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优质16篇)

时间:2023-11-27 19:29:51 作者:影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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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精选】

2018年,学院党委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把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努力抓实抓好,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018年度共选拔任用中层处级干部4人,其中正处级2人,副处级2人。完成干部提任考察与试用期满考察13人次。截止2018年12月,全校中层领导干部共102人,其中正处52人,副处50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72人,占全体处级干部的70.6%,具有副高以上职称68人,占全体处级干部的66.7%。少数民族干部1人,女干部21人,党外干部17人(含双党干部1人)。干部平均年龄48.3岁,45岁及以下的干部36人。干部队伍的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注重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优配强领导班子。

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用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

注重工作实绩。坚持把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并在工作中取得实实在在的业绩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和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

注重群众公认。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确定考察人选、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把群众公认度高的人才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2)坚守规章制度,保证干部选任工作规范有序。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2016年省委对学校的巡视要求,制定出台了《xx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院党委[2016]110号)。坚持把严格程序作为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证,重点抓住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从研究制定推荐方案到讨论决定,都能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征求各层次、各方面意见和反复酝酿的基础上,最后经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严格实行考察预告、人事档案审核、个人事项抽查核实、征求意见、任前公示和试用期等制度。

(3)严明纪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置于阳光之下。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打破神秘感,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营造选人用人的风清气正。

三、干部考核管理情况。

(1)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加大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分析研判。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发现与处置,及时提醒谈话、函询诫勉。正确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出国(境)、重大事项、婚丧嫁娶等报告制度,制定出台了《xx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试行)》(院党委[2018]64号),全年发出函询2份。2017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5名随机抽查和5名重点核实对象,均如实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

(2)健全干部考评机制,客观评价干部。

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对不同职位领导干部实行分类考核,强化日常考核,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逐步简历起突出目标导向、注重过程管理、分层分类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落实干部能上能下机制。2018年,对在驻村扶贫中表现优异的刘良宏、吴孔宝两位同志予以提拔使用;对在2015-2017任期考核和2017年度考核中表现优异的檀明同志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副主任(主持工作)岗位提拔到主任岗位。

四、干部教育培训情况。

(1)加大干部培训、挂职力度,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遵循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成长规律,组织干部分类培训,建立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体系。

2018年全年协助落实1名厅级干部赴浦东干部学院学习,2名厅级干部参加省委党校《加强高校思政工作专题研讨班》学习。选派43名干部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习,其中处级36名,科级7名;落实48名正处级干部参加全省高校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完成51名副处级干部、83名科级干部、97名党支部书记、党内信息统计员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轮训。组织39名党务干部赴金寨干部学院参加党性专题教育。选派3名干部到市委党校等进行培训。完成了240名干部、教师参加《高校依法治校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

全年选派2名同志到省妇联、广德县挂职锻炼,选派1名干部担任xx市非公党建指导员,派出2名干部到省纪委帮助工作。目前有4名干部在宿州市泗县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工作队成员。

(2)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努力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将后备干部建设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结合学校实际,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相结合,人数合理、动态管理的后备干部,采取理论学习、挂职锻炼、轮岗学习等形式,不断提高后备干部的能力素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工作方向。

一是对干部的引导与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干部梯队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对干部的监督、评价机制还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

今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的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密围绕学校发展需求开展培训,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将能力培养贯穿始终,分层分类做好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加快干部知识和能力更新,优化素质结构。

二是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加大在中青年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中培养选拔干部的力度。坚持组织掌握、动态管理、有进有出、适时起用的原则,继续抓好年轻干部党性教育和基层锻炼、艰难险重工作锻炼和轮岗交流等工作。统筹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三是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深入做好提醒和谈心谈话等工作,对干部经常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切实抓常抓长,抓细抓实。加强组织、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协同,探索建立干部监督信息的统合运用机制,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探索定量与定性结核,优化个体考核与单位考核联动的干部考核机制。

去年以来,县委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原则,完善选任机制,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把选任关口,扩大选任民主,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全年共调整干部xx人次(新设立党组、党工委任命xx人),其中:提拔正科级干部xx人(少数民族干部xx人,女干部xx人),副科级干部xx人(少数民族干部xx人,女干部xx人),交流干部xx人,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xx人。

一、树好用人导向,严格选任标准,选人用人公信度明显提高。

县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紧紧围绕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四用四不用选人用人导向,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一是突出德才兼备,选用信念坚定的干部。坚持把信念坚定作为选用干部的第一标准,牢固树立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坚持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制度,注重在关键时刻看表现,在重大事件中看担当,深入了解干部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四方面的具体表现。同时,充分运用信访反映、经责审计、个人事项报告、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网络舆情等方面的信息资源,从正反两个方面印证干部的一贯表现,努力把政治坚定、忠诚可靠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二是突出群众口碑,选用为民服务的干部。坚持从群众口碑中识别干部、考察干部、选用干部,既看重民意基础,又不简单以票取人,积极为那些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甘于奉献的老黄牛搭建干事创业平台。今年提拔的xx名干部中有乡镇基层工作经历的xx人,有工业园区、扶贫、生态环保等一线工作经历的xx人。三是突出关键表现,选用敢于担当的干部。坚持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急、难、险、重等突发事件、关键时刻检验干部的责任担当,积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稳定、扶贫攻坚等岗位挂职锻炼、成长成才。建立了新任职干部到信访一线挂职锻炼机制,选派xx名优秀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xx名年轻干部到贫困村挂职,选派x名乡镇年轻干部到市直部门挂职。

二、紧扣关键环节,扩大选任民主,干部选任水平不断提升。

县委自觉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落实到干部选任过程中,刚性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市委有关规定。一是严把动议提名关。在干部调整前都要到相关部门单位充分调研,全面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根据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确定调整方向和原则,提出初步建议,拟定调整交流职位和职数,提交县委干部人事酝酿小组进行协商讨论同意后,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并坚持做到四核准四暂缓,即:核准干部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不清楚的暂缓提名;核准政治品行和廉政状况,有不好表现和不良记录的暂缓提名;核准班子功能结构需求,不符合配备要求的暂缓提名;核准工作表现,实绩不佳、口碑不好的暂缓提名。二是严把考察考核关。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的意见》,规范完善程序,严明纪律规矩。干部考察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注重听取各方的反映和意见,将征求意见范围扩大到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空间上拓展考察范围,不仅考察八小时内的工作表现,还要了解八小时以外社交等情况,在现单位工作不足一年的,将考察范围延伸到原工作单位;内容上不仅考察工作实绩,还重点了解品质、品行、作风、廉政等情况。三是严把程序步骤关。从动议到任职所有程序和环节,坚持依次推进、顺序不变、程序不少,并对每个程序步骤和操作环节进行了规范,做到了该上报审批的及时上报,该按规矩办的决不搞变通。建立选人用人放下机制,对不符合条件、有实名举报且线索清楚的,一经发现,不管走到哪个环节,都坚决放下。今年,有xx名干部在考察或公示中被取消任用。四是严格监督问责关。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坚持一人一表,一批一册,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实时记载、全程监控,努力实现全程纪实的事前预警、事中纠偏、事后追究作用。

三、深化人事改革,严爱并济管理,干事创业热情全面激发。

县委从完善考核制度、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强化干部管理等工作入手,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分激发人才队伍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一是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了《xx县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工作业绩2018年度考核办法》,修订完善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干部特点,建立了工作业绩考核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换届后的乡镇领导班子进行了运行情况考核调研。同时,建立新任干部跟踪考核机制,对跟踪考核中发现存在不守纪律规矩、不担当不作为、群众公认度不高、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力等问题的干部,视其情况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免职等处理。二是建立为官不为惩戒机制。制定了《xx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试行)》,明确了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种情形,规定了操作规程,综合运用组织巡查、纪检监督、信访反映等手段,着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年内,对xx名在祁连山生态保护工作中慢作为的干部给予了免职处理。三是健全后备干部储备体系。根据全县干部队伍实际,以年轻后备干部墩苗计划和育苗工程为载体,集中对年轻后备干部进行了推荐选拔,新补充年轻后备干部xx名。通过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促使正科级干部主体年龄逐步由65后向75后转变,副科级干部主体年龄逐步由70后向80后转变。四是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出台了《xx县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把严格管理干部和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鼓励探索、宽容失误,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着力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五是完善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结合实际制定了《xx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职责分工、考核管理、纪律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对县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并通过协助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开展综合调查研究、参与中心工作督查、担任党建指导员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能动作用,有效地激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活力。

四、延伸监督触角,加大监督检查,管理监督堤坝进一步夯实。

县委认真落实中央从严管党、从严治吏要求,突出教育、管理、监督、问责等重点环节,坚持一切从严,切实规范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一是事前预防注重规范化。以强化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为重点,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党员民主评议等监督制度,不断扩大监督的覆盖面。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对用人权、管财权、审批权和决策权的监督。开展干部任前谈话、任职承诺和廉政法规考试,从源头上增强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二是日常监督注重经常化。充分运用民意调查、个别谈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方式,通过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干部的日常表现。充分发挥信访、电话、短信、网络四位一体12380综合举报受理平台作用,畅通干部监督渠道,重视人大代表评议意见和政协委员视察意见,注重发挥好干部监督员的作用,广泛掌握社会各界对领导干部的反映。坚持不懈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有反映的干部早打招呼,咬耳朵、扯袖子,及时提醒,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事后追责注重制度化。严格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考核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责任主体,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年内共对xx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中或离任审计。完善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制度,县委组织部先后对xx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约谈。

2018年,县委坚持把严实要求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坚持标准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整个干部选任工作风清气正,成效显著,社会反响普遍较好。这是市委组织部精心指导、县上四套班子通力配合、各乡镇、部门单位大力支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取得的成绩。与此同时,我们深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创新工作步子还不大、力度还不够,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仍不尽合理。二是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落实从严管理要求的措施还不够严格,办法还不够有力。三是领导干部的理念、能力、作风,与全面深化改革、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县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稳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对党忠诚选忠诚于党的人、以事业为上选担当干事的人、以扎实作风选作风扎实的人,真正让肯干事的受尊敬、让能干事的有舞台、让干成事的有位置,切实让广大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二是着力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围绕培养选拔好干部,严格干部选拔标准,改进干部识别考察方法,进一步规范选任程序,严肃干部选任纪律,抓好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完善选用机制,努力识真用准好干部。三是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以理论武装为重点的干部教育培训,以经常性教育为重点的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近年来,市xx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指导,按照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加大力度的思路,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有关情况与做法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们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两个结合,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干部选拔规范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19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xx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xx人,新提副职xx人,副职提正职xx人,(平职)交流xx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委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纪检组的意见。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三、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保证干部选拔有序操作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201x年x月共有x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19年3月有x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能下机制。加大了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力度,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凡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现职;不称职票达20%,并且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相加达1/3的,进行诫勉谈话;不称职票虽不足20%,但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相加达50%的,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1x年以来,共对xx、xx公司x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201x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为了更好地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选拔、育人和使用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使用条例、推进领导干部可以提出一些规定(试行)和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上级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

总的来说。总的来说。

那样的话。

第一条。

该方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大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根据党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

通过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努力培养对党忠诚、个人清洁、敢于负责的领导干部,建设政治坚定、业务优良、管理有力、作风优良、清洁廉洁的管理团队。

第三条。

医院中层干部的适用范围是医院行政物流职能部门的正副主任(科长)、各科(科系)的正副主任、护士长、各临床医疗技术科的正副主任。临床医学技术科正副护士长的选拔任用,参照本方法执行。党组系统干部的使用管理,在基于本方法的同时,还应履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暂行方法》和团组织章程规定的任用审查程序。

第二章。

选拔的任何条件。

第四条。

选拔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人人惟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大众公认,重视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选择优秀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工作原则。

第五条。

工作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行优良,坚持和维护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高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政策、国家宪法法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制度规范,自觉培养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医德医疗风格良好。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岗位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完成以医疗教研防卫为中心的任务,团结同事,为许多人认可。

(三)具有适合工作的组织管理才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以身作则,大局意识、团队意识、献身意识强,勤奋廉洁。

(四)临床、医疗技术科主任、护士长,学科领导人或专业技术骨干,可以团结和领导科学创新开展工作。

(5)在职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录用)合同的员工,在本院相应的职场连续工作5年以上,近5年的年度审查合格以上,没有不良执行记录。

(六)现任中层干部工作期满审查,审查结论应当为能力和以上,符合继续工作或提拔工作条件。

(7)(7)。

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8)副职晋升为正职,需要2年以上副职的工作经验,不包括试用期的工作时间。

第六条。

(一)行政物流职能部门副职务资格。

1、应具有大学专业及以上学历。

2、2、、

具备中级职务及以上职务。

3、3、、、

年龄不超过50岁。

(二)大科正副主任的工作资格。

1.具有相应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作用。

3、正职年龄不超过55岁,副职不超过50岁。

(三)临床、医疗技术业务科副主任工作资格。

1、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务或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务。

2、正职不超过55岁,副职不超过45岁。

(四)科(病区)护士长的工作资格。

1、护士长具有专业以上学历、主管护士及以上职务。

2、工作5年以上;

3、年龄不超过40岁。

第七条。

特别引进特殊需要的专业人才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不受本方法规定的基本工作条件和相关工作资格条件的限制。特殊情况和特殊工作场所需要选择的对象,由院党政联合会决定工作资格的放宽条件。

第八条。

行政物流职能部门职场医务科、科教科、医务关系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病案管理科、科教部、护理部、院感科中层干部的任务管理条件,与临床、医疗技术业务科职场负责人相比执行。

第九条。

任命医院、党办、人事、宣传、纪检监察、审计、团委、工会等岗位的中层干部,政治面貌必须是共产党员。

第十条。

担任党内职务的,除了具备上述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外,还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3年以上党龄要求,支部书记需要3年以上的护士长和以上中层工作经验,支部副书记需要5年以上的工作年数。

共青团、工会、女工委领导职务,应分别符合相关章程和规定。

第三章。

选拔任务程序。

第11条。

动议。

(一)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分管院长提出增职、补职、调职需求,分管院长向院委提出报告。

(二)医院党政联合会根据医院委员会的建议,审议开始干部部程(选拔任务的职务和职务数、条件、范围、方式、手续等)。

(三)人事科根据医院党政联合会会议的安排,根据职场需要、职场责任,选拔使用的职务和职务数、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制定初步建议方案。

(四)初步建议方案经党政主要领导会商同意,在一定范围内发生后,报告党政联合会议,形成正式工作方案。

第12条。

(一)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对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的重要参考。

(二)根据干部职位的情况和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民主推荐参加者。

(三)民主推荐程序:。

1.发表推荐职务、工作条件、推荐范围。

2、组织推荐会,填写推荐表,进行个别对话推荐。

3.综合分析推荐情况。

4、党政联合会议听推荐情况报告,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第13条。

公开选拔和竞争工作是中层干部选拔的常用方法。一般来说,中层干部职位空缺,院内没有合适的候选人,特别是需要补充不足的专家,可以进行公开选拔。中层干部交替或出现干部职场空缺时,院内满足该职场资格的人数多(2人以上)形成竞争相关人员,原则上任职者和新任者必须竞争。

(二)竞争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根据本人的意愿,在填写申请书之前提交人事科,同时提交相关证明书。

2、资格审查:人事科与党办、院监察室进行资格审查,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审查结果,公布资格审查名单。

3、竞争录用:竞争录用演讲和答辩。

(1)招聘演讲者包括在继续工作中形成竞争对手、新招聘竞争对手。

(2)招聘演讲内容包括个人优势、工作目标、构想和保障措施(招聘护士长,根据本人现在的课程情况进行演讲)。

4、民主评价和推荐:在竞争演讲会上,参加者(中层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工会委员、员工代表)对竞争演讲者进行评价和推荐。

5、5、、、、

确定考察对象:。

医院党委根据招聘人员的评价、演讲、答辩情况,研究决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德、才能条件,综合考虑民主推荐、演讲答辩评价结果和平时的评价、年度的评价、一贯的表现和人工作岗位等,防止简单地用票或者分人。新招聘人员民主评价不合格率超过20%的,不列入中层干部考察范围。根据职场职务数和竞争者数的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第14条。

调查程序。

1、1、1、、

总部、人事科、院监察室组织调查。

2、2、、

(一)组织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

(2)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3)调查采用发行征求意见和民主评价表、个别对话、现场调查、特别调查、文件调查、与调查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4)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资料。

3、3、、、

考察医院中层干部的候选人,个别对话范围如下。

(一)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二)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

(3)考察对象所在科室的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一)德、能、勤、成绩、廉价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3)民主推荐、竞争工作、民主评价情况;

(4)考察人员和考察时间。

5、执行干部考察责任制。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签字负责。

第15条。

征求意见的程序。

为确保纪检等部门在干部选拔任命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作用,在医院党政联合会议讨论决议前,人事科征求考察对象意见。

1、1、1、、

向医院监察室和纪律检查委员提出书面意见,询问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近5年来是否有廉洁工作、法律遵从、道德遵守等问题。

2、2、、

向医务人员关系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征求,对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员近3年来是否有患者投诉、大众投诉,医务人员如实书面回答相应的情况。

3、3、、、

向医院的会计事务所提出书面意见,询问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近5年是否有违反会计政策等行为。

4、4、、、

人事科总结了相应意见征求的反馈,与书面考察资料一起总结。

第16条。

讨论、决定和宣传。

1、医院中层干部任免,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医院党政联合会议讨论决定干部免责事项,原则上所有成员都必须参加会议,2人以上(包括2人)未参加会议的情况下不讨论干部免责事务。参加者对任意免除事项,必须发表同意、不同意、缓和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用口头表决、举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如果意见分歧较大或存在重大问题不明确,应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议后应立即调查,避免长期拖延。

3、院党政联合会议讨论决定干部免责事项,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管理人事的院长逐一介绍任职人员的提名、推荐、考察和免责理由、意见征求反馈情况。

(2)参加会议的人进行讨论。

(3)进行表决,超过党委会会议必须同意会员的一半。

4、需要向上司报告审查的免职候选人,免职前必须按上司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5、执行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制。计划就职的医院中层干部在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后,在发出就职通知,必须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工作的,办理工作手续。

6、在竞争和考察中,职场没有合适的人选,院长办公会、党委研究决定录用人选。

第17条。

就业。

1、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分别由党总支持和行政录用,录用期为3年。

2、2、、

执行任职前对话制度。党总支部指定专家对决定使用的干部进行对话。

3、3、、、

所有干部在任前进行集体对话,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廉洁承诺书。

4、新提拔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通过审查的人可以继续录用,不合格的人不录用。如果招聘人员不符合职场条件,可以由医院指定负责人。新的招聘人员可以招聘正副职场,新的提拔人员都是副职场(正职空缺时,可以主持工作)。从副职工作到正职工作的,原则上需要在副职工作2年以上(不包括试用期),具有正职工作的能力和素质要求。

根据个人意愿和组织需求的结合,根据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服从组织的调动和交流决定,则根据有关规定免职或者降级或者不使用。

第四章。

干部的任期和退出机制。

第18条。

(1)(1)。

三年,定期更换。

(二)中层干部交流调整原则。

1、中层干部因工作需要沟通沟通,或者需要通过沟通锻炼提高领导能力,或者需要按照规定规避,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沟通。

2、行政、物流、职能科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工作10年以上,原则上应轮流工作。

3、组织、人事、财务、物流保障、物资、采购、基础设施、设备、药学等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工作2次(6年)以上,原则上应轮流工作。

交流,副职未交流者要进行分工调整。

(三)中层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原则上不得在同一科室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干部任用事宜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九条。

(一)中干任职最高年龄限制。

1、行政后勤职能部门正副职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4周岁。

2、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的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3、科室护士长的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任职届满时,若拟任职年龄不能超过1/2届期者,原则上不能续任下一届职务。

(三)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行政后勤职能部门正副职因年龄等原因,不再继续任职的,可根据其学术水平、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特点和工作需要,可担任相应专业业务指导、培训专员、质控专员、巡查专员等管理岗位职务,或在一些专项技术工作中继续发挥作用,享受相应管理岗位待遇。

(四)免职、辞职、降职。

1、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有关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3)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

(4)辞职或者调出的。

(5)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6)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2、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辞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手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中层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的规定执行。

3、

实行干部降职制度。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4、免职、辞职、降职的干部重新提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第二十条。

组织领导。

第二十一条。

(一)干部竞聘工作是一项关系医院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条件和程序,严明干部任用纪律。严禁在民主测评、推荐和组织考察中搞拉票活动,院总支纪检部门、及院监察部门要对竞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质量和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2、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3、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4、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5、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6、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8、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三)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督机关举报、申诉。

(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受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考核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五)考核工作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完成考核,自觉遵守考核回避制,客观、公正、真实的提供考核材料。

第六章。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县委常委会委托,按照中组部《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组通字x号)的规定,向本次(扩大)会议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坚持“一个要求”,在经常性教育中贯彻落实《条例》。

根据“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群众了解《条例》”的要求,县委坚持把《条例》列为中心学习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贯彻执行《条例》严肃性,组织部门把《条例》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对《条例》进行反复学习和讨论,提高组工干部正确理解、运用和执行《条例》能力。

(二)做到“两个坚持”,在用人标准和原则上贯彻落实《条例》。

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

县委始终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重政绩,重“公认”,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在干部调整中,县委坚持按照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领导干部。**年,调整乡镇、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一把手”x人次。为规范干部工作,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县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等制度,干部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不迁就、不照顾;重德才兼备,不求全责备;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真正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

(三)严把“三个关口”,在规范程序中贯彻落实《条例》。

1、严把推荐考察关。一是认真研制考察方案,对考察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及工作纪律进行精心的编制。二是制定了《关于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对干部考察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干部工作的相对稳定的干部考察队伍。三是认真做好考察推荐各个环节的工作。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直接面谈等程序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对象所属部门延伸到乡镇工作的,或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到半年的,均实行了主管部门和原单位延伸考察,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要领导的意见。二是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反复酝酿。三是在县委常委会召开前,就拟提拔干部人选与县纪检、监察、政法、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审查。

3、严把讨论决定关。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或重大决策,都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全部实行票决制,票决前各位常委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形成共识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年,县委共x次对x名科级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均实现满票通过。

(四)落实“四项权利”,在发扬民主中贯彻落实《条例》。

1、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任务与考察单位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重点考察时,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

七所八站、村支两委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外来投资商、离退休老同志和服务对象等领域,扩大了群众参与面。

3、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重点差额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任对象或提名对象。**年,共对x名干部进行了重点差额考察。

4、落实群众“监督权”。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坚持任职试用期制,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对在任前公示中有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试用期满的人员,经考核胜任后,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年,共对x名拟提拔任用的人员进行了公示,对x名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

(五)采取“五项措施”,在人事制度改革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

1、坚持正职拟任免人选征求全委会意见制度。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凡涉及乡镇党政正职及部门一把手的任免事项在提交常委会讨论前,对拟任免正职人选向县委委员征求意见。**年,共对x名正科级干部的任免职征求了县委委员的意见。

分在边远、艰苦乡镇工作x年以上的科级干部交流进县机关或县城附近的乡镇工作;把部分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交流到乡镇任职。全年共交流领导干部x名,其中:乡镇交流到县机关x名,从县机关交流到乡镇x名,乡镇之间交流x名。

3、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甚至不作为的现职领导干部的教育惩处力度。采取诫勉谈话、免职或降职等组织措施,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处置。**年,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的干部有24人。(其中:降职x人,免职x人,降级x人)。

4、大胆探索和尝试。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全县范围内对雍阳镇党委书记、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县民政局常务副局长三个职位进行公推直选。为提高部分任副职时间长,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的职级待遇,新一届县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增设了x个正科级常务副职职位。通过“公推直选”、增设常务副职形式,实现了激活干部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敢为人先的动力,同时形成县委正确的用人导向。

利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了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了乡镇党委领导和部门业务指导的有机结合,体现了党管干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六)坚持“六项制度”,在监督检查中落实《条例》。

1、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县委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免职前,县委主要领导、分管副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都要与每位任免职的干部进行谈话。**年,对x名任免干部进行了谈话。同时对个别干部存在的不足和不影响任职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醒,打“预防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通过各种谈话,促进了干部的健康成长。

2、坚持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工作制度。对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手续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的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进行离任审计。**年度对部分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届中审计。

3、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县委组织部都要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认真把好“任前监督”关、“届中审计”关和“离任审计”关。特别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整考察时,纪检、监察共同参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坚持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县委要求各。

乡镇、县直各部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认真做好议事记录。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对违反制度的特别是问题严重的人和事,果断进行了纠正或处理。

5、坚持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检查制度。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始终做到“五查”。即:“自己查”,县委把贯彻和落实《条例》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并在年底进行自查;“经常查”,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各党委(党组)考核范围,建立长效检查机制;“专项查”,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多的部门和干部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即重点检查管理干部多的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联合查”,由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政、信访部门组成《条例》监督检查联席会议,互通信息联合查。

会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初查自纠、使之以制度的形成固定下来。

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及不同层次、不同职务特点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尚未建立,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不够大;三是对贯彻执行《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化监督检查不够。

四点体会:一是坚持了政治坚定、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初步形成了广纳群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二是坚持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将选人用人引入竞争机制;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用人原则,达到组织满意和群众满意的用人目标。四是坚持依靠群众,信任群众,凝聚人心、集中民智,使用党放心、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干部。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条例》,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单位“一把手”、新走上领导岗位干部和组工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二是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初步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三是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同志们:

2019年,赣榆区委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严格标准、严把程序、严守纪律,着力选好干部、配好班子、管好队伍,着力打造“四实四干”干部队伍,为全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强引擎。一年来,区委常委会共研究调整科级干部4批次215人次,其中提拔70人、进一步使用23人。

一、突出“政治引领、忠诚坚定”,从严从实把牢政治标准。政治属性是干部工作本质属性,政治标准是选人用人首要标准。我们始终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遵循、第一要求,统领干部选育管用各环节,引导干部立好信仰高线、树好价值标线、划好行为底线。一是政治教育抓引领。立足政治理论深化、政治素质强化,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核心内容,先后举办党政正职延安政治能力研修班、优秀干部北大高端研修班,创新开展青年干部党性教育班走进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体验式。

教学。

在走深、走实上持续用劲切实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开展“弘扬抗日山精神、讲赣榆红色故事”实景党课大赛举办“抗日山上忆初心、千名党员听党课”活动教育党员干部180批次14000余人次。组建“先烈先辈先进”“三先”事迹报告团用张竞同、方敬、钟佰均等6位同志先进事迹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党性、争当先锋。二是政治历练强本领。完善实践锻炼机制常态化选派干部到基层摔打磨练、干事历练。坚持民情助理党建专员制度选派463名机关干部入村帮扶、驻村工作。先后安排52名优秀干部在区直机关和乡镇双向挂职锻炼选派120名干部到创文创卫、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一线吃劲岗位推动工作。三是政治体检把要领。推行政治表现正反双向测评分类设置政治忠诚、政治定力等5大类评价内容和15个体检指标重点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分析研判全面识别政治品质和政治担当。盯紧干部任前、任后关键时段组织干部任前党章党规和法律知识测试、签订承诺书开展任后实绩纪实、适岗考核提高干部选任精准度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在容错纠错上注重用好“两敢”,对于被问责处理过的干部“敢用”,对无心之过、预判不准引起的工作失误“敢容”,对7名干部予以容错,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真正让干部“弃盾舞双剑”。加大对公务员关心关爱力度,对42名公务员晋升职级,钟佰均和马秀云分别被评为全国和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对有问题反映的部分区直部门进行重点抽查,约谈2名责任人;

有针对性地对7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实行函询回复、采信制度的经验做法被中组部组工信息推介。三是扣牢监督链子。深化全程监督,对重要环节实时记载、实时监控、实时纠正,推动干部监督由事后查处向主动预防转变,确保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搭建由组织部门牵头,纪委、公检法、信访等部门联合的联动监督机制,收集干部监督信息300余条,实行会议联席、信息联享、案件联查、问题联改,着力形成覆盖全面、职责清晰、配合有力、反应灵敏的干部监督链。扩大群众参与度,用好12380“五位一体”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对有价值的线索及时调查核实。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提高干部选任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上取得了新成效,但对照中央、省市委要求,工作中还存在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干部担当作为仍待提高等问题。2020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研究事业发展规律、干部选用规律、班子配备规律,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推动广大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攻坚克难敢担当、清正廉洁知敬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战高质发展、决胜全面小康不懈奋斗。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为更好地调动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完善选人、育人和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上级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依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旨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通过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努力培育打造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和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管理得力、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管理团队。

第三条医院中层干部适用范围为受聘于医院行政后勤职能部门的正副主任(科长)、各大科(科系)的正副主任、护士长、各临床医技类科室的正副主任。临床医技科室正副护士长的选拔任用,参照本办法执行。党群系统干部的使用管理,在依据本办法的同时,还应履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办法》和群团组织章程所规定的任用审批程序。

第四条选拔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惟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任职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行优良,坚持和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制度规范,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医德医风良好。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完成以医教研防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团结同事,为多数群众认可。

(三)有胜任工作的组织管理才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以身作则,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奉献意识强,勤政廉洁。

(四)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须是学科带头人或专业技术骨干,能团结和带领科室创新性开展工作。

(五)在岗职工并签署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员工,在本院相应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及以上,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无不良执业记录。

(六)现任职的中层干部经任期届满考核,考核结论应为称职及以上,且符合续任或提拔任用条件的。

(七)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八)副职晋升为正职,须有2年(含)以上副职岗位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工作时间。

(一)行政后勤职能部门正副职的任职资格。

1、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中级职称及以上职务;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二)大科正副主任的任职资格。

1、具有相应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

3、正职年龄不超过55周岁,副职不超过50周岁;

(三)临床、医技业务科室正副主任的任职资格。

1、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2、正职不超过55周岁,副职不超过45周岁。

(四)科室(病区)护士长的任职资格。

1、护士长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2、工作五年以上;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第七条特别引进特殊需要的专业人才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不受本办法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相关任职资格条件的限制。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需要选任的对象,由院党政联席会确定任职资格的放宽条件。

第八条行政后勤职能部门岗位中的医务科、科教科、医患关系办、质控办、病案管理科、科教部、护理部、院感科中层干部的任用管理条件,比照临床、医技业务科室岗位负责人执行。

第九条聘任或任命在医院院办、党办、人事、宣传、纪检监察、审计、团委、工会等岗位的中层干部,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第十条担任党内职务的,除具备上述规定相应资格、条件外,还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3年以上党龄要求,支部书记须有3年以上的护士长及以上中层任职工作经历,支部副书记须有5年以上的工龄。共青团、工会、女工委领导职务,要分别符合有关章程和规定。

第十一条动议。

(一)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分管院长提出增岗、补岗、调岗需求,分管院长向院委会提出汇报。

(二)院党政联席会根据院委会建议,审议启动干部选拔任用流程(选拔任用的职位及职数、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

(三)人事科按照院党政联席会会议安排,根据岗位需要、岗位职责,就选拔任用的职位及职数、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拟定初步建议方案。

(一)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二)根据干部职位的不同情况和医院工作实际,确定民主推荐参加人员。

(三)民主推荐程序:

1、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

2、组织推荐会、填写推荐表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3、对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公开选拔与竞聘上岗是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常用方式。一般情况下,中层干部职位出现空缺且院内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进行公开选拔。中层干部换届或出现干部岗位空缺时,院内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人数较多(2人及以上)形成竞争关系者,原则上在任者和新任者均要进行竞聘上岗。

(二)竞聘程序。

1、个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员工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报名表在截止时间前交人事科,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人事科会同党办、院监察室进行资格审查,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审查结果,并公示资格审查名单。

3、竞聘上岗:竞聘演讲和答辩。

(1)竞聘演讲人员包括续聘中干岗位形成竞争者,新竞聘人员。

(2)竞聘演讲内容包括个人优势、工作目标、思路和保障措施(竞聘护士长人员,根据本人现所在科室的情况演讲)。

4、民主测评和推荐:在竞聘演讲会上,参会人员(中层以。

上干部、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工会委员、职工代表)对每位竞聘演讲人员进行测评和推荐。

5、确定考察对象:

的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演讲答辩测评结果与平时考。

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防。

止简单以票或以分取人。新竞聘人员民主测评不合格率超过20%的,不列入中层干部考察范围。按岗位职数与竞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第十四条考察程序。

1、由总支、人事科、院监察室组织考察。

2、考察医院中层干部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组织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

(2)在一定范围内通过适当方式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3)考察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表》、个别谈话、实地考察、专项调查、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4)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

3、考察医院中层干部人选,个别谈话的范围为:

(1)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2)医院有关科室负责人;

(3)考察对象所在科室人员;

(4)其他有关人员。

4、考察结束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考察对象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2)主要缺点和不足;

(3)民主推荐、竞争上岗、民主测评情况;

(4)考察人和考察时间。

5、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签字负责。

第十五条意见征询程序。

为确保纪检等部门在干部选拔任命过程中的监督和把关作用,在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议前,人事科对考察对象作意见征询。

1、向医院监察室与纪检委员发出书面意见征询,对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员近五年来是否存在在廉洁执业、法纪遵从、道德谨守方面等是否存在问题。

2、向医患关系办公室发出书面意见征询,对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员近三年来是否存在患者投诉、群众投诉,医患办需将相应情况如实书面回复。

3、向医院计生办发出书面意见征询,对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员近五年来是否存在违反计生政策等行为。

4、人事科汇总相应意见征询的反馈并与书面考察材料一起汇总。

第十六条讨论、决定、公示。

1、医院中层干部的任免,由党政联席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原则上必须。

全部成员到会,超过2名(含2名)未到会情况不讨论干部任免事务。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3、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分管人事的院长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以及意见征询反馈情况。

(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3)进行表决,以超过党委会会议应到会成员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4、需要报上级审批的拟任免人选,任免前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5、实行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制。拟提任的医院中层干部在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6、在竞聘和考察中,岗位无合适人选的,由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第十七条聘任。

1、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分别由党总支和行政予以聘任,聘期3年。

2、实行任职前谈话制度。由党总支指定专人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谈话。

3、所有干部进行任职前集体谈话,并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廉洁承诺书。

4、新提拔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予续聘,不合格者不予聘任。如竞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可空岗,可由医院指定负责人。新竞聘人员可竞聘正副职岗位,新提拔人员均为副职(正职空缺时,可主持工作)。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原则上需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不含试用期),并具备正职岗位的能力和素质要求。

本着个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相结合,根据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免职或降职或不予聘任使用。

(一)中层干部任职实行聘任制,每聘期为一届,每届期为3年,定期换届。

(二)中层干部交流调整原则。

1、中层干部因工作需要交流的,或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或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2、行政、后勤、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原则上应当轮岗。

3、在组织、人事、财务、后勤保障、物资、采购、基建、设备、药学等重点岗位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满2届(6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当轮岗交流,副职未交流者要进行分工调整。

(三)中层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原则上不得在同一科室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四)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干部任用事宜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一)中干任职最高年龄限制。

1、行政后勤职能部门正副职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4周岁。

2、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的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3、科室护士长的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任职届满时,若拟任职年龄不能超过1/2届期者,原则上不能续任下一届职务。

其学术水平、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特点和工作需要,可担任相应专业业务指导、培训专员、质控专员、巡查专员等管理岗位职务,或在一些专项技术工作中继续发挥作用,享受相应管理岗位待遇。

(四)免职、辞职、降职。

1、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有关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3)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

(4)辞职或者调出的。

(5)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6)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2、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辞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手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中层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的规定执行。

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4、免职、辞职、降职的干部重新提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组织领导。

(一)干部竞聘工作是一项关系医院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条件和程序,严明干部任用纪律。严禁在民主测评、推荐和组织考察中搞拉票活动,院总支纪检部门、及院监察部门要对竞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质量和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2、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3、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4、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5、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6、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8、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三)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督机关举报、申诉。

(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受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考核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考核材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近年来,市__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指导,按照“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加大力度”的思路,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与贯彻中组发[20_]4号文件等有关情况与做法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结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__”和“__”教育活动,我们“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两个结合”,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_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__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__人,新提副职__人,副职提正职__人,(平职)交流__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委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纪检组的意见。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ww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__年__月共有__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_年9月有__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能下机制。加大了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力度,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凡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现职;不称职票达20%,并且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相加达1/3的,进行诫勉谈话;不称职票虽不足20%,但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相加达50%的,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_年以来,共对__、__公司__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20_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近年来,市**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指导,按照“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加大力度”的思路,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与贯彻中组发[2005]4号文件等有关情况与做法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02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人,新提副职**人,副职提正职**人,(平职)交流**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年**月共有**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05年9月有**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02年以来,共对**、**公司**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2002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干部工作是党的建设的组成部分,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是贯彻党管干部的重要保证。近两年来,我局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促进机关干部能上能下,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现将贯彻执行《条例》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条例》,严格选拔程序。

为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局党组首先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选拔任用的条件、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的要求,并严格按照选拔工作程序进行组织实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

为了使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良好的效果,激发干部的进取意识。我们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关于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工作意见和干部竞争上岗的日程安排。在“意见”中明确了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指导思想;竞争上岗的范围和对象;任职资格及条件以及方法步骤等。并适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就竞争上岗进行动员和广泛发动。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做好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干部竞争上岗的自觉性,正确对待干部竞争上岗,发动全局干部积极参与,确保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程序。

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落实《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做到事先主动与干部部门沟通,事中主动取得指导,事后落实备案。在提拔任用的2名干部,全部采用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形式,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格掌握不走样,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遵守不变通,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了任前公示制。通过干部竞争上岗,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确保了提拨人选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中共中央最近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任用条例》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在当前的形势下,颁布实施《干部任用条例》,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它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毛泽东同志深刻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政治路线确立了,要由人来具体地贯彻执行。由什么样的人来执行,是由赞成党的政治路线的人,还是由不赞成的人,或者由持中间态度的人来执行,结果不一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老一辈革命家倡导的马克思主义用人观,提出了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思想。江泽民同志特别强调,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要有正确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而且要有正确的组织路线,关键是要选好人、用好人。他明确指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坚持走制度创新的路子,用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来保障把人选准用准。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干部工作丰富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科学的用人思想,标志着我们党的干部工作在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的进程中,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其基本精神,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选拔任用德才兼备、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党政领导干部。《干部任用条例》的鲜明特点,是坚持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它坚持扩大民主,在健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制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方面有新举措;坚持完善程序,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进展;坚持制度创新,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疏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方面有新突破;坚持有效监督,在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方面有新规定。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是全党特别是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贯彻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首先要认真学习好《干部任用条例》。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泽民总书记“5·31”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作出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亲自抓。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党委(党组)的部署,具体抓好落实。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要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使《干部任用条例》真正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掌握,努力形成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关键在各级党委(党组),关键在主要领导干部。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在用人问题上,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干部标准,公道正派,任人唯贤,不允许搞任人唯亲;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不允许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不允许违反程序,我行我素;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允许拉关系,讲人情,给那些心术不正、跑官要官的人以可乘之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不动摇,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不走样,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不变通,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律不放松。要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只要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就能够把那些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领导干部队伍,开创人才辈出、生机勃勃的干部工作新局面。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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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2011年2月20日)。

各位委员,各位列席人员:

我代表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请予评议。

2010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抓手,以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改进作风、改善结构、健全制度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干部培养和选拔力度,努力造就一支堪当重任的优秀领导干部队伍,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持。2010年,县委常委会分*批讨论任用科级领导干部,提拔任用**人,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人,副科级领导干部*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人;调整交流*人,其中正科级领导职务调整交流*人,副科级领导职务调整交流*人;机构更名重新任职*人。选拔任用的县管干部中,女干部*人,少数民族干部*人,党外干部*人。总的来看,我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升,结构有了新的改善,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回顾过去一年来,县委常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做到了以下几点:

近年来,县委对学习《条例》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学习《条例》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是今年重点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常委班子带头学,业务部门重点学,一般干部普遍学。县党校每年都要把《条例》的内容作为全县副科以上干部及后备干部培训班的必备教材。同时,县委中心组结合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等五个法规性文件的学习一同安排。此外,县委通过电视台、报纸开办的党建专栏,在各级领导班子中深入开展《条例》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今年还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进行了四项监督制度知识测试。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依规选拔任用干部意识。

得了较好效果,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致认可。

在规范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方面,严把“五关”,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工作提供了重要机制保障。

一是扩大民主,严把“推荐”关。县委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不准用其他方式和形式代替,将干部的“初选权”交给群众。在民主推荐上,去年我们继续完善了《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工作的通知》,对后备干部选拔的条件和资格、数量和结构、选拔程序等方面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在年终实绩考核中,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民主推荐,并报送县委组织部,经考察和公示后符合要求的确定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不符合要求的,不列为后备干部。在干部的提拔调整中,充分运用推荐结果,除特殊岗位外,一般不搞临时推荐。近几年提拔的科级干部均在后备干部队伍中产生。

二是坚持标准,严把“考察”关。在把好考察关上,着重抓好四个关键环节。一是注重群众参与和考察的广泛性,实行考察预告,做到公开透明。对一些重要岗位实行差额考察办法,对拟提拔人选进行差额考察,并注意倾听退休老同志、老党员等方方面面意见。二是注重公正考察。考察组按有关要求和干部名册指定考察谈话人员,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防止片面性和倾向性。三是注重针对性。在调整干部时,都制定详细的考察方案和意见,按照不同层次,不同职位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考察办法和内容,因岗施策,按岗考核,进一步增强了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四是注重考察范围的全面性。在考察中,把集中考察、年终考察、提拔考察和日常考察相结合,与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考察相结合,不仅考察干部的工作圈和服务对象圈,还延伸考察其生活圈和交际圈。

三是集体研究,严把讨论决定关。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在干部讨论决定中扩大民主,坚持集体决策,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

四是主动防范,严把监督关。根据市委《关于干部管理监督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加强干部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我县印发了《关于干部管理监督若干问题的通知》,确定了分级分类管理的具体措施和任用条件及程序,把对执行《条例》的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检查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防范,使监督检查工作贯穿每个重要环节和全过程,进一步提高了选用干部质量,比如,我们实行了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干部提拔任用备案制度、拟任主要领导联审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试用期制度等,有效防止和制止了在选拔工作程序和拟任对象方面存在的问题,收到较好效果。

五是加强管理,严把试用关。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

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胜任所试用职务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了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归档及时。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营造踏实工作、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坚持民主集中制,深入推行科级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完善了备案、调阅等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程序,防止重大问题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有效地促进了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完善了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充分运用督查考核结果,对部分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科级班子和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警示性谈话;对年度考核获综合奖的科级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进行鼓舞激励式谈话,从而增强了班子的整体效能,保证了干部的健康成长。围绕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实行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诫勉谈话制度,规范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同时,通过建立县委领导包片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采取“一把手”交流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等措施,强化了对各级“一把手”领导的监督。去年,我们对10名“一把手”领导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同志们,2010年,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县委的正。

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经济、社会、文化各项建设任务,锤炼出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团结奋进的干部队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是坚持和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导向的结果,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结果,是广开言路、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群策群力、主动参与、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县委在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常性了解干部的工作做得还不够深、不够细,与干部交心谈心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干部考核科学评价体系尚未健全,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干部的调整交流和监督管理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县委常委班子将继续总结和巩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成功经验,正视存在的不足,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规。继续开展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常委会和各级领导班子遵守、执行干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四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和《廉政准则》,突出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重点时期、重点领域,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领导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使干部养成懂规矩、守纪律、听招呼的习惯。要充分用好各项调查测评结果,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设一支素质高、形象好、风气正的干部队伍。

各位委员、同志们,为我县改革发展稳定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是县委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县委常委班子一定不辱使命,努力创造条件,给想干事的人机会,给能干事的人舞台,给干成事的人地位,营造人心思进、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为***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报告

干部选拔路径是干部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在我国干部队伍建设管理过程中,选人任人有着重要的导向意义,干部选拔跟政党与政府治国理政的兴衰成败有关键性的联系,研究与构建出一套科学、规范而高效的干部选拔制度将是选对人、用对人的基础与保障。本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干部选拔作用。

仅供参考。

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科级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xx年,共选拔任用干部9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7名。基本形成了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绩为尺度、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

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健全机制,扩大民主,把《条例》精神贯穿到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坚持标准和原则,把好素质关。我局遵照《条例》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选拔方式,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传统。真正做到不迁就、不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同时,注重导向性选人用人,把选拔干部的过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业、创业绩、促发展的过程。

二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我局把竞争上岗、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十分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执行有关的民主程序。每次提拔任用干部,都坚持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尽量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民主推荐过程中,坚持“以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树立了重政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把好考察关。认真做好考察工作,慎重过好识人关。首先是提前制定考察。

工作方案。

确定考察时间;其次是认真组织考察组;再次是不断改进考察方法提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除把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

岗位职责。

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采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真正把好考察关,为党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察结论,考察结果由党组会讨论决定。

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把好讨论决定关。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我局都认真坚持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局党组按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临时动议,严格按《条例》办事,做到“五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不上会,没有经过人事部门考察了解的不上会,班子成员有不同意见的不上会,对反映有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没有征求局纪检组意见的不上会。党组会上逐一介绍拟任免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个个表态,最后形成任免决定。

五是坚持群众监督,把好公示关。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我局拟提拔的干部,任用前一律在局政务公开栏和局域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设立了值班人员和电话,随时接待干部群众反应情况。

二、强化监督,完善机制,筑牢防线。

选人用人工作中的监督,就是要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约束、事后惩戒相补充的监督机制。强化民主推荐关的监督;强化组织考察关的监督;强化干部任免关的监督;强化干部公示关的监督;强化干部试用期的监督。通过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为选贤任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把谈话细化为工作谈话、任免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我局每次对干部做出任免调整后,都由党组书记与调整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平时如发现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则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谈话。

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定期培训制度,通过安排领导干部参加有关公务员道德、干部政德修养、廉政教育、审计文化等内容的培训,使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站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的高度,正确对待职务升降和职位调整,正确地行使用人权力,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道,从思想上构筑坚固的党规党纪防线,防微杜渐,增强自制力,筑牢防腐防变之墙。

在干部任用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审计发展需要的良好用人机制。

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年,党委以深入贯彻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为抓手,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努力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四个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今年,共提拔干部**人。其中,科级,副科级**人,干部业务**人。

一、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情况。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党委坚持把“四项监督制度”列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严肃性,并将“四项监督制度”编印成册,发至各位领导、纪委及组织部门,要求各位领导、纪委及组织部门把“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对其进行反复学习,切实提高对“四项监督制度”的正确理解、运用和执行的能力。

二、严格要求,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做到“两个坚持”,强化用人标准和原则。为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建设一支敢于开拓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党委认真把握用人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握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

党委始终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重实绩,重“公认”,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党委近期正研究制定《干部管理办法》,使干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2.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突出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党委在每次调整干部之前,都会根据发展和需求实际提出调整原则和细化标准。二是突出以实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在选用干部过程中,坚持看成绩和贡献,把群众“公认”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环节。三是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

(二)严把“三个关口”,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1.严把推荐考察关。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及与考察对象直接面谈等程序进行全面考察,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2.严把酝酿关。一是个别酝酿,对拟任人选,党委主要领导、分管干部领导及组织部门负责人在领导之间对拟任人选进行个别沟通、征求意见。二是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反复酝酿。三是在会召开前,就拟提拔干部人选与纪委、监察、综治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征求意见。

3.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

《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都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并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

(三)落实“四项权利”,充分发扬干部选拔工作民主。一是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被考察人选、考察组成员、考察目的在考察单位进行考察预告,给职工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职工群众“参与权”。在推荐、测评工作中,明确规定职工群众参与推荐、测评的范围、人数和比例,扩大职工群众参与面。三是落实职工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测评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四是落实职工群众“监督权”。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对职工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对在任前公示中有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试用期满的人员,经考核胜任后,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今年1月份,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党委对等**名同志进行了正式任职。

(三)积极探索健全“五项机制”,增强干部工作活力。

一是积极探索正职拟任免人选征求全委会意见制度。二是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党委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免前,党委主要领导、分管干部领导和组织部门都要与每位任免的干部进行谈话。

三是坚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坚持每年年终进行干部考核,考核中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领导都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述职述廉。

四是改革用人机制,下放用人权限。在正在修订的《干部管理办法》中,党委明确规定“单位(部门)不推荐,党委不任命”。这项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基层单位及部门责、权、利的有机结合,实现党委领导和单位(部门)指导的有机结合。

五是大力探索和尝试,在职工中选拔干部。根据近年来干部管理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结合以往工作经验,今年选拔了一名表现特别优秀的职工到**单位担任职务,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是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甚至不作为的现职干部的教育惩处力度,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机制,采取诫勉谈话、免职或降职等组织措施,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处置。

二是实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重点突出领导评价、支部评价、对口部门评价、群众评价、实绩评价五个方面,完善“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干部选拔、管理工作机制。

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四项监督制度”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干部政策,选贤择能,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组织人事基础。

我院科级干部选拔任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在此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三不一坚持”:不经过民主推荐的不能考察、不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提交党委会议讨论、集体讨论多数人不赞成的不能通过,杜绝了用人不正之风。20xx年,我院未提拔任用科级干部。

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是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的前提和基础。我院党委每月组织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内容,不断深化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认识,增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精神实质的把握和理解,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学习宣传机制,提高了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以规范程序为主线,坚决杜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不正之风。

在干部调整和任用中,我院主要领导带头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自觉遵守干部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抓住关键环节,严把“五关”:一是把好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上方案;二是把好民主推荐关,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本程序,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在选拔科级干部过程中,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凡民主推荐不入围的,坚决不列为考察对象,从源头上防止任用干部的不正之风;三是把好组织考察关,为了有效防止选人失准、失真现象发生,在民主推荐后,学院党委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和考察范围,考察对象确定之后,组成考察组,由纪检书记任组长,及时发出考察预告,通过不记名投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广泛听取民主的意见,全面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增强了考察干部的准确性;四是把好讨论决定关,学院党委在研究任用干部问题上,坚持做到“三不上会”,即“民主测评结果中可以提拔票未超过到会人数60%以上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意见的不上会”;党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党委委员一人一票,未获半数以上的不得任职;五是把好任前廉政谈话关,我院20xx年选拔任用调整了15名科级干部,由学院纪委组织了任前廉政谈话,并进行了廉政宣誓仪式,通过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了新任科级干部的廉政自律的意识和责任感。

三、以落实群众“四权”为准则,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坚持考察预告制,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明确规定群众参与推荐的范围、层次、人数和比例。在具体实施中,要求全院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对群众的反映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四、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改进措施。

一直以来,我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总的情况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差距。

1、进一步深入学习干部工作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贯彻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化提高,继续将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列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继续发动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深化理解,把握本质熟练运用;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营造学政策、守政策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强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力度。在进一步注重“四严”的基础上抓规范:严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序,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严格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明。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抓深化,进一步细化、落实干部工作政策法规。

3、进一步探索竞争机制,科学构建科级干部后备队伍。今后,我院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搭建择优平台,加大激励力度,让能干者有位置,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成事者有地位,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开展竞争上岗,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普遍反映好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竞争力。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2011年元月日)。

同志们:

我受县委常委会委托,向全委会报告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2010年度,县委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着力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3人,正科级领导职务6人;平级转任重要岗位29名,交流干部95名,改任非领导职务4名。提拔使用的干部中,女干部8名,党外干部1名。

一是做好市管干部的的选举、任命工作。根据市委提名,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4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指导衡山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6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衡山镇镇长。

二是抓好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气质等特点,结合年度考核掌握的情况,对16个乡镇、22个县直单位和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进行了调配、补充。同时,按照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要求,选准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全年共调配乡镇党政正职7名、政协联络主任3名、县直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4名。

三是完成县政府机构改革人事安排工作。在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县委超前谋划,根据市委批准的《****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研究确定了涉及机构改革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安排的原则及党组织设置意见,并研究任免干部48人,其中22名须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均通过了决定任命。

二、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切实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坚持把强化民主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重点抓住四个环节。一是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对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同级转任到重要岗位的人选,都进行民主推荐。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主要依据之一。45名提拔任职的干部,民主推荐票都很较集中,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测评制度,坚持行为作风专项测评和考察预告制度。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在全面考察干部素质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基础上,今年首次采取家访方式,将考察干部的视野扩大到其生活圈、社交圈,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三是坚持和完善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干部制度,全面推行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票决制。今年对单位正职人选共票决15人次,全票通过15人,票决过程监督到位、程序规范。四是强化干部任前公示环节的民主,对拟提任职务、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同级转任重要岗位的人选全部进行公示。加大对干部任前公示群众举报的查核力度,对公示期间群众署名或虽未署名但线索清楚的来信举报,都逐一进行查核。

2、坚持和完善年度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

办法,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形式,从政治水平、团结状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政建设6个方面,确定21项指标,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从政策水平、思想素质、群众观点、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勤奋程度、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实绩、出勤率、廉洁自律等12个方面确定42项指标,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量化评分考核,建立了科学的评价体系,树立了良好的导向,有效地激发了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真抓实干、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

3、坚持和完善任职试用期和交流制度。坚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有关规定,对全年提拔的xx名干部一律实行了试用期制。采取交流任职、挂职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全年共有10位同志从乡镇交流到县直单位,3位同志从县直单位交流到乡镇。为了培养和储备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安排县第二期青干班的11名优秀学员,分别挂任单位行政助理,跟班实习锻炼。从县直机关选派了13名年轻干部到村、社区党组织任第一书记,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三、着力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部任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组织收看了中组部视频会议。通过****新闻网、先锋网、《****周刊》刊载了中央四项监督制度的专题解读,并将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同时,指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培训,并以知识测试等形式来检验学习效果。按照四项监督制度要求,县委在干部提拔使用中,对破格提拔、干部调任、乡镇党政正职调整及政府机构改革等事项,严格按规定向上级组织部门如实报告,全年书面报告12次17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8次42人。

2、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专项工作。向各单位党组织印发了《关于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行贿受贿行为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向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送达了《关于学习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通报给领导干部的函》,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学习领会。成立了县集中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时,对2008年以来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进行逐件核理、逐一核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举报。

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方案》。县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关于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暂行规定》等制度。通过各项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010年度,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委和干部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干部实绩考核办法不够健全,引导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的机制不够健全,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宽,选人用人的质量还不够高,有些工作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对此,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领导、同志们: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2011年“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代表**党政班子将我**在2011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克服重才轻德现象。所选拔干部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大局为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中流砥柱作用。

二、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均按照有关职数配备,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确定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有效地提高了考察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把好讨论决定关。讨论决定在整个干部任用工作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选拔干部经过推荐、考察后,经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坚持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讨论、会议决定。

三、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学校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我校逐步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制订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011年新选拔科级干部有****三人。**同志任职情况:

**,男,****月出生,大学毕业,助理经济师。2011年2月到。

**工作,身体健康。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聘**同志为**(副科级),任期为2011年4月20日至2014年4月20日,三年。

**同志任职情况:

**,女,**年**月出生,大学毕业。2010年4月到**工作,身体健康。任职前为**。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聘**同志为***(副科级),任期为2011年4月20日至2014年4月20日,三年。

今后,**将继续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努力实现学校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青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培养、选拔优秀年青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必须具备领导干部的“六个基本条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认真做好干部队伍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2011年3月1日。

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报告

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年,党委以深入贯彻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为抓手,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努力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四个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今年,共提拔干部**人。其中,科级,副科级**人,干部业务**人。

一、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情况。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党委坚持把“四项监督制度”列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严肃性,并将“四项监督制度”编印成册,发至各位领导、纪委及组织部门,要求各位领导、纪委及组织部门把“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对其进行反复学习,切实提高对“四项监督制度”的正确理解、运用和执行的能力。

二、严格要求,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做到“两个坚持”,强化用人标准和原则。为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建设一支敢于开拓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党委认真把握用人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握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

党委始终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重实绩,重“公认”,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党委近期正研究制定《干部管理办法》,使干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2.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突出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党委在每次调整干部之前,都会根据发展和需求实际提出调整原则和细化标准。二是突出以实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在选用干部过程中,坚持看成绩和贡献,把群众“公认”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环节。三是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

(二)严把“三个关口”,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1.严把推荐考察关。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及与考察对象直接面谈等程序进行全面考察,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2.严把酝酿关。一是个别酝酿,对拟任人选,党委主要领导、分管干部领导及组织部门负责人在领导之间对拟任人选进行个别沟通、征求意见。二是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反复酝酿。三是在会召开前,就拟提拔干部人选与纪委、监察、综治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征求意见。

3.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

《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都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并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

(三)落实“四项权利”,充分发扬干部选拔工作民主。一是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被考察人选、考察组成员、考察目的在考察单位进行考察预告,给职工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职工群众“参与权”。在推荐、测评工作中,明确规定职工群众参与推荐、测评的范围、人数和比例,扩大职工群众参与面。三是落实职工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测评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四是落实职工群众“监督权”。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对职工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对在任前公示中有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试用期满的人员,经考核胜任后,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今年1月份,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党委对等**名同志进行了正式任职。

(三)积极探索健全“五项机制”,增强干部工作活力。

一是积极探索正职拟任免人选征求全委会意见制度。二是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党委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免前,党委主要领导、分管干部领导和组织部门都要与每位任免的干部进行谈话。

三是坚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坚持每年年终进行干部考核,考核中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领导都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述职述廉。

四是改革用人机制,下放用人权限。在正在修订的《干部管理办法》中,党委明确规定“单位(部门)不推荐,党委不任命”。这项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基层单位及部门责、权、利的有机结合,实现党委领导和单位(部门)指导的有机结合。

五是大力探索和尝试,在职工中选拔干部。根据近年来干部管理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结合以往工作经验,今年选拔了一名表现特别优秀的职工到**单位担任职务,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是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甚至不作为的现职干部的教育惩处力度,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机制,采取诫勉谈话、免职或降职等组织措施,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处置。

二是实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重点突出领导评价、支部评价、对口部门评价、群众评价、实绩评价五个方面,完善“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干部选拔、管理工作机制。

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四项监督制度”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干部政策,选贤择能,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组织人事基础。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2.严肃换届纪律努力营造换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用最坚强的党性做好换届工作。

4.公道正派作表率风清气正当标兵。

5.提升正气打击邪气坚持原则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7、采取强力措施,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8、加大换届纪律宣传力度,确保“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100。

%知晓率。

9、严肃换届纪律,狠刹换届中的.歪风邪气。

10、强化宣传教育,确保换届纪律入心入脑。

11、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换届“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要求全覆盖。

12、深入开展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13、严肃换届纪律,严格四项监督制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14、严肃换届纪律,加强舆论监督,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15、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16、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17、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18、坚决查处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的拉票行为。

19、坚决打击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切行为。

20、营造好的换届工作环境,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2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提搞选人用人公信度。

23、认真贯彻落实换届纪律有关要求,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4、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5、加大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要求宣传力度,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6、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27、坚决执行换届纪律“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

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报告

我院科级干部选拔任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在此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三不一坚持”:不经过民主推荐的不能考察、不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提交党委会议讨论、集体讨论多数人不赞成的不能通过,杜绝了用人不正之风。20xx年,我院未提拔任用科级干部。

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是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的前提和基础。我院党委每月组织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内容,不断深化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认识,增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精神实质的把握和理解,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学习宣传机制,提高了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以规范程序为主线,坚决杜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不正之风。

在干部调整和任用中,我院主要领导带头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自觉遵守干部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抓住关键环节,严把“五关”:一是把好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上方案;二是把好民主推荐关,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本程序,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在选拔科级干部过程中,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凡民主推荐不入围的,坚决不列为考察对象,从源头上防止任用干部的不正之风;三是把好组织考察关,为了有效防止选人失准、失真现象发生,在民主推荐后,学院党委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和考察范围,考察对象确定之后,组成考察组,由纪检书记任组长,及时发出考察预告,通过不记名投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广泛听取民主的意见,全面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增强了考察干部的准确性;四是把好讨论决定关,学院党委在研究任用干部问题上,坚持做到“三不上会”,即“民主测评结果中可以提拔票未超过到会人数60%以上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意见的不上会”;党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党委委员一人一票,未获半数以上的不得任职;五是把好任前廉政谈话关,我院20xx年选拔任用调整了15名科级干部,由学院纪委组织了任前廉政谈话,并进行了廉政宣誓仪式,通过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了新任科级干部的廉政自律的意识和责任感。

三、以落实群众“四权”为准则,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坚持考察预告制,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明确规定群众参与推荐的范围、层次、人数和比例。在具体实施中,要求全院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对群众的反映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四、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改进措施。

一直以来,我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总的情况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差距。

1、进一步深入学习干部工作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贯彻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化提高,继续将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列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继续发动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深化理解,把握本质熟练运用;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营造学政策、守政策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强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力度。在进一步注重“四严”的基础上抓规范:严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序,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严格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明。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抓深化,进一步细化、落实干部工作政策法规。

3、进一步探索竞争机制,科学构建科级干部后备队伍。今后,我院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搭建择优平台,加大激励力度,让能干者有位置,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成事者有地位,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开展竞争上岗,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普遍反映好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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