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承包荒山的合同大全(18篇)

时间:2023-11-15 16:59:26 作者:琉璃 优秀承包荒山的合同大全(18篇)

承包合同是双方在实施一项工程或提供一项服务时所达成的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它是一种书面合同,用于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利益得到保护。在完成一项承包工作后,我们需要签订一份承包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常用的承包合同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荒山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__市__区__乡__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乡_____村,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_____,西至_____,南至_____,北至_____。(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_____亩。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土地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

1、5甲方承诺上述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土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土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_____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_____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土地承包金每五年支付一次。

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_____元,乙方实交_____元,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交清。此后,乙方应当在每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本周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事项应当事先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甲方村民代表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确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除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7、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减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该期限内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补偿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8、1本合同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本合同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9、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甲方为签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在本合同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确保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9、5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承包土地。有权依法对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林木等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为乙方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一切便利,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流转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改变的。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0、1本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_____元人民币。

11、1本合同约定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 的 等五个山地(四至界限:东起 分界线;南起 ;西至 ;北至 。)合计约480亩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每年共计 (面积 亩), 年共计 元(大写: 整)。

四、包费支付方式:

第一次为合同签订日,包费共计 元,于 年 月 日前,在确认土地无争议及纠纷时付清(在协议签订时支付定金 元)。

第二次包费共计 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三次包费共计 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次包费共计 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五次包费共计 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有土地纠纷,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时,甲方不予负责。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内,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并且享受国家林果政策补助。同时一切生产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对土地的流转权,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流转活动。

九、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产,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承包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设备(水池、电路等)、生产用房等,无偿归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坏、拆除。

十一、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支付对方总承包金额(25年承包费)2倍的违约金。

2、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支付造成实际损失的当地同期银行利息3倍的处罚。

十二、协议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手印后生效,并各持一份。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特此协议

甲方:

组长:

村民代表:

甲方:

组长:

村民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人:

荒山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在 拥有荒山一处,面积约 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并签订此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四至范围:

二、承包年限: ,共计 年。

三、承包费:共计 整,一次交清。

四、此合同签订后,荒山归乙方经营治理管护,甲方以前的树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

五、乙方要按照国家政策经营管理,绿化荒山,不能自行其是。

六、甲方代表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七、乙方代表人在承包期限内有继承权。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八、在承包期限内,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不能履行合同,甲方不退承包款。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载植的果树、柴树到期后不准随意砍伐,由双方协商作价后卖给甲方。

十、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解决。

十一、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存档一份。

此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为绿化荒山,保持水土流失,造福子孙后代,在各级政府部门,林业部门的.支持下。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决定,并向全村村民公开承包,党小组一至同意决定,将所属小冲村十二组十三组的荒山石岩子(丰收公路两边)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二、四至界线:东至二台公路(丰收公路)南至左卫屯山界,西至沟底(现农户地)北至大领岗南凹子。

三、石岩子荒山面积地属小冲村十二组十三组所有。

四、承包年限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止,xx年。

五、承包费共计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1300.00元)

六、乙方有权在所承包的荒山范围内植树造林,不得开荒种地。

七、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征占用,所得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八、由于自然灾害人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九、如乙方需采伐木料,需要有关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的盖给公章,申请等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负。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

荒山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__乡__村村民员会

承包人(乙方):__开发公司

兹有__乡__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__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_,东至_,北起_,南至_。共计_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_棵(其中成材树_棵),李树_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_棵。

三、承包期为_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_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_棵,否则少一棵罚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__村会

代表人:__(盖章)

乙方:__(盖章)

荒山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职务: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为有效开发利用甲方荒山、荒沟资源,增加甲方集体经济的收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荒山、荒沟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的位置、四至范围、面积、权属:

1、位置:

2、四至范围:东:南:;西:北:;

3、面积:

4、权属:标的物为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甲方具有处分权。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四至范围示意图作为本合同书附件一。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日。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乙方自承包之日起,在承包地内如挖沙、取土所得费用,按纯收入的%向甲方提交,做为集体经济收入。

第四条、本合同条款,甲方保证已经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获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即视为承包事宜已通过民主议定程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作为本合同书附件二,甲方保证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的真实性。

第五条、通往承包地点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和进行维修,不需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因承包经营需要从甲方处接水、电,甲方应当允许,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在承包年限内,乙方在对承包土地开发、建设、利用、经营过程中,如果与村民发生矛盾,甲方有义务予以协调处理。乙方在办理立项、建设、规划等事项审批时,需要甲方提供手续等方式协助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由主张本合同无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权限等理由主张无效。否则,视为违约。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况发生改变,而影响双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承诺,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以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但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均不需负法律责任,但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月____日________年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甲方____县______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____,执行董事。

乙方____县______乡____村____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

合同。

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大__沟、小__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县______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____县______乡____村____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承包荒山合同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____市____区上王乡子谏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一)。

1.2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本合。

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

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

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土地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

上述土地发包。

1.5甲方承诺上述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土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土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土地承包金每________年支付一次。

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___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实交元,应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一次性交清。此后,乙方应当在每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本周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批准及授权。

二)。

第六条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确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除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

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

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补偿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承包期满后的处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本合同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九条陈述与保证。

9.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甲方为签署本合同已按照《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

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在本合同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确保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改变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二百一十条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元人民币。

第二百一十一条附则。

1

1.1本合同约定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1.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承包荒山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运城市盐湖区上王乡子谏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位于运城市盐湖区上王乡子谏村,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土地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

1.5甲方承诺上述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土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土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土地承包金每五年支付一次。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年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实交元,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交清。此后,乙方应当在每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本周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批准及授权。

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事项应当事先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甲方村民代表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第六条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确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除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减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该期限内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补偿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承包期满后的处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本合同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九条陈述与保证。

9.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甲方为签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在本合同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确保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9.5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承包土地;有权依法对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林木等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为乙方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一切便利,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流转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改变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约定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

乙方:x县x乡村村民小组。

负责人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x元,共计x元(大写:xx)。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xx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xx年x月x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县xxx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xxx县xxx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荒山承包合同

兹有乡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_______,东至_______,北起_______,南至_______。共计_______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_______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棵(其中成材树棵),李______,均已挂果,其他杂树棵。

三、承包期为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________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棵,否则少一棵罚款215;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215;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_______村委会。

代表人:(盖章)。

乙方:(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甲方将坐落在六组西北的大岛山东坡处的荒山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亩四至:东:西:南:北:

50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每年10元每亩。(合计金额:xxxxxx小写:xxxxxx)。

逐年付款(乙方给甲方留欠承包款条)。

梨树、松树。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已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根据会议内容与乙方签订合同。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必须保证原有柠条成活率,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乙方不得改变该荒山的林业用途,该荒山所用权不变归甲方所有。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镇林业站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

荒山承包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发展农村经济,甲方自愿向乙方出租集体所有权的'荒山、荒地,由乙方用于经济作物的种植、经营。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二条租赁用途。

经济作物、粮食、蔬菜以及其他种植业。第三条租赁期限。

每年交当年租金共元(大千百元整)。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

第五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甲方应提前90天通知甲方,乙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乙方承租土地的所有权。

2、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他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

3、甲方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5、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

6、甲方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乙方对租赁地面的树木在不违反《森林法》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乙方对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路、开发等。

4、如遇政策因素对乙方承租土地进行规划,乙方享有除土地所有权补偿外的一切涉及土地的补偿费。

5、乙方享受国家对土地的补贴政策。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违约,如甲方违约或毁约必须赔偿乙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以按地面作物时价的总价值的30%计算);如乙方违约或毁约,则乙方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回。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机械设备等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林地上的树木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租赁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承包荒山合同

乙方xx市x乡xx村xx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修路架电,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乙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一、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乙方xx市x乡xx村xx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荒山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清泉村青山队群众会议通过决定,特将本队的荒山荒地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同意协议如下:

一、荒山总面积xx亩,包括xx山,该承包金额按荒山每亩xx元计,合计大写xx元。备注:经村民双方协商,xx年付款一次,承包期为xx年。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不优先承包给乙方,甲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本着不污染环境开办养殖业及种植果树等,有责任保护生态环境。

三、荒山承包期间,若国家开发修路等,需征收其土地,土地归甲方所有,苗木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同时承包款自征收之日起停付。

四、山林改造,经营方式等管理自主权一切归乙方,但不得毁坏山上现有祖坟,但甲方自承包期内不得买卖坟地。

五、在合同期内,任何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本合同外的补充合同。

六、如甲方重复发包上述林地或长时间停电停水,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承包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经营方式,如有违约,责任自负。

八、付款方式与时间为xx年付一次。付款时间为村民签名当日之内付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山和地,本合同作废。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年xxxx月xxxx日

荒山承包合同

1、全屋场群众大会决定,将现有开垦的山地按国家图纸实际面积计算一并承包给乙方(按实面积为准)。

2、时间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时限___年)。

3、承包金额为每亩每年___元人民币。

4、前期山林开垦投资费用归乙方偿还。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亩补贴,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费用,无论乙方采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无理要求。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不得违约。

6、三年后,甲方除享受45元一亩外,如遇国家有对山地补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拨的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款(归甲方所有),青苗建筑物的征收款(归乙方所有)。征收多少面积应减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8、甲方在承包期内,应维护乙方利益,支持乙方为管理山林,所作出的规章制度。如甲方出现故意刁难乙方,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归甲方负责,触接刑法的,乙方有权申请追究刑事责任(损失款乙方有权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双方无权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终止合同应赔偿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在三日之内终止合同,赔偿金额伍万元整)。

10、在开垦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归乙方完成。

11、甲方应尽快将所开垦的山地丈量整册到户一式两份,一份交甲方各户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档(整册时限___天)。

12、交款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号(阳历)一并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前三年的每亩80元补助款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为了充分利用农村闲臵荒山,发挥其经济效益,甲方依照公开协商的方式,决定将荒山对外承包。现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荒山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现将坐落在xxxxxx荒山荒坡发包给乙方进行养殖业开发和荒坡管理。

2、承包时间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租金合计为人民币xxx元。

3、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项目,自负盈亏,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有权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4、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荒坡,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各执一份。

甲方:xxx。

乙方:xxx。

中间人:xxx。

签订时间:20xx年x月x日。

承包荒山合同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地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承包期满,甲方有优先承包该荒山权。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九、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二、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三、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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