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执法工作总结个人 统计执法工作总结(通用8篇)

时间:2023-09-07 22:10:34 作者:MJ笔神 2023年执法工作总结个人 统计执法工作总结(通用8篇)

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执法工作总结个人 统计执法工作总结篇一

1、扎实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首先,我们认真的组织开展统计"xx"普法的宣传的教育,在全区开展了统计"xx"普法的函授的教育的活动。其次,我们还利用各类的专业的会议,宣传《统计法》、学习《统计法》,强调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教育大家的依法的统计、依法的行政,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统计的工作,做到摸实情、报真数。第三,我们结合创建文明效能机关和开展统计优质服务年活动,对统计行政执法内容进行了公示。第四,邀请统计专家就"如何加强依法统计、强化统计服务功能"给全区广大干部职工讲授统计专业知识。通过广泛的深入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统计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2、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统计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全市统计法规工作会议要求,领导高度重视,为强化我区统计执法工作,特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专业人员为成员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此项工作。从xx年各专业的年报工作抓起,首先在专业年报会上强调今年的统计执法工作,其次以攀东统[xx]21号文件形式对经常迟报报表的30家单位在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制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基层单位认真做好自查等迎检工作。从3月初到8月底,历经5个多月时间,采取各种形式共检查80家单位,发现违法行为35起,发出统计催报通知书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整个执法过程以规上工业和建筑企业为重点,采用重点检查与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查处4家企业,收到了预期效果,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执法在统计工作中的严肃性,有利于规范统计人员的工作行为,制止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的出现。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我们建立了数据质量评审和查询制度,坚持做到:对基层上报的各类专业数据逐一进行评审,有疑问的暂不汇总,通过电话查询或填发《统计查询意见书》,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核实并说明原因。另外,我们还制定了东区统计工作考核制度,分专业对报表报送时间和报表质量进行记录考核。

4、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统计工作涉及全社会的方方面面,工作难度大,如何搞好辖区统计工作,统计执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执法工作做得好不好,与统计执法人员的素质、队伍建设有密切关系。为了适应新时期的统计工作,我局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多学统计业务知识,不但要精通本专业知识,而且也必须熟悉其他专业知识,并且利用以会代训等办法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培养了一批既懂专业又懂法律的统计人才,增强了统计执法工作的力量。

从今年抽查情况来看,被抽查的统计调查单位在统计基础方面,如建立台帐、上报报表的原始凭证、统计档案管理情况,以及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都比往年好,依法统计意识增强,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有所提高。

1、社会上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有了新提高。深入广泛地开展统计普法教育工作,反映在各级领导重视和支持统计工作,在人力和物力方面增加投入,为统计法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2、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的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内部监督检查,提高了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从过去只查别人,今年转变为先查自己,确实从思想上引起了高度重视。尤其是对统计资料的档案管理,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3、基层单位依法统计的意识有了较大的转变。主要表现在:一是广大统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按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及时全面地提供统计资料;二是统计上报渠道较顺畅;三是统计数据质量有较大的提高;四是基层单位通过自查自纠,受到了一次很好的统计法律法规教育。

4、执法大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落实了执法责任制。我们充分发挥各级检查机构和法律文书的作用,有效地遏制了统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重点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认真查处,并依照《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分别对4家单位作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

我局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存在对自查自纠工作不重视现象,在抽查检查时发现,有些单位在面上看似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但实质上只是流于形式,认为年年检查是一种形式,存在应付问题;二是个体私营经济统计工作安排不到位、配合不到位,认为统计工作可有可无;三是有少数单位对统计工作认识不够,造成统计人员更换频繁,难以稳定;四是有少数单位统计基础工作建设不够扎实,特别是在统计台帐建立方面没有完全按要求建立健全。

总结今年的统计执法工作,我们认为,统计部门要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紧紧围绕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这一核心,从自身抓起,认真规范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推算、汇总、审核、质量评估及资料归档管理工作,避免因人而为的随意性,同时要抓好统计执法这一突出环节,把执法检查贯穿于日常统计工作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切实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执法工作总结个人 统计执法工作总结篇二

”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执法工作总结个人 统计执法工作总结篇三

为推动依法治药进程,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和涉药单位学法、知法、守法,我局紧紧抓住“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今年共设立法律法规、鉴别药品真假咨询台2台次,挂出药事法规宣传横幅8条,推出宣传盾牌40多个,法律法规宣传板6块,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展示假劣药品300余种,现场集中焚烧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5万余元。通过一系列药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等活动,广大人民群众能自觉抵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侵害,维护了自身合法权利,健康消费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我们全年接待各种咨询人员约20xx人,较去年增加一倍。

为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我们采取“分片集中,内容侧重”的办法,组织了10埸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综合知识培训,先后培训从业人员513多人。组织涉药单位征订了《中国医药报》、《医药经济报》等专业报刊杂志近100份。并对100多家未参加法律培训的诊所、社会医疗机构,采取送法上门服务的办法,帮助他们依法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收效较佳。县益民大药房刘利明同志说:“药监局的同志能及时指出我们存在的问题,使我们逐步走向了正规”,茅草街配送站负责人杨学武同志说:“药监局的细心指导,使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较去年相比明显提高,药品质量明显好转,进货渠道明显规范,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岗位学法活动》的文件精神和省局组织的开展岗位学法活动,我局以岗位学法活动为契机,强化了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为此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的岗位学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岗位学法实施方案和具体培训课程表,发放了13份《行政许可法》等法规资料,为切实解决好工学矛盾,达到工学两不误,确定每周星期五政治学习时间改为学法辅导,两位副局长分别对《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指定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辅导,共计讲课40多课时,今年5月省局组织的岗位学习考试,我们干部职工考出了较好的成绩。有效地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执法水平。

执法工作总结个人 统计执法工作总结篇四

20xx我中队在大队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通过全队人员的努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思路推进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圆满的完成了大队交给予各项工作任务。为了积累经验、改进工作、发扬成绩、查找不足、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更好的开展和促进工作。现将2013年工作做如下总结。

在大队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中队坚持文明执法、公平执法、人性化执法理念。综合执法工作面广、繁杂、日常工作量大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我们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细致安排努力完成。全年完成各种行政处罚x万余元,收取公路赔补费x万余元。在专项打黑行动中查扣非法营运车辆x台;危险物品运输车辆x台;搅拌车辆x台;吊装车辆x台。在治理公路抛洒专项活动中纠正检查车辆x余辆/次,行政处罚违法车辆x台。坚持每周两次路政巡查,清理非公路标志x余块,清理路障x处、在公路控制区内施工行政许可x项。排查客运车辆、出租车辆x余次,纠正超员行为x余次很好的维护了客运市场秩序。在监管维修企业、驾校方面,我辖区取缔了x家不合法企业,纠正、行政处罚了x家不达标的企业维护了市场秩序正常发展。

我们今年工作虽然成绩斐然,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各别队员存在工作上有畏难情绪,中队业务整体能力有待提升,服务意识淡薄,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加强管理、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综合能力,在交通执法管理中自觉思在前、学在前、用在前。

今年是x队提出来队伍建设管理年,我接触执法工作时间短,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学习认识到,队伍建设是提高一只队伍质量的关键,是增强队员之间的凝聚力,促进执法工作的核心。今年大队组织几次培训,我都认真组织落实,整理好学习资料发给每名队员学习,和队员们相互学习互相提高,在大队几次组织考评中队员都能认真学习提高自己取得较好成绩。使我中队整体执法能力得到了提升。同时我们重视队伍的团结和谐。再精悍的队伍,如果不团结那也是一盘散沙形不成战斗力。就是要狠抓思想教育,在中队内树立正气,树立集体荣誉感,一腕水端平让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同志抬得起头、直得起腰。当个别队员思想有波动或者家庭有困难时,我就主动找他谈心,解决思想或家庭困难。使同志们安心工作。力争建设成为一支行动迅速、业务能力强执法队伍。

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思维变被动为主动,科学安合理排工作生活把大队的各项工作更好在完成。同时建议大队增加培训次数,提升我们的执法能力,完善执法证件。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热情投入到新的工作中,为交通事业再添光彩。

执法工作总结个人 统计执法工作总结篇五

一年来,我严格要求自己,身体力行,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在队长的带领下团结全队发扬知难而进,攻坚克难的拼搏精神;坚持脚踏实地、创新创效的务实作风,坚定信心,迎接挑战,扎实工作,付出了最大的努力,争取较好的成绩,全面的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转变思想

无论是在市容管理或规划建设监管工作中,尽管我所扮演的角色快速的转变着,但是我时刻保持着一丝紧张感,在完成自身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任务的同时,不断充电学习,查遗补漏,在巩固自己一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同时,为成为一个好的下属和称职的管理者而不断学习进取,不断转变思想观念。

益无小事,为群众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边学习边总结边提高。,并把自己的思想认识与实际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工作中处处要体现好“城管执法为人民,城管服务为人民”。

二、注重实效、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推进“双创”工作。

20xx年是我们旬阳城管人难忘的,更是旬阳城管人刻骨铭心的,“三镇一体化”的规划格局和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是我们旬阳城管人立身之年,是攻坚克难,冲刺之年,是旬阳城管人树立和提高行业形象的大好时机。

1.切实做好市容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积极响应大队部号召,积极参与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夜间执法巡查,以“定人,定岗,定责,定目标,定考核,定奖惩”为基础的管理运作模式,根据辖区特点,人员特点 ,工作要求,逐步实现划分合理化,人员搭配效能化,协调配合灵活化,检查考核经常化,提高了县城区市容管理的工作效率,扩大了城市管理的覆盖面。通过实施分级化管理,营造了辖区市容较为整洁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目标。

三乱现象

三、抓住机遇,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着重在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做到了“四个注重”。 第一,注重队伍内部管理,按照“培训有制度、执法有机制、过程有监督”的管理运行目标。

第二,注重抓日常养成,利用现有的规章制度,抓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做到抓经常、经常抓,有效地促进了执法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

第三,注重思想教育,转变工作作风。针对执法工作困难多、任务重的实际,我们注重打牢队员的思想基础,培养队员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觉悟,增强责任感、自豪感。

深入开展了“四个要有”实践活动,帮助队员树立文明执法观念,要求在熟悉业务的基础上,严格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做到着装整齐、行为端正,摈弃执法中冷硬的工作作风和简单地驱赶、取缔的工作方法,更新观念,强化文明执法,把执法工作做得深入细致,扎实有效,“润物细无声”地化解执法矛盾冲突。

四、廉洁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1. 按守则自律。上级规定不准做的我绝对不做,上级要求达到的我争取达到,不违章、不违纪、不犯法,做个称职的第一把手。

2. 用制度自律。严格按本局制定的廉政措施办事。在人员调整、奖惩、案件立案、处理等重要问题上,都经中队会议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不立”小山头”,力求秉公办事。

3. 以”干部”自律。我在考虑问题、处理事情当中,凡是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我不是以”队长”自居,寻求索取,而是以”队长”自律,讲求奉献,珍惜法律和人民给予的权力。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政策、业务水平还不高,要不断学习。

2、工作还不够细致,稍显急躁。

执法工作总结个人 统计执法工作总结篇六

林业行政执法手册摘录

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林地,包括郁闷度0.2以上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25度以上的坡地应当用于植树、种草。25度以上的坡耕地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划,逐步退耕,植树和种草。

※森林覆盖率,是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森林面积与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面积包括郁闷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

※采伐森林、林木作为商品销售的,必须纳入国家年度生产计划;但是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权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树不足50株,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树50株以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

※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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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并可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持有狩猎证,并按照守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

(一)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8倍以下的罚款;

(二)没有猎获物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二)没有猎获物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相当于猎获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二)没有猎获物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当承担义务植树任务。每人每年植树3至5棵。

※森林防火期内(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每年9月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

※森林火灾分为:

(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二)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100公顷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1000公顷的(四)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50至500元的罚款。

※采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予以没收,并处古树名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伪装、藏匿等方式逃避检查或者强行冲关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程序: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不得少于2人,询问当事人或者其它知情人,制作《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勘验、检查应当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决定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应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植物检疫:

(一)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

(二)乔木、灌木、竹娄、花卉和其它森林植物;

(三)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它林产品。

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50至2000元罚款。

※林业站职责: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湖南省木材运输证核发管理办法

(一)办理运输证的具体名录

1.原材:原条、原木、小径条木、棒材、旧屋料等。

2.锯材:枕木、板材、枋材、地板条、砧板、木线条等。

3.人造板:刨花板、胶合板(竹胶合板)、纤维板、细木工板、拼板、木丝板、单板。4竹材:毛竹、各娄杂竹、竹筒、竹尾、竹片、竹地板、竹凉席、竹筷、竹牙签等竹制品。

5木、竹制品:家具、包装箱、冰签、木棺及其它以木竹为原料的成品、半成品;木竹制工艺品和从百货商店、家具市场购买的成品家具不列入凭证运输范围。

6移植的商品活立木:树桩、树桩盆景、胸径5厘米以上的商品活立木。苗圃、花卉基地定向培育的林木种苗除外。

7.其它:商品薪材、木炭、树蔸、木片、木浆(含木、竹浆纸)、木粉等。

8.松香及其产品。

(二)不需办理运输证:

1.运输木、竹制工艺品的;

2运输木、竹制品折合木材0.5立方米以下的;

3.运输在商场购买的木、竹制成品并有购货凭证的。

(三)运输下列木材在申办木材运输证时必须提供如下凭证:

4人造板及其它木制品要有收购原料的运输证或者其它木材合法来源证明;

6个人搬迁携带的木材、家具,要有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

7基建单位剩余木材要有由原购材运输证和基建单位申请,经当地林业部主管部门资源林政管理机构核实的证明。

(四)木材运到终点又需转运的,凭原木材运输证、检疫证、检尺码单,经木材存放地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资源林政管理机构核实后,换领新的木材运输证。

(五)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将木材发运出去的,持证人应持原证在有效内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六)木材运输证原则上实行“一车(船)一证”并随货同行。对运输“四同一”的批量木材(即同一起止地点、同一起运时间、同一货主、同一运输工具)可核发一份木材运输证。

(七)汔车县内运输1天以内,省内运输1至4天,出省运输3至7天;船、排和火车运输不超过45天。

执法工作总结个人 统计执法工作总结篇七

1、进一步强化全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功能作用。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加强信息通报和交流。

2、建立和完善县级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加快推进县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到今年底,力争完成3县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挂牌办公。

1、坚持群防群治,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格局。

2、部门联动开展电力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积极协调县安监局、建设、国土、交通、林业等部门,按照电力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继续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树障、违法建筑、违障施工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开展涉电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电力警务室的作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违法犯罪行为。会同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联合开展废品回收站经营收购非法或不明来源的被盗电线或其他电力设施专项治理活动。

4、开展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验收考核工作。根据省经信委、压滤机滤布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电力公司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电力函〔20xx〕324号)文件要求,对照考核评分细则,认真做好省经信委等四部门来市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5、探索建立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在规划等部门协调配合下,按照《转发省经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探索建立许可审批制度,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

1、建立执法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制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电力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管理规定、滤布案件移交等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电力行政执法追偿制度等,并与考核奖惩制度相结合。突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点环节,强化执法责任。

2、开展电力执法人员培训和申领电力执法证工作。为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水平,根据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工作的需要,积极组织电力执法人员参加省组织的电力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3、加强执法监督制度建设。通过实施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将电力行政执法纳入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中,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严格行政执法备案工作,实现备案制度化,县区重大执法案件报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备案。

开展电力执法调研工作。深入县乡(镇)、厂开展电力执法调研活动,及时掌握和了解基层电力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和用电情况存在问题。赴市外以及其它行业执法部门调研,积极探索和完善我市电力执法行为和模式。

开展法规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的“四进”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品、流动宣传车,以及将典型案例编制成广播剧、拍摄成警示片以案说法,通过开展播放广播剧、送电影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电力法规“四进”主体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执法工作总结个人 统计执法工作总结篇八

(一)绿剑护农行动扎实推进。今年以来,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坚持以绿剑护农行动为中心,大力推进农业执法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总队和各区县农业执法大(支)队结合实际,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细化了绿剑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督促有力,确保了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严密组织交叉联合执法检查。在绿剑护农行动中,总队组织四个片区开展交叉联合执法检查6次,查处跨区域案件16件,协作办案4件。渝中片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处违法案件6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破了情面、发现了新源头,增强了执法威慑力度。三是加大办案力度。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彰显农业执法工作成效。上半年以来,市总队查办案件11件,目前已结案7起。移交区县督办案件95件,移交区县查处案件29件。区县查办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各类农资案件414起,比去年同期增加40%,查获涉嫌违法农资359605公斤,调解农资纠纷237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960余万元。其中大足县查处的经营假种子案罚款达9万余元,涉案金额大,社会反映好。四是积极开展巡查暗访。在集中组织开展片区交叉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总队组成暗访组,先后深入江津、合川、璧山、铜梁、巫山、云阳等20余个区县,采取查阅工作记录、现场走访、随机抽检等方式,对部分种子市场、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大型种、养殖场进行了暗访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各区县执法支(大)队及时查处和整改,巩固了前期工作成果,防止了已查处问题死灰复燃。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卓有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农委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会议精神,市总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了专项整治扎实有效。一是严密筹划实施。结合总队实际,制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排查、加强片区协查等6项工作措施,制发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在此基础上,召集渝中、渝西、渝东南、渝东北四个片区农业执法牵头单位,研究布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片区协查有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片区协查要重点把握的4个方面重点工作,并督促各片区立即行动起来,逐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做实做细。二是认真组织“拉网式”排查。在专项整治中,由总队牵头,各区县执法大(支)队配合,按照市农委的统一部署,对农药、兽药生产销售企业,种养殖大户、蔬菜种植大户、蔬菜、水果生产基地逐一进行了排查,确保了排查面100%,不留死角。三是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专项整治期间,为确保“三个100%”目标实现。总队坚持以案情为牵引,一切从工作需要出发,在人员上,打破科室界限,集中抽调精兵强将组成2个督导组,深入一线进行暗访抽查;在时间上,破除八小时坐班制,推行弹性工作时间,做到闻令则行,有案则动,变被动等案源变主动查案情,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专项整治期间,总队先后对江北金宏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光大奶牛养殖基地、渝蓉奶牛养殖场、树荣化工有限公司、永川康仕达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永亨油脂有限公司、涪陵中邦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涪陵乙举蔬菜专业合作社等进行了突击检查。截止6月底,全市农业执法机构先后对255家农资生产、经营企业,39家农业生产合作社,23个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进行了重点检查,确保了工作扎实到位。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期间,总队立案3件,督办移交案件114件,移送公安办理2件,发出整改通知10份;各区县执法大(支)队查处违法行为一般程序案件130件,简易程序案件25件,罚款万元,挽回经济损失万元,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

(三)执法队伍建设更加有力。今年以来,全市农业执法工作坚持以案件办理为中心工作,通过办案锻炼队伍,同时积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以案例讨论、案情会商等方式,不断提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二是开展活动,增强活力。通过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三进三同”活动、与石柱县冷水镇共建党员实践教育基地、与兄弟单位开展联谊活动等方式,密切了职工间的相互关系,感情更和谐、工作更协调。总队参加市农委纪念建党90周年党史竞赛获二等奖,创先争优活动得到委领导好评并进入前十名之列。三是强化团结协作。针对上半年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总队全体人员牢固树立全队“一盘棋”的观念,坚持从大局着眼,从工作需要出发,工作上不分份内份外,时间上不分上班下班,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确保了上半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四)执法宣传有声有色。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农业执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农业法制环境。上半年,抓了三件事:一是编印《农业法律法规百问百答》宣传册2万余册,其余各类宣传资料147万份,组织执法人员下乡进村入企,对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宣传面达95%,;全市农业执法系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400多场次,接受咨询群众近20多万人次;二是充实更新农业执法网及相关栏目,加大案例报道力度,大幅提升可读性,发布信息达300多条;被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采用200余条;三是在《重庆日报》农村版开设农业法律知识专栏,每周二至周五连续刊登相关农业法律知识。加大“绿剑护农”主题报道和案例报道,现已在《重庆日报》刊发8篇,《农民日报》也对我市农业执法工作相关经验进行了报道。

(一)执法时间全天候。只要执法人员接到案件线索或发现违法行为,不分节假日,都及时开展执法查处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9858人次,车辆5942台次,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20%和15%。

(二)执法范围全覆盖。由过去只注重农资集中市场,现在做到全方位深入到乡镇、村社连锁店和田间地头,对30326个农资经营门店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与去年同期相比,无论是出动人员,还是检查范围均有大幅提高。

(三)执法方式全程化。农业执法检查步入了溯源体系,逐步建立了农资生产经营备案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生产登记管理制度等机制,总队在九龙坡区、涪陵区推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试点,逐步做到了有案可查源头,有违法线索可以进行过程追踪。开展的蔬菜等产品溯源体系建设试点已具雏形,得到了《重庆日报》、《农民日报》和中央电视节目的关注报道。

一是继续加大农业执法力度,特别是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蔬菜、水果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管。

二是推进规范化建设,落实年初所定的抓好四个区县执法支(大)队规范化建设。

三是完善出台三项机制(《假劣农资召回制度》、《案件协查制度》、《农资纠纷调解制度》)。

四是抓好执法培训,拟组织2期,培训农业执法人员120名,进一步提升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五是扎实抓好考核评估,通过量化打分、综合评比的方式,评出优劣,激发工作热情,不断提升农业执法工作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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