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用19篇)

时间:2023-11-22 20:56:23 作者:ZS文王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用19篇)

实施方案的制定应该基于充分的调研和分析,确保能够有效解决问题。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明确目标和指标,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一)突出打击重点。认真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严厉打击在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工程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以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霸占破坏水资源、放高利贷、缠访闹访、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强化线索排查。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主动排查发现、反映辖区和行业领域涉及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违法涉河建设、非法采砂、恶意阻碍工程施工等方面的线索,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及时上报、移交扫黑除恶相关线索和证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行动,铲除水务行业涉黑涉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强化宣传发动。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充分利用显示屏、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和qq、微信等平台,把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及时传递给水利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动员全系统职工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全体职工动员、每个职工知晓、全体职工参与的浓厚氛围,在水利系统形成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四)加强督促检查。成立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组名单见附件)对局属单位扫黑除恶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将重点督导、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建立长效机制。对排查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管理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净化行业环境,严防黑恶势力滋生。同时在调查摸底、严厉打击的同时,从薄弱环节、规章制度、体制机制、执法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抓紧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县金融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__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和温州市金融办的正确领导下,主动创新作为,务实改革担当,积极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和企业金融风险化解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__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金融形势总体向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12月末,全市2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07、95亿元,比年初增加10、9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70、30亿元,比年初增加55、57亿元;经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6家,月末贷款余额3亿元,开业以来贷款累计发放142、57亿元;民间借贷服务中心1家,累计备案民间借贷716笔,金额12、35亿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1家,累计投资项目76个,投资金额3、41亿元;已开业的农村资金互助会5家,开业以来互助资金投放累计笔数103笔,累计金额1336万元。保险机构28家,保费收入51亿元;证券交易额96亿元,期货开户数190户,期货交易额3461、35亿元。

(一)牵头开展企业帮扶工作,有效化解企业“两链”风险。

一是制定《乐清市企业帮扶工作机制》,细化了企业帮扶条件和办事流程,并根据市政府安排,抽调有关部门15名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二是建立了主办行牵头会商制度和银行“同进共退”工作机制,加强政银企法四方联动,指导主办行牵头对7家风险企业进行会商帮扶,“由点及面”化解企业金融风险。三是按照“保企业不保企业主”、“破产不破业”的原则,因企施策,分类推进风险企业整合重组工作。目前,已有3家企业重组取得明显成效。四是牵头协调8家受担保链牵连被银行起诉,但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明确还款计划的规上企业,使其暂缓进入司法程序。五是约谈26家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及时偿还了_家银行、44笔贷款欠息2000多万元,涉及本金16亿多元,有效遏制不良贷款上升势头。1-12月,共召开各类企业风险协调会议、专题研究会100多次,成功协调企业银行债务24、85亿元;受理38家规上企业的帮扶申请,已成功帮扶21家,帮扶无效或资不抵债转入司法处置和破产清算5家。

(二)牵头推进金融综合改革工作,多项创新位列温州第一。

1、企业直接融资取得新突破。

今年以来,我市企业全年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达20、2亿元,较去年增长100、2%。一是参照省内多地优惠政策,出台了更加优惠的《鼓励和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挂牌上市的意见》,加大宣传和解读,鼓励引导优质企业通过股改挂牌上市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1-12月,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达33家,9家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二是电光科技成功上市,成为今年ipo开闸以来温州首家通过发审会审核和核准发行的企业,也是我市首家中小板上市企业,募集资金2、96亿元。三是引导3家企业在温州金融办备案登记企业定向债,完成数居各县市区第一,其中沪光集团定向债为温州首单。

2、引导银行创新推出多项金融产品。

一是乐清农合行完成股份制改造并顺利开业,率温州全市之先在小微企业集聚地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实现“一村一机具”工程,开通微贷直通车,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银行服务网点建设全面推进。新增综合支行和小微企业专营机构2家,社区支行2家;推动5家有人值守自助银行顺利开业,将成为社区银行建设的桥头堡;三是出台《乐清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企业金融风险化解评价办法》,加强对银行业金融创新、扩大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的政策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相继推出创新服务和产品,如乐清农商行发行温州首期同业存单2亿元,首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新模式;乐清联合村镇银行推出了“阳光信贷承诺”;中国银行推出“贷款预审制度”等。

3、民间融资管理步入正轨。

一是加大《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宣传工作,通过媒体报社刊登、现场活动咨询、“进村入企”走访等方式,向企业、个人发送《条例》宣传册,进一步提高知晓率。二是加强备案登记协调工作,研究推进法定登记机构在办理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性权利抵押或者质押登记时,要求符合强制备案条件的借款人履行民间借贷备案义务等相关事项。协调市法院落实温州市中级法院关于《条例》的会议纪要精神。三是指导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等相关主体规范经营,督促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规范备案登记业务流程,及时跟进委托书、保密协议、风险提示等相关协议;督促民间融资信息服务公司做好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委托备案登记;引导符合强制备案要求的个人、企业履行备案义务。

4、地方金融组织试点创新取得新进展。

一是严把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关,要求辖内农村资金互助会、民间融资信息服务公司等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在设立时,对相关当事人及时出具风险提示书,前移金融风险关卡,切实强化事前事中防范措施。二是积极深化地方金融组织试点工作,认真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等地方金融组织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注册资本变更和股权变更等审核工作,督促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防范风险,确保健康持续发展。三是推进地方金融组织业务创新,推广农房抵押登记业务,将农房抵押权人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的资金出借方,拓宽“三农”融资渠道;推进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处置工作,按照分类处置、适度创新、控新化旧、账销表挂等原则,着力畅通小贷公司不良贷款核销渠道,尤其在施行免交小贷公司诉讼保证金,提高闲置资金利用率方面率先走在了温州前列。

5、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日趋完善。

一是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地方金融组织规范业务流程和各项制度,及时做好责令整改、高管约谈等工作,专项检查面达20%以上。推进非现场实时监管系统和备案登记系统等平台建设工作,建立报表报送考核制度,督促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完成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对有关数据进行分析,强化监管和指导,防范风险。二是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制定出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农村资金互助会监管指引》等地方金融监管文件体系,并逐步丰富监管手段,及时掌握各类融资性中介机构经营运行情况。建立健全地方金融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和监管细则,明确分管领导和监管员工作职责和量化考核要求,及时分析问题,有力推动监管工作。三是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力量,建立市地方金融监管领导小组,对涉及我市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的重大风险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快速处置;建立地方金融监管巡查制度,对没有明确主管和监管部门,但可能从事金融活动的市场主体,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联合工商、经侦等部门定期开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予以处置。四是通过调整和增加监测点方式,及时做好“温州指数”监测点数据采集工作。

(三)争先创优,扎实做好“六型”机关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我办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六型”机关创建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了组织和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效。

1、扎实整改落实,强化路线教育。

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圆满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三个环节工作。排查出来的整改项目,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的原则,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全面整改到位。

2、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效能建设。

针对工作面大量广、任务重的实际,我办制定工作目标重点,落实量化考核机制,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各岗位职责分工清晰、履行到位。办领导对各业务工作和各项考核情况开展日常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和工作计划,并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予以协调解决。2014年,我办承办提议案共4件,协办议案1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了明确答复。

3、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

成立金融办党支部和支委会,完成中层干部选拔、干部考录、学习考试培训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了单位上下班考勤制度、信息考核制度、请销假制度、保密制度等。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活动,坚持“两个务必”,做到“五个力戒”,当好“六个表率”。完成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梳理、填报工作。

4、积极报送信息,强化政务公开。

截至目前,共上报政务信息86篇,累计被不同刊物、网站采用84篇。其中,_篇被乐清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采用,8篇被温州市政府办采用。积极组织并按时完成《县域经济金融发展比较分析》、《企业金融风险形势调研报告》等专题调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更新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累计发布信息40多条。

二、20__年工作思路。

20__年,我办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市政府系列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导向,着力搭平台、建机制、攻改革、强管理、优服务,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风险化解工作。

(一)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有效化解企业金融风险。着重从两方面展开:一是引导银行有效帮扶企业。依托牵头行会商“同进共退”工作机制,维持或增加企业依靠银行的间接融资规模。全面实施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机制(授信总额主办行管理机制),防控银行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及企业过度对外融资担保,实现银企互动、共控风险。动态掌握帮扶企业情况,政银企法四方联动,进一步完善企业退出帮扶或转入处置工作机制;二是通过宣传落实企业股改挂牌上市政策,引导一批优质企业加快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增加直接融资规模,扩大企业有效需求。2015年,将完成2013-2015年60家企业的股改任务,力争1家企业成功挂牌上市,实现直接融资15亿元以上。同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引导地方法人银行利用信贷或理财资金购买本地优质企业债券,实现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有效融合。

(二)加快风险企业处置,切实做好整合重组工作。一是对帮扶无效或严重资不抵债的“植物”企业,探索资产快速处置新方法,积极推行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机制,引入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参与不良贷款的处置,确保一批“植物”企业销号。二是对具备整合重组条件的风险企业,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方案,采取债转股、打包拍卖、承载式重组、破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落实好企业整合重组优惠政策,进一步盘活企业资产,提高债务清偿率。三是总结并推广企业“两链”风险化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报送企业风险化解中的典型案例,指导各镇街做好出险企业帮扶处置工作,通过银企协调、拓宽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完善资产简易快速处置办法等方式,使出险企业的帮扶处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四是加强企业风险防范和诚信教育宣传,坚决打击恶意转移资产、逃废债等行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窗口宣传防范金融风险,做好诚信教育,指导重点镇街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风险教育活动。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大打击恶意转移资产、逃废债等行为,持续营造打击高压态势。

(三)积极推进小微金融发展。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和服务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客观经济条件、自身的实际状况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为其“量身定做”创新型金融产品,打造具有乐清特色的小微企业创新金融产品。二是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深入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试点工作,积极落实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小微企业贷款补贴等相关政策扶持,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小微金融的积极性。三是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和制度,进一步加快乐清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

(四)深入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发展。一是深化地方金融组织试点。鼓励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积极开展适合自身发展的业务创新,提升发展质量;二是促进地方金融组织稳健经营。建立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不良资产核销机制,规范不良资产核销处置行为,提高新型金融组织资产质量,促进健康持续发展。三是加强地方金融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引入人行征信系统,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有效防范风险。

(五)扎实推进《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一是深入推进备案登记工作。积极梳理联系场外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包括信贷服务中介(p2p)、理财信息服务企业等,引导符合强制备案条件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做好备案登记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业务指导。督促借贷中心、中介机构建立健全业务流程、台帐和管理制度,明确业务和报表报送事项,建立信息披露和保密机制,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加强对各类收费行为的监管。三是探索推进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业务创新。积极借鉴各地先进做法,探索适合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发展的创新业务,实现中心收支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六)继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一是完善监管沟通协调机制。理顺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的监管制度,建立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巡查制度。对没有明确主管和监管部门,但可能从事金融活动的市场主体,由金融办、工商、公安和银监办等部门定期开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予以处置。三是加强对新型金融模式的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市地方金融监管领导小组的作用,对诸如p2p、众筹等目前法律法规尚处空白,国家层面没有明确监管办法的新型金融模式加强跟踪监测,及时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案》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利谐稳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涉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涉医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我院正常秩序,保障医务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案》的总体要求,通过涉医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使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中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立健全涉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

xxx。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各科室护士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综合办公室,王雨溪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四、工作举措。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在我院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单等载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对涉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形成震慑。加强正面宣传,动员我院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院上下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2.在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活动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在全院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3.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的氛围。

(二)加强线索摸排学习,全面掌握情况。

1.畅通举报途径。院内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如有情况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局和市扫黑除恶领导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每月在我院职工中开展扫黑除恶排查,填写《扫黑除恶排查表》,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医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协同配合公主岭市公安局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涉及医疗行业的信访案件排查梳理、申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医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重点深挖,依法严厉打击。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医疗行业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医疗领域涉黑涉恶六类问题:

1.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医院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寄生我院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我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其他影响我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职工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规范线索管理。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我院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填报,严守工作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内部管理。要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加大职工思想、法制、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建立问责机制,重点整治“庸、懒、散、软”行为。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多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实现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期目标,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现结合项目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xx〕3号)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结合项目区实际,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大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实施步骤。20xx年3月上旬,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部署要求,发放《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和举报方式,营造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20xx年上半年积极配合上级公检法和纪检部门,做好相关案件线索梳理、综治稳控等工作,确保潍坊发展大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辖区安全稳定;20xx年下半年,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辖区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20xx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xx年,按照“打一场战争,建立一套机制”的要求,健全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防范长效机制。

二、专项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

(一)排查线索、摸清底数。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近年来的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可能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组织纪工委、信访办和组织办等站所部门对近年来的职务犯罪案件、信访案件等进行全面梳理,对可能的涉黑涉恶线索深入排查研究。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

(二)突出重点、精准打击。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农村集市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组织雇用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利。

三、坚持综合治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一)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项目区各站所部门、管区和村要结合各自职责任务、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履职、规范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党工委通报。成立项目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在综治办设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相关工作。

(二)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要注意利用各村“阳光民主议事日”、“支部生活日”以及村民大会等形式宣传一批典型案件,展示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和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三)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理。做好外来务工、在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年服务管理工作,防止其拉帮结派被黑恶势力教唆、使用。充分发挥街村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建设,做实“平安指数”,完善警民联防等治安防控机制。

四、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一)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村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对党组织生活不正常、长期不开展活动的,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村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帮助村党组织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落实好,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干部,依法严肃处理。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加强对村级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村治理体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党的领导。项目区党工委、管委会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充实纪工委、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力量。各村党支部书记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列入项目区中层站所长年度述职、村党支部书记年度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纪工委、督查中心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掌握各站所和村日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做大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止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稳定。根据县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深龙教通[20xx]117号文件精神暨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同校园欺凌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通过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学校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彰显全县上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开展校园欺凌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防止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目标任务。

通过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校园欺凌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师生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执行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日常事务。

(二)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学校要通过张贴、散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违法犯罪的通告》、通过电子屏、专栏、教师、家长微信群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人人皆知,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深入排查摸底,发现案件线索。

从即日起,学校要充分调动师生积极性,通过设立举报箱、电子信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并将排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激发全体师生及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勇气,震慑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提高师生、群众依法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能力。

(四)突出工作重点,精准防范打击。

学校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校园欺凌排查整治,形成校园矛盾纠纷、校园欺凌排查、报告、整治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通过排查整治发现在校学生同校外不法青少年勾连线索,发现长期游荡在学校周围、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少年线索,主动提供摸排出的案件线索,严防黑恶势力向学校渗透,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四、工作保障。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学校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学校案件线索的排查,主动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工作。

(二)通畅信息报送。

学校要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报送机制,确定专人,快速移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推动。

(三)加强督导考核。

教育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学校综治工作年终考核,结合校园欺凌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适时开展督查。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紧扣水务职能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服从安排,加强工作协调,促进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能否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衡量政治坚定不坚定、能力强不强的重要标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精心组织、依法履职、密切协作,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督促指导。各督导组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从即日起,迅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督查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的相关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每次督查结束后,要迅速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移交相关情况。督导组对被督导对象实行分片包抓制度。在具体督导过程中,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听取专案汇报、反馈督查意见等方式,开展全面深入检查。督查工作要做到“九查一看”,即:组织部署情况必查、领导责任落实必查、宣传发动情况必查、线索摸排情况必查、案件办理情况必查、各单位参与情况必查、对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必查、辖区内排查整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必查、深挖“保护伞”情况必查。

(三)强化责任查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日常监管不到位、督导检查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街道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重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现就健全本系统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是建立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重要保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工作出实效;要做到党委会议、班子会上有专题研究、专项部署。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在会前要提议题,推进过程中要有督导,责任科室要有具体的推进落实措施和工作成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地开展工作,多总结反思,查找问题,针对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图册等媒介宣传,要注重宣传的质量和持续性,不搞花架子,不搞一阵风。要把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做在平时,在员工、患者茶余饭后聚焦点、文化活动场所张贴联合公告、图解、悬挂宣传标语。探索开展征文、知识竞赛、宣传等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注重对外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向本级政府、扫黑办、市卫生计生委上报本地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信息。

加强协作配合,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建立线索举报平台和公开举报电话,同时制定激励群众积极性的具体举措,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建立健全走访、谈话、调研长效机制;完善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对“医闹”等易滋生涉黑涉恶犯罪的重点领城开展集中整治,注重人人机制和制度上及时妥善化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减少“医闹”的发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倒查力度,确保日常监管发现线索。主动加强与辖区内公安机关信息互通、信息配合力度,变“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迟报、应报尽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力度,及时移交线索。

检查督导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强化全程督查和日常监督。市卫生计生委每季度检查督导一次,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每月检查督导一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制定帮带措施,建立对口帮带制度。对于问题整改有力、日常监管逐步规范,长效机制完善落实,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治不彻底、长效机制缺失导致涉黑涉恶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地方、单位及责任人,及时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直至一票否决。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要制定本地的重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此后每月6日前将上月的工作落实情况向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对于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和制定的有关制度性机制性文件,要进行跟踪问效,严防有关问题死灰复燃和制度机制执行不到位。每半年、每年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扫黑办报告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于10月11日前汇总,报送市卫生计生委。此后每月11日前,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上报上月相关情况。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打、治、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行业内部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摆到本地本单位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精兵强将,认真研究解决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经常过问,加强调研,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人员明确、时限明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重大问题要向党委政府报告。要把重点领域问题治理和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打、治、建结合,边打边治边建,做到打击、治理、建设等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不断取得实效。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多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聚焦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问题认识不清、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细、专项斗争知晓不高、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清理不净等问题,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教育领域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维护教育系统内部纯洁和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不断增强广大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针对全区教育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校园及周边的治安乱点,通过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在短时间内摸排一批教育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使一批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得到惩处,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的乱点得到清理,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治理重点

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干扰、阻扰教育项目建设等行为;

2.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寻衅滋事的,长期无理缠访的社会人员;

5.在教育领域发生的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6.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学校领导、教职工为黑恶霸痞乱现象间接充当“保护伞”等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从20xx年1月初开始,20xx年8月底结束,主要分五个步骤。

(一)组织发动(1月6日—2月15日)。各学校联系当地政府、派出所等职能部门,根据专项治理行动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会议,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线索摸排(2月16日—3月31日)。把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对线索摸排规定的涉黑涉恶线索和治安乱点,逐条逐项自下而上组织全面细致排查摸底,切实把制约教育系统不稳定的根子问题摸清楚、摸全面、摸彻底,健全完善线索摸排和移交工作制度。

(三)集中治理(4月1日—6月30日)。当地政府、派出所、学校要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针对教育领域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对涉黑涉恶线索要按照线索移交办法,严格规范流程,及时做好移交。对治安乱点,要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作用,精心研究制定治理方案,借力抓好整改落实。

(四)完善制度(7月1日—7月31日)。按照边整边改、边建章立制的思路,针对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完善监管制度和综合治理协作机制,针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乱点,强化责任分工,确保治乱工作取得成效。

(五)总结提高(8月1日—8月31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在总结经验和成绩的同时,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坚决落实20xx年是收官之年,也是斗争最为关键之年,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滞后的,要采取约谈督促、强化问责措施,促进专项治理行动有效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学校要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必要性、紧迫性,要主动担当,勇挑重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精心研究谋划,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有力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深挖黑恶线索。要持续发动广大师生举报线索,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从“主动”滚动摸排和“被动”接受举报两方面建立畅通高效的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利用好举报奖励机制,不断拓宽线索收集渠道,不断深入摸排教育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和治安乱点线索。

(三)深纠治安乱点。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注重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要从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入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地政府、派出所、学校要找准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利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的高压态势,按照有乱治乱的思路,把过去想清理清理不掉的难点问题、易反复的乱点问题,逐一进行清理,最大限度的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四)深查责任落实。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政治站位不高、责任心不强、纪律不严、工作不力的,治理成效不明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于一些重难点问题,要采取挂牌治理、重点管理等手段督促整改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必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把专项治理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研究谋划,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层层夯实责任,切实抓出实效。

二要强化综合治理。各学校要紧密依靠当地政府和派出所,全力支持和配合当地“扫黑办”的工作,接受统一指挥、统一调配、统一协调。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当地政府和区局扫黑办,进行核查打击;对学校周边治安乱点,要协调派出所和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治理。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联动,通力完成专项治理行动。

三要抓好信息报送。要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的督导检查,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各学校要及时收集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信息资料,区局扫黑办每周四向市局和区扫黑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多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为莱西市城乡建设领域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莱西市扫黑办《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定期报送工作通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受涉黑涉恶干扰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得到改善,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建设领域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设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务求“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二、打击重点

聚焦易受涉黑涉恶干扰的重点建设项目、建筑市场管理领域。重点打击阻扰重点工程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市场管理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拖欠工程款、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成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处负责人担任组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法规科负责人兼任。

四、工作安排

结合开展清欠工作和打击围标串标专项整治,积极配合公安、政法等相关部门打黑除恶斗争,确保取得积极成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配合公安政法部门坚决打击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严厉惩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有效遏制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全行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攻坚,对建设领域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使从业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线索排查,纳入工作视线。结合建设领域的行业特点,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科处要切实加强对业务范围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政法机关查处。切实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清欠维稳、建筑市场管理等涉黑涉恶犯罪易发领域的全面排查,做好预警预防和化解处置。通过现场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违法阻工、围标串标等建设领域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二)强化破案攻坚,坚持依法惩处。各科处要根据业务工作范围的特点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联合工作机制。要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打准打实、除恶务尽。要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监督执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局党委要将治理局机关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并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加大督办力度,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四)强化源头防范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拍蝇”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注重健全完善扫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黑恶犯罪滋生发展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条件。要进一步健全建筑领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要加强日常监管,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协作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五)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综合运用局12319服务热线、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局政务网、微信群、通知通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及所管行业从业人员,发动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行业治理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及时通报情况,共同会商解决疑难问题;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排查化解机制,提升信访事项处理能力。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各科处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和信息月报制度,各科处应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采编、报送和联络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制定健全完善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督查考评。及时发现专项斗争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点对点”通报、约谈提醒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

(三)强化考评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一落实责任科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件抓好整改落实和改进完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倒查问责,形成奖惩并重氛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

请各科处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每月20号前汇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通过金宏网报送至局法规科,确保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县金融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我公司挂牌成立以来,作为市第四家民间资本性质的担保公司加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以来,已走过了三个年头。

三年来,松银担保公司担保业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层次不断加深。在促进担保业的发展和推动银保、银企合作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止20_年第二季度,我担保公司共为融资诉求企业实行货币担保70家,担保金额3亿元。

公司注册资本总金额9900万元,扩资增股5100万元,后续储备资金2700万元。帮助基础设施建设担保资金2400万元。在保贷款余额8500万元。公司在发展的同时,不忘回馈社会,支付用于帮扶助困13.8万元。

我公司十分注重合作金融机构资本运作问题,并互之于体现效益,以成为民营资本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着力解决货币、抵押担保瓶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功能与作用。特别是为钢贸行业中的中小企业,审视和卓识了江苏、福建、苏闽商投资企业的稳健,敢拼会赢的经营经商理念。依托分区域商会、让有血缘、份缘、业缘情感相连、文化相融、理念相近经营者。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益捆绑、实力叠加,发挥资本信用信增的乘数效应,强强联合的战略联盟,逐步成为连接银行和中小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在取得可喜成绩和巩固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将在市经委的领导下,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的督促下,朝着自身行业规范发展,行业自律,有序竞争的方向迈进。着实、更加有效地改善服务理念和意识为钢贸行业、中小企业的服务。

一、为银保合作拓宽层次和空间,继续为银企合作搭建可持续性良好互信、宽松平台,促进“三方”共创双赢。

近期来,松银担保公司在拓宽银保合作的层面和空间、合作规模上与苏南长三角周边城市相比还略显薄弱。20_年度我们将在市经贸委等相关经济综合部门的督导下。

一是积极创新、积累资本、通过扩资增股方式增强自身硬件设施的、固定资本的投入与建设,筹建担保租赁大夏,钢贸生产资料交易楼,建立永久性综合服务平台,竭力打造降低融资成本,促进钢贸物流流通与金融部门扩大合作范围、合作规模。

二是积极参与担保机构信用评选。以市中小企业组织牵头担保机构参加全省开展的信用评级工作为契机,通过规范和完善将级别结果录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而提升我担保公司的企业工作效能、职能和功能。

三是探索建立银保、银企沟通例会制度。和邀请专家、学者就目前国内金融形势,探索把控风险的有限机制。分析银保、银企合作的状况、研究合作中的存在的突出、热点、焦点问题,并研究不断改进和发展的相关工作举措。

二、进一步加强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

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对相关实体经济的影响颇深。尤其是对市中小企业发展有一定冲击。可抵押资产有所缩水,财务状况有所转弱。在此困难时期,主动与金融银行机构沟通,达成共识,精诚合作是十分具有迫切性、必要性、重要性的,只有通过“银—保—企”三方合作,才能共克时艰。

一方面担保公司需认真贯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与信用担保机构加强合作的指导意见》精神,通过担保公司甄别,择优选择实力底子较强,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财务较之健全、诚实守信的钢贸、中小企业作为合作对象。促使合作走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通过历年合作征求金融银行放大放贷敞口比例。

另一方面,我们担保公司应树立规范、稳健的发展意识,要把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作为主营业务,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并针对主管部门和评级机构分析发现的潜在风险和薄弱环节。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管理水平,在支持企业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发展。

三、持续改善对中小企业融资、拓宽金融渠道的服务。

在巩固市内客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同时,需内部建立健全机构设置及相关制度,改进和优化担保信贷流程,配合金融部门金融产品的创新,服务效率的提升。并深入探讨和引进淡马锡中小企业业务模式。

在当前经济相对困难的形势下,担保公司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已经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信贷政策措施,要读懂、读细、抓实、抓好。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钢贸中小企业融资量化考核制度。要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利用授信、开证、押汇、保理等多种担保融资手段,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并做好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信息咨询和代客理财服务。

要加强中小企业金融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探索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信息动态监测制度,及时掌握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多篇

各办(中心)、村(居)、社区,相关单位及派驻站所: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绍兴市《关于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前期扫黑除恶工作实际,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计划部署阶段(6月中旬前)。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全面排查、重拳出击,摸清 “黑恶乱”问题特点、发展趋势,系统梳理20xx年以来全街道范围内涉黑涉恶警情数、案件数、举报线索指向等情况,尤其是已查处或正在侦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情况,严厉整治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和行业监管漏洞,有力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黑恶势力发展蔓延势头。

2、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9月底)。街道整合资源力量,统筹开展打击惩处、整顿处理、宣传教育等各项治理工作,持续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集中摸排,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有效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和“保护伞”,不断完善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黑恶警情显著下降、黑恶势力打击成效明显、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3、巩固提升阶段(10月初至11月底)。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在继续保持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压倒性态势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犯罪土壤,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础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

三、主要措施

1、强化问题整改。认真及时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实行问题清单项目化管理,定时定人定措施,逐一分析、逐一整改、逐一销号。

2、强化舆论宣传。不断加大扫黑除恶日常宣传,通过宣传窗、电子屏、悬挂横幅标语等传统宣传和短信、qq、微信推送等现代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和多形式全面持续深入宣传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展示街道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

3、强化线索排查。把排查线索、摸清底细作为扫黑除恶整治工作的重点,每月一次对曹娥街道各行业和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以及成因等作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对近年来的信访案件、治安案件、涉点型经济案件进行排查梳理,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按时报送扫黑除恶线索表,做到排查底细清、线索情况明。

4、强化依法打击。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带有黑恶势力苗头的各类犯法犯罪,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坐大成势;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黑恶线索加强调查取证,确保一查到底,打击彻底。

5、强化扫黑反腐。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大执法审查力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行审查重点,对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执行,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做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6、强化综合治理。坚持党建引领,以先进带后进、后进争先进,不断加大对街道后进党组织的整转工作,不断巩固基层基础。积极发挥政法综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充分利用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员的力量,确保各辖区单位、职能办线、基层站所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整体性、协同性。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工作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治标向治本、治根的重要举措。各村(居)社区、办(中心)、站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斗争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集中整治攻坚战。

2、强化统筹协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集中整治工作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平安建设、基层治理、“五星3a”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把集中整治工作与查补短板活动、十大行业领域治理工作、打击整治“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有机结合,整合部门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方式开展综合整治、系统治理。

3、突出工作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在分析研判“黑恶乱”问题的分布、特征、规律等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整治的要求,对有关线索及时核查、及时处置、及时报送。

4、加强信息整理与上报。根据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定期向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部署,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结合本部门职能,领导带头,全员齐动,以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为武器,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多措并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果。

截至目前,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累计罚没款745.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破坏性采矿案件15宗、破坏耕地案件13宗,办理涉林刑事案件6起。

党组总抓,全面强化组织领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始终将专项斗争作为党组统抓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市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斗争。同时,补充完善系统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整治重点、分解工作责任,制定了《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明确了党组负责、重点领域强力推进、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管理等9项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斗争常态化、长效化。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局先后召开动员部署会、党组扩大会、分析研讨会等各类会议18次,印发各类文件37份,着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全系统始终紧绷专项斗争这根弦。

重点整治,持续加强线索摸排和“打财断血”。明确了集体土地使用类、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类、自然资源权益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类、林业资源开发和保护类、中介服务类、执法查处类、履职尽责类8类线索摸排重点,印制成册,广泛发放,主动征集线索。强化协同,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做好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案件的资料查询、调查取证、司法鉴定等工作,紧盯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打财断血”,杜绝“死灰复燃”。目前,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共摸排报送线索93条、保护伞线索1条,已全部移交市扫黑办和市公安局;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土地破坏鉴定6宗,协助纪检部门开展土地破坏鉴定1宗。积极开展“三书一函”整改工作,坚持将问题整改作为推动与政法机关沟通协调、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提升综合治理水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重要手段。建立完善了系统完整的办理流程,梳理、汇总、转办、处置、反馈等各环节有效衔接,确保每一份“三书一函”都能找准问题根源,严格落实整改,及时报告反馈。截至目前,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共收到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风险提示函63件,已全部完成整改。

源头根治,积极推进行业治理。按照“严起来”的工作要求,增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自然资源领域新增违法犯罪行为。树立“大执法”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业务协同,坚持审批、监管、查处全链条衔接。重点关注集体土地使用、矿产和林业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执法查处等方面,制定出台行业综合治理方案,开展各类涉地、涉矿、涉林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行业治理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巡查监管,涉矿、涉地、涉林三领域齐抓共治,持续推进源头治理,巩固全市自然资源良性开发秩序。

宣传发动,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强化对外宣传,通过制作版面、悬挂条幅、印制应知应会手册、发布电视报刊通告等多种形式,扩大群众知晓率和支持度。注重内部教育,向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发放学习资料,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承诺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考试,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法治意识。同时,及时梳理、公开曝光自然资源系统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强化警示教育,达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重处一起、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累计开展电视宣传2325次、广播宣传1715次、报刊宣传29篇、政府网站宣传24篇、标语(横幅、电子显示屏等)宣传21873条,发放宣传资料82425份,向手机用户推送信息11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考试1次,形成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舆论声势。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继续开展摸排深挖。各村居要继续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辖区、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再排查分析,特别要加强对近年来长期缠访闹访信访案件、治安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坚持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报告制,组织发动群众摸排、发现黑恶势力的职责,努力做到发现线索立即报告。

(二)组织实施精准打击。高平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及乡镇其他站所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三)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和安置帮教管理。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全面落实手机定位、信息化核查、微信监管等措施。加大社区矫正人员的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力度,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利用部门合作资源,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走进看守所”法治警示教育活动,让社区服刑人员零距离感受到高墙之下、法网之内“不一样”的生活。同时,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排查,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及重点刑释人员思想动态、家庭状况、工作情况等,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有情绪波动或反常举动的人员,重点掌握其社会关系及相关活动,出现有重新犯罪苗头的,协调公安机关列入重点监控范围。

(四)加大调解力度。发挥调解资源,排查矛盾纠纷。组织全镇3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各村(居)排查走访,开展拉网式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排查纠纷50余次,预防纠纷60人次。(五)扩大宣传力度。发动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积极宣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讲解法律、说明危害,努力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同时,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隆回司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活动5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800余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进一步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居、站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责任到人抓好工作,确保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协调配合。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协作配合,镇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

三是坚持依法严惩,强化督导检查。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运行,发动群众依法举报,利用法律武器铲除黑恶势力。同时,严格依法配合县政法委、扫黑办、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线索核查、立案惩治工作。镇“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的,或因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程序严格进行通报、约谈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报送时效,及时掌握和汇总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要点

为认真贯彻区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的要求,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摸排内容。

聚集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紧紧围绕以下二十二个方面开展线索摸排: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水利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非法开采、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利用高利引诱、弄虚作假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黑恶势力。

13、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4、组织、操纵、教唆、利用“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等利益诉求群体,采取堵塞交通,围攻党政机构办公场所等极端恶劣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15、组织、经营地下赌庄、地下六合彩、网络赌博等涉赌违法活动的黑恶势力。

16、组织开展“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操纵宾馆、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开展涉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8、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9、组织、操纵、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20、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2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的黑恶势力。

22、有关领导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摸排方式。

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员的作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与人力情报手段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围绕上述22个方面重点内容,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逐网格、逐户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全面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查暗访,切实加强对刑事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的检举揭发工作,切实加强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的线索摸排工作。

三、信息报送及管理。

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线索排查。要严格落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时报送机制,各单位要于5月30日前汇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上报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之后每月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辅以相关简要材料佐证。要规范线索管理工作,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线索摸排工作合力。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省委十二届三次、州委七届七次会议精神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xxx扫黑除恶暨政法信访维稳安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人民安居乐业,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紧紧围绕义龙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要求,切实把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人文、开放、创业、平安、幸福新义龙,谱写宁静致远、都和民安的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通过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为保障此次全区对辖区内各乡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院办公室,由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成员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四、工作步骤。

1.2019年1月:对影响我镇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开展摸排调研,卫生院开展深入摸排调研工作,并将调研情况上报区卫计局汇总。

2.2019年2月至6月:积极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支持,会同公安部门、市监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

3.2019年7月初至12月底:开展回头看,对已打击的非法行医窝点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五、打击重点和整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1.强行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许勒索的黑恶势力。

4.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其他影响系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统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我院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组织开展好摸排调研工作。

(二)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精准扶贫驻村点等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规范线索管理。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成员在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时,要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上报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三)采取线索摸排与及时打击相结合。我院摸排出来的非法医疗机构及时核查,及时打击。

(四)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我院要加强对本单位医务人员、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督力度,严禁出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工作不力,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将依法依纪处理。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坚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选树典型、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和推广,为全区稳定发展传递正能量。在单位门口张贴宣传标语,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七)强化督导考核。

把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中,把及时发现、及时打掉“黑恶势力”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将严肃处理;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将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医院污水处理方案及措施。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根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的整改要求,为切实抓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商务粮食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制定自查自纠方案。

一、召开会议。

局领导对扫黑除恶自查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对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会上局领导对扫黑除恶整改工作精心部署。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没有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

整改措施:一是深化学习思考,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的方式,学习贯彻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按照市扫黑办的相关要求,及时开展领导班子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长之间的谈心谈话,积极征求意见;三是班子成员就政治站位方面、深挖彻查方面、组织领导方面深入查找问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认真抓好会后整改落实,制定整改台账和整改清单。

2、没有单独的宣传工作方案。

整改措施:制定20xx年商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进一步推动宣传工作由群众知晓率向群众参与度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对典型涉黑涉恶案件打击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对举报人安全保护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发起一场全民参与的人民战争。

3、缺乏线索排查台账。

整改措施:是加大线索滚动摸排力度,认真落实好《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保护办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台账内容清晰明确,准确无误。要对局里受理、排查的所有线索逐一登记编号、逐件建档备案;三是对商务粮食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群众举报、信访案件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

4、材料日期不明确,材料不严谨问题。

整改措施:对本局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梳理一遍,确保档案管理不出现任何问题,做到各项材料即时齐全。

三、整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有效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督导组反馈的所有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有成效。

2、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督导组反馈的问题逐一梳理,逐一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并明确整改时限。各整改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必须按照整改方案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报告局扫黑办,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根据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和省扫黑除恶领导组、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进一步推动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依据全乡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为乡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根据三年为期的总体安排,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乡上下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要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工作重点。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7、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精确摸排、固定证据。扫除黑恶势力,必须打有准备之仗。坚持情报领先,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治安、刑事职务犯罪等案件梳理评查串并,加强监狱服刑人员等特殊对象的检举揭发线索深挖工作,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春节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取得初步战果,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要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起底,拉出清单,确定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实行精准打击。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二)提升打击质量,依法严惩、消除后患。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出自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合力。

(三)加强联席会议机制,坚持“挖根打伞”。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些黑恶势力之所以长期称霸一方,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与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扫黑不易、毁“伞”更难。工作中要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按照涉黑案件中“保护伞”线索“双移交”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通报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部门,要坚持追根溯源,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机构和经济基础。同时,对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舆论宣传。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水火不容。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宣传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主动引导舆情,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求种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和乡直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斗争的组织领导,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办案纪律。参与办案人员严守保密纪律,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案情信息;各领导组成员不得向办案人员询问案情,打听案件进展情况。三是加强协调配合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实施方案。乡“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宣传部门要把握舆论导向,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记者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入报道。工商、税务、建设、财政、国土、文化等部门也要做好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四是加强督导检查。乡“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或因为整改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使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化。五是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报送时效。各行政村及乡直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辖区、本部门行动的进展情况。从行动开始之日起,每天下午责成专人16时前将当日工作情况报至乡“扫黑办”。

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某项工作做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教育局下发的《长春市双阳区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办发〔2018〕9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零容忍”。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危害学生、引诱教唆残疾学生参与盗抢团伙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教唆学生。让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有根本改善,让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为新时代全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学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推进专项斗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根据局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是: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六)校园内外欺凌学生行为;

(七)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各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九)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至2020年底,为期3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按照局方案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一是主动联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上一堂以“扫黑恶、提‘两率’、保‘平安’”工作为内容的法制宣传课(有图片及讲稿);二是通过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平安校园创建等工作的积极性和公众知晓率;三是通过召开专题学习动员会、固定法制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意义;四是播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五是在明显位置公布接受社会各界举报案件的通告(公布举报线索类型、范围、举报方式等)。要综合发力,多措并举,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态势。要结合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确保依法处理。学校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的所有相关活动过程性材料(纸质及照片)要及时存档备查。

(二)第二阶段(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学校要重点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加大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涉嫌黑恶势力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及拉扰、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要及时报告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介入处置。要严格整改安全管理漏洞、制度机制和方法手段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三)第三阶段(2020年),建章立制,迎接督导检查。学校要健全和逐步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机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专项治理、基层治理、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展检查和制度建设,确保学校管控责任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按照安泽县委、杜村乡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村委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村两委、驻村工作对、第一书记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陈家沟村情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陈家沟村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氛围。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同时将扫黑除恶宣传与法治宣传结合,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合力。积极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陈家沟村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村里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2、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3、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面对面向基层干部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4、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资金,重点工程违法建设等各项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途径。村委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如有情况及时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深入各自然村开展走访调查,从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协同配合杜村乡乡党委、派出所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重点深挖,依法严厉打击。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加强对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十二类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三个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陈家沟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信息报送。严格信息报送及时性,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村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线索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和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从根本上扫除黑恶势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我村将与上级政府共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打击黑恶势力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的核心要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相信群众、动员群众、依靠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3、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涉黑涉恶问题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列,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领域,依法打击。

4、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打早打小,严防坐大成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5、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一切从实际出发,科学、全面、准确把握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把握规律,细化措施,务求实效。

(二)目标任务。

经过3年不懈努力,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全面整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全部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新时代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从2018年初至2020年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推进。2018年初,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和督办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积极深化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工作,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推动形成遏制涉黑涉恶势力生成、巩固基层政权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下十四个方面的黑恶势力犯罪: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热力;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严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六是在商贸集市、房屋装修、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是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十一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十二是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十三是组织、策划、煽动群众以缠访、闹访等非法访方式表达诉求,扰乱正常社会秩序,要挟政府,或从中渔利的幕后黑手:十四是上述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同时,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切实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一)彻底摸排案件线索。

要把排查线索、措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辖区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依法严厉打击。

对带有黑恶势力犯罪苗头的各类违法犯罪,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严防其坐大成势。

(三)健全完善动态监管防控机制。

在镇及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四)组织发动群众。

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依法依规依政策落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发现上报涉黑涉恶问题隐患信息,有效震慑和预防违法犯罪。

(五)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下大力气搞好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着力完善城乡治理体系。积极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地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真正将村党组织打造成最坚强的战斗堡垒。

(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代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树集体和村民利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村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

(二)强化舆论引导。

加强正面宣传,发挥好主阵地作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形成全力围剿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

**县残联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全县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精神,切实保护全县师生合法权益,确保校园和谐安全,切实维护学校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专项斗争。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新时期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上级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学校附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高压态势,打击恶势力犯罪,有效保证学校稳定。

为了加强专项斗争的领导、指挥和协调,教育局决定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长:张树清。

常务副组长:赵昌国。

副组长:赵长春.马立新.王之鹏.张世林。

组员:办公室、教育股、安全股、营养办、计财股、纪检法制股、信息中心等股室主要负责人,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路志强同志兼任。负责协调相关事宜。

举报电话:6621536(办公室)。

6628770(安全卫生监督管理中心)。

各学校(幼儿园)密切监控是否存在盘踞在附近及周边地区,长期作恶,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

一、深入摸排发现线索。要从现在开始深入细致,努力把附近所有的恶势力都带入视线,找出恶势力的基础、成员和罪行。安排的重点主要是:一是师生反映强烈的恶势力团伙犯罪;二是历年犯罪成员的现状、沟通和经济状况;第三,小学,初中没毕业或者工作回来的人,学校都有。

园欺凌等骚扰现象的人员。

2、联合公安机关集中打击。如发现情况积极上报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联合当地派出所、村委会集中摸清“黑恶”情况力争一网打尽。尽一切可能做好监控谨防伤害学校师生。

1、各单位要立即成立本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校(园)法人为第一责任人。注意与乡镇政府机关、村委的密切结合,深切联系群众开展好相应工作;注意与当地派出所积极沟通,做好扫黑除恶的随时准备。

2、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究查。

3、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实施领导负责和责任究查制。首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在人力、物力上大力支持本项工作的开展,增强对介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师生的人身安全,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要果断依法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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