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申请书(优秀18篇)

时间:2024-01-03 07:31:01 作者:JQ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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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赔偿申请书

被申请人:菏泽市牡丹区公安分局,法定代表人,贾祥轩(局长)

复议请求

依法责令被申请人补办申请人的户口手续,赔偿申请人往 返陕西的路程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各项费用共计12万元。

事实与理由

法部门,吴店镇派出所失迷了我的户口,理应给我补办我的户口,被申请人拒不予办理,可见被申请人执法为民的理念去了那里,这就是权大与法的表现,由于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不作为,给我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出门打工谁也不要我这没有身份证明的一个黑人,我为了我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我要求被请人赔偿我这十几年来的往返陕西的路费,无法外出打工的误工费、生活补助费共计12万元。在这十几年来我为了户口得不到解决,找谁谁不给办理,真叫我求天不灵,求地不应,在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请求菏泽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依据我国行政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责令被申请人立即补办我的户口手续,赔偿我直接损失12万元。

综上所述,请求菏泽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支持我的复议请求,使我的冤案早日得到解决。

此致

菏泽市行政复议委员会

申请人:赵秋红

年 月 日

申请人:钟长春,男,汉族,1990年3月13日出生,住:略,邮编:710201,电话:18691559315。

被申请人:高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李光,地址:西安市高陵县南新街113号。

复议请求:

3、责令被申请人因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为给申请人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费用1元。

事实和理由:

(二)项、《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故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规定确认被申请人没有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的不作为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诉,书面告知并依法处理。

机关,而本案争议较大,内容比一般申诉内容复杂,故应该请上级机关确定管辖机关,而被申请人却将该案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转到到高陵县消费者协会,县级消协又转到基层分会,这种乱作为的行为不仅没有尽到保护消费者的责任,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而且侵犯了申请人作为的消费纠纷途径选择权,使申请人无法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向作为职能部门的被申请人提出消费申诉,被申请人却让高陵县消费者协会泾渭河分会的社会组织处理申请人申诉,故被申请人以高陵县消费者协会泾河分会作出的《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申诉调解书》(高工商调2【2012】第0413号)(见附件四)程序违法,应当依法撤销并责令重新依法处理,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二)项目、(三)项、2.3.4.5目的规定和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作出的《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申诉调解书》(高工商调2【2012】第0413号)调解适用程序违法,依法撤销并责令被申请人限期重新作出行政申诉处理的行政行为。

损失用1元。

此致

高陵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钟长春

2012年 12月 15日

附件:

一、《申诉书》副本;证明申请人 的消费申诉内容。

二、挂号信封照片;证明申请人用挂号信邮寄申诉。

三、给据邮件跟踪查询、信件签收查单;证明申请人签收《申诉书》的 日期。

四、高工商调2【2012】第0413号调解书;证明被申请人以消协投诉程序处理申请人的申诉。

五、邮寄本《》和相关材料的信封原件;证明邮票显示本次邮寄行政复议花费邮资5.8元。

六、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申请人身份情况。

行政赔偿申请书

申请书。

适用于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赔偿时使用,那么,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行政赔偿申请书相关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委托代理人……(律师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此致

____________(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1.书证______________份。

2.物证______________份。

3.证人证言__________份。

4.证人姓名: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海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赔偿请求人因赔偿义务机关县公安局于200___年___月___日实施的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给我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现请求赔偿,具体请求是:

(1)赔偿宾馆因停业7天造成的经济损失10.5万元;。

(2)赔偿电话费、交通费、律师代理费共计2万元。

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200__年__月__日,在本县新华大街6号赔偿请求人赵______开办的饭店内,因饭菜质量问题,食客刘__与赔偿请求人赵__发生口角并互殴。在场群众拨打110报警后,__分局巡察民警王__、陈__赶到现场,在处理过程中,王__、陈__嫌赔偿请求人的态度不好,便从墙上摘走饭店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合格许可证,让赔偿请求人一周后到县公安局解决。一周后,赔偿请求人来到县公安局,因食客刘____与赔偿请求人之间已互相达成谅解,故王____、陈____把两件执照还给了赔偿请求人。但请求人的饭店已停业7天,造成损失10.5万元。为此,赔偿请求人从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为自己讨回公道,共花去交通费、电话费、律师代理费2万元。

综上所述,赔偿请求人认为,县公安局巡察民警在处理因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中,本可以当场解决,但草率简单从事,违法超越行使职权,非法扣押赔偿请求人营业执照,导致饭店停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了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特向县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恳请县公安局确认其扣押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行为违法,并赔偿因此行为给赔偿请求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此致

____县公安局。

委托代理人:海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赔偿申请书

二单元20xx号手机号:137******

况下,相林扎布超越职权且违反规定并以权代法,擅自打电话告诫海拉尔区卫生局:“不能给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发证!”致使海拉尔区卫生局至今尚未颁发给请求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7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又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之规定:“请求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再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之规定:“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请求人。”因此,被请求人最长30日内就应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请求人:

20xx年11月7日

行政赔偿起诉状

行政赔偿申诉状

行政赔偿答辩状

行政赔偿诉讼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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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申请书

申请人:刘xx,男,满族,20xx年x月x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远洋一方x号院x号楼x单元x号。

被申请人:**市**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市**区**大街15号。

法定代表人:董**。

请求事项:

请求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赔偿财产损失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3日,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衙门村经济合作社将位于本村西北位置的14亩土地承包给石xx,作为种植养殖使用,承包期限为30年。20xx年3月3日,因石xx无能力经营,将上述承包地中9亩土地转包给王xx,并经过衙门村村民委员会的同意。20xx年9月26日,经与衙门村村委会协商同意后,王xx又将上述承包地转包给申请人刘xx,转让费50万元,并于当日申请人与衙门村村委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原承租人王xx承租的九亩养殖用地承包权转让给申请人,合同权利义务和原合同一致,申请人与村委会直接形成承包关系。

讼,**市**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3月20日作出编号为(20xx)顺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25日作出的《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违法。

为此,申请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和第九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特提起行政赔偿申请,请依法支持申请人的申请。

此致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人民政府。

附件: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3、赔偿清单复印件一份。

刘xx年月日申请人:

赔偿申请书

申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_______________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__________单位职工,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招入该单位,担任__________工作,在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上班时间,因为__________发生__________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_____个月,花费医药费_____________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__________县(市)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

1、

2、

3、

等证明材料共_____份__________页

行政赔偿申请书【】

(适用于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赔偿请求:

事实与理由:综上所述,请求。

申请人:

(适用于自然人)。

赔偿请求人:赵某性别:男年龄:32。

费用开支3500元。

月**日被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店从营业执照被吊销至恢。

业执照被非法吊销,商店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属于赔偿范围。

以上事实有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店停业期间支出店铺租赁费发票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请求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赔偿人民币3500元。

申请人:赵某。

****年**月**日。

(适用于法人及其他组织)。

赔偿请求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电话:邮政编码:

赔偿义务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赔偿请求: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请求。

申请人:

(单位公章)。

(适用于法人及其他组织)。

赔偿请求人:某某公司。

住所:某市某路*号院*楼**室。

赔偿义务人: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某某局长地址:南平市某街**号。

赔偿请求:赔偿某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

性费用开支3500元。

*月**日被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某某公司从营业执照被吊销。

规定,因营业执照被非法吊销,公司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属于赔偿范围。

以上事实有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某某公司停业期间支出的水电、物业管理费发票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请求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赔偿人民币3500元。

申请人:某某公司。

****年**月**日。

(单位公章)。

行政赔偿申请书范文

()工商行赔字〔〕号。

住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职务:]。

日向我局提出行政赔偿申请,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本局认为:

如不服本赔偿决定,可以自收到赔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赔偿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

行政赔偿申请书

委托代理人……(律师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此致

____________(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1.书证______________份

2.物证______________份

3.证人证言__________份

4.证人姓名: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行政赔偿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因赔偿义务机关县公安局于200___年___月___日实施的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给我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现请求赔偿,具体请求是:

(1)赔偿宾馆因停业7天造成的经济损失10.5万元;。

(2)赔偿电话费、交通费、律师代理费共计2万元。

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200__年__月__日,在本县新华大街6号赔偿请求人赵______开办的饭店内,因饭菜质量问题,食客刘__与赔偿请求人赵__发生口角并互殴。在场群众拨打110报警后,__分局巡察民警王__、陈__赶到现场,在处理过程中,王__、陈__嫌赔偿请求人的态度不好,便从墙上摘走饭店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合格许可证,让赔偿请求人一周后到县公安局解决。一周后,赔偿请求人来到县公安局,因食客刘____与赔偿请求人之间已互相达成谅解,故王____、陈____把两件执照还给了赔偿请求人。但请求人的饭店已停业7天,造成损失10.5万元。为此,赔偿请求人从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为自己讨回公道,共花去交通费、电话费、律师代理费2万元。

综上所述,赔偿请求人认为,县公安局巡察民警在处理因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中,本可以当场解决,但草率简单从事,违法超越行使职权,非法扣押赔偿请求人营业执照,导致饭店停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了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特向县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恳请县公安局确认其扣押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行为违法,并赔偿因此行为给赔偿请求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此致

____县公安局。

委托代理人:海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赔偿申请书

法院:

申请人:xxx,男、汉族、干部,1963年1月27日出生,在五寨县地税局三岔税务所工作,现住五寨县楼x栋单元x室。

请求事项:

1、恳请给予受害人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

2、赔偿受害人医药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共66136.51元。

事实和理由:

在20xx年9月2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所长驾驶晋hw6699轿车带领、徐世峰去新寨乡新寨村清查漏管户,途中由于长时间堵车,当走到殷家湾大桥大约5时30分左右,不幸被韩文军驾驶的拉煤大车发生车祸,造成死亡;、徐世峰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经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韩文军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受伤后立即送往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治疗。次日入住山西省人民医院骨科治疗。诊断为:

1、左肩部、胸部软组织损伤。

2、口唇部、左手背部皮肤裂伤。

3、右侧胸腔积液。

4、脑外伤综合症。于同年10月14日出院。

受伤给本人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导致本人身体和心里受到严重摧残,致使本人一直未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出院后本人常常伴有头晕脑闷,精神不振,记忆力急剧下降,心烦意乱,时常还有失控现象,后又经多方医院检查,医生嘱托还需继续休养治疗,直到恢复正常为止。现经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12月8日作出(20xx)第0012号wz忻人社工认字《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受伤系工伤。

综上所述,恳请给予申请人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赔偿医药费15366.81元;陪侍费1800元;住院期间生活费、营养费2500元;交通费2670元;一次工伤性医疗补助金27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000元,共合计66136.51元。特此申请。

日期:20xx年x月xx日

赔偿申请书

请求事项:

1、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伙食费、医疗费、鉴定费及交通费等费用,总计____元(详见赔偿清单)。

事实与理由:

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工厂从事____工作,月工资为____元,但申请人并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合同原件或副本,被申请人也并未帮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

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厂内操作机床过程中,由于意外,导致右手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申请人被送到____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右中指环指毁损伤。

经过____天治疗后,申请人出院,______人民医院出具医疗证明书,建议申请人继续治疗一个月,休息两个月。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______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经____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

在此期间,被申请人除了支付申请人______元的医疗费外,其他的如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及交通费等共计____元费用,被申请人一概不予支付。以上事实由门诊病历、______号《工伤认定决定书》、______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等证据证明。

综上所述,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因工致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申请人应足额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因此,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贵会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____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赔偿申请书

尊敬的董事长:您好!

我叫殷占卫,今年50岁。家住连云港市灌云县南岗乡岗东村。自2002年来厂工作至今,在本厂已有十二个年头,十二年来,我坚守岗位、兢兢业业,为本厂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由于长期超负荷的工作,自己身体严重透支,2013年年底终因脑溢血发作,倒在了工作岗位上。董事长您慈悲为怀、菩萨心肠,用二十多万元资金抢救我的生命,本人实在是万分感谢。现在我的命是保住了,但却落下了终生残疾,后半生失去了自理能力。现在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父母将近八十岁,年事已高,孩子还没有成家。且本人每天还要靠药物来维持生命,我真是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恳请董事长大发慈悲,对我进行人道主义的救助,解决我后半生的后顾之忧,有可能的话,请给予我工伤赔偿一百万元。董事长您是个活菩萨,看在我们弟兄十几年的情分上,您就发发慈悲吧,给兄弟一个活路,我们家老少和亲朋好友都会感激不尽的,也永远会记住您的大恩大德。

切切!叩拜!

申请人:殷占卫。

2014年5月9日。

赔偿申请书

xx区旧改拆迁办公室:

xxxx有限公司于20xx年注册成立,公司地点位于xxxx,公司主要经营废品收购,公司场地于20xx年与xxx一队租用,面积8亩,公司经营了五年,解决了二十二个农民就业,运转正常。公司场地现里尚存槽钢、铁管、角铁等约200吨,废铁约500吨。

我们公司经营场地属于xxx片区旧改范围内,属被拆迁单位,我们单位对拆迁完全同意,坚决支持,只要求拆迁办对公司被拆迁的各项补偿要符合事实,合情合理地补偿,以免造成我公司的太大损失就行了。具体的'要求如下:

一、我公司经营场地8亩,原来是一块低娃地,后来我们填土平整5300立方,每立方花了25元,共花了132000.00元。

二、在场地内建设配套设施:打口径井一个,花了10000.00元;装电入户花了4000.00元;购买三相电线300米花了9000.00元;种树8棵,现值800.00元;共23800.00元。

三、现公司场地上存放的废钢废铁共700吨要搬迁,装车费、运输费每吨共需200.00元,共需140000.00元。

四、我们公司经营有效期还有七年,现公司场地被拆迁后,我们还要找地租用经营,估计要用6个月的时间才能找到地,在找地期间,公司22名合同工每人每月要发放生活费1000.00元,6个月共要发放生活费132000.00元。

五、公司砖铁结构房58.74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350.00元,计20559.00元,简易房100.68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150.00元,计15102.00元;围墙123.98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120.00元,计14878.00元;铁门1个13.68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50.00元,计684.00元。公司房产评估价共计51223.00元。

以上五项被拆迁造成的损失共479023.00元。为了让我公司继续保持正常营业,特申请贵办派人深入调查核实、评估,给我们合情合理地补偿,恳请审批!

特此申请!

xx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x日。

赔偿申请书

尹卯文,男、汉族、干部,1963年1月27日出生,在五寨县地税局三岔税务所工作,现住五寨县地税局家属楼2栋东单元401室。

1、恳请给予受害人尹卯文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

2、赔偿受害人尹卯文医药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共66136.51元。

在20xx年9月2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刘文兵所长驾驶晋况是被告单位采用计件工资制,平时给职工的工资条均不按规定发放基本工资,(绍兴市规定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670】元),而是按其厂的内部计算方法只发奖金和加班费,而被告在劳动仲裁时所提供的证据,却故意将平时工资条上的奖金名目更换成了工资名目,采用偷梁换柱的卑劣手段,降低原告工伤前的平均工资基数,达到增加被告经济效益的目的。而我方认为被告工资单名目上所谓的加班费其实是奖金的一部份,应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核算或直接按工伤保险基金交费基数【22464/12月=1872元】核算。对于停工留薪期期间的利息、清凉冷饮费、过节费虽不属工资范畴,但我方认为应该属于职工福利范畴,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进行核算。(核算清单见证据12)。

赔偿申请书

一、申请强制执行(20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所确交的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元。

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年申请人起诉被申请人,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还款_______________元,被申请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赔偿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岁,,农民,__________文化,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岁,农民,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岁,,农民,住址同上。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羁押________________守所。

请求事项:

1、责令被执行人立即给付赔偿款_____________元;

2、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执行费用。事实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经_____________法院审理作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刑初字第147号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元。后该案经过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刑终字第________号裁定的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今,被申请人仍拒不执行判决中的赔偿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特向你院申请强制执行,请予以支持。

此致

________________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赔偿申请书

本申请人所属(写明船籍和船名),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在(写明港口或海域名称及其经纬度)发生海损事故,给(写明受损害方的国籍和名称)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根据(援引海商法有关规定、国际惯例或司法解释)的规定,特提出限制赔偿责任的申请如下:

(写明请求限制责任的债权种类、金额和责任限制总额等)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海事法院

申请人:_______(公章)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写明享有责任限制权的证明材料)

海损事故责任限制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单位名称、国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此致

____________海事法院

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赔偿申请书

住所:**市站前路炮湾山。

法定代表人:宋**职务:总经理。

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市国土局。

住所:**市岳阳大道。

法定代表人**职务:局长。

申请赔偿的事实经过:

上访维权,造成赔偿请求人人身和财产巨大损害,特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1、赔偿赔偿请求人因十年房、地分离导致应收200多万的款项不能收回而借贷还债产生的利息131万元。

2、赔偿赔偿请求人因长期上访维权而产生的误工、交通的等费用10万元。

申请赔偿的理由和根据:

赔偿请求人于1996年与岳阳市劳动局锅检所签订了一份土地转让合同,

以110万元购买锅检所位于岳阳市站前西路炮湾山5.12亩土地,在合同义务履行完之后湘柳公司对该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成了建筑面积8000多平方米的三栋住宅楼。1998年12月,已从湘柳公司退股的岳阳市构筑建设总公司状告岳阳市政府及开发区国土处,湘柳公司作为第三人土地行政侵权,要求重新确权给构建公司,并要求赔偿十万元。案件经过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四次审理,20xx年十一月十二日湖南省高院(20xx)湘法行再字第3号终审判决确认岳阳市人民政府委托国土管理处于1997年向湘柳公司填发的“岳市国用(1997)字第k05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程序违法,予以撤销。并且判决国土管理处、岳阳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重新办理争议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然而,岳阳市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在省高院再审尚未结案的情况下于20xx年元月将该宗土地使用权证违法发给了对该宗土地没有实体权利的岳阳市构筑建设总公司,导致湘柳公司房、地长期分离。从20xx到20xx年的十年时间里,国土局罔顾该宗土地使用权属于赔偿申请人的事实,不听市委、市政府多位领导发证给湘柳公司的批示,提出增加土地出让金、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后赔偿申请人不得再向国土局提出其他要求的承诺等非法要求,既不撤销构建公司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证也不发证给湘柳公司。因湘柳公司没有土地证,产权不能到户,股东住户都赖账,导致200多万的债务无法了结。我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只能借贷还债。同时坚持维权,申请国土局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八)项。依法提出赔偿申请,请赔偿义务机关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赔偿。

此致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附:1、土地使用权证。

贷款、借款文件。

上访的花费。

《国家赔偿法》相关法条。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赔偿的项目的法条:

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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