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家庭饭菜还是外出就餐,食品的选择都关乎我们的健康和口味享受。下面是一些健康食品的推荐,可以尝试一下:全麦面包、燕麦片、蔬菜沙拉等。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
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保证__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以确保全体员工和客人的身体健康。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员工食堂(餐饮部各厨房)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堂卫生管理细则
第三条餐具卫生。
(1)每日使用过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擦拭。
(2)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标明不同。
(3)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必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任何环节缺一不可。
(4)清洗时,须在水池里放入5‰-1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以40℃为宜;然后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清洗.
(5)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消毒,蒸汽温度不低于95℃,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等,应用药物浸泡消毒(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6)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冲洗、消毒后,方可再用。
(7)消毒后餐具、用具、器皿干燥后,放入指定位置并加盖封闭,以防细菌侵入。
(8)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气体、污物和易燃易爆鞠品等。
(9)下班时,有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洗碗间的柜门和房间门窗。
第四条人员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合法有效的《健康证》,否则不予上岗。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统一办理《健康证》,《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
(3)食堂工作人员须本人办理《健康证》,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后再次体检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接触原材料。
(5)每月都要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
(6)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上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操作事故发生。
第五条卫生检查。
(1)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不定时地抽查食堂及餐厅的大厅、外厅、后堂、用具、设施、设备等,记录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食堂和餐厅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2)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检查考评小组,每周五全面检查食堂、餐厅的卫生状况,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3)食堂、餐厅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予以批评等相应的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六条食品卫生
(1)厨师在进货验收环节要严把质量关,要除了要检查食品有效期、包装是否正常外,还要检查食品是否存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的情况。
(2)应加强食品保存期间的安全检查,需要低温、保险保存的物品必须存入指定冷库,不得随意存放在常温环境中。
(3)向员工或客人提供食品时,相关人员必须对所发放的冷冻、保险食品进行检查,发现有腐败、变质的`食品时一律不得对外发放。
(4)每日应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进行订货,库存数量不得超过2天的使用需要量,对于有日期限制的食品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坚决不得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第七条员工餐厅卫生。
(1)员工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2)员工餐厅必须每天清洁1―3次,每周定期大扫除,并用杀虫剂、消毒剂进行全面的杀虫消毒。杀虫剂与消毒剂分开摆放,并指派专人管理。
(3)员工在工作时,应穿戴整洁,不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手接触或沾染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夹子等用具取用。
(4)员工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如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卫生清洁。
(5)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一律要检查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通报__安委会。
第九条本卫生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不收、不用、不做不新鲜或已腐烂变质的原料。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
3、各种干、鲜原料应按其性质不同有秩序地在贮藏室或冰箱内存放,不随地乱放,以免交叉污染。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有腥味的与没有腥味的'也应分开存放。
6、冰箱应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干净。
7、熟食品、卤菜等应妥善保管,经常检查,以免变质。冬天放在外面,应用洁净白布盖住,夏天放在冰箱里。
8、剩饭菜应保管在通风冰爽的地方,隔餐隔夜的饭菜要回锅烧透后才能食用。
9、直接入口食品不得手直接拿取,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10、调料器具应加盖,防沾染灰尘。酱油、醋过滤后,再倒入瓶内或调料器具内使用,并要保持洁净。
11、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二、餐具卫生餐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否则会直接影响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餐桌上撤下的餐具应分别刷洗消毒。
1、菜盆、汤盆、盆具、汤碗等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干净,加洗洁精洗涤,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车上并保持干净,用白布盖好,以防灰尘。
2、餐具柜和点心柜应经常用洗洁精洗涤干净,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三、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2、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食堂周围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3、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四、个人卫生。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前应整容,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4、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五、饮食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员不用腐烂变质的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成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三)用餐具实行“四过关”
1、洗、
2、刷、
3、冲、
4、消毒(蒸汽或开水)。
(四)环境卫生采用“四定”办法。
1、定人、
2、定物、
3、定时间、
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换工作服。
六、发生食物中毒或疑心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学校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七、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按时开餐。
八、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小学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为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监督办法》和《陕西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要强化师生饮食卫生和安全,建立健全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分管领导要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内容,防止师生饮食中毒事件发生。
2、学校食堂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炊事人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不收腐烂变质原料,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向师生卖变质的饭菜。成品存放采取“四隔离”,即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用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工作服。
3、安排好每周的饭菜,每天的饭菜核价要合理,不得向师生出售剩饭、剩菜和变质饭菜,同时按规定做好饭菜的留样和试尝。
4、搞好厨房和食堂卫生,做到:无灰尘、无蛛网、无油垢、无苍蝇、无鼠害,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5、炊事人员要坚守岗位、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6、所有炊事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并做到每年进行一次查体,严禁病人进入食堂。认真搞好烹调,做到精打细算,饭菜要花样多、味道好,要确保热饭、热菜,要烧足开水和稀饭。
7、文明服务,对待师生要一视同仁;要耐心、和气、热情、关心,尽可能给师生方便。同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工作积极主动。
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切实提高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建立本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主食大米、面粉、食油的采购必须做到有校领导参与对对方的资质进行审查,严格把握购物渠道,并亲临察看,以确保大宗食品质量的安全可靠性。
2、把握好质量关,主副食的购置应有专人质检,做到几查、几看,对过期、发霉、变质、腐烂要拒之入库,对所采购的食品要从外观、质量、包装、标签等严格把关,并与对方签订责任书,拒无qs标志食品于校外。
3、季节(时菜)菜、小吃的配料等应实行采购招标等形式建立供货单位,责任人的信誉档案,不让农药残留或超标的蔬菜购入,从源头控制,确保质量,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4、采购数量要适量,主食不得超过十天;副食不超过三天;时菜不超过二天,做到进库放心,出库放心。
1、保管有专人,库房位置应安全、通风、干燥。
2、每项食品的存放应离地12公分,离墙8公分,并做到不混放,地面、墙面保持干净。
3、货物存放和使用先后要有序。定期检查,并做好灭鼠、蝇、蟑螂等的消毒工作,对非保管人员不得随意入库房,以防带毒、下毒,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4、严格出库交货手续,对每项出库要登记,并对从业人员的使用过程实行监管,加强责任意识。
5、做好防火防盗,建立每日、每周、每月对食品卫生的检查与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上报、消除隐患。
1、每个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和培训后方可上岗。
2、每个工作台、岗每天必须干净无污染物并落实到每个组负责。
3、每个器具使用前后应检查,用84消毒液消毒,清洗干净,要存放在消毒柜里,擦抹要卫生;也可用高温蒸气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
4、对患有病者(流感等)传染性的从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上岗,治疗痊愈方可上岗。
5、严禁工作时谈话,嘻闹,以防疾病传染。
6、建立食堂食品卫生联防机制,并与卫生、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并制定和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好记录,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四条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
第五条 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目标考核。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条件。
第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七条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主管工作,对下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供餐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并符合营养要求。
第九条 各地要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及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第十条 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应以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乡镇中心学校所辖的村小(含教学点)食堂应以中心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一条 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全官或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留样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投诉受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含病原体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食堂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五条 食堂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第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校应当组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 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
第十八条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应通过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
第十九条 学校食堂应设置食品库房,食品库房应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标识明显。
第二十条 学校食堂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食堂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二条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设立固定区域或场所存放。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应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要做到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采购员不进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炊事员不做腐烂变质的原料,炊事员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2、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的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成品与水隔离,剩余食品要加罩加盖达到防蝇要求。
3、蔬菜加工要拣清杂物和烂、黄叶,先洗后切,洗净装筐后才能上架备炒。
4、荤菜加工要去掉异味、血水、杂物,生熟分开加工和装盘。
5、窗口供应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严禁手抓。
6、灶上人员及时把剩余的半成品,调味品送冰箱或仓库。下餐供应时要高温消毒。
7、供应品种必须指定专人按规定时间采样,留存24小时以备查。
8、冰箱存放食品要归类分档,生熟分开,堆放整齐,做到“六不靠”,无血污,厚霜,异味。
1、炊、餐具要实行“五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每周二次蒸气消毒。
2、装食品的`盛器具要每餐清洗,没有油污,开水消毒。
3、蒸面食的笼格要每周清洗一次,不得有面食下脚料等粘在笼格上。
4、送菜车每餐清洗,打饭菜所用工具每餐餐后要用开水清洗消毒。
5、面食保温所用加盖的布、棉被等要做到两面白,无油污。烤箱应用后清理干净。
6、案板、炊具要做到工完场清,机械、器具里外要冲洗干净,加工时遵守操作程序。
7、配菜用的工具、容器、盛器保持清洁,刀、砧板用后洗刷干净,砧板竖立存放。
1、采取“五定”办法,即定人、定点、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2、餐厅每餐开饭后必须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及水池的污物,做到无残迹,无油垢。
3、加工间不得存放杂物,加工完毕,要及时清理。餐厅要做到定期清洗,每日小扫,每周大扫。
4、食堂地面无垃圾,无积水,阴沟应有防鼠网并无污水杂物,橱内无油污,餐具无残渣,墙壁门窗无积灰。
5、炊餐具、食品堆放要定位整齐,操作间有明显禁烟标志。
6、各类仓库要保持通风,并经常打扫,物品分类堆放,整齐稳固,明码标签,地面无油污无水渍。
1、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应立即停止其在食堂工作。
2、做到“四勤”,即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洗澡。
3、做到“五不”,即不随地吐痰,不用手抓熟食品,不直接用勺尝味,不对食品打喷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
4、工作人员操作前和便后应洗手消毒,上厕所必须脱掉工作服,加工及开饭时不抽烟,工作衣帽穿戴整齐清洁。
5、上班时间,不准穿汗衫背心,短裤,拖鞋,不准留长发、长指甲,戴戒指手链。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治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组长:贾苗生。
副组长:向建红。
组员:向富兴、食堂从业加工人员。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4、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检查制度,督促食堂、商店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二、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穿戴工作衣帽、仪表整洁上岗操作。
2、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冻设施,库存。
4、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物品分类存放。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能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并及时登记。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加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加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三、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卫生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加工后的原料、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煮透不得食用,隔餐的热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四、严把食品采购关,验收关。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2、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验收时由专职验收员和食堂主任多人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并48小时留样。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过。
二、学校食堂、饮食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制做凉莱,符合规范要求。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每个经营户必须有冰箱或冰柜一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台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顾客自取味料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有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三、学校副食品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经营户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2、定型包装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15公分。
4、三防措施及废弃物存放符合规定,不污染环境和食品。
5、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的食品)。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2、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餐厅周围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3、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把好进货关。做到不贪便宜,确保食品的新鲜;有食品的质检书,以备查。
2、把好储藏关。做到五个“防”:防霉、防蛀、防灰尘、防老鼠、防投毒。
3、把好烧煮关。荤素严格分开,规范操作顺序。荤菜要煮熟烧透,熟菜间要时时保洁。
4、把好消毒关。对食堂内的餐具等器具的'消毒要认真,时间要充足,并及时放进保洁橱柜。
5、把好健康关。要求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不抽烟,工作之前要洗手,身体不适要休息。
6、把好营养关。精心考虑每周菜谱,做到营养合理,搭配得当,确保师生吃饱、吃好。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了解政策。
首先了解有关的政策法规,上网查询流通许可申请书,了解许可申请的一般知识。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自己办理本项业务或选择请别人代理本业务。
二、准备文件。
准备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预留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11)。
三、准备证件。
准备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5)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6)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7)(5、6、7项可统一贴于《身份证粘贴页》)、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未指定代表或者未委托他人代理的不需要提供)(10);从业人员健康证明(14);一寸近照两张。
四、填写表格。
从网上下载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表》(2)、《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录》(9),《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13)。
五、绘示意图。
绘制《食品经营环境布局示意图》(12)。
根据网上提供的样本,制定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食品仓储、冷冻、运输等卫生管理制度》(15)。
七、签定承诺。
签写《经营者承诺书》(3)。
八、参加培训。
将以上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交工商部门审核。未通过初审的,继续准备。工商部门退还材料并出具要求其补正材料的《食品流通许可一次性补正告知记录》。无法补正的,工商部门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齐全通过初审后,由工商部门安排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下期再考,直至放弃或通过考试。考试合格后,将《资格证书》复印粘贴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粘贴页》(8)。
九、装订成册。
将上述材料按规定顺序予以装订,除封面外逐页签名或盖章。交工商部门审核,工商部门留下材料时,要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十、约请核查。
约请工商部门现场核查并当场在《现场核查表》上签名。
十一、领取通知。
经现场核查合格的,核发《准予许可通知书》,并通知具体的领证时间。现场核查不合格的,核发《不予许可通知书》,并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六大看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这份上万字的文件中都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呢?记者对其进行了梳理,归纳出六大看点。
13类食品明令禁止经营。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13类食品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患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经营者聘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除健康检查制度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者还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旦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机关。
否则,工商机关可责令其停止经营。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者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业,并处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此外,食品经营企业还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调查处理。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如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工商机关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工商机关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的调查处理。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个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于发布虚假食品广告的,工商机关将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广告,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清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食品广告中也不得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内容。否则,工商机关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治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4、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检查制度,督促食堂,小卖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穿戴工作衣帽,仪表整洁上岗工作。
2、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库存。
4、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能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并及时登记。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加强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真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记录对从业人员的定期培训。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其它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煮透不能食用,隔餐的.热制食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的食物。
食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不从无合法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二、进货台账登记制度。采购食品时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按工商部门要求规范食品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账档案,鼓励建立电子台账,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不合格食品自行下柜销毁制度。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经营者对过期、变质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四、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五、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六、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果壳、纸张,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不积蜘蛛网。
2、商品陈列整齐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得与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3、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4、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销售区域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严禁销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3、从业人员人员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
5、从业人员在经营场所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八、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制度。
2、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制定单位: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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