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年初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实用5篇)

时间:2023-09-06 16:24:19 作者:雅蕊 民政年初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实用5篇)

计划是一种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有条理的行动方案。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将时间、有限的资源分配给不同的任务,并设定合理的限制。这样,我们就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民政年初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篇一

1、扎实有序推进民生工程。

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和动态管理。对农村低保进行重新洗牌,全县共调出城乡低保4025人,调进4132人。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更加有效。目前,全县城市低保6639户、13228人;农村低保17516户、38107人。适时提高了一、二类低保人员的补助标准,提高幅度达30%和20%。上半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3800万元。积极开展应急求助工作试点,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

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一站式”网上服务,实行医前、医中、医后救助,全额资助五保户和“三无”对象等困难群体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医保。

继续落实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今年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2200元,集中供养年人均3000元。上半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150万元。通过进一步完善五保老人护理措施,使他们得到更多关怀。

全面完成了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全县共登记投保农村住房229495户,投入经费367.192万元,全部由财政承担。到6月底,已有投保农户30户申请赔保。

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稳步推进。今年全县敬老院建设任务是新增床位500张,在推进乡镇敬老院建设上,坚持早部署,早动员,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今年乡镇敬老院建设涉及6个乡镇,其中新建3所,扩建有3所。通过积极争取,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达到1.66万元/床位。目前,已有3所敬老院动工建设,其余3乡镇敬老院正在招投标。

2、扎实开展双拥合格单位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围绕创建合格单位标准,已初步检查验收20xx年度双拥合格单位65个。积极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及时全额兑现各项优待抚恤资金,完成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

3、妥善安置受灾困难群众的冬季生活,上半年全县共发放救灾资金227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1350人次,做好汛期应急值守。

4、认真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和督导组,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指导。

5、有序推进民政项目建设,按照规划,民政福利中心二期工程、烈士陵园按计划进行施工中,县社会救助站已竣工。

1、对发放类的民政民生工程,重点是抓好及时足额发放和督查工作,补缺补差,确保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完善规范资料台帐。对建设类的民政民生工程,当前是加快招投标进度,力争尽早开工建设,适时调度。初步建立起低保信息核对机制。

2、认真抓好第九届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选举方案》的要求,全部于9月中旬完成394个村和19个街道的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建章立制和新任村干部的培训工作。

3、全面完成民政项目建设,力争尽早投入使用。

4、开展争先进位活动,梳理工作亮点,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相关命名活动。

5、按照全年工作计划,把握时间节点,有力有序地推进其它各项民政工作。

民政年初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篇二

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党委政府换届后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意义重大。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按照“1346”总体思路(完善一个体系,实现三项突破,加强四项建设,抓好六项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内提效能,外树形象,切实履行好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能,深入推进全区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做出新的贡献。

城乡低保。今年区委、区政府再次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列为全区为民要办的实事,要求“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30%,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xx元,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的35%,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65%,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乡四级财政解决。这些都是硬任务,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具体工作中,要建立完善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相适应的动态增长机制;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实施申请受理、家庭收入核查、低保资格认证工作;要成立全区低保审核工作小组,严把“入口关”,同时建立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信息比对机制,落实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每年全面公示一次,打造“阳光低保”,确保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

救灾救济。要认真贯彻落实《救灾应急工作规程》和《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应急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全区减灾救灾指挥中心,以推进乡镇和村级预案编制为重点,形成上下衔接配套的救灾预案体系。要加强灾害信息员培训和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灾水平。要建立一处高标准救灾储备仓库,建立健全救灾储备物资预算机制,规范救灾物资采购、储备、调运和市场化储备机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制度化轨道,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每个乡镇、街道,特别是容易出现地质灾害的乡镇,要规划1—2处紧急避难场所。要全力做好灾民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推行灾民救助卡制度,实行“阳光救助”,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大病医疗救助。要按照区医疗改革的有关要求,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及救助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全面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和其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

孤儿救助。要继续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孤儿认定和资金发放程序,完善全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并逐步建立统筹解决孤儿生活、教育等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孤儿健康快乐成长。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深入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示范的全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福利养老机构建设方面,要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全力加强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以厨房改建为重点,推进浴室、卫生室等项目改造,推广祝阳镇敬老院管理办法,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电子档案信息建设,制定出台《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全区敬老院养老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集中供养率稳定在73%以上。要做好五保供养提标工作,确保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20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200元,并按市区镇2:4:4的比列分级承担。要通过市场手段,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机构,一是可借鉴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探索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开拓养老新渠道,二是可依托夏张镇国际养生养老基地建设,探索建立1处相对集中的养老服务机构,做到公益性养老和社会化养老相结合,打造五保对象养老新模式,实现全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突破。

社区建设。要深入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对城市示范社区的动态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强化社区建设调研工作,拓清底子,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做好城市社区建设规划,提出解决新建住宅小区和旧村改造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议。制定出台我区《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提升为社区居民服务水平。要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积极配合,扎实推进“双先双覆盖”工程,在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的前提下,有序扩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覆盖面。在此基础上,以建立全区民生服务中心为契机,整合现有信息资源,推动社区网格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功能,逐步实现社区服务信息化和社会化,创建出具有特色的社区管理模式,努力开创全区社区建设工作新局面。

社会组织管理。按照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不断优化社会组织结构,重点发展公益慈善类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试行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提高审批透明度,缩短审批时限,力争登记合格率100%。按照“新设禁止、既有渐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解决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问题。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全程作用”模式,推动组建“兼合式”党组织,实现党组织覆盖率超过60%,党的工作全覆盖。指导社会组织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推树一批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作用突出的先进典型。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负责人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失责任追究制度,搞好以年检和重点检查为基础的日常监督,重点检查社会组织按期换届、财务管理、干部兼职和制度建设等内容,确保全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民政年初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篇三

一、城市低保工作。以推行规范化管理为重点,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目标,突出三项内容:一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严格遵循三榜公示、三级审批制度;二是通过固定公示栏与巡回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三实行一户一档管理。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初始入户调查要细、要实;二是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合法;三是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应保尽保,实现动态管理。

二、社区居民自治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坚持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重大决策事项要召开代表会议讨论研究,集中广大居民意见,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居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二是落实社区民主议政日制度,认真办理居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居民提出的意见建议集中在民主议事日会议当中研究解决,及时给予回复。凝心聚力,扩大基层民主,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三、双拥优抚工作。一是按时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贴;二是做好节日慰问;三是做好宣传工作;四是积极参与组织各类军民共建活动。

四、老龄工作。一是组织落实,目标明确,制度完善,保证老龄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宣传落实,积极为老年人创造一个“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服务平台,宣传倡导中华民族“敬老爱老”传统美德;三是组织开展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主体活动;四是做好老年维权工作;五是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今年各社区要着手培育发展托老托幼、家政服务等社区服务业,提升养老生活性服务业规模档次,每个社区建立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站。

五、殡葬管理工作。深化殡葬制度改革宣传工作,引导居民文明祭祀,移风易俗,保护环境。

六、社会工作。一是各社区要积极争取机关单位的支援,不断完善社区办公设施,居民活动场所设施;二是做好无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七、信息报送及其他工作。一是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二是年内媒体和部门采用信息不少于2篇;三是完成调研报告一篇;四是做好低保申请者、来访者的解答、政策宣传工作。

民政年初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篇四

为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引导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婚姻权益,在社会上倡导文明婚姻家庭和生活行为。通过宣传栏、发放告知单、印制《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册子等形式开展宣传。继续开展丰富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婚姻登记制度的基本精神,不断增强遵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自觉性。

一是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开展网络登记服务,补录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使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全国联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免费自愿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优育的宣传工作。

根据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执法依据和工作程序的公开工作,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以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为核心的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为民、便民、利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推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深入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通过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组织广大市民全面学习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形式,不断强化和提高婚姻登记人员依法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按照建设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服务周到、素质优良的婚姻登记员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或考试,深化和完善民主评议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不断调动和激发全体婚姻登记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继续加强婚姻登记处软硬件建设,积极营造温馨祥和的登记环境;积极探索部门间数据交换和共享,进一步挖掘婚姻数据对加强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加强档案管理,按规定装订婚姻档案,保证婚姻登记档案的完整性。

总之,在工作中要积极创新,服务发展大局,加强业务学习,要进一步加强依法登记,严把登记关,严把程序关,为当事人服好务,从而促进我县婚姻登记工作迈上新台阶。

民政年初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篇五

这篇关于2013年民政工作计划,是笔者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低保工作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争创全国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水电、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救助政策。组织低保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政策,规范救助行为,形成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其它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方式,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七)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切实的民主权利

(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三)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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