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光伏电站维护工作计划表格 光伏电站工作计划(通用5篇)

时间:2023-09-20 15:38:43 作者:曼珠 2023年光伏电站维护工作计划表格 光伏电站工作计划(通用5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计划的作用,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应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光伏电站维护工作计划表格篇一

为加快我省新能源发展,扩大装机规模,经研究,现下达我省2021年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计划,装机规模为825万千瓦。有关要求如下:

二要深化招商引资。两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要在我省成立分公司,积极入驻贵州省能源产业科技城,引进有关上下游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落户我省。

四要做好信息报送。项目单位要安排专人报送项目信息,及时在“贵州省能源云”填报有关项目信息。每半月向省能源局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每周报送项目工作进展情况,以便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问题。

以上要求也适用于3月3日下达的2021年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计划。

2021年4月13日

光伏电站维护工作计划表格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在*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厂房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电站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厂房屋顶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拥有位于的厂房屋顶租赁给乙方用于安装太阳能电站,厂房屋总面积*方米(厂房屋顶实际面积以丈量为准)。

二、厂房屋顶租期限

1、厂房屋顶租赁期限自2013年4月12日起,至2043年4月12日止,租赁期30年。

2、租赁期间,屋顶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所有屋顶,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需要继续承租,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

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屋顶发生的所有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厂房使用要求及维护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厂房屋顶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

2、租赁期间,乙方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厂房屋顶转租给第三方,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中途转租、转让,甲方有权利终止本租赁协议。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屋顶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甲方应一次性赔偿乙方20万元。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乙方应一次性赔偿甲方20万元。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相关材料及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能因机构变更、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而无故终止合同。如因不可抗拒力致使难以履行合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删除。

3、本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由此需要,甲方应当优先与乙方续签合同。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光伏电站维护工作计划表格篇三

*的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大规模、无节制地开发利用化石燃料不仅加速了这些宝贵资源的枯竭,而且造成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过度的排放日益引起全球关注,解决这些问题已不再是各国自身的事情,控制和减少排放已经成为全球各国的目标和义务,责任的分担已经成为各国*讨价还价的政治问题。随着全球能耗的快速增长,环境将进一步恶化,减排的纷争将更加激烈。

近年来,我国各级*不断推出利用太阳能的政策,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太阳的利用和开发之中,尤其在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与建设领域,掀起了一股热潮。可以说,投资太阳能光伏电站,是一个既有稳定投资回报,又是一项有利环境改善,造福子孙后代的事业。

项目用地尽调完成后,确定没有问题,可与当地*签订开发协议书,进入项目的备案申请阶段。

第一阶段:可研阶段

1、在项目备案申请时,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协助,由其编

制大型光伏发电站项目备案申请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

2、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大型光伏发电站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分析评审。

2)水利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意见及批复;

3)国土部门就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有关问题的意见及批复;

4)国土部门就项目地质灾害评估的意见及批复;

5)环保部门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意见及批复;

6)住建部门就项目用地选址意见及批复;

7)国土部门就项目建设用地土地预审意见及批复;

8)文物部门就项目选址用地选址意见及批复;

9)农业部门的意见及批复;

10)畜牧部门的意见及批复;

11)武装部门的意见及批复;

光伏电站维护工作计划表格篇四

2020年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以“管控为手段”抓好安全生产;以“安全管理标准化”为提升目标,落实人人为安全员的工作思路,为稳定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推动各项管理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以精细化管理为工具,推动班组的建设。

全年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思想。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重点,实现2020年全年安全事故为零的工作目标。

1、严格控制九州方园光伏电站安全生产指标。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不发生各类误操作事故及计算机网络及监控系统瘫痪造成的事故。

2、在公司领导及电力运营部的指挥、领导下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在生产过程中不断的完善光伏电站的安全管理水平,并认真学习公司下发的各类安全文件,分析总结文件指示精神及部署工作任务。

3、加强光伏电站运行人员的安全培训及考试工作,一周一次安全活动、一月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安全培训、技术培训必须落实到位。并逐步提高运行人员的安全生产技术及故障分析能力,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及两票三制的执行力度,保证所有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可控、安全的基础上稳步进行。

4、加强与电力运行部、检修部的沟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将设备安全隐患及人身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保证设备的健康稳定运行。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网络建设,提高安全监管的能力。

1、以完成2020年的发电任务、严格控制厂用电率、综合厂用电率,树立“全员参与,度电必争”的思想,合理安排设备检修维护。

光伏电站维护工作计划表格篇五

为增加贫困村集体及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建立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光伏扶贫的产业带动作用和社会综合效益,结合我县太阳能资源优势和实际情况,经县*研究,决定在全县88个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大力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思想,坚持“真扶贫、扶真贫”的工作方针,围绕我县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

通过光伏扶贫的带动作用,重点扶持家庭劳动能力弱、无稳定增收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实现2018年全面脱贫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在全县88个贫困村建设88个100千瓦的村级小型光伏电站项目,发电收益用于该村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期脱贫。

对于不具备选址建设条件的贫困村,可在乡(镇)区域内统一协调配置。

三、资金筹措

以每个贫困村投资约70万元,建设1个10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为基准,88个贫困村计划总投资约6160万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建成后装机规模可达8800千瓦。

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集解决,并委托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统一对全县村级光伏电站进行全程管理。

四、产权归属及收益分配

(一)村级光伏电站的所有权归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二)脱贫前,售电收益按照豫发改能源〔2016〕978号文件规定,电站收益首先由光伏扶贫项目公司按每个村级光伏电站带动20户,每户每年不低于3000元标准,分配至项目所在地乡(镇)*,乡(镇)*再分配给光伏扶贫项目涵盖的贫困群众;其次用于支付税金、运营维护和土地流转等费用;最后剩余部分用于发展项目所在贫困村集体经济。

(三)脱贫后,电站收益扣除税金、运维费用等必要支出外,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全部清偿后,发电收益扣除必要的支出费用外,全部上缴县财政,用于脱贫成果巩固或发展集体经济。

五、选址、建设安装及运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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