实。要深化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依法解决职能到位问题,实现执法重心下移,提高管理成效。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强行政审批中心的协调、督查职能,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并防止已清理的审批项目又重新反弹。要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和信访制度,拓宽社会矛盾化解渠道,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矛盾化解新机制,加强对弱势群众的帮扶力度,解决实际困难,缓解社会矛盾。

(五)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法治政府形象。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理念,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要着力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基层站所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好“抓基层、打基础、强基本”的法治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对协管员队伍的管理,明确协管人员职责,避免违法执法的现象。要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从生活上、政治上关心和爱护一线执法人员,依法追究暴力抗法、妨碍公务行为者的法律责任。要加强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完善机构,配齐人员,强化职能。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应配备法制人员,提高基层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要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案件审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等各项制度,切实强化依法行政责任,全面推进行政队伍建设。

依法治国调研报告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和国家既定的发展战略。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和传承文化的.载体,在法治建设中无疑承担着首要的责任。20xx年4月,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国家层面正式提出了创建法治城市的号召。本文拟针对当前法治城市创建中存在的问题,谈一下个人浅显的看法。

法的最初产生,即与城市、商品交换有着不解之缘,可以说,法在城市之中孕育产生。经过数千年的发展,法已经渗透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市民社会自发的演变进化,法治社会或许也会自然生成;而通过有意识的开展创建活动,法治城市的形成则会更加快捷。当前,各地创建活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随着区域竞争的日趋激烈,各地都非常注重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宣传,注重通过创建活动,获取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森林城市、环保城市等各种荣誉称号,以增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相形之下,法治城市这一颇具含金量的称号并没有得到城市执政者的广泛关注。除了江苏、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之外,在全国其他地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往往悄无声息,相关职能部门也无所作为。在一个地区内部,由于执政者法律意识的不同,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视程度也存在差别。创建活动没能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展开,也尚没有形成各地相互竞争加压的态势。

法治建设更多的属于软件建设,属于城市竞争力中的软实力,本身在考评方面就面临着量化的难题。加上法治城市创建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由此很难形成真正系统完善的考评细则。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其他创建活动,相关主管机构都已经出台了明确的考评标准和细则,各地在创建过程中操作起来比较方便。法治城市创建,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除江苏、深圳等地出台了地方性的法治县标准、法治政府标准外,尚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出台,全国普法办的文件也只是提供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这种状况,客观上亦给创建活动的开展制造了难题。

法治城市创建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需要强有力的协调机关。政法、司法、公安、检察、法院、法制,以及政府众多执法机关在创建活动中都要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机关隶属不同、性质不同、业务不同,如何整合资源,形成创建合力,对协调联动机制提出了很高要求。目前各地协调联动模式不同,较多的是由县、市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职能。这种模式面临着缺少权威、缺少制约手段等弊端,难以发挥有效作用,造成众多相关职能部门没有把创建活动当做一项必需的任务来抓,创建往往流于口号和形式。

法治城市创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这是全国普法办提出的创建工作原则。各地在创建过程中,往往强调行政主导,本也无可厚非。正如马怀德教授所言,“在中国这样一个主要依靠行政主导的发展中国家,推行法治与发展经济一样,需要来自政府方面的强大动力”。但是,法治创建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只有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法律信仰得以建立、法律权利得以保障、法律诉求得到满足,才能说城市实现了法治化。在当前的创建活动中,往往忽视了市民社会的培育、忽视了民间组织的参与,创建活动缺少了“源头活水”。

城市间的竞争对城市品牌塑造提出了要求,城市执政者自身有通过创建为城市获得各种“城市名片”的内在动力。比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等在经过考察认定合格后,国家相关机构往往要授予该城市荣誉称号和奖牌,一些省级政府对取得荣誉称号的城市还要给予物质奖励。作为一种创建活动,法治城市创建因此也需要有明确的看得见的荣誉作为目标。当前,江苏等地采取了授予“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方式。在国家层面,尚没有关于“国家法治城市”如何申报、由何种机构负责评审等规定,这一定程度上将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限定在了省级区域之内。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国家级目标的缺位,导致创建活力未能得到激发。笔者建议,可以在设立“省级法治城市”的基础上,尽快确立“国家法治城市”这一荣誉称号和制度,使二者能够有效衔接。

创建活动需要多方参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职能的模式难以满足需要。考虑到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建议设立专门的“创建法治城市领导小组”,由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等系统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具体涉法部门的领导为成员,定期举行例会,讨论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在领导小组下,设立“创建法治城市办公室”,直接隶属于所在市市委市政府领导,由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经验的专职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法治城市创建标准的拟定、日常的督察、年终的考核等职能。当然,机构方面的问题没必要整齐划一,可以由各个地方结合自身城市特色创造性的设置,重要的是机构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在具体创建过程中,为保障机构的权威性,增强其协调联动能力,可以赋予其相应的权力,比如对日常法治工作的检查权、对不服从协调的建议处分权等,该机构亦可以通过对创建工作的考评奖惩确立自己的权威。

法制城市创建涉及面广,但城市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应抓住几个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最为关键。普通市民在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要经常和政府机关打交道,建设服务、责任、信用、公开政府是市民的普遍诉求,这些诉求归结于一点就是建设法治政府。公正司法也是创建活动的重点。市民社会中纠纷不可避免,纠纷能否得到公正解决,直接影响市民的法治信仰。正如一句著名的法谚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正的举动不过弄脏水流,而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则把水源弄坏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也是法治城市的必然要求。市民生活在城市中,首先需要生活的安全感、交易的公平感,法治城市应当是一个犯罪和治安案件低发的地区,一个市场发育成熟,市场资源自由流通合理配置,各种交易诚信公平的地区。

法治城市创建的成果将由市民共享,法治城市创建的过程离不开市民的广泛参与。要发挥办事处、社区等基层单位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宣传活动,调动群众参与法治城市创建的积极性。在立法过程中,可以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由市民参与其中,做到民主立法。在司法审判活动中,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让群众参与司法活动。可以将一些典型案件的法庭开到群众中间,使市民近距离的受到法治教育。可以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传媒,向市民宣传普及法治知识。特别是对于群众的诉求,要及时有效地解决反馈。要扩大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范围,提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使市民能够得到及时的法律帮助。在制定法治城市考评标准时,群众应该广泛参与;在出台的考评体系中,市民的法治满意度、法治参与度,应当成为主要测评指标。

创建法治城市,推进城市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城市的执政者、管理者,应当清醒的看到法治城市创建的价值所在。法治城市创建的考评标准和机制需进一步探索完善,对创建活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也有一个深化的过程,法治城市创建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我们常抓不懈的研究和努力。

依法治校一目录

1、牛寨小学创建依法治校领导小组。

2、牛寨小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3、牛寨小学学籍领导小组。

4、牛寨小学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

5、牛寨小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

6、牛寨小学2012年治理乱收费班主任目标责任书。

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为干部依法管理各项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法律基础。但据调查发现,受多年来传统工作方法的影响,一些干部有法不依,强制命令,单靠行政干预的工作方法还未彻底改变,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干群矛盾,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一)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一知半解。一些干部整天忙于具体事务,加之有关部门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干部法律素质较低,法律法规知识缺乏,干部法律意识十分淡薄,法律观念在头脑中甚至是一片空白,在工作中对各种法律法规程序一窍不通,不懂依法行政。

(二)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愿依法行政。一些干部认为行政强制手段省时、省力、见效快,因而,不愿依法行政,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以权代法、依言代法、依罚代罚现象时有发生,视国家法律于不顾。

(三)顾及当事人情面,不想依法行政而得罪人。一方面个别干部不能摆脱“关系网”的困扰,顾及到当事人的情面,怕得罪人,不想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干部在依法行政中,总有人来说情,使“情”与“法”产生碰撞,当事干部左右为难,也会使依法行政大打折扣。

(四)行政执法职责不清,执法程序不严。一些干部行政执法职责不清是很清楚,在工作中行政失职和行政越权现象比较严重。执法随意性比较大,处理案件的程序意识较差,缺乏透明度。以致影响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甚至产生矛盾。

有法不依,所产生的原因不是偶然的,有其复杂的的社会背景,由此而造成的危害也是有目共睹的。为了进一步实现行政机关的规范行为,使行政权的行使更加合理与科学,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各级党委、政府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要把教育培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要与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任务、要求和措施,既要有长期规划,又要有短期计划,在提高培训实效上狠下功夫。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以保障各项培训的顺利实施。要切实加强各级干部培训中心的建设,使之成为条件最好、师资最强、教育管理最严的干部“学习培训基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建立严格的学习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区别不同专业干部情况,确定必读书目,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从根本上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四)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依法行政取得实效。要因地制宜建立干部依法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既要防止行政权的缺失,保障政府有效施行政管理,又要防止行政权的滥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督促干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进一步强力推进干部依法行政进程。

依法治学依法治校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加快,依法治国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企业、学校等各行各业也开始向这个方向努力。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我有幸参与了学校依法治校的工作,深刻感受到了依法治学和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学会了如何依法行事,还发现这是一种良好的教育方式。下面我将分五段式,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依法治学的重要性。

依法治学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方向之一,它强调在教育过程中需要贯彻法律法规,根据教学内容和目标制定教学计划及教学评价标准,使学生在规范的环境中接受教育、学习知识。这种方式可以防止对教育的滥用和越轨,在提高教育质量的同时,保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此外,依法治学能够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为日后的社会担当做好准备。

第二段:依法治校的实际意义。

依法治校是学校管理的基本方针,其实质是以法律为基础,强化学校管理,维护教师和学生的权益,保证校园秩序。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在于有利于规范学生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教师和学生的法制观念,使校园成为人才的摇篮和基本法治教育的基地。

要落实依法治学依法治校,除了行政管理人员需要认真制定和贯彻法律法规外,学生和教职工也需要积极配合。学生要遵守校规校纪,不搞违法乱纪活动,珍视校规校纪,自觉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课程目标,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学生的个性权利,打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教学环境。

采取依法治学依法治校的方式,具有多方面的优势。一方面,可以增强师生之间的信任,减少矛盾和冲突;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和文明修养,增强自律意识;还能够激发教师创新精神和积极性,推动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依法治学依法治校最终的目的是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具有法制素养、高尚道德风尚的优秀人才而服务。此外,依法治学依法治校应该是一种常态的、自觉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减轻行政干预,才能真正实现学校自治,真正打造独立、公正的教育体系。

总之,依法治学依法治校是当代教育的重大改革方向,是一个全社会必须关注和全球教育共同面对的难题。它不仅是一个教育情怀,更是一个尊重法治、保护权益、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发展的现实需要。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遵循依法治学依法治校的思路,以良好的法治精神和优秀的道德品质,发挥实际作用,推动教育事业向着更加良好的方向迈进。

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结合“六五”普法纲要,根据《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围绕城市建设和住房保障,认真履行房屋建筑安全生产、房屋建筑质量和人防(民防)建设、地震建设的监管职能,扎实开展建筑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人防(民防)应急自救互救演练等法制宣传活动,不断加强行政监管能力,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以“打造新锡西、改造老城镇、靓丽城”的城镇建设目标和“坚持抓、用力抓、抓到底”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城市建设和住房保障各项工作,为“三优三宜”新建设夯实了基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次,约谈30余人次,查处违法案件196件,罚款244.52万元,其中重大处罚案件备案16件;“12345”市长热线投诉咨询办结153件;“阳光信访”3件;各类行政许可、服务受理2398件,准予许可215件(其中原建设161件,人防30件,原房管24件),按时办结率100%;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5条,依申请信息公开18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3件。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组织机制,保障依法行政。

1、完善组织机制。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建设事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根据机构调整,我局及时调整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副局长为主要负责人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策法规科(宣传教育科)具体联络相关事宜,做到了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组织体系,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健全决策制度。推行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党支部会议、局务会议“四会”会议议题制度;对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案卷会审制度;利用oa办公系统,规范了行政事项办理和公文签发流程,将办文办事落到了实处;对于涉及建设系统行业管理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通过民众恳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多方征求意见,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强化决策过程的合法、合理和科学性,杜绝了权利行使过程中滥用、专断的现象。

3、规范行政行为。根据区里的统一部署,对行使的权利事项作了清理核对,现我局行政权利事项共有519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原建设2项,房管1项,人防4项,地震2项),行政处罚468项(原建设334项,房管84项,人防38项,地震12项),其他服务类别42(原建设18项,房管19项,人防5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静态数据库维护准确、规范、完整;对新申领和补领行政执法证通过权力运行平台办理。紧扣“减权去利、宽进严管、提速增效、群众满意”的根本要求,我局中心窗口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工作举措,承诺办理事项最优质、最有效服务,全年中心窗口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15件,办结215件,办结率100%。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程序,今年我局对招投标工作的文件进行了清理1件拟废止,1件保留。

4、强化监督考核。我局在年初的工作责任目标部署会议上对今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并根据《20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定下发了《年区建设局(人防办)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2015年全局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将各项工作细化到各科室年度目标责任书中,年初和各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逐项比对,综合评分,作为年终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加强广泛宣传,营造法治环境。

我局始终坚持把法制知识的学习宣传作为加强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今年,我局共开展社会宣传11次;制作宣传横幅40多条,展示行业展板30块(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册;参加法律、业务培训班14次/185人(次);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全局公务员参加;订阅和印制宣传特刊和材料13000余份,宣传经费34万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我局严格执行《市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全局65名执法人员分批次轮训,合格人员按时进行执法证年检和注册,并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及时与法制办沟通相关变更事项,做好申报和注销工作。除了参加法制办组织的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外,区安监站和质监站、人防的执法工作人员还分批次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行业管理专业法培训,提升了各个执法工作人员在新形势下对新任务和新要求的认识,增强了行业管理的专业知识。

2、健全完善各项学法制度。全局完善了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度,明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安排不少于2次,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本配备;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日;各科室每季必须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要求做好学习笔记,定期检查。今年主要学习了贯彻了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对中央的两个《决定》作了深入的探讨,同时对专业法,如《建筑工程施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安全生产法》、《人防法》等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将部门学法引入长效管理机制。

3、开展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日”、“9.18人防警报试鸣日”等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广场宣传。在前洲市民广场设置民防常识、自救互救、建筑安全展板,发放《民防知识教育手册》、、《地震应急小知识》和《建筑安全知识问答》等宣传手册。二是注重社区应急演练,阳山鸿桥社区、钱桥藕乐苑、玉祁文锦苑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救生培训,洛社张镇社区向居民发放宣传知识册。三是学校人防教育全覆盖。在全区18所小学、17所中学及高校开设人防教育课程,下发人防教育知识读本,融合进德育教育中,渗透到每一个中小学生对人防、国防的认知。五是送法进工地,启动了“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活动,开展了专题宣传咨询活动,展示了各种安全生产宣传展板,发放建设生产安全和建筑质量知识手册,检查施工工地,发出整改通知单等,采用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和工程建筑质量进行宣传教育。

(三)、规范政务公开,提升行政效能。

1、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制度。我局坚持做到政策规定常年公开,正常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随时公开。重点将执法程序和工作程序制成完整的流程图公布于众;充分利用建设网站、报刊、审批服务中心窗口等媒介和平台,把工作程序、办事机构、办事人员身份等对外公开,充分保障了行政执法在群众有效监督下依法实行;设立了投诉举报箱、举报电话,优化了服务承诺措施,对每一项具体的审批业务,都将科室责任人、基本职能、执法依据、办事条件、服务流程、需提交的全部文件材料要求、收费的标准依据、办理时限、违诺处罚措施及投拆电话等予以公示,增强了机关决策和业务工作的透明度。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对外公布,全年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35条,受理“政务服务直通车”、领导信箱等网站、电话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计156件,办结率100%,群众知晓率、满意率较高。

2、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近年来,我局在加强规范性文件源头监督、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执法检查的职能监督、接受群众意见的社会监督以及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区政府和区人大的监督。今年,共接到人大、政协提案8个,我局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办理满意率100%;不定期到建设主体单位和执法对象中对本局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开展“明察暗访”抽查活动,强化监督;定期举行建筑施工大检查,重大节前、节后安全生产巡查等,多部门联动,深入基层一线,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加强监督,长效管理。

3、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在房屋建筑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中,采取“片区制”的管理模式,采用”大稽查”的理念,监管员每天按辖区管理的点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移交城建监察队,做到行政处罚移交走流程,处理有反馈。进一步整合质监安监职能,实施安监、质监、城建监察闭合式管理,加大对高支模、深基坑、塔吊、悬挑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监管,全面开展争创“优质工程、文明工地”活动,质量控制和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提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全面推行说理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坚持“整改在前,处罚在后”原则,对存在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每个案件做到公正公平,使处罚当事人心悦诚服。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程序,落实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将执法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今年,我局共开展执法检查150多次,查处违法案件196起,案卷评查4次。

(四)、维护社稳定,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对社会矛盾的调处和化解工作,狠抓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切实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切实开展“四项排查”、“打非治违”和“三轮三层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分析事故隐患,有针对性落实防范措施,未雨绸缪,将安全工作由事后处理变为事前预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积极做好“双清双欠”工作,共接待民工98批次,涉及1200多人,资金4100余万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全区建筑行业管理保持平稳有序态势。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群众的期望和区委、区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行政权力行使需进一步规范。我局在宏观层面上的职权责任追究制度已逐步建立和完善,但在具体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时,还存在一些问题。法制培训还有待加强。我局自开展普法工作以来,主要侧重普法宣传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在法治理论方面的培训有所欠缺,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理念还需进一步提高。

我们将进一步从思想认识再统一工作目标再明确中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将依法行政工作跃上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依法履职依法治校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教育行政管理以及学校的管理已经进入了一个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时代。因此,教育工作者必须要提高认识并依法履职才能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在这方面,我也有了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了解法律法规,提高法制意识。

要想依法履职,首先需要了解法律法规并积极提高法制意识。在一所学校中,教育人员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到守法、护法、用法,尽量做到法无掩盖、情无违心。同时,还需要时刻维护教育法规的权威性和权利性,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能够更好的依法履职。

第二段: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教育管理工作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以保证依法行政。毫无疑问,科学的管理制度是一个学校能否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之一。对于一所学校来说,需要建立完善的课程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经费管理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加强监督、规范操作流程、提高管理质量。这些制度不仅可以帮助学校做好各项工作,更可以引导了教育管理员和教职工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第三段: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

在数字化时代,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教育行业的重要一部分。学校需要在管理和服务中拥抱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助力学校的发展。同时,也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来执行依法履职的要求,比如建立数字化考勤系统、管理学生档案和成绩等等。通过数字化系统和网络通讯,还能够与家长和社会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提升学校办学的透明度,加强学校与社会的互动。

第四段: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学生权益。

学生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保障他们的权益也是学校的天职之一。在学校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要求,规范学生档案管理、排队制度、新生入学程序等方面的管理。同时还需要推进学生安全、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这样一来,就能更好的保障学生的权益,助力学生成长。

第五段: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师水平。

教育教学是学校最核心的一部分,而教育教学的质量则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发展,更涉及到整个国家未来的命运。因此,学校需要通过强化师德教育、培育教师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措施,提高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而教师必须要具备法律法规素养,在教学实践中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确保自己讲授的内容与法规规定相符合,真正做到依法治教。

总之,依法履职可以有效地规范学校运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的发展。因此,教育工作者必须要深入理解“依法治校”的真谛,积极履行职责,维护教育法规的权威性和权利性,真正引领学校的发展,让学生更好的成长和发展。

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

一是公安机关要转变“行政中心”观念,纠正特权思想,树立起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自觉依法行政。公安机关要实现“依法行政”,就应该顺应历史发展趋势,及时转变“行政中心”观念,重视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重视保护公民的权利、自由、尊严,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在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上,要从主要依靠政策和领导人命令办事,逐步转变到依靠宪法和法律办事上来,反对任何形式上的特权思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广大民警心目中牢固树立起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用法律作为评判公安工作最有力的标准。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运行过程中,应正确处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树立正义、自由、权利、平等的理念,既保障打击违法犯罪,也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在执法中变生硬的强制性管理为主动、热情的服务。

二是行政权力要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保证依法行政的顺利实施。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社会实施管理,其执行公务,依法收取的费用、处罚的款项应该真正、全部、彻底纳入财政管理,其实现的有效方法是行政权力必须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以根除利益驱动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安机关自觉地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管理服务于社会。

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安行政管理业务知识,使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要坚持执法资格考试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和人权意识,增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养成自觉守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熟悉乃至精通本行业的法律、法规是严肃公安行政执法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公安行政执法效率的重要条件。不断学习、运用和总结,是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必由之路,培训、考核则是其推动力,要把法制观念的强弱、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任职和晋升相结合。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切实加强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这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证。

四是建立相对独立的执法监督机构,确保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与权力制约和监督联系在一起的。公安机关作为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拥有重要的职权,如果对这些权力不予以严格制约,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违法越权,滥用职权的现象,甚至滋生各种腐败现象。因此,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把行政权力科学分解,合理组织,将会极大地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执法监督机构,消除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依附关系,对现有的行政执法监督领导体制进行改革,这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组织保证。应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的整体效能,通过法律将行政机关自身监督、司法机关监督、权力机关监督的对象及其范围予以科学划分,使其各自发挥职能,促进行政执法监督民主化、科学化、现代化,从根本上革除“人治”的弊端。再有,明确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的权力和责任。监督的实质是以权力制约权力,由此决定必须赋予监督主体以足够的权力,使监督主体拥有的权力大于监督对象手中的权力,具体包括调查取证权、法律制裁权、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等。公安机关还要依法建立健全督察制度,并将警务督察的程序逐步完善。将内部执法监督与党的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等统一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严密、完善的公安行政监督体系,确保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推进。

依法治校一目录

一、管理制度篇。

铜山区刘集镇李庄小学办学章。

程„„„„„„„„„„„„„„„„„„„„„„„„„„11。

二、管理体制篇。

三、办学活动篇。

四、民主管理篇。

五、教师权益篇。

单„„„„„„„„„„„248。

动„„„„„„„„„„„„„256。

依法履职依法治校心得体会

校园,是一个肩负着育人使命的特殊地方。在这里,教师们须依法履职,依法治校。只有如此,学生们才能获得全面的教育,学校才能成为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小区。下面,本文将就“依法履职依法治校”这一主题,聊一聊我的一些体会。

【段落一】。

法律是最基本的约束力量。在校园里,教师们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此,我深有感触。在我们学校,有一次有学生在食堂摔伤,家长带学生进行索赔。但是由于食堂降噪设备正常运行,无法证明校方存在过错,索赔无法成立。此事激起家长的不满,甚至有些家长对学校进行攻击。但是,我认为,只有依法办事,才能为更多家长和学生维护合法权益。因此,校园里的每名教师,都应该清楚地知道自己职责的具体边界,才能更好地依法履职。

【段落二】。

除了依法履职外,依法治校也是校园管理的重要方面。校园管理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系统,无论是师生之间的关系,还是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都需要遵循相关管理法规。作为教师,我们需要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在校园里,我们还有义务教育学生法律知识,让他们了解社会规范,增强道德修养。只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才能更好地依法治理学校。

【段落三】。

在依法履职依法治校中,教师们也可能遭遇各种挑战。尤其是在管理学生纪律处罚时,我们需具有极高的耐性和识别力。有时候,学生会因为习惯问题或个人原因做出不合适的行为,这时候,我们不能只是单纯地处罚,而要思考怎样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引导他们合理合法地行事。而在一些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中,教师们需要坚定地依法处理,对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但无论如何,法律都应该是我们处理问题的标尺,我们必须保证公正地依法被执行。

【段落四】。

依法履职依法治校,是一项公共事业。整个教育系统中,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职能也各异。然而,作为一所学校的教师,我们都可以通过依法履职依法治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学校的健康有序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在此,我也非常感慨,学校整体管理和教育水平的提高,需要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所以,在我们的学校,我认为每个教师都应该拿出自己的一份力,依托法律的支持,共同呵护校园文明。

【段落五】。

在写文章的最后,我想说,在学校里,实践依法履职依法治校不仅是每个教职工的职责,更是每个学生应该了解和学习的。我希望我们的教育系统中,所有的孩子们都能够成为一名依法守纪的公民。同时,我也希望我们的教育者,能够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实履行各自的职责,让我们的校园更加美好。这样,我们的下一代也可以成为具有责任感的、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祖国的繁荣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

从广义上讲,依法行政作为我们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的基础是完备的法制,依法行政的标志是实现行政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目标是实现行政权的法治化、民主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而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则是指各级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治安管理法规,运用警察行政管理手段和现代科学技术,以公开的治安管理活动为主,辅以秘密手段,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预防和查处治安灾害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简而言之,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就是要实现公安行政活动的法治状态。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已历时五年,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上的巨大进步有目共睹。但不容忽视的是,在个别地方,尤其是极个别基层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的推进实施上仍然存在一些障碍。

影响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因较为复杂,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意识方面的障碍。主要表现为家长制、等级制和法律虚无主义。在工作中表现为重政策,轻法律,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行政指令办事,存在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白头(内部传阅文件),白头不如笔头(领导批示),笔头不如口头(领导口指示)的不正常状态,严重地影响了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二是利益驱动的障碍。对于市场经济的误解,甚至曲解,导致有些人崇尚拜金主义,见利忘义,受利益驱动去执法。对于要不要执法,怎样执法,首先考虑的是本地区、本部门甚至个人的经济利益,严重地冲击着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由于受利益驱动,有的搞地方保护、部门保护;有的乱收费、乱罚款,以此搞“创收”,来解决办公费;有的将案件降格处理,以罚代拘;有的部门干业务“人手不够”,对有“收入”的事,调集人马加班干。

三是环境条件的影响。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有法可依。但目前有些行政法律规范如《户口登记条例》是五十多年前制定的,同当前户籍管理的实际脱节;有的本身有疏漏,规定不够明确,不够合理,相互交叉重复甚至于相互矛盾。另一方面,法律、法规某些规定的贯彻实施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如监所中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与普通人犯分开,但有的地方没有足够的房屋就不得不“违法”。法律中关于时间期限的规定,由于交通不便或通讯闭塞等因素,往往难以办到,也不得不“违法”。

四是监督制约机制的缺陷。所谓监督,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施加的一种外部力量。这种监督主体应是监督对象以外的组织,并且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在财务和人事上应当适度分离。自己不能监督自己,如果将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合为一体,监督主体将不得不依附、受制于监督对象,无论该种监督在具体内容上设计的多么全面、多么合理,都形同虚设。公安机关内部督察、监察体制恰恰存在这种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内部监督很难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首长进行监督,也很难违背本地区、本部门首长对于查处或者不准查处某一案件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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