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汇总14篇)

时间:2023-10-26 11:47:36 作者:雅蕊 最热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汇总14篇)

安全工作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概括和总结的一种重要文书。在阅读安全工作总结范文时,可以思考范文中所提及的问题,思考自己在相关问题上的思考和改进方向。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安排,现将我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12月3日,我局召集各分局、各股室召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传达全国、省市县燃气安全会议及工作指示精神,宣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xx-44)文件,文件对特种设备股、质量股、各分局职责进行分工明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依次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xx年2月10日,再次细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执行。

今年以来,检查燃气企业4家次,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单位17户次,发现一般隐患5条,督促消除隐患5条,隐患按期整改率100%。自20xx年12月3日我局燃气安全部署会以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开展燃气充装站专项检查,镇(街道)市管分局开展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下达隐患整改意见9条,按期整改率100%,我局严格执行“隐患闭环管理”原则。作为燃气安全第三专项督导组,对有关单位、镇(街)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督查4家,提出存在问题和下步措施。

严格按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阶段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职尽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相关股室、分局按各自分工狠抓落实,相关股室做好督促指导,适时开展联合检查;二是严格检查标准,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三是按照县安委办文件要求,切实开展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

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财产安全和教师员工的生命安全。对于这项工作,我们决不能懈怠和疏忽。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将事故危险降低到最低指数,最大可能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学校稳步发展。

只有在思想上重视,安全行为才有保障,这是我校多年工作经验之一。9月中旬,根据上级会议精神,我校立即召开会议,传递会议精神,成立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领导小组,每年级设立消防安全员,制定实施方案,建立乌鲁木齐市第五中学消防安全制度。我们非常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在此期间,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实施这项工作。首先,通过会议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学校领导召开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详细分析学校安全问题,提出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求各部门和个人牢记安全,分析问题讨论措施配置。要求教师谨慎,以预防为主。其次,组织学生学习消防安全宣传知识。各班发表了消防教育主题黑板报,组织了消防主题班会。学生掌握了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第三,邀请市消防队员为全校师生进行消防安全训练。本次训练参加训练的人面广,训练工作细致全面,效果显着。第四,积极响应市教育局的号召,进一步普及群众消防安全常识。

只有加强管理,负责人,才能真正防止微杜。这是我们多年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另一个重要经验。明岗明责,是加强管理力求实效的重要措施。具体来说,我们在以下7个方面加强了规范管理:

1、确定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我们根据办公环境、学校规划等具体情况及时调整重点部位防火人员。

2.贴上消防栓的使用方法,消防器的使用方法,更换损坏的消防器,在学校重要的大楼表示逃生路线的标志等。

3.加强实验药品的管理,特别是加强易燃易爆药品的管理,保证了无一例的危险。

4.加强体育室、电脑室、实验室的管理,不定期检查安全状况。这两个地方是事故发生的地方,我们在加强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

5.加强消防器具的管理和维护。我们不是因为这些器具平时闲置无用而放弃管理,而是重视维护保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

6.加强学校用电安全检查。

实战训练是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行为的综合考察。每年9月的第三周(9月18日)举行七年级教师和学生避难演习。每次活动前,德育处召开班主任动员会,部署训练计划。在训练过程中,我们要求教师检查或保护各个环节,防止伤害事故。在消防安全方面,我们真的努力了。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艰巨的长期任务,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我们在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和阶段总结的同时,必须确立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只有防治相结合,才能保证学校的安全。每个人都要关心消防安全,不要以为看不见就没事,事与己无关就没事。我们相信,在全校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更好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和改革事业做出贡献。

消防安全没有小事,为了有效地控制火灾危险,保证学生处于危险之中,科学地避免危险,减少盲目、恐慌、踩踏事件的发生,学校制定了第五中学消防紧急预案、第五中学消防安全制度,建立了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实现了整个学校的象棋,紧急预案都很熟悉。

为了避免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学校严禁学生随时使用打火机的火器。总务所安排人员定期检查和登记消防栓、灭火器等,及时更换和维护。水电工每天检查各楼层、各教室、各办公室的线路、开关、电灯、检查,及时进行维护。保安人员晚上巡逻重点部分。多管齐下,确保学校稳定无事故,将所有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xx: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燃气经营者认真落实安全经营责任,增强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意识,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供气,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昭阳区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昭阳区实际,由昭阳区建设局牵头,会同区质监局、工商局、公安消防大队自20xx年12月1日至6日对昭通市丰顺城市管道燃气公司、昭通宏程液化气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西南石油局昭通液化石油经营部、昭通永华液化气公司、昭通市龙泉实业有限公司第一门市等充装站和换瓶门点进行了联合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从这次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过程中可以发现,我区燃气行业安存在不少的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归纳起来有如下:

(一)充装站:项目建设立项审批手续、建设管理资料除昭通永华液化气公司外,其余几家都未完善;消防安全方面都普遍存在无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无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维修记录,员工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就上岗从业等问题;四家充装站均无燃气行业经营许可证;安全管理制度、规章虽都已完善,但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的落实不到位。

(二)换瓶门点:通过检查发现换瓶门点均无行业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均无燃气行业经营许可证;大多数门点都存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未按时年检,甚至是多年脱检的情况;除龙泉换瓶门点外,其余门点均未设置独立的实瓶区和空瓶区,摆放杂乱;除极少数几家门点装有防爆灯具和电器开关等防爆设备外,大多数均未安装防爆设备,甚至有电源线路老化、裸露、私拉乱接的现象;极少数几家门点甚至出现了经营、储存、食宿的“三合一”情况;各门点的管理制度、规章均已上墙,但落实不到位,徒增摆设;员工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并上岗从业。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证照不全、安全档案不健全、管理水平差、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区燃气行业的安全工作,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管理,加大对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开放安全条件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我们将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2、强化对燃气行业的证照管理。燃气行业的管理涉及的部门较多。因此,我们将把本次检查的情况函告有关职能部门,将对无证经营的场所,根据有关规定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取缔、该关停的关停,要坚持“谁发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决出现只发证而不严格管理的现象。

3、加强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的安全档案管理。我们将要求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的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建立本充装站和门点的安全档案,健全安全档案管理,加强安全档案管理。

4、抓好燃气行业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凡没有注册、检验或者超期的相关设施、设备,将坚决停下来。需要继续营运的,必须坚决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检验合格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给予开业、运行。

5、进一步完善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的安全应急措施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我们将要求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要结合燃气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安全应急措施;员工须经岗前安全培训才能上岗从业,做到人人持证上岗;各职能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防止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xx处自开展“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活动以来,严格按照《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局对“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工作要求,结合施工生产现状,深入自查自纠,排查事故隐患,认真开展了“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活动”,达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具体工作如下:

接到文件后,我处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全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科室召开了安全生产例会,会议上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全体参会人员充了解了我处锅炉防安全工作的现状。充分认识了我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树立好全处冬季安全防范意识的必要性。

严格按照局安全生产管理处工作指示,认真对我处的.锅炉设备进行了自查,对在自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查。锅炉主体设施按规定设置了保护装置,给水设施能够正常供水,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良好;水质处理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各类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齐全、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定期对锅炉房进行了清扫,卫生情况基本达标,警示标志醒目、牢固。

以上是我处认真贯彻《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开锅炉安全工作自查、自纠,确保冬季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所做的工作。

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吸取沪昆高速“7.19”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十安发【20xx】6号)文件的要求,市住建委副主任赵小雪带领第四组的工作人员和一名燃气专家对气体充装单位、液化气站、城镇地面开挖和抽汽、危险化学品管线进行了检查,并重点督查了房县和十堰经济开发区。现将专项检查的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7月20日,市燃气办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并按照(十安发【20xx】6号)文件的要求重点对全市城镇燃气企业(站)经营燃气管网运行、规划布局、设备质量、基础管理等项目进行了专项排查和整治和拉网式的大排查。

针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共下达整改通知30余份,对城区及县市区液化气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如缺少瓶装供气双检制度、消防水池存在问题、报警器探头过高、安全警示标志过少或不明显、无人员教育培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不完善等等,我们督促各单位制定整改时限,不整改到位的绝不放过。目前液化气站的双检制度已规范上墙,日常巡检记录已补充填写规范并及时准确填写好各种记录,充装枪胶管导静电线已全部使用裸线,报警器探头已按规定的位置调试到位,压力表液面计警戒线和管道走向都已重新标注清楚,压缩机已加设防护罩,操作人员按要求配穿防静电工作服,人员培训教育已落实,增加并刷新安全警示标志,按整改通知的要求基本整改到位。

由于浙江路和昌国际小区和京东路的市政道路建设,天然气管道原有埋深及安全间距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天津路口中压管道穿越公路时,和市政管网同沟敷设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在保民生、保安全的政治高度,事前科学论证,严格把关,4月12日,对浙江路和京东路的天然气中压主干管进行改迁作业,并一次成功,消除了安全隐患。

东风燃气公司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室内立管漏气、埋地低压庭院管网腐蚀锈穿漏气、东汽教委家属楼旁调压器使用年限老化、故障增多等22项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市实行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模式,即市燃气管理部门与各燃气企业(液化气站)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各燃气企业(液化气站)从第一责任人到部门分管负责人再到每一位员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二是督促燃气企业(液化气站)严把上游购气质量关。要求各燃气企业与正规供应商签订长年供气合同,购置专用的气体质量分析仪,对检验不合格的液化气,严格实行退货处理。三是严格执行“气瓶八不充装”制度。对过期钢瓶做到免费换检率100%,对已到报废年限钢瓶及“螺丝瓶”的强制报废率100%。四是配合质监部门,在全市推进气瓶“一瓶一码”工作,为每个合格的气瓶安装条码“身份证”,目前,全市已有14万只钢瓶安装了条码,拥有了条码“身份证”。今年年底,全市将有29万多只液化气瓶拥有条码“身份证”,从明年开始,没有条码的液化气钢瓶将无法正常充装液化气。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先后投入5万多元,印制燃气安全宣传资料、各类宣传单3000多份,采取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燃气法规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教育,在十堰发行量最大的党报《十堰日报》上刊登《致十堰城区燃气用户的一封信》,在行风热线和网上问政栏目耐心回答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100多件次,提醒市民在高温季节安全使用燃气。新建小区通气前,我们督促供气单位主动开展一次安全用气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配合省安监局、省能源局、市安监局和中石油运营单位协调处理武当山十字岭挖山爆破、茅箭区道路绿化、污水管网施工、丹江口市-武当山一级公路施工影响天然气管道运行的安全隐患,确保天然气十堰支干线安全稳定运行。

(一)加强燃气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扩大内需的推动,燃气行业管理与老百姓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任重道远。作为燃气主管部门,一定要把燃气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建立完善燃气安全管理体系,积极推动燃气事业的稳定发展。

(二)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燃气市场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整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认真贯彻执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确保十堰燃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积极探索建立燃气市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我们将以省厅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继续联合公安、消防、安监及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市场监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强化对本辖区内燃气安全生产的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四个一批”(督办一批、约谈一批、处罚一批、通报一批)进行严肃处理,深入治理城镇燃气管网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城镇燃气管网安全,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稽查大队的安全工作在上一任领导班子及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以深入开展安全工程、强化安全管理为目标,针对稽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队积极调整内部管理,与各科队签订《关栓、摘表安全责任状》,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巡检投牌、清理占压、值班待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为总公司安全稳定供气提供了保障,并超额完成了全年工作指标,为大队进一步开展安全越冬工作打下了稳固的基础。

根据总公司安全越冬工作目标,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大队的工作实际,制定了《稽查大队安全越冬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冬明春安全工作任务,并结合安全越冬期间对科级干部的考察工作,经大队领导班子认真研究,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责任制落实,严格工作程序

刚才,大队领导班子与各科队签订了安全越冬责任状。今年总公司安全越冬方案和实施办法都突出强调了责任制的落实,今年的安全工作大队也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稽查工作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关栓、摘表工作程序。并且大队将不断加强对稽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按规定落实好安全责任,更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求中层干部做到的我们领导班子首先做到;要求职工做到的中层干部首先要做到,大队将把中层干部在安全越冬期间的工作表现列入干部考察范围,作为今后干部聘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

首先,进一步完善阳光稽查制度,为稽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科学、合理的燃气稽查制度是做好稽查工作的规范和准则。为此,本着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稽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其次,针对食堂、锅炉等重点防范部位,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专人专管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使加强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杜绝重点部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加强调度室的管理与值班值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制定值班值宿制度,从提高稽查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入手,通过安全培训和演练,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技能及职业道德水平,做到处理紧急措施及时到位。

第四,制定事故处理预案,并有计划的进行事故处理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安全越冬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坚实的预防基础。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稽查管理

今冬明春的安全越冬工作,首先,大队将继续加强进户栓、调压箱背部、阀门井、三沟等燃气设施的投牌抽查工作,增强巡检人员的监管意识;第二,加大清理占压工作力度,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输气;第三,加强同各供气管理部门沟通与协作配合,做好对加装防盗封用户的抽查工作,主动经常的深入各供气管理部门调查了解用户窃气的案情,主动帮助各单位解决刁蛮用户造成的工程、收费等各种疑难问题,用真诚的服务增强联合打击窃气和违章用气的力度。

(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防范意识

在开展安全越冬期间,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利用参观安全展览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方法和措施,结合企业改革改制,从提高职工工作热情,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入手,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为确保安全越冬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教育基础。

(五)安全越冬工作与中层干部考核相结合,为干部聘用提供依据为了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不断提高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大队领导班子将采取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议等形式,按德才兼备标准、群众公认程度、工作实绩选人用人,通过考核评出政治可靠、求真务实、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的中层干部,为下一步的干部聘用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六)加强领导、分兵把口,确保安全越冬工作有序进为了使安全越冬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起来,领导班子采取分兵把口的工作方式,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岗位轮换,通过岗位轮换,使稽查员不断地超越自我,增强沟通,提高业务及执法水平,为竞争上岗的推进做好铺垫。

(七)加强纪律建设,塑造大队形象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想打赢安全越冬这一仗,就必须有铁的纪律做保障,特别是中层干部,要起到表率作用,严格遵守大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遵章守纪、克己奉公、以身作则,带动大队职工,全面完成今冬明春的安全越冬工作。要注意树立大队的良好形象,鉴于现有工作环境的制约,大队职工要注意扰民矛盾的发生,注重保持办公环境及周边环境的卫生,为大队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好铺垫。同志们,安全越冬工作序幕已经拉开,能否打赢、打胜安全越冬这一仗,关键在于在座各位干部职工的努力,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为确保越冬期间安全稳定供气保驾护航。

燃气公司安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办事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大鹏新区20xx年度冬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深圳市大鹏新区城中村及“三小”场所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我办事处现开展20xx年度冬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燃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重点排查整治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安全隐患,严肃查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提高用户及经营者安全意识,从根源上消除各项燃气安全隐患,确保办事处燃气行业安全平稳发展。

成立大鹏办事处20xx年冬季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傅伟忠同志担任,成员由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管理办(建设),办公室主任由阎剑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一)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1.统筹协调办事处20xx年冬季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3.加大辖区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联合新区在出租屋集中区域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督促辖区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在送气过程中向用户积极宣传安全用气知识,严格落实入户安全检查制度;督促社区网格员在入户排查过程中向用户积极宣传安全用气知识。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及时更新,发现直排式热水器及违规供气的,及时查处,同时将排查整治数据和违规供气的企业信息(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三)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监督社区网格员做好辖区内出租屋、居民住宅、“房中房”等区域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执法队。

配合新区城市管理局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擅自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黑燃气)以及利用机动车辆或者其他运输工具作为储存场所定点或者流动销售瓶装燃气行为(不含为预约用户提供送气服务的行为)。配合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对威胁燃气经营场所安全的违法建筑物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大鹏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对流入市场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钢瓶实施查封、扣押,并依法追究燃气充装单位责任;加强燃气器具生产环节和销售行为的监管,严格查处生产或销售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拉网排雷”工作,负责辖区内“三小场所”、餐饮企业、出租屋、居民住宅等区域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房中房”,发现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当场责令业主、租户立即整改,并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及时更新,同时将排查整治数据和违规供气的企业信息(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专项行动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2月14日止,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暨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10日)。

1.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配合新区城市建设局开展20xx年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宣传重点是辖区内的出租屋集中区域。

2.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题宣传和部署工作,明确专项行动重点,督促辖区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自查自纠,并收集自查自纠结果报送至新区城市建设局。

(二)排查整治及常态化宣传阶段(20xx年11月13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

各成员单位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跟踪到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要加强协作,详细记录,按要求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周排查、整治情况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汇总,发现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立即将情况报送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按时向新区生态城建局报送相关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在开展入户排查的同时要做好常态化宣传,派发安全用气宣传资料。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14日)。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不定期组织“回头看”联合排查行动,保持高压态势,督查和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辖区瓶装燃气行业规范经营常态化。督促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强化社会责任感,加强气瓶质量管理,继续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入户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宣传活动,让安全用气意识深入民心,增强居民安全用气风险辨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源上遏制瓶装燃气事故的发生,维护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大查处,联合执法。

排查整治工作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摸底查源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经营瓶装燃气行为、违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情节严重或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置,不允许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协调,信息共享。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相关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共享排查整治信息,遇到突发情况要即时上报,并于20xx年2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包括开展专项行动所采取的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处置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报送至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汇总。

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们**市液化石油气行业,在市城乡建设监察支队的正确领导和督促下,在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配合**市城乡建设监察支队,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了认真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国务院安全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我们积极配合支队在全市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本集团下属各气站,所供餐饮企业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对于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不能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停止对其供气。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气。为规范安全供气,本集团要求下属各气站,与所属餐饮企业签订了安全供气协议,供需双方相互监督、互相促进。为确保用气安全,气站还为各餐饮企业制定了安全用气须知,并发放了“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常识宣传页”。

二、认真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及市城乡建设监察支队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支队领导的督促和领导下,本集团积极投入该项行动,自支队召开了关于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动员大会以后,我们立即成立了以肖益宽为组长的**市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领导小组对市区各气站换气点宣传动员的同时,对其安全隐患排查进行指导,并帮助整改。先后召开安全隐患排查,对整改落实会议4次,通过会议宣传教育,大大提高了燃气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深了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恐惧感和危机感,从而更进一步的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的液化石油气站长深有感触的说:“上级领导抓安全,说到底就是为了我们气站员工和广大用户的安全,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按照领导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另外我们又到气站和换气点进行安全检查共15次(其中换气点10次)共查出安全隐患11条,并及时整改到位。对个别一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也订出了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

三、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加强对用户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普及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生产常识。针对各气站及换气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液化石油气专业基础知识较差的情况,於元月22日上午,积极配合支队举行了全市,各气站及换气点负责人安全教育和专业基础知识培训。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以来,本集团除召开多次会议以外,又对液化石油气的用户,尤其是新用户,加强安全用气知识教育。使用户不仅懂的了如何正确的使用燃气,还要知道一旦有事故发生,如何进行处置和自救。为进一步普及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知识,集团下属各气站、换气点共向用户发放5000余份,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常识。另外,在专项整治期间,各气站为确保青奥会、省运会期间,燃气供应安全、用户使用安全,又增设了液化石油气炉灶的免费维修业务,到十月底为止,本集团下属各气站共为用户免费维修炉灶(5000)余台。面对面讲述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常识、安全注意事项,达1000余人次,深受广大燃气用户的好评。

四、积极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在支队的支持和督促下,与今年的7月初在阔达举行了一次事故应急演练,认真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为了确保液化石油气从业人员在液化气泄漏或爆炸的事故中能够紧张有序、有条不紊的进行抢险自救。“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一年来在支队的领导和督促下,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点的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还有个别液化气站的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对于日常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还缺乏自觉性,往往有应付检查的消极思想。

2、集团下属个别气站还有充装超期瓶的现象,报废瓶时有发现。

3、有少数气站还不能很好的按照支队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类管理台账和各种记录。

4、今年虽然各气站在防腐、防盗方面投资较大,但仍有个别气站在安全投入方面仍有不足,站容、站貌卫生较差。

在二零一四年即将过去之际,我们一定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发扬优点,纠正错误,弥补不足,以一个崭新的精神面貌迎接新的一年。

五、以下提两点建议和请求:

1、根据目前市场的需求请求支队协助办理关于民用二甲醚的许可。

2、目前各气站及换气点的经营许可证均已超期,建议支队迅速允以办理。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

根据《关于开展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庆安全〔20xx〕34号),现将我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10月12日,我区召开全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会议,会议宣布了全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并对专项检查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要求。10月16日,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就根据下发的《关于开展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xx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燃气使用安全告知书》、《液化气钢瓶安全使用常识》,要求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加大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分别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了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涉及经营、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娱乐场所及居民住宅区进行“地毯式”大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点”,建立了完整的燃气安全专项台帐,督促经营业主的落实主体责任,各街道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和单元楼道口的醒目位置粘贴《告知书》及液化气使用常识。提高辖区居民的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做到“家家告知,人人知晓”。

三是加大督查推动整改落实。区政府组织质检、住建、商务、消防、公安等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燃气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分片督查指导。10月22号,区政府第一督查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安庆蓝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xx市城建液化气有限公司、xx市六方气体有限公司等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安全督查,督查人员对企业的许可资质,安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持证,充装前、后安全检查和记录等情况进行了细致询问和查看。10月19日、20日,区燃气督查第二、三、四组深入相关乡镇、街道开展现场抽查,核查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并指导燃气用户安全规范使用燃气具,增强业主自律意识,推动整改落实。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9人次、检查企业4家。其中各充装单位充装气瓶总数707只(液化气气瓶407只、永久气体气瓶300只),报废气瓶60只,检验气瓶1236只。

检查宾馆539处,火锅店29处,烧烤店56处,燃气代送点23处。

涉及安全隐患突出的相关问题已经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一)早餐、大排档、饭店多数无证经营,未办理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普遍存在燃气钢瓶使用、质检年限不清,供气胶管使用不规范现象。

(二)早餐、大排档、饭店所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摆放在门店前,使用极不规范,也未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非经营时间,无人管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各类辅导中心及小饭桌问题较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未配备消防器材与消防通道,学生休息区与厨房毗连。

(四)燃气代送点无证经营问题突出,临时存放地条件简陋,未配备灭火器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

以此次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继续强化对餐饮行业的检查整治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安全风险高又拒不进行整改的,由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关停。

二是继续强化对餐饮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消防不达标的经营户责令停业整顿,指导经营户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应急通道。

三是继续加大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短信、网络等形式继续加大宣传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印发安全用气宣传资料,普及燃气防爆安全知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全区餐饮行业中形成人人了解燃气安全使用,人人能够按规操作。

四是注重总结经验。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活动取得实效。

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总结

根据《关于开展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庆安全〔2015〕34号),现将我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10月12日,我区召开全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会议,会议宣布了全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并对专项检查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要求。10月16日,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就根据下发的《关于开展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xx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燃气使用安全告知书》、《液化气钢瓶安全使用常识》,要求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加大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分别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了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涉及经营、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娱乐场所及居民住宅区进行“地毯式”大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点”,建立了完整的燃气安全专项台帐,督促经营业主的落实主体责任,各街道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和单元楼道口的醒目位置粘贴《告知书》及液化气使用常识。提高辖区居民的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做到“家家告知,人人知晓”。

三是加大督查推动整改落实。区政府组织质检、住建、商务、消防、公安等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燃气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分片督查指导。10月22号,区政府第一督查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安庆蓝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xx市城建液化气有限公司、xx市六方气体有限公司等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安全督查,督查人员对企业的许可资质,安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持证,充装前、后安全检查和记录等情况进行了细致询问和查看。10月19日、20日,区燃气督查第二、三、四组深入相关乡镇、街道开展现场抽查,核查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并指导燃气用户安全规范使用燃气具,增强业主自律意识,推动整改落实。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9人次、检查企业4家。其中各充装单位充装气瓶总数707只(液化气气瓶407只、永久气体气瓶300只),报废气瓶60只,检验气瓶1236只。

检查宾馆539处,火锅店29处,烧烤店56处,燃气代送点23处。

涉及安全隐患突出的相关问题已经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一)早餐、大排档、饭店多数无证经营,未办理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普遍存在燃气钢瓶使用、质检年限不清,供气胶管使用不规范现象。

(二)早餐、大排档、饭店所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摆放在门店前,使用极不规范,也未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非经营时间,无人管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各类辅导中心及小饭桌问题较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未配备消防器材与消防通道,学生休息区与厨房毗连。

(四)燃气代送点无证经营问题突出,临时存放地条件简陋,未配备灭火器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

以此次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继续强化对餐饮行业的检查整治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安全风险高又拒不进行整改的,由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关停。

二是继续强化对餐饮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消防不达标的经营户责令停业整顿,指导经营户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应急通道。

三是继续加大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短信、网络等形式继续加大宣传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印发安全用气宣传资料,普及燃气防爆安全知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全区餐饮行业中形成人人了解燃气安全使用,人人能够按规操作。

四是注重总结经验。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活动取得实效。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

20xx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体表现。泰山区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在城镇燃气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探索制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稳步推进我区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现将泰山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20xx年4月8日《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液化石油气企业管理权力事项下放的通知》(泰建发〔20xx〕34号)要求,泰安市下放至泰山区4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管理。其中:徐家楼街道办事处1家、上高办事处1家、省庄镇2家。20xx年,泰山区根据《泰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对以上4家燃气企业检查,发现其中3家已不具备经营条件,泰山区组织联合执法,已对以上3家企业作停产停业处理。目前泰山区仅保留省庄镇1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既:泰安市老龄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泰山区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区政府分别于7月5日、8月14日,组织召开全区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会上印发了《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区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全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城镇燃气领域事故警示材料,全区各部门单位迅速行动,7个街道镇、2个园区均成立了以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消防、安监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并及时传达到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为强化安全保障责任,营造和谐工作环境,防止责任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措施保障。

各街道镇、园区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广泛的排查整治,对餐饮场所、幼儿园和内部食堂进行重点排查。截至目前,全区共检查企业4972家次,排查整治隐患3698项,取缔3家非法罐装液化气店,没收超期气瓶、不合格气瓶196个,没收充气泵3支,责令3家企业暂停营业,取缔无证业户1家,查封食堂1个,并督促邱家店一处以废旧气瓶改装柴火炉子的企业尽快搬迁。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各单位详细记录,及时下达整改文书,落实专人跟踪督导。区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商务、消防等部门组成4个督导组,按照既督导又检查的原则,深入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开展了三轮次以上的督导检查。

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群众举报液化气瓶使用情况4起,印制“安全使用瓶装液化气常识”明白纸、“液化气罐安全使用告知书”3万余份,在主要路口和重点部位进行张贴和发放,同时利用微信群、网站等形式进行全面宣传发动,普及用气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及时更换合格气瓶。

(一)扎实推进入户检查。进一步增强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有力的工作、更加过硬的措施,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联合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入户检查,重点强化对非法充装、流动充装、私自改装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切实查出问题、查出成效。以餐饮场所、出租房等场所为重点,不断扩大检查覆盖面,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强化隐患问题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协助用户消除隐患。对前期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组织复查,切实把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落脚点,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整改任务。

(三)继续做好安全宣传。拓展思路,积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微信群,组织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以及发放宣传手册等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实效,特别要加强对瓶装液化气餐饮场所的宣传,组织开展燃气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四)继续狠抓“大快严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落实。按照市、区两级政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常态化,对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

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关于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吸取相关城镇燃气事故教训,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市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先后制定印发《乌兰浩特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乌安委发〔20xx〕2号)、《乌兰浩特市天然气安全保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xx〕85号),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xx〕88号),层层传导压力,部署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马书刚为组长,市应急局和市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范围,从20xx年10月底开始分时间段至20xx年年末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我市共有燃气企业12家,其中管道燃气企业1家,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汽车加气站企业8家。

全市管道总长度114.3公里,其中:中压管道总长度42.3公里,低压管道总长度72公里;天然气管道安装用户3.1万户、通气用户2.6万户(其中:已办卡用户1.6万户,未开户1万户),未通气用户0.5万户;使用燃气的工业企业2家(云红河集团乌兰浩特卷烟厂、兴安盟九州大地饲料有限公司);集中供气商业企业3家(欧亚购物中心、万达广场、金岛);商业用户230户已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居民已安装报警器约1000户;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共服务用户约2.4万户。

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燃气场站、管网等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液化气充装站、燃气运输企业、使用燃气的学校、医院、文娱场所和星级酒店、景区景点等进行了全面排查,累计排查走访企业、商户、居民用户10000余家,共发现隐患51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为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成立了燃气专项督查检查组,并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突出人员管理、制度落实、燃气管网、消防安全、压力容器(管道)检验检测等重点内容,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通过“乌市安全生产工作群”“安监站安全生产工作群”向广大燃气用户推送“致每位燃气用户的一封信”短视频宣传片、燃气安全小常识等,并制作50000份《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篇》和《管道天然气安全使用篇》宣传单,通过各办事处发放给使用燃气的居民。通过市安委办的宣传部署,各乡镇办事处相继通过制作短视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安、市场、消防等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的查处力度;住建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专业性,加快推进问题隐患整改;二是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数量多,排查工作量大,普遍存在钢瓶摆放不规范,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大排档、小餐馆业主安全意识薄弱,缺乏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三是用气居民用户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应急处置知识不足;四是推进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程缓慢,目前我市天然气管道使用用户1.6万户,仅约1000用户安装报警器,占比6.25%。

一是推进问题隐患整改清零。通过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企业、部门、专家共计排查出问题隐患200余项,截至20xx年年底,已全部整改清零。二是建立专家指导服务机制。20xx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并指导帮助企业整改,有效化解安全风险。三是规范燃气企业市场经营秩序。通过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对“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四是全面提升企业、市民安全意识。通过市安委办和各部门、乡镇办事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下一步,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将持续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治理,不断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效,形成落实责任、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的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文档为doc格式。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深刻吸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消除燃气隐患,维护我县城镇燃气领域持续安全稳定,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了《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百日攻坚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xx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以及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安全投入、培训教育、资质证照、机构人员、应急管理、危险作业、工艺设备、重大危险源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加强城镇燃气设施运行、气瓶充装、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做好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和突发事故应急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城镇燃气非法违法行为,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为做好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动员会议,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强化了治理工作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成立了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小组,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xx、xx任成员,负责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

(二)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深入到我县xx家燃气企业,开展了拉网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以燃气储存设备、燃气管网和加气站、液化气供应站为重点,全面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彻底整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执法到位,不留情面,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改”。本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检查燃气企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特种设备设施的检验情况,管道设施的巡查情况,消防设施是否配置齐全,压力容器、设备的安全附件是否完好,监控系统是否完整,可燃气体报警器系统是否正常等。截止目前共检查燃气经营企业xx家,排查安全问题隐患xx处,已责令企业负责人当场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保障我县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三)开展第三方检查。聘请专家对我县xx燃气场站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法经营燃气企业xx家,检查出安全隐患或问题xxx处,已下达整顿通知书xx份,责令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检查无证燃气经营企业x家,均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安全。

(四)开展打击非法燃气经营行动。开展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行动,在程屯镇程屯村查处非法倒气行为x起,暂扣xx公斤钢瓶x个,小推车x个,电子秤x个,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x份。

(五)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在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的同时,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对违反燃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的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督促指导各液化气充装企业,对所有客户发放液化气安全使用小常识宣传页,各管道燃气公司对所有工商业用户及民用户做好安全巡检,同时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明白纸,对各供应点、周边群众、商户、餐饮、娱乐等密集场所,宣传正确使用液化气安全知识及防范化解液化气安全事故相关常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截止目前共开展燃气安全用气宣传知识x场,现场展示专题安全宣传板xx块,向居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xx余份,受理现场咨询xxx余人次。

(一)继续强化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执法落到实处,采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违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督促供气企业加强对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入户安全检查。我局将增派执法人员继续深入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现象,定期上报检查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三)我局将完善推广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制管理,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整改落实。以更坚决的态度、更细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持续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发现一家处罚一家,及时快速消除隐患,确保我县燃气行业持续安全稳定。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深刻吸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消除燃气隐患,维护我县城镇燃气领域持续安全稳定,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了《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百日攻坚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xx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以及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安全投入、培训教育、资质证照、机构人员、应急管理、危险作业、工艺设备、重大危险源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加强城镇燃气设施运行、气瓶充装、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做好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和突发事故应急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城镇燃气非法违法行为,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为做好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动员会议,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强化了治理工作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成立了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小组,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xx、xx任成员,负责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

(二)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深入到我县xx家燃气企业,开展了拉网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以燃气储存设备、燃气管网和加气站、液化气供应站为重点,全面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彻底整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执法到位,不留情面,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改”。本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检查燃气企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特种设备设施的检验情况,管道设施的巡查情况,消防设施是否配置齐全,压力容器、设备的安全附件是否完好,监控系统是否完整,可燃气体报警器系统是否正常等。截止目前共检查燃气经营企业xx家,排查安全问题隐患xx处,已责令企业负责人当场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保障我县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三)开展第三方检查。聘请专家对我县xx燃气场站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法经营燃气企业xx家,检查出安全隐患或问题xxx处,已下达整顿通知书xx份,责令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检查无证燃气经营企业x家,均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安全。

(四)开展打击非法燃气经营行动。开展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行动,在程屯镇程屯村查处非法倒气行为x起,暂扣xx公斤钢瓶x个,小推车x个,电子秤x个,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x份。

(五)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在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的同时,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对违反燃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的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督促指导各液化气充装企业,对所有客户发放液化气安全使用小常识宣传页,各管道燃气公司对所有工商业用户及民用户做好安全巡检,同时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明白纸,对各供应点、周边群众、商户、餐饮、娱乐等密集场所,宣传正确使用液化气安全知识及防范化解液化气安全事故相关常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截止目前共开展燃气安全用气宣传知识x场,现场展示专题安全宣传板xx块,向居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xx余份,受理现场咨询xxx余人次。

(一)继续强化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执法落到实处,采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违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督促供气企业加强对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入户安全检查。我局将增派执法人员继续深入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现象,定期上报检查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三)我局将完善推广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制管理,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整改落实。以更坚决的态度、更细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持续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发现一家处罚一家,及时快速消除隐患,确保我县燃气行业持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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