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社会组织总结报告(优秀24篇)

时间:2023-11-19 08:09:03 作者:书香墨 社区社会组织总结报告(优秀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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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组织总结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一章。

本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规范、发展”的原则,动员和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密切社区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自律与互律,扩大社区社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交往与合作,同时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政府和社区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并整合组织资源推进社区服务和民主自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第四条本会接受**市民政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按时接受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检查。第五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市。

第六条本会设在**区**大道8号****中心。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换届,举办大型培训、联谊交流会,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在活动前主动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任务。

第七条本会的任务是:

(一)积极向会员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会员自律和互律,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二)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和宣传,扩大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

(三)整合会员资源,发挥组织优势,开展各种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有效的社区服务。

(四)加强与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积极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在政府和社区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

(六)培育和发展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及社区建设需要的各类公益性、服务性社区社会组织,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七)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发挥其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职能,构建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体系。

(八)通过项目运作的方式,采取补贴、奖励的方法,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评选表彰管理规范、作用发挥好的社区社会组织。

(九)承担和完成与本会宗旨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第八条。

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团体会员为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与社区建设相关的**中心辖区内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会员为从事、关心和支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实际工作者,或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理论研究的个人。

(四)是本行业(业务、学科)及与本行业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三)享受本会提供的信息咨询、维权等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和退会的自由;

(六)新增会员的推荐权。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信誉;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会员单位及个人必须定期举办或参加相关活动;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第十五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

(三)审议通过聘请名誉会长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八)决定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有关领导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名誉会长。

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是本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本会主要负责人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审批本会经费开支;

(五)处理本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七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向会长负责,受主管副会长的领导;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协调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二十八条本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选举和罢免;

(三)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四)每年对本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五)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六)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当本会负责人的行为损害本会利益时,应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政府资助;

(二)在核准的任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捐赠;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第三十一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收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财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第三十三条本会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

第三十四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会终止时,债权债务由本会及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处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市**区**中心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社区社会组织总结

***居委会有42栋楼,2352户居民,5795人,有社会组织20个,几年来***居委会注重于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加强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居委会自治的重要保证。

***居委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简称“百益荟”,是***居委会创新社会管理、增强社会自治功能而建立的“社会组织之家”,自成立以来,现有20家社会组织在中心登记备案,已有“星光”艺术团、“爱心联盟”志愿者协会、“和事佬”协会、“金翁”书画协会、***助老协会等5家社会组织入驻中心,中心为入驻的社会组织提供办公、活动、议事场所和电话、网络等服务,为规范发展已建社会组织和培育新生社会组织搭建了平台,其中在民政局备案社会组织有3个,这些社会组织在社区居委会建设和居民生活中影响日益明显、作用日益凸显,受到了居民欢迎。

二、搭建平台,培育社会组织健康成长。

通过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辖区内的社会组织已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各种服务团队已涉及文艺体育、社区卫生、计划生育、志愿服务、老年娱乐等领域。辖区内组织的文体团队共10支,文体骨干80余人,文体队员600多人。居家养老服务团队有10支,其中以老助老服务团队4支。

***居委会社会组织最初是以个人的形式存在的,制度和领导机构不健全,缺乏组织性,活动非常自由,没有严格的制度管理,现在***居委会成立了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把这些零散的社会组织组织起来,让他们在***居委会的组织下活动规范起来,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管理制度,例如***居委会“星光艺术团”最初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领导频繁更换,成员活动散漫,缺乏严密的管理,在***居委会社会组织成立后对他们进行了精心培育,现在已经成长为一支深受群众欢迎的社区社会组织。该团始成立于2005年5月,从开始的13人发展到目前的180多人,“星光”艺术团下设合唱队、曲艺队、舞蹈队、模特队、健身操队、太极拳队、太极剑队等9支特色精品团队,其中,年龄最大的72岁、最小的24岁,是***居委会艺术爱好者开展文化实践活动的群众性艺术团体。它的创建也是经居委会扶持,从个人爱好培育成为居委会社会组织的。居委会为艺术团起了个响亮的名字,组织团员选举了团长和部门负责人,帮助制定了规章制度、排练和演出计划,还提供一间近百平的舞美厅作为艺术团排练场地。同时,还为其配备了音响、投影仪和道具等设备设施。自成立以来,艺术团共参加各类演出活动上百场,其中,合唱队、曲艺队等先后在市、区各级各类比赛中荣获一、二、三等奖4个,丰富了居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了***居委会精神文明建设,为基层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

“爱心联盟”志愿者协会由4支志愿者服务队组成,志愿者达120余名,服务范围涵盖了公益民生、应急服务、精神文明、文化体育、帮扶救助、普法维权等多个方面。协会通过对志愿服务团队和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管理,有效配置志愿服务资源,着力提升志愿活动参与率、服务对象普及率、问题有效解决率和居民群众满意率,以实际行动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使志愿服务成为***居委会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生力量,共开展献爱心捐助相关活动16次,共捐献衣物、生活用品1800余件,为低保户等弱势群体提供送温暖服务50余次,使他们感受到党的关怀。

“和事佬”协会属于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组织,由辖区内熟悉法律知识、德高望重、热爱居民工作的社区居民、“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干部、在职或退休法律工作者、退休教师等担任。“和事佬”协会通过走访居民群众,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调解群众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收集、反馈和传递信息,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居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共调解邻里、夫妻等纠纷12起,收集民情、民意86条。

三、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大力探索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

***居委会社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吸引了大批辖区居民的积极参与,居委会社会组织在辖区居民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居委会坚持对各个社会组织用心扶持,积极引导它们发挥自身的优势,广泛开展各种活动,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组织星光艺术团参加了大庆第二届广场舞大赛获一等奖,“舞动龙江”大庆城市突围赛中荣获二等奖,油田物业公司举办广场舞大赛获第二名好成绩,***星光艺术团派出50名优秀队员代表让胡路区参加大庆市地企运动会开幕式健身操表演,受到领导和居民的好评。目前星光艺术团的健身操团队常年活跃在乘风广场,让美丽的乘风广场又填一道靓丽的风景线。2008年合唱团获得第一届“弘扬大庆铁人精神、共建和谐家园”全市职工歌咏大会三等奖,2011年太极拳团队获得大庆市第二届健身气功比赛第一名,2012年“唯我独尊”健身操争霸赛中荣获季军,大庆油田第三届“激情永续,唱响辉煌”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秧歌比赛和大庆油田第三届“激情永续,唱响辉煌”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广场舞比赛的一等奖,2013年大庆市第二届广场舞大赛一等奖,2014年在乘风广场开展了“热闹让胡路”等大型文艺演出6场,为文明城市的创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存在主要问题。

目前,我居委会社会组织在提供为民服务、方便居民生活,参与社区管理、推进居委会自治,组织文体娱乐,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公益慈善、反映利益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都做了一些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科学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尽管如此,社会组织还处于发展阶段,还面临一些问题。表现为活动场地有限、资金扶持力度不足、自身发展能力较弱等。

社区社会组织总结

以社区为综合平台,培育发展能够协同参与社区管理、提供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社区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逐步提高社会组织整体质量,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形成发展有序、覆盖广泛、布局合理的社会组织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提供服务与发展民生相结合。重点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其贴近居民需求,开展服务活动,积极解决民生问题。同时,有针对性地培育一批具有适应现代需求的社区社会组织,及时有效地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建设实际,大胆探索,着力培育和发展具有社区特色的社区社会组织,通过树立典型和宣传推广工作,积极打造品牌社区社会组织。

(三)坚持登记与备案相结合。解放思想,以人为本,充分考虑社区居民物质文化需求,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适当放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条件,根据组织性质和类别,区别不同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成为法人社会组织。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实行备案,经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开展合法活动。

(四)坚持扶持发展与自我管理相结合。逐步建立推进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督促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制度,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讲诚信,守规则,服务政府,服务社区,服务会员,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社会和社区的监督和管理。

三、工作措施。

障社区居民合法权益、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等,具有积极作用,也是社区加强和创新社区服务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搭建平台,积极扶持。按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备案,为社区社会组织搭建起服务平台,以无偿或低偿的形式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场地、项目和技术等方面的帮助。同时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努力解决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遇到的经费、场所、人力、从业人员社会保障等实际困难,并鼓励和支持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利用闲置资源和专业优势,扶持发展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为社区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区建设实际,大胆实践,着力培育和发展具有特色的社区社会组织,打造各自的品牌社区社会组织。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挖掘、广泛宣传社区社会组织在发展社区公益、提供社区服务、满足居民需求、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鼓励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群众欢迎、健康向上的精神文明活动和社区服务活动,引导和扩大居民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并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建立以章程为主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性运行机制,主动接受会员和社会的监督。

某某社区。

2014年3月1日。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从发展数量上看: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社会组织总计2045个,从增速上看,较2020年同比增长13%,较2020年同比增长11%;从类别上看,社会团体共计92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共计1115个,非公募基金会共计5个;从县区比较看,市本级社会组织588个,镜湖区111个,鸠江区210个,弋江区149个,三山区56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7个,江北集中区3个,无为县282个,xx县220个,繁昌县191个,南陵县206个。

从发展质量上看: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形势良好,规模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程度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诚信观念明显提升,服务理念和专业能力逐步提高,涌现出一批内部机制健全、管理运行科学、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

从作用发挥上看:我市社会组织已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服务内容涵盖社会治理、社区建设、文化、体育、教育、科技、中介等多个方面,在促进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公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规范社会行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繁荣社会事业、参与公共管理、开展公益活动和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都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虹口区社团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作用”等论述为指针,根据市社团局的工作要求和本区实际,在做好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探索民间组织管理的新方法,促进民间组织健康稳定发展。20__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

2、工资基金管理。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在本市民间组织中实施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民社非[20__]1号)文件精神和《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20__年度民间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在全区民间组织中开展了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申领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是全新的任务,民间组织和登记管理机关首次全面推开,因而在刚开始的时候,民间组织对此还不理解,也没有认真执行。通过市社团局的宣传和指导,我区在年初布置的基础上,又一次深入到每个民间组织进行解释,让他们懂得开展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的意义和对民间组织的作用,因而在年底前有60家民间组织申领了工资基金手册,311家零申报。参加单位达到90%。

3、预警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预警网络信息员队伍。根据居委会改选后出现的人员变动,及时与街道社区综合党委联系,召开有关部门和街道预警网络联络员会议,调整充实信息员队伍,目前预警网络信息员有302人。在市社团局监察总队对我区街道预警网络工作进行的检查中,监察总队领导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我区被评为20__——20__年度预警网络规范化建设优胜单位。

4、加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和执法工作。与综合党工委一起召开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综合党委书记会议,汇报民间组织党建情况,提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要求,加强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党建工作意见。对群众举报和年检中发现的问题上门进行查处,和婚姻登记管理科一起对婚介机构的情况进行检查整顿,确保民间组织有良好的社会环境。

5、按照市社团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民办学校包括培训机构的合伙、个体的民办学校变更为法人,今后没有非法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种形式。共办理了12家民非单位。

6、解决有关群众来信。与司法局公证律师科一起处理了反映法律顾问协会的来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的区长之窗收到某中学生所发的电子邮件,要求了解社团登记注册的有关事项。我们及时给予了答复,既解决了区长热线来信,也宣传了民间组织的有关政策和知识。及时处理了举报复雅培训中心在凯瑞金城办的培训机构和诗月婚介所的场地迁移问题等。

二、积极推进社区民间组织发展。

1、召开社区民间组织座谈会。在街道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分街道召开所在区域民间组织的座谈会。请街道有关领导介绍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情况,民间组织介绍自己的工作业务和活动情况。通过双方互动,增进了解,促进合作,许多民间组织主动进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

2、与区税务局有关部门就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社区民间组织办理税务登记的材料和免税有关内容互相沟通,商定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今后办理无产证的,可凭规划局的批准立项文件也可办税务证。免税的项目,可根据中心的具体服务内容再确定。同时,对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和服务中心的人员管理,提出了建立民间组织,解决人员的劳动关系等措施,受到街道社区领导的欢迎。

3、为民间组织中的特殊群体募集资金。根据区领导的要求,通过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在企业中为区癌症康复俱乐部募集捐款5万元。

4、积极争取人大和政协等有关领导部门的支持。在区人大会主任会议上,专题汇报民间组织工作,得到区人大主任的高度重视和肯定,他们认为虹口区的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条理清晰、制度完备、服务热情、原则性强;管理工作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抓得好,特别是在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备案工作上进行的探索,为全市开展“枢纽式”管理作出了贡献。要求区社团局要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和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作用。还参加了市政协到虹口调研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情况,参与虹口分课题的撰写。

5、组织和动员社区民间组织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虹口区好事服务技能培训中心等民间组织发动了100多位义工和社会志愿人员,开展了蓝天下的至爱——好事慈善工作站慈善义工送温暖活动,为社区内需要帮助的老人或残疾人打扫房间,还送上一定的慰问金,扩大了民间组织的影响,提高了民间组织的社会声誉。

6、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下放有关事务。为更好的做好计划生育工作,面向基层提供服务,根据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安排,将部分政府事务放到社区承担,今年来,我们在曲阳、广中两个街道进行试点,建立了社区计划生育协会,使一部分政府职能交由民间组织承担。

7、帮助社区解决劳动用工和人员管理上的困难。街道在“三中心”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招聘了一部分社会人员,但在合同签订和人员管理上,出现了一定的困难。为规范用工,同时也解决这些人员的加缴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等问题,在各街道推广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管理中心等民办非企业单位,使街道的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在人员上得到了保证,受到街道领导的好评。

三、开展调查研究,大力加强信息宣传。

2、及时完成国际交流和合作情况调查问卷。根据市社团局的布置和要求,至8月16日,虹口全区的民间组织已顺利完成上海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和合作情况调查问卷的网上填报工作,达到应填报数的100%。

3、做好长期未开展活动和两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调查。根据市社团局有关通知精神,针对本区绝少部分民间组织在登记注册后长期不开展活动,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又不来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上报市社团局。

4、与外省市展开学习交流。为了推动虹口区社区群众活动备案工作的不断深入,进一步推进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西安市民政局一行七人来虹口区视察了解社区民间组织活动情况。他们到四川居委会现场观看了群众活动团队开展的读报活动,倾听了读书老人的体会,然后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观看了活动团队的演出,在文化活动中心的会议室听取了虹口区社团局、四川北路街道群众活动团队、凉城街道老年人协会汇报的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备案工作的具体做法等。西安市民政局的同志也对虹口区社区民间组织活动情况和一些做法进行了座谈提问,感到来上海不虚此行,学到了许多他们本来就想学习的东西,也学到了本来没有想到,但上海却已经在做的经验与做法。

5、组织召开了虹口区民间组织发展论坛。为提高民间组织的管理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区社团局经过半年多的准备,在各民间组织的积极支持下,组织召开了民间组织发展论坛。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姚凯,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所所长卢汉龙、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政治学博士翟桂萍等专家学者及市社会服务局、区民政局、社团局的领导及各街道综合党委书记、民间组织负责人等200多人出席了会议。会上,虹口区社团局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区民间组织的情况,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代表分别作了发言,上海社科院和南京空军政治学院等专家学者就民间组织的社会地位、发展前景、组织力量等方面作了阐述,市社团局姚凯副局长就本市民间组织的基本情况、主要作用、存在问题和发展鼓励政策等作了重要讲话。

通过论坛,提高了对民间组织的认识,增强了民间组织工作人员搞好工作的信心,也在一定程度上向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宣传了民间组织的意义和作用,促进了民间组织发展。

四、开展培训,推动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

1、开展法制培训,提高民间组织举办者的法制意识。按照民间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对新成立的民间组织法人进行谈话的基础上,还举办了二期法制培训。邀请有关部门的法制干部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和民间组织的规章、规定。

2、与区人事局共同举办了民间组织知识产权科目培训,以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保护民间组织知识产权,使区域内民间组织法人或负责人了解、掌握有关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提高法人或负责人实践和运用知识产权的实际水平。

3、根据市社团局的要求,对部分民间组织专职人员进行民间组织简述、民间组织政策法规、民间组织工作实务、民间组织法律责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业务知识和岗位知识培训,为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开展评估打下基础。

20__年工作,在区民政局的领导下和市社团局的直接指导下,做了一些工作,但离领导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还有不足之处,如下去走访民间组织不够,在规范化建设上虽然有要求,但具体怎样开展评估还有等待思想,等等。这些,我们都将在20__年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五、20__年主要工作思路。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市委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对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民政部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阐明了民间组织的发展方向。20__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民政部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结合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实际,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民政局的总体工作框架内,按照传统工作要创新,新的工作要抓突破口,抓精品,创特色的要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以培育发展、监督管理、发挥作用为重点,抓住机遇,积极探索,不断加强新形势下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研究,认真履行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0__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主要思路是:

(一)、加快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

根据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市委第九次党代表大会要求,结合上海及本区的实际,我们要以民为本,在为民服务、为民解忧上努力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继续“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和“发挥社会组织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作用”等,在加强调查研究,听取街道和社区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发展服务性、公益性、慈善性、志愿性等社区民间组织方面的调查报告,提出有关意见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拟制订《关于推进本区民间组织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意见》,提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转发。

(二)、充分发挥社区群众活动团队作用,组织召开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经验交流会。

日益活跃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正逐渐成为社区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街道通过整合资源,将无序、自发的团队组成有序、有组织的不同类型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发挥他们在创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群众自娱自乐和政府组织相结合的活动机制,(既增强了社区成员的凝聚力,又提供了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演出比赛舞台;既引导社区群众活动团队不断创作出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又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传递给社区群众,使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真正成为党和政府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发展,继续保持我区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在全市的领先地位,拟在20__年上半年召开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完善管理领导机制,保证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发展民间组织是个双刃剑,既能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也有可能会出现偏差,影响社会稳定。我区民间组织目前已达400多家,还有大量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量广面大,牵涉到区机关30多个部门。为加强管理,拟建立民间组织管理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由民政局领导牵头,召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协、劳动及公安、安全、工商、税务、质量等部门及各街道的有关领导参加,定期(每季一次)召开会议,共同商讨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问题,沟通有关情况,保证民间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

(四)、建立各有侧重的分类指导机制。

民间组织的类型较多,既有社会团体,也有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有大量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要根据民间组织有共性也有个性的特点,制定出符合实际、各有侧重、切实可行的标准体系。通过民间组织促进会,加强民间组织自律诚信建设,促进规范化发展。明年将在各街道建立社区服务管理中心,使本区域范围内的民间组织按块开展活动。同时,积极推进民间组织与社区建设的结合,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让民间组织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要在建立民政行政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构建起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协商沟通,进一步理清政府与民间组织的职能界限,对各职能部门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行梳理,加大政府职能职能转移力度,对交由民间组织承接的事项实行“费随事转”。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政府各职能部门将购买民间组织服务公共服务资金,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对购买服务项目实行双向评估,政府委托第三方对民间组织能力和绩效进行评估,做到合作前有资质审查,合作中有跟踪调查,合作后有绩效评估。20__年可组织政府购买民间组织服务的签约仪式,逐步实现“购买服务契约化,合作方式多元化,依法管理与自律诚信规范化”的目标。

(六)、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随着民间组织队伍的增多,民间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也不断完善,在社会保险、劳动工资、人员聘用、财务管理等方面对民间组织都有了更多的规定和明确的政策,这对于从事民间组织的工作人员来说,将是一个扶持和鼓励的措施,也将吸引更多的人员来从事民间组织工作。特别对承担政府具体事务,公益性、服务性、慈善性的民间组织,更要有一批高素质的社会人士来发展,为此,在民间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上,我们要争取有所创新,提高民间组织的专职人员职业化水平,包括社会团体的秘书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负责人和文书档案管理、项目管理、劳动工资干部等人员的队伍建设,使从事民间组织工作的人员既能符合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又能树立长期在民间组织中工作的思想。

(七)、巩固管理服务网络,加强行政执法检查。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四级服务管理网络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服务、协调、管理、预警”功能,工作重点向街道延伸,发挥街道对预警网络信息员的管理作用,完善考核奖励机制。

二是根据20__年信息员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讲解有关信息报送的方法和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员工作水平。

三是严格登记审查,深化年度检查,加强行政检查。对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加强调查,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八)、继续深入开展自律诚信活动,加强规范化建设。

同时,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委托社会评估机构对民间组织在价值观、管理技能、组织结构、工作人员与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领导艺术、动员资源、公共关系等方面开展评估。区社团局根据评估等级对民间组织实施分类管理,通过社会公布、宣传推介、优先推荐高星级民间组织参加各种评优、评先活动。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对星级民间组织予以重点扶持。被评估单位要将等级牌匾悬挂于服务服务场所或办公场所等显要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xx市xx县xx镇xx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联合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xx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会坚持“服务、规范、发展”的原则,动员和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加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健康发展,密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自律与互律,扩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与其他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之间的交往与合作,同时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政府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并整合组织资源推进社区服务和民主自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县民政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局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设在xx县xx镇延安东路36号。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本会的任务是:

(一)积极向会员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二)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和宣传,扩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社会影响。

(三)整合会员资源,发挥组织优势,开展各种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有效的社区服务。

(四)加强与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积极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在政府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

(六)培育和发展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及社区建设需要的各类公益性、服务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七)建立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服务中心,发挥其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职能,构建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体系。

(八)通过项目运作的方式,采取补贴、奖励的方法,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评选表彰管理规范、作用发挥好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

(九)承担和完成与本会宗旨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三)享受本会提供的.信息咨询、维权等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和退会的自由;。

(六)新增会员的推荐权。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信誉;。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会员组织及个人必须定期举办或参加相关活动;。

(五)关心本会工作,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七)决定服务中心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理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是本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

(二)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一条本会主要负责人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二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审批本会经费开支;。

(五)处理本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五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政府资助;。

(二)在核准的任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捐赠;。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第二十七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八条本会经费收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财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本会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会终止时,债权债务由本会及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xx市xx县xx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联合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第二条、本会是xx市xx街道xx社区社会组织及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和研究的单位、个人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规范、发展”的原则,动员和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密切社区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自律与互律,扩大社区社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交往与合作,同时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政府和社区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并整合组织资源推进社区服务和民主自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镇海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设在xx市xx街道xx社区。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本会的任务是:

(一)积极向会员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会员自律和互律,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二)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和宣传,扩大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

(三)整合会员资源,发挥组织优势,开展各种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有效的社区服务。

(四)加强与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积极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在政府和社区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

(六)培育和发展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及社区建设需要的各类公益性、服务性社区社会组织,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七)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发挥其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职能,构建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体系。

(八)通过项目运作的方式,采取补贴、奖励的方法,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评选表彰管理规范、作用发挥好的社区社会组织。

(九)承担和完成与本会宗旨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为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与社区建设相关的招宝山街道范围内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会员为从事、关心和支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实际工作者,或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理论研究的个人。凡拥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均可提出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三)享受本会提供的信息咨询、维权等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和退会的自由;

(六)新增会员的推荐权。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信誉;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自愿交纳会费。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

第十二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五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审议通过聘请名誉会长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八)决定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本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有关领导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名誉会长。

第十九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是本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条、本会主要负责人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一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二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审批本会经费开支;

(五)处理本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四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向会长负责,受主管副会长的领导;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五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收入;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任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银行存款利息;

(五)捐赠;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自愿交纳的会费。

第二十七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八条、本会经费收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财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本会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会终止时,债权债务由本会及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xx市xx街道xx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精神,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作为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平台建设、能力提升、规范管理”等措施,促进xx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激发了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

从发展数量上看: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全市社会组织总计20xx个,从增速上看,较20xx年同比增长13%,较20xx年同比增长11%;从类别上看,社会团体共计92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共计1115个,非公募基金会共计5个;从县区比较看,市本级社会组织588个,镜湖区111个,鸠江区210个,弋江区149个,三山区56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7个,江北集中区3个,无为县282个,xx县220个,繁昌县191个,南陵县206个。

从发展质量上看: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形势良好,规模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程度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诚信观念明显提升,服务理念和专业能力逐步提高,涌现出一批内部机制健全、管理运行科学、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

从作用发挥上看:我市社会组织已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服务内容涵盖社会治理、社区建设、文化、体育、教育、科技、中介等多个方面,在促进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公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规范社会行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繁荣社会事业、参与公共管理、开展公益活动和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都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党员活动日。

为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从20xx年2月开始,每月20日固定为“xx社会组织党员活动日”,面向全市社会组织党员开放,通过党课讲座类、外出参观学习类、宣传教育类等丰富多样的主题和形式,切实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更加注重贴近社会组织实际,进一步提高了社会组织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实现了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从随意性向常态化转变,有效解决了社会组织党员难集中、学习难组织、活动难开展的困难,引导社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健康发展,真正发挥其服务群众、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优势和作用。截至20xx年12月,已开展“缅怀革命先烈弘扬革命传统”、“老兵上党课,秉承革命优良传统”等11期活动,累计参与人次近450余人。

20xx年至今,xx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已连续开展三届,在实践中不断成熟和完善,总计安排活动资金200余万元,实施48个项目,内容涵盖青少年服务、孤儿关怀、扶贫助残、专业社工服务等多个类型。

其中,首届公益创投申报项目19个,入选项目11个,活动资金40万元;第二届公益创投申报项目42个,入选项目16个,活动资金70万元;第三届公益创投申报项目52个,入选项目21个,活动资金100万元。随着资助金额越来越大,再加上社会组织申报积极性增强,申报项目逐年增多,每一届入选项目的数量也将会越来越多。

20xx年7月,xx市民政局出台了《xx市公益创投实施意见(试行)》,《意见》共分五章十条,对xx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的流程、项目领域、实施步骤、申请方式和项目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推动公益创投项目规范化管理,加强资金监管,提升公益项目运作效率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xx市民政局与xx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社会组织星级党组织评定“双评”工作。目前,全市已有xx援通智能化养老服务中心、xx市弘德社会服务中心、xx广济医院等49家社会组织获得3a以上等级。20xx年,xx市苏商经济发展促进会和市园林协会获5a级社会组织,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和市银行业协会获4a级社会组织。

20xx年xx市社会组织迎新联欢会于20xx年1月20日在海螺大酒店南海厅举办,本届联欢会主题定为:迈进新时代,展现新风采。在前期节目征集过程中,节目报名通知一经发出,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响应,主动报名,且多家社会组织上报不止一个节目,参与积极性非常高。截至报名截止期,一共有28家单位上报了50个节目。后因晚会时长所限,经彩排筛选,最终20个节目入选本届联欢会节目名单,对此,各社会组织均表示充分的理解与支持。联欢会正式开始前两天,主办方——xx市民政局,承办方——xx市慈航社会组织服务中心、xx市婚俗文化协会,20个节目的负责人以及志愿者们聚在一起,梳理并通报联欢会流程,共同了解联欢会当天注意事项,熟悉场地构造,探讨、解决相关问题。联欢会当天上午十点,在承办方的组织下,所有演出人员到达会场进行最后一次彩排走场。下午一点,嘉宾陆续到场签到;一点三十分,联欢会准时开场。会上,各家社会组织带来的节目精彩纷呈,节目中还穿插进行xx市20xx年社会组织评估授牌仪式、20xx年社会组织“党员活动日”回顾与20xx年“党员活动日”承办方招募,除此之外,还有三轮抽奖环节,现场气氛多次达到高潮。

xx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培育中心”)是集培育扶持、信息服务、培训交流、等级评估、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服务平台,旨在实现社会组织宣传、孵化、能力建设等功能。并与xx市委组织部联合在培育中心成立xx市社会组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双孵化”“双共建”“双提升”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机制。

20xx年10月,培育中心正式运营,11家社会组织入驻培育中心。20xx年,培育中心共计接待莅临中心参观指导的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15次,累计参观人次近200人;在培育中心会议室、活动室举办的各类活动近80次;并成功孵化1家社会组织,该组织于同年11月入驻培育中心继续接受孵化培育。

《xx社会组织》杂志每一季度出一刊,刊内设置“党建示范”、“管理新探”、“人物纪实”、“信息荟萃”等十余个栏目,旨在为全市社会组织提供宣传平台,加大社会组织宣传力度,全方位展示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社会组织先进典型,目前已编印4期。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总会将开办社会组织领导人才培训班。为推进从业人员职业化,我们将分三批对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秘书长等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和服务水平。使其成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的带头人。同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要求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在职业能力培训后持证上岗,形成社会组织的专业骨干队伍。总会将在年内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号召社会组织严格执行专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会员单位实施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

四、开展四次活动。

总会根据需要,结合各会员单位的实际,计划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社会组织服务活动。4月中旬组织一次总会会员单位秘书长交流活动,5月中下旬在总会成立大会和揭牌仪式的同时,举办社会组织服务周和社会组织发展高峰论坛。

总会还将以各种形式参与协办社会活动,结合会员特点和群众需求,深入社区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服务活动。以扩大社会组织总会的影响力,逐步确立总会的品牌。

五、设立专业委员会。

为体现总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整合各会员单位的资源优势,发挥各会员单位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总会日常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总会拟设立5个专业委员会,整合行业资源,形成合力,服务会员。专业委员会由各协会推荐组成,每个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总会统筹协调,相关问题归口交由相关专业委员会负责,设定工作目标,定期开展活动。年底总会将组织各专业委员会了解各行业发展状况,收集相关数据,进行课题研究,撰写《东莞行业协会20xx年度年鉴报告》。

拟成立的各专业会员名单如下:

1、法律维权专业委员会。

由涉及法律服务、法律研究、法律实践等相关行业的社会组织共同组成。

2、经济产业专业委员会。

由与经济产业相关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典当、经济金融研究等领域的社会组织共同组成。

3、文化教育专业委员会。

由文学、艺术、体育健身等领域的社会组织以及各类教育、培训行业的社会组织共同组成。

4、医疗保健专业委员会。

由医疗、卫生、养生保健等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共同组成。

5、综合服务专业委员会。

由第三产业相关行业以及工商、税务、审计、知识产权保护、价格、质量等领域的社会组织共同组成。

20xx年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不断改革创新,以行业协会改革和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为龙头,带动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整体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配合发改委等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协会改革。要在坚持政会分开、政商分开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和规范发展的原则,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对现有行业协会进行整合,对重点行业协会进行充实规范,对分散弱小的协会进行合并重组,明确各自职能,理顺相互关系,加强行业协会的能力建设。注重在行业协会中培养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针对行业协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解决,保证行业协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继续抓好农村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工作。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事关解决“三农”、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始终抓住不放,抓出成效。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抓好农村经济协会登记备案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扶持农村经济协会发展的意见,抓好农村经济协会的规范化建设,在科学发展、规范发展、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做文章。召开全市农村经济协会经验交流会,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进农村经济协会和行业协会的交流学习活动,农村经济协会要认真学习行业协会的管理经验,搞好制度和规范化建设。

三、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力度。认真贯彻全省社会组织管理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相关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经费和器材,建立专兼职执法监察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夯实执法监察工作的基础。积极稳妥地做好执法查处工作。要以社会组织年检为重点,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重点查处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同时认真查处社会组织侵占资产、抽逃注册资金、非法经营、向会员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搞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落实好“承办人、复核人、核准人”三审一会制度,做好审批前的现场勘查和论证工作,做到严格审批、规范发展。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社会组织的社会评估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评估机制,解决工作难点问题。要进一步贯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监管。要依法落实年度检查制度,重点治理整顿瘫痪、半瘫痪的社会组织,采取整改提高、注销撤销等措施,改变面貌,提高质量。进一步搞好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活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把这项工作制度化、具体化;认真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有影响的服务活动,树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公益形象,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将有关服务内容经常化、制度化;要不断完善服务承诺制,制订措施和规划,通过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责任及收费标准等方面做出的公开承诺,增强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

五、抓好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先进社会组织活动。有计划地开展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使社会组织在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要认真做好调研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发展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组织的典型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环境,扩大社会组织的影响。

六、继续抓好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管理的基础,在构建和谐社区中具有重要作用。已经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制度的,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继续做好新成立社会组织的登记备案,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要在抓好城市社区建设的同时,理顺关系,逐步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要认真总结做好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的经验,适时召开会议进行推广。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20xx年1月10日,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筹备大会成功召开,标志着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20xx年,是市社会组织总会打基础、谋发展、抓管理、立规范、创品牌至为关键的一年。总会将严格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中关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依靠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领导,发挥各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同心同德,按照“宣传、服务、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把市社会组织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搭建一个平台。

20xx年,总会将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搭建起社会组织总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运用网络平台的信息化、高效化和便捷化优势,为社会组织提供信息采集发布、资源共享、沟通交流等服务。

总会将制定《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制度汇编》,编制《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会员通讯录》,编印《东莞市社会组织工作实务指南》等服务资料,并发布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上,供会员检索使用。

的宣传网络,现初步构想为“两家媒体、三个通道”。

两家媒体,指“东莞日报”和“东莞市广播电视台”。充分利用东莞本土的两大主要媒体,贯彻“正面事件大力弘扬,负面新闻正面面对”的宣传思路,树立诚信、负责的社会组织形象,提高社会组织在东莞的知名度。一是在东莞日报开辟专刊或专栏,报道社会组织的动态,宣传社会组织的先进典型,突出社会组织的作用,扩大社会组织的影响;二是不定期在东莞市广播电视台做专题或新闻报道,力争做到大事、要事有发言,会议、活动有图像。

三个通道,指总会自建一个网络,出版两份刊物。一个网络,即建立“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公共信息平台”。两份刊物包括以杂志形式创办“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专刊”和以总会动态形式编写“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简讯”。

通过“两家媒体、三个通道”全面推进做好总会的宣传工作,加强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树立社会组织的良好公众形象。

二、建立两个中心。

一是筹建东莞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打造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主要是针对刚萌芽已经具有基本条件,但欠缺独力发展能力的社会组织以场地、资金、能力建设等优惠政策吸引社会组织入驻,通过管理咨询、会计、法律、宣传营销等领域的专家团队向他们提供咨询服务,使之成功出壳并成长为健康发展的社会组织。配合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跟进在恒丰大厦专门划拨一部分办公场所作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办公用房。二是筹建东莞市社会组织评估中心,对社会组织的能力和绩效进行评估。计划以市行业协会为试点,逐步铺开我市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

三、举办三批培训。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xx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培育中心”)是集培育扶持、信息服务、培训交流、等级评估、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服务平台,旨在实现社会组织宣传、孵化、能力建设等功能。并与xx市委组织部联合在培育中心成立xx市社会组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双孵化”“双共建”“双提升”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机制。

2020年10月,培育中心正式运营,11家社会组织入驻培育中心。2020年,培育中心共计接待莅临中心参观指导的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15次,累计参观人次近200人;在培育中心会议室、活动室举办的各类活动近80次;并成功孵化1家社会组织,该组织于同年11月入驻培育中心继续接受孵化培育。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社会组织是联系社会帮扶资源与贫困人口的重要纽带,是构建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中具有独特优势,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老xx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发挥自身优势,在推动全乡扶贫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完善宣传机制。在乡、村干部会上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活动进行具体安排,把握老场宣传工作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脱贫攻坚成果、典型事迹。

二是丰富宣传活动。联合乡卫生院、老年协会、各村文艺队伍,开展健康体检、义诊、“感恩脱贫”文艺汇演等活动,既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也大大提高群众感恩意识。

三是拓展宣传渠道。通过短信、简报、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搭建宣传平台。进一步扩大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二、动员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推动产业扶贫。动员爱心企业与贫困村结对帮扶签约。开展“一村一品”行动,大力发展老xx特色产业,联合邮乐购、农耕时代在线上线下同步推荐销售老场特产;与西蜀雅禾公司签订村集体经济发展合作协议,搭建企业和贫困村合作共赢平台,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从无到有。

二是实施健康扶贫。与联系单位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乡卫生院联合开展健康扶贫行动,组织医务人员深入老xx各村开展义诊、免费体检、健康知识宣传等活动10余次。

三是开展文化扶贫。我乡结合农村实际,积极扶持业余文化队伍,并为他们开展活动提供有力条件,在各村开展脱贫感恩教育文艺演出,xxxx年工开展各项文艺演出10余次。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党中央向国内外作出的庄严承诺。老xx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想办法、出实招,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激发活力,形成合力,力求实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贡献力量,促使我乡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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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组织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居民依法实行自治,创建社会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整洁、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区开展居民自治活动,应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体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社区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工作,在社区内各类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计生协、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志愿者等社区内各类组织的作用,做好社区工作。

第四条社区居委会积极协助办事处开展工作,办理办事处委托的有关事务;接受办事处对社区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属于社区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由社区居民和社区自治组织管理。

第一节社区居民会议。

第六条社区居民会议是社区的权力机构,由本社区十八周岁以上居民或户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社区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居民过半数或户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代表的过半数,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居民会议的决定,社区居委会及全体社区居民必须遵照执行。

第七条社区居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讨论通过本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选举或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

(三)制定和修改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

(四)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

(五)改变和撤销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六)审查社区财务收支情况;。

(七)讨论决定其他涉及社区居委会利益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社区居民会议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居民或五分之一以上的户代表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代表提议,应当召开居民会议。

社区居委会。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会议的办事机构,是本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办理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计划生育、调解纠纷、维护秩序,向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十条社区居委会成员由具有选民资格的本社区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

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五)向办事处反映居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社区居委会下设计划生育、经济管理、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专门工作委员会。

(一)学习制度。每月16日为学习日,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会议制度。居委会每周一次办公会,每季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总结前段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研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居委会议必须有全体委员过半数出席方可召开。

(三)建立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分工负责制,并定期进行总结检查,年终考核计酬。

(四)“三务”公开制度。“三务”公开包括党务、政务、财务。主要涉及社区内重要公开监督事务、成员的工作目标和分工及工资报酬、计划生育、财政收支等有关居民关心的重大问题。建立“三务”公开栏,每月召开一次监督小组会议征求意见,并于每月18日进行公开。

第十四条社区居委会成员守则。

社区居委会成员是居民民主选出的利益代表人,是居民的公仆,应努力为社区谋发展,为居民谋利益。居委会成员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主动接受居民监督。

社区居民小组。

第十五条本社区居委会下设居民小组,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1至3名,由居民小组会议直接选举产生。居民小组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社区居委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六条居民小组成员职责:

(一)组织本组居民贯彻执行居民会议、居委会决定,组织本小组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二)组织本组居民积极推进社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并对居务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三)协助居委会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居委会反映本辖区居民意见、建议和要求,当好居委会的耳目和参谋。

(四)组织本小组居民开展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五)调查、掌握本小组的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居民小组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第三章社区居民。

第十七条本社区居民既包括有本社区户籍的居民,也包括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内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社区非户籍居民。

第十八条本社区居民享有的权利:

(一)本社区户籍居民享有以下权利:

l、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

2、年满18周岁的居民(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参加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务问题的权力。

3、参加社区集体活动,对社区事务有知情权、管理权;对居委会成员有监督权、评议权。

4、享有在本社区举办各项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二)本社区非户籍居民享有以下权利:

i、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

2、参加社区集体活动,对社区事务有知情权;对居委会成员有监督权、评议权。

3、享有在本社区举办各项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第十九条本社区居民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执行居民会议和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

(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

(三)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尊老爱幼、邻里团结,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集体和居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四)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习,争创文明幸福家庭,争做文明市民。

第四章居民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议事内容:

(一)各项社区建设规划是否切实可行,具体工作计划是否得到落实。

(二)居民自治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的是否合理,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三)各项福利事业、计划生育、文教卫生及其它社区重要工作如何开展。

(四)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府决定是否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五)社区居委会成员工作是否尽心尽职,作风是否民主,行为是否廉洁奉公,居民中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和自治章程。

(六)社区财务收支计划和重大项目财务开支是否合理。

第二十一条议事方法:

(一)定期召开居民会议报告工作,研究、解决自治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程序。

(二)组织居民小组开展经常性活动,及时征求居民意见,听取居民的要求和建议,通过代表介绍居委会重要工作情况。

(三)组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设立民主信箱,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及时回答居民的咨询。

第二十二条议事原则:

(一)议事必须在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坚持言论负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议事程序。

(二)居民议事决定问题时,必须有半数以上居民同意方为有效,少数人应服从多数人意见。对议事过程中的不同意见,不得责难和打击报复。

第五章社区服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管理工作时,必须充分依靠社区居民会议和广大社区居民,执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做好社区服务、社区计生、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社区居民必须理解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积极参与社区各项公益活动。社区居委会应积极发展志愿者,实行社区志愿者登记制度,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五条社区居委会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丰富社区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

第二十六条社区居委会应经常调查、掌握本辖区内孤、寡、残、疾、鳏和老年人、贫困户、失业者的情况,并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内单位和社区居民为他们提供经常性服务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社区内各类组织必须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搞好社区建设。

第二十八条驻社区单位应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按照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要求,充分利用单位的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行无偿或低偿服务,不断增加为居民服务的项目。

第二十九条对社区居民居住状况、人口状况(特别是育龄人员、失业人口、低保人口和刑释解教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第三十条制定社区服务、社区计生、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礼区治安的居规民约,共同遵守执行。

第三十一条社区居民必须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做到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安宁。

第三十二条社区居民、社区内各类组织、驻社区单位有权对社区内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居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并报办事处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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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备案社会组织章程

7、需要解散、终止的,由其负责人向居(村)委会提交解散、终止申请,交回备案登记证书,社区居委会将申请和备案证书一并交区民政局,完成解散、终止手续。

社区社会组织活动方案

以服务群众、构建美好家园为宗旨,倡导社区志愿者服务理念,大力开展社区志愿者活动,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健全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工作体系及运行机制,推进社区志愿者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对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的领导,认真贯彻社区关于志愿者服务的决策和部署,坚持从社区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完善服务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工作水平。

三、目标任务

成立“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站”,通过服务站开展一系列志愿者活动,切实做好社区志愿者服务,乐于奉献、团结友爱,服务广大群众,让每个居民感受到“社区志愿者服务就在我身边”。

四、活动载体

社区志愿者:社区志愿者由社区及驻地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校学生、党员干部、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组成。

志愿者不计报酬,有一定的服务能力。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社区志愿者服务站是由西苑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志愿者服务站在社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与指导下开展工作,服务站的志愿者上下齐心协力,本着居民所需求,开展便民服务。

五、活动内容

1、关爱空巢老人活动。

继续开展本社区的特色“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活动,让空巢老人在家都能够享受养老特别服务。

对辖区内的空巢老人进行定期走访,开展精神慰藉、家政服务、陪同就医、保健指导、娱乐活动。

关爱困难人员。

对辖区内的低保户、困难人员开展送爱心活动,捐款捐物、送岗位、送技术,开展一对一帮扶,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在社区的帮助下能够早日脱贫。

2、关爱残疾人活动。

理解、关心、尊重残疾人,为他们开展心理咨询、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和日常生活照料,让他们感觉社区的关心,对生活充满信心。

3、医疗服务志愿。

开展“健康进社区”活动,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咨询和义诊服务,受到了社区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

活动中,志愿者对老年居民,通过免费中医医疗咨询、测量血压、定期上门检查等多种形式,指导社区居民正确认识疾病、预防疾病,而且耐心细致地对他们的问题逐一做了回答。

4、关爱未成年人。

在社区内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讲座,组织社区党员对他们进行关心、教育、心理辅导,关心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状况,让他们健康成长。

5、定期走访。

对辖区内的困难人员、低保户、矫正对象由社区党员带头和社区志愿者对他们进行定期走访,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及需求。

6、文体娱乐服务。

成立一支文艺志愿者队伍,随时参与社区及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活动,提高广大市民朋友的.文化娱乐生活质量。

7、党员结对帮扶志愿服务。

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需求,结合志愿者的有关情况,采取“一帮一”或“多帮一”的服务方式,实施日常结对帮扶。

8、开展环卫工作活动。

志愿者定期对辖区内的野广告、白色垃圾、野草、卫生死角进行整治清理,志愿者向群众发出倡议,呼吁大家共同携手行动起来、全民参与,弘扬环卫工人“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净”的无私奉献精神,以实际行动推进环境卫生建设,提升居民文明素质。

9、计生帮扶志愿活动。

积级开展人口文化利益导向及政策宣传活动。

在社区的人口文化大院,组织开展“幸福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积极倡树婚育新风尚。

10、维权服务。

在当今社会,加强社区维权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家庭和睦、创建“幸福家庭”、维护社区乃至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通过在社区开展法律宣传、个案维权、心理疏导、扶贫帮困等工作,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对促进居民的身心健康,营造文明、祥和的社区环境,创造健康文明的生活均具有重大意义。

11、志愿者义务巡逻。

成立义务巡逻队,对辖区内的居民楼进行巡逻,加强防范,让居民的损失减少。

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也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认识也在不断的得到改善和上升。近些年来,各地农民自愿组成各种类繁多的农村经济组织雨后春笋般地增多。在此,我浅谈一下自己对农村社会组织的一些认识和了解。

很清。

楚,任何一个组织无论规模大小,结构繁简,职能异同都是要有一定的要素构成的。农村社会组织也是一样的,它要有一定数量的组织成员,一定的活动目标,还要有相对规范的组织规程。现在就对农村社会组织进行一些探讨。所谓的农村社会组织一般认为是农村居民有计划组合起来的,执行一定的社会职能,追求特定的社会目标的次级社会群体。农村社会组织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根据目前中国农村社会组织的实际状况,比较常见的分类方法是从农村社会组织形成基础出发,按其所从事得基本生活的性质和生活功能进行分类,基本的类型有:农村经济组织,农村政治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农村群众性生活团体,农村教育组织,农村文体和科技组织,农村医疗卫生,农村宗教组织等等。这些组织都构成了整个农村社会组织体系。

由于农村组织的规模相对比较小,活动的区域也局限于村庄和乡域,最大的活动范围也不过跨县,组织间的相互联系也不是很紧密,就其目前发挥的作用来说,还很难将其和城市中的其他民间组织联系起来谈民间组织对中国社会的作用,符合实际的做法是从对农村发展的角度来看农民间组织的作用。不论甚么说,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还是有一定的好处的,现在就对农村社会组织的一些认识来谈谈(实话实说,我没有经过调查,有人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说来惭愧,但是现在我不得不去说我现在所知道的这个农村社会组织。这个农村社会组织是一个同学告诉我的,那是他那边有这样的一个组织,他了解的很深入。因此可以说,我现在得来的二手资料也很具有真实性。)。

**村有这样的一个组织:资金互助合作社——“摇会”组织。

标会,也叫做摇、抬会,是由组织者(会首、会头)发起的一种民间金融互助。一般是一年期,10个人以上参加,每人每月交纳300元,合计就多达几千元,由按约定规则的一个人当月使用。也就是说第一个人有优先得到这笔钱,如果按约定规则的那个人当月不愿意使用,那么他可以转让给那些急需用款的会员,当然,这时候的这个急需用款的会员要向他支付一定的使用费。在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这个组织的一些收款和放款规则。如果第一个人按约定规则使用这笔钱的话,那么他就要支付一定的利息,当然,这样的利息都要比当时银行的利息高一些。其他会员在上缴会费的时候也有一定的利息。当然,这时候的利息又要比当时的银行利息低很多。他们就是用这种利息间的差来获取利润。还有一点就是,到该会员用款的时候,如果没有其他人急需使用这笔钱的话,那么他必须要用这笔钱,以致达到放款获取利息的目的。

这样的“摇会”组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为,如果有哪些人急需用钱的话,在某时候可能很难借到钱,这个时候就可以向会里的组织先借用款。现在农村的农民借钱相对比较困难,虽然说在农村有农村信用社,可以很方便的给广大农民朋友们借钱,对于农民的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帮助。但是现在在农村信用社存在的一个比较的大的问题就是——农民贷款难。因为现阶段农村信用社不论是从体制还是从其机制上来说都还存在不足,农村信用社的资金相对比较少,还有就是农村信用社存在农村金融缺乏竞争,存在一种“垄断”的不好现象,这样就阻碍了农村农民的经济发展。因为,要向农村信用社借钱要有一定的经济来源,也就是说,借钱的农民要有还钱的能力,如果没有还钱的能力就很难借到钱,因为农村信用社很害怕的就是“呆帐”。或者要有一定的人来担保,当然,担保人也要有还款的能力。这样,一些急需用钱解决燃眉之急的农民用户或者渴望用钱来发展其他以致达到脱贫的农民就很难向信用社借到钱。如此的话,他们就把希望寄托在这种民间组织。他们都会很积极的参加到的这样的一个组织当中来,这样在他们急需用钱的时候也比较容易找到钱。而且用钱做生意也比较方便。当然,这样的组织多是为那些做生意的人成立的,还有就是,只有条件允许的人才能有能力参加,如果经济条件不好的人是没有能力参加。

有按期归还本钱和利息,这样就会导致一种恶性循环,组织也就很难继续维持下去。

但是不管什么说,农村社会组织是一个民间组织,在很多地方都还不够完善,存在着很多弊端。可是它还是有一定的优点,关键是如何运作,使得农村社会组织更加有效的发挥其作用。我觉得,不论是那一个民间组织,他是农村社会组织,那么在很大程度上为了广大农民兄弟的利益着想。这样的话,应该坚持“自愿、民主、互利”的原则。在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坚持由农民自愿出资成立合作经济组织,制定章程,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建立真正意义的“利益均沾,风险共担”机制,实现社员之间、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联利、联心、联力。切忌不顾实际、不顾农民意愿的强制联合。这样的农村社会组织才会有序的有利的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肖桂云张蓉主编《农村社会学》,中国审计出版社中国社会出版社。

2:仝志辉等著农村民间组织与中国农村发展:来自个案的经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浅谈农村社会组织》,欢迎阅读浅谈农村社会组织。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马市小区社区居委会在街道x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我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所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区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对社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摸。我们共调处5件,调解率100%,成功率达100%。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上季度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鹿源春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的重点人员,社区民警和调解员去他家与他们谈话,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马市社区第一季度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社区社会组织规章制度

(一)社居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通报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三)根据上级要求和社区安全生产形势,不定期召开社区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重要事项。

(五)安全生产各项会议要设立专门记录簿,由专人做好完整记录,参会人员要进行签到,并留档备查。

(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安排专人负责督办、检查,定期进行汇总。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社居委至少应在每季度以及“春节”、“十一”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前,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巡查。

(二)社居委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的防范,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并进行严格检查。

(三)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有方案、有记录。检查结束时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发现隐患时,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实行跟踪督办,期满复查验收。

(四)对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六)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定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

(二)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社居委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举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对本单位有关生产装z、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人员,同时设z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

(七)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九)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并报所在地社居委备案。

(十)社居委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填写《重大危险源巡查记录》。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社居委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便于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事后以书面形式补报,报告内容要信息准确,包括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原因、伤亡情况、伤亡人员信息以及应急救援情况等。

(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社居委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要及时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配合相关单位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

(二)在居民区内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栏、电子屏幕、横幅、黑板报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设施和各种公共活动,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四)社居委、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好居民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相关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的宣传。

(五)每年的“安全生产月”、“11.9”等活动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安全生产宣传高潮。

(六)不断加强维护社区消防安全的志愿者网络建设,广泛招募和聘请“消防志愿者”和“义务消防监督员”。

(八)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防火、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居民安全防范能力。

(九)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

文档为doc格式。

社区社会组织方案

一、评价目的《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通过对品德与社会的评价,可以对学生的学习进度、学习水平、行为转变的情况做出确认,以促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行为的形成。

二、评价原则

1、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品德与社会不能只凭借书面测试评价学生,必须运用多种方法对不同目标、不同内容进行评价。

凡是有利于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的评价方法都应得到肯定和赞赏。

2、评价时机的全程化品德与社会的教学评价主要是为了促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的形成和发展,因此,评价不能仅在学习过程结束后进行,而必须伴随于教学全过程,既要有终结性评价,更要注重过程性评价。

教师应随时关注学生在课堂内外的表现与反应,及时给予必要的、适当的鼓励性、指导性的评价。

3、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学生应参与教学评价,反思自己的道德行为,并对教师的教学状况提出自己的看法,家长、社会及有关人士共同参与评价,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

三、评价内容小学品德与社会课重点考核学生的道德认识、判断能力和道德实践能力。

学习评价分为认知能力评价和行为能力评价。

认知能力评价。

是评价学生在小学品德与生活教学内容要求的范围内,对有关道德和生活内容的认识和初步理解能力。

各年级的考察范围,应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适当考察过去学过的内容。

行为能力的评价。

是评价学生在小学品德与社会课教学内容要求的范围内,在认知基础上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

行为能力的考察是检查学生是否能应用所获得的道德认识和行为习惯。

行为能力的考察是检查学生是否能应用所获得的道德认识和社会认识去指导自己的行为,评价别人的行为,通常与考察贯彻《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综合起来进行。

四、评价的具体内容:

1、知识与技能。

使学生掌握品德与生活的基本理念,简单的说就是“爱”,有了爱才会快乐的成长。

让学生热心参与、细心探究、用心体验,真心去爱。

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去寻找答案。

2、道德品质。

培养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爱劳动;尊纪守法、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诚实可信、维护公德;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能对个人的行为负责,表现出所应有的社会责任感等。

3、交流与合作。

热心参与交流合作,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等。

4、学习能力。

对有关课本内容有一定的认识和初步理解能力,运用学过的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具有初步探究和创新精神。

5、个性与态度。

在认知基础上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对生活和学习有着积极的态度,爱家人、爱同学、爱老师、爱大自然。

四、评价方法

学生学习评价一般通过课堂观察评价(见表)和阶段性评价两种途径进行。

评价方法和手段,应坚持倡导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鼓励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活动。

通过评价,努力创设有利于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学习的氛围,可以采用教师观察、与学生谈话、平日表现记录、测验与考试、及时评语、评议等方法。

评价形式采用书面检测与日常生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反应小学生道德与认识的行为表现,应与履行小学行为规范的情况相结合。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形式在呈现评价结果时,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定量评价可以采用等级制的方式,定性评价可以采用评语描述的形式,评语可以补充等级的不足,对学生的评价会更全面。

一、评价目的

《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通过对品德与社会的评价,可以对学生的学习进度、学习水平、行为转变的情况做出确认,以促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行为的形成。

二、评价原则

1、评价方法的多样化

品德与社会不能只凭借书面测试评价学生,必须运用多种方法对不同目标、不同内容进行评价。

凡是有利于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的评价方法都应得到肯定和赞赏。

2、评价时机的全程化

品德与社会的`教学评价主要是为了促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的形成和发展,因此,评价不能仅在学习过程结束后进行,而必须伴随于教学全过程,既要有终结性评价,更要注重过程性评价。

教师应随时关注学生在课堂内外的表现与反应,及时给予必要的、适当的鼓励性、指导性的评价。

3、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学生应参与教学评价,反思自己的道德行为,并对教师的教学状况提出自己的看法,家长、社会及有关人士共同参与评价,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

三、评价内容

小学品德与社会课重点考核学生的道德认识、判断能力和道德实践能力。

学习评价分为认知能力评价和行为能力评价。

认知能力评价。

是评价学生在小学品德与生活教学内容要求的范围内,对有关道德和生活内容的认识和初步理解能力。

各年级的考察范围,应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适当考察过去学过的内容。

行为能力的评价。

是评价学生在小学品德与社会课教学内容要求的范围内,在认知基础上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

行为能力的考察是检查学生是否能应用所获得的道德认识和行为习惯。

行为能力的考察是检查学生是否能应用所获得的道德认识和社会认识去指导自己的行为,评价别人的行为,通常与考察贯彻《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综合起来进行。

四、评价的具体内容:

1、知识与技能。

使学生掌握品德与生活的基本理念,简单的说就是“爱”,有了爱才会快乐

的成长。

让学生热心参与、细心探究、用心体验,真心去爱。

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去寻找答案。

2、道德品质。

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尊纪守法、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诚实可信、维护公德;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能对个人的行为负责,表现出所应有的社会责任感等。

3、交流与合作。

热心参与交流合作,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等。

4、学习能力。

对有关课本内容有一定的认识和初步理解能力,运用学过的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具有初步探究和创新精神。

5、个性与态度。

在认知基础上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对生活和学习有着积极的态度,爱家人、爱同学、爱老师、爱大自然。

四、评价方法

学生学习评价一般通过课堂观察评价和阶段性评价两种途径进行。

评价方法和手段,应坚持倡导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鼓励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活动。

通过评价,努力创设有利于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学习的氛围,可以采用教师观察、与学生谈话、平日表现记录、、及时评语、评议等方法。

评价形式采用书面检测与日常生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反应小学生道德与认识的行为表现,应与履行小学行为规范的情况相结合。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形式

在呈现评价结果时,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定量评价可以采用等级制的方式,定性评价可以采用评语描述的形式,评语可以补充等级的不足,对学生的评价会更全面。

社区社会组织规章制度

第一条本章程是在社区党委领导下,依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社区实际,由全体居民民主协商、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共同约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行为规则。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本社区居民及社区成员单位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下,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由社区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章程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居民审议监督执行。

第五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组织实施社区事务中,依法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社区居民会议。

第六条社区居民会议是社区发扬民主的组织制度和组织形式。本社区居民会议由每个社区居民小组选举1名代表以及社区的楼栋长和妇女组长组成。

第七条社区居民会议的职责:

(一)讨论决定本社区经济和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二)听取和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社区财务收支报告;。

(三)制定和修改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

(四)撤换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评议和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五)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六)讨论决定兴办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发展经济等事项;。

(七)撤销或者改变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八条社区居民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体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社区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社区居民会议。

第九条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社区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决定。会议的决定,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第十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应当提前3天通知出席对象并告知议题。召开由社区居民代表组成的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应当认真征求社区居民小组居民的意见,并对议题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第十一条社区居民会议制定的社区居民公约,由居民委员会组织执行。居民应当遵守居民会议的决定和居民公约。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第三章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十二条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原则,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和必要的社会事务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执行居民会议的决定并对一般性问题做出决定,对社区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社区居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2名。日常事务工作由主任全面主持,副主任、委员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十)依法组织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代表和社区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工作;。

第十五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检查工作进度,安排下一阶段工作,每半年一次总结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联系居民和驻区单位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及时掌握居民需求,积极提供有效服务。

第十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建立居务监督制度,设立居务公开栏,定期公开事务、财务,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第十八条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社区居民委员会所作出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第十九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廉洁奉公,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

第四章社区居民小组。

第二十条社区居民小组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执行机构,执行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决定,完成社区居民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居民小组,每组设小组长l名,由居民小组推选,通过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民小组长的职责:

(一)团结和带领本组居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召集、主持社区居民小组会议,完成社区居民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三)组织本组居民开展社区自治活动;。

(四)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做好各项工作;。

(五)听取并及时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第五章社区居民议事会。

第二十三条社区居民议事会是社区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监督组织,受社区居民会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社区自治事务的议事权、决策权、监督权。

第二十四条社区居民议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议事会,每半年至少一次向社区居民会议报告履行职责情况。

第二十五条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决定授权事项时,应当明确对社区居民议事会的授权范围,并形成书面决定,或写入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第二十六条社区居民议事会的职责:

(一)针对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议题,发表意见,按程序进行表决;。

(二)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事项,向上级人民政府提出政策咨询,并要求答复;。

(三)在授权范围内讨论决定本社区日常自治事务;。

(四)对居民委员会工作和财务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全体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十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社区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社区居民议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做出决定。

第二十八条召开社区居民议事会应当有议事会全体成员五分之四以上的人员参加,所做决定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九条社区居民议事会设立社区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社区民主理财小组。社区居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2)名;社区民主理财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2)名。

第三十条社区居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一)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

(二)监督社区居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三)根据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权决定增加社区居务公开的内容;。

(四)有权对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工作提出质询;。

(五)配合市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每月对社区居务公开栏、网络平台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把关。

第三十一条社区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

(一)监督社区各项财务制度的实施;。

(二)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收入和支出进行审查监督;。

(四)配合社区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审核签章的财务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公开;。

(五)审核社区年终收益分配方案;。

(六)有权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对财务收支中的问题做出解释。

第六章社区服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社区居民事务时,要充分依靠广大社区居民,执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做好社区各项服务工作。

第三十三条社区居民要理解和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居民事务的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各项公益活动。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加强社区志愿者建设,培育和发展社区志义务服务队伍,广泛开展社区义务服务活动。

第三十四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丰富社区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

第三十五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经常调查、掌握社区内孤、寡、残、疾和老年人、贫困户、失业者的情况,并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内单位和社区居民为他们提供经常性服务和帮助。第四十条社区内各类组织要积极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搞好社区建设。

第三十六条驻社区单位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按照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要求,充分利用单位的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行无偿或低偿服务,不断增加为居民服务的项目。

第三十七条掌握社区居民居住状况、人口状况(特别是育龄人员、失业人口、低保人口和刑释解教人员)等情况。

第三十八条制定社区服务、社区计生、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的居规民约,共同遵守执行。

第三十九社区居民要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做到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安宁。

第四十条社区居民、社区内各类组织、驻社区单位有权对社区内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自居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社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社区备案社会组织章程

第一条为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改革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提高活动质量,完善服务功能,发挥其在和谐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社区社会组织是指以本社区地域为活动范围,以满足社区居民文体活动、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等需求为目的,由社区居民自愿组成,且不具备法人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应当坚持自愿自治、公开透明、居民认同、简便易行、规范有序的原则。经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开展活动。

第四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区民政局负责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促进会、服务中心等)的登记管理,负责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指导;街镇是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机关,负责社区社会组织核准备案、监督管理和检查等工作;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社区社会组织的主管单位,负责社区社会组织审查、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等工作。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负责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初审和日常监管等,具有培育孵化、发展指导、资源拓展、服务承载、培训交流、自治自律等功能。

(二)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三)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或者会员;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其他开展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内容包括名称、负责人、活动内容、人数、活动场所和章程等。

第七条社区社会组织由拟任负责人向活动所在地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提出备案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备案申请表;

(二)章程草案;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成员花名册;

(五)其他应该备案的内容。

第八条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初审,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告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在社区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名称、负责人、活动内容、人数、时间、活动地点、章程等。第九条公示期满后,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当将备案申请材料、公示情况报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组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集体讨论,表决通过后上报。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作出审查意见后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同意备案或者不同意备案的决定。同意备案的,发给备案证书。同时,于每季度末之前5日,向区民政局报送备案统计表。

第十条社区社会组织决定终止活动的,由其负责人向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提交终止申请,交回备案证书。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将终止情况上报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收回备案证书后,完成终止手续。

第十一条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居民自治章程》或者《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或者《村规民约》和《章程》开展活动。

第十二条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要配合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其活动情况,定期听取意见和建议。第十三条对社区社会组织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居民自治章程》或者《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或者《村规民约》和《章程》的行为,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当予以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改正,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节严重的,可以拟请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收回备案证书,终止其活动。

第十四条社区社会组织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提交工作报告。经复核后,将复核结果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接受年检。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委托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为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管理、指导、培训、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第十六条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可以利用“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资金,对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予以支持,并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管。

第十七条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当整合社区资源,为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设施等便利。

第十八条鼓励驻社区单位将单位内部设施对社区社会组织开放。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街镇实际情况,制定备案工作细则。

第二十条本规则自2014年元月1日起施行。

年社会组织工作总结_社会组织个人总结报告

作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社会组织评估已获得了政府和学术界的普遍认可,今天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社会组织工作总结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

虹口区社团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xx大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作用”等论述为指针,根据市社团局的工作要求和本区实际,在做好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探索民间组织管理的新方法,促进民间组织健康稳定发展。20xx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

2、工资基金管理。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在本市民间组织中实施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民社非[20xx]1号)文件精神和《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20xx年度民间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在全区民间组织中开展了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申领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是全新的任务,民间组织和登记管理机关首次全面推开,因而在刚开始的时候,民间组织对此还不理解,也没有认真执行。通过市社团局的宣传和指导,我区在年初布置的基础上,又一次深入到每个民间组织进行解释,让他们懂得开展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的意义和对民间组织的作用,因而在年底前有60家民间组织申领了工资基金手册,311家零申报。参加单位达到90%。

3、预警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预警网络信息员队伍。根据居委会改选后出现的人员变动,及时与街道社区综合党委联系,召开有关部门和街道预警网络联络员会议,调整充实信息员队伍,目前预警网络信息员有302人。在市社团局监察总队对我区街道预警网络工作进行的检查中,监察总队领导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我区被评为20xx——20xx年度预警网络规范化建设优胜单位。

4、加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和执法工作。与综合党工委一起召开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综合党委书记会议,汇报民间组织党建情况,提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要求,加强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党建工作意见。对群众举报和年检中发现的问题上门进行查处,和婚姻登记管理科一起对婚介机构的情况进行检查整顿,确保民间组织有良好的社会环境。

5、按照市社团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民办学校包括培训机构的合伙、个体的民办学校变更为法人,今后没有非法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种形式。共办理了12家民非单位。

6、解决有关群众来信。与司法局公证律师科一起处理了反映法律顾问协会的来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的区长之窗收到某中学生所发的电子邮件,要求了解社团登记注册的有关事项。我们及时给予了答复,既解决了区长热线来信,也宣传了民间组织的有关政策和知识。及时处理了举报复雅培训中心在凯瑞金城办的培训机构和诗月婚介所的场地迁移问题等。

二、积极推进社区民间组织发展。

1、召开社区民间组织座谈会。在街道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分街道召开所在区域民间组织的座谈会。请街道有关领导介绍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情况,民间组织介绍自己的工作业务和活动情况。通过双方互动,增进了解,促进合作,许多民间组织主动进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

2、与区税务局有关部门就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社区民间组织办理税务登记的材料和免税有关内容互相沟通,商定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今后办理无产证的,可凭规划局的批准立项文件也可办税务证。免税的项目,可根据中心的具体服务内容再确定。同时,对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和服务中心的人员管理,提出了建立民间组织,解决人员的劳动关系等措施,受到街道社区领导的欢迎。

3、为民间组织中的特殊群体募集资金。根据区领导的要求,通过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在企业中为区癌症康复俱乐部募集捐款5万元。

4、积极争取人大和政协等有关领导部门的支持。在区人大会主任会议上,专题汇报民间组织工作,得到区人大主任的高度重视和肯定,他们认为虹口区的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条理清晰、制度完备、服务热情、原则性强;管理工作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抓得好,特别是在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备案工作上进行的探索,为全市开展“枢纽式”管理作出了贡献。要求区社团局要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和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作用。还参加了市政协到虹口调研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情况,参与虹口分课题的撰写。

5、组织和动员社区民间组织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虹口区好事服务技能培训中心等民间组织发动了100多位义工和社会志愿人员,开展了蓝天下的至爱——好事慈善工作站慈善义工送温暖活动,为社区内需要帮助的老人或残疾人打扫房间,还送上一定的慰问金,扩大了民间组织的影响,提高了民间组织的社会声誉。

6、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下放有关事务。为更好的做好计划生育工作,面向基层提供服务,根据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安排,将部分政府事务放到社区承担,今年来,我们在曲阳、广中两个街道进行试点,建立了社区计划生育协会,使一部分政府职能交由民间组织承担。

7、帮助社区解决劳动用工和人员管理上的困难。街道在“三中心”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招聘了一部分社会人员,但在合同签订和人员管理上,出现了一定的困难。为规范用工,同时也解决这些人员的加缴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等问题,在各街道推广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管理中心等民办非企业单位,使街道的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在人员上得到了保证,受到街道领导的好评。

三、开展调查研究,大力加强信息宣传。

2、及时完成国际交流和合作情况调查问卷。根据市社团局的布置和要求,至8月16日,虹口全区的民间组织已顺利完成上海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和合作情况调查问卷的网上填报工作,达到应填报数的100%。

3、做好长期未开展活动和两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调查。根据市社团局有关通知精神,针对本区绝少部分民间组织在登记注册后长期不开展活动,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又不来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上报市社团局。

4、与外省市展开学习交流。为了推动虹口区社区群众活动备案工作的不断深入,进一步推进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西安市民政局一行七人来虹口区视察了解社区民间组织活动情况。他们到四川居委会现场观看了群众活动团队开展的读报活动,倾听了读书老人的体会,然后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观看了活动团队的演出,在文化活动中心的会议室听取了虹口区社团局、四川北路街道群众活动团队、凉城街道老年人协会汇报的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备案工作的具体做法等。西安市民政局的同志也对虹口区社区民间组织活动情况和一些做法进行了座谈提问,感到来上海不虚此行,学到了许多他们本来就想学习的东西,也学到了本来没有想到,但上海却已经在做的经验与做法。

5、组织召开了虹口区民间组织发展论坛。为提高民间组织的管理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区社团局经过半年多的准备,在各民间组织的积极支持下,组织召开了民间组织发展论坛。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姚凯,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所所长卢汉龙、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政治学博士翟桂萍等专家学者及市社会服务局、区民政局、社团局的领导及各街道综合党委书记、民间组织负责人等200多人出席了会议。会上,虹口区社团局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区民间组织的情况,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代表分别作了发言,上海社科院和南京空军政治学院等专家学者就民间组织的社会地位、发展前景、组织力量等方面作了阐述,市社团局姚凯副局长就本市民间组织的基本情况、主要作用、存在问题和发展鼓励政策等作了重要讲话。

通过论坛,提高了对民间组织的认识,增强了民间组织工作人员搞好工作的信心,也在一定程度上向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宣传了民间组织的意义和作用,促进了民间组织发展。

四、开展培训,推动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

1、开展法制培训,提高民间组织举办者的法制意识。按照民间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对新成立的民间组织法人进行谈话的基础上,还举办了二期法制培训。邀请有关部门的法制干部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和民间组织的规章、规定。

2、与区人事局共同举办了民间组织知识产权科目培训,以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保护民间组织知识产权,使区域内民间组织法人或负责人了解、掌握有关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提高法人或负责人实践和运用知识产权的实际水平。

3、根据市社团局的要求,对部分民间组织专职人员进行民间组织简述、民间组织政策法规、民间组织工作实务、民间组织法律责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业务知识和岗位知识培训,为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开展评估打下基础。

20xx年工作,在区民政局的领导下和市社团局的直接指导下,做了一些工作,但离领导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还有不足之处,如下去走访民间组织不够,在规范化建设上虽然有要求,但具体怎样开展评估还有等待思想,等等。这些,我们都将在20xx年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五、20xx年主要工作思路。

党的xx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市委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对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民政部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阐明了民间组织的发展方向。20xx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民政部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结合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实际,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民政局的总体工作框架内,按照传统工作要创新,新的工作要抓突破口,抓精品,创特色的要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以培育发展、监督管理、发挥作用为重点,抓住机遇,积极探索,不断加强新形势下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研究,认真履行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一)、加快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

根据党的xx大会议精神市委第九次党代表大会要求,结合上海及本区的实际,我们要以民为本,在为民服务、为民解忧上努力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继续“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和“发挥社会组织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作用”等,在加强调查研究,听取街道和社区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发展服务性、公益性、慈善性、志愿性等社区民间组织方面的调查报告,提出有关意见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拟制订《关于推进本区民间组织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意见》,提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转发。

(二)、充分发挥社区群众活动团队作用,组织召开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经验交流会。

日益活跃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正逐渐成为社区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街道通过整合资源,将无序、自发的团队组成有序、有组织的不同类型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发挥他们在创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群众自娱自乐和政府组织相结合的活动机制,(既增强了社区成员的凝聚力,又提供了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演出比赛舞台;既引导社区群众活动团队不断创作出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又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传递给社区群众,使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真正成为党和政府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发展,继续保持我区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在全市的领先地位,拟在20xx年上半年召开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完善管理领导机制,保证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发展民间组织是个双刃剑,既能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也有可能会出现偏差,影响社会稳定。我区民间组织目前已达400多家,还有大量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量广面大,牵涉到区机关30多个部门。为加强管理,拟建立民间组织管理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由民政局领导牵头,召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协、劳动及公安、安全、工商、税务、质量等部门及各街道的有关领导参加,定期(每季一次)召开会议,共同商讨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问题,沟通有关情况,保证民间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

(四)、建立各有侧重的分类指导机制。

民间组织的类型较多,既有社会团体,也有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有大量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要根据民间组织有共性也有个性的特点,制定出符合实际、各有侧重、切实可行的标准体系。通过民间组织促进会,加强民间组织自律诚信建设,促进规范化发展。明年将在各街道建立社区服务管理中心,使本区域范围内的民间组织按块开展活动。同时,积极推进民间组织与社区建设的结合,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让民间组织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要在建立民政行政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构建起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协商沟通,进一步理清政府与民间组织的职能界限,对各职能部门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行梳理,加大政府职能职能转移力度,对交由民间组织承接的事项实行“费随事转”。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政府各职能部门将购买民间组织服务公共服务资金,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对购买服务项目实行双向评估,政府委托第三方对民间组织能力和绩效进行评估,做到合作前有资质审查,合作中有跟踪调查,合作后有绩效评估。20xx年可组织政府购买民间组织服务的签约仪式,逐步实现“购买服务契约化,合作方式多元化,依法管理与自律诚信规范化”的目标。

(六)、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随着民间组织队伍的增多,民间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也不断完善,在社会保险、劳动工资、人员聘用、财务管理等方面对民间组织都有了更多的规定和明确的政策,这对于从事民间组织的工作人员来说,将是一个扶持和鼓励的措施,也将吸引更多的人员来从事民间组织工作。特别对承担政府具体事务,公益性、服务性、慈善性的民间组织,更要有一批高素质的社会人士来发展,为此,在民间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上,我们要争取有所创新,提高民间组织的专职人员职业化水平,包括社会团体的秘书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负责人和文书档案管理、项目管理、劳动工资干部等人员的队伍建设,使从事民间组织工作的人员既能符合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又能树立长期在民间组织中工作的思想。

(七)、巩固管理服务网络,加强行政执法检查。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四级服务管理网络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服务、协调、管理、预警”功能,工作重点向街道延伸,发挥街道对预警网络信息员的管理作用,完善考核奖励机制。

二是根据20xx年信息员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讲解有关信息报送的方法和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员工作水平。

三是严格登记审查,深化年度检查,加强行政检查。对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加强调查,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八)、继续深入开展自律诚信活动,加强规范化建设。

同时,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委托社会评估机构对民间组织在价值观、管理技能、组织结构、工作人员与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领导艺术、动员资源、公共关系等方面开展评估。区社团局根据评估等级对民间组织实施分类管理,通过社会公布、宣传推介、优先推荐高星级民间组织参加各种评优、评先活动。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对星级民间组织予以重点扶持。被评估单位要将等级牌匾悬挂于服务服务场所或办公场所等显要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xx年年,党委组织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校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较好地完成年初。

工作计划。

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建立健全制度,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根据和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出台。

2、认真搞好学院处、科级干部调配工作。认真制定干部调配方案,完成以下有关干部工作:一是在年初完成配备31位附属医院中层科室主任,并协助做好附属医院中层科室79位副职人员的民主推荐、考察工作,认真做好附属医院领导成员6人的试用期满考察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学院9位处级干部、9位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以及13位处级干部、13科级干部的平级调整安排工作。按照有关程序,做好院长助理的考察、上报和任用工作;三是认真搞好临床医学系与附属医院的整合、莆田学院管理学院的组建及其干部配备工作;四是认真搞好学院11位处级干部、3位科级干部试用期满的考核工作;五是认真做好党代会的“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上报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的复核工作。

2、加强干部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积极选派处级、科级干部到市委党校参加培训。今年共选派4名处级干部、8名科级干部参加市委党校的学习培训。

3、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坚持和完善干部谈话、诫勉、收入申报等制度。加强同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增强监督合力。

二、以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决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一是坚持按党员发展的工作程序办事,进一步规范培养、教育、考察、共青团推优、组织部门审查、支部接收和党委审批等各个工作环节,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一学年来,共发展党员392人,预备党员转正121人。二是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制度。制定了、,对发展大学生党员和青年骨干教师党员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并促进发展党员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

2、健全党校制度并积极开展党校的培训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制定了20xx最新党委组织部工作总结文章。一年内共举办了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参训人数达802人。通过党校的集中培训,充分发挥党校党员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入党积极分子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3、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协助做好各基层党组织的调整设置工作。按照新党章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对个别党总支、党支部进行了重新调整设置,并积极协助指导有关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开展选举工作。二是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按照省教育工委精神,指导各党支部有效地开展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一学年来,全院各党总支、党支部申报的“立项活动”项目中,较有代表性、主题鲜明的,列入校级管理、资助的项目有13个;其中有6个党总支开展的“立项活动”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参加“xx年-xx年学年度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的评选活动。三是开展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建设。积极培植基层党组织示范点,中文系、环境与生命科学系党总支被列为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并进行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四是做好特困党员年终慰问工作。通过党员慰问活动,为困难党员送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5、进一步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并积极做好xx年年莆田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为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与要求,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使我校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同时,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做好xx年年莆田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多方的意见和建议,为召开民主生活会提供意见材料。

xx年,市社团局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党组要求,以建设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为目标,以强能力、激活力、优服务为主线,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继续实行并改进市区两级直接登记试点工作,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行政审批项目和筹备登记环节,开展下放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试点工作。对全市226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了与行政机关脱钩情况调查,完成专题。

调研报告。

会同发改委起草了《天津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进一步脱钩试点的指导意见》。市登记服务窗口完善现场审批职能实现90%以上的审批事项立等可取完成行政审批251个按时办结率100%接待咨询服务8000余人次。积极稳妥推动“一业多会”。上半年市区两级共审批成立社会组织228个其中市级58个区县170个直接登记82家。全市登记注册社会组织总数达到4897个其中市属社会组织1597个区县社会组织3300个。

二、多部门合作机制取得新成效。

及时召开市人大代表议案、市政协委员提案办复见面会,答复议案、提案15项。市政协连续两次召开双周座谈会,专题研究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组织工作。会同市委研究室形成《我市社会组织现状、问题与对策调研报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强能力、激活力、优服务”工作会议,市民政局分别与市商务委、市司法局签署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走出去、法律对接服务战略合作备忘录;会同市合作交流办、中小企业局和工商联出台《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积极协调税务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审核通过15个社会团体和44个基金会退税资质。实行上门服务,搞好业务培训,会同市工商联,依法推进商会类组织的批量注册登记。会同市发改委治理乱收费会同市审批办和滨海新区新成立的审批局,服务滨海新区登管分开改革,及时搞好业务对接。

三、社会组织调解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加强创制工作。制定或修订日常管理制度10个,包括:《天津市社会团体重大活动与事项事先备案报告制度规定》、《社会团体换届指引》、《社会团体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指引》、《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日常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本市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诚信自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建设社会团体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社会团体信用信息共享、使用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我市基金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是改进年检工作。社团年检强化会费收支情况审计,督导清理规范落实情况;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通过业务主管单位会商明确年检时限,提高了年检效率;基金会年检首次实现与民政部年检平台对接。上半年,市属社会组织应参加20xx年度年检的1448家(社会团体88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12家,基金会55家),已完成年检的社会组织1324家。此外,对73家未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下发了行政告诫书,同时还对19个基金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全市各区县应参加20xx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2764家,已完成年检的2312家,对13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行政告诫。

三是规范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召开区县社会组织工作会议。评选出市级社会组织示范区6个、示范街镇20个,示范社区村60个;其中滨海新区、和平区还荣获全国创新社会组织工作示范区称号。全面更换备案证书,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率达到100%。6月底,经过各区县努力,我市社区社会组织总数已发展到15514个,在美丽社区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西青区与北京恩派合作,加快培育专业化服务性社区社会组织做法值得借鉴。襄军书记曾说,在互比互看中,社区社会组织的身影在各区县总是自然地展现出来。会同各区县民政局加强街(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截止6月底全市已成立130个,占总数的54%。

四是推动社会组织评估。统筹安排好市属和区县20xx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调整区县评估等级审核委员会。结合年检向社会组织广泛宣传评估工作的意义和流程,对各区县评估工作的安排和开展进行实地指导。

四、培育扶持发展又有新举措。

一是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制定《关于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评审办法》以及绩效评估办法。新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8个,资金385万元,三年累计争取资金1075万元。

二是中心和孵化园有力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市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功能进一步强化,协助局社工处进行了20xx年国家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格审核工作,接待考生4000多人次;争取市人社局支持,建立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热情为社会组织搞好对接服务、政策咨询和业务代理;首次与全国性基金会---瀛公益基金会合作,对我市20xx年7月以来新成立市级社会组织5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滨海新区、西青区、东丽区、泰达中心、市妇联相继建立的社会组织孵化园都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果。

1至6月份依法处罚11家社会组织并查处“夕阳红骑游俱乐部”、“中国艾滋病联盟案件”和“中国报关报检协会”网站等案件,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又维护了合法社会组织的利益。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对社会组织乱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加强了票据管理和专项审计。组织开展涉外社会组织调研工作。

六、社会组织党建科学化水平得到新提升。

一是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全市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及社会组织党委,各区县社会组织党工委等80余家单位签定20xx年度《天津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书》。

二是指导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转发《天津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结合市属和区县社会组织特点,分别提出指导意见。宣传了一大批区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

三是做好直接登记后的党建对接工作。规范业务与党务程序对照流程图,将党建内容列为登记要件,把同步组建落到实处。建立专项台账,督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档案。

四是开展第二次“七一”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优秀载体共计180个;在天津社会组织网系列推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经验。

五是拓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领域。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市文化中心召开现场会,推动广场公园文化团队党组织建设。各区县积极探索在开放式广场公园、社区文化团队等建立党组织,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可喜进展。中组部副部长陈向群来津调研时,对天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七、理论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跃上新台阶。

承担民政部和市委重点课题各1个。各处室都确定了自身调研课题。召开京津冀经济类、环保类社会组织座谈会,为京津冀协调发展献计出力。年初,开通天津社会组织官方微博,完善了运行机制和信息报送制度,到6月底总阅读量超过80余万次。天津社会组织网站创建社会组织供需互动平台。建立天津社会组织短信平台,大幅度提高了发送信息的效率,降底了简单劳动的人力成本。

八、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神得到新凝聚。

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完善十项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孝丽局长“上接天线,下接地气”要求,到民政部请教,请行家授课,了解上情,看自身差距;到区县和社会组织走访,听真话取真经,了解下情,看服务缺位。以老带新,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改选团支部,调动和发挥青年团员积极性,组织开展了“青春月·正能量”能力建设年实践学习活动。社团局全体干部职工加班加点、团结协作已蔚然成风。机关党总支被局党组评为先进党组织,14名党员被局党组、机关党委和机关总支评为优秀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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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计划

二、继续做好20xx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按照市民政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继续做好20xx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在年检中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督促其进行整改,通过年检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年检结束后,撰写年检分析报告,及时总结年检工作情况。

三、深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职能下放街道办试点。按照《关于下放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职能的通知》要求,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职能下放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大力培育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服务社区建设。

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网的作用。加强对“深圳市罗湖区社会组织服务网”的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社会组织参与进来,丰富网站内容,同时做好网站“二期开发”的需求调研,使社会组织服务网真正成为全区社会组织交流、展示的信息化平台。

五、加快推进“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百日攻坚行动”。根据前期对辖区内社会组织进行的调查摸底,对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加快组建进度,保质保量完成“百日攻坚行动”组建任务。对有意愿建立党组织,但暂时不具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要合理引导,及时整理相关资料,更新党建台账,为下一步扩大党组织覆盖,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六、继续推进“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按照《罗湖区民政局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要求,推进社会组织领域“三打两建”工作深入开展,以行业协会为重点,及时掌握行业协会开展“三打两建”工作情况,加强指导,确保“三打两建”工作落到实处。

七、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归档工作。为更好迎接我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归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聘请专业档案工作人员,对我区396家登记社会组织的登记档案进行归档整理,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20xx年1月10日,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筹备大会成功召开,标志着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20xx年,是市社会组织总会打基础、谋发展、抓管理、立规范、创品牌至为关键的一年。总会将严格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中关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依靠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领导,发挥各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同心同德,按照“宣传、服务、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把市社会组织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搭建一个平台。

20xx年,总会将在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的基础上,搭建起社会组织总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运用网络平台的信息化、高效化和便捷化优势,为社会组织提供信息采集发布、资源共享、沟通交流等服务。

总会将制定《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制度汇编》,编制《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会员通讯录》,编印《东莞市社会组织工作实务指南》等服务资料,并发布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上,供会员检索使用。

的宣传网络,现初步构想为“两家媒体、三个通道”。

两家媒体,指“东莞日报”和“东莞市广播电视台”。充分利用东莞本土的两大主要媒体,贯彻“正面事件大力弘扬,负面新闻正面面对”的宣传思路,树立诚信、负责的社会组织形象,提高社会组织在东莞的知名度。一是在东莞日报开辟专刊或专栏,报道社会组织的动态,宣传社会组织的先进典型,突出社会组织的作用,扩大社会组织的影响;二是不定期在东莞市广播电视台做专题或新闻报道,力争做到大事、要事有发言,会议、活动有图像。

三个通道,指总会自建一个网络,出版两份刊物。一个网络,即建立“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公共信息平台”。两份刊物包括以杂志形式创办“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专刊”和以总会动态形式编写“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简讯”。

通过“两家媒体、三个通道”全面推进做好总会的宣传工作,加强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树立社会组织的良好公众形象。

二、建立两个中心。

一是筹建东莞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打造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主要是针对刚萌芽已经具有基本条件,但欠缺独力发展能力的社会组织以场地、资金、能力建设等优惠政策吸引社会组织入驻,通过管理咨询、会计、法律、宣传营销等领域的专家团队向他们提供咨询服务,使之成功出壳并成长为健康发展的社会组织。配合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跟进在恒丰大厦专门划拨一部分办公场所作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办公用房。二是筹建东莞市社会组织评估中心,对社会组织的能力和绩效进行评估。计划以市行业协会为试点,逐步铺开我市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

三、举办三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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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

同学们:。

欢迎大家学习掌握“社区社会组织”方面的知识。本课程内容,围绕什么是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发展哪些社区社会组织,怎样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等基本问题进行讲解,具体分为以下六个问题。

本课程的重点难点问题有:(1)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的含义及重要意义;(2)培育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和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的操作思路;(3)建立健全社区业主组织及其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社区业主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的操作思路;(4)大力发展社区群众性文体组织和面向社区的民办社工机构的操作思路;(5)完善法规政策,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操作要点;(6)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成长的操作要点等等。

(一)社会组织的含义和类型。

社区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类型。因此,要理解社区社会组织的含义,就应该对社会组织的含义有一个概括性了解。

社会组织有广义、狭义之分。从广义上理解社会组织包括人类社会的一切组织。从狭义上理解社会组织仅仅是指民间力量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也可通俗地称之为“民间组织”。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所界定的社会组织,其范围明显小于西方国家所谓“第三部门”或“非政府非营利组织”(ngo)范畴,一般不包括居(村)委会,不包括参加政协的各人民团体和工青妇组织,更不包括事业单位,基本上等于党建领域常说的“新社会组织”。

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划分,社会组织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其中,社会团体主要指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基金会是指对自愿捐赠的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属于社会团体法人。

如果按照主要功能划分,可以把社会组织大致划分为: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等。这种划分具有相对性。

如果按照活动地域范围(级别)划分,有全国性社会组织、省市级社会组织、基层社会组织(如区县或街道社区层次的社会组织)等等。

关于社区社会组织,并无严格界定。我们认为,它主要是指由社区成员举办,主要在社区范围内活动,以满足社区成员的物质文化需要为基本宗旨的社会组织,也可以通俗称之为社区民间组织。它属于基层社会组织范畴,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术界所说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或“第三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社区社会团体、社区基金会和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社区业主组织等等。社区业主组织主要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组成的组织,包括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会的执行机构。

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标准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分类。如果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划分,可以把社区社会组织划分为:社区社会团体、社区基金会、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社区业主组织等等。

如果按照登记和备案标准划分,可分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履行了登记手续)、备案型社会组织(履行了备案手续但未履行登记手续)、未登记未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

如果按照主要功能划分,可以把社区社会组织大致区分为:社区服务类、权益维护类等等类型,当然,这种划分具有明显的相对性,因为绝大多数社区社会组织都同时具有一定的社区服务和权益维护功能。

从近些年的情况来看,我国城市的社区民间组织尽管还处在成长初期,但这些社区社会组织程度不同地参与社区治理服务,或者义务巡逻协助维护社区秩序,或者参与调解民间纠纷,或者开展扶贫帮困,或者自娱自乐同时推动社区文化繁荣。已经显露的端倪表明,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工作或者社区治理服务的重要力量。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一是有助于推进社区群众性自治,增强社区凝聚力。可以将社区群众性自治空间从社区内单一的地缘群体例如居委会、居民小组、邻里、楼院等拓展到社区内的趣缘群体、志缘群体、利益群体等多类群体;可以将社区群众性自治内容拓展到社会公共生活的诸多领域;可以引导居民群众以理性有序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行使民主权利,促进社会和谐。从而有可能推动社区群众性自治逐步进入以居民委员会为载体的居民自治,以业主组织为载体的业主自治,以社区民间组织为主要载体的社团自治同时并存、互联互动、功能互补的历史新阶段。

二是有利于满足社区成员的多元化需要。伴随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城市社区成员的构成越来越复杂,物质文化需求越来越多元化。而要解决社区各类利益主体的多元化需求,仅仅依靠政府和居民委员会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三是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优化社区公共服务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有限政府”,需要各类社会组织包括社区社会组织来承接过去由政府包揽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需要社会组织提供多种社区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才能优化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组织服务于社区的作用越大,越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

总之,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治理服务体系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协同力量。理解这一点,还需要清楚:在社区治理服务体系中,社区社会组织不能替代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功能,不能替代基层政府组织的主导功能,不能替代居委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但要协同这些组织发挥作用。

二、重点培育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和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

社区社会组织种类繁多,功能千差万别。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该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其中包括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和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

(一)大力培育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

天津是社区志愿服务的发源地。1989年,和平区新兴街道率先在全国建立了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20多年来,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不断发展,已经成为社区治理服务的重要力量。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城市包括天津市的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数量还不算多,所占城市总人口的比重还不算高。二是年龄构成偏高,主要以中老年居民尤其是以退休老人为主,这虽然有利于发挥老年人的余热,但与中青年居民占一半以上的人口结构很不一致。三是文化构成相对偏低,有专业技能或一技之长的志愿者较少。

有鉴于此,应该至少通过以下途径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优化社区志愿者结构。一是动员社区居民中的共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积极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这不仅可以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而且对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我们发展和优化社区志愿者组织提供了机遇。

二是动员社区居民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有一技之长的人员参加社区志愿者队伍。这对于优化志愿者队伍结构,提高服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需要强调的是,要注意用其所长,尽量使他们能够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中发挥自身所拥有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的作用;要注意负担适量,不要让他们感觉到活动太多,负担太重。

三是加强对社区志愿者的培训,使他们掌握社区服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服务技能,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四是引导社区青年居民积极加入志愿者队伍,同时吸引青年志愿者组织进一步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可以通过共建共享将社区作为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社区服务基地或教学实习基地。

此处所谓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主要是指以慈善救助为主要职能的社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等。培育发展这类社区社会组织对于解决社区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按照国家鼓励、社会参与、民间自愿的方针,大力培育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要建立健全社区慈善组织网络。城区和街道社区都有必要建立健全慈善协会(或者分会),并依托社区实施慈善救助项目。要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项目资助等方式给予基层慈善组织在资金、项目等方面的必要支持,同时推动基层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形成自律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公信力。要强化社区成员的慈善意识,大力宣传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推动慈善文化进社区活动。要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提高企业参与社区慈善活动,回报社会的自觉性。要推动社区慈善捐赠活动多样化、经常化。例如,开发和实施农民工救助、孤儿救助、扶残救助、安老救助、医疗救助等项目,建立经常性小额募捐机制,为普通人广泛参与社区慈善活动提供平台。

除了上述内容以外,探索推动慈善超市向民办非企业单位转变也是培育发展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许多地区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创新社会捐助模式,建立了面向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低价销售或免费发放社会捐赠物品的救助点——“慈善超市”。低保户或其他贫困人口可以采用凭券、凭卡领物等方式自由挑选所需要的物品,类似于顾客在普通超市购物。这种救助方式与传统救助方式相比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是,目前,许多社区慈善超市的性质还不够明确,运作还不够规范,大都由社区工作人员经管。我们认为,应该促使其向民办非企业单位转变。为此,应该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应该借鉴商业超市的经营经验,实行成本核算,专业化管理;应该鼓励公益性社会团体兴办社区慈善超市,也可以依托普通超市建立社区慈善超市,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

在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和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中,包含着一大批为重点人群服务的组织,例如,主要为贫困人口、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优抚对象、外来人口服务的组织。积极扶持和优先发展这一类社区社会组织,对于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促进社区治理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积极培育社区老龄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社区老年人社会团体,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社区为老服务机构等等,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要积极培育社区残疾人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社区残疾人协会,帮助基层政府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残疾人服务工作。要重视发展社区未成年人服务组织,建立社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团体,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由于社区业主组织(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业主委员会)尚未纳入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组织范围,因此,关于社区业主组织是否属于社区社会组织,存在不同看法。我们认为,广泛存在于城市社区的业主组织应该属于社区社会组织的一种类型,而且从发展趋势来看,社区业主自治是我国城市基层社区群众性自治的新增长点之一。建立健全社区业主组织,使其成为社区治理服务的重要积极力量,已经成为构建社区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服务的一项突出任务。

在培育发展社区业主组织方面,一是要推动应建而未建业主组织的社区,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社区业主组织,实现“应建尽建”。

二是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基本精神,借鉴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某些规定,制定社区业主组织章程。其中,明确业主大会是业主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业主代表会讨论决定业主大会授权的事项;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会选举产生,并对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负责;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会可以行使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职权。并且规定对于未经合法授权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实施的给业主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社区业主可以主张对负责人和具体行为责任人的民事赔偿要求,以避免业主委员会成员滥用全体业主赋予的权利,损害业主利益。

三是发挥社区业主组织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法定职能。其中包括: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和实施管理规约,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配合公安机关,并与居民委员会协作,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等等。

四是逐步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社区业主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社区居委会指导、支持、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选聘、解聘、监督、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因此,社区居委会要指导和帮助社区业主建立健全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及其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支持。要提倡社区居委会成员和业主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代表和业主代表交叉任职。要建立健全“四方”协调机制(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推动形成社区治理服务的整体合力。

四、大力发展社区群众性文体组织和面向社区的民办社工机构。

此处所谓社区群众性文体组织,主要是指以繁荣社区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主要职能的社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目前,许多社区都有一定数量的“草根型”社区居民文化团队,他们一方面自我服务,自娱自乐;另一方面服务群众,快乐他人,在社区服务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培育发展这类社区社会组织,对于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趋旺盛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社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发展壮大基层群众性文化指导员、体育指导员队伍。要鼓励有文艺专长和组织才能的居民担任群众性文化指导员,辅导和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文化娱乐活动。鼓励有体育专长和组织才能的居民担任群众性体育指导员,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体育活动,对广大居民进行体育健身活动指导,使其掌握科学锻炼方法,并且负责健康测定、体质测评等等。为了充分发挥群众性文体指导员的作用,要按照文化体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者授予社会文化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有条件的街镇还可以成立群众性文化体育指导中心,作为群众性文化体育指导员的活动基地。

(二)扶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者简称“民办社工机构”,是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重要载体,也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类型。扶持发展面向社区的民办社工机构,并且增强其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功能,有助于提升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为此,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其一,帮助举办者解决成立登记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可以适当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对成立初期且承担社区服务工作的民办社工机构,基层政府组织和居民委员会都应该尽可能在服务场所、启动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降低其日常运行成本。

其二,制定出台专门政策措施,以购买服务、项目资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地方政府支持民办社工机构的运行机制,切实将现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能、不便或做不好而居民群众又迫切需要、必须完成的社会服务特别是社区服务工作委托给民办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承担。

其三,按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推进民办社工机构专业化。要求民办社工机构发起人中,至少有一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至少有两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专职工作人员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在民政部门登记。

五、完善法规政策,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总的来说,我国和我市的社区社会组织还处在成长初期,自身发育程度较低,自主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能力较弱,既存在培育发展不足问题,又存在监督管理不够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采取以下几方面对策措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履行登记手续是社区社会组织取得合法地位和法人资格的首要环节,也是他们接受政府资助、承接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的前提条件。但是,我国多数地区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设置的登记门槛过高,制约着各类社会力量和居民群众兴办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制约着社区社会组织获取法人资格,阻碍着社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培育发展和功能发挥。

有鉴于此,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优化社区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条件和登记手续。首先,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凡成立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不再需要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其次,借鉴某些地区的成功经验,适当降低社区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条件。例如,简化登记程序、登记材料、登记公示;免收登记费、公告费、独立场所使用权证明、本社区户籍的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身份证明;降低资金门槛、会员数量门槛、办公场所门槛;应该允许多个社区社会团体利用同一场所合署办公,允许若干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申请登记在同一活动场所,或与同一社区的社会团体使用同一活动场所。

2.完善备案制度,促进社区社会团体更加规范。

所谓“备案”主要是指对于那些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团体,经居民委员会初审(或审查同意),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备案或者再报民政部门备案,即可依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应该说,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社区社会团体实行登记和备案双轨制,亦即对于具备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对于不具备登记条件但具有积极作用的予以备案,符合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社区社会组织的客观实际,具有积极意义。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备案制度,促进社区社会团体更加规范。

其一,规范备案程序。不妨要求社区社会团体履行备案手续先经居民委员会初审,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备案或审查同意,再报民政部门备案。凡民政部门同意备案的,由民政部门颁发备案证书,不收取费用,可在街道(镇)社区范围内公告。并且要对备案有效期作出规定,一般不超过三年。有效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或者履行登记手续获取法人资格,或者继续予以备案。其二,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条件。例如,要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应该有规范的名称、会员数量、业务范围、活动场所、组织章程等必要条件。可以无注册资金、无专职人员、无专用办公住所,但应该有办公活动地点。其办公活动地点可以是社区活动场所,也可以是会员家庭房屋。还应该有组织章程和会员名单等基本资料。

(二)改革限制性政策,释放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能量。

我国以往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设置了若干限制性条款。例如,不允许社会团体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不允许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分支机构;不允许在同一行政区域内成立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等。这些规定实际上遵循的是“非竞争管理”原则,从而意味着已获合法身份的社会组织事实上处于某种垄断地位,在缺乏竞争的环境下,一方面,现有社会组织往往会失去创新动力、发展活力,另一方面,新组织难以产生。这些规定主要考虑的是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与管理方便,主要考虑的是管控而非培育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因此,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过程中,应该探索改革“非竞争管理”以及“限制分支机构”等政策规定,允许基层社会团体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允许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分支机构,允许在城区、街道社区地域内成立业务范围相同、相近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允许“民非办民非”(民办非企业单位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允许外来人口和非本社区居民在本社区举办社区社会组织,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在更大范围、更高程度上参与社区治理服务。

根据居委会组织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法规精神,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但必须利用非国有资产才符合政策规定。居民委员会利用自有资产,或其他非国有资产,乃至借贷资金举办直接服务于社区成员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例如在老旧居民区举办社区物业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既符合政策规定,又有利于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质量。

目前,社区社会组织大都规模过小,实力单薄,骨干成员交叉重叠,很难单独承接政府资助或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也很难单独在社区治理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有鉴于此,不妨探索建立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分会),整合基层社会组织资源,形成整体合力。

我们认为,街道层次的社会组织联合会可以由街道辖区内各类社会组织自愿组成,既可以包括团体会员,又可以包括个人会员;既可以吸纳社区社会组织,又应该吸纳坐落在本辖区的规模较大、层次较高的社会组织;既可以包括本辖区的社会团体,又可以包括本辖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街道层次的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当履行成立登记手续,获取社团法人资格,以利于承接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和接受政府资助。街道层次的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当设立专职工作岗位,可以招聘具有任职资格的社会工作者负责日常事务。

社区(居民委员会)层次的社会组织联合会,既可以作为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的分会,也可以积极创造条件履行登记手续,获取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这样的社团法人依然可以作为团体会员加入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

(二)加大扶持力度。

其一,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资助制度,增强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资助是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措施,而且由于社区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质,政府购买这些组织的公益性服务更加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因此,各地城市政府应该尽快建立和实施面向社区社会组织的项目资助和购买公共服务政策,吸引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更多更好地参与社区治理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一是公开招标。招标方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二是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招标人向三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未被邀请者无权参加投标),并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三是竞争性谈判。是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四是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方向特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这四种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具有各自的条件和要求。

其二,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服务提供活动条件。各基层政府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该在社区服务中心(站)等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中,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活动设备。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可以将社区服务中心(站)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中的一部分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委托给相应的社区社会组织运营,促使他们在基层政府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开展社区服务活动。这样做也有利于减轻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负担。

(三)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促进良性互动。

一是要加强和改进基层政府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注重在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中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隶属于社区党组织领导;提倡社区社会组织的负责人与该团体(组织)的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交叉任职,发挥共产党员在社区社会组织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要探索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的具体途径和方式方法。例如,提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业主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代表和业主代表交叉任职,以增强协调力度,促进居民自治与业主自治互利双赢。总之,要指导和帮助社区社会组织着重在“社区成员所需,社会组织所能,市场经济所缺,党和政府希望解决而又力所不及”的社区工作领域开展服务项目,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基层政府组织、居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有效衔接、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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