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防维保合同简单(汇总8篇)

时间:2023-09-14 15:55:12 作者:笔尘 最新消防维保合同简单(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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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维保合同简单优质篇一

在实施保养工作中,乙方的维护人员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管理处对维护人员进入各施工场所给予方便。为了保证乙方对消防系统维保工作的监督管理,甲方有关人员应配合乙方,对乙方维保人员的工作单,检查试验等工作的记录,予以签名确认。

消防设施工、设备系统出现较大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运行。当抢修条件受到客观因素限制时,应先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然后在甲方统一协调配合下完成抢修工作。

紧急呼叫:在发现水消防系统漏水,喷头爆裂的情况下采取紧急呼叫,同时甲方管理人员应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若确认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深圳市公安消防局并通知乙方进行配合,并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建筑内因某些原因需改动、更换消防设置时,应经甲方管理部门批准,同时及时通知乙方,以便提出合理建议和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当建筑内部进行整改及装修工程时,甲方应通知乙方参与消防设施部分工程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乙方进行施工,以利于消防系统的稳定运行。在没由乙方参加施工的情况下,施工方进中控室施工由乙方配合。

乙方人员统一工作服装,每进入现场工作及各项维修、保养和检查记录(需加盖乙方公章)须送甲方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消防维保合同简单优质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3)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v^各部、委、行、署颁布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检修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陆运。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运费承担:乙方。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本合同项下涉及的产品价格为人民币

2、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3、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2)项执行:

(1)预付款方式:无;

(2)货到付款方式: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转账支票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验收方法

货到后由甲方负责检验,在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后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保修条款

1、按国家保修期限执行;

2、乙方负责的保修期限为一年。

第六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5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消防维保合同简单优质篇三

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公司)消防系统包括水消防、气体消防、泡沫消防、消防报警等。

新电公司生产区域所匹配的消防自动系统报警主要由高智能型火灾报警系统nfs-3030主控机、英文显示控制屏、智能危机管理系统、中央手动控制操作盘、智能感烟探测器、智能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信号模块、区域控制模块、线性感温电缆、蜂鸣器、广播主机、端子箱、火灾应急电话系统等组成。一旦发生火灾,主机系统发出声光报警,通过预先设定程序启动软件,控制相应模块,启动相应的消防设施灭火。在报警确认后,也能通过中央手动模式启动相应措施灭火。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区域

根据工艺系统布置,将江西新昌电厂(2×700mw)工程区域至少分为如下几个报警区域进行检测和控制:主厂房内每台机组为一个报警区域;输煤系统及油库区等为一个报警区域;每个报警区域独立设置区域报警监控盘。

#1机组报警区域的探测范围主要包括:

1)汽机房电缆竖井及桥架

2)电气各配电室及其电缆夹层、励磁小室

3)汽轮机主油箱及储油箱、给水泵油箱

4)汽机头部、汽机轴承

5)汽机运转层下及中间层油管道

6)主厂房内主蒸汽管与油管道交叉处

7)eh油装置、发电机密封油装置

8)磨煤机油站、一次风机及引风机电机油站

9) #1锅炉本体燃烧器区

10)#1锅炉空气预热器

11)#1主变压器、#1厂高变、高公变、#1高压备用变

12)#1炉电缆竖井及桥架

13)#1炉原煤仓

15)原煤仓间皮带层皮带及电缆桥架

消防维保合同简单优质篇四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x(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赢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开发的“xxxxxx“工程项目中水电消防等工程发包给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施工。

二、承包范围:

1、水电、消防(水泵房、水箱、所有水泵及其他机器设备)按图施工(室内)。

2、乙方承担消防审图费用及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税收。

3、乙方必须保证消防验收过关,所需一切费用都有乙方自行承担。

三、施工要求:

1、必须严格按甲方是哦功能设计图纸要求及作法要求施工。

2、图纸变更,增加的工程量,价格按市场价另算。

四、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五、承包价格:按每平方xxx元计价

六、付款方式:工程全垫抵房,房价以开盘下浮xxx个点抵充工程款,按工程量进度比例抵房,可以提前开房票。(进场后可以先确定一套房)

七、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xxxx元,合同签订时乙方。

八、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资金等问题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的停工超过xxx日得,或出现其他甲方认为乙方等不能履约合同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待本项目全部完成后,甲方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造价xx%补偿。

九、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事故责任都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因事故垫付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十、如甲方不开发该项目 ,乙方所叫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待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消防维保合同简单优质篇五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城区以内的用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各县区的用户,乙方在__________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保养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消防维保合同简单优质篇六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

6、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二、《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v^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的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 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消防维保合同简单优质篇七

(一) 火灾自动报报警系统

1、月检查内容

(1) 试验消防主机的故障报警、屏蔽、解屏蔽、信息储存等功能。

(2) 消防电话对讲。

(3) 联动柜盘面检查、手动启动风机。

2、季度检查内容

(1) 按25%的比例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 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

联动等功能。

(6) 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a) 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等;

b) 室内消防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统;

c)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d) 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4) 每月检查两次,时间具体确定。

(7) 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8) 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9) 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10)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二) 喷淋系统

1、月检

(1) 检查所有控阀门是否开启,轴封有无渗漏。

(2) 检查消防水池水位、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和泵房水管压力。

(3) 检查消防水泵结合器的接口、闷盖及附件是否完好无缺。

(4) 打开湿式报警阀的放水阀自动启动喷淋泵。

2、季检

(1) 重复月检全部内容。

否正常工作,能否自动启动喷淋泵。

(3) 检测水泵马达线圈绝缘电阻,数值不少于兆欧。

(4) 检查、补充水泵润滑油,如油质变色、有铁屑应全部替换。

(5) 泵体应无渗水、砂眼、泵轴渗水溢流到地面。

(7) 检查水泵外观、油漆、标志、铭牌。

(8) 阀门开闭灵活、无卡阻,关闭严密,内外无漏水,阀杆润滑好。

(9) 单向阀动作灵活、无漏水。

(10)压力表指针灵活、指示准确、表盘清晰、表阀及接头不渗水。

(11)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件紧固牢靠,联轴器保护罩完好。

(12)线耳联接紧密牢靠、无变色、无裸露。

(13)外壳接地牢固,线圈绝缘良好。

3、年检(最后一次季检)

(1) 重复季检的内容。

(2) 对水泵房的设备管道刷油漆一次。

(三) 二气化碳灭火系统

1、月检

(1) 巡视所有报警控制器的主备电、指示灯、时间显示等是否正常。

(2) 检查气瓶室温度、湿度、气瓶外观、管道接口等。

2、季检

警控器是否有声光报警信号及输出24v电压。

(2) 检查气瓶重量是否符合要求。

3、年检

(1) 拆开瓶头阀磨饮刃具、清洗加油、调整间隙。

(2) 用气送入选择阀看其能否正常动作。

季度检查原始记录必须由参加维修保养的双方人员签字。

季度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各执一分。

维修保养期为一年,期满后的最后一个月对所保养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修、保养及检测,做出设备检测报告,提供全年消防系统运行报告,并经甲方作全面考评会同签字确认。

消防维保合同简单优质篇八

一、工程地点及概况:

1、工程结构:

2、工程地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连动系统的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的清洗、检测。

3.自动喷水灭火(喷淋)系统的维修、保养。

5.防排烟系统的维修、保养。

三、合同日期:依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合同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合同期为。

四、合同造价

本消防维修、保养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时,乙方按要求对所属消防系统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前的检查并出具消防运行报告,甲方在收到消防运行报告之日起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工程款。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消防值班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操作知识能力,具有消防上岗证。

2.甲方值班人员发现消防故障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

3.消防系统损坏所需更换的配件,由甲方购买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乙方按相同型号标准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免费提供安装和技术服务。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派人进行现场配合。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维护、保养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在合同期内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2.按时出具一份《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递交交甲方。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消防控制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达到正确掌握操作规程。

4.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时,乙方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配件损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对消防系统全部检查,建立消防维护、保养档案。

八、其它

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管理

3.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消防设施造成损坏,乙方应写书面材料说明原因,无条件维修达到使用标准,因甲方值班人员操作不当,设备配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设备使用年限到期的或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如地震、冰雹、洪水、战争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律,乙方签章收贰仟元,不去和甲方履行合同条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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