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工作检查方案(汇总22篇)

时间:2023-12-21 23:27:03 作者:飞雪

工作方案的执行过程中应及时跟踪和评估,对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启示。

检查工作方案

这次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适应国家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法》和财经法规的学习,认真检查土地专项资金在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纠正管理中存在的征收不到位、使用不及时和支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更好地维护国有土地资产的合法收益,推进资源管理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转变,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和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

这次专项资金财务检查的原则和方法是:自查为主、抽查为辅,点面结合、突出重点,认真整改、区别对待,建章建制、规范管理。

(一)自查为主、抽查为辅。这次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进行,强调以自查为主,抽查为辅的原则。因此,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的基础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自查自纠;同时,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此次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纪检、监察和执法部门参加。

(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这次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采取点面结合方式进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对所有土地专项资金包括土地资产收益(含土地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做到重点突出。在收入检查方面,要重点突出对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等专项收入(收益)的自查自纠工作;在支出检查方面,要重点突出对土地专项资金使用的自查自纠工作;在管理制度检查方面,要突出建立健全制度,以及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对在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发现的与资金有关、尚未处理的问题也要作为检查的重点认真检查,并配合治理整顿办公室进行整改,以促进检查工作全面、有效进行,保质保量地完成。

(三)认真整改、区别对待。针对土地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立足于在查清底数、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要着重纠正土地专项资金征收不到位、使用不及时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同时,对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实行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对于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凡是依法自查自纠的,可从轻处理,今后可不再作为问题提出;凡被查出的问题,包括通过上级抽查或群众举报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从严处理:对在检查过程中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建章建制、规范管理。开展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检查发现土地专项资金在征收、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土地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章和制度,建立规范专项资金征管,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因此,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重视和加强与土地专项资金征管有关的规章和制度建设。对按法律、法规规定该建立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办法,要按规定认真研究,尽快制定、印发执行;对已经建立的,要在抓好贯彻、落实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和适应工作变化的要求做好完善和健全工作;特别是对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分析和研究,尽快建立制度和办法,予以解决和完善,以进一步规范土地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此次专项资金财务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2015年各项土地收益、专项资金和土地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专项资金收入的种类。主要摸清本部门(单位)土地收益、土地专项收入和土地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种类;查清土地专项收入收费项目的确立、审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是否依法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是否存在违规设立收费项目等问题。

(二)专项资金收入的征收情况。主要是检查各种专项资金收入的收取是否按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足额收取,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违规、越权减免专项资金收入,应征未征或少征的问题;收取各项收费是否按规定使用合法的收费收据;收取的各项收费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是否存在违规设立收入过渡户和不按规定的时间缴交国库(或财政专户)的问题,以及坐支、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收入的问题。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主要是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和支出范围,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的下达和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专项资金,以及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各种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是否按规定建立,与土地专项资金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办法是否得到贯彻和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是否得到贯彻和执行等。

这次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采取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查自纠与上级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和自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31日)。部决定于9月17日召开全国国土资源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同时,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方案》。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和安排,迅速组织制定本地区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方案,及时进行检查工作的动员和部署。要按部《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方案》和本地区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查内容、时限和要求,认真开展土地专项资金的自查工作。同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对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主管厅长任组长,财务、规划、耕保、土地利用、地籍、纪检、监察、执法等部门参加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得力人员成立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工作。

部将适时召开专门座谈会、汇报会,抽查各地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和自查情况。部还将印发与检查工作有关的学习资料,供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学习、对照检查和整改。

(二)整改和建章建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摸清土地专项资金基本情况、查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和办法的规定进行认真处理,按规定该取消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该转为中介收费的要坚决转,该降低收费标准的要坚决降低;该纠正问题的要主动纠正;该立案查处的案件要立案查处。同时,做好建章建制工作。

部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同时,要选择一些大案要案认真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经依法严肃处理的,上级部门可以不再处理;对不主动依法处理的,上级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查处。

各乡、镇、场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吉安市及井冈山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促进厉行节约各项措施的落实,按照吉安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人民银行吉安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吉纪发〔2013〕7号)的精神,成立市“三公经费”监督审核组,并抽调人员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现“三公经费”下降目标。各单位要本着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每年有所下降。

(二)实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制度。各地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一年内至少在本单位内部公布两次以上,半年和全年的情况必须公布。公布内容要真实、详细,不能只公布总额,要公布明细,如接待费,每次接待金额、接待对象(单位)及人数都要公布。公开形式可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公布与内部公开栏公示相结合,并存档以备检查。其他行政经费使用情况也一并公布。

(三)加强“三公经费”监督审核。各单位对公务经费支出要严格审核把关,各乡镇及市直各预算单位每年要接受市“三公经费”监督审核组的检查。

(四)认真执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各乡镇和市直各预算单位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未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的,单位财务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下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并报市“三公经费”监督审核组审核,才可报销。

(一)“三公经费”等支出情况。“三公经费”等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是否达到下降指标要求。公务接待费用方面:是否违反公务接待原则;是否公款大吃大喝;是否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报销接待费用;是否把招待费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等。公务用车费用方面:是否违规购车、是否豪华装修、是否定点维修、加油等。出国(境)费用方面:公款出国(境)审批程序是否到位;是否公款出国(境)旅游;是否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他方面:包括是否存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三公经费”的公开情况。各单位“三公经费”及其他行政经费使用情况是否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公开,是否真实、详细公开。

(三)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公务卡管理制度情况;办卡及使用情况;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执行情况;报销是否规范等情况。

(一)开展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对2013年1月以来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和公开制度,制定厉行节约具体措施。各乡镇和市直预算单位据实填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表》,市直各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自查表》并附情况说明。各乡镇和市直各预算单位于2013年6月30日前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与《自查表》一并报送市财政局(行文科代收)和市纪委(党风廉政办代收)。

(二)组织重点检查审核

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民银行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从7月份开始定期抽查部分乡镇和市直单位。监督审核组原则上全年对各乡镇和市直正科级预算单位实地检查审核一次,对市直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和其他市直预算单位实行抽查。对“三公经费”支出异常、公务卡刷卡率较低、现金提取较多的单位以及有群众举报反映的单位进行重点核查,跟踪监察。

检查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看帐目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

对违反规定报销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造成公款浪费的,一律由相关责任人退赔用公款支付的费用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管理不力,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追究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

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不公开或公开不真实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三)开展督查和不定期明查暗访。“三公经费”监督审核组根据群众反映和工作中掌握的有关情况,适时派员对各有关单位执行公务消费各项管理规定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设清廉政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完善管理办法,制定过硬的执行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各项经费支出要严格审核把关,对应使用公务卡结算而未使用的,财务上不予报销,重大公务消费支出要集体研究,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各主管部门对下属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每年也要监督审核一次。

(二)市“三公经费”监督审核组要坚持原则,认真履行监督审核职责。各检查小组人员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对一般性问题要现场指明,责成单位整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要提交市“三公经费”监督审核组研究处理。

(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跟踪问效。对专项检查情况要及时予以通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到位。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剖析、系统研究、查找症结,健全制度,形成规范公务支出管理的长效机制。

附件 :1.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

2.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表

3.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公开表(参考样表)

中共井冈山市纪委 井冈山市监察局 井冈山市财政局

井冈山市审计局 中国人民银行井冈山支行

20xx年6月18日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着力解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监察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和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一)依纪依法,客观公正;

(二)纪委主导,部门参与;

(三)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监督检查对象是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

基层组织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和行政村;基层干部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成员;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其他工作人员,群众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群众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检查按《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条:镇机关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不正之风。

(三)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五)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第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正之风。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土地和荒地、荒滩等资源;

(二)违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或建设;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之风。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正之风。

(一)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规使用公车等铺张浪费行为;

(六)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第八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正之风。

(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正之风。

(三)在政府拨付和理解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正之风。

(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二)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力;

(三)阻挠、干扰经济职责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四)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第十二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目无法纪、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正之风。

(一)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者为其带给便利条件;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纪检监察部门协助镇党委政府或者根据职责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结合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财政、审计、农业、民政、信访等部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镇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纪依法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上级监督检查与本级自查自纠相结合,定期监督检查与不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

(三)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曝光等;

(四)召开座谈会;

(五)个别谈话;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八)明察暗访或者走访调研;

(九)对专业性较强或者个性重要问题的了解,能够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

第十八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据本办法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三)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

第十九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办法的状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基础组织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被监督检查对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被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违反廉洁履职规定,严重影响工作的问题;

(四)关系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预警提示,纠正、消除潜在风险;

(四)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年度监督检查状况构成报告上报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资料,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结果按照组织程序反馈给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被监督检查单位应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并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镇机关、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职责追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职责追究。

第二十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村党组织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当选资格等处理或者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罢免或处理。

对其中的党员,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基层干部违反本办法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国家、群众或者村民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受到上述条款处理的,由镇党委和政府按照规定减发或者扣发绩效补贴(工资)、奖金。

第三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因违反本办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或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被责令辞职、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十一条:镇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调查认为需要实施职责追究的,按有关程序报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具体实施。

第三十二条:处理决定执行状况及相关材料应在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15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对受到职责追究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并做出结论。申诉期内,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实施职责追究的状况应载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对其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新甸铺镇纪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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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积极做好学校春季开学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方案。

(一)7:0~7:4早到校安全管理。

1高峰警务、护学岗、值日人员值班情况;

2学生上学使用的交通工具的安全状况、进校秩序;

学校门口道路警示牌、减速带的设置情况。

(二)7:4~8:00警务站安全保卫。

1安保工具的配备、使用情况;

4访谈保安,了解安全保卫培训、警校联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安全演练开展情况。

(三)8:10~9:20巡视校园。

1《中小学生守则》上墙、入屏情况;

2宣传栏内安全、法治、卫生防疫教育情况;

3建筑物、室外体育器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专用教室管理情况。

(1)责任人、规制度是否完备、上墙;

(2)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

()实验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

()危化品是否实行“五双”管理。

(四)9:2~9:0大间活动情况。

1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情况;

2学生间纪律情况;

3值日人员间值守情况。

(五)9:~11:00听、评。

1推门听、评;

2检查被听教师的备听笔记、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了解后辅导情况;

3了解多媒体设备及其他教学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

(六)11:00~11:0食品卫生管理。

1食堂。

(1)食堂内外环境卫生状况;

(2)工作人员着装上岗(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按规范操作情况;

()食品留样、餐具和备餐间消毒情况;

(4)原材料采购、出入库登记、索证情况;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情况。

2商店。

(1)商店内外环境卫生状况;

(2)有无超范围经营情况;

()有无过期、变质、“三无”食品。

(七)1:0~14:00宿舍安全管理。

1消防设备、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水电等安全管理情况;

2出入登记、就寝点名情况;

宿舍管理员任职情况。

(八)14:00~14:40查阅台帐资料,校园网站信息。

(九)14:0~1:0学生问卷,师生、家长访谈。

(十)1:40~16:10汇总信息,填写工作手册、督导反馈表。

(十一)16:20~16:40向学校行政反馈督导情况,下发督导反馈表。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和要求,提高全社会建筑节能的意识,增强对建筑节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督促各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落实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总结建筑节能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落实我市建筑节能监督工作,加强项目监督小组对建筑节能的监督力度,落实层级监督管理责任,本工作方案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在建筑节能监督过程采取阶段监督检查和定期监督检查两种形式。阶段监督检查分为:施工前期审查、施工过程监督、验收监督三个阶段。

施工前期审查:

1.检查施工图审查文件、建筑节能施工图文件是否齐备,熟知工程的建筑节能措施要求;审查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节能工程分部验收制度的编制审批程序是否齐全有效,专项方案节能内容是否与设计图纸要求一致,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检查、验收措施以指导施工。

2.组织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监督交底,明确建筑节能监督具体要求并形成书面监督交底记录。

3.结合工程建筑节能构造要求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控制点,作为工程施工各阶段实体监督抽查的重点。

4.及时将工程的建筑节能构造具体措施要求录入信息化系统;现场检查是否严格落实《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要求公示节能构造措施。施工过程监督:

1.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施工和验收环节执行节能标准情况。检查工地是否配备和使用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建筑节能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变更,变更程序是否完善并经原审图机构重新审核通过;节能专项方案是否随着设计变更而修改。检查监理企业的监理细则、旁站方案、监理记录及关健部位节能施工图片资料,检查监理企业是否对节能专项方案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变更实施前进行确认。

2.检查主要建筑节能材料现场管理台帐是否完整齐备,监理企业对建筑节能材料进场检查报审记录;检查墙体、屋顶隔热、幕墙、门窗、玻璃等主要节能材料按要求进行复检情况。通风、空调、配电与照明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绝热材料等复验及性能检测,各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记录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对建筑节能信息的公示落实情况。

抽查依据。4.项目监督小组(分站)对不执行上级政策文件的行为(如“禁止实心粘土砖”)、存在质量隐患、不按节能设计内容施工、使用不合格节能材料及节能设计变更没有重新通过审查就进行施工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行扣分处理,或视违规情况的严重程度对工程实行停工整改和扣分处理。项目监督组(分站)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检查、跟进、处理情况书面上报质量监督股。验收监督: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完成30天内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施工企业应将建筑节能分部验收资料按《关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整理要求的通知》要求整理组卷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查后向项目监督机构申报检查。项目监督组应对节能分部资料完整性、主要节能材料检验、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及关健部位节能施工图片资料等质保资料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应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复查结果作为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条件审查依据之一,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合格方可申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2.项目监督小组应检查节能工程分部验收制度的落实情况。对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参加的建筑节能分部验收进行监督,对照设计要求严格把关,节能材料检验不合格的,需采取措施整改,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不按设计要求落实建筑节能措施的,必须书面提出整改要求,不予通过验收,并将情况录入监督记录。

我市质监站每年对建筑节能施工进行专项检查,以检查组形式对全市在监工程进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着重检查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建筑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要求检查工地现场节能措施施工、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行扣分处理,情况严重的对工程实行停工整改和扣分处理。检查结束后,市质监站将检查结果上报市建设局,市建局将向全市通报检查情况,对检查中确认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三、建筑节能材料及推广应用、创建示范项目。

为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项目监督小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向工程建设各方单位贯宣关于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执行要求等工作,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技术;帮扶施工企业创建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促使我市创造建筑节能措施施工全面落实的氛围。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1年10月6日。

附表: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县(市):建设单位:项目名称: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掌握全市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找准存在的问题,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特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方案如下: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移民开发局、市场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卫生局等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

1、领导重视及队伍建设情况。

2、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

3、部门年度考核评估及奖罚兑现情况。

4、部门专项督查情况。

5、部门履责情况。

年内进行两次督查

第一次:20xx年4月中旬

第二次:20xx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1、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查看相关会议记录及文件。

3、抽查下属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

由市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授权市委督查室牵头组织人员对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通报,同时纳入年终综合考核评估。

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州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公安部“5·14”、省消防安全委员会“5.22”会议精神,州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州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以夏季消防检查为牵引,以构建法治消防为着力点,推动基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夯实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消防安全宣传“六项基础工作”,大力提升消防执法、科学施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行业部门监管、社会单位自我管理、群众自防自救“六个水平”,切实增强全社会火灾抗御能力,确保夏季全州不发生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切实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州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徐廷焕兼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全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协调,促进夏季消防工作的有效开展,并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文件起草、宣传发动、信息沟通和指导各县(市)、xx试验区开展好夏季消防工作。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1.排查范围。

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30户以上木质结构连片村寨、大型城市综合体、工业园区、养老院、福利院及医院。

2.整治重点。

(1)易燃易爆企业。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不到位,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不落实,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不到位,灭火药剂储备不足,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未按要求建立企业消防队,未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

(2)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整治消防手续未办理,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未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不落实,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未落实,疏散通道不畅通,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用火用电不规范,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3)文物古建筑场所。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不能正常运行使用,工作人员未培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混乱,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州安委会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部署要求,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不到位,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不落实,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

(5)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重点对各地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和城乡结合部开展治理,主要整治整改方案制定不符合实际,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改期限不明确,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期间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等。

(6)30户以上木质结构连片村寨。按照州政府《xx农村大村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要求,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水改”、“电改”、“灶改”工作缓慢,志愿消防队未建立等八项工作措施未落实的情况。

(7)大型城市综合体。主要整治消防手续未办理,消防管理主体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不落实,未按规定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东新乡(昌南新城)将定期开展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各基层党组织20xx年-20xx年“三会一课”、党建+、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2、是否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的情况。

(二)党建+开展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党建+活动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做到了党建和中心工作相结合;

2、是否有每月开展党建+活动记录(文字及照片);

3、是否通过党建+活动发挥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基层民主协商开展情况:

1、是否成立了民情理事会,召开了基层民主协商会议,做到台账完整;

2、是否宣传到位;

3、是否用基层民主协商的办法决定了要办的大事。

(四)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情况:

1、是否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

3、是否做到党员党费核定表完备准确,是否及时缴纳了党费。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2、是否制定合格党员标准,是否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

3、是否创新了“两学一做”的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

4、是否做到了宣传的全覆盖。

(六)“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

2、台账是否完整,是否有文字情况及照片;

3、是否结合了“我们的节日”、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党员活动日”。

(七)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

1、是否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员信息库并建立了台账,包括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花名册。

2、是否及时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情况。

(八)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是否按时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是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党支部及党员个人整改清单,会议记录、评议表格等台账是否完整。

(一)查阅资料。主要查看督查内容有关资料。

(二)随机访谈。随机访谈1-2名党员干部、1-2名普通党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反馈交流。督查完成后,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名,对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要在乡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分数在22分以上的党支部除外)。

组 长:喻仁峰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国华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邓涵玮 乡组宣办主任

胡婉冰 乡纪检办主任、组宣办干事

吴鹏飞 乡组宣办干事

罗莉青 乡组宣办干事

创卫工作检查方案

为推进全面贯彻落实县有关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文件精神,提升各居委会的卫生环境管理水平,营造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氛围,积极打造整洁、卫生、舒适的工作及生活环境,经东城社区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各居委会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特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密围绕 20xx 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要点,通过开展该项活动,切实加强各居民楼院卫生建设,打造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检查评比方法

(一)参评对象 东城社区辖区各居委会。

(二)评比内容及标准 通过定期对各居委会楼院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考评(总分 100 分,实行打分制,具体标准及评分表见附件),从而增强创卫责任感,调动创卫积极性,为社区创卫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评比组织方式 活动由东城社区牵头组织参加,由创卫工作组成员 4到 5 人组成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小组。

(四)检查评比时间 从 20xx 年 1 月起至 20xx年 12 月。

每季度最后一个星期五对各居委会的环境卫生定期开展检查评比一次。

每次检查的原始评分表及图片请妥善保管并建立各社区环境卫生检查评比资料专卷备查,评比结果应建立各居委会卫生检查评比公示栏在社区醒目处进行公示。

三、成立检查小组 组长: 成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要求辖区内居委会要统一思想,求真务实,积极配合并参与此项活动,确保该项评比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认真实施,务求实效。

各居委会要对照评比标准,对本单位环境卫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落实专人专责,落实限期整治责任。

(三)强化督查,常抓不懈。

对各居委会存在长期未整改的卫生问题将拍摄成图片资料,并定期通报,对组织不力、实施不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五、评分标准

(一)基础设施(15 分)

1.小区环卫设施配备、完好。

2.小区内道路平整、硬化、整洁,排水设施完好。

3.小区内绿化普及率达 40%以上##

(二)卫生管理(55 分) 1.环境常年保持整洁,垃圾箱、厕所卫生管理到位。

2.居民生活垃圾袋装化,能做到日产日清。

3.小区内无卫生死角、无违章乱搭乱建、无暴露垃圾、无扒翻种植、无露天闲置积水容器、无小广告、无乱晒乱挂、无乱停乱靠等。

(三)四除害(10 分) 1.小区内除四害综合防治措施落实(毒饵廊、防鼠网,灭蚊、灭蝇器等) 2.及时投放各类除四害药物等。

(四)居民对环境卫生的满意率(10) 社区群众对小区内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厕所卫生、除四害等卫生状况满意率达 90%以上。

1、小区环卫设施配备、完好。

10 2、小区内道路平整、硬化、整洁,排水设施完好。

10 3、小区内绿化普及率达 40%以上 5 2 卫生 管理

1、环境常年保持整洁,垃圾箱、厕所卫生管理到位。

5 2、居民生活垃圾袋装化,能做到日产日清。

10 3、 小区内无卫生死角 10

4、无违章乱搭乱建、无暴露垃圾

10 5、无扒翻种植、无露天闲置积水容器

10 6、无小广告、无乱晒乱挂、无乱停乱靠等。

10 3 除四害

1、小区内除四害综合防治措施落实(毒饵廊、防鼠网,灭蚊、灭蝇器等)

5 2、及时投放各类除四害药物等。

5 4 居民对环境卫生的.满意率 社区群众对小区内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厕所卫生、除四害等卫生状况满意率达 90%以上。

10 合计 100

为了加强我校的创卫工作,我校在20xx年开学伊始,在原有创卫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对我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及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做到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管人员认真抓,使学校的创卫工作能够责任到人,形成领导重视,教师学生积极配合参与的良好局面。

为了使***学校在新学期的创建卫生学校的工作更加出色,特制定2011年度***学校创卫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众所周知,创卫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仅靠领导重视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把全校师生动员起来,形成全员、全民动手的态势,营造良好的氛围,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创卫工作的落实。

只有落实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让全校广大师生了解创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积极参与到创卫活动中来。

才能将这项有意益的工作做好、做强。

二、落实工作制度

在新学期的学校创卫工作中,切实做好创卫工作,我们要落实以下工作制度。

1、卫生包干制

创卫工作实行划区包干,明确职责,坚持每天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有序,学校办公室、宿舍、走廊、厕所等,无卫生死角。

2、检查评比制

对学校的各个分担区清洁卫生情况进行每周不定时的抽查,每月公布评比成绩,促进全校各年级、班级卫生管理工作的尽职、尽责。

3、考核奖惩制

把卫生检查评比的结果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内容之一,作为先进集体评选的重要条件之一。

4、宣传报告制度

认真宣传除四害、讲卫生、防疾病、保健康的卫生常识。

要求全校师生以身作则,做到相互监督、相互督促。

三、开展创卫工作的具体措施

1、利用创卫宣传栏和健康教育专栏进行创卫宣传。

学校定期更换创卫宣传栏和健康教育专栏。

其内容丰富多样,知识面广,深受学生的喜爱。

例如:创卫知识、健康知识、控烟、禁毒、艾滋病、道德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人权等等都有所涉及。

2、强化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

学校借助全校师生大会、团委例会、班会、课堂等时机,采取“国旗下讲话”、“倡议书”、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形式,利用学校创卫专栏、健康教育专栏、班级墙报、团委墙报等宣传阵地,向广大师生宣传创卫知识、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卫生常识及食品卫生法等,帮助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开展环保、节约活动,使师生自觉树立环保、节约意识。

帮助师生转变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消费方式,让更多的学生和家庭积极行动起来,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实现更加科学、理性、文明的健康生活。

4、给学生、教职工发放创卫知识和卫生知识宣传材料,发放创卫知识问卷与健康知识问卷,在学生、家长和老师中开展创卫与健康知识竞赛,给全校师生印发“创卫知识问卷”和“健康教育知识问卷”,提高师生对创卫知识、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四、完善制度,开展特色活动,创建文明校园

1、在校内设置“校园文明监督岗”。

使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其中,通过集中和分散、有组织和自发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在下课和放学期间以及晚上休息前,文明监督岗的执勤人员要出现在全校的各个角落。

监督学生日常行为,例如:维持打饭打水秩序、不随地扔垃圾、检查学生一仪容仪表等,帮助学生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行为方式和良好的公共环境卫生意识,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

2、学样要制定一天二清扫,一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的长效机制,全校师生要人人动手将自己的学习、生活和办公环境打扫干净,学生会生活部负责每周的例行检查和突击抽查。

在卫生保洁方面要制定整改措施,做法是将校园划分成块,分别由班级管理,班级再将责任落实到人,文明监督岗执勤人员全天保洁,效果良好。

3、学校团委、学生会要开展“知荣辱、除陋习、树新风、创和谐校园”演讲赛、诗歌散文朗诵比赛、创卫征文征画、法制报告会等各项活动,丰富学生业余生活,在各项活动中宣传创卫知识,使学生知荣明耻,提高自身,做文明青年。

4、在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这项活动,用学生们的创卫知识和行动带动和影响家长,小手拉大手使全社会人人宣传创卫、人人参与创卫,形成良好的创卫氛围。

学生们利用假日和家长共同开展环境治理、搞卫生、清理家庭卫生死角、进行卫生防疫、消灭“四害”等。

希望能通过此工作方案,能切实做好20xx年度全校创卫工作,并为我市早日跨入国家级卫生城市行列做出应有的积极的贡献。

迎接检查工作方案

省爱卫办将进行全省第九次城市(县城)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并于10月对我县进行卫生检查评比。为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巩固**“乙级卫生县城”成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此次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项工作落实专人具体抓,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二)精心组织,完善措施。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云南省县城卫生检查评比标准》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分解落实任务。

(一)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办法和规章制度。(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1.制定和完善市容环境卫生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市容环境管理有机构,检查评比有制度,环境保洁有专人负责。确保各主街道和河道无垃圾、无污水、无杂物、无卫生死角,清扫保洁率达100%。

2.垃圾处理合理。垃圾桶、果皮箱设置合理,做到干净卫生、无污迹残留物;城区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同时,垃圾、粪便运输车要做到车容整洁、密闭运输,不污染道路及城区环境。

3.县城公共厕所整洁规范。做到公厕标识明显,有专人管理和保洁制度,地面、坑位、门窗、墙壁、顶棚整洁卫生,无乱刻乱画,便池无尿垢,厕所内基本无臭,贮粪池有盖,粪便不满溢,未列入规划的公厕按评分标准开展工作。

4.制订完善街面“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度。

5.坚决取缔主街道两侧的违法建筑物和占道经营推位;规范广告牌匾的设置,做到各类门店牌匾、灯箱整齐美观;彻底清除公共设施上的.小广告。

(二)认真做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和大街小巷道路的硬化、亮化工程。(责任单位:建设局)。

1.严格施工管理。督促各施工单位要实行围栏作业,设置临时厕所;做到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不乱倾乱倒建筑垃圾,工地职工食堂符合卫生要求。

2.加强公共设施管理。县城内道路路面平整,排水设施完好,井盖无缺损,管网无堵塞,清淘物无积存。县城主街道两侧有整齐的行道树和路灯,城区总体绿化面积不少于20%,城市亮化美观,装饰灯无破损。

3.加强对自来水的管理。自来水厂要达到绿化、美化、卫生整洁;水源符合有关标准,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出厂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合格率达90%以上,有清洗、消毒记录,水质检验报告资料完整;直接从事供水人员有健康体检证明。

(三)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健全和完善爱国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单位:教育局)。

督促城区内各中小学切实做好迎检工作。在全县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85%以上。做到学校健康教育有机构、专职人员、计划、记录、总结、宣传设备,设置专栏4期以上。

(四)做好公路站点管理,强化工作制度建设。(责任单位:交通局)。

保持已建好的主干道路路面清洁、完好、整齐,通道绿化带修剪整齐、无积存的垃圾,做到公路两侧整洁有序。要督促汽车站、火车站加强候车室、停车场和站台的卫生管理,健全卫生管理和保洁制度,做好健康教育、卫生知识宣传,设有禁烟标志,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

(五)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超市、个体摊点的市场卫生管理。(责任单位:工商局)。

实行划行归市,分类经营,从业人员自身卫生良好,集贸市场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协助城管大队做好沿街工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沿街商户彻底清理门前“小广告”

(六)加强车辆管理,严禁乱停乱放。(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七)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广电局)。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在爱卫工作中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开设卫生健康教育专栏,做好艾滋病预防和控烟宣传,宣传报道一批创建卫生县城先进典型,对卫生死角和不爱护卫生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全社会创建卫生县城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社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责任单位:角奎镇)。

1.建立社区健康教育制度。做到有机构、专职人员、计划、记录、总结、宣传设备,每月或每季节有专栏进行宣传。

2.落实社区的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度。社区环境要做到清洁整齐,绿化好,秩序好,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行为。

3.负责落实安居工程卫生管理。建立和完善卫生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社区内饮食、商业服务设施设置规范合理,符合有关卫生要求,无乱设摊点现象。

(九)加强疾病预防与控制,强化公共场所和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单位:卫生局)。

1.制定和完善传染病防治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及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和贯彻落实。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做好传染病防治。负责全县疾病预防和健康教育工作,健全疫情登记、络,疫情报告及时准确、项目齐全。对重点传染病有防治规划和方案,切实做好艾滋病预防、结核病防治工作。

3.卫生监督所要严格卫生监督,强化行业管理。严格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卫生的监督,加强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单位和汽车站、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做到“两证”齐全,从业人员体检率、禁忌证调离率、持证上岗率、消毒普及率分别达100%,卫生知识培训率、消毒合格率分别达95%以上。对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监督、管理。选取2个宾馆、2个饭店、2个公共场所作为此次迎检工作示范点。

4.县直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防治工作,切实做到传染病门诊日志登记完整,传染病报告及时,肠道门诊规范,院内消毒管理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符合要求。

(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做好迎检工作。(责任单位:爱卫办)。

1.制定和完善爱国卫生工作长远规范和年度计划,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宣传和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2.统一组织城区的四害消杀和监测,做好农村改厕工作推广、技术指导和验收。

3.完成好省级卫生县城评比检查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工作,积极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县消防、武警准备好相关迎检资料,国税、国土、工商、水利、林业、烟草、人行、财政以及其它单位要对办公楼、家属区进行认真清理,确保环境整洁有序,不留卫生死角、盲点。

(二)县直各单位于9月2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总结上报和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209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爱卫办。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取得实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结合系统实际,制订了《“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督导工作方案》。

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国土资源部和厅党组开展活动的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督促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抓好各个环节具体工作的落实;了解掌握督导活动进展情况;参加所督导单位开展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切实加强具体指导,确保学习内容深入全面,查找问题深刻准确,整改措施科学可行,落实措施富有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并向厅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单位党组反馈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成立4个专项活动督导组,由厅领导带队,采取自查、抽查、大督查的方式,拟于上半年5-6月,下半年8-9月,对系统“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组织落实情况进行分阶段分批次督导检查,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一)听取汇报。按照相关活动计划安排和分阶段落实情况,听取所督导单位的工作汇报。

(二)查阅资料。根据各个阶段的重点内容,查阅单位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相关活动开展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等。

(三)实地督导。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实地巡察等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抓住关键环节,查找单位在推进“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中开展的重点工作,着力查找“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督促解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四)开展座谈。召开干部、职工、群众代表等不同类别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了解群众呼声,关注民情民意,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五)分析总结。研究探索督导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选树典型,推动“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向厅活动领导小组提出针对性指导性意见建议。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2月下旬至4月下旬)。

1.检查督导各单位是否按照厅“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进行了传达学习和动员部署,征求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对督导工作的意见建议。

2.按照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检查有关具体实施方案、学习资料等是否齐全;检查领导班子学习计划的安排落实情况,抽查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3.采取个别谈话、设立征求意见箱、开会座谈等多种形式,全面征求被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梳理各方面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向党组(党委)书记和个人反馈。

4.查阅督导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情况报告,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等材料,并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5月上旬至6月下旬)。

1.根据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掌握的情况,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查摆“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阅单位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情况汇报材料。

2.会同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对反映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并检查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谈心谈话情况;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的自查自纠的材料,并提出意见建议。

3.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专项方案,重点了解会前征求意见建议、相互谈心谈话情况。

4.适时参加被督导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由督导组组长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简要评价;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并报厅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7月上旬至8月下旬)。

1.查阅整改方案。重点查阅被督导单位整改方案是否全面,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责任领导或者责任单位是否明确。整改方案是否向党员、干部进行了通报,是否进行了公示,对重点问题,是否制定了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是否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是否做到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是否做出了公开承诺。

2.提出正风肃纪建议。要深入了解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开展专项活动情况,着力检查单位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ww工作政策措施变形走样等问题;重点督查各单位落实驻厅纪检组《关于在“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十大整治”情况,坚决整治“四气”情况以及严查损害群众利益情况;特别要检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三责”是否联动、集中发力;关键检查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工作岗位责任、重要领域改革责任是否层层压实、落实到位。在与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充分交换意见后,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建议。

3.督促检查制度落实。各督导组要督促检查各被督导单位梳理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研究制定新的`制度。要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等问题。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重要讲话,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具体制度措施,并督促推进“学转促”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四)总结工作阶段(10月下旬)。

1.召开总结大会。“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各阶段任务完成后,各单位要召开总结大会。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要对相关活动进行总结,各督导组组长要对被督导单位开展相关活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对继续深入抓好相关活动提出要求。总结会前,各督导组要认真审阅被督导单位相关活动总结报告,根据活动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开展民主评议。各督导组要对被督导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开展民主评议,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民主评议表分为a、b、c三种,其中:a表由县处级领导干部填写,b表由科级干部填写,c表由其他人员填写。评议表由各督导小组负责回收汇总,评议情况向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反馈。

3.提出意见建议。各督导组要对被督导单位的活动情况和督导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总结推广典型。在督导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典型,及时推广活动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既要正面宣传群众公认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干部,又要剖析反面案例,以案说法,警示党员干部。

(一)准确定位,认真履责。这次“学转促”专项活动,聚焦点是解决“四枫”“四气”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督导组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国土资源部党组和厅党组相关活动要求,紧紧围绕总目标,切实履行督导职责,强化执纪问责,推动相关活动与各单位中心工作的有机融合、共同落实。要找准工作定位,既要积极主动开展督促指导,又不过多干预具体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督导不包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活动有效扎实推进。

(二)加强指导,严格把关。要认真指导帮助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做好各环节工作,发挥党组(党委)责任主体的作用,确保学要学得真、转要转得实、促要落于行,切实解决问题、取得实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以查促改,督导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专项活动精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活动安排到位、征求意见到位、查找问题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活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转变作风,树立形象。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和厅党组有关规定,把好的作风贯穿于督导工作的全过程,积极主动地在“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中作表率、当模范。要多到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多到党员群众中听取意见,多到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发现、解决专项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勤奋敬业。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建议,自觉维护督导组良好形象。

迎接检查工作方案

省爱卫办将进行全省第九次城市(县城)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并于2010年10月对我县进行卫生检查评比。为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巩固**“乙级卫生县城”成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此次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项工作落实专人具体抓,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二)精心组织,完善措施。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云南省县城卫生检查评比标准》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分解落实任务。

(一)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办法和规章制度。(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1.制定和完善市容环境卫生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市容环境管理有机构,检查评比有制度,环境保洁有专人负责。确保各主街道和河道无垃圾、无污水、无杂物、无卫生死角,清扫保洁率达100%。

2.垃圾处理合理。垃圾桶、果皮箱设置合理,做到干净卫生、无污迹残留物;城区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同时,垃圾、粪便运输车要做到车容整洁、密闭运输,不污染道路及城区环境。

3.县城公共厕所整洁规范。做到公厕标识明显,有专人管理和保洁制度,地面、坑位、门窗、墙壁、顶棚整洁卫生,无乱刻乱画,便池无尿垢,厕所内基本无臭,贮粪池有盖,粪便不满溢,未列入规划的公厕按评分标准开展工作。

4.制订完善街面“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度。

5.坚决取缔主街道两侧的违法建筑物和占道经营推位;规范广告牌匾的设置,做到各类门店牌匾、灯箱整齐美观;彻底清除公共设施上的.小广告。

(二)认真做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和大街小巷道路的硬化、亮化工程。(责任单位:建设局)。

1.严格施工管理。督促各施工单位要实行围栏作业,设置临时厕所;做到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不乱倾乱倒建筑垃圾,工地职工食堂符合卫生要求。

2.加强公共设施管理。县城内道路路面平整,排水设施完好,井盖无缺损,管网无堵塞,清淘物无积存。县城主街道两侧有整齐的行道树和路灯,城区总体绿化面积不少于20%,城市亮化美观,装饰灯无破损。

3.加强对自来水的管理。自来水厂要达到绿化、美化、卫生整洁;水源符合有关标准,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出厂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合格率达90%以上,有清洗、消毒记录,水质检验报告资料完整;直接从事供水人员有健康体检证明。

(三)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健全和完善爱国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单位:教育局)。

督促城区内各中小学切实做好迎检工作。在全县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85%以上。做到学校健康教育有机构、专职人员、计划、记录、总结、宣传设备,设置专栏4期以上。

(四)做好公路站点管理,强化工作制度建设。(责任单位:交通局)。

保持已建好的主干道路路面清洁、完好、整齐,通道绿化带修剪整齐、无积存的垃圾,做到公路两侧整洁有序。要督促汽车站、火车站加强候车室、停车场和站台的卫生管理,健全卫生管理和保洁制度,做好健康教育、卫生知识宣传,设有禁烟标志,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

(五)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超市、个体摊点的市场卫生管理。(责任单位:工商局)。

实行划行归市,分类经营,从业人员自身卫生良好,集贸市场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协助城管大队做好沿街工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沿街商户彻底清理门前“小广告”

(六)加强车辆管理,严禁乱停乱放。(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七)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广电局)。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在爱卫工作中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开设卫生健康教育专栏,做好艾滋病预防和控烟宣传,宣传报道一批创建卫生县城先进典型,对卫生死角和不爱护卫生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全社会创建卫生县城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社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责任单位:角奎镇)。

1.建立社区健康教育制度。做到有机构、专职人员、计划、记录、总结、宣传设备,每月或每季节有专栏进行宣传。

2.落实社区的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度。社区环境要做到清洁整齐,绿化好,秩序好,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行为。

3.负责落实安居工程卫生管理。建立和完善卫生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社区内饮食、商业服务设施设置规范合理,符合有关卫生要求,无乱设摊点现象。

(九)加强疾病预防与控制,强化公共场所和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单位:卫生局)。

1.制定和完善传染病防治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及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和贯彻落实。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做好传染病防治。负责全县疾病预防和健康教育工作,健全疫情登记、络,疫情报告及时准确、项目齐全。对重点传染病有防治规划和方案,切实做好艾滋病预防、结核病防治工作。

3.卫生监督所要严格卫生监督,强化行业管理。严格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卫生的监督,加强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单位和汽车站、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做到“两证”齐全,从业人员体检率、禁忌证调离率、持证上岗率、消毒普及率分别达100%,卫生知识培训率、消毒合格率分别达95%以上。对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监督、管理。选取2个宾馆、2个饭店、2个公共场所作为此次迎检工作示范点。

4.县直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防治工作,切实做到传染病门诊日志登记完整,传染病报告及时,肠道门诊规范,院内消毒管理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符合要求。

(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做好迎检工作。(责任单位:爱卫办)。

1.制定和完善爱国卫生工作长远规范和年度计划,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宣传和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2.统一组织城区的四害消杀和监测,做好农村改厕工作推广、技术指导和验收。

3.完成好省级卫生县城评比检查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工作,积极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县消防、武警准备好相关迎检资料,国税、国土、工商、水利、林业、烟草、人行、财政以及其它单位要对办公楼、家属区进行认真清理,确保环境整洁有序,不留卫生死角、盲点。

(二)县直各单位于9月2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总结上报和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2010年9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爱卫办。

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防汛和安全生产要求,结合我镇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特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防汛和安全生产要求,集中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过排查隐患,堵塞漏洞,杜绝重特大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安全机构建立情况,安全人员和装备配备情况,安全培训、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攻坚活动和安全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

3、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4、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6、汛期灾害损失情况。

为保证大检查活动取得预期效果,镇政府将组成检查组,开展各重点领域大检查,请各单位认真负责,突出重点,深入组织排查,及早发现隐患,将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自20xx年7月开始至9月20日。

1、周密制定检查方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大检查工作计划,拿出具体措施,确保大检查工作全面落实。

2、严格实施,认真整改,确保检查效果。要深入一线,严格检查;精心组织策划,务求实效,不放过一处隐患,不忽视一处险情,不遗漏一个要害部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抓住不放,反复检查,直至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和重大险情,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采取断然措施,及时撤离人员,停产停业整顿或者予以关闭。

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20__]20号“《巍山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彻底消除学校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我校综合防灾本事,让我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按照文件的要求,我校决定在学校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我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校防控火灾的本事。

二、工作目标。

经过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我校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我校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本事,确保我校消防安全。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阶段安排。

这次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到4月10日)。学校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营造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氛围。

2.自查整改阶段(4月11日到6月10日)。学校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明确检查职责人,做到有重点、全覆盖。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方案、职责、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严防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3.检查总结阶段(6月11日至6月16日)。学校对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突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效果,查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安排好下一步具体工作.

五、自查资料。

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职责,消防安全职责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师生上、下学行走路线是否构成常态化;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本事”建设是否达标。

2.学校建筑物规划、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通道等是否贴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贴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产品是否贴合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贴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安全疏散通道是否被上锁或存放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等临时建筑。

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与检测,防爆电气设备、静电导除装置、避雷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校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职责追究。学校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职责追究制度。

3、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系数。

4、加大整治力度。学校将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职责人和整改期限,做到安全隐患发现一个消除一个,不留后患。

5、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充分发挥黑板报、学校广播、班级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到达使广大师生深入掌握消防常识,“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反洗钱宣传月工作方案

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党代会精神,特别是书记王三运同志来酒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阿克塞宣传部关于《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担当意识、促进跨越发展”大学习、大宣传、大讨论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维,理清思路,改进作风,艰苦奋斗,爱岗敬业,开创工作新的局面,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现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市县党代会精神和王三运书记来酒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大解放,认识大提高,发展大跨越”作为主题,结合自治县“作风转变年”活动,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大学习、大宣传、大讨论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开拓创新、凝心聚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此次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书记王三运在酒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县党代会、人代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年度工作任务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要活动。通过开展活动,解决部分干部职工存在的思想保守陈旧、贪图安逸,缺乏全局观念、长远观念,空谈多、实干少,自由散漫、办事效率不高等思想和作风方面的问题,教育和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突破思维定势和传统观念的束缚,实现思想观念有新转变、作风建设有新成效、发展环境有新改善、改革创新有新推进、攻坚克难有新突破,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我单位各项工作再创新优,争先发展,努力为自治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市、全省的发展大局上重新考量,全面把握基本县情,反思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及工作机制体制等方面的差距和问题,抓住问题要害,找准发力方向,立足本职工作,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为全县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书记王三运在酒泉调研时明确提出,酒泉要强化担当意识,在全省转型跨越中挑大梁,在开发开放上做标杆,在富民兴陇上走前列。我们必须在立足县情的基础上,倡导全新的发展理念和思路,加压奋进、实干争先,切实把“两个共同”示范县以及确定的一系列统-战工作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3、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要通过开展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敢于担当意识,倡导勇于担当的作风,把担当看成一种品格、一种精神、一种责任,多为发展想办法、谋良策,把项目抓在手上,把困难扛在肩上,实现既定任务,谋求百姓福祉,加快推动我县跨越崛起。

和因循守旧的落后意识等突出问题,真正使机关作风和工作

效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活动步骤

本次主题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学习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和

落实提高四个阶段。

热潮,为活动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2、学习讨论阶段(2月21日至3月20日)。

运同志在酒调研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集中开展2到3次

集中学习,每人必须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对工作具有指导性的

理论文章。

(2)授课辅导。适时邀请讲师团来我部宣讲本次活

动开展的意义和目的以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王三运书记讲话

等精神的实质,引导干部职工开拓思维,创新方法。

“如何转作风,提效率,强化工作责任”等六个内容进行。

志在酒调研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开展广泛社会调研,撰

写调研报告。

3、制定整改措施阶段 (3月21日一4月1日)。

对照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指标,查找本部门和个人在

政治觉悟、理想信念、业务能力、服务意识、工作作风等方

面存在的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要逐一梳理归类,分析深层

次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4、落实提高阶段 (4月2日一4月30日)

要把查找的问题,制定的计划、采取的措施、建立的制

度落到实处,使工作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积极进

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得到激发,促进各项工作向

一流的目标迈进。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

措施上认真落实,行动上自觉带头,切实把干部职工思想统

一到活动的要求上来,统一到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推进全

县跨越发展的实际行动上来。

部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六大活动”结合起来,与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连心工程结

合起来,与解决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提高党

员干部队伍的素质结合起来,有力推动和促进工作。

2012年2月20日

主题词:宣传工作 主题活动 实施方案 抄 送:宣传部

中共阿克塞县纪委办公室 2012年2月20日印 共印3份

xx银行反洗钱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系统乃至全社会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水平,普及反洗钱知识,营造有利与反洗钱工作的外部环境,加大对洗钱风险的防范和打击力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行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决定2012年11月在全行开展发洗钱宣传月活动,为搞好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宣传主题内容

洗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提示公众警惕网络洗钱陷进、远离洗钱犯罪、保护自己。围绕本月宣传主题“警惕网络洗钱陷进 增强反洗钱意识”开展活动,力求突出实效。

二、 宣传目的

通过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发挥金融机构反洗钱作用,提高我省金融机构反洗钱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反洗钱意识,增强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自觉性,起到防范洗钱风险,维护我省金融环境稳定的作用。通过宣传意识到网络洗钱陷进的危害性,让每个公民懂得反洗钱是他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三、 时间安排

反洗钱宣传月活动自今年11月1日起到11月3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 准备阶段(2012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

1

为加强对本次反洗钱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我行成立了以会计结算部负责人为组长,反洗钱专管员、各分支行及营业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宣传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设在会计结算部,由会计结算部和总行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宣传的组织实施。

自11月起总行要求各分支行及营业部在各自管辖内围绕本月反洗钱宣传主题“警惕网络洗钱陷进 增强反洗钱意识”召开反洗钱宣传月活动,制定各自的宣传活动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 宣传阶段(2012年11月12至11月30日)

在此阶段,各分支行及营业部根据自身宣传活动的方案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多种方式方法,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对洗钱危害的认识和自觉参与反洗钱工作的意识,形成全省参与反洗钱工作的良好氛围。

1、媒体宣传。自11月5日下午起,我行利用led滚动显示屏将本月宣传主题语播放滚动;并于11月12日起我行门户网站信息栏上播放有关此次反洗钱宣传的内容;对内网站公告中加入反洗钱主题和信息通告,普及反洗钱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意识。

2

宣传内容及主题通过电子宣传屏进行24小时不间断宣传反洗钱相关知识。

3、组织街面宣传。 选择我市人流量大,人口密度高的街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形势反复宣传,向公众提示网络洗钱风险。 具体时间安排为11月16日11点30分至14点整,将宣传点设为以下xxx区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及接受公众咨询,达到此次反洗钱宣传的效果。

(三)、总结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3日)

活动结束后,要求各分支行及营业部对宣传活动进行经验总结,并做好发放资料数及客户咨询数的统计工作,内容包含于此次上交宣传活动的总结报告中,形成书面材料。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此次反洗钱宣传活动在总行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分支行及营业部积极参与,根据自身需要,制定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督促辖内营业网点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

(二)面向市民,提高认识。重点加强我省群众反洗钱知识的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反洗钱工作的认知度,理解并支持反洗钱各项工作。

(三)形势多样,注重实效。广泛运用柜台、网络、人员宣传等多种途径,以反洗钱知识讲解、洗钱案例的学习等形式开展宣传,普及反洗钱知识,让社会公众了解网络洗钱犯罪的特点、手段、危害。

使社会公众自觉远离洗钱犯罪,营造良好的反洗钱社会氛围。

为了进一步普及反洗钱知识,营造良好的反洗钱社会环境,切实提高民众参与遏制、打击洗钱犯罪的积极性,xx银行xx分行根据济银办发[2011]48号《关于金融机构自选月份开展反洗钱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召开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结合我行实际制定了反洗钱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以确保宣传效果。具体方案如下:

一、宣传组织

为保证宣传活动的效果,xx银行xx分行决定成立由分行xx副行长任组长,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分行合规部作为宣传月活动的牵头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督促此次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各分支机构要结合各自的业务和区域特点,采取有效宣传形式开展宣传,确保宣传活动主题鲜明、效果显著。

二、宣传时间

经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确定5月份为xx银行xx分行反洗钱宣传月。

三、宣传内容

宣传内容包括反洗钱政策、反洗钱知识、反洗钱案例启示以及如何防范洗钱风险等。

四、宣传形式

(一)借宣传月契机,提升员工的反洗钱工作能力。

1、加强理论学习:要求各分支机构、分行各部室集中学习“一法四令”等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和反洗钱案例。

2、开展专题培训:邀请行内资深反洗钱专家进行反洗钱业务培训。

3、开辟网络专栏:在分行内部网站开批反洗钱宣传专栏,集中介绍反洗钱相关知识,方便员工灵活安排学习时间。

(二)营造氛围,扩大宣传效果

1、在厅堂内醒目位置摆放反洗钱宣传折页和易拉宝,营造良好的厅堂宣传氛围;

6、统一在客户电子回单箱里发放制作的反洗钱宣传材料、反洗钱知识一点通等,传授反洗钱基础知识,提高公司客户的反洗钱知识水平。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负责人作为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反洗钱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对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和宣传效果进行总结分析,便于日后以更有效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三)各单位保留宣传月活动的学习、培训记录和图片资料以备查考。

xx银行xx分行

2011年3月29日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掌握全局信息安全总体态势,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措施、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自行运行维护管理以及委托其他机构运行维护管理的办公系统、业务系统、网站系统以及部分终端设备等,检查重点为公共服务业务系统和门户网站。详细内容参见《20xx年度市地震局机关信息系统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保密检查工作,按照国家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注重实效。

局机关各处(室)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由台、中心自行组织开展。

信息系统安全检查以自查为主。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应于7月2日至7月6日完成本年度信息安全自查,应按照《20xx年度市地震局机关信息系统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逐项检查,并核对准确度。局办公室应于7月10日前完成《20xx年度市地震局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报告》的撰写和报送市信安办工作。自查结束后,要尽快消除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时刻绷紧信息安全这根弦,全面迎接7月中旬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小组的抽查。

(一)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应将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检查工作机制,落实检查工作经费,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请局办公室于7月10日前,将自查工作总结(纸质文档和电子光盘)报送市信安办(纸质材料需盖章)。

(三)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可利用自有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技术力量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四)强化安全检查过程中的安全保密和风险控制,切实加强对检查活动、检查人员以及相关文档和数据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被检查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我院决定从20xx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院、全年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夏季消防工作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院长王辉、书记高亚丽任组长,副院长苗保平、魏冬、李松辉、院长助理李广庆、刘跃刚任副组长,各科室、病区、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科,办公电话:

三、检查范围暨检查重点。

全院行管科室包括建筑、水、电、暖、气、食堂、洗衣房,门诊部、住院部和在建工地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落实开展检查。

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2.对医院和各科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4.对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予以临时查封。

5.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6.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7.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8.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动员部署。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行检查。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医院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院将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1.落实主体责任。5月底前,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2.落实监管责任。5月底前,医院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3.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

4.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组织开展“五人一室”责任落实专项治理行动,6月15日市卫计委将组织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五类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实名登记。医院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医院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因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反洗钱检查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营业机构从事洗钱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本行反洗钱工作主要任务是依法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进行反洗钱宣传和培训;合规操作;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收集反洗钱信息;依法报告大额交易、可疑交易及其相关报表和信息;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做好反洗钱工作,预防洗钱违法犯罪、履行反洗钱义务,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第四条本行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五条本行反洗钱工作应坚持审慎识别、及时上报、果断处理、严守秘密的原则。总行及各级支行必须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妨碍反洗钱义务履行。本行反洗钱工作的履行以存款人开户行为第一责任人,交易行为第二责任人。其中,对于柜台业务,如代理行认为可疑的,除应及时上报外,还应与开户行联系并作好记录;如代理行不认为可疑而未上报的,但开户行分析后认为可疑的应及时上报。对于非柜台业务(例如同城票据交换集中提入、自助设备交易、网上银行交易),应由开户行进行监控、分析,发现可疑的应及时上报。

第六条本行所属机构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出本机构反洗钱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并保证该制度能够有效实施。同时应当配备必需的人员、技术设备,并给予必要的财力保障和技术支持。

第八条总行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反洗钱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反洗钱工作办公室。

第九条本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组织领导辖内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分析研究反洗钱工作重点,对反洗钱工作进行指导。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对部门及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条反洗钱工作办公室设在总行,下设反洗钱垂直管理岗。接受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具体负责反洗钱检查监督;组织反洗钱业务技能培训;组织进行反洗钱宣传;并对反洗钱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对掌握的有关反洗钱信息,认为有必要向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的,应及时向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反洗钱办公室反洗钱垂直管理岗主要职责为:

(一)提取反洗钱大额交易,通过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指定的网站上报大额交易;

(四)完成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交给的工作,参加相关会议,做好部门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本行各级分支机构成立反洗钱工作组,工作组负责所管辖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工作组下设从事反洗钱工作的相关岗位,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的执行与协调。

各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组对掌握的有关反洗钱相关信息,认为有必要向总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报告的,应及时向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二条各级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组下设立“反洗钱信息采集分析岗”、“反洗钱信息复核及报告岗”、“反洗钱监督管理岗”。

“反洗钱监督管理岗”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其余两个岗位的履职情况;分析报送质量;定期对反洗钱信息进行分析、数据整理,形成分析报告,为反洗钱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逐步达到不漏报、不滥报的工作目标。

第十三条各分支机构任何员工对掌握的有关反洗钱信息,认为有必要向总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或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报告的,可越级直接向反洗钱工作办公室或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章尽职调查、保存记录。

第十四条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

本行各级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二)按照规定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有效识别交易的受益人;

(四)保证与其有代理关系或者类似业务关系的境外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并可从该境外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客户身份信息。

第十五条记录和保存客户详尽资料。

(一)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能够反映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及反洗钱报送分析资料等相关资料。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反洗钱报送分析资料在报告后,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及相关规定进行保管,如某项资料规定保管期限少于五年的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二)在遇本行分支机构账务合并,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反洗钱报送分析材料等对开展反洗钱工作有帮助的资料移交到账务合并后的机构。

第四章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区最高级别的反洗钱工作组应根据当地人民银行及总行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按季进行数据分析并总结本地区的反洗钱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分析报告向总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报告。基本操作规程如下:

(四)完成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交给的工作,参加相关会议,做好部门协调工作。

第十七条各分支机构“反洗钱信息采集分析岗”、“反洗钱信息复核及报告岗”负责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收集可疑交易和符合反洗钱规定的可疑情况,并于可疑交易和可疑情况发生后制作反洗钱报告表立即通过指定的报送路径报告。

第十八条相关业务操作规程。

(二)对现金收付达到规定要求的业务进行备案管理。

(三)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定做好账户管理,合规开立账户,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

(四)发生交易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行相关操作规定合规操作,正确记录和计量经济业务。

第十九条本行各级反洗钱工作组织根据反洗钱工作需要,有权对接触客户、进行交易的部门、分支机构进行反洗钱调查,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二十条本行各级反洗钱工作组织应定期对所辖网点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第二十一条对反洗钱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出具检查人员证明和现场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二人、未出示检查人员证明、现场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反洗钱进行现场检查后,检查组应出具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应当交被检查机构核对。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检查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或者更正。被检查机构确认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无误后,应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名和加盖公章;检查人员应当在确认书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调查和检查中需要进一步核查的,检查人员可以查阅、复制被调查、检查部门和机构的账户信息、交易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文件。检查小组查阅文件、资料,应当会同在场的工作人员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检查人员和在场的工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检查小组,一份留存被检查部门和支行备查。

第二十四条本行各级反洗钱工作组织应建立反洗钱培训、宣传制度,切实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及对外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反洗钱意识和预防监控水平。培训必须保证每年不少于一次,并保存培训记录。

第二十五条及时报告。反洗钱信息采集分析岗应在可疑交易(情况)发生后立即向反洗钱信息复核及报告岗报告;反洗钱信息复核及报告岗应及时制作可疑交易报告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及报告路径上报。

第二十六条保密传递。反洗钱工作人员在报告和传递反洗钱相关信息时,应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相关保密规定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漏给客户和其他人员。

第二十七条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积极配合、协助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

第二十八条严肃处罚。本行各级反洗钱工作组织应对所属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有权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本行相关制度规定,对违反反洗钱工作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触犯法律的本行工作人员,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总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碧海社区按照区消防大队要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消防执法水平相结合、与提升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检查整改落实。

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建立例会制度,完善《碧海社区消防工作制度》,“细化”了工作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有记录。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汇报。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我们认为防火工作必须天天讲、时时抓,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联合区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提高物业公司对小区安全工作的认识,确保辖区群众人生财产安全。

(二)配合辖区派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为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与碧海社区派出所共同对辖区内大型餐饮、酒店、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三)大力开展宣传,增强群众意识。

为了进一步搞好消防安全工作,我们充分利用led屏、横幅、社区网格室、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四)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日常排查。

社区组织居委会消防委员对各物业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是否有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现象,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立即上报。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公安部、省、市政府召开视频会后,碧海社区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动员部署会,进行部署。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辖区派出所对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日常消防排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迎检阶段(9月20日前)。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检查工作方案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xx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杭安委〔〕37号)的精神和富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富委〔〕37号)的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18日在全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v。

各企事业单位、乡政府各有关办公室要对全乡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以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矿山、特种设备、渔业船舶、学校、医院、运休、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单位为重点,同时要全面检查小作坊、小加工厂,以及涉及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和牵头分工如下:

1、道路、水上交通和建筑施工领域。由乡村镇建设办负责,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单位接送车辆、驾驶人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检查运输船舶、船员持证情况和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重点加强渡口码头的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民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

2、消防领域。由乡综治办负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情况等。

3、矿山和特种设备领域。由乡安监办,矿山领域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实施分台阶、分层开采情况;露天矿山爆破作业设计与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在用尾矿库和停用尾矿库的治理情况。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升降机、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同时,要严格查处非法制造、安装、使用和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等行为,从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同时,组织落实好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工作。

4、船舶和挖沙船领域。由乡经发办负责,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船舶、船员证书的情况,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设备情况。

5、其他行业单位。按照新桐乡党委《新桐乡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分工的通知》明确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即日起到2月18日前,按照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高度重视,立即行动。

安全生产事故有突发性,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松懈麻痹。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突出重点,各司其职。

在对所有单位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阶段性和季节性特点,在这次大检查中,要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3、领导带队、量化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责任,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其他有关领导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督促和跟踪落实。

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检查我县20__年学校安全工作情景,进一步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促进全县学校安全工作水平新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综合检查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职责意识。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综合防范机制,构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工作目标。

以检查促落实,排查、整治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为创立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检查时间:20__年12月16日至12月19日、22至26日,共9天。

检查方式:由县政府牵头,安监、住建、教体、公安、交通、港航、工商、卫生、消防、文化执法、综合执法、质检、食药监等部门组成三个专项检查组(校舍安全组、交通安全组、学校安全组),一是听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汇报;二是现场抽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辖的中小学幼儿园及县直学校幼儿园(分组名单附后)。

四、检查资料。

各检查组依据自身职责范围分组对学校安全管理整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细则附后)。

五、检查要求:

(一)参与检查单位,每个检查组至少选派1人,对提前随机选取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进行检查。县直学校做到每校必到。

(二)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检查标准逐项检查,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各组检查结束后一周内构成本组检查情景通报,汇总到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检查工作方案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及《莆田市卫计委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全院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20日。

二、活动对象。

医院各相关科室。

二、组织领导。

为推动我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落实,成立了医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赛雄。

副组长:郑煊斐张金锋杨金桂吴鹏举。

成员:谢文琦吴建平卢小琼林庆苍林震环杨德清。

各科室负责人。

负责统一协调和指导全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开展。保卫科及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确保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检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1、在全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三合一”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2、对上级部门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3、要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对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等情况开展检查,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4、要认真落实《福建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闽政办〔20xx〕126号),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日)。

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2、全面检查阶段(6月10日至9月10日)。

保卫科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全院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处罚追责。对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登记,督促限期整改。

3、总结验收阶段(9月20日前)。

要组织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9月20日前,迎接市卫生计生委对我院夏季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行动,是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的重要举措,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科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强化培训。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组织内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

3、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要主动联系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开展联合检查,确保火灾隐患排查到位,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4、落实责任,务求实效。排查整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法人代表的责任,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杜绝形式主义。保卫科要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全院消防安全隐患的督促检查,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检查工作方案

本文目录。

一、指导思想。

三、领导机构。

成立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韦玉才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戴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梁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

蔡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

唐苗族自治县民政局纪检组长。

成员:各乡(镇)分管民政工作分管领导和民政办主任。

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检查范围和重点。

五、检查内容。

(一)是否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六)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七)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违规住人现象;

(九)老人居住房间是否存在乱堆乱发现象。

六、责任分工。

七、工作步骤。

八、具体要求。

邮箱:.

xx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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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10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自治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目前,我县房地产行业绝大多数企业遵章守纪,依法诚信纳税,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有少数企业,纳税意识淡薄,财务管理混乱,风险意识不强,动辄以“招商引资”企业自居,频频以“破坏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环境”、“破坏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借口,阻挠或干扰税务部门的正常执法,不按规定申报纳税,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征管秩序。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打击涉税违法违纪行为,有利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防止税收流失,调节经济运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重点检查年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

(一)企业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会计制度严格财务核算和按税收规定依法申报纳税;是否采取收入不入账、挂往来账、设置账外账、直接冲减成本等方式隐瞒转移收入;是否通过虚开发票、多列支出等手段虚增成本,逃避纳税义务。

(二)税收征管情况。是否依法征税,有无不征、少征税款的问题;是否按规定的预算级次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有无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的问题;对欠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规定催缴、追征;是否违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减、免、缓税;是否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有无违规发售发票的问题。

(三)税务稽查情况。对达到立案标准的,是否及时立案查处;是否存在应罚不罚、重责轻罚、以补代罚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查处案件执行不力的问题。

(四)工作效能情况。是否存在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造成房地产税收征管不力;是否存在因以权谋私、索贿受贿,造成房地产税收流失;相关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

(一)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涉及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主要内容与现行房地产税收规定相抵触或制定依据被废止失效的,应当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不符合现行房地产税收规定的,应当予以修订。对已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房地产企业及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对清理情况及时上报市级税务机关进行汇总分析,分类处置。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2个专项督查组,围绕企业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工作效能等关键环节,重点抽取10户房地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健全信息共享传递制度。健全完善相关职能部门与税务机关的涉税信息共享传递制度,县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城乡建委、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二是健全内控机制。督促税务机关建立职责明确、程序规范、运转高效、监督制衡的房地产税收征管机制。三是建立企业诚信纳税制度。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信用档案,公开涉税违法案件及欠税大户。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限制条件。

(四)严肃查办案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完善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形成办案合力。重点查办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案件;重点查办公务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税收流失的案件;重点查办在税收征管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的案件。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年5—6月)。全县各级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企业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税务机关要制订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既要对本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开展自查,又要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对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清理自查出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具体措施。县地税局、国税局于年6月25日前分别形成自查自纠总结分析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年7—10月)。专项督查组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项目、审账务等方式,对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自查自纠不力的,责令“补课”。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专项督查组于年10月20日前形成检查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改落实(年11—12月)。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税务机关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及时将税款征收入库,做到整改率达100%。要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建立健全房地产税收征管长效机制,形成诚信纳税和依法征收的良好局面。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于年12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向县人民政府作专题报告。

五、任务分解。

(一)县监察局:牵头抓总全县房地产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协调组织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二)县地税局、国税局: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自查的组织、辅导、服务,督导企业自查自纠,及时解缴税款;认真开展重点检查,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追缴税款入库,依法移送涉嫌逃避纳税义务的犯罪案件;认真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及时汇报,分类处置;对税收征管情况、税务稽查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失职渎职对国家税款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公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健全内控机制和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长效机制,建立企业诚信纳税制度,提高监管能力,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流失,促进财政收入增长。

(三)县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制约、促进作用,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情况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以及相关部门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监管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县国土房管局: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土地供应(包括出让、转让方式和接受方信息、坐落地点、土地面积、出转让金额)、项目开发、售房许可、房屋销(预)售、产权登记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限制条件;健全机制,强化执法,促进“先税后批”、“先税后证”税收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五)县检察院:监督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检察建议;监督有关部门及时移送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查处循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案件。

(六)县公安局: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和移送的涉嫌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犯罪案件,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快查快结,严肃处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领域税收秩序。

(七)县财政局:监督企业执行会计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企业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提供专项检查工作经费保障。

(八)县城乡建委: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开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房地产开工许可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九)县规划局: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审批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府函〔〕112号)。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落实工作责任。税务部门是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征管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牵头做好专项检查各项工作。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一名具体经办人员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和效能低下的,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可按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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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公安部“5?14”全国夏季消防检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河南省鲁山县“5?25”特大火灾等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民政局决定从6至10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结合全县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发动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针对夏季特点,重点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5日前)。6月中旬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印发《xx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8月20日前)。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一线,广泛开展排摸。要做到五个必查,一是福利机构必查;二是农村敬老院必查;三是人员密集场所必查;四是福利企业必查;五是其他有火灾隐患的部门和单位必查。具体责任如下:

敬老院,由江水清负责牵头,主要是针对农村敬老院火灾隐患,做好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要立即深入开展属地敬老院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xx县福利院、婚姻登记处,由江水清负责牵头;烈士陵园管理处由祝立宏负责牵头;局机关、中福在线销售厅、福利企业由袁水平负责牵头;执法大队、殡仪馆由周立云负责牵头。8月20日前,完成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摸排检查工作。

(三)全面整治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对排摸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梳理,逐一进行隐患程度判定,分类实施整改;对一些不能确定的隐患点,要及时上报。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但申报手续不齐备的,抓紧补办。对违法行为轻微的,整改难度小,督促业主主动限期改正。对存在一定隐患,整改期限较长的,整改投入资金较多,要依法督促业主限期改正。对符合重大火灾判定条件的,要纳入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范围。在整改过程中,要积极争取消防机构支持,从审批办证的源头抓起,从资金保障的源头抓起,从政策法规的源头抓起,从责任落实的源头抓起,切实把安全隐患的整改扎扎实实落实在行动中。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专项行动结束后,要组织对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邹国宁为组长,周立云、江水清、祝立宏、袁水平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江水清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夏季高温火灾特点和本地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开展消防检查工作,协同县消防大队专业人员一起开展排查整治,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一线,一经发现当场下发整改。

通知书。

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限期予以清除切实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积极借助网站、微博、微信等,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进程宣传。要在醒目位置悬挂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警示牌,注明责任主体,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抓好检查考评。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消防工作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抄送:市民政局,县府办、县消安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xx县民政局办公室             xx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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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名牌农产品(以下简称“品牌农产品”)作为品牌农产品的主体,在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快速发展。为维护品牌农产品的权威性和品牌公信力,积极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品牌农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在本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品牌农产品专项检查,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认真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品牌农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全程监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依法查处,积极推进品牌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确保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及时发现并消除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和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树立和维护品牌农产品公信力。

(二)有效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

三、检查内容。

全面监控品牌农产品认证管理及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生产经营规范性。按照“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的要求,调查产地环境质量、区域范围及周围污染源受控情况,掌握重点区域的农业环境变化趋势;了解获证单位的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生产操作行为;查阅获证单位是否建立生产记录并按规定对生产记录进行档案管理,查看生产记录内容是否完备,评估生产记录的真实性。

(二)产品质量安全性。狠抓原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检查,从源头上保障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获证单位是否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农(兽)药、肥料、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准则,绿色食品获证单位是否执行原料(饲料)订购。

合同。

;采收、屠宰或捕捞是否符合农(兽)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要求;原料及投入品贮存是否有专人管理和适宜场所。同时,对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加工车间(仓库)的品牌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包装标识合法性。检查获证单位是否已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对农产品包装标识的各项规定,重点检查必须包装的品牌农产品是否经包装后上市销售;产品或包装上是否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名称;标称品牌农产品的产品其证书是否有效;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在包装标识检查过程中,应针对当前假冒认证标志现象比较严重这一突出问题,加大市场监察力度,严厉查处假冒品牌农产品行为,维护品牌农产品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公信力。

四、时间节点及任务安排。

(一)成立检查工作组、制定检查计划:20xx年5月5日前,各区县农委(包括食品集团公司产业部)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根据本辖区内品牌农产品生产企业的数量(见附件1)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并报市农委市场与信息处。按照本方案要求,负责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所有品牌农产品的专项检查工作。

(二)实施现场检查:20xx年5月6日至5月31日,各区县农委(包括食品集团公司产业部)根据检查计划,按照专项检查表(见附件2)的要求实施现场检查,每个现场检查小组至少由2人组成。

(三)抽检产品质量:20xx年5月5日至5月31日,由市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统一安排相关质检中心,对所有品牌农产品(当季无鲜活产品的除外)进行抽样、检测。具体产品名录、检测标准和判定标准等由市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另文下达。

(四)专项检查情况汇总:20xx年6月1日至6月6日,各区县农委(包括食品集团公司)将本辖区的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主要内容包括区县品牌农产品现场检查总体情况、存在主要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整改情况);相关质检中心将产品抽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主要内容包括承担抽检农产品的总体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建议)。20xx年6月6日前各区县农委(包括食品集团公司产业部)将现场检查汇总分析及填妥的专项检查表,质检中心将品牌农产品抽检情况汇总分析及产品检测报告报送市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市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对全市品牌农产品专项检查的总体情况汇总后,于6月10日前报市农委市场与信息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要站在建设现代农业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迅速开展检查工作。同时,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通力合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迅速制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清原因,依法予以处理或提交有关执法部门处理。要注意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防止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做好宣传,注重引导。应结合专项检查的开展,做好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中关于品牌农产品的规定。在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过程中,要积极与当地宣传部门沟通,立足于维护消费安全和促进产业发展,及时应对和处置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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