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通用13篇)

时间:2023-11-25 20:46:54 作者:文锋 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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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激励陷阱问题探析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针对当前人们对国有企业经理激励不足的看法提出了国有企业经理激励悖论,指出以扭曲的控制权收益激励所主导的激励机制是产生此悖论的缘由,并给出了建立国有企业经理市场化选择机制的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控制权,激励,博弈。

目前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对企业经理实行以月薪制为主的报酬制度,其特点是低工资、低奖金,部分上市的国有企业实施了管理层持股的辅助激励方案,但激励效用也不显著。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对中国企业经理成长与发展的专题报告显示,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工资水平明显偏低(见表一);另据一项将我国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年度报酬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进行回归分析的统计结果表明,总经理的年度报酬与每股收益的相关系数仅为0.045,与净资产收益率的相关系数仅为0.009,并且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企业经营业绩的相关性也很低,这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不仅存在年度报酬激励不明显的现象,而且存在股权激励不明显的现象;在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19对企业经理对经济地位满意程度的调查报告显示,国有企业经理的满意程度最低,只有22.9%,有44.4%的经理表示不满意(见表二)。

以上事实似乎表明,我国国有企业存在对经理激励严重不足的情形,使得他们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经营才能,并最终导致了我国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不佳的结果。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从来没有发现国有企业的.经理职位因激励不足而空缺,也没有出现大量的国有企业经理因为对自己的激励不足而离开国有企业的现象,虽然这其中不乏因“事业心”的驱使而坚守岗位的经理的存在,但这种“事业心”却大多与政治地位、社会声望、在职消费等由对企业的控制权带来的利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现代产权理论把企业所有权分为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两部分,主张对代理人实现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对称结合,从而达到最佳的所有权安排。基于此我们也可以把企业的收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控制权收益,也即难以度量的非货币形态收益,它包括政治仕途、在公众当中的声望、在职消费以及通过资源的转移而得到的个人好处等等;另一部分则是货币收益。这两项收益都能起到对企业经理的激励作用,而当前在讨论我国国有企业经理的激励问题时,大多数的学者或是没有考虑对企业的控制权收益,或是虽考虑到了企业的控制权收益,却把它与货币收益分开,仅仅只把货币收益作为激励经理的因素,从而得出了我国国有企业经理激励不足的结论与共识。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国家的放权让利,国有企业的经营人员获得了较为充分的企业经营自主权,这一点由近几年来出现的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便可得知。在货币收益激励不足的情况下,控制权收益激励成为对他们最有效的激励机制,为提高国有企业的活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看到控制权收益激励积极意义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它消极的一面。由于没有对国有企业经理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导致了控制权收益激励的扭曲,经理们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对控制权收益的追逐上。在我国国有企业出现的内部权利斗争、规模的盲目扩张、项目的重复建设、管理层对兼并收购的抵制等现象无疑说明存在巨大的控制权收益在激励着国有企业的经理们。也就是说,虽然国有企业经理的收入普遍偏低,即来自货币收益的激励不足,但来自控制权收益的激励弥补了货币收益激励的这种不足,从而控制权收益和货币收益加和的总的激励并不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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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大学生就业问题及对策论文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随着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现象也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话题。大学生就业难既有客观原因,也有大学生自身的原因。从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出发,对改善就业难现象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自1999年大学扩招以来,高等教育开始向大众化教育形式转变,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多,部分高校盲目扩招导致毕业生在就业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本文从社会及政府、高校教育体制、用人单位、学生自身素质等方面分析毕业生就业难现象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及对策。

首先,社会及政府在大学毕业生就业机制和就业政策的管理上仍然不够完善。比如在人事制度、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机制方面还比较滞后,仍然存在着制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性和体制性障碍,从而制约了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在我国,高校就业工作由教育部门管理,户口归公安部门管理,人才市场归人事及劳动部门管理。部门在沟通协调方面经常存在各种问题,同时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毕业生在跨地区就业时经常会遇到各种条件限制,这些不利条件都会影响公正有序就业市场的'建立。其次,市场缺陷也是导致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之一。市场规则不统一、秩序混乱导致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难以达成一致,既浪费成本又影响就业。

当前,我国高校在教育体制上仍然沿袭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从而导致教育与市场需求相脱节,同时旧的教育观念和教育体制也影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第一,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脱节。一些高校在专业设置上存在盲目性和趋同性,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不够紧密甚至产生脱节现象,对毕业生的就业造成一定困难。第二,管理体制不合理。我国的高校教育管理体制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与现代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实用型的人才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第三,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滞后。一些高校忽视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在就业指导和服务中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导致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不能迅速适应角色的转变,对大学生就业造成不利的影响。

当前,用人单位在人才选择和聘用上经常存在重学历、重经验和轻诚信等情况,导致大学生在就业选择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进而引发毕业生就业难。一是经验障碍,很多用人单位为快速创造价值,拒绝录用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二是人才高消费。一些用人单位在人才选择上盲目追求高学历,追求人才高消费,从而造成人才浪费,也给毕业生就业带来一定的难度。三是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存在依托和暗箱操作等行为,影响就业竞争中的公平性和大学生的诚信度,这些不利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就业形势的严峻性。

大学生在就业观念方面过于传统、陈旧,存在就业观念误区。首先,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与用人单位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经常存在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其次,学生自身定位偏颇。有些大学生对自身能力没有正确的评价,眼高手低,好高骛远,导致在就业时经常出现“高不成,低不就”的状态,这些情况会对大学生的择业和就业心理产生一定影响。还有的大学生存在盲目攀比和观望等待的态度,一味寻求好地方、大企业,最终错过就业就会。再次,诚信问题是近年来影响大学生就业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毕业生在求职时弄虚作假,一方面导致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不信任,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大学毕业生的整体形象。

(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就业政策。

政府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完善就业市场机制,同时要深化人事、劳动、户籍、档案及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制定灵活的就业政策,促进毕业生合理流动。对未就业或失业的毕业生,政府应建立相应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保障机制和培训机制,为大学生提供相应的救济及服务。同时,高校要以市场为导向,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及调整专业结构,培养知识和能力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为了增强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不断提升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将就业指导融入到大学生活的每个阶段中,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高校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素质教育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增强社会竞争力。因此,大学生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基础上,还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以满足激烈的市场竞争下高标准人才的要求。高校应在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社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合理设置专业,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社会培养符合现代化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从而有效地缓解就业压力和消除结构性失业,这是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根本思路。

用人单位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转变传统的经验论、学历论,消除就业歧视现象。用人单位应从企业实际情况和长远效益出发,制定合理的选人用人标准,树立长远规划,同时要在竞争中建立合理的人才储备观。这样,企业在竞争中能够合理选用不同层次的人才,杜绝学历高消费的现象,同时也避免了人才流失和浪费。因此,科学合理的用人政策为企业和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平台,既有利于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又促进了大学生的顺利就业;既有利于用人单位选择到理想的人才,又能够帮助毕业生选择理想的工作。因此,完善用人单位用人政策对完善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市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毕业生要调整心态,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突破传统就业观念的束缚,树立正确的择业和就业观。首先,高校素质教育要求学生要在知识、能力和人格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因此,大学生在校期间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以满足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其次,大学生要积极调整心态,准确判断就业形势,对自身合理定位。大学生在择业就业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不要过分苛求地域及薪资待遇。同时,高校及政府要引导大学生树立创业观念,积极引导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既解决了学生自身就业问题,也为缓解就业压力提供了新的就业渠道。总之,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需要高校、社会、政府及大学生的共同关注与努力。只有这样,高校才能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才能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电子邮件相关法律问题探析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和物业管理服务的市场化,物业管理纠纷也日渐增多。

由于我国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因而给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物业管理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本文仅针对物业管理纠纷经常涉及的、当前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尚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属性、物业服务收费等几个主要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认为业主委员会是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组织,物业服务合同属于信托合同,应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物业管理费收取及管理权的归属,并加大对物业管理收费的监管力度。

[关键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

所谓物业管理,是指业主自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在我国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伴随城镇居民住房的商品化、社会化和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发展,已经基本形成了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的运行机制。

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业,6月国务院制定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

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国务院于8月又做出了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在某些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由于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很快,物业管理又很具体和复杂,而相关法律法规的某些条文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对某些问题的规定不明确,这就导致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和诉讼呈继续上升的趋势,物业管理现状成为公众批评和责难的焦点之一。

本文拟就物业管理纠纷经常涉及的、当前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尚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几个主要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一、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它由业主代表组成,得到全体业主经过法定程序的授权,代表全体业主行使各项权益,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活动。

业主委员会作为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在物业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物业管理条例》虽首次将“业主委员会”在行政法规中做出规定,但该条例主要是从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内部关系上来界定业主委员会的性质,至于在对外的法律关系中业主委员会的主体资格如何,它是否为法人机构、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等问题,该条例都未做出明确的规定。

对于业主委员会的主体资格问题,从国外立法来看,各国规定不一。

如德国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团体;法国规定为有法人资格的团体,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为民事及诉讼上的一切行为;美国虽在法律上不承认其有法人资格,但有关物业管理的判例承认其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在我国,对此问题不仅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并且理论界、法学界争议较大。

在司法实践中,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各地法院做法不一。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物业管理的自治组织,其职责内容主要是为了全体业主的利益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协调业主之间的关系,它对外发生法律关系的机会较少,因此没有将它设立为法人的必要。

但是,基于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充当的角色及所起的作用,应当在相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赋予它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可作为原告或被告参加诉讼。

这不仅有利于有效预防和及时解决物业管理纠纷,而且也能从我国有关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中找到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这表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业主委员会不是公民、法人,但它能否属于“其他组织”?关于“其他组织”,我国《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的规定,详细列举了属于《民事诉讼法》第49条第一款中规定的“其他组织”的八种具体情形,并在第九项规定了一个开放性条款“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即“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业主委员会就属于这一类组织,它应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理由如下。

首先,业主委员会是合法成立的组织。

建设部20制定的《业主大会规程》第五条规定: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筹备工作之一确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第22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名单等材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实践中,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投票选举确定,并经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批复后成立的。

这些法律上的规定和实践中的做法充分说明,业主委员会是在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全体业主选举,并得到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法组织。

其次,业主委员会有一定的组织机构。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其成员由业主代表担任,所在地的社区主任或副主任亦兼任成员。

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章程,业主委员会就是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委员会章程来履行职责的。

最后,业主委员会有一定的财产。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得到全体业主授权,代表全体业主行使各项权利。

鉴于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及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责,应在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赋予业主委员会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这既有利于业主委员会大胆地开展工作,从而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也有利于全体业主对自身利益的维护,且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活动也将起着促进和监督作用。

二、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性质问题。

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订立的,以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支付管理费用为内容的,规范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显然,这一条仅对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了规定,但对其性质没有明确界定。

理论界对此问题也存在不少分歧。

有人认为物业服务合同是委托合同,也有人认为是服务合同或承包管理合同,还有人认为是无名、混合合同。

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不同。

笔者认为,物业服务合同应为信托合同,并且它还具有一般信托合同所不具有的特征。

我国《信托法》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概括起来,信托合同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一是合同是基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才订立的。

二是委托人移转财产权给受托人。

三是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管理或处分行为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点是信托合同与委托合同的主要区别所在。

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只能以委托人名义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活动,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也由委托人承担。

四是具有特定的受益人或者特定目的。

物业服务合同完全符合信托合同的主要特征。

首先,物业服务合同是在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能力及管理水平充分信任的基础上签订的。

业主通过业主大会自行选聘自己满意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由业主委员会与之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其次,业主移转物业共有财产权给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占有业主的共有财产,业主与其共有财产权基本分离,单个业主不能以其享有物业共有权而排斥物业服务企业对它的管理。

再次,物业服务企业按业主大会的意志,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业主的名义进行管理,并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这表现为物业服务企业以自己的名义自主决定聘用何人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自行承担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第四,物业服务合同存在特定的受益人即全体业主。

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对物业专业化的管理和维护,以实现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从以上四点分析可以认定物业服务合同属信托合同而非委托合同。

至于认为物业服务合同属服务合同或承包管理合同,或无名、混合合同的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

理由如下:第一,所谓服务合同是指一方以其劳务、技术、知识等为他人提供服务的`合同。

从形式上看,物业服务合同属服务合同,但服务合同的外延较广,不能准确反映物业服务合同中业主移转物业共有财产权的个性特点。

将物业服务合同抽象地、笼统地认定为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具体,难以预防和解决纠纷。

第二,虽然物业服务合同与承包管理合同都是由一方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但承包管理合同的承包方要支付发包方的承包金,以作为占有发包方财产的对价,而物业服务合同则是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管理费用,两者的区别显而易见。

第三,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法律对有关合同已有规定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定合同的性质。

综上所述,物业服务合同应属信托合同,并且具有一般信托合同所不具有的特征。

一般信托合同往往只涉及对某物或某事项的管理,而物业服务合同不仅涉及对业主所有的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共有设施设备等物的管理,而且还涉及对业主群居生活关系的管理,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此可见,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比较复杂、特殊的信托合同。

三、物业服务收费问题。

物业服务收费是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良好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每位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但由于我国有关物业服务收费制度的不完善,业主拒交或延交物业管理费成了如今物业管理中的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物业服务企业由此与业主发生的纠纷时有发生。

这不仅影响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经营,而且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最终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

这种状况又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部分业主拒付或延付物业管理费的心理,从而造成一种恶性循环。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解决这一类纠纷,应从以下几方面健全物业服务收费制度。

第一,应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因此,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相关法律规定,制订本地区物业管理收费具体实施办法,完善物业收费价格形成机制,其规定要做到详细、明确、具体。

要将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同服务水平和档次挂钩,把按房屋性质收费改为按不同的服务等级收费,以体现按质论价。

第二,应调整物业管理费收取及管理权的归属。

关于物业管理费收取和管理权的归属,《物业管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

我国各地立法均规定物业管理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并进行独立管理和核算。

在我国物业管理收费制度不完善、业主又缺乏一定的监督能力的情况下,这种规定为物业服务企业侵犯业主的权益埋下了隐患。

如有些物业服务企业出于某种目的,对个别或少数业主送、免物业管理费,其结果可能造成物业服务企业降低服务质量或把这部分经济损失转嫁到其他业主身上。

这种规定也为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不信任,甚至导致个别或少数业主拖欠管理费提供了可能。

物业管理费本是全体业主交付的用于物业管理的资金,其所有权本应属于全体业主。

其收取权及管理权归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出的,由业主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业主行使各项权益的业主委员会享有比较合理。

[6]业主委员会应设立自己的专用账号,实行独立会计核算,物业服务企业每发生一笔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费用,需经业主委员会审核,然后方可从业主委员会账户中支出。

这种做法能够使业主有效监控管理费用的支出。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权和管理权归业主委员会享有,既有利于维护全体业主的权益,也有利于保障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三,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收费的监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收费项目及其公示要求。

规定收费项目有车辆保管费、综合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物业维修养护费、特约服务费及代理收费共五项规定。

规定这些收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经过物价部门审查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虽有以上明文规定,但由于法规对不履行以上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财务公开透明的公示制度往往流于形式。

另外,相关法规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多收费、少服务等行为应当怎样处罚也缺乏具体规定,导致有些物业服务企业因经济利益驱动,损害业主合法权益。

[7]因此,在立法上应进一步完善对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在实践中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大对物业管理收费的监管力度。

随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蓬勃发展,物业管理纠纷出现了许多新的类型及特点,涉及的法律问题也不断增多。

进一步完善全国性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健全地方物业管理规章,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解决不断攀升的物业管理纠纷已成为当务之急。

这需要不断去研究、探索,不仅要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而且要借鉴国外先进的物业管理经验,以更好地推动我国现代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周珂.物业管理法教程[m].北京:法律出版社,.

[2]胡志勇.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探讨[j].法学杂志,,(3).

[3]肖江平.物业服务市场的自然垄断及其规制思路[j].法商研究,,(2).

[4]许步国.对我国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与法律效力问题探讨[j].前沿,2006,(6).

[5]许步国,高榕.对我国物业管理立法若干问题探讨[j].云南大学学报,2006,(19).

[6]王丽,王歆.业主自治机构法律地位分析[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6).

[7]路斐.评《物权法》“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j].民商法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2008,(4).

电子邮件相关法律问题探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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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问题论文【】

即将面临就业的我们,作为背负着家长、社会和自身的期望值的特殊群体,通常我们自我定位比较高,对自己未来工作期望值很高,社会对我们要求也很高,这使我们面临很大的心理压力,表现出了特有的心理状态,也产生了很多心理困惑。针对这种就业心理问题进行分析,并找出调适就业心理障碍的方法,对促进大学生人格健全发展和充分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学生们即将从十几年一直生活的象牙塔走向未知的社会,去为了自己、父母和社会的期望而奋斗,这使大学生面临很大的心理压力,这种压力随着年级的增高而日益显现,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使大学生在择业过程中无所适从。孙子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不仅仅是古书上的兵法,同样适用于我们的求职之路,更是现代大学生择业之路。第一,面对择业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我们首先要正确认识和评价自我,明确自己今后的职业发展方向,从职业发展的角度分析最适合自己的岗位特征和地域范围。第二,深刻反思自己所接受的学校和家庭教育。长期以来,我国的应试教育使得在过去的生活里学校的目标锁定在升学率,我们的目标被家长们锁定在成绩上。为了高升学率,忽视对学生意志品质和心理素质的培养。在大学的就业指导课上偏重思想教育和政策教育,也会对我们的求职能力的培养,就业心理的辅导、就业技巧的培养上花一些功夫。有些家庭没有正确的引导教育是引发大学生择业心理障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现在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也是我国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基本对象,然而,我国家庭传统教育思想是对孩子统包统管、封闭保护,宠爱有加,对困难、挫折教育引导不够。使很多大学生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依赖感,没有独立性。择业时往往依赖于学校和家庭,着眼于轻松高薪的工作环境和虚荣心的满足,一旦不能如愿便怨天尤人,畏惧不前。因此,客观认识自己,认识自己所接受教育的局限性,是进行就业心理自我调适的有效途径之一。

通常我们都会认为就业教育就是针对毕业班学生开展的一种教育,它与非毕业班的学生无关。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我认为,就业观念的树立与人才的培养有着密切的关系。学生学习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就业。没有明确的就业观念就不会有明确的学习定位。所以说把就业教育提前开展,不仅有利于引导非毕业班的学生尤其是新生有效地规划自己的在校生活,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也有利于帮助他们端正学习态度,激发他们的学习斗志。作为08计算机系学生,在入校期间曾问过很多同学,发现很多同学不知道或不清楚自己所学专业要学什么知识、毕业前应考取何种相应证书。因此,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明确其所学专业的学习要求,告知学生社会上用人单位的用人标准及要求,并引导学生科学地选择学习内容,有意识地培养专业技能,积极主动地去考取相应的证书,这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和就业观,营造浓郁的校园学习氛围都是十分有利的。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学生就业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学生的就业呈现出主体性、社会化等特征。毕业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也日益显现,一方面是用人单位招人难,另一方面是毕业生有业不就,这种结构性矛盾的产生,源于毕业生的主体选择与社会实际需求之间的冲突。由此可见,毕业生就业过程就是毕业生处理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社会化过程,是迈向社会的第一步。观念就是就业力,态度决定结果,性格决定命运。因此,毕业生能否顺利就业,取决于毕业生的就业观念能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主动作出适应性调整。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须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每个大学毕业生都应自觉遵循服从社会需要的原则。首先要明确现实岗位的重要性和工作的目的意义;其次在选择职业岗位时要把个人的兴趣、爱好、专长与社会实际需要有机统一起来,努力寻求到社会需要与个人追求的交汇点。[1]以自己所长择社会所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发展之间的关系,在正确的择业观指导下实现职业理想。

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特征是成功就业的基础和保障,在大学生就业心理素质教育中尤其应注意以下人格特征的培养:乐观自信、积极进取、善于合作、勇于创新、意志坚强、谦虚礼貌、自立自强、耐挫性高、自控力强、善于调节自己的情绪等来增强自己的就业心理能力。[2]大学生作为各种就业压力的实际承受者,谁也无法避免一些意想不到的失败,但是能够选择对待就业失败的态度。就业成功是蕴藏于每一位毕业生心底的一份强烈渴望,然而,家境的贫寒、教育的缺失、时运的不济等往往会使他们置身于失败的困境。但是,在现实世界里心灰意冷,举步维艰时,却常常忘了还有另一条可经由“想象”而抵达的成功之路。当一个人一无所有却胆敢“想象成功”时,他就拥有了一份严谨而理性的思维方式和乐观自信的心理状态;这种理性的思维方式能使心智不断提高,而积极的心理状态,更能给人生带来快乐的心理体验,并不断催人奋进,这就是自信给人带来的力量。由此可见,乐观自信是促使大学生顺利就业的心理动力之一。其次,要培养良好的意志和坚强的性格。意志是大学生成才的重要心理条件,大学生要培养自己坚强的意志和决策的果断性,避免在关键时优柔寡断、丧失良机。性格是人格中最重要的心理特征之一,大学生应该充分认识到良好的性格对于正确思维、理性处事有巨大作用。所以,大学生要善于听取意见,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实践中防止和克服怯懦、自卑、孤僻、狭隘、忧郁、狂躁等心理。

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发展观念可以帮助大学生确定自己的人生轨迹。职业生涯是指个体职业发展的历程,一般是指终生经历的所有职业发展的历程。科学地将其划分为不同的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的特征和任务,做好规划,对更好地从事自己的职业,实现人生目标,非常重要。

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就是根据职业和社会发展的具体要求,将已有知识科学地重组,建构合理的知识结构,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的整体效能。合理的知识结构是满足现代社会职业岗位的必要条件,是人才成长的基础,也是求职择业的基本保证。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不仅要掌握尽可能多的知识,同时还应该掌握用于创造更多、更新知识的本领,掌握学习专业知识与提高技能有机结合的方法,根据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塑造自己,发展自己,不断适应现代社会就业的要求,使自己能够顺应科学的进步,时代的发展,择业的需要,努力提高就业能力。

我们读一回书,希望自己找一份理想的工作,大家都是这种心情。但是对于“理想”有些同学理解出现误区。那是一份“即省力,又不辛苦的,工资又很高的”工作。而现实这样的工作根本就找不到,于是学生心理有一种落差。觉得上当受骗了。因此,即使学校给学生找到了工作,学生也不会珍惜,由此而带来的矛盾也相当的尖锐。学生根本不珍惜学校千辛万苦为他们争取来的就业机会。所以,在离开学校之前一定要告诉自己正确的看待自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告诉自己,只有我们自己创造价值,才能为自己取得相当可观的回报。大部分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学习,表现就会得到公司的认可。但有的学生如果不能正确看待自己,过于消极失望,或者过于自大,以至于不能找到适合自己,让自己满意的工作。

所以,大学生要树立好择业的观点,调整好就业心态。当获得一个理想职业的时机还不成熟时,应采取“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办法,把就业过程当成取得个人职业生涯经验的重要经历,通过就业不断提高自己的社会生存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凭借自己的努力,通过合理的职业流动,逐步实现自我价值,取得事业的成功。

[2]刘慧。浅谈大学生就业心理素质的培养。

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论文

摘要: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出现了高校贫困大学生就业问题。多年来,相关部门和各高校采取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和扶持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贫困大学生就业情况没有得到改善,所以,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已经成为了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提高高校贫困大学生就业率对推进高校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高等教育是由精英教育逐步向大众化教育转型的。相关数据显示,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大学生数量越来越多,他们的就业压力也会越来越大。贫困生作为高校中一个较为特殊的群体,他们在就业过程中明显处于弱势,他们的就业情况不仅关系着千万个家庭,还关系着高校与教育的使命和社会的稳定、国家的未来。“不能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是教育部多次向中央直属高校和地方政府下达的命令,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因此,要高度重视贫困大学生的就业问题。

农村大学生就业难探析论文

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下面是国内农村大学生就业论文,请参考!

摘要: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同样引起了政府、学校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尤其是作为高职院校的农村籍大学生,就业更是面临特殊的困境和挑战。本文拟在把握高职院校农村籍大学生就业的特殊性基础上,结合目前重庆高职院校农村籍大学生的就业困境,总结出其影响因素,并提出解决策略,以期对加强和完善高职院校农村籍大学生的就业工作有所启发。

关键词:高职院校;农村籍;大学生就业;影响因素。

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为城市建设和工业化提供了强大的人力资源保障,其中高素质的适龄劳动力即农村籍大学毕业生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所谓“农村籍大学生”,与城市籍大学生相区别,是指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人群中,其户口在迁入大学之前的原户籍是农村户口的这一类大学生。在我国二元经济结构背景下,农村籍大学生就业在家庭背景、劳动力转移、户籍制度和学历层次上有其特殊性。课题组在相关理论的指导下,结合农村籍大学生的特殊性,选取重庆某高职院校届农村籍大学毕业生为调查对象,进行调查研究。

针对重庆某高职院校2016届农村籍大学生的基本情况、就业现状和他们对就业的不同认识以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的方式,围绕农村籍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起薪工资水平、职业目标、就业意向、就业渠道、就业选择单位等展开调查。就收集到的数据分析来看:

第一,从就业观念上看,部分学生眼高手低,他们往往期待一毕业就能找到工作轻松、待遇高的单位。而事实上,现在很多重本、二本院校的学生刚参加工作的工资都未能达到心理预期。

第二,从就业意愿上看,少部分学生对起薪要求和转正工资的期望值都比较高,并且不太愿意回农村去,他们希望出人头地,回报父母的心理非常迫切。第三,从就业心理上看,极少数学生有自卑心理,认为自己没有“关系”“背景”找不到工作,自暴自弃。第四,从就业能力上看,部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高,不能完全达到用人单位的标准和要求,比如缺乏上进心、表达能力欠佳、责任感不强等,这些让他们在就业中处于相对的劣势,而这些也在某种程度上是受家庭背景和社会环境影响的。从调查的情况分析,重庆高职院校农村籍大学生就业情况不容乐观,存在一些就业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经济环境差,社会资源匮乏。

来自农村家庭的学生们面临求职所产生的大量费用,无疑给他们增加了心理负担,增加了就业难度。同时,相对城市籍大学生,农村籍大学生的社会资源比较匮乏。首先从求职渠道来看,农村籍学生获取就业途径主要是“参加大学组织的招聘会、求职网站”,而很少是“通过亲友得到的招聘信息”或者“直接向用人单位申请”。其次,在某种程度上社会关系甚至超越个人能力本身,成为学生就业的重要保障,而农村籍学生缺乏家庭经济和社会资源两个方面的支撑,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阻碍了就业。

2.综合能力较低,就业竞争力不强。

农村籍学生由于家庭背景和平时的生活方式、思维习惯,在语言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等就业能力方面比较欠缺,而这些能力又是用人单位青睐的.。因此,农村籍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明显不如城市籍学生。另外,由于家庭经济原因,农村籍学生经常参加社会实践,但多数以发传单、产品促销、餐厅服务员等形式为主,与即将从事的岗位和社会实际差别较大。

3.初次就业率较高,就业质量偏低。

农村籍学生毕业后,迫切希望有份工作能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对职业和薪酬水平不会过多挑剔,只要能获得与工作性质相适应的薪酬待遇的工作就基本满足。所以,农村籍学生的初次就业率较高而薪酬水平偏低,就业质量低。

在越来越庞大的高校就业群体中,受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高职院校农村籍学生就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挖掘高职院校农村籍学生的就业影响因素,是解决其就业困境的重要前提。

1.大学生自身主观因素。

(1)就业观念落后。

农村籍学生的就业观念直接影响其就业选择的性质和方向。一方面,受社会负面环境的影响,农村籍学生择业时更加务实,更注重个人价值,功利性较强,宁愿在外面漂也不愿意回农村就业;另一方面,农村籍学生很期待找份好工作来改变命运,若没能如愿以偿,就会心灰意冷,增加心理负担,影响再次择业。

(2)就业心理困惑。

农村籍学生在比较沉重的经济压力下求学,一心希望把就业当作是跳出“农门”的最好机会,但并不理想的现实总会让他们患得患失,心理脆弱。有的学生自尊心强。毕业后宁愿留在大城市漂泊也不愿意回农村驰骋,害怕辜负家人、朋友殷切的希望,精神负担很重。但大城市的生活又让他们感觉很艰难,压力很大,一不小心就容易产生不理智的行为,比如卷入传销、抢劫等犯罪活动。有的学生很自卑,首先高考失利没考上理想的大学,对大学校园里的一切都很敏感,感觉自己被边缘化了,尤其是在找工作的时候,听到“某某有关系,不担心找工作”、“某某有熟人,会安排工作”等论调,或者听说某某公司已经“内定”,暂且不说这样的传言是否真实可靠,但这样已经潜在地影响了农村籍学生的心理和行为,他们就会丧失信心,不再参与就业竞争。

(3)社会化能力弱。

农村籍学生由于特殊的家庭环境和人际资源,一方面人际交往能力不强。尤其是在留守家庭长大的学生,交往面窄,跟他人交往不深,影响了他们的交往能力,在某种程度上获取的就业信息少、就业渠道窄;另一方面社会适应能力不强。农村籍学生从狭小的生活空间到大学这个“小社会”,从熟悉的故土到陌生的大城市,这骤然的变化会给他们带来心理上的震荡。而农村籍学生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及时指导自己的行为,自我角色混乱,不能顺利适应当前的学习和生活,显得无所适从。他们需要锻炼社会适应能力,提升就业能力。

2.客观因素。

(1)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失衡。

当前,我国正大力为平衡城乡基础教育资源做很多努力,但是失衡现象仍然存在。在某些区县,优越的教育资源包括教育设备、教学理念、师资力量等仍然会集中在城市、重点学校,农村籍学生一开始在起点的小学教育上就落后于城市籍学生。

(2)高职院校发展的地位。

当前,很多高职院校都是由中职院校转社而来,发展时间短,在社会知名度、社会影响力方面都不及本科院校,尤其在教育部要将普通本科高等院校逐步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变的改革思路下,高职院校学生就业陷入更加尴尬的困境,在就业市场上存在一定的“品牌劣势”。

(3)用人单位就业环境不理想。

一方面,由于经济形势的影响,人才供过于求,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被过度强化,就业歧视不可忽视。某些用人单位对农村籍学生存在偏见,从福利的角度考虑,担心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而不愿接纳他们,使得他们在同等条件下丧失机会。另一方面,用人单位的用人制度不尽合理。由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扩大,单纯追求员工的高学历,能用研究生的绝不用本科生,能用本科生的一定不用高职生,这对农村籍学生就业增加了更大的压力。同时,用人单位存在人才消费的短视行为,用法律法规来减少他们承担的社会责任,比如不与大学生签订就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不合理等,损害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4)社会现实困难。

高职院校的农村籍大学生占学校生源多数,农村家庭的经济收入直接影响到学生对学习、求职的支出。承载着较大的经济压力,农村籍学生就业的心理压力更大,求职失败也许对家庭也是不小的打击,也会使“读书无用论”成气候,也会使农民对大学教育产生高投入、低回报的质疑。

对于农村籍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我们要树立系统的观念,从全局、战略的高度来认识,从就业的关键和实质来把握,也需要各部门、各环节的努力和相互配合。

1.政府方面。

其一,发挥协调作用,拓宽就业渠道。比如政府可以给企业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释放巨大的就业需求,为农村籍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有利条件;可以创办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企业,为农村籍学生提供实习基地,也可从中挑选优秀的学生就业。其二,教育公平机制全覆盖,均衡教育资源。救济高职院校农村籍大学生的就业困境,需要均衡教育资源,提高区县部分农村的基础教育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资源的投入,改善其师资力量、教育环境、教育水平,继续推进“支教”工作和“特岗教师”计划,继续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其三,引导农村籍学生回农村基层就业。政府要发挥主导鼓励作用,通过政策倾斜、制度保障,引导农村籍学生回到农村实现人生价值。比如降低到农村就业的门槛,在就业难的大趋势面前,政府可以放宽要求、降低学历层次,只要思想端正、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吃苦耐劳都可以报名,再通过考核择优录取;在财力上大力支持农村基层单位,让农村籍学生不仅“回得去”还能“留得住”,设立专项资金,保障学生的工资福利,同时调整国家的激励政策,取消或减少基层大学生在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方面的加分政策,而向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方面倾斜,目的是希望让他们扎根农村,而不是过渡行为。其四,倡导公益创业理念,完善灵活就业制度。政府努力营造公益创业的氛围,成立大学生公益创业基金,鼓励农村籍学生实现兼顾社会效益和个人价值的新型创业模式,完善探索灵活就业制度。

2.学校方面。

其一,提高办学知名度,发展特色专业。高职院校要充分认识到“品牌效应”是客观存在的,故需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借助各行各业的优秀校友积极宣传学校,提升社会影响力,同时将人才培养重点放在学生的专业技能提升上,同时还可根据当地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优化专业设置,进行课程和教学的改革,主动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其二,研究农村籍大学生的就业工作,开展就业指导。高职院校应设立专门指导农村籍大学生就业的方案措施,引导其正确认识自己的优势与劣势,尽早制定好就业目标和职业规划;同时不能忽视农村籍学生的社会化能力,充分考虑他们的社会心理特征,分别教育,及时给予更多关怀,建立农村籍大学生就业的普查、反馈、评估制度。

3.用人单位方面。

其一,用科学人才观指导毕业生招聘工作。用人单位要立足于现实、尊重人才、尊重知识,抓住有利时机吸纳大学毕业生。尤其要给农村籍学生一个锻炼学习的平台,用一视同仁的眼光看待他们,满足他们的职业愿望也会自己企业增殖。其二,构建合理的用人机制。用人单位要发布透明、准确的就业信息,降低尤其是农村籍大学生的不合理门槛,建立与学生和谐的劳资关系;同时与高职院校保持密切合作交流,坚持走产学结合的道路。

4.大学生自身层面。

其一,注重自身素质培养,主动提升就业能力。农村籍大学生要清楚自己的优势劣势,加强学习,注重全面发展,主动提升就业能力,争取赢得用人单位的肯定;同时还要摆在心态,既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也要自信自己的努力,才能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市场份额”。其二,更新就业观念,主动走农村基层就业之路。农村籍学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定位,将社会发展的需求和自己的前途结合起来,主动从事农村基层工作;要看到自己独特的优势,回到农村,能更快更好的融入农村生活,用自己的行动回报家乡,比在大城市“漂着”“窝着”更幸福,更有价值。

总之,在庞大的就业群体中,我们期待更多人关注农村籍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解决重庆高职院校农村籍大学生就业的困境,不是政府、学校、用人单位和大学生自身任何一方就能够扭转全局的问题,而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政府发挥协调作用,用人单位伸出援助之手,学校拿出鞭策之道,大学生自己自我完善。只有四管齐下,形成合力,才能解决重庆高职院校农村籍大学生的就业困惑,并收到标本兼治、良性发展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崔翠利.大学生农村基层就业激励机制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08。

大学生就业问题论文【】

1999年教育扩招,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由20xx年的95万扩展到20xx年的728万,仍有不断扩张趋势。我国现阶段劳动力市场正处于转型时期,毕业生数量供大于求,部分资源型、装备制造型和压缩产能任务较重地区失业率较高。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大学生就业已然成为人们广泛热议的问题。据调查统计,贫困大学生占总毕业生人数的20%左右,由于自身条件和外部因素的限制,贫困大学生更难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贫困大学生已经成为就业弱势群体的一部分。

1、主流劳动力市场的排斥。

贫困大学生出生于劣势阶层家庭,来自经济不发达地区。从小接触不到优质的教育资源,人脉稀缺。这部分大学生就业更多的会进入次级劳动力市场,总体就业质量和满意度不高。20xx年1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xx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指出,“家庭的城乡背景对毕业生的就业机会有显著影响”。蓝皮书中的数据显示,截止20xx年9月底,来自城市家庭的本科生就业率是87.7%,来自农村家庭的本科生就业率则只有69.5%。从就业质量看,城市家庭出身的毕业生进入公有制部门的比例(47.8%)远高于农村家庭出身的毕业生(31.1%),城市家庭出身的毕业生进入外资企业的比例(10.4%)也比农村家庭出身的毕业生(2.5%)高。[1]河北省高校大部分为省属院校,招生结构较为单一,毕业生大部分为省内生源,毕业求职集中在北京、天津、石家庄,这些地区不缺优秀人才,竞争大,贫困大学生跻身其中,受阻很大,不容易找到好工作。从某种程度上说,主流劳动力市场更青睐于家庭背景好的学生,贫困大学生常常被排斥在外。

2、就业资源不完全。

3、自身能力较弱。

1、完善就业机制,拓宽就业渠道。

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调节机制,严格监管用人单位,健全劳动监察机制。建立健全公开透明机制,加强企事业单位用工规范化。鼓励开展公平竞争,为贫困大学生就业营造公开透明的环境。重点解决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近期政府公布了一些一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对于学生找工作带来了很大便利。要加强网站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企业利用这个平台进行人才招聘,严格控制企业来源,为学生提供健康便利的择业环境。政府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设就业岗位。

为在校贫困大学生多提供就业实习机会,帮助学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工作能力。要做好毕业未就业学生的实名制工作,并通过落实有针对性的培训、见习、岗位推荐、就业帮扶等“一对一”就业服务措施,使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和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河北省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已经在石家庄举办全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工作培训班。

2、提供贫困大学生就业指导,鼓励学生自主创业。

学校在学生找工作前要对学生的择业观进行引导,让贫困大学生找到一个合适的定位,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岗位。这就要求各大高校建立健全完善的就业指导体系,聘请经验丰富的指导老师,开设各项职业规划课程,把就业指导落实在实处。设有专门的就业指导中心,为学生开放,把中心放到学生就业质量,而不是就业数量上来。转变贫困大学生畸形就业理念,进行职业平等教育,鼓励贫困大学生回乡发展,带动地级及以下地区发展。

贫困大学生提供到大型企业参观的机会,开阔贫困大学生视野,激发贫困大学生创业灵感,向有创业想法的贫困大学生引荐企业家,指导学生创业。河北省就业服务局为了加强我省高校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联合114求职平台举办“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为大学生创业打下了良好基础。河北省出台政策规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个人贷款给予全额贴息。

3、贫困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贫困大学生因为自身综合素质问题在择业竞争中经常处于劣势地位。贫困大学生要充分利用社团资源和一些比赛,不断提高自己应变能力、口语表达能力等,考取本专业相关资格证明,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在校期间多关注各大企业实习招聘,积累工作经验,为自己将来就业做准备。各高校要积极引入行业专才来作为专业建设的带头人,河北省各高校要抓好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优势,积极引进北京天津等地的优秀专家学者来开办讲座或授课,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业项目资本对接,开办高校人才交流互动平台,提升学生的学习科研素养。学校要注重专业设计与社会需求相结合,课程设计与实际相结合,重视实践教学,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职场素养,为学生顺利进入职场作铺垫。

高校教师教学技能问题探析论文

教学实践智慧是指教师在教育理论指导下,在教学实践活动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积累的教学经验以及深刻洞悉,感悟、反思和灵活应对复杂教学情境的综合能力系统,具有动态生成性、实践性、个体性、缄默性、情境性等特点。初任教师,教学实践智慧问题的成因有显性的也有隐性的。因为教师总是处于一定环境中,大至社会变迁、制度改革,小至学校文化、课堂人际关系等。教师正是在与周围环境的互动中、在实际的教学交往中、在人际互动中形成实践智慧。所以,初任教师教学实践智慧问题除了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信念、知识结构、能力素养等外,还应从学校组织文化、教育教学制度、培训机制等外部环境中去寻找原因。针对初任教师教学实践智慧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分析初任教师教学实践智慧问题的成因,大致与教师教育、学校环境以及教师自身因素有关。

一、教师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脱节。

高校教师在专业知识方面已经形成了专业知识结构,然而缺乏的是教学的实践能力。由于教学实践的复杂性和情境性,以至于初任教师处于实际的教学活动时,却不知如何运用岗前培训中所学的教育理论知识,恰到好处地解决具体的教学实践问题,从而造成理论与教学实践脱节。因此,使得初任教师面对新的工作环境,在思想、价值观念、态度、信念等方面难以适从。此外,初任教师对课程内容及相关的教学法、对于不同学生及其个性特点的需要、教育环境等知识倍感不足,对教学实践理想化,对工作困难的认识不足,致使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大相径庭。初任教师所学到的教育理论知识,只有通过岗前培训才得以获得,然而岗前培训时间短、内容多,而未使他们获得足够的教学实践技能以及形成个人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艺术,致使初任教师面对实际教学时感到手足无措,教学实践智慧缺乏。

在教师制度方面,国家有关教师的政策法规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政策的保障,但在落实到地方和学校时,各级管理者往往通过修订有关条文制度和实施细则,又将教师的自由范围限制得越来越小。相对于教师教育宏观体制改革,我国教师教育在微观培养层次的改革处于一种相对滞后的状况。由于受传统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束缚,教师教育培养目标单一,专业设置狭窄,学科课程知识内容空洞、陈旧,教学方法和手段落后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教师职前培养阶段,教师培养脱离专业发展改革的实际,在教育教学理念和方式上,仍然遵循着以单一的知识讲授为主的灌输模式。参与教师教育学科理念和实践指导的教师,主要以大学教授或学科带头人为主,缺乏来自从事专业实际工作专家的经验的传授和对现实过程中就业需求变化的分析和总结,这一状况可能造成的结果是一个专业课教师所备的教案可以用几年,甚至是十几年都没有变过,很难适应专业发展的需要。

目前,教师入职培训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和教育内容难以摆脱传统观念的影响和束缚,初任教师入职培训的效果不理想,对教育教学经验的总结提炼方面重视不够,过于注重教育理论讲授,缺乏培养教师的职业素质所需要的环境和气氛,实习指导缺乏个性化和针对性,往往造成初任教师进入角色和状态的缓慢,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培训内容脱离教学实际需求,难以调动教师学习的积极性。教师入职培训考核的方式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题目基本上是一些死记硬背的,加之培训的时间短,内容多,教学任务繁重。因此,在授课时,教师只是根据教材进行重点讲解,对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教学方法的实用性考虑较少、功利性强。授课形式主要是理论讲授,教学方式单一。入职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新进教师的教学实践技能的特点,实践性不强,出现少数新进教师考试成绩很好,但实际教学水平不理想的现象。教师职前培养与入职培训分离,造成教学内容、教学技能培养等各方面与教育实践脱节,影响了教师教学智慧的生成。

二、学校管理中忽视教师教学自主权的充分发挥。

许多学校在管理中未能为初任教师的入职培训提供充分的支持,忽视初任教师作为生命个体的本质要求,对于入职阶段在整个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认识不足,往往把教师看作教学的工具,而忽视教师的主体性和独立性,缺乏对教师工作、教师教学必要的尊重和重视,影响了教师的发展动力。

现有的学校管理体制习惯了传统的“三中心”(教师、学生、课堂)及其被动型、依赖型的教学方式的影响,强调管理方式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如何发挥教师个性,展现教师的教学自主权方面有所欠缺,这种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从某种程度削减了初任教师的教学风格、个人魅力和发展动力。对于初任教师来说,面对新的教育思想、新的教学模式和新的教学手段还没有形成教学习惯和模式。学校管理体制中缺乏对新课程深入的了解,未形成探究和思考课堂教学问题的意识。教师的个体化教学、教学风格没有形成,导致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没有得到注意和培养,没有个体化的教学风格就不会有教学智慧的产生,没有教学自主权的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很难发挥教学智慧。

三、教师评价标准的局限。

有效的教师评价标准是督促和管理教师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教师向智慧型教师迈进的有效手段。而一些学校的教师评价考核方式中,对教师的考核内容不仅仅是课时工作量,还有对教师科研成果的考核,有些学校甚至把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参与各级各类技能大赛的成绩与教师升职、晋级、加薪、奖金等联系在一起,造成教师为考核而教,忽略了对教师作为完整的生命个体的整体素养的考评。这种评价制度对教师的影响是自上而下的,实践证明它对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作用是有限的,在某些时候还可能是消极的。传统的评价制度过分注重实效,忽视了对被评价者的激励作用,过分强调结果的重要性,而淡化了评价本身的反馈、促进作用,评不出教师的积极性,反而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未能适应教师专业发展阶段追求职业发展的需求。

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是制约教师教学实践智慧发挥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教师的工作属于精神活动的范畴,具有很大的个体性,需要自由思考的时间与空间,需要一种良好的心境状态,需要创新性。教师只有在没有外界约束和强制的状态下,才能有条不紊地去选择知识,加工、整理、贮存知识,并根据学生的思维特点,通过细心的准备去讲授知识。而教师由于课时量与备课量的极大增加和频繁、严格、统一的考评制度,使得教师的个性化教学受到压抑。

多数初任教师反映,他们也有改革课堂的想法,但是受到强制性、微观管理的课程统一性的困扰,以单一的标准化测试为主要方式,这使教师教学以知识、技能教学为根本出发点。而教师的教学风格、个人魅力、创造力、责任心等被忽视,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初任教师对教学的憧憬和热情,造成对职业发展的冷漠、缺乏激情,难以形成教学智慧。

四、教学动机水平不高。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学动机影响表现为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教学态度以及教学行为。教师教学动机是由内部动机、外部动机构成。内部动机反映教师对教学工作的主观需要和价值取向,对教师的教学行为具有发动性作用。具体表现为教师对教学工作的兴趣爱好以及对自我实现的期望等不同层次的需要。现实中,部分初任教师对专业发展目标模糊,有很大一部分教师对教育事业缺乏热心,只是把教师职业作为谋生的手段,教师很难全身心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态度消极,专业发展水平偏低,对自身发展水平关心不多;还有一部分教师对教育的认识与信念存在偏差,认为教师职业本身不具备明显的专业性和排他性,教学带着主观性和不确定性,依赖经验的程度大,而对教师专业发展信心不足。

内部动机还表现为教师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观原因并决定了教师教学动机的强度。教师自身缺乏理性判断与反思能力,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知识基础和思维方式,内在的自主性又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未能进行深入持久的反思体悟,促进学生和自身理性智慧的生长。受新思想和新技能的挑战,受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师群体中存在的消极文化的影响,缺乏转化内在发展的动力。外在的目标和诱因对个体动机的刺激形成教师教学动机的外部动机。社会因素、人际关系或工作环境等都是构成外部动机的外在诱因。外部动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可以起到激励和指导教师作为的作用。具体表现为教师教学动机的宏观目标和实际努力方向。这是教师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工作的客观原因。外部动机决定教师教学动机的目标定向。当一个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宏观目标适当,而实际努力方向又明确,他采取的教学态度就是认真的、端正的,教学行为就是积极的、主动的。

新手阶段的教师如何尽快适应教学环境、提升从教技能、形成自身教学风格,是初任教师专业成长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从分析初任教师专业成长的核心要素——教学实践智慧的生成与发展问题,对于发展对教师教学实践智慧的诉求,进一步深化教师专业发展基本要素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电子商务与物流问题探析的论文

[摘要]随着竞争的加剧,生产、商业领域所能获得的利润越来越少,作为第三方利润的来源,物流(logistics)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借鉴了发达国家(美国、日本)物流管理的先进经验,通过深度分析阻碍我国物流产业高速发展的主要“瓶颈”:观念陈朽,技术落后,政策和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人才匮乏;将着眼点置于电子商务物流这一领域内,从系统论与信息论的角度入手,对该领域的发展提出了具有创造性的看法与建议:物流一体化——完善物流产业结构,使得企业内部物流、企业间物流、第三方物流这三者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布,实现物流自身一体化、微观物流一体化和宏观物流一体化;组建物流联盟,实现资源的最优化,为企业、社会创造财富。

网络、通信和信息技术的突破性进展,使得电子商务应运而生,且呈现出勃勃生机,但电子商务真正主导我们生活仍然有很长的距离,尤其物流作为电子商务的主要瓶颈,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无疑走在我国的前面,其物流解决方案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1。美国——物流中央化。

美国——物流中央化的物流模式强调“整体化的物流管理系统”,是一种以整体利益为重,冲破按部门分管的体制,统一从整体进行规划管理的管理方式。

在市场营销方面,物流管理含分配计划、运输、仓储、市场研究、为用户服务五个过程。在流通和服务方面,在物流管理过程含需求预测、订货过程、原材料购买、加工过程,即从原材料购买直至送达顾客的全部物资流通过程。

2。日本——高效配送中心。

物流过程是:生产——流通——消费——还原(废物的再利用及生产资料的补足和再生产)。物流是非独立领域,受多种因素制约。物流(少库存多批发)与销售(多库存少批发)相互对立,必须利用统筹来获得整体成本最小的效果。物流的前提是企业的销售政策、商业管理、交易条件。产品设计阶段决定效率。

物流代理(thirdpartylogistics,缩写为tpl,字面含义为第三方提供物流服务)。物流代理是这样定义:“物流渠道中的专业化物流中间人,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在一定期间内,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所有或某些方面的物流业务服务”。

从广义的角度以及物流运行的角度看,它包括一切物流活动,以及发货人可以从专业物流代理商处得到的其他一些价值增值服务。提供这一服务,是以发货人和物流代理商之间的正式合同为条件的。这一合同明确规定了服务费用、期限及相互责任等事项。狭义的物流代理专指本身没有固定资产但仍承接物流业务,借助外界力量,负责代替发货人完成整个物流过程的一种物流管理方式。物流代理公司承接了仓储、运输代理后,为减少费用的支出,同时又要使生产企业觉得有利可图,就必须在整体上尽可能地加以统筹规划,使物流合理化。

二、我国企业在实施电子物流方面的存在问题。

我国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其一,互联网对传统企业似乎是一种“中断的技术”,它将挑战企业现有的组织、生产流程及人员心态,改变传统经营模式,使拥有文化基础的传统企业很难接受它。企业拥有较多的旧有的遗留系统包袱,且员工观念上害怕重新组合,有抗拒变革的倾向。要改变一种成型的企业运作模式,在各个环节中导入电子化运作模式,可能比建立新型网络企业要面临更多的困难,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其二,由于经营模式比较成熟,无法得到风险投资者的青睐,迅速获得大额融资,使开展电子商务面临资金的巨大缺口。其三,营销模式的改变。零售企业具有较好的商务经营和配送优势,精减库存和货架计划,但要完全适应网络零售环境下地域广泛、业务量小、送货上门的个性化营销的新型网络零售模式,还需要经过一个过程。其四,缺乏既懂商务又懂技术的复合人才,且网络人才资本昂贵。

基于上述情况,我国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时,可与零售网站合作结成同盟。采用这种模式,使企业不但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而且能够满足老客户的新需求,有利于企业开拓新市场。传统企业通过网站发布商品与价格信息,利用因特网的交互性,充分详细了解消费者需求,迅速作出回应;零售网站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便于消费者比较价格,达成购买意向,网上订购,最终通过传统零售企业实现实体商品的配送与支付。国外一些传统零售企业与零售网站己经开展了各种联合的尝试,如传统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和kmart依托其著名的品牌、强大的资金实力、完善的后勤系统,积极向电子商务渗透,已宣布分别与美国在线与雅虎合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争取双赢。日本拥有8000家遍布各地便利店并与软银合作开展网上销售业务,顾客网上订购商品,商家把商品送到最近的便利店。

(一)物流一体化——我国物流发展的必经趋势。

物流一体化是以物流系统为核心的由生产企业、经由物流企业、销售企业直至消费者供应链的整体化和系统化。它是物流业发展的高级和成熟的阶段。物流业成为社会生产链条的领导者和协调者,能够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物流一体化的发展可进一步分为三个层次:物流自身一体化、微观物流一体化和宏观物流一体化。

物流自身一体化是指物流系统的观念逐渐确立,运输仓储和其它物流要素趋向完善,各子系统协调运作,系统化发展。微观物流一体化是指市场主体企业将物流提高到企业战略的地位,并且出现了以物流战略作为纽带的企业联盟。宏观物流一体化是指物流业发展到这样的水平:物流业占到国家国民总产值的一定比例,处于社会经济生活的主导地位。它使跨国公司从内部职能专业化和国际分工程度的提高中获得规模经济效益。

第三方物流是指由物流劳务的供方、需方之外的第三方去完成物流服务的物流运作方式,第三方就是指提供物流交易双方的部分或全部物流功能的外部服务提供者。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它是物流专业化的一种形式。第三方物流随着物流业发展而发展。第三方物流是物流专业化的重要形式。物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第三方物流的发展,而且第三方物流的占有率与物流产业的水平之间有着非常规律的相关关系。西方国家的物流业实证分析证明,独立的第三方物流要占社会的50%,物流产业才能形成。所以,第三方物流的发展程度反映和体现着一个国家物流业发展整体水平。按照物流企业完成的物流业务范围的.大小和所承担的物流功能,可将物流企业分为综合性物流企业和功能性物流企业。功能性物流企业,也可叫单一物流企业,即它仅仅承担和完成某一项或几项物流功能。按照其主要从事的物流功能可将其进一步分为运输企业、仓储企业、流通加工企业等。而综合性物流企业能够完成和承担多项甚至所有的物流功能。综合性物流企业一般规模较大、资金雄厚、并且有着良好的物流服务信誉。按照物流企业是自行完成和承担物流业务,还是委托他人进行操作,还可将物流企业分为物流自理企业和物流代理企业。物流自理企业就是平常人们所说的物流企业,它可进一步按照业务范围进行划分。物流代理企业同样可以按照物流业务代理的范围,分成综合性物流代理企业和功能性物流代理企业。功能性物流代理企业,包括运输代理企业(即货代公司)、仓储代理公司(仓代公司)和流通加工代理企业等。物流一体化是物流产业化的发展形式,它必须以第三方物流充分发育和成熟为基础。

(二)组建物流联盟。

对于已经开展普通商务的公司,可以建立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销售系统;同时可以利用原有的物流资源,承担电子商务的物流业务。拥有完整流通渠道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比isp、icp或因特网站更加方便。国内从事普通销售业务的公司主要包括: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等。而制造商进行销售的倾向在20世纪90年代表现得比较明显,从专业分工的角度看,制造商的核心任务是商品开发、设计和制造,但越来越多的制造商不仅有庞大的销售网络,而且还有覆盖整个销售区域的物流配送网,国内大型制造商的生产人员可能只有3000人?4000人,但营销人员却有1万多人。制造企业的物流设施普遍比专业物流企业的物流设施先进,这些制造企业完全可以利用现有的物流网络和设施支持电子商务业务。对这些企业来讲,比投资更为重要的是物流系统的设计和物流资源的合理规划。而批发商和零售商应该比制造商更具有组织物流的优势,因为它们的主业就是流通,在美国,如沃尔玛、kmart、sears,在国内象北京的翠微大厦、西单商场等都开展了电子商务业务,其物流业务都与其一般业务在一起安排。另外,区域性或全球性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具有物流网络上的优势,在达到一定规模后,随着其业务沿着主营业务向供应链上游或下游延伸,第三方物流企业转而进入网上购物的经营,有着相当的经营优势。因此,组建物流联盟最合理发挥生产企业和专业物流企业的自身优势的一条捷径,在生产企业己有的物流设备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物流企业的物流理念和制度安排,共同建立企业的电子商务物流系统。

超期羁押问题之探析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由二则真实案例入手,引发对超期羁押问题的思考:造成超期羁押的原因究竟有哪些?从哪几个方面有效地去解决超期羁押问题?笔者客观分析了超期羁押现象的内外因素,提出了“完善羁押立法建设的三个点,增强诉讼监督职能三条线,提高司法人员素质三个面”的“三三联防”机制。

[关键词]:超期羁押,有罪推定,司法救济,预防机制。

有这样二则案例:广西玉林市的谢洪武在“无卷宗、无罪名、无判决”的情况下,被当地公安部门自1974年6月至年10月超期羁押了28年,详见《文摘报》2003年6月8日第三版;四川自贡监狱刑满人员杨宗华因患有精神分裂症样精神障碍而被家属拒绝接收,结果被迫滞留在监狱,从1987年至2003年被监狱超期羁押了16年,详见四川在线网2003年4月14日讯。

沈家本曾言:“狱者,感化人而非苦人辱人者也。”如上述二则案例一样,超期羁押既是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也是我国当前羁押制度的瓶颈之一[1],其问题的严重性在今年更是引起了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视[2],全面地分析超期羁押产生的原因,科学合理地提出解决方案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在诉讼法方面体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标志!笔者根据高检院的指示精神,结合当前“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活动,从分析超期羁押的主、客观原因入手,力求探索和深化解决超期羁押问题的预防对策和救济途径。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司法机关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超过法定的羁押期限而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违法行为,其主要包括:超期拘留和超期逮捕。超期羁押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性措施滥用,其本身具有违法性、侵权性、渎职性和社会危害性。究其原因,不难发现它的存在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各种问题综合作用的结果,总的说来包括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的因素。

(一)超期羁押产生的内在因素:司法机关、执法者的执法理念和价值取向是的深层次和内在原因。

1、“有罪推定”思想根深蒂固。有罪推定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首先假定被羁押人是有罪的,如果被羁押人拿不出证明自己无罪的确凿证据来,我们就推定其是有罪的。由于这种思想的潜意识作用,当司法人员不能足以证明被羁押人有罪的情况下,便以种种借口和托词对被羁押人进行羁押,甚至借用“补充侦查”为名义进行超期羁押。

2、“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严重。所谓重实体,轻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在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及量刑上重视依法办事,而在诉讼程序上则掉以轻心。有的司法人员过分强调法的实体价值而忽视了法的程序价值,仅看到法的特殊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功能而放弃了法的一般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功能,造成“重惩罚、轻保障,重打击、轻维权”。

3、“英雄主义”的思想泛滥[3].所谓英雄主义是指司法机关在案件事实没有完全侦查清楚之前,出于单位或个人私利目的向上级机关、新闻媒体邀功取宠。在经过上级赞赏和媒体炒作之后,一旦案情突变,发现被羁押人犯罪证据不足时,便不得以用种种借口超期羁押。

4、人权观念谈薄。人权是当今社会民主、法制的首要保护的主题,在司法实践中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内容,而我们的个别司法人员在这方面恰恰相当薄弱,认为关的都是罪人,多关一天无所谓,所以直接导致该移送的移送不了,该结的案结不了,该进入执行程序的进入不了。

(二)超期羁押产生的外在因素:是我国之所以产生大量超期羁押现象。

[1][2][3][4]。

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论文

1999年教育扩招,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由2000年的95万扩展到2015年的728万,仍有不断扩张趋势。我国现阶段劳动力市场正处于转型时期,毕业生数量供大于求,部分资源型、装备制造型和压缩产能任务较重地区失业率较高。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大学生就业已然成为人们广泛热议的问题。据调查统计,贫困大学生占总毕业生人数的20%左右,由于自身条件和外部因素的限制,贫困大学生更难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贫困大学生已经成为就业弱势群体的一部分。

1、主流劳动力市场的排斥。

贫困大学生出生于劣势阶层家庭,来自经济不发达地区。从小接触不到优质的教育资源,人脉稀缺。这部分大学生就业更多的会进入次级劳动力市场,总体就业质量和满意度不高。2013年1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4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指出,“家庭的城乡背景对毕业生的就业机会有显著影响”。蓝皮书中的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9月底,来自城市家庭的本科生就业率是87.7%,来自农村家庭的本科生就业率则只有69.5%。从就业质量看,城市家庭出身的毕业生进入公有制部门的比例(47.8%)远高于农村家庭出身的毕业生(31.1%),城市家庭出身的毕业生进入外资企业的比例(10.4%)也比农村家庭出身的毕业生(2.5%)高。[1]河北省高校大部分为省属院校,招生结构较为单一,毕业生大部分为省内生源,毕业求职集中在北京、天津、石家庄,这些地区不缺优秀人才,竞争大,贫困大学生跻身其中,受阻很大,不容易找到好工作。从某种程度上说,主流劳动力市场更青睐于家庭背景好的学生,贫困大学生常常被排斥在外。

2、就业资源不完全。

3、自身能力较弱。

1、完善就业机制,拓宽就业渠道。

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调节机制,严格监管用人单位,健全劳动监察机制。建立健全公开透明机制,加强企事业单位用工规范化。鼓励开展公平竞争,为贫困大学生就业营造公开透明的环境。重点解决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近期政府公布了一些一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对于学生找工作带来了很大便利。要加强网站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企业利用这个平台进行人才招聘,严格控制企业来源,为学生提供健康便利的择业环境。政府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设就业岗位。

为在校贫困大学生多提供就业实习机会,帮助学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工作能力。要做好毕业未就业学生的实名制工作,并通过落实有针对性的培训、见习、岗位推荐、就业帮扶等“一对一”就业服务措施,使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和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河北省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已经在石家庄举办全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工作培训班。

2、提供贫困大学生就业指导,鼓励学生自主创业。

学校在学生找工作前要对学生的择业观进行引导,让贫困大学生找到一个合适的定位,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岗位。这就要求各大高校建立健全完善的就业指导体系,聘请经验丰富的指导老师,开设各项职业规划课程,把就业指导落实在实处。设有专门的就业指导中心,为学生开放,把中心放到学生就业质量,而不是就业数量上来。转变贫困大学生畸形就业理念,进行职业平等教育,鼓励贫困大学生回乡发展,带动地级及以下地区发展。

贫困大学生提供到大型企业参观的机会,开阔贫困大学生视野,激发贫困大学生创业灵感,向有创业想法的贫困大学生引荐企业家,指导学生创业。河北省就业服务局为了加强我省高校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联合114求职平台举办“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为大学生创业打下了良好基础。河北省出台政策规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个人贷款给予全额贴息。

3、贫困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贫困大学生因为自身综合素质问题在择业竞争中经常处于劣势地位。贫困大学生要充分利用社团资源和一些比赛,不断提高自己应变能力、口语表达能力等,考取本专业相关资格证明,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在校期间多关注各大企业实习招聘,积累工作经验,为自己将来就业做准备。各高校要积极引入行业专才来作为专业建设的带头人,河北省各高校要抓好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优势,积极引进北京天津等地的优秀专家学者来开办讲座或授课,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业项目资本对接,开办高校人才交流互动平台,提升学生的学习科研素养。学校要注重专业设计与社会需求相结合,课程设计与实际相结合,重视实践教学,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职场素养,为学生顺利进入职场作铺垫。

大学生就业论文引言

随着高等教育产业化发展,高校的办学方法、社会职责、学科定位等都亟待改变与完善。时至今日,毕业生就业率已经成为衡量一所普通高校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指标。本文以目前高校大学生就业难为着眼点,从更新办学思路、构建和谐校园、加强就业指导和教育等方面,浅析高校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学生就业办学思路教育自主创业。

从1998年的高校“并轨”、扩大招生开始,能够说我国高等教育迈入了空前的跨越式发展阶段。高等教育产业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随之而来的,是对于高校的评价之中,大学生就业率成为一项重要的指标。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当前我国宏观就业形势趋紧。有关调查显示,目前的经济形势变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已产生相当程度的不利影响,在毕业生总量持续增加、需求相对缩减的状况下,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那么作为一所普通高校,就应如何做好学生的就业工作,本文试从几个方应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论述。

1、更新办学思路求发展。

准确定位办学思路已经成为各个普通高校办学的重要指导思想。要坚持“教育为社会服务”、“办学适应社会需求”、“教育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实现专业设置由追求扩大招生效果到适应社会需求的根本转变,明确以行业、专业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拓宽专业口径为主线,以同类专业转向为补充,全面、协调的发展思路,平衡供求关联,实现健康发展完成办学以就业为导向的舆论阶段向办学以就业为导向的实质阶段的转变,构成传道与育人的结合,课程设置与技能考核标准同步,学生管理、教学质量与就业管理并重,学生思想教育与就业教育接轨的良好格局。

2、统筹兼顾,构建和谐校园。

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至上而下的齐心协力,更需要部门间的支持、配合与默契。坚持以人为本,重点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核心,我们用这个核心来统一思想,实现各项措施的相辅相成,围绕中心工作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方法,就是统筹兼顾。统筹兼顾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发展中各项工作的相互关联。我们要认识到把社会调查、研究与专业设置、专业发展方向结合起来,提高办学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求把专业评估与专业建设及调整结合起来,提高专业设置及办学规模的科学性把新生人学教育与学生的职业生涯设计结合起来,明确学生的奋斗目标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同职业教育结合起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含金量把学生日常管理与就业教育结合起来,促进学风校风的建设。

3、指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

如今,每年的大学生就业工作都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牵动着大众的神经。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社会性的话题。其实,在我国经济蓬勃发展、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的这天,大学生就业难,只是一个相对而暂时的难题。对广大高校学子而言,与其怨天尤人,不如摆正求职心态,以用心向上的态度应对就业。“自主择业、双向选取”为大学生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制度环境,这个环境既蕴含着参与竞争的无限机遇,也意味着大学生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来自就业环境的挑战;既意味着个人拥有选取工作的主动权,也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职责和风险。大学毕业生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应当明白择业的首要因素不是高收入、高地位,而是社会需求和个人发展的最佳结合。要把眼光放得长远些,把就业当作职业发展历程的起点,不好过分计较短期内的利益得失,不好与别人盲目攀比。

4、不断提升学生的就业潜质。

加强大学毕业生就业潜质建设,不断提高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层次和就业率,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学生、家庭等各方面的发奋和参与,提升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潜质。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合理调整专业,不断增强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第二,坚持特色育人,着力提升人才培养对社会需要的适应性;第三,强化就业指导,全面增强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竞争力。

5、鼓励学生勇于自主创业。

为发奋促进大学生创业,有必要从提高科技创新水平促进就业的高度入手,发奋培育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良好环境。高校能够透过一些成功案例的示范作用,加强创业培训与创业指导等措施,切实提升大学生的创业潜质与创业知识,不断促进大学生创业。

6、建立培养一支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指导人员队伍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

做好就业指导工作,除了设置独立就业指导机构之外,还应建立培养一支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指导人员队伍。所谓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指导队伍应由一批具有学科前沿理论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组成。这种模式的用心作用在于:一方面,选拔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能准确把握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指导;另一方面,能不断依托科研来系统总结就业经验,进一步指导学生实践,使学生就业指导实践更全面、更系统,最终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互动。

7、重视和加强心理咨询与服务机构在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大学生处于青年期,这是人生中心理变化最激烈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正处于成型期,具有较强的可塑性;他们的心理发展还不成熟,情绪也不稳定,在面临就业等一系列困难和挫折时,心理的冲突和矛盾便会发生,从而产生迷惘、烦躁、紧张、忧虑等不良心理现象,造成心理失衡。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是心理障碍毕业生求职就业的有效指导者。对于在求职过程中出现心理问题的毕业生而言,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是他们倾诉郁闷的地方,从事心理咨询服务的老师是他们的倾诉对象。具有熟练心理辅导技巧和就业指导知识的心理教师可根据毕业生求职的身心感受,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和就业指导,帮忙他们克服不良心理因素影响,使他们坚定信心,再鼓勇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用心参与竞争竞聘,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8、开展就业拓展教育。

就业拓展教育就是依托就业工作在全体学生中开展系列就业教育,我们能够透过检验就业拓展教育的效果来评估就业工作的效果,这对发挥就业工作潜能,引导和推动学风建设具有重要好处。普通高校能够透过就业工作建立学生实训中心等机构,为学生带给优质资源,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潜质。同时建立校企合作培养模式,保证学生的就业,带给提前一年熟悉岗位的平台;依托校内外讲座团、网络课堂、企业人力资源服务等资源为学生带给职业生涯规划服务,增强学生职业规划的主动性,对学风建设构成有力支撑;就业拓展教育能够成为丰富学风建设的载体,提升工作的有效性;就业拓展教育能够提高学生的专业学习信心,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9、桥梁和纽带作用。

由于党员毕业生通常都能较早落实就业单位,他们有更多的精力来协助老师开展就业工作。一方面,充分发挥毕业生党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每个党员对口几位就业弱势的同学,及时了解就业困难学生的求职意向和求职心理,带给就业信息并解决思想困惑。另一方面,由于四年级学生大多数都处在离校实习阶段,学校与学生的沟通不通畅,此时学生党员便充当班级的就业联络员,利用网络等信息平台将学校的就业信息有针对性的发布给到需要的同学。

总之,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目标规格上的定位,对学生的就业具有直接决定性影响,学生能否就业关联学校的生存力和发展力,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对学生顺利就业具有用心作用。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把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任务之一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要求“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因此,大学生就业指导具有深远愈义。大学生就业问题关乎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和谐,个人的发展,随着高校扩招,全国高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经推进到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就业工作应本着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实现全体学生的顺利就业。在用心采取有效措施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普通高校的大学生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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