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材料(模板16篇)

时间:2023-11-22 18:07:41 作者:紫衣梦 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材料(模板16篇)

工作汇报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如果您对工作汇报的写作方法和技巧感兴趣,以下范文将会是不错的参考材料。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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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奋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赫章名片。

一是工作专班牵头。成立了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专班,印发《×贯彻落实〈×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分工方案》《×贯彻落〈法治×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分工方案》,分年度制定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计划和五年规划,并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

二是“关键少数”引领。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县委常委会每年听取研究调度法治政府建设2次以上,亲自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书面述法、现场述法等形式,开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法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晒出年度“法治账”,提升对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关注力度。

三是督查考核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实绩的重要内容,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一、聚焦高位推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工作专班牵头。成立了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专班,印发《×贯彻落实〈×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分工方案》《×贯彻落〈法治×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分工方案》,分年度制定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计划和五年规划,并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二是“关键少数”引领。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县委常委会每年听取研究调度法治政府建设2次以上,亲自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书面述法、现场述法等形式,开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法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晒出年度“法治账”,提升对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关注力度。三是督查考核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实绩的重要内容,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同时,严格落实年度法治督察计划,按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察指导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目前,累计开展考核3次并形成通报。

二、聚焦优化服务,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行政审批程序精简精炼。研究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厘清单位权责边界,动态编制调整权责清单,全县各项权力事项从2019年3236项精简到现在3187项,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仅25项。持续压缩开办企业时限,探索推行“1351”快捷套餐服务,最大限度压减开办企业流程和材料,开办企业时间最短缩减到1.5小时,实现开办企业“当日办结”。二是政务服务出新出彩。创新推出制作“一个便民卡”、构建“二个平台”、实现“三个减少”、做实“四个服务”、抓好“五个通办”的“12345”政务服务工作模式,切实打通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100%,政务服务“好差评”整改率100%,政务服务期内办结率100%。2021年,政务服务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一,营商环境评估得分84.08分,全省排名第31位。三是基层治理有力有序。为优化社会治理体系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将“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与“党建+积分”深度融合,通过“队伍建设、制度运行、信息联通、严格考核”等,做到了动态信息精准管理、矛盾纠纷有效调解处理、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政策法规宣传到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2021年,辖区刑事案件下降25%、治安案件下降28%,命案“零”发生、群体性事件“零”发生、×事故“零”发生、舆情炒作事件“零”发生、新增群众上访“零”发生。

三、聚焦科学合规,健全依法行政体系。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严格实行政府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备案关和登记关,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清理和后评估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2019年以来,对200余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招商引资合同等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组织对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效果、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开展了后评估,废止了4件、拟修改1件。组织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次,对涉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等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从全县律师和各行业中精选28名骨干人员,组建全县法律专家库,对全县重大决策事项或疑难事项提供咨询服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同时,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按要求配备法律顾问,实现县乡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并聘请贵达律师事务所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争议较大、案情复杂、热点难点等重大决策事项的咨询论证,对县政府对外签订的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合同出具法律顾问意见书200余份,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等。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单位严格依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编制执法过程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执法事项清单等,按要求公布执法事项、执法决定、执法投诉举报方式等。并对重大执法决定开展合法性审核,实现了法制审核人员占执法人员比例达5%以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同时,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同乡镇(街道)建立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与检察院、法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2019年以来通过行刑衔接共移送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案件2000余件,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大幅提高。

四、聚焦源头防范,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行政复议和应诉有力。加强司法、法院及涉案部门的协调沟通,有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前交办会、事中审查会、事后评估会和研判调解“三会一调”制度,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符合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推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实体化解,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019年以来,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08个,采取听证、专家咨询等办案2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93件,未发生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反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裁决未履行的情况。二是行政裁决化解得力。将行政裁决作为建设高效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对行政裁决事项进行梳理,公布赫章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2批次,实现纠纷在基层解决、矛盾在萌芽期被化解的目标。2019年以来办理行政裁决案60余件。三是多元化解调处给力。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行政调解规定》,建立县级多元矛盾调解中心、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在村(社区)调解室,通过说服、疏导、劝解等方式,形成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体系,设立多元化解中心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6个,行政性调委会6个。同时,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力度,实现30个乡镇(街道)481个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现有人民调解员2142人,专职人民调解员554人。2019年以来,通过多元化解机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716件,调处成功5575件,调处成功率97.53%,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0余件,接待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五、聚焦学习宣传,不断提升普法质效。一是领导带头强示范。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委会、各单位党组(党委)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法治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关键少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带动广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二是媒体辐射广宣传。通过“×政法”头条号、“×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赫章司法app”“×未检”“赫章发布”“赫章公安”“赫章融媒”等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互联网无人律所”等平台,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截至目前,头条号“×政法”发布量3.8万,粉丝量32.9万,阅读(播放)量4.98亿,长期全国排名前列,媒体推送法治类宣传累计2.3万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门户网站、朋友圈、微信群等转发《法“点”人生》短剧和县的民法典山歌视频,播放量、关注量22万余次。三是法治教育造氛围。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重点,通过学校法治课及主题班会,安排律师和普法志愿者到乡镇、社区和村开展法律七进知识讲座,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从广大群众抓起、从干部职工抓起,进一步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以山歌普法、“送法律进村入户”“培养法律明白人”“八个起来”等活动为载体,强化沟通合作和协同配合,形成法治创建合力,不断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向前发展。今年以来,全县先后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0次,进村寨宣传达400余次,进农户宣传1.2万余次,进院坝宣传17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法治宣传现场覆盖群众30余万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2022年以来,*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县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常态化开展“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落细“减证便民”各项措施,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跨市通办、跨县通办、秒批秒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健全以“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效能。落实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按照规定,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做好清单动态管理。继续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破除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认真实施《*县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先行地三十条措施》《*县激励乡党回乡投资十五条措施》,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优化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减少行政程序繁琐环节,清理“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不合理手续,破除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各类堵点难点痛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大行政规。

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力度,健全落实报审报备通报和督促机制,切实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参与合法性审核工作,提高审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公众参与效果,听取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发挥风险评估作用,强化合法性审核,推进决策后评估,及时调整取消不合规不合理的决策事项。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公共政策措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资格审核,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土地房屋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实行“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认真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坚持诉访分离,落实工作责任,提升网上信访事项规范化办理质效。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

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五、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制度。坚持常态应急和非常态应急相结合,健全应急管理指挥体系。优化应急协同机制,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机制和灾害事故应对处置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强化应急预案系统性建设,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加强动态管理,确保防范预警及时有效,处置应对科学合理。加快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构建全县统一、坚强有力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物资装备征用补偿等机制。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完善各类应急响应的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面。全面落实“十四五”时期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方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范风险,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列入县委党校必修课程,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不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普法考试,增强依法用权、依法执法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持续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强化督察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下一步,*县将继续按照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各级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攻坚克难,补足短板,查漏补缺,不断巩固和扩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果,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xx镇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xx镇法治政府建设与考评指标体系》,切实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

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优化保障公民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是依法行政的龙头。我们将按照《xx镇重大行政决策》的要求,在全镇继续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后评价等五项制度,着力规范、约束和引导政府的决策行为。同时,要将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工作作为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维护法制统一,使规范性文件更具合法性;要全面落实《关于申报xx镇人民政府201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的通知》,加强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调控;要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内部审批流程,统一文件的立项、审核、说明、备案和发布程序;要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领导交办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效率和质量;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内部审查规则,加强对各部门和乡镇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整体提高我镇政府及部门的依法决策水平和行政效能。

行政权力的控制和约束。以规范行政裁量权作为当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切入点,按照《xx镇行政执法裁量权制度》,会同监察、审管等部门,强化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制度落到实处。要继续组织对镇各主要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为进行集中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在此基础上延伸对行政处罚的监督链,通过加强调研和论证,探索建立与企业、民生、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敏感性强的行政处罚结果的公开机制和制度,实现对行政处罚执法行为的全程监督。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对主要行政行为进行一轮全面的检查规范,使我镇的行政执法环境得到不断优化,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转型。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既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我们要在行政管理实践中继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倡导柔性管理、高效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政府转型。要结合机构改革和乡镇城管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相应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代办制和竣工联合验收制,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进一步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及时解决职责争议;逐步推行行政调解和行政指导制度,倡导人性化执法方式。总之,要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尽量做到能用间接手段的,不用直接手段;能进行调解的,不采取行政强制;能进行说服教育的,不擅用行政处罚。通过上述管理形式的转变和创新,使我镇各部门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五)拓展行政复议职能,加强争议化解能力。按照《xx镇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和《xx镇复议责任制》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的实际需求,树立行政复议工作新理念,不断调整、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实现案结事了为复议工作的价值取向。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把所有案件办成铁案;一方面要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以化解矛盾争议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加强调解和解工作力度,力争从根本上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要重点在案外延伸上做文章,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系互动机制,使其在规范执法、化解行政争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此外,要继续建立健全信访与复议联动机制,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要全面落实首长出庭应诉规定,提高应诉工作水平和效果;对于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书要做到及时反馈,认真对照整改;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特别典型的败诉案件要启动问责程序。

(六)提升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层次,增强干部队伍素质。继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29条具体意见,工作要求很高,因此,法制教育培训任务十分繁重。一方面要建立、落实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法制讲座、集中学习等形式广泛开展学法活动。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化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轮训制度,同时,要健全乡镇的法制机构,逐步健立基层法制工作网络。要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和宣传,使全镇各级行政机关和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对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有新的认识和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明显增强。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长沙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沙市坚持用法治的思维方式、法治的制度体系和法治的创新措施来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事务,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政府法制监督为重要抓手,全面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行政工作对全市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和推动力明显增强,荣获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县(市)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领导都参加了集中学习。通过加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领导干部法律思维与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二是法制机构核心地位进一步凸显。坚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作为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市政府法制办由部门管理机构升格为政府工作部门,增加行政编制8个、事业编制3个。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服务能力和水平均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政府行政决策和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三是行政机关执法效能进一步优化。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例指导,不断扩展依法行政考核的范围。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建立个人学法档案,提升了政府法制工作人员队伍素质,提高了市直部门、区县(市)政府法制整体工作水平,真正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尽职服务。

2布《长沙市政府法制建设报告》,建立政府法制建设“白皮书”制度。二是提高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质量。大力推进政府科学立法,对于长沙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目前缺失的制度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尽快完善长沙经济发展的制度支撑体系。2013年列入长沙市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立法项目共有13件、规章立法计划的项目共有11件。《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长沙市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和《长沙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长沙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市政府规章组织制定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继续深入开展立法听证工作,大力推进立法公众参与。2013年9月12日召开了《长沙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听证会,邀请来自全市的市(居)民代表、电梯企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律师代表、媒体代表、街道代表等10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陈述人,围绕电梯使用管理者的确定、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要求、电梯安全监控要求等主要问题分别阐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积极热烈的辩论,3名旁听人代表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立法听证陈述人的遴选充分体现了广泛性,并且创新采取由新闻媒体全程参与陈述人遴选工作的方式,使外界不再质疑陈述人的遴选程序。参会的陈述人都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意识,也有严谨的科学态度,立法听证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进行政府或政府办文件审查149件次;向法定监督机关报备规章、规范性文件61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为100%;同时接受区、县(市)。

3人民政府报备122件,全部予以备案,并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公布已备案规范性文件目录。创新性开展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信息公示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凡是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阻碍长沙发展的各类文件,按程序予以废止或修改。

4思考,疏导当事人的情绪,充分发挥协调和调解在化解行政纠纷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共协调、调解处理行政复议案件30余起,大大提高了复议工作的效率,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建立行政司法互动机制,召开行政司法互动会议22次,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避免了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执法行为的通知》,督促各执法单位及时修订完善裁量权基准,确保裁量权基准的依法适用,并将裁量权基准的规范适用作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一项重要指标。三是首开依法行政讲评先河。召开依法行政讲评会,对区县(市)和市直部门的20个规范性文件和10个行政执法案例采用ppt讲解方式进行深入、直观的剖析和点评,首开全省依法行政讲评先河,成为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次全新实践。

7络。建成了规范的呼叫中心,共设45个坐席,24小时接听市民来电,已于12月26日正式运行。

近年来,长沙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受到中央政法委、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肯定和推介。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依法行政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措施还需进一步强化,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更清、要求更明,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加快,人民群众对法制工作的要求更高,我们将加强学习领会,准确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力争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础和保障,改革也要在法治的大背景下来推进。新形势下,政府及其部门履职,必须树立“抓法治建设就是抓发展环境”的理念,着力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的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政府守法、行政依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公务员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履职行为,身体力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8果的公开性与公正性,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有效避免发生“有人决策、无人负责”现象。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多渠道收集、掌握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对决策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三是增强法制系统活力。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机构法制人才培养高地的作用,畅通法制人才的输出、交流渠道。加强对基层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指导,切实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考核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真正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整合纪委、审计、人事和政府法制办的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加强重点民生领域执法的监督力度,强化监督结果的运用。

为此,长沙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六个走在前列”的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执笔人:唐曙光,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启贤,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决策咨询》编辑部主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汇报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紧紧围绕《博罗县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和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动全镇依法治镇建设不断完善,取得实效。现将今年以来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一是成立了长宁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明确主要领导为小组组长,党政分管领导具体抓依法行政各项任务,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召开了全面依法治镇专题会议,简要传达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三是组织了党委中心组学习依法治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四是镇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人大和县政府。

报告。

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五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六是结合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工作,每年对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考评,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一是印发了《中共长宁镇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长宁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长宁镇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试行)》的通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属镇委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对长宁镇重点工程镇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风险评估工作。三是汇报了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工作总结,严格按照《博罗县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博罗县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及县委编办工作指引开展工作。四是组织我镇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目前我镇政府通过行政执法考试的共有18人。五是指定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为专门机构作为法律顾问机构,配备专兼职法律顾问负责合法性审核等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主动接受监督。一是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我镇2018-2020年行政诉讼案件共11件,行政复议案件为0件,已审结案件数8件,未审结案件数3件。

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实行2019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二是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受到严肃处理。三是继续将民法典作为学法考试的必考内容,组织我镇98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学法考法,并全部通过;四是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依法治国专题讲座,并组织主要领导参加了市局和博罗县司法局联合举办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及博罗县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班。五是我镇新入职公务员参加了县组织的初任培训班,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

五、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一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普法宣传工作任务,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以"3.8国际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继续推动宪法精神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落实“博罗普法学习网”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突出青少年重点对象,组织实施“民法典教育大课堂”进校园。全年共开展法制宣传8场次,其中《民法典》专题讲座3场次,实现“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走进全镇部分中小学校;共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发放法律资料1500余份,极大地提高了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三是与12个村居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共组织镇“法制副主任”送法上门8场次,举办法治讲座4场次,为村民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引导基层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践行新时代文明实践。

六、我镇依法治镇工作现存的问题。一年来,虽然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深知问题还有很多,不容乐观。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人员未引起足够重视,导致此项工作相对滞后,差距较大;二是创新力度不够,宣传形式较为陈旧,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法治村(居)创建主动性不够,仍需加大力度引导干部群众投身其中。

七、2021年工作计划。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的部署,真抓实干,补齐短板,全面提高依法治镇工作水平和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稳定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形成合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制度,推进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加大学法、用法的力度。三是在依法治理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实质进展。四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有效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知识学习,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汇报

一年来,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全面推进法行政实施钢要》切实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落实,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和构建和谱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我乡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分发挥党要对一切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多次在觉要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乡镇全年工作规划。同时,按照有关要求,把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财政监管,进一步促进了全乡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治思维。

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用法”水平,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多次在镇党委理论中心组、班子扩大会议等会议中组织学习《(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暫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等文件,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加强法治学习与实践,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依法管理。

一是优化社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中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针对社会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等人员的学法和依法管理方法,有效预防高危人群违法犯罪,通过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努力实现由粗放型、防范型管理向法治型、服务型管理的转变。

二是强化基层民主自治。我们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跃性和积极性,通过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法律六进”,巩固和完善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功能,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大社会矛盾调处。进一步整合法治资源,加强各村便民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村综治工作站等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做到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真正实现便民、安民。今年1-12月份成功调解民事矛盾纠纷36起,充分发挥了调解、综治工作在稳定工作中的第道防线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康洁执法。

一是深入开展机关千部能力作风建设,机关管理、农村三资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深入开展党委(党组)规范性文件整理报送和备案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要求,遵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三是在强化机关服务意识的同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着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努力构筑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全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2021年,我乡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干部依法行政的学习培训。

把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是否具备法制观念掌握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在新的执法体制下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上开展一系列的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考评落实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培训,迅速适应在新的执法体制环境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的目标实现。

(二)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营造浓厚法制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面向全乡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乡公民法律素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全乡人民法律观念意识,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认真落实各项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县监察、审计、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专门监督,推动全乡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对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根据《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放管服”改革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对照《xx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和《xx市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组合拳”,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和“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简政放权力度加大。根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衔接国务院取消中央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省、市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xx府办字〔2017〕xx号),《关于印发xx县2017年度县直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xx府办字〔2017〕xx号),对应省政府事项取消xx项,承接省政府下放事项1项,对应省政府调整和新增行政权力xx项,承接省政府下放市政府再下放事项2项,承接市政府下放和对应调整的行政权力xx项,改革行政审批事项xx项,原行政许可事项精简19项、重新调整明确13项、暂停实施2项;其他行政权力精简17项、新增2项。承接上级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即: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xx府发〔2016〕xx号)。对应调整的行政权责清单及时对外公布。下发了《关于开展市级下放事项的评估论证工作方案》,开展对2014—2016年市级下放事项的评估论证工作;开展了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工作,公布了xx项。

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制定出台《关于印发xx县推行乡镇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字〔2017〕xx号),编制了乡镇政府权责清单。2017年9月,下发了《关于公布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权责清单的公告》(xx府发〔2017〕xx号),明确权力事项xx项,全部在江西政务服务网公布。

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制定了《xx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和《xx县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利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黑名单”曝光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截止10月底,在法媒银平台公布失信人员xx人次,在电视台、微信等平台公布失信人员xx人次。完成县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地方信用网站建设,实现县级平台与市级平台对接,并报送有效数据,落实国家系列联合惩戒备忘录。

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进“先照后证”、“五证合一”登记工作。实行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允许企业“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允许部分行业企业住所“住改商”,对一些有前置审批行业的企业实行筹建登记,实现企业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深化登记改革,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完善“江西工商企业网上注册服务平台”建设,开通网上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服务平台,积极推进“资料网上多跑路,群众最多跑一次”网上便民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的进入和退出提供了便利。目前,服务平台网上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xx户,办理简易注销xx户。充分授权企业注册的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办照项目,全部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流程审核,一个领导签发”。大部分办照项目做到现场申请,当场发照的“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领导离任审计中,审计其任期内自然资源与环保政策执行情况。比如对砚溪镇原党委书记进行离任审计时,审计了镇域范围内生猪养殖污染治理相关工作。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情况。

及时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我县共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xx件,按要求及时向市法制办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县政府部门及所属乡镇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工作部署,我县年初开展了2014—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8月份,根据“放管服”工作要求,集中开展了2012—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xx办字〔2017〕130号)文件精神,清理结果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此外,及时按要求对市法制办开展的备案审查、公民异议审查等工作提交了相应材料,我县规范性文件未出现一件因违法或不当被纠错的。

(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执行情况。我县严格按照《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在重大决策中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内部决策规则。未出现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违反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推行情况。对照全面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要求,目前,全县已有xx多个单位(企业)、xx个乡(镇)和xx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同时,通过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切实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依法行政和经济发展中的参谋、护航作用。公职律师制度正在积极筹备当中。

(五)健全决策执行、跟踪机制情况。为加强对重大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了全县重大决策的科学性。

(六)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纠错情况。截止2017年10月底,行政复议案件无一被纠错,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零。

(七)“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时上传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了行政检查计划并按照规定开展检查。

(八)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情况。下发了《xx县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两法衔接”工作联席制度,实现了检察、纪检监察及市场监管、环保、卫计等重点行政执法机关的全覆盖。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未出现有案不移、有案难移和以罚代刑的现象。

(九)接受人大、民主、司法监督情况。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下发了《关于办理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xx府字〔2017〕20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xx县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的通知》(xx府办字〔2017〕30号),目前126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出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对行政诉讼积极应诉,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反馈落实法院司法建议。

(十)政务公开推进情况。下发了《xx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xx府办字〔2017〕130号),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通报,截止今年10月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85422条,列全市第七。

(十一)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成立了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对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决定、统一应诉。到目前为止,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受理9件,办结8件。结合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的工作特点,坚持将调解工作融入到复议案件审理全过程,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方式化解争议,尤其对重大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力争通过调解,将矛盾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环节,从而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平台,目前,全县已有56个信访量较多的乡镇、部门开通了“江西信访网上服务系统”。今年以来,共办理网上信访340件,办结率99.6%,办理市长热线90件,办结率100%。此外,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山林土地权属纠纷等行业性平台运行良好。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64件,调处117件。

(十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根据《xx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吉府办字〔2017〕135号)精神,下发了《xx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xx府办字〔2017〕87号),充实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每年底,向县委、人大和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建立健全法治政府考核评估机制,并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绩效考核。

(十三)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情况。年初制定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在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开始前,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作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宣讲,开展了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按照上级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十四)法制机构履职能力情况。积极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xx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赣编办发〔2017〕7号)等文件精神,今年5月份,县编委下发了县政府法制办领导职数的批复(xx编发〔2017〕xx号),同意核定县政府法制办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工作人员5名。为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县财政预算安排了县政府法制办工作经费15.5万元。此外,按照省市法制办要求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任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

我县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差距,改进工作方法,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推进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和落实力度。继续建立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促进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及时衔接落实上级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效。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推行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开展简政便民行动,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

三是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软硬件,并向村级延伸,实现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全覆盖,促进政务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实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强化窗口服务职能,实施“一站式”审批,做到窗口之外无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不断精简办事环节、简化审批手续、优化缩短流程、压缩时限,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四是促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程,启动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系统建设,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逐步健全和完善网上申请、预约、咨询、审核、查询、投诉、意见征集等在线服务功能。

五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作用,大力推进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的曝光力度。制定行政许可监督配套制度,构建合法、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行政许可监督体系。大力整合审批资源,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群众、为企业服务。

借此机会,提两点意见建议:

一是统一下放标准。建议同一类审批事项同步下放,取消下放事项分级统一名称,便于衔接对应;审慎下放受技术、条件等局限的审批事项,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等。单个事项的取消下放,建议由行业部门先行规范行文,直接落地,同时报本级政府和审改办备案。适当取消部分与当地实际不相符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加强业务承接指导。建议上级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供必要的办事蓝本、办事流程、办事制度,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操作水平,帮助县级部门有效做好相关工作。比如“双随机一公开”、“两法衔接”工作。

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区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通知》的各项要求我区对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分数为98分(见附件《龙岗区统计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自评分数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区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的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明确提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并就如何加强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法做了制度性安排,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不断规范工作分工及职责,并安排有关人员专门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基础。

(一)坚持制度管人、管财、管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规定,我区健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用车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共财政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规范政府权力的运行,从源头防范风险。

(二)严格制定、清理、评估规范性文件 本年度,我区根据统计工作实际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起草制定一项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我区开展了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评估清理工作。根据文件实际施行情况申报保留6件规范性文件、宣布2件规范性文件失效,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现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效果进行了全面客观评估,促进了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通过建立制度,文件制定程序日趋规范,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形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的长效机制,实现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二、行政决策情况

面进行审查。为方便公众办事,保障群众知情权,加大公众监督力度,我区以“龙岗统计信息网”作为信息交流第一平台,积极主动公开行政相关信息,发挥网络信息化在统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了公众参与范围,积极推进了科学民主决策,促进了政务诚信建设。

三、行政执法情况

我区依法建立健全《龙岗区统计区行政执法移送制度》、《龙岗区统计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龙岗区统计区统计案卷评查制度》等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制定、及时修订、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一)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程序

我区内设机构稽查科为统计行政执法责任科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稽查科全体执法人员均合法持有省统计区颁发的《统计执法检查证》,同时我区通过“龙岗统计信息网”对执法人员持证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二)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区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共对8类统计违法行为及其66种统计违法情形作了定额处罚规定。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不仅细化了各项处罚的具体裁量情形,而且全部罚款项目实现定额化,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统计处罚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保障了统计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质量

我区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行政执法案卷整理、归档工作。自我区建立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制度以来,我区每年以评查工作为契机,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专项检查,按要求认真自查自评,加强执法质量。我区注重与其它职能部门相互学习借鉴,改进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有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水平逐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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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汇报材料

2020年,xx市经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依法履行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2020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我局非煤矿山行业管理的监督检查一类七项抽查事项,并按要求及时公开公示,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完成检查任务x个,检查矿山企业xx户。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制定程序正当。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没有发生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情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专项清理以及民法典涉及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梳理,我局无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位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通知》《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制度》等规章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经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对法律关系复杂或存在较大法律风险的重大决策事项,提前介入合法性审查。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与金天都律师事务所续签《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为我局规范性文件、合同、重大事项等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2020年对《xx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送审稿)》《xx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实施方案(送审稿)》等x个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明确单位内部机构执法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x人参加2020年全省民爆行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及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x人均通过考试。组织x人参加2020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培训测试合格。xx月组织召开全市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培训会,解读非煤矿山行业管理有关法规文件。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按时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年审。

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制定《2020年建议提案责任分解表》,细化责任分工、完成时限,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0年共办理建议、提案xx件,其中主办x件,协办xx件,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xxx%。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按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对权力运行、重大决策等均在网上全面公开,及时对群众在政府热线服务平台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2020年共回复问题xx个。

六是强化法治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法律、党内法规等作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服务企业的能力。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2020年普法工作要点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xx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等内容。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律师讲授民法典。开展“经信法治宣传月”活动,运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宪法》《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仍需强化。2021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健全完善法律顾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汇报

2020年,市水利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嵊州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嵊委法办发〔2020〕3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全面落实局党委对全市水利系统法制工作的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水政水资源科负责局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工作,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2020年法治嵊州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清单》部署的工作任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加强法制学习。出台《嵊州市水利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议题。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落实周一夜学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以开展《宪法》《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政策的学习。三是加强法制培训。组织领导干部分批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系统业务骨干防汛技能和水利法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落实“三统一”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备,今年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断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嵊州市三维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加强与律师团队的联系与咨询,充分发挥律师专业能力,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加大对水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合同管理等法律服务,有效避免法律风险,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提升普法宣传力度。实施《绍兴市水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嵊州市水利局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单位)的普法工作职责。一是加强重要节点的法制宣传。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和“城市节水宣传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新媒体传播方式,围绕宣传《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和《民法典》,广泛开展“六进”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群、钉钉群等单位法治文化阵地等宣传载体等渠道受众面广、内容丰富灵活的特点,加大向社会公众的宣传。二是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利用“三服务”、“双随机”、“强监管”等各种场合,向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宣传水法规,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域河道的保护。三是执法与宣传教育结合。结合巡查工作,开展执法人员进村入企活动,深入企业用水大户、重大涉水建设项目、水事违法行为高发区域宣传水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开展以案释法。今年以来,全市执法人员累计走访执法监管对象115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办事指南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100余人次。

4.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提高政务服务办事质量,根据要求,完善后台数据,完成政务服务2.0建设任务。二是推进区域“三合一”水影响评价改革。根据《绍兴市区域“三合一”水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全面推进我市区域水影响评价“三合一”工作,进一步提高涉水审批效率,加快向“事先区域评价、事中承诺报备、事后加强监管”方式转变。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我局的服务事项,网办率、掌办率、跑零次、电子化材料率均为100%,承诺压缩比98.89%,即办率88.89%。进一步提高网上办、即事即办率。四是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根据市政府要求,制订全流程审批工作指南,按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的“五减”要求,进一步梳理涉水审批事项,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满足“最多80天”工作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满足60天工作要求。

5.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巡查力度。按照绍兴市水利局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所有的行政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并归档工作。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监管对象135家。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时公开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信息,开展手机app掌上执法监管,全面推进全市水利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和历史数据归集工作。三是以河(湖)长制工作为平台,进一步推进“无违建河道”的创建工作,2020年完成“无违建河道”渔溪江16公里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涉水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发现5起已全部销号。四是加强河道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020年共参与巡查352人次,查处水事违法行为10起,收缴罚没款17.23万余元。

1.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绍兴市水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2016-2020年)》《嵊州市七五普法规划》,制定详细的2021年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法规学习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水利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加强法制宣传,做到常态宣传。精心组织“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重要节点积极参与“城市节水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的法制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发挥水利网站等平台,打造法治宣传的主阵地。

2.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权力运行。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数据整合,提升办理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等核心指标。按照审批事项“八统一”要求,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间,并做到线上线下一致。实现“一窗受理”到位,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及时修编完善窗口办事指南,提高网上申请、快递送达比例,开展“同城通办”、“现场办理”等特色服务。

3.进一步提升法制队伍建设。因局制宜,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法制能力的培训,解决法制人才短板问题,鼓励各类人员参加各类执法资格考试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持证率。加强水政执法支队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职能,发挥专业团队优势,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前充分征求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避免发生法律风险。

4.进一步健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把关、备案、清理工作。加强执法巡查和案件的审核监督,切实提高执法案卷质量和执法规范水平。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和法院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出庭应诉等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集合

2019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根据《连平县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总体要求,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法治乡镇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以来,全镇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委对法治乡镇创建活动工作的领导。

成立了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制和绩效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法治乡镇创建活动工作在村、各部门真正落到实处。

并及时召开法治创建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工作目标任务,把法治乡镇创建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下发《田源镇法治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镇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能作用,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创建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

法治意识要深入人心,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良好常态,必须通过教育和培训才能达到。

2019年我镇通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培训、宣传活动,利用广播、板报、标语、宣传车、微信公众好、散发传单及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扎实推进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

利用村级远程教育平台,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

镇水产畜牧站结合畜禽防疫工作,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工作;

镇司法所通过开展“七五普法”宣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村级组织及广大村民学法、懂法、讲法、用法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阳光政府建设更上一层楼。

政务公开是我镇服务群众的一个得力平台。

今年,我镇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抓好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来访办事。

民政、建设、安监、计生等部门办事流程均上墙公示。为各村制作了宣传橱窗和宣传栏。

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重点,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涉农资金监督员制度,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四)坚持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坚持做到严格、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按有法依法、无法依政策、无政策按惯例、无惯例请示领导的行政效率规则,严谨地开展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工作实效明显,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特别是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始终坚持人性化、合法化的原则,上门做思想动员工作,使工作内容合法、程序合法,顺利推进“三清三拆”工作,既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又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采取依法打击取缔与监管教育相结合,加强了违章建筑巡查、专项检查和督导、教育工作,使辖区违章建筑、乱搭乱盖现象有所减少。

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认真调查核实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为处罚对象后,报县计生局备案并核定处罚数额;在取得《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后,送达违法超生户,限期交纳罚款;最后,在“超生户”拒不交纳罚款的情况下,按照法定期限起诉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严格遵守“七个不准”的规定,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五)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工作,解决群众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工作,彰显法治政府本色。

镇党委、政府努力加强信访工作,制定了以教育、疏导为主的工作思路,以解决重点疑难问题为突破口,落实了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变上访为下访的预防措施,明确了重点案件领导包挂、镇村干部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同时,在信访工作中,严格执行《广东省信访条例》,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河源市初信初访事项首办责任制的通知》(河委办地[2016]9号),坚持落实领导接访制度,落实首办责任人和首长责任制度。

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行政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本年度,我镇接待信访案件20件,调处20件,确保辖区内社会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二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今年,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主动出击,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同时进一步加强完善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置、督办和考核机制。

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有效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

注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作用,妥善处理把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二是依法行政相关制度有待完善。

三是极少数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口头上讲法制、但在实际工作中轻法制、或不讲法制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去,依法行政水平不高。

四是各下属单位、各村社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展水平不平衡,存在一定差距。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继续加强法制培训、加强普法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一是要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建立并坚持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政府工作人员的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社会的依法行政。

二要抓住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从侧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强化行政监督。

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改进行政执法;

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从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府的廉洁廉政建设。

在新的工作起点上,我镇全体干部职工将凝聚共识,齐心全力,为建设“法治田源”、“美丽田源”、“平安田源”继续奋勇前进。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3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xx〕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权力、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一是推进减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调整行政权力16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7项、下放2项、承接35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行业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新注册企业审批时限减至30分钟,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7万个、网上注册企业增长81.9%。三是强化“互联网+”服务。按照打造与百姓和企业互动的政府在线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屏妥”手机app审批软件的使用和推广,不见面app审批达到20%,全年网上和“一屏妥”手机客户端办理审批业务4153件。四是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对全市117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环节369个、精简材料388件、累计压减时限4525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马上办”事项337项、“网上办”事项366项、“就近办”事项90项、“一次办”事项765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价格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水平,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市政法委、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创建“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等活动为载体,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市动员大会后,我局迅速进行了传达、学习市依法行政相关的推行说理式文书、“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创建”、“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建设”等文件和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明确了开展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在全市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个率先”“两个提前”、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落实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作为物价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是实现价格工作目标和依法治价的重要保证。局党组、局长室要求各职能科室,高度重视价格依法治理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切实把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摆到价格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价格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把价格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努力实现依法治理、依法治价。

二、完善组织建设,明确工作目标。把推进价格部门法治建设作为价格工作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实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责任。为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网络,局成立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行政机关、检查分局及认证中心价格兼职法治人员,并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为价格法治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为使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局制定了xx年依法行政工作意见、法制学习培训工作意见和“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创建星级规范执法基层单位活动意见,要求全局在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建成“有法可依、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最终评判标准,在提高法律意识的同时,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价格,为实现“两个率先”、力争“两个提前”、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价格法治环境。

三、夯实工作基础,务求取得实效。近几年,我局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进程中,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xx年我局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查找薄弱环节,以省“执法规范年”、扬州市“质量和效率提高年”、创建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为契机,在依法行政上求突破。

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围绕市印发的“七方面创建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制,局人秘科、检查分局等职能科室分工协作,在完善组织建设、监督机制、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下功夫。

二是狠抓执法档案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执法档案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局价格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6月份起建立了局价格执法人员电子及纸质档案,成立了工作小组和评议小组,以推动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

三是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为进一步规范价格监督检查行为,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根据市政府及省物价局的有关要求,我局从xx年9月份起,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凡运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全部采用说理式文书,截止日前一共签发采用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72份,累计处罚当事人72个,罚没金额138余万元。

四是依法规范定调价费和行政许可行为。加强成本核审,将定调价前的成本调查与审核作为定调价格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监审工作在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征集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其他方面的意见,今年以来已举行价格听证会1起,注重听证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特别是在制定垄断性、公益性、公用事业性价格时,多听弱势群体的意见,如确定吴桥镇自来水价格和区域供水宜陵段、砖桥段水价时,减免特困群众部分水费,努力维护好这部分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的精神,做好全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的预受理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期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方便申请人。

五是加强热点价格收费问题整治。近几年来,房地产价格、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教育收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履行职能,加强对热点行业价格的整治。加强对商品房价格的审核,控制价格水平过度上涨,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价格涨幅趋缓,二季度以来已呈略微下降趋势。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先后四次降低抗微生物药品等800多个品种价格。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开展收费规范化医院和收费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教育系统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使社会各界了解价格政策,参与价格管理与监督。召开通信行业和客运行业价格政策提醒会,提醒通讯企业在套餐服务收费、客运企业及车主在恶劣天气和节假日期间收费行为中,规范自身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开展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习费现状调查、农村“三大合作”组织价格收费现状调查,分别在扬州市物价系统工作会议上交流。通过实实在在的业务工作,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富有成效,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价格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

四、注重舆论宣传,强化考评监督。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法律法规条款,理解内容实质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行政执法人员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任务。xx年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总要求,我局制定了年度价格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总规划,局党组在搞好自身专题普法学习教育的同时,精心组织对外普法活动,利用市集中送法律下乡、《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政治学习日、岗位培训、自学等形式,学习与价格工作以及行政机关公务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价格的能力。同时,利用局网站、政风热线直播、涉农收费公示、价格服务进社区、价格服务进农家等形式,在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遵法、普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加强法制工作的监督,深入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局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栏等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局领导行政诉讼出庭制度,局法制办、局纪检组定期对价格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防止越权决策或滥用职权等现象发生。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化依法行政主题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建立一支精通业务、崇尚法治、素质优良的价格工作队伍。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汇报

2020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收官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全力打好收官之战,打羸关键之役,全力巩固法治政府建设(2015-2020年)阶段成果,市文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对照《纲要》、《实施方案》和《2020年麻城市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任务清单》,逐项开展自查自检,全面系统地梳理本部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抓紧时间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持续推进本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制度建设逐步健全。

市文旅局仔细梳理“三项制度”清单任务,查缺补漏,完成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的制定,构建了市文旅局“三项制度”工作实施的基本框架。并根据“三项制度”基本大纲配套完善《执法记录仪管理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行政强制)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14个制度,初步形成健全、科学的制度体系,对市文旅局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量裁适当等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指导。

(二)公示公开稳步推进。

与此同时,市文旅局在麻城政府网、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湖北政务服务网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数据。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出台并公示《免罚清单》,对首违、轻违违法事项变监管执法为行政指导,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执法人员信息》、《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从行政执法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职责进行了完整全面的公示,有效的解决了行政执法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的要求。此外市文旅局加强了执法文书制定和信息公示的规范,对行政复议机关进行了及时修正。拟定上报了市文旅局2020年执法检查计划,认领“互联网+监管”平台行政监管事项240多条,对全部监管事项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明确和公示了监管事项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次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麻城政府网对市文旅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和重大法审核事项清单进行公示公开,规范执法操作,完备执法过程影像记录。明确了对公民处以超过5000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3万元行政处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部门联合集中执法,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公示监管目录清单和检查计划,与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全市出版、娱乐行业、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高危体育项目、“扫黄打非”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有效的提高检查执法的效率,对文化市场的行政处罚决定录入信用平台,共享执法信息,加强执法案卷的司法审核制度,积极参加案卷评审。

(三)加强继续教育工作。

2020年市文旅局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进行督查和组织,全年共组织业务培训四次、每次两天,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通过培训不断地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

(一)践行法治思维,深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020年初,市文旅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纳入市文旅局中心工作,通过法治思维引导局其他工作的开展。与中共麻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同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主要负责人每年要组织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一次,形成法治工作机制,并于本年7月召集相关科室和人员研究部署工作,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每月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全年共组织6次,制定《市文旅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促进单位主要领导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的主要职责,在行政活动中自觉践行法治思维。综合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素养。

(二)推行简政放权,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公开透明”,与麻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将市文旅局全部102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按照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工作要求,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业务窗口线上办理。实现了“线下再无审批”和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一网通办”要求。对政务清单事项进行网站公示,梳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即办件”、“承诺件”,“即办件”一件事一次办,“承诺件”积极开展流程再造,实现工作标准和指南编制科学化、便民化。向市场作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在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公示。已办业务实现“零超期”、服务零收费、零差评。简化证明事项,全年共落实取消51项行政事项许可证明提交。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共12件。出台《市文旅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权限、程序、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行政决策审查方式加以规范。

(三)普法宣传持续开展。

严格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组织市图书馆、市文化馆、乡镇文化站进行《公共图书馆法》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法规宣传,组织市博物馆宣传《文物保护法》和《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选派选手参加黄冈市地方性法规知识竞赛,通过活动宣传《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等新出台的七部地方性法规,引导社会公众关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引导全社会正确参与到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当中。加强法宣阵地建设,开辟法宣专栏宣传《宪法》、《旅游法》、《广电条例》、《体育法》等文旅行业法律法规。组织系统60名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的在线考试,参考率100%,平均分95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0年度普法平台年度在线考试,参考率100%,平均分96.07分。邀请《民法典》宣讲团讲师对文旅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民法典》的普法宣讲,进一步提升了公务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聘任司法顾问,在单位行政决策、重大合同事项参与审查,给出法律意见,规范权力运作,降低行政风险。

呈贡局政府自身建设汇报材料

2011年呈贡县工商局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查询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做好96128专线转接办理服务工作,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升民主执政理念。2011年呈贡局重点工作通报共计47项,重要事项公示共计10项,同时每月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网及昆明市工商红盾信息网上进行工作公示,其中:呈贡红盾动态信息共301篇,呈贡重大决策听证共4项,呈贡重要事项公示共10项,呈贡重点工作通报共58项,呈贡政务信息查询共13项。对七项工商业务的流程进行了网上公示,通过抓实“三公”不断提升了呈贡工商局阳光政府的形象。

三是四到位,打造效能政府

反馈给本人,要求其限期拿出整改措施;促使人人有压力、工作有动力,确保人人积极主动地履职尽责。

2011我局从多个方面开展效能工商建设,窗口部门在企业年检中推出“一线工作法”、“年检直通车”、“爱心年检通道”等方式,坚持“送政策上门、送材料到人、送服务到户”,对材料齐全、合法的即时办结。同时为企业和公众提供网上核名、网上年检、网上咨询、电子查档等更加快捷的服务。为大学生、军人设立“绿色通道”,对下岗职工在市场准入条件、减免有关税费等方面给予扶持和优惠。我局把以12315维权网络作为监管重点、服务社会、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来抓。大力开展“红盾维权进社区”、“红盾维权进乡村”、“打假维权满意街(区)建设”等活动,目前已建成了覆盖全县的“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46个。在工作采用了“一图一表法”,让各部门各人员相互对比,寻找差距,人尽其职,物尽其用,通过绩效管理把呈贡县工商局2011年“五项指标”、“六项重点工作”和当地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四是推行“四制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我局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逐一梳理,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主体,明确了执法依据,在此基础上,以职责定岗位,以岗位定人员,以人员定效能的原则,对执法责任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岗位和人员,明确职能依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行为合法、执法程序合法和执法形式合法,确保执法的依据明确、责任明确、权限明确、手段明确和要求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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