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守护神读后感外(通用23篇)

时间:2023-12-14 22:19:35 作者:雁落霞

读后感不仅能让读者更好地理解书中意义,还可以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和写作水平。以下是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它们对书中的主题和情节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评价。

《丛林守护神》读后感外

后来,因为阿蓬不适应城市的生活,老金毅然带领阿蓬回到了在大山另一边的、久违的老家。

老家当上了护林员,而阿蓬呢?它当上了防山火、防病虫、防偷猎、防盗伐的“护林犬”。

大山中的生活可以同在牧场时的快乐生活一决高下吗?一切都是一个谜团……。

我的感想:阿蓬是一只忠诚的牧犬,它当过猎犬、护林犬、牧犬和斗犬,它对主人老金是绝对的忠诚,老金让它干啥它就干啥,不让它干啥它就不干啥。它的忠诚在于立即转回!立即转回!

“它冲着白肚皮和它的兄弟姐妹们发出一长串发泄怒吼的咆哮,便撇下它们,掉头而去。”

这段话充分地表达出阿蓬对主人老金的忠诚。

老金是一个老牧工,他在当上护林员之后,由始至终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的责任。他的坚守岗位在于,“他忽然冷静下来。老头儿,你怎么能凭一时之怒忘掉护林员的职责?你一个文明时代的人,去跟野兽赌什么气啊?”这段话充分表明了老金坚守岗位的心。

《丛林守护神》读后感外

这天,我正在家中又翻看起令我爱不释手的《艰难的归程》,出去买书的妈妈忽然兴冲冲地回来了,手里捧着一本绿色封面的书,上面画着一只狗。我一看,眼前一亮,这不是《艰难的归程》中的阿蓬吗?我接过书一看,呀!是《丛林守护神》——《艰难的归程》终结篇!我连忙翻开书页,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在书中,作者多次写到“偷猎者”这个词,也多次写到阿蓬与偷猎者的搏斗。对呀,人类现在还是在用各种手段捕杀数量稀少的野生动物。其实人类和动物们应该和谐共处,应该要互相帮助,互不侵犯,正如书中作者写到,“那边是人类的世界,这边却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另外,城市也从来不是动物们的归宿,只有在属于它们自己的森林、草原和青翠的原野上,它们才会得到真正的快乐。就像作者在书的结尾写到,“它们穿越荧光闪烁的雪野,欢快地奔向天地交辉的远方……”

让我们尽自己所能去保护动物吧,让他们能在自己的天堂中自由、快乐地生存下去吧!

《丛林故事》读后感

丛林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德亚德·吉卜林。他用拟人的手法描写了发生在狼与人之间的一段感人故事。

发生在一片大森林里。一天,一个小男孩毛格利在丛林中迷失了方向,被狼群收养起来。在狼和它们的朋友棕熊、黑豹和巨蟒的照料下,毛格利一天天地长大了。有一天,来了一只老虎,它想吃掉毛格利,许多狼看见了后,果断地扑了上去与老虎撕咬起来。许多狼都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但老虎还是被狼咬死了。毛格利活了下来。最终,离开了森林和保护他的动物们,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虽然许多狼都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是,它们的举动却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我感受到了“狼”的勇敢和自我牺牲精神,令人为狼的牺牲精神而感动。读后让人感到身临其境。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还有:动物同人一样有丰富的感情。在与老虎的斗争中,是狼群之间的相互团结,才使它们战胜了强大的敌人——老虎。

《丛林守护神》读后感

这本书讲了牧工老金退休,阿蓬依依不舍,深受感动的动物园园长只得允许它跟着“退休”。在城里,阿蓬应不适应闹出了笑话,又因逮住了飞贼得到了重赏。老金成为护林员后,阿蓬也成了护林犬神奇的.山林生活给他带来了新的欢乐。

沈石溪叔叔曾说过,作者牧林是个喜欢探险的人,小时候就爱掏鸟窝,捉泥鳅。长大了还爱跑到深山老林里。他养了瘸腿豹、残疾狼等动物,他才是真正的“丛林守护神”。牧林牧犬只差一字,阿蓬就是牧林的人格再现,所以书才会那么好看。

人生分酸甜苦辣咸五味,有时会难过,有时会开心。我们遇到困难时,都能和老金一样笑一笑,对自己说一声我能行的话,困难便不再困难,如果我们遇到困难时,像不孝子一样只会等待,困难只会更困难。只要我们遇到困难时笑一笑,世界将会充满欢笑。

读《丛林守护神》有感

近几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名叫《丛林守护神》的动物书,这本书讲的是一只狗的故事。

而阿蓬的机智更是无处不在,就比如阿蓬在他现居住的城市里的那件事。那天正是夏季,太阳特别大,老金正在给阿蓬洗澡,突然楼下发出一声惊叫:“失火了!”阿蓬一听,第一时间边冲下楼梯,跳进火灾现场准备救被困的人门,不一会儿,阿蓬就发现了一名被火围困的婴儿,由于火非常大,十分热,但阿蓬十分聪明,利用身上有刚洗澡的水来避免烧伤。慢慢的,火把许多钢架烧坏了,都橫倒在了地上,阿蓬在火势危险之时,咬住了婴儿的背带,一跃而起,机智地躲过了正在倒塌的钢板,最后冲出了火灾现场,还成了一名大英雄。

读了这本书,我十分感动,阿蓬能放弃自己的生命去与敌人拼搏,真了不起!这本书给了我的心灵洗了一次礼,让我明白了:做什么事要有献身精神,在遇到困难时要保持清醒,不能盲目逃生!

《丛林故事》读后感

我一拿到这本书,就被封面上的黑豹和狼迷住了,觉得这一定是一本精彩有趣的动物小说。所以,我迫不及待地想马上打开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无忌小时候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中的一员。后来,他成长为一个勇敢而聪明的男孩。他的朋友包括一只善良的母狼、一只忠诚的狼兄弟和一只足智多谋的巴西黑豹。他们教会了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能力,教会了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则。后来无忌以智夺兽,称之为红花之火。叛乱杀死了煽动叛乱的老虎谢尔汗,使丛林恢复了平静。

这本书很生动,因为他把丛林动物的语言翻译成了人类的语言。它还创造了许多特殊的方式来表达动物的心理概念。比如动物怕火,就叫火红花。丛林动物,他称之为丛林居民。他还写了许多属于动物的谚语,例如去年的坚果是今年的黑土,明天在,打猎的蜂蜜吃完了,空的蜂箱应该扔掉,等等。

看了这本书,对狼和野兽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我以为狼、熊、虎、豹都是和恶魔一样可怕的动物。当我想到他们时,我会感到害怕。但是现在我知道他们其实很温顺,但是人们把他们想得很可怕,知道杀他们的人数是他们杀人的几千倍。

从这本书里,我读到了精彩,也知道了真正的团结,读到了勇气和坚持的价值。一定要向英雄无忌学习,成为一个勇敢守信的人!

《丛林守护神》读后感

《丛林守护神》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阿蓬的狗和它的'主人老金的故事。我非常喜欢故事里的小动物阿蓬。我喜欢阿蓬,是因为:它勇敢、善良、机智。

阿蓬遇到困难,都能镇定地去面对,勇敢地解决困难。阿蓬非常地勇敢,它每天夜晚都会在小区里巡逻,帮助人们捉捕小偷。

有一次,阿蓬正在和老金在家里睡觉,忽然,阿蓬听见有人在喊:“救命啊!失火啦!”阿蓬立即跑下楼,它发现有一对夫妻和一只小白狗被凶凶烈火所包围着。阿蓬先把一对夫妻从这凶凶烈火中救出,随后就去救那只小白狗,阿蓬一转身,一个柜子倒在了它的面前,阿蓬抬起前脚用力一跳,跳过了柜子,因为火越烧越大,阿蓬知好把小白狗用嘴掉过来,一对夫妻连忙抱起那只小白狗,瞧瞧有没有伤到。他们发现阿蓬把小白狗的背上咬出了牙印。夫妻俩为了报复,便重重地踢了阿蓬一跤,阿蓬没有反击,反而小区的人都说起来了他们夫妻俩。

这对夫妻俩一溜烟不知道跑那去了。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阿蓬的宽容大量和勇敢,这也值的我们学习。

《丛林守护神》读后感外

丛林守护神》很好看,它是《荒野之王》的兄弟篇,我一口气把他读完了。

这本书讲了牧工老金退休,阿蓬依依不舍,深受感动的动物园园长只得允许它跟着“退休”。在城里,阿蓬应不适应闹出了笑话,又因逮住了飞贼得到了重赏。老金成为护林员后,阿蓬也成了护林犬神奇的山林生活给他带来了新的欢乐。

沈石溪叔叔曾说过,作者牧林是个喜欢探险的人,小时候就爱掏鸟窝,捉泥鳅。长大了还爱跑到深山老林里。他养了瘸腿豹、残疾狼等动物,他才是真正的“丛林守护神”。牧林牧犬只差一字,阿蓬就是牧林的人格再现,所以书才会那么好看。

人生分酸甜苦辣咸五味,有时会难过,有时会开心。我们遇到困难时,都能和老金一样笑一笑,对自己说一声我能行的话,困难便不再困难,如果我们遇到困难时,像不孝子一样只会等待,困难只会更困难。只要我们遇到困难时笑一笑,世界将会充满欢笑。

《丛林故事》读后感

《丛林故事》讲述的是“狼孩”毛克利和几种不同动物的故事。作品塑造了机智勇敢的“狼孩”毛克利,憨厚的棕熊伯鲁,机敏的黑豹巴希拉,乐于助人的卡阿,忠诚的灰狼兄弟等诸多个性鲜明的形象,情节惊险曲折、引人入胜,令人难忘。

毛克利是印度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个婴儿时,在森林里收到老虎邪汉追逐,父母逃散,他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中的一员。渐渐地,他长成了一个勇武而聪慧的少年。狼族领袖阿克拉、狼妈妈、狼兄弟、巴希拉、伯鲁、卡阿等,都是他非常亲密的朋友。他们在毛克利周围形成一个温暖的集体,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交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规矩”。从此毛克利可以在林中自由的行走。

《丛林守护神》读后感外

在这本书中,令我最觉得阿蓬很勇敢的是阿蓬与被称为“死亡旋风”的十只疯豺群的对战。阿蓬奋勇与疯豺对战,经过一场生死搏斗后,阿蓬和老金在木屋险些被疯红豺袭击,但最后还是杀死了三只,在幼松下,老金用打猎的枪把最后两发子弹射杀了两只,剩余的全部被阿蓬杀掉了。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阿蓬经过牧犬、护林犬等工作的考验,变得越来越老练、成熟,感受到它对主人的忠城,还有对每件事都充满责任感,面对欺辱,心胸开阔,从来不计较。我还从中看出了城市的冷漠,豺狼的阴险狡诈。

《丛林故事》读后感

假期,我读了《丛林故事》这本书,它是罗德亚德·吉卜林的代表作。《丛林故事》的主要内容是男孩儿莫格里在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希尔汗追杀,结果误打误撞来到了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丛林居民的一员。他在丛林里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以及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鲁,正直的狼群首领阿克拉,孔武有力的蟒蛇卡等。他们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后来,莫格里凭借智慧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杀死了在他还是婴儿时追杀自己的老虎谢尔汗,帮助狼群打败了迁徙的杀手红毛狗。作者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把一整个故事分成一个个小故事,详细地写了出来。

我最喜欢红毛狗这篇故事,一个很平常的一天,突然远处传来了只有豺跟在老虎后面打猎或者发现附近有大规模打斗时才会发出的极其难听的声音,丛林居民把它称为“菲阿尔”,听到这种声音后,莫格里和公狼都在朝议事岩奔去,法奥和阿克拉一起坐在岩石上,其它狼坐在下面,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母狼和小狼都在往各自的洞穴跑,因为菲阿尔响起的时候,弱小的动物是不能留在外面的。

忽然来了只族外兽,从他的话中狼群得知是杀手红毛狗多勒在迁徙,他们一路向北杀了过来,狼群首领让莫格里先走,他们留在这里拼死一战,莫格里坚决不同意,要留下来跟狼群共同进退,莫格里去找蟒蛇卡,蟒蛇卡给他出了个主意,到了决战时刻,莫格里在水中,狼兄弟在水下保护他,狼群在岸边经过一番激烈的战斗,结局红毛狗被打败了,但是狼群首领安克拉却因此丧失了性命,看到这儿我有点儿伤心。

《丛林故事》告诉了我,每个人都需要有朋友,因为朋友会在危难时刻去帮助你。书中叫莫格里的男孩儿,作为一个人类有很高的智商,才能帮助丛林朋友度过一次又一次危难,在现实中我也要学会各种技能和本领,才能更好的帮助我的朋友们。

《丛林守护神》读后感外

在这本书中,令我最觉得阿蓬很勇敢的是阿蓬与被称为“死亡旋风”的十只疯豺群的对战。阿蓬奋勇与疯豺对战,经过一场生死搏斗后,阿蓬和老金在木屋险些被疯红豺袭击,但最后还是杀死了三只,在幼松下,老金用猎枪把最后两发子弹射杀了两只,剩余的全部被阿蓬杀掉了。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阿蓬经过牧犬、护林犬等工作的考验,变得越来越老练、成熟,感受到它对主人的忠城,还有对每件事都充满责任感,面对欺辱,心胸开阔,从来不计较。我还从中看出了城市的冷漠,豺狼的阴险狡诈。希望大家都来读读这本书,好好品味一下。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疯羊血顶儿》。禁不住这个奇怪书名的诱惑,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疯羊血顶儿》讲述的是一只叫血顶儿的疯盘羊,从来不跟同伴们相处,总想把自己头上盘起来的角扳直去对付恶狼;常常死里逃生,但每次的胜利却都被羊群以为是意外;直到血顶儿咬死了三只狼崽后,才被羊群信任,被视为“英雄”,有几只羊甚至也学着血顶儿把角板直,但绕花鼎却对此还是坚持着自己的意见。经过一段安详的.日子后,战争突然发生了――在盘羊的发情期时几只盘羊误杀了七只羊,血顶儿也在其中。从此,羊群不再把血顶儿当作“英雄”。在血顶儿又一次与黑母狼斗争后,奥古斯盘羊群开始迁移。最后结局也是悲惨的――黑母狼趁血顶儿睡觉时,把它咬死了,从此血顶儿再也无法为它母亲猴戏报仇。而金蔷薇也因对血顶儿的死亡过于悲痛而跳下山峰自杀。

读完这本书后,我陷入深深的思考。说实在,我并不赞赏血顶儿如此的做法,但对其他羊的做法、举动更不欣赏。虽然血顶儿的做法不仅是为了保护羊群,也是要为母亲猴戏报仇,但这个做法――总是招惹到黑母狼,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后被吃掉,没达成自己的心愿。而绕花鼎却一点也不懂血顶儿的心思,把它抛弃在草原,带着羊群离开了,最终导致血顶儿孤独无援,最终被黑母狼咬死。

我建议所有师生都来读一读这本书。虽然,这只是本动物小说,却有它深刻的含义。同学们要谨记:要坚持梦想,但一定要学习方法。所有老师们要理解:有些同学虽然行动看似像疯子,想法或许也稀奇古怪,但绝对不能抛弃,他们也有梦想也需要理解和帮助。

作者介绍。

我叫陈威安,今年13岁,现就读于富春第五小学,今年读五年级。我的兴趣爱好有很多,平时经常看各种各样的书,最爱看的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系列等等;写作方面也是我的爱好之一,我最喜欢写的是想象类小说。我很希望能加入文学社团,成为其中的一员,得到老师的指导,和大家一起共同进步,谢谢!

我的家风故事。

今天下午,妈妈不在家,奶奶又有事出门,“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我拿出奶奶给我买的巧克力,拿出遥控板,津津有味地看起电视来。要知道,我经常在没有人的时候看电视,这种感觉特爽!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妈妈回来了,我这才紧张起来,生怕妈妈会发现这件事。果不其然,妈妈看到楼下空地上大量的糖纸,开始盘问起我来。我开始支支吾吾,随便说是别人扔的。因为别人也有可能买这种巧克力,我觉得应该可以骗过妈妈。然后迅速地一溜烟跑下楼去拾捡糖纸,美其名曰―美化环境,人人有责!可我刚说完就马上后悔了,因为妈妈一看家里的垃圾桶我不就玩玩了吗!

我妈果真发现了这个情况――垃圾桶中没有巧克力糖纸!我一看,已经招架不住了,在妈妈的虎视眈眈下,我只好实话实说。不过还好,因为态度好,而且及时拾捡回了随手丢的糖纸,从轻发落,只被打了十下手,被妈妈教育了一通,我的心流泪啊!下次再也不敢啦!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乱扔垃圾了。因为我明白,我们应该真正地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而不是挂在嘴上;而且一定要做诚实的好孩子。这样,世界才会变得更美好。

《丛林历险》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三个人去玛亚逊丛林寻宝。他们在坐船的时候被大潮卷进了河里,船破了,船长叔叔被冲走了,这三个人被困入亚马逊丛林了。从此,在亚马逊丛林经历了一系列的'历险,最后平安归来了。

他们三个人在亚马逊丛林遇到了很多危险,比如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让人受不了的干旱;能把电流传送五百米的穆利卡;又庞大又凶猛的森蚺;被称为黑暗之王的美洲豹;威力惊人的龙卷风;会卷走人的大潮,都被他们三个人的智慧和经验战胜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告诉了我关于亚马逊丛林的知识以及怎样从亚马逊丛林中逃生。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有文字、有照片、有图片,这本书也很有趣。我还觉的这本书对我们的求生知识很有帮助,对我们的野外常识也非常有帮助。建议大家有空看一看。

丛林故事读后感

一只断了腿的大老虎闯进了他们的营地,父亲拿着火把去驱赶老虎,可他们的一个男娃娃却被吓跑了。

男娃娃在丛林里迷了路,他看见一个窄小的洞口有一些许亮光。于是,他慢慢的走了进去。洞里的狼爸爸、狼妈妈看着那个男孩,就连小狼们都停下了喝奶,也望着他。

狼爸爸和狼妈妈觉得这个娃娃长得真可爱,就收留了他。第二天夜晚,正好是每周都有的狼族会议,狼爸爸和狼妈妈带着狼孩子和那个小男孩去了会议场。就在一头黑豹和一只大熊的帮助下,他,成为了狼族的一员,并学会了说动物语言。不久,他遇到了那只闯进他父母营地的老虎,并杀了它,因为老虎想赶小男孩出狼群。

过了很久,他在丛林里遇见了一个来森林探险的女孩,他们相处得非常快乐,不久便相爱了。

故事是不是很吸引人呢,如果你也跟我一样喜欢这本书的话,你也去买一本吧,你一定会悟出许多道理的!

丛林故事读后感

这是一本一百年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大师吉卜林的名著。

小男孩莫格里来到了狼群中,西奥尼狼群开会讨论要不要收养他?西奥尼山上所有的动物都来看热闹了。凶恶的老虎谢尔汗要吃掉莫格里,棕熊巴卢狼孩子的老师赞成收留莫格里,黑豹马希拉也同意巴卢的意见,莫格里终于成了狼群中的一员。

莫格里跟西奥尼山上的朋友学习打猎、奔跑、爬树游泳、和其他动物的相处的语言,他太天真了,上了狡猾的猴子的当,被拐走关在了一坐高塔里,他的老师老鹰卡阿发现他后棕熊、黑豹一起请来了伟大的蟒蛇卡阿,在四位朋友既老师的全力帮助下救出了他。

可是老虎挑拨了狼群,要杀死他和爱他的狼王,他用燃烧的火救出了狼王,打败了老虎,离开了狼群,回到了人类,可是人们怀疑他,排挤他,他有牛群的狼友围歼了老虎,回到了从小养育他的狼母亲和四位狼兄弟的身旁,和好朋友熊、豹在一起生活,打猎。

救我,使我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使我愉快生活。

《丛林之书》读后感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正篇和续篇,共有15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深。故事讲述了普兰,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的故事。达斯辞去了官职,放弃了一切,来到一个宁静的`山村寺庙,成为了一个苦行僧。普兰在寺庙里。日夜与周围的动物相处。后来,小山村遭遇了一场山崩,幸运的是普兰。在山崩到来之前,达斯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逃脱了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这次山崩中,达斯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感觉到山崩前的灾难,是因为他通常与动物有很深的接触,让他知道动物的不安,这是危险即将到来的信号。这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在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可能与生活有关。很多时候,只要你愿意接受,接近动物和大自然,你可能会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

我们以前听说过太普兰。与达斯相反,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终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探险家不了解自然,不断挑战自然,埋葬在自然中;生活在自然中的人,无辜的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与达斯的故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放在一边。达斯被归结为奇迹,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普兰。达斯自然接受了他,因为他接近大自然,接受了大自然,并指出了一条融入大自然的道路,这样他就可以与他人不同,提前感受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是讲故事,不如说是讲人与动物与自然的关系,值得我们深思。

丛林故事读后感

最令我感动的“人物”就是莫格里的伙伴之一:名副其实的打猎高手——卡阿。卡阿是一条青色的蛇,它武功高强。面对厉害的猴族时,卡阿明明知道自己打不过猴族,却为了伙伴莫格里差一点儿拼上了性命,最后打败了猴族。就像卡阿常常说的一样:输也要输得光彩,信念,总能打败一切!在我的心目中,卡阿就是这样一条讲毅力,讲恒心,讲义气的`蛇。

我身边也有许多这样的伙伴。在一次跑步比赛中,明明知道要输给我的悦悦不但没有泄气,还努力跑完了全程。我夸她真棒,她却单纯地对我笑笑,告诉我,总有一天她会超过我的。

我自己也正努力“修炼”着这种良好的品质,卡阿,悦悦,你们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丛林故事读后感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名叫《丛林故事》的书。是罗德亚德·吉卜林先生写的。

书的内容十分精彩。讲的`是一个刚几个月大的孩子爬到了狼窝里,狼收养了这个小孩子。后来,他在棕熊巴鲁、黑豹巴格西拉、蛇卡和丛林里许许多多的动物的帮助下,渐渐长大,渐渐成熟。最终走出丛林生活到人类身边。后来他就保护狼群,保护野生动物。

我从中懂得了知恩图报。在书中,狼们对他很好,所以他回到人类身边,就不让他们伤害狼,射杀狼。我们就应该学习他,滴水之恩要以涌泉相报。就像我们的爸爸妈妈,为我们付出的一切都是为我们好,特别是我的奶奶。八十多岁了,还为我做饭洗衣服,我在她生病的时候,给她倒水,给她按摩。可我只做了这么一点点,她就直夸我。

读完这本书,我对狼和猛兽也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我觉得狼、熊、虎、豹是与魔鬼一样可怕的动物,一想到它们我就会感到恐惧、害怕。可我现在知道它们其实很温顺,只是人们把它们想得很可怕,要知道人杀它们的数目,是它们杀人的数目的几千倍。

丛林故事读后感

在今天我们下午,我读完了《丛林故事》这本书,这本书主要情节更加精彩,语言表达流畅,是一本非常难得的好书。

这本书分为五个故事,其中第一个故事是最令人兴奋的,主要是关于莫格利被狼捡起的各种原因,饲养。被虎可汗养大发现,并被追杀。最后,用水牛的力量把可汗活活踩死。

我觉得大手帕猴子是一群坏猴子,他们只是说说而已,他们从不练习,即使练习了,他们两三天就会忘记,他们都在吹嘘自己有多聪明,但他们一直在说这个,我现在为他们感到难过。

我读这本书,不仅让人想起之前的“梦幻森林”,其主要内容是一样的,“梦幻森林”看电影的,被烧死的大汗,“丛林之书”,伟大的汗被践踏由水牛死亡;“梦幻森林”中的主人公叫茅科利,“丛林之书”中的主人公叫无忌;“梦幻森林”里是巴鲁克和拉吧唧的保存克山脉里......等等有很多的不同,但“梦幻森林”,其实说的是,“丛林之书”改编!这个故事是完全不一样啊!我觉得“梦幻森林”的故事将是一个令人兴奋的一点,因为有茅科利智慧似乎有点多,每个人物的个性更明显,但不可否认的是,电影和书是世界的热门大作。

我真心朋友推荐《丛林生活故事》这本书。

《丛林历险》读后感

在《丛林历险记》一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黑豹巴格伊拉和棕熊巴鲁对狼孩毛葛利的无私帮助。

黑豹巴格伊拉和棕熊巴鲁是毛葛利的老师。“巴格伊拉沿着那清晰的足迹旋风似的向前奔去,毛葛利跟着冈德人的脚印。有一阵子,丛林里一片寂静。”这段名句中描写黑豹巴格伊拉“旋风似的向前奔去”,可以说明巴格伊拉很灵巧;巴鲁是唯一可以加入狼族会议的唯一异类,它爱在树下打瞌睡,而且它跑的.速度还比不上人类,可黑豹巴格伊拉和棕熊巴鲁都是狼孩毛葛利最好的老师。喝母狼乳汁长大的毛葛利在棕熊巴鲁那学会了“丛林法规”和各种鸟兽的“要语”,在黑豹巴格伊拉那学会了捕猎技能和生活经验。最灵巧的黑豹巴格伊拉和最笨拙的棕熊巴鲁都是毛葛利最忠诚的朋友,他们各有所长,一个灵巧,一个笨拙,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朋友无比忠诚。

《驯鹿丛林》读后感

寒假里我迷上了看书,有一次我看了一本格白勒其格.黑鹤写的书驯鹿丛林。里面有调皮的牛仔裤只公驯鹿,睡床垫的熊,凶猛的狼獾,硕大的森林狼,黑夜之子雕鸮,高大的狗熊...深深的吸引了我。

在第一章的时候,作者生动形象地写出鹿群被熊追的惊险场面,写出了鹿群的凶多吉少。

第二章,作者用睡床垫的熊为章名。形象的写出了这头熊的聪明,而且十分懂得享受。

到了第三章写的是一种有尖牙利爪的动物,它敢和狼来抢鹿肉,而且胜利了,点明了狼獾是一种异常凶猛的猫科动物。

第四章描写的是在一个乌黑的夜晚,芭拉杰依和他从小养大的森林狼,一起翻过高山,来到黑龙江地区,将跑到这里的'驯鹿赶回营地,在路上,他们遇到了二只凶狠的狗熊,二只狼獾,还有一只凶猛的虎王,,,,幸好依靠手中的枪把所有猛兽都给杀了。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让我们一起看书吧!

《丛林故事》读后感

《丛林物语》一书讲述了玩偶毛克利战胜丛林的故事。

故事从狼爸爸和狼妈妈救出毛克利开始。sherekhan老虎想吃掉mowgli,但被狼爸爸和狼妈妈救了下来。后来,在老熊巴鲁和黑豹巴希拉的帮助下,莫格利设法留在了狼群之中,但谢尔汗并没有成功。后来,无忌还经历了古城遗址之战、舍尔汗之战、最惨烈的赤毛犬之战。

印象最深的是红犬之战。这一站是毛克利宝宝一生中最激烈的战斗。多尔,即红毛犬,从印度南部的德干高原向北横扫,来到了锡奥尼山的一侧。蟒蛇卡带着毛克利去了一个叫waingunga峡谷的地方,那里被动物称为死地,因为那里住着一大群叫黑蜜蜂的小居民,它们虽然小,但几十万只够一个红毛的接受狗。莫格里非常大胆。等红毛犬来了,他就招惹了红毛犬。莫格里斩断了红毛犬首领的尾巴。这些红毛狗被带到了waingunga峡谷的边缘。黑蜜蜂发怒了,看到红毛狗就往红毛狗身上蜇,害得红毛狗苦不堪言。战斗,血战,混战开始了。激战结束,狼首领阿克拉拥抱莫格里的垂死场面让我泪流满面:阿克拉强压住悲痛,唱了一首挽歌,终于猛地一跃而起,跳上了狼尸堆,缓缓倒下.死了。

毛克利的性格是如何发展的?是的`,一切都是丛林,一切都是身边的人。身边的人就像一张爱的网,围绕着他,滋养着他,孕育着他。

毛克利的自信,毛克利的坚强,毛克利的勇敢和智慧,毛克利永恒的感恩,永远激励着我。

《丛林历险》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韩国漫画故事作家崔德熙叔叔写的科学漫画《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本书。书中人物有:单纯无知、做事不想后果的列奥,做事急躁的`叔叔和富有男孩子的倔强、女孩子细腻的宝读《亚马逊丛林历险记》有感萝。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列奥一行人被困在了亚马逊丛林。在亚马逊丛林中,他们经历了昆虫袭击、力战森蚺、可怕的龙卷风等种种危险。最后,他们凭着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冲出了惊险、刺激的亚马逊丛林。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主人公们那坚持不懈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力。就拿制造芦苇船来说吧,他们轮番上阵捆绑芦苇,在造船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但都一一克服了,最后终于造出了芦苇船。

另外,我想倡议大家多保护亚马逊丛林。因为现在亚马逊正在遭受着大量砍伐,每天都减少着大量珍稀动植物。所以我们要倡议他人保护亚马逊丛林,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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