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优秀14篇)

时间:2023-12-04 18:37:29 作者:琴心月

活动总结应该从整体上审视活动的规划、准备、执行和评估。以下是一些精彩的活动总结分享,希望对大家的总结写作有所帮助。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

慈利县零阳镇第一完全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宣传的通知》(慈教通„2016‟65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在校内外得到广泛宣传,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对中小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进一步维护教育的公正、公平,顺利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在2016年“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宣传月”活动期间,我校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努力让每一个学生及其家长都能了解和认识国家对贫困学生一系列的资助政策,赢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现具体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精心部署了资助政策体系宣传工作本次活动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重点,以引导全体师生深入学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为目标,成立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长杨昌立同志任组长,副校长卓儒权同质任副组长,其他行政班子成员为成员。下设有专门办公室,由总务处副主任董小明同志任主任。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制定了资助宣传月的活动方案,对学生干部和学生进行系统的培训,部署我院资助宣传各项工作安排,下发到了小教、幼教两部相关负责人和各个班主任,确保了宣传月活动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一是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着力营造了氛围。活动期间,前后校门主干道分别悬挂了“2016年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宣传月活动”横幅,教学、运动、生活三个区域共张贴宣传标语27张。

二是编发宣传资料,扩大了宣传范围。全校共印发宣传资料3200多份,做到了全体学生人手一份,并要求学生和家长在资料回条上签字备案。

三是形式多样,深化了宣传效果。在月初的周升旗仪式上,校领导和学生代表分别作了“助学政策助我们成长成才”主题演讲。校园广播站新开设了“感恩自助”专题,定期播发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和贫困学生受助感言。各教学班分别组织举办了一次主题班会活动,通过知识竞赛、讨论、谈感受等方式,让广大学生进一步了解了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了热爱祖国、报效国家的意识。同时也形成了全体老师共同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热情关爱留守贫困儿童的良好局面。

三、几点不足。

1.工作方法还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活动的开展未能真正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还有少数人认为这是在开展形式主义的教育。2.宣传效果要再提高,通过这样的活动,不仅要让同学们深入了解资助政策方面的知识,更要让同学们学会诚信、懂得感恩和践行励志,把贫困的压力化为奋斗的动力,在成长的道路上自强不息。

2016年5月26日。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教育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加关注教育公平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的重点内容。

1.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2.两免一补即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一)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含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获得资助的优秀贫困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

4、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反响。

二、宣传的主要方式和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8日):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党和国家近年来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学生集会等形式调动校内各群体做好政策宣传活动的积极性。

组织实施阶段(9月9日——25日):各学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和校报、校刊、校园网、黑板报、宣传栏、展板、横幅等多种载体,通过街头宣传、制作标语、发放传单、召开学生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办理的程序,确保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取得实效。

总结深化阶段(9月26日——30日):深入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组织受助学生和家长感恩报告会,收集受助学生中的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月活动中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的整理工作并按规定上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学校成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2、大造声势,注重实效。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和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学生资助政策覆盖面广、受助人数多,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都知晓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办理程序。为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中小学一是要在显眼位置至少悬挂1幅宣传标语;二是要积极开展资助政策进班级、进社区、进村社活动,要制发宣传单分发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手中(各班级和学校校务公开栏至少张贴一张宣传单)迅速扩大资助政策的知晓面;三是要通过校园集会、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知识竞赛、街头宣传等形式大造声势;四是要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收集受助学生中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向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面报送2名受助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材料。

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专人扎实开展好宣传活动。各学校要依据自己所面对的不同受助对象进行有侧重点的政策宣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两免一补”政策宣传为重点,力求形成声势,营造氛围,注重实效。

4、做好资料收集,及时报送信息。

资阳四三一南津希望小学。

为体现党和政府、学校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资阳四三一南津希望小学成立领导小组,抓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组长:邹定平(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及周边村民的资助政策宣传活动、负责在校会上对学生宣传资助政策。

成员:

张德跃收集受助学生中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

张德树、陶旭、禹云成、蒋明德负责利用朝会、班队课对本班学生进行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办黑板报、“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活动的准备工作及为家长解答相关疑问。

刘长华:负责相关经费的记录、支出。

李本容:负责宣传活动中学生的安全。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为推进教育精准脱贫,重点帮助贫困人口子女接受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落实实现“让每一个孩子都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的目标,同时促进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使资助政策深入人心。我校于今年9月根据xx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xx省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x教办学〔20xx〕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深入而又广泛地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活动伊始,我校成立了以吴金开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褚洪雷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任、老师为组员的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专门制定了宣传月活动方案,通过集中会议、强化宣传等手段让班主任老师们优先在思想上达成高度关注,确保宣传工作有效、顺利地开展。

宣传月活动期间,我校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资助政策主题,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形式多样地进行相关宣传。通过主题班会、校园网络宣传、家校沟通“一封信”、深入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家访等形式进行资助政策宣传。

借助这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加深了学生及家长对“思明区学生资助政策”与我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寄午餐和寄宿生资助申请制度”的了解,使资助政策深入人心,有效推进了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在今年的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中,我校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各司其职,扎实工作,使这次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20xx年秋季学期,收到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寄午餐和住宿生补助申请近百人次。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汇总的基础上加紧审核,力求尽快将补助交付到真正有需要的孩子手中。

通过本次主题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孩子和家长了解了政府和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切实扩大了学生对国家、市、区资助政策的认知程度,在有利于保证有需要的孩子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也有利于我校资助工作的稳定、扎实开展。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助学育人,造福后代:

资助政策做到位,贫困家庭得实惠;

关注贫困家庭,关爱贫困家庭学生;

贫困孩子不要愁,惠民政策有盼头。

爱心助学,学子圆梦,诚信你我,感恩社会。

倡导诚信风气,塑造信用形象。

诚实守信,有借有还,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学贷款自己还,我为父母减负担。

大学期间不要息,轻松求学很放心。

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公平教育机会。考起大学不要愁,助学贷款来资助。

良好的信用记录,无形的信誉财富。

梦想改变命运,承诺重于泰山。

倾心助学,为梦想插上翅膀;感恩还贷,给人生一个承诺。【学生资助宣传标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惠民工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学生资助宣传标语(二):学生资助及实施营养餐计划宣传标语。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宣传标语。

编辑王友伦。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中央民心德政工程。改善农村学生营养,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落实营养改善政策,惠及千万农村学生。

补贴“营养餐”人人夸,情暖农村山里娃。

营养改善,国家补贴,学生受益。【学生资助宣传标语】。

保证学生营养餐,开启健康成长路。

国家每天补4元钱,免费提供营养餐。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优化学生营养供餐。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关注孩子身体健康。

吃营养餐,感国家恩。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根据《关于做好近期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助中心〔〕106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资助工作的宣传活动。资助宣传工作在学院党委书记的指导下,资助中心各位老师和各班班委通力合作下顺利地完成。

我院通过多角度、多渠道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学校的相关政策以及资助效果等。宣传形式包括了讲座、海报、宣传手册、qq、微信等途径。

一、宣传方式。

(1)利用《录取通知书》宣传。

在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就同时发放了《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申请指南等材料,这样就确保了学生和家长都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同学,可以在开学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2)利用新生入学报到进行宣传。

(3)通过主题班会进行宣传。

新生报到完成后,新生辅导员召集各班同学开班会。班会其中的一项内容就是宣传学院的奖助学金政策及勤工助学的政策。在班会中,辅导员老师讲述了学校的政策,并根据以往的经验给学生讲述了很多生动有趣的例子。

每年省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通知下发后,资助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布置了该项工作开展的具体细节。各系部分管学生副主任召集各班辅导员、各班的相关负责人进行文件的解读和各班评定时应注意的细节。随后各班都开班会对本学年的助学金评选要求和方式向全班同学宣传,并成立工作小组,进行助学金评定。

(4)通过qq、微信等形式进行宣传。

在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生评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时,我院辅导员老师都通过微信、qq群等形式通知学生工作的开展、评选的相关要求及工作进展情况。

(5)通过我院宣传栏进行宣传。

在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生评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完成后,系部通过宣传栏进行第一次公示,资助中心汇总全院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学院网站及宣传栏对资助结果进行全院再次公示。

二、宣传内容。

我院通过讲座、宣传单等多渠道宣传国家的资助政策和奖助学金政策,包括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国家资助政策和奖助学金政策。对这些政策的细致解读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看到了希望,同时也让同学们明白,要想完成学业,学习和靠自己的劳动都是十分必要的条件。

(2)宣传经济困难生典型。

利用我院入选《贵州百名优秀大学毕业生事迹选编》学生案例进行宣传,每年度都订阅事迹选编,发到各系部、各班及相关部门。利用校园网、班会等等形式进行宣传和学习,向全院学生宣传我院优秀学生典型,用他们的勤奋、吃苦耐劳、不屈不挠的精神来感染着其他同学。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

关注贫困家庭,关心贫困学生,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根据##精神,我院结合各年级实际情况于2016年5月在全院开展以“##”为主题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教育月活动,让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掀起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高潮,现对本活动总结如下:

为确保此次以“#”为主题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教育月活动顺利召开,我院建立了学生资助政策领导小组,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具体内容,在开展具体工作时,做到步骤明确,措施有力。

组长:成员:

二、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思想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良好氛围,使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措施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宣传各高校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并确保畅通无阻的情况,并对全院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四、宣传目的。

我院学生众多,层次不一,家庭条件各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少,我们通过班会、宣传板报、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实施范围、助学金标准、审批与发放流程等规定,及时让广大学生和教师都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并做到深入人心。

五、宣传的方式。

充分利用学院展板、主题班会、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学院具体举措,使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六、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我院成立了以##等老师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还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让全院师生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七、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为把宣传工作做实、做好,我院具体做了以下的工作:

(一)为了进一步落实我院的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全校学生院不漏班,班不漏人,资助政策人人心里有数,我院于2016年5月初组织各班班长开展了不少于“两课时”的资助政策宣讲工作。首先详细介绍了我院的所有资助政策,其中包括国家一至四等助学金、新疆一至四等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同时向各位同学讲解了各项助学金的具体政策要求及申请流程,此次会议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问,真正做到院不漏班,班不漏人,资助政策人人心里有数。

(二)为了将此次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我院于2016年5月组织全院各班开展了“##”主题班会,各班在班主任及班长的带领下,学习了本次主题班会的文件,随后,各班班长向各位同学详细介绍了我院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情况及申请流程,同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讨论活动,给学生们上了一堂感恩父母、感恩老师的励志课,使同学们懂得了交流、感恩、诚信的重要性,使每位同学深入了解了“##”主题班会召开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此外,为了响应此次主题班会,我院组织学生绘出“##”主题展板,供全院师生学习了解。

(三)为了更好的开展此次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我院近期开展了“##”##捐活动。由我院##组织全院学生伸出双手,为贫困儿童送去温暖,同时组织我院每位受助学生向资助方写感谢信或发电子邮件汇报学习、生活等情况,教育学生以实际行动学会感恩及回报,使每位同学体会到感恩回报的快乐。

(四)为大力宣传国家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宣传学生通过资助成长成才的典型,我院开展了主题为“##”的征文征集活动,各班受资助学生积极参与,展现了我院积极向上的良好风貌。

(五)为了切实地做好学院本次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让全体学生真正做到“##”,我院组织学院各班级进行“感恩·诚信”手抄报比赛。此次活动反响强烈,大家通过这次的手抄报拼评比活动,对“感恩·诚信”有了深刻的认识。我们新时代的大学生应该树立诚信意识做到以诚待人,以诚做事,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同学家人,感恩身边的人。人类如果没有了真诚,生活就没有了分量。让我们在真诚中舒展心灵的双翼,在真诚中领略世界的风采。留住真诚,生命便有了前进的依托,留住真诚,你我便有了心灵的共鸣。让我们在诚信里感受温暖,让我们在感恩里憧憬未来。

通过本次宣传,让更多的学生了解政府与学校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有利于学生明确自身的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感受到国家与学校对自身的关爱,有利于学生自觉地履行助学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学生更好的从学生资助中获益,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国家的助学措施,诚实的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资助,在得到资助后合理使用资助金。

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简报

为加大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化家长和学生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理解,让资助政策进班、进户。9月8-10日,福民学校组织开展新一轮“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学校着重采用发放宣传单、发布公众号,组织班级集中解读,家长和学生共同研读等多种方式,通过“小手牵大手”行动,做到师生和家长都熟知学生在校受资助情况、让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通过本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达到了国家政策宣传到位,促进了资助工作规范操作。活动也使孩子们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的关心与呵护,表示会更加发奋学习,健康成长。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总结

自《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13号)颁布以来的十年间,中央、北京市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北京市按照“政策导向明确、财政加大投入、经费合理分担、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结合地方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相继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本期专栏将为您盘点研究生教育阶段的九项资助政策。

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并举。

1.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市属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元。

2.学业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不超过同阶段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由市属高校负责组织实施,确定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市财政局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博士80%、硕士50%)给予经费支持。

3.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

市属高校按照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津贴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各培养单位承担。

5.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程序及其他有关规定,与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基本相同原则上,全日制研究生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6.“双百”奖学金。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研究生中设立优秀学生“双百”奖学金:100个新生奖学金,每年9月面向一年级研究生评选,每生每年2万;100个学术奖学金,面向二、三年级研究生评选,每生每年3万。

7.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届毕业研究生赴基层就业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毕业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8.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9.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研究生,其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10.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并纳入全国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学费资助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总结

在普通高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同样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全国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为鼓励金融机构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高校)对经办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可以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6000元。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五)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和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按照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产生的利息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从2011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补偿或代偿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对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施学费资助,学生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

(八)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九)师范生免费教育。

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十)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十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十二)其他。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国家免学费。

国家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顶岗实习困难专业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由财政给予补助。免学费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生的25%确定;中部地区按15%确定;东部地区按5%确定。西藏自治区和新疆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农村户籍的所有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

(三)顶岗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奖学金。

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五)学校减免学费等。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总结

家,一个温馨的港湾,是爱将它一丝一丝织就;学校,一个温暖的地方,是爱让他一滴一滴汇集;中国,一个温情的民族,是爱让他一点一点茁壮。

爱能温暖我们,在我们的心灵受到创伤是抚慰我们,给予我们一缕阳光,照亮心灵;爱能包容我们,在我们犯下年轻的错误时宽容我们,给予我们重头再来的勇气,点亮未来的路程;爱能培育我们,在我们对前路一无所知的时候培育我们,给予我们无限知识,开拓远方。“中国梦”个人的梦,大家的梦。因为有梦,才有希望,才能在前进的途中有奋斗的方向。“中国梦”能够帮助我们战胜路途中的荆棘,走向美好的未来。可是并不是有梦就能成功,这还需要爱的协助,需要来自个人的爱,国家的爱。

我们都知道国家有许多帮助人的方法和途径。例如:志愿者服务,红十字协会,希望工程等很多帮助人的方法。可是对于学生的我们来说,离我们最贴近的就是助学金。

助学金,顾名思义就是帮助贫困生继续学业的经费。可是所有人都能拥有吗?并不是的。如果说用国家的钱去资助一个不爱学习的人,去资助一个不懂得回报的人,去资助一个不懂得爱的人,那么就不能叫做国家助学金了,而这个所谓的助学金也就失去了它自身所具有的意义。

每个人都拥有一个梦想,每一个人都会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每一个人都会为了自己的梦想去拼搏。可是想要达到梦想,首先就要好好学习,因为知识能战胜一切困难,知识也能更好地丰富我们的人生。但有时候学费却成为了一些出身贫寒的学子最大的阻碍。

记得我在读高中的时候,班级里有一个女生十分喜欢学习,她经常为了买一本高中要用的复习资料而节约原本用来吃饭的钱,她的衣着也十分俭朴,更加不会像一般花季少女一样的去装饰打扮自己的青春年华。她常常想念家乡,思念家中亲人,但却为了节省那一张并不昂贵的车票钱,强按下心中的思念之情,不回家。她的家在山上,5。12地震的时候房屋就应经受损,在4。20芦山地震中,房屋则是直接倒塌,她为了帮助家里,甚至想到了要放弃自己相当优秀的学业,放弃自己的学习生涯,放弃继续获得知识受到教育的机会,外出打工,扶持家里渡过难关。可是,命运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时,他也会再次为你开启一扇窗。我们有爱的国家出台了新的把帮助贫困学生的政策,国家通过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自己的学习梦想,通过这样的途径,帮助贫困学生继续自己的学习生涯,当得知具有申请助学金的条件时,这个女生她的眼眶里溢满了晶莹的泪水,因为她知道在国家的帮助下,自己可以不用辍学了,可以继续学习知识,继续获得教育,继续自己的学习生涯,完成自己的梦想。后来她也成功申请到了助学金,重获了希望,她的生命也在此出现了美丽的彩虹,最终她以优秀的成绩走进了梦寐以求的大学,想自己心中的梦想又前进了一大步。这就是天无绝人之路,她也在心中暗自发誓,以后一定要好好努力,回报社会、国家的帮助。这就是一个用爱铸就的梦,用爱铸就的一个感人却又真实的故事。爱铸就了梦,爱铸就小家,千千万万个小家也就成就了中国这个大家。

曾经网络上流传着一句很红的话“我爸是李刚”,可是这又能怎么样呢。即使这句话能撑得了面子,能够挡住一些**,可是能帮助人去领略什么是爱吗?能帮助人去感受书是多么名贵的吗?能帮助人去了解知识是多么重要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句话只会让人看到人性的平庸,人性的缺憾。但是,助学金却能帮助我们去领略爱、书本、知识的渊博和美丽。

有些人总是瞧不起山里的孩子,总是拿城里的生活与乡村相比较,可是城里就什么都是好的吗?而农村就什么都不好吗?答案我认为也是否定的。

贫穷就能阻挡人类的求学之心吗?答案也是否定的。以前有人为了学习凿壁偷光;以前有人为了学习在烛火下学习;以前有人为了学习头悬梁锥刺股。再说,现在的经济的发展如此快速,人们生活越来越好,学习就更是应该的事情,更不应该再因为金钱的关系去阻止贫困学子学习的脚步,而助学金就是国家为这些贫困学生解除阻碍的第一步。

我认识的有一个从山里来的学生,因为家里还有弟弟妹妹的原因,家庭条件极其贫困。但是因为有了国家助学金,她可以在学校继续开心的学习,继续自己的学业之梦。她也在心中暗自发誓,有了助学金,她一定会更加努力,更加拼搏,因为现在她身上肩负的不只有自己的梦想,更有国家对于自己的期望。所以她要越学越好,才能报答国家对于自己的期望,绝不要因为贫困的阻碍就放弃自己心中的梦想,弃学弃梦。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国家助学金远了许许多多贫寒学子的学习梦,也在这些贫寒学子的心中留下一道美丽永远不会消失的彩虹。

当我们在通往梦想的途中时,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坎坷荆棘,但是一切的困难总会有解决的办法,国家助学金就是众多解决办法中最为相知有效的方法之一。

助学金就如冬天里的火把,温暖了贫困学子的心灵;就如清澈的溪流,滋润了贫困学子干涸的心田;就如温暖的阳光,照亮了贫困学子的前方。

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总结

为了帮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度过难关,充分体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氛围。在学校少先队的积极组织下,我校开展了一年一度的“爱心助学”活动。在这次活动中,全校学生积极响应,捐款总数达到1152。3元,捐款总数高于去年水平,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学们的集体主义观念、团结友爱观念进一步增强,师生感情、同学感情进一步融洽,班级和学校的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在这次活动中,涌现了“爱心助学”的小明星,31班的王茹帆同学、62班的王其娜、22班的韩贵辛、32班的喻翼同捐款20元,王光涛等其他班22名同学捐款10元,这些同学为大家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这次“爱心助学”活动虽已结束,但是,这些善举深深地感动了每一位师生,扶危济困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我们会将“爱心助学”活动一直开展下去。当然,我们的捐款并不能解决特困生所有困难,希望各位受救助的同学,要敢于与困难作斗争,坚定信念、刻苦学习,为实现美好理想而不懈的努力。

同时希望各位同学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继续保持和发扬集体主义的团结友爱、扶危济困的良好风尚,积极帮助在生活、学习上遇到困难的每一位同学,共同营造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各班班主任通过这次活动,应及时总结班级建设当中的好的经验和办法,以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努力在增强班级凝聚力上下功夫,努力打造战斗力强的良好班集体。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通知

根据省关于印发《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和县教育体育局《淇县教育脱贫专项方案》、《淇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使我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我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就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及各班主任老师为成员的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制定了活动方案,让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二、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

三、发放宣传资料,人手一份。

我校共发放520多份宣传资料,确保学生、老师人手一份。发放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家传》,保证人人知晓资助政策,了解资助政策。

四、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校充分利用课堂、校讯通、广播站、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确保学生随时随地都能获得国家资助政策信息。学校在公示栏以及学校大门口显要位置都张贴宣传政策,并且在班级内召开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专题班会。举行了一次以“助学政策助我成才”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让更多的学生与家长了解政府与学校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让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扩大了学生、家长、社会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面,有效实施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有利于学生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感受到国家与学校对自身的关爱,有利于学生自觉地履行助学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学生更好的从资助中获益,顺利完成学业。

北阳镇北阳中心小学。

2017年10月。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科文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务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一二年六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本简介插页附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审和发放。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这里特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学生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金额。

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4.贷款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6.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7.还款期限。

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8.违约后果。

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新课程“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提出的完善义务段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教措施要求,切实提高我校“学习困难生”的学习兴趣,优化“学习困难生”学习环境,使全体教职员工树立“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的思想。

学习困难学生是指与其同年龄的大部学生相比,在学习上有明显困难,需要特殊教育措施予以补偿的学生,他们学习成绩低下或行为习惯偏差。

我校学困生一般分为三类:。

(1)智力型学习困难学生。这类学生存在智力障碍或身体残疾,虽经努力,成绩依然低下,但人数极少或没有。

(2)学习困难学生。主要指学习成绩明显落后于其他同学的学生,这一部分学生是学困生的"主体,具有较大潜能。

(3)行为习惯偏差困难学生。这部分学生在行为习惯上,存在较大问题,影响班级正常课堂教学。后两类学生是转化的重点。

1、“学困生”的成因分析根据我校对“学困生”的界定,由教导处统一设计,班主任和语文、数学、英语任课老师对各类学困生进行成因分析(包括思想状况、原有水平、知识结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由年级组按类别进行归类。

2、营造温馨人际环境推进“温馨教室”创建,坚持以班主任老师为主体,各科老师协同的团队帮教模式,关注学困生,关心学困生,鼓励他们参加班级活动,不孤立“学困生”,重点做好与学困生的交流沟通、家访工作,保证家校合力,教育同步。

3、加强学习辅导和管理备课有层次。教案设计中体现针对“学困生”的内容与问题。上课有参与。营造宽松的课堂气氛,适当降低难度,调控节奏,鼓励学困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融入课堂。作业有坡度。加强作业的有效管理,减少数量,注重“x+1”(x道基础题,1道提高选做题)分层设计,勤诊断,勤反馈,勤面批,千方百计提高学生完成作业的兴趣。辅导有策略。课内、课外辅导有机结合,注重学法指导和知识结构梳理。评价有激励。善于捕捉“学困生”点点滴滴的闪光点,注重学习过程的激励评价,树立“学困生”学习的信心。

4、做好心理辅导工作做好“学困生”的心理疏导,以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排除不良情绪;做好“学困生”档案跟踪和个案研究工作;做好和教师在教育方式上的沟通工作,把握规律,开展转化辅导。

学期末各科任老师针对自己的帮教措施,对所帮教的学生结果做出全面分析,并为下一年的帮教措施提供材料。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