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大全(14篇)

时间:2023-11-20 17:54:59 作者:JQ文豪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大全(14篇)

情况报告可以帮助我们识别问题、找出原因,并提供解决方案,为决策和行动提供依据。欢迎大家阅读下面的情况报告,了解不同领域的实际案例和解决方案。

档案馆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县法制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财政局组织专班力量对本部门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财政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加强财政法规制度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服务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创新理念,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健全制度机制,积极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经过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形势,部署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将依法行政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梳理“两权”清单,全面依法行政。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保障行政权力在社会的监督下,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按照各级财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政府的要求,我局认真梳理行政职能,清权、确权、认领财政行政权力事项43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职权5项),厘清法律法规依据,梳理行政权力规范程序,编制行权责任清单和全程网办工作指南。通过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重大事项决策公示制度,有效畅通了行政权力运行监管渠道等,确保本系统、本领域行政权力得到有效监管。

(三)明确议事规则,保证行政决策水平。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要求,明确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的决策、重要项目的安排、资金拨付管理均、出台规范性文件等均提前进行合法性论证,确保行政决策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互联网+”

按照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截至目前,已将政府非税收入征缴、预决算公开和政府采购公示公开等行政职权、职责接入政务服务网和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平台,有效提升行政法治化和信息化水平。

(五)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格履行财政职责。

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以“促进规范、落实责任、公正执法”为抓手,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法治化水平。

(六)积极组织普法活动,提高干部法治水平。

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广大财政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会计法》、《新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落实行政执法证制度。

2019年,因机构改革,我局部分执法机构及人员进行了调整,建议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情况,对调整后的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证调转及申领办理。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存在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工作学习不够深入,执法业务不够熟练的问题,建议县级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和讲座,加强对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执法规范程序等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一)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长效机制。

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和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动态调整机制,做到职责与岗位相匹配,权力与义务相统一。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执法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针对财政职能业务的新特点、新问题、新情况,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力求培训与执法实际相结合,全面提高执法队伍能力水平。

(三)进一步营造全员学法懂法氛围。

深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的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教机制、拓展宣教载体、丰富宣教形式,有效延伸普法广度,提升整体普法工作水平,为全县财政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内容。

按照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拓宽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内容和范围上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

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省政府:

20**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法治思想,以“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为抓手,以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为重点,以提高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基础,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法治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退役军人事务部多次刊登我省学习宣贯《退役军人保障法》经验做法,孙绍骋部长表扬我省宣贯创新举措,省普法办将我厅报送的“《退役军人保障法》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省“谁执法谁普法”优秀项目予以推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牢固树立***法治思想对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工作的指导地位。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发挥学习示范引领作用。厅党组将学习***法治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列入厅党组会议、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2021年5月在省委党校举办学习***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及《退役军人保障法》培训班,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法律讲政策,将***法治思想贯彻于全部讲授课程之中,省市县三级分管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学习。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法治思想概论》重点内容,深刻认识***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科学方法、实践要求。广州、江门、湛江、河源、潮州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推动当地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法治思想、《退役军人保障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厅党组统筹协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认真学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深刻领会***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学习***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制定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事清单,督促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尽责,拿出有效管用措施,主动为广大退役军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截至目前,完成84件具体实事。开展大走访“六送”活动,为退役军人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帮扶、送保障、送尊崇,全省累计走访慰问93万人次,确定退役军人党员结对帮扶3.6万对,为退役军人解决实际问题3.8万项,惠及退役军人超过30万人次。三是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为抓手,确保学习取得明显成效。坚持学以致用,制定“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方案,对全省开展全覆盖督查,查找问题补齐短板,推动各项业务工作迈上新台阶,确保学习***法治思想落地见效。2021年,完成1805名上校以下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转业军官、1290名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的年度安置任务,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286场次,提供岗位24.6万个,11613名退役军人达成就业意向,为退役军人创业减免税收3.96亿元,全省投入优抚抚恤补助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27.5亿元、帮扶援助资金3.11亿元,实施基层服务体系“强镇带村”工程,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二是亲自谋划法治重点工作。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简称“一规划两纲要”);根据我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系统谋划部署我厅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三是以上率下带头学法用法。厅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规定根据国家最新法律颁布实施情况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水平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理念。厅主要负责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退役军人工作存在问题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退役军人政策制度供给,初步构建我省政策制度“四梁八柱”。一是编制我省“十四五”退役军人工作专项规划。将《退役军人保障法》在移交安置、优待抚恤、褒扬纪念等重点领域的法律规定转化为实际举措,编制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推进5个项目纳入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二是认真开展政策制度清理工作。制定印发清理工作方案,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厅务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清理范围、清理原则以及时间节点,指导各级各单位开展清理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政策性文件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发〔2021〕127号),废止4件政策性文件、宣布29件政策性文件失效,指导各地做好政策衔接工作。三是组织制修订配套性政策文件。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印发《广东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办法》《广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等,进一步完善了我省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修订过程中均在厅官网发布公告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文件合法合规。

(四)依法规范高效履行政府职能,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我厅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切实拉紧依法决策的“防护网”。针对关系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在制定过程中邀请系统内外专家进行论证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法律参谋”作用,对政策背景、工作任务、实施效果等进行全方位预判,并将论证审查等工作贯穿于行政决策全过程,形成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审查把关、事后提供解决方案的工作机制。同时,将相关规范性文件提交厅务会议集体审议前,均事先经厅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形成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机制。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信息化。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标准化建设有力推进。推行“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开展信息化赋能行动,构建“一人一档”退役军人主题库,获取12个省直部门83类信息2.3亿条,分类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网查,8大业务系统上线运行,有力地推动了服务保障工作提质增效。三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立足退役军人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移交安置、服务保障、思政教育、权益维护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共收到公众通过“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10条,通过邮递信函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1条,均已按时办结。同时,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和责任,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安全,着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主题设置,自觉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评议。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实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全力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工作,政治监督全面加强。强化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动态监控,主动将优抚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发放工作纳入纪检监察监督项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

(五)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一是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体系。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粤退役军人发〔2021〕10号),省、市、县、镇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挂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退役军人工作站(窗口),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9000人次。同时,不断探索拓展法律服务内容,目前省内各级实体平台已涵盖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处、代写诉讼文书等多项服务。广州、珠海、韶关等市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专窗和开通绿色通道,针对退役军人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江门、中山等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携手检察机关建立退役军人司法救助联络机制,推动救助程序规范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佳化,帮助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成功申请司法救助金。二是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水平。依法依规依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做好案后答疑释法工作。积极落实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我省实施方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衔接工作,在厅官网发布公告加强行政复议申请指引服务,引导行政复议申请人自2021年6月1日起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畅通退役军人维权渠道。2021年11月、12月,分别组织厅机关干部参加省普法办网络旁听庭审直播、司法部2021年全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线上培训,进一步提高复议应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三是依法开展信访疑难案件化解。坚持“诉访分离”原则,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退役军人信访投诉请求成效明显。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志愿服务团队积极协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助推依法化解退役军人矛盾,初步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各地通过在地铁灯箱、公交车车身、候车亭等位置播放或张贴法治。

宣传标语。

及法治漫画,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生动展示给广大市民。三是合力共为联合普法。与省司法厅、省普法办携手合作,将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内容,列入年度重点学习和考试内容,组织全省149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在“宪法宣传周”开展之际,联合省普法办、省司法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等部门开展“宪法进军营”活动,以《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作为宣传主题制作相关文艺节目,营造关爱尊重退役军人浓厚社会氛围。四是做好日常普法工作。按照上级“防控疫情,与法同行”有关工作部署,在厅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更新链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通过动漫微视频、典型案例公布等多种形式,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我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零感染”。严格落实省普法办学法考试要求,督促厅机关干部参加学考,将***法治思想等必修课程作为必学内容,参加学考的干部均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将《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点,组织机关干部进行答题测试,有效防止了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有的业务工作政策法规细化配套不够,政策供给尚需不断优化;系统内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有待增强;法制机构和专业人员配备力量还比较薄弱等。其原因是:一是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作为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部门,退役军人政策制度还在健全完善之中。二是我省系统干部职工从多个部门和单位转隶而来,从事退役军人工作时间不长,掌握退役军人政策制度不够精细。三是个别单位、个别同志对法治建设不够重视,学习内动力不够强,学用结合不够好。

20**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我厅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一规划两纲要”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政策制度供给,健全退役军人作用发挥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荣誉感更加提升。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接续推进“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总结开展“六大行动”、培树“六大品牌”新鲜经验,加强政策制度梳理,不断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提高政策时效性、增强政策可及性、强化政策层次性、突出政策精准性。三是贯彻国家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出台贯彻措施,筑牢我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基础。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将***法治思想、《宪法》和《退役军人保障法》及配套性法规规章作为普法工作重点,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提高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专此报告。

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一是迅速动员部署。**月**日,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我立即召集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领导和牵头科室。于**月x日,召开局党组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要求全局上下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

二是压实领导责任。成立由我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负责区委巡察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是精心统筹推进。对照巡察检查反馈意见,按照立行立改和长期坚持的原则,围绕x方面**个问题,制定了《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形成表格化、条目化的整改台账,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完成事项及时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销号。

四是持续督导调度。建立情况反馈制度,着力督促检查,以上率下抓整改。要求各责任部门严格执行整改落实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跟踪问效,推进整改落实。在集中整改期内,我坚持全程督导,强抓各责任部门每月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和整改进展情况,直到全部整改到位。

五是着力正风肃纪。带领党组班子成员按照既定措施深入整改,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再谋划、再部署;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实际情况,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对重要岗位进行排查梳理,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细抓实。在局党组的带动下,各业务科室积极推进整改,形成了整改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抓到底的工作氛围,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开展。

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20-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市财政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围绕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目标,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将法治财政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落实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确实发挥领导班子“领头雁”作用。

1.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到财政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切实把***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一年来,专题集中学习***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及《宪法》《民法典》《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市财政局不折不扣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将学法计划一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先后制定出台了《-市财政局20-年法治财政工作要点》、《-市财政局20-年普法依法行政责任清单分解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等,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体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二)坚持依法防疫,全力抗击疫情更显担当作为。

市财政局高度重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生命至上、依法防控原则,全力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一是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市本级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建立“绿色通道”,做到即报即审即付,切实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调整国库资金支付方式,推行“不见面”办理。支付中心出台了《-市财政局关于疫情期间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通知》文件,9月14日起,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部分业务可通过国库支付电子化系统申请、微信传送材料等方式办理。支付业务人员“全天候”待命,第一时间与人行、财政代理银行沟通联系安排支付,共接收预算单位支付数据654家,共4168笔,采用“不见面”方式办理支付600多次。三是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对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允许采购单位直接组织实施采购,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比平时缩短3天以上。定点救治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仅用5天时间紧急采购到部分医疗设备,比平时缩短20天以上。四是暂停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采购办及时发布《关于暂停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的通知》,自9月13日起暂停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的交叉感染风险。

(三)依法行政,有效提升财政法治水平。

一是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制定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预算编制及执行、机关运转及管理、法律及政策风险防控办法,各科室内控操作规程等,加强对财政重大决策事项的规范管理。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根据《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年10月1日起,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市司法局)统一行使复议职责。我局配合市司法局及时办理涉及财政职能的行政复议,同时,做好复议体制改革经费保障。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内公开,20-年以来,全局党员干部未发现违法违纪现象、行政诉讼案件0件,行政处罚案件0件;充分发挥内部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作用,重大行政执法、重大财政政策法律均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由其严格提出法律意见,有效提高执法质量和政策合法合规性。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将属于政务公开范围的有关信息在网上予以公开,保障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打造“透明财政”。

(四)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融合,打造财政法治机关法治文化。

1.抓好财政系统内干部学法不松懈。20-年6月,市局组织收听收看全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网络视频会,全市财政系统280人参加各自分会场会议,培训重点学习了《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创新和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趋势和内容》、《政府采购法律的适用与案例分析》;8月,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为主题,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收看“以案释法”视频,开展警示教育。10月,全局干部职工135人参加-省财政厅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网络答题测试,并全部通过;20-年11月,我局11名干部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2月份,组织全市财政系统40人参加20-年度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由省财政厅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法律知识网络答题活动,进一步提高自主学习积极性,培养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思维惯性和向心力。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将普法内容融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表率,制定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学习宣传***法治思想、新修改的《宪法》、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民法典四项重点内容,鼓励倡导多渠道自主学习新风尚。

2.加大系统外普法宣传力度不间断。20-年6月,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各部门320人参加财政部举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视频培训班,通过培训,提升了参训人员对我国首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法规全面、系统的认识和理解,对如何管好国有资产有了更明确的指导。

3.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一是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分赴各县(区、管委会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近期重大投资计划和资金融通情况,以及后疫情时期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听取企业对加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向企业宣传和解读中央和省里新出台的重要财税政策,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指导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坚定企业发展信心。二是我局各挂钩“白名单”工业企业干部当好“服务员”,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主动靠前,加强与挂钩企业沟通交流,认真做好惠企政策宣贯,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建立一企一档、一月一报机制。

(五)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营造财政法治化营商环境。莆田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推进财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领域持续发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营造财政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财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起草制定,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做到财政领域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

2.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思想站位,围绕力争“全省第一”目标,担当尽责,将“实干”与“巧干”相结合,抓紧抓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照20-年度-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政府采购指标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和弱项,制定《-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标看齐,强化整改,为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制度落实到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履约验收及账款支付情况及纸质投标文件数量自查整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强化采购人政府采购需求主体责任等相关工作,努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发展环境。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秩序。20-年市本级共接到来信来访2件,12345热线33件。共受理投诉案件2件,其中投诉事项成立1件,投诉事项不成立1件。没收6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上缴国库,共计53400元。按照省厅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社会代理机构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公开检查结果信息。同时,我局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又新增认领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监管等10个监管事项工作,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常态化运行,将有力支持“互联网+监管”与“三级执法平台”数据互联共享,确保“放得开、管得住”。20-年10月,市财政局对市直单位进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检查;根据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会计师事务所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4.多举措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继续做好省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认真落实“五个规范”要求,市本级9项省委托事项、县区财政2个事项,按省厅要求规范公示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今年按照市里和服务中心的要求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开卷式审批线上线下后台系统的操作。审批人员从群众需求出发,细化审批细则,把相关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审批要素和审查要点开展标准化梳理,形成一张张审批导图,一次性告知“标准答案”,现全部事项可以做到一趟不用跑及全程网办。今年10月底共办结资产评估机构备案3件。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代理记账行业发展活力。下放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和代理记账许可证变更登记给县区财政部门,督促县区做好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和变更许可有关事项。今年,我省推行会计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代理记账机构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发展活力。三是抓营商环境。配合做好“省对市营商环境年度考评”迎评工作,加大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力度,其中:市本级5项省委托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由9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全面提升“自己批、网上办”模式,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

5.多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下放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置权限,提高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限额权限,部分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报废事项由市财政局审批下放给各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处置限额从单位价值5000元提高到单位价值5万元,大幅提高处置限额权限。二是将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从原先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金额、项目性质,选择采购方式,有效提高采购效率。三是聚焦中介机构项目评审质量和项目评审时效管理,出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助审机构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及《-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工程项目评审时效管理细则的通知》两个评审工作管理细则文件,通过建立单项业务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机制,细化评审时间、考核办法及应用范围,双管齐下,确保项目评审提质增效“两手抓”、“两不误”。四是在全省率先启动市级非税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五是在全省首家率先设立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提振企业复工复产信心。六是创新推出存量贷款余额利息减免优惠政策。六是推出“农惠保”融资担保业务。

(一)-市财政局各执法科室专业性强的人手少,拥有执法证的干部不多,影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规范开展。

(二)具备法律专业的在职干部配备不足,涉法业务主要依赖外聘律师提供服务,对财政法治建设的系统性和标准化提升形成一定的限制。

面对国家、省、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对法治工作提出更高更新要求,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更大、任务更重。20-年市财政局将继续做好并提升以下工作:

(一)创新新型监管方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一是按照省财政厅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安排,稳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政策调整,及时清理修订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政策措施,坚持制度先行。二是按照省财政厅统一规划统筹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加强标准化建设,加强财政系统间的衔接,加强可跨部门信息共享。三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提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完整度上下功夫,继续做好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运用多种方式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水平。

农业农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东莞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工作。

一是调整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职责调整情况,全面梳理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涉及调整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划转,同步完善事项实施清单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最新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含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9项服务事项),确保机构改革后企业群众办事“找得到、查得准、办得成”。二是积极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按程序对原市农业局委托镇街的43个事项和原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镇街的4个事项进行调整,并抓好对镇街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镇街顺利对接上级下放的事项。承接了省农业农村厅9个事项,已签订委托协议,将承接的事项纳入权责清单管理并制订具体实施措施、办事规范流程,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三是优化政务服务。配合做好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完善我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操作,规范事项审批办理流程。今年10月8日起,我局办事窗口进驻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正式对外办公,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一窗式”的新型线下窗口政务服务。深入推进“简证便民”行动,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一步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审批”“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等三类许可事项实施“优化准入服务”改革,落实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等具体改革措施,将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为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图等材料。2019年以来,我局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流程,提高了办事效能,提升了窗口优质服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据统计,局本年度共办理行政许可2164宗(镇街办理除外);养蜂证备案67宗;执业兽医备案注册、注销215宗。所有事项均按承诺期限依时办结。

(二)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和省农业农村厅的事项目录,共调整梳理了385项权责清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等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存在随意提高许可申请条件,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形。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9年度,我局继续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实施有效监管。一是利用平台上传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信息和后续监管信息,有效实现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二是利用平台推送监管信息。通过东莞市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接收工商推送商事主体信息454项,向镇街推送商事主体信息375项,提出异议退回79个。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传办理的许可数据2866宗(含镇街办理数)。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机构改革科室职能调整以及新修订的法规和文件规定,修订《东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本年度共制定了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同时按照市司法局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取消了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市政府文件。此外,建立健全60多项机关管理制度,内容涵盖领导规则、管理制度、依法行政制度、考评制度等。以制度管理机关,保障局机关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和高效运行,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二)强化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做好我局合法性竞争审查工作,本年度我局共完成文件、合同等材料合法性审查107宗,对局机关各科室信访、信息公开申请、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签订等业务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或建议,有效降低行政管理的法律风险。二是做好我局存量和增量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19年我局共清理了2份仍在有效期内的规范性文件,已完成废止程序;2019年我局新制定的4份政策文件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经审查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形,可以出台实施。

2018年8月修订、印发了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规定了集体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同时,加强重大决策和执法事务的法律审查,从2012年9月至今,连续7年聘请广东政丰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或作出决策的制度。

(一)规范农业执法管理。根据机构改革精神,整合执法主体,我局组建了4个执法科室,制订了《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科室工作分工一览表》和《农业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及裁量标准一览表》,明确农业执法分工,积极推行农业综合执法,提高执法专业水平。规范执法人员管理,做好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试、证件换领和注销等工作。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等公开、公示事项,在现场执法环节进行音像记录,明确审核范围、程序、内容等,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扎实推行“三项制度”。

(二)深入开展农产品和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等执法行动。围绕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结合我市。

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保持高压事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农产品、农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凡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全年全市累计出动农业执法(工作)人员6.4226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4551万家次,立案79宗,罚没金额30.0041万元。其中,涉及两法衔接移交公安部门案件6宗。全市市镇两级检测生产环节蔬菜样本达6.17万份、屠宰环节生猪及其肉品样本53.70万份,养殖环节水产品等样本0.64万份,检测合格率分别为99.56%、99.99%和99.95%。全市无害化处理病死及检疫不合格动物1.3816万头,病害肉364.991吨,病死家禽33.9万多羽,发出不合格产品处理通知书53份,无害化处理农药残留超标蔬菜3吨,不合格水产品6.3吨,有效防止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新平台的运用。通过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以公开促公正。在农资领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

方案。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通过市镇联动,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形成全方位长效的打假机制,依法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和无证经营行为。据统计,今年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跨部门双随机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随机抽取了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421人次,随机抽取了78家经营店,发现问题25条,发出整改意见书(含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8份 ,立案查处2宗。积极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加强信用监管。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及时通过信用东莞网和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其中公示行政处罚79宗,行政许可2866宗。进一步完善了信用基础数据库,加大部门信息的整合共享力度,不断扩大公共信用公示范围。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配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认真学习贯彻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涉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布农业农村政策、数据,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深化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认真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回复,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据统计,2019年在局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共发布信息达2461篇,其中机关网站1635篇,政府信息公开网页826篇;共办理了52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均按有关规定进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率、及时率和录入市依申请系统及时率达100%。三是局主要领导带头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19年6月,张永忠局长带队上线东莞阳光热线,与听众网友互动交流,向群众宣传解读“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品质东莞”及相关强农惠农补贴政策。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市监察委的调查询问,接受人大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接受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据统计,2019年共承办建议提案33件,包括主办建议提案13件、分办1件、会办19件,其中人大建议《关于成立专项资金池推进镇街环境整治的建议》(第20190053号)和政协提案《关于提升农村治理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建议》(第20190108号)被列为局“一把手”领办提案。我局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责任、加强沟通协商,如期办结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履行检察院提出的工作建议,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诉讼裁决。此外,通过机关网站、官方微博、设置宣传栏,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我局依法规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共26宗,其中行政复议案件8宗、行政诉讼案件18宗(包括代市政府诉讼5宗)。目前,已结案12宗、未结案14宗。累计组织出庭应诉10次(包括代市政府出庭应诉4次),其中局领导出庭应诉5次。局领导出庭应诉,当场向群众宣传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化解纠纷。严格执行司法判决和裁定,增进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信任,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

(二)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按照省、市信访维稳工作要求,坚持主动排查、重在化解、长效治理,健全完善涉农信访维稳台账及形势研判制度,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一批信访问题,清理化解一批矛盾纠纷隐患。据统计,本年度共收到各类信访件148宗(包括协助处理的信访复查复核件),其中来电来访来信80宗,市信访局、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转办33宗,局长信箱、阳光热线等网络信访35宗。全年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非正常上访信访事件等。

一年来,我局认真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利用网上公布、派发资料、培训讲座、“农业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活动”等,广泛宣传关于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局领导班子专题法治讲座、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加案件庭审旁听、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宪法法律、国家安全、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据统计,本年度共派发各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小册子等近7万份,举办法律专题讲座、依法行政培训、执法人员培训等活动共14期,宣传培训对象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全市农业系统干部等1800多人次。

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局依法行政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每年制定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每年安排在局长办公会议上汇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

一年来,我局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仍需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高。二是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仍需提高。

2020年,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能力。大力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业综合执法、简政强镇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研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组织举办法治宣传讲座、执法业务培训、普法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农村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扎实开展行政审批改革,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规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违法行为,精心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加大农产品及农资产品抽检力度,切实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简政强镇改革,严格贯彻国家、省、市简政放权最新规定,指导督促各镇街规范用权、执法,确保简政强镇、商事登记等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大力抓好信息公开和信访事项调处,加大案件审查评查和法制审核工作力度,抓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督促基层落实民主决策,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年XX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优化县级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全面清理限额外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镇街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实施。编制县级部门权责清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山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简政放权,划转事项321项,削减行政权力事项79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35项。

100%。加快镇村为民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梳理印发了133项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清单和61项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及66项城市社区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制定45项《镇(街)村(社区)为民服务建设标准》。全县13处镇街服务中心基本建成,496个村(社区)服务站投入使用。

3.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打造司法为民的统一窗口,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建成并投入使用,统筹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推动村(居)法律顾问真正发挥作用。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稳步推进“法律援助一卡通”工作,挽回受援人经济损失628.52万元。不断提升公证公信力,办理公证3122件,为中小企业融资8000余万元。

4.加强市场监管。以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巩固提升工程为抓手,实施“餐饮质量提升”工程。鼓励药店探索“互联网+”在药品零售方面的应用,指导190余家药店完成远程诊疗程序安装。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实行风险隐患清单管理,强化县级监督抽检,全县共抽检食品2983批次。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商标恶意注册、囤积商标、假冒专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5.强化生态环保。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铁腕治理大气污染。依法拆除煤场、矸石场13家,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93家、违法加油站点75处。空气质量指标同比改善率位居全市前列。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强力推进清违清障,重点河流断面持续稳定达标。保持封山禁采高压态势,取缔各类非法场点259处。实施地质环境治理项目7个,完成湿地保护与修复3000亩。造林绿化2万亩,高速公路断档补植15公里,成功创建“山东省森林城市”。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与备案管理,统筹抓好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核、发布、备案和入档工作。召开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培训会,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创新意识,以政府部门、镇街、律所和企业为依托建立合法性审核工作联系点,广接地气,充分听取意见。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2019年,审查备案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以及山东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平台进行备案。积极开展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做好动态管理,实现科学跟踪。2019年12月,承办济宁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应知应会内容考试,圆满完成6个县(区)共计399名人员的考试任务。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印发《xx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没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研究,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了行政决策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制定《xx县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件。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为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以及行政复议应诉等重要事项上提供咨询和建议,确保政府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全面清理审核执法资格。确认全县行政执法主体51个并向社会公布,对全县1750余名持有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信息清理,对1383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重新采集上报。采用网络远程培训方式对全县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并组织2019年度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回头看”和繁琐环节手续清理工作,保留证明事项103项、清理证明事项23项。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开展交通、环保等重点领域执法督查,加强执法案卷评查,先后5次对全县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召开全县行政执法培训工作会议,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标准。推动执法全过程标准化、规范化。实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启用行政处罚(强制)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实现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建立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制度,全县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12人。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县政府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虚心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59件人大代表建议(议案)、228件政协提案全部办结。多措并举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在全县范围内选定20家重点企业作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县政府向市政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作用,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网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件,年内审结26件,其中维持9件、驳回5件、综合纠错12件,综合纠错率46.15%。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成立xx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建设村级“和为贵”调解室和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119个。健全县镇村三级综治视频监控网络,网格化开展治安防控。全面推行平安周例会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智慧调解”系统实现网上受理、网上调解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三零”镇村创建。2019年,搜集研判各类矛盾纠纷1125起,有效化解率100%。初信初访化解率95%以上,新增重复访案件同比下降95%。

2.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15场“法律六进”活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在获麟花园等地建设10余处法治文化阵地,在174个村配套建设法治宣传设施。持续开展《机关普法上线》《律师在线》《法工在线》栏目,推出依法治县法治专题系列访谈节目。组织编印“法律六进”普法书籍,编制普法专栏、专刊、专题报道80期(次),悬挂张贴宣传横幅120余条,出动普法宣传车60余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0余次。

(七)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养。

坚持抓“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对各级干部学法用法作了进一步规范。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对新拟任的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法官、检察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对新录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培训。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举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干部120人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581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举办全县普法宣传员培训班3期,各镇街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法治培训,培训宣传骨干120人次。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自觉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及时组织研究全县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2019年成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书记担任主任,县长担任副主任。组织召开中共x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定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为我县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盯紧靠实,全力以赴,奋力推进法治建设实现新发展。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4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汇报,研究安排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2019年县政府重点工作责任目标中明确指出,要全力争创“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指导出台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全县72个县直部门和13个镇街的普法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县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二是全县优质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还不适应新形势要求,高素质法学专业人才依然紧缺;

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部门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数量较少,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2020年,我县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总结经验、弥补不足,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法治嘉祥”建设新局面,进一步抓紧抓实示范创建活动,巩固创新工作成果,以示范抓带动,以示范项目水平提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察考核。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一盘棋”理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政府建设“嘉祥品牌”。强化督察和考核制度落实。抓住“关键少数”,着力提高镇街、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完善考核制度,不断提高法治政府考核所占比重。

(二)聚焦重点任务,提升法治水平。一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发挥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体系的引领示范作用,确保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法治镇街和依法行政单位示范创建活动做好准备。二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融合,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率,加强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探索公证参与行政执法工作,助力依法行政。三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程序。加强对镇街、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合法性审核,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四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健全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平安周例会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模式。五是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持续推动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三)加强法治培训,增强法治思维。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完善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着重加强对政府法制队伍的整体规划和培养,壮大法制人员力量,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等行政执法若干制度;强化基层监管所能力建设,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了《xx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标准和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强化执法质量考评,制定了《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同时在目标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

二是加强法制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开展“以案说法”活动。201x年5月,组织开展了“xx药监系统法规培训”及“以案释法”培训会,邀请市法制办和省局法制专家授课,160余名基层监管人员参加培训。

三是严格法制程序。在日常监管中,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狠抓日常监督,并同步公开处罚案件信息。

四是严格法治审核。健全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加强行政处罚案卷审核,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确保了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五是加强行刑衔接。建立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201x年我局认真落实与市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制定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移送标准暂行规定》等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召开两法衔接工作会,防止有案不移和以罚代刑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权力、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一是推进减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调整行政权力16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7项、下放2项、承接35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行业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新注册企业审批时限减至30分钟,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7万个、网上注册企业增长81.9%。三是强化“互联网+”服务。按照打造与百姓和企业互动的政府在线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屏妥”手机app审批软件的使用和推广,不见面app审批达到20%,全年网上和“一屏妥”手机客户端办理审批业务4153件。四是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对全市117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环节369个、精简材料388件、累计压减时限4525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马上办”事项337项、“网上办”事项366项、“就近办”事项90项、“一次办”事项765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探索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一是坚持科学论证要求。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实行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及专家论证程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的通告》,印发《关于征集2020年立法项目的函》向县级政府、市直部门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组织市人大、市政协、专家学者、政府法律顾问召开立法项目专家论证会,会同项目提报单位对征集的立法项目进行论证,经过充分论证形成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共计2部,其中年内提报项目1部,调研项目1部。二是广泛听取民众意见。组织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和单位食堂代表、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座谈会,充分听取相关单位特别是餐饮服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让行政相对人积极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

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三是完成年度立法任务。《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于2020年9月12日经xx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10月26日经xx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延展,实体、网络并行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婚姻家庭等8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4个,配有专兼职调解员249名。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市专兼职调解员进行轮训,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积极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21件,全省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积案全部办结,解决了一批遗留多年的回迁难、办证难问题,8354户逾期未回迁居民回迁,9472户居民房产办证难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全力抓好安全稳定。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下降6.25%。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6起、打掉“保护伞”7个,刑事、治安案件分别下降1.8%和9%。四是加快社会诚信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信用xx”链接,可及时查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信息。公布企业“红黑名单”,税务部门发布纳税a级企业红名单586户;工商部门发布企业吊销信息1459户;行政审批局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限制16人次。

2020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高质量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做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工作。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务实、管用、“真需要”原则,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是坚持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标准,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xx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五是继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六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和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对2020年度考核发现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制定2020年度考核工作细则,有效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听取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安排部署,县政府常务会每年两次专题听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年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每年第一季度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全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对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严格打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2---了各种重复材料、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推广运用群众工作系统,构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推出民事代办、村居公开等六大板块新功能,将县长信箱、县长热线、阳光xx接入平台,并对平台受理事项进行抽查、催办、督办,定期通报。

4---一是开展案卷评查。在全县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通过发现问题,整改提高,助推全县行政执法水平再上台阶。二是开展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在全县执法单位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大排查。在全县所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中开展大排查,发现和梳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督促各执法部门整改提高。四是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把好行政执法源头关,凡欲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经过执法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申领xx市行政执法证件,杜绝无证执法现象。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清理。五是规范委托执法。委托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可委托的执法事项范围中进行,委托单位必须组织受委托镇街执法人员进行专门的6---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信访办等单位配合参与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机制。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三级调解网络。四是推广仲裁制度。在行政机关与市场主体发生民商事纠纷时,积极促成推动双方通过仲裁这种既高效又便捷的方式解决纷争,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8---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法治进程,但是县内部分单位及领导干部对法治的重视依然流于形式、流于口号,对依法行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到位,不习惯、不愿意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难以摆脱发展与法治相对立的传统思维定势。

(二)行政体系欠科学无法满足现代行政管理需要。现代行政管理日益精细化、专业化,对行政组织、行政体系的架构要求非常高。从我县的实际情况来看,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之间关系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到位,行政组织体系没有完全理顺,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人浮于事与人手不够之间的矛盾还客观存在,部门之间职能职责没有完全厘清,制约了改革的纵深推进,影响了行政的整体效能。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我县和全市其他区(县)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建议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全面依法履职、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要重视并加强改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2---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体系建设,严格公务员法律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中心组学法等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认知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计考核指标,突出责任落实,提高依法履职质量和水平。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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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主要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县政府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突出抓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聚焦高位推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制定下发《**县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政府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认真履职尽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二是示范引领提升能力。县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每次会议安排1-2部国家和省上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政府法律顾问进行解读学习,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着眼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通过开展学法考试、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强化考评落实责任。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增加平时考核在年终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将考核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实绩的重要内容,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年度法治督察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覆盖”督察指导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聚焦法制宣传,不断提升普法质效。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建立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机制,高质量抓好重点群体宪法学习宣传,着力推进宪法“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县、进宗教场所、进军营”“八进”活动,组织各类宪法集中宣传活动133场次,举办干部培训班22期4000余人,捐赠《宪法》读本等各类法律图书5万余册(本),实现宪法学习全覆盖。二是创新法制宣传载体。不断巩固完善“**县县平安法治广场”等普法阵地,积极探索扩宽法律学习渠道,拓展“互联网+普法”宣传新阵地,依托“12348甘肃法网”、新闻媒体、道德讲堂等载体,开展法律宣讲,普法质效不断提升。围绕“三八”妇女维权周、“综治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宪法法律相关知识,形成了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坚持将法律法规作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必学科目,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任前考试、集中宣誓等活动,领导干部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经常性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分系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电信网络诈骗、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

(三)聚焦优化服务,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将“放管服”改革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先后分十批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92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83项,减幅达73.2%。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编制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明确职能定位,规范部门权力运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权利制约和协调机制。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审批和项目在线审批,推进政务事项“掌上办”“预约办”“快递办”“帮代办”服务,入驻政务大厅的政务事项即办件比例由25%提高到了55%,办件时间压缩66%,98%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取消证明事项12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33项,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三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县政府向市政府和县委、县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重点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降低中小微企业负担、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等开展跟踪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达到以审促改、以审促建的目的。

(四)聚焦科学合规,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县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县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逐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对棚户县改造、市政建设等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邀请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召集律师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各类事项的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会等30多场次,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增强。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备案关和登记关,审查各类文件120件,做到政府规范性文件提交会议研究前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确保了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合法有效。全面清理2015年至2019年期间下发的74件规范性文件,其中,继续执行的26件,修改完善的2件,废止的13件,失效的33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制度环境。三是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活动,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建立法律工作站22个,创新“一办四室一中心”进基层试点55个,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调整充实政府法律顾问力量,主动召集法律顾问参与论证、审查、处理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涉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等80余件,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五)聚焦关键环节,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有效开展持证、新增、拟注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汇总审核和数据录入,认真做好全省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通过法律知识培训、模拟考试、全省统一上机考试,确认执法主体资格证53个、行政执法监督证17个、行政执法证1021个。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网上培训1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1091名,培养了一批规范执法的“明白人”。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紧密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着力推进执法权力规范运行。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录入及审核员培训,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组织69名法制审核员,严格按程序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减少了错案和瑕疵案件发生。三是严格执法案卷评查。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采取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案卷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员作用,加强对重点执法部门案卷评查指导,面对面反馈存在的问题,指导制作方法,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促进执法案卷质量提升。

(六)聚焦源头防范,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纠错监督职能,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公正受理、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积极加强与法院和涉案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代理律师做好庭审准备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至目前,正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办理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件。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22”责任体系,设立各级调解组织209个,调解员1802名,形成了“横向联动、纵向贯通、信息共享、互相配合、就地化解”的“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矛盾调处机制。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作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73件,调解成功率达96%。三是完善信访化解纠纷机制。按照“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积案化解年”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主动出击,提前介入,对22件重大、疑难、复杂纠纷,采取“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的方式,着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今年以来,共化解重点信访案件7件,有效解决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执法权限还不明确,案件移送、交办衔接不畅,影响了行政执法效率。三是一些部门和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规范化、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四是“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部门之间统筹、衔接、协调不够,个别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审批环节等压减不够,影响了办事效率。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县政府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举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一是紧盯重点任务,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立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规范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坚持示范引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化、常态化。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改进完善案卷评查方式和评查内容,通过召开案卷评审会、深入部门具体指导等方式,强化督促整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强化权力监督,确保权力行使公开透明。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当前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共性问题、短板问题、久拖不决的问题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加大日常工作考核和监督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违法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积极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基础。

部门办公会学法。

制度。

以法治政府建设理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实务操作为重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切实提高各级。

领导。

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

改革。

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按照《石嘴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按照市编办要求,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共10个子项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认真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保留办理证照10类(不包括批复),按照证照清理目标,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获取的12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四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明确取消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报编办申请修改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共办理许可108件,提前办结102件,提前办结率98.1%,节省工作日938个。五是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实施办法》(石安监发〔**〕26号),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行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移送情形、10项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三是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五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管理办法》,在中国·宁夏、石嘴山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开执法结果,截至目前,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条,行政许可信息118条。六是严格按照《石嘴山市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目前,全局持证的执法人员共22人,现场执法人员确保2人以上,执法检查前,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七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石安监发〔**〕82号),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4家严重失信企业在网站和报纸上进行曝光,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余条;通过微博、微信、短信平台、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余次,近3000余条。将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并在窗口和网站提供查阅服务。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明确了诉讼、仲裁、信访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年内共接到自治区转办的举报4项,均完成了调查和答复。没有接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五、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4万余件;对园区管委会、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治宣讲培训,全年共培训6场,培训共300余人次;建立职工书屋,购买法律知识类书籍30余本。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赖政府管安全思想严重,在安全管理中主动性差;二是县区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过罚失当,震慑作用没有形成;三是整个地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水平低;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惩戒机制有待继续完善。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开展自查,现将**市民政局法治建设牵头的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落实了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统筹谋划工作。认真对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工作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进一步完善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宪法》及党的十九大重要法治论述、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市重要文件精神。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民政系统共同学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社会自治。

“两委”班子人员知识结构、年龄层次更趋合理,选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细化培训,提升农村“两委”班子在综合治理方便的工作能力。在农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各县(市)区、乡镇对新当选的“两委”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分别组织了共78场次培训,其中县(市)区组织培训13场次,培训人员1825人次;乡镇级组织培训65场次,培训人员7876人次。

(三)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治理模式。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提高村级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城乡社区治理全面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模式,完善了村级群众自治制度,提升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水平。西夏区团结村和永宁县新华中心村被民政厅推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四)推进农村民生建设项目,提升农村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根据20xx、20xx年度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计划任务,我市19个社区服务站项目资金已下拨至所在县区,其中16个城市社区服务站,3个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

头看”过程中,市民政局与市委宣传部、组织部、文明办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社区进行实地调查,对全市247个社区准入事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再梳理,共通报社区负担非准入事项76项,主要分为3类,其中:考核创评类30项,开具证明类29项,行政工作类17项,涉及21家行政事业单位,5家企业。推进会后,经梳理,有7项事项是属于**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内的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6家;有10项事项是部门通过购买事项委托社区开展的,涉及行政事业单位4家;有18项事项已经不在社区承担,涉及行政事业单位3家。最终,确定还有40项事项是属于要清理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16家,企业3家,为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将社区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工作,按照**市社区减负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回头看”,继续清理社区不合理负担。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县(市)区社区办理事项清单,强化培训,使县(市)区单位、部门、街道和社区都明确各自工作内容和职责,做到有据可依。各单位和部门要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公示办事流程,让群众明白办事流程,找准办事部门,不跑冤枉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社区工作人员对进入社区服务事项的熟知程度,做到不该开展的工作、提供的证明坚决不做。四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各县(市)区在强化社区自治功能上下功夫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准入清单安排部署工作。各单位凡需要社区协助开展的工作,均须事前与辖区政府和街道社区协商沟通,征得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对需社区长期承担的工作,必须落实人员及工作经费,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避免将工作全部转嫁给社区。五是调整完善《**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20xx年,我市出台《**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运行3年来,准入事项与部分单位工作需求已不相适应,及时对准入事项进行完善。例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卫生许可、小饭桌、学校门口检查,牛羊肉专项检查,农贸市场普查摸底”根据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要在社区开展;**市总工会提出,社区工会工作属于社区工会组织职责内的基础性工作,要在社区开展;**市司法局提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普法依法治理”“七五普法社区”三个创建活动是中央和自治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求要在社区开展的工作。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定期开展社区减负增效督查行动,市民政局及时与市委督查室进行协调,对事项准入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找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反弹原因,抓住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和通报会、下发督查通报、在媒体上公开督查结果等方式,及时通报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按清单要求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倒逼机关各单位理顺工作机制,对确需要社区人员完成的任务,各部门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经费保障,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划拨劳务费用,有效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常态化制度化。各县(市)区也结合工作实际,加大督查考核,特别是针对社区存在的普遍问题和主要投诉事项,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建立投诉处理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减轻社区负担。

法责任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辖区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行业监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对照《20xx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经逐项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法制教育和培训。

我局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分批分次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城市管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大庆市建设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一)部署总体规划,科学统筹推进。年初,局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专题研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将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总体规划,并制定定期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二)完善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方式,实行领导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对执法人员工作情况开展测评。并对建设行政执法职权和范围,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界定。健全完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处罚审核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等制度,保障建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我局根据本单位的执法职责、执法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明确规定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追究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有力实施。

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一)树立正确权力意识。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以及鼓励自学方式,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确保执法人员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确切掌握,规范运用,坚决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由裁量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合理,监督到位,符合实际,彻底杜绝了随意处罚、滥施处罚、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出现。

五、完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为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主动与省市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共确立115项行政权力,同时将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工作岗位,到人头,并明确各权力的责任,制定责任清单;二是加强监督。内部监督方面,按照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执法方面各项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权力;外部监督方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完善上级转办、本级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机制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完善落实“四张清单”。调整权力事项58项,调整要素信息14项,从制度上保障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我市保留权力事项3524项,明确责任事项3573项。对应上级衔接取消我市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围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实施台账制度基础上建立了流程管理、预警预报、信息反馈、动态绩效考核等审批工作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印制成册向企业发放。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将行政执法行为列入我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内容,正式启用“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市县两级300多家单位的平台管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录入市场主体147704家,执法人员4477名,抽查清单1178项,全市共通过监管平台抽取195次,抽取市场主体1168家,占市场主体总数的0.67%。三是开展失信违诺清理。制定《2020年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面向市场主体出台的政策、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排查,逐条逐项列出清单。对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两轮现场督办,推进有关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办理复议案件,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3件,已审结153件,其中驳回6件,维持98件,撤销12件,责令履行6件,终止3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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