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机安全监理站工作计划(专业14篇)

时间:2023-12-12 00:44:34 作者:字海

安全工作计划是指在一段时间内对安全问题和措施进行综合分析和总结,以制定安全工作的具体行动计划。以下是一些成功企业的安全工作计划示例,可以作为我们编写安全工作计划的参考。

农机安全监理站工作计划范文

为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力度和依法执政水平,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创建“平安西山”,为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结合我区农机安全监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

(一)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防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与所有涉农办事处农机管理部门签订安全。

责任书。

与农机手(机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农机事故率控制在4‰以内,重伤率控制在3‰以内,死亡率控制在xx市农机监理所下达的指标范围以内。

(二)做好拖拉机及驾驶员检审工作,确保农机管理“三率”水平目标任务完成,201*年我区拖拉机挂牌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85%以上,达到市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

(三)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教育培训350人次。

(四)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强化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做好拖拉机规范落户工作,严格按规定发放拖拉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加强农机安全检查,继续做好“打非治违”、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日常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4次,加强春运、安全生产月,农村街天集日、民俗活动庆典,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提升农机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的服务质量。规范农机监理业务,对拖拉机及驾驶员实行网络化管理,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树立农机监理良好形象。

(六)继续做好微耕机的安全使用监管工作,与微耕机所有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工作台账,加大宣传培训的工作力度,预防和减少微耕机使用事故,消除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明确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节假日值班制、日常监管、日常检查制、重大事故专报制、安全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区域全覆盖”的有关规定,贯彻“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方针,强化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与涉农街道办事处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签订201*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纳入考核,结合拖拉机年度检验及农机监理业务的办理,与机手(车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二)加强拖拉机落户源头管理,规范拖拉机落户。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1~16151.13-1996)的规定和《xx市农业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农业厅等五部门联发关于印发云南省运输型拖拉机行业管理规范(暂行)的通知》(昆农通〔20xx〕226号)规定:1.发动机为单缸柴油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5kw;2.外形尺寸不超过5×1.85×2.2(m);3.结构型式为双轴,整机为4轮或6轮,轮胎规格不超过8.25-16;4.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40km/h。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跨地区注册登记。

(三)送检下乡,不断提高检验率。充分调动基层农机部门的积极性,加大对拖拉机检验的宣传和动员,采取方便群众、送检下乡的方式开展检验。为方便群众,提高检审率,采取一年集中两次到村组集中检验与按时到监理站窗口检验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检验中,严格执行拖拉机检验的有关规定,对不购买交强险、机具存在技术缺陷的,不予检验,杜绝不检验就签章的情况发生,拖拉机检验率不低于85%。

(四)加强拖拉机驾驶人考试,把好驾驶人准入关,不断提高持证率。认真受理培训申请,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加强对培训质量的检查,在理论培训、驾驶操作培训期间,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填写检查日志,拖拉机驾驶人持证率不低于85%。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利用拖拉机集中检验、农机驾驶(操作)培训人员较集中的时机,开展农机安全操作知识、安全意识培训、农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开展农机安全“五进”活动,切实深入田间地头、农机操作场所,农副产品加工场、农机作业现场搞好安全宣传,结合“安全宣传月”、春运、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在农村集贸市场、农村节庆日、中小学校通过播放安全警示光碟,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安装固定农机安全宣传牌,通过三农通短信发送“交通安全。

警示语。

”、“安全防范常识”等,深入浅出的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安全生产常识,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拖拉机驾驶员交通安全常识,提高拖拉机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地自觉性,增强拖拉机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群众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关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拖拉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禁止无牌拖拉机投入使用,禁止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禁止未按规定检验的农业机械投入生产使用,逐步杜绝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要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牌证,严禁给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严禁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

(七)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工作。严把拖拉机检验注册关,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机型落户;严格规范培训考试机制,严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关,严格执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十不受理”规定和“谁考试、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有效解决无证驾机现象;采取“送教下乡、送考下乡”的办法,极大地方便群众,有效减少无证驾驶现象。

(八)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本着“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积极稳妥、确保实效”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整治,限时办结,并把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日常农机监理工作结合起来,配合相关部门,严格整治拼装、改装的拖拉机、微耕机,加强对拖拉机、微耕机田间地头的安全生产管理。

(九)加强对农机农田作业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拖拉机、微耕机在田间、场院作业的安全监管,在春耕生产及农机作业量大的时段,深入田间地头,采取宣传教育与执法监管并重的方式,面对面开展工作,使宣传教育入耳入心,使执法行为取得实效,确保农民机手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拖拉机及微耕机事故明显减少。

(十)继续开展丘北经验推广工作。按丘北经验推广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农机“户籍化”管理,全面强化农机管理力度,加大对农机“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制度的建设力度,对辖区内的农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做到情况清,底子明,进一步筑牢事故防控的前沿防线,建立完善办事处一级拖拉机驾驶人“一人一档”、农机“一车一档”台账,形成区、处级的管理网络。

(十一))继续加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建设,狠抓源头管理,规范各项监理业务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监管能力。一是进一步积极规范便民服务措施,强化行风建设,推广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做法,强化服务观念,提升服务效果;二是不断完善各项。

规章制度。

推行公开法律依据、服务事项、收费标准构建信访、电话、网络的行风监督平台自觉接受农民机手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推进服务建设。进一步改进政风行风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工作重心下沉贴近基层做好监管服务要全面推行“一厅式”窗口办公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四是加强农机安全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业务技能打造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农机安全执法队伍进一步提升整体农机安全监理服务水平;五是严格办理各项农机监理业务严格依法行政文明公正执法认真做好拖拉机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拖拉机驾驶证的审验以及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道路行驶牌证的核发等工作切实做到严把四关(培训关考试发证关牌证放发关检验关)的要求从源头上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切实加强对在册拖拉机、微耕机的安全管理。对所有在册拖拉机、微耕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清查,对多年未进行检审的拖拉机按规定程序进行清销,对所有微耕机进行登记备案,抓实微耕机的“三个一”管理措施(安全教育、安全告知、备案管理),切实掌握我区在册拖拉机和微耕机的拥有量和安全生产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十三)进一步加强信息上报及台账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抓好痕迹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材料、报表等,切实让日常工作常态化,重点工作专项化,把所有工作台账按照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20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指标,确保本系统的安全与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加大管理力度。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各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机构,始终把安全放在重要工作日程,增加人员和经费,全面进行监管。

三、做好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增强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签状率要达到100%。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各单位制度必须上墙并严格执行。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xx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知识,通过开会、培训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知识,全面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六、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

应急预案。

全年举行粮食应急预案演练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各一次以上。

七、按时参加县里召集的各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有关会议精神,每季度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例会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一次,研究解决上季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本季度的工作。

八、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年各类安全检查不低于10次以上。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按时整改完毕。

九、积极参加和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要制定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十、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粮所商场、粮油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检查监管的力度,确保万无一失。

十一、切实抓好燃气公司和五海粮食储备库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档案。

十二、加强对厂房、仓库、宿舍及其电线电路等配套设施的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十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职业病防治法》、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和检查等工作。下属相关企业要100%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

十四、指导和协助下属企业岭南工贸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年内完成。

十五、年终要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对下属各个企业进行考评,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奖惩。

十六、全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零,圆满完xx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控制指标。

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防止我部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保证一月份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安全环保坚持以落实上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零死亡事故为目标,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抓员工安全意识为主线,以项目部全体员工为主要对象,以隐患排查整改为重点,以强化安全奖惩为手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四零三控制二保持",即:本月无死亡事故(含外协用工)、无车辆伤害事故、无坠落伤害事故,无机械伤害事故,加强对重伤事故、轻伤事故、职业病发生率控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转,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1.积极开展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做好重大风险、重要环境因素岗位能力考核工作。

2.继续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及时沟通安全信息,及时总结、布置、检查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继续完善应急预案,对各应急预案进行评价,督促各中队积极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活动,同时做好单位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工作。

4.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和作业人员安全监控工作,建立外协用工安全技术管理档案,确保外来施工服务队伍安全协议征订率100%;危险作业审批率100%。

5.进一步加强各类危险源管理,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定期检查(周、月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确保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6.积极推进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严格规范班组安全行为(班前班组安全教育、班组日志、劳保用品穿戴点检、设备点检、交接班记录),努力创建团结、互助、和谐、健康安全班组。

7.严查"三违"行为,做好特种作业和危险性作业安全监护工作。

8.加强厂内车辆管理,严查乱停乱放和超速行为,理顺物流,确保生产区域交通安全,防止厂内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9.继续做好元旦节前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和值班工作,确保假日安全。

10.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处理各类事故,举一反三,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发生工伤事故单位上报"四不放过"材料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

11.督促各单位做好各类隐患整改工作。

1.做好环境因素和危险源重新辩识和更新工作。

2.做好环境、安全法律法规更新工作。

3.严格执行体系程序文件和手册文件,做好体系运行监督检查工作。

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一)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防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与所有涉农办事处农机管理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农机手(机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农机事故率控制在4‰以内,重伤率控制在3‰以内,死亡率控制在xx市农机监理所下达的指标范围以内。

(二)做好拖拉机及驾驶员检审工作,确保农机管理“三率”水平目标任务完成,20xx年我区拖拉机挂牌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85%以上,达到市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

(三)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教育培训350人次。

(四)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强化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做好拖拉机规范落户工作,严格按规定发放拖拉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加强农机安全检查,继续做好“打非治违”、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日常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4次,加强春运、安全生产月,农村街天集日、民俗活动庆典,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提升农机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的服务质量。规范农机监理业务,对拖拉机及驾驶员实行网络化管理,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树立农机监理良好形象。

(六)继续做好微耕机的安全使用监管工作,与微耕机所有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工作台账,加大宣传培训的工作力度,预防和减少微耕机使用事故,消除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明确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节假日值班制、日常监管、日常检查制、重大事故专报制、安全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区域全覆盖”的有关规定,贯彻“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方针,强化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与涉农街道办事处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签订20xx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纳入考核,结合拖拉机年度检验及农机监理业务的办理,与机手(车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二)加强拖拉机落户源头管理,规范拖拉机落户。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1~16151。13—1996)的规定和《xx市农业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农业厅等五部门联发关于印发的通知》(昆农通〔20xx〕226号)规定:1。发动机为单缸柴油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5kw;2。外形尺寸不超过5×1。85×2。2(m);3。结构型式为双轴,整机为4轮或6轮,轮胎规格不超过8。25—16;4。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40km/h。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跨地区注册登记。

(三)送检下乡,不断提高检验率。充分调动基层农机部门的积极性,加大对拖拉机检验的宣传和动员,采取方便群众、送检下乡的方式开展检验。为方便群众,提高检审率,采取一年集中两次到村组集中检验与按时到监理站窗口检验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检验中,严格执行拖拉机检验的有关规定,对不购买交强险、机具存在技术缺陷的,不予检验,杜绝不检验就签章的情况发生,拖拉机检验率不低于85%。

(四)加强拖拉机驾驶人考试,把好驾驶人准入关,不断提高持证率。认真受理培训申请,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加强对培训质量的检查,在理论培训、驾驶操作培训期间,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填写检查日志,拖拉机驾驶人持证率不低于85%。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利用拖拉机集中检验、农机驾驶(操作)培训人员较集中的时机,开展农机安全操作知识、安全意识培训、农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开展农机安全“五进”活动,切实深入田间地头、农机操作场所,农副产品加工场、农机作业现场搞好安全宣传,结合“安全宣传月”、春运、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在农村集贸市场、农村节庆日、中小学校通过播放安全警示光碟,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安装固定农机安全宣传牌,通过三农通短信发送“交通安全警示语”、“安全防范常识”等,深入浅出的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安全生产常识,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拖拉机驾驶员交通安全常识,提高拖拉机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地自觉性,增强拖拉机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群众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关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拖拉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禁止无牌拖拉机投入使用,禁止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禁止未按规定检验的农业机械投入生产使用,逐步杜绝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要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牌证,严禁给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严禁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

(七)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工作。严把拖拉机检验注册关,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机型落户;严格规范培训考试机制,严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关,严格执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十不受理”规定和“谁考试、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有效解决无证驾机现象;采取“送教下乡、送考下乡”的办法,极大地方便群众,有效减少无证驾驶现象。

(八)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本着“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积极稳妥、确保实效”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整治,限时办结,并把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日常农机监理工作结合起来,配合相关部门,严格整治拼装、改装的拖拉机、微耕机,加强对拖拉机、微耕机田间地头的安全生产管理。

(九)加强对农机农田作业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拖拉机、微耕机在田间、场院作业的安全监管,在春耕生产及农机作业量大的时段,深入田间地头,采取宣传教育与执法监管并重的方式,面对面开展工作,使宣传教育入耳入心,使执法行为取得实效,确保农民机手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拖拉机及微耕机事故明显减少。

(十)继续开展丘北经验推广工作。按丘北经验推广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农机“户籍化”管理,全面强化农机管理力度,加大对农机“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制度的建设力度,对辖区内的农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做到情况清,底子明,进一步筑牢事故防控的前沿防线,建立完善办事处一级拖拉机驾驶人“一人一档”、农机“一车一档”台账,形成区、处级的管理网络。

(十一))继续加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建设,狠抓源头管理,规范各项监理业务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监管能力。一是进一步积极规范便民服务措施,强化行风建设,推广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做法,强化服务观念,提升服务效果;二是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公开法律依据、服务事项、收费标准,构建信访、电话、网络的行风监督平台,自觉接受农民机手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推进服务建设。进一步改进政风行风,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工作重心下沉,贴近基层做好监管服务,要全面推行“一厅式”窗口办公,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四是加强农机安全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业务技能,打造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农机安全执法队伍,进一步提升整体农机安全监理服务水平;五是严格办理各项农机监理业务,严格依法行政,文明公正执法,认真做好拖拉机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拖拉机驾驶证的审验以及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道路行驶牌证的核发等工作,切实做到严把四关(培训关,考试发证关,牌证放发关,检验关)的要求,从源头上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切实加强对在册拖拉机、微耕机的安全管理。对所有在册拖拉机、微耕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清查,对多年未进行检审的拖拉机按规定程序进行清销,对所有微耕机进行登记备案,抓实微耕机的“三个一”管理措施(安全教育、安全告知、备案管理),切实掌握我区在册拖拉机和微耕机的拥有量和安全生产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十三)进一步加强信息上报及台账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抓好痕迹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材料、报表等,切实让日常工作常态化,重点工作专项化,把所有工作台账按照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20xx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指标,确保本系统的安全与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加大管理力度。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各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机构,始终把安全放在重要工作日程,增加人员和经费,全面进行监管。

三、做好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增强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签状率要达到100%。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各单位制度必须上墙并严格执行。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xx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知识,通过开会、培训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知识,全面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六、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应急预案,全年举行粮食应急预案演练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各一次以上。

七、按时参加县里召集的各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有关会议精神,每季度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例会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一次,研究解决上季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本季度的工作。

八、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年各类安全检查不低于10次以上。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按时整改完毕。

九、积极参加和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要制定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十、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粮所商场、粮油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检查监管的力度,确保万无一失。

十一、切实抓好燃气公司和五海粮食储备库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档案。

十二、加强对厂房、仓库、宿舍及其电线电路等配套设施的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十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职业病防治法》、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和检查等工作。下属相关企业要100%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

十四、指导和协助下属企业岭南工贸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年内完成。

十五、年终要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对下属各个企业进行考评,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奖惩。

十六、全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零,圆满完xx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控制指标。

农机安全监理站工作计划

是全面总结改革开放30年发展成就的一年,回头看,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一个光辉的历程,农业、农村、农机均有了飞速的发展和较大的飞跃,着眼部门职能上,农机监理职能也有了较大的转变。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与支持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展望未来的美好憧憬中,对即将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回顾:

(一)常规业务办理:截止10月30日,农用拖拉机新机落户1255台。其中办理国家购置补贴机具大中型拖拉机落挂牌户22台、小型拖拉机落户挂牌398台;办理国家购置补贴机具联合收割机落户挂牌21台;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年检3777台;转籍(转出)92台;过户443台;注销报废停驶机车908台;考核拖拉机驾驶员7期981人,其中新训966人,增驾15人。驾驶员审验换证734人,办理分证、遗补、转籍等驾证业务125人。

提示卡6000余张。

(三)双休日及春节、五一、六月安全生产月、十一节假日抽调乡镇农机监理员配合及会同交警部门深入多个乡镇农村道路交通要道开展路检路查活动22次,出动车辆30辆次,出动监理员153人次,上路检查拖拉机309台,查处违法载人、客货混装、逾期不检等违法违章行为50起,现场组织机手学习5次,参加机手150余人,屡次违章机手上交保证书2份。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深入各乡镇开展农机产品质量安全检查40余次。

(四)完成全年农机服务费收取指标。

(五)全年在检农用拖拉机交强险监督投保率为100%。

(六)按时上报各种报表,按时足额上解农机监理规费,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42、43、72号令》办理各项农用拖拉机业务。做到文明监理、优质服务,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遵守《云南省农村工作手册》,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二)抓紧抓好农机监理队伍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县乡两级农机安全监理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理“****功”等邪教工作。通过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乡级农机安全监理员会议、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印发“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扩大宣传等行之有效的宣传及防范措施,营造了一个安全、健康、稳定的工作学习环境,单位同职工签订安全生产及消防防火责任状、交通安全责任状等,并对职工家属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一年来,我站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无“****功”等邪教组织参与人员,本单位人员未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提示卡”和“电话温馨。

提示卡”,另外,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电话温馨。

提示语向驾驶员进行温馨。

提示,同时询问驾驶员驾驶拖拉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认真进行解答。让交通安全常识深入人心,使农机使用者及驾驶人能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四)大量开展下乡便民服务,为达到便民利民的目的,我站在人员少,时间紧的条件下,尽量利用双休、节假深入各乡镇开展上门服务,为机手及农机用户办理年度检验及其它业务。同时组织每位到场机手进行安全学习,学习中着重强调严禁拖拉机载人及安全驾驶等问题。并对其过程进行摄录,加强痕迹管理。

(五)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及县乡监理员路检路查活动。

开展两次联合执法,分别深入北片(马站、固东、明光、滇滩等乡镇)、南片(蒲川、五合、芒棒等乡镇)查处农机违法行为。

2、我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抽调乡镇农机监理员共同组织开展上道路执法检查活动。路检路查中,本着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相对严重违章的机手实施当场处罚,现场组织机手学习,对屡次违章机手进行重点教育,并要求上交保证书。由此让广大机手不断增加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尽量减少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提示情况、拖拉机及驾驶人台帐建立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督促责任落实。

农机安全监理方面主要的安全隐患存在于交通状况较差的边远少数民族集居山区,今年被列为县级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单位为新华乡太和村,太和村至梁河路存在拖拉机违法载人及客货混装现象。县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于6月20日至新华乡同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及人员召开了座谈会,针对太和村至梁河路段的拖拉机违法载人及客货混装现象进行了督促办理检查,并对此项工作拨出专项经费到乡农机站,要求乡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召开安全培训会,制定具体的方案和整改措施,同时加大该路段的安全宣传路检路查,悬挂宣传横幅及大量张贴农机安全宣传标语,并于事故多发路段及拖拉机出入主要路口设立安全警示牌,抓好农机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做好相关安全检查及台帐的建立等痕迹管理工程。县乡两级共同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了较彻底的整治,消除了该地区存在的农机安全隐患。

提示卡”和开展电话温馨。

提示活动。2、深入乡镇进行督查。奥运会期间,我站督查小组深入各乡镇进行农机安全督查,紧紧围绕是“隐患治理年”这条主线和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一目标,对各乡镇的农机安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农机农田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等进行督查,督促各乡镇加强奥运会期间农机安全宣传和监管工作。3、大力开展路检路查,严厉查处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利用双休日抽调部分乡镇农机员组成路检路查小组深入拖拉机拥有量大的乡镇及拖拉机出入的重要路段、农机事故易发区域等进行多次路检路查,查处拖拉机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农用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八)加强农机督查,促进秋收秋种工作。为确保全县农机安全、高效、优质、有序的投入秋收秋种工作,保障全县大春粮食丰产丰收、小春种植不误农时,9月底由局分管农机领导带队,我站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深入各乡镇认真开展农机下田督促检查工作。所至乡镇一是沿路对下田作业联合收割机、打谷机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听取群众意见和技术指导。二是认真听取乡镇分管领导、农业(农机)部门对农机下田作业的组织协调情况。三是结合实际对农机投入秋收秋种的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提出具体要求。并要求搞好度国家购置补贴机具的宣传和摸底调查工作。

(九)坚持民主监督,抓好原站房地产拍卖及新办公区综合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建设。因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的新要求及原站址所处市中心一环以内场地狭窄等客观原因,需实施新建搬迁。经逐级上报各相关部门审批后,将原站房地产拍卖择地重建。原站房地产的转让,经民主讨论决定由保山市大河拍卖公司进行公开竞拍,以评估价178万元,标底价260万元,竞拍价320万元成交。新站址选择,在逐级上报得到政府办公会议批示之后,认真选址,以25万元每亩的价格购置土地4.25亩。综合办公楼主体工程建设经民主讨论,严格按程序公开招标。附属设施工程建设,由政府采购办公室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整个拍卖、招标过程都在县公证处、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的监督之下进行。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在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理站监督的同时,我站还聘请了保山建昌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我站副站长赵应启按施工图纸、质量要求和施工合同长期跟踪监督。同进为预防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舞弊行为,与各施工单位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工程项目款的支付严格执行招标合同要求,按工程进度分段支付。

(十)按照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围绕农机安全监理职能工作,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认真抓好全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树立“文明监理、优质服务”良好形象提供了政治保证。

(十一)努力完成挂钩的曲石乡曲石村沼气推广工作任务。我站领导班子对此项工作比较重视,召开站务会议作具体部署,并拨出专项经费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年初局下达我站完成曲石乡沼气推广工作任务250口,截止10月30日,已完成142口,在建中48口,剩余60口预计在双河村于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十二)认真完成了各项目标管理工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41号、42号、4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促进法》,维护农机安全生产。

(二)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专业执法水平,加强县乡两级农机监理员岗位培训,特别是乡镇农机监理员的培训、考试及一些必要装备的配备工作,为顺利接受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委托打好基础。

(三)下乡服务工作重心逐渐转移,从大量办理常规业务逐渐转移为路检路查及纠正违章,积极组织开展并加大田检路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脱检拖拉机、黑户拖拉机的查处力度,确保拖拉机安全行驶,不断提高检验率和挂牌率,严格审核拖拉机“交强险”情况。严厉打击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违法搭载、整车载人等违法行为,同时同交警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农村地区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确保全县拖拉机安全运行。

(四)有计划地完成新办公区的建设工程,实现第一季度搬入新址办公。在软件设施方面也将有很大的更新配置,为实现全省农机监理联网业务创造更好的软件硬件设施条件。届时,我站将成为省级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可有效地起到以点带面、辐射周边、窗口示范的作用。同时可大大提高我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和综合服务水平,实现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

(五)努力完成或超额完成农机服务费的全年征收任务。

(六)认真开展农机“安全日”活动。分片、组每季度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日活动,组织广大农机手学习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相关的业务知识,使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七)加强对加油站点、加工站点、农机修理网点的监督管理,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八)认真履行综合治理责任状,有效预防黄、赌、毒现象的发生和蔓延。

(九)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云岭先锋”工程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长期任务。结合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实际,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积极开展“学党章、重品行、作表率”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党性分析活动。

(十)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农机监理工作计划

以创建“平安农机”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以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为己任,继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窗口,岗位标兵创建活动。强化农业机械和驾驶员源头管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和安全监管。为了较好的完成全年任务,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好各类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特制定20xx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20xx年,全县集中开展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一些成效,提高了我县农机“三率”水平,有效排查和治理了农机安全事故隐患。为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为全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构建基础,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3月初至6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继续集中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专项整治活动。

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墙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张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有关信息告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继续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监理档案。积极推进无牌无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切实提高年检率、驾驶员持证率、农机上牌率。加大农机安全督查力度,积极与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深入田间地头,实地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开展“打非治违”。

工作中县农机监理站和各乡镇农机监理部门要主动为农机手服务,想农机手之所想,急农机手之所急,为提高年检率开展上门服务活动,提高办事效率。

市农机局安全监理的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范文

1、我市到外省异地跨区办理拖拉机入户和超标准办理拖拉机入户的现象较突出。这些到外省、外市入户的拖拉机,注册地农机部门无力管,管辖地农机部门又难以监管,发生了农机事故还要用属地原则追究管辖地农机部门的责任,扰乱了拖拉机管理秩序;这些拖拉机由于挂外省、外市号牌,每年脱检脱保现象严重,增加了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生产不安全因素,给我市农机安全生产造成较大的隐患。

2、《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赋予农机监理部门对拖拉机实施牌证管理的行政权利,拖拉机上道路违法行为全部由公安机关来管。农机监理和公安交警对上路拖拉机管理上的配合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导致出现农机无权管、交警无力管的局面,这样助长了拖拉机躲避年检的行为,农机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

3、对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监控措施不多,还缺乏管理力度。

市农机局安全监理的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范文

1、开好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每季度的农机安全生产例会,及时贯彻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把握好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状况。

2、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的签订工作,认真与各农机区域站、各农机专业合作社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农机区域站认真与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3、抓好拖拉机年检工作,对安全性能低、差、带有隐患的拖拉机坚决不给予检验合格和上路行驶。

4、做好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5、积极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拖拉机无证驾驭、无牌行驶、不按时年审、超速超载、酒后驾驶、非法改装、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

6、认真做好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7、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书档案和农机安全监理行风建设工作。

农机监理个人工作计划

一是全面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制。与本站职工层层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监理各岗位各负其责;进一步完善了农机监理各项办事制度和规章制度;要求严格依法行政,照章办事。

二是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我站利用报纸、宣传车、宣传栏、标语等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道交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据统计,我站出动宣传车3次、散发宣传单余份、挂条幅2幅、板报2次,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机手的法律意识和农机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优化了农机安全生产的社会环境。

三是开展了拖拉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为维护农机安全生产正常秩序,在春节、五一、十一长假、以及年检前后时间。我站积极开展了拖拉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据统计,我站全年共查获无牌行驶车辆起、无证驾驶人、纠正各类违法行为起,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农机事故的发生,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一〉是继续做好“农机安全村”示范建设工作;〈二〉是将创建平安农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五是积极推进拖拉机法定险统保工作。自去年以来我站加大了拖拉机参保“交强险”的推进力度,今年我们严格把关拖拉机新车挂牌参保“交强险”达到了100%;对参加年检拖拉机也一律要求参保“交强险”,参检拖拉机保险率得到较大提高。

今年我镇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农机重特大事故。

二、依法行政。

1、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拖拉机牌证管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大田检路查力度,打击“黑车非驾”并取得了较好成绩。截止目前为止,我站共办理拖拉机新车挂牌台,初办理拖拉机驾驶证本。

2、依法行政,做好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一是提前下发了年检通知,我们做到早宣传、早发动、尽可能打消机手的顾虑;二是流动检测车下到各乡(镇)进行检测方便机手;三是早谋划,四是严格收费标准,不得增加任何收费;今年我站共完成拖拉机年检台。完成率达%。

三、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

《道交法》、《农业促进法》,农业部两个工作规范等法律、规章的出台,对农机监理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上级部门提出的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年的要求,今年我站加大了这方面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驾驶员考试发证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把关;在办理农机监理各项业务要求档案、手续齐备、签字正确。严把工作质量关。

四、注重创新。

为了更好地开展拖拉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在全镇范围内对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的拖拉机进行了多次清查,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着经费、硬件建设、规范操作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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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为了规范本驻地办安全监理活动,确保本项目安全综合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全面履行合同承诺,提高安全监理水平,实现零事故安全目标。根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各标段项目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监理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1、工程开工前,审查各施工单位报上来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是否具有适用性、针对性,能否确保施工安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检查施工单位的办公驻地、工棚建设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相关安全设施。

3、审查施工单位的各项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有可操作性,并要求进行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抢救能力。

4、查验施工单位进场的特种设备情况,是否经过检验,是否过期,有无合格证件,其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件是否过期。

5、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有效期以内。

6、检查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人员配备是否满足合同总造价5000万元一名的要求,证件是否有效,人员是否到位。

7、检查施工单位的“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检验报告。

8、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内业资料是否完善,有不足、不妥之处予以指出,进一步完善安全内业资料。

9、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为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有无建立农民工档案,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10、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造价1%投入安全经费,做到安全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挪作他用。

11、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三级安全教育,保证进场工人均受到相关安全知识教育。

1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如防洪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等安全措施。

14、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志标牌。

15、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有无安全隐患(主要重点桥梁孔桩开挖、抗滑桩开挖、隧道开挖支护、瓦斯防治、通风措施、高边坡安全防护等),发现问题下达工作指示要求限期整改。

16、督促施工单位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如20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年”活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等等。

17、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器材挂设是否到位,临时用电搭接、布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8、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以便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能更好的监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19、参加交通部主办的相关安全知识培训。

20、积极认真学习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法的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身业务水平,做到依法监督。

(中国大学网)。

农机监理个人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县农机局和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自觉加强自己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不断提升自己的为民意识和业务水平,勤奋踏实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在各方面都有所提高,为农机站的各项工作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认真学习业务,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安排的学习参观活动,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努力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弄清工作方向、目标和任务,跟紧时代步伐,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这大半年来,我牢固树立了“脚踏实地,勤奋工作”的思想,尽职尽责,努力工作。首先是熟悉本职工作,胜任工作。不懂的地方就向其他同事请教。其次是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每一件事情。无论是领导交办的哪一项工作,都想法设法的完成,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管理,切实做好农机工作。

1、为方便广大农机手,确保农业生产有序进行,将农机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改变以往集中培训的方式,亲自带领全站人员巡回各村宣讲农机政策法规、《拖拉机维修保养》、《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促进法》、《条例》《农机发展动态》等,分散受训人数达980余人,大中型机手复训率达100%,小四轮机手复训率达90%以上,为农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2、以服务为目标,以田管为重点,推进农机田管科学化进程。今年全镇冬修工作突出了一个“早”字,同时加大冬修督查力度。在春耕生产前,组织全站干部认真对全镇25台链式拖拉机进行检查,深入到农机户家中督促冬修,以保证冬修质量,为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3、依法规范农机监理工作,层层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了各项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年初与各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96份,分别签订了农机管理责任书;还与各小型微耕机户签订安全生产书165份。

5、抓实农机安全生产教育,通过张贴标语、黑板报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强化农机安全宣传,向机手发放宣传资料250余份,并适时督促农机驾驶人员参加安全日活动。

6、认真开展田检路查工作,紧紧抓住集市、春运及“安全生产月”活动之际组织监理员在田间、各交通要道开展田检路查工作,详细排查农机安全隐患,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共组织田检路查24次,配合县监理站联合大检查3次,检查运输拖拉机698台次,纠正违章21人次。

7、做实拖拉机审验工作,为一年一次拖拉机审验工作发放审验通知书300份,8月13日审验拖拉机296台次,审验率达98%。

文档为doc格式。

农机监理个人工作计划

201x年本人在团党委、师农机局监理所的正确指导和农机技术服务中心的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我团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圆满完成了201x年度的各项工作。现工作总结如下:

1、本人能够认真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农机户及时对农机具进行维护保养,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保证了农机机械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农机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在办证、上户、转籍过户、增驾、年度检审验等工作程序公示上墙。给农机户办理各项业务工作时,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坚持用“十必须、十不准、十句文明用语”约束自己的言行。在执法过程中没有乱收费和吃、卡、拿、要等刁难机手的问题。

2、文明执法,规范监理服务工作,增加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透明度。3月28日组织全团所有参加春播的各种农机具进行春播前的检审工作,参加春播的机车和播种机集中在19连22斗25号地进行集中“大比武、大练兵”活动。认真检查机车和播种机的各项性能指标是否达到待播完好状态。参加的超宽膜精量播种机共95台,每台必须实地播种,地膜种子必须带齐,每车配置必须齐全(包括地头小旗10个,标杆10根,机车瞄准器),每项配置齐全。对合格的机车、播种机及播种手发放农七师农机作业证,农机具合格证及播种手证,发放田间作业许可证215个,为全团一播全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7月27日为迎接一年一度的轮式机车检审验工作,本人能够在检审验之前认真做好机车审验表的填写、反光膜的粘贴,此次共参加年检机车181台,新上户的机车32台,换驾驶操作证件的107人,新增7人。此次检审验工作对机车的集中摆放、整车车辆的各项性能达标等得到了师局及监理站的`好评。8月初对全团参加拉运籽棉的机车及拖斗进行了在团飞机场进行集中审验,对审验合格的机车及拖斗共发放准运证64张,对审验不合格的机车和拖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机车和拖斗必须达到各项性能指标合格,确保机车在拉运籽棉期间的正常使用和各项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3、监理工作有计划,为确保全团农机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连队农机安全员(机务副连长)签订了《128团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责任书》19份。与团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小四轮拖拉机驾驶员签订《128团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使用责任书》215份。督促连队与无牌照拖拉机签订《农业机械及操作人员使用责任书》212份,发放整改通知书46份,做到限期整改,确保于201x年度无农机事故的发生。

4、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全团的农机各个阶段的工作都认真执行,服从单位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而且能够圆满完成。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农机监理工作的两个“规定”及两个“规范”为依据,认真扎实做好农机安全工作,要树立讲政治、讲纪律、讲服务、爱岗敬业、为广大农机户服务的意识,尽职尽责,依照法定职权和办事程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联合收割机小四轮拖拉机驾驶员签订《128团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使用责任书》215份。督促连队与无牌照拖拉机签订《农业机械及操作人员使用责任书》212份,发放整改通知书46份,做到限期整改,确保于201x年度无农机事故的发生。

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根据呼张铁客安质【20__】65号文件《呼张客专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张呼铁路工程监理站结合zhzq-4标段的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我监理站成立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徐辉(总监)。

副组长:高雷(副总监)、于明军(副总监)组员:杜玉林、姜军、肖禹民、秦永洪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日常工作,各监理组负责检查问题并督促落实,确保安全大检查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活动检查重点及计划。

20__年5月9日---20__年6月30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制度、人员资质、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消防、临时用电安全)。

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进场人员资质、数量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5、检查施工单位进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6、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安装、检验检测、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大型设备的安全管理。

农机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陕西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驾驶操作、使用农业机械的单位、个人及与农业机械生产作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械设备。

第四条农机安全主要指农业机械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农机安全生产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县、乡、村各级都要建立健全农机安全责任制,并认真实施,抓好落实。

第六条市、县区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机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贯彻宣传农机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制定有关规定和办法。

市、县区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加强农机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农机安全法律法规。

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农机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

第八条 各级政府要加大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科技投入,推广、使用先进管理方法、技术、设备,提高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科技含量。

市、县区财政部门应将农机安全监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九条县、乡级政府对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县(区)、乡(镇)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牵头, 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参加的农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本辖区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乡镇长为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乡、镇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村、组农机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有机户或机手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农业机械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驾驶、操作农业机械,从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以及与农业机械作业安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核发牌证,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驾驶证,进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检查,处理违法行为和农机事故,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二章农业机械安全管理

第五条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行登记制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县级以上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尚未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要临时投入使用的,应当取得临时牌证。

第六条申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应当交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来历证明;

(三)整机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凭证。

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七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从登记次年起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第八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登记内容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转移登记;

(三)用作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四)报废的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悬挂,保持清晰、完整。拖拉机挂车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行驶证应当随机携带,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不得转借、涂改和伪造。

第十条农业机械使用者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不得拖带其他农机具;

(六)不得具有影响农业机械安全作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和假冒伪劣的农业机械产品及其配件;

(二)拼装农业机械或者擅自改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三)改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底盘号;

(五)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六)使用或者转让报废的农业机械。

第十二条农业机械维修企业或者个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后,方可从事农业机械维修业务。农业机械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能考核,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农业机械维修企业或个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维修技术标准,保证维修质量,并出具保修凭证。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应当返修,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组织农业机械经营者参加跨地区的农业机械作业服务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维护农业机械跨地区作业安全生产秩序。

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服务网点的业务指导,积极组织提供各项农机技术服务和农业生产等社会化服务。

第三章驾驶人及操作人管理

第十四条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依法取得驾驶证。

申请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申请人符合条件,经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类别的驾驶证;对不符合条件、考试不合格的,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初次领取驾驶证之日起一年内为实习期。

第十五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第十六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报,责令其参加相应的学习和考试。

第十七条驾驶证有效期满或者丢失、损毁的,应当向驾驶证核发机关申请换发、补发。驾驶证核发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实驾驶证档案,符合条件的换发、补发驾驶证。

第十八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其他农业机械的操作人在驾驶、操作农业机械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觉遵守安全驾驶的法律、法规以及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二)不得驾驶与驾驶证内容不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三)不得无证或让无证人员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四)不得在酒后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其他农业机械;

(六)不得在患有妨碍安全作业疾病时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其他农业机械;

(七)进行田间作业需要驶入国道、省道的,应当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方可驶入,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靠右行驶。

第四章安全检查及农机事故处理

第十九条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在乡村道路、田间、场院从事作业的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纠正农机违章行为,减少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农业机械产品及其配件的销售情况,确保农业机械产品及其配件的销售质量。

第二十一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其他农业机械在乡村道路、田间、场院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等农业机械事故时,驾驶人、操作人必须立即停车(机)、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确需移动现场物体时,应当设立标记。

第二十二条农业机械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或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生产秩序,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及时报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

农业机械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报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

第二十三条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接到农业机械事故报案后,应当立即指派人员赶赴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恢复生产秩序。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暂扣发生事故的农业机械,但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事故责任认定后应当及时返还。

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调解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驾驶证的;

(四)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违法扣留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八)使用依法扣留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他农业机械的;

(九)徇私舞弊,不公正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的;

(十)故意刁难,拖延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的;

(十一)其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二)不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

(三)拖拉机乘坐3名以上人员或者违规载客的;

(四)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拖带其他农机具,超员、超速、超负荷作业的;

(六)进行易燃作业时无防火装置、器材的;

(八)酒后或者患有妨碍安全作业的疾病时驾驶或者操作农业机械,无证驾驶或者驾驶与驾驶证内容不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或操作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的。

具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可暂扣驾驶证或者农业机械,违章现象消除后应当及时返还。

驾驶拼装的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强制其报废。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擅自开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或者未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从事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一)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防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与所有涉农办事处农机管理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农机手(机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农机事故率控制在4‰以内,重伤率控制在3‰以内,死亡率控制在xx市农机监理所下达的指标范围以内。

(二)做好拖拉机及驾驶员检审工作,确保农机管理“三率”水平目标任务完成,20xx年我区拖拉机挂牌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85%以上,达到市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

(三)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教育培训350人次。

(四)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强化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做好拖拉机规范落户工作,严格按规定发放拖拉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加强农机安全检查,继续做好“打非治违”、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日常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4次,加强春运、安全生产月,农村街天集日、民俗活动庆典,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提升农机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的服务质量。规范农机监理业务,对拖拉机及驾驶员实行网络化管理,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树立农机监理良好形象。

(六)继续做好微耕机的安全使用监管工作,与微耕机所有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工作台账,加大宣传培训的工作力度,预防和减少微耕机使用事故,消除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明确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节假日值班制、日常监管、日常检查制、重大事故专报制、安全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区域全覆盖”的有关规定,贯彻“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方针,强化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与涉农街道办事处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签订20xx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纳入考核,结合拖拉机年度检验及农机监理业务的办理,与机手(车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二)加强拖拉机落户源头管理,规范拖拉机落户。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和《xx市农业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农业厅等五部门联发关于印发的通知》(昆农通〔20xx〕226号)规定:

1、发动机为单缸柴油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5kw;。

2、外形尺寸不超过5×1.85×2.2(m);。

3、结构型式为双轴,整机为4轮或6轮,轮胎规格不超过8.25—16;。

4、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40km/h。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跨地区注册登记。

(三)送检下乡,不断提高检验率。充分调动基层农机部门的积极性,加大对拖拉机检验的宣传和动员,采取方便群众、送检下乡的方式开展检验。为方便群众,提高检审率,采取一年集中两次到村组集中检验与按时到监理站窗口检验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检验中,严格执行拖拉机检验的有关规定,对不购买交强险、机具存在技术缺陷的,不予检验,杜绝不检验就签章的情况发生,拖拉机检验率不低于85%。

(四)加强拖拉机驾驶人考试,把好驾驶人准入关,不断提高持证率。认真受理培训申请,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加强对培训质量的检查,在理论培训、驾驶操作培训期间,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填写检查日志,拖拉机驾驶人持证率不低于85%。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利用拖拉机集中检验、农机驾驶(操作)培训人员较集中的时机,开展农机安全操作知识、安全意识培训、农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开展农机安全“五进”活动,切实深入田间地头、农机操作场所,农副产品加工场、农机作业现场搞好安全宣传,结合“安全宣传月”、春运、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在农村集贸市场、农村节庆日、中小学校通过播放安全警示光碟,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安装固定农机安全宣传牌,通过三农通短信发送“交通安全警示语”、“安全防范常识”等,深入浅出的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安全生产常识,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拖拉机驾驶员交通安全常识,提高拖拉机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地自觉性,增强拖拉机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群众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关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拖拉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禁止无牌拖拉机投入使用,禁止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禁止未按规定检验的农业机械投入生产使用,逐步杜绝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要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牌证,严禁给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严禁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

(七)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工作。严把拖拉机检验注册关,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机型落户;严格规范培训考试机制,严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关,严格执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十不受理”规定和“谁考试、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有效解决无证驾机现象;采取“送教下乡、送考下乡”的办法,极大地方便群众,有效减少无证驾驶现象。

(八)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本着“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积极稳妥、确保实效”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整治,限时办结,并把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日常农机监理工作结合起来,配合相关部门,严格整治拼装、改装的拖拉机、微耕机,加强对拖拉机、微耕机田间地头的安全生产管理。

(九)加强对农机农田作业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拖拉机、微耕机在田间、场院作业的安全监管,在春耕生产及农机作业量大的时段,深入田间地头,采取宣传教育与执法监管并重的.方式,面对面开展工作,使宣传教育入耳入心,使执法行为取得实效,确保农民机手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拖拉机及微耕机事故明显减少。

(十)继续开展丘北经验推广工作。按丘北经验推广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农机“户籍化”管理,全面强化农机管理力度,加大对农机“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制度的建设力度,对辖区内的农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做到情况清,底子明,进一步筑牢事故防控的前沿防线,建立完善办事处一级拖拉机驾驶人“一人一档”、农机“一车一档”台账,形成区、处级的管理网络。

(十一)继续加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建设,狠抓源头管理,规范各项监理业务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监管能力。一是进一步积极规范便民服务措施,强化行风建设,推广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做法,强化服务观念,提升服务效果;二是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公开法律依据、服务事项、收费标准,构建信访、电话、网络的行风监督平台,自觉接受农民机手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推进服务建设。进一步改进政风行风,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工作重心下沉,贴近基层做好监管服务,要全面推行“一厅式”窗口办公,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四是加强农机安全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业务技能,打造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农机安全执法队伍,进一步提升整体农机安全监理服务水平;五是严格办理各项农机监理业务,严格依法行政,文明公正执法,认真做好拖拉机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拖拉机驾驶证的审验以及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道路行驶牌证的核发等工作,切实做到严把四关(培训关,考试发证关,牌证放发关,检验关)的要求,从源头上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切实加强对在册拖拉机、微耕机的安全管理。对所有在册拖拉机、微耕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清查,对多年未进行检审的拖拉机按规定程序进行清销,对所有微耕机进行登记备案,抓实微耕机的“三个一”管理措施(安全教育、安全告知、备案管理),切实掌握我区在册拖拉机和微耕机的拥有量和安全生产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十三)进一步加强信息上报及台账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抓好痕迹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材料、报表等,切实让日常工作常态化,重点工作专项化,把所有工作台账按照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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