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管理规章制度(优质19篇)

时间:2023-12-11 14:29:45 作者:梦幻泡

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根据组织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相应的规范和准则。规章制度在实施中要注重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的理解和遵守。

办公用品规章制度

为加强修试所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修试所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修试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综合干事负责全所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验收、入库、发放与统计等管理工作。

2、各班组设专人负责办公用品计划申报、统一领取以及控制使用,管理部门由综合干事负责计划申报、发放。

1、办公用品申报

1)实行每季度申报一次,各班组应由专人负责填写《物资请购单》,并经班组负责人审定同意后交综合干事统一汇总,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实施采购任务。

2)各班组若需采购临时急需的办公用品,由班组专人填写《物资请购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经班组负责人审定同意后交综合干事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施采购任务。

2、物品采购

1)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时了解市场商品信息,选择对口适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办公用品。

2)采购物品前由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实施采购任务。

3、物品入库:办公用品入库前,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验收,建帐登记,妥善保管,做到帐物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4、物品领用

1)办公用品用具领用必须认真履行手续,应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后领用和发放,严禁先借后领的行为。

2)各班组应按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班组负责人同意。

3)核定的费用实行增人增费、减人减费,各班组增人或减人,其费用由行政人员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4)各班组因特殊情况需增加费用的,应以书面形式报批,经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并报请相关负责人增加该项费用。

5、物品使用

1)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员工离职时将所领物品一并退回(消耗品除外)

2)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3)办公用品若被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6、办公费用定额和结算

1)办公用品使用实行季统计年结算,截止时间为每季度底和年终12月21日。由采购人出具报表,相关负责人审核。费用超支在下年度(季度)办公用品费用中缩减,节约费用计入下年度(季度)使用。

2)各班组可根据规定的办公用品定额,自主确定各使用人的办公用品使用标准,管理部门人员办公用品定额标准由行政人员统一计划。

7、办公用品分类

1、消耗品:信封、信纸、笔、稿纸、便签、笔记本、电池、抽杆夹、文件夹、档案盒、资料册、取订书器、装订机、装订针、回形针、图钉、大头针、卷笔刀、橡皮擦、印泥、印油、长尾票夹、票夹、挂钩、文具盒、尺、胶带、笔筒、白板笔、固体胶、剪刀、裁纸刀、一次性水杯、水笔(芯)、墨水、胶水、涂改液、标签、打孔机、账册、电话本、复写纸、计算器、台历。

2、办公耗材品:墨盒、硒鼓、碳粉,磁盘、u盘、软盘、刻录盘、复印纸、打印纸、光驱、内存条、耳麦、硬盘、色带、插座、ups电源、报架、鼠标、油墨、鼠标垫、打印线、电话机、扫描仪、碎纸机。

3、保洁用品包括:拖把、水桶、洗拖把清洁桶、脸盘、灰斗、扫把、烟灰缸、抹布、垃圾袋、杀虫水、编制袋、玻璃绳。

8、物品报废: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因使用时间过长需要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相关负责人审核,并报相关领导同意后,到相关人员处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办公用品管理规章制度

为控制费用开支,加强我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规范我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我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原则。

为了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统一限量,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行政部统一负责。

第二条办公物品的申购。

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状况以及消耗水平,向行政经理通报,确定申购数量。如果办公印刷制品需要调整格式,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变化,也一并向行政经理提出。

第三条采购规定。

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状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选取直接去商店采购或者订购的方式。

办公用品的采购要本着节约、合理、适用的原则。采购复印纸、大中型设备器具、批量办公用品等,务必有两至三人参加洽谈,货比三家,务求价廉质优。经办人在业务交往中严禁收受回扣、红包及高额贵重馈赠;不得受贿,不得索取钱物。

订购单:在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中如果包内含需要订购的办公用品,则申请部门还务必另填一份订购单,经行政部门确认后,直接向有关商店订购。

行政部门务必依据订购单,填写“订购进度控制卡”,卡中应写明订购日期、订购数量、单价以及向哪个商店订购等等。

第四条验货。

所购买办公用品送到后,按购货清单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确保没有问题。

第五条各部门申请办公用品。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公司行政部统一采购、分发给各个部门。如有特殊状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购买办公用品申请表”的前提下进行采购。在这种状况下,行政部门有权进行审核,并且把审核结果连同申请书一齐保存,以作为日后使用状况报告书的审核与检查依据。

第三章办公用品的分类、领用及报废处理。

第六条办公用品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1、消耗品:铅笔、刀、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复写纸、标签、便签、橡皮、夹子等。

2、管理品:剪刀、钉书器、直尺、笔筒、计算机、文件夹、档案盒、档案袋、票夹、印台等。

3、管理消耗品:签字笔、圆珠笔、修正液、笔记本、信封、白板笔、固体胶等。

第七条管理和发放:

1、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费用标准向使用人发放。

2、采购人员应将所采购的物品交保管人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保管人根据采购价格核定物品单价,计入领用部门(人)费用,并在每月终填报《办公用品使用状况汇总表》。

(1)办公用品领用务必认真履行手续,应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后领用和发放,严禁先借后领的行为。

(2)各部门及各使用人的办公用品使用标准:每人每月最多领用支签字笔,如果保管不好丢失自行负责购买。每周三统一领用办公用品,其他时间严禁领用办公用品。

(3)核定的费用实行增人增费减人减费,各部门增人或减人,其费用由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人员变动情景进行调整。

(4)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笔记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胶水涂改液计算器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应以旧换新。

(5)办公用品使用实行月统计年结算,截止时间为每月终和年终月日。由人事行政部门出具报表,财务部审核。费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终奖金中扣除,节俭费用计入下年度使用。

(6)公司各部门应按公司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行政经理同意。

(7)各部门因特殊情景需增加费用的,应以书面形式报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特批增加该项费用。

(8)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报废处理。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作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办公用品规章制度

第一条局机关办公用品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管理和发放。

第二条局机关各科(室)所需新购办公用品,先到局办公室填写“办公用品购买审批单”,经局办公室主任审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

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在20__元以上者,须送局财务审计科审核后,再报局领导审批,方可购买。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在10000元以上者,需报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

第三条购买办公用品需两人经手,办公用品入库时,经保管人员核实无误后,填写“办公用品验收入库单”,凭单入库登记。

一次性领取办公用品价值在200元以上的,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保管人员凭单发放。属固定资产的用品,须在局财务审计科登记备案。

第五条属政府统一采购的办公用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管理、发放和使用办公用品要厉行节约,做到每季度进行实物盘存,公布情况。

第七条每当申请新购办公用品时,需报告上一次采购办公用品的发放情况及库存情况。

办公用品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我采购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费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__元以下,列入营业费用范围的各种日常消耗用品,包括:文具、纸张、劳动保护用品、卫生洁具、电子设备、营业器具、其他。本办法所称的采购、管理行为包括:采购管理、实物验收保管行为,并采取责任分离的原则。

1、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按专业用品分类,每类用品确定两家以上固定供应商,集中采购。分行采购委员会以集中招标、集中询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随意更换,更换供应商应按照上述程序确定。严禁各经营单位及部门自行组织采购。

2、实物保管部门(办公室)定期(每季度或每月)根据日常耗用情况以填写《公事联系单》的形式提出采购计划,经主管审批同意后由行政部集中采购。实物保管部门负责用品的入库、保管和领用,不参与采购行为。

3、行政部门按照采购清单,根据供应商的报价选择采购,报价清单由财务部门留存。根据《公事联系单》、购货发票、由保管员签字确认的销货清单交财务部门审批。财务部门审批时应核对销货清单与原留存报价清单,出现价格不符时,可提交财务委员会讨论重新选择供应商。

4、在《公事联系单》额度内的由计财部负责人审批报销,超过《公事联系单》范围的采购,由主管财务总经理审批。计划外临时采购,单笔金额500元以下的由计财部负责人审批,超过500元的须财务主管财务总经理审批。

实物保管部门根据销货清单验收用品登记入库,记录收、发、结存数,并定期核对账实。各经营单位及部门领用时需逐笔注明领用数量及金额,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保管部门为每单位设立台账,每季度末结出各单位领用物品数量、金额,交财务部门分单位核算。

行政部门根据需求采购的物品必须移交实物保管部门验收入库,若临时急需物品可先交使用单位使用,同时补办移交入库及领用手续,无保管员签字确认的销货单据财务部门可拒绝出账。

办公用品规章制度

1、办公用品应登记造册,并由秘书处统一发放和管理。

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程序领取相关物品。

3、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时,应由该部门负责人打申请报告并签字,经秘书处同意方可领取,并备录在案。若领取物品数量较多或大件物品,需报上级组织。

4、各部门领取的办公用品由部门自身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借出。

5、各部门应有节制的使用办公用品,避免铺张浪费。各部门领取的物品应按规定数量领取,超出、破损部分均由部门自行解决。

6、办公用品为公有财产,不得损坏、遗失、据为已有。

1、各部门向办公室借出物品,需经秘书处负责人登记在册,并注明所借物品名称、数量、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

2、办公用品不得擅自向外借用,特殊情况急需外借时,须由使用方向秘书处打借条,经同意后方能借出。

3、借出物品应及时归还,经检查完好后,方能注销借条,并由秘书处保管。

4、借出物品未及时归还者,由借出人员负责追回,并停止借物者借取资格。

5、办公用品支出应由秘书处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需求,按规定程序发放。

办公用品规章制度

为控制费用开支,加强我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规范我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我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办公用品购买细则

第一条原则

为了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统一限量,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行政部统一负责。

第二条办公物品的申购

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状况以及消耗水平,向行政经理通报,确定申购数量。如果办公印刷制品需要调整格式,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变化,也一并向行政经理提出。

第三条采购规定

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状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选取直接去商店采购或者订购的方式。

办公用品的采购要本着节约、合理、适用的原则。采购复印纸、大中型设备器具、批量办公用品等,务必有两至三人参加洽谈,货比三家,务求价廉质优。经办人在业务交往中严禁收受回扣、红包及高额贵重馈赠;不得受贿,不得索取钱物。

订购单:在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中如果包内含需要订购的办公用品,则申请部门还务必另填一份订购单,经行政部门确认后,直接向有关商店订购。

行政部门务必依据订购单,填写“订购进度控制卡”,卡中应写明订购日期、订购数量、单价以及向哪个商店订购等等。

第四条验货

所购买办公用品送到后,按购货清单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确保没有问题。

第五条各部门申请办公用品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公司行政部统一采购、分发给各个部门。如有特殊状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购买办公用品申请表”的前提下进行采购。在这种状况下,行政部门有权进行审核,并且把审核结果连同申请书一齐保存,以作为日后使用状况报告书的审核与检查依据。

第六条办公用品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1、消耗品:铅笔、刀、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复写纸、标签、便签、橡皮、夹子等。

2、管理品:剪刀、钉书器、直尺、笔筒、计算机、文件夹、档案盒、档案袋、票夹、印台等。

3、管理消耗品:签字笔、圆珠笔、修正液、笔记本、信封、白板笔、固体胶等。

第七条管理和发放:

1、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费用标准向使用人发放。

2、采购人员应将所采购的物品交保管人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保管人根据采购价格核定物品单价,计入领用部门(人)费用,并在每月终填报《办公用品使用状况汇总表》。

3、各部门办公用品费用核定及有关规定:

(1)办公用品领用务必认真履行手续,应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后领用和发放,严禁先借后领的行为。

(2)各部门及各使用人的办公用品使用标准:每人每月最多领用支签字笔,如果保管不好丢失自行负责购买。每周三统一领用办公用品,其他时间严禁领用办公用品。

(3)核定的费用实行增人增费减人减费,各部门增人或减人,其费用由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人员变动情景进行调整。

(4)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笔记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胶水涂改液计算器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应以旧换新。

(5)办公用品使用实行月统计年结算,截止时间为每月终和年终月日。由人事行政部门出具报表,财务部审核。费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终奖金中扣除,节俭费用计入下年度使用。

(6)公司各部门应按公司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行政经理同意。

(7)各部门因特殊情景需增加费用的,应以书面形式报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特批增加该项费用。

(8)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报废处理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作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办公用品摆放规章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办公室所有人员。

二、本制度所涉及范围为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及办公桌摆放物品。

三、办公室整理:办公室只摆放必需物品,不摆放其它物品;不用物品及时入橱,不要物品及时处理。

1.饮水机放置在方便用电的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

2.报刊必须上报架并及时更新,废旧报纸妥善处理,不得在办公室随意堆积;。

3.文件、报刊阅后及时归位;。

5.档案柜贴墙逐次摆放,柜内书籍、资料、档案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柜顶不可摆放任何物品。

6.抹布、扫帚、簸箕、拖布等保洁用品不可放在显眼位置,要合理放置,不可随处乱放。

7.室内办公桌隔板或临近的墙面上不可张贴、悬挂各种宣传画、年历、资料、备忘卡片等影响办公室美观的物件。

四、办公桌桌面物品摆放:两个对放的办公桌中间不得有间距,桌面上除文件栏、台历、笔筒、水杯、电话及电脑外,不得摆放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电话置于办公桌笔筒及台历前方,与办公桌左下角保持约40厘米;。

4.电脑摆放于桌面正中与桌面呈45度角放置,主机置桌面下左部;。

5.如有名片,将名片盒紧靠笔筒右侧;。

6.笔记本如不使用放置于文件栏最右册栏筐,仅限一本;。

7.桌面可放便签纸一本,置于电脑前方。

五、办公室卫生标准:

1、办公室地面干净整洁,无尘土、水渍和杂物。

2、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办公电话及柜内物品等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3、门、窗洁净,玻璃明亮,窗帘干净无灰尘。

4、垃圾桶无垃圾溢满现象;。

5、保持卫生间面盆、镜子、地面及便池清洁,并保持空气清新;。

6、烟灰缸及时清理;。

7、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污迹和脚印,无乱写乱画;。

8、使用的电脑主机及键盘每日擦洗、保持清洁;。

9、要注意保持公共区域清洁,不乱扔垃圾;。

10、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流通。

1、必须有值日安排,责任落实到人。

2、坚持每天三次卫生打扫。

3、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

4、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搞好个人及办公卫生。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开始执行。

办公用品规章制度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申购、入库、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盘存、交接程序,使之管理有序,责任明确,节俭节约,避免浪费,特制订本制度。

按使用的性质分为低值易耗品和高值保管品两类。

其中低值易耗品主要指:签字笔、圆珠笔、铅笔、刀片、胶水、胶带、气泡袋、大头笔、割刀、刀座、绑带、大头针、图钉、曲别针、橡皮筋、复印纸、打印纸、便签纸、橡皮擦、原子笔、笔芯、夹子、涂改液、白板笔、萤光笔、记事本、电风扇、线插板、剪刀、钉书机、计算器、电话机、装订机、档夹、裁纸刀、印泥等价值较低的日常用品;高值管理品为: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空调、相机、投影仪、办公桌椅等价值较高的物品。

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统一归口为公司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应当于每月月初的1号—5号完成公司办公用品使用计划和上月办公费用报表上交公司总经理审核。

办公费用报表分常规费用和非常规费用两大类,其中常规费用对应日常耗用的低值易耗品的费用,月初需由各部门负责人(业务组负责人)制定相应的月支出计划,当月的支出应当限定在月初的计划经费之内,如有超支的,需要列出超支的缘由。超支巨大的.需做当面解释。非常规费用对应高值管理品一项,高值管理品不设月度计划,根据实际需要情况通过正常审批程序购置。人事行政部需于月初列出各部门的费用支出详细统计情况上交公司总经理。

办公用品的采买或者领用申请需要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公司办公用品的申请资格人为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自己部门的办公需要,及时地提出采买申请。普通员工的办公用品需要应当向自己的主管提出,由主管统一进行申请。

在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后,申请人应当将申请单交有审批权的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审批人是办公管理费用控制的责任人,其签署的批准意见对办公费用控制构成相应领导责任。

公司赋予部门经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员以一定价值范围的办公用品请购的审批权(鉴于目前由公司总经理兼任业务部部门经理的状况,特下放审批权至业务主管一级)。根据不同的层级,划分出不同类别办公用品的审批权。业务主管和部门经理负责审批属于低值易耗品的办公用品的申请。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审批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属于高值管理品的办公用品的申请。对于所涉金额过大的(单品价值达到和超过5000元的),由副总经理负责向公司总经理申请审批。

填写的《办公用品申请单》在得到批准后,应当交到公司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采买。人事行政部应当做好供应商的建档工作,编制出常用办公用品的价格表,把握好办公用品的价格行情,做好供应商的比较、甑选工作,尽最大可能控制好办公用品的采购成本。

人事行政部将根据公司日常办公需要,对一些常用的办公用品进行批量购买,在办公室保持一定库存,以保证正常办公需要的及时满足,提高供给效率。

在供应商送来所购的办公用品后,应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签收、保管和发放。人事行政部应当将编制出的常用办公用品的价格表交公司财务部保管,财务部在接相应付款单据时应当再次核对相应品种的单价和总金额及签收人的签字,确认无误的准予付款。

备用的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管。公司为人事行政部划定相应的存放区域,实行封闭保存。由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应当及时发放。

发放出去的办公用品应当由人事行政部做好相应的领用记录,明确领用部门,领用人,领用日期。

对于大件管理品实行保管责任制,实行使用人、领取人、保管责任人三合一的办法,对保管责任进行归属。人事行政部将根据不同时期的现实情况合理编订纳入保管责任制的大件管理品目录。现阶段的大件管理品范围暂定为:电脑及其配件、电话机、电风扇、计算器。

对因个人工作失误、非正常使用而对办公用品造成的重大异常损耗,将根据个人责任的程度,由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相应损失部分的赔偿。(责任认定分3等,含完全责任、一般责任和轻微责任,分别对应80%,50%,20%的损失赔偿比例。损失的计算按历史采购成本计算,根据人事行政部事先公布的该类办公用品的使用年限,在计提折旧后得出。如存在产品更新换代,市面购置价值降低的,也可以直接按重置成本计算,两种赔偿计算方式可以由赔偿人选择。)

实行定期盘存制。盘存频率为一月/次,人事部将于每月的25号至31号内抽取时间进行大件管理品的盘存。盘存内容包括检查相应的办公用品的存在情况,问题情况,并让相应的保管人签字确定,以便及时地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各部门凭《办公用品申请单》可以领用已采购回公司的办公用品。在领用时,领用人应当在人事行政部的《办公用品发放表》上签上领取人姓名和日期。领取人可以是《办公用品申请单》申请人,也可以是申请人指定的办公用品使用人。但涉及高值管理品的,必须是使用人前来领取并签字,以明确保管责任。

在领用人签字领取办公用品时,人事行政部应当对领取人做好登记记录。

公司对高值管理品的报废实行审批管理。各单位、部门如有高值管理品损坏,不能使用的,应当依据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对简单问题的可以自行维修处理。但对有保修服务品,且在保修期内的,不得擅自自行处理。

2、可维修品出现问题的应当提交《办公用品维修申请单》至人事行政部统一进行处理。

3、对维修不成的高值管理品实行报废处理。报废应当是在对可能维修的,在提交过维修申请,经过维修但无法修好的情况下,或者是对无条件维修的,经过了人事行政部的故障认定,方可由该管理品的保管人填写《办公用品报废申请单》,经人事行政部签字确认后报废事项方为成立。报废品原购买价值单件超过1000元的,须报请公司副总经理的批准;原购买价值单件超过5000元的,须报请公司总经理的批准。

4、高值报废品在得到报废审批后应当由人事行政部进行回收处理,以求极可能的开源节流。

5、高值管理品在完成报废程序后,应当从《高值管理品登记表》上核销,核销时应做红笔登记,并附上《办公用品报废申请单》。

对于有提出辞职的员工,在办理辞职手续时,必须在办理完办公用品清退手续后方可办理工资的领取事项。

办公用品摆放规章制度

指员工在办公区内所使用的办公桌的桌面、桌下、屏风及临近区域。

二、员工工位物品摆放管理办法。

5、保持工位桌下各种连接线的整齐有序;。

7.要求员工每次离开工位时都要随手把椅子推到桌面下,以保证办公室井然有序。

三、保持与检查:

1.全体员工都应养成上述卫生清洁的好习惯,公司行政部将按照上述规定持续不断地对全体员工的工位物品摆放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合格工位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2.不按规定执行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行政部通过msn把每次的检查结果在全公司进行通报,并直接从当事人手中收取罚金作员工活动经费。

桌面物品摆放示意图详解。

1、电脑显示器与工位桌左侧边线相距15cm;。

2、键盘上沿边线紧挨主机底座正面外延线;。

3、鼠标不用时垂直摆放于桌面,与键盘右侧边线平行相距3cm;。

4、鼠标与笔筒平行相距5cm,笔筒背面紧靠工位桌隔断壁;。

5、水杯、计算器、文件筐无间距,按顺序从左到右整齐摆放,文件筐右侧边线与办公桌右侧线平行重叠。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青岛城市建设集团金沙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二0xx年四月七日。

管理规章制度

一、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学校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各班主任和教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等,有针对地对他们进行帮助和引导。

二、根据学校实际,利用课余时间定期开展活动。每周安排一定时间让学生看看电视,了解国内外大事,增长知识和见闻。开放图书室、阅览室,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具体由各活动负责人组织开展。

四、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组织心理咨询教育教师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儿童健康、快乐发展。

五、办好家长学校,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教给他们正确的教育孩子的方法,并注意与学校和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发展状况,使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与真空。

六、充分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帮助留守学生。

七、每学期组织留守儿童给在外打工的父母写封信,汇报自己在学校及家中的学习生活情况,及自己要想向父母倾诉自己的情感。

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工地财务管理制度,节约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项目工地主要材料管理制度。

建立和健全材料收发及保管制度,严格控制材料成本。

材料购买。

在购料时务必索取票据,票据内容应有日期、发货单位、材料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收款人签字并加盖收款专用章。

3直拨现场。

4材料入库。

在购回材料后,由施工方和甲方(工程质检员)检验质量后入库,由保管员清点数量并开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分别由保管员、财务部、材料部门(供应部门)留存。5入库单据内容: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发货单位、日期,并由工程总监、保管员、采购员分别签字。3材料入库后,保管员根据入库单准确及时的登记入帐。财务部门与仓库要定期盘点,以达到帐实相符的要求。

4采购员拿着附有入库单的票据到经理处签字,然后到财务部报帐。材料出库1材料领用时,领料部门首先填写领料申请单,由项目经理审批。申请单应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经手人。领料部门持签字申请到保管处领料。2实际发生的材料用量不得超过预算用量,如有超过现象应查明原因。

办公用品采购保管规章制度

为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办公用品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益,切实推进公司的廉政建设,根据我公司实际,现制定本规定。

为了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办公室要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确定订购数量。

小型或零星办公物品的采购要由两人以上到指定专门商店采购,要选购价格合适、质量合格的物品。

大型物品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

1、购单件或批量在5万元以上的物品(低值易耗品除外),应采取招标采购。凡进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应成立专项采购工作小组,依法组织实施招投标。

2、凡采用竞争谈判或询价方式的,要组成有申购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在进行市场调研、多方比较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并根据权限由相应的组织或负责人予以确定。

3、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包括定点采购)的,应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权限由主管部门与申购单位共同确定供应商。

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进行订购。

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到货后,由仓库管理员按送货单进行验收,经核对(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质量等)无误后,在送货单上(一式二联)签字验收,然后将送货联留存归类,另一送货回单联交送货人带回送货单位做结算凭据。

采购员收到供货单位发票后,须查验订货单位。

合同。

核对所记载的发票内容并在发票背面签字认可后携验收入库单结算发票以及开列的支付传票交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做好登记做到帐、卡、物一致最后交财务处负责支付或结算。记账联由记账员做记账凭证并归档。

申请书。

”的前提下进行采购。

办公用品进仓入库后,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存放次序、分区堆码,不得混乱堆放,并由记账员按送货单序号和货单内容在办公用品收发存帐册上进行登录。仓库管理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等保全措施。

一、参与物品采购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准收取供货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费”、“好处费”;不准在供货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损害公司利益,徇私,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物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折扣”、“让利”等款项,应首先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确属难以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的,一律进入公司财务帐内,不得由部门坐收坐支,不得提成给经办人员。

三、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并按公司规定惩处。

管理规章制度

一、学籍档案是学生取得学籍的凭证,是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情况的真实记录。因此,新生入学,首先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有关表册填写要认真、完整,不得缺项。小学学籍档案照片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印章。

二、学籍档案按学生年度统一编号后立卷归档,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三、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如实把学生在校的思想表现,学习和奖惩情况及时填入学籍档案。

四、学生退学、休学、复学、转入时要及时按规定办好有关手续,做好登记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学生升学、转出;需要提取档案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提取。

管理规章制度

综合部作为公司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后勤事务管理。本制度详细描述了综合部的部门职能、组织结构、岗位职责、管理规范,用于规范与指导综合部的业务工作,是综合部的基础管理文件。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综合部人员。

2.1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制度管理、环境建设、办公用品、考勤纪律和对外接待等事宜。

2.2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招聘、职位管理、人事调整、绩效考评、薪酬计核、员工档案管理、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培训、员工福利和职业发展规划等事宜。

2.3负责公司的后勤事务管理,如食堂管理、车辆管理、保安管理、保洁管理等。

3.1综合部经理岗位职责。

管理规章制度

1、维护本项目部利益,热爱本职工作,遵守项目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

2、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项目部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安排。

3、爱护集体财产,损失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盗窃集体财物,发现以一罚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由于工作失误造成材料报废或消耗超标、以及经济损失等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5、生产场地、机械设备及宿舍区必须定期整理,保持整洁、文明、卫生的工作环境。

1、严格执行工艺纪律,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野蛮作业面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全责。

2、上班时间不得溜班、窜岗,不得在施工场地追逐打闹,不得在上班途中无故滞留宿舍。

3、特殊情况不得在外留宿,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

4、保质保量完成当天的下达任务,不能完成任务的扣除半天考勤。

5、项目部人员不得酗酒打架,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本月基本工资。

6、项目部物资、财务等重要岗位责任人员不得接受供料方和下属施工队的宴请,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党委。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进场须知”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2、项目部人员一律统一佩带安全帽、工作服,挂牌上岗,持证作业。

3、不准在营区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接电炉子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等。正常的接线应由电工统一安排。

4、项目部人员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就及时反映,及时清除,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

5、不准下河洗澡、到老百姓的池塘吊鱼,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应有正当理由,并按手续提前出具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期满后按时上班,如特殊情况,期满后不能上班的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

2、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第一次在工程例会上通报并作旷工处理,第二次除在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累计三次以上报公司做除名处理。

3、病假(除急病外),根据病情及本人的任务安排情况确定休息时间。确需住院治疗的,由项目部领导统一安排有关事宜。

1、以上条款除已作说明外,违反一条罚50元。

2、实行不定期考核,月终总核的办法,如当月违反超过3条,每条则加罚50元,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开除本单位。

3、本细则作为工资考核、分配的主要依据。

4、本细则具体实施结合职工安全与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以上细则即日起执行。

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设立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本办法称寺庙)。

第三条寺庙、藏传佛教教职人员(以下简称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寺庙、教职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寺庙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不得恢复寺庙之间的隶属关系。

第六条藏传佛教与其他宗教之间、藏传佛教内部不同教派寺庙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藏传佛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寺庙事务不受境外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和支配。

第八条寺庙应当通过协商成立民主管理组织。管理组织的成员一般由本寺庙的教职人员组成,也可以吸收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和当地村委会(居委会)代表参加。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人选确定后,由寺庙管理组织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在审核备案材料时,应当征求寺庙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在任期内如有变更,按前款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变更备案。

第十条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二)品德良好,在信教公民中有一定威望;

(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热心为信教公民服务。

第十一条寺庙管理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寺庙的管理制度;

(二)组织本寺庙教务活动,维护宗教活动正常秩序;

(四)教育引导信教公民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五)管理本寺庙财产和文物;

(六)组织开展寺庙自养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七)维护本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八)协调本寺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维护本寺庙和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处理本寺庙的其他事务。

寺庙管理组织可以下设相关机构负责履行上述职能。

第十二条寺庙事务由寺庙管理组织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寺庙管理组织成员集体讨论、民主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寺庙应当建立寺庙管理组织成员考核制度,对不称职的成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寺庙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藏传佛教教义教规,建立健全教务活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寺庙根据容纳能力、自养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当地信教公民的供养能力确定定员数额。

第十六条寺庙定员数额由该寺庙管理组织向所在地佛教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交该寺庙具备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能力的说明材料。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由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寺庙住寺教职人员人数不得超过该寺庙的定员数额。

寺庙管理组织应当将住寺教职人员登记造册,分别于每年的1月底和7月底前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寺庙接受住寺教职人员,须经该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会议通过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寺庙住寺教职人员的户籍实行集体管理。

第十九条住寺教职人员须符合《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

寺庙不得强迫未成年人住寺。

第二十条活佛一般应当住寺,并服从所在寺庙管理组织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寺庙中的赤巴、堪布、经师、翁则、格贵等传统僧职人员,由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会议提出人选,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寺庙教职人员异地从事教务活动,须经本寺庙管理组织和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并征得目的地佛教协会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由本人所在地佛教协会和目的地佛教协会分别报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其中,跨县(市、区、旗)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设区的市(地、州、盟)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寺庙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超过该寺庙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者在该寺庙外举行大型宗教活动,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寺庙跨设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其管理办法由有关省、自治区制定。

第二十四条寺庙举办学经班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举办学经班的传统和明确的办学宗旨;

(二)有固定的学经场所和其他基础设施;

(三)有具备资格的经师;

(四)有完备的学经管理制度及合法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五条寺庙需要举办学经班的,由寺庙管理组织提出意见,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学经班经师必须持有经师资格证,并由寺庙管理组织聘任。

经师资格认定和聘任办法由中国佛教协会制定,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寺庙学经班招收的学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应当在18周岁以上;

(二)爱国爱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受过沙弥、沙弥尼以上戒。

第二十八条举办学经班的寺庙接受其他寺庙教职人员学习,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报所在地佛教协会;

(五)举办学经班的寺庙管理组织组织统一考试,按照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七)申请人所在寺庙管理组织与举办学经班的寺庙管理组织签订协议,明确相关事宜;

(八)学经班学员学习期满后,及时返回本人所在寺庙。

第二十九条寺庙教职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经,除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以及履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须分别报本人所在地及学经班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寺庙印刷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须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有关出版、印刷方面的规定。

寺庙设立印经院,须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寺庙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寺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所接受的捐赠应当纳入寺庙的财务管理,用于与该寺庙宗旨相符的活动。

寺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社会公益慈善等事业,所获收益应当纳入寺庙财务统一管理,用于与该寺庙宗旨相符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寺庙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对寺庙的安全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防止因寺庙安全问题危害人员生命财产。

第三十三条寺庙应当防范本寺庙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生违犯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发生前款所列事故或者事件时,该寺庙管理组织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第三十四条寺庙邀请境外人员来访或者进行宗教学术交流、讲经传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未经允许,境外人员不得在寺庙授戒、灌顶、讲经、传法、主持宗教活动。

第三十五条寺庙应当接受人民政府宗教、公安、文物、建设、卫生等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寺庙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寺庙评议委员会,对寺庙管理组织的工作进行评议。

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侵犯寺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寺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寺庙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有关成立寺庙管理组织规定的;

(二)寺庙管理组织未履行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的;

(三)寺庙管理组织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实行民主管理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有关寺庙定员的规定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接受住寺教职人员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举办学经班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

第三十九条寺庙教职人员违反《宗教事务条例》和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寺庙教职人员被佛教协会取消教职人员身份的,所在寺庙应当将其除名。

第四十条佛教协会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该佛教协会撤换相关负责人。

第四十一条寺庙、教职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可以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办公用品的规章制度

1.1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管理,本着节约成本、杜绝浪费、降低办公费用,合理使用办公用品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办公用品类别、管理办法。

2.1一般消耗性办公用品: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下的,如纸、笔、笔记本、信笺等。

2.2低值易耗性办公用品:单位价格在100元及以上的,如办公桌椅、电话机、柜、家具、计算器、工具等。

2.3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单位价值在2014元以上的,如电脑、打印机、相机、摄像机、投影仪等。

3.领用及管理办法。

3.1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含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的低值易耗性办公用品领用以卡登记,实行年限管理,并记入个人卡中;更换时,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单位价值在50―100元(含文件架、文件夹)的一般消耗性办公用品实行定额管理,以卡登记,实行以旧换新制度。

3.2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由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需要领用办公用品时,由指定人员填写物品领用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后,到行政部领取。行政部根据审批后的领料单并核对"费用限额卡",正确无误方可发放。月终,财务部核对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金额,根据计划进行考核。对于单位金额超出"一般消耗性办公用品"标准的,如文件架、文件夹,考核时,取几个月份的平均数予以考核。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领用,每月25日由核算员报部门办公用品需求计划,并经部门经理同意,送交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平?,编制办公用品采购计划。

3.3属公用物品,如复印用品、申请单、单据、宣传用品(笔、广告涂料、纸、胶卷等)、打印用品、财务记帐用品、考勤卡、电脑耗材、国旗、公司旗、垃圾袋、电池和清洁用材,如扫帚、拖把、水桶等,不计入部门定额。

3.4因工作需要超出定额,由部门提出申请,报行政部批准,并通知考核委增加定额。

3.5.1建立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登记卡,实行一人一卡,按品种进行登记。

3.5.2新调入公司员工需配置办公用品时,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进行调配,费用计入该部门本月办公用品费。

3.5.3公司员工需新增办公用品,须向本部门提出申请,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办理,费用计入该部门本月办公用品费。

3.5.4公司员工如需更换办公用品,需由本人提出更换申请,说明更换理由,经部门经理同意,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办理,费用计入该部门本月办公用品费。

3.5.5如人员在公司内部调动,原领用的有关办公用品需办理转移手续。

3.5.6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人为的损坏或保管不慎遗失,则按办公用品的折旧情况进行赔偿;离开本公司时,应按登记卡内容交还所领用的本类办公用品,如有短缺,则按物品原价值进行赔偿。

3.6.1一般消耗性办公用品由行政部按部门设领用登记本,按所领物品的品种进行登记。行政部应严格按照公司核定的费用标准发放,超出每月的费用标准时,报考核委,从该部门奖金中扣除。

3.6.2一般消耗性办公用品领用采用定人定额管理制度。具体定额如下:

3.6.2.1总经理、副总经理、40元/月?人。

3.6.2.2各部门(副)经理30元/月?人。

3.6.2.3一般员工15元/月?人。

3.6.2.4厨师、驾驶员、门卫5元/月?人。

3.6.2.5以标准和人次计算各部门费用总额,并按此金额管理并考核。

3.6.3各部门应按定额统筹使用,超额部分将从部门月奖金中扣除;节约部分到年终视情况给予部门奖励。

4.附则。

4.1本制度解释权属人事行政部。

4.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管理规章制度

为贯彻实施《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发153号),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之精神,特补充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所选/修课程总学分不得高于40学分;一学年合计取得的学分低于15学分者,建议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二条学生应先取得公共基础课、学科门类基础课等先修课程的至少80%学分后,才能进入专业课程阶段学习。在第三学年上学期(五年制学生第三学年下学期)开学补考后仍未取得应修学业学分的80%者,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三条理工、经管、文法、教育学等门类专业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上述专业四年制学生第四学年开学初补考后(五年制学生第五学年开学初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四条医学类专业学生参加临床实习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临床实习。医学类学生在临床实习下点前,经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临床实习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临床实习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五条各学院应制定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临床实习资格审查合格标准,及时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级学生起执行。xx级和xx级学生留级到20xx级的,同20xx级依学分制进行管理。原学年制下的学籍处理视同学分制下的学业警告。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以往规定与上述相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办公用品采购规章制度

1.保卫物业部是全集团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管理的主管部门,凡涉及办公用品事宜均由保卫物业部负责。

2.保卫物业部要设专人负责,加强管理,为各单位提供质价相符的物品保证办公需要。

4.财审部负责核算并制订各单位的预算费用和考核指标。

5.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指标对各单位实施考核。

购置办公用品、维修配件等、元以下的由保卫物业部征得板块、门店、部室主管领导同意进行购置。元以上的一律写书面请示,相关部室会签后,报总经理审批。

办公所需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电脑、电脑耗材、电脑零部件、飞机票、火车票、邮品、印刷品、牌匾、灯箱、工作服、汽油及集团范围内组织各项活动所需物品等均属集中采购范围。

1.各部室、门店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和经财审部核定、总经理批准的费用预算指标,使用统一表格《物品领用计划表》编制次月物品领用计划,经主管部长审核批准后,于每月日送达保卫物业部。

2.保卫物业部根据各单位的申请计划、预算指标、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3.保卫物业部根据领导批准的内容,对价值在万元以上的成批大宗物品以招标的形式采购,其他零星物品采取货比三家的形式实施集中采购。

4.保卫物业部采购用品后,由各企业、机关各部室到保卫物业部一次性登记领用。

1.计划内采购须填制《物品领用计划表》见附表。

2.购置计划需注明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等并由主管部长、店长审核签字。

3.各门店、机关各部室临时急用和超预算需购置的办公用品,需写出书面请示,报总经理审批,由保卫物业部负责采购,或由保卫物业部委托该部门自行采购。

4.书面请示需写清楚原因、用途、价格、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

5.电脑、耗材、零部件的申请,按照集团京东集办字〔xx〕号执行。

6.部分特殊专业用品原则上由保卫物业部购置,保卫物业部委托相关部门自行采购的,自采购后日内需到保卫物业部办理相关登记报销手续。

7.各部部长、门店店长为实物负责人。

1.各单位的计划要依据实际需求和费用预算编制,不得虚做冒估超预算。

2.按照先审批后购置的原则,未经审批购置的将不予报销。

3.当月计划当月有效。本月未购置须次月重做计划。

4.各单位和个人对管理的物品不得挪做私用、避免浪费、损坏和丢失。

5.保卫物业部采购所需用品时,须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经招标或审批同意,逐步建立资信度高的采购基地,建立互惠合作伙伴关系,长期合作。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企业,机关各部室。

本办法由保卫物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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