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范文(18篇)

时间:2023-12-05 08:26:03 作者:碧墨

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我们可以合理安排和分配工作,实现工作目标的最大化。小编精心整理了一些成功的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街道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经街道研究决定,自20xx年6月27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民动员,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重点单位灭火救援实地演练,最大限度地增强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街道不发生较大火灾。

为确保党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以办事处主任同志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集中力量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结合近期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各社区、工作片要重点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进行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安监中心,由办事处统一下达整改通知,坚决依法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在整改期间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坚决依法协助有关部门督促责任单位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处火灾形势稳定。

国庆节前,各社区、工作片、街道属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本辖区主管单位的火灾隐患实施排查整治,要对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宾馆、饭店、易燃易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全面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特别是检查各单位自检自查记录和灭火预案;二是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三是疏散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单位内部火电源管理及开展的防火检查、巡查情况;五是灭火器材数量是否充足好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封堵等情况;六是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灯是否完整好用;七是易燃有毒材料装修问题;八是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存在电线乱拉乱接、非法使用液化气罐等问题。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不再另行制发,请社区、工作片、街道属部门于9月20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办事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调整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开展攻坚行动。

(三)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

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要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以村组划分基础网格,明确网格管理责任人,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初期火灾处置等工作。街道安监中心要加强对网格责任人的工作指导,协助各网格责任人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高消防监管效能。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大力推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建立“户籍化”档案,对单位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每月开展隐患自查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处安监站备案。

(四)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要制定专门的消防宣传工作方案,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为主题,充分利用各村(居)宣传栏、公告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同时要发动社会单位利用led电子屏、横幅、海报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到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人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能力。9月底前,要组织村(居)委会干部及义务消防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7日至7月10日)。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各村居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对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至9月30日)。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各村居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领导,各负其责,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全面落实十八大和国庆节消防安全保卫各项工作。

(三)保卫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十八大闭幕)。通过研判组织实施阶段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调整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开展攻坚行动,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全面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4日)。保卫攻坚阶段结束后,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各村居要对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街道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做好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意义重大,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各村居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各村居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三)调查研究,加强指导。各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各村居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村组调查研究,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上报。街道安监中心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继续采取挂牌督办、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模式,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值班备勤,及时报送情况。党的十八大会议召开期间,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各村居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对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必须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各村居要将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人员名单、工作方案于7月25日前报街道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五一”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春季防火总目标,深入开展小型休闲住宿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深入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扎实做好“五一”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李占伟任组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长朱耀武、消防大队大队长张军任副组长,县公安、消防大队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一”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一)重要活动场所、旅游景点;

(二)高层地下建筑、在建建筑工地和建筑外墙装饰材料;

(三)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

(六)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一)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消防器材的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管理和维护保养是否落实;

(四)是否存在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五)电气设备的使用、电气线路的管理是否规范、安全;

(八)被检查单位员工是否受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知道火警电话,是否会报火警和操作灭火器具,是否懂得逃生自救技能,是否能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和开展“拉网式”消防监督检查的重要性。立即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

落实火灾隐患排查错时制检查制度,排查时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要按照“单位不漏部位、部位不漏隐患”的原则,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把火灾隐患排查出来。依法严惩擅自停用消防设施、锁闭安全出口、违规动用明火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决定的,要依法强制执行,决不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情枉私、姑息迁就。以执法高压态势,确保当前火灾形势稳定。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教育,通过发放资料、实践操作指导等多种形式,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单位火灾防控水平。

(四)落实工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周密部署开展“五一”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思想认识不够、监督检查不到位、执行措施不落实的,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法制观念和自防自救能力,实现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和“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目标,为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高新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加强我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高新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区公安消防大队有关人员组成: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日常工作职责,与年终工作考评挂钩。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全体师生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档案;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消防法》的规定接受消防培训。

(二)各学校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的素质教育中,使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

(三)各学校与辖区消防大队要加强联系,促进全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四)各中小学校不发生火灾事故。

各学校要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学校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并针对单位的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档案,做到“三有四进”、“四个建立”。要充分认识开展“三有四进”、“四个建立”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以向学生负责、向家长负责、向社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不懈地长期抓下去,把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做好。

(二)结合实际,多策并举,合理安排,注重实效。各学校要在每学年对学生进行2次以上的消防知识教育,聘请消防官兵担任消防辅导员,指导学校开展消防主题班会、演讲比赛、消防征文、板报评比、消防书画展、消防知识竞赛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把消防宣传教育与创建“生命畅通工程”、“安全文明校园”、“雏鹰奖章”等活动相结合。要根据学校生活环境、学校火灾特点和学生的年龄、生理、心理特点,以及学生知识结构、认识能力的差异,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三)各学校要设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场所,开辟消防宣传教育园地或专栏,配备相应的宣传教育资料和器材(包括:消防书籍、挂图、音像制品、灭火器、防毒面具等)供师生阅读和操作。

(四)各学校要定期组织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的专题学习,并安排1名以上的教师参加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的消防培训。

(五)组织各类学校师生到消防站参观学习;建立学校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六)严格制度,狠抓落实,建立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拓宽渠道,广泛宣传,注意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加以反馈,争取得到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帮助。

公安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方案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一年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刚踏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台已发生转变,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及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熟悉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在指导老师潘乡长的带领下,走村入户,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座谈会等各种会议,到生产、建筑实地考察,学习了许多农村工作方法,更是直接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一年来参加了公务员初任培训、禁毒尿检培训、电子政务培训,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核,熟练把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三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文书负责办理各种证实,另外作为公安工作人员,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比如计划生育、婚姻家庭、出入境治理、户籍治理、治安治理、禁毒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由于我乡工作人员很少,尤其是原先负责党政办及综治办的一位同志调走后,我的工作任务更重,现在的工作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党政办工作,一是综治办工作,另外还兼职安全监督员、食品质量监督员、“千百”办成员等职务。一年的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一)党政办工作。可以说办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碰到办不了的证实材料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其联系驻村干部、经办人,帮其查看档案资料等,使群众能尽快办好手续,树立好政府窗口的形象;在收文发文时,总是用最短的时间把文件送达到各办公室,并及时把领导批阅文件收回归档或传阅到其他办公室,从来没有遗漏掉一份文件;在收集整理资料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汇总,向领导汇报或让领导备查,如年度目标治理考核资料预备等;在起草文稿时,能及时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一年来完成各种报告70余篇,包括20_年政府工作总结、20_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总结、人代会报告等文稿。同时在组织会务、后勤治理、打字复印等工作上也尽职尽责,不留下任何纰漏。

(二)综治办工作。主要负责资料整理、报告材料起草、各类报表统计,同时还是公安员、禁毒专管员、安全监督员、综治中心成员。综治办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业务性强,预备的各种资料很多,如z在禁毒工作方面,今年上半年就起草各种报告20余篇,还负责宣传教育、查毒、禁种铲毒、尿检帮教等工作;又如签订责任书方面,年初综治、禁毒、反邪教、安全生产等7个方面需要起草责任书。今年上半年还负责整理了“四五”普法验收材料,接受了综治、安全生产、禁毒工作半年度考核。另外在治安治理、抓赌帮教、纠纷调解等工作上也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份内之事。

公安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方案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是激发基层公安干警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强劲动力,是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单位建设全面发展的可靠保障,必须要强化高度统一的思想认识,树立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建立完善科学的考评制度,实行合理容错的工作机制。

(一)统一思想,在管理教育上下功夫。激励基层公安干警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要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培养对党忠诚老实、担当尽责的公安干警;要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能力、正视问题是胆魄、揭露问题是党性、解决问题是政绩”的问题观,对激励公安干警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勇于直面现实,敢于解决问题;要抓实管理教育,根据公安干警岗位、能力、特点等不同,管理教育的方法和手段也应有差异性和层次性,同时充分考虑公安干警认知发展的渐进性,循序渐进地实施管理教育。

(二)集思广益,在探索规律上下功夫。激励基层公安干警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要加强研究探索,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把研究普遍规律与研究本单位特殊规律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把功夫真正下到研究和解决问题上;要畅通民主渠道,从当前基层公安干警队伍反响最迫切、最棘手的问题入手,认真听取广大公安干警对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的意见建议,及时纠治存在问题;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办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让每位公安干警的实绩通过考核展现出来,努力营造“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受重用”的良好氛围。

(三)赏罚分明,在正风肃纪上下功夫。激励基层公安干警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要紧抓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奖惩机制,从严教育,从严治法,从严整纪,切实为真正干事的人撑腰鼓劲;要强化正面激励,把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群众评价与政治待遇挂钩,大力褒奖作风严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公安干警,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公安干警的干事创业热情;要加大执纪力度,不仅要对作风松散、推诿拖沓、素餐尸位等行为,还要对涣散集体斗志、污染集体空气等问题一查到底,绝不能息事宁人。

(四)多措并举,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激励基层公安干警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要始终保持党支部的强势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的领导责任制,切实把该项工作从日常工作中突出出来,常抓不松,狠抓不懈;要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公安干警立足本职工作,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做到每项工作不说则已、说了就干,不抓则已、抓就抓成,不干则已、干就干好,努力形成重实际、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的良好风气;要科学建立容错机制,严格区分是先行先试、工作创新、无意过失,还是明知故犯、有法不依、以权谋私,鼓励公安干警担大任、敢作为、勇创新,最大限度激发基层公安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努力形成人心思干、人心思进的浓厚氛围。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确保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一单四制”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现制定xx街道xxxx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主要目标。

1、全面排查“三合一”场所的安全隐患,确认xx街道的“三合一”场所的范围,摸排“三合一”场所的数量,下发《火灾隐患告知书》和《消防安全责任状》,张贴集安全常识、安全生产12忌、逃生自救于一体的宣传资料,努力实现xx消防安全形势的好转。

2、对乱拉乱接电线、安全通道上堆放杂物及易燃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三合一”场所,联合消防、公安、安监等部门进行处理。

3、建立“三合一”对象整治台帐。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建立消防安全三级网格管理体系。

1、一级:(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网格管理领导小组:

街道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由xx同事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调度监管“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处理,协调解决各项事宜。

2、二级:(社区、村)“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网格主要责任人:

3、三级网格由社区(村)主任按本年度社区级三合一场所分片网格,落实分片包干人员,落实楼栋负责人,落实资料备案人员,制作分工负责表格,于4月15日前上报到街道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办公室,存档管理。

社区根据“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网格管理方案,组织人员,按照全覆盖、全参与、零容忍、全过程、见实效的原则,全面排查隐患,签订责任状、下发隐患告知书、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

4、安监站。

三、安监站成员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要求,认真落实专项整改工作责任,负责排查技术指导,及时到各社区进行指导督查,全体工作人员直接参与各社区“三合一”整治行动,落实各项措施是否到位,并到三级网格“三合一”场所抽检。并负责所有资料的收集与备案。具体分工如下:。

四、专项整治时间:。

专项行动时间:

五、整治要求:。

2、实名登记,规范安全责任状填写:责任状一式两分,都要有经营户门牌地址、姓名、本人签字、电话号码并要求对责任状进行编号;都要有网格责任片责任人的姓名签字、联系电话。

3、隐患告知书上墙: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选项统一,一式两份,都要有经营户门牌地址、姓名、本人签字、电话号码;都要有网格责任片责任人的姓名签字、联系电话。并当面贴在经营场所醒目处,提出督助整改时间。

4、发放安全宣传资料,要求企业安全工作人员组织员工学习落实。

5、严格落实“一单四制”的要求,限期整改,挂号督办对“三合一”场所不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及时上报给上一级网格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复查仍达到要求、街道负责上报区消防大队,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按照来宾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消安〔xx〕8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学校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要求,坚持师生全员参与、综合治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学校不发生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重要时间节点不发生伤亡和有影响火灾事故。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集会场所等。

(一)动员部署(6月15日前)。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部署。要充分利用校讯通、教师例会、学生集会、主题班会、班团队会等广泛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各学校要开展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局机关相关科室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学校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逐级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卫艺安科,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及时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部署开展“五个一”(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全面排查,建立排查整治档案,开展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立落实信息互通制度,各学校都要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每月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形势、安排任务、互通信息,推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四)严格开展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学校人员财产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制定整改方案,实施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市教育局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xx年度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组织人员对夏季消防检查进行全程巡查督导。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区两级领导指示精神,落实x消委〔x〕5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我街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街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订方案如下: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检查、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群众科学施救水平和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和社区的消防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街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保证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x街道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赵x为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任x、x派出所所长徐x为副组长,街道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社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办,由安办主任杨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汇总、集中上报等工作。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5日)。组织召开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明确职责任务,开展排查摸底,利用各种平台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6日至9月15日)。由街道安办牵头,经发办、城建办、社事办、爱卫办、食药监所、x派出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社区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全街危化品企业,商场市场、网吧、ktv、学校、养老院、医院、大中型餐饮、电影院、健身房、小旅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等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6日至9月20日)。街道组织督导组对各部门、各社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察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情况。

1、重点企业。安办牵头,属地社区配合,以危化品经营、运输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属地社区配合,以商场市场、网吧、ktv、学校、养老院、医院、大中型餐饮、电影院、健身房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3、重点行业。街道各部门对主管行业领域,派出所对小旅馆、废旧资源回收站等特种行业,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活动开展期间至少组织两次以上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并将开展检查情况书面报告街道安办;对检查中发现具有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及时报告街道安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一是组织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街道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活动,社会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二是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至少每月发送一次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重大安保活动及节庆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三是组织集中宣传。各部门、各社区利用“安全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向主管行业领域和群众发放消防安全有关资料,宣传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知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属地管理”的重要精神,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逐级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全面提升我街火灾防控水平。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部门、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短信、qq群、宣传栏、led屏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工委办事处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各社区在活动期间每月25日前,对开展宣传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街道安办,并附相关印证资料。宣传工作要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社区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街道各分管领导要定期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社区的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街道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部门和社区负责人;对发生有人员伤亡火灾事故,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部门、各社区请于9月20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总结报街道安办。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市消防联席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和周边地区多起有影响火灾事故教训,动员各镇(区)、各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大整改、消防知识大宣传活动,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消防安全。

单位、场所或工程项目是否依法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

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或具有火灾危险的娱乐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单位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

自查抽查阶段(7月31日前)。

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检查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安排本地、本部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自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认真仔细、严格彻底;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等。

要督促每个单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制定一份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一次扑救初起火灾的演习,组织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对自动消防设施和电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

各镇(区)、各部门要在7月31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及《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报市公安消防大队。在各镇(区)、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察组对各镇(区)、各部门进行抽查。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各乡镇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一些地方相继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省、市政府专门下发了通知,对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作如下通知: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负有具体领导责任。要把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层层分解落实,落实到乡镇、村街和企业,落实到每个岗位。安监、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要严肃事故处理纪律,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一方面,要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或在营业、生产、有人住宿期间被封闭的,必须立即改正。对应急照明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以及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的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学生、幼儿、老人、病员的集体宿舍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对拒不按要求整改或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实施并予以处罚。

另一方面,要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对用电安全隐患严重,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要责令其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同时,有关部门要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供电部门要按规定立即拆除其供电连接设备。

要以宾馆、商场、批发市场、影剧院、歌舞厅、学校、医院、车站、建筑工地、林场、矿山以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的单位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自改工作,按照《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告》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思想汇报专题对照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安全用火用电、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灭火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将组成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到重点行业和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做到盯住不放,跟踪督查,一抓到底,责令限期整改。凡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有可能造成重大火灾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

以上是《某区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的范文参考详细内容,涉及到消防、安全、单位、落实、有关、工作、部门、整改等方面,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政府5月19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火灾预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形势稳定。

县局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法规股。

(一)排查范围。

汽车站、食堂、职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两客一危”企业及车辆,出租、公交企业及车辆等。

(二)检查重点。

各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全系统消防安全环境。

1、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和落实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2、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外所用材料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是否有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障碍物。

5、单位是否建立消防队,是否开展演练。

各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全系统消防安全环境。

1、运管所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2、城市客运处负责全县客运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3、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大楼、食堂、宿舍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4、道路、质监、工程技术股负责本职责范围内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

各单位要成立机构,明确职责,结合实际,确定本单位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召开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培训班,全面督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三)全面排查整治(7月1日至9月15日)。

各监管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的企业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登记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20日)。

县局将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进行检查验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抓好所属行业的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查改情况认真进行检查督办,定期通报整治信息,切实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三)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各单位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因管理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每月20日前报阶段性工作情况,9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报县局安全法规股。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县民政局及时调整充实县民政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和督促。

县民政局要求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根据实际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

(一)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实行局机关各股室、军干所、殡管所、敬老院、登记处、救助站、福彩办负责人负责制。

(二)军干所、殡管所、敬老院、登记处、救助站、福彩办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民政局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军干所、殡管所、敬老院、登记处、救助站、福彩办等单位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职工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积极协助和配合公安、交警、消防等有关部门,切实抓好抓实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消防工作,预防为主”的宗旨,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作用,落实责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掌握消防信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保障措施到位。

(一)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断补充完善消防设施建设。局机关各股室、军干所、殡管所、敬老院、登记处、救助站、福彩办等单位应按《消防法》规定设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等器材;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并有记录;公共消火栓应保证无埋压、圈占、损坏现象,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应完善建筑消防设施。

(二)坚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县民政局将在9月份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军干所、殡管所、敬老院、登记处、救助站、福彩办等单位应坚持每周防火巡查,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违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请求消防大队指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检查内容主要有:消防安全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消防通道是否堵塞等。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督促整改。

(三)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例会、防火巡查与火灾隐患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情况报告、消防设施管理、防火宣传、消防培训等工作制度,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县民政局与局机关各股室、军干所、殡管所、敬老院、登记处、救助站、福彩办等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推动责任制的落实;军干所、殡管所、敬老院、登记处、救助站、福彩办要组织职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及时纠正消防违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建立宣传教育、消防管理、检查巡查等制度。

(四)建立完善消防业务档案。军干所、殡管所、敬老院、登记处、救助站、福彩办等单位的消防业务档案应包含基本情况、消防组织人员登记册、火灾隐患登记册、消防设施器材登记册、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巡查记录、《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消防宣传、消防培训、灭火演习、消防会议和活动等内容。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抗御火灾事故的各项基础设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今年年底前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确保明年3月底前不发生“一票否决”重大火灾事故,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任务,确保实现消防“平安创建”目标。

二、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从20xx年11月23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3日-11月28日)。做好宣传发动,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会议,培训工作人员。

(二)清查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9日-20xx年3月20日)。按照单位自查、行业系统复查、政府督查的方式,认真做好本单位、本行业系统、本辖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清查整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21日-3月31日)。各办事处、各部门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镇政府将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开展消防专项整治。

1、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强巡查,切实做好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和公众聚集等场所隐患的督促整改。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和出租人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必须把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居住条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居住出租房(重点是群租房和套房式出租房)出租人必须为承租人提供符合安全条件得居住环境。公众聚集场所要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规范,及时组织巡查,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对存在消防隐患的“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各隐患排查牵头单位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该整顿的坚决整顿,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取缔的坚决取缔。截至底确保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年内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率和消控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xx0%,“三合一”场所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违章简易棚要全部拆除,居住出租房整改合格率要达到95%。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原整治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查漏补缺,认真巩固整治成效。

2、组织开展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进一步深化前期开展的高层(地下)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将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纳入重点排查内容,由消防部门牵头,房管、文化及物业管理部门参与,组织对全镇范围内已投入使用建筑物的消防控制室开展一次专项普查,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

排查的重点是:消防控制室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有明显标志。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是否齐全,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消防控制设备功能,是否熟悉应急操作程序,是否能熟练操作控制设备。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的值班人员是否符合不少于两人的要求。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是否规范。

居住出租房、学校宿舍,劳动密集型员工宿舍,要督促业主、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整治标准,切实消除电气火灾隐患。对拒不整改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处罚。要发挥广播、电台、报刊等媒体的作用,通过检查与宣传相结合、典型案例与消防常识宣传相结合等方法,大力宣传电气消防安全隐患的极大危害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深化全镇消防宣传教育年活动。

继续深化全镇消防宣传教育年和新《消防法》宣传活动,展开全民消防大宣传大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19消防月”宣传系列活动。加大对新《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全员性宣传教育,特别要把老人、儿童、农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作为消防宣传的主要对象。

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村(社区)、工业区等场所设立固定消防宣传栏。各行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全员培训。各生产经营企业、公众聚集场所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知识宣传图文。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宣传区域,把握重点宣传对象,强化重点宣传内容,切实提供群众预防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自救能力。冬防期间,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重点做好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安监、消防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为相关部门和行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指导和支持。同时,要逐步建立消防宣传志愿者队伍,使其成为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好工业园区消防工作是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高对工业园区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工业园区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政府和部门消防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各地在研究制定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和工程建设政策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得制定与消防法律法规相冲突、影响工业园区消防工作发展的政策和规定。要将园区消防工作与园区规划部署和经济建设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确保消防工作与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相适应。要及时研究解决当地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和建立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要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各地在规划建设工业园区时。编制既符合实际又适度超前、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的消防规划,使工业园区功能布局合理。要将消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同步实施,确保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消防基础设施与其他市政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实施。对已经建成的园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适度整改、全面完善、重点防范”基本原则,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新建的园区,坚持从源头把关,严格依照消防规划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建设。对园区内的建设工程,要严格申报办理消防设计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等审批手续。对不符合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国土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手续,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按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项目,未申报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项目,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房产部门不得颁发相关房屋权属证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企业,安监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公安消防机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给予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的及时将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情况抄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依法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要通过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和齐抓共管,杜绝园区建设工程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

明确园区消防工作责任,各地要加强园区消防工作领导。要通过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园区内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安全机构,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值班操作人员、从事火灾危险性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操作等人员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主动做好服务,帮助指导园区制定并落实消防规划,建设好公共消防设施;督促指导园区企业申报办理消防安全审批手续并开展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将园区企业按规模级别纳入日常消防监督管理。

因地制宜地发展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园区内的每个企业均要组建具有一定灭火能力的志愿消防队,各地要充分发挥园区、企业的积极性。距离城区较远、具有一定规模且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工业园区或企业要组建专职消防队。要经常组织园区内各种形式消防队伍进行培训和实战演习,提高工业园区和企业自防自救能力。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1、隔离法:这是一种消除可燃物的方法。

2、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减少空气中氧气的含量,使火源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3、冷却法:用水或其他灭火剂喷射到燃烧物上,将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迫使物质燃烧停止;或将水和灭火剂喷洒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降低可燃物温度,避免火情扩大。

4、对轻微的火情紧急应付措施:

形成火灾的,应及时报警。对突然发生的比较轻微的火情,同学们也应掌握简便易行的,应付紧急情况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木头、纸张、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扑灭。

(2)用土、沙子、浸湿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盖在起火处,可以有效地灭火。

(3)用扫帚、拖把等扑打,也能扑灭小火。

(4)油类、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扑救,可用沙土或浸湿的棉被迅速覆盖。

(5)煤气起火,可用湿毛巾盖住火点,迅速切断气源。

(6)电器起火,不可用水扑救,也不可用潮湿的物品捂盖。水是导体,这样做会发生触电。正确的方法是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7)有条件的,还可以学习一些简易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消防监督管理,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内容之一。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主要管理措施:对各部门、各单位和居民住宅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卫生系统消防安全,根据xx卫生局《20xx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3月25日,在我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全面排查医院的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确保患者、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尤其是全国、全省“两会”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不发生火灾。

为组织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院委会决定成立xxx中心卫生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成员: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信息传递、情况汇总、安全检查等工作。

从即日起至20xx3月25日。

全面排查医院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一)是否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落实;

(三)是否组织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电器线路敷设是否规范;

(七)建筑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是否合格;

(八)建筑门窗是否设置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

(一)第一阶段(20xx15年11月9日至20xx15年12月6日)分析医院消防安全形势,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及时采取预防整改措施。

(二)第二阶段(20xx15年12月至至20xx16年3月)。

医院对突出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部位,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切实消防火灾隐患。对医院内食堂、病房楼、门诊楼、职工宿舍等进行火灾隐患排查,确保消防安全。

(三)第三阶段(20xx16年3月至全国“两会”结束5日内)查找漏洞,总结经验。医院对各科室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查。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医院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全力抓好火灾防控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

医院要组织人员对医院内的病房楼、门诊楼、职工宿舍和食堂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治。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

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跟踪统计,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医院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局安全生产办公室,20xx15年11月6日前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20xx15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家具企业多发时期的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我乡家具企业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7月4日全区家具消防安全技改工作会议要求,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成立乡家具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由乡安监员任办公室主任。

深入排查各家具企业火灾隐患,完善消防设施,完善灭火器、逃生通道、消防蓄水池、消防栓等消防基础设施,推进自动巡检系统、超细干粉自动灭火器等新消防安全技术的普及,最大限度地减少隐患存量,最大限度地控制隐患增量,千方百计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13名党政班子成员分别带领2-4名一般干部常态化负责5-8家家具企业,对家具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检查,及时传达宣传最新文件政策要求,及时排查企业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按包企责任进行常态化排查,重点排查家具企业是否存在线路混乱、材料堆放混乱、消防设施不全、没有安全通道、车间宿舍办公室“三合一”现象。要建立排查台账,对存在火灾隐患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

从7月11日起,所有干部按企业责任划分开展入企推广工作,重点宣传自动巡检系统的优越性和优惠性,全力以赴,确保全乡所有企业都安装自动巡检系统。

所有干部按企业责任划分开展入企推广工作,重点宣传“速克”超细干粉自动灭火器的优越性和优惠性,全力以赴,确保全乡所有企业都按要求规范安装“速克”超细干粉自动灭火器。

严格实行停业整改制度,对没有消防通道、消防蓄水池、消防栓的企业勒令停业整顿,限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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