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人员工作制度(专业18篇)

时间:2023-11-30 22:24:25 作者:文轩

在学校中,我们不仅可以获取知识,还能结识各种不同背景的朋友。这里有一些获奖学生的学校总结范文,他们的写作风格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学校管理人员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

学校办公室在校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学校日常行政事务,为广大师生服务,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加强学校各处、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和联系;

协助学校领导做好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二、按照学校的要求,负责组织草拟学校年度计划和。

总结。

负责草拟学校有关文件文稿并经校长审核后定稿完善发文手续。

三、

负责具体办理教师工资评定、晋升、津贴发放、年度考核、出具介绍信、证明等工作。

四、按照上级组织的各类会议、文件精神,处理、填报好有关报表,并及时传达相关精神。

五、保管好学校的公函、文件、资料,做好有关文件的传阅和文件归档;

六、协助做好教师及所有在职人员的生日、节日、疾病等慰问工作;

七、做好学校各种集体活动、会议的记录、考勤及组织工作。

八、做好家长或其他来访客人的服务接待工作,及时向校长或相关处室反馈信息。

德政处在校长的领导下,发挥中国传统文化的德育优势,认真抓好学生及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教育。

一、负责制订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总结,分享德育经验,开展中国传统文化学习。

二、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的《一是一善》工作,定期检查、批改、评比。

三、搞好学校德育队伍的建设,做好班主任的学习、考核、评优等工作。

四、配合学校少先队组织,抓好学生小干部的培训和开展学校的团队活动。

五、组织全校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二十四孝》宣传教育活动。如国旗下的演讲、黑板报、讲故事、演讲比赛、歌咏比赛、文艺汇演、观看电影等。

六、负责学生的纪律教育、生活管理及违纪处分等工作。

七、开展纪律、卫生评比、评选活动,每周晨会进行公布及流动红旗的颁发。

八、配合家长、学校与教务处一起开好家长会及组织教师进行家访。

九、优化学校育人环境,配合总务处搞好学校环境布置及环境卫生的保持工作。

十、组织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操行评语和操行等级评定工作。

十一、及时收缴各种资料,如:一日一善、。

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协助校长组织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国传统经典、现代教育理论,指导制定各类教育。

教学。

计划,主持教研组长会议,研究有关教学工作的各种问题,检查学校教学工作的全过程,保证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二、组织编班、合理分配教师工作,制排课程表,拟定编制学校各种教务表册;

做好教师的学习、工作的考核工作。

解决学生的插班、转学及学籍等问题,审核颁发学生的毕业证书,审核教科书的预定工作。

四、经常组织教师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师的业务能力,教学效果,适时安排教师的业务学习,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五、积极配合德政处做好学生孝悌之道的教育工作,指导班主任制定德育课计划及实施、检查和总结工作。

六、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检查教师教案、学生作业。指导班主任召开家长座谈会,听取、吸纳家长各方面的良善之策。

七、调控学生的体育卫生及课外活动,宏观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五育”方面得到发展。

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一.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本教学目标,明确教学目的和任务,讨论并确定本学科全学期和各单元章节的教学要求。

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学科教学实际制定教研组活动计划,课题研究计划与实施,做好期末总结工作。

三.指导和检查本组教师钻研教材和备好课,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组织教师定时间、定内容开展集体备课活动,协助教务处星期一审阅教案,并及时进行量化评议。

四.经常分析各年级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质量,处理好基础知识和培养能力、发展智力的关系,研究教学方法的改进。

五.配合教务处研究和制定一学期学生抽考的时月,测试命题的原则,组织本组教师做好质量分析工作。

六.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从实际出发,确定教研组和个人教学研究的专题或重点,围绕专题和重点开展说课、听课、评课活动,及时总结交流经验。

七.制定本教研组教师业务提高计划,组织业务学习,帮组教学上有困难的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八.负责组织本学科兴趣小组、学科竞赛等教学辅助活动。

少先大队制度。

一、活动制度。

1、每学期开学,大队辅导员要根据少工委活动精神和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布置工作。

2、少先大队每月开展子女孝道弘扬、人身安全、节约粮食及水电等方面的主题教育。

3、各中队在德政处和大队的指导下,进行全校的卫生、纪律和一日一善的定期检查。

4、少先队活动阵地要不断更新。各中队的班级文化、班级绿化工作要常抓不懈。

5、少先大队定期集体检查各中队活动,召集中队分享、交流学习与工作心得。

6、配合德政处每学期组织全校少先队员开展一次音乐、体育、科技等方面的集体活动。

7、根据各中队活动开展情况和达标情况,学期末尾评出优秀中队,并号召全校各中队向优秀中队学习。

二、培养队干部协助少先队工作。

1、定期选拔少先大队干部,并采取互助互学的形式加强对队干部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的培养。在开展队会活动时,少先大队组织队干部参与大会活动议程,使他们在活动中得到锻炼。

2、队干部在学校应起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提高各方面素质。根据队干部在工作学习及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对于成绩优异者,及时给予表扬。每学年评出优秀队干部,并在大会上予以表彰。对工作效率低,能力差的队干部,经大队会议通过(半数以上)应提出要求,并限期改进。对各方面表现极差的队干部经少先大队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撤消。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心理咨询老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要按约定时间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2、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3、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4、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5、心理咨询信件保证第二天及时回复,同时做好存档。

6、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7、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8、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为视咨询者时间而定。

9、每天的心理辅导老师按具体的工作安排进行值班。

10、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校医务室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主动服务,热情服务”的工作宗旨,努力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水平。

2、每学期定期作出购药计划并从正规药店进药。药物每学期盘点一次。平时做到日清月结。

3、医务老师必须对工作极端负责任,从内心深处体贴生病师生,态度和蔼,遇问题应耐心解释。

4、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对教师和学生实行定期体检。针对本地区的常见病、多发病,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并总结适应本校预防及医疗保健的工作经验。

5、取药时必须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认真查对师生的姓名、年龄、症状及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发药时学生每次发药量为一次量,酌情增加,不得浪费药品或发错药品。用药时应耐心向生病师生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应经常向师生介绍新药信息。

6、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诊疗技术和服务质量。

7、负责对学校的宿舍卫生、教学卫生、体育卫生、饮食卫生和妇女卫生等进行业务指导和卫生监督。

一、微机室是微机教学和操作的重要场所,非微机室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二、为保证微机室的无尘状态,进室必须换干净的拖鞋或采取必要措施。

三、不准随地吐痰和扔废纸等杂物。

四、不准把食品、饮料等带入室内,严禁吸烟。

五、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大声喧哗及打闹。

六、不得在室内随意串动、串机操作,上机后人机对号,并做好上机记录。

七、听从微机教师的指挥,按要求程序操作。

八、室内所有电器设备和开关不得随意乱动,不听指挥造成损失由行为人按价赔偿。

九、不得擅自使用非法复制和来历不明的光盘和软盘,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如带有病毒追究责任。

十、如上机处理文件和打印材料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一、物品的人为损坏,按价赔偿,物品的丢失追查直接责任人,由直接责任者赔偿。

十二、本室一切设备及备品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得私自带出室外,所有物品进出必须有台帐。

十三、雷雨天必须关机,无特殊情况不准开机。

音乐室管理制度。

一、音乐室由上音乐课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三、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在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乱刻乱画。

四、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排练,就座,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

五、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音乐教师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六、集体性文艺活动,音乐教师要提前准备好器材。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放置,关锁好门窗,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其责任。

七、音乐器材借出和非音乐教师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音乐器材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借用,应经学校领导审批,出据借条,定期归还。对私人一律不外借。

一、体育器材设备是学校的基本建设之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体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和课外训练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体育器材设备按目录进行分类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每学期末清点一次,每年底与总务处对帐一次。

三、体育器材分类存放,定位定橱,陈列有序。要保持室内整洁,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照射等工作。损坏的器材要及时维修,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四、任课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两节课填交“体育器材使用通知单”。保管人员应按时准备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检查,确保体育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五、一切器材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均应登记,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六、所借器材设备在使用时,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借或持物离开教练场地,如发现,保管人员有权收回,并提出批评。

七、各种器材设备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借用,应经学校领导审批,出据借条,定期归还。对私人一律不外借。

八、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当场监交,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最后应由三方签字方能生效。

小学图书阅览室借阅制度。

为了让大家更方便、快捷、有序地借阅图书,特做出以下规定:

一、教职工由本人办理借书事宜,学生由语文教师(或班主任)统一组织办理借书。

二、学生每人次可借阅图书1本(班内可由语文教师组织互换),借期15天,逾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职工每次可借阅一般图书2本,借期30天,逾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2个月,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为保证绝大多数读者的权益,请按规定的借阅期限归还所借图书。超过借阅期限,将被禁止一个月借书。

四、工具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阅览室内查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六、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5倍赔偿。套书籍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图书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七、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八、借阅图书的时间是周一至周五每天安排一班级借阅。

九、凡本校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学校图书管理员允许,并登记借阅时间、借阅图书名称、编号、图书价格等项目后方可借阅。

十、读完后,要按时到图书室办理归还手续,并做好记录。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我校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七、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改善教职工生活。工会要时刻关心教职工疾苦,慰问教职工的冷暖:在职或离、退休教职工及其配偶生病住院治疗,工会组织并代表学校进行慰问。

八、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九、认真完成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十、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学校卫生室工作制度学校卫生室工作人员有多少人

1.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蟑螂等害虫。

2.教学设备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二、个人卫生。

1.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或净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每日早晚要刷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周剪指甲一次,每周剪趾甲一次。

6.保护学生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建议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电视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

三、消毒隔离。

1.每周对各班教室、办公室进行一次消毒,每天对楼梯扶手、走廊、厕所进行消毒。

2.对消毒药品必须坚持所要许可证制度,保证使用的消毒药品科学安全。

3.负责消毒的工作人员要按规定科学合理配置消毒用水。

4.学生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持有效的诊断书方可上学和上班。

5.对患传染病的学生所在班级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学生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8.教职工家中及学生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校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牙克石市第二小学卫生室。

学校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特制定本规定,以保证考试达到预期效果。

一、考生考场纪律。

1.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人考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座,必须遵守监考人员的指令,开考结束前2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

2.考生除带考试必需的文化用具、开卷考试规定的书籍和参考资料外,不准带任何书籍、纸张、电子词典、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等入场。考生就坐后应主动检查座位周围是否有书籍、笔记本或有字迹的纸张等,如发现应及时报告监考教师,否则如被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一旦发现,立即没收。

4.考试期间如需提问,必须先举手,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但不得向监考教师提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

5.考生答题时,其它应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楚。

6.考试期间,学生一律不得借计算器、尺子、橡皮等文具,如确需借用他人文具,须经监考教师同意,且由监考教师代为借还。

7.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准交谈议论,不准东张西望,不准偷窥、抄袭他人试卷,严禁交换试卷或纸张,不得传递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否则视为作弊。

8.考生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考卷,以免他人抄袭,否则视为协同作弊。

9.考试过程中,除生病和交卷外,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经批准离开者,须有监考教师陪同,并尽快返回考场继续答卷,不得延长答卷时间。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内及附近逗留、喧哗。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止答卷,并离开考场,不得故意拖延时间,若经监考人员催促仍不交卷者,则按旷考论处,成绩以零分计。

10.考生不准代交别人试卷,也不准擅自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视为考试作弊。

二、监考教师须知。

l.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2.监考教师应于考试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并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3.监考人员在考试前必须彻底清场,指挥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如个别不接受指挥的考生,则不发放试卷。

4.监考教师主要职责是维护考场秩序,不得对考生进行任何。

提示或暗示;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若需延长考试时间,应经教务处同意。

5.严格考场管理,对学生作弊及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有权作出处理;对作弊者和严重影响考场纪律者没收其试卷并勒令其退场,收集好有关证据,并做好记录;对轻微影响考场纪律者提出警告。

6.对考场上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对超出监考权限的疑难问题,要请示巡视员后妥善处理。

7.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注意巡查;不得在考场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在无人代理的情况下离开考场。监考人员若有急事需要离开考场,必须经巡视员同意后,由教务处进行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8.严禁纵容考生作弊或有意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或包庇考生作弊事实的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9.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仔细清点试卷(包括学生已答试卷及空白试卷),确认无误后,将试卷交回指定地点处理;若收回试卷数量与领取、发放时不符,要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追回试卷。

10.若考场有作弊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教务处。

三、违纪行为的认定及处理。

1.学生有下列规定中确定的作弊行为之一,由监考人员或巡视人员当场抓获者,或有其他考生检举并有确凿证据者即可做作弊认定,由教务处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处理,书面予以批评教育,并通知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2.学生采取不正当手段于考试前获取试题内容视为考试前作弊,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老师加分或包庇作弊事实视为考试后作弊,均以作弊论处,由教务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并通知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3.教师有如下情况之一者,视为违反考试工作纪律:

(1)有意或无意泄漏考试试题;。

(2)监考时为考生提供作弊条件或纵容考生作弊或包庇学生作弊事实;。

(3)监考时对考生进行答题。

提示;。

(4)监考时管理不力,造成考场秩序混乱;。

学校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育统计工作制度日如下:

1、教育统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教育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2、学校根据教育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学校统计工作实行校长统一领导,学校明确一名校领导分管统计工作,检查、督促并协助完成统计任务。学校统计人员必须按时、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3、教育统计人员应当加强学习,具备与其从事的教育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整理、报送统计资料,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4、加强对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按照国家规定加强统计人员资质和信用建设,提高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保障统计人员的稳定性。

5、统计人员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6、应当根据统计资料,对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的教育事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提供咨询意见和决策建议。建立教育统计数据解读、预测预警机制,加强数据分析,增强教育统计分析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7、统计人员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挖掘数据资源,综合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提高统计分析和应用能力。

8、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等教育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上报的统计资料必须由统计人员、审核人、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9、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建立健全教育统计保密制度,完善教育统计内控机制,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保密工作。

10、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教育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教育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11、教育统计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教育统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虚假教育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12、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教育统计工作中有统计违法行为的,移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有违纪行为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轻重,向有关责任人员的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分处理建议。

13、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的领导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自行修改教育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4)对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前款第(3)项、第(4)项规定行为的,应当从重处分。

14、教育统计机构及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或者行政等责任,并记入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诚信档案:

(1)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2)自行修改、篡改、伪造、编造统计资料的;

(4)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

(5)泄漏统计资料导致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被识别的;

(6)违反规定导致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7)其他统计违法行为。

15、违反统计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的,除对其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或者要求他人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由作出有关决定的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撤销晋升的职务。

学校工作制度

一、学校建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形成能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管理系统。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建设。组成由政教处(学生处)扎口,政工、团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和政治课教师为主体的基本队伍。

三、要经常组织教师进行政治学习,进行师德、师风教育,使全体教师做到为人师表、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

四、重视培养和提高政工干部特别是班主任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的能力,开展创文明班,做文明人的活动。

五、学校要把德育放在首位,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及共产主义人生观等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六、根据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加强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建立团结、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七、充分发挥政治课主渠道作用。利用本地有教育意义的场所,运用升旗仪式、黑板报、宣传橱窗、班会等各种形式,形成丰富多彩的`浓厚的政治思想教育氛围。

八、针对学生特点,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大力表彰先进,不断开创学校思想工作的新局面。

学校卫生室工作制度学校卫生室工作人员有多少人

一、校医是学校的医务人员,具体负责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在主管部门领导下,在上级教育、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以《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指南,积极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并认真贯彻学校卫生有关文件,积极参加业务学习。

二、根据上级教育、卫生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全年或学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期末(年末)做好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培训各班卫生员。

四、负责组织学生进行预防接种,并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期发现,早期隔离、早期治疗,控制蔓延。

五、积极组织学生健康检查、监测,建立健康卡,及时总结、统计、分析,并将结果向领导、班主任及家长报告。

六、认真开展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做到情况明确,防治措施具体,使患病率逐年有所下降,切实做好保护学生视力、急救、转诊等工作。

七、对教学、体育、劳动、饮食(水)设备、环境、个人卫生进行督导。

八、要经常积累学生健康、生长发育、疾病、因病缺课、死因、运动外伤等各种资料、数据,及时总结、分析并上报教育、卫生部门,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学校卫生室工作制度学校卫生室工作人员有多少人

一、校医是学校领导管理卫生的参谋和助手,是学校卫生业务指导者,也是卫生保健工作的执行者,又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卫生监督者。校医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其次是对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和矫治。

二、在学校行政及主管教育部门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受当地卫生部门指导。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每学期要拟订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制定工作制度,期末要进行总结,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三、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师生体检,每学期进行两次视力监测,建立健全健康卡片和保健档案。体检后及时进行复诊与确诊和资料的整理,进行统计分析,制作图表,分析评价,提出保健措施,作好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

四、经常了解教学过程中的卫生问题,每学期要听两节文化课,进行教学卫生监督,根据情况及时向有关教师、学校领导提出可行改进意见,预防学生脑力、体力过劳和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五、督促和指导学校环境卫生,创造良好学习环境,搞好校园美化、绿化、净化和地面硬化工作。

六、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卫生防病,生理卫生,青春期卫生教育环境保护教育,性知识教育等工作。要培养班级卫生员,红十字青少年,充分发挥他们的卫生骨干作用。

七、做好学校体育卫生相结合,进行体育卫生教育及体育监督。每学期至少听两节体育课,并做出评价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八、做好计划免疫工作,按时完成预防接种,

预防投药。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九、积极做好近视、弱视、沙眼、肠道寄生虫、龋齿(牙周病)、脊柱弯曲异常、营养不良、贫血、神经衰弱等疾病矫治与预防工作。

十、实施简易医疗,一般诊断急诊及转诊工作,要与就近医疗部门建立联系。

十一、做好青春期卫生和女生经期卫生的保健,积极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咨询工作。

崇礼二中。

学校人员工作制度

1.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教科研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学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教育“四法一纲要”为依据,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加强改革,提高效率。以有限的教育资源创造更大的教育效益。

3.学校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提供开展科研工作必要的资金、场地、硬件设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实验。

4.学校支持老师参加学习、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老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能力。

5.学校成立教育教学科研室。科研室主管全校科研工作,通过统筹规划、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各项科研工作顺利完成。

6.学校成立各科教学研究小组。教研组组织教师学习、研究各学科专教法、学法,制定活动计划,定期开展活动。

7.学校成立各实验研究小组。实验组科学、规范开展课题实验,制定实验方案和计划并严格遵照执行,资料收集及时、翔实,实验效果科学、真实。

8.全校教师应当支持、参与各项改革和实验,改进课堂教学,撰写实验经验、体会和论文。

9.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的使用、保管人员,应当掌握使用、保养、保管、维修设施的知识和技术,不损坏,不私自外借,保证设施用于教育教学。

10.学校科研工作资料管理人员应当掌握档案管理知识,及时收集、保管科研档案,做到专人管理、专项专柜、分门别类、借阅有登记,并做好保密工作。

11.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由学校行政落实、检查。

学校工作制度

1.教室内及卫生区要做到“六无”:无灰尘.无纸屑.无痰迹.无果核.无烟头.无食品袋等杂物。

2.要当好值日生。每日早、中、晚三扫,每节课间简单清扫。两周大清扫,每周一总结。

3.清扫时间安排:早晨7:10~7:40前清扫完。中午12:00前清扫完。放学5:15~5:45清扫完。上.下午课间操各班留两名同学清扫教室及卫生区卫生。

4.清扫时要湿式清扫教室及卫生区,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5.室内物品摆放有序,桌椅整齐,设立卫生角,并有专人负责。

6.自觉保持学校环境卫生。不在教室内外墙壁乱写乱画,不涂课桌椅,不乱画黑板,不乱扔杂物,不从楼上向下倒水或扔杂物。

7.清扫的垃圾装入塑料袋,5:10放学后,放到学校指定存放地点。

8.每周10分,一天2分。教室及卫生区如有纸屑等杂物扣0.5分。早.中.晚及每节课间如有一次不按要求清扫扣1分。随地扔杂物及践踏草坪扣1分。爱护环境卫生及有特殊贡献者一项加2分。

学校工作制度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特制定《小吉场镇教育管理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一、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二、各校点每学期要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一封公开信,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明确家长(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

三、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四、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性知识和自我保护方法教育。

五、各校点要按规定开展好防“六灾一渗透”安全教育,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协调配合综治、安监、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六、各校点要千方百计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

七、各校点要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落实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措施。

八、各校点要按照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未成人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九、有条件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出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十、各校点要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及有关法律和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将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落到实处,执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

十一、各校点教职工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主动制止侵害行为,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各校点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教管中心。

十二、各校点全体教职工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心得体会。

十三、严禁男性人员擅自进入女生宿舍,严禁住校女生擅自外出超时不归。

十四、严禁教职工在非公共场所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事务、处理教育教学等问题。

十五、严禁午间及下午放学后滞留学生进入教师宿舍或办公室。

十六、各校点全体班主任教师每学期对班级所有学生要至少完成一次以上家访或电访,科任教师每学期对相应班级留守儿童至少完成一次家访或电访。

十七、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讨论“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十八、各校点三年级以上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在学习园地办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1、学校要经常与社会(居委会、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联系,互通情况。

2、定期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实行法制讲座,向全体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在校学生犯罪,加强对违法乱纪的学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强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义务。

4、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4)对特殊时期,学校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应的活动;

(6)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学校可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让家长定期或按需要参与子女的教育过程,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纪律管理和德育工作,切实抓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创建优美、规范的校园环境,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培养广大师生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主义思想,增进师生的劳动纪律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师生的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能力,加强值周工作,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值周领导

1、加强学校管理,了解日常教学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学校校委会成员实行轮流值周,一周内全面、具体地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2、领导值周顺序由校长安排。轮到值周的领导因故不能履行值周工作的,要提前请假以便另行安排。值周期间因事外出时,要自行找其他领导顶替。

3、值周领导要组织好每周一的晨会。要围绕每周教育主题做好国旗下讲话,做好上周工作小结和学生行为习惯训导。

4、值周领导每天早上负责组织教师早操,组织教职工签到,对迟到教师做好记录并提出批评。

5、值周领导上下午都要佩在校门迎送学生上学和放学,登记迟到学生,督促、检查放学路队。

6、值周领导每天至少三次到各教室巡视,检查学生上课纪律和老师上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值周领导及时纠正学生不安全行为,协助处理安全事故,保证校园安全。

8、值周领导要每天领导值周教师进行值周检查。

9、严格督查值周教师认真填写值周日志,仔细、详实记录每天各项检查情况,做好工作周记和工作建议,周末向校长汇报值周情况。

10、领导值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管理工作,校委会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

二、值周教师

1、按时到岗,以身作则,巡视指导值周学生值周工作和检查督促班级的学生纪律、卫生情况。

一层值周教师负责所在楼层的学生纪律、卫生、学生学习、上下楼梯秩序,进出楼秩序。带领和指导值周生检查各班教室、卫生分担区的卫生情况,若不合格应及时指正,并限期纠正。

二层值周教师负责所在楼层的学生纪律、卫生、学生学习、上下楼梯秩序,带领和指导值周生检查各班教室、卫生分担区的卫生情况,若不合格应及时指正,并限期纠正。

三层值周教师负责所在楼层的学生纪律、卫生、学生学习的秩序。带领和指导值周生检查各班教室、卫生分担区的卫生情况,若不合格应及时指正,并限期纠正。

2、检查学生会佩戴值周标志和开展工作情况。值周结束时,由本楼层值周教师对学生会学生作出值周日志的书面评价。学期末将根据评价结果评选优秀学生会并给予奖励。

3、值周教师在一周内要分别对学生的“三操”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4、指导学生认真做好上下学时在校门口的值周工作,礼貌接待来客,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维护校门口秩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指导值周学生一起检查中小学生的团徽、红领巾、服装的整洁和个人卫生,迟到情况,以及课间及课外活动外出购买食品、校园内吃零食等违规情况,记入考核。

6、指导值周学生检查学生离校情况,有无及时关灯、关门窗、关电源(三关),并将情况记入纪律考核。

7、对本周值周工作和学生操行情况作出书面评价,同时对下一周值周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

8、每天填写值周日志表,周五作出总体评价后,进行公布。

9、值周领导及值周教师空岗或迟到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学生会

1、要求每天佩戴值周标记,仪表大方,积极工作,客观公正,按时上岗,认真完成值周工作。

2、值周学生与值周老师一起负责纪律检查和教室、卫生分担区检查,各班的纪律和规范检查。

3、值周生在每天上下学时制止闲杂人员入校门。

4、各个楼层的值周学生,负责检查学生的着装、打扮、佩戴团徽、佩戴红领巾、迟到、课间外出购买零食等,并记入值周日志。

5、检查监督学生课间纪律,上下楼梯的秩序,纠正学生的不规范行为。

6、检查区域内各班的“三操”情况。

7、检查学生离开教室后是否及时关灯、关门窗、关电源(三关)。放学是否按时离校。

8、值周教师对值周学生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值周学生空岗一次扣除所在班级2分。

9、检出情况均按?金钟中学评分细则?进行考核。

10、在值勤过程中,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如遇特殊情况,要妥善处理,不得采用粗暴的、过激的行为。

11、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量化评比和值周检查工作,详细记录各项数据和扣分原因,严格掌握评分标准,每天及时进行小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2、负责一周分数汇总,及时填写值周的相关表格,要求核算准确,不感情用事,不随心所欲,做到公平、公正,责任到人,谁出差错谁负责。

13、在值周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值周教师或值周领导领导。

14、全体同学有义务配合学生会做好班级值周工作,阻拦、故意刁难者,以严重违纪论处。

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的治疗。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职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 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工作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 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

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 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学生对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 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业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 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人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止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 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九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可以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学校、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和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接受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 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 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章 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八条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 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况,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一条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任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至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进。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 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可以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四十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六日颁发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和一九八0年八月二十六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

学校教研工作制度

根据临高县教育局教研室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教学教研工作制度》、《教研工作计划》,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此教研工作管理制度。

全力推进新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大校本教研工作力度,以校本研究为先导,以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目的,以课堂改革为突破口,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把我校的教研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而努力奋斗。

1、围绕学校工作目标,以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为契机,使全体教师不断更新理念,开拓视野,转变方法,提高能力,确立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型课程价值观。

2、不断探索切实可行地校本教研工作途径、方式、方法。

3、认真开展探讨性小课题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师教教研能力。

4、开展好新课程的研究活动,学习新思想,实践新理念,建设一支适应新课改的新型教师队伍。

组长:梁安裕(校长);

副组长:谢绍移(分管副校长)、王雄(教导主任);

成员:陈家精、陈小升、黄明炎、符笃良、陈力公。

1、充分利用个人博客)进行网络教研与交流。

2、实行学校领导和教导室推门听课、科组之间进行听课,每名教师一学期至少听10节课,分管教学教研副校长至少听30节课,教导主任至少听20节,教研组长至少听15节课。要边听边思,及时评注。

3、确定教研组活动的时间:周一晚为语文组和数学组教研活动的时间;周二晚为政史地组教研活动时间;周三晚为英语组教研活动时间;周四晚为理化生物组教研活动时间。

4、各教研组长负责组织教师进行教研活动,做好每次教研记录。

5、各教研组根据本周听课情况利用教研组活动时间进行评课,评课“三原则”:谁听课谁评课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原则、听评结合,以评促学,以学促教的原则。

6、每科组之间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同课异构”教研活动;每学期联系本县内兄弟学校进行至少两个学科的“同课异构”活动。

7、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县级各类评优课活动,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

8、每学年邀请课改先进学校到我校讲座、现场授课,学习课改先进的学校的教学模式,探索适合本校实际情况的教学模式,从而促进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发挥课堂教学作为主阵地的作用。

9、鼓励教师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教室的“班班通”设备)进行教学。

10、每学期、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段考、期考测评分析会,中考质量分析。

11、积极参加县培训办、教研室组织的各项培训及教研活动,尽量让教师“走出去”学习先进的教学模式。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配齐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不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救援物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预案进行审核,现场实地查看清点确认救援人员、机具物资配备等有关事宜,确保落实到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应急预案符合要求,签认后报监理站,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备案。

4、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应急机具、物资是否完好齐全,存储到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救援和消防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时能熟练进行。

5、监理工程师加强现场应急救援的动态管理,根据工程的推进,适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方案或措施、救援物资的.补充与完善。

学校的工作制度

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是贯彻落实(全环办【20xx】47号)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推进素质教育,增强青少年的环境意识和参与保护环境的能力,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效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积极参与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把环境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点,为我校师生创造出更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层次,特制定以下创建“绿色学校”工作制度。

1、建立由学校领导、学科教师、及学生代表等组成的“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把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各处室、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部门职能,进行具体分工。

2、结合自身特点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学期定期召开环境教育会议,认真研究,检查总结。

3、建立环境教育档案及资料管理,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书刊、报纸、视听等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推广工作。

4、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环保培训和开展环保知识学习,培养师生环保卫生意识,校领导、教师参加创建“绿色学校”的培训班。

1、校园绿化美化建设由校长亲自抓,并分工负责按规划实施,加大投入,使校园布局合理,色彩协调。

2、制定垃圾袋装化管理制度,绿化管理责任制及卫生处罚条例,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3、坚持“卫生责任到班”活动,以班级为单位,承包校园净化工作,狠抓教室、校园卫生的检查,保证学校环境清洁卫生。

4、严格执行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制度,厕所卫生有专人负责,保证校园内无卫生死角。

5、建立完善的节电、节水措施,教室,办公室要求人走灯灭,电脑、开水机有专人负责管理。

6、制定环保卫公约,师生共同遵守公共卫生和保护环境。

1、学校有计划组织师生学习环保知识、开展专题讲座、环保演讲等多渠道环境宣传教育。

2、地理、生物、化学、物理等学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充分利用现行教材中的环境知识对学生进行审美观念的教育,加强对环保知识渗透教育教学。做到有机结合,巧妙渗透。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讲座,考试试卷中要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

3、通过环保知识的学习与测试,让学生加深对环保工作的认识与重视,提高环保意识,规范良好的行为。

1、学校教导处、团总支、班主任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每次活动要求有总结。每学期环保宣传板报不少于1次,环保专题班会不少于2次。

2、成立由学科教师指导的环境兴趣小组和环保志愿队,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环境教育实践活动。

3、对学生在校的行为习惯提出明确要求,编印《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十九条》,对学生在爱护环境、卫生习惯等方面应养成的习惯,学校还组织学生进行互评、互议,每周一小评、每月一汇总,并且与班级考核相挂钩。

4、有计划组织师生动手参与绿化、美化、净化校园的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参加。

环保监督和环保教育宣传活动。

5、利用每年的植树节、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爱鸟日等纪念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使学生关注地球、关注我们的家园。

6、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环保行为规范,提倡“四不”活动,即不乱丢废弃物、不乱吐痰、不乱写乱画,不乱停放。爱护花草树木,爱护益虫和动物,爱护自然环境,爱护资源,人人动手清洁卫生,节约用水用电,养成良好的习惯。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在承包人进场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基础上,必须对项目及每一个分部工程,甚至特殊的工程、难点制定更为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说明如何实施项目及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其质量。承包人在开工7天前将填写"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报到监理部,认可批复后实施。

施工单位在接到项目法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到建设(监理)机构办理开工批准手续。

1.当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应在计划开工前十天,上报《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批。

2.分部工程开工。

在完成合同项目开工的基础上,即合同开工令、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批表、施工设备材料进场审批表、施工组织及人员审批表、有关人员资质证书、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项目划分、材料进场检验报告、测量成果审批表、资金流计划审批表等内容完成的基础上,报送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师审批。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10天,应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开会时共同研究解决。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督促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工程技术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难点、设计特点、工艺、工序重点),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有关单位执行。

监理人员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抽样。对于水泥、外加剂、沙子、碎石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取样并送检进行复查,不合格的材料要清除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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