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银行民法典培训心得体会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精选10篇)

时间:2023-10-05 23:36:24 作者:HT书生 2023年银行民法典培训心得体会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精选10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经历一些事情后所得到的一种感悟和领悟。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银行民法典培训心得体会篇一

20xx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一件让我非常激动的事情。因为在这之前就已经了解到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从1954年开始,由于多种原因一次次停止、打断,而未取得实际的成果。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放到手,我便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它。让我眼前一亮的是民法典共有7编、84章、1260条,这么多的条款规定了些什么呢。通过浏览目录,我了解到第一编为总则,它规定了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以及民事法律行为时效等。第二编则是物权编,我注意到这一编较之前的民法通则新增了一些内容,如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将居住权编入用益物权等。第三编是合同,我了解到合同原来也有多种,在民法典中,我新学到的有技术合同、保管合同、准合同等,以前对于这些我都知之甚少。

在民法典正式颁布以后,高检院、省院、市院及本院都高度重视,组织我们观看“三人谈讲座”、专家解读等视频,让我对民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比如,继承编增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随着私人财富的积累、家庭主义的式微以及个人主义抬头,兄弟姐妹之间的遗产纠纷日益繁多,撕裂着社会,拖累着法院、检察院等。为此,民法典规定由遗嘱执行人或继承人推选的人充任遗产管理人,执行遗嘱,分配遗产。这不仅可以缓解亲人之间的冲突,而且还可以减少法院的负担,增进社会自治能力。又如,农地三权分置入典。此次民法典物权编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章界定土地经营权的内容,规定了土地经营权的设立登记规则,其实就是正式承认了土地经营权的物权性。这为农地市场化和农业规模经营进一步铺平了制度之路。同时,民法典中还新增了居住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另外,继承编还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报酬和责任,为管理人依法履职提供了法律依据。除此之外,继承编还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规定了无人继承时的处置原则,即收归国有,用于公益,难能可贵。民法典的1260条条款,基本把每个人的社会生活都囊括了进去,从一家人的供用电、水、气、热力等到物业服务再到婚姻家庭关系到继承及侵权和隐私,从一个人出生到一个人死亡,从一个家庭诞生到所有家庭的社会关系,民法典都全方位的保护了人民民事权利。我也终于理解了为什么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在专家解读中,我还学习到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让我对民法典诞生的历史背景有了一个了解,也更加深刻的让我感受到民法典的来之不易及民法典是汇聚了几代人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现,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就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通过对民法典背景的了解,让我感到更加的震撼。

作为检察院最基层的一名干警,认真学习民法典,将增加我的知识储备,提升我的业务能力,在工作中多方位的解决问题。同时,我还要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民法典,让人们了解这部属于人民的法典,使其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

银行民法典培训心得体会篇二

近日,我参加了一场关于民法典的讲座,不禁让我对我国的法律体系产生了更深入的思考。这场讲座专家以生动形象的方式介绍了我国民法典的总体框架和重要内容,使我对民法典又有了更深刻的理解。通过这次学习,我认识到民法典不仅对于我个人的日常生活有很大的指导作用,更是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下面我将从法治意识、权益保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以及合同法等方面来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体会。

首先,民法典的学习使我对法治意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法治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基本条件,而民法典作为最基本的法律法规之一,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石。通过学习民法典,我深刻认识到只有依法行事、遵守合同、保护他人权益,才能构建一个和谐、稳定、公平的社会。同时,学习民法典还使我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重合法合规,增强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其次,对于权益保护,我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民法典强调了个人权利和利益的保护,明确规定了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进行诉讼,保证了公民和法人的正当权益得到了充分的维护。而我在学习的过程中也开始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如在购物时注意维权途径,在工作中注重合同签署等,通过这些行动有效地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再次,民法典中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给我带来了启示。清晰明确的债权债务规则,不仅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使我在日常生活中更清楚地了解如何处理与他人的经济关系。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债务的清偿是一种责任,当我成为债权人时,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成为债务人时,要勇于承担责任,按时还款,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学习民法典还让我对婚姻家庭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而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的条文,明确了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使得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婚姻是一种责任和义务,而不仅仅是个人的私事。学习民法典可以引导我更加珍惜和维护婚姻关系,建立夫妻之间的相互尊重和信任。

最后,在学习民法典中,我还对合同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合同法是经济活动中的基本法律法规,通过对合同法的学习,我了解到了合同的要素、成立和效力等方面的规定,使我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重签订合法合规的合同。合同具有约束力,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和公平,也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

通过这次民法典讲座的学习,我认识到法律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因素。民法典的学习使我更加了解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也提高了我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的意识。同时,学习民法典也帮助我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权益保护和义务履行,从而在日常生活中更加合法合规地行动。

总之,通过这次民法典讲座的学习,我对法治意识、权益保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和合同法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这次讲座大大拓宽了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使我更加意识到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我会将这次学习的心得运用到实际生活中,遵守法律,依法行事,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银行民法典培训心得体会篇三

作为我国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直接以“民”命名的法典。

以“法典”命名,表明凡是纳入民法典的规则,都具有基础性、典范性的特点;以“民”命名,说明民法典把人民愿望置于首位,充分反映了人民的利益诉求。此次民法典草案亮点很多,最大的亮点就是为民立法、以民为本,最大化地谋求人民的利益。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就是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保障私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对民事权利的保护逐渐加强。今天,我们之所以要颁行民法典,是因为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提高,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民事权利的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保障人民更加广泛的民事权利十分重要。民法典的分则各编由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构成,既确认了个人享有各项具体民事权利,明确了这些权利的具体内容和边界,又保护个人能够正常行使和主张权利,免受他人不法侵害。

民法典不仅广泛确认了各类主体的财产权,以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还广泛确认了人格权,以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追求。民法典对私权的充分保障,主要围绕两个方面展开:

一是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要求,保护公民的人身权、人格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均受到民法典的保护。为避免列举权利不完整,并为未来社会发展不断创设的新的人格权益提供保护,人格权编还确认了对人格权益保护的兜底条款。针对他人发送垃圾短信、垃圾邮件侵扰个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专门在隐私权部分规定了此种侵害隐私权的行为类型,并明确将个人私人生活安宁规定在隐私权之中,禁止非法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禁止非法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禁止非法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这些规则既有力回应了个人隐私遭受侵扰的现实问题,又为保障社会生活安定有序提供了法律依据。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泄露已经成为一种公害。人格权编专门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在对个人信息进行正面确权的基础上,对合法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则作出了规定。此外,针对网络诽谤、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网络侵权现象,民法典积极应对,构建了预防与救济一体的制度体系。人格权编中的禁令制度和侵权责任编中的网络侵权规则对有效规范网络侵害人格权的行为,实现对侵害人格权损害后果的预防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完善财产权制度,强化财产权保护。财产权是人民群众获得美好幸福生活的物质保障,保护财产权就是保障民生。民法典在物权法和合同法等的基础上,采用完善既有规则或增设全新规则的方式实现保障民生的目的。在财产权客体方面,民法典适应大数据的发展,将网络虚拟财产等纳入财产保护的范围。民法典明确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规则,从而建立了财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民法典通过完善征收征用、禁止非法限制个人行为自由等制度,防止公权力对私权的不当侵害,使每个人生活在安全的环境中,享受安宁的生活。民法典针对业主大会成立难、表决难,以及维修基金使用难的问题,完善了相关制度。民法典合同编为实现人民群众居住的需求,注重维持租赁合同的稳定性,完善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新增加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有利于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利益。民法典采用租购并举的体系,并辅之以居住权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提供了多层次的制度供给。民法典增设的居住权制度,对于解决非继承人的居住问题、离婚后需要经济帮助的一方的居住问题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提供了法律支撑。为适应农村土地改革的需要,民法典完善了土地经营权制度并与土地“三权”分置相衔接。民法典规定了土地经营权以约定的方式设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并明确了土地经营权变动的生效和登记规则,使其融入现有的物权变动规则之内。民法典同时明确了土地经营权的权利内容,即在约定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获取收益。这些财产权利规则的创设或完善共同构成人民群众民生保障的法律基石。

在确认对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保护的基础上,民法典通过各项民事责任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的实现。例如,在产品责任制度中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可以有效保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再如,鉴于高楼抛物行为频频发生,民法典在总结我国侵权责任法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于侵权责任编中专门规定了高楼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规则,强化了有关机关在查找行为人方面的职责,有力保护了人们“头顶上的安全”。

现代法治强调“规范公权,保障私权”。民法典助推实现公权与私权的良性互动,以私权保障规范公权力行使,是权利保障的宣言书。民法典通过充分保障私权,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国家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有利于实现多层次、多维度的社会治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银行民法典培训心得体会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于20xx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多万字。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的民事法律规范。

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持续深入学习民法典,努力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目前最长的、拥有法律条文最多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民法典是我国第一次对法律用法典称谓,意义重大,位阶较高。与它不相称或相抵触的刑事法、行政法、商法、社会法在具体运用时应该以民法典的规定为准,其他部门法应急速修改,以与民法典配套成龙,体现法律体系内部的统一性。这是执政为民、以民为本的根本要求。这样做才能实现民法宪法的路径依赖,现代化从根本来说是人的现代化、法治化、权利化。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共1260个条文,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

民法典共1260条,涵盖从胎儿到坟墓全部环节,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在编纂过程中民法典对原有法律作了不少修改,随着民法典的实施,预计各类配套法律、司法解释等将纷纷出台。

民法典全面调整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公平规范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类民事活动,充分保护百姓拥有的各类民事权利,有助于增强人们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

民法典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当然也应该包含家事法。在处理相关纠纷冲突时,注意‘民法出,忠孝存’而不是‘民法出,忠孝亡’。忠是国家对公民的忠,而不是公民对国家的忠。公民是主体,国家是客体。民与民都是平等主体,都是国家主人。民法典实施应该注重推动市场经济发展,贯彻民商合一,更重要的是,修改市场管理法律,更加尊重公民或其他组织的市场主体权利地位。

尤其要注意民企、国企、外企的国民待遇,消除一切市场壁垒。国家作为民法典、将来的刑事法典、行政法典等的义务主体,要特别尊重公民作为社会财富创造主体的地位,保障公民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权利,尤其尊重公民的创造性劳动,尤其是公民的智慧产权,这是国家创新的基础,具有战略意义。要进一步解放私权主体,社会管理法要重点修改,比如户籍管理等法律法规,增加对人口流动的肯定性、确权性、赋权性,这对于建立市场经济是至关重要的。

民法典编纂不同于一般法律汇编,民法典的这个‘典’字标志着民事法律制度的成熟,凸显出法律规范从量到质的变化,也是对人民权利的保障,实实在在地涉及每一个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等,不是一时一事,而是贯穿始终。从全面依法治国的角度看,民法是关乎全局的基础性法律,不但对宪法的实施起到保障作用,在国家治理中也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

虽然民法典并非尽善尽美,在实施中还是希望达到一个超越法、德民法典的效果。这是我国第一个法典实施,应该特别注重发挥律师的参与作用,尊重公民的主权地位,迎接权利时代的到来。中国作为后发国家,国家的主人是公民,保障公民的私权是国家最基本的义务,这也是民法典最重要的支撑。

银行民法典培训心得体会篇五

近日,我与一群来自不同派出所的同事共同参加了有关民法典的培训课程。在这次学习中,我们深刻领悟到了民法典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此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民法典为民警工作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作为执法者,民警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时,常常面临法律适用的困扰。特别是在一些非刑事案件中,往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依据。而民法典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空白。它明确了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的成立和变更,以及民事责任的形成和承担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为民警工作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对于我们培训中所学到的教材内容,我认为学以致用是最重要的。只有将所学转化为实际的操作指南,我们才能更好地将其应用于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第二段:民法典教会了我们如何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的核心目标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与我们民警的职责是完全一致的。学习民法典,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只有通过掌握法律规定、做好法律解释和适用工作,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与当事人接触时,我们要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理性地引导他们处理问题,尽力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我们也要发挥调解员的角色,借助法律和丰富的经验,帮助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总之,学习民法典让我们深刻懂得,只有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第三段:民法典让我们更加注重法治理念的引导

民法典的出台,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不仅了解了民法典的内容,还深刻体会到了法治的伦理道德建设在其中的重要性。通过学习,我们明白了法治精神是我们工作的重要指导。只有依法行政,保证执法公正,才能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满意度。作为民警,我们要将法治观念与执法活动密切结合起来,坚持合法执法、公正执法,守住底线、守住红线,用法律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

第四段:民法典促使我们提高专业水平

培训过程中,我们也学到了许多关于实际执法操作的知识和技巧。民法典对民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民警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更加注重日常工作中的法制教育。我们要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只有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我们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五段:民法典让我们更加坚定了为人民服务的信念

回顾这次学习民法典的过程,我深刻体会到了执法者的重要使命。民法典的出台,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我们的奋斗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做到守法执法,廉洁从警,以真心实意、服务为民的态度,践行民法典中所规定的法律原则,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总之,学习民法典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收获和启示。通过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我们以更高的精神状态,更严谨的工作作风,更坚定的服务理念,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更大的成就。

银行民法典培训心得体会篇六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今天对于民典法中的相邻关系谈谈自己的看法。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中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国有句谚语,远亲不如近邻。在日常生活中,邻居可能是除了家人以外,我们接触最多的人了。与邻里间的关系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要保持邻里关系的和谐,大家住在一起就是缘分,要互相理解包容。邻里之间要互相帮助,每家都会有遇到困难的时候,“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有时候你只是伸出了你的双手,说了一句暖心的话,但对于处在困难时期的邻居来说往往是巨大的帮助。

俗话说:“邻里好,赛金宝”。邻里关系处得好,就可以互为助手、互为依靠,对各家的生活、学习、工作都有益处;反之,邻里关系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街坊邻里的安定,而且还会败坏社会风气。邻里出现矛盾,要主动相让。让,不等于无能、不等于低人一等,而是体现一种宽容的胸怀、大度的风格、高尚的情操。邻里之争进一步则“狭路相逢”,退一步则“海阔天空”。邻里遇到一些矛盾纠纷时,双方都要礼让、谦让,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同时,要严以律己,主动承担责任,多作自我批评。只有这样,邻里方能和睦相处。

最后,送给大家一句谚语“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一家有难邻里帮。”正确处理邻里关系,才能阖家幸福、社会安定。

银行民法典培训心得体会篇七

近日,民警们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本重要法典的施行将为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作为执法者,民警们深感学习民法典的重要性,并且从中感悟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民警们深刻认识到学习民法典对于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性。民警是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承担着执法与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责。而民法典是近代我国民法制度建设的基石,对于民警来说,学习民法典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开展工作,还能够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和审判能力,为社会治安稳定作出更积极的贡献。

其次,民警们通过学习民法典深入理解了法律与公平正义的内在联系。作为公安机关的民警,我们时刻处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前沿,直接参与案件的调查、侦破和刑事执行等工作。学习民法典,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的价值和意义,使我们能够更好地体察法律与正义的关系,进一步坚定我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念。

此外,民警们通过学习民法典进一步认识到法律知识是我们工作的基础和工具。在处理案件时,充分了解民法典的内容和精神,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把握法律的红线和底线,做到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同时,学习民法典还能够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使我们能够更好地应对复杂的执法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学习民法典也让民警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民警是法律的守护者和实施者,只有深入了解和学习法律,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通过学习民法典,我们更加明确了法律的权威性,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我们作为法律执行者的使命和责任。只有尊崇法律,才能更好地践行法律精神,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最后,学习民法典还让民警们意识到法律知识不能停留在书本上,更需要学以致用。只有将学习到的法律知识与实际执法工作结合起来,才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民警们纷纷表示要将民法典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工作中更加注重维护民众权益,力争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民警学习民法典的心得体会可谓是丰富多样。通过学习民法典,不仅使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到了法律对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也使我们更加坚定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念和决心。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的执法水平会不断提高,为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银行民法典培训心得体会篇八

20__年5月28日,xx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施行后,《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侵权责任法》九部法律同时废止。

利用实施前的时间,开始学习《民法典》,首先通读《物权编》。通读一遍后,并未发现特别明显的变化;通读第二遍后确实感受到了一些变化,可以预见这些改变将对社会规范产生影响,小结肤浅的心得体会,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一、增强意思自治的范畴

意思自治,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是独立且自由的,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当事人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民法典》许多条文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扩张更加广泛且明确。例如第一分编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将不动产预告登记的范围扩大到了不动产物权协议,不再局限于买卖房屋协议可以预告登记,未来自然人之间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完全可以预告登记,登记机关不得拒绝。第二分编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了农村集体成员的查阅权、复制权。查阅权、复制权原本出现在《公司法》、《刑事诉讼法》中,本条将其用在广大的村集体中,体现了从民法上保障村集体成员的自治原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降低了村干部的贪污腐败发生。第二百七十八条关于业主共同决定的完善和修改,明确了小区业主的共决机制,增加了共决事项,降低了最低通过表决要求,有助于业主自治的操作性的提升,使得业主自治能够更容易实现。第四分编中第四百零四条,将流押条款效力做了变更,从以前的无效条款变更为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这种相对缓和的改变,也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更好在意思自治和维护抵押财产的交换价值两者间做到了平衡。

二、横空出世了居住权

常见的用益物权为“城市一个农村两,还有一个管大家”,既城市一个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两分别是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个管大家则是地役权。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成为了一项全新登场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目的是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权合同应当书面且登记设立。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感觉很像租赁关系,居住权与租赁合同不同点是,1居住权原则无偿设立(除非当事人约定)。2居住房登记设立。3不受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以上部分无效的限制。4居住权属于物权范畴。由此可见不动产登记机构未来将承担居住权登记的业务的办理,与日常生活对应的是,城市中的廉租房、公租房、长租房,以及以房养老的无房老人。居住权的设立对不不动产的价值应当产生很大影响,如果购买已设立了居住权的不动产,占有和使用仍为居住权人,势必会导致不动产的价值受到影响,有可能体现为交易价格的腰斩。居住权的诞生将对房地产市场增加诸多不确定性,但肯定增加了执行不动产的难度。

三、担保物权鼓励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动产抵押的设立仍采用意思主义,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句话已从动产浮动抵押的条款中扩大了所有动产抵押。意义在于动产抵押鼓励登记。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设立多个抵押的,按照登记优先的原则,该原则未变,只是在两处抵押都登记时,旧法按债权比例清偿,本条则是严格按照登记的时间确定先后清偿顺序,同一清偿顺位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进一步倒逼抵押权人不仅要登记而且还要快登记。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质权和抵押权竞合时,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清偿顺序。

《民法典》物权编的变化虽不是,但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是难以预料的。受认知所限,物权编小结中还有很多不全面的地方,原因是部分条文没有完全领悟,有些认知甚至需要纠偏,无疑还需要进一步的学习和实践,但对新事物的学习都是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日积跬步,或许总有一刻能领悟之前不能领悟的,看到之前不曾看到的。

银行民法典培训心得体会篇九

第一段:介绍医生学习民法典的重要性(200字)

医生作为一种特殊职业,与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为了更好地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医生需要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随着新时代的到来,中国颁布了全面民法典,包括了医疗纠纷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因此,医生学习民法典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医生更好地处理与患者之间的关系,提高医疗安全和医患和谐。

第二段:医生学习民法典的方法和途径(200字)

医生在学习民法典时,可以选择自学、参加培训班或通过专业的法律团队指导等方式。自学可以通过阅读相关书籍和文件,加深对民法典的理解;参加培训班可以借助专家的指导进行深入学习和交流;而专业的法律团队则能够提供专业的咨询和解读,帮助医生学习和运用民法典。医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和途径。

第三段:医生学习民法典的收获(300字)

医生通过学习民法典,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医疗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和操作。民法典中明确了医生应该遵循的职业道德和职责,可以引导医生正确行使权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此外,医生通过学习民法典,对医疗纠纷的处理和预防也会有更系统和科学的认识,有助于缓解医患矛盾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医生学习民法典不仅有利于个人的职业发展,更是有益于整个医疗行业的规范和提高。

第四段:医生学习民法典的挑战和困惑(300字)

尽管医生学习民法典对于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医患关系的和谐是有益的,但同时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惑。首先,医生需要学习和理解大量的法律术语和概念,对于医学专业背景的医生而言,这可能是一项较为困难的任务。其次,医生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灵活运用民法典中的规定也是一个需要面对的问题,要确保能够平衡患者的权益和医生的职业责任。此外,司法实践中对医疗纠纷的具体处理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争议,医生需要进行更进一步的思考和研究。

第五段:总结医生学习民法典的重要性和建议(200字)

医生学习民法典可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患关系的和谐。然而,在学习民法典的过程中,医生需要关注法律的实际效果和司法实践,将法律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才能更好地保护患者的权益,规范医疗行为。我建议医生在学习民法典时,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医疗法律实践经验,互相学习和借鉴,使医生学习民法典的成果能够更好地体现在医疗实践中,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银行民法典培训心得体会篇十

自1954年首次起草民法典起算,历经66年、四度搁浅、累次增删,20__年5月28日,中国终于有了自己的民法典!回望来时路,感念眼前人,几代中国民法学人栉风沐雨,薪火相传,投身时代洪流,为民法典编纂贡献智慧、奉献青春。这背后饱含了多少人的秉烛达旦、笔耕不辍、又有多少次的百锻千炼、集思广益……个中滋味实不足为外人道也,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一部民法典,几代民法人!所以,当我翻开这崭新却早已刻下岁月底色的《民法典》时,我看到的不是繁杂的条目、苍白的文字,而是法律对个体的尊重、对社会的关切、对时代的回应。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体地位之平等来源于每个人都拥有独立的意识,都能通过其意思自治,来享有权利、负担义务,而人格独立与自由正是这一切的基础与前提,其重要性毋庸赘言。

我国《民法典》区别于其他各国民法典的特色之一,即是在体例设计上将人格权独立成编。该编回应我国新时代以来所面临的诸多重要社会热点问题,如侵犯个人隐私、非法买卖个人信息、人格要素商品化使用、人体临床试验、性骚扰的规制等等。不但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个体价值、人格尊严的重视与保护,更为人格权的未来发展预留了充足的空间。特别是《民法典》第990条并未对人格权进行封闭式的定义,而是采用开放列举的方式,在第一款例举了生命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典型的具体人格权类型;在第二款以开放的方式规定了“一般人格权”,将侵害“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的情形纳入民法的调整范围,使我们可以更加从容面对随社会发展所产生的新型侵害人格法益的类型,进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宪法》条款通过《民法典》与日常生活更加紧密贴合、落地生根。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呼唤:“法的命令是:做人,并尊重他人为人。”而人格权编,6章、51条、近5000字的篇幅恰恰是对这一命令的生动诠释。

整部《民法典》既照顾过去,又面向未来,更重要的是它立足于当下,对群众关切的、社会关注的、实践争议的诸多问题都给予了制度上的回应,从法律的角度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尝试和变革。

纵览《民法典》,我们会发现许多条文仿佛是个“陌生的老朋友”,模样虽然“亲切”,却展现了完全不同的利益分配规则与价值判断,折射出社会变迁对立法理念的影响。如在合同领域,《民法典》改变了以往“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规则,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将其由连带责任保证改为一般保证,使法律推定与保证人(特别是自然人保证)对于承担保证责任的理解越发贴近,更加符合国人的生活观念和社会交往规则,也对混乱的民间借贷领域起到了一定的规制和引导作用。在继承领域,公证遗嘱优先性的废除、新增打印遗嘱、录像遗嘱两种遗嘱形式,即突显了对遗嘱人自由意志的尊重,又体现了技术进步对遗嘱法定形式的影响。在物权领域,增设居住权,虽然使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交易流转均受到较大限制,但同时也是对当前房价居高不下、生活成本激增、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等现实难题所做的制度调整,蕴含了住有所居、居有所安、老有所依的人文关怀。在人格权领域,确立了“死者生前未拒绝,近亲属可以共同决定捐献”的遗体捐献的规则,在死者人格利益保护与他人生命健康之间作出了利益衡量与价值取舍,鼓励遗体捐献的善行义举……可以说这是一部契合国人生活、顺应社会现实、体现时代精神的《民法典》!也是一部发掘国人安身立命的实践理性、涵养善良人性、安顿人心与人生的《民法典》!

或有人说法典化之后,带来了不易修改、僵化、滞后等诸多实践难题。但我们需认清的是,民法的法典化不是立法技术上的炫技,毋宁是法律人体系化思维的起点。曾经民事法律领域,特别法之繁多、司法解释之庞杂、法律规范之冲突、案例学说之分歧等等,使得民法陷入了“解释之迷雾”,有必要以法典化的方式使其脉络清晰、体系严谨、逻辑自洽。

任何一部法律自诞生之日起即携带着滞后的基因!然法之不备,并非问题之结束,毋宁是法律思维及创造性活动之开始。我们不能以“法律没有规定”来逃避自己的责任,让渡自己的选择!拉伦茨曾说“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法律均具有历史性,而每个法律解释都具有时代性,法律适用者无不在制定久远的法律中寻求今天问题的答案,何况我们面对的是如此年轻的《民法典》。某种程度上说,我们既是法律适用者,也是法律解释者,在实践中,遭遇新现象、陷入新困境、面对新挑战,我们无法也不能置若罔闻、推脱怠慢。这就要求我们更加重视法律的解释和续造,以此来填补法律漏洞,使法之生命得以绵长延续,使《民法典》焕发出应有的蓬勃生机。

所以,现在我们要做的是扪心自问:《民法典》时代来临,法律人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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